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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的基本規律范文1
關鍵詞:黑格爾;形式邏輯;辯證邏輯;合理因素
中圖分類號:B1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28-0087-03
一、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
形式邏輯是研究思維的形式結構及其規律,所獲得的是思維形式規律,作為形式規則,能保證在形式上之必然,但不能保證內容上之必然。
亞里士多德基于“S是P”這一基本形式,研究各種性質、種類、關系及概念。“S”為現象,“是”為核心,“P”為本質,把現象歸屬于本質,或把個別歸屬于一般,以此為基礎架構了形式邏輯體系,所以形式邏輯本質上是基于“是”的肯定的邏輯,而“不是”則作為“是”的反面存在。
康德肯定傳統形式邏輯中的標準形式的真理的作用,但同時指出,標準的形式是不足以保證真理的理解。因為,即使一種知識可能是完全符合邏輯的形式,不與自身矛盾,但它仍可能與對象矛盾。所以簡單的基于邏輯的真理的標準,應該是一個知識的內容和形式一致的普遍規律,而雖然這是所有真理的必要條件,因此是消極的條件:這種邏輯遠不足夠,它無法測試并找出形式正確但內容錯誤的知識。
康德提出的四個“二律背反”是基于先驗邏輯的。在四個“二律背反”中,“是”和“不是”可以同時建立,在康德看來,這證明了理性只能有負面作用,不能產生積極的作用。對于康德的理性世界的矛盾這一突破性的發現,黑格爾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但是,在理性世界的矛盾,卻停滯于這四個“二律背反”,這卻是黑格爾所認為的缺陷。“二律背反”只屬于主觀的思維而物自體則在世界彼岸這一無法避免的片面性,以及知識邏輯與辯證邏輯之間的明顯的理解差異。黑格爾認為,這正是表明康德止步在“辯證的或否定的理性”。形式邏輯不承認矛盾是很荒謬的,不存在所謂的“非此即彼”的那種抽象的東西,“是一個普遍的和不可抗拒的力量,在這個偉大的力量面前,無論怎樣穩定堅固的事物,沒有一個能持久和不動搖?!绷袑幷J為“黑格爾對康德的唯心主義從主觀的提高到客觀的、絕對的”。
黑格爾在《邏輯學》和《小邏輯》中,給予形式邏輯以高度評價,但同時認為形式邏輯是“有限的東西的邏輯”,沒有實現“理性邏輯”的水平,這個邏輯的需要轉變為“有生命的有機整體”,“其中每個部分作為一個整體的一個部分,但只有作為一個整體才有真理”。
黑格爾不僅批評了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反對純粹形式的邏輯觀,并系統闡述了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在他的“存在論”里,闡述了質量互變的基本規律,在“本質論”闡述了對立和統一的基本規律,在“概念論”闡述了否定之否定規律。這三大規律,闡述了一個實質:雙方的揚棄和矛盾。黑格爾的“思維基于的絕對規則提出的命題,更仔細地看,它們是相互矛盾的、對立的,互相揚棄。“理性思維可以讓事物之間的差異急劇上升,從簡單到復雜,從無力到活力,從平淡到激烈,從而達到內部的運動和活力。”
黑格爾的邏輯是包含亞里士多德和康德的辯證邏輯和思辨邏輯,但是辯證邏輯是以矛盾為原則的、否定的邏輯。而黑格爾認為,除了“是”,也有“不是”,并且有“是”到“不是”兩者間的相互轉化,“是”、“不是”及二者的統一就構成了黑格爾的邏輯學,他的思辨邏輯是一段由正題、反題、合題構成的三段論,正題被反題否定,反題被合題否定,即三段中任何形式都是對前一形式的否定,當合題表現為正題時又進入這一循環,然后被更高級的反題所否定,螺旋式上升,曲折性前進,從而達成最終目標?!稗q證邏輯是邏輯學的揚棄。”黑格爾將這一歷史觀加入到康德的先驗邏輯的基礎上,將理性賦予了新的生命,認為其具有自我生成這一特殊“活”的屬性,使理性思辨的“否定之否定”有更積極的意義。
黑格爾并且將生命提到邏輯學高度,列寧認為是“把生命包含在邏輯學中的天才思想”。黑格爾將生命看作實踐和認識的前提。認為“概念出現在生命或有機界這一自然階段上?!焙诟駹栐凇缎∵壿嫛分袕娬{“思想的客觀性應該是:思想不僅是我們的思想,同時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對象性的本質。”認為“觀念的第一個形式是生命……”“如果邏輯的對象是真理,而真理的本身實質上又包含在認識之中,那么就不得不論述認識,……既然談到認識,那就應該談到生命”。“生命把自己作為個別的主體而和客觀性分隔開來”。“有生命之物的這種客觀性就是有機體”,都一一體現了黑格爾把生命包含在邏輯學中的思想。
黑格爾的辯證邏輯思想中,包含著歷史唯物主義的萌芽。他認為,“手段是比外在的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東西。”“人因自己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部自然界的力量,然而就自己的目的來說,他確實是服從自然界的。”黑格爾認為手段工具高于目的,看到了生產工具在人的實踐活動中,在社會存在及其發展的過程中的地位和歷史意義。
黑格爾對形式邏輯的思維形式、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形式邏輯的思維方法,都進行了批判,下文將試圖從這三個方面,論述其合理與偏頗之處。
二、黑格爾批判的合理因素
1.黑格爾批判形式邏輯的思維形式
黑格爾認為,內容和形式同樣重要,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內容的辯證統一思想。黑格爾認為,說A=A的這一命題,只是一個重言的空話。矛盾“似乎不像統一有本質的和固有的規律”。形式邏輯沒有對思維形式進行研究,不研究其中的豐富內容。黑格爾說:“直到現在的邏輯概念,還是建立在通常意識所始終假定的知識內容與知識形式的分離或真理與確定性的分離之上的?!薄罢數男问讲坏慌c內容漠不相關,反而可以說這種形式即是內容本身?!?/p>
形式邏輯局限在抽象的同一性,不關注思維的內容,只是要求思維及自身在相同的形式上的同一而不能矛盾。在這種方式中,我們只能說是A=A,雖然這是通過確定的形式保證了思維上的明晰,但實質上不能幫助我們掌握什么內容。為了讓邏輯確保形式的必然性,也確保內容的必然性,就必然要求邏輯可以使形式和內容統一,內容是符合某種形式,形式存在某些內容。內容和形式的統一是思維和存在同一為前提,如果思維不能和存在同一,那可以提供的形式也只是主觀的形式,陷入康德哲學的困境。
黑格爾還研究了思維形式的內在聯系與相互轉化。黑格爾曾明確地說:“邏輯思想就形式而論有三方面:(a)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b)辯證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c)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在概念、判斷與推理的關系中,黑格爾說:“推論使自己成為在判斷中概念的恢復,從而是判斷與概念兩者的統一與真理。”黑格爾的邏輯超越了形式邏輯的對于內容性的局限,是基于“絕對理念”的思維規律對自我的發展。因此,概念發展邏輯不僅具有抽象的形式意義,也含有豐富的思想內涵的真正內涵邏輯。概念發展是其自身存在的發展,而且也是“絕對理念”的本體發展。因此,邏輯的內涵是內容自身發展決定形式,具有一定的從屬于內容的形式,在形式和內容上具有互相結合的特點,是內涵邏輯不同于套用公式的形式邏輯的主要區別。因為離開了真理的自身發展進程,就無所謂內涵的邏輯,就無所謂黑格爾的“辯證法”。
黑格爾在對概念相互依賴轉化關系中猜測到了事物的辯證法。“概念的辯證運動……開始從形式的概念……到判斷,然后……到推理,……到從概念的主觀性向概念的客觀性轉化”“(抽象的)概念的形成及其運用,已經包含著關于世界客觀聯系的規律性的看法、信念、意識?!绷袑巹t評價道:“黑格爾確實證明了:邏輯形式和邏輯規律不是空洞的外殼,而是客觀世界的反映。更正確地說,不是證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測到了?!?/p>
2.黑格爾批判了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
本質論一文中,黑格爾批判了排中律、同一律和矛盾率這三條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
對于同一律,黑格爾批判道:各類范疇或規定如認為作為思想的本質的范圍,它們將成為預先設定的默認主謂的形式。謂詞由此十分重要,可以使得其主詞將含有全部的含義。符合這種預設定形式的描述的命題就被認為是思想的所謂的普遍規律,這樣子的同一律往往就被表達成“任何物體同一其自身”,或者可以被表達成“甲是甲”。而否定形式的表達形式則是:“在同一刻時間,甲不可以既是甲,又是非甲”。這種預設主謂形式的命題不能認為是思想的真正的普遍規律,只是描述了抽象的一般規律的原因。這種主謂的自身就是矛盾的,因為在一個有效的命題中應該描述其謂語和主語的差異,形式上需要它做到,但這個命題無法做到。但這條規律被其他的命題所揚棄是非常容易的,這些命題逆向同一律而成為新的思維法。一些人認為即使同一律無法被證明是客觀的,每個人的思維活動也是將根據此規律運行,而且普遍經驗也證明,只要每個意識認識了同一律,都是可以接受這一規律的。但這一理論上的所謂經驗,卻是違背了普遍的經驗。根據普遍經驗,世界上沒有按照此預設形式運行的思想和活動意識,沒有與此預設形式設定的身份話語,沒有根據此預設形式設定的身份存在。如果這種預設形式的同一律成為了真理,每個人都按照同一律來講話,比如行星是行星,磁力是磁力,精神是精神,就會變得非常之可笑,這才是一個普遍經驗。經院哲學只強調抽象的規律,早已經被其熱情地鼓吹的邏輯,在人類的常識和理性上都被證明是錯誤的。
對于矛盾律,黑格爾批判道:所謂矛盾概念的對立表現出的虛妄性是在一個普遍規律的堂皇公式上,這個公式說,任何事物的對于一切對立謂詞只能有一個,而不能再有其他。這意思表述,某一事物不是白就是非白等等,甚至可以做到無限類推。同一和對立本身則是對立的,如果忘記這一點,就會在矛盾律的形式下將對立的原則看作是同一的,對一個概念的兩個相反的標志,就會成為兩者都沒有或兩者都有,出現邏輯上的錯誤,比如說一個方形的圓,雖然幾何學家可以將圓當作多角度的許多直線構成的多邊形,但如圓形這種存在(以其單純的規則或曲面定義來說),還不能被認為是一種概念。在一個圓形的概念中,中心和邊緣都是同樣重要的,也同時存在這兩個標志,但中心和邊緣本身是矛盾的、對立的。
對于排中律,黑格爾批判道:排中律是進行規定的知性所提出的原則,是為了擺脫矛盾,卻不知道這反而回到了矛盾。例如,“如果甲非正甲,那么肯定為負甲”,我們能看到,這句話定義了一個概念“甲”,這個“甲”非“正甲”,亦非“負甲”,但也同時既能被認為是“正甲”,也能被認為是“負甲”。對排中律進行如此抽象的原因的本質是認為所有事物都是相反的。但事實證明,無論在天上或地上,在精神世界還是自然世界,不存在知性認為的抽象的“非此即彼”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有存在的但不與自身相一致的局限性。例如,在無機酸自身的性質也是鹽基,即酸本身也是通過與對方的鏈接而存在。因此,酸不是靜態的,而是在去實現其潛在的自然連續的嘗試的過程中。
邏輯學的基本規律范文2
論文摘要:邏輯學是研究推理的一門學問,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題組成的,不懂得命題就不懂得推理。普通邏輯學在研究命題時,主要是從二值邏輯的角度研究命題邏輯形式的邏輯值與命題形式之間的真假關系。本文著重從認識論的角度闡述邏輯真理的內涵,同時詳細論述邏輯真理與事實真理的區別。為了探求真理必須保證思維的邏輯性。
邏輯學離不開“真”這個概念。一般來說人們是從下述意義上使用“真”這個概念的:
(一)前提或者命題真。這種真是指命題的思想內容是真的。任何一個命題的內容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在這里真或假不是用以描述事物狀態的,而是評價命題或陳述的內容的。它的核心是針對其所表達的知識或信念的,例如:“臺灣不是一個國家?!边@個命題的內容是符合客觀事實的,所以是個真命題。
(二)推理真。這是指推理中前提真和結論真之間的關系。演繹推理前提真結論必然真,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前提真而結論是或然性真。因此推理真就是推理中的結論相對于前提是必然的真或者是或然的真。這里“真”指的是否再現邏輯推斷關系而不是對命題內容的評價。
(三)指派真和賦值真。在邏輯學中(特別是在現代邏輯中)把命題形式當作真值形式,而且只從真假的角度研究每一種命題形式的邏輯特征,真和假是命題的唯一屬性。邏輯真在這里指這些真值形式和其中的變項與公式的真假,這時的真假和具體命題內容的真假無關,而只是一種假定的真假和根據這種假定而推論出的真假。
(四)形式真。這是指永真式(重言式)或普遍有效式的真。邏輯學中有一類公式,對其中的變項可以代以任何命題、謂詞、個體詞總能得到真命題。這類公式的真是一種邏輯關系的真,例如:P或者非P中不管變項P賦真值或是假值,這個公式都是真的。
(五)系統真?,F代邏輯建立了形式系統,如果它的定理都是形式真,即都是永真公式或是普遍有效式,那么整個系統便是可靠的和一致的,這種可靠性和一致性就是一種系統的真。
在以上這五種“真”的情況下,邏輯學不考慮第一種意義的“真”,而只關注后四種“真”。后四種“真”在邏輯學中有各種表現,在其他科學中也有這些意義上的真的表現,就被稱為邏輯真理。
所謂邏輯真理是一種特殊的真理,是一種因邏輯關系或邏輯原因而成為真的一種真理。邏輯真理不能憑經驗而得知其為真,它需要我們借助邏輯分析、語義分析、關系分析確定它們是真的。它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真理是有區別的。
恩格斯認為: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基本問題,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思維與存在何者為本原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思維和存在有無同一性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的思維能否認識現實或者正確地反映現實世界的問題。從邏輯哲學的角度來看,其重大的基本問題就是邏輯與客觀現實的關系問題,任何邏輯學家都要回答:邏輯真理是否與客觀現實一致?邏輯真理與事實真理之間又有什么關系?
關于這個理論問題,亞里士多德在其所著《形而上學》一書中明確提出并詳細論述了邏輯基本規律(矛盾律與排中律)。在談到矛盾律時認為,事物不能同時存在又不存在。矛盾律首先是存在的規律。它之所以能夠成為邏輯思維的基本規律,是因為它符合“事理”。亞里士多德肯定了邏輯規律與存在規律的一致性,其根據就是真理符合現實的理論,即所謂真理符合論。它在解釋真與假這對概念時說,凡以不是為是、是為不是者,這就是假的;凡以實為實、以假為假者這就是真的。按照真理符合論,一切真理必需與現實一致,邏輯真理也不能例外??梢妬喞锸慷嗟碌恼胬碛^,是唯物主義的一元論,這個真理論肯定了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但是亞里士多德只強調邏輯真理與存在規律的一致性,卻忽視了邏輯真理的特殊性。萊布尼茲是現代邏輯的創始人。他第一個提出了用數學方法研究邏輯學中的推理問題,對亞里士多德的真理一元論提出了挑戰。他認為有兩種真理:即推理的真理和事實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事實的真理是偶然的。推理的真理不像事實真理那樣依賴于經驗,它們的證明只能來自所謂的天賦的內在原則。因此萊布尼茲的這種觀點,就成為真理二元論和邏輯真理先驗論的一個起源。
基于萊布尼茲的推理真理和事實真理的對立,在康德的哲學中就演變為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分歧??档抡J為一切來源于經驗的判斷都是綜合判斷;分析判斷是絕對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即先天知識。例如:“白人是人”就是分析判斷,在康德看來表示邏輯規律的判斷就屬于分析判斷。
數理邏輯問世之后,邏輯哲學領域中出現了維特根斯坦學派,即以維也納小組為核心的邏輯實證主義者。他們的一個共同的工作就是利用數理邏輯的成果,發展從萊布尼茲到康德的真理二元論和邏輯真理的先驗論,使之獲得科學化的外觀和現代化的形式。維特根斯坦把邏輯真理稱為重言式。他認為重言式的命題是無條件的真,由此他斷言,重言式既不能為經驗所證實,同樣的也不能為經驗所否定,也就是說與現實沒有任何描述關系。邏輯實證主義者進一步把康德關于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區分推向極端。在他們看來,凡是先天的都是分析的;反之,凡分析的都是先天的。邏輯實證主義者確立了一個基本的哲學信條:分析真理與綜合真理有根本的區別。這個學派的主要代表卡爾納普認為,哲學家們常常區分兩類真理,某些陳述的真理是邏輯的、必然的、根據意義而定的,另一些陳述的真理是經驗的、偶然的、取決于世界上的事實的。前一類推理就是所謂的分析推理,后一類推理就是所謂的綜合推理。邏輯真理被看作是分析真理的一個特殊的真子集。
1933年塔爾斯基以形式化的方法給出了真理的語義學概念,他用非形式化方法對其語義學的成果作出概述。他認為邏輯真理同其他真理一樣,必需與客觀現實相符合或者相一致,在形式語言中,一個語句是不是邏輯真理,取決于它是不是在每一種解釋下都成為真語句;同時一個語句在某一解釋下是否為真,取決于它在這一解釋下,是否與它所“談論的對象”相一致??梢娺壿嬚胬淼母拍钪苯右蕾囉谛问秸Z言中的語句,與它們所描述的客觀現實之間的符合關系,這說明它的邏輯真理或者分析真理并非先驗的真或者先天的真,它們為真同樣是因為它們與現實相符合。塔爾斯基重新建立了真理符合論,表明一切真理包括事實真理和邏輯真理,它們的共同特征就是必需與客觀現實相符合。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亞里士多德提出的真理符合論,肯定了邏輯真理與存在規律的一致性,但是忽視了它們之間的差別。萊布尼茲、康德、維特根斯坦和邏輯實證主義者認為,邏輯真理和現實絕對無關,與事實真理根本不同。塔爾斯基主張真理必需以亞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論為基礎,而且只能以形式語言來構造,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局限性。
認識論認為,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在人們思維中的正確反映。同樣邏輯真理也是客觀世界規律性的反映。列寧指出,人的實踐經過千百萬次的重復,它在人的意識中以邏輯的格固定下來,而最普遍的邏輯格,就是事物被描述的很幼稚的……最普遍的關系。列寧認為邏輯的公理、正確的推理形式是事物最普遍的關系,是由人們實踐中千百萬次的重復而反映和鞏固在意識中。列寧說的最普遍的邏輯格是指三段論推理的正確形式。在這一點上我們說邏輯真和事實真是相容的,事實真是基礎,邏輯真是建立在事實真基礎之上的,二者是一致的,但是邏輯真理與任何具體的經驗事實無關。超級秘書網
邏輯學的基本規律范文3
1.邏輯的涵義
1.1 認識:思維的載體
人的認識活動可以分為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感性認識是人們在實踐活動中通過感覺器官接觸外界事物而獲得的關于事物表面的和外部聯系的認識。隨著實踐活動的繼續和深入,人們會對感性材料通過大腦反復的加工制作,最本文由收集整理后達到對事物本質和規律性的認識,這就是理性認識。而思維就是人們對感性材料加工制作的過程,即形成概念、作出判斷和進行推理的過程。
1.2 思維:抽象客觀的規律
從唯物主義的角度來說,一切客觀的事物及其運動都有自己的規律,思維作為一種客觀現象,自然也有規律。我國著名學者錢學森在1980年發表的《自然辯證法、思維科學和人的潛力》一文中對思維做了如下的劃分:抽象思維(也稱之為邏輯思維)、形象思維(或稱之為直感思維)和靈感思維(亦稱之為頓悟思維)。
后來在1993年8月8號錢學森與夏軍教授在書信往來中提到除了上述三種思維之外的另一種:夢。夢境屬于心理學而不是邏輯學的研究領域。但是作為思維形式的完整形式,我個人認為應該劃分為四種。只不過和該課程有關系的只有三種而已。
1.3 邏輯:研究思維的工具
上述提到思維是有規律的。而邏輯就是旨在研究關于思維形態的結構和規律。主要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思維的基本規律和思維的簡單邏輯方法。
任何一門學科都會有各自的語言,如同代碼之于計算機;圖形之于幾何學,邏輯學作為一門學科,也有能反映其特色的語言。邏輯學的語言就是論證。包括命題、斷言等以及如何辨別其真偽等內容。
2.邏輯學中“命題”的思想
命題從范圍上來講主要分為全稱命題和特稱命題。全稱相當于整體,或者說是宏觀角度。特稱就相當與部分或者說是微觀角度。這樣的話,分析問題就會有兩條思路:一是從全稱到特稱,即從整體到部分、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它注重的是微觀、局部與細節;另一種就是從特稱到全稱,即從部分到整體、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他注重的是宏觀、整體與系統。
但是有一個問題必須注意到:注重細節與微觀會將客觀事物的局部理解的更為深刻,但是反過來,局部的深刻理解不代表整體的明確把握。對部分有效的結論,不能說對整體也是有效的。
3.邏輯命題思想在技術經濟學科研究方法的指導
3.1 還原論: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
3.1.1 還原論的原理
對于自然科學,100多年來,笛卡爾、伽利略、牛頓和萊布尼茨所創立的近代科學研究方法和觀念——還原論在自然科學領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還原論簡單地說就是從整體向下分解,研究的越來越細。因此還原論相當于是全稱到特稱的過程。按照這個方法,生物學對生命的研究到達了基因層次,物理學對物質結構的研究已經到達了夸克的層次。也就是說,還原論方法由整體往下分解成部分并且研究部分,如果部分還研究不清楚就繼續分解,直到研究清楚為止。
這種從全稱到特稱,從整體到部分、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注重了微觀、局部與細節,極大地促進了自然科學的發展。新的學科、新的領域不斷出現。人們一直認為這就是認識客觀世界最有效的途徑。
3.1.2 還原論的局限性
直到一位科學家的出現逐漸開始打破數百年來傳統的認識客觀世界的這種觀點。(當然,“打破”并不意味著“全盤否定”)
分子生物學家彼塔朗菲指出當生物學的研究已經發展到分子生物學的時候,對生物在分子層次的了解越多,對生物整體反而認識得越模糊。
所以,現實的情況卻是:就算研究透了基因也不等于就明白了整個生命的一切,即使認識了基本粒子也不能保證完全可以解釋大物質構造。不能否認還原論使得自然科學的研究得以深入到人類曾經無法想象到的程度,這是它的優勢方面。但是,這種方法由下往上是回不去的。還原論并不能回答高層次和整體性的問題。
因為注重細節與微觀會將客觀事物的局部理解的更為深刻,但是反過來,局部的深刻理解不代表整體的明確把握。對部分有效的結論,不能說對整體也是有效的。
3.2 系統論:綜合學科的研究方法
3.2.1 綜合學科的特點
如今現代科學技術已經學科林立,(在還原論的指導下)雖然分工越來越細,新領域不斷產生;但是另一方面是不同的學科和領域之間相互交叉結合,向綜合性整體化的方向發展。技術經濟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的一門學科。它是工程技術、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結合,所以也有很多人稱之為“工程師的經濟學”。
這種綜合性、交叉性學科常常具有系統性與整體性。它是從事物的整體與部分、全局與局部的角度來研究客觀世界的??陀^世界包括自然、社會和人自身,能反映事物這個特征最基本的重要概念就是系統。因此,對于技術經濟與管理這樣的學科,僅僅采用由上而下的還原論方法去研究局部與細節是遠不能達到這門學科的要求,與此同時,必須還要以由下而上的整體與系統的方法來研究它。將其定義為系統論方法。
3.2.2 系統論在綜合學科總的應用
在本文的開篇,提到了對思維的界定:抽象思維、形象思維和靈感思維。人腦思維一種是邏輯思維,它是定量、微觀處理信息的方法;形象思維是定性、宏觀處理信息的方法,而人的創造性主要來自創造思維,創造思維可以說是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的結合,也就是定性與定量的結合、宏觀與微觀的結合,這是人腦創造性的源泉。
系統論方法既包括了從整體到部分由上而下的研究方式,滿足了技術經濟與自然科學相聯系的需要,又以從部分到整體由下而上的研究思路滿足了它作為交叉學科的要求。在效果上可以形象的概括為:還原論方法是要做到1+1小于等于2,系統論的方法是要實現1+1大于等于2。
邏輯學的基本規律范文4
關鍵詞:現象學;科學論;邏輯學;純粹邏輯學;超越論邏輯學;胡塞爾;
作者簡介:張浩軍(1980-),男,甘肅武威人,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5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德國近現代哲學。
現象學從開創之初就與邏輯學結下了不解之緣,胡塞爾一生都沒有放棄過對邏輯學問題的探討。從《算術哲學——心理學的和邏輯學的研究》(第一卷,1891)到《邏輯研究》(第一卷:《純粹邏輯學導引》,1900;第二卷:《現象學研究與認識論》,1901),從《形式邏輯與超越論邏輯:邏輯理性批判的一種嘗試》(1929)到《經驗與判斷:邏輯譜系學研究》(1938),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把胡塞爾的思想歷程簡單地劃分為前現象學時期(即1900年《邏輯研究》第一版發表之前),本質現象學時期(即從1900年至1913年《純粹現象學和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的第一卷《純粹現象學通論》,簡稱《觀念I》,發表之前)和超越論現象學時期(即《觀念I》發表之后)這三個階段的話,那么胡塞爾在每一個階段都研究了邏輯學問題,可以說邏輯學是胡塞爾思想發展中的一個一貫的主題。
邏輯最初被設想為一門科學論(Wissenschaftlehre,theoryofscience),科學論的任務是為可能科學提供一種先天的根據:即科學是如何可能的?由于科學本身的可能性不能通過科學的事實而被表明,所以,為科學奠基的任務就落在了作為科學論的邏輯身上,即落在了邏輯的先天原理和理論上。但是,由于邏輯本身就其可能性而言也是成問題的,而且在不斷的理性批判中呈現出了越來越多的問題。所以這些批判引導我們從作為理論的邏輯返回到了邏輯理性(logischeVernunft)以及與邏輯相關的新的邏輯領域,即為客觀邏輯進行根本奠基的主觀邏輯。在胡塞爾看來只有通過邏輯理性批判,通過超越論的主觀性所奠基的現象學邏輯,一門真正的科學論才能得以被建立起來,真正科學的建立才有了牢固的根基。
一、邏輯學作為問題
1891年,胡塞爾哲學生涯的第一部著作《算術哲學》(第一卷)的發表,標志著他探索“嚴格科學”的道路的最早嘗試,在英國經驗論和布倫塔諾描述心理學的影響下,胡塞爾試圖運用心理學的“科學”方法來澄清“數”和“邏輯”的基礎和起源,最終認為數學與邏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規律都是心理的構成物。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樣:“只要隨便看一眼邏輯學文獻的內容,上述說法就可以得到證實。這些文獻所討論的始終是些什么呢?概念、判斷、推理、演繹、歸納、定義、分類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心理學,只是根據規范的和實踐的觀點進行了選擇和整理而已。無論人們對純粹邏輯學(reineLogik,purelogic)做如何嚴格的限制,都無法把心理學的東西從它之中排除出去?!盵1]51由于胡塞爾在《算術哲學》中對基本概念的澄清是在對心理行為的描述心理學分析中進行的,因而在此書發表后不久,他便受到了指責。最主要的批判來自于數學家和邏輯學家G·弗雷格(GottlobFrege),他在《算術哲學》一書的書評中指出胡塞爾把數學和邏輯的基本概念和規律心理學化了,必須“要把心理學和邏輯學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區別開來”[2]8。
胡塞爾本來計劃出版《算術哲學》的第二卷,但是由于心理主義的困境使他放棄了這個計劃并開始轉向了對心理主義的批判。幾年后,胡塞爾在回顧這一轉折時說:“一系列無法避免的問題……不斷地阻礙并最終中斷了我多年來為從哲學上澄清純粹數學所做的努力的進程。除了有關數學基本概念和基本觀點的起源問題之外,我所做的努力主要與數學理論的和方法方面的難題有關。那些對傳統邏輯學或無論做了多少改革之后的邏輯學的闡述來說顯而易見的東西,即:演繹科學的理性本質及其形式統一與符號方法論,在我對現有演繹科學所做的研究中卻顯得模糊可疑。我分析得越是深入,便越是意識到:負有闡明現時科學之使命的當今邏輯學甚至尚未達到現時科學的水準……而我在另一個方向上卻糾纏在一般邏輯學和認識論的問題中。我那時以流行的信念為出發點,即堅信:演繹科學的邏輯學和一般邏輯學一樣,對它們的哲學闡明必須寄希望于心理學。因此,在我《算術哲學》的第一卷(也是唯一發表的一卷)中,心理學的研究占了極大的篇幅。我對這種心理學的奠基從未感到過完全滿意。在論及數學表象的起源問題,或者在論及確實是由心理因素所決定的實踐方法的形成時,我感到心理學分析的成就是明白清晰而且富于教益的。然而,思維的心理聯系如何過渡到思維內容的邏輯統一(理論的統一)上去,在這個問題上我卻無法獲得足夠的連貫性和清晰性。此外,數學的客觀性以及所有科學的客觀性如何去俯就心理學對邏輯的論證,這個原則性的懷疑就更使我感到不安了。這樣,我建立在流行的心理學信念——用心理學分析來邏輯地闡明現有的科學——之上的全部方法便發生了動搖,這種情況愈來愈迫使我對邏輯學的本質,尤其是對認識的主觀性和認識內容的客觀性之間的關系做出普遍批判的反思。每當我對邏輯學提出一定的問題并期望從它那里得到解答時,它給我的總是失望,以至于最后我不得不決定:完全中斷我的哲學—數學研究,直到我在認識論的基本問題上以及在對作為科學的邏輯學的批判理解中獲得更為可靠的明晰性為止?!盵1]前言1因此,胡塞爾從對數學的基本概念的研究最終轉向了對邏輯學的本質問題的研究,轉向了對純粹認識論問題的研究。在《算術哲學》發表后將近十年的時間里,他將主要經歷都放在了對這些問題的艱難的反思上。
二、邏輯學的性質
1900年胡塞爾發表了《邏輯研究》的第一卷《純粹邏輯學導引》(以下簡稱《導引》)。在這一卷中,胡塞爾自覺地從一個心理主義的追隨者變成了一個心理主義的反叛者。他深刻地批判了當時在哲學界占據統治地位的心理主義觀點,明確地界定了邏輯學的性質,提出了純粹邏輯學和理論科學為實用科學奠基的觀念。
在胡塞爾看來,《導引》所要達到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對心理主義的清算,而是對邏輯學的觀念科學性質的界定。該卷“引論”部分的最后一段話清楚地表明了胡塞爾在這一卷的基本思路:“我們的目的實際上并不在于對這些傳統的爭執進行劃分,而是在于澄清包含在這些爭執中的原則差異并且最終澄清一門純粹邏輯學的根本目的。因此,我們必須走這樣一條道路:我們以當前幾乎受到公認的對邏輯學的規定,即工藝論的規定為出發點并且確定這個規定的意義和對它的論證。然后我們很自然地要提出關于這門學科的理論基礎的問題,尤其是它與心理學的關系問題。從根本上看,這個問題與認識論的主要問題,即與認識的客觀性有關的問題即使不完全相合,也可說是在主要部分上相合。我們所做的與此有關的研究所得出的結果是劃分出一門新的、純粹理論的科學,它構成任何一門關于科學認識的工藝論的最重要基礎并具有一門先天的和純粹論證性科學的特征。它便是康德以及其他形式的和純粹的邏輯學代表人物所企圖建立的科學,但他們沒有正確地把握和規定這門科學的內涵與范圍。這里的思考所得出的最后一個成就在于得出了關于這門有爭議的學科的本質內涵的明晰概括的觀念,隨著這個觀念的得出,我們對上述爭論的立場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明了了?!盵1]7-8
從胡塞爾的這段話來看,《導引》首先要討論的是邏輯學的性質問題。即“1.邏輯學是一門理論性學科還是一門實踐性學科(一門工藝論)。2.它是否獨立于其他科學,尤其是獨立于心理學或形而上學。3.它是否是一門形式學科,或者像人們習慣于說的,它是否僅僅與認識的形式有關,它是否也須注意認識的質料。4.它是具有先天的和證實性學科的特征,還是具有經驗的和歸納性學科的特征?!盵1]6-7
也就是說,邏輯學究竟是作為一門規范的或實踐的學科而與作為經驗科學的心理學相對立,還是作為一門觀念科學或理論科學而與作為事實科學的心理學相對立。在胡塞爾看來,心理學作為經驗科學只能得到事實可靠的真理,而邏輯學作為先天科學或觀念科學探討的是本質可靠的真理。人們無法從事實科學中推導出本質科學,反過來,本質科學卻對事實科學具有奠基作用。只有帶有理論科學奠基特征的科學才是真正的科學,而一門沒有經過本質科學奠基的科學則是不成熟的科學,理論科學是實踐科學的基礎。他認為:“顯而易見,任何一門規范學科,尤其是任何一門實踐學科的前提都是由一門或幾門作為基礎的理論學科來構成的,就是說:任何一門規范學科都必定擁有某種可以從所有規范化做法中分離出來的理論內涵,這種理論內涵本身的自然產地是在一門理論學科之中,無論這是一門已形成了的理論學科,還是一門尚待建立的理論學科。”[1]45-46理論學科由于其內在的、先天的必然性而必須先行于所有其他具體的學科,并且必須在方法上和理論上為所有其他學科奠基。邏輯學尤其是純粹邏輯學既不是經驗科學(如心理學),也不是規范科學(如倫理學、形式邏輯),而是理論科學或觀念科學,它構成經驗科學和規范科學的基礎。
實際上,胡塞爾本人并不否認邏輯學的規范性質。他只是認為,純粹邏輯學構成了邏輯學的理論基礎,它作為抽象的、理論的學科為普通的、實踐意義上的邏輯學奠基。邏輯工藝論的根本理論基礎并不是在認識心理學之中,而是在純粹邏輯學之中。也就是說,胡塞爾要求劃分作為科學論的純粹邏輯學和作為方法論的規范邏輯學,邏輯學應當包括這二者。作為科學論的純粹邏輯學代表了科學的本質,作為方法論的規范邏輯學則代表了工藝的本質,胡塞爾也用醫學和治療術、純粹幾何學與土地丈量術之間的關系來比喻純粹邏輯學與方法邏輯學之間的關系,強調規范科學對理論科學的依賴性:規范科學從理論科學中獲得所有那些使它們成為科學的東西,這就是理論性的東西。純粹邏輯學或純粹哲學的研究對象是“理論性的東西”。所謂“理論性的東西”,就是使所有科學(不論是規范科學,還是各門具體科學)成為“學”(—logy,—logie)的東西。從事科學的人并不關心他賴以進行思想的那些原則,作為純粹邏輯學的理論哲學就是要澄清科學中所使用的觀念。科學的統一正是由理論的統一來規定的,這種規定性賦予理論科學(觀念科學)以科學的至尊地位,即使理論科學不是最有用的、也是最有價值的科學。[3]19-20
三、純粹邏輯學作為科學論
在胡塞爾看來,像數學家、物理學家和天文學家等等自然科學家和其它具體科學的研究者“為了實施哪怕最重要的科學計劃也不須要明察他行動的最終根據,并且,即使已獲得的成功對于他和其他人具有理性信念的力量,他也不會去要求證明他的推理的最終前提以及要求探討那些作為他的方法之基礎的原則。然而,所有科學的不完善狀態都恰恰與此有關。我們這里所說的不完善性并不是指這些科學在研究它們各自領域的真理時所隱含的不完整性,而是指它們在從事這些研究時所缺乏的內在明晰性和合理性”,[1]9-10也就是說具體科學并不是一種清晰透徹的理論,它們并不是從最終的原理和根據出發,使其概念和命題建立在完全明見的基礎之上,它們所采取的每一個步驟,也沒在其真實性和必然的有效性上得到論證。
在胡塞爾看來,為了實現真正科學的目標就需要形而上學與科學論對具體科學進行規范和指導。“形而上學的任務在于,對那些未經考察、甚至往往未被注意、然而卻至關重要的形而上學前提進行確定和驗證,這些前提通常是所有探討實在現實的科學的基礎。”[1]10-11由于形而上學僅僅涉及到那些與實在現實有關的科學,但并不是所有的科學都與實在現實有關,比如純粹數學科學便是如此,它們的對象是數、量、集合、關系等等,這些對象完全獨立于實在的有或無,并且僅僅被看成是純粹觀念規定的載體,所以為了對這些與實在現實無關的抽象的、觀念的領域進行研究,就需要一門與數學、形而上學不同的新的科學,這門科學涉及所有的科學,其目的在于研究那些使科學成為科學的東西,這門新的科學就是所謂的科學論。然而問題在于,科學論是否可能呢?如可能,則如何可能?
依照胡塞爾,科學的目的在于認識,在知識中我們擁有真理。但是科學所提供給我們的知識并不是“單純的”多樣性,而是復雜的多樣性。用他的話說就是:“知識之間雖然有實際的親緣關系,但它還沒有構成那種科學所特有的、在知識的多樣性中的統一性。一組個別的化學認識肯定無法論證一門化學的科學??茖W所要求的東西顯然要更多,即要求在理論意義上的系統聯系,其中包括對知識的論證以及在論證的順序上的合理的銜接和調整。因此,科學的本質中包含著論證聯系的統一,在這種聯系中,不僅個別的認識,而且論證本身以及被我們稱之為理論的論證之更高組合都已獲得系統的的統一”。[1]14在胡塞爾看來,所有論證中都存在著某種不是此時此地的推理所特有的、而是對于推理的整個種類來說典型的“形式”,并且所有這類推理的正確性都要靠它們的形式來保證,所以有規則的形式不僅使得諸科學的存在得以可能,由于形式相對于知識領域而言具有獨立性,所以也使得一門科學論、一門一般邏輯學的存在得以可能,倘若這種獨立性不存在的話,那么也就不存在一門一般的邏輯學,存在的將會是一些相互并列的、與各門科學個別相應的邏輯學。在這里,所謂的“一般邏輯學”也就是“純粹邏輯學”,就是科學論。正如胡塞爾在《邏輯研究》的“作者本人告示”中所說得那樣:“純粹邏輯學是觀念規律和理論的科學系統,這些規律和理論純粹建基于觀念含義范疇的意義之中,也就是說,建基于基本概念之中,這些概念是所有科學的共有財富,因為它們以最一般的方式規定著那些使科學在客觀方面得以成為科學的東西,即理論的統一性。在這個意義上,純粹邏輯學是關于觀念的‘可能性條件’的科學,是關于科學一般的科學,或者,是關于理論觀念的觀念構成物的科學。”[1]前言Ⅻ
在胡塞爾看來,科學論可以分為理論的科學論和規范的科學論,更確切地說,可以分為理論科學的科學論和規范科學的科學論。就理論科學而言,科學論的任務在于:“探討各門作為這種或那種系統統一的科學,或者說,它要探討:哪些東西在形式上將科學規定為科學,哪些東西決定了科學內在地劃分為各個區域、各個相對封閉的理論,哪些東西是科學的根本不同的種類和形式等等?!也粌H僅只是探討在科學中出現的知識方法,它應當還包括對那些本身也叫做科學的知識方法的探討。科學論不僅要區分有效的和無效的論證,而且還應當區分有效和無效的理論與科學?!盵1]24
在科學論的意義上,邏輯學應當是一門規范學科。因為“邏輯學研究的是,真實有效的科學包含著什么,換言之,構成科學觀念的是什么,通過這種研究,我們便可以確定,經驗的科學是否符合它們的觀念,或者,它們在何種程度上接近這些觀念,以及在何種程度上違背這些觀念。這樣邏輯學便可以將自己稱為規范科學”,[1]24-25“如果科學論為自己提出一項深入的任務,即:研究那些作為我們的支配力之基礎、作為實現有效的方法之前提的各種條件,并且,提出如下的規則:我們如何用機智的方法去獲得真理,如何確切地為科學劃界并建立科學,尤其是如何發明或使用各種在這些科學中有用的方法,以及我們應當如何在所有這些方面避免犯錯誤;如果科學論為自己提出以上這些任務,那么它就成為一門關于科學的工藝論?!盵1]25-26
四、歐洲科學的危機與超越論邏輯學的建立
自《邏輯研究》提出了“純粹邏輯學”的觀念和任務之后,胡塞爾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沒有再專門論述過關于邏輯學的問題,但這并不表明,邏輯問題在胡塞爾那里終結了,實際上,他在為更深入地解答“純粹邏輯學”的問題進行思想和方法的準備,胡塞爾于1929年出版的《形式邏輯與超越論邏輯》正是他晚年集中探討邏輯學問題的成果。《形式邏輯與超越論邏輯》承接了《純粹邏輯學導引》所提出的建立一門作為科學論的純粹邏輯學的任務,豐富和深化了《導引》所提出的邏輯學問題,對傳統形式邏輯的迷誤和缺陷進行了嚴厲的批判,并且對形式邏輯做了擴展,提出了用超越論邏輯(transzendentaleLogik)為形式邏輯奠基的思想,最終把邏輯之物的明見性問題回溯到了超越論的主觀性問題上,通過邏輯理性的自我批判而最終建立起了一門真正的科學論。
在該書的“導言”中,胡塞爾認為,真正意義上的科學,最初產生于柏拉圖對邏輯學的奠基。柏拉圖的邏輯學和科學論負有這樣的使命,即“首先使事實科學(faktischeWissenschaft)成為可能,并且在實踐上引領它們。甚至就在這項任務的完成中,邏輯學實際上促成了精確意義上的科學的產生。這種科學有意識地以邏輯的科學觀念為基準,力求實現這種可能性:即嚴格的數學和自然科學,我們的近代科學就是其在更高階段上的發展。然而,邏輯學與科學之間的原初關系卻在近代以一種顯著的方式發生了倒轉。科學獨立了,構造出了許多高度不同的方法,但未能足夠滿足批判地證成自身(Selbstrechtfertigung)的精神。科學的成果雖然確實可行,但其成就卻并非最終明晰的。它們所構造出的方法雖然不是在日常意義上素樸的,但依然是一種更高階段上素樸的東西,因為它們放棄了從純粹的原理出發,依據純粹的觀念,證成(rechtfertigen)最終先天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的方法。換句話說,邏輯本來是方法的領頭人(Fackeltr?gerin),是以可能的認識和科學的純粹原理學說為己任的,但是在其發展中卻放棄了這一歷史任務而遠遠落伍了?!盵4]6在胡塞爾看來,十七世紀改革自然科學的壯舉是通過對真正的自然認識的本質和必要條件的邏輯反思,對它的根本目標和方法的反思而確定的。笛卡爾的《方法談》(DiscoursdelaMéthode)和他的《第一哲學沉思集》(MeditationesdePrimaPhilosophia)就是對徹底和普遍的科學理論的追求的表達。在他看來,邏輯在近代開端時期還是科學的科學,然而此后這種本質性的關系就發生了轉變:“科學把自己理解為各種專門學科,它不再關心邏輯,甚至輕蔑地把它排斥在一邊。但是這本身在近代就完全偏離了它自己的本來意義和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的科學不再探求科學的純粹本質規范及其本質形態,從而不能在根本上對科學作出貢獻,不能在每一步驟上說明它的方法和推論的正當性。這樣的科學在其理念和問題提法上更喜歡以事實科學,特別是以受敬佩的自然科學為指導?!盵4]7“科學的發展,邏輯的停滯——這是近代的科學狀況”。[5]前言ⅹⅹⅹⅶ
于是,現代科學就這樣放棄了自柏拉圖以來活躍在各門科學中的真正科學的理念以及科學在實踐上自我負責(Selbstverantwortung)的根本精神。這種根本精神一貫要求,任何知識都必須從最初的和完全明晰的原理出發加以說明,不對此追問就不賦予任何意義。與此同時,歐洲科學也從根本上失去了對自己、對其絕對意義的偉大信仰——相信科學將成為智慧,將成為真實地理性地對自我、對世界、對上帝的認識,并以此實現更完美、更符合人性的、幸??禈返纳睢_@種偉大的信仰,這種將取代宗教信仰的信仰,在今天的大多數人中已經失去了它的力量。人們就這樣生活在一個變得不可理解的世界中,人們不去追問目的,不去追問被理性和意志所承認的意義。造成這種情況,邏輯本身也有責任,因為“科學的危機從根本上來說是邏輯的危機,如果說科學已經偏離了它的理想的話,那么這是由于邏輯未能使這個理想變成明晰的,而且沒有引導科學的發展”,[6]ⅹⅹⅹⅲ邏輯沒有堅持行使它作為純粹的和普遍的科學論的歷史任務,而是蛻變為了一門特殊科學。
在胡塞爾看來,當我們認識到真正的人性和徹底自我負責的生活不可分離,并因而認識到科學的自我負責與人生的總的自我負責不可分離時,那么我們就必須對整個的生活和總的文化傳統作一番深入透徹的反思,通過意義研究(Besinnung,sense-investigation)來尋求最終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如果說科學理論的問題是哲學的主要課題的話,那么我們就必須通過批判當今的哲學來進行這種反思。但是,“在當今哲學十分混亂的形勢下,這樣做希望渺茫。因為當代哲學的文獻雖浩如煙海,但缺乏統一的方法,以致有多少哲學家就差不多有多少種哲學。”[4]10因此,我們必須采取像笛卡爾式的普遍的反思,以一種徹底的批判精神來重新恢復從絕對奠基出發的真正科學的觀念,即古代柏拉圖的觀念,這也就是說,追問作為包括所有實證科學的知識在內的一切知識的前提的最終基礎。這種徹底的科學奠基的第一次嘗試,即笛卡爾自我—我思(egocogito)的嘗試,沒有獲得成功。從絕對的、認識的主觀性出發,在整體上對科學作絕對的奠基、對哲學作絕對的奠基,直到超越論現象學產生之前,一直未能成功。
在胡塞爾看來,近代科學所缺乏的東西就是真正的邏輯,這種邏輯包括“科學論”的所有問題和學科。由于一門獨立發展的觀念的含義構成物的邏輯學如同一般實證科學一樣是非哲學的,它在其自身之中缺乏一種使它能夠最終實現自我理解和自我證成的原初的真正性,它也沒有任何規范,能夠幫助實證科學超越其實證性,所以一門真正的哲學邏輯學,一門全面解釋真正的一般科學的本質可能性的,并且因此能夠引導真正的科學發展的科學論,最終只能夠在與一門超越論現象學的關系中成長起來?!耙婚T作為超越論邏輯的邏輯學,用認識的最深刻的自身認識之光照亮了所有科學的道路并且使它們在所有的行為上都變成了可理解的?!盵4]20超越論現象學的基本觀點在于,“在每一個對象性中都包含著一個與此相關的主觀性構造成就。”[7]281與此相關,超越論邏輯學要求探討形式邏輯構成物的主觀構造成就以及貫穿在這些構造成就之中的本質規律性,作為純粹理論興趣的最高功能,它意圖揭示那些賦予科學以真正科學的可能意義的超越論的原理系統。
“因此,只有在現象學的意義上,一門超越論地被澄清的和被證成的科學才能夠成為一門最終的科學;只有一個超越論地—現象學地被澄清的世界才能夠成為一個最終被理解的世界;只有一門超越論的邏輯才能夠成為一門最終的科學論,即一門關于所有科學的最終的、最深刻的并且是最普遍的原理和規范的理論?!盵4]20
五、結語
邏輯學的基本規律范文5
關鍵詞:“是”;邏輯本體;形而上學;語言規則
中圖分類號:B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242(2012)03-0014-07
收稿日期:2011-09-08
基金項目: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意義研究的認知轉向”(TJZX80-020)階段性成果;南開大學亞洲研究中心資助項目“意義研究的方法論探索”(AS1106)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王左立(1957-),男,河北任丘人,南開大學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哲學博士。
程仲棠先生在《無“是”即無邏輯:語言主義的邏輯迷誤——答王左立先生》(以下簡稱“程文”)一文中,對拙文《也談無“是”即無邏輯》提出了批評。程先生的觀點是,中國古代沒有產生三段論是由于語言以外的原因,與古漢語中有沒有系詞“是”無關。其理由是,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邏輯本體是唯一的;語言是邏輯的載體,不同的語言可以表現相同的邏輯本體。程先生認為,無“是”即無三段論的主張把邏輯載體當做了邏輯本體,是語言主義的迷誤。筆者不同意程先生的觀點,下文將對我們所討論的問題做進一步地澄清,并對程先生的批評做簡要的回答。程仲棠先生從事學術研究態度認真、治學嚴謹,是令人尊敬的前輩學者。我與程先生在學術觀點上的分歧不會影Ⅱ向我對程先生的敬重。
一、問題的澄清
我的主張是,由無“是”的古漢語無法產生類似于西方傳統詞項邏輯的理論,而不是,無“是”是古漢語無法表述西方傳統詞項邏輯理論的原因。程先生對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似乎并不清楚。程文說,“用無‘是’的語言包括無‘是’的古漢語能否建立三段論?這不單是一個中國語言中的問題,而且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因為不少民族的語言,特別是非西方民族的語言沒有或不用系詞‘是’。這就牽涉到一個非同小可的問題:三段論究竟是西方獨有的邏輯,還是可以為人類共享的邏輯?”程先生所提的問題似有不妥。只有當“用無‘是’的語言無法表述西方的傳統詞項邏輯理論”這個命題成立時,程先生提的問題才能成為問題。然而,這個命題卻不是我的主張。只要一種語言能夠表述三段論,使用這種語言的人就能使用三段論。別人發明了飛機,我拿過來用,這有什么不可以?我會開飛機,并不意味著我能發明飛機。我不會開飛機,也不意味著飛機不具有全人類性。所以,在討論由無“是”的古漢語是否能夠產生類似于西方傳統詞項邏輯的理論時,根本牽涉不到三段論是否可以為人類共享這個“非同小可”的問題。從程先生所提的問題可以看出,他沒有在這兩個不同的命題之間做出區分。其實,程先生并非看不出這是兩個不同的命題,只不過他認為這兩個命題是等值的。
基于這樣的原因,程先生看不出,為什么他給出的論據不能構成對我的論點的反駁。程先生指出,亞里士多德曾經用不含“是”的句式表達直言命題,嚴復曾經把直言命題翻譯成不含“是”的文言文。程先生以此作為“是”在三段論中是可有可無的證據。實際上,程先生的證據只能證明,三段論可以用不含“是”的語言表述,但卻不能證明,三段論可以產生于沒有“是”的語言。筆者曾經指出:“由‘是’對于傳統詞項邏輯理論不是必需的不能推出,‘是’對于發明傳統詞項邏輯理論不是必需的”。程先生對此頗為不解。他問道:“何以‘不能推出’?何以非邏輯所必需的‘是’成了發明邏輯的必需品?王先生沒有吐露半句玄機。”筆者以為,二者之間的“推不出”關系是明顯的。既然程先生看不出來,我在這里不妨吐露一下“玄機”。
一種語言能說什么決不意味著使用這種語言的民族就一定能發明什么。如果前者能夠推出后者的話,那么,世界上沒有什么是中國人發明不了的,因為沒有什么是我們不能說的;中國人也完全沒有必要為自己的四大發明感到驕傲了,因為這些東西別人也都能說。表述三段論是說,創建三段論是做。程先生指責我陷入了“語言主義的迷誤”,但他沒想到的是,他比我迷誤得還要厲害,以至于他看不出來,由能說推不出能做。傳統詞項邏輯產生于對帶有系詞的自然語言的抽象。它可以用不含“是”的語言形式表示,但這不能推出它可以由不含“是”的語言產生。就如同三段論可以用公式表示,但我們不能由此推斷,發明三段論可以不用自然語言。
程先生要反駁我的觀點可以用兩種方法:第一,舉出一個其語言中沒有系詞的民族發明了類似于三段論的邏輯理論的例子。第二,說明為什么用沒有系詞的語言也可以發明三段論的原因。反復強調亞里士多德、嚴復用不含“是”的句式表達直言命題,這沒有用,起不到證明自己觀點的作用。
程仲棠先生強調亞里士多德曾經用不含“是”的句式表示直言命題,但對亞里士多德曾經用含“是”的句式表示直言命題卻不置一詞。亞里士多德對于三段論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前分析篇》中,而對命題形式及命題之間關系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解釋篇》中。在《前分析篇》中,亞里士多德用“屬于”作連結詞來表示a,e,i,o四種命題,即a:P屬于每一個S;e:P不屬于任何S;i:P屬于某些S;o:P不屬于某些S。而在《解釋篇》中,他用“是”作為連結詞來表示a,e,i,o四種命題,其表述方式與傳統詞項邏輯的表述方式基本一致,即a:每一個S是P;e:沒有S是P;i:有S是P;o:有s不是P。研究亞里士多德的專家們一致認為,《解釋篇》的寫作時間應該在《前分析篇》之前。從學理上分析,也應如此。亞里士多德應該以他關于命題的研究為基礎來建立三段論理論。“P屬于S”這樣的表述方式在古希臘語中很少見。關于為什么亞里士多德要采用這樣的句式表達直言命題,亞里士多德的研究者們曾經給出過不同的解釋。不管亞里士多德是出于何種考慮,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亞里士多德用“是”作為連結詞在先,用“屬于”作為連結詞在后。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前分析篇》中給出的命題形式是由《解釋篇》中的命題形式改造而來的,即無“是”的形式是由有“是”的形式而來。這恰恰說明了,“是”在亞里士多德創建他的邏輯學說的過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關于類邏輯
程先生認為,三段論是類邏輯。程先生的論證策略是,三段論是類邏輯,因而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邏輯本體是唯一的、普遍的,所以使用不同的語言,不管其有沒有系詞,都能夠建立三段論。程先生把“三段論是類邏輯”看做他整個論證中的重要環節,故此在論證“三段論是類邏輯”時下了不少工夫。其實,程先生大可不必如此。即使三段論不是類邏輯,但只要能證明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唯一的、普遍的,他的論證就可以進行下去。程先生做了一些不必要的論證,因而也犯了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程先生認為:“傳統詞項邏輯不是關于‘是’的理論,而是關于類的理論……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才是傳統詞項邏輯的研究對象?!惫P者認為,如果把直言命題的主項和謂項解釋成類的話,I命題和。命題不能表現主項和謂項之間的基本關系,因而使用I命題和O命題的三段論式Darii和Eerio就不能表現類的基本關系和規律。程先生對我的看法進行了批駁。程文指出:“王先生關于I命題和O命題及三段論式Darii和Eerio(第1格A I I和EI O)的斷言是錯誤的,錯誤出于對現代邏輯的無知……直言命題在描述類之間的關系時有兩種方式:(1)只表示一種基本關系,E命題就是如此,它只表示全異關系;(2)表示由幾種基本關系組成的并類,A、I、O就是如此。并類是類的一種運算,在類演算中有三種最基本的運算,就是并、交、補。王先生斷言I命題和O命題‘不能表示類之間的確定關系’,就等于斷言并類‘不能表示類之間的確定關系’,這與類演算相悖。不錯,當I、O為真時,類之間的關系有幾種可能的情形,這正是并類的邏輯特征,不能與‘歧義’混為一談。”不知程先生根據什么斷定我“對現代邏輯無知”?也許,在程先生看來,一個不把塔爾斯基的看法當回事,而對“空頭邏輯學家”推崇備至的人是不會懂得現代邏輯的。我可能不比程先生更懂現代邏輯,但我還看得出來程先生論證中的不當之處。概念的外延之間有五種可能的關系,如果把S和P解釋成類的話,當SIP成立時,S和P可以具有除全異關系之外的四種基本關系中的任何一種關系。人們可以發明一個符號,比如說“#”,表示兩個集合具有四種關系中的某一種關系。設A、B為二集合,R1、R2、R3、R4為四種不同的關系,可以用“A#B”表示"AR1B或AR2B或AR3B或AR4B”。由“A#B”成立不能推出A與B具有哪一種基本關系。如果把關系解釋為有序對的集合,#=R1UR2UR3UR4用程先生的話說,“#”是幾種基本關系的并類,請問,基本關系的并還是基本關系嗎?如果這樣的關系也能稱為基本關系的話,那么類之間還有什么關系不是基本關系?如果它不是基本關系,Darii又是如何表現基本關系的規律的?
程先生認為,傳統詞項邏輯理論根據詞項外延之間的關系研究推理,所以傳統詞項邏輯的研究對象是類之間的關系,傳統詞項邏輯是類邏輯。據此,他批評我說:“他一再說‘傳統邏輯中的換位推理、三段論推理都是根據句子中主、謂項外延之間的關系進行的’,‘傳統詞項邏輯理論根據詞項外延之間的關系研究推理’。這次說得不錯,但與他的斷言‘傳統詞項邏輯的研究對象不是類之間的關系’構成矛盾”。我們可以把程先生的論證方式概括為:理論A根據B研究C,理論A的研究對象是B,則理論A是關于B的理論;如果有人認為理論A根據B研究C,但不承認理論A的研究對象是B,那么他就陷入了自相矛盾。這是一種奇怪的論證方式。按照這樣的方式,如果有人認為物理學根據數學原理研究物理量之間的關系,那么他就必須承認物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數學原理,否則他就是自相矛盾。如果有人認為經濟學根據統計學原理研究市場,那么,他就必須承認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統計學原理,否則他就是自相矛盾。以這樣的方式證明三段論是類邏輯能讓人信服嗎?
對于“類的邏輯”一詞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以類之間的關系為依據研究有效推理的理論;另一種是,以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理論。為了區別這兩種不同的解釋,我們不妨稱后者為“類的理論”。程先生認為,三段論是類的理論,這是筆者不能同意的。
程先生列舉了塔爾斯基、希爾伯脫、布爾和文恩等人對三段論的評價或解釋,并作為“三段論是類的理論”的佐證。其實,程先生所引的塔爾斯基的話并沒有說三段論的研究對象是類之間的基本規律及其關系。我可以按程先生指責我的方式說程先生沒拿塔爾斯基的看法當回事。歐拉和文恩用兩個圓的相互位置表示概念外延之間的關系,用這樣的方法可以直觀地看出,傳統詞項邏輯所給出的三段論式都是有效的。他們這樣做是用類之間的關系研究三段論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但這并不意味著三段論的研究對象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
現代的邏輯史學家以現代邏輯為工具,對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做出了一些不同的解釋。他們采用不同的方式,或者使用量詞和個體詞,或者不用;或者把三段論構造成公理系統,或者構造成自然推演系統。現代邏輯史家們根據類之間的關系研究三段論,因此,亞里士多德三段論的現代解釋基本上都是類的邏輯,但卻不是程先生所說的“類的理論”(包括類演算的解釋)。因為,他們關心的是他們構造的系統能否很好地刻畫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而不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F代的邏輯史家們不僅要求他們的系統能夠推出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而且還希望他們的解釋能夠忠實于亞氏的理論,即在證明方法上與亞里士多德的證明方法保持一致。然而,這方面的工作始終不能盡如人意。現代邏輯使用的是人工語言,而亞里士多德使用的是自然語言,這種語言上的差異很可能和亞里士多德三段論與其現代解釋之間的差異不無關系。邏輯載體與邏輯本體之間的關系很可能比程先生想象得要更加復雜。
三、關于邏輯本體
我和程先生的根本分歧不在于三段論是否類的理論,而在于對“邏輯本體”的不同理解。對“邏輯本體”看法的不同直接導致了我與程先生對“是”與邏輯之間關系看法的不同。我認為程先生對邏輯本體的看法是形而上學的,程先生則認為我誤解或曲解了他的觀點。究竟筆者是否誤解,并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給了程先生?下文將根據程先生的文本對我的看法做出說明。
程仲棠先生為了不使讀者產生誤解,特別對“邏輯本體”做出了說明。程文認為:“鑒于‘本體’一詞在哲學上充滿歧義,有必要進一步明確‘邏輯本體’的概念。在本文中,‘邏輯本體’是與‘邏輯載體’(指語言)相對而言的,指的就是‘邏輯本身’。追問‘什么是邏輯本體’,就等于追問‘邏輯是什么’,或‘邏輯研究什么’,所以,‘邏輯本體’、‘邏輯本身’與‘邏輯的研究對象’,實質上是同一概念?!痹瓉恚滔壬f的“邏輯本體”是邏輯本身,也是邏輯的研究對象。邏輯的研究對象是邏輯本身?這是什么樣的邏輯?什么邏輯以其自身為研究對象?筆者愚鈍,難以從程先生這“進一步”的說明中了解“邏輯本體”的真諦。也許,程先生是想說,邏輯本體是邏輯學的研究對象。即使如此,筆者仍然不知道程先生的“邏輯本體”是什么?!皒本體是X本身,是x學的研究對象”,有誰能從這樣的敘述中得知“x本體”是什么?既然從這樣的說明中找不到答案,筆者只好從程先生關于邏輯本體的其他敘述中尋找理解邏輯本體的線索了。
程先生認為:“語言只是邏輯的載體,而非邏輯的本體(即邏輯本身),邏輯的本體是唯一的,邏輯的載體是多樣的,邏輯的本體與載體的關系是一對多的關系,所以,不同的語言形式可以表述同一的邏輯本體。”顯然,程先生的邏輯本體不會因為載體的變化而變化。一堆石頭可以用貨車承載,也可以用船承載,還可以用飛機承載。載體的不同不會影響它們所承載的是同一堆石頭。程先生是否認為,邏輯本體與邏輯載體的關系和這堆石頭與其載體之間的關系類似?石頭是時空中的存在,而邏輯本體卻不是。雖然程先生避而不談邏輯本體的存在問題,但是他大概不會認為這“唯一”的邏輯本體是不存在的,否則邏輯載體將無所承載。這種“同一的”,可以為不同語言所承載的邏輯本體究竟是什么樣的存在?程先生對三段論邏輯本體的看法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程先生認為,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類之間的基本關系及其規律,三段論的“每一個詞項變項S、P、M都解釋為一個任意的類,每一個類都可以代表任何一個特殊事物的類,例如,生物學中的類,物理學中的類,它們是一切特殊事物的類的最高抽象,這種抽象的類概括了一切特殊事物的類所共有的普遍屬性,而舍棄了它們的全部特殊屬性??梢?,詞項邏輯來源于客觀事物的類及其規律”。三段論的類是對“一切特殊事物的類的最高抽象”。顯然,這種抽象只能由人來做。既然程先生否認了邏輯本體存在于柏拉圖世界或其他的神秘地方,那么,作為抽象結果的邏輯本體只能存在于人的思想之中。承認存在于思想中的抽象實體并不意味著程先生的觀點是形而上學的。然而,程先生不僅認為傳統詞項邏輯的邏輯本體來源于客觀事物的類及其規律,而且還認為它就是客觀事物的類及其規律。程先生說:“顯然,事物的類之間的關系及其規律,不是語言中的‘理法’,而是客觀世界中的‘理法’,沒有西方語言依舊有這種‘理法’,任何語言都可表示這種‘理法’。這種‘理法’就是傳統詞項邏輯的本體?!?/p>
從程先生關于邏輯本體的敘述中我們得知,邏輯本體:(1)是唯一的,獨立于語言載體的;(2)存在于人的思想之中;(3)是客觀世界的“理法”。程先生的邏輯本體是一種客觀的思想,其客觀性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它的內容是客觀世界的“理法”;第二,它對于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使用不同語言的所有人都是相同的。其實,這兩方面的客觀性都值得懷疑。
邏輯本體既是思想中的存在,又是客觀世界的“理法”,按照符合論的標準,這樣的東西是絕對的真理。人們對于客觀規律的認識與客觀規律本身不是一回事。思想是如何成為絕對真理的?程先生對此應該做出一點認識論的說明。如果除了三段論之外的其他邏輯理論也有邏輯本體的話,程先生應該從認識論的角度為演繹邏輯提供一個辯護。
思想是個人的,邏輯本體是公共的。作為邏輯本體的思想是如何獲得公共性的?且不說古希臘人與中國先秦時期的古人思想之間是否具有同一性,程先生能保證兩個孿生兄弟的思想是同一的嗎?
三段論不僅放之四海而皆準,而且放之古今而皆準,這里的關鍵在于“放”。如果不“放”的話,會怎么樣?說得具體一點,三段論的邏輯本體對于中國先秦時期的古人來說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程先生對張東蓀把邏輯載體當做邏輯本體的批評就不能成立,因為對于中國古人來說根本就沒有邏輯本體。如果存在,如何證明中國古人抽象出了與古希臘人相同的邏輯本體?相同的客觀規律不能保證這一點。程先生似乎不認為中國古人抽象出了三段論的邏輯本體。“孟子的推理與命題邏輯的推理規則和詞項邏輯的對當關系不謀而合,這并不意味著孟子發現了命題邏輯或詞項邏輯的什么規律規則”。如果中國古人沒有抽象出三段論的邏輯本體,那么,盡管是一種客觀的思想,說它對于中國古人來說是存在的,這是毫無意義的。
程先生的邏輯本體不依賴于語言。程先生是否認為,語言只是思想的外殼,人們的思維可以不依賴于語言進行,他們在頭腦中形成與語言無關的思想,說話只不過是用語言把這種思想表達出來?腦科學、心理語言學等學科的研究表明,語言不僅僅是思想的外殼,而且思維需要借助語言來進行。如果這樣的結論是正確的,那么,就不能斷言思想可以不依賴語言,不能斷言中國古代沒能產生類似于三段論的邏輯理論與語言載體無關。
這種既客觀又獨立于語言的邏輯本體難道不是形而上學的?程先生要想說明邏輯本體與形而上學無關,就應該對其客觀性做出說明。指責對手望文生義,是后現代主義的迎合者,是空頭邏輯學家的“粉絲”,這恐怕不夠,程先生還需要給出一點論證。不給出論證,要想甩掉“形而上學”的帽子恐怕沒那么容易。
現代邏輯早已放棄為思想立法的企圖。邏輯學家們不再要求公理的自明性,他們可以采用直觀上不成立的公式作為公理來構造邏輯系統。構造邏輯系統的原則是一致性。邏輯系統的有效性在于,系統中的定理在某種語義解釋下是有效的,而這些語義解釋只是一些數學模型,邏輯學家們不需要假定它們是客觀世界的“理法”。對于現代邏輯來說,邏輯本體是一個不必要的假設。
四、關于語言規則
程仲棠先生認為:“無‘是’即無三段論,來源于語言主義的邏輯迷誤,即把邏輯的載體當做邏輯的本體。”如果沒有邏輯本體,語言也就算不上邏輯載體了。三段論規定的是語言的使用方式,沒有邏輯本體作基礎,三段論的客觀性就失去了依托。所以,程先生認為,將三段論看成語言的規則會導致邏輯觀的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三段論的邏輯本體是客觀世界的“理法”,這只是一種看法。我們也可以說,三段論反映了人們對客觀規律的認識。無論是一種看法,還是一種認識都不能與客觀規律本身畫等號。我(或某名人,或大多數人)認為X是客觀世界的“理法”,X就是客觀世界的“理法”,這樣的做法才是主觀主義的。程先生大可不必為了三段論的客觀性而給它找一個形而上學的邏輯本體作為基礎。
程先生對語言規則的客觀性提出了一些問題。程文認為:“除了后現代主義者,無人否認邏輯是科學的基礎,如果邏輯只是‘語言的規則’,那么科學豈不也只是‘語言的規則’,而與語言之外的客觀事物或人類的認識過程完全無關?如果邏輯的普遍性與下棋的規則相似,那么科學的普遍性豈不是也與下棋的規則相似?但是,不同的民族或文化就有不同的語言規則或下棋規則,如此推論下去,豈不是說不同的民族或文化就有不同的邏輯和不同的科學,而人類則沒有共同的邏輯和科學?”對這些問題可做如下回答:
第一,邏輯是科學研究的工具。筆者孤陋寡聞,對后現代主義所知甚少,不知道哪位后現代主義者否認邏輯是科學的基礎。我知道的是,亞里士多德有一本書叫《工具論》;培根有一本關于歸納的書叫《新工具》;現在的許多邏輯學教材都說,邏輯是認識自然和正確思維的工具。把邏輯看做工具一直都是人們的共識。工具是可以換的,當一種工具不合用時,我們可以對工具進行修改,必要時還可以換用其他的工具。當經典邏輯不合用時,人們可以對經典邏輯進行修改;在研究量子力學時,人們可以用與其他邏輯理論有很大差別的量子邏輯??茖W的作用是解釋和預測客觀現象,我們可以將邏輯用作科學研究的工具,但卻不必給科學預設一個基礎。
第二,傳統詞項邏輯的語言規則不是隨意制定的。邏輯與下棋有相似之處,但卻不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下棋是娛樂的手段,而邏輯則是推理的工具。這樣的不同也導致了邏輯規則與下棋規則的不同。人們在制定下棋規則的時候,除了公平、輸贏等與下棋本身有關的因素外,不必考慮其他的因素,而人們在制定邏輯規則的時候考慮的則是,這些規則能否保證推理的有效性。邏輯規則的制定要受語言的制約,特別是傳統詞項邏輯的規則要受自然語言用法的制約。它們直接來源于自然語言的用法,是人們從推理的角度對自然語言的用法所做出的概括。自然語言的用法不是由哪個人規定的,而是人類長期實踐的結果。我們不能因為傳統詞項邏輯規定的只是語言的用法而就斷定其與語言之外的客觀事物或人類的認識過程完全無關。
第三,傳統詞項邏輯的“理法”寓于語言的結構之中。邏輯學不像自然科學那樣直接面對外部世界,外部世界的“理法”也不會直接呈現在人們面前。程先生所謂的“邏輯本體”,其實不過是對邏輯系統的語義解釋。一個邏輯系統可以有不同的語義解釋。例如,一個模態邏輯系統可以同時有代數語義學的解釋和關系語義學的解釋。程先生是否認為,一個邏輯系統可以有兩個不同的邏輯本體呢?傳統詞項邏輯的有效性是由其規則保證的。從亞里士多德建立三段論到歐拉用類之間的關系對三段論做出解釋,中間經過了兩千多年的時間,這一事實說明,傳統詞項邏輯的“理法”寄托于語言的結構之中;即使對“邏輯本體”一無所知,僅憑三段論的規則,人們就可以做出正確的推理。歐拉、文恩不僅需要把詞項解釋成類,而且還需要分析傳統詞項邏輯的命題形式和推理規則才能得到三段論的語義解釋。沒有三段論,就沒有三段論的語義解釋;沒有語言規則,人們就無從發現傳統詞項邏輯的“理法”。從這個意義上講,邏輯的“理法”是隨著語言的構造而生的。
第四,人類共同的邏輯不以邏輯本體為基礎。邏輯之學起于西方,西方文明之外的其他古代文明都沒有產生出僅僅依賴于語言形式的推理理論。近代以來,隨著西方文明的廣泛傳播,邏輯學也為各個國家和民族的人們所接受,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人類有共同的邏輯。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邏輯要以形而上學的邏輯本體為基礎。人們在接受一種邏輯理論時,除了接受這種理論的語言規則外,也接受了它的語義解釋。人們之所以會接受一種邏輯理論,是因為他們認為這種理論是正確推理的工具。使用邏輯工具進行推理是人們的一種策略,是理性的選擇。至于該理論的語義解釋是不是客觀世界的“理法”,這樣的問題留給哲學家們去爭論好了,邏輯學家可以不予考慮。這如同,物理學家假設電子、中子、質子存在,這樣的假設可以使物理學家建立起更有解釋力和預見性的理論,至于這些基本粒子是否真實地存在,這樣的問題留給科學哲學家們去爭論好了,物理學家可以不予考慮。我們可以用幾何學的發展來說明為什么邏輯本體是不必要的假設。非歐幾何出現之前,人們堅信歐幾里得幾何所刻畫的空間就是現實空間。借用程先生的術語,現實空間的性質是幾何本體。羅巴切夫斯基幾何、黎曼幾何出現后乏人問津,因為人們覺得這樣的幾何學所刻畫的空間不是現實的空間。在經歷了較長的時間以后,非歐幾何才在數學領域確立了自己的地位。愛因斯坦在建立廣義相對論時應用了黎曼幾何,這才使得非歐幾何的影響超出了數學界。非歐幾何改變了人們對幾何與現實空間關系的看法,幾何學不必建基于幾何本體之上。同樣的道理,邏輯學也不必建基于邏輯本體之上。
五、關于古漢語的特點及其對邏輯研究的影響
用沒有系詞的文言文可以表述三段論,但是,中國古代先賢卻沒能建立類似于傳統詞項邏輯的推理理論。其原因是否與古漢語的特點有關?對于這個問題,筆者與程仲棠先生有不同的看法。程先生認為:“一個文化何以能夠用某種語言表述或轉述三段論,而不能用同一語言創作三段論,原因顯然在語言之外?!背滔壬f的語言之外的原因,是指中國古代文化具有注重政治、倫理的傾向?!霸谥袊糯我赃壿嬅妊坎荒馨l展為邏輯學?根本原因在于:與希臘文化的認知主義取向相反,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政治和倫理價值主宰一切,壓倒一切,一切以‘內圣外王’為依歸,使得價值中立的邏輯根本就沒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筆者以為,古漢語的特點對中國古代的推理研究有重要的影響。
中國古代的先秦時期,學術思想非?;钴S,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政治、倫理問題固然是諸子百家爭論的主要問題,但卻不是全部問題。戰國后期,許多與政治、倫理無關的問題也成了人們討論的對象。例如,公孫龍的白馬、堅白之論,惠施的“歷物十事”,以及后期墨家關于語言、論辯的討論都與政治倫理問題沒有直接的關系。隨著游說、養士之風的興起,論辯技巧成了當時士人的晉身階梯。雖然與古希臘的社會環境不同,但僅就論辯之成為風氣而言,其與古希臘有相似之處。程先生所說的“邏輯萌芽”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產生的。先秦諸子,特別是名家和后期墨家對許多與論辯有關的問題都做了較為深入的討論。從學術環境來看,當時的中國并非沒有產生邏輯理論的可能。程先生把中國古代沒能產生形式邏輯理論的根本原因,歸結為中國古代文化“使得價值中立的邏輯根本就沒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其理由并不充分。
用沒有系詞的文言文可以表述三段論是一回事,用沒有系詞的古代漢語建立類似于三段論的邏輯理論是另一回事。要建立形式的推理理論,首先應該給出命題的表示形式。傳統詞項邏輯的命題形式是從自然語言中抽象出來的,盡管有的命題形式的用法與自然語言的日常用法稍有不同,但它們都是自然語言的合法句式。從帶有系詞的古希臘語中抽象出這樣的命題形式比較容易,而從沒有系詞的古漢語中抽象出這些命題形式則要困難得多。我們可以通過比較“S是P”和“S者P也”這兩個句式的用法來說明這一點。
邏輯學的基本規律范文6
論文關鍵詞:關于物理實驗的構成要素的一個試探性看法---實驗方案與實驗原理是完全等同的嗎?
物理實驗的構成要素是指一個完整的物理實驗所包含的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構成部分。
傳統的觀點認為,物理實驗的構成要素有六項: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實驗器材、實驗過程(或稱為實驗步驟)、數據處理、誤差分析(注意事項)。在新課改理念深入人心的大環境下,高考對學生設計實驗能力的考察明顯加強。如何加強實驗設計能力的培養,是廣大中學物理教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筆者實驗教學過程中體會到,用傳統的關于實驗構成要素的觀點進行實驗教學,難以提高學生設計實驗的能力。設計實驗的能力做為一種重要的能力,已經提上了重要日程,為什么實驗構成要素中沒有這一項?傳統的實驗構成要素完備嗎?如果不完備,其原因以在哪里?應如何改進?就以上問題筆者進行了一些探究和思考,在此提出,與各位同仁商討。
一、傳統的實驗要素構成完備嗎?
首先從邏輯學的角度來看,實驗要素的完備性。
我想通過一個具體事例來說明實驗要素的完備性的真實含義。愛迪生測燈泡體積的實驗就是很好一例。有一次,他想研究燈泡有多大體積時比較合適,這就需要測定燈泡的體積,他將這個問題交給了數學系畢業的助手去解決。助手拿起了燈泡,觀察著它的形狀。他看到,燈泡的下面像個球形,上部像個梨形。燈泡的球形是不完整的,梨形是不規則的。為了計算方便,他作了簡化,把燈泡作為一個玻璃球和一個圓柱的組合。他分別測量燈泡的球徑,圓柱的半徑和高度,然后計算球的體積和圓柱的體積。這類計算要用到立方、平方,非常復雜,而且結果也是近似的。因為,燈泡的形狀并不是理想的球形。過了好一會初中物理論文,愛迪生催問助手,助手說計算太煩瑣,他還沒有計算好呢。愛迪生說,不用計算了。只見他拿起一個空燈泡,往水里一浸,咕嘟咕嘟地灌滿了水,然后將燈泡的外壁擦干,將水往量筒里一倒,看看量筒上的刻度,很快就知道了燈泡的體積。在這個事例中,實驗目的是測定燈泡的體積,測燈泡體積的方案提出了兩個(當然還可設計出其他方案),一個是助手實施的方案:測定球形部分體積,測定柱形部分體積,然后將兩部分加起來,得到燈泡的體積;一個是愛迪生確定的方案:將燈泡裝滿水,然后用量筒測出這部分水的體積,這個體積就是燈泡的體積。設計這兩個方案所依據的原理也不同,第一方案實施原理是:整體總體積等于兩個組成部分的體積之和,球的體積由球的體積公式通過半徑求得,柱體體積可由柱體體積公式通過柱體的底面積和高求得。第二方案所依據的原理是,燈泡的體積與燈泡內所容的水的體積是相等的。愛迪生的方案簡明準確,其關鍵在于其原理簡明可行。從以上分析可見,做什么、如何做、這樣做的依據是邏輯上緊密相關的三個方面。第一項是實驗目的,明確的是做什么;第二項是實驗方案,明確的是如何做;第三項是的實驗原理,明確的是方案實施的依據論文開題報告。實驗目標、實驗方案、實驗原理是在邏輯上不能缺省、不能重疊依次相關的三個連續環節,三者缺一不可。一個物理實驗,若上述三個關鍵要素都具備,則實驗構成要素具有完備性,在邏輯上講得通,否則就不完備,在邏輯上講不通。
再看傳統實驗要素的完備性。
本文開如就提到,傳統實驗構成要素有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實驗器材、實驗過程(或稱為實驗步驟)、數據處理、誤差分析(注意事項),缺少了實驗方案,因而傳統的實驗構成要素是不完備的。
二、傳統實驗構成要素不完備的原因何在?應如何改進?
傳統實驗構成要素不完備,就是將實驗方案和實驗原理混淆在一起了。而實驗原理與實驗方案只所以混淆在一起,是因為沒有從邏輯上明確實驗方案和實驗原理的真實含義。實驗方案是指如何做,實驗原理是這樣做的依據。二者是不重疊的二個環節。具體到愛迪生測燈泡的實驗中,傳統觀念將測燈泡的方案和方案所依據的原理同視為實驗原理,因而實驗中主沒有了實驗方案一項。這是傳統實驗構成要素不完備的原因。缺少了實驗方案,邏輯過程就變成以下過程:“做什么,這樣做的依據”。這種顯然從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從培養學生設計實驗能力的角度來看也是有害的。因此,一個完備實驗構成要素應包括七項,它們是實驗目的、實驗方案、實驗原理、實驗器材、實驗過程(或稱為實驗步驟)、數據處理、誤差分析(注意事項)。
三、將實驗方案與實驗原理區分開來的意義分析
將實驗方案與實驗原理區分開來,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第一、從邏輯學的角度來看,也更符合人們做事的一般規律。
眾所周知,要完美地做好一件事,通常事先要規劃。這個規劃包括三個邏輯關系密切相關的環節:一是明確要干什么,二是明確如何干,三是明確這樣干的依據是什么(是否可行)。做實驗也是做一件事初中物理論文,這樣學生可以將以前形成的做事的一般規律遷移到實驗中來,也可以使學生將在實驗體驗到的做事基本規律應用到生活中去,實現實驗與生活的統一化。
第二、將二者區分開來,有利于明確實驗方案與實驗原理的真實含義。實驗方案只是說明如何做,而不管這樣做的依據;實驗原理只管這樣做的依據,而不管如何做。這樣分工明確,有利于學生理解實驗的各個構成要素。
第三、有利于培養學生設計實驗方案的能力。
實驗目標確定后,實現目標的方案可以設計出有多種,這些方案中,有些是可行的,有些是不可行的。在可行方案中,有的方案簡明,有的方案繁雜,一個方案是否可行,可行的方案是否簡明,取決于方案確定的依據(也就是原理)是否科學簡明(測燈泡體積一例已充分說明這一點)。這樣做,可以放開手腳有目的地訓練學生設計實驗方案的能力,而這與新課改的理念也是一致的。
綜上所述,傳統的物理實驗構成要素是不完備的,不完備的原因在于將實驗方案與實驗原理混淆在一起所致。事實上,實驗方案是指如何做,而不管這樣做的依據;而實驗原理只管這樣做的依據,而不過分關心如何做的問題。將二者分開,使實驗的構成要素變為七項,(實驗目的、實驗方案、實驗原理、實驗器材、實驗過程、數據處理、誤差分析),無論從邏輯學的角度來理解實驗,還是從新課改的角度加強培養學生設計實驗能力,都是大有益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