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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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

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文1

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是應急管理運行機制的重要環節,信息報告渠道暢通與否和傳遞效率高低,直接影響到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的效果。及時、準確、全面地報告信息,有利于縣委、縣政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動態和發展趨勢,采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和災害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有效保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鄉鎮、各部門和駐有關單位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強化職責,落實責任,及時準確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避免信息要素不全、渠道錯誤等問題,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現象發生。

二、嚴格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

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責任主體、時限、分級標準已在《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政辦發〔〕163號)做出了具體規定和明確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和駐有關單位在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時要嚴格按照執行。

(一)分級報告。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公共事件時,發生地鄉(鎮)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對于特別重大及重大突發事件,發生鄉(鎮)政府可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直接向市政府報告??h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與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以及現場指揮人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的進展情況,在協調處置的同時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動態信息。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敏感人群的以及可能演化升級的社會安全類突發公共事件,報告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

(二)報告內容和格式。報告信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內容要簡明、準確,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起因及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及建議和簽發人、擬稿人、報送時間等方面的內容。按照市上要求,自然災害信息報告要進一步明確受災鄉鎮、村、組、戶、人口等基本情況,人員傷亡、被困情況,倒塌房屋間數,農作物受災面積(公頃)、成災面積(公頃)、絕收面積(公頃),死亡牲畜數量(頭只),工礦企業損失、基礎設施損失、直接經濟損失等。各鄉鎮、各部門信息報告的格式要嚴格按照要求上報(格式附后),否則,退回重新報告。

(三)報告方式。報告信息主要采用書面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報告,再書面報告。報告信息應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四)報告時限。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公共事件后,發生地鄉(鎮)政府、有關部門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對于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后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級別的突發事件,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在接到事件報告后2小時內先行預報縣政府,并說明具體原因。

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文2

(一)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勞資糾紛、企業經營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業關停事件,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建設,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和等級劃分

本縣行政區域內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參加人員多少、影響大小及危害程度,分為一般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較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和重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

1.一般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因欠薪20萬元以下或涉及職工人數20人(不含20人)以下,企業主逃逸或者失蹤而引發的游行、靜坐、集體上訪、阻斷交通、妨礙執法等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2.較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因欠薪達到20萬(含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涉及職工人數20人(含20人)以上50人以下,企業主逃逸或者失蹤而引發的游行、靜坐、集體上訪、阻斷交通、妨礙執法等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3.重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因欠薪達到50萬(含50萬)元以上或涉及職工人數50人(含50人)以上,企業主逃逸或者失蹤而引發的游行、靜坐、集體上訪、阻斷交通、妨礙執法等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協調各方和快速反應、就地解決的原則,堅持依法辦事、公正處理和積極疏導、控制事態的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

縣政府成立縣處置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1.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局、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監察局、經貿局、交通局、財政局、總工會、法院、事發地鄉鎮(園區)、事發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組成。

2.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和終止縣處置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并對處置措施和工作方案進行決策;

(3)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工作;

(4)向縣政府報告有關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5)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應急處置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對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作為勞資糾紛的應急主管部門,承擔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縣政府的決定事項;組織應急處置小組第一時間趕赴糾紛現場調查了解糾紛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勞資糾紛的應急處置重要情況和建議;指導和協助鄉鎮、園區做好群體性勞資糾紛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處工作,幫助指導職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縣公安局:及時組織人員快速出警維持現場秩序,對欠薪引發的非法集會游行、哄搶公私財物、阻塞交通、妨礙公務、擾亂機關正常辦公秩序和社會秩序等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對惡意欠薪逃匿行為要及時介入,采取相應措施,迫使逃匿者回企業配合調查并處置勞資糾紛;對惡意欠薪涉及合同詐騙、挪用資金、職務侵占、非法集資以及相關部門移送的抽逃出資、非法經營、偷稅漏稅等犯罪嫌疑的企業主,要立案偵察,依法查處。

(3)縣經貿局:做好企業主的思想工作,督促企業主依法履行其義務,并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相關處置措施的督促落實。根據應急需要,提供及調配應急物資。

(4)縣工商局:負責提供相關企業信息,依法取締無合法證照的各類用人單位,對惡意拖欠、欠薪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欠薪逃匿的企業主,可能涉及的抽逃出資、非法經營等行為進行調查,涉及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縣財政局:負責安排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對勞動保障應急周轉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縣交通局:負責應急物資和人員的運輸,為應急處置勞資糾紛做好交通車輛保障工作。

(7)縣總工會: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組織的作用,積極參與勞資雙方的矛盾化解工作,配合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穩定職工情緒,引導職工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要求。

(8)縣局:做好勞資糾紛的接待和集體訪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越級上訪的勸導勸返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序及時做好事項督查和協調處理工作。

(9)縣司法局:做好法制宣傳、咨詢工作,及時為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訟的職工提供法律援助。

(10)縣監察局:按照《行政監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不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清欠政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11)縣法院:負責勞動者欠薪支付令的受理、發出,對嚴重欠薪、欠薪逃逸以及勞動仲裁生效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執行的工作機制,確保優先支付民工工資;指導并授權工作小組依法處置企業非抵押資產。

(12)事發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行業管理,做好本行業勞資糾紛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處工作。

(13)糾紛事件所在鄉鎮、園區:負責糾紛職工的接訪和思想穩定工作,具體辦理企業非抵押資產處置、職工工資發放工作,實行糾紛事件動態管理,妥善安置職工。

(二)日常辦事機構

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處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擔任,分管副局長專門負責,相關部門及事發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鄉鎮、園區指派工作人員組成,設綜合協調組、治安保衛組、調查處理評估組、宣傳報道組。

2.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承擔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守、預防預警、信息收集職能,做好應急處置事件調查和信息等具體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并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

(2)對不穩定因素或隱患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排查,并對因勞資糾紛引發的制定具體處理方案,及時掌握糾紛事件實際情況,開展善后處理工作。

(3)依法處置企業非抵押資產,發放企業拖欠的工資,補充必要的工作經費。

三、預防預警

(一)設立舉報熱線

對外公布勞動保障監察熱線電話和各鄉鎮勞動保障所、綜治辦、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聯系電話及縣總工會的維權熱線電話(12351),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要利用多種渠道,讓用人單位與職工熟知投訴舉報的內容和受理程序。

(二)建立健全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有關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在全面排查群體性勞資糾紛隱患的基礎上,建立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備案。對隱患嚴重的單位,須上報縣政府辦公室備案。

(三)建立勞動保障應急專項資金制度

縣政府安排勞動保障應急周轉專項資金,建立縣勞動保障應急專項資金專戶。

(四)完善事件報告制度

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程序

和時限上報。用人單位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報告,可同時向縣公安局、總工會報告;屬地鄉鎮和有關部門應迅速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報告,并在規定時限內逐級上報至省市有關部門。報告內容要完整,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用人單位名稱;事件簡要情況、原因;事態程度,涉及人數與金額,事件發生后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控制情況和調處進展,事件報告單位。

事態控制和調處情況應及時續報,一般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主要領導及縣有關部門;較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領導及縣有關部門,并由縣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上報;重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縣政府主要領導及縣有關部門,并由縣有關部門上報省市有關部門。

四、處置程序

(一)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群體性勞資糾紛時應急處理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一般性勞資糾紛由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當事態逐步擴大,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經研究同意后,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二)應急措施

1.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當地鄉鎮、園區研究糾紛情況,提出應急處置意見和措施,并為當地鄉鎮、園區貫徹實施應急處置意見提供技術和政策上的支持。

2.決定動用勞動保障應急周轉金。

3.對逃逸的用人單位負責人采取強制措施。

4.對在勞資糾紛中發生的煽動鬧事、搶奪或者損壞公私財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違法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三)應急結束

當事態得到有效控制和平息后,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五、善后處理

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發生后,要按照依法、公正、快速、就地處理的原則,及時處理善后事宜,急事特辦。積極鞏固應急處置成果,對事件責任人要查清事實,依法予以處理處罰;對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事件平息后,縣有關部門對勞資糾紛調查工作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含形成處理協議或方案);先行給付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結案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含對用人單位行政處理處罰)。

六、責任和獎懲

(一)處置群體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的責任單位和人員須各司其職、反應快速、有序運作、處置得當。

(二)對應急處置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瞞報、緩報、謊報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評估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調查,評估事件的前因后果,總結經驗教訓。根據事件本身及處置過程暴露出的問題,完善防范措施和修改應急預案。

八、附則

(一)各鄉鎮、園區及行業主管部門可依據本預案,制訂處置一般性勞資糾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文3

1.1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區應對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本區有關部門處置各類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招商環境。

1.2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防控結合;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以人為本,力保安全。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

在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區應對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全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2.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我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

(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程序;

(3)根據重大招商活事件的事態發展,及時做出相應決策;

(4)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件動態及處置情況和有關請求。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召開會議;

(2)傳達指揮部指令,負責指揮聯絡和協調工作;

(3)收集、匯總、整理有關信息,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4)協調區級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具體工作;

(5)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應急處置情況;

(6)會同區委外宣辦決定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新聞、新聞報道和接受記者采訪等有關事宜;

(7)負責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經貿局

負責組織制定本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部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安全事故原因的調查及應急處理工作。

區委外宣辦

負責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

區交通局

保障運送搶險、搶救等人員、物資和設備的交通暢通。

區財政局

負責本區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保障。

區衛生局

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中的衛生監督和醫療救治工作。

公安分局

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管制,確保社會穩定,組織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事發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

負責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

(1)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各類招商活動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

(2)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搞好安全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3)經貿局負責對各類招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活動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3.2預警預防行動

(1)重大招商活動時應嚴格控制人員數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

(2)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范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配置顯著通行標志和應急照明燈具。

(3)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志。

3.3信息報告程序

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現場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活動現場負責人,活動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立即向區經貿局匯報。匯報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地點、時間等;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傷害程度、涉及范圍等;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搶險情況等。

4應急響應

4.1應急啟動

區經貿局有對事故進行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要迅速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根據職責和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控制事態。在先期處置未奏效的情況下,由區重大招商活動應急指揮部組織派遣應急隊伍,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準備啟動應急預案。

4.2啟動與終止權限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行動。

4.3基本響應

4.3.1應急處置程序

(1)本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各指揮成員單位參與應急處置行動,各指揮成員單位確定專人負責處置工作;

(2)經貿局應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部,并通報區屬各有關部門;

(3)經貿局組織安排相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落實到位。

4.3.2應急處置措施

區內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經貿局迅速組織力量控制局面,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制止事態發展;

(2)經貿局負責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規模并上報死亡人員數量、姓名、國籍、狀況、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開展安置安撫、醫療急救、轉移保護有關人員等工作;

(3)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指揮部成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4.4擴大響應

采取基本響應后,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仍在加劇,事態難以控制,超出區處置能力時,指揮部應及時提出來擴大響應的建議,向市政府請求支援。

4.5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區重大招商活動應急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終止。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當應急響應終止后,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做好相關人員善后安撫、財產損失評估、保險理賠、獎懲等后續事宜。

5.2評估與總結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及時組織調查、統計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傷亡情況,對處置行動過程進行總結評估,及時寫出總結報告,上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并通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教訓的總結,及時修改和完善本預案。

5.3信息公布

需要公開的信息,由應急指揮部確定,必要時報請區政府批準;各有關部門收集、整理、傳遞突發事件信息時,須準確、及時,不得漏報、遲報、誤報;涉及秘密的信息,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5.4新聞

新聞工作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由區委外宣辦堅持把握適度,以正面宣傳為主的原則組織實施。制定新聞工作方案;確定新聞形式和地點;受理記者現場采訪;對媒體報道進行必要監測。

6保障措施

6.l通訊保障

在各類招商活動期間,各成員單位之間應確保至少一種通信方式的穩定暢通,并與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保持必要的聯系。

6.2資金保障

財政局負責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的保障工作。

6.3醫療保障

由區衛生局負責為本區重大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提供醫療救護相關人力、物資和設備等。

6.4人力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急加強應急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需要及時補充人員。

6.5保險保障

舉辦重大招商活動時,區經貿局應辦理各類招商活動意外險。在重大招商活動期間突發事件造成的人身、財產等損害,由保險公司及時、迅速承擔賠償保險金。

7監督與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習

經貿局負責招商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外事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緊急救援基本知識和技能,教育公眾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和應變意識。

應適時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培訓與模擬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

7.2責任與獎懲

對在本區重大招商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在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經貿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部門管理職責和本預案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8.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經貿局負責編制和解釋。

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文4

1、始終把值班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值班力量不足、制度落實不嚴、信息報告質量不高等問題,構建職責明確、定位清晰、運轉高效的值班工作體系。

2、督促各級、各類值班室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清晰工作流程,配齊必要設備,改善值班條件。加強對值班和信息報告工作的檢查指導與調研,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研究提出改進措施。

3、加強對政府系統值班人員的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4、進一步規范值班信息報告標準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建立健全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考核獎勵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企業、社區、農村、學校等基層單位信息報告員制度。加強突發事件信息篩選審核、分析研判和趨勢預測工作,提高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特點和規律的把握能力,及時提出防范應對措施建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5、做好值班和信息報告系統軟件開發與應用準備工作,為縣應急平臺建設打好基礎。

二、切實加強應急防范處置能力建設

6、強化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規范預案修編程序。修訂完善《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督促完成全縣各級應急預案的修訂計劃,抓好預案修訂、審核、備案等工作,強化對縣級專項和部門預案修訂的指導,提高預案的實效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7、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應急救援演練,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協調運行機制。

8、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研究制定《縣關于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的意見》,做好相關工作。

9、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建立風險隱患、物資裝備及應急救援隊伍信息數據檔案,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提高應急防范能力。

10、成立縣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完善工作制度,做好專家組協調服務工作,適時組織專家組開展應急管理調研,充分發揮專家組成員的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作用。

三、切實推進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11、認真做好縣應急平臺建設的各項準備工作。

12、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分步實施的原則,督促指導各鄉鎮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加快應急平臺建設,整合現有應急資源,盡快實現互聯互通。

13、根據有關技術標準,對全縣的基本情況、重點防護目標(危險源)、各類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救援隊伍及其他應急資源進行統計梳理,建立應急平臺數據庫。

四、切實做好應急科普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4、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及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集中輪訓或業務培訓。采取組織參觀學習、邀請專家作報告、開設應急管理專項講座、縣直有關部門專業培訓等方式,對全縣應急工作人員開展應急知識培訓。

15、扎實推進應急管理“四進”活動。依托新聞媒體、宣傳欄、短信等多種媒介,組織開展應急管理知識“進萬家”活動,推動應急管理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整合有關應急宣傳資料,編制《縣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群眾常用手冊》。

16、加強與周邊縣區的交流與合作,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對外應急管理交流培訓活動。

五、切實推動應急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17、強化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

18、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應急管理重點建設項目論證,理順相關管理機制,著手開展全縣《“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確保各項應急管理法規政策落實到位。

六、切實強化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

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文5

為進一步提高我縣應急管理水平,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5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政發〔2012〕33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府發〔〕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十二五”時期,是秭歸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新跨越的重要階段,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至關重要。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省、市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查找差距和薄弱環節,從思想上、行動上切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要結合各自實際,在認真總結評估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十二五”期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要突出應急管理平臺和裝備建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隊伍建設、領導干部應急能力建設以及基層基礎工作五大工作重點,全面提高我縣應急管理水平。要通過不斷完善“一案三制”建設,理順體制機制,促進應急資源的整合與優化,提高應急指揮能力和救援能力,全面增強應急管理工作實效,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

經過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我縣基本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踐過程中,部分預案存在與實際脫節、操作性不強、預案間的銜接不夠等問題。各地各部門要針對這些問題,做好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切實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繼續深化應急管理“四進”活動(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切實督促基層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努力擴大預案的覆蓋面。要根據國務院應急辦編制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部門應急預案每兩年演練一次。要鼓勵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實戰演練,以檢驗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企業的應對能力、綜合協調能力,不斷提升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

三、抓好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省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技術要求(試行)》(政辦函〔2012〕151號)文件要求,縣政府應急辦、縣電子政務辦要抓緊制定縣應急平臺建設方案,利用現有資源,按照總體技術要求,統籌安排、分步實施??h級政府應急平臺要在年底前實現與省、市政府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并積極創造條件,實現與鄉鎮、縣直部門互聯互通。重點實現監測監控、信息報告、綜合研判、指揮調度、移動應急平臺和異地會商等功能。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直接向省、市政府應急平臺報送現場圖像等有關信息,接受省、市有關部門的指導與支持。新建平臺要遵循總體技術要求,已建平臺要按照統一標準通過技術改造或轉換等手段實現互聯互通。要以“兩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庫、典型案例庫)建設為重點,加快應急信息資源的開發應用,建設滿足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的數據庫系統。

四、有序推進應急隊伍建設

立足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建立以公安消防大隊為依托,以各專業、專職和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為補充,以應急救援專家為智囊,以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成套裝備等為基礎保障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體系。要進一步完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力爭用2年時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結構完整、一專多能、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符合實戰”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長效機制??h直相關部門要不斷充實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力量,重點加強防汛抗旱隊伍、森林消防隊伍、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衛生應急隊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要建立健全應急專家隊伍及其數據庫,完善專家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要積極爭取民兵預備役、武警部隊支持,充分發揮其應急救援的先鋒骨干作用。要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及基層組織作用,組建青年志愿者、紅十字志愿者和熱心公益事業的群眾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科普宣教和輔助救援工作。

五、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基礎工作

(一)加強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和監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對各類不安全因素、危險源、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建立風險隱患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切實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象災害預防規劃,落實防災減災措施。重點完成礦山、堤壩、滑坡體、貯罐、壓力管道、鍋爐、大型游樂設施、危化品、尾礦庫及放射品等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分級工作。建立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污染物的檔案庫,編制有毒有害危險品分布圖。要進一步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完善管理制度,擴大監測范圍,不斷提高監測技術水平和手段,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把應急值守作為政務值班的重中之重,確保24小時值班制度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政府必須在第一時間掌握重大信息。要堅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信息報告制度,強化責任主體,制定考核辦法,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層信息報告網絡,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拓寬信息來源渠道。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預警信息通報與手段,及時有效地向社會公眾預警信息,提供防范建議。要進一步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關于政務信息公開報道有關問題的通知》(府辦文〔2007〕32號)要求,嚴格遵守相關程序,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報道的政策性、及時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和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據事態發展和民意動向,及時主動向媒體、公眾信息,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三)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部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規劃不同要求的避難場所。當前應重點加強縣城4個固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民政部門要制定避難場所設施配套標準,配置基本生活設施,儲備一定的生活用品和常用藥品。

(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逐步建立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應急物資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開拓社會代儲渠道,探索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建設,接入各級政府應急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有效滿足處置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

六、大力開展應急管理宣傳培訓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有關預案要求,制定應急管理的學習培訓計劃。要積極開展對各級領導干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并納入縣行政學校培訓內容。要加強各單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以及自救、互救知識培訓,未經培訓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不得上崗。公安、消防、國土、地震、氣象、水利、共青團、紅十字會等部門、群團組織以及相關志愿者組織,應經常深入基層、社區、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宣傳普及防災救災知識,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

七、推進綜合應急管理試點與示范工程建設

積極開展防災減災安居示范工程和農村衛生綜合示范工程建設,重點加強九畹溪鎮界埡片區防災減災綜合示范社區建設工作,同時選擇1個村開展農村衛生綜合示范工程建設??h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示范工程建設,縣水利局負責組織開展水旱災害監測預警及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示范工程建設。

八、全面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

(一)建立行政首長負總責的應急管理領導體制。各級政府要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行政首長是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地要把應急管理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行政首長要定期聽取應急管理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應急管理工作的困難和問題。要強化部門職責,明確主責部門、輔責部門和各參與單位的職責任務,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事件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快速有效的應急聯動機制。要建立應急管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應急管理工作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獎勵,對應急管理工作體制不健全、機構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二)充實應急管理工作力量??h政府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配備專職領導和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少于3人。鄉鎮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設在政府辦公室,應明確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應急管理工作??h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明確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和社會團體等可根據需要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鄉鎮突發事件總體預案范文6

一、全面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

通過多種途徑,繼續加大《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力度,加強應急管理科普知識宣傳,深入推進面向基層群眾的普及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專版、??瑥V泛開展應急知識和公共安全宣傳活動,提高群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加強教育培訓,形成多層次、多類別、多形式、重實效的培訓工作格局。力爭舉辦1-2期應急管理干部培訓班。深入開展應急知識進單位、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相互銜接”和“通俗、簡便、管用”的要求,完成全縣總體、專項、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并將應急預案匯編成冊。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要加快向社區、農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深入推進,做到應急預案全覆蓋。

三、加強應急組織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領導體系。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建議縣政府成立秭歸縣應急管理工作委員會,明確成員單位、組成人員及其職責,強化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在年底對成員單位工作情況開展檢查,以推動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建設。

二是加強應急隊伍管理。對現有應急救援隊伍體系要加強動態管理,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補充人員,確保各應急隊伍總是保持在適當的規模。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為應急隊伍配備一定數量的裝備。組織應急隊伍定期開展專業訓練和理論培訓,并結合應急預案,開展實戰演練,不斷提高實戰水平和應急能力。適時組建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庫”作用。

四、積極開展應急演練

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實戰性強、群眾廣泛參與的應急救援演練,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廣有益經驗??h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演練要經常化,12支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每年至少演練兩次,各鄉鎮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五、提高預測預警能力

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加強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災害、災情的預測、工作。全面掌握各級各類風險隱患的種類、數量和狀況,加強統計分析,建立數據系統,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實時監測、有效整改的動態監管機制。

六、加快應急平臺建設

建設縣級應急平臺,爭取在2012年底前實現與省、市政府應急平臺互聯互通。充分發揮應急平臺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建立統一接報、分類分級處置的工作機制,滿足值守應急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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