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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的業務性質范文1
本文結合國內外保險業發展趨勢,從保險業集團化發展的意義出發,探討保險集團化經營模式的要點,對集團多元化發展趨勢中的相關進行思考并闡述。
一、保險業集團化發展的現狀和特點
2002年《保險法》修正案頒布,允許保險公司資金用于設立保險。在的許可下,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組建控股(集團)公司,下設產險子公司、壽險子公司、資產管理資公司、保險銷售子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方式來實現集團化經營。2003年,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相繼完成了集團化改造,完成了產、壽險在同一集團下的融合。三大國有保險集團的成立標志著保險業以集團化為主要模式的混業經營的開始,加上平安保險公司和太平洋保險公司以集團的形式參與市場競爭,保險集團成了大型保險公司的共同選擇。
以人保集團為例,2005年,人保健康、人保壽險、中盛國際、中元經紀四個子公司成立。到2005年底,中國人保已經由原來的一家公司發展為人??毓杉捌?家子公司(含中盛、中人、中元三家經紀公司)的保險集團,業務經營由原來的非壽險發展到壽險、健康險、資產管理、保險經紀等領域。
再看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2003年,中國再保險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組建了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相繼發起、設立了中國財產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等,經營業務涉足再保、直保、投資、傳媒、保險經紀、培訓等多個領域。
從2005年開始,保險業集團化發展顯示出強勁勢頭,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從實際情況來看,保險集團的發展,主要是通過橫向分工和縱向分工兩條路徑來實現。從橫向看,為了發揮主體公司的品牌優勢,充分利用原有業務機構和客戶群,向相關業務延伸,在主體公司的基礎上,設立財產險、壽險、健康險、再保險等若干專業子公司;從縱向看,根據經營環節,將不宜完全“外包”但需要實行公司化經營的業務進行分離,成立專門的子公司進行經營,如組建資產管理公司進行保險資金的專業化運作、建立保險銷售公司、組建進行風險評估、保險方案設計和客戶服務的經紀公司、提供保險損失勘查、責任認定和賠款理算的公估公司等。
二、保險業集團化發展的意義
1、有利于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
組建保險集團公司,為實施專業化經營搭建了平臺,集團公司可根據自身的資源優勢、外部市場狀況和政策條件,適時以設立子公司的形式發展新業務或對原有業務進行“拆細”,從而達到專業化經營的目的。從橫向看,保險集團公司設立財產險、壽險、專業健康險、再保險等若干專業子公司,“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確定一定時期內的主導業務,通過發揮多業務優勢和內部資本市場的作用,消減市場波動對集團公司盈利的;從縱向看,按照保險產業價值鏈上的不同環節組建專門的公司進行經營,組建資產管理公司、銷售公司、經紀公司、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主體,用市場交易代替內部分工,使市場主體更加關注專業化經營,更加注重技能培養,提高生產效率,增強行業競爭力。
2、有利于壯大保險機構的實力和競爭能力。
集團化、大型化、綜合化是當今世界金融業的發展趨勢。我國的保險機構規模偏小,資金實力不足。2003年,人保財險凈資產為22億美元,中國人壽為75.43億美元,平安集團為15.65億美元,而2002年美國國際集團的凈資產為591.03億美元,2003年英之華為186.97億美元,荷蘭國際集團為401.52億美元。大型跨國金融保險集團大舉進入我國保險市場。截至2005年底,我國已有38家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世界500強企業的46家保險公司中,有27家在我國設立了營業機構,全球最大的50家保險公司中有29家在我國開展保險業務。從2000年至今,進入我國保險業的國外資本在保險業總資本中占比已由3%上升到37%.我國保險行業要提高市場競爭力,就必須充分利用WTO的保護期,在外資公司尚未在我國完成布局之前,通過戰略重組,盡快做大做強。通過組建保險集團公司,是保險機構實現規模擴張和資源整合的極佳方式,可在較短時間內形成規模巨大且業務多樣化的保險集團,實現大型集團規模、范圍經濟、風險分散和協同效應的優勢。
三、保險業集團化發展的趨勢
當前,大量產業資本深度融入證券、信托和保險業等金融領域。石油、航空、鐵路、郵政、電力、電信等行業的國有大型企業積極進入金融和保險市場,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融合,產生了一大批橫跨生產和服務業兩大領域的產業金融集團。
如中國糧油食品(集團)公司先后組建了合資的中英人壽保險公司、中怡保險經紀公司,介入保險領域。
今年國家電網公司將相繼申報成立信托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和人壽保險公司,初步形成以財務公司、財險、壽險、信托和證券五大金融支柱為核心的金融運作平臺,由其金融資產管理部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
這些大型的產業集團通常在內部設有金融(保險)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在此基礎上建立金融(保險)控股公司,下設分別從事不同業務的子公司來實現混業經營,各子公司在上和經營上是相對獨立的法人,但同一控股公司下的財務公司、產壽險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可以實現人員、業務交叉融合的混業經營,即:集團混業,經營分業。這種模式不違背我國現行法律禁止在同一金融機構內從事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業務交叉的規定。
按照我國現行的對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監管制度,即對金融控股公司內子公司等相關機構及業務按照業務性質實施分業監管,而對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團公司是依據其主要業務性質,歸屬相應的監管機構。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有各自的財務報表,所從事的金融業務是單一的,各對應監管部門可以更清楚、更明確地對各個子公司進行監管。按照《公司法》規定,控股子公司的風險由各家股東以出資額為上限承擔有限責任。
四、保險集團化運作的模式
1、互補而非競爭的業務分工
保險集團通過搭建具有互補性的業務結構,實現各業務單元的協調性和相互帶動。保險集團協同效應的發揮,建立在內部子公司各自業務邊界清晰的基礎上,建立在集團公司與其下屬公司之間、集團內部各子公司之間業務上的非競爭關系,對形成良好的業務結構和經營秩序十分重要。
從縱向看,可以以保險公司為中心,向前端—保險或保險經紀延伸設立子公司,也可以向后延伸設立保險公估公司。保險公司主要是為保險公司銷售產品;保險經紀公司的特長是風險管理服務和保險市場開發;保險公估公司則是客觀中立的進行損失勘驗、保險賠款理算的第三方。產品開發、保險服務和資金運用是保險公司的專業特長。這些子公司業務分工明確,互相協作補充,在各自專業分工基礎上較易形成核心競爭力,并由此形成各自利潤源。
2、共享的營銷和技術支持
充分利用原有的營銷機構網絡,建立集團營銷協作機制,在專業分工基礎上進行合作,發揮營銷機構網絡的最大效能。
對很多新成立的保險公司來說,充分利用保險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業務網絡為客戶提供現場服務,是一種既又便捷的經營模式。
集團公司需要業務經營創新和綜合的能力,充分掌握宏觀政策、行業及市場綜合信息,為子公司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詢服務。
3、統一的信息平臺
集團公司應構筑統一的信息技術平臺,建立互通互聯的業務運營系統、管理信息系統、客戶信息系統,建設集團公司公共網絡平臺、辦公與信息交換平臺,支持各子公司公用數據共享和信息交換,以節約經營成本,實現資源共享。
4、系統化的品牌策略
品牌是保險集團的重要資產,統一品牌對發揮集團整體優勢、塑造整體形象具有重要意義。集團公司不僅應有較強的品牌管理能力,而且更需要對集團品牌形象與聲譽進行系統開發和經營,通過深度挖掘品牌價值,集中開展市場推廣,提高品牌強度。同時,集團公司還應幫助各子公司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對集團品牌進行一定的延伸,并保證集團主品牌與附屬品牌之間在視覺與內涵上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和系統性。
財產保險的業務性質范文2
1.權責發生制與保險的謹慎性存在著兩則必反。
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其經營對象的風險性,保險成本未來的不確定性以及保險責任的連續性等經營特性,與經營環境的融合和交織,使保險公司經營較之一般企業經營更具風險,加之保險公司涉及廣大的公眾利益,其業務對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這從而也就決定了保險行業在處理會計信息方法上必須更加穩健保守。過去,由于保險公司更多地考慮了權責發生制原則,忽視了謹慎性原則,造成了保險經營的不穩定性和為數不少的不良資產。比如前幾年比較突出的應收保費問題一直是保險公司老大難問題。由于“三角債”因素及其自身存在的不流動性,應收保費居高不下,長期掛賬不僅使保險公司失去了投資機會,減少了投資收益,帶來機會成本,而且應收保費按照權責發生制作為保費收入入賬后,保險責任開始生效,由于保費未到賬,而保險事故發生時客戶又要求賠償,容易引發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而且,按照目前法律判決大多案例,無論是客戶未繳費,還是款項被人挪用,保險公司一般都敗訴。這樣勢必引發信用差的客戶鉆空子,惡意拖欠保費,使保險公司經營風險加大;分保方面,在法定分保情況下對于未收到的保費,公司仍需墊付一定比例的分保費用;稅收方面,公司還要支付營業稅及附加和所得稅,而且現實的保險行業高稅率對公司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所以這幾年許多公司干脆另避蹊徑,采取長期不入賬或少入賬的辦法,這顯然又違反了權責發生制,而且容易造成業務員催收未出險的到期的或臨近到期的保險單的保費不交公司而入私囊或和保戶私分。還有應收利息問題,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拆出資金、保戶質押貸款、存款、貸款、保戶儲金等期末都應計算應收利息,確認為利息收入,而且對于逾期貸款,原制度規定逾期(含展期)未滿一年,按規定計算應收利息并納入當期損益。應收利息尚未收回而作為利息收入入賬后,這必然使保險公司形成虛假收入和虛假利潤,最終以實收資本或侵蝕保戶利益墊交國家稅收,掛賬的利息越滾越大,它所帶來的后果不僅僅是簡單的寅吃卯糧,而且已構成潛在的威脅,加大了金融風險。
2.權責發生制忽略了現金流量在保險經營中的重要性。
保險經營的對象不是商品,而是保單,保單一經簽發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或保險期滿,保險公司負有賠償或給付的義務。因此,保險業務實質上是對保險契約承擔的一種將來償付責任。對于保險行業,負債項目較一般會計重要,而負債中占比例最大的是各種責任準備金。保險公司通過收取保費而建立起來的各種責任準備金,不是盈利,而是對被保險人的一種負債,是要隨時支付的。保險經營作為一種負債經營,其首要任務就是要確保足夠的現金來滿足償付能力的需要。因此,現金流量在保險行業中具有至尊的地位。而權責發生制由于在計量過程中運用了應計、遞延、攤銷和分配等一系列體現人為因素的會計行為,使得利潤也最終成為受制于理念的計量結果,它可能是觀念上的利潤而非現實的利潤。雖然某些公司賬面利潤很高,但有可能因缺乏足夠的現金而產生賠付危機,導致大規模退保、擠兌,嚴重的會影響公司的生存,甚至導致破產。比如,這幾年,日本先后破產了明治生命、東邦生命、第一生命等六家保險公司就是很好的例證。這些公司由于盲目追求業務規模,大量銷售具有“還本性”的儲蓄型商品,在保險公司經營“繁榮”的同時,現金的流動性減弱,隱藏財務風險,最后在亞洲金融風暴的沖擊中受利差損的拖累而導致破產。
3.權責發生制下對于保費收入的確認與保險合同條款不相匹配。
對于保費收入,按照新制度的規定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第二,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
第三,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從第一個條件可以看出,保費收入的確認是以“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而不是以“實際收到保費”為依據,從理論上看來,它是權責發生制,但從保險合同條款來看,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情況完全不同。財產保險合同一般是簽單生效,即保險合同一經簽訂,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無論是否收到保費,應確認為保費收入,它是基于“權責發生制”原則;但對于人壽保險合同,一般是收費生效,即收到保費后保單才能生效,此時才能作為保費收入,它是基于“收付實現制”原則,由此可見,權責發生制下對于保費收入的確認與保險合同條款規定存在明顯的矛盾。
4.權責發生制不能適應當前建立保險監管會計的需要。
保險行業對經濟社會背負著巨額負債,承擔著對整個社會的保障責任,發揮著社會“穩定器”的作用,這決定了保險會計具有鮮明的法定特點,保險行業的經營必須接受嚴密的監理,以防范和化解由于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引發的金融危機。因此,保險監管部門在全國各地應運而生,以此來維護相對弱勢的群體“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監管的核心是償付能力,它要求保險公司形成兩套保險會計體系:
一是公認財務會計體系,
二是監管會計體系。
監管會計由于服務對象、目標以及假設不同,在穩健程度上顯得比公認會計更為保守,所選用的方法和程序往往把穩健原則運用到了極致。保險監管會計體系的建立無疑對傳統的權責發生制提出了挑戰,如前所述,權責發生制強調的是收入和成本的關聯和經營成果的客觀反映,而不是償付能力。
二、完善保險會計確認基礎的幾點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我們應該重新審慎保險會計確認基礎,客觀分析保險會計環境,從保險公司實際出發,針對不同的業務性質,可以實行“聯合發生制”混合會計基礎,即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并存,揚長避短,充分體現其靈活性,以適應不同的決策需求。具體來說,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對于保費收入的確認應分別針對不同期限的保險業務采取不同的會計確認基礎。
對于保險會計核算的分類,我國《保險法》按照保險業務不同劃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并要求分險種分類核算。這種劃分雖然照顧到了保險公司分業經營的需要,但不利于制定規范化的會計標準。當前在西方很多國家將保險業會計核算分為短期保險(保險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簡稱“短險”)和長期保險(保險期限在一年以上,簡稱“長險”),分別涵蓋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筆者認為這很值得借鑒。因為短期保險與長期保險在保險內涵、風險特征、保險期限特別是保險合同條款的具體規范都存在較大的差異,在會計核算方法的處理上也應有本質的區別。因此,對于“短險”(比如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短期健康保險)的保費收入的確認可采取權責發生制,即保費收入應于投保人應當交納保費時確認,因而它存在應收保費,應收保費必須入賬。但這里有個例外,對于“短險”中分期繳費合同應于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保費收入,并可考慮在簽定保險合同時作出特別約定:“本保單未交款不生效”或“賠付時按實收保費占保單保費的比例賠償”。對于“長險”(比如人壽保險、長期健康保險)保費收入的確認平時應采取收付實現制,即保費收入應于收到投保人交納的保費時確認,因而它不存在應收保費,但在會計期末通過責任準備金調整回歸到權責發生制。
2.對于利息收入的確認基本上采用收付實現制。
對保險公司發生的拆出資金、保戶質押貸款、保戶儲金、存款等期末都不再計算應收利息,一律按收付實現制在實際收到利息后確認為利息收入。應收利息主要是指債券投資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和原貸款掛賬的利息。對逾期貸款,應縮短應收利息轉表外核算的天數,由一年縮短為90天。
3.對于其它收入一律按收付實現制來確認。
保險公司除了保費收入、利息收入以外,還有追償款收入、手續費收入、租賃收入、代勘查收入、咨詢服務收入等其它收入,這些收入的確認,從成本與效益原則考慮以及穩健性出發,采用收付實現制。
4.對于成本與費用支出的確認原則上采用權責發生制。
對保險公司發生的保費支出(比如賠款支出、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各項責任準備金提轉差、“三項準備”等)以及利息支出應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和計量,凡是在本期發生的,都應全部在本期入賬,不應延至下期入賬,將本期成本費用作為下期成本費用處理。對于其他費用的確認和計量,在貫徹權責發生制原則、重要性原則的前提下,應當重視謹慎性原則的運用。比如,對于有“三項指標”控制的防預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應按比例控制使用,據實列支,不得預提;固定資產修理費待攤和遞延不能混亂使用,也不能采用預提方式;對于開辦費,應當在開始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經營當月的損益,不得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財產保險的業務性質范文3
[關鍵詞]國際保險,國際保險關系,國際保險市場模式
一、國際保險發展趨勢及變革
(一)國際保險組織形式及變化
1.股份制保險組織形式。在世界50強保險公司排名榜中,大部分為股份制保險公司,而且跨國經營的保險公司也大多為股份制形式。從發展趨勢看,股份制形式的保險公司還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2.合作保險組織形式。它是由需要保險的個人或單位共同出資組織起來的保險實體。合作保險組織通常也采取公司形式,它以相互保險公司的形式活躍在保險市場上。
3.個人承保經營保險組織形式。個人承保經營方式主要為英國倫敦勞合社保險市場所采用,個人承保有300多年的歷史。根據勞合社法規,繳納規定的保證金,并以其全部資產作為履行責任的擔保,個人成員組合成辛迪加,接納專項業務。不過,勞合社市場近年來也引入了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并引導個人承保商組成有限公司。
(二)國際保險業務范圍及發展
1.主要財產保險??萍及l展推動了運輸業的發展,汽車運輸保險、鐵路運輸保險和飛機運輸保險相繼產生并發展,進而成為財產保險中的主要險種,同時各險種的責任范圍也得到完善。
2.保險種類延伸。社會進步和法律制度的健全,責任保險不斷充實于保險領域:有的成為附加險,以法定形式承保;有的成為獨立險種并加以細化,如公眾責任險分為場所責任險、電梯責任險、個人責任險等。
3.保險責任范圍。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保險責任范圍也不斷擴展。如飛機的飛行速度加快,載客量增加,相應的財產保險和責任保險要求也就增加,保險的責任范圍擴大,形成了飛機機身險、第三者責任險、旅客和貨物責任險、機場責任險及戰爭險等保險體系。
4.無形資產保險。新科技的發展推動了新工業、新工藝的產生。如電力革命帶來了電動機和發電機的廣泛運用,于是財產保險就增添了保險機器安裝和損壞風險的安裝工程一切險和機器損壞險,進而擴展到無形資產的保險,如利潤損失險或營業中斷險的產生。
5.信用保險產生。隨著國際資本的流動、資本輸出規模的擴大和跨國公司的發展,投資者可能遭遇外匯風險和信用風險,尤其是國際付款方式的多樣化,出口信用保險應運而生。
6.人身保險變化。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類壽命的延長,人身保障內容已從生命保障進入到了生活質量和醫療護理方面的保險,保障程度也體現出時代的特征——高額保險。
7.科技保險發展。隨著高新技術的發明和運用,集裝箱運輸的推廣,核電站的建設,航天衛星的發射及計算機網絡的形成,又為保險展示了新的發展前景——集裝箱運輸保險、衛星發射保險和計算機犯罪保險相繼出臺。
(三)保險業務操作技術及運用
1.選擇一攬子綜合保險。為適應現代生活快節奏,既要實行簡便易行的投保方式,又能滿足投保人多種多樣保障需求,保險公司提供了“一攬子綜合保險”,讓投保人簽一份保單便能獲多重保障。
2.增加保險技術選擇度。即基本險的責任范圍相對限制在主要風險上,然后通過各種附加險的配置或特約條款的選擇,使投保人可獲得針對其投保對象特定的和合適的保障。例如,商業企業在投保了企業財產保險外還可特約附加商業盜竊保險。
3.提高核保技術精確度。現代保險種類繁多,發展快,綜合性強,保險核保人員需掌握多險種知識,以適應因科技進步引發的各類保險險種核保需要,如要適應火險、責任險、勞工補償險等險種內含危險因素的變化,以及承擔責任范圍的調整。所以,對核保業務操作技術要求更細致,以便核保人員技術素質要求更高,不斷提高核保精確程度。
4.科技領先與加強風險管理。當代保險領域的風險管理和損失控制日益顯示出其先進技術的內涵。各國保險公司都能運用先進的電子計算機數據系統和電腦網絡實施業務安排和管理的科學化;在損失控制中,都注重確立“防重于賠”的經營方針,并運用先進的防范技術。
(四)國際保險資金運用及效益
保險基金已成為各國資本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發達國家的保險基金不僅投向不動產,用于購買有價證券和發放貸款,還采用銀行和信托存款的形式投資。有些國家為了更好地實施資金運用原則,還創設了保險資金安全運用保障服務系統??鐕顿Y一般能帶來更大的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新的金融風險。各國保險人都對全球的金融風險極為重視,對投資取向采取更為靈活的選擇手段,投資結構也更為合理。
二、國際保險關系的發展和變革
國際保險關系是國與國之間發生的保險關系,這種關系形成的主要載體是保險資源要素在國與國之間的流動和保險經營在國與國之間的活動。
(一)世界經濟一體化與國際保險關系發展
1.國際保險關系范圍擴展。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必然會帶動保險要素在國際間的不斷流動,許多國家和地區會不斷參與進來,形成新的國際保險關系,擴展了國際保險關系的范圍。
2.國際保險關系規模擴大。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所帶動的保險要素在國際間的流動,使參與國家或地區不斷形成新的國際保險關系,促進了國際保險關系的量的增加。
3.國際保險關系層次提高。世界經濟一體化推動了兩國或多國間的雙邊和多邊國際保險關系,使國際保險關系層次不斷提高。
4.國際保險關系競爭加劇。世界經濟一體化在帶動保險要素在國際間流動的同時,也加劇了國際保險市場的競
5.國際保險關系發展良好。世界性對外開放潮流的形成促進了保險要素在國際間的合理流動,推動了國際保險關系的發展,使國際保險關系有了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和良好的發展態勢。
(二)高新科技的進步與國際保險關系發展
1.高新科技進步——網絡保險發展——國際保險關系新的發展?;ヂ摼W打破了時空的界限,無限增加了企業與潛在客戶的接觸機會,提高了交易的速度和規模,降低了咨詢和交易的成本,簡化了交易的環節,使快速、便捷的個性化服務和自助式服務成為可能。網絡保險這種新的銷售模式正促成傳統的保險銷售方式出現一種革命性的變化,網絡這一時空的無限性特點將推動著國際保險關系的迅猛發展。
2.高新科技進步——風險國際化——國際保險關系新發展。高新科技的應用所產生的新的系統風險,如核擴散造成的大氣污染等生態環境破壞風險、高新技術在經濟領域的應用所產生的系統風險等,它們通常是超越一國或數國形成區域性的世界性風險,這種風險需多家或多國保險公司聯合承保,從而促進了國際保險關系新發展。
3.高新科技進步——系統風險防范技術——國際保險關系新發展。高新科技提供的先進技術條件使得各種系統風險通過由多國保險公司協作聯合承保而形成復雜的國際保險形式,從而形成新的、高層次的國際保險關系,推動了國際保險關系的進一步發展和層次的提高。
三、國際保險市場發展結構及模式選擇
(一)國際保險市場的一體化和多元化特征
一方面,國際保險市場具有一體化發展趨勢的特征。區域性是目前國際保險市場的主要形式,而國際保險市場的一體化則是其總體的發展趨勢。從世界經濟的發展來看,已經出現并存在著許多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發展組織,而這些區域性的經濟合作組織內部所形成的保險市場,就構成區域性的國際保險市場,其中尤以歐盟保險市場為代表。其實,各區域保險市場內部保險自由化和一體化的發展及其進程,以及各區域之間保險自由化、一體化的發展和互動,都會構成國際保險市場上的各種活動,從而使相對獨立,但又相互影響、相互依存和相互協作的保險市場上的保險活動自由化和一體化,進而實現其協調性、規范性和公平競爭性,它需要通過一定形式的組織管理者和進行協調的法律依據和機制建立和完善國際保險市場,國際保險市場的一體化是其發展的內在客觀要求。
另一方面,國際保險市場又具有多元化發展趨勢的特征。國際保險市場是基于各國保險活動的國際化、自由化發展而逐漸形成的跨國界保險活動的場所或領域。由于各國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其它國家保險經營與保險服務主體的進入,使各國國內的保險市場本身與國際保險市場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融合。而整個國際保險市場在融合中又會體現出地區性的差異,這種差異直接導致了國際保險市場在保險供給與需求,以及在法律體系、監管等方面的多元化發展趨勢。
(二)國際保險市場的結構和內容
國際保險市場由市場的主體、客體和價格三部分組成。市場主體是指國際保險市場上交易活動的參與者,包括國際保險市場上的供給方、需求方和中介方;市場客體是指保險市場上供求雙方具體交易的對象,由于保險是為了在風險損失發生時給予補償或給付的經濟活動,因此在保險市場上交易的客體是保險經濟保障;市場價格是由國際保險市場上的供求雙方所決定的。但是,影響國際保險市場上價格水平的因素還有很多。當然,國際保險市場上供給的力量通常對于價格水平的影響要更明顯一些。
國際保險市場的管理者主要是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雖然國際保險市場是跨國界的,但參與國際保險交易的雙方或中介人都分屬于不同的國家,要接受所在國政府以及相關法律的監管和約束。況且作為國際性的保險業務交換不僅要獲得準許,而且還受制于保險本身內在運行規律的要求。其實,在國際經濟貿易的交往中已經形成了不少國際法規、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并得到了國際保險界.的認同,為維持國際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當然,保險行業自律組織、保險人協會、同業公會、經紀人協會等在加強市場管理方面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保證了各經營主體在國際保險交易中的規范化運作。
在國際保險市場上,一些國際性保險組織在加強保險專業技術的研究和指導,組織成員國定期交流推廣新技術和新經驗,推動國際保險市場技術水平的提高和交易行為的規范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如國際海上保險聯盟組織主要研究海上保險的各種技術問題,以提高海上保險業務技術水平;國際信用和投資保險聯盟是從事信用和投資保險業務研究的行業性國際組織,它們專門擬訂為各國共同接受的信用保險經營原則和保險條款,并協調各國信用保險的費率和條款。
國際保險市場包括原保險市場、再保險市場和自保市場。原保險市場是指經營直接業務的保險公司所形成的保險市場,國際原保險市場還包括這些原保險公司在國外開辦的從事直接業務的海外分支公司。其實,在國際保險市場上,還有不少原保險公司從事相互的再保險業務,所以,原保險市場和再保險市場事實上并非是完全分離的。再保險市場是由各種專業再保險公司、兼營再保險公司和再保險集團公司等組成。自保市場主要是指一些自營保險公司。這是按承保方式的分類。如果按業務性質劃分,國際保險市場包括壽險市場和非壽險市場。按照承保方式還可以將壽險業務分成個人壽險(1ndividual)和團體壽險(group)。各種非壽險產品的交易都是在非壽險市場中進行的,具體包括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責任保險、財產保險、信用和保證保險等。
(三)國際保險市場變化的模式選擇
按照市場結構細分理論,可以將國際保險市場分為完全競爭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寡頭壟斷市場和完全壟斷市場四種類型。完全競爭的國際保險市場是指在國際市場上存在數量眾多的保險公司,存在大量的買方和賣方,資源流動自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參加保險市場的交易活動自由,價值規律和供求規律充分發揮作用,保險行業協會在保險市場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在壟斷競爭的國際保險市場中,少數大公司在國際保險市場上占據壟斷地位,壟斷公司與壟斷公司之間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寡頭壟斷的國際保險市場是指在國際保險市場中僅有幾家保險公司,這幾家保險寡頭瓜分壟斷絕大部分保險業務。完全壟斷的國際保險市場是指國際保險市場完全由一家保險公司所控制。可以認為,目前的國際保險市場屬于寡占的市場——國際保險并購浪潮導致了國際保險市場中超級航母的出現,市場集中度越來越高,并購實現了強強聯合,這不僅反映在保險業內部產壽險業的各大公司的兼并重組,而且還反映在保險業與其他金融行業如銀行業、證券業的融合。在此基礎上,國際保險市場上出現了金融超市,它匯集了巨大的資本和龐大的分支機構體系。而在未來一定時期內,國際保險市場結構的發展模式應該是國際保險市場中大小公司并存的壟斷競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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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本文就我國商業銀行的客戶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展開研究,分析商業銀行風險的識別途徑提出風險評估的相應評估、計量方法最后研究了客戶信用風險的應對、市場風險的控制和監控以及操作風險的轉移方法以期為實現我國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一、引言
伴隨金融風險復雜程度的上升銀行業正在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其風險管理理念、手段和技術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已經逐步由傳統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向以風險資本約束為核心的全面風險管理模式邁進。提升國內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能力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事關國家金融安全穩定的大局其意義十分重大。
二、商業銀行風險的識別
商業銀行風險的主要類型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故商業銀行的風險識別相應的為:客戶信用風險識別;商業銀行市場風險識別;商業銀行操作風險識別。
1、客戶信用風險的識別。是指對客戶各項風險因素的捕捉和分別進行判斷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客戶信用風險的盡職調查過程。客戶信用風險評級指標主要包括基本面指標、財務指標兩大類內容。(1)基本面指標。又稱為定性指標或非財務指標包括品質、實力、環境三個主要方面。品質類指標包括管理層素質、股東治理結構、還貸誠意、信用記錄等多個方面。實力類指標從客戶的資金、技術及設備、管理、人員等各方面考量企業實力高低。環境類指標包括市場競爭環境、信用環境、政策法規環境;(2)財務指標。對財務指標的分析主要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盈利能力指標、成長性指標和其他指標等幾個方面。誣膾債能力指標主要考量客戶的資產負債率、利息保障倍數、平衡的流動比率或速動比率等;②營運能力指標主要考量客戶的總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營運資金周轉率以及流動資產周轉率等等。③盈利能力指標主要考量客戶總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④成長性指標主要計算和分析銷售收人增長率、利潤增長率、權益增長率等。
2、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的識別。銀行面臨的風險可以分為重新定價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基準風險和期權性風險。重新定價風險也稱為期限錯配風險來源于銀行資產、負債和表外業務到期期限或重新定價期限所存在的差異;重新定價的不對稱性也會使收益率曲線斜率、形態發生變化從而形成收益率曲線風險也稱為利率期限結構變化風險;基準風險也稱為利率定價基礎風險是另一種重要的利率風險來源;期權性風險是一種越來越重要的利率風險來源于銀行資產、負債和表外業務中所隱含的期權。商業銀行應當對每項業務和產品中的市場風險因素進行分解和分析及時、準確地識別所有交易和非交易業務中市場風險的類別和性質。
3、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識別。操作風險識別過程應該以當前和未來潛在的操作風險兩方面為重點。這個過程應該考慮:潛在操作風險的整體情況;銀行運行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銀行的戰略目標;銀行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銀行的獨特環境因素;內外部的變化以及變化的速度操作風險識別的主要手段有以下幾種:(1)操作風險內部分析。其作為日常業務計劃循環流程的一部分而完成典型的是通過一個業務部門員工會議來完成;(2)操作風險指標分析。銀行可選擇一些和風險產生有關的”關鍵指標”通過監控這些指標發現存在一些能夠引起風險發生的條件;(3)升級觸發指標分析或臨界觸發指標分析。通過將當前交易或事件與預先定義的標準相比較引起銀行管理層對潛在領域進行關注;(4)損失事件數據分析。用以往單個操作風險損失事件的數據記錄等信息來識別操作風險及其誘因;(5)流程圖分析通過繪制業務和管理活動流程圖排查和識別業務流程中的風險點。
三、商業銀行風險的評估
風險估計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第二步。通過風險識別商業銀行在準確判明自己所承受的風險在性質上是何種具體形態之后隨之需要進一步把握這些風險在量上可能達到何種程度以便決定是否加以控制如何加以控制。
1、商業銀行客戶信用風險的評估
客戶信用風險的評估是指根據客戶經理對客戶信用風險識別判斷的結果對客戶整體的信用風險高低給予評估得到客戶信用風險評級結果。其評估方法主要有:(1)專家判斷法。專家判斷法主要采取"5C"分析框架:借款人的品質(character)、還款能力〔capacit辦資本金大小(capital)、抵押品情況(collateral),所處環境情況(condition),(2)信用評分法即結合信貸專家的業務經驗預先設定的一系列主觀和客觀的風險因素將這些因素設計為相對固定的打分表由評級人按照打分表確定客戶的信用風險評級結果。(3)模型法。其可分兩類:一類是建立對客戶信用風險的多變量判別模型包括線性概率模型、L.ogit模型、Probit模型和多元判別分析模型;另一類為市場模型或套利模型如期權定價型的破產模型、債券違約率模型和期限方法、神經網絡分析系統等。
2、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的評估與計量
在市場風險識別后應根據本行的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對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中不同類別的市場風險選擇適當的、普遍接受的計量方法將所計量的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中的市場風險在全行范圍內進行加總以便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了解本行的總體市場風險水平??刹扇〔煌姆椒ɑ蚰P陀嬃裤y行賬戶和交易帳戶中不同類別的市場風險計量方式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匯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和運用內部模型計算風險價值等此外還可采用壓力測試等手段進行補充。商業銀行應采取措施確保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計量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并當對市場風險計量系統的假設前提和參數定期進行評估制定修改假設前提和參數的內部程序。
3、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評估。
操作風險被識別出來后對其進行評估以決定哪些風險具有不可接受的性質應該作為風險緩解的目標。進行這一步驟時通常需要通過考察一項操作風險的驅動者和原因估計該項風險可能發生的概率;此外還應在不考慮控制戰略影響的情況下評估一項操作風險可能的影響。對風險可能影響的評估不僅要考慮經濟上的直接影響還應該更廣泛地考慮風險對公司目標實現的影響。
四、商業銀行風險的應對
做出適當的風險評估后需要決定如何應對這些風險。根據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影響程度的高低銀行所有人員需選擇合理的風險應對對策包括規避風險、接受風險、降低風險和轉移風險。
I、商業銀行客戶信用風險的應對??蛻粜庞蔑L險的應對是指基于對客戶信用風險的評估結果銀行應采取相應措施來防范、化解或控制其信用風險。表現為:①根據客戶信用風險評級結果確定客戶準人標準把好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的第一道關口;②根據客戶信用風險評級結果對存量客戶進行分類管理。對于信用風險高低不同的客戶銀行應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③根據客戶信用風險識別、分析和評估提供的關鍵信息提高對客戶信用風險監控工作的針對性和效率;④參考客戶信用風險評級結果確定貸款定價彌補信用風險可能產生的預期損失。
2,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的控制與監測。(1)市場風險的控制與管理。包括:①限額管理。對市場風險實施限額管理制定對各類和各級限額的內部審批程序和操作規程根業務性質、規模、復雜程度和風險承受能力設定、定期審查和更新限額;②完善的市場風險管理信息系統;③對重大市場風險情況的應急處理方案;(2)市場風險的監測與報告商業銀行定期、及時向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其他管理人員提供有關市場風險情況的報告。向董事會提交銀行的總體市場風險頭寸、風險水平、盈虧狀況和對市場風險限額及市場風險管理的其他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況等內容;向高級管理層和其他管理人員提交按地區、業務經營部門、資產組合、金融工具和風險類別分解后的詳細信息等。
3、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轉移。目前商業銀行操作風險轉移技術主要有:(1)購買保險產品。主要有:銀行一攬子保險;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未授權交易保險;財產保險和其他險種等;(2)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商業銀行在對其操作風險予以量化的基礎上在資本市場上向投資者出售金融衍生工具以將操作風險有效并分散地轉移到交易對手那里到期時按照約定向投資者支付本息;(3)其他風險轉移方法。在某些情形下銀行部門可以通過一些特殊的形式將其操作風險向其他非金融部門、非商業機構轉移。
財產保險的業務性質范文5
【關鍵詞】保險經紀;財務核查;財務風險
一、保險經紀業務財務核查的必要性
由于我國保險經紀市場起步較晚,國內保險經紀公司從2000年起才相繼成立,市場經驗缺乏,與之配套的法制法規尚不夠健全,保險經紀業務的不規范行為屢見不鮮、屢禁不止,保險公司與保險經紀公司之間關系不合法、不真實、不透明問題比較嚴重。當前,少數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依然淡薄,虛構保險經紀業務、將直接業務轉為經紀業務而虛開發票套取資金,或者故意將保險經紀業務當成保險業務處理,因保險費比例一般比保險經紀費比例高,從而達到非法套取資金,用來作為營銷費用而進行不正當競爭的手段,甚至進行商業賄賂等違法活動,以達到拉升業務規模、搶占市場份額的目的,亦不能排除部分套取的資金進入個人腰包的可能,這些行為均違反了《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嚴重影響了保險行業的形象,保險經紀業務必須通過財務核查來不斷地加以引導和規范。
二、保險經紀業務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保險業競爭壓力過大。由于市場主體增多,在當前經濟大環境下,保險行業市場競爭十分激烈,部分保險企業通過違規手段搶占業務,而保險機構自身展業費用有限, 商業賄賂、設立小金庫、逃避稅負等目的的非法行為屢見不鮮,不正當競爭手段屢禁不止。
隨著保險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保險公司需要想方設法維護老客戶關系并開拓新業務,銷售經理的壓力非常大。尤其在企業財產險領域,有不少大客戶是國有企業,保險公司很難單靠產品的價格優勢來獲得競爭力,很大一部分開支花在維護關系等方面,而這些開支有很多是無法開具正式發票的,保險公司只能通過保險經紀等中介渠道想辦法來將這些開支找補回來。
同時,保險中介業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從客觀上加重了保險企業采取各種違法違規手段套取資金的動機。事實證明,大多數基層保險公司都會選擇違規支付或變相支付高額的費用及經紀傭金等手段解決費用來源問題。
2.保險公司的營銷目標異化。在當前的經濟大環境下,生產企業經營困難等因素制約了保險市場需求,保險行業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比較嚴峻,保險公司保費壓力增大;另一方面是受益于前幾年保險行業效益良好、積累了較好的基礎,有的保險公司又重新將業務政策由效益導向調整為規模導向。部分保險公司將業務政策由效益導向調整為規模導向,不顧市場實際、公司管控能力和虧損預期,普遍存在制定高費用激勵政策沖規模、爭速度、保份額的現象,分支機構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任務和考核指標,不惜采取給投保人返還高額回扣等違法違規手段,惡意開展不正當競爭以達到搶占市場或保住市場份額的目的。
3.保險業務性質復雜性。由于保險產品不同、業務渠道不同,可以支取的費用比例不同。因此,營銷人員會將保險業務從沒有手續費的渠道或者手續費率較低的渠道,調整到有手續費的渠道或者手續費率較高的渠道。如果將直接業務設法變成保險經紀機構的業務,保險公司就能支付保險經紀傭金,以套取費用。同時,不同中介渠道的手續費用也存在差異,將手續費較低的渠道業務變成手續費較高的渠道業務,也能套取費用。
在實際業務操作中,為了搶占業務,抬高給經紀機構、營銷員的傭金或手續費已經成為保險公司最常用的手段。某些保險公司無視保險監管法規,帶頭采取違法違規手段沖規模、搶業務,默許、縱容、甚至鼓勵支持分支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行業制定的手續費自律上限形同虛設。
4.退保業務存在漏洞。另外,某些保險公司有通過經紀業務渠道達到以下目的的需要:某些保險公司授意保險經紀機構編造虛假申請材料,出具虛假的保險公估報告,向保險公司申請批退保費、做假賠案支付賠款(往往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經紀機構再將收到的“批退保費”或賠款給予保險公司或其指定的對象(如投保企業負責人),自身也從中獲取不當利益。
5.保險公司的監管存在缺陷。隨著歷年來監管部門為整治環境以規范保險市場,外部監管環境越來越嚴厲,保險公司套取資金的方法和途徑越來越少、成本越來越高,但是將保險經紀業務當成保險業務來處理而套取資金的手法較為隱蔽、不容易被發現、違規成本較低。另外,行業監管機構要查證保險公司通過保險經紀渠道非法套取資金的事實并不容易,很難對企業進行全面細致的外延檢查,只能將其他證據易得且十分充分的違法事實進行公示和處罰。
三、保險經紀業務財務核查的方法
1.檢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業務的真實性
如果是虛構的保險經紀業務,即保險公司把直銷渠道業務調整為保險經紀渠道業務以套取資金的,一是可以檢查對應的保險經紀公司是否據實開具經紀費發票并做業務收入賬;二是可以重點檢查對應的保險經紀公是否取得了投保人的授權而成為投保人真正的保險經紀人、以及是否為投保人提供了相應的保險經紀服務,從這兩點可以判斷其是否為虛構的保險經紀業務。
2.檢查保險公司保險業務的真實性
保險公司將手續費率較低的保險經紀渠道業務調整為手續費率較高的保險渠道業務以套取資金的,這種情況核查起來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在保險公司內部它體現的就是純粹的保險業務,沒有更多的其他線索,只能通過延伸到保險經紀公司進行排查,此種情況一般會有以下特點:一是保險經紀公司會照常給保險公司開具經紀傭金發票、納稅并做業務收入賬,而保險公司一般不要該筆經紀傭金發票,就算發票拿去了也不會入賬。二是保險經紀公司銀行賬戶收到的該筆經紀傭金一定不是保險公司對公賬戶匯出的,而是以個人名字匯出甚至是以現金方式結算的。監管部門平時在對保險經紀公司進行財務核查時如果發現此類情況,可以到對應的保險公司進行核查,這類情況從對保險經紀公司的財務核查入手比較容易發現問題。
3.檢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業務批退的真實性
首先,從財務上查看保險公司保險經紀業務批退保費資金的流向。如果是虛假的批退,相應保費一定不會直接退到被保險人賬戶;其次,如果保險公司將批退的保費付給了保險經紀公司,則應延伸檢查保險經紀公司是否將相應的批退保費付給了被保險人;然后,批退申請是否由被保險人親自申請,還是由被保險人之外的第三方代為申請;最后,財務上是否存在批單退費直接沖減應收保費的行為。
4.檢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業務賠款的真實性
首先,財務核查應查看保險經紀業務賠款的支付方式,如果是現金方式支付,則存在很大的嫌疑。如果是銀行轉賬的方式,還應該檢查經紀業務賠款的流向,如果是流向了保險經紀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則應進一步核查賠款資金最終是否支付給了被保險人。其次,還需要查看理賠材料,核查是否存在真實發生保險事故、但虛增(夸大)事故損失、夸大賠款支出以套取資金的行為。
5.檢查保險經紀業務的真實性
根據中國保監會的監管規定,保險經紀業務在進行經紀傭金結算時,必須有經雙方蓋章確認的業務結算表。因此,應根據結算表記載的傭金金額,核查實際支付的傭金金額是否與結算表一致。另外,還應該查看保險公司蓋章確認的傭金比例確認單(或其他傭金比例確認文件)。保險經紀公司在向保險公司進行詢價時,會要求保險公司對傭金比例進行確認,核對傭金比例確認單(或其他傭金比例確認文件)上的傭金比例是否與業務結算表上的傭金比例相一致、是否與實際結算傭金的比例相一致。
總之,通過加強對保險經紀業務的財務核查和對保險經紀業務日常財務的監督管理,以判斷業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和研究對策,防范和化解保險經紀業務的風險,維護保險經紀業務的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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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鄭立平.保險公司中介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黑龍江金融,2010(10)
財產保險的業務性質范文6
關鍵詞:金融監管瓶頸;問題;對策;國際監管辦法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4-0-02
一、金融監管的定義
金融監管是金融監督與金融管理的合稱,是指政府通過某些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進行的某種限制或規定,從本質上來看,它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征的政府規定的行為。
二、我國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與內容
金融監管的對象主要是參與向金融市場提品的金融機構,以傳統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為主,此外還包括金融市場參與者的交易行為,如一些業務性質和銀行類似的準金融機構,如貸款協會,集體投資機構,組織,銀行附屬子公司或者是銀行持股公司所展開的業務,非機構性質的交易行為,如投資,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還有一些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商業經紀人,出票人的監管等;
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作為當代金融的主體,經營業務范圍廣,業務復雜,對它的監管顯得尤為重要,主要內容有:
1.監管必要性和可能性:對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以及相關衍生行業進行監管時,要對準入標準要求準入主體是否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否符合金融業發展的條件,是否符合地域分布合理化要求等進行必要性和可能性的評估。
2.市場準入監管: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符合銀行法律法規要求;符合注冊資本要求;符合各項硬件軟件要求等;成立保險公司,通過保監會批準;符合保險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符合注冊資本要求;符合各項硬件軟件要求等;成立證券公司,通過證監會批準,符合證券法和公司法規定章程;符合注冊資本要求;符合各項硬件軟件要求。
3.具體業務運作監管:對銀行業的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保險業的財產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證券業的經紀業務、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承銷保薦等。
4.市場退出監管:主要有主動退出與被動退出、破產倒閉監管、對機構變更、合并監管、違規者終止經營監管等。
5.其他相關監管:資本充足率、流動性、貸款風險控制、外匯風險、準備金等。
三、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
中國金融業目前經營模式處于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初級過渡階段,相應的監管仍以分業監管為主;分業經營是指單方面對金融機構業務范圍進行一定程度的“分業”管理,分業經營又可分為三塊層面。
第一層面是將金融業和非金融業剝離,金融類機構無權利對經營非金融業務,也不能以各種形式參與非金融機構經營。
第二層面是單獨將金融業中的銀行、保險、證券業剝離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與保險公司只能經營權限內的相應業務,所屬子行業的機構不能再次經營其他兩個相交叉,類似的業務。
第三層面是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內部子行業的相關業務再剝離,如銀行專營長期業務部門與專營短期業務部門相分離,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部門分離等。
基于國情,歷史等原因,中國采用的分業經營模式使得我國近年來金融業飛速發展,在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后,我國受危機影響較小,在一定程度上還得得益于分業經營,可以說,分業經營對防范金融危機有著一定的作用;此次危機產生的一大因素在于危機主體資產嚴重泡沫化,而分業模式下的中國,因資產部門分開經營,可以防止資產被重復計算,重復利用,還可以防止隔離部門之間的風險傳遞,而相對結構透明金融業內部組織,業有利于監控,盡管業務有些單一,但金融機構內部結構簡單使得資金的流向可監控,使風險透明化;在一定程度保證大量的儲蓄存款的安全;關于這幾點,對分業經營是給予肯定的。
然而,以科學發展觀的問題看待事物發展的變化,就能發現我國經濟在不斷發展的同時經濟金融環境也在不斷變化,分業經營模式日益成為金融業發展的瓶頸,分業監管也已經適應不了金融創新、科技進步以及國際金融業的競爭,因而我們要正視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的弊端,尋找新的突破點。
四、我國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1.多元化分業監管模式缺乏有效協調機制,體系不完善,信息滯后,資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對金融市場管理無法做到及時有效
在現行監管模式下,三大監管主體同屬一級別,職權類似,地位相仿,三方之間缺少相互間的制約監督,三主體均負責各自業務模塊下的金融監管,缺少有效的信息交流的途徑,信息滯后,共享程度也低,雖是各主體負責所屬行業,但卻在同一行業設立多個監管部門,而行業之間的業務標準日益趨向模糊,結構日益復雜化,在一些交叉業務上,多層次監管易引起一定程度上的重復監管,浪費資源,降低效率,與國際金融業相比,分業監管模式限制了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的發展區間。
同時,由于各監管部門的監管重心不一,往往引起沖突,未能及時,有效的發現潛在風險和轉移風險,使得監管漏洞和監管錯誤并存的尷尬局面,這都非常不利于將來有效的防范存在的金融風險。
2.分業監管法律制度導向善不明確
綜合監管法律制度存在局限性,現有法律制度無法合理有效的針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監管協調機制存在空白,地域性因素影響大,對存款保險機制,市場退出機制,救助機制明文模糊;專業監管法律制度層次較低,監管力度執行不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