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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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生態修復概念

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文1

關鍵詞:礦山;環境;治理;探討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0)014(C)-0160-01

采礦業是一個古老的行業,它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也導致了嚴峻的環境問題,威脅著我們的生存。采礦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影響和破壞森林植被與自然景觀,有的礦山位于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地質遺址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重要基礎工程設施保護區及城鎮周邊等,嚴重影響自然景觀、旅游資源、文物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和重要的基礎工程設施的保護和城鎮的發展及環境的改善。某些采礦業如對建筑石料、石灰石、水泥配料和磚瓦用粘土等礦山資源的大量開采,與其他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礦山固體廢料的不合理遺棄堆放,導致邊坡失穩,誘發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部分重金屬及放射性元素的礦山廢碴,隨雨水沖刷,造成污染轉移,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

這些不當的采礦造成的森林植被和景觀破壞、良田毀壞、水土流失、侵占土地、環境污染、誘發地質災害等,嚴重影響重要基礎設施及其他資源的保護等,也直接威脅和破壞人居環境、加速生態環境的惡化,影響礦區及其周邊地區居民環境質量的改善與提高,特別是在城鎮周邊、風景名勝區、交通干道(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和主航道等)兩側可視范圍內,嚴重破壞旅游資源、影響觀瞻,制約了資源效益與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的統一和協調發展。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自然生態環境了解的加深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加強,采礦業對人身和環境的危害也日益受到關注。因此,礦山環境治理和保護已經成為新世紀重要的課題。

環境質量的好壞,與人類生存和人體健康密切相關,而綠化對改善和維護環境質量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植物(以及我們肉眼看不見的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對保護自然環境中的生態平衡,保護礦山環境,促進人們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開展以植物為主體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植物修復)對于改善和修復環境質量,實現環境友好,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人們對綠化功能的認識,是隨著科學的發展逐步提高的。礦山的綠化是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環境保護這個概念,過去我們往往理解得比較狹窄,好象就是對工廠“三廢”治理而言的,實際上它的內容和方法非常廣泛。用植物綠化礦山的方法保持生態平衡,保護自然環境是重要的方法之一。

在自然生態環境中,綠色植物是人類和生物界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綠色植物通過它的生命活動對生態平衡功能的調節是任何其它物質所不能替代的。增加綠化面積,提高植被覆蓋率,綠化礦山是改善人們的生存環境,提高環境質量最積極、穩定、長效和經濟的手段。

采用植物綠化礦山可以植物的巨大防護作用,諸如防止水土流失、涵養水分、加固殘坡積物、增強終邊邊幫的穩定性起到防止和減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作用等。同時礦山綠化后,空氣質量改善。植物有吸滯煙灰、粉塵的功能,植物能有效的吸收有害氣體,放氧,從而凈化環境。某些特殊的植物能吸收、分解或固定有毒物質,凈化有害廢棄物或防止有毒物質擴散污染。

礦山綠化植被,對改善小氣候的功能也是顯著的。在城市周邊,建筑物密集地段熱空氣不斷上升,綠地中較冷空氣隨之向市區補充,形成氣流,起到調節氣溫的作用。嚴冬時,則可減緩風速,減弱寒風侵襲,起到屏障作用。綠化還可以吸收噪聲,起到消聲器的作用。

通過礦山綠化不僅改善和修復自然環境質量,還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改善地方的發展環境質量,有力的推動和促進地方產業的發展,實現良性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共同繁榮。如礦山綠化可以有力的促進旅游業的發展,反過來,旅游業的發展也對綠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開采礦山進行植物修復,不但恢復了生態環境,而且對特殊環境進行的綠化(如陡坡的垂直綠化等)還可以產生新的景觀,開辟新的旅游資源。

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文2

【關鍵詞】綠色礦山;可持續發展;科學發展觀

1.綠色礦山的含義

目前仍沒有對“綠色礦山”這一概念形成統一定義。雖然綠色礦山定義不盡相同,但其本質內容都是“礦產資源集約節約綜合利用、環境保護與生態重組”。綠色礦山建設就是在依法辦礦的前提下,綜合集約利用礦產資源,以實現經濟、社會、資源、文化等多重效益為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新型礦

山建設模式。

2.綠色礦山的建設要求

2.1 依法設置與組織生產

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礦山企業堅持法律政策是一切經濟活動生命線的原則,嚴格遵紀守法,嚴格執行中國方針政策,堅決杜絕無證開采、違法開采、越界開采、私挖盜采現象的出現。堅持開展礦山企業秩序的治理整頓,嚴格執法,依法納稅,防止一切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礦山企業還應及時組織自查,檢查企業內部不合理行為,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各級組織與管理機構,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責任到位,確保企業全面實現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與規范化。

2.2 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

按照科學、低耗與高效的原則,依據礦山資源狀況與市場需求,合理進行規劃設計,選擇正確的規劃與技術裝備。采用新技術、新裝備實現煤炭資源高回收率與高利用率是建設綠色礦山的必經之路。礦山企業應重視節約資源、保護資源,大力開展節能降耗,降低礦山資源開采成本。大力開展共伴生資源與尾礦等二次礦產資源的綜合回收利用。

2.3 滿足自然生態與環境保護的要求

建設綠色礦山應將環境保護納入管理理念之中,堅持以環境保護為方針,減少或消除對于環境的破壞,在礦山建設中全面保護環境,不產生破壞環境的生產行為。落實環保責任制度,完善環保管理機制。建立宣傳機構傳播環保知識,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環保工作的階段性落實[1]。實現環保數據化,在分析數據統計的基礎上,實現數據信息統一管理。同時,強化礦區環保實施力度,對工作人員做到賞罰分明,提高工作人員主動性。

3.綠色礦山建設中的科學技術

3.1 保水開采技術

保水開采技術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治采場突水危機狀況的發生,通過一系列技術措施可有效減小開采對于水文環境的影響程度,力求將開采擾動量降低到環境容量范圍之內。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首先對巖層破壞規律進行研究,在此基礎上通過地面注漿技術與礦產資源開采技術措施相結合的方法以及留設防水煤柱的方法來確保保水開采,從而達到對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

3.2 減沉開采技術

由于礦產資源在其開采過程中大多采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因此極有可能引起地表沉陷。對于這種情況,礦山企業大多采取條帶開采與充填開采技術減少對地表的破壞,實踐表明,充填開采與條帶開采可有效控制地表變形破壞,是建設綠色礦山的有效途徑之一。針對農田破壞的情況,可通過復墾技術進行農田修復,通過蓄水灌溉及魚類養殖等方式將地表沉陷地區重新有效利用,從而獲得豐厚經濟效益。

3.3 綜合利用礦區廢水技術

由于采掘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大量廢水,而其中會有地下涌水情況出現,為了合理利用這部分地下涌水,廣大科學工作者研制發展了新型生態保水體系,通過對廢水的控制、處理、利用、灌溉等方面措施,可以實現將礦井廢水轉變為飲用或回灌水,從而實現對于礦井廢水的循環復用,滿足礦區及周邊農業用水。

3.4 合理利用瓦斯氣體技術

在礦山綠色建設中,較為重要也極為關鍵的是瓦斯氣體的凈化與循環利用,只有實現對瓦斯氣體的綜合治理才能有效保護大氣環境免受污染。瓦斯的主要組分是CH4,CH4是一種溫室氣體,將其直接排入大氣將會對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但瓦斯也是一種良好的化工原料與燃料,因此需對其進行綜合利用。瓦斯氣體的合理利用不僅與礦山安全開采息息相關,還關系到礦區生態環境發展的和諧性及經濟發展的持續性。綜合這些因素,應合理利用瓦斯氣體,減少其向大氣的排放。

4.綠色礦山建設中取得的成就

4.1 對綠色礦山建設必要性的認識

顯著提升綠色礦山建設作為中國煤炭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在實施初期被許多人錯誤理解,認為綠色礦山就是礦山的環境綠化工作,對其的重要性存在明顯的認識不足現象。但經過國家多年不懈的宣傳教育工作,廣大從業者對綠色礦山這一概念有了全新認識,其包含了依法辦礦、規范管理、合理開發、節能減排、技術革新、環境保護等諸多方面,這些內容囊括了礦山生產建設的方方面面,是在充分結合中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促進可持續發展這一基本國策的基礎上提出的,是所有礦山生產人員都應始終堅持與遵守的知道理念。通過思想認識的提升,礦山生產各級部門的積極性得到了有效調動,煤礦企業獲得顯著的良性發展。

4.2 通過實踐創建綠色礦山建設新局面

綠色礦山建設作為明確的礦山發展目標在中國最新的 《礦產資源發展規劃》 中被明確指出,為努力促進這一目標的有效落實,中國各級礦山資源主管部門均采取了各類積極措施。國土資源部將增強資源利用率、轉變礦山企業發展模式、改善礦山周邊環境等作為其工作重點列入國家資源規劃中,對礦山建設方方面面實施了全面管控,并通過省、市、縣三級管理制度將綠色礦山建設目標落實到地方,有效促進了礦山綠色化建設進程;同時,為確保礦山企業在綠色礦山建設中有章可循,各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據當地實情,制定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綠色礦山建設規范與標準。例如江西、浙江等省制定的《綠色礦山建設指南》就對其省內未來數年內的綠色礦山建設目標進行了明確規定,為各級政府部門任務的落實提供了良好依據。

5.結語

建設綠色礦山對于美化礦區環境、改善礦山企業能源結構、實現能源開采與環境保護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綠色礦山建設可為礦山企業與礦區人民帶來巨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資源開采與環境保護相結合的綠色開采是解決煤炭開采過程中環境保護問題、實現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文3

關鍵詞:土地資源;土地復墾;生態恢復

Abstract: Land resource is the important material basis for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but it is decreasing as a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Only when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nd resource and the social development is well handled, can the safe and reaso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be ensured, which indicates the necessity and urgency of the land restor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significance and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land restoration, and gives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s of land restoration in our country.

Keywords: Land resources ; Land restoration ; Ecological restoration

中圖分類號:X171.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土地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特別是濕地、林地和適合耕種的肥沃土地,這些土地是改善地球居住環境和人類糧食來源的重要保障。然而現代社會快速發展,高速公路、高樓大廈、電站的高速建造以及資源開采等非農建設在改造人來生活條件的同時也不斷的在侵蝕著這些土地資源。土地資源是有限的,但是社會發展對于土地資源的需求與破壞確實無限,這就造就了一種矛盾體,一種將會影響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矛盾。只有處理好這一矛盾,處理好土地資源的保護與循環利用,才能保障人類社會安全、合理的向前發展。這就是進行土地復墾工作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1.土地復墾的意義

土地復墾在我國早期被稱為“造地覆田”、“復耕”、“綜合治理”等,沒有科學的理論指導,只是小規模的修復治理工作。到了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的土地復墾工作才得到科學、快速的發展,于1988年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號文件《土地復墾規定》中規定,土地復墾“是指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2011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土地復墾條例》重新界定了土地復墾的概念,定義土地復墾“是指對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達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國外政府也對土地復墾工作十分重視,美國、德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于上個世紀也開始進行了土地復墾的研究,制定和頒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采取各種措施來進行土地復墾工作。土地復墾工作得到了各個國家的重視,足見其意義的重大:

1.1 保護土地資源

我國正處于社會高度發展的時期,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與城市各項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展開,都需要大量的土地資源。而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粗放式發展往往忽略了對土地資源和自然環境的保護。我國雖然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今年來人為因素、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等因素的影響,土地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且破壞還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理[1]。特別是耕地與林地,我國的人均耕地僅為1.4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我國的森林面積1.38億hm2,人均占有森林面積01.1hm2,土地資源極其緊張[2]。只有快速推進土地復墾工作的進程,并保證土地復墾措施的有效開展,才能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開發和持續利用。

1.2 保護環境

我國的土地荒漠化與水土流失情況相當的嚴重,這都直接或者間接的造成了近年來各種沙塵暴天氣,各種極端惡劣天氣、洪澇災害的發生頻率的增加,空氣質量的快速下降等環境問題。土地荒漠化與水土流失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及土地、礦產資源開發的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廢棄土地,這些土地由于沒有進行土地復墾,沒有植被保護或者僅有少量的天然植被進行保護,暴露于大自然之中,慢慢的就會被荒漠化或者造成水土流失。我國的城鎮化進程還在繼續,對土地與大自然的破壞還在繼續,如若繼續忽視對土地的保護,后果將不堪設想。

1.3 推動國家經濟發展轉型

我國的經濟進行了幾十年的高速發展,但是這種發展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了,也就是粗放型的發展。大量的廢氣排入空氣中,大量的廢水流入江河,大量的植被被破壞,大量的土地荒漠化被廢棄,這些破壞都是不能逆轉的。為了維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我國加強了環境與土地的保護力度,將“環境保護”、“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作為基本國策。土地復墾工作的進行正是對這項基本國策的支持,對于推動國家經濟朝著可持續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意義。

2 土地復墾理論

2.1 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理論

任何一個生態系統都具有一定的自我維持與自我修復功能,一定程度的外部干擾與破壞都不會對生態系統造成致命的打擊。生態系統的恢復就是對該生態系統的土壤、植被和自身循環的恢復,使其恢復到原有的系統結構與功能,恢復成原有的土地類型。達到能夠自我維持及自我修復的狀態[3]。但是在有些情況下,生態系統遭到的破壞較嚴重,已經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和恢復極限,難以自我修復回到原來的狀態,這時便需要進行生態重建。生態重建的關鍵是提供生態系統循環所需要的物質及結構,使其恢復自我維持及自我修復功能[4]。

2.2 土壤重構理論

被破壞的土地的土壤結構、營養等遭到了損毀,將不利于土地復墾工作的進行。對廢棄土地的地表土壤進行重構是土地復墾的關鍵[5]。常用的方法是在礦上開采或者工程施工前,將目標區域的表土進行收集并集中堆放,等工程結束后再運回原地進行翻耕回填。這些土壤保留了原有的物理結構、微生物分布及營養成分,對周圍的環境能夠完美的適應,加速了土地復墾的進度。對于表土貧瘠區域,則可以通過化學、生物方法對土壤進行改良,增強土壤肥力,但是這種方法投資較大,使用范圍也較小。

2.3 物種適應理論

土地復墾和生態恢復中,植物物種的選擇尤其重要。植物的物種的選擇應根據當地的地理環境、氣候及周邊的植物物種來進行,并盡量實行喬木、灌木、草混交間雜種植,以促進物種的多樣性與層次結構[6]。這樣在保證植物物種生存的同時,不對周圍的物種造成侵略與威脅,利于土地復墾工作與生態恢復的進行。

3 土地復墾中存在的問題

3.1 公眾參與力度不夠

按照國務院《土地復墾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土地復墾的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本行政區域土地資源損毀和土地復墾效果等情況”。目前土地復墾方案的編制管理、指導和監管工作主要由項目當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公眾能夠參與的機會很少。而公眾是土地的直接使用者與利害關系者,土地的破壞與恢復與公眾的利益有著直接的聯系。公眾參與力度的增加不僅是在行使自身的知情權,還能對土地復墾工作的實施進行監督,保障土地復墾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對自身的權益進行保護。

3.2 土地復墾專業資質混亂

由于目前土地復墾工作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家尚未出臺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單位的專有資質要求,土地復墾方案編制的單位主要由具有土地利用規劃、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地質災害評估等乙級以上資格證書的單位或者有復墾業績的單位組成,另外也有許多工程咨詢單位和評估機構參與其中。土地復墾是一項涉及到農業、林業、水利、土地等專業的綜合性工作,需要許多專業人員的技術支持。各行各業的參與對于土地復墾工作有很大的促進,但是由于各專業技術上的側重點不同、參與人員的技術水平參差不齊,造成報告編制水平的極大差異。這給土地復墾的管理工作造成了極大不便,不利于土地復墾工作的合理、健康發展。

3.3 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雜亂

土地復墾保證金是礦山開采或者建設施工單位繳納的用于保障土地復墾實施的資金,資金數額根據完成復墾的工作量計算得出。如果礦山開采或者建設施工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復墾工作并驗收達標,則退換保證金及利息;否則由政府主管部門利用資金組織專門的公司來進行復墾工作。但是國家目前現行的法律法規對于土地復墾保證金的收費標準、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都只做了大體的規定,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進行統籌規定。這使得目前的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雜亂而不統一,不具備普適性,影響土地復墾的正常有效進行。

結語

我國的土地復墾工作起步較晚,雖然近年來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離大范圍、規范化的開展還有很大的距離。由于土地復墾是一項涉及到多個學科的工作,需要各個專業的合理搭配與共同協作,更需要公眾的參與與監督。同時需要政府制定國家層面的統一法律法規對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保證土地復墾工作的合理有效開展。土地復墾工作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事,是對國家“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的支持,不斷的去完善與發展才能促進社會合理、可持續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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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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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英輝,陳學軍.金屬礦山廢棄地生態恢復技術[J].金屬礦山,2007,(6):4-8.

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文4

礦區土地往往具有荒漠化特征,氣溫失調、保水差、濕度低、肥力低,同時還可能有重金屬超標的問題?;謴屯恋毓δ?、維護生態平衡是礦區土地復墾的主要目標。植物修復是通過植物的吸附、吸收、揮發來消除污染物,通過植物的群落演替來重新構建完整的生態體系。本文以雷坪礦區為背景,以黑麥草為例,分析、總結了植物修復在重金屬污染礦區土地復墾中的應用情況。

關鍵詞:土地復墾 重金屬污染 植物修復 固廢場 尾礦庫 黑麥草

中圖分類號:U465.2+1文獻標識碼: A

The Application of Phytoremediation in Land reclamation in Lei Ping mining area

Chen Wen1 Zhen HuaWei1 Zhang YueAn1 Deng ShuShen1

(1 Changsha Research & Design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chemical industry,410014,Changsha)

Abstract: Mining area often has desertification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temperature imbalance, poor water retention, low humidity, Low fertility, and it may also have a problem of excess level of heavy metal. Recovery of land function and ecological balance is the prime target of land reclamation. The phytoremediation eliminates pollutants via adsorption, absorption, evaporation, and constructs ecological system via plant community. In this article, taking the Phytoremediation in Lei Ping for example, it analyses and summaries the adaptability of Ryegrass in this project.

Key word: Land reclamation, Heavy metal pollution, Phytoremediation, Solid waste yard, Tailings, Ryegrass

1 前言

采礦,是人類改變地球表觀,破壞地表生態最嚴重的活動之一,地面挖損、廢棄物堆積和污水外排,對區域內植被系統、土壤結構造成嚴重破壞,對水源造成嚴重污染[1]。 隨著“綠色礦山建設”概念的提出,礦山企業開始重視對新礦區的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對老礦區的土地復墾,以求維護礦區生態平衡。

植物修復,是現在熱門的生態修復手段,指利用綠色植物來容納、轉移或轉化污染土壤及水體中的有機物、重金屬、放射性元素等污染物,使其對環境無害 [2]。對礦區環境而言,可以通過有選擇地種植耐性植物,輔以基質改良,加速礦區廢棄地的生態恢復,使受損礦山生態系統恢復到采礦前的自然狀態,或恢復成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的其它狀態[1]。

雷坪礦區,緊鄰歐陽海水庫,位舂陵江上游,屬湘江主要支流的源頭區,重金屬污染嚴重。2012年初啟動尾礦庫閉庫、水庫疏浚、土地復墾等一系列“湘江源頭保護”治理工程,本文重點介紹礦區固廢堆場土地復墾的情況。

2 環境情況

雷坪礦區約6.8km2的植被遭受破壞,地表,植被覆蓋率低于60%。區域內露天廢石場占地約50000m2,廢石堆放量約200萬m3,下游溝谷內淤積尾砂、廢渣約156萬m3,歐陽海水庫內尾砂淤積帶長約100m,寬約150m,深約30m,沉積量約75萬m3。采取廢石治理、尾砂回采、筑壩攔砂等項目后,最終形成一個由廢石、廢渣、尾砂堆砌而成,庫尾高,壩前低,順坡坡度2.0%的固廢堆場,植被待恢復面積約100000m2。

大面積的地表使得堆積區及周邊氣象效應失調,異于原闊葉林生態環境,而趨于荒漠化環境,對土地復墾造成以下不利情況[3]:

(1)尾砂、廢石、廢渣比熱容小,固廢堆場地白天升溫迅速,夜晚降溫快,晝夜溫差大,地溫緩沖弱,容易在早春和晚秋時,造成植物受低溫凍害。

(2)尾砂、廢石、廢渣的顆粒組成和結構成分與土壤不同,其含水量、持水能力與土壤相差懸殊,一般而言,固廢的含水量低于土壤,干旱時期更為明顯,降雨時,含水量升高幅度也小于土壤升高幅度,且雨停后,很快將至雨前水平,基本喪失土壤“植物水庫”的功能,容易造成植物生理缺水。

(3) 庫區整體植被覆蓋率低,固廢堆體表面蒸發量大,植物蒸騰消耗潛熱低,區域內相對濕度偏低,夏季積溫偏高,春秋季積溫偏低,熱量資源季節分配不均,容易導致植物生育期縮短。

礦區尾砂屬第Ⅰ類一般工業固廢,主要危害物質為Pb、As、Zn、Cu、Cd等重金屬元素。成分鑒別結果為:Pb含量為2685.8mg/kg,Cu含量為287.4mg/kg,Cd含量為14.1 mg/kg,As含量為6614 mg/kg;浸出液鑒別結果為:PH值6.3,Pb浸出量為0.02mg/L,Cu浸出量為0.05mg/L,Cd浸出量為0.05mg/L,As浸出量為0.1mg/L。重金屬的毒性,可能抑制植物的種子萌發,影響葉綠素生成、光合生理性,影響株高、生長速度等生長特性,顯著降低植物地上部分生物量 [4~6]。

3 復墾方案

針對雷坪固廢堆場物理結構不良、表層溫差大、保水性差、重金屬毒性大的情況,土地復墾首先要對廢棄堆場進行基質改良,以利植物定居。

表土覆蓋是最簡單的基質改良措施。雷平礦區土層為紅壤土及少量河淤土,土層深厚,層次分明,質地偏沙。因此礦區擬從附近山體剝取山皮土,就近挖取歐陽海水庫內沉積的污泥,以1:1的比例混合,再施加0.2%化肥混合后,覆于堆場表面,層厚50cm,以提高覆土的有機質含量。

覆土坡面上設置反坡水平條溝,以利日常集水。條溝水平間距20m,寬15~30cm,深15~30cm,外側壁較內側高5cm。條溝之間植草,條溝內側沿邊挖坑植樹,樹坑尺寸30cm×50cm,深50cm,間距1.5m,坑底和側壁鋪設地膜以保水,并在坑內投放10g保水劑,與回填客土拌勻。

仿效自然植被演替規律,堆場采取先植草,再種灌木,最后種植喬木的方法,其中初期修復草本定為黑麥草,而后期的灌喬木擬選當地生長旺盛的油茶、映山紅及杉樹、松樹。

4 種植措施及評價

單一污染下,黑麥草對Pb、Zn有很強的抗性和耐性,對Cu、Cd抗性中等,生長快,生物量增大[7~10],在As污染土壤中能存活,能生長[11]。但復合污染下,受Cu、Zn、Cd的共同脅迫,黑麥草根芽的萌發會受到抑制[5],因此考慮將草種預先混合磷肥泡發萌芽后,再人工撒播,以提高草籽成活率。

雷坪屬高丘地形,砂壤土,亞熱帶季風氣候,歷年平均降雨量1385.2mm,氣溫-9.5℃~35℃,平均氣溫17.2℃,平均日照1701.4h,全年無霜期277天。黑麥草適宜生長條件:土壤濕潤,PH值6~7,溫度12~27℃,低于5℃或高于35℃時發芽困難,因此提前在9月底10月初播種。播撒后,人工均勻散布細土覆蓋于草種上,以防漬害;適時澆水,以保持土壤濕潤。最后鋪纖薄土工布,以保暖,減少溫度驟變;。

目前,黑麥草種植工作已完成,播種片區均全部出芽,未出現禿斑區,且草芽長勢良好,播撒草芽后10天,草本株高約10cm,27天后,株高約25cm,草體油綠,基本達到正常生長水平,沒有出現擔心的死苗、黃葉、生長緩慢等不良情況。

5 管理措施及建議

黑麥草的根系能對土壤中重金屬元素吸附與沉積,阻止重金屬向地下水滲漏,減少重金屬在土壤表面的侵蝕和移動,阻止重金屬隨粉塵在空氣中擴散,同時,黑麥草對一些重金屬具有“富集”作用,能將重金屬從根系轉移、儲存到莖葉,比如Zn、Cd在地上部的含量大于根系含量,通過收割莖葉離地處理,很好地完成污染土壤的提取修復[11~13]。黑麥草的葉片在播種后的營養期內生長迅速,進入繁殖期后逐漸緩慢,因此,待黑麥草長至35~40cm時進行刈割,留高2~3cm,到次年6月底前輪流刈割4~5次,可刺激生長,強化重金屬富集,增大總生物量,提高重金屬污染修復能力[14]。

黑麥草在金屬富集方面具有3個特點[15]:1)對低濃度污染物亦具有較高的富集速度;2)能在體內富集高濃度的污染物;3)能同時富集幾種污染物,因此該固廢堆場上的黑麥草是否可作為附近牲畜的飼料,須先進行食品衛生檢測,避免超標重金屬進入食物鏈。

6小結

根據雷坪礦區的特點,選擇黑麥草作為礦區固廢堆場的修復草種,就目前草體的發育生長情況來看,黑麥草能適應當地的生存環境,在短時間內覆蓋土地形成草叢,滿足為后期灌木、喬木生長提供營養的要求,促使植被群落演替,重建復墾后生態系統。同時,黑麥草能實現對污染固廢堆場的重金屬固定和富集,減少重金屬下滲,避免下游水域污染;提取重金屬,恢復土地功能。這種植物修復措施簡單易行,經濟有效,值得類似重金屬礦區土地復墾工程借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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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文5

關鍵詞:礦產資源開發 環境保護 生態補償 法律制度

中圖分類號:F06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6-063-03

礦產資源是人類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重要基礎,然而,隨著現代社會發展速度的加劇,人們對礦產資源的索取和依賴越來越大,相應的開發力度和對環境破壞的程度也越來越大。因此,如何減少和遏制礦產資源開采對環境的破壞,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便成為我們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雖然我國部分地方對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做了有益的探索,但由于政策的易變和上位法的缺失,使得地方在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上是“步履維艱”。

在當前的法律體系中對由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都不存在真正意義的生態補償,即便是具有補償性質的資源稅費也不具有補償環境生態功能減損的性質,充其量不過是對礦產資源的資源價值的經濟補償而已。本文認為,針對礦產資源開發中多是市場行為的特殊性,得出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應是以市場補償為主導、政府補償為輔助的補償模式。其補償范圍主要包括對受損環境的生態功能的恢復和礦區喪失發展機會的居民的補償,其資金來源主要由礦業企業和受益地區來支付。

一、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問題的提出

由于礦產資源作為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存在于地球表面的巖石土壤圈,它不僅是支撐人類和其他一切有生命物體的必備環境要素,同時也是維持地球系統生態平衡的重要介質和載體。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損害涉及氣圈、水圈、生物圈和巖石圈,各種探礦和采礦活動都會對土地、水、植被、其它資源以及社區居民的權利造成不同程度的價值損失或損害。盡管可以通過嚴格的政府監管來使環境損害減量化,但一些外部環境損害仍不可避免。

故此,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不能只像其他物質財富一樣,僅僅追求占有、使用、受益的效率最大化即可,還需考慮到礦區這一生態系統的平衡以及水圈、生物圈、大氣圈的其他部分的協同作用,不至于因不合理地開發利用而打亂生態系統的平衡,招致環境的破壞,引發人類的生存危機。我國對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的探索與研究已有20多年,但仍處于摸索階段。

二、我國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現狀及評價

1.我國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現狀。

(1)礦產資源開發綜合治理的法規政策。近年來,我國十分重視建立和完善有關礦山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治理的法規,并已經逐步確立了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環?!叭瑫r”制度、勘探權和采礦權許可證制度、限期治理等法律制度。在已經出臺的《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復墾規定》中,對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礦山環境治理分別從不同角度提出了要求,并以此為基礎在《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保護條例》、《礦山環境保護條例》中強調了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礦山環境治理的內容,提出實行礦山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例如:“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防止污染環境。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礦受到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地采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痹谝恍┑胤叫粤⒎ㄖ幸灿械V山環境保護的專門規定,例如《安徽省礦山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陜西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等。這些規定雖然是關于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問題,但均沒有涉及生態補償問題,沒有明確補償主體的認定、補償標準的確定、補償途徑問題、補償對象的確立、如何使用補償費用,并建立起有效的生態環境效益補償費來源和使用的監督機制。

(2)具有補償性質的資源稅費。我國與礦產資源相關的稅費主要有礦產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但這些稅費在征收數額上遠遠不能滿足對礦山環境保護的作用。從最初的設計目的來看,資源稅費并未將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損害成本計入,主要是偏重于補償資源自身的經濟價值以及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或者重在解決資源耗竭性補償問題,或者屬于礦產資源勘探投資的對價,都不存在對生態的補償問題??梢娢覈魇盏牡V產資源補償稅費只是對礦產資源開采所造成的資源經濟價值損失的補償而并不具有生態補償的意義。

(3)生態補償費征收情況。生態補償費是由國家根據礦產資源噸礦或一定銷售收入比例征收,并用于修復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壞的費用。中國最早的生態補償費實踐開始于1983年,云南省以昆陽磷礦為試點,對每噸礦石征收0.3元,用于開采區植被及其它生態環境破壞的恢復費用,取得了良好效果。20世紀9O年代中期進入了高峰,1989年江蘇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實施了《江蘇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業收費試行辦法》,規定對集體礦山和個體采礦業開始征收礦產資源費和環境整治資金,征收標準為銷售收入的2%~4%,并規定由環保部門管理和征收。各級地方政府征收的生態環境補償費,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有力的經濟支持。廣西利用征收的生態補償費,開展了水土流失和農田污染的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年的實踐證明,生態補償費對于推進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增加礦區安全投入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從全國整體情況看,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費的征收制度仍任重而道遠,生態補償費的征收存在很多問題:從以上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實踐可以看到,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對礦區生態恢復和生態建設具有積極作用,但由于現有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依據是資源耗竭性補償原理,征收標準過低,不僅沒有充分達到資源耗竭性補償,更沒有體現資源耗竭過程中對環境污染和破壞造成的生態損失的補償,無法維持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良好生態環境。

2.對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現狀的評價。通過以上對我國礦產資源開發補償的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及其性質的初步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正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使現有的礦產資源補償沒有以“生態”為對象,都不是以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生態功能恢復、維護、提升為目的而制定的。現有的礦產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使用費,探礦權價款和采礦權價款,主要是偏重于補償資源自身的經濟價值以及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或者重在解決資源耗竭性補償問題,或者屬于礦產資源勘探投資的對價,都不存在對生態的補償問題。因此,以上制度均不具有生態補償的性質。

因此,筆者認為,在我國礦產資源及其相關立法中,還沒有真正建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嚴重缺失。雖然在國家政策法規的指引下,一些資源大省也作了有益的嘗試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行政手段限于人力和財力,不僅不太現實,而且行政手段也最容易異化和被利用。協調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解決代際、代內之間在利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面的利益沖突,這是整個法律制度所必須面對的挑戰。長期以來我們在資源開發領域過分倚重政策調整而忽視了法律調整,使得礦產資源生態補償的長效機制一直未能真正建立。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規定大多是政策層面的,而且是政出多門,未形成完整統一的向社會公布的政策文件,這給我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活動的展開帶來諸多障礙和限制。地方的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由于缺少法律依據和科學政策的指引,地方生態補償工作步履維艱,“誰破壞、誰治理”的生態修復治理原則得不到落實,最終承擔環境破壞成本的仍然是政府和社會。社會公益原則[3]始終是國家規制市場經濟生活的基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是國家對于市場經濟的調控、政治政策干預及生活道德等等各個方面的諸多利益的綜合,尤其是自然資源與生態保護,環境保護,城鄉公共設施的建設,社會醫療衛生等等,都是相對于國家和集體、個人的特殊的獨立的利益形態,即公共福利、公共利益。

實踐證明有必要及時將其上升為法律規范,“補償政策法律化”使礦產資源補償制度名副其實地成為使受損權益得到恢復和彌補的一種法律手段和法律制度。強調法律制度在生態補償中的重要性和權威性,對于整個生態保護和經濟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接下來我們就從法律的角度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基本問題進行探討研究,希望能為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制度的早日構建掃除理論上的障礙。

三、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法律內涵

1.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定義。

(1)生態補償的法律內涵。生態補償是一個十分寬泛的概念,不同研究領域的學者對它從不同角度進行定義。從法律的角度,有學者認為生態補償是指:“為了恢復、維持和增強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國家對導致生態功能減損的自然資源開發或利用者收費(稅)以及國家或生態受益者對為改善、維持或增強生態服務功能為目的而作出特別犧牲者給予經濟和非經濟形式的補償?!币灿袑W者認為,“生態補償從狹義的角度理解就是指:對由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給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造成的破壞及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的補償、恢復、綜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廣義的生態補償則還應包括對環境保護喪失發展機會的區域內居民進行的資金、技術、實物上的補償、政策上的優惠,以及為增進環境保護意識,提高環境保護水平而進行的科研、教育費用的支出?!鼻罢咧饕菑莫M義角度對生態補償進行的探討,明確了生態補償的目的、生態補償的主體和對象以及生態補償的依據;后者從狹義和廣義角度對生態補償進行了探討。但它們的核心都是圍繞對生態功能保護展開的,生態功能的破壞者和受益者均應提供補償,以維持、改善和增強生態功能;同時也必須考慮對環境保護喪失發展機會的區域內居民進行的資金、技術、實物上的補償、政策上的優惠等。

(2)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含義。目前,理論界對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狹義的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是指對生態功能的補償,即讓生態保護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應的費用,解決好生態產品這一特殊公共產品消費中的“搭便車”現象,激勵公共產品的足額供應;廣義的資源開發生態補償,不僅指對生態功能的補償,還包括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環境污染、破壞的補償,即通過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收費或對保護生態資源環境的行為進行補償,以提高該行為的成本或收益,達到保護生態資源環境的目的。

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是生態補償理論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圍繞對環境與生態保護的具體運用。本文所指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是著眼于對“生態”的補償,但不應局限于狹義,而應從廣義上去解釋,即是指因礦產資源開發,給礦區(礦業城市)的自然生態環境造成污染、破壞,環境生態功能下降而進行的治理、恢復、校正所給予的資金補償,對礦區居民、礦業城市喪失可持續發展能力所給予的資金扶持、技術和實物幫助、稅收減免、政策優惠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具體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因礦產資源開采而給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破壞的恢復治理,由礦產資源開發者和礦產資源利用受益者進行補償;因礦產資源開采而給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破壞導致礦區居民喪失發展機會,由礦產資源開發者和礦產資源利用受益者給予的補償;因礦產資源的不合理定價而給礦業城市造成生態環境成本投入的損失,由其他工業城市(非礦業城市)對礦業城市作出補償。

2.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本質。既然生態補償是通過對損害(或保護)資源環境的行為進行收費(或補償),提高該行為的成本(或收益),從而激勵損害(或保護)行為的主體,減少(或增加)因其行為帶來的外部不經濟性(或外部經濟性),達到保護資源之目,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生態補償的本質就是一種利益協調機制。生態補償機制通過對不同主體的經濟利益和生態利益、生存利益和發展利益等利益進行動態的協調來達到多元主體的利益均衡。從而達到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區域發展的協調和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具體到礦產資源開發領域,我們先來分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受益主體和受損主體。因礦產資源開發而受益的包括礦產資源的開發者、利用者即最大的受益者礦業企業,以及因資源的開發而受益的地區以及因使用初級礦產品而受益的特定個人;反之在資源開發過程中受損的主要有由于采礦行為被“開膛破肚”因而留下千瘡百孔的礦區環境和因環境退化而喪失可持續發展機會的礦區居民。作為利益協調機制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本質就在于要使在資源開發過程中引發的不同的受益主體和受損主體的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和生存利益與發展利益之間進行動態協調使不同的利益沖突得以均衡。

3.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功能。關于生態補償的功能,學界一般認為有以下三種:一是預防功能。該制度能有效預防和抑制環境問題的產生;二是引導功能。生態補償不僅能直接改變行為的成本收益關系,而且能間接改變環境行為的背景和氛圍,極大地改變環境行為的意識、動機、方式和工具,從而釋放出極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三是約束功能。生態補償對環境問題制造者而言,是巨大經濟負擔,構成極大成本約束,迫使環境問題制造者加快調整行為方式和生產方式。具體到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同樣具有預防、引導和約束這三種功能。

(1)預防功能。目前,我國人動空間狹小,人口與資源環境緊密相連,使得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具有極強生態效應和社會效應,既可能影響生態環境,也可能干擾社會發展;既可能傷害社會財富和人體健康,又可能損害生態環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人與資源環境的矛盾。而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通過向受損的礦區環境救濟,能促使受損生態環境恢復和重建并有效恢復和改善生態質量,切斷或抑制導致社會不穩定的生態根源和誘因;向受害人救助,彌補損失,使受害人損益平穩或略有盈利,能消除受害人不滿和怨氣,化解矛盾,切斷導致生態退化的社會經濟根源和刺激因素。

(2)引導功能。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不僅能直接地調控礦業企業利用環境行為的末端及后果,改變其行為的成本――收益關系;而且能間接地調控其對資源開發過程的心理、動機、思維、預期和價值判斷等,改變環境行為的背景和氛圍。并通過改變開發行為的意識、動機、方式和工具,從而培養其良好的環保意識能正確處理資源環境的經濟利益和生態利益的關系。

(3)約束功能。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對資源的開發者、利用者而言,是巨大經濟負擔,構成極大成本約束,迫使礦業企業加快調整其原有的粗放型的行為方式和生產方式。在大規模的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既會產生礦區環境的污染破壞,也會因此而對礦區居民產生預料之外的副作用和負產物,使他們因生態的破壞而喪失在礦區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在有些人受害的過程中,有些人則在過程中受益,成為受益者。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要求其運用環境法學中著名的科斯定理為指導,以補償為手段和媒介,要求環境問題制造者補償損失;或者向受害者補償損失,使其損益平衡,來消除環境問題解決過程中的矛盾和沖突,促進人與自然,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四、結論

雖然,我國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及相關法律中對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環境保護問題也做出了規定,但由于其并未涉及生態補償而流于形式。借鑒國外礦山環境保護的先進經驗設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在一些地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上位法的缺失難以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因此,筆者認為,要有效解決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不同主體的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和生存利益與發展利益的沖突,在法律上構建完善的礦產資源生態補償制度是關鍵。而構建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制度的關鍵是要解決好該制度所涉及的基本理論問題,為其建立掃除理論上的障礙。通過法律措施對受損的礦區環境進行修復和治理對受損的礦區居民進行補償促使礦業與環境、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的關系得以協調,這必將有力推動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社會公平的實現,加快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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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生態修復概念范文6

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是生態補償理論在礦產資源領域的具體運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本文所講的生態補償主要是對環境自身的補償,根據生態修復治理成本確定的補償標準相對明確,可操作性強,也是修復生態環境的迫切需要;廣義的生態補償是對環境的理論價值進行補償,這種補償涉及的范圍太廣泛,責任主體所跨區域較廣,總的來說可操作性較小,也并非一時能夠解決的。所以我們探究的是礦產資源生態補償的狹義層面。

二、我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制度的立法不足

以礦產資源的經濟補償代替礦產資源生態補償。在我國的立法當中規定的礦產資源的補償,大都是經濟性的補償。例如《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9條分別規定,探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使用費都是由取得探礦權、采礦權的權利人根據其申請得到的礦區范圍的面積按照一定的標準逐年繳納的。由此可見,補償只是限于使用費,而使用費的用途是用來彌補國家礦產資源的損失和消耗,并未對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的破環給予補償,甚至只是象征性的補償。生態補償責任主體范圍狹窄。《環境保護法》和《礦產資源保護法》規定對于開采自然資源造成嚴重生態破壞的應按照刑法有關罪名的規定定罪處罰。一般都是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通常也就是采礦者。這種補償的范圍通常較窄,補償主體的能力也有限。由于補償主體的單一性,對礦產資源城市的開采和生產往往會產生消極影響。并且法律通常以罰款或者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方式。罰款的金額較小,對開發者起不到震懾的作用,因為開發者獲利遠高于罰款金額。

三、構建我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機制的對策

立法明確補償主體和對象。從立法上明確礦產資源的生態補償主體不僅僅限于礦產資源的開發者,還應該包括政府和社會。補償的對象應該是對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破壞給予治理和恢復的環境建設者和利益受損者。一方面,如果僅僅讓采礦者承擔補償責任,那么其投入的補償成本會較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打擊采礦者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礦山區的城市的生態環境成本太大,影響后續的發展,這不是采礦者所能補償的。而受益者作為一個群體和礦產資源的最終受益方是有必要向礦業城市給予補償的?!伴_采的生態完好性”認證制度。生態產品認證計劃。歐盟生態標簽制度,生態產品認證或生態標記計劃,即消費者可以通過選擇,為經由獨立的第三方根據標準認證的生態友好型產品提供補償的計劃。它實際上是對生態環境服務的間接支付方式。歐盟生態標簽制度就是這類生態補償。從這一認證計劃中,我們可以借鑒它的核心內核。例如,我們可以實行“開采的生態完好性”認證制度,設立專門的監查檢測部門,在開發者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過程中,監查開采者開采礦產是否保護了生態環境,是否在開采后為生態的修復做出了積極的補償。檢測礦產資源開發者是否在加工的過程中實行清潔生產和有效利用。然后根據監查檢測的結果,開據證明,若沒有證明則要求其礦產資源產品以高于市場的價格出售。那么消費者從經濟性角度出發,則會考慮擁有此項證明單據的企業或開發商。這樣就能通過市場手段要求開發者在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過程中擔起自己的生態保護責任和提高自己的責任意識。引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引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采礦活動前,對該活動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并且提出相應的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措施和對策。適用《環境影響評價法》第3條的相關規定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的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化的規定。最后根據受償主體需要,結合不同種類補償方式的特點,審慎確定補償方式。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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