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入股合同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入股合同范文1
乙方: 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 (暫定名,以下簡稱“ ”)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甲方以風險投資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經營公司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整,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整,占出資總額的 ;乙方以負責項目市場經營管理作為出資資本,占出資總額的 。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公司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甲方 ,乙方 。
甲方作為共同投資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成立后,甲乙雙方需根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 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另每月付予乙方作為項目市場經營管理人工資作為酬勞。工資金額由雙方商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入股合同范文2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計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 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紅:①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 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后,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后,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發、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入股合同范文3
本次于十月啟動的一波行情,起源于美元的下跌及有關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由此引發大宗商品的不斷上漲,也由此而起,使得A股有色、煤炭等資原類個股引發大盤產生一波劇烈上漲行情,但是當指數漸高之后,美元開始出現筑底反彈,于是首先期貨類應聲而落,隨后在“兩桶油”的拉動下股指回落,而從前些日起開始傳聞相關貨幣緊縮預期,上周三早間我們更是看到國務院開始明顯的提出要加強對物價上漲的調控力度,這預示著由于通脹引發的一輪產品價格上升后導致的股價上漲可能會產生短期終結的表現。也就是說由于通脹的產生,引發了物價的上漲,傳導至股市且在流動性增加的基礎上,股市大漲,但是正是由于通脹的不斷發生,政府部門對于物價上漲引發的擔心開始增加,于是國務院會議開始制訂政策抑制通脹。
從手段上看,抑制的辦法無非是一種貨幣緊縮而已,這種緊縮直接產生于股市中的流動性的減少、人們預期下降,特別是作為一些機構投資者來說,則更會增加對未來的不良預期。雖然我們從技術面看,股指存在不斷的反抽或是上周的反彈表現,但是由于政策沒有明顯出臺,大盤就不會出現真正止跌。
基于此,我們認為目前的股市成也通脹,敗也通脹。
急跌后市場將步入區間震蕩
通脹走在5%臨界點的邊緣。已經把通脹作為頭號“大敵”的央行一個月內加息,上調準備金率先后出臺,其政策指向就是通過調節流動性進而實現對通脹預期的管理。
貨幣政策做出這種調整的理由就是非常時期的非常規貨幣政策已圓滿完成使命,在當前中國經濟增長趨穩以及通脹情況日益嚴峻的形勢下,貨幣政策的目標、取向有必要進行一些適當的調整。
但貨幣政策調整對股市的影響有多大呢?從股權分置改革以來的情況看,在股市行情“勢”已做成的情況下,任何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只會對其產生些微影響,只有在國民經濟運行出現新情況和這些政策工具累積到一定程度時才會動搖其根本。股市上有一個普遍的說法,即溫和通脹有利于市場行情向縱深發展。
首先,貨幣政策緊縮對流動性的影響需要時間積累。行政性價格管制至少目前仍屬于預期,且市場的連續大跌對此亦有提前反映;其次,全球及國內流動性充裕的局面未改,10月份居民戶新增存款為7003億元,創單月存款增加額的歷史新低。這一數據顯示在抗通脹背景下,居民資產配置方向正在偏離銀行存款。我們認為“儲蓄逃亡”將提供股市流動性支持。因此,在連續大跌后,隨著市場對未來可預期的負面因素的逐步消化,市場將逐步走穩并進入區間震蕩。
通脹仍是主線 四板塊臨危受命
每一輪通脹的來臨,對企業均有不同的意義,一些企業可能因為物價上漲增厚企業的利潤,如一些資源類的企業,而一些下游企業可能因為原料價格的上升,不能將產品成本漲價部分轉移出去,擠壓企業的利潤。已上市的企業利潤的變化,將直接影響公司在證券市場的股價。能抵御通脹的板塊的公司容易被低估;相反,即便現在股價相對低,也可能因為利潤變化而被高估。
在證券市場成立以來,共發生了三次通脹,第一次是在1992~1996年,持續4年;第二次是在2003年;第三次是2007年。
第一次通脹時,雖然證券市場剛剛建立不久,證券交易制度不夠完善,股價大起大落比較明顯,但是從1995年各大板塊漲幅的比較,也能找到一些受益板塊。1995年當時通脹已接近尾聲,CPI同比上漲了10%,上證指數下跌了15%,漲幅位居前列的5大板塊依次是食品飲料、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家用電器、化工原料,分別漲幅為27%、13%、5%、3%、-0.6%。
第二次剛剛抬頭,就被國家政策調控下去,但是對股市的影響依然不可小覷。當年CPI同比上漲了3.2%,上證指數同期上漲了10%,資源類板塊再領,領漲的前5個板塊依次是黑色金屬、公用事業、采掘、交運設備、交通運輸,分別上漲了43%、18%、14%、12%和8%;有色金屬、化工、家用電器緊隨其后,在各板塊中位居漲幅榜的前列。
最具代表性的是2007年,CPI同比漲幅為6.5%,證券市場因股權分置改革出現了爆發式的增長,同期上證指數上漲了97%。股票市場整體上漲,但這些抗通脹的板塊跑的更快。2007年漲幅最大的5個板塊依次是采掘、有色金屬、家用電器、交運設備、紡織服裝,漲幅分別為331%、277%、214%、205%、203%,漲幅均是同期上證指數的一倍,黑色金屬和化工緊隨其后,漲幅分別為194%和189%。
從上面三次通脹看,消費類、金融服務類、農業類和資源類最容易受價格影響,成為股票市場的領漲板塊。在這輪通脹襲來之際,這些板塊還將再次擔當重任,這點無論是從三季度機構的布局還是近一令月的行情都可以看出來。
消費板塊
雖然對消費品的需求并不會因經濟周期而有太大的變化,但是當物價上漲時,消費品行業將會是第一個受益的行業,具有較強的抗通脹性。
但是,并非所有消費類板塊都有抗通脹的特性。消費類板塊包括食品飲料、醫藥、家電、服裝、旅游、商業零售等多個板塊。通過對這些板塊進行拆分后發現,一些行業中,只有部分子行業抗通脹性較好。通脹逐漸加深后,成本壓力將逐步向制造業傳遞,具有較強定價能力和成本轉嫁優勢的行業才能將壓力向下游轉移。
在食品飲料行業中,通脹會令相當一部分企業面臨較大的成本上漲壓力。如乳制品、肉制品、調味品等產品提價效應不明顯,部分產品的價格甚至受到管制,因此在通脹背景下的壓力較大。但白酒行業例外。因其具備直接提價能力,能將成本向消費者轉移。情況類似的還有醫藥行業。原材料價格上漲,對該行業影響較大。原料藥行業具有很強的價格傳導能力,能將成本轉移至藥儡生產企業?;瘜W制藥、制劑子行業轉嫁成本壓力的能力較差,其利潤必然被進一步擠壓。另一個抗通脹能力突出的子行業是中藥行業,因為不少中藥企業有品牌和“獨門秘方”作為后盾,提價的能力較強。
在旅游板塊中,具有獨特旅游資源的景點具有提價能力,抗通脹性也較好。
在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的那輪通脹上升周期中,上述板塊表現普遍較好。白酒、服裝、家電等子板塊遠跑贏全部A股整體漲幅,其中白酒子板塊漲幅就接近650%。
金融板塊
當部分行業為通脹而苦惱的時候,金融板塊卻能從中受益。銀行、券商以及保險行業,均能從通脹中得到好處。四季度以來(截至11月9日,下同),這些板塊尤其是券商板塊已有較好的表現,但從估值來看,與歷史平均水平相比仍然較低。在這些板塊共33只個股中,
有12只個股的估值相對更具優勢。它們的動態市盈率低于行業整體水平,動態市凈率也遠低于行業歷史平均水平。
通脹對金融板塊的利好,可以分3個子板塊來看。通脹中通常會伴隨加息。由于對活期存款利率的提高幅度一般低于基準利率,且銀行活期存款比例很大,因此加息往往會提高銀行的信貸息差水平,從而提升銀行的盈利能力。以10月20日加息為例。活期存款利率不變,一年期存貸款幅度均等上調25個基點,而一年以上長期貸款加息幅度遠小于存款加息幅度。雖然如此,由于活期存款利率不變,加上通脹會加大企業交易性資金需求,在“短存長貸”的存貸款結構下,對銀行息差仍產生積極影響。
同樣,通脹對保險公司的利差而言也是利好的。在通脹壓力下,會步入加息周期,保險公司的債券投資收益率將上升。溫和的通脹將進一步助推債券利差的擴大,從而提升保險公司的盈利空間。
從歷史經驗可以看到,以往通脹期間,股市走勢往往比較好和比較活躍。這對券商而言,無疑是一個好消息。受益于通脹的金融板塊,在四季度以來已有不錯的表現。其中券商板塊漲幅約40%,遠遠跑贏大盤。保險板塊上漲超過18%,與全部A股整體漲幅相當。銀行板塊漲幅略小,但也接近15%。
農業板塊
農業板塊是抗通脹特性非常明顯的板塊,它正在醞釀新一輪的投資機會。不斷高企的CPI數據,讓人們擔心新一輪通脹的到來。根據統計局的數據,今年10月CPI漲幅高達4.4%,創出25個月內的新高,這是今年以來月度CPI第五次超過3%的警戒線。
在cPI的兩大部分構成中,食品價格的大幅上漲遠遠超越了非食品價格。2月以來,食品類CPI的月度同比漲幅一直在5%以上,農產品價格不斷攀高。相關上市公司因此從中直接受益,凈利潤出現較大增幅。前三季度58家農業類上市公司平均凈利潤同比增長27%,8家公司前三季度凈利潤翻倍。
根據農業部監測數據,今年以來農產品批發價格總指數已經從年初的164震蕩上揚至11月9日的176.3,上漲逾10%。中金公司認為,短期來看供應減少導致去年以來食糖、棉花、刺參等農產品價格大幅上漲,同時持續寬松流動性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長期來看,國內勞動力成本上漲與銷售結構升級趨勢很可能推動農產品價格持續上行,從而帶動農業板塊長期的投資機會。
展望未來一年,成本上漲的最大受益者是番茄醬加工企業和水稻種子生產商,因為這兩個行業的龍頭企業都留存有大量上產季低成本庫存。另外,水產品養殖公司、糖企、畜禽養殖與加工商等也將在消費結構升級趨勢下受益。
資源板塊
在全球性通脹的預期下,資源板塊的市場行情或許還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雖然有些煤炭板塊和有色板塊的個股已經透支了未來的成長空間,但是在整個資源類板塊中,依然存在很多不僅能抗通脹,而且受益通脹的個股。
11月9日,國家統計局預測今年CPI將超過3%警戒線,當日,資源類板塊如有色金屬、煤炭等重拾升勢,成為兩市漲幅居前的板塊。
這并非資源板塊首次起舞。今年國慶前后,資源類板塊就開始嶄露頭角,帶動大盤一路沖高。據統計,10月以來(截至11月9日),采掘(以煤炭開采為主)和有色金屬板塊領漲A股市場,尤其是煤炭股國陽新能實現股價翻倍,成為繼牛股中航精機之后,四季度以來漲幅最高的個股。
入股合同范文4
做法:
1、 先把骨頭洗干凈,剁成小塊,放入沸水中煮3-5分鐘,倒少許黃酒或者陳醋,煮到沒有血水為止,撈出骨頭洗凈。
2、 把已經緊過水的骨頭再次放入鍋中,再將剩下的姜片全部放入鍋中,加水。
3、大火煮沸,2分鐘后改小火慢慢燉,至少要2個小時左右,看到湯燉到白色后就可以放蘿卜了。
4、 蘿卜切塊或切片,放入已經燉成白色的湯中,大火煮沸,改成中火。
入股合同范文5
1、得開通港股證券賬戶,現在港股開戶的渠道也是有很多的,可以選擇互聯網券商,選擇線上傳資料,之后就能完成開戶。
2、在港股通打新的時候,最好能準備大約2萬元的港幣本金。因為這與A股打新中簽了再繳款不同,港股打新需要首先繳款再申購。如果沒有中簽的話,資金就會自動退回。
3、還得準備一張香港銀行卡。這張銀行卡主要是用來進行資金出入的,辦理香港銀行卡也不一定非得去香港,還可以在內地辦理,就是門檻高一些,要求要有幾萬到幾十萬的資產。如果目前沒有香港銀行卡,也可以參與港股打新,先通過內地銀行卡完成入金,等什么時候方便了,再去辦一張香港銀行卡,也是可以的。
(來源:文章屋網 )
入股合同范文6
關鍵詞:股權分置改革 非流通股股東 意見分歧 對策 股份回購
作為我國資本市場歷史遺留的制度性問題,長期的股權分置不利于形成合理的股票定價機制,影響市場預期的穩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也不利于國有資產的順暢流轉、保值增值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是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個重大障礙。經過幾年的探索,2005年4月底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以下亦簡稱“股改”)進入試點階段,目前,股改已正式在上市公司中全面推開。
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關系的法律性質
從法律意義上說,股權分置改革是由上市公司的所持不在證券市場流通股份的發起人股東或經受讓取得相當于發起人地位的股東,單獨或聯合提出允許其所持股份分期或分批上市流通,且由其向流通股份的持有股東給予一定補償的合同草案,交由流通股股東集體表決接受的民事行為。其中,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并提出股改的最初方案是股改過程的基礎環節。在證監會出臺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中也規定: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動議,原則上應當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一致同意提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由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東提出??梢?,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協調一致對于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至為關鍵。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實際股權分布結構中,A股中非流通股的持有結構存在著兩種情況:即一個股東全部持有和兩個以上的股東分別持有。在股改中,當非流通股股東為獨大的“一股股東”時,方案由其一家提出,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認可后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這時候不存在非流通股股東的博弈和沖突,也不存在不具有控股地位的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較量,事情顯得十分簡明。但是如果存在多個非流通股股東,因為各個股東對利益衡量的差別而導致股權改革發生障礙,可能會發生由于種種原因導致的非流通股股東不能對股權分置改革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
非流通股的持有股東是確定的,并且在股權分置改革中必須由他們個別或者共同承擔向流通股股東補償利益的責任。正是因為非流通股股東個數的確定性,他們之間的先期協商更像是標準的合同關系,任何一方股東對股改方案的否決都會使整體改革工程擱淺甚至夭折。因此,在非流通股股東中存在關鍵少數的現象。因為非流通股本身的轉讓程序復雜,采取其他的方式以使其退出股改過程只能是最后的選擇。非流通股股東通過集體一致同意的方式向全體流通股股東提出一攬子解決全流通的方案,在該方案經公司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表決且經流通股股份的三分之二同意后,合同關系正式成立。由于非流通股股東都是利益獨立的個體主體,且以決議草案的集體名義向流通股股東提出,因此在方案執行的過程中,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對流通股股東如同公司發起人一樣承擔連帶責任,即非流通股股東之間形成合伙關系,任何一個非流通股股東的違約行為、破產行為所造成的流通股股東的合同利益的損失均由其他的非流通股股東補償。當然,這種合伙關系僅僅存在于股改的特定事務關系中,不能作其他的擴大范圍適用。
非流通股股東意見出現分歧的情形及原因
上市公司中控股股東和其他非流通股股東之間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所進行的磋商,不僅涉及全體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股權利益重組安排,還涉及控股股東與一般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調整。面對股改將不斷推向深入的總體趨勢和依托政府、各監管部門、證券中介機構、社會股東群體的推力,以及基本合理的利益調整設計,多數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經過協商甚至計算、談判應可以最終達成一致同意的意見,但是不排除少數或個別公司因種種原因而無法實現。
從方案產生的源頭來說,非流通股股東必須首先就改革方案達成一致同意的協議后,才能交由董事會討論后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控股股東事實上就是非流通股股東協調會議的召集人。非流通股股東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可能發生在方案根本無法產生之時,也可能發生在方案被流通股股東拒絕以后的再次形成過程中,但無論如何達成一致意見是一個法定條件,這是全部程序進行的第一步。
非流通股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因可能很多,也很復雜。我們先來分析上市公司中控股股東與其他非流通股股東的關系。上市公司中的控股股東以外的持有非流通股股份的戰略投資者們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他們曾經作為合伙人與其他發起人一道設立股份公司,且以一元一股的成本價獲取了公司的股份,并享受了流通股股東溢價買股對公司所作的資本公積金的貢獻的利益以及股息紅利的分配,他們所持股份的不流通同樣已經成為流通股股東補償利益預期的鎖定參考系數;另一方面,相對于控股股東而言,作為中小股東,目睹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濫權掠奪行徑而無能為力,他們同樣是利益受害者。股權分置改革又要他們同大股東一樣承擔責任。然而,股改所提供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重新安排,將使控股股東讓出更大的持股份額,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中小非流通股股東對此卻是樂于看到的??傊?,控股非流通股股東與其他中小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這種微妙的淵源關系,會對非流通股股東的協調產生一定的影響,進而產生不同股東間的意見分歧。
具體而言,產生意見不一致的原因包括:大股東出于對自身利益的過多考慮,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分兩步走,第一步先讓非控股的非流通股股東減送股份給流通股股東,自己的股份放在第二步,中小非流通股股東由于不信任而反對;大股東實際侵占上市公司巨額利益,中小非流通股股東對其提出異議,大股東未及時歸還或未承諾按期歸還,也導致個別非流通股股東反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形成;個別非流通股股東因故或無故不參加協調會議(即所謂“股東丟失”);協調會議雖然如期舉行,但不能形成一致意見;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因被設定質押、或為法院凍結的可能影響投票權的行使。不管是何種原因造成了非流通股股東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股權分置改革就不能進行下一步的工作。
應對非流通股股東意見分歧的對策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進一步協調
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分歧應由他們在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流通股股東利益的前提下協商解決,這是一個原則。股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經首次由控股股東召集的協調會議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控股股東承擔繼續就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提出的意見進行方案修改的義務(如果首次會議是因為某個或某些非流通股股東沒有參加會議的情況同樣適用),可以在適當時間舉行第二次會議。兩次協調會議仍然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由公司董事會委托中介機構起草關于該事項的《特別決議草案》,準備提交臨時股東大會表決。兩次會議舉行的事實情況應當由控股股東、董事會負責向全體股東披露。但是,反對改革方案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合并達到較大比例比如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應當舉行第三次協調會議進行協商。決議草案應當結合該公司的實際狀況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具體事由進行如下選擇規定:
反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東可以選擇以凈資產值比價讓公司回購股份。該回購的股份在臨時股東大會討論股改方案時不計算其投票權,在股改完成后由公司另行發行出去,因此不必啟動公司減資程序,但用以支付回購股份的資金數量較大時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除外。
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集舉行表決股改方案時,非流通股股東不參加會議或雖參加會議但不投票的,視為同意股改方案。
在公司董事會通知召開的討論股改方案的臨時股東大會召開三天前,反對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東可以向公司提出回購股份的書面請求,否則,其無權提出回購股份的請求,所持股份喪失針對股改方案的投票權,或者視為同意股改方案。
被設定質押、或被法院扣押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的表決權應當依據交易所的有關規則安排投票。
關于《特別決議草案》的表決應當視同為公司的重大事項,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股改不屬于公司常態經營時的一種情況,因此臨時股東大會就前述《特別決議草案》所表達的事項不應當記載于公司章程,沒有必要形成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另外,討論《特別決議草案》的臨時股東大會與討論股改方案的臨時股東大會不可以同時進行,兩個會議的期間應不少于50天,以便讓反對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東有足夠的時間合理計算自己的權益適當行權,也符合公司法關于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精神。此外,在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草案》后,反對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東可以向法院提出決議無效的訴訟。
適當發揮證券監管機構的引導功能
從理論上講,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業協會等監管機構不具有行政決定某一特定上市公司如何對待非流通股股東反對股改方案的能力,但在面臨這類問題時也并不是完全的無所作為。例如,證券交易所作為股票交易的市場系統,可以介入上市公司管治的某些事務,也是股東權益變化的監管者。只是,無論是何種監管機構在股權分置改革的有關事務中,應當利用其專業權威的影響力而非行政執行力去干涉股東之間的涉及民事財產權的處分行為。這些事務既不屬于上市公司的活動,也不屬于信息披露的范疇,如有行為不慎,可能會引發行政訴訟。因此,應適當發揮監管機構的引導功能。比如,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證監會的部署結合本所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參考建議》或《指引》,以供上市公司選擇并通過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方式應對非流通股股東意見分歧的困境,證券交易所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根據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和投票情況作出批準股改方案的決定,以便推進股改。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經濟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
2.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
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N].證券時報,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