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合同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用電合同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用電合同

用電合同范文1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為了保證國家計劃順利地執行,明確供用雙方相互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全國供用電規則》和有關的法規,以及國家計劃,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電壓為下列額定值的電力。

序號 受電點地址

受電電壓值(伏)

a.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國家計劃和電網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應電力的數量,見附表一。

第三條 用電方使用電力的時間為:

高峰時間: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低谷時間: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特殊設備用電時間: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第四條 供電的質量

1.根據電力系統的運行方式和用電方受電點在系統中的位置,商定受電點的受電電壓為:

a.受電點______,受電電壓______伏;

b.受電點______,受電電壓______伏;

c.受電點______,受電電壓______伏。

如變配電設備、系統運行方式和受電位置變動時應相應修訂受電電壓值。

2.根據用電方月平均率因數,受電點的供電電壓與合同受電電壓比較,允許變動的幅度為:

用電方月平均功率因數

供電電壓允許變動的幅度

0.9以上

±5%

0.86~0.9

±7%

0.81~0.85

±8%

0.80以下

±10%

在電力設備檢修或系統在非正常情況下運行,用電方受電點供電電壓允許變動的幅度經上列再增加5%。

3.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的三相交流電源的頻率允許變動的幅度為:

用電時間

超合同用電比例

允許變動幅度(赫)

高 峰 時

±5%以下

±0.2

+5%以上

±0.5

低 谷 時

±0.2

在系統主力電廠故障時,頻率允許變動的幅度為±1赫,但故障延續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

4.供電方在用電方受電點的高次諧波電流值和用電方在受電點注入電網的高次諧波電流值應低于水利電力部《電力系統諧波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的極限值和允許值。

有沖擊負荷的用電方,當沖擊負荷已影響其他用戶電壓質量時,用電方應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條 用電方每月向供電方支付所用電力的電費。有關的電度計量、電價、電費結算、電費支付方式均按有關規定或按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協議辦理。

第六條 供電方違約的經濟責任

1.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供電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注:免責條款)

(1)超過設計能力而承受的臺風、暴風、覆冰、水災、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正當理由,并事先通知用電方的限電。如,因排除險情,處理事故,檢修設備等的限電;對超過計劃用電的限電;計劃檢修并在七天前通知用電方的限電;因執行國家命令而對用電方的限電等。不承擔違約責任。

(3)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他電源仍可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設備能力時。不屬違約,不承擔責任。

(4)非供電方的責任,如用戶的過錯,鳥害、人為破壞等。不承擔責任。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供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運行、操作、檢修、試驗等過程中,因缺乏經驗、疏忽、違反規程等造成的過錯。

(2)非供電方責任引起,而因供電方處理不當造成事故擴大部分的過錯。

(3)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在指揮、調度等方面處理不當造成的過錯。

3.無正當理由對用電方限電時,事后應補還少供的電量,并給予賠償。賠償按少供的電力、電量分別計算,少供一度電按電度電價三倍賠償,少供一千瓦按0.5元賠償。

少供的電量按限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月份或正常用電一定天數內每小時的平均用電量與限電時間內每小時計劃電量之差乘以限電小時數求得。

4.供電方責任造成用電方斷電時,供電方應按斷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和電度電費的五倍(單一制為四倍)給予賠償。

斷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按斷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月份或正常用電一定天數內每小時平均用電量乘以斷電小時求得。

斷電責任的分析,以供電方事故記錄為依據,并適用水利電力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5.供電電壓和頻率變動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時,供電方應按質量不合格累計時間內所用電量乘以用電方當月平均電價的百分之二十給予賠償。

第七條 用電方違約的經濟責任

1.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用電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注:免責條款)

(1)超過

設計能力而承受的臺風、暴風、覆冰、水災、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有特殊原因,超負荷或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用電。事先通知并征得供電方同意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3)由用電方責任引起,但因供電方處理不當造成的擴大部分的過錯,不承擔違約責任。

(4)非用電方的責任。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用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生產,檢修和電氣運行過程中,因缺乏經驗、疏忽、違反規程等造成的過錯;

(2)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在指揮、調度上的過錯;

(3)因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電壓或頻率變動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時的過錯。

3.無特殊原因,超出合同規定的電力數量用電時,事后應扣還超用的電量,并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超用的電力和電量分別計算。每超用一度電,按電度電價三倍償付違約金,每超用一千瓦按0.5元償付違約金。

4.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斷電或導致供電方對其他用戶限電、斷電時,用電方按供電方對外限電、斷電時間內少供電量,乘以受害方電度電費五倍給予賠償。

少供電量按斷電(或限電)前后的負荷差(千瓦數)乘以斷電(或限電)小時數求得。

5.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質量不合格時,供電方不負質量不合格的責任;如導致其他用戶供電質量不合格時,用電方應按第六條5款的規定給受害方賠償。

第八條 電度計量以供電方裝設的電度計量裝置的記定為準。

供電電壓、頻率變動超出允許幅度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并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自動記錄儀表為準,如無上述設備時,經雙方協商也可用其他辦法認定。

第九條 本合同有關供用電的其他事項,按《全國供用電規則》處理。

第十條 合同執行情況每月考核、結算一次。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一份,電力分配機關一份。

供 電 方

用 電 方

法定代表簽名: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名: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附表

供應電力數量表

項目

時間

電量(度)

電力(千瓦)

變 更

合計

每日平均電量

高峰最大電力

低谷最低電力

保安電力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電量

電力

電量

電力

全 年

一季

本 季

一月

二月

三月

二季

本 季

四月

五月

六月

三季

本 季

七月

八月

九月

四季

本 季

十月

用電合同范文2

關鍵詞:供電企業;供用電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0-00-01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電力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與外界進行大量的經濟往來,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開展的有力保障,如何加強供用電合同管理,避免經濟糾紛或損失,杜絕經濟違法違紀行為,是深化完善供用電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供用電合同管理。

一、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實行規范化管理的前提

實行規范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制度人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制定的統一的供用電合同格式化文本進行規范管理,內容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供電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可控狀態,對供用電合同實行微機化管理,從而通過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簽訂率和使用率,以實現供用電關系法制化管理。

二、合同審核制度的制定執行是杜絕錯漏保障

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社會經濟活動日益活躍,各種擾亂經濟活動的不利因素如商業信用缺失等也隨之出現,同時,供電公司內部諸多不完善因素也同樣困撓著企業。因此,完善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十分重要。要完善供用電合同的管理,審核制是一個重要環節,如何防范問題,發現問題,填塞漏洞,審核就是重點。嚴把審核關,使簽訂中存在的問題被提前發現并化解,保證企業和用戶合法利益不受損害。供用電合同履行審核制度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綜合性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制度的保證作用,需要加大對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

三、完善合同履行監督體制,加強綜合監督

借助監督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供電合同的履行情況,從而及時找出與合同履行有關的影響因素,以便于及時地反饋將障礙排除,杜絕違約現象的出現,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監督合同的執行力度呢?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這是由于規章制度不僅是對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延展,也是約束企業員工規范自身行為的準則,通過不斷的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能確保規章制度貫穿于整個合同履行之中,在預防出現死角的同時還為合同的順利履行提供了強大的安全支持。尤其在建立監督體制時必須對監督的形式、程序以及手段等進行量化規定,確保操作性強,以更加具體形象的監督工作促進合同的履行;二是必須確保維護制度具備嚴肅性,在監督過程中不僅要注重實際效果,還應強化監督職能,確保監督氛圍的和諧性、監督網絡的有效性;三是對于監督主體不同這一情況,應加上它們的協調,確保監督協調一致才能形成監督的有效合理化的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效率,并在此基礎上著力改善因關系難以明確化而導致的監督主體的缺位,確保監督工作順利有效的進行,但需要指出的是,這需要確保監督主體能自覺接受監督,而自覺監督離不開制度的約束,但是制度的晚上必須建立在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學化的基礎之上,才能更好的加強監督,確保供電合同能夠得以順利的實施;四是監督網絡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體員工廣泛參與企業管理,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防止權力的濫用和權、利交易,引導全員監督工作步入良性軌道。

四、加強對責任人員的培訓、教育

加強對合同管理相關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通過學習提高他們的業務技能是提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環。普及知識需要培訓,更新知識更需要培訓,持續不斷的培訓學習,是開發員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徑,能進一步加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正確認識,穩定其對自身工作的情感,從而能鞏固原先良好的思維定式,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

制度的建立和相關人員嫻術的業務技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條件,隨時從不同層面,通過不同的形式做好合同責任人員的素質教育,使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只有將職業教育與生產經營管理有機結合,有目的的開展各種主題教育和時事教育,才能全面提高相關人員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他們自我約束的能力,使企業經濟環境健康有序地運作。

五、總結

用電合同范文3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計劃攝制暫名為《_______》的電影片(下稱“電影片”);

2.甲方決定聘用乙方擔任電影片的編劇,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種方式確定:

1.根據甲方要求,為電影片編寫原創文學劇本;

2.以_________享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_________》為基礎,為電影片改編文學劇本;

3.對未定稿的電影文學劇本進行修改、潤色直至定稿。

第二條 乙方創作文學劇本,應按照甲方的總體要求進行,甲方的總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文學劇本的創作工作,此日期為乙方聘用期限開始之日。

第四條 乙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 日之前完成文學劇本定稿并向甲方提交,定稿經甲方審核認可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結束。

第五條 電影片片長_______分____秒,文學劇本不應少于_____字,有效畫面不應少于___分____秒。

第六條 甲方指派_____為其授權人,全權負責與乙方聯絡、溝通文學劇本的相關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于____年__月___日前完成故事創意的編寫。

故事創意應表述出文學劇本的立意,闡明編劇在思想內涵及其外延兩個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繪文學劇本的主要事件、基本沖突、主要人物、人物關系的主要糾葛和風格樣式等。

第八條 乙方應于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故事總綱和人物小傳。

用電合同范文4

關鍵詞: 供用電;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供用電合同管理是電力企業隨著市場化進程剛剛開展的新的管理工作,正在和企業的其它管理工作溶為一體,為了保證供用電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自頂向下全面展開進行系統分析,從組織的管理方式、業務功能、業務流程及數據流程到現合同管理的現狀進行了詳細調查。

一、系統業務流程

組織和業務功能反映了現系統工作的模式和狀態,要進行信息化處理,必須進行業務流程和數據流程的分析,通過業務流程和數據流程分析出供用電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邏輯功能。

供用電合同管理主要的業務是完成合同簽訂、合同履行跟蹤和由此產生的各項事務性管理。

(一)合同文本預生成

依據計劃部、客服中心、登記窗口提供的新裝用戶信息或原有客戶已在各部門存入的各種信息和合同模塊進行合同文本預生成。

1.計劃部、客服中心、登記窗口提供的信息有:用戶的用電申請報告或用電申請書、新建項目立項前雙方簽訂的供電意向性協議和供電企業批復的供電方案。

2.由營業部門提供的營業有關信息:用電分類、電力用途、電價類別、收費標準、功率因數執行標準、用電容量、備用容量、保安容量、燈力分算情況、電費收取方式、抄表例日和負控購電協議。

3.由用電檢查室提供的用電信息:客戶線路的接線情況和客戶的聯系人、電話等。

4.由計量部門提供的信息:電能計量裝置的安裝位置。

5.由負控中心提供的信息:負控裝置的型號、臺數、控制負荷。

6.由生產部門提供的用電信息:產權分界協議。

7.其他信息:如產生諧波污染用戶的測試及相關協議等。

(二)合同會簽

供用電合同文本預生成后,相關部門及領導要審查合同文本內容即會簽,按照組織層次及用戶用電電壓大小和重要性,分為供電公司和供電分公司會簽,低壓供用電合同及一般高壓供用電合同由供電分公司會簽,高壓或較重要高壓供用電合同由供電公司會簽,特殊重要用戶供用電合同上報省公司進行會審。

1.合同簽訂

(1)供用電合同打印。

(2)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蓋章。

(3)雙方加蓋供用電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2.合同管理

(1)供用電合同條款的履行

①供用電合同文本轉用電檢查室,依據合同條款檢查用戶履行條款情況。

②供用電合同文本轉生產及調度,重要用戶停電前由調度通知用戶。

③供用電合同文本轉用電檢查大隊,依據合同條款檢查用戶執行情況。

(2)供用電合同變更及變更協議書

(3)供用電合同糾紛

(4)供用電合同違約

(5)供用電合同廢止

(6)供用電合同臺帳

(7)供用電合同報表

(三)數據流程

按照信息系統的處理過程,數據流主要有輸入、存儲和輸出。供用電合同管理輸入數據主要有高壓合同文本、低壓合同文本、臨時合同文本、受電設備一覽表、產權分界示意圖和合同會簽過程的審查意見,數據來源于相關各部門和現場調查。所需存儲是輸入的數據,輸出數據有供用電合同文本、合同會簽表、供用電合同用戶臺賬、合同已簽臺賬和合同統計報表等。

二、系統設計

(一)系統目標

建設以供用電合同管理業務為基礎,以網絡技術、計算機技術為支撐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平臺,使供用電合同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在供電企業生產經營中發揮效力。

系統將實現數據迅速傳遞與信息共享;相關部門實現強化工作過程控制和監督;全面實現新建、歸檔、變更等業務的程序化,最終和省公司營銷現代化信息系統接口。

實現國家電力和省公司對信息系統建設提出的“技術性、實用性、安全性和可擴展性”的要求。

(二)系統設計思想

1.供用電合同管理信息系統以供電分公司為基礎,以供電公司為系統核心,數據集中式存儲,采用C/S模式;省公司為最高層次,數據分布式存儲,采用B/S模式,系統從下至上在供電分公司、供電公司和省公司全面應用。

2.通用的接口平臺,利用接口平臺與其它多種系統無縫聯接,實現營業、生產、計劃、調度、計量、財務、法律等部門的資源信息的共享,相關部門通過該系統進行合同會簽和查詢,使供用電合同的業務處理智能化。

(三)建設以管理為核心的業務處理體系

1.強化供用電合同工作過程及工作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數據處理能力,提供充分可靠的管理信息,實現合同管理業務處理過程的審批、監督與考核。

2.并規范在計算機信息網絡環境下的供用電合同工作業務流程、處理方式與方法,通過嚴格的制約和控制體系達到加強合同管理的目的。

3.達到“技術性、實用性、安全性和可擴展性”的要求

⑴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網絡平臺采用省公司、供電公司和供電分公司正在使用的技術先進的局域網和廣域網。

⑵設計能夠實現業務功能,適應業務變化,具有實用性和滿足業務未來發展的可擴展的信息系統。

系統通過操作系統級、數據庫級和應用程序級的權限控制,防止非法用戶的進入,保證系統的安全。

(四)系統網絡設計

系統利用省公司、供電公司和供電分公司現有的交換式快速以太網,具有適應性強、擴展性強和維護方便等特點。

網絡協議采用國際通用的TCP/IP協議,IP地址統一分配,供電分公司工作站的網絡傳輸率最少達到10M。

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主要業務集中在供電公司和供電分公司,由于數據集中處理,網絡通道的可靠性非常重要。

1.系統劃分

系統劃分為七個子系統,共38個模塊。

2.代碼設計

3.合同編號

合同編號共12位代碼,前7位自動編號,規則是:第一位代表高壓的電壓等級,如果選擇220KV,則合同編號的第一位數字是“1”;如果選擇66KV,則合同編號的第一位數字是“2”;如果選擇10KV,則合同編號的第一位數字是“3”, “1”、“2”、“3”表示高壓合同,如果是220V/380V,合同編號的第一位是數字“4”,代表低壓合同。第2至5位代表供電公司的編號,第6至7位代表年份,后5位由合同員自行確定(要求必須是數字形式)。

如“404020300001”表示編碼為04供電公司02供電分公司2003年內部編號為00001的一份低壓合同。

4.供電公司編碼

供電公司編碼共4位,前2位為供電公司編碼,后2位為供電分公司編碼。供電公司后2位編碼為“00”。

如“0700”表示供電公司,“0701”表示07供電公司下的01分公司。

5.部門編碼

部門編碼共4位,前2位為公司級別,后2位為部門編號。其中:01XX表示省公司某部門,02XX表示供電公司某部門,03XX表示供電分公司某部門。

6.操作用戶編碼

操作用戶編碼共2位,表示使用供用電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人員。

合同管理員(01):進行系統維護和用戶管理的人員。

合同操作員(02):使用該系統的合同工作人員。

合同會簽員(03):相關部門需要對合同會簽意見的人員。

合同查詢員(04):相關部門需要對合同查詢的人員。

參考文獻:

用電合同范文5

    「關鍵字供用電 合同 權利 義務

    1.前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供電企業和客戶之間已迅速由原來的行政管理關系向平等的市場主體關系轉變,迫切要求用新的手段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保障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1999年3月1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為供用電雙方提供了維護各自權利、履行法定義務的法律依據。依據該法規定供用電合同是平等主體的供電方與用電方就設立、變更、終止供用電的權利義務關系而達成的民事協議。由于供用電合同的標的物的特殊性,其供應者往往相對固定,其供應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其合同的主要條款對不同的居民客戶或不同的非居民客戶來說也大體相同。因此,在實際的供用電合同簽訂中,供電方都制定出一個合同范本,針對不同客戶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的填寫、改動即可。

    由于供用電合同的格式化,在供用電合同的訂立、履行、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終止、違約責任等方面規定得相當具體和全面。但我們同時也發現:隨著《合同法》的不斷深入實施?!峨娏Ψā芳捌湎嚓P法規的相對滯后,必須制定新的相應的具體法規和實施細則,供用電合同的格式文本也將會作較大的修改,以使供給方和客戶方的權利義務配置得將會更合理。我現就將上海現行的供用電合同的瑕疵綜述如下:

    2.居民客戶供用電合同的探討居民客戶對供電部門來說其面廣量大,需求雷同,供電方式簡單,更由于其本身特殊性。如住宅小區的居民客戶,是由房產開發商向供電部門申請用電,供電部門無法在供電前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于居民客戶,一般使用背書合同。對于背書合同,目前尚無統一的概念。現行的背書形式有電費帳單“發票聯”背面的“客戶須知”(當電費帳單送交客戶后,如客戶沒有異議,視為該合同成立)和散戶居民用電申請書背面的“居民用電申請須知”兩種方式。

    2.1居民用電客戶的權利義務為研究現行居民背書內容權利義務的對等性,首先,我先將居民客戶的權利義務羅列如下:居民客戶權利:

    (1)居民客戶有依法使用電力的權利。

    (2)居民客戶有權要求供電企業的供電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供電的連續性,計劃停電應事先通知。

    (3)客戶有權拒絕交納供電企業收取的電費外的其他不合法費用。

    (4)因電力運行事故給居民客戶造成損害的(除客戶自身過錯或不可抗力所致外),客戶有權向供電企業請求損害賠償。

    (5)居民客戶對計量裝置的準確性懷疑時,可向供電企業提出校驗的權利。

    居民客戶義務:(6)居民客戶對供電企業的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時應當提供方便。

    (7)居民客戶負有按規定合法用電,不得危害供電、用電安全,不得擾亂正常供電、用電次序,不得竊電的義務。

    (8)居民客戶有按時交納電費的義務。電費依據是上海地區電價和供電部門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居民客戶逾期交費的,需繳付違約金。

    2.2分析現行的居民背書合同的內容

    (1)現行電費帳單“發票聯”背面的“客戶須知”內容的欠缺。 ①“發票聯請保存壹年,以備核查”對該條文,我個人持保留看法。我翻閱了電力法體系所有的條文,沒有找到其出處,這就比較令人擔憂其法律依據的可靠性。我也觀察了電信公司帳單的背書,電信公司要求客戶將帳單保存二年。這就讓人感到有一種壟斷行業定條款的隨意性。對于這點問題,我建議:在上海地區供電營業細則中加入該條文,以確保該條文的嚴肅性和嚴密性。

    ②從“發票聯”背書的內容來看,其內容對居民客戶的義務多于權利,那么該項須知的權利義務對等性就值得疑問。在實際工作中也給現場工作人員帶來了一定的麻煩。如居民客戶對供電企業提供的表計準確性懷疑,由于背書的欠缺遺漏,居民客戶不知有校驗的權利,給營業、用電監察的解釋和電費的回收帶來了諸多不便。我建議:將“居民客戶對計量裝置的準確性懷疑時,可向供電企業提出校驗的權利”告之客戶很有必要。 ③對因電力運行事故給居民客戶造成損害的(除客戶自身過錯或不可抗力所致外),客戶有權向供電企業請求損害賠償這項權利也很有告之的必要。并且應同時告之:對于該類事故,上海電力公司按《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以確保整個“客戶須知”權利義務的平衡。

    (2)散戶居民用電申請書背面的“居民用電申請須知”內容的不統一。上海現行的散戶居民用電申請書背書內容的不統一,甚至有的供電分公司的散戶居民申請書沒有背書內容。現將我個人草擬的“居民用電須知”如下:為明確供電企業和居民客戶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和《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制定如下條款請遵守:①居民用電應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交納有關費用,由供電企業裝表計量向居民客戶收取電費。 ②在供電系統正常情況下,供電企業向居民客戶連續供電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事故時,快速到達現場組織搶修。 ③居民客戶應按時交納電費,逾期不繳按日收取電費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一;跨年度按日收取電費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三。逾期并經催繳后仍未繳清電費和違約金的客戶,供電公司將按拖欠電費的有關規定采取措施,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欠費戶負責。 ④供電企業安裝在客戶處的電能計量裝置屬供電企業資產,由供電企業負責維護、周期更換及管理。客戶不得私自裝拆電表、私自啟封印、擅自變更計量裝置等行為均屬違章用電,違者按違章用電處理。 ⑤客戶對計量裝置的準確性懷疑時,可向供電企業提出校驗申請并交校驗費。供電企業委托上海市電能表強制檢定站校驗后將結果通知客戶。如計量誤差在國家規定允許范圍內,校驗費不退;如誤差超過允許范圍,除退校驗費外,并按規定退還多收的或補收少收的電費。 ⑥客戶變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增加容量、暫停用電、移表、銷戶等事宜,請事先到供電企業用電營業部門辦理手續。 ⑦電力是商品,盜竊電能是違法行為,供電企業對竊電客戶按《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處理,除停止供電外,并追究竊電戶經濟責任。 ⑧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居民客戶家用電器損害的(除客戶自身過錯或不可抗力所致外),按《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處理。

    3.分析現行的高、低壓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采用格式條款而訂立的合同。由于供用電標的物電能的特殊性,供用電合同完全適用格式合同的要素。上海電力公司目前使用的是三種格式合同:低壓供用電合同(100KW以下、100K以上)和高壓供用電合同。

    3.1高、低壓供用電格式合同主要包括的條款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供用電合同的內容包括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地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供用電設施的維護責任等條款”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供用電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供電方式、供電質量和供電時間;

    (2)用電容量和用電地址、用電性質;

    (3)計量方式和電價、電費結算方式;

    (4)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的劃分;

    (5)合同的有限期限;

    (6)違約責任;

    (7)雙方共同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

    從實踐中看,供用電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姓名和地址等信息。合同必須如實記載供電方和用電方的名稱、姓名、地址等確切信息。這樣便于供電方對合同的履行,同時也方便以后合同糾紛的處理。

    (2)電力。這是供用電合同的標的物,是指供電方在一定時間內可以向用電方保證持續而穩定地供給電能、用電方所消耗的電。

    (3)供電質量。供電質量主要包括頻率的質量、電壓的質量和供電可靠率三方面。這就是指供電電壓和頻率必須符合國家的標準或合同的約定,即供電的電壓與頻率是否與約定或規定相符,電力供應的時間是否有可靠保證。

    (4)電費及其付款方式。是指用電方按用電數量和供電企業的電費收取標準向供電方支付的用電費用及其支付電費的方式。在電費這一條款中,應明確計費容量、電價、電度計量方式、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支付方式等項內容。

    (5)供電設施維護管理。為了保證供用電合同的順利運行,供電方和用電方應該在合同中約定對于供用電設施的維護管理的責任問題和產權問題。這就將作為確定供用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供用電設施產權歸屬誰,就由誰承擔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6)違約責任。供用電雙方應明確規定違約行為的表現形式以及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便約束當事人雙方的行為,保證供用電合同的順利履行。

    (7)其他條款。供用電合同雙方可以根據具體要求制定有關條款。

    3.2分析現行的高、低壓供用電格式合同

   (1)現行的供用電格式合同分類過于簡單。從全國來看,供用電合同一般分為六種類型:高壓供電合同、低壓供電合同、臨時供電合同、躉購電合同、特殊供用電合同、居民供用電合同。上?,F行的供用電合同只有三種形式,這就帶來了以下問題: ①臨時供電合同應考慮另行起草格式合同?,F行的臨時用電合同只是簡單的根據電壓等級來簽訂分類,這與臨時用電本身的特殊性不相吻合。臨時用電由于其短時間、屬于非永久性用電的特點,其合同條款應具備一定的特性,而只根據電壓等級分,就將問題簡單化了,不利于事故糾紛的處理。

    (2)現行的供用電格式合同內容瑕疵。 ①合同條文中對于法規的引用,我認為有值得商榷的余地。在合同的前言中對《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是以粗體字出現,而在后面的“供電質量”“違約責任”中又提到了《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的有關法規。從法理上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法律效力位于《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之上,但《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在具體條文中都包含了《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條文并結合了上海地區的自身供用電特點?!渡虾J须娏竟╇姞I業細則》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過多的法規引用,在實際工作中,對客戶的解釋、介紹帶來了一定的煩瑣。因此,我建議在合同中對法規的引用,直接注明《上海市電力公司供電營業細則》的具體條文出處。 ②在合同中“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中的“用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和電表保證金。用電終止時,供方按規定退還保證金”的條款明顯滯后。根據上海電力公司市場營銷部1999年12月通知,暫停收取電費保證金和電表保證金;隨后在2001年4月營銷部又通知要求開展,居民電表保證金的退還工作。當然對于供用電合同的擔保問題,應可以通過供用電合同表現出來。供用電合同的擔保,是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供電方的債權得以實現的法律措施。

用電合同范文6

關鍵詞:供用電 合同 現狀 改進措施

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企業和用電客戶建立供用電關系的唯一的法律文書,及時、正確、合法和用電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和實現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內容。近年來,隨著我國法制化建設的不斷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供。特別是公民依法維權的意識特別強,和供用電方面的法律訴訟案件近年來明顯增加。及時、合法、合程和用電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維護企業利益,化解經營風險,已是擺在我們面前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供用電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供用電合同的簽訂率嚴重偏低,從事簽訂供用電合同的人員配備不足

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戶供用電合同的簽訂率為98%;低供低量客戶供用電合同的簽訂率為83%,扣除因客戶用電變更合同需重簽而未簽、合同超期需重簽而未簽,以及合同內容和簽訂不規范需更換而未更換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簽訂率只有約35%。造成供用電合同簽訂率嚴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從事簽訂供用電合同的人員配備存在嚴重不足。目前用電檢查人員嚴重短缺,現有用電檢查人員數量不足按最新的《供電勞動定員標準(試行)》定員的50%。

(二)、客戶用電變更信息傳遞不暢,供用電合同變更不及時

供用電合同中電氣設備產權分界涉及客戶的接電桿號,而目前凡涉及供電饋線的新建、改造等變更工作均由配電口負責,工作完成后有關的客戶接電桿號變更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到營銷口,負責供用電合同簽訂工作的營銷人員無法知曉供用電合同的有關配電信息變更,即使知道后也無法及時變更合同,導致供用電合同和現場實際情況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電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的原始資料不全,已簽訂的合同存在不少問題

根據職能劃分,35千伏及以上供電客戶的供電方案由發展策劃部負責,分局負責供電方案答復客戶,生技部負責組織審圖、工程中間檢查、竣工報驗。營銷部負責計量裝表,參與確定供電方案、產權分界、計量設置。分局負責簽訂供用電合同及SG186流程;調度所負責簽訂電網調度協議。目前,廈門大部分110千伏供電客戶的計量裝置均安裝在客戶變電站側。因110千伏供電饋線的投資、產權歸屬等均無法找到有關書面資料。除2戶向客戶收取110千伏線路損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戶收取線損,且110千伏供電饋線的投資及產權問題有關部門均說法不一,給確定是否向客戶收取線損造成較大困難。另一方面,已簽訂的合同仍存在變更不及時、合同簽訂內容和現場實際不符、產權分界和維護責任不清等問題。

(四)、供用電合同簽訂質量不高

1、供電方案不合理,產權分界難以界定

由于歷史原因,供電分局的供電方案一般由供電方案專責、規劃或配電專責負責初勘,供電方案重視電源部分的考慮,由配電口分管領導組織開會確定,營銷人員未參與,即使參與話語權有限。用電檢查在簽訂合同時,按照省公司常規產權分界規定簽訂合同,經常出現相互矛盾。在確定供電方案時一般未考慮和客戶的產權分界問題,致使在供用電合同中難以界定清晰的產權分界點,另一方面也是一種侵犯原用電客戶權益的一種行為的做法。

2、供電方案考慮不周,影響供用合同的正確簽訂

目前各供電分局對一些如供電線(設備)非客戶投資或部分投資、正式供電但采用臨時供電線路等非常規供電的客戶 (一般客戶業擴工程引起的供電線路及設備均由客戶投資建設,原各供電分局對此均有相應的產權分界原則)和有重要負荷的客戶,在供電方案確定時,未和客戶就配電設施投資、產權歸屬、設備損耗歸屬、運行維護、是否配置多電源等有關供用電合同內容上和客戶達成書面協議,也未及時將有關信息及時傳遞給供用電合同的簽訂人員,進而影響供用電合同的質量。

3、供用電合同內容不能滿足要求,如低壓客戶中沒有界定供電范圍,居民背書合同中產權描述不清等問題,容易和客戶發生法律糾紛。

(五)、供用電合同的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

個別地方沒有出臺統一的供用電合同管理辦法,各供電分局在供用電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異,供用電合同丟失、配電設備產權分界標準不一致、以及需變更合同的范圍不統一等問題仍然存在,影響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電合同管理改進措施

1、有計劃、分步驟完成原有應簽而未簽的供用電合同。對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電合同管理專工,分月列出時間表,提前一個月通知到相關供電營業所和用電客戶,對到期不續簽供用電合同的客戶,分別采取電話告知、手機短信、下發續簽供用電合同通知書等相關措施,促使其按時簽訂供用

2、加強簽訂人員培訓,提高供用電合同簽訂的質量。針對目前各分局從事供用電合同簽訂的人員業務能力偏低的實際情況,我部將積極安排人員參加省公司的上崗取證,同時在企劃部的配合下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供用電合同簽訂人員的培訓工作,以提高供用電合同簽訂人員的業務能力。

3、對因供電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戶產權界定不清的問題,納入配網改造計劃予以解決。

對采用從一個客戶的進線柜(箱)后環網供電給另一客戶,直接從產權屬某一客戶)的線路(變壓器)上接線供電給另一客戶等和客戶配電設施產權難以界定的情況,建議由各分局負責進行統計,并納入配網改造計劃進行整改,重新簽訂供用電合同,以實現和客戶產權清晰,減少和客戶有關產權的糾紛。

4、建立客戶配電信息變更的有效和長效機制

為保證由于我局原因引起的客戶接電桿號等供電電源變更的信息及時傳遞到各供電分局的營銷部分,各供電分局應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確??蛻襞潆娕潆娦畔⒆兏芗皶r傳遞到營銷部門。各分局營銷人員應及時對相關合同進行變更,以確保供用電合同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相符。

5、嚴把客戶業擴工程的送電關,確保在送電前完成供用電合同簽訂工作

為提高供用電合同簽訂的工作效率,各供電分局應加強和工程施工單位的協調,加強業擴工程的中間檢查,要求所有新裝(含增容和雜項)客戶必須在送電前完成供用電合同的簽訂。

6、建立健全各項供用電合同管理制度,規范供用電合同的管理。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