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基本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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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基本概念范文1

Epidemiology and Population Health, Albert

Einstein College of Medicine

Biostatistics and

Epidemiology

A Primer for Health and

Biomedical Professionals

Third Edition

2004, 243pp.

Softcover $ 33.20

ISBN 0-387-40292-6

本書是由美國Albert Einstein醫學院流行病學和群體健康系流行病學室Sylvia Wassertheil Smoller教授編著的。第一版于1990年出版,第二版于1995年出版,現為第三版。本書的特點是根據流行病學和統計學的基本框架,使讀者理解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理解“為什么做”和“做什么?”學會“如何做、如何解釋”。書中的內容都是臨床試驗和基礎研究中最常用的、或是在文獻中經常引用的。

全書共分9章。第1章講述科研方法問題,包括邏輯推理、變異、研究設計、變量的量化、無效假設、假設檢驗、檢驗錯誤的類型、顯著性水平等;第2章敘述概率的一些基本概念;第3章介紹常用的統計學檢驗方法;第4章介紹流行病學的基本概念,包括流行病學的應用、常用指標、流行病學研究類型、偏倚、混雜、交互、多變量分析等;第5章介紹篩檢的基本概念;第6章是敘述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第7章介紹生活質量的評價,包括量表的結構、可靠性、真實性、敏感性(反應性)以及用量表評價生活質量的局限性;第8章介紹遺傳流行病學的基本概念,包括雙生子研究、連鎖和聯系分析、傳遞不平衡檢驗等;第9章闡述科研倫理學與統計學的關系。第8、9兩章的內容在人類研究中十分重要,是第三版新增加的,是一般流行病學或統計學入門書籍中所沒有的。

書后附有9項附錄,介紹正文中各種統計學計算的實例,以使讀者能夠更順利閱讀本書、以及如何實際計算,包括卡方、Z值及t-值的臨界值表、Fisher精確檢驗、幾組比較的Kruskal-Wallis非參數檢驗、相關系數計算、率的年齡調整、比值比的可信性、兩個變量的“J”或“U”型關系、量表記分改變的適宜性(敏感性)評價、以及遺傳學基本原理和知識。書后還附有參考文獻及建議閱讀的書目,讀者如需了解更深入的、超出本書范圍的內容、或涉及高等數學方面的內容,可閱讀這些推薦的教科書。書末附有主題索引,便于讀者檢索。

本書以科學的哲學和邏輯學原理,討論統計學檢驗的基本原理,而不是讓讀者去做具體的統計學檢驗。全書各章節都是獨立的,讀者可不按順序閱讀,只閱讀感興趣的部分。本書特別適合那些沒有或很少有數學背景的讀者,使他們能夠讀得懂、用得上。

本書內容既簡明,又適合范圍較廣的讀者需要,所闡述原理和方法適合多種領域,包括醫學、公共衛生、心理學、教育學。本書是一本簡明的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教科書,適合從事臨床和基礎研究的醫生、醫學專業本科生、研究生,或非醫學專業學生參考,也可供程度較高的讀者、以及對生物統計學與流行病學的邏輯學和方法學感興趣的研究人員參閱。

烏正賚,教授

(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研究所)

邏輯學基本概念范文2

作為大學邏輯學教師,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從事邏輯學的教學,并且以科學研究來促進邏輯學的教學改革,提高邏輯學的教學質量,提升邏輯學的教學水平。20多年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高等學校中邏輯教學現代化的步子越來越大,步伐越來越快,邏輯教材的建設成就斐然,邏輯教學的改革成果豐碩。其中,王路著的《邏輯基礎》[1]和宋文堅主編的《新邏輯教程》[2]和《邏輯學》[3]、中國人民大學邏輯教研室編寫的《邏輯學》[4]、中山大學邏輯教研室編寫的《邏輯學》[5]以及梁慶寅主編的《傳統和現代邏輯概論》[6],何向東主編的《邏輯學教程》[7],黃華新、胡龍彪編著的《邏輯學教程》[8]以及其它許多教材,在邏輯教學內容和體系的改革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宋文堅教授在《邏輯學的傳入和研究》中認為:這些教材“總的特點是:教學體系的框架是按邏輯演算的講述體系構建起來的;以講經典邏輯為主,較全面完整地介紹了兩個演算,或公理系統,或自然演算,介紹了它們的元邏輯問題,注重闡釋現代邏輯的各個基本概念,力圖讓學生學習邏輯學的新觀念?!@些書一般都保留了傳統形式邏輯的某些有實際應用的內容,如直言命題的推理,對當關系等”[9]。

在邏輯教學初步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在這些具有時代特色的教材中,我們到底有哪些成功經驗值得總結和推廣,有哪些問題需要反思和改進?這就是本文中討論的主題。

1堅定不移地走邏輯教學現代化之路

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針對我國邏輯教學和研究水平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的實際狀況,特別是我國大學邏輯教學中所用的邏輯教材內容比較貧乏、陳舊的狀況所提出的“形式邏輯要現代化”的口號,主張邏輯教學和研究要現代化,要大量吸收數理邏輯的成果,編寫現代化的邏輯教科書。然而,對于這個反映時代要求的口號,邏輯學界不少人并不是完全贊同的。在什么是邏輯教學和研究現代化,如何實現邏輯教學和研究現代化等等問題上,邏輯學界曾經展開了3次較大的爭論。在許多次邏輯學討論會上,雙方展開激烈爭辯的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令人難以忘懷。

經過多次激烈的爭論,在邏輯教學是否應當現代化的問題上,邏輯學界基本取得了共識,這就是在中國的高等教育中,邏輯教學也要與國際接軌,堅定不移地走邏輯教學現代化之路。上述這些教材,就是中國的邏輯教學與國際初步接軌的一批成果中的典型代表。由于使用了這些教材,在中國的邏輯教學中,特別是大多數高校哲學系的邏輯教學中,現代邏輯已經成為學生的必修課,也已經和正在成為許多高校非哲學專業的文科學生的公共基礎課或者公共選修課?,F代邏輯正在大踏步地走進我國高等學校課堂,逐漸成為邏輯教學的主流。因此,張家龍先生認為我國的邏輯教學已經初步實現了現代化,這是一個不容爭辯的事實。

正是基于我國的邏輯教學已經初步實現了現代化這一基本事實,張家龍會長發出了這樣的號召:“我們不能滿足于已經取得的成績,我們要繼續前進,在21世紀經過幾十年奮斗,中國邏輯學者完全有能力全面實現我國邏輯教學與研究的現代化、與國際邏輯教學和研究水平全面接軌。”

2樹立正確的邏輯教學觀,促進邏輯教學的改革

王路教授在《邏輯基礎》一書的“序”中談到學習邏輯可以有許多目的。他把這些目的大體上分為3類:一類是通過學習邏輯,掌握一些專門的技術和方法,從而使我們能夠應用這些技術和方法解決一些具體的問題;另一類是是通過學習邏輯,培養一種邏輯的眼界和意識,從而使這種邏輯的眼界和意識成為我們知識結構中的構成要素,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潛移默化地起作用;第三類則是通過有關的邏輯知識樹立邏輯的觀念。“就這三個目的而言,最重要的是邏輯的觀念。因為邏輯的技術方法,邏輯的眼界和意識都是圍繞邏輯的觀念展開的?!盵1]

那么,在邏輯教學,特別是現代邏輯教學中,我們應當用什么樣的邏輯的觀念去指導邏輯學的教學改革呢?

在《邏輯的觀念》一書以及一系列的論文中,通過對歷史上亞里士多德邏輯和現代邏輯的詳盡考察,王路教授認為,從邏輯的內在機制看,邏輯是研究必然性推理即研究推理的前提和結論之間“必然地得出”的關系的:“從亞里士多德到現代邏輯,始終貫穿了一條基本的精神,這就是‘必然地得出’?!盵10]王路詳盡地討論了亞里士多德和現代邏輯對于“什么是必然地得出”和“如何才能必然地得出”的問題的解答,樹立了一種邏輯的觀念,一種對邏輯科學或者邏輯學科的內在機制和根本性質的觀念。并且,他反復強調現代邏輯通過構造形式語言和邏輯演算,得到具體的可以操作的方法,以保證我們可以達到“必然地得出”。李小五教授在《什么是邏輯》中指出:“邏輯就是對形式正確的推理關系進行可靠且完全刻畫的形式推演系統?!盵11]并且,他給邏輯下了這么一個形式定義:“我們稱L是一個C--邏輯當且僅當L是一個三元組<Form(L),|=C,├L>使得下面的(1)~(5)成立:(1)Form(L)是語言的公式類:(2)|=C是語義推論關系;(3)├L是語法推論關系;(4)(可靠性)├LΑ|=C;(5)(完全性)|=CΑ├L。”[11]王路和李小五對邏輯(嚴格地說是演繹邏輯)這門學科或者科學的觀念雖然引起了中國邏輯學界一些人的質疑或批評,甚至被扣上“小邏輯觀”的帽子。①然而,我認為,這些觀念從不同的方面抓住了邏輯這門學科的本質。王路用“必然性”來概括邏輯推理的性質無疑是正確的,李小五從形式語言的語法和語義方面對“必然性”進行了深入、系統的展開。在我參與編著的《邏輯學教程》[7]中,我認為,邏輯這門學科或科學,特別是其最成熟的一階邏輯,是研究關于某些邏輯詞,例如聯結詞和量詞的推理和論文論證中的推出關系或者推理的形式規律即邏輯規律的。從本源上講,所謂規律,就是事物之間內在的、穩定的、必然的關系。推出關系或者邏輯規律就是推理的前提和結論之間的內在的、穩定的、必然的聯系。對于一定范圍內的邏輯規律,我們可以在形式語言L中通過定義有前提的形式推演,從形式語言L的句法(語法)方面來刻畫這種推出關系(├L),還可以從形式語言L的語義(解釋)方面刻畫它(|=C),并且證明語法推出關系和語義推出關系的重合性,從而以一系列可操作的規則來保證前提和結論之間的這種推出關系的,保證“必然地得出”。以推理的規則來定義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語法推出關系,以模型中的指派和賦值來確立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語義推出關系,并且討論系統的完全性和可靠性,以明確邏輯的出發點是語義推出關系,邏輯的表現形態是語法推出關系,這就非常自然地刻畫了邏輯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規則的這個思想。而邏輯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規則的這個根本觀念,確實是國際上許多邏輯學家的共識。②

3構造簡明易學的邏輯教學系統,普及現代邏輯的基本知識

中國邏輯學會副會長馬欽榮教授認為:“有一種現象值得深思,邏輯學界對于傳統邏輯的教學議論很多,否定的也不少,但傳統邏輯作為課程卻大行其道;對現代邏輯贊揚的人多,但開課的學校不多。這里有隊伍的問題,也有課程的開發與建設的問題。我們需要有可教可學、有特色、上水平的現代邏輯教材和一批勝任的教師,這是應當引起重視并扎扎實實去做的工作?!盵14]。馬欽榮教授在這里所談到的這種現象后面的深層次的原因是什么?怎么建設現代邏輯的教學隊伍?特別是怎么建設可教可學、有特色、上水平的現代邏輯教材?這些問題,的確是事關邏輯教學改革成敗的關鍵問題。

1999年6月,在紀念《普通邏輯》出版20周年座談會上,對于怎樣進一步改革我國高校的邏輯教學和邏輯教材,蘇天輔先生提出了“普通邏輯數理邏輯化”和“數理邏輯普通邏輯化”2條指導性意見[15]。根據我的理解,所謂“普通邏輯數理邏輯化”,是指在高校講授的邏輯基礎知識的導論課程即“普通邏輯”中以數理邏輯為主要內容,走邏輯教學現代化之路;而“數理邏輯普通邏輯化”,是指必須將數理邏輯這門學科的基礎知識,主要是一階邏輯的基本內容,按照教學規律,特別是學生的認知規律,以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出來,使之符合導論課的性質和要求。因此,數理邏輯普通邏輯化就是建設教師好教、學生易學的邏輯教材的原則和方法。

那么,怎么才能建設好教易學的現代邏輯教材,實現“普通邏輯數理邏輯化”和“數理邏輯普通邏輯化”,在中國的高校中普及和推廣現代邏輯呢?這是每一個關心中國邏輯教學現代化的人不得不認真思考的問題。結合20多年中國邏輯教學現代化的歷程,并且對邏輯學的研究方法進行客觀的、深入的分析和評價,我們不難找出正確的答案。

在研究各種邏輯詞的推理規律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例如,可以通過公理方法從一個公理(或者公理模式)集合和一個推理規則集合來建立邏輯演算;還可以運用自然推理方法從一個推理規則集合出發來構造邏輯的形式系統,把關于某些邏輯詞的推出關系納入這個系統;還可以通過表列(語義圖)方法運用一個規則集合來逐個構造某個公式或公式集的反駁,以研究這個公式或公式集是否存在推出關系;還可以通過范式方法來研究一個公式或公式集合的各種性質,特別是該公式或該公式集合的所有邏輯后承,等等。

從理論上講,在邏輯系統中,例如在命題邏輯中,對于包括否定詞、合取詞、析取詞、蘊涵詞和等值詞為研究對象的一個形式語言中,這些研究方法得到的推出關系的集合可以是相同的或者等價的。但是,在建立關于某些邏輯詞的全體推出關系形成的集合的推演過程中,不同的研究方法具有相當不同的特點,例如,推演的出發點不同,推演的復雜程度不同,特別在是否有明確的推演目標,是否有明確的推演步驟等方面,這些方法是大異其趣的。

就邏輯學的研究方式而言,運用公理方法構建邏輯的形式系統,研究一類類的邏輯詞的推理規律,是從現代邏輯創立以來直到今天最常見的研究方式。在歷史上,一階邏輯的形式系統最早是由弗雷格用公理方法建立起來的。其后,羅素、希爾伯特以及海廷所構造的邏輯主義、形式主義和直覺主義的邏輯系統都是公理系統。邏輯的公理系統無疑具有種種優點,特別是在研究某些邏輯詞特有的推出規律時,公理系統是十分嚴謹的,而且在討論系統的元邏輯性質方面,公理系統更表現出了種種優點。至今,盡管已經發展出了其它構建邏輯系統的方式,然而,公理方法仍然是人們構建種種邏輯的形式系統時最常用的方法,公理系統對邏輯研究的作用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認的。

但是,在邏輯教學中,我們是不是一定要采用公理方法來構建邏輯的教學系統呢?用公理方法構建的邏輯系統,對于文科學生是否是好教易學的教學系統呢?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從公理系統的特征出發進行分析。從公理系統推演出定理的復雜程度和推演的目標、推演技巧方面來看,要求沒有受到公理方法訓練的學生,尤其是文科學生以邏輯的公理系統為學習對象,是有相當的難度的。邏輯的公理系統是以推導邏輯定理為己任的。由于公理(或公理模式)和/或推導規則的數目不同,從公理推出定理的技術復雜程度也是不相同的。雖然可以采用演繹定理等方式來簡化邏輯定理的推演,但是,從技術上講,公理系統的推演還是比較復雜的。就推演目標而言,從公理推出定理的過程往往是探索性的、試錯性的,我們往往沒有能行的方式進行定理的推演,特別是用代入規則推演時這個問題就更為突出;就邏輯的核心任務———對推出關系的刻畫而言,公理和定理是以邏輯定理或者邏輯真這種不自然的方式刻畫前提和結論之間的推出關系的。因此,以公理方法構建的邏輯系統被稱為“不自然的邏輯”。①

20世紀80年代在中國的高校中普及和推廣現代邏輯時,一些教材,特別是翻譯過來的教材采用公理系統作為邏輯學的教學系統。由于對公理系統復雜的邏輯定理的推演過程產生了畏難情緒,許多人對現代邏輯的教學和研究不是采取積極探索而是采取了消極后退的方針,并且產生了對現代邏輯的種種誤解和非難,特別是認為現代邏輯不適合中國國情、對人們的思維實踐沒有什么作用等等。這些誤解和非難,就其實質來講,是不正確的。但是,就教學對象講,在以大學文科學生,特別是非哲學專業的大學一年級本科生為教學對象時,以公理系統作為基礎構建的教學系統似乎并不是最好的選擇,這就是馬欽榮教授談到的“邏輯學界對于傳統邏輯的教學議論很多,否定的也不少,但傳統邏輯作為課程卻大行其道;對現代邏輯贊揚的人多,但開課的學校不多”這種現象的深層次的原因。

作為邏輯學的教學系統中,在一階邏輯,特別是其基礎的命題邏輯部分,當然還可以采用范式方法或者表列(語義圖)方法判定任一公式A是不是某個有窮公式集的重言后承或者某個公式是否常真式等。然而,以范式方法求取一個公式集合的所有的結論時,常常要使用交換律、分配律、吸收律、冪等律、歸約律等邏輯規律進行等值替換,推演過程并不直觀、明顯。表列(語義圖)方法是按一組可行的規則構造一個樹形圖,以判定某個公式是不是某個有窮公式集的重言后承或者某個公式是不是重言式。跟公理方法和范式方法相比,表列方法無疑具有推演目標明確、推演方法機械和推演步驟簡潔、比真值表快速有效等等優點??墒牵趯嶋H思維中,人們一般不會通過劃真值表、求取范式、構造反駁等等方法來判定前提和結論之間是否有邏輯推論關系的。因此,我們可以在理論研究或者在有邏輯知識的人們中間以這些方法討論推理的規律,但是,我們不能指望以這些方法來指導人們在日常實際思維中進行具體的推理和論證。

20世紀30年代,自根芩和其他邏輯學家提出了完全以推理規則集合代替公理來建立邏輯的形式系統以來,構造自然推理系統或者自然演算成為構造邏輯演算的另一種選擇。跟用公理和定理表示前提和結論之間的推出關系或推理規律相比,以推理規則來表示前提和結論之間的推出關系或推理規律更接近人們的實際思維過程,因此,邏輯學家以不同的方式構建了許多自然推理系統,自然推理系統得到巨大的發展。在自然推理系統中,我們可以從證明論的角度,以推理規則從符號與符號的關系方面建立語法推論關系,而且,我們還可以從模型論的角度,根據指派、賦值討論公式和公式集的可滿足性、有效性,特別是前提集和結論的語義推論關系,并在討論語法推論關系和語義推論關系的基礎上研究系統的種種元邏輯性質如可靠性、完全性等等性質。而且,自然推理系統恢復了邏輯推論關系在邏輯學中的崇高地位,不再把邏輯真作為邏輯學的核心概念,而是把邏輯真看成前提為空的推論關系的一種特殊情況,一種不自然的邏輯推論關系。由于自然演算所具有的種種優點,在構造邏輯的教學系統時,采用這種方法所構造的邏輯系統是適合教學要求,符合教學規律的。

20世紀80年代初期,為了培養現代邏輯方面的教學和研究人員,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學開辦了數理邏輯學習班。在這個學習班上使用了美國著名邏輯學家蘇佩斯的《邏輯導論》[17]作為教材。該教材以自然推論方法來建立一階邏輯的知識系統,不但邏輯知識講述得非常清楚、明白,而且,還以許多事例來說明邏輯原理的廣泛應用,因此是一本非常優秀的教材。但是,該教材是以重言式作為命題邏輯的推出規則的,從證明論的角度講,以這種方式處理語法推論關系是不夠妥當的。而且,該教材沒有討論一階邏輯的元邏輯性質,這不能說不是一個令人遺憾的問題。其后,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另一位美國著名邏輯學家科庇的教科書《符號邏輯》[18]。這本教材介紹了一階邏輯的自然演繹系統,也構建了一階邏輯的公理系統。在討論自然推理時,該書以真值表為基礎,引入了命題邏輯的若干推理規則,詳細研究了關于聯結詞的演繹方法,并且在此基礎上介紹了量化理論、關系邏輯,以及命題邏輯和一階函項演算的公理系統以及它們的元邏輯性質,內容豐富,論述清晰。這2部國際一流的邏輯教材和其它翻譯出版的教材,對我國邏輯教材的改革,產生了深刻而且廣泛的影響。例如,從人大版的《邏輯學》和以及其它優秀教材如畢富生的《數理邏輯》[19]中,可以看得到這些國外教材的影響。

從傳統形式邏輯傳入我國開始,我國邏輯教材經歷了翻譯介紹、消化吸收、自主創新的發展過程。當然,現代邏輯教材的發展也經歷了這個過程。上述以現代邏輯為主的教材中,許多教材已經發展到了結合中國大學生,特別是文科大學生的特點講述現代邏輯的知識,達到了自主創新的階段。其中,王路的《邏輯基礎》特別突出。在《邏輯基礎》中,王路以非形式的方法討論了命題邏輯和謂詞邏輯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其論述之清楚、事例之生動、方法之詳盡、思路之清晰,在眾多邏輯教材中可謂獨樹一幟。即使是自學者,只要用心一些,也可以輕松地跟隨作者一起在一階邏輯形式證明的大海中遨游。邏輯教材,特別是符號邏輯教材能夠寫到這個地步,的確是非常難得的了。這本教材,是對邏輯教材創新發展的一個典范,值得所有在大學教授現代邏輯的教師學習和借鑒。

根據我們的教學經驗,在以大學文科學生為對象的邏輯教材中,以什么方式講述現代邏輯的基礎知識,培養學生什么樣的眼界和意識,特別是樹立什么樣的邏輯觀念,是關系到邏輯教學是否有成效的大問題,也是關系邏輯教學改革是否成功的大問題。王路的教材,雖然沒有構建一階邏輯的形式系統,更沒有討論系統的元邏輯性質,但是,他卻通過與人們直觀更為接近的方式,分析命題和推理的構成成分,運用有效推理的規則,去分析和解決人們實際思維中的關于聯結詞和量詞的推理和證明的問題,并在這個過程中培養學生邏輯的意識和眼界,樹立正確的邏輯的觀念。因此,王路把邏輯理論和邏輯的應用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以培養學生的邏輯的觀念作為邏輯教學的根本目的。邏輯的具體的推演技術和方法可以上升為學生自覺的習慣,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些推演技術和方法所養成的邏輯的意識和眼界可以內化為學生的素質。學生有了這種素質,也就培養了邏輯精神。而有了邏輯精神,那么,在求知求真的過程中他們就會思索前提和結論、論據和論題之間的聯系是否是必然的,是否具有推出關系,是否符合邏輯規律,邏輯的觀念從而就根深蒂固地扎進學生的思想深處,成為他們的根深蒂固的思維習慣。

王路在《邏輯基礎》中提出了教材的2個使用目的:“一是搞好課堂教學,使之好教、好學、好用;二是便于自學,使之好讀、好理解、好掌握?!盵1]并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落實這6個“好”,特別是不構建邏輯系統,只給出從前提推出結論的推理規則,讓學生通過運用推理規則去進行形式證明,從而極大地簡化了一階邏輯的復雜程度。這些措施,真正體現了“數理邏輯普通邏輯化”的原則和方法。筆者認為,王路在《邏輯基礎》中所做的有益的探索,就是試圖讓中國的邏輯教學再上一個新的臺階,達到又一個新的境界的探索。

4培養邏輯精神,突出邏輯學的社會功能就其來源來說,邏輯學來源于哲學論證、法庭辯論、數學推理等等人類的實踐活動,是為人類求知求真的服務的工具。邏輯學,包括現代邏輯,也是來源于人類的實踐活動,它也應當能夠指導人類的實踐活動,服務于人類的實踐活動。更為重要的是,在邏輯學應用于人類實踐活動的過程中,可以培養學生的邏輯意識或者邏輯精神,樹立邏輯的觀念。

實踐性教學是課堂教學的延伸。實踐性教學是為鞏固、加深和擴展邏輯理論和邏輯應用的知識,通過各種方式使學生在思維實踐中運用所學到的邏輯知識去分析問題、討論問題、解決問題的教學方式。這種教學方式,主要由學生自主進行。通過這種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深刻體會到邏輯學求知求真的精神實質,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和科研能力。這種教學方式,可以有如下種種表現形式。

通過組織或參與組織學生運用講演會或論辯會的形式進行的教學活動。教師讓學生自主策劃講演或論辯的題目,設計邏輯框架,尋找論據對論題進行論證、反駁和辯護,對論證進行分析、評估,教師只在必要時加以指導。這種實踐性教學方式,非常有利于培養學生在實踐中把邏輯知識創造性地進行應用的能力,非常有利于培養和提高學生的邏輯思維素質,樹立邏輯的觀念,培養求知求真的邏輯精神。

進行案例教學,也是進行實踐性教學的有效方式。通過來自社會生活,主要是來自報刊雜志和互聯網上的實際事例中包含的邏輯問題的分析,可以使學生深刻體會邏輯學的作用,充分理解邏輯學的社會功能。

實踐性教學還可以采用讓學生探討在各門學科中是怎樣根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通過推理、論證把這些學科組織成為嚴密、系統的知識體系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讓學生交流如何運用所學到的關于概念、命題、推理和論證的知識,撰寫科研論文的體會和經驗的方式進行。

邏輯學基本概念范文3

關鍵詞:Peirce;科學家;邏輯學家;科學;指號學;化學概念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為“一個美國人的悲劇”〔1〕,現在已經越來越多地被認為是他那個時代、也是美國至今產生的最有創造性、最具多才多藝的偉大思想家。他廣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識領域:天文學、物理學、度量衡學、測地學、數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理論和科學史、指號學、語言學、經濟計量學和實驗心理學等等。而且這里的許多領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視為倡導者、先驅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評價:“毫無疑問,他是十九世紀末葉最有創見的偉人之一,當然是美國前所未有的最偉大的思想家?!薄?〕而當代在世哲學家H.Putnam稱他為“所有美國哲學家中高聳的巨人”〔3〕。

雖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極為廣闊的視野,但當今學者所公認、Peirce本人也承認的他的兩個主要研究領域卻是科學和邏輯學??茖W和邏輯學是Peirce畢生付出精力最多的兩個領域,也是他在大學畢業后決定他一生將做什么時曾猶豫不決的兩種選擇。但在其學術興趣上它們是他的孿生子,二者在理論聯系上常常是融為一體,成為Peirce最傾心關注的焦點。而且,作為科學家和邏輯學家的經驗是Peirce整個哲學系統構建的基礎與出發點,是貫穿他一生思想發展變化的重要影響因素。實際上,科學和邏輯學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標。把握他的這一顯著特征,我們可考察作為科學家的Peirce與作為邏輯學家的Peirce之間的某些聯系。

1科學家職業、邏輯學家志向

從實際從事職業來看,Peirce是位科學家,包括化學家、大地測量員、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工程師、發明家、實驗心理學家等等;同時這也是他謀生的門路,是他最早獲得學術名聲的領域。

成為一名科學家,Peirce具有非常優越的條件;同時這也是他的親戚朋友尤其是父親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學氛圍的家庭,特別是其父親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學天文學和數學Perkins教授,也是當時美國最有影響的數學家。Peirce從小由其父親教授數學、物理學和天文學等學科;其聰穎智慧深得父親欣賞。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親影響,尤其是在父親1880年去世之后,他極想遵照父親遺愿而繼承父親的事業,從此專注于科學研究。

在Peirce十幾歲時,他已經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學實驗室,并寫出了《化學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繼承了他叔叔的化學和醫學圖書館。1859年從哈佛大學畢業后,他父親安排他在美國海岸測量局(后來改名為海岸和地質測量局)野地考察隊作為臨時助手學習鍛煉了一年;而同時他私下跟隨哈佛動物學家LouisAgassiz學習分類學方法。1862年進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學研究所,并于1863年畢業獲得化學理學士。其間于1861年他再次進入海岸測量局,但這次是作為長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辦公室;1867年父親成為海岸地質測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為副手(Assistant),職位僅次于主管;他的這一職位上一直持續到1891年12月31日,時間達24年半之久。從1872年11月開始,他又負責鐘擺實驗;在1873—1886年間他在歐洲、美國以及其他地方的站點進行鐘擺實驗。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為圣勞倫斯能量公司做顧問化學工程師。

同時,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氣象臺從事觀測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環食和兩次日全食現象的觀測者,還負責使用氣象臺新獲得的天體光度計。1871年其父親獲得國會授權進行橫跨大陸的地質測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職業的大地測量員和度量衡學家。

Peirce生前雖只出版過一本科學方面的書(《光測研究》(1878)),為《theNation》雜志撰寫的短評、書評現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編輯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測局和哈佛氣象臺的諸多貢獻已經為他(也為這兩機構)在很年輕時就贏得了國際(特別是在歐洲)聲譽(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測量局任務到歐洲考察,同歐洲的許多科學家建立了聯系,并極力主張擴大科學界的國際聯系)。Peirce于1867年成為美國文理學院的常駐會員,1877被選為國家科學院的成員,1880年被選為倫敦數學學會成員,1881年被選進入美國科學進步協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現在Peirce已被認為是采用光波長來測定米制長的先驅。

然而,盡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專職于科學職業,并有廣闊的前景;并且事實上,他也是由化學進入了各種各樣的科學部門,并投入了極大的興趣和精力,成為美國當時杰出的科學家。但與邏輯學相比,它們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點。

從理想志向來看,Peirce視邏輯學為其天職。早年在父親指導下學習《純粹理性批判》時就認為康德的失敗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邏輯”,要超越康德體系,必須發展一種嶄新的邏輯。他聲稱在12歲時已經除了邏輯別無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纏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堅持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邏輯史圖書館,他是近代以來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紀邏輯的一位邏輯學家。他自己說,他是自中世紀以來唯一全身心貢獻于邏輯學的人,并聲稱他是終生的邏輯推理學習者。1906年他在美國《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為一名邏輯學家,這在當時是絕無僅有的現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為田園邏輯學家、邏輯學隱士。與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學職業相比,Peirce之所以熱中于當時不可能成為謀生手段的邏輯學,更多的是出于對自己既定學術目標的追求:要發展一種有前途的邏輯。他對于邏輯的執著和熱情,使得他在邏輯學上的貢獻并不亞于科學。

年僅二十幾歲時,Peirce就開始在哈佛和Lowell學院作關于邏輯學的演講;從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質測量局職位的同時,他作為JohnsHopkins大學(美國歷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學院)的兼職邏輯學講師(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獲得的大學職位),并在這期間出版了他第二本書(也是最后一本)《邏輯研究》(1883年,Pei

rce主編)。這本書在當時的美國乃至整個歐洲都有較大影響。在1901年,他為Baldwin的《哲學心理學辭典》撰寫了大部分的邏輯學詞條。

雖然Peirce只有短暫的學院生活來傳播他的邏輯理論,但在他那個時代,Peirce已經是一位國際性人物。在五次訪問歐洲期間,雖然他是作為科學家去考察,但不僅碰到了許多著名科學家,也會見了當時知名的數學家與邏輯學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還與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著通信關系。1877年英國數學家和哲學家W.K.Clifford評價“CharlesPeirce...是最偉大的在世邏輯學家,是自Aristotle以來已經為這一學科增加實質內容的第二個人,那另一個是GeorgeBoole,《思維規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學者不斷發掘出的Peirce的邏輯尤其是現代邏輯貢獻更是值得重視。一般認為,他早期主要是作為一名布爾主義者(Boolean)從事代數邏輯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貢獻主要集中于圖表邏輯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圖表系統和價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種關系邏輯記法,源于對Boole邏輯演算的擴充”是現代邏輯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為它第一次試圖把Boole邏輯代數擴充到關系邏輯,并在歷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兩年)多元關系邏輯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經發展了量化邏輯的完全的句法,與直到1910年才出現的標準的Russell-Whitehed句法僅僅在特殊符號上有點不同。

在對于數理邏輯貢獻的廣泛性和獨創性方面,Peirce幾乎是無與倫比。與邏輯主義學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貢獻不在定理證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穎的邏輯句法系統和基本邏輯概念的精制化發展上。他創造了十多個包括二維句法系統在內的不同邏輯句法系統。把實質條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為“—<”)引入了邏輯學,比Shaffer早40年發展了Shaffer豎并僅僅基于這一算子發展了一完全的邏輯系統。還獨立地系統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歸謬賦值法,過早地意識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術。在JohnsHopkins大學教書期間,Peirce開始研究四色圖猜想并發展了邏輯和拓撲學特別是拓撲圖論之間的廣泛聯系。

我們看到,Peirce不僅是有著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同時也是著名的邏輯學家。然而在二者關系上,首要的一點是:他承認自己熱愛科學,但坦言對于科學的研究只是為了他的邏輯;因為邏輯的研究需要從各種特殊科學(還有數學)的實際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邏輯推理方法,而決不是僅僅從邏輯書籍或講課中背誦、記憶和解題;多樣化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邏輯之全面概括,由它們獲得的材料形成了邏輯學的基礎和工具。實際上,這種前后的“從屬關系”最突出地表現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為科學家的收入來維持從事邏輯學研究的時間。

2邏輯學作為科學

雖然上文表明邏輯學家Peirce與科學家Peirce之間有近乎目的與手段間的主從關系,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簡單,它們還有更為深刻的一層關系,那就是:邏輯學也是科學。很顯然,這是Peirce長期的實驗室經歷已經使得他以科學的方法處理所有問題(他有時的確稱自己為“實驗室哲學家”)包括邏輯學了。

我們首先看,科學在Peirce那里意味著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數人包括科學界之外的人都習慣于把科學視為特殊種類的(主要是指系統化的)知識,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臘人那樣把科學作為認知的方法,但他強調這種方法一定要是科學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識開始于懷疑,為了尋求確定的信念我們必須要解決(settle)懷疑,一般解決懷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覺傾向)、信忠團體的方法(選擇那些最適合其社會團體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對于某特別個人或機構的尊重之感情)等;但這些方法本質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觀的方法,它們往往只通過懷疑者自己的行為、意愿來選擇信念,缺乏足夠的證據。而真正客觀的方法只有科學探究的方法,在這種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從經驗出發基于科學共同體(community)的合作去尋求真理(TRUTH)或實在(Reality),這也正是科學活動;最終的真理性認識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實際的探究者所發現,但只要是遵循這種方法、運用先前的結果,最后都必定會一致達到真理的。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學月刊》上發表的兩篇經典性論文《信念的確定》和《如何使我們的觀念清楚明白》中所闡述的實用主義(與后來James版本的實用主義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實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實用主義不是什么世界觀,本質上是一種方法,一種科學探究的方法。而與此同時,我們看到,Peirce把邏輯學視為設計研究方法的藝術,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訴我們如何進行才能形成一個實驗計劃;邏輯就是對于解決懷疑的客觀方法的研究,是對于達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成為“科學人”。現代科學之優于古代之處也正在于一個好的邏輯,健全的邏輯理論在實踐上能縮短我們獲知真理的等待時間,使得預定結果加速到來。

但是我們發現,他在思想更為成熟的階段是把邏輯學的科學屬性放置于指號學(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語境中來考察的,雖然這種處理與以上把邏輯學視為科學方法之研究存在著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廣泛的意義上的邏輯學就是指號學或關于指號的理論,僅僅是指號學的另一個名字?!?〕它包括三個部門:批判邏輯學(CriticalLogic),或狹義上的邏輯學,是指號指稱其對象的一般條件的理論,也即我們一般所謂邏輯學;理論語法(SpeculativeGrammar),是指號具有有意義特征的一般條件的學說;理論修辭(SpeculativeRhetoric),又叫方法論(methodeutic),是指號指稱其解釋項的一般條件的學說。〔6〕這種劃分可能受中世紀大學三學科:語法、辯證法(或邏輯學)和修辭的課程設置的影響,指號學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于中世紀后期所理解的邏輯的現代化版本。而我們在此需要強調的是,Peirce把指號學視為經驗科學、觀察科學。推理就是對于指號的操作,觀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指號學同其它經驗科學的不同在于它們實驗操作對象不一樣,在于其它科學的目的僅僅是發現“實際上是什么”而邏輯科學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經驗科學,根據經驗學習的科學人進行邏輯推理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可錯的即準必然的(事實上,任何邏輯必然都只是相對于特定

推理前提而產生必然的特定結論)。

更進一步,Peirce把狹義上的邏輯學(logicexact)分成假設邏輯(abductivelogic)、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三部分。顯然這比傳統邏輯上演繹(必然的)、歸納(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內容。Peirce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對于Aristotle三段論基本格研究的結果,他認為Barbara集中表現了演繹推理的本質,而作為特殊的演繹三段論Baroco(把Barbara中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如果把它們的結論考慮為或然性的,則分別相應于假設推理(abductivereasoning)和歸納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顯示出了邏輯學與科學的最合理的緊密聯系。在他看來,演繹邏輯也即數學的邏輯,而假設邏輯和歸納邏輯主要就是科學的邏輯。在演繹邏輯已經得到普遍承認的情況下,他終生的愿望就是要把歸納和假設(Abduction)同演繹一起堅固地和永久地確立在邏輯概念之中。在科學探究過程中,假設、演繹和歸納先后組成了三個不同階段的科學方法,它們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學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設放在首位,作為科學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發現和形成假說。假設是為解釋違反規律(或習慣)的意外事實而產生假說的過程,它能產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視為所有科學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動的中心。但這種假設并沒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結論,假說必須要經過檢驗。于是,還需要演繹來解釋(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說即得出預言;再后由歸納回歸到經驗,旨在通過觀察被演繹出的結果是否成立來證實或否證那些假說,即決定假說的可信賴度。在這連續的三種推理形式中,假設是從意外事實(surprisingfacts)推到對事實的可能性解釋,演繹是從假說前提推到相應結論,歸納則是從實例到一般化概括。經過這樣的科學探究,我們在科學共同體中將能不斷接近真理。

3邏輯學中的化學概念移植

為更具體地論述Peirce的科學研究與邏輯學研究之間的緊密聯系,我們在此可談到Peirce對科學中的許多概念向邏輯學研究的成功應用,這突出表現在化學上。因為化學是Peirce的大學專業,也是他進入整個經驗科學的入口。

邏輯學作為一門特殊的學科領域,事實上從近代以來,就從數學(包括代數和幾何)理論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發展動力和理論技術。我們在此談到的化學概念應用作為整個自然科學概念推廣中的一例其實也是Peirce為發展邏輯學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極為傾心的存在圖表邏輯構想正是基于化學圖表原理(可能還有拓撲學方法的啟發)。存在圖表是Peirce在其指號學背景下對Euler圖和Venn圖的重大發展,具有極強的表現力。其在自然、直觀、易操作上要遠勝于代數方法(包括標準的Peano-Russell記法),因為我們心靈的思想過程被同構地展現在推理者面前,對于圖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學(和物理)實驗中對于實物的操作?;瘜W家把這樣的實驗描述為向自然(Nature)的質疑,而現在邏輯學家對于圖表的實驗就是向所關涉邏輯關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

第二個例子,現代邏輯(可能從《數學原理》開始)中的一對基本概念:命題和命題函項(或有時稱為閉語句和開語句)原本就是來自化學中的“飽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飽和”概念。Peirce用黑點或短線來代替語句中的“指示代詞”(即邏輯中的自變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這樣的形式,它們分別被稱為關系述位(relativerhema)(區別于像系詞一樣的關系詞項)和非關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謂詞(謂詞是幾元的取決于我們到底如何選擇去分析命題)。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題,并坦言“述位在某種程度上與帶有未飽和鍵(unsaturatedbonds)的化學原子或化學基極為相似?!薄?〕然而不無意外,我們發現同時期歐洲大陸的Frege也正在獨立地從化學概念得到邏輯研究的靈感。他把諸如“……的父親”的函項記號稱為“未飽和的”或“不完全的”表達式,以與專有名詞相區別?!?〕

另外一個例子是Peirce提出的價分析(Valency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顯示出的,它同化學中的化合價概念密切相關,Peirce所使用的詞語Valency直接源于化學中的術語Valence即化合價。價分析是Peirce在圖表化邏輯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圖表(ExistentialGraphs)之外創設的另一種二維表現法。其中,顯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組合與“化學離子”的組合相比擬,如他采用類似“——”這樣的結構表示帶有“開放端(looseend)”(即黑點后面的橫線)的實體,即謂詞;這就是化學中離子結構的簡單變形。由于它們的開放端導致的“不穩定”(正像離子本身不穩定一樣),開放端之間就可能連接起來形成共同“鍵”(bond)。如“——”同“——”可形成“——”樣式的新結構〔10〕。正是利用這樣的離子組鍵技術,Peirce成功證明了其著名的化歸論題,即對于三元以上關系都可化歸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關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關系卻不能化歸。這一論題是他哲學思想體系中所堅持的三分法原則的邏輯證明。

綜觀Peirce的科學家經歷和邏輯學家志向,Peirce把邏輯學視為對于各種科學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時又把邏輯學理論指導、應用于科學研究過程。二者緊密相連,互為作用。而更為突出的,他的邏輯貢獻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樣化的科學研究,他的邏輯獨創往往也是其科學研究經驗的啟發性建議。筆者以為,研究Peirce的這些方面,我們至少可得出以下啟示:邏輯學應從數學和科學推理實踐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質;邏輯學家應盡可能學習、掌握科學(傳統邏輯就因為沒有這樣做而失敗,科學家非邏輯學家或邏輯學家非科學家都不能勝任于對科學推理的分析工作),因為拓寬自己的科學研究領域必將能加強邏輯學家對于邏輯科學的貢獻能力;同時科學家要想更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應了解邏輯學,但是前者在當前學術界值得特別注意。當前處于被冷落地位的邏輯學要想擺脫這種局面,必須加快發展自己;而經驗科學(不再僅僅是數學)必能使得邏輯學發展獲得新的生命力,這已經是被現代邏輯的發展史(特別是初創時期)所證實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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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rce:TheScientistandLogician

邏輯學基本概念范文4

英國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和科學家培根說過:“史鑒使人明智;詩歌使人巧慧;數學使人精細;博物使人深沉;倫理之學使人莊重;邏輯與修辭使人善辯。”法律邏輯學是一門邏輯學與法學相互滲透、相互融合而產生的邊緣性、應用性的學科,一方面,它將邏輯學的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應用于法律和司法活動過程,從而探討關于法律思維活動的一般邏輯形式和邏輯規律;另一方面,它要結合法律與司法活動思維的特殊性,研究法律思維活動特殊的思維形式及其合理性規則。我國對法律邏輯學的研究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初,“由于歷史的原因,早期對法律邏輯的研究主要體現在如何應用傳統邏輯知識來解釋司法實例問題上,實際上是停留在‘傳統邏輯在法律領域中的應用’這一層面上。”目前在我國,隨著法制建設的進步以及法學教育的發展,法律邏輯學的教學研究在廣大法律工作者與邏輯工作者的廣泛關注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與法學的其他傳統學科相比,法律邏輯學依然是一門相當年輕的學科,我們要加大對法律邏輯學教學方法改革與創新的關注力度,通過教學方法的改革與創新進一步推動我國法律邏輯學教學體系的不斷完善。就目前的法律邏輯教學實踐來說,典型案例教學法、辯論教學法、多媒體技術教學法、情境教學法與法律職業特征相吻合,值得探索。

一、典型案例教學法

“典型案例教學法是指教師在教學中選擇最典型的例子講授,使學生能依靠特殊來掌握一般,并借助這種‘一般’獨立地進行學習的教學方法。”使用這一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啟迪受教育者的思維,培養其推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讓學生在短時間內掌握同一類知識和規律,同時使學生在實例中獨立學習。由于法律邏輯學是結合著法律工作者的實際思維過程和法律條文來研究人的思維形式結構和邏輯規律的,這一獨特的研究視角,使得典型案例教學法在法律邏輯學教學過程效果顯著。筆者之所以推崇該教學法,主要是基于如下理由:一是由于法律邏輯是一門實踐性與操作性都很強的專業基礎課,其內容繁多,公式復雜,概括抽象,使人易感枯燥乏味,而典型案例教學法可以把比較抽象、枯燥的知識內容,在典型案例分析中,逐漸的刻畫到了腦海中;二是利用典型案例激發學生學習法律邏輯學的興趣、促使學生養成主動學習和批判思考的推理能力、為學習者提供一種不用親自實踐但卻能在短期內接觸并處理大量實際問題的機會;三是典型案例教學法可以運用于法律邏輯學的任一章節,易于學生對相關知識的理解記憶。但是,案例教學法并非孤立的教學活動,應與法學教育中的其他教學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既可以進行舉例說明,又可以進行模擬訓練;既可以進行個人練習,又可以展開小組討論??傊湫桶咐虒W法實際上是一種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法,在法律邏輯教學過程中,利用典型案例把邏輯理論與司法實踐緊密結合起來,用法學的觀點看邏輯,用邏輯的觀點看法律。“法律邏輯學應屬于邏輯學,即它主要是邏輯科學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因而屬于應用邏輯的分支。”列寧曾說過:“一切科學都是應用邏輯。”

二、辯論教學法

法律邏輯學是研究法律思維的邏輯學科,是培養法律思維能力的重要工具。因此,該課程教學的根本目就是要培養和提高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促進其自覺地運用邏輯知識,更好地為我們的生活、工作服務。而法律思維能力只有通過邏輯思維和法律實踐的緊密結合才能得以不斷提高,辯論教學法正是這一過程的真實再現。辯論教學法有如下優勢:一是有助于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融會貫通。通過辯論,學生可以根據自己所掌握的知識,運用正確的邏輯推理形式獲得新知識;二是有助于提高學生的表述能力。人們表達思想和建構理論都力求思想明確、條理清楚、結構嚴謹、首尾一貫,這些都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說過:只有學會語法、修辭和邏輯,才能使思想成為有條理和可以理解的東西;三是有助于學生提高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論證個人觀點和反駁他人觀點的能力,提高其論證能力。對于法官和律師來說,都應善于說理、善于辯論、熟練運用論證方法。辯論中教師不告訴學生現成的結論、定理和正確的證明,也不表明自己的態度,而只是引導學生通過自己的分析理解,自己去發現其中的規律和方法,得出自認為合乎邏輯的結論。

三、多媒體技術教學法

邊緣性的學科性質注定了法律邏輯學具有高度抽象性。在法律邏輯學教學中,將多媒體技術教學法這一現代化的教學方法和傳統的教學方法相結合,可以大大提高教學效果。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在教學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作為現代化教學手段之一,多媒體技術教學法就是利用PowerPoint軟件系統把法律邏輯學的概念和原理制作成演示文稿的形式,向學生進行展示和講解的方法。通過多媒體教學教學,可以使學生利用現代化的高科技技術輕松地理解掌握內容較為抽象的法律邏輯知識。同時,多媒體教學法也彌補了教學與社會實踐相脫節的缺陷。多媒體技術教學法的優勢突出表現為:一是具有較強的表現力和感染力,容易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積極性。例如,在講到復合推理的綜合運用時,運用多媒體課件,將案發過程和偵查人員的調查經過重演,引導學習者列出偵察人員所掌握的情況,并以此作為前提進行推理,破獲案件;二是知識容量大,可以拓寬課堂教學的時空范圍,優化教學資源的合理利用。

邏輯學基本概念范文5

一、萊布尼茨的邏輯學說

萊布尼茨對邏輯問題的最早探索和最初貢獻是試圖沿著笛卡爾和霍布斯的思路建構所謂的“通用語言”。這種語言是一種用來代替自然語言的人工語言,它通過字母和符號進行邏輯分析與綜合,把一般邏輯推理的規則改變為演算規則,以便更精確更敏捷地進行推理?;蛘哒f,“通用語言”是一套表達思想和事物的符號系統,利用這些符號可以進行演算并推出各種知識。在《論組合術》中,二十歲的萊布尼茨曾立志要創設“一個一般的方法,在這個方法中所有推理的真實性都要簡化為一種計算。同時,這會成為一種通用語言或文字,但與那些迄今為止設想出來的全然不同;因為它里面的符號甚至詞匯要指導推理;錯誤,除去那些事實上的錯誤,只會是計算上的錯誤。形成或者發明這種語言或者記號會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可以不借助任何詞典就很容易懂得它。”在1679年9月8日給惠更斯的信中他又寫道,有一個“完全不同本文由收集整理于代數的新符號語言,它對于精確而自然地在腦子里再現(不用圖形)依賴于想象的一切有很大的好處。……它的主要效用在于能夠通過記號〔符號〕的運算完成結論和推理,這些記號不經過非常精細的推敲或使用大量的點和線會把它們混淆起來,因而不得不作出無窮多個無用的試驗;另一方面,這個方法會確切而簡單地導向〔所需要的〕結果。我相信力學差不多可以象幾何學一樣用這種方法去處理。”

綜合萊布尼茨零零碎碎的設想,他的宏偉規劃大體旨在創造兩種工具:其一是通用語言,其二是推理演算。前者的主要使命是消除現存語言的局限性和不規則性,使新語言變成世界上人人會用的具有簡明符號、合理規則的語言,規定符號的演變規則與運算規則,使邏輯演變依照一條明確的道路進行下去,進而解決所有可用語言表達的問題。

為此,萊布尼茨做了兩方面的努力:一是尋找能夠代表所有概念并可認作最根本的不可分析的符號;二是給出表述諸如斷定、合取、析取、否定、全稱、特殊、條件聯結等形式概念的設計。關于第一方面,萊布尼茨首次設想用數目代表原初概念,而邏輯演算則用如同算術中的乘或除來代替。他認為用這種數字的不同方式排列組合,進行各種運算,就可產生無窮多的復合概念。這一思想后來改進為以素數代表基本概念,而復合詞項即可借分解相應的數字成為它們的素數因子來加以分析。以“人是理智動物”為例,用素數“3”代表“動物”、“5”代表“理智”,則“人”即以“15=3.5”代表。為了更好地構設“通用語言”,萊布尼茨又以設想的“人類概念字母表”為語言詞匯基礎創制了一些邏輯符號,如“∪”(并)、“∩”(交)等,一直沿用下來。關于第二方面,萊布尼茨的工作大致可以1679、1686、1690三個年代為標志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萊布尼茨改進從數字代替概念以其演算,代之以對普通命題經驗分析為基礎的代數邏輯。他以全稱肯定命題“a是b”的形式開始,提出五條基本演算規則:(1)ab是ba(交換律);(2)a是aa(重言律);(3)a是a(同一原則);(4)ab是a或ab是b(化簡原則);(5)如a是b且b是c,則a是c(傳遞原則)。以此為據,他證明了同一和包含兩個邏輯系詞之間的重要關系,即,如a是b且b是a,則a與b是同一的。進而,他又提出四個定理:(1)如a是b且a是c,則a是bc;(2)如a是bc,則a是b且a是c;(3)如a是b,則ac是bc;(4)如a是b且c是d,則ac是bd。由此可見,萊布尼茨在第一階段的邏輯演算已相當完善和科學化,為邏輯的系統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階段,萊布尼茨用等式符號作系詞符號,借公式a=by表述全稱肯定命題(y為一未確定的系數,用以修飾b而使b成為a的一部分),同時提出雙重否定之為肯定,即“非非a=a”,并由此演釋出一系列定理。為了進一步發展演算,萊布尼茨還試圖通過與屬性組合的關系,用代數方法來描述四個直言命題,甚至對四個直言命題的表示法提出了九個方案。

第三個階段,萊布尼茨最有價值的工作是羅列了十四個基本命題:(1)a=a+a“+”表示邏輯相乘,下同);(2)如a=b且b=c,則a=c;(3)如a=b且b≠c,則a≠c;(4)如a=b,且b<c,則a<c;(5)如a=b且c<b,則c<a;(6)如a=b且c=d;則a+c=b+d;(7)如a=b,則a+c=b+c;(8)a<b,則a+c<b+c;(9)如a+b=a,則b<a;(10)如b<a,則a+b=a;(11)如a<b且b<c,則a<c;(12)如a<b且b<a,則a=b;(13)如a<c且b<c,則a+b<c;(14)如a<b且c<d,則a+c<b+d。為適應邏輯相除,他又引進邏輯相減運算,定義為:如b包含在a中且c包括除去內容b之外的整個a的內容,則a-b=c。如前例“人=動物+理智”即可推為“人-理智=動物”。 <br="">

上述符號構設顯示,萊布尼茨的中心思想是致力于以符號表示普遍概念的“通用語言”和以代換法進行數學演算他自稱的“通用數學”。就今天的眼光看來,他實際上已經發現了符號邏輯的若干重要原則和定理,觸及到后由哈米爾頓所闡發的謂項量化問題,認識到在直言與假言命題之間的基本類比(即原因包含它的結果正如主項包含它的謂項),并且把握了邏輯相加的問題,甚至討論過非三段論的關系推理。因此,萊布尼茨實際上已探察到后來為布爾和施羅德所發展的邏輯代數的整個基礎。數理邏輯學家有沒有看過萊氏的著作,知道不知道萊氏的計劃,但所作的研究大體上都是沿著萊氏所期望的方向進行的。”萊布尼茨的符號數學研究在生前沒有公布,結果使數理邏輯的發展延遲了一個半世紀。

二、萊布尼茨對邏輯學發展的貢獻

萊布尼茨是數理邏輯的創始人。他明確提出了數理邏輯的指導思想:一是希望建立一種“普遍的符號語言”,這種語言的符號應該是表意的而不是拼音的,每一符號表達一個概念,如同數學的符號一樣;二是一個完善的符號語言同時應該是一個“思維的演算”。他認為,演算就是用符號作運算,在數量方面,在思維方面都起作用。萊布尼茲提出的這兩點重要思想正是現代數理邏輯的特征。他在數理邏輯領域的其他主要貢獻一是成功地將命題形式表達為符號公式。二是構成了一種關于兩個概念相結合的演算。他用⊕表示兩個概念的結合,提出和證明了一些重要命題。三是提出了等詞的定義,即一物能為另一物所替代而保持原來命題的真實性,那么它們就是同一的。這個原理叫做不可分辨的東西的同一原理。四是第一次確定了三值邏輯的表,其中用0表示不可能,用1/2表示偶然,用1表示必然。

萊布尼茨是公認的現代邏輯的奠基者。他繼承霍布斯等人“思維就是計算”的思想,把邏輯的論證方式歸結為“計算”一“我將作出一種通用代數,一切推理的正確性都將化歸于計算。”

萊布尼茨設計了“通用語言”和“通用數學”來準備構建他的邏輯體系,而且現代形式邏輯也是按照他的這種設計思路發展和完善起來的,從這個意義來講,演繹作為邏輯的根本特征似乎是更加鞏固和更加不可動搖了。肖爾茨對此評價說:“我們必須把這種對演算規則的真正作用的見解看做是萊布尼茨的最偉大的發現之一,并看做是一般人類精神的最精彩的發現之一。”

邏輯學基本概念范文6

毋庸置疑,行政管理學概念之間是存在著一定的邏輯關系的,但這些概念之間究竟存在一種什么樣的邏輯關系并沒有引起學界太多的關注與思考。一個表面現象就是:當前的行政管理學領域的研究范式不夠規范,沒有嚴格地按照這些概念本來的邏輯關系標準進行研究,使得概念所包含的內容相互交叉,給人一種雜亂的感覺,因而人為地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此,行政管理學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已經成為行政管理學研究領域值得探索的一個新問題。本文試圖通過對若干經典行政管理學概念的邏輯分析,厘清其內涵、外延,明確這些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為更好地研究行政管理學夯實基礎。

一、何謂經典行政管理學

在古代漢語中,“經典”的涵義主要有兩個。一指經書。如《后漢書.孫寶傳》中有“周公大圣,召公大賢,尚猶有不相說,著于經典,兩不相損”?!逗鬂h書.朱佑傳》中“又奏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經典?!薄度龂?魏志.高貴鄉公傳》中“自今以后,群臣皆當玩習古義,修明經典?!倍缸诮痰浼?。如在《無量壽經.上》中的“菩薩經典,究暢要妙”?!斗ㄈA經.序品》中的“圣主師子,演說經典,微妙第一”。唐朝白居易《蘇州重玄寺法華院石壁經碑文》中的“佛涅槃后,世界空虛,惟是經典,與眾生俱”。在現代漢語中,其涵義已經不再僅僅局限于經書和宗教典籍這兩種了,它的含義被進一步拓展,其包容面也越來越大,本文中的經典一詞特指權威的、發展比較完整的、業已成型的意思。

眾所周知,任何一個學科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都會產生一些被人們尊稱為“經典”的著作和“經典”的概念,行政管理學也不例外。自從1887年美國學者伍德羅.威爾遜發表標志著行政管理學誕生的《行政學之研究》以來,到今天為止,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行政管理學的研究范圍被后來的研究者不斷拓寬,其主題也不斷豐富,研究方法也逐步趨于完善,因此,學科理論正逐步走向成熟。在它百余年的發展演變歷程中,行政管理學產生了大量的概念,其中不乏對該學科的形成和發展起重要作用或具有持久影響力的概念,它們為行政管理學的發展指明了前進的方向,為社會的進步提供了巨大的前進動力。北大學者張國慶認為,行政管理學“從世界范圍內學科研究的主體特征上初步分析,20世紀80—90年代以來的發展,或許可以成為重建或革新行政研究時期。其具體的理論內容,則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察和總結?!币詮垏鴳c的論述為依據,我們把經典行政管理學概念界定為從1887年到20世紀90年代產生的,對行政管理學的形成和發展起重要作用或具有持久影響力的基本概念,這些比較完整的、有代表性、有影響力并且業已成型的概念便是行政管理學的“經典”概念。具體是指:行政管理、公共行政、行政、行政環境、行政職能、行政權力、行政組織、人事行政、行政領導、行政立法、行政文化、行政決策、行政實施、行政方法、行政效率、機關管理、行政行為、行政責任等概念。

二、經典行政管理學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

客觀事物之間有著一種最普遍的聯系,即同異關系,這種關系反映在人們的思維中就形成了概念之間在外延方面的關系。概念的外延是反映一個類,根據外延有無重合之處,概念間的關系可分為相容關系與不相容關系。這種事物的固有的內在屬性對行政管理學概念也不例外。

1.概念間的相容關系。在邏輯學中,概念間的相容關系是指兩個以上至少有一部分外延重合的概念之間的關系。其重合可分為完全重合與部分重合,因此,概念的相容關系又可進一步細分為全同關系、屬種關系、交叉關系。

(1)全同關系。所謂全同關系也叫同一關系,就是兩個以上概念的外延完全重合。在行政管理學中,我們常說的公共行政、行政管理、行政這三個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就是全同關系。從行政管理學的發展歷史可以清楚的看到,行政其實是一個外來詞,和它相對應的英語是“Administration”,我們通常把這個詞譯成“行政”或“公共行政”。而行政管理一詞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當時管理學在我國剛剛興起,人們通常把政府行政機關的管理活動寬泛地稱為行政管理,這種提法實際上是一個時代的產物。當前,隨著行政管理學在我國的進一步發展,我國公共行政學術界與國外有關學術界的接觸也日趨增加,很多學者就把行政管理學改作公共行政,以還原這個概念的本來面目。但是,不管稱為公共行政還是稱為行政管理,它都表示“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活動”的涵義。因此,非常明顯,這三個概念的邏輯關系是同一關系。

(2)屬種關系。所謂概念間的屬種關系,就是一個概念的外延完全包含在另一個概念的外延之中,并且僅僅為另一個概念外延的一部分。外延大的叫屬概念,或稱上位概念,外延小的叫種概念,或稱下位概念。屬種關系又可分為真包含關系和真包含于關系。屬概念包含種概念,稱為真包含關系;種概念被屬概念所包含,稱為真包含于關系。在行政管理學的概念中,有很多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屬種關系。

一方面,行政環境真包含行政文化。關于行政環境和行政文化的界定,盡管國內學術界對此有不同的解釋,但是基本上是大同小異。所謂行政環境一般是指“直接或間接作用或影響行政管理主體及其活動過程、活動方式的外部要素的總和?!毙姓幕话闶侵浮靶姓w系中的成員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所形成的對行政活動的態度、情感、價值觀和信仰?!币簿褪钦f,行政環境是直接或間接作用或影響行政主體的外部要素的總和,而行政文化是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形成的一些信仰,它對行政管理的主體產生間接或直接的影響。因此,從以上概念不難看出,行政文化是行政環境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它們之間的邏輯關系是真包含關系。

另一方面,行政行為真包含行政立法、行政決策、行政實施、機關管理、行政領導、人事行政。從邏輯學上看,行政行為真包含行政立法。一般認為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在職權范圍內制定、修改、廢止有關國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規范文件的行為?!盵4]行政決策是指“在兩種或兩種以上可能采取的行動或不行動的方案中做出的行為?!痹谶壿嬛?,這是一種典型的“屬加種差”的下定義的方法。從以上定義中不難發現,它們鄰近的屬概念就是行政行為。

行政行為真包含行政實施,因為行政實施一般是指“從行政決策一經形成或最后批準起,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決策,實現決策的全部活動或整個過程?!边@個概念是描述性概念,從概念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行政實施就是行政行為的一種,它們之間具有真包含關系是勿庸置疑的。

而機關管理是指“機關本身,即辦公地點的管理,這包括合理地安排機關的辦公處所,配置合適的設備,保持優美的工作環境以及系統地處理公文和案卷。”定義中明確指出機關管理就是機關本身也就是辦公地點的管理,機關本身屬于行政機構,非常明顯,機關管理是行政行為的一種。同理,行政領導一般是指“領導者在特定的結構中依靠其綜合影響力的運用和擴展,通過示范、說明、命令等途徑,動員下屬實現群體目標的過程?!比耸滦姓话闶侵浮邦I導者在特定的人事部門通過一系列的法規、制度和措施對政府公務員所實施的管理活動,它包括對公務員的錄用、考核、培訓、交流、回避、工資、福利、保險等進行處理?!痹谶壿嬛?,這些定義都是語詞定義方法,確切地講就是說明的語詞定義。所謂說明的語詞定義,就是解釋、說明語詞已確定的意義。從這些定義所描述的內容來看,這些定義所描述的就是一種行政行為。所以,筆者認為,從邏輯上講,以上所分析的概念與行政行為之間的邏輯關系是真包含的關系。

2.概念間的不相容關系。概念間的不相容關系,就是概念與概念之間在外延上沒有任何重合的部分。例如,“歷史學家”與“非歷史學家長篇小說”與“短篇小說”。這種不相容關系,也叫全異關系。全異關系又可分為矛盾關系和反對關系。

(1)矛盾關系。矛盾關系是指如果兩個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其外延之和等于其屬概念的外延,并且其中一個概念的內涵是以否定另一個概念的內涵所構成,那么,這種概念間的關系就叫做矛盾關系。行政環境與行政管理之間的關系就是矛盾關系。行政環境是直接或間接作用或影響行政管理主體及其活動過程、活動方式的外部要素的總和。行政管理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活動。它們一個是外部的關系總和,一個是內部的關系總和,中間既沒有交叉,又不是屬種關系,它們是一種典型的全異關系。

(2)反對關系。反對關系就是如果兩個概念之間外延完全不同,而且內涵方面各有不同的肯定,那么它們之間為反對關系。一般說來,具有反對關系的種概念,外延之和小于屬概念的外延。

行政決策與行政實施之間是反對關系。如上所述,行政決策是指在兩種或兩種以上可能采取的行動或不行動的方案中做出的行為;行政實施是指從行政決策一經形成或最后批準起,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決策,實現決策的全部活動或整個過程。行政決策是行政實施的前提。它們都屬于行政行為,但是在內涵方面卻有著確定的不同的肯定,因此,它們之間的邏輯關系是明顯的反對關系。同樣的道理,我們可以得出行政行為、行政組織、行政權力、行政方法、行政效率這幾個概念兩兩之間是反對關系,行政實施、行政決策、行政責任幾個概念兩兩之間是反對關系,行政立法、行政改革、人事行政和機關管理幾個概念兩兩之間也是反對關系。

三、經典行政管理學概念的邏輯分析的應用

通過上面的分析,筆者認為,在行政管理學研究范式的建立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公共行政、行政管理和行政盡管其外延不同,但是它們的內涵卻是一致的。因此,為了使行政管理學的研究更加規范,筆者建議,最好去掉其他的稱呼,只保留一個,以避免造成無謂的混亂。

其次,公共行政和行政環境是矛盾關系。在建立公共行政學研究范式的時候,筆者建議,應該首先將其分為公共行政和行政環境兩部分,然后把所有的其他的概念歸入這兩類中,然后在這兩部分中分別論述各自包含的內容。

第三,行政文化真包含于行政環境。在一些關于公共行政的著作中,往往把行政文化和行政環境作為不同的兩部分分開論述,這在邏輯上不盡合理,建議把它們放在同一部分中論述,以便使它們的邏輯關系更加清晰。

第四,在行政管理中可以發現,行政行為、行政組織、行政權力、行政方法和行政效率是反對關系,建議把行政管理的論述分為五部分。

第五,行政行為包含行政決策、行政實施和行政責任三部分。其中,行政實施又包含行政立法(;關于行政立法這個范疇,在傳統行政國家,它是與行政管理和行政環境并列的,這也反應了當時的社會實際情況,即行政立法的不完善和行政立法對于當時社會的重要性。在現代行政國家,行政立法已經歸屬于行政管理中的行政行為范疇,在本文中,我們把它歸于行政行為的范疇)、機關管理、行政改革和人事行政四個方面。其中人事行政還包含行政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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