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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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理執法辦法

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文1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在原國家科技攻關計劃基礎上,設立國家科技支撐計劃(以下簡稱“支撐計劃”)。為實現支撐計劃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根據《關于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支撐計劃是面向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重點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的國家科技計劃。支撐計劃主要落實《綱要》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的任務,以重大公益技術及產業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為重點,結合重大工程建設和重大裝備開發,加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解決涉及全局性、跨行業、跨地區的重大技術問題,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技術,突破瓶頸制約,提升產業競爭力,為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供支撐。

第三條科學技術部(以下簡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制定支撐計劃管理辦法??萍疾控撠熤斡媱澋慕M織實施。

第四條支撐計劃的管理原則:

(一)需求牽引,突出重點。支撐計劃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重點支持對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公益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

(二)突出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促進產學研結合。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之間的合作創新,支撐計劃中有明確產品目標導向和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必須由企業牽頭或有企業參與。

(三)統籌協調,聯合推進。充分發揮部門、行業、地方、企業、專家和科技服務機構等各方面的作用,實行整體協調、資源集成、平等協作、聯合推進的機制,以項目帶動人才、基地建設。

(四)權責明確,規范管理。實行各方面權責明確、各負其責,決策、咨詢、實施、監督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第五條關鍵技術是指在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完善或延伸產業鏈、培育新興產業等方面起決定性作用的技術。共性技術是指在產業領域、不同行業或不同區域能夠廣泛共享應用,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普遍推動作用的技術。公益技術是指基本不具備明確的市場競爭屬性,主要服務于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和環境改善等公共利益的技術。

第六條支撐計劃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項目凝煉、綜合咨詢、立項決策、可行性論證、項目批復、實施與過程管理、驗收與績效考評等環節。

第七條支撐計劃設項目和課題兩個層次,項目由若干課題構成。項目采取有限目標、分類指導、滾動立項、分年度實施的管理方式,實施周期為三至五年。

第八條支撐計劃由中央財政專項撥款支持。加強對經費的監督檢查,計劃經費單獨核算,??顚S谩?/p>

第二章組織

第九條支撐計劃的組織實施單位包括科技部、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專家及科技服務機構接受委托,參與有關咨詢或服務工作。

第十條科技部對支撐計劃實施的總體效果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支撐計劃的總體設計和發展戰略研究,制定支撐計劃發展綱要;

(二)制定有關管理辦法;

(三)建立備選項目庫,審定項目立項建議,擇優確定項目組織單位,組織項目可行性論證,批復立項;

(四)編制年度計劃;

(五)指導并督促支撐計劃的實施,組織項目中期評估,協調并處理項目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項目評估驗收和績效考評;

(七)匯總登記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按規定加強管理。

第十一條項目組織單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有關地方科技廳(委、局)和其他具備組織協調能力的單位,對項目目標的完成及實施效果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要求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負責項目的任務分解,組織課題招投標及評估評審,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和項目最終技術或產品集成的負責單位,簽訂課題任務書;

(三)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匹配經費及其它配套條件;

(四)組織項目及課題的實施,監督、檢查課題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按要求匯總、報告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及有關信息報表,協調并處理項目、課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五)組織課題驗收,對課題進行績效考評,按要求準備項目驗收的有關文件資料,并提出項目驗收申請;

(六)按要求進行成果登記并對項目所形成的成果資料(包括技術報告、論文、數據、評價報告等)進行歸檔,推動支撐計劃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轉化,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加強管理,保護各方權益。

第十二條課題承擔單位為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對課題任務的完成及實施效果負責,主要職責是:

(一)按要求編寫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課題任務書;

(二)按照簽訂的課題任務書所確定的各項任務,組織研究隊伍,落實配套條件,完成課題預定的目標。相關課題承擔單位負責按課題任務書要求對最終技術或產品集成;

(三)按規定管理課題經費;

(四)按要求編報課題年度執行情況和有關信息報表,及時報告課題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交課題驗收的全部文件資料;

(五)在課題實施前與各參與單位簽訂協議,明確對課題執行中產生的知識產權及成果轉化權屬,按照有關政策法規,保護各方權益。

第十三條建立支撐計劃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技術、經濟、管理、財務、法律、企業等各方面戰略專家的作用,對支撐計劃宏觀戰略及發展的重大事項和決策提供戰略咨詢。

第十四條在國家科技計劃專家庫中,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聘請具有良好信譽的專家參與支撐計劃的項目立項、監督驗收、經費預算和績效考評等有關評估咨詢工作,專家對評估咨詢結果的公正性、科學性負責。建立和完善專家遴選、回避、考評制度。有下列情形的專家,應當回避:

(一)課題承擔單位是專家所在工作單位;

(二)被咨詢單位與專家所在單位有利益關系;

(三)在兩年內與被咨詢單位有合作成果;

(四)與課題負責人或主要研究人員在研究生或博士后階段存在師生關系;

(五)與課題負責人或課題主要研究人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

(六)與課題承擔單位或被咨詢對象有其它可能影響公正的關系。

第十五條科技服務機構接受委托開展專利查新、招投標、評估、過程管理等工作,對服務質量及工作結果的公正性負責。從事評估、招投標等活動的科技服務機構,須按照《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資格認定暫行辦法》進行資格認定。

第三章立項

第十六條支撐計劃項目根據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為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按項目、課題兩個層次組織實施。

重大項目主要支持解決重大經濟社會問題、形成重大戰略產品、支撐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或重大裝備開發,以及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等符合國家戰略需求的,對經濟社會發展帶動作用大、影響度高,需要在國家層面協調推動的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項目。

重點項目主要支持著眼于公益技術和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突破,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問題,具有較強應用前景的項目;支持服務于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提升區域創新能力,支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區域性重大工程建設的項目。

第十七條科技部根據國家目標及戰略重點,公開征集科技需求與項目建議。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科技廳(委、局)、行業性大型企業集團、支柱產業的行業協會等單位,根據支撐計劃定位和支持重點,匯總提出科技需求及項目建議,正式行文同時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上報??萍疾繉φ骷男枨蠹绊椖拷ㄗh進行初審,列入支撐計劃備選項目庫。同時,科技部在支撐計劃網站上開設固定的科技需求和項目建議征集渠道,向社會廣泛征集科技需求。

第十八條提出的科技需求和項目建議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為實施國家重大工程建設、重大裝備開發,以及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所必需的重大關鍵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問題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公益技術等;

(二)項目目標明確具體,技術指標可考核,三到五年能夠完成,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或相關技術標準;

(三)完成后能夠直接投入應用或具有較強應用前景。企業提供的科技需求,在完成時本企業能夠直接應用或進行成果轉化;部門、地方提出的科技需求,部門、地方能夠提供成果應用及轉化的資金、政策等相關條件;

(四)項目前期基礎條件較好,組織保障到位,能夠帶動人才、基地發展,實施機制合理,產學研結合;

(五)根據項目的目標、任務提出項目概算建議。

第十九條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科技廳(委、局),以及行業協會在征集、匯總企業科技需求時,不得漏報、拒報符合支撐計劃條件的企業科技需求。

第二十條科技部根據《綱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對備選項目進行篩選、凝練、整合,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議進行綜合咨詢。結合項目所屬行業、實施地點、成果應用等特點,確定立項項目和項目組織單位。

第二十一條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可行性研究,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項目具體目標、任務分解及課題承擔單位選擇方式建議、項目實施運行機制等。任務分解及課題設立要避免重復、分散;對于具有產品目標和產業化前景的課題,應由企業牽頭或必須有企業參與,建立產學研結合的實施機制。

第二十二條企業承擔或參與項目和課題的條件:

(一)屬行業龍頭企業、企業集團或企業聯盟、轉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

(二)企業技術需求與項目和課題的目標一致;

(三)企業在相關任務領域具有領先的創新能力和技術基礎;

(四)企業承擔的任務,在完成時有能力在本企業進行應用和轉化;

(五)有穩定的研發投入、常設企業技術開發機構或穩定的科研隊伍和人才,能夠為項目或課題實施提供任務書確定的資金及其它條件;

(六)通過項目或課題的實施,能夠與其他企業和大學、科研機構建立緊密的技術創新聯盟與知識產權聯盟,能將項目或課題成果進行技術轉讓或服務,促進全行業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提高。

第二十三條科技部通過評審、評估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第二十四條項目組織單位根據論證意見,按照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委托,或者按《科技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通過招投標確定課題承擔單位及集成單位,項目組織單位系統外的單位承擔項目任務的財政資金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0%。項目組織單位組織課題論證,將根據論證意見完善后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論證后的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計劃報科技部。

第二十五條科技部審核批復項目立項。項目組織單位根據批復意見,與課題承擔單位簽訂課題任務書,經科技部審定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科技部對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國家利益的項目,做好定密保密工作;項目組織單位與課題承擔單位簽訂科技保密協議并監督實施。

第二十七條支撐計劃根據項目和課題的特性,以及承擔單位的性質,實行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償還性資助、風險投資等不同支持方式和實施機制。

(一)具有明確產品導向并能形成產業化規模,或者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和課題,根據項目和課題的不同特點,主要由企業和轉制院所牽頭承擔,產學研聯合實施。其中,由企業牽頭承擔的項目和課題,以企業投入為主,企業資金投入不低于總預算的50%;財政資金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償還性資助、風險投資等方式支持,形成多主體聯合投入及統一管理的機制。無償資助限于支持產業化前階段的技術研究與開發任務。

(二)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項目和課題,主要由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牽頭承擔,積極吸納企業參與,財政資金予以積極支持和引導,并調動社會各方面資金,實現多元化投入。

(三)公益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項目和課題,以無償資助為主。

第二十八條建立支撐計劃應急反應機制。對影響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突發性事件,如果具有緊迫的、重大的科技需求,科技部可商有關部門、地方直接論證立項,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項目、課題的可行性研究應將專利查新作為重要內容,并提交相關知識產權現狀、預期知識產權可行性和水平等分析報告,把自主知識產權的獲取作為項目、課題的重要考核目標之一。

第三十條支撐計劃把形成技術標準作為重要目標之一,優先支持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國家安全具有重要影響和保障作用的,對能夠形成跨行業、跨領域的綜合性公益性技術標準、產業共性技術標準、前沿交叉領域的技術標準等重要技術標準提供技術支撐的項目。含有技術標準研究的項目,在立項時要對相關技術標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說明,并將形成技術標準研究成果作為項目、課題的重要考核目標之一。

第三十一條支撐計劃把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作為項目論證和考核的重要指標。優先支持國家研究實驗基地、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基地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承擔支撐計劃任務;優先支持形成面向企業開放和共享的公共科技資源有效利用的機制;鼓勵通過支撐計劃項目的實施帶動國家科技創新及產業化基地的形成和發展。

第三十二條積極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在遵守國家保密規定的前提下,對項目、課題的立項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第三十三條嚴禁同一項目、課題在不同的國家科技計劃中重復申報立項。對于重復申報和課題申請單位弄虛作假、偽造申請材料或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申請立項資格,申報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五年內不得承擔支撐計劃項目和課題。

第四章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項目組織單位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按照項目批復要求和課題任務書,檢查、督促并落實項目、課題的相關配套條件,確保項目、課題按計劃執行。

第三十五條支撐計劃項目實行年度報告制度。課題承擔單位按要求編制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有關信息報表,項目組織單位匯總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報科技部;執行期在當年度不足三個月的項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報。

第三十六條加強對項目、課題實施的監督和評估。實施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中期評估??萍疾控撠熃M織對項目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項目組織單位負責對課題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積極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對項目或課題執行情況、組織管理、配套條件落實、經費管理、預期前景等進行獨立的評估監督。評估意見作為項目、課題調整或撤銷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七條項目或課題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應及時調整或撤銷:

(一)市場、技術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造成項目原定目標及技術路線需要修改;

(二)匹配的自籌資金或其它條件不能落實,影響項目或課題正常實施;

(三)項目或課題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繼續實施;

(四)技術引進、國際合作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研究工作無法進行;

(五)項目或課題的技術骨干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研究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六)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進行。

第三十八條需要調整或撤銷的項目或課題,由項目組織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科技部核準后執行。必要時,科技部可根據實施情況、評估意見等直接進行調整。

第三十九條支撐計劃撤銷的項目、課題,項目組織單位應當對已開展工作、經費使用、已購置設備儀器、階段性成果、知識產權等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同時報科技部核查備案。

第四十條對不按時上報年度報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監督檢查的項目和課題,采取緩撥、減撥、停撥經費等措施,要求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項目或課題,視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付經費、取消其參與支撐計劃活動資格等處理。

第四十一條課題承擔單位或課題負責人弄虛作假、剽竊他人科技成果,一經查出,撤銷立項,追回已撥付課題經費,并向社會公開,五年內不得承擔或參與支撐計劃。違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科技服務機構在接受委托承擔項目、課題的專利查新、招投標、評估、檢查、績效考評等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追回工作經費,取消其參與支撐計劃的資格。

第四十三條加強信用管理,對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及課題責任人、專家、科技服務機構等在實施支撐計劃中的信用情況進行客觀記錄,并作為其參與國家科技計劃活動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驗收及績效考評

第四十四條支撐計劃項目應在規定執行期結束后三個月內組織驗收,包括課題驗收和項目驗收兩個階段。課題驗收由課題承擔單位向項目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項目組織單位應在接到申請一個月內組織課題驗收。項目驗收由項目組織單位在課題驗收完成90%以上后,向科技部提出申請,科技部組織驗收。

第四十五條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在執行期結束后三個月仍未提出驗收申請的,科技部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項目、課題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應提前三個月申請延期,經科技部批準后按新方案執行;如未能批準,項目、課題仍需按原定期限進行驗收。

第四十六條驗收形式主要包括:會議審查驗收,網上(通信)評審驗收,實地考核驗收,功能演示驗收等。根據項目、課題的特點和驗收需要,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也可聯合多種方式進行驗收。

第四十七條驗收工作可采取組織專家組或委托經科技部認可、具有相應資質的科技服務機構進行。驗收專家組一般由9~13名專家組成,從科技計劃專家庫的相同及相關領域中隨機選取。

第四十八條驗收專家在審閱資料、聽取匯報、實地考核、觀看演示、提問質詢的基礎上,獨立提出意見,經專家組詳盡討論或專家組長歸納匯總,形成驗收結論意見,并在結論意見中提出成果或產品今后的應用推廣建議。

第四十九條支撐計劃項目和課題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不通過驗收。

(一)項目、課題計劃目標和任務已按照考核目標要求完成,經費使用合理,為通過驗收。

(二)凡具有下列情況的,為不通過驗收:

1.項目、課題目標任務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

3.未經申請或批準,課題承擔單位、課題負責人、考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等發生變更;

4.超過項目批復或課題任務書規定的執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說明;

5.經費使用存在嚴重問題。

第五十條因提供文件資料不詳、難以判斷等導致驗收意見爭議較大,或項目、課題的成果資料未按要求進行歸檔和整理,或研究過程及結果等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為需要復議。需要復議的項目、課題,應在首次驗收后的半年內,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出改進或補充材料,再次提出驗收申請。若未再提出申請或未按要求進行改進或補充材料,視同不通過驗收。

第五十一條課題驗收結論由項目組織單位書面通知課題承擔單位;項目驗收結論由科技部書面通知項目組織單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向社會公示。

第五十二條未通過驗收的項目和課題,科技部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其中,因違反有關政策法規和科技計劃管理制度未通過驗收的,取消其五年內承擔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的資格。

第五十三條支撐計劃實行績效考評制度,重大項目要進行中期績效考評。績效考評可與驗收、中期評估工作結合,同步進行??冃Э荚u結果將作為以后確定立項、選擇承擔單位、確定預算、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五十四條績效考評分級組織實施,科技部負責項目的績效考評,項目組織單位負責課題的績效考評??冃Э荚u的具體工作可組織專家組或委托科技服務機構進行。

第五十五條探索建立對項目和課題成果的后評價機制。在項目和課題驗收一年后,對其成果應用狀況和效益進行綜合評價。

第六章知識產權與成果

第五十六條加強支撐計劃成果和知識產權的管理與保護。支撐計劃取得的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和管理。涉及國家秘密的,執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項目、課題形成的知識產權,其歸屬和管理按照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加強知識產權的產生、管理和保護工作。

第五十七條鼓勵支撐計劃成果的轉讓和轉化。課題任務書中應包括成果轉化和應用方案,明確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促進成果轉化的責任和義務。成果轉讓和轉化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及相應權益等問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國家科研計劃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科技部《關于加強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執行。對具有重大推廣意義的成果,通過協調、利用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等方式,給予繼續支持。

第五十八條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在項目和課題啟動實施前,應與各參與單位約定成果和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不得有惡意壟斷成果和知識產權等行為。如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違反成果和知識產權權益分配約定,在五年內不得參與支撐計劃。

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文2

關鍵詞:城市建筑工程 質量管理 辦法

中圖分類號: TL372+.3 文獻標識碼:A

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經濟的發展,建筑施工技術取得了飛速的發展,在一些城市,隨著建筑工程項目的不斷開發,城市土地資源逐漸緊張起來。因此,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確保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顯得越來越重要。近些年來,我國建筑行業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建筑市場也十分活躍,但是,對應的施工技術以及管理水平發展水平很低,導致了建筑市場競爭不規范,建筑工程質量參差不齊現象的發生。因此,加強城市建筑工程質量的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 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

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就是通過一系列的監控措施或控制手段,保證工程的建設按照設計規范和合同要求標準保質保量的完成。

(一)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原則

(1)在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過程中,應該遵循以市場經濟為第一原則。堅持科學、公正,鼓勵公平競爭。

(2)應當遵循預防、控制為主的原則,始終堅持以工程的質量為標準。

(3)堅持以用戶至上的原則。在對建筑工程進行嚴格控制的同時還應當盡量滿足用戶的要求。

(二)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

在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中,存在影響建筑質量的5大因素:建筑材料、人、機械、方法和環境。

(1)建筑工程材料。建筑工程材料直接關系到建筑的質量水平。材料是否合格會對建筑工程的承載強度和結構剛度產生影響,進而會對建筑施工安全產生影響。

(2)施工人員。施工人員是建筑施工的主體,從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都會對工程的質量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因此,施工人員的素質水平高低直接決定了建筑工程質量水平的好壞。

(3)機械設備?,F代城市建筑工程過程中,因為施工場地限制,不可能使用大量的施工人員,因此用到施工機械的情況很多。施工機械一班不直接作用于工程主體,因此對工程質量產生不了直接的影響,但是如果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者施工機械因保養不夠而不能正常運行,就會對建筑的安全和質量造成間接的影響。

(4)施工方法。在進行建筑工程的施工中,施工工藝是否先進、施工方案

是否合理、施工操作是否正確等都將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產生重大的影響。

(5)環境因素。建筑工程的環境條件指的是對建筑工程質量起重要作用的

一系列環境因素,而其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產生一定的影響。

盡管很多企業和單位對質量管理工作越來越重視。但是在實際管理中仍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目前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主要存在的問題是:一、施工企業管理問題。比較突出的現象是在建筑質量與建筑成本產生矛盾時,很多企業會選擇保護成本。二、監理單位管理問題。監理單位存在的問題是不能及時指出存在的質量問題,監理人員知識結構不足,滿足不了實際工作的需要。

二 城市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方法

(一)加強對設計單位的資質和方案的審查。

建筑工程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建筑工程的設計合理與否對建筑工程的最終質量能夠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在對設計方案審查的同時,應當加強對工程設計單位自身的資質審查,從而全面的確保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在對工程方案進行審查時,應當確保設計滿足防火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同時要嚴格執行設計質量負責制和設計質量事故經濟賠償制度,盡量將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消除在工程的設計階段。

(二)加強質量監管,完善監理制度。

監理制度的推行是從第三方的角度,對工程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從而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管,因此政府機構應當完善監理制度相關措施,并通過法制形式確保對監理的制度考核。在對工程進行質量監理時,要將監理項目記錄的到監理工程師的個人工作檔案當中,作為其工作考核的標準之一。對于有嚴重失職記錄的監理工程師,要嚴格處理,取消其監理資格。

(三)加強對施工單位市場行為的監督與約束。

施工單位的自身的素質水平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因此,在招投標的過程中,應當嚴格履行資質審查制度,確保施工企業的施工水平。在施工過程中,還應對工程施工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嚴格執行上崗制度,推動施工單位自檢制度的形成,從而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有效控制。

(四)加強對建筑材料的質量管理。

合格的建筑施工材料是建筑施工質量的保證。因此在對建筑施工進行質量監控時,應當加強對建筑材料的控制,最大限度的確保建筑材料的質量。在實際控制過程中,可以通過以下措施進行質量監控。做好材料的檢測工作,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前,要對材料進行質量檢測,保證材料符合施工的質量要求。

(五)強化建筑工程的現場質量管理。

建筑工程現場施工過程中,受外界環境影響的因素很多,會直接影響到施工效果和工程的質量水平。因此對建筑的現場質量管理首先要完善施工現場責任制度,確到責任到人,同時對于施工現場的可變因素要積極的預防,通過多種措施強化工程的現場質量管理。

(六)加強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質量管理意識

工程質量的水平和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離不開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因此加強管理人員的意識,提高施工人員的業務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工作人員通過專業的培訓,提高專業水平,熟悉建筑工程知識,不但能夠使企業走上正規化、規范化、專業化之路,而且能夠使企業管理人員和現場施工人員盡心盡責的做好本職工作,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水平。

三 結束語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好壞。只有加強對設計單位的監督審查、加強對建筑工程現場施工的質量監督管理以及完善工程監理制度,才能對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進行有效的控制,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建造優質工程。

參考文獻

[1]郭軍;楊俊章,城市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方法初探[J].勞動保障世界(理論版),2013年07期.

[2]丁鵬程,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J].山西建筑,2011年04期.

[3]段巧艷;韋瑩,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研究[J].科技向導,2012年23期.

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文3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物業管理經管服務活動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物業管理企業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以物業管理、為業主服務為主的經濟實體。

第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須按本規定申領城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物業管理經營服務活動。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各設區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和縣(市)建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各自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第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劃分為一、二、三級。

一級物業管理企業需具備的資質條件:

1.托管物業規模(指房屋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托管物業類型(多層、高層住宅區、大廈、工業區、別墅區、商場、綜合樓、辦公樓、特種物業等)三種以上;

2.注冊資本150萬元以上;

3.具有經濟類、工程類中級以上專業職稱的管理人員8人以上;

4.企業經營年限須3年以上;

5.托管的物業須有兩個以上省優,或企業通過質量標準體系認證。

二級物業管理企業需具備的資質條件:

1.托管物業規模(指房屋建筑面積)20~40萬平方米(不含40平方米),托管物業類型兩種以上;

2.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3.具有經濟類、工程類中級以上專業職稱的管理人員5人以上;

4.企業經營年限2年以上;

5.托管的物業須有兩個以上市優。

三級物業管理企業需具備的資質條件:

1.托管物業規模(指房屋建筑面積)2~20萬平方米;

2.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

3.具有中級以上專業職稱的管理人員3人以上。

第七條  一級物業管理企業,由所在省轄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省屬以上物業管理企業,其資質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級以下物業管理企業,其資質由所在省轄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經審批確認資質等級的物業管理企業,由批準部門頒發相應等級、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江蘇省城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

第八條  一級物業管理企業可承接2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別墅區和所有高層建筑、工業廠房的物業管理項目;

二級物業管理企業可承接2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區、別墅區和20層以下的高層建筑及工業廠房的物業管理項目;

三級物業管理企業可承接5萬平方米以下的非高層住宅小區、住宅組團等物業管理項目。

第九條  本規定生效前各省轄市已審批核發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須按本規定進行清理并換發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的《江蘇省城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各省轄市統一登記、編號,報省備案。

第十條  申領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章程(含股東協議);

3.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申報表;

4.托管物業規模、類型證明材料(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5.注冊資本驗資證明文件;

6.企業經營場地證明;

7.中級以上專業職稱管理人員職稱有效證件,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8.企業設立批文、企業內設機構文件、企業法人代表任命文件、身份證件復印件;

9.企業內設部門職責、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及服務經營業績資料;

10.企業托管物業獲市級以上優秀的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對未申領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而從事物業管理經營服務活動的,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辦資質審查手續;逾期不補辦的,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3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  省、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審批權限,對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各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應將企業的年檢情況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三條  申請資質年檢的物業管理企業須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資質證書;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年度工作總結、統計年報、變更情況、違章違紀情況等;

4.業主委員會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評議;

5.從業人員上崗證;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資料。

第十四條  資質年檢不合格的,資質審批部門可降低其資質等級,限期整改,直至吊銷其資質證書。

第十五條  已取得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因更名、分立、破產等發生變更情形的,應交回原批準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按本規定重新辦理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手續或注銷手續。

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文4

一、切實提高對做好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安置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軍隊是保衛國家和的堅強柱石,是保衛國家安全和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是維護社會主義制度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直接關系到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妥善安置好退役士兵的生活生產,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對促進征兵工作的順利開展,確?,F役士兵安心服役,激發他們保家衛國的熱情,推動經濟發展,保障社會的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要從軍隊建設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積極承擔國防義務,努力完成安置任務。

二、進一步深化安置工作改革

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退役安置實行貨幣化安置,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今年我縣繼續以貨幣化安置為主渠道,積極鼓勵重點安置對象自謀職業。

(一)重點安置對象

榮立二等功(或三等戰功)以上的人員,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人員;服現役滿10年以上的士官。

(二)安置方式

允許重點安置對象在缺編的縣屬企事業單位進行雙向選擇,在安置期內如無接收單位則實行貨幣化安置。

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發給一次性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金和《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并享受〔〕10號文件和浙政發〔〕3號文件及地方有關對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復工復職復學的退役士兵不再發給《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

城鎮退役士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退役后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的規定,原則上回原單位復工復職。也可以選擇自謀職業,領取一次性安置費。

(三)貨幣化安置標準

城鎮退役士兵滿兩年發18000元,每超服1年加發2000元,第七年起每超服1年加發1000元;農村籍入伍的進藏義務兵服役期滿退伍后,根據浙政辦發〔〕57號文件精神,按所在城鎮退役士兵安置金標準的一半發給一次性安置金。重點安置轉業士官自謀職業,滿10年發42000元,每超服1年加發2000元;為鼓勵轉業士官自謀職業,重點安置人員在年9月30日前辦理自謀職業手續的獎勵5000元。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按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標準每人每月360元計發。

復員或轉業士官(包括農村入伍士官),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每次發給獎金500元;榮立二等功以上的獎勵或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發給獎金3000元(本人檔案有記載、立功勛章)。

(四)安置截止時間

城鎮退役士兵和重點安置對象安置截止時間分別為: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城鎮退役士兵和重點安置對象必須在截止時間前辦理貨幣安置手續,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享受一次性安置補償金、生活費及其他優惠待遇,縣安置辦只予辦理落戶手續。

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文5

關鍵詞:質量監督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5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我國建筑行業不斷發展的情況下,我國的城市人口對于居住的要求越來越高,所以必須要對于施工質量進行不斷地提升。在當前,我國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在建工程之中,都有著非常多的質量問題存在,甚至有些問題對于建筑的使用安全性以及建筑結構的合理性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在近些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非常迅速,建筑行業也有著非常激烈的競爭,但是在我國建筑市場的競爭中,一般都會趨向于價格方面,并沒有對于工程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所以在我國建筑行業今后的發展中,必須要使其適應我國的經濟發展需求,以新的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來對于工程的質量進行有效提升。

一、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的問題分析

(一)管理不規范

在當前我國建筑施工改革之后,民用施工企業的變化幅度非常大。工人階層已經完全不再出現,農民工群體發揮了重大作用。施工過程中對于農民工的使用使得非法人形式的施工群體大量存在,因為沒有法人實體,所以其權益根本不能得到保障。同時在執業人員隊伍中,借證、無證上崗的情況非常多。

(二)市場準入監管不完善

在當前我國施工企業的改革中,其改革是非常不盡人意的。尤其是我國的國有施工企業,其并沒有因為改革而更為正?;?,公司的固定資產有著嚴重流失的態勢,并且人才流失現象也非常嚴重,少數留存在國有施工企業中的人員只為能夠將公司的資質證書守住,通過皮包公司模式進行運營,以收取管理費的方式來度日。勞務公司在我國施工企業衰落之后逐漸浮出水面,并且包工頭在勞務公司中有著越來越大的影響力。施工企業往往有著非常高的資質,沒有或者鮮有施工能力。私下交易、逃避市場管理、超范圍承包、借證賣照、無證施工等的現象非常嚴重。

(三) 參建單位并沒有履行責任主體的職責

在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相關法律條例中,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建設單位等都要負有一定的工程質量責任。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各個方面的人員并沒有對于自身的責任進行承擔。甚至有些單位認為在建筑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該將責任歸結到質量監督單位身上。尤其是在對于參建單位的個體工程進行驗收時,其往往不會意識到質量驗收中自身是作為責任主體而存在的,并沒有按照相關的驗收標準來參與到驗收工作當中,其往往在質量監督單位發現問題之后,才能意識到問題的存在。

(四)監理單位的違法行為存在

在當前,監理單位中有著非常多的違法違規行為存在,例如:對竣工工程質量的評估和驗證不規范,主體工程、基礎工程的評定不按照相關標準執行,某些監理人員的職業資格不規范、人員素質低下,將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監理,越級監理等。

(五)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建設不完善

在當前,雖然我國的質量監管體系有著一定的發展,并且有政府作為其保障,但是在社會監督方面,卻有著非常多的缺失存在。當群眾發現建筑存在質量問題,卻往往會因為沒有投訴門路而宣告失敗,或者有些投訴部門對于群眾投訴根本不會受理。同時再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建設不完善,社會監督機制不成熟。

二、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的對策

在對于我國當前的建筑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之后可以發現,完善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對策應該從質量管理的范圍、內容、監管對象、掛歷模式等的方面進行完善。

(一) 嚴格市場準入

國家應該對于施工企業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以確保施工單位的資質與其能力可以得到保證。對于當前我國許多非國有的施工企業的資質應該進行重新的定位,對其進行逐級審查,對于沒有固定員工、沒有實際能力的施工企業應該予以及時的關閉。同時在我國各級的行政主管部門中,應該對于各級責任單位的工作資質進行有效的審查,從而使得建筑市場有著嚴格的準入制度。

(二)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在建筑施工的監管人員方面,其必須要有著豐富的專業知識以及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應該對于當前的監督手段和監督方法進行掌握,并且對于新的使用方法和手段進行學習。此外還要對于建筑施工相關的法律法規,文獻條例進行了解,以便在問題的發現、鑒別和處理中有相應的能力。在當前我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下,建筑施工問題也越來越趨向于復雜化,所以監管單位必須要充分發揮其監督地位和監督作用,對于建筑問題的意識進行提升,對于質量問題進行有效的識別和管理。對于建筑施工的質量要想實行長期全面的監管,就必須要對于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而且要加強基礎教育,以競爭上崗的方式來管理從業人員,以便能夠將責任心強、職業道德高尚、能力強、水平高、知識豐富的人才不斷吸引過來,對于道德水平低的人員要進行及時的淘汰,最終使得整個監管單位有著高度的戰斗力。

(三)完善政府監督

在政府對于我國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過程中,必須要以信息技術作為主要的渠道,以便使得監督管理能夠網絡化、信息化,使得地方保護被打破。以科學的監督方法,先進的檢測儀器和檢測設備來進行工作,從而使得我國建筑質量的監管能夠與建筑技術的發展相互適應。保證監督管理能夠有著最高的效率和能力,才能夠對于我國建筑行業的整體進步進行推動。

(四)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體系

在建筑工程中,其質量問題是由多個方面的原因共同造成的,并且受到多個方面的共同影響,包括施工建設、施工準備、勘察設計、工程決策等。要想使得我國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提升,首先必須要進行系統觀念的確立,將整個建筑工程當做統一的整體來處理,建立全面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政府監督、工程保險、質量保證以及社會監督等的各個方面。

(五)大力反腐敗

在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中,腐敗是作為第一要素存在的。亦即只要有腐敗現象存在就一定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在我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保部門、規劃部門、綠化部門、人防部門、消防部門等共同對于建筑施工質量問題進行管理。要想使得相關部門的監督功能加強,就必須要對于建筑項目審批等的相關程序進行嚴格的設定,并且應該建立建筑質量責任制,當發生質量問題時,對于各級主管部門進行質量的追查。如果質量事故發生,那么不僅要對于當事人和單位的責任進行追查,更要對于各級管理部門的領導工作進行相關的調查,例如:審批工作、建設程序工作、監督工作等。同時要對于各級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于各種問題進行及時解決。此外,要設立相關的反腐中心,通過、電話等的各種方式來接受群眾的監督,并且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進行及時的處理,同時做到及時的意見反饋,以便提高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使得群眾監督的效用可以最大化。

四、結束語

在當前,由于我國的城鎮化進程非常快,所以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在傳統的質量監督管理中,有著許多的問題存在,所以必須要對于這些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首先,工程質量監督必須要以政府為主導,從而使得監督有著明確的方向;其次應該提高企業質量管理的意識,以便促進建筑工程質量的提高;再次應該重視群眾監督,以保證監督可以全方位發展。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使得我國有著更多的高質量建筑出現,對于人們日益提高的居住要求。

參考文獻

[1] 李濤.淺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的發展現狀與對策[J]. 才智. 2010(21)

城管管理執法辦法范文6

北京建工集團施工總承包的國家會議中心工程,是世人矚目的奧運工程、全國重點工程。根據該工程意義重要、工期緊迫、任務艱巨、責任重大的特點,開展勞動競賽活動是調動參建職工施工生產積極性,優質高效完成國家會議中心奧運工程建設任務的重要手段。為此,總承包項目部特制定國家會議中心工程現場勞動競賽組織管理辦法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國家會議中心工程的整個施工過程中,圍繞實現“一保、三創、四出、五實現”的工程建設目標,發揮集團總承包項目部的整體優勢,全面深入地開展覆蓋全員、分階段、貫穿施工生產全過程、形式多樣的勞動競賽,充分調動各參建單位和廣大參建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奮力拼搏、勇爭第一、團結協作、顧全大局,為奧運工程建設再立新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勞動競賽的組織領導,確保把勞動競賽活動落到實處,北京建工集團國家會議中心工程總承包項目部成立勞動競賽工作領導小組。

總顧問:劉麗臣

組長:焦玉鎖、馮躍

副組長:李榮、俞振江、李志遠、王鑫、李眀芳、王虹、

成員:苗衛國、劉玉彬、王平、趙炳福、高強、楊春祥、馬書生、暴士軍、王華軍、胡鴻志、李印鋼、

勞動競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成員:苗衛國、劉玉彬、宏、楊帆

各參戰單位也要成立勞動競賽領導小組,統籌組織指導本單位多

種形式的勞動競賽,以充分調動廣大參戰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參加勞動競賽的范圍

總承包項目部所屬各分部全體參建職工,包括自有職工和外施隊。

一分部、二分部做為主要單位,每戰役前與總承包項目部簽定軍令狀,評比內容按附表的所有項目。

三分部、四分部作為輔助單位,每戰役前與總承包項目部簽定責任狀,評比內容按附表的相關項目。

四、勞動競賽內容

為了確保國家會議中心工程總體目標的實現,勞動競賽主要包括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管理、后勤保障綜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競賽五方面內容。

1、工程質量競賽:以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為主要內容,包括:工程質量、質量保證資料、質量保證體系等,通過競賽確保該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

2、工期進度競賽:根據工期計劃的總體要求,制定主要施工階段的進度計劃開展競賽,各分部要結合工程實際,分部位、分項目制定工程部位形象進度計劃,開展具體競賽,確保該工程的工期進度。

3、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為依據,包括組織領導、制度建設、資料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勞動保護、職工教育、執行綠色施工環境保護方案。

4、工程成本管理競賽:以成本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執行落實情況;成本預測、預控、過程分析是否有記錄、是否建立降耗、降支措施,落實情況;預算項目和工作流程是否清晰準確;合同管理是否及時完善;勞務、機械、材料的各種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執行落實情況,各種取費及支出是否合理、明晰為主要競賽內容。

5、后勤保障、綜合治理、現場思想政治工作競賽:以后勤管理工作方案、綜合治理方案、現場思想政治工作計劃方案為依據,包括:現場職工食堂、醫療;辦公區衛生、辦公環境、辦公用品保障供應;生活基地的宿舍、食堂、浴室、廁所、環衛等方面的管理;職工之家建設;現場、生活基地的治安保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CI形象、勞動競賽、陽光工程、黨團工會建設、青年突擊隊建設、宣傳教育、人才培養、創建學習型企業活動、通訊報道等工作。

此外作為勞動競賽內容的一部分,每年年終總承包項目部將組織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先進職工、優秀黨員、優秀青年知識分子、崗位管理能手、優秀青年突擊隊和先進外施隊的評選,具體評比辦法另行發文。

五、競賽方法

總承包項目部勞動競賽領導小組,依據五項競賽內容,按照五級進度計劃方案,對參加施工單位的勞動競賽活動統一發動、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檢查、統一評比、統一獎罰,各參建單位要依據勞動競賽領導小組的競賽部署,結合各自承擔施工的具體項目開展目標具體、指標明確、形式多樣,務求實效的勞動競賽。

六、競賽評比工作流程:

按照總承包項目部戰役部署的工程進度計劃及各項經濟技術指標,依據五項競賽內容,由總承包部勞動競賽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對各分部的競賽工作進行周期性檢查、考核、評比評比成績由責任部門、責任人填寫交勞動競賽辦公室匯總,計算出各單位在戰役期間各周期成績的平均值由勞動競賽領導小組審定,評出獲獎單位戰役結束后進行戰役勞動競賽的總結和表彰。以及下一戰役的整體部署。

說明:不同戰役的時間跨越不同,一般情況下評分周期為月,根據戰役的不同,可以調整評分次數和周期,要求周期要≤1個月。

七、競賽評比資格否決項目

1、工程質量(100分,折合權重比例為25%)。由總包技術質量部主控,季度內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取消本季度評比資格。

2、工期進度(100分,折合權重比例為25%)。由總包施工管理部主控,未完成季度進度計劃或形象部位計劃,取消本季度評比資格。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100分,折合權重比例為20%)。由總包安全監管部、綜合辦公室、商務核算部(物資、勞務)主控,凡季度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輕傷頻率超出0.5‰;不按環保要求施工,被政府部門提出罰款;物資管理和勞務管理出現違反有關規定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均取消本季度評比資格。

4、工程成本管理(100分,折合權重比例為15%)。由總包商務核算部主控,季度內出現成本虧損、帳目不實、成本責任不落實、勞務機械材料管理不規范取消本季度評比資格。

5、后勤保障綜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100分,折合權重比例為15%)。由總包綜合辦公室主控,凡發生重大食物、煤氣中毒事件、重大事故或重大惡性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取消本季度評比資格。

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工程進度未按上級下達的進度計劃完成,造成延誤工期或發生給工程造成嚴重損失、給企業造成惡劣影響的其它重大事故,均取消全部競賽評比資格。

凡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未達到單項考評標準的,由總包主控部門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單項評比資格。

八、競賽的考核與獎勵

1、勞動競賽的考核采取戰役考評與月度考評相結合的辦法。以戰役為主,月度為輔。

每個戰役的時間將根據總控計劃和具體施工情況在軍令狀中另行確定。原則是不得突破總控計劃。若某一戰役拖延要給予處罰,并在下一戰役中,搶工回歸總控計劃;若某一戰役提前要給予獎勵,總控計劃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

戰役及時間初步確定如下:

⑴第一戰役為:立足生根戰役

時間:2005年4月29日-2005年6月20日。

項目:基礎樁施工完畢、土方挖運完畢、坡道收尾完畢。

⑵第二戰役為:地基保衛戰役

時間:2005年6月1日-2005年7月1日。

項目:邊坡根部處理完畢、清槽、打釬、墊層施工完畢。

⑶第三戰役為:基礎攻堅戰役

時間:2005年7月2日-2005年10月1日。

項目:防水施工完畢、保護層、底板施工完畢、-2層完成60%、-1層完成25%。

⑷第四戰役為:沖出地平戰役。

時間:2005年10月1日-2005年11月15日。

項目:地下結構施工完畢、1層完成60%、2層完成25%、回填土施工完畢。

2、本著對各項競賽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勞動競賽領導小組對五項競賽內容設五面流動錦旗,每季度每項評比出的第一名授予流動紅旗。年度評比時對成績突出的參賽單位、集體、個人,除給予榮譽獎勵外,還將給予物質獎勵。

3、各項考評內容分別按所附勞動競賽考評表進行具體考核,每項滿分100分,綜合評定時按《勞動競賽組織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成本管理、后勤保障綜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為序,按五項競賽內容權重25%:25%:20%:15%:15%為分值比例進行總評分。

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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