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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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環境保護制度

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文1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恢復:治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X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4-0063-01

1 深入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

實行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度。進一步健全并實行政府主導、礦山企業配合、社會參與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度,對礦產資源開發區域的地質環境背景、開發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工礦廢棄地狀況、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情況等,開展定期、不定期的調查評價工作,查清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分析存在問題及其變化趨勢,評價和劃分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區域,提出改善礦山地質環境的對策建議,為因地制宜地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提供依據。重點開展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評價。礦山企業要依法加強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制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與綜合治理方案。

建立和完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和礦山地質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加強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特別是基層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建設,建立重點區域和重點礦山的地質環境監測網絡,建立重點礦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及時預報信息,開發應用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形成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報告制度。

2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措施

2.1新建礦山

必須符合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準入條件,即必須具備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礦山環境影響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報告,并依法繳存礦山環境治理號恢復保證金。經審查,若采礦活動對環境影響和破壞較大或遭破壞后難以恢復治理,則實行環境一票否決制。嚴格實施“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落實礦山環境保護和修復責任制。礦山在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大中型新建礦山應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機構。禁止在國家和省、市、縣劃定的禁止勘查區和禁止開采區內勘查和開采礦產資源。

2.2改、擴建礦山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保護并重的原則,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按有關規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保證金。礦山在改、擴建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礦業“三廢”排放總量應有效控制并達標排放。大中型礦山應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機構。

2.3生產礦山

礦山應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責任制。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廢氣應按相關標準和規定處理達標后排放;礦山對礦業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應積極治理。礦山生產中必須做到邊生產、邊恢復(治理)。對治理不力、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

2.4閉坑礦山

嚴格礦山閉坑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制度。礦山應做好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的污染整治,并限期做好礦山土地復墾和因采礦誘發的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對礦山損毀的土地要因地制宜恢復。對未達到閉坑要求的采礦權人,不再授予新的采礦權。

3 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3.1多渠道投資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按照不同類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責任區別對待,充分調動多元經濟成分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積極性,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進程。對于新建和生產礦山,全面實施四川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對有重大貢獻的國有礦山,采取政府扶持和企業分擔等方式,合力做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對已關閉和無主礦山,各級政府應采取有力措施,通過競爭出讓復墾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權等方式,鼓勵多元化投資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礦山地質環境重點保護區。包括四川大熊貓棲息地(德陽區)、九頂山、龍門山地質公園、鎣華山等8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古跡保護區和地質公園,總面積近809.72平方千米。區內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的管理規定,加強礦山環境保護。

礦山地質環境重點預防區。主要包括什邡、綿竹、廣漢、旌陽區的綿遠河、石亭江、鴨子河等沿江區域礦山,以采砂、采石為主。所有采砂、采石都必須符合《德陽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和《德陽市旱地采砂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重點加強部門協調,落實開采砂石資源及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管理職責和程序,嚴格執行新建砂石廠的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加大已建砂石廠的整合改造力度,對已造成環境破壞的采礦區域進行河道疏浚、修筑堤堰、填坑、覆地、復墾等恢復治理工程。

3.2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措施

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格審查新建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落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嚴格實施邊開采,邊治理恢復,避免新增礦山地質環境,破壞事件和地質災害。

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

(1)對礦山損毀土地進行復墾;對礦山“三廢”進行綜合治理、綜合利用;對采礦活動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地質災害及水源枯竭、水質惡化、水土流失等地質環境問題加強預防、監測,及時組織處理;對露天礦坑、廢石場、尾礦庫、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進行穩定化處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等。

經過對全市221個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資料進行分析,初步篩選出馬槽灘磷礦區河西礦段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區、井田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區、王家坪磷礦區燕子巖礦段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區等9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重點工程。主要開展滑坡、崩塌、危巖、泥石流、塌陷等工程治理,進行植樹種草恢復礦山生態環境,計劃在2015年完成。2015年至2020年再開展6-10個礦山地質環境的恢復治理和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工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穩妥的推進礦山環境的工程治理工作。

(2)積極推進礦區土地復墾

建立礦區土地復墾監管和監測制度。新建礦山沒有土地復墾方案不予受理采礦權申請。加強生產礦山對損毀土地的復墾。實行并完善礦山損毀土地復墾的鼓勵政策,引導和鼓勵各方力量從事礦區土地復墾,擴大投資主體范圍,加快礦山廢棄地的復墾。明晰礦山復墾土地的產權,在優先安排農業利用的前提下,鼓勵多用途使用。

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文2

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1-0066-03

1 引言

環境與發展是當今社會和學術界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對礦產資源的依賴。伴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的進程加快,對礦產資源的需求與消耗會逐漸加大。礦產資源開發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支撐的同時,由于忽視了礦山的環境保護和治理,又在很大程度導致了一系列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如土地資源的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因此遏制礦山地質環境惡化,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保護已成為各級政府和國土管理部門亟需解決的重要課題。技術進步和工程措施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國特殊國情和國際經驗表明,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及政府的管理職能、構建完善的經濟制度體系也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

2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2.1 礦山地質環境投入和融資體系不完善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地質環境保護的財政投入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國家投資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整治的資金平均每年高達12.2億元,2000~2008年投資總額為110億元。2009年中央財政和各級財政共安排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67.4億元。但目前地質環境保護經濟制度的明顯特征是單一財政投入型、臨時性、補,其相應的投入和融資體系也不完善,主要表現為:①財政投入沒有形成穩定的財政專項制度,缺乏持久性的經濟保障機制;②缺乏完善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多元投入激勵機制。雖然國家出臺了相關法規和政策,鼓勵企業或者個人進行地質環境保護投資,但是并沒有對稅費減免、行為主體的權益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確和具體的執行細則。③地質環境保護金融制度建設比較落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普遍使用的融資模式,比如債券融資、保險等,但在我國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等方面工作中應用較少。

2.2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體系不健全

(1)礦山地質環境管理和治理的基層服務體系不健全,主要表現為人員、設備、設施配置嚴重不足,相應的技術相對落后。

(2)礦山地質環境價值評估與監測統計體系建設處于剛剛起步階段,這導致礦山地質環境工作缺乏相應的標準,同時礦山地質環境開發利用對生態破壞的損失也難以評估。

(3)礦山地質環境產業經濟相對落后。主要表現為與地質環境相關的產業影響力不夠,比如地質遺跡的旅游業產業化發展、礦山地質環境信息服務產業等,需要建立多樣化的產業發展模式。

2.3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制度和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強

從我國開始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以來,便制定和頒布了大量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這為地質環境保護提供了客觀依據,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政策運行的外部環境發生巨大變化,滯后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政策就無法適應新形勢下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企業缺乏對礦山環境地質環境投資的激勵,加上政府與企業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政府監管企業行為的成本較大,企業往往著眼于短期效益最大化,會減少環境方面的投資。

3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問題成因的經濟學分析

西方經濟學認為經濟發展中的環境惡化問題是由于人們的行為和制度安排不當所產生的。經濟理論為環境治理政策設計提供了重要依據,而外部性理論和市場失靈是與環境問題緊密聯系的重要理論問題。

3.1 市場失靈基本理論

亞當?斯密提出了資源配置的“看不見的手”的理論,得到了眾多古典經濟學學者的認可[1]。他們認為市場機制是完美無缺的,在資源配置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事實上,市場機制并不是完美無缺的,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正常運轉。當市場壟斷、公共產品、外部性、信息不對稱等存在情況下就會出現市場失靈。其中外部性對市場失靈影響最大。外部性又稱為溢出效應、外部影響或外差效應,是一個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直接影響他人的福祉,卻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或獲得回報[2]。外部性包括兩類: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社會脫離最優的生產狀態,使市場經濟體制不能很好的實現其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功能,此時就會出現市場失靈。

3.2 市場失靈與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在礦山地質環境的開發和保護中也存在著明顯的外部性。在負外部性方面,主要表現為礦山地質環境資源的過渡開采導致的地質災害、生態破壞、山體滑坡、耕地被壓占等地質問題,其產生的成本和危害由整個社會來承擔。在正外部性方面,主要表現為礦山開發企業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在礦山開發中使用先進的技術以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等方面。這兩方面都會對礦山地質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1)負外部性與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對于具有負外部性的產品或者生產行為,經濟主體在進行成本核算時不會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外部損害考慮進去,這會造成社會成本和私人成本之間的偏差。生產者若根據自己對成本和收益的核算進行生產,就會造成“壞”產量(負外部性)的過度供給。用圖1表示具有負外部性的經濟活動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D為社會邊際收益曲線,SMC 、PMC分別表示社會邊際成本和私人邊際成本。在負外部性存在的條件下,私人邊際成本小于社會邊際成本。最優資源配置的前提條件是社會邊際收益等于社會邊際成本,表現在圖上就是SMC與D相交時所對應的產量Qo,最優情況下所對應的礦山地質環境的損害水平為Ro。但在現實中生產者決策時往往忽略對外部環境的損害(負外部性),最終選擇的產量是Qe(曲線MPC與D的交點),對應的生態環境破水平為Re。生產者在不考慮外部性進行生產決策時增加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水平為RoRe。由以上分析可知,由于負外部性導致的市場失靈的存在,這會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過度產生。

(2)正外部性與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對于具有正外部性的生產行為,經濟主體在進行收益核算時不會將非市場價值的正外部性考慮進去,這會造成社會收益與個人收益之間的差異。生產者若根據自己對成本和收益的核算進行生產,會造成“好”產品(正外部性)的供給不足。用圖2來表示具有正外部性的經濟活動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SMB為社會邊際收益,PMB為私人邊際收益,SMC為社會邊際成本,在正外部性的存在的情況下PMB小于SMB。最優資源配置點位于SMB與SMC的交匯處,最優情況下所對應的產出水平是Qo,此時減少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水平為ORo。但現實中生產者進行收益核算時往往只考慮私人收益,而忽略正外部性收益,最終選擇的產量水平是Qe,即PMB和MC的交點,此時減少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水平為ORe。與最優狀態相比,增加的環境損害為RoR。綜合以上分析可知,由于正外部性導致的市場失靈存在,這會導致良性產品的供給不足。

4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府規制改進

市場失靈為政府規制提供了依據,政府應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是,當前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府規制主要是宏觀層面,沒有從市場機制入手,并帶有非常明顯的強制性,政策工具較為單一,這可能會導致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效果與規制目標產生偏差,政府規制失靈現象比較嚴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制的改進應在宏觀規制的基礎上增加針對市場主體的微觀規制,建立完善地質環境保護多元經濟制度支撐體系,并通過制度性措施將外溢到社會上的成本或收益復歸原行為主體。

4.1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分區分類分級管理

由于不同區域社會經濟和自然條件具有明顯差異,不同礦種的礦山或不同地區的同類礦種礦山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類型、影響程度和規模也會表現出差異性?;谶@一點,應實行礦山生態環境分區分類分級保護與治理。這不僅有利于礦山開發和治理工作的開展,也有利于明確劃分不同管理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在實踐中應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礦山地質環境,制訂和頒布相應的技術規范、評價標準,全面推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

4.2 建立完善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體系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工具包括兩類:一是控制性政策工具,主要有禁令、配額、標準等方法,二是激勵性政策工具,主要強調使用市場機制,比如稅收、補貼、排污權交易等方法。從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實踐經驗來看,控制手段是基礎性的,應用比較多,而激勵性手段也是不可缺少。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中,不能簡單地判斷哪種政策工具更有效,應綜合考慮兩方面:一是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性質,二是礦山地質環境管理機構獲取相關信息的成本,比如礦山開發活動與生態環境質量之間關系的信息的難易程度,應由誰承擔治理成本等等。因此,礦山環境管理不能僅僅依靠控制手段或者激勵手段中的一種政策工具,而是應在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價值損失、賠償主體和賠償責任等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綜合應用多種政策工具,建立激勵相容和有效約束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機制。

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文3

關鍵詞:礦山 地質環境保護 治理

1 我市礦業經濟發展概況

“十一五”期間我市礦業經濟發展迅速:新發現礦產地5處,新增鐵礦資源儲量516.3萬噸,水泥用灰巖資源儲量7108萬噸;2007年,礦業采選業總產值15.75億元,比2005年增加了3.99億元,年遞增15%;礦業總產值338.8億元(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當年價),比2005年增加179.4億元,年遞增45%;實現利稅34.55億元,利潤16.37億元,分別是2005年的2.5倍和3.6倍。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快了對礦產資源的需求與消耗,這為礦產開采企業帶來更大的發展機會。礦業企業抓住機遇,不斷加快開采進度。這也就隨之給我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我市雖然因地質環境保護問題造成的事故較少,但地質環境問題卻不容忽視。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不論對于礦業企業自身安全生產,還是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都是負責任的體現,具有重要的意義。

2 我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現狀

近些年,我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7年,全市礦山年排放廢水348.97萬噸,處理253.39萬噸,廢水排放達標率72.6%;尾砂(粉煤灰)年排放65.2萬噸,年處理利用量9萬噸,處理利用率13.8%;廢石年排放量94.49萬噸,年處理利用量40.69萬噸,處理利用率43%;礦山恢復治理面積達到82.2公頃。但是必須指出,未來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截止2007年底,全市礦山歷年累計積存尾砂288.43萬噸,廢石1121.95萬噸,累計破壞土地面積2337.73公頃(占全市面積的0.74%)。礦山的生產活動誘發各種地質災害將有所增加,導致采空和疏干塌陷、泥石流、滑坡、崩塌、地下水均衡破壞、礦坑突水等。2011年我市共發生三起地質災害。因此隨著礦產資源的開采,我市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將會更加突出。

3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3.1 注重以人為本、防災減災

凡是地質災害,都與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因此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對影響范圍的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破壞最小,達到防災減災的根本目的。

3.2 注重綜合治理、有效防護

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靈活運用各種治理方式,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治理。

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只有各種措施配置合理,才能根治災害。

4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措施

4.1 加強已閉坑礦山土地分類管理

遵循“區域開展、重點突破、解剖典型、控制一般”的原則,依靠當地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填表調查,對典型礦山進行實地調查與核查,查明全市礦山土地資源現狀及開發利用條件,重點查清閉坑礦山土地資源現狀及開發利用條件,提出礦山土地用途轉換方向和治理恢復意見,為礦山環境開發式治理提供科學依據。探索建立礦山土地轉換使用制度與模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引導社會投資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加速礦山環境治理恢復進程。

①宜“建”礦山土地:凡是適宜轉換為建設用地的礦山土地資源,可由地方政府投資進行礦山土地復墾和環境綜合治理,經申請和備案,可按建設用地出讓管理規定要求進行招拍掛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

②宜“農”礦山土地:凡是適宜轉換為農業和果業用地的礦山土地資源,可采用多方式、多渠道投資進行礦山土地資源開發整理和環境綜合治理,經申請和備案,當地政府可采用協議、承包等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和經營權。

③宜“林”礦山土地:凡是適宜轉換為林業用地的礦山土地資源,可采用多方式、多渠道投資進行礦山土地復墾和環境綜合治理,經申請和備案,當地政府可采用協議、承包等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和經營權。

4.2 加快礦山廢棄物處理

礦山廢渣、廢石對于礦山地質環境有著重要的影響,廢棄物的堆積造成礦山周邊占壓土地、植被破壞,影響了原有地貌環境。開采礦山會造成采坑區,現許多礦山通過廢棄礦石與砂石配比進行回填,不僅減少了運輸別的材料回填帶來的巨大資金成本,而且也直接處理了廢棄礦物,就地取材,變廢為寶,節省了廢棄物處理成本。

4.3 加大礦山地質災害治理

由于傳統礦山開采很少進行礦坑回填,造成地質塌陷等情況極易發生。同時由于礦山開采影響了植被的生長,造成礦山地質出現疏松,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發生創造了條件。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地下巖石的應力發生改變,巖石應力均衡被破壞,以及礦石廢渣的亂堆亂放,易造成邊坡不穩固,在外力誘發下,極易產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災難。

從治理技術上講,礦山地質治理首先要從水治理開始,加快礦山植被的恢復,通過樹木種植、草皮移植等方式恢復礦山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的發生。

積極爭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我市正在進行的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有分宜縣雙林鎮廢棄煤礦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渝水區因資源枯竭關閉煤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渝水區下村鎮航橋村巖溶地面塌陷勘探項目,總投資1000多萬元。

4.4 加速實施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

開展礦山環境現狀調查,查明礦山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及影響程度,制定分期治理方案。建立并實施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提高礦山準入門檻,禁止大礦小開,一礦多開,提高資源利用率。新建礦山應向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礦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并按規定存儲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屬采礦權人所有,實行??顚S?,在礦山環境治理完成后,經驗收合格,返還全部保證金及利息。目前,省發證礦山基本全部實施保證金制度,市縣發證礦山正在逐步實施。

4.5 加快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必須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實施。加強科學技術在礦山環境保護中的應用,特別是要加強對礦山的綜合利用和尾礦、煤矸石、礦渣等開發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產開發研究工作。這樣既可減少環境地質題目,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資源浪費。另外還要通過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以及對在職職員的再培訓等方式加快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實施。

5 結論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是一項長期的系統性工作,需要相關部門通過長時期地監控與治理,進行有效地引導,才能促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而且,還要加強相關專業人才培養以及技術開發,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切實實施,才能最終有效加強我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促進礦山經濟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羅江發.淺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0.

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文4

關鍵詞:煤礦環境監管經濟建設能源

一、煤礦造成的環境問題十分嚴峻

長期以來,我國對煤炭開發采取了“大、中、小型煤礦并舉,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的方針,導致鄉鎮、個體煤礦迅猛發展,而這些小煤礦大多布局不合理,設備簡陋陳舊,技術力量薄弱,環保措施不到位,其回采率僅10%,遠遠低于國家規定,這種“掠奪式”的亂采、濫挖使寶貴的煤炭資源遭到嚴重浪費,并且造成了當地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煤礦造成的環境問題大體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一)采空塌陷加劇生態惡化

多年來,由于煤炭開采沉陷造成我國東部平原礦區土地大面積積水受淹或鹽漬化,使西部礦區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劇。據東方網2005年1月7日報道,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員李連濟在其已完成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課題《我國煤炭城市采空塌陷災害及防治對策研究》中統計的數據是截至2004年12月3日,全國煤礦累計采空塌陷面積超過70萬公頃,造成的損失已經超過500億元。我國重點煤礦,平均采空塌陷面積約占礦區含煤面積的十分之一。其中,山西作為產煤大省,是采空塌陷災害最嚴重的地區。全省共15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采空區就達2萬多平方公里,相當于總面積的七分之一。目前,采空區中6000平方公里的地域已經遭受了地質災害。大面積的地質災害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在近10年來,山西省因地質災害已造成500多人傷亡。另據統計,1980~1999年的20年間,山西生產原煤34.1億噸,相應的采空塌陷面積達到8.18萬公頃,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達22.51億元。由于采煤,山西省每年新增加塌陷區面積約94平方公里。近二十年的能源基地建設,大規模開采煤炭,造成礦區土地塌陷、地表擾動等地質災害。截至目前,山西省礦區面積累計已達8000平方公里,其中采空區面積約占5000平方公里,引起嚴重地質災害的區域達2940平方公里以上。發生地質次生災害的范圍波及1900個自然村,涉及95萬人。據調查,僅1993—2003年全省因煤炭開采就有40余萬畝水澆地變成旱地,平均每年4萬余畝。在黑龍江省,采煤業的發展致使其土地塌陷問題也較為嚴重。七臺河礦區從1958年開始開發,在50年不到的時間里,全市下沉2.5米—6.5米;雞西礦區經過80多年開采,已形成地表采煤沉陷區193平方公里;鶴崗礦區有63.73平方公里的沉陷區,其中最深的地方下沉了30米,在地面上造成6米多的裂縫,而且現在仍在以每年1.3米的速度下沉。

(二)水位下降造成供水緊張

煤炭開采除了造成采空塌陷外,還危及地下水資源,加劇缺水地區的供水緊張。煤炭開采過程中的礦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溶水等未經完善凈化就被直接排放,對周圍水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僅山西省水資源的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達300個億。公開資料顯示,山西省社科院從20世紀80年代起,曾經多次對環境污染的經濟損失進行過核算。核算表明,山西省每年的環境污染損失大約占到GDP的15%左右,而新增的GDP大約只有9%左右。據調查,全國96個國有重點礦區中,缺水礦區占71%,其中嚴重缺水礦區占40%。隨著煤炭開采強度和延伸速度的不斷加大提高,礦區地下水位大面積下降,使缺水礦區供水更為緊張,以致影響當地居民的生產和生活。另一方面,大量地下水資源因煤系地層破壞而滲漏礦井并被排出,這些礦井水被凈化利用的不足20%,對礦區周邊環境又造成了新的污染,嚴重影響了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據統計,我國煤礦每年產生的各種廢污水約占全國總廢污水量的25%。同時地下水位的嚴重下降,也使區域內的作物大面積減產,抗御自然災害能力下降,嚴重危害農業生產。

(三)廢氣排放危害大氣環境

煤炭開采導致廢氣排放,危害大氣環境。因煤炭開采形成的廢氣主要指礦井瓦斯和地面矸石山自燃釋放的氣體。據統計,我國每年從礦井開采中排放甲烷70~90億立方米;礦區地面矸石山自燃釋放出大量含SO2、CO2、CO等有毒有害氣體,嚴重污染大氣環境并直接損害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統計,我國目前國有煤礦共有矸石山1500余座,其中長期自燃矸石山389座,嚴重污染了礦區和周邊地區的大氣環境,影響著周邊居民的身心健康。

二、對煤礦進行環境監管的必要性

在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直接針對煤礦環境監管的規定較少,更多的是在整個礦業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煤炭工業作為礦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顯然也應適用這些規定。環境法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逐步建立了一系列關于礦業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其中《礦產資源法》對此做了原則性規定: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防止環境污染。礦業環保遵循“污染者負擔”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現行的主要制度有:1、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制度?!兜V產資源規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為使開發環保并重、提高利用率,設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制度,對礦山開發建設的生態環境保護、礦山開發利用的“三廢”處理、礦山土地復墾與土地保護利用、礦山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治理及礦區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進行統籌規劃并保障實施。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首先應進行環評,在建過程中應實行“三同時”?!端帘3址ā芬幎ㄩ_辦礦山企業必須遵循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時制度。3、土地復墾制度。礦業環保中很重要的就是土地復墾?!兜V產資源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復墾條例》及《黃金礦山砂金生產土地復墾規定》中規定了“誰破壞、誰復墾”、“誰復墾、誰受益”的土地復墾原則,并要求開發者植樹種草,恢復表土層和地表植被。4、礦產資源開發損害補償制度?!兜V產資源法》規定對他人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水法》規定開采礦藏導致地下水位下降、枯竭或地面塌陷,對他人造成損失

的,采礦單位應采取補救措施,負責賠償。另外其他法也有相關規定。5、污染物集中處置及達標排放制度制度。《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對企業污水達標排放進行了明確限制。對超標排放罰款,達標排放征收排污費,嚴禁有毒廢水排放。除此之外,還包括基本農田保護、重大事故緊急處理、限期治理等制度,構成了我國較完善的礦業環保法律制度。

煤炭開采而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已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環境,加快礦山環境治理勢在必行。但是在我國現行環保政策法規中,缺乏針對礦山環境保護特點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不利于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但是由于這些規定都是在整個礦業的角度來規定的,針對性不強,關于煤礦環境監管的規定是空白或者即使有規定也很原則,不具有操作性。同時由于我國礦業環境保護法的部門規章過多,各部門法之間缺少協調配套,由于規章效力等級較低限制導致法律的可實施性不強,同時法律調控機制多采行政機制,沒有完全發揮市場作用。同時由于當時的條件,原《煤炭法》比較重視煤炭的生產,對于采煤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污染的治理,卻只是一筆帶過,從而使人們對煤炭開采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污染的治理重視不夠。近兩年雖然人們重視了,但由于無法可依,對采煤中的破壞環境行為仍難以有效遏制。在修改《煤炭法》的過程中要把煤炭開采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污染的治理放到重要位置。因此,礦區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必須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既是市場經濟的要求,也是世界發展的潮流。

三、如何監管

(一)建立采煤環境補償機制

我們應該在已有法律條款的基礎上,緊密結合礦區環境的特點,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礦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和技術標準體系,這一體系應覆蓋礦區發展的全過程,對新上礦山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在采礦山的環境保護和報廢礦山的環境重建以及如何推進環境補償機制,都應給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通過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專家和公眾的意見,盡快研究、制訂煤炭開采對環境進行補償新辦法,加速改善礦山生態環境,做到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資金保障

環境治理和解決沉陷問題需要資金的保障。山西最近開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專門針對煤炭而征收的基金政策,開征煤炭價格基金是實現煤炭市場供求平衡、穩定煤炭市場價格的手段),并將該項基金專項用于山西省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如保護資源、環境治理、提高安全水平、解決沉陷問題和煤炭綜合利用等方面,這種做法至少在環境治理上提供了一定的資金保障。

(三)預防為主

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文5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加強

正文: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快了對礦物的需求與消耗,這也為我國礦產開采企業帶來更大的發展機會。礦業企業不斷應用新的開采技術進行礦山開采,加快開采進度.這使得原本就不注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情況更加嚴重。近年來各礦業企業由于地質環境保護不力造成的事故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對礦山地質環境沒有進行保護與治理,造成礦山地質情況發生變化,而企業對于地址情況的勘探不及時造成的。加快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對于礦業企業安全生產.我國地質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

1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現狀分析

由我國國土資源部部署牽頭,地質調查局組織實施的《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綜合研究與成果集成》經歷了五年的時間,通過全國3 1個地質環境監測站的匯總與評價,對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現狀進行了調查。調查顯示,由于長時間、高強度的礦山開采.造成了我國大量土地荒廢,生態環境惡化。在地質環境破壞嚴重的地區.已經發生大面積地面塌陷的地質災害。至200 5年底,由于礦山開采造成的地質災害1 2379起,死亡4250多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 60多億元。由于采礦活動造成地面塌陷面積達3 5.22萬公頃,占壓和破壞土地面積1 43.9萬公頃。而且由于建礦、采礦強制性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區上部塌陷使地下水、地表水滲漏,嚴重破壞了水資源環境,導致采礦區域及周邊出現嚴重的生態環境破壞。加上采礦廢水的排放對環境的污染,使得礦區周邊地質環境及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針對這樣的情況,加快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保護我國生態環境已經勢在必行。自2 0 0 6年開始我國已經開始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加大的管理力度。

2 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與保護

2.1 礦山廢棄物處理——地質環境治理基礎

礦山廢渣、廢石、棄土對于礦山地質環境有著重要的影響,廢棄物的堆積造成礦山周邊占壓土地、植被破壞,影響了原有地貌環境以及水文環境。其中還有重金屬的廢棄物長期受陽光、雨水、空氣的析出,對礦山周邊環境造成的影響等。合理利用廢棄礦物進行礦坑回填可以極大的降低礦坑回填資金使用。通過廢棄礦石與砂石的合理配比進行回填,一方面減少了回填使用材料帶來的資金與物質浪費,另一方面也對廢棄礦物有了很好的處理。并且這樣的回填在壓實度、以及地質原有情況復原上也有著一定幫助。

2.2 礦山地質災害治理

由于傳統礦山開采很少進行礦坑回填,造成地質塌陷等情況極易發生。按照礦山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快慢可將其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突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類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由于礦山開采對于礦山周邊水資源的污染影響了植被的生長,造成礦山地質出現松散,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發生創造了條件。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地下巖石的應力發生改變,以前的巖石應力均衡被破壞,以及礦石廢渣的亂堆亂放,易造成邊坡的不穩固,在外力誘發下,極易產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災害。

針對這樣的情況,礦山地質治理首先要從水資源治理開始,加快礦山礦物制備過程中水處理設備的投入,將污水進行處理后再行排放。同時加快礦山植被的恢復,通過樹木種植、草皮移植等方式恢復礦山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的發生。

土地荒漠化也可以算礦山地質環境的一種,由于礦山生產運行中地下水的過度開采,造成水資源的減少,河流的干涸,植被的消失是其產生的主要原因,但礦山的不合理開采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某些礦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淺層地下水長期得不到補充恢復,影響植物生長,破壞了周圍的生態環境,最終使礦區土地石化和沙化。這種情況的治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通過上面論述的水資源治理、植被治理等方式,慢慢恢復礦山周邊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復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礦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

3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保護

近幾十年的礦業開采雖然對我國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是也對礦山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針對我國礦山環境現狀,加強我國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通過復合治理方式、攔、排、護、整、植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方法加快我國礦山環境治理與保護,對于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

3.1 加強礦業地質環境保護制度建設,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

為了更好的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首先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通過對礦山環境保護制度的建設,促進我國礦山化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環境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監督職能、國土資源部具體環保工作的實施共同來履行我國地質環境保護與監督的工作,促進我國礦業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實施。同時加強有關法規與制度的建設,從法律立法的角度,強化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

3.2 加快我國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推進

礦山環境治理必須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實施。加強科學技術在礦山環境保護中的應用,特別是要加強對礦山的綜合利用和尾礦、煤矸石、礦渣等開發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產開發研究工作。這樣既可減少環境地質問題,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資源浪費。另外還要通過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以及對在職人員的再培訓等方式加快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實施。

3.3 加快礦業“三廢”回收利用技術的應用,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實施

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對于“三廢”的回收、利用,對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著重要意義。通過采用先進的采選技術和加工技術,提高礦山資源利用率,對于加快我國礦山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3.4 關于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與防護的分析

礦山環境保護制度范文6

關鍵詞:礦山地質 環境影響評價 治理

一、礦山環境評價重要意義

環境影響評價是當今世界各國加強環境保護的一項成功經驗,也是我國嚴格控制環境污染與破壞,加強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措施。環境影響評價是根據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規律,或某一項目的建設計劃,全面科學地來預斷該地區將來的環境質量變化,從而制定出預防保護環境的措施。這對于確保將來環境質量不致下降,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有著重要意義。礦山環境評價同樣是為了預防和避免礦產資源開發中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存在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危害、發展趨勢等進行重點評價,提出防止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的措施和方案。

二、礦山地質環境評價的重點內容

(一)礦業活動引發的水資源、水環境變化,包括地表水漏失、地下水資源枯竭、區域水均衡破壞、水質污染等。

(二)礦業活動對土地資源、土石環境的影響和破壞,包括改變土地利用現狀、地面變形、土地荒漠化、土石污染等。

(三)礦業活動引發地面隆起、沉降變形、山體開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情況。

(四)礦業活動對重要工程設施、房屋、廠礦和自然景觀的影響和破壞情況。

(五)礦山建設工程和設施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及其危害程度。

(六)為避免和消除各種不良影響擬采取的防治對策和工程技術措施,以及礦山土地復墾的方案。

三、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價

在充分查明評價前礦區存在的各類地質環境問題,包括地下水資源枯竭、地表水漏失、土地資源破壞、土石環境污染、崩塌、滑坡等,在規模、發育程度、危害對象和生產原因的基礎上,對其影響和危害程度進行評價。

(一)充分掌握評價區氣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地震、地下水、工程地質等基礎條件,查明評價區存在的地質環境問題的種類、規模、特征、發育程度,查明與相鄰礦山礦業活動的相互影響特征與程度。

(二)針對各種地質因素在不同局部區域的差異性和復雜性,要做到較為精確的評價,需將整個評價區域劃分成若干個評價單元,統一評價單元在地質環境條件方面具有一致性,而不同的評價單元之間應具有可比性。根據各個小區域的具體地質環境條件,分別賦予所選定的評價指標以不同的屬性,然后在根據這些屬性進行區域評價??刹捎萌切纹史址?、正方形網格劃分法和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

(三)依據具有針對性、簡明性、普適性、數據易取性、指標可量化和動態與靜態相結合的原則對評價區基礎條件基本指標進行選取及數據標準化處理,確定地質環境評價指標權重。

(四)建立數學模型(指數模型、概率統計模型、模糊數學模型和灰色系統模型)選用評價區各種礦山地質環境要素的各種質量參數和定量化指標,定量評價環境質量的優劣以及預測人類活動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根據數學模型的評價結果對評價區進行現狀評價影響程度分區。

(五)評價現狀條件下評價區的地質環境質量情況、地質環境抗干擾的能力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難度。

四、礦山地質環境預測評價

在現狀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礦山類型和礦山開發利用方案確定的開采范圍、深度、規模和采、選、冶方法,廢棄物處置等,結合評價區地質環境條件及變化特征,預測新一輪礦業活動可能產生、加劇的地質環境問題和礦山建設發生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并對其發展趨勢、危害對象、影響程度和恢復治理難度進行評價。主要包括預測礦業活動可能引發和加劇的地質環境問題的種類、規模和原因以及其危害對象和危害程度,并對在本輪礦業活動結束時總體地質環境質量情況進行評價,對礦業活動引發的各種地質環境問題做出恢復治理難度分析。

五、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與保護

(一)礦山廢棄物處理——地質環境治理基礎

礦山廢渣、廢石、棄土對于礦山地質環境有著重要的影響,廢棄物的堆積造成礦山周邊占壓土地、植被破壞,影響了原有地貌環境以及水文環境。其中還有重金屬的廢棄物長期受陽光、雨水、空氣的析出,對礦山周邊環境造成的影響等。合理利用廢棄礦物進行礦坑回填可以極大的降低礦坑回填資金使用。通過廢棄礦石與砂石的合理配比進行回填,一方面減少了回填使用材料帶來的資金與物質浪費,另一方面也對廢棄礦物有了很好的處理。并且這樣的回填在壓實度、以及地質原有情況復原上也有著一定幫助。

(二)礦山地質災害治理

由于傳統礦山開采很少進行礦坑回填,造成地質塌陷等情況極易發生。按照礦山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快慢可將其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突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類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由于礦山開采對于礦山周邊水資源的污染影響了植被的生長,造成礦山地質出現松散,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發生創造了條件。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地下巖石的應力發生改變,以前的巖石應力均衡被破壞,以及礦石廢渣的亂堆亂放,易造成邊坡的不穩固,在外力誘發下,極易產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災害。針對這樣的情況,礦山地質治理首先要從水資源治理開始,加快礦山礦物制備過程中水處理設備的投入,將污水進行處理后再行排放。同時加快礦山植被的恢復,通過樹木種植、草皮移植等方式恢復礦山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的發生。土地荒漠化也可以算礦山地質環境的一種,由于礦山生產運行中地下水的過度開采,造成水資源的減少,河流的干涸,植被的消失是其產生的主要原因,但礦山的不合理開采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某些礦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淺層地下水長期得不到補充恢復,影響植物生長,破壞了周圍的生態環境,最終使礦區土地石化和沙化。這種情況的治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通過上面論述的水資源治理、植被治理等方式,慢慢恢復礦山周邊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復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礦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

(三)加強礦業地質環境保護制度建設,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

為了更好的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首先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通過對礦山環境保護制度的建設,促進我國礦山化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環境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監督職能、國土資源部具體環保工作的實施共同來履行我國地質環境保護與監督的工作,促進我國礦業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實施。同時加強有關法規與制度的建設,從法律立法的角度,強化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

(四)加快我國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推進

礦山環境治理必須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實施。加強科學技術在礦山環境保護中的應用,特別是要加強對礦山的綜合利用和尾礦、煤矸石、礦渣等開發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產開發研究工作。這樣既可減少環境地質問題,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資源浪費。另外還要通過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以及對在職人員的再培訓等方式加快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實施。

(五)加快礦業“三廢”回收利用技術的應用,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實施

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對于“三廢”的回收、利用,對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著重要意義。通過采用先進的采選技術和加工技術,提高礦山資源利用率,對于加快我國礦山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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