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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治理;監管
在新華網“2012兩會調查”的22個選項中,“食品安全監管”始終名列前茅。網民熱議的話題主要聚焦于“地溝油流向餐桌”“蔬菜水果農藥超標”“奶源不安全”等幾大類。接連不斷發生的惡性食品安全事故引發了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關注,若想更好的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首先要對食品安全有初步的認識與了解。
一、食品安全問題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食品的概念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的法律定義: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1]
(二)食品安全的概念
關于食品安全概念,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兩種。第一種觀點認為,食品安全包含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從質量的角度,要求食物營養全面,結構合理,衛生健康;二是從數量的角度,人們既能買得到又能買得起需要的基本食品;三是從發展的角度,要求食物的獲取既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又要注重資源利用的可持續性。[2]“第二種是目前普遍被大家認可的觀點,即“對食品按其原定用途進行制作和食用時不會使消費者受害的一種擔保,它主要是指在食品的生產和消費過程中沒有達到危害程度一定劑量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因素的加入,從而保證人體按正常劑量和以正確方式攝入這樣的食品時不會受到急性或慢性的危害,這種危害包括對攝入者本身及其后代的不良影響?!盵3]
(三)食品質量安全問題
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加之食品生產者的機會主義的嚴重傾向,從而導致食品經營者對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盲目追求過程中,產生的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甚至使用有毒有害物質摻雜食品當中的食品質量方面的安全問題。食品安全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化學性危害、生物毒素、食品摻假等安全性問題。
二、我國食品安全的現狀
近幾年來,食品安全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見之報端的食品安全事件有30多起,如蘇丹紅鴨蛋、孔雀綠魚蝦、假牛肉、三聚氰胺奶粉、下水道小龍蝦等。食品安全問題呈現著“越禁越多”的怪圈,而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有其自身的特點:一是新老問題并存。由于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條件比較差、工藝落后或是沒有遵守衛生操作規程,造成了食品的微生物、重金屬污染等問題。在相當長時間內,這些老問題難以得到根本性的解決。與此同時,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又出現了一些工業化國家所面臨的新問題。二是源頭污染突出。我國當前有兩億多的農戶在以分散的方式生產初級農產品,包括我們所吃的糧食、蔬菜、水果、雞鴨魚肉、蛋奶,統統是農民生產的。以我國農民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和遵守法律意識,出現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等問題是難以避免的。三是中小型食品加工企業占多數決定了食品加工業水平、素質差。在當前近50萬個食品生產企業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業,以這些從業人員的素質,出現諸如產品的微生物指標超標、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應該是不奇怪的。
三、食品安全問題源頭分析
1.經營者素質不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部分食品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不注重食品質量;有的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很少去注意商品的商標、廠名,甚至生產日期及合格證等內容,因為他們只在乎價格,很少考慮其它因素;而有些消費者在消費時,受個人收入低等因素的制約,首先考慮的也是價格因素,忽視產品的內在品質,即便是在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大多是吃出問題不維權。
2.監管職能分散,協調難的問題依然存在
從“農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鏈分屬工商、衛生、質監、農牧等多個部門監管,由于這些部門管理體制不同,人、財、物的主管部門各有其主,有的在該唱主角時卻當了配角,有的在該當配角時卻唱了主角。在我國國家機構中,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不可謂不多。但這些部門采取的是分段管理、分類管理的方式,其結果有可能造成互相扯皮或重復執法等情況出現。而且,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之后,這種情況表現的尤為明顯。
3.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帶來的問題
我國的食品法規存在許多盲區,許多規章制度關于食品安全的相關內容沒有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法律條文規定的過于籠統,難以操作,部分標準體系更是嚴重滯后,現有的一些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偏低,許多指標遠遠低于國際標準,許多重要的標準至今還尚未制定出來,這就為那些不法廠商、企業違法生產超低標準、不合標準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機的多次危害,與質量體系、檢測標準偏低不無關系。
四、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措施
1.發揮消費者在食品安全問題中的積極作用
食品是“經驗產品”,消費者在消費之后的體驗及其反應對于發現假冒偽劣食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創造有效的激勵機制,促使消費者在消費了假冒偽劣食品之后進行舉報。國家可以在對假冒偽劣食品廠商的罰款中抽取一部分資金建立起重獎舉報假冒偽劣食品消費者的專項基金,國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專門設立食品安全問題舉報電話,鼓勵消費者積極舉報,并將檢查處理的結果及時向舉報人反饋并向公眾公布。與此同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必須敬業盡責,以對百姓生命高度負責的態度對食品市場加大檢查頻率,拓寬覆蓋范圍,保證食品安全市場的“零死角”。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食品安全領域各種違法生產經營的行為,嚴肅查處并追究監管不力的行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機制
加強中央和地方食品監管部門的協調,明確各部門權責范圍,有效降低政府食品監管的成本。政府應積極解決監管部門間分割與不協調問題,對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進行合理分工,提高食品安全管制的工作力度與效率。創新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機制,構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包含統一、高效的決策指揮系統、主體明確的綜合協調系統和統籌協作的技術檢測系統[5]。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測,建立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監管體系,強化對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和環境安全管理,特別是建立和規范食品召回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嚴密的食品監管網絡和質量電子監管網,實施對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運、銷售各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確保食品安全。
3.健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
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礎,是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2009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國真正意義上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律,明確提出了食品安全的三個責任體系,即地方政府必須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三重責任體系。我們要依據食品安全法,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的懲罰力度。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危害的是人的生命安全權利,法律必須給予嚴厲制裁。要提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加重違法者的違法成本。此外,國家在建立食品安全應急機制的同時,明確應急機制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主觀上故意瞞報、隱瞞信息等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要加強安全檢驗體系建設,通過有效途徑整合現有檢驗檢測資源,合理分工,優化組合,實現檢測信息資源共享。
五、結論
我國作為一個食品生產和消費大國,在近些年來所發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使得民眾更加關注食品安全現狀,同時也給服務型政府提出了一個巨大的挑戰。因此,我們正在構建一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來增強公共安全的信心。為了保障公共食品安全與世界各國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接軌,我國也正在努力規范食品企業行為,落實食品企業責任主體。隨著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提高,消費者也正在積極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努力發揮民眾對食品安全應有的輿論監督作用。相信在我們的努力下,食品安全問題通過政府、企業、消費者等各方面的群策群力,一定會得到解決,公眾食品安全也會得到應有的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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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意義;問題;改善意見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2)05 — 0111 — 02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精神和物質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食品安全的問題也越來越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并且有發展成為世紀性問題的趨勢。隨著新的《食品安全法》的頒布,我國食品行業的安全性有所改善,但是食品安全問題還是存在的,并且時有發生?;谶@種情況,本文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法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提出相應的改善意見,使該法律能夠更好地為社會大眾服務。
一、食品安全法的意義
食品安全法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是一個關于食品生產和流通各環節的食品質量標準、安全監測標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同其他法律一樣,具有國家強制性。09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國現行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切實執行好法律,可以保障全面的食品安全,更好地維護大眾的權益。
第一,在原有基礎上處罰力度更大了,使違法者和暴力者也有所收斂。比如生產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或者這銷售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僅要賠償消費者的損失,若消費者要求,還得賠償其購買價10倍的金額,這一規定,不僅給消費者吃了一顆定心丸,也使生產者更加謹慎小心。
第二,統一了國家的食品安全標準。比如對食用的農產品質量、衛生、以及行業標準加以整合,在食品安全法執行的同時,強制執行這些標準,使農產品食品有了統一的食品安全標準,可稱為國家標準,打破了之前一種食品對應很多種標準的局面;食品安全法中還規定,對于沒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特殊地區,可以制定自己的食品安全標準,報交上級部門備案饑渴;一些食品企業的產品,沒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時,可以執行企業自己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企業自行制定的標準需由上級部門審批,且只使用于企業內部;最后,為了使食品安全標準更加規范,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所有食品安全的標準隨時供社會大眾免費查閱,這一規定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使我國食品安全的標準和食品安全法更加透明,監管更加公開。
第三,取消免檢制度,同時也建立了風險監測和食品召回制度,這三條制度的明確提出,意味著食品安全法越來越完善。新法律的頒布非常明確的規定了食品監督部門對食品不能免檢,相關職能部門更要及時做好抽樣檢查,這對于食品安全很重要。新食品安全法取消了免檢制度,不僅使過去擁有免檢權企業的優越性消失,更加重視自身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在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下,使大部分企業的的社會責任感有所增強,于此同時,也踐行了召回問題產品的制度。
第四,設立食品檢驗和相關產品進出的記錄的規章制度。即從產品的生產消費整個環節中做好監測和管理工作。在整個生產、經營、流通環節中會有種種問題出現,一點發現問題,相關職責部門應該找好原因,消滅產生問題的根源。要做到這一切,都需要對全程食品的進出和相關產品的檢驗做好記錄。
第五,新食品安全法擴大了法律的使用范圍,同時也明確了責任。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也將保健品歸類到食品安全法管轄的范疇,明確規定保健的宣傳過程中不得涉及該品的治療功能,更不能虛假、夸大的宣傳保健品的功能,對于誤導大眾的虛假廣告,要做到嚴肅處理。若某保健品做虛假廣告,給消費者帶來了損失,不僅要查出生產該保健品的相關企業,還要追究其代言人的相關責任。
二、目前食品安全法律存在的問題
(一)《食品安全法》中的大量概念都是模糊不清的,法律并沒有對相關概念作出明確的解釋。比如該法律中規定消費者買到不符合標準的食品事,不僅可以得到經濟賠償,還可以在銷售者那得到購買價10倍的賠償金額。聽起來像是加大了保護和懲罰力度,然而在真正實施的過程中,卻是很困難的。因為消費者在要求10倍賠償金額是有前提的,即銷售明知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然而該法律卻沒有對這“明知”做出明確的解釋,在實際銷售中,銷售者更不可能主動承認其所銷售的商品是不符合標準的。這就使消費者的維權變的更加困難。
(二)目前實行的食品安全法還不夠健全,配套的法律還未出臺,最終使得很多具體問題得不到根部的解決。比如,《食品安全法》早已沒有“免檢”的概念,更不存在食品免檢的相關規定,但是在食品的實際檢驗過程中,卻做到不到百分之百的檢驗,是否抽樣檢驗的食品直接進入市場,更不為大眾所知;建立安全風險檢測制度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逐步完善;另外國家還應該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來召回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物,逐步根除小作坊。大部分的小作坊都是臟亂差的代名詞,其產品的質量更不可能得到保障。有效解決小作坊給我國食品安全工作帶來的難題,已經成為我國食品安全研究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大眾對于食品安全的認識不夠,宣傳效果不夠明顯。我國《食品安全法》出臺以后,相關媒體進行了廣泛的宣傳,但是沒有收到理想的效果。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該法的實施已經提高到全社會共同實施的程度,但是卻沒有達到讓全社會將安全工作作為最終工作的目的,只有部分工作部門在獨自作戰。
(四)質量安全檢驗體系不夠健全。國內有很多檢驗機構,然而這些機構都有一個特點,即技術水平較低,政治色彩較濃,建設重復度較高,同時機構的設備落后,很難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依據。同時,受到地區等因素的限制,檢測結果沒有統一的標準,廣泛認可度較低,重復檢測,浪費資源。
三、食品安全法的監管制度
1.《食品安全法》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監管機構十分冗雜,工作的效率也很低。我國是食品安全缺少一個比較權威的機構,監督的效率也很低,另外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法律地位也不夠明確。在日常工作中,監管主體對于自己的職位不能做到充分的了解,更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樣就出現了職能交叉和空白的局面。在我國的食品安全法中,并沒有明確的界定好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的職責,最總造成交叉現象出現。于是,在這種詩篇監管的制度和體制之下,很容易產生職權不清、工作不明的問題,嚴重的制約了食品監管的工作效率。但是無論如何,具體的執法工作也是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實行。
2. 對于食品安全法監管問題的思考和完善
要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見過問題要做到以下幾點:首先,明確各監管層的工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明確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法律地位。特別指出,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與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職能聯合起來分析。最后,在執法的實踐中落實法律的監管職能。
四、 逐步健全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第一,工作中要健全執法隊伍。再完善的法律,沒有政府部門的強制執行,都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食品安全法也不例外。所以,在實際工作中,要明確法律執行者的權利范圍,執法方式以及案件公開程度等等;同時也要注重執法主體的專業培訓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制定相關的問責制度,不斷加強執法的力度進和監督程度,是法律能夠真正的落到實處。
第二,建立食品監管部門,部門內部實施問責制度。在監管部門內部,應該加強對食品安全事故的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理,與此同時,還要從司法層面加大對失職工作人員的查處力度。
第三,進一步完善信息的公開程度。為了確保公開信息的真實性和權威性,還可左鍵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同時建立信息平臺,做到對大眾負責。信息平臺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及時召回不安全的食品,對食品安全事故可以及時做好處理并將結果公布。
第四,再執法過程中,要加大處罰的力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來工作。我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任何目錄外的食品添加劑都不能使用、各個類別的食品都不能免檢、利益受損的消費者還有要求10倍賠償的權利,但是跟西方國家相比,我國對于違法者的處罰力度還不夠,且缺乏一定的威懾力?!缎谭ā分须m然在處罰年限上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但是處罰力度還是很輕,達不到法律警示違法者的作用,因此必須要羅達刑事處罰的范圍。于此同時,執法主體必須要做到嚴格執法,堅決消除無證生產的局面;堅決取締假冒偽劣經營的生產行為;要規范食品的廣告,引導負責人的代言,對于一些不實的代言,要追求其相關責任。
第五,嚴格食品安全的標準和規定,建立健全完善的消費者維權機制和生產者監督機制。一是強調食品的生產流通過程中都要有經營許可證,必要的時候還要取得QS的認證,目的就是要嚴格保障食品的質量安全;二是要充分借鑒國際標準和其他國家成熟的標準來之地我國的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標準;三是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認證體系,建立健全的認證制度,避免重復檢測認證的情況發生;四是要建立消費者直接送檢制度,也就是說消費者對于所購買食品質量或者安全性有任何異議的時候,都可以送至專門的檢測機構來進行檢驗和堅定,檢測機構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消費者提供檢測情況,并作出相應的判斷。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要利用好行業協會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定期預期溝通,將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位員工身上,通過員工的反饋來調整食品安全工作。于此同時,政府部門還要做好引導工作,使食品行業在工作中做到自律,鼓勵食品行業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規則,通過宣傳講座做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時還有做好員工的培訓以提高其業務能力,從而改善我國目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狀況。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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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ood safety is not just a leg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issues, in terms of its moral dimension should be an ethical problem, this paper proposed the concept of food security ethics, meaning, principles, measures of food safety issues to light the analysis, from the ethical point of view of trying to food safety problems to provide some ideas.
關鍵詞:食品安全 倫理 初探
Keywords: food safety ethics Study
作者簡介:平小柳(1986―),女,西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倫理學專業2009級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道德哲學。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人們對物質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斷提高,身體健康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是作為與人們健康息息相關的食品卻是隨著我們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也隨之變成“工業食品”。面對食品安全日益嚴重性,國家試圖通過健全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加強行政監管力度來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遏至,可是在現實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者作為追求經濟利益的行為個體在經濟利益的趨勢下形成了金貴無比的扭曲倫理價值觀念。對于食品安全這一項關系每個人生命健康安全的問題除了國家強硬的法律、行政措施外還應從人們的價值觀念、行為準則出發,通過建立正確的食品安全倫理價值觀念的方式來喚醒人們的靈魂,從而從根本上給我國食品安全裝上一把保險鎖。
一、食品安全倫理的意義
(一) 理論意義
目前理論界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研究主要是從行政學、社會學、法學、經濟學等角度為主。而單純從倫理道德角度對其食品問題進行研究的學術著作少之又少。本文試圖從食品安全倫理角度為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提供新的一條思路,同時也希望通過此文章讓社會對食品安全倫理這一全新領域進行認識和理解。
(二)現實意義
面對問題食品層出不窮的嚴重局面,國家通過完善立法、加強行政監管,媒體輿論導向等手段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整治 ,可從其整治效果上而來言卻是不令人滿意。我們可從“社會人”這一德行為主體出發,通過建立正確的倫理道德觀念,在倫理視野下研究食品安全問題。
二、食品安全倫理及遵循原則
食品安全倫理及行為主體在食品安全方面一系列完備的社會道德規范體系,它是行為主體在動機或行為上為與不為的基本判斷基準,是人們建立正確的食品安全倫理價值取向并形成長期的行為約束機制。
在食品安全問題中,主要涉及企業生產者、政府監管者、消費者三個方面。其涉及到公平正義原則、生命健康安全原則、尊重人權等倫理原則。
(一) 公平正義原則
美籍哲學家約瑟夫-弗萊徹曾說“沒有公正,便沒有道德;沒有公正論,便沒有倫理學?!雹俟秸x這個人類永恒討論的主題。我國食品安全問題中也應注入公平正義理念及無論是企業生產者還是政府監管部門、消費者都應遵循權利、責任對等的公平正義原則。
(二) 生命健康原則
生命健康權作為每個社會成員所擁有的最基礎權力,這一權利早在中世紀,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就在對自然法的闡釋中提出了生命健康權。食品安全與其每位社會成員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關,因此在食品安全這一問題上更應堅持生命健康安全這一原則。食品安全中生命健康安全原則主要是指倫理主體遵循以生命健康安全這一基本準則來處理人與物、經濟利益與人生安全之間的關系。
(三) 尊重人權原則
人權是一種無條件的、在人類自然本性中就擁有的權利。尊重人權在食品安全倫理中主要表現在企業生產者、政府監管者和消費者三者之間尊重彼此倫理主體之間的生命健康權、自主選擇權和信息知曉權等方面。從而建立互相尊重實現“食以安為先”的倫理精神。
三、食品安全倫理的實踐路徑
(一)企業行為方面
企業作為“經濟人”的同時也應作為“社會人”。首先 ,企業作“經濟人”其獨特天職就是獲得經濟利潤,但是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還應履行其“社會人”的責任,因為企業經營行為同時也是一種社會性的人類行為,應當以保障社會成員生命健康安全為其基本準則,以人類社會創造財富為基本目標對其經濟行為的道德合理性進行判斷。因此企業方面應加強其經營者的經營管理道德素質培養,努力塑造符合社會道德標準的企業文化,同時加強企業各層員工的職業道德培訓,從而履行起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
(二)政府監管方面
我國在建立社會主義新秩序的過程中單單想依靠法律、行政手段等硬性手段來保證經濟的迅速發展是不夠的,在這物欲橫流的社會中更注重從道德倫理方向來規范和引導人們的行為。在食品安全問題中也應如此,政府扮演著食品安全“守門人”角色,這個角色中除了通過健全立法、加強監管等方式來盡其職責,還應通過加強行政監管人員道德修養教育,樹立其公務人員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以身示范、廉政、公平、透明、行政道德風尚,從而為全社會食品安全道德機制的建立起到表率作用。
(三)消費者方面
食品安全不光是企業、政府的責任,作為消費者也有責任加強個人自律做好食品安全監督。同時消費者也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不應有價格定好壞的錯誤消費觀念。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無論是否對其自身造成傷害都應有維護食品安全的社會責任感,對其問題食品進行抵制,為全社會食品安全進一份公民應盡的義務。
確保食品安全這是一個任重道遠的歷史使命,在面臨社會結構日益復雜的今天,我們不僅從法律、行政等手段對其管理的同時,也應重視從倫理道德方向喚醒每個人的靈魂。因此,我們在加強食品安全行政體系監管的同時,還應盡快建立食品安全倫理體系,從而通過法律外在的行為規范、道德內在的行為準則對食品安全行為主體進行有效的管理。
注重食品安全的意義范文4
“兩高”報告提出,做好新時期的法檢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等問題,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結合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調研和思考,張金鎖代表建議,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督,推進食品安全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水平。
張金鎖代表說,近幾年,社會上因食品安全而引發的惡性事件屢見不鮮。造成目前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監管責任分散,食品生產、流通領域隱患較多。在生產方面,存在食品生產原料污染嚴重、添加劑超量超標、衛生不達標等問題;在監管方面,食品生產中涉及原料生產、加工等多個環節,每個環節又涉及工商、稅務、食品監督管理等多個部門監督,監督管理不到位是產生問題的重要原因。還有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就是我國消費者維權的渠道還較為單一。目前,我國對食品維權僅有向消協投訴、向法院提訟等幾個有限渠道。對大多數食品消費者來說,通過這些途徑解決食品糾紛所付出的代價要遠遠大于購買食品所花費的成本。很多群眾在面臨食品糾紛時,大都選擇忍氣吞聲,這間接地助長了不法食品生產者的囂張氣焰。
張金鎖代表說,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督,對于保證國家的食品安全、促進社會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形成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也需要多管齊下,綜合施治。要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銷售監管體系,在監管體制上進一步明確監督職權,強化監管職責,解決多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組織工商、質檢、食監、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對食品的生產、流轉、加工、流通等環節進行動態監控,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食品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要嚴厲打擊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進一步豐富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認真執行刑法修正案關于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規定,加大對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刑事犯罪和食品安全事故背后不作為、亂作為、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的打擊和查處力度,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要完善相應的食品監管體系。整合現有的食品檢驗檢疫機構,統一食品安全標準,規范相關認證體系,組建一支高素質的食品檢驗隊伍,為食品質量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要加強食品行業自律,積極推進食品安全誠信機制建設,健全完善行業自律規則,努力營造規范、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設立食品安全投訴中心,切實維護廣大食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注重發揮媒體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形成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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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的相關理論
(一)食品安全概念
食品安全的概念主要是對食品和安全分別進行論述的,食品范圍主要包括在衛生安全規范的范圍之內,而安全是以法律法規作為依據,把對食品的判別進行具體的劃分,并加之確定。
(二)食品之間的界定
食品與食物之間存在著不同,食物主要是用于溫飽的主要食材,而食品主要是指通過進行加工并在商場直接銷售的相關食物。食物與食品主要不同表現在食物是對食品的統稱,其注重的是表面的具體性質,如:形態、味道、口感等;而食品主要強調的是其變化和自身性質,主要包括:食物內在與外在的具體特點、發生的相關化學反應以及食品的生產、市場需求、銷售價格以及對社會的影響等特點固。
我國相關法律對食品的定義為,其主要為人們生活提供食用或飲用功能,屬于傳統意義上的食品,也屬于藥品中的物品,然而其不以醫療為主要目的。與此同時,食品的生產經營主要是對其的生產、加工以及收購等工作環節進行處理。食品應當對人體是無毒、無害的,且可能為人體健康提供營養所需,不會對人體造成生病、死亡等傷害,為人的身體健康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食品安全的界定
安全是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核心,也是食品安全法所要達到的目標,同時還是規范食品的劃分標準團。針對食品安全具有相對性的特點,如果食品自身是無毒無害的,但是對某些具有特殊體質的人而言,其食用后便會產生一些不良的反應,那么這類食品對于這些特殊體質的人來說,就是不安全的食品。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往的食品安全標準已經很難適用,制定新的食品安全界定標準已經勢在必行。
二、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
(一)食品安全法方面的缺陷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制定目標存在錯誤,其主要被用來達到各管理部門的主要生產經營目標,規范的管理對象方面存在著針對性不足的問題,以規范違法違紀行為作為相關法律法規的重點工作。雖然我國食品安全中普遍存在著違法違規現象,但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依舊沒有確立明確的目標,直接導致了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建設的不完整,這主要是由于我國經濟發展過速,法律建設滯后引起的。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法律主要針對食品衛生和食品質量等,專業性法律也僅僅是針對食品動物的防疫法和針對植物的檢疫法。
近幾年來,我國的湖南、河南以及遼寧等地都發生了黃花菜氧化硫超標現象,隨著這一現象的紙漏,黃花菜銷量迅速降低,黃花菜銷售受到了嚴重的打擊,相關菜農和加工企業經濟損失巨大同。根據有關部門調查發現,黃花菜并不屬于干菜范圍,不應該通過硫磺進行漂白,所以,其不應該有二氧化硫殘留其中,而國家農產品質檢部和農業部的相關食品劃分中將黃花菜包括在干菜內,且明確規定其二氧化硫殘留不得高于0. 19/kg。各部門對黃花菜的劃分意義不同,不但給黃花菜的種植、加工、銷售造成了不利,更給消費者對黃花菜的認知帶來了不利,造成了黃花菜銷量的急劇下降。
(二)《食品衛生法》方面的缺陷
我國的食品安全衛生法由于制定的時間較早,而受到相關環境、條件、信息、科學技術以及相關理念等客觀因素的制約,法律的制定勢必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包括有:其一,相關環節不夠規范和完整。對人們生活中的食品安全最容易造成危害的因素主要是源頭引發的污染圖。所以,食品安全衛生法應當概括食品全過程;其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內容不夠具體和有效。近幾年來,各國社會組織和各發達國家根據自身情況執行具體化的、有效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比如:食品安全情況的緊急處理措施、不衛生食品的妥善處理、食品安全的市場劃分、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問題和賠償、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評價以及食品安全的具體認證和監督管理等,沒有歸納完善食品安全衛生法律的相關管理條例,對食品安全管理沒有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其三,缺乏相關的法律可操作性。對食品安全的概念規定比較模糊,這使得相關執法部門很難對具體行業進行判斷,并實施管理。比如食品安全衛生法中規定:對于參與生產經營食品的相關工作人員或是臨時加入到食品生產經營中的工作人員,都應當每年進行具體的身體情況檢查,如果發現相關工作人員傳染性疾病的人員,均不得直接參加食品加工工作,避免病毒可能發生傳染,保證食品的安全和衛生。
三、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相關重要性
(一)食品安全問題越發嚴重
自從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國家的食品生產和加工得到了有效的安全保障,相關品種越來越多樣化。但是,隨著我國食品行業的快速發展和食品種類的多種多樣,食品生產對人們的生存環境帶來的嚴重的污染,食品生產技術手段相對偏低,食品加工中存在不法行業和有害物質,添加劑超標以及濫用工業材料和病死肉現象極其嚴重,食品加工行業違法違紀層出不窮,我國食品衛生安全極其可危。根據不完全統計得出,我國在2000年時食物中毒案件共發生多起,其中中毒人數達到了六千二百三十七人之多,死亡人數達到了一百三十五人之多,這對社會穩定性的危害非常之大,影響極壞網。根據2002年我國國家科學技術管理部關于食品安全科技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我國很多城市出現的腸出血性大腸桿菌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社會中二萬多人次中毒,一百七十七例因該毒而死亡。2003年六月后在北京召開的關于食品安全衛生情況的討論會上,專家門指出,從目前我國食品安全衛生情況統計來看,我國每年因食品中毒和死亡的人數都呈現出上升的趨勢,這也表明了,每年我國因食物中毒的人數大概在二十萬人次至四十萬人次之間。2004年時安徽阜陽發生的關于不合格奶粉的案例,該有毒奶粉造成二百三十多嬰兒身體不達標,其中輕度營養缺陷的嬰兒有一百六十人次,經過多次的調查和分析,因食用不達標奶粉而造成營養不達標缺陷的嬰兒其死亡人數達到了十二人之多,社會影響極壞。
(二)食品安全的自身屬性看法
以經濟學角度的分析和概括公共物品而言,其主要針對食品安全的經濟特征來具體說明法律的必然依據。公共物品主要是指,為了更好滿足人們對不同產品的需求,其與消費者之間存在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消費特征網。其中,非排他性主要是指不能除去個體從公共物品中所取得的經濟收益;非競爭性主要是指公共物品在銷售過程中,其數量的變化不能對產品的生產成本造成變化。公共物品的消費不但可以避免發生公用物品被私用現象的發生,還能充分發揮出公共物品的具體作用,有效限制提供者經濟效益的取得。公共物品的供給方不能利用市場競爭方法來進行有效的處理,所以應當由國家相關管理部門來提供有效的幫助。
食品安全主要是對公共物品實施的,其目的主要是為人們食品安全衛生提供保障,因此才制定與實施了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人們對于食品安全有著不能替代的權利與義務,而能夠使用該權利的人們群眾數量也在不斷的增加,那樣食品安全的成本也隨之加大。所以說,食品的衛生安全解決辦法,應當在國家相關管理部門的協助下,在完善的市場競爭形勢下,在國家政府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下,由相關管理部門行使權利,通過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讓食品安全法通過有效的實施。
四、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建全和完善
(一)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制度
我國食品衛生免檢制度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不足,對于人們日常所需要的食品而言,國家政府應當提高重視,規范管理,可以學習和借鑒其他國家的處理辦法,由政府機關強制實施,除此之外,還應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把檢查的結果與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解決,用定期監督檢查的數據信息來確定質量評價情況,用統一的監督檢查和專項的監督檢查來發現其中存在的具體不足和問題,并對這些具體問題進行分析和處理,用監督檢查和抽查方法及時發現存在的質量相關問題。對食品生產不合格等問題,其一應當增加監督檢查的抽查頻率;其二應當對抽查不合理的食品進行及時的復查;其三應當對不合理食品進行跟蹤或抽查,加大其對質量的整治力度。
(二)完善轉基因食品標簽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要求含有轉基因成份的食品必須在外包裝上標明,但一些食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仍然不能完全按照規定去執行。應當做到下列措施:第一,加強食品包裝標簽的信息有效性。一些食品的外標簽所標明的信息并不準確,不能完全的反映出食品中轉基因含量的成分和用途,不能準確反映出食品中所含轉基因成分對人體和自然的不良影響與作用。所以,目前食品轉基因標簽沒有實現消費者對食品成份的知情權,不能起到其所具備的作用。第二,食品中所含有的轉基因成分容量衡量標準不夠科學化。我國食品轉基因成分以不含有或檢測不出為主要標準,這樣與其他國家實施的食品安全辦法完全不同,同時,與我國現行的生物科學技術相矛盾。所以,應當根據食品的實際轉基因含量進行準確的標注。第三,完善對食品標準的劃分和具體管理實施。當前我國的食品標識管理對象包括有:大豆、油菜、棉花、玉米以及番茄這五類,與日本食品標識管理對象的二十四類和韓國食品標識的二十七類對比,明顯少于其他國家。所以,我國應當根據實際市場情況加強對食品標識的具體管理,增加具體的食品管理對象。
(三)制定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制度
我國應當制定關于衛生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制度,明確具體的標準和步驟。具體制度應當明確規定,在對食品進行抽查或舉報等方式時,發現存在食品質量問題,應當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警告,并要求生產企業提供相關的書面說明。由相關國家管理部門對不合格食品進行分析,認定食品的不合格級別,并依據食品在市場上的銷售情況等資料進行評估,制定并實施具體的食品召回計劃。制定的相關召回計劃經由相關政府管理部門認可后,才由企業通過利用相關辦法進行實施,并在消費者和政府管理部門的具體監督管理下,召回不合格食品,采取相應的解決辦法或對食品進行銷毀,同時給予人們群眾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精神補償。
注重食品安全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食品安全 問題 法律機制 對策
0.引言
近幾年來,面對高校食品安全問題,國家并非沒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與此同時,我國農業的生產方式不斷在變化,食品生產經營行業也不斷在更新,這使得很多新問題不斷出現,高校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法律的滯后性決定了對這些新問題的處理必然滯后,需要時間加以完善規制。為此,我國政府機關應該時刻保持警覺性,以盡快的對新問題進行處理,以更多的法規來規范。
1.高校食品安全機制建立的意義
如今,高校頻頻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這給學校后勤部門以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帶來了很大的難題,因此建立高校的食品安全機制十分迫切。維護高校食品安全,關系著每個學生的切身利益。要打造一個健康的高校食品經營環境,需要校方、后勤部門的努力,同時也離不開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只有舉全社會之力,才能夠構建起一套完善的高校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才能為青少年在校的健康提供最大的保障。
2.影響高校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
現今社會的高校食堂,已經摻入很多的社會性因素,因為它們的成立方法就有社會元素的參雜。一般情況下,它們會以兩種方式存在,一種是學校建立食堂,并提供一些設備,然后由社會人員進行經營,它們可以通過租賃的方式經營,也可以通過承包的方式,或者就是學校招募人員來經營。第二種情況就是將食堂直接交由學校的后勤部門進行管理,當然,在里面工作的人員仍然是在社會中招募過來的。在這些社會因素的介入下,雖然效率提高了,食品的價格也降低了,但是對食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就減少了,也就不能滿足高校的要求和學生的健康要求了。
2.1員工素質有待提高
現在有些高校食堂雖然會花大成本請高級廚師來掌勺,但是這些廚師只注重飯菜的口味,對于食品是否安全卻全然不顧,或許在他們的理念里只需要做出好吃的菜,而不是安全又好吃的菜。有些食堂更離譜,只要有人愿意來承包、價錢合適就同意,完全不顧他們是否有相關的技術,有沒有一套安全的制作食品的措施。
2.2對食品的安全衛生意識不強
食品安全問題日趨嚴重,和人們的食品安全意識不強有著很大關系,首先食堂對食品的安全問題不重視,他們只為追求利益,保證不出人命是他們的底線。其次,學生對食品的安全問題不重視,維權觀念比較淡薄,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大部分人都選擇忍氣吞聲。最后,高等院校從后勤到領導層都對食品安全問題重視不夠。后勤大多的抱著放水養魚的態度,只要學生都有飯吃,就可以了。而領導們更多的是關注飯菜的價錢有沒有漲,有沒有做得更好吃。至于其中隱藏著的安全問題,他們似乎忽略掉了。在這樣一個大家都不關注食品安全問題的情況下,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就不足為奇了。
2.3食品加工和保存不當
某高校就曾經因為不重視,發生兩次食物中毒的不良事件:一次是對于冬季所購買的大棚四季豆的烹調加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四季豆本身含有紅細胞凝集素和皂素兩種毒素,進入人體后對胃腸道有刺激性作用,會使人體紅細胞發生凝集和溶血。如果加熱不徹底,留存的毒素易導致食物中毒。另一次是從集貿市場買回了衛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的熟牛肉,且供應前的熟牛肉未進行進一步的處理,熟牛肉上的致病微生物致使許多教師和學生食用后發生食品中毒。
2.4其他原因
除了上述原因外,還存在其他一些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比如食堂使用的餐具問題,很多食堂對于使用過的餐具,都只是清洗一遍,而不會對其進行進一步的消毒工作,長此以往,必然危害學生的健康。而且食堂在進貨的過程中,也有不少問題,對于一些原料或者菜,他們往往會挑便宜的買,但便宜無好貨,這些原料往往是不合格產品,或者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產品。還有,食堂的很多承包商都不是簽訂了長期的合同,所以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往往并沒有懲罰的措施可約束,這樣也就給了這些承包商可乘之機。
3.對食品安全問題的保障措施
對于上述問題,我們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制止,對于食品的來源不安全的問題,可以建立一個食品安全的監管制度,這一制度的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求所有的領導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如何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問題,其中要有學生代表參加,以及時的反映學校相關食品的動態。二是對于食品安全問題要明確主體責任,做到責任到個人,同時建立可追溯的機制,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對于相關的責任人員進行懲罰;如果是供貨商的責任,也要先對內部接受貨物的工作人員先進行懲罰,然后再由其代表學校向供貨商追償,直至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1近些年,我國發生了很多突發性食品安全問題,比較典型的就是前幾年鬧得人心惶惶的三鹿奶粉事件,由于人們對老產品一直都比較信賴,加之社會的應急機制不健全,使得這一事件波及面廣,給很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痛。這些突發性的食品安全問題都在警示我們,要對高校食品安全問題保持高度的重視,建立一個有效的反應機制。這個反應機制可以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首先,建立一個信息反饋機制,在學校設立食品安全意見本,如果學生發現有食品安全問題,即可以馬上反應到本子上,這個意見本要在每個食堂都設立;其次,可以設立領導投訴舉報信箱,對于一些食品安全問題或者學校的其他問題,學生可以通過寫信、郵件等方式向領導反應;第三,要預先制定好一個應急方案,并且將這個方案的內容向學生傳達,并組織演練,以便高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可以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理。
3.2對于高校食品安全問題的相關對策
我國食品安全法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分配了監管部門進行監管,但是這種分配只是粗放式的分配,并沒有將每個部門的職責進行細化,只是單純的規定哪些部門有監管的權利。因此這些監管部門便見縫插針,凡是有好處的地方就馬上進行監管,對一些涉及監管責任又沒有好處的食品安全問題就“踢皮球”,以至于很多食品安全問題都沒有人監管,各部門相互推脫。為了有效解決這一問題,立法機關應該盡快明確相關部門各自的監管范圍,實施問責制度,盡快各司其責,以安撫民心,特別是對于高校食品安全的監管部門,更要加強監管,否則,將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如果監管部門不能很好的完成監管工作,就應該對其采取相應的處分手段,以促使其能夠積極的行使其職權,不拖沓、不推辭,以提高解決高校食品安全問題的效率。
3.3雖然我國已經制定出了《食品安全法》,但這部法律還存在著許多不足,并不能很好的解決食品的安全問題,對于高校的食品安全問題,更是沒有具體的法規來監管,所以國家立法機關應著手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將食品安全問題細化,同時可以借鑒國內外的一些先進的法律條文,持更加開放的態度接受外來文化,使得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得到質的飛躍,使高校的食品安全問題真正得到有法可依。
3.4針對食品安全意識不強這一問題,我們需要加強對人們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各高校應聘請食品安全方面的專家到學校進行講座。學校的宣傳欄也應該多宣傳一些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各大高校的學生組織也應該多組織一些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活動。通過這些形式,必定能夠引起大家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同時也可以學到很多食品安全問題方面的知識,從而提高廣大師生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和法律意識。
3.5我國《食品安全法》對于造成食品安全問題人員的處罰并不重,這也是造成那些投機分子肆無忌憚的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國外對于那些犯罪分子的懲罰力度就很強,一旦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就有可能使犯罪分子身敗名裂并且傾家蕩產。對于造成人員傷亡比較嚴重的犯罪分子,還很可能處于死刑,或終生不能生產經營食品行業,在這種情況下,食品生產經營者自然就會十分重視食品的安全問題,食品安全隱患也就隨之減少了。為此,建議立法機關應根據我國國情,并參照發達地區和國家的做法,制定適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盡快對《食品安全法》進行修訂。
3.6學校還應該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組織一個專門的食品安全監察隊伍,加強日常的巡查工作。對于一些違規的食品,通過展覽等方式展現在學生面前,讓學生提高對防范意識。同時,對于監管人員,也要加強培訓,切不可隨意行使監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