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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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文1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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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文2

一、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要求。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及市交通運輸委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指示和《意見》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應急體制機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儲備,推進應急平臺建設,不斷提高整個交通系統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目標。從現在起到“十二五”期末,以重點行業為依托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得到有效加強,多層次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初步形成;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基本建立;應急救援指揮網絡的運作機制更加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和防范、應對事故的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根據交通行業應急工作的特點,我局成立由稽查站20人,客運所15人,汽管所5人,運管處5人,運輸公司20人,旅游公司10人,機關5人共80人組成的專業應急隊伍嚴陣以待,各單位要將以上人員的名單和聯系方式上報到局安監科,以確保以上人員在突發公共事件后保證在第一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各單位還應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局安監科為我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我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各單位也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應急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后,能在第一時間上報到局安監科。同時,各單位也要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最后,要明確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分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溝通機制和應急救援快速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建立預警預測機制。

四、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一是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各單位要根據實際,制定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都有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要實行牌板化管理。二是要全面掌握各類應急預案、隊伍和資源情況,要深入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的審查和報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數據庫。各單位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到局安監科。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有專家、群眾參與,同時要做到全民參與,使預案的制定過程成為隱患排查治理的過程和全員應急知識培訓教育的過程。三是局安監科負責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各單位要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督促企業落實應急預案制定和管理,對于那些沒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預案未通過專家評審的或重大危險源沒有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的企業,局安監科有權責令其停業整改;重點監管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完成備案,并要作為該建設項目安全實施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四是要建立完善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都要結合交通行業特點及本單位實際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各,各單位要針對易發生事故環節加強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功能性演練,并與每年年初將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上報到局安監科。演練要有針對性,要經?;?、制度化。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應急指揮平臺,開發和完善應急保障、模擬推演、檢測預警、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等應用系統;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和應急資源數據庫。二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配備的應急裝備、物資要做好日常維護管理。要針對本單位特點,加強關鍵工程、重要環節所需的應急裝備和物資的儲備。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和緊急調用機制,確保儲備到位、調運順暢、及時有效、發揮作用,努力形成多層次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四是推進應急教育培訓及技術進步。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逃災、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據需要,加大投入,積極引進、采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裝備,提高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文3

關鍵詞:事故, 應急, 預案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nalyzes the four electric engineering emergency plan should focus on several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accident and emergency, plan

中圖分類號: U642.3+5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屢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讓更多的建筑企業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體系日趨規范,規章制度日益健全,員工的素質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與水平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是事故頻發:小的如鐵路營業線施工的施工侵限剮蹭列車、開通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延點、違規上道作業攔停列車、電氣化設備故障影響行車等,大的如蘭渝鐵路隧道內翻車造成2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等觸目驚心。在所有的事故中如果企業負責人能夠充分考慮到這些危險因素,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減少損失和降低人員傷亡。我們說,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訂的行動方案,是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行動、采取救援措施的行動指南,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社會發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危險因素更加復雜、應急救援力量多元化、現場情況瞬息萬變,制定有效的切合實際的應急救援預案,對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和效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目前行業內的應急預案問題多多,生搬硬套、不切實際,通篇理論、可操作性不強,不合法合規,預案孤立和相關預案不銜接、動態管理不到位等等,鑒于此筆者根據自身的工作實踐,簡要分析目前本行業應急預案編制應該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合理設計應急預案體系層次

首先要符合所在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也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企業的組織體系、管理模式、風險大小以及生產規模不同,應急預案體系構成不完全一樣,但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對于各級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基本上都是集團公司-子公司-各項目的層層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點多,一個集團公司管理若干子公司,一個子公司管理著若干個工程項目;二是線長。和工廠類企業、隧道、橋梁等專業不同,四電工程標段動輒綿延上百甚至數百公里,大多的危險因素是隨著施工進展在動態移動;三是每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類似、危險有害因素類似,因此根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06的規定,以子公司及所屬項目為例,應急預案層次設計如下:

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是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綜合性文件。通過此預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應急方針和政策、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工作原則、公司施工范圍內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環節、各級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程序和基本要求。

項目總體應急預案

是某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風險的綜合性文件。重點是針對項目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說明項目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項目應急機構和職責、應急用品的目錄、針對不同緊急事項的應急響應程序和要求。

現場處置方案:

是針對具體的場所、設施、崗位、裝置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這是項目應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有效和切合實際的現場處置方案可提高應急效率,減少損失和傷亡,并考慮以下方面:1)針對緊急情況清單及風險控制策劃逐一編制,要求具體、明確、針對性強,包括外部求援。2) 基本原則是搶救人員、控制事態擴大,同時保護環境優先。3 )要明確相關注意事項,包括: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等。4) 涉及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5)要考慮同一類別事故發生時,施工地點和救援難度的不同。

二、注重應急預案的合規性、銜接性

目前大多數的企業都在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其中的一條就是要求認證企業定期進行“合規性評價”,要求認證企業所有的安全管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急預案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這其他要求也包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上級單位、地方政府、以及所在路局等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但框架結構符合相關要求,事故上報時限、預案的銜接、預案的培訓、評審與更新等都要符合相關要求并且和相關預案銜接。我們說應急預案編制的第一步準備工作便是收集資料,而這些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就是資料收集的重點內容,也就是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的重要依據和授權。

而在實際工作中,項目的應急預案中不合法合規的地方比比皆是。有的項目制定的應急預案,公司規定鐵路交通事故上報時間是半小時,而項目卻規定2小時;有的應急預案和相關方一點關系也沒有,沒有任何銜接等等,這就是沒有做好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沒有充分了解有關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

目前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有關應急預案的主要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有:

《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11

公司/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工程監理、建設單位、所屬路局、上級單位等單位部門現行的應急預案、與應急預案有關的文件

三、做好編制預案之前的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的目的是明確應急的對象,這需要根據各單位有關危險辨識、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本項目或單位需要制訂應急預案的所有緊急情況,要充分和全面。除專業施工內容之外,地質、氣象、水文、突發性疫情等不利的自然條件也需要考慮在內。每個單位識別過程和評價的方法可能不同,但必須滿足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這是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之二。對于鐵路四電工程來說,施工范圍內潛在事件或緊急情況的種類主要有:物體打擊、挖斷電纜或地下設施、高空墜落、觸電(感應電,跨步電壓、鄰近既有電力線路施工)、電氣化設備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坍塌(包括溝坑開挖時的塌方)、灼燙(包括化學物品灼傷、放射物質灼傷、高溫物體燙傷)、車輛機械起重傷害、中毒和窒息(含煤氣食物中毒)、火災及爆炸、有可能造成鐵路交通事故的各種情形(包括電氣化施工設備故障影響行車、信號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延點)等等。

四、編制預案之前要進行資源分析

針對需要應急的緊急情況,逐項分析考慮應急過程所需要的各項人力、物力、財力。包括上級和外部的可用資源,這也是預案編制之前的準備工作之三。

五、要注重應急預案要素的完整性

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應當充分體現應對緊急事件各環節的工作,明確緊急事件事前、事發、事中的各個進程中,誰來做,何時做,調動哪些資源做,這不僅要求預案內容完整,而且更講求可操作性。要講究“明”、“實”、“全”。

1、“明”要分工明確、內容明確、程序明確、決不可模棱兩可,含含糊糊;

2、“實”是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可操作性強。

3、“全”是要素齊全,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目前國家關于應急預案編制規定的主要文件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項目作為緊急情況發生地,作為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的第一方,它的預案至少應包含的要素及要求如下:

3.1編制的目的。

3.2編制的依據。

3.3適用范圍。

3.3本項目需制定應急預案的緊急情況清單。

3.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及職責。

3.6緊急情況的預防與監控方式與要求

3.7應急的響應分級和響應程序。

3.8事故上報的時限和流程。

3.9不同緊急情況下的預防措施、應急措施、注意事項以及應急器材和設備清單(也可單列成為現場處置方案)。

3.10應急預案的上報備案部門。

3.11應急預案的評審計劃。要由制定單位負責人組織,預案編寫人員和預案涉及所有職能部門人員參加進行評審,要明確具體的評審時間、評審參加人員、評審的方式、評審記錄形成等。

3.12應急預案的更新計劃。明確預案定期修訂時間,及時修訂的條件、需要及時更新的附件信息。

3.13應急預案的培訓計劃、演練計劃。

明確應急預案有關內容的培訓方式、參加培訓人員、演練計劃。

3.13應急預案的制定解釋部門。

3.15應急預案的實施時間。

3.16相關或相銜接的預案名稱。

3.17必要的附件。如:

相關方及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聯系方式(包括醫院、110、120、119、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及所有與應急體系實施有關的相關方的聯系方式,尤其是可用的外部救援力量的聯系方式。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如: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分布圖、應急用品存放地點、危險源分布圖、疏散路線/重要地點標識;

相關的危險特性參數。(如化學品的特性指標)

六、做好預案編制之后的應急管理

目前多數單位的應急預案都是領導熟悉、職工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制定預案的人熟悉、預案各環節的有關人員尤其是易發事故現場身臨其境的操作人員不熟悉,往往是制定完之后束之高閣,應付檢查時才拿出來。應急預案成了應付方案,再好的預案也是空有好皮囊無用武之地。因此要想讓預案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做好預案制定之后的應急管理工作。

1、要深入進行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

2、要積極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應急預案培訓是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應對突發事件整體能力的重要途徑。通過培訓使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高在不同情況下實施救援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加強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應急準備的重要環節,通過演練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從中找出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4、根據計劃及時更新應急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時效性。以下情況需及時修訂: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根據應急預案演練結果需要或預案實際實施效果需要;應急預案上級、建設單位要求修訂的;相關方或可利用的外部資源發生變化的。

結束語

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安全管理成效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絕對的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造成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事故就不可能完全避免,應急預案作為事后的預防手段,作為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火墻,只要科學合理、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 羅文婷,王艷輝,賈利民,秦勇.改進層次分析法在鐵路應急預案評價中的應用研究[J]. 鐵道學報. 2008(06)

【2】 李連杰,蓋宇仙.基于層次分析法對鐵路貨運安全的模糊評價[J]. 鐵道運營技術. 2009(04)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文4

一、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

1.督促各鄉鎮安辦、各生產經營單位加快組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齊人員,配備裝備,保障好工作經費。形成縣、鄉(鎮)、企業三級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積極推動大中型高危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專兼職應急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應急管理人員,推動中小型企業落實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2.抓好國務院安委﹝2013﹞8號、川安委﹝2013﹞6號、川安監﹝2013﹞36號等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督促落實應急管理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完善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制度,推動各鄉鎮、各行業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分級指導配合制度、總結與評估制度、應急處置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實制度,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化水平。

3.建立部門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完善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絡員會議制度和信息報送以及應急救援資源調動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應急聯動,確保事故救援響應快速、應對科學、保障有力。

4.建立并規范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接報處置程序,加強應急值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與協作,做好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預報和防范應對工作。加快推進建設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平臺。督促大中型企業和高危行業企業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做好各類事故及預警信息處置和統計報告等工作。

5、抓好省、市、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實施工作。按照規劃任務分工,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對規劃明

確目標任務、建設項目等完成情況進行調研分析,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動規劃落實。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6.加快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建設。加大對市礦山救護隊的裝備投入,提高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水平和救援能力,從隊伍建設、裝備建設、隊伍管理、訓練培訓等方面,加強和改進救援隊伍的應急響應和事故搶險處置能力。

7.推動高危行業企業組建專(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或者配備專職應急救援人員。依托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企業組建輔助應急救援隊伍。督促不具備單獨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與市礦山救護隊簽訂救援協議或與鄰近企業聯合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8.按照“險時搞救援,平時搞防范”的原則,組織引導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針對本企業和服務范圍內的企業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類隱患,并配合企業盡快治理消除隱患。

三、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工作

9.制定應急平臺建設規劃,不斷完善本局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推動各鄉鎮安辦和高危行業大中型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力爭實現縣、鄉(鎮)、企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應急平臺作用。進一步開展社會應急資源普查,不斷充實縣、鄉(鎮)和高危行業大中型企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專家、隊伍、裝備、典型案例和應急預案數據庫,掌握和利用社會各類應急資源,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10.加強應急預案管理,落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備制度。指導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工作,做好企業預案與政府、行業部門預案之間的銜接,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企業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報備工作,進一步補充完善應急救援、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

11.指導企業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和演練實施方案,指導督促高危企業、人員密集場所、中小學校等,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綜合演練、專項演練或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突出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環節,強化現場處置方案和重點崗位部位的演練,不斷提升崗位人員的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12.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報送、統計分析、事故救援總結評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應急管理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科學化水平。

13.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急演練、應急機構建設、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等情況。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加大應急投入,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裝備和設施。

四、做好安全生產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4.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宣傳教育。結合“六五”普法、“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等重大活動,大力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面向社會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應急知識,開展應急體驗性教育,提高應急意識和技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規范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抗災能力,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__集團《安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1.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2.較大自然災害;

3.較大公共衛生事件;

4.較大社會安全事件;

5.其他突發應急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突發應急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公司其他部門根據分工各司其職。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遵循科學原理,依靠科學進步,依照法律法規,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及時掌握各種信息,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質準備和經費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二、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和分工:

組長:__x總負責,第一時間報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完成災后恢復和總結。

副組長:__x調動人力物力,協調各方工作,防災減災。

成員:__x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及公共衛生事件防災措施監管,監督整改。

__x搜集信息,修訂預案。及時匯報聯絡,提供交通工具和后勤、醫務保障。

__x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__x負責應急小分隊,實施現場救援和治安。適時進行預案演練。

__x掌握思想動態,做好職工群眾工作。應對社會安全事件,處理善后,維護安定和諧。

2.應急小分隊

隊長:__x

成員:____________

(二)部門職責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在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善后處理和工作總結。必要時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武警部隊和消防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小分隊:

聽從應急領導小組長調遣,保持聯絡。隨時準備趕赴應急現場,實施救援和治安。平時組織必要的應急演練。

(3)各分廠: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進行生產活動,一方面提供盡可能多的人力,聽從指揮,投入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全員投入應急救援工作。

(4)綜合管理部:

負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突發事件,保持通信暢通,落實交通工具和后勤、醫務保障,做好災情評估。掌握思想動向,化解矛盾。表彰先進,查處失職和違紀行為。

(5)生產運行規劃部:

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災措施監管,督促隱患整改。保證動力、照明運行安全。配合做好災情評估。

(6)物資公司:

負責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7)人力資源部:

負責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待遇的支付工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從業人員的撫恤、補償、賠償工作。配合做好安撫穩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8)

財務部:負責必要的應急資金準備,從事突發事件受災情況統計報告編制,處理財產保險理賠事宜。

(9)其他部門:

協助綜合管理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現場緊急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第一時間上報災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聯系當地救援力量。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根據危害程度,疏散、撤離、安置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實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其他保障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保護現場。及時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調用救援物資和安全防護裝備,搶修被破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

4.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聯系政府部門,強制隔離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看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依法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合乎有關部門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包括傷員救治、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撫恤、補償、救援費用支付、災后恢復生產或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突發事件產生的后果和影響,確保企業穩定。

2.清點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

3.救災報告:

核算救災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音像資料等,編寫救災報告。

4.總結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結束后15天內,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集團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接報后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搶險或處置效果,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及建議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綜合管理部(辦公大樓二樓)

電話:

傳真:

3.應急小分隊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門衛一號崗

電話:

(二)應急支援與保障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及各責任部門根據具體分工,提供救援物資裝備、應急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環境治安及經費保障。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向職工說明本企業生產作業特性、危險性和可能存在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避免、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

對職工和專兼職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培訓,應急小分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確保戰斗力。

2.演習

根據企業生產實際和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防患于未然。

(四)獎勵與責任

1.公司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2.職工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的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不變。

3.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職工,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給予醫療、補償、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搶救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報請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后,追認為烈士。

4.對不服從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監督檢查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措施范文6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以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工作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適用范圍

凡發生下列安全生產事故,即啟動本預案: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事故。重點是防范各養老服務機構的鍋爐、液化氣、天然氣等危險物品發生泄漏、爆炸而引發的事故。

(二)用火用電事故,主要是各單位室內外用火用電不慎發生的意外事故。重點防護對象是各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入住人員用火用電安全。

(三)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各社會福利機構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重點防護對象是各社會福利機構的食物、飲用水質量和食堂環境衛生,防止出現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事故處理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為有效組織領導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縣民政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指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民政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民政局副局長胡登峰、曹巖山擔任,成員為祁志國、李永紅、趙連月、俞元芹、祁成尚、梁其玖。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現場救援組、信息工作組、后勤保障組和善后處理組五個工作小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處置和善后各項工作。各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綜合協調組:組長,組員。工作職責為負責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傳達貫徹落實市縣領導對事故救援處置的批示;協調相關力量,全力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與現場救援組、事故單位及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現場救援組:組長,組員。負責現場指導和協助事故單位制定救援方案,組織開展好緊急救援工作;核實事故情況,及時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報告受害人員狀況以及事故單位急需要解決的困難,并提出解決困難的意見和建議。

信息工作組:組長,組員。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匯總;及時向上級民政部門和縣應急辦匯報事故信息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擬定事故責任追究及撫恤理賠報告和其他需要上報的材料。

后勤保障組:組長,組員。負責應急救援的交通、物資及后勤保障;完成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善后處理組:組長,組員。負責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傷亡人員的各項善后工作。

(二)各鄉鎮敬老院、局屬各單位均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各單位根據具體工作實際,明確相應的應急范圍和應急措施,明確組織領導分工,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詳細計劃,加強應急預案培訓,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四、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單位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民政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并同時向市民政局報告。

(二)應急響應

縣民政局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綜合事故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可控情況等因素,分為三級應急響應:

1、Ⅲ級應急響應。發生一般性的安全生產事故,在本單位范圍內,通過利用日常工作中的人力和物力可以應對處置,能及時控制事態擴大,并逐步消除危害的,由本單位根據事故情況迅速進行事故處理。

2、Ⅱ級應急響應。發生較嚴重的安全生產事故,民政系統配合公安、消防、衛生部門可以應對處理,能及時控制事態擴大,并逐步消除危害的,由民政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協調配合本級公安、消防、衛生部門開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Ⅰ級應急響應。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向縣政府提出啟動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害應急預案的建議??h級生產安全事故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在縣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民政系統積極服從、配合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開展各項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立即組織各工作小組和局屬各單位按照預案要求,組織人員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救援和應急處理,防止事故的擴大,應急救援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四)應急終止

救援工作結束后,根據現場救援情況和事故調查組的意見,確定現場救助成功、事故隱患得到妥善處理,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請示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后,宣布應急救援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事故現場。

五、預防、預警機制

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對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和防范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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