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講師年度工作計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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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講師年度工作計劃范文1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關于鼓勵全民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政發[]120號)和《關于規范創業培訓機構認定、師資認證和證書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331號)精神,進一步推進和規范全區創業培訓工作,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打造中國SYB創業培訓品牌,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運作、運行高效”管理體系的要求,現將自治區《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培訓工作的實施細則》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第二條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我區創業培訓工作主管部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創業培訓組織管理工作;在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成立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就業服務局,辦公室下設創業培訓教學督導組,負責自治區創業培訓的教學管理及相關工作;具有創業培訓資質的定點機構負責創業培訓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條創業培訓對象為自治區境凡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創業培訓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有創業愿望和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進行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培訓;對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創業項目推薦、開業指導、專家咨詢、創業實訓、小額擔保貸款等后續支持服務,提高其創業能力,促進其成功創業。

第四條創業培訓實行五個統一。即統一培訓標準,統一培訓教材,統一機構認定,統一師資管理,統一證書發放。

第二章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

第五條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條件

在全區范圍,具備辦學資質和創業培訓條件的院校和培訓機構均可申請認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申請成為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培訓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機構資質方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以推動和促進微型、中小型企業發展為工作目標;經當地主管部門批準,有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經歷,能提供培訓和服務效果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服務對象的評價材料;制定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年度計劃,以及市場宣傳推廣計劃;有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組織工作。

2.創業培訓方面。培訓機構重視創業培訓,承諾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創業培訓相關技術要求和培訓流程,組織開展培訓;至少有2名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培訓講師證書的人員;具有滿足創業培訓教學要求的標準化場地和設備。

3.創業服務方面。注重服務效果,建立學員管理檔案,定期評價培訓和服務的效果,并定期為培訓學員提供創業跟蹤指導、項目推介、創業咨詢、創業實訓等后續服務;具有5名以上全職或兼職的創業服務專家(包括企業家、大學經濟管理專業教師、取得創業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等);具有滿足創業服務要求的設備設施。

第六條認定程序

1.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定期下發通知,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工作,公布自治區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條件及要求。

2.申請參加認定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含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授權培訓機構),由各旗縣就業服務部門組織申請參加認定的培訓機構向就業服務局遞交申請書和《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調查表》(見附件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參考標準和評分基準表》(見附件2)以及有關補充說明材料。各旗縣就業服務部門初審合格后,向就業服務部門推薦。

3.就業服務部門根據旗縣就業服務部門推薦認定的培訓機構,按照認定條件和整體規劃進行篩選,最終確定參加復審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名單,統一報送自治區就業服務局。

4.自治區就業服務局組織相關人員成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評審專家委員會,按照區域劃分,對報送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相關材料,進行實地考察和復審。考察和復審人員對申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能力進行打分并簽署意見。

5.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根據復審結論,確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并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發文公布。

6.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將認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公布文件、認定條件及相關表單統一報送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對符合國家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條件的,可推薦認定“中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

7.經審批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名錄可在中國創業培訓網、勞動力市場網,自治區勞動保障網、就業服務網上查詢,接受社會的監督與舉報。

第七條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工作要求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要科學制定教學計劃,檢查培訓講師的教案、課件及培訓后續支持服務等工作情況,督促參訓學員認真完成學習任務,保證創業培訓的教學質量。

2.創業培訓期限和班額要求,創業培訓分為“創辦企業”和“改善企業”培訓,均按10天80學時實施教學(每學時45分鐘);創業培訓實行小班教學,班額不得超過25人。

3.創業培訓在統一使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定的正版教材外,可根據各實際需求,開設與創業有關的經濟管理、法律法規、財務知識、市場分析、項目選擇等培訓容。

4.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學員開業前,應給予開業指導;開業后,要堅持跟蹤指導服務,針對學員在創辦企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輔導,幫助解決學員實際困難,直到學員能夠獨立經營6個月以上。

5.自治區就業服務局要根據創業培訓實際需求,聘請專家定期開展創業師資、創業指導人員的培訓工作。從事創業培訓的教學人員,必須取得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培訓講師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操作。

6.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部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創業培訓補貼要??顚S?,嚴禁申請補貼時弄虛作假,欺騙冒領,擠占挪用。對套取創業培訓補貼資金的行為要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管理

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實行動態管理,以當年的創業培訓合格率、創業成功率、創辦企業穩定經營率為主要檢查、管理容,就業服務部門每季度檢查一次,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每年集中抽查兩次。對于不能按質、按量完成創業培訓任務的定點機構,限期3個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聘用沒有創業培訓師資證書,以及未通過年檢的人員從事創業培訓教學工作的,取消其開展創業培訓工作資質并通報批評。

每年年底自治區就業服務局部署由各組織開展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年檢工作。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工作情況將通過互聯網予以公布。

第三章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講師選評和年檢

第九條我區的創業培訓師資按國家創業培訓師、自治區創業培訓優秀講師、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四級管理。自治區按照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審批的師資培訓計劃,定期舉辦各類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班,對培訓合格人員先發給《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此后一年,按照項目的技術標準和具體要求,完成3次全程授課,并參加自治區舉辦的創業培訓講師提高培訓班,經考核達到講師選評標準的頒發《創業培訓講師證書》。

第十條國家創業培訓師要積極承擔自治區組織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任務和本的創業培訓教學任務及指導服務工作,每年年末應以書面的形式,向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匯報開展創業培訓及后續服務工作情況。國家創業培訓師由自治區主管創業培訓部門進行年度考核,報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年審和管理。

第十一條自治區就業服務局根據全區創業培訓工作計劃,負責全區優秀講師的選評和研修工作。優秀講師的選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在當年國家培訓師備選推薦相關要求公布后進行;講師選評工作每年開展兩次,分別于6月底和12月底進行。

第十二條為加強創業培訓師資、服務專家以及管理人員隊伍的能力建設,保證創業培訓的質量和可持續發展,自治區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十三條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的基本條件

凡具有經濟管理或相關專業的高等教育學歷、五年以上成人教學培訓經歷或企業管理經驗,且愿意從事創業培訓工作的人員均可參加創業培訓講師選評。

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的基本條件:參加創業培訓師資培訓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后一年,有3次及以上對學員全程開展創業培訓的經歷,達到相應模塊講師選評標準;按照創業培訓的技術標準從事教學工作,培訓班結束評估滿意度平均在2.30分(3分制)以上;對培訓學員的創業活動提供后續支持服務,按時向主管部門上報培訓班活動報告及后續支持報告。

持有《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應積極、主動參加創業培訓講師提高培訓,及時進行講師選評。超過一年以上尚未獲得創業培訓講師證書的人員,需再次參加創業培訓師資培訓,重新獲得《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方能繼續從事創業培訓的教學工作。

第十四條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的程序

1.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定期下發通知并組織開展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工作,公布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程序,制定選評標準,提出選評工作的具體要求。

2.各就業服務部門對已達到選評標準的創業培訓講師,由個人和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填寫《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審核表》(見附件3),經初審合格并簽署意見后,向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推薦。

3.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協同本地培訓師,對推薦講師的相關資料進行復審。

4.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復審的結果及各地創業培訓工作整體規劃,確定最終選評講師名單,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發文公布。

5.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將選評創業培訓講師的公布文件、選評條件、《創業培訓講師選評申請匯總表》(見附件4)、《創業培訓講師面試調查表和評分標準》(見附件5)、《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審核表》統一報送全國創業培訓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發《創業培訓講師證書》。

6.創業培訓講師選評文件和講師名單可在中國創業培訓網、中國勞動力市場網、自治區勞動保障網上查詢。

第十五條創業培訓講師證書年檢

創業培訓講師年檢工作于每年1月上旬進行,年檢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類。各就業服務局要積極協助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做好當地創業培訓講師的年檢工作,創業培訓講師須于每年12月末前填寫《創業培訓講師年檢審核表》(見附件6),由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就業服務局根據講師當年開展創業培訓工作的實際情況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隨《創業培訓講師證書》(原件)一同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審核。各要將創業培訓講師日常培訓活動的質量、數量和學員滿意度作為重要的年檢指標。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于每年2月10日前公布通過年檢的創業培訓講師名單。對于不參加年檢或未通過年檢的人員,一律取消創業培訓講師資格,不準繼續開展創業培訓的教學工作。

第四章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教材的管理

創業培訓必須使用正版的系列培訓教材并頒發相應模塊的培訓合格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使用盜版教材和偽造證書,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管理實行按分號段發放管理。就業服務部門根據合格《創業計劃書》的驗收標準,考核培訓學員的結業成績,對合格學員由就業服務部門在自治區分配給本的號段,統一簽章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制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區創業培訓教材、創業培訓技術服務包和培訓合格證書、游戲模塊等征訂工作。各就業服務部門根據所屬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征訂需求,及時申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簽審征訂單,由征訂單位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指定的服務部門進行貨款結算。

第五章創業培訓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開班申報制度

凡承擔創業培訓教學任務的定點機構,在開展創業培訓工作中,要自覺接受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和所在就業服務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每年的1月30日前,要向就業服務部門呈報上一年度“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工作總結”和當年“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年度工作計劃”。

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開展創業培訓時,必須在開班前7天,填報“創業培訓開班申報表”(見附件7)和“創業培訓學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8),經就業服務部門審核并下達“創業培訓講師授課任務派遣通知書”(見附件9)后方可開班。各就業服務部門于每月7日前將上月所屬定點機構的“創業培訓辦班和講師派遣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0)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對區域派遣創業培訓講師授課的,可由提出申請,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審批。

第十九條培訓實名制度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組織各類人員進行創業培訓時,要協同講師按照創業培訓的標準和要求篩選、面試學員并填寫《創業培訓學員入學登記表》(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1),根據參訓學員的基本情況及培訓需求,做好《創業培訓需求分析表》(見附件11),因材、因地、因時組織實施培訓,實行培訓實名制管理。

2.參訓學員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張;經培訓后創業的學員應補交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作為創業培訓學員檔案資料的附件。

3.接受創業培訓的學員,必須在創業培訓講師的指導下,提交一份自己創業項目的、合格的《創業計劃書》,并由創業培訓講師填寫“創業培訓(SYB)學員《創業計劃書》評審表”(見附件12),對評審合格的學員頒發由就業服務部門簽章的相應模塊培訓合格證書;有條件的可由創業指導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對培訓學員的創業項目進行論證和評審,經論證、評審合格的學員頒發相應模塊培訓合格證書。

4.對頒發相應模塊培訓合格證書的學員,各就業服務部門要定期匯總“創業培訓合格學員辦證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3),并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教學督導組匯總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上網公布培訓合格者的名單、成績、身份證及培訓證書號碼。

第二十條結班考評制度

各類創業培訓班結班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應指定專人,積極配合創業培訓講師做好本期培訓班的考評與檔案移交和管理工作。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培訓班結業后7日,要對授課講師進行考核、評估,對授課講師填寫的“創業培訓講師執行授課任務情況信息反饋表”(見附件14),簽審評估意見后轉就業服務部門,各就業服務部門簽署意見并寄(或傳)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將《培訓班期末評估評分表》(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3-1)、《學員培訓班活動報告》(電子版,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4)”和“創業培訓(SYB)學員《創業計劃書》評審表”及時報送就業服務部門存檔;經各就業服務部門審核后,定期將“創業培訓學員班活動報告匯總表”(見附件15)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

2.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班,要根據培訓資料報送、檔案整理移交、學員信息反饋、資金申請使用等情況,進行不定期的考核、評估,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年檢的重要資料。

3.各就業服務部門要在培訓結束3個月后,及時向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匯報上一季度培訓學員開業情況、經營狀況及帶動就業情況。

第二十一條跟蹤服務制度

1.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對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教學工作,以網上評估、現場評估、抽查和聽取匯報等方式進行不定期的跟蹤、檢查和指導,以便核查、糾正在創業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下一步工作方向。對全區創業培訓定點機構,以當年的培訓質量、創業成功率為主要容實行年檢,年檢獲得全區前6名的予以表彰。

2.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對創業培訓講師實行考核、提高、選評、年檢,定期組織講師提高班,對符合選評標準的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予以創業培訓講師選評。將考核成績優異的創業培訓講師,選拔為自治區創業培訓優秀講師,并有資格被推薦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的講師提高班與培訓師選評。

3.自治區對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級師資檔案與考核系統。對全區創業培訓師資,以其工作責任心、培訓滿意度、后續服務水平、創業成功率為主要容實行年檢,并定期網上公布選評和年檢情況,對年檢獲得全區前10名的予以表彰。

4.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各創業培訓工作的需求,對全區創業培訓師資將逐步實行區域派遣制度,充分發揮教學、服務能力較強的創業培訓師資的作用,高質量地完成創業培訓的教學、教研活動與項目的推廣工作。

5.對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創業培訓各項任務,經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和學員考核評估合格者,享受課時補貼。其參考標準分別為:國家創業培訓師500至600元/天,自治區創業培訓優秀講師300至400元/天,創業培訓講師(含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者)200至300元/天。

6.各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對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學員,要安排專人進行每月1次,總數不少于4次的創業見習、企業創辦活動和企業經營情況電話或實地后續支持跟蹤服務。認真做好“創業培訓后續支持跟蹤服務記錄表”(見附件16)及檔案管理,并于每月7日前向就業服務部門報送“創業培訓后續支持跟蹤服務月報表”(見附件17),各就業服務部門圍繞培訓機構、提供后續服務的講師及次數,后續服務的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對解決創業學員實際問題的典型案例等情況,按季度匯總向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報送“創業培訓后續支持跟蹤服務季度報表”(見附件18)。

第二十二條網絡辦公制度

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對全區創業培訓的教學工作一律實行網絡化辦公管理,逐步形成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就業服務部門—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和教學督導組的網絡對接。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開班前7天向就業服務部門上報“創業培訓開班申報表”和“創業培訓學員基本情況表”,審核開班。

2.各就業服務部門在每月7日前將上月所屬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開班申報和講師派遣情況一并匯總上報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

3.各就業服務部門按當地年度培訓期次向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上報創業培訓學員及頒發培訓合格證書情況。

4.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要積極配合創業培訓講師在每期培訓班或后續支持服務結束后7天向就業服務部門上報《學員培訓班活動報告》或《學員后續支持服務報告》(參見教師用培訓工具包表5),就業服務部門審核后轉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教學督導組備案。

5.自治區創業培訓指導管理辦公室定期在自治區

培訓講師年度工作計劃范文2

【關鍵詞】 集團管控 培訓計劃 需求分析

年度培訓計劃是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排列的記錄,從組織的戰略出發,在全面、客觀的培訓需求分析基礎上做出的對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者、培訓對象、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等的預先系統設定。承載著落實公司戰略要求,是對中長期培訓規劃的分解和細化,對培訓工作的開展具有明確方向,統一思路等重大意義。因此,年度培訓計劃絕不只是一些培訓課程的組合,它的制定過程非常關鍵。它必須密切結合公司發展戰略規劃,考慮組織及員工兩方面的要求,盤點公司資源要素與員工素質現狀,兼顧人才培養的超前性及培訓效果的不確定性,由此,再來確定培訓項目的目標,選擇培訓內容及培訓方式。

一、年度培訓計劃制定的常見問題

1、需求收集階段

缺乏對培訓需求的收集方法,或是需求收集范圍過窄。各部門申報培訓項目之前,未對員工培訓需求做出訪談調研,僅憑部門管理人員個人的理解,或是當下流行什么培訓,就決定員工需要什么培訓。對培訓需求的收集,存在渠道不暢、收集手段缺乏、收集范圍狹窄等問題。部分基層員工反映,自己對部門最初的培訓需求調查還較為配合,但到了來年培訓計劃實施的時候,自己的需求完全得不到反映,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得不到保證,嚴重挫傷員工參與培訓計劃制定的積極性。

2、需求分析階段

需求分析不夠透徹,不能發現真實培訓需求以及剔除培訓不能影響的因素;專職教培管理人員對各業務部門具體業務不熟悉,對各部門提交的業務培訓需求無從分析識別,使培訓需求分析工作要么一字不改,全盤接受,要么只是刪減合并,缺乏對培訓需求深層次的探究;兼職培訓管理員缺乏需求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對收集的培訓需求只做簡單的合并整理。這就要求各級培訓管理者有業務的敏感性,要成為業務部門的合作伙伴,能與業務部門進行交流,對一線培訓需求有準確的理解和把握。

3、計劃制定階段

項目取舍缺乏標準依據。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主要依靠培訓管理部門制定培訓計劃申報模板,下發至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再收集各部門單位上報的培訓計劃報表。對于培訓項目的取舍,只能依靠培訓管理人員的經驗,缺乏取舍判斷的依據和標準。例如部分培訓項目由于培訓內容相似而合并辦班,但實際培訓內容針對的人員不同,導致培訓缺乏針對性,不能有效滿足各業務線條需求。

缺乏培訓預算標準,導致預算虛高。各部門申報培訓項目時,對費用預算不夠精細,擔心部門培訓費用不夠用,虛報甚至杜撰培訓項目的現象時有發生。各部門對于申報的培訓項目,具體環節考慮的不夠周全精細,對目標參訓人員數量、培訓師資來源等,按照最大標準來預估,導致預算虛高,造成資源極大浪費。

4、計劃執行階段

計劃變動大,計劃外項目多。從年終培訓總結來看,能按照培訓計劃執行的項目不足50%。計劃外項目、未執行項目、頻繁變更項目造成年度培訓計劃效度不高,失去了對培訓工作的指導意義。計劃外項目,主要由于上級要求、政策、規章的變動,臨時需要開展;列入計劃未執行的項目,主要原因在于培訓需求變更、培訓負責人抽不出時間開展等;計劃變更,主要表現在培訓時間推遲、培訓人數劇增、培訓地點變動、培訓預算超標等,都極大增加了培訓部門協調管理的工作量。

溝通不暢,上下級培訓計劃脫節。基層單位反映,上級單位的培訓計劃幾乎從不下發到下級單位,只是在培訓開始前收到要求參加培訓的通知。遇到培訓時間和重要工作沖突,參訓者不能參加,為了完成培訓考核任務,不得不派非目標參訓人員參加,導致部分人員成為“培訓專業戶”,培訓淪為了基層單位的任務和骨干員工的負擔。

二、年度培訓計劃研究現狀

在總結集團管控型企業年度培訓計劃的常見問題后,通過對文獻資料的查閱,了解國內外對年度培訓計劃的研究歷程及現狀,對年度培訓計劃制定思路給予啟發。

1、國外研究現狀

自美國的弗雷德里克·泰勒在1911年第一次提出科學培訓工人的思想,不論是理論學者還是企業經營者,都越來越注重對人力資源的培訓開發,無論從培訓體系的設計,課程的設置,對象的確定,還是培訓方式的選擇等都已經變得日益成熟化、專業化。但對于培訓計劃的研究,皆偏重于培訓體系的建設,從需求分析,確立目標,制定計劃,組織實施,成果轉化,評估改進等方面都形成了完整的培訓管理閉環,尚未對如何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單獨列項研究。

2、國內研究現狀

國內對企業年度培訓計劃的研究,目前也主要集中在培訓管理體系下培訓計劃的制定。2007年,董慶紅在《如何實施有效的企業培訓》一文中,開創性地和電力行業結合,從培訓的價值入手,談到有效培訓計劃的幾點要素,最后,點明如何有效評估培訓效果。2010年,孟玥在《如何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一文中,列舉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的兩個步驟,并以某公司作為案例,展示如何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同年,陳藝娟在《淺談電力企業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與思考》一文中,與勝任力模型理論結合,提出重點進行培訓需求分析的觀點。2011年,王艷波、鄧小兵在《淺議如何制定有效的培訓計劃》一文中,在闡述培訓計劃作用,分析計劃失效的基礎之上,介紹制定培訓計劃的方法和落地的注意事項,具有一定的實際指導意義。

三、年度培訓計劃制定思路

筆者認為,年度培訓計劃必須服務于集團單位整體戰略框架,通過對各類員工各層面的需求進行需求緊迫性和可滿足程度的分析,再在本單位教育培訓工作現狀的基礎上,總結上年度優秀經驗及方法,改進上年度不足和欠缺,得出本年度培訓計劃的重點內容。因此,本年度培訓計劃是對上年度本單位教育培訓工作的延續及提升(見圖1)。

四、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實施步驟

1、制定實施方案

加強年度培訓計劃制訂過程管理,設計培訓計劃制定方案,落實任務和責任。一方面,通過項目啟動會等形式,明確職能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培訓中心和培訓基地在年度培訓計劃制訂中的職責;明確各級專兼職培訓管理人員的角色;明確本年度培訓計劃制定的目標或要求、規范。另一方面,必須加強過程管理,包括前期宣傳引導,召開動員會等,同時培訓中心一定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工具及模板,并實時進行培訓宣貫,保證思路的統一和動作的一致。

2、收集培訓需求

培訓需求的收集,通常是多渠道、多種工具、多種方法的綜合運用。培訓中心的需求采集分為兩類,一是針對全年培訓開展以及培訓行業發展情況,各項考核測評工作的結果進行培訓需求的總結;二是向各專業部門通過書面調研的形式采集各專業領域的培訓需求。專業部門的需求采集也分為兩類,一是對本部門人員開展觀察、面談、考核測評;二是向業務所屬各基層單位采集培訓需求。各基層單位要借助日常對管轄對象工作行為的觀察和開展日常績效評價或工作評價時的面談,以及考核測評等工作,對上級部門或單位,如各專業部門發放的書面調研做出統計性的回應。

3、培訓需求分析

掌握實際培訓需求是培訓的基礎和靈魂,是增強員工培訓工作針對性、實效性的關鍵,是提高員工培訓質量的前提和基礎。培訓需求分析應從公司、部門和員工三個維度出發。

公司整體的培訓需求可以從五個方面來進行分析:企業發展戰略、年度工作計劃、企業文化、行業特性、企業發展階段。部門培訓需求主要是征求各部門主管的需求,由其根據部門的工作目標來提出自己的需求。員工個體培訓需求則可以通過發放培訓需求調查問卷的形式來完成,并由部門主管來判斷是否符合企業的需求,發揮部門主管人員培訓需求過濾器的作用。這樣,培訓滿足的不僅是公司的培訓需求,還滿足了部門及員工的培訓需求;不但滿足了當前工作任務的需求,還滿足了長遠的企業發展戰略的需求(見圖2)。

4、培訓需求決策

依據培訓需求分析的結果,通過結構化評分,充分考慮項目的執行情況、組織因素、籌劃情況、資源現狀等,決定各項培訓需求的重要、緊急程度,并按照全年可使用的資源進行決策,對培訓需求做出取舍(見圖3)。

5、計劃編制及反饋

將收集到的分散的培訓需求信息匯總到一起,分析訪談數據,概述所有的訪談結果,匯總訪談的數據,尋找共同點,按公司、部門不同層面進行分析,可得出公司、部門層面分別需要的培訓,具體的人群與人數。將這些數據分析后就可形成培訓計劃的初稿(見表1)。

培訓計劃的初稿,解答了公司培訓什么、怎么做、需要多少資源等基本問題,初步確立了培訓目的、培訓對象、培訓方式、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費用、培訓時間等要素。然后將培訓計劃初稿下發至各業務部門、培訓基地、基層單位,廣泛收集各方反饋意見,據此進行平衡和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6、培訓計劃定稿

通過公司領導及教育培訓委員會批準后,形成報批稿,最終形成下發稿,同時下發《培訓項目完成情況統計表格》,按照要求,定期上報,以指導和管控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教育培訓工作。

五、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的注意事項

1、項目準備階段——高層支持、氛圍營造

取得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參與和支持。公司高層管理者的支持能保證培訓需求分析過程順利進行,他們的意見往往決定了培訓的大方向。如果缺少了領導的參與,就無法獲取領導對培訓的期望。而保持與公司管理者的良好溝通在整個培訓需求分析的過程中顯得尤為重要,直接影響到下年度開展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因此,只有取得各級管理者的支持,才能保證需求分析的過程順利進行,如培訓需求收集面談人員的安排、調查問卷的填寫及按時提交等。

在進行培訓需求收集之前,先在公司內營造一種氛圍(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召開一次相關人員的啟動會),讓上至領導、部門負責人,下至普通員工都有心理準備,有時間去思考自身、部門、整個公司的培訓需求在哪里,引起每個人的重視,將培訓需求分析視為自己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2、需求收集階段——多種方法,模板清晰

正確指導需求填報。在對員工需求進行收集時,最好同時下發需求填報指引,指導員工正確思考個人培訓需求,結合崗位及個人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盡量避免提出不合理的培訓需求。

清晰的需求收集模板。制定培訓需求收集的模板做到盡量清晰、明確,避免使用模糊性語句,以免引起歧義。較好的做法是給個示例,要求員工按此填報,方便后期數據的統計和處理。

多種收集方法綜合運用。各種需求收集方法均有優缺點和適用范圍,要結合培訓計劃制定的時間、資源情況,合理選擇收集方法,綜合使用,揚長避短。

3、需求分析階段——統一思路,培訓先行

電力企業,尤其是電網企業,涉及培訓的專業多、分工細、覆蓋面廣,開展大規模分層分類培訓均會面臨培訓需求精細、培訓數量龐大等困難。分析培訓需求時,必須考慮到電力企業的實際情況,這就要求項目參與者必須了解企業的發展歷程和發展戰略,熟悉企業的文化;對培訓行業要有相當的了解,熟悉大量的培訓公司和培訓講師;掌握培訓需求調查的基本方法和手段,能夠深入了解員工狀況;掌握培訓預算管理和培訓實施管理;掌握培訓評估的主要方法和手段等。因此,有必要對各級培訓管理者進行統一思路的培訓,宣貫項目式培訓計劃制定的理念、方法及手段。

4、需求決策階段——注重細節,跨部互動

收集較為齊全的資料,包括過往項目計劃表、完成情況、未完成原因說明,有效識別剔除重復培訓及無效培訓需求。

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需求分析判定標準,包括師資隊伍、培訓場地、課程體系,有效甄別培訓需求。

多部門參與,組建項目組可以考慮納入財務、培訓基地的人員,發揮各自業務,指導和評判培訓需求的合理性、培訓項目的可行性。

與業務部門保持充分、順暢的溝通,使之明白,評估項目目的并非削減經費,而是使項目更加合理,被否決的項目需要給予明確的解釋,避免挫傷員工參與培訓需求調研的積極性。

5、反饋修正階段——雙向交流,充分溝通

培訓計劃的制定,起源于自上而下的發起,完善于自下而上的反饋。在公司本部與各基層單位之間,存在信息溝通交流不充分等問題。因此,保持及時順暢的溝通,對年度培訓計劃制定項目的成敗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公司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時可以先收集各基層單位的年度培訓計劃草案,綜合考慮基層單位的實際。各基層單位必須根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結合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終審稿)來最終形成自身的年度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工作,保障參訓人員能夠按期參加培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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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繆東:練好培訓基本功[J].培訓雜志,2008(3).

[4] 董慶紅:如何實施有效的企業培訓[J].中國電力教育,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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