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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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

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文1

《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為習慣和身心健康等教育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

婦聯副主席謝曉曦表示,每年5月第三周周一為我市家庭教育日。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應根據有關人員或單位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條例規定,父母如果不能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機構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時通過各種方式與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監護人和學校聯系交流,定期團聚。

條例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向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咨詢和輔導。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支持。

條例還規定,市、區縣政府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務工地就近入(托)學、參加考試、居住等。

下面是條例全文

《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進家庭教育發展,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行政區域內家庭教育的實施、指導和服務,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響。

第四條家庭教育遵循家庭盡責、學校指導、社會參與、政府推進的原則。

第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責任主體,依法承擔家庭教育義務。

第六條推進家庭教育健康發展是政府、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事業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家庭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家庭教育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負責家庭教育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婦聯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推進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衛生和計生、公安等部門,以及關心下一代工作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家庭教育相關工作。

第九條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實施

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為習慣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

第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言傳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家庭成員應當共同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傳承良好家風,構建平等和諧的家庭教育環境。

第十三條父母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父母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機構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過各種方式與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監護人和學校聯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定期與未成年子女團聚;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依法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第十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學校的家庭教育指導,參加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組織開展的家庭教育活動。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主動與學校溝通未成年子女學習、生活情況,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教育。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父母離異的,雙方應當繼續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一方履行家庭教育義務時,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養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養子女、繼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

第十七條未成年子女應當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教育,參加學校和社區(村)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的家庭教育活動。

第十八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學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婦聯、民政部門、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反映、投訴、求助,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相關單位和組織應當及時處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使未成年子女置于無人照看或者危險狀態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實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蹤、重病、重度殘疾,或者父母雙方服刑、強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的。

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認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教育有損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關單位和組織反映。

第三章學校指導

第十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第二十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教職工業務培訓內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隊伍。

第二十一條教師進修培訓機構應當將家庭教育課程納入師資培訓計劃。

鼓勵師范院校和其他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設置家庭教育專業或者課程,開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定期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與交流活動。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向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咨詢和輔導。

中小學的家長學校每學期應當開展兩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幼兒園的家長學校每學期應當開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

第二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按照要求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聯系和溝通。

未成年人在學校有違紀、違法或者其他不良、不當行為的,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無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學校應當向其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通報情況。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職責有困難的,學校應當及時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幼兒園及師范院校應當協助當地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第四章社會參與

第二十五條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人進行家庭教育宣傳指導。

第二十六條婦幼保健院等醫療服務機構應當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指導。

鼓勵醫療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建立孕婦學校、新生兒父母學校,開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導。

第二十七條履行監護責任的寄養、助養機構或者家庭,應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

兒童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對寄養孤兒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未成年人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照料,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其戶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并將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的情況納入監護評估內容。

第二十八條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將家庭教育納入單位文化建設,把家庭教育情況作為評選文明職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為職工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支持。

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為職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第二十九條為婦女、兒童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組織,應當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

第三十條設立經營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或者提供經營性家庭教育服務的,應當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第三十一條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務。

第三十二條鼓勵依法設立家庭教育基金會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業發展。

鼓勵單位、個人向家庭教育基金會、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會組織捐贈。捐贈人的捐贈支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勵

第三十三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建立城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

第三十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并優先向孤殘、留守、流動、遺棄、流浪、單親或者父母服刑、強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導服務。

第三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家庭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訓計劃,組織編制家庭教育培訓教材,培養家庭教育專門人才。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大綱,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年齡階段、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以及生活環境等情況,分別確定家庭教育的重點內容,指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可以向社會組織購買家庭教育公共服務。購買家庭教育公共服務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作為承接主體。

第三十七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運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營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圍。

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以專題節目、專題報道、專欄、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開展經常性、公益性宣傳。

第三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完善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子女入學、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務工地就近入(托)學、參加考試、居住。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教育督導事項,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評估制度,對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家庭教育納入社區教育工作體系,每年開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推進家庭教育工作,處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相關單位和組織依法予以勸誡、批評教育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依法予以訓誡、告誡或者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第四十二條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未依法登記,或者在教育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負有家庭教育指導、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和組織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職責,不落實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擠占、挪用或者虛報、冒領家庭教育經費的;

(三)因工作失職致使家庭教育經費被騙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向有關單位或者組織求助,有關單位或者組織怠于行使職權或者互相推諉,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行為。

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文2

一、采取措施把關愛留守兒童工作落到實處

(一)開展調查研究

在城市化進程中,留守兒童現象不僅會長期存在,而且其數量也會逐漸增加。要深入基層,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他們的呼聲和意愿,推進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深入學習和研究相關政策,積極爭取資源,為留守兒童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導和服務。從實際出發,在已開展的各項工作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指導和示范作用。注重研究留守兒童成長中的問題,力爭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提出有效的對策建議,爭取相應的政策支持,為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指導。全國婦聯正在開展12省市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及對策分析,將聯合有關部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專項調研,召開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地也可結合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不斷增強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納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規劃

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根據留守兒童的發展需求和實際問題,制定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計劃,并將其納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規劃,作為開展農村兒童工作,發展農村家庭教育的重點內容之一。結合工作開展,制定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目標、具體落實措施和監測評估辦法,使這項工作目標明確、任務清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加大對這項工作的投入,加大力量,推動家庭教育“十一五”規劃有效實施,推進關愛留守兒童行動取得實質性進展。

(三)發展一批示范家長學校

家長學校是指導和服務家庭教育的主陣地,也是開展留守兒童工作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規范對家長學校的建設和管理,完善教學方法,創新活動載體,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組織編寫適合農村家長和兒童特點的家庭教育輔導材料,培訓一批家庭教育骨干。要通過家長學校積極向留守兒童家長或第二監護人宣傳普及科學的家庭教育觀念、知識和方法,使他們能真正承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四)加強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宣傳

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媒優勢,利用宣傳櫥窗、標語畫冊、公益廣告等宣傳載體功能,精心組織開展關愛留守兒童行動宣傳教育。緊緊圍繞關愛留守兒童的主題,積極宣傳“以人為本”“兒童優先”“尊重兒童、支持兒童”“為國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觀念、新風尚,宣傳國家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宣傳留守兒童及家長的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各地開展關愛留守兒童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關愛留守兒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 六是為留守兒童辦好事實事。要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協調、維權職能,加強源頭參與,推動出臺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不斷優化農村留守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法制環境。

二、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

(一)完善相關法律政策,加大農村留守兒童保護力度

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公平,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兒童權益的保護,使留守兒童享有和其他兒童一樣的受教育權、健康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等。社會協調機構、法制服務機構應發揮自身作用,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依法維護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為留守兒童創造健康成長的良好法律環境。

(二)加強學校教育,充分發揮學校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的主體作用

學校要定期與留守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進行溝通,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通過開辦家長學校、舉辦留守兒童監護人學習培訓班或其他形式的專題講座,加強對教育者或監護人的培訓,努力提高教育者或監護人的水平。要建立齊抓共管、師生參與的留守兒童工作機制,探索實行班主任責任制,對留守兒童學習、生活、心理上進行有效的指導。學校要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對留守兒童基本情況、留守兒童監護人情況、留守兒童父母外出務工去向及聯系方式等要登記造冊,全面掌握留守兒童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實施教育。

(三)強化家庭教育功能,營造溫馨生活環境

家庭教育對人一生所產生的影響,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所無法替代的。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走向社會前的大多數時間是在家庭里度過的,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社會行為規范、個人生活理想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父母要重視家庭教育的作用,正確處理生產、創收與子女教育的關系,不能以犧牲孩子的成長為代價來換取眼前暫時的利益。要學會了解孩子,不僅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生理和心理的發展情況,掌握每一時期孩子不同的心理、智力和情感的變化,對他們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真正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要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以及正確的親子觀和育人觀,學習掌握科學的教子理念和方法。學會運用科學的鼓勵方式,把精神鼓勵和親情關懷相結合,使留守兒童感受到更多的父母關愛,體會到更多的濃濃親情。家長要營造良好溫馨的家庭教育氛圍,使孩子充分感受到父母的愛,健康、快樂地成長和生活。

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意義深遠,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是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關注。要廣泛動員全社會的力量,調動做好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氛圍。

【參考文獻】

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文3

    一、家庭教育的無可取代性

    家庭、學校、社會都是青少年生活的環境,三者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都發揮著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承認家庭教育是任何其他環境都不能比擬的。

    (一)新生兒的啟蒙教育大多是在家庭之中,剛剛出生時只接觸父母,所以家庭生活幾乎是其生活的全部,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最早教育,而父母則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家庭教育奠定了孩子以后發展的基礎,因此父母教育對孩子以后的成長會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同時孩子的模仿能力極強,父母的一言一行都起著“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作用。

    (二)天生鑄就的親和性。父母與子女是以血緣關是為基礎的,是天然聯系的紐帶。這種關系使其父母對子女無私的保護和愛成為可能,也使子女在父母的保護下,對父母產生一種天生的信賴和崇敬之情,這樣子女就會對父母產生一種更加自然的親和性,如當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與學校、社會發生沖突時,子女從感情上更能接受父母的教育,并在父母的影響下樹立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

    (三)共同生活產生的熟知性。家庭是孩子的生活場所,孩子大部分時間是在家庭中度過的,家庭生活能夠反映出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父母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了解自己孩子的特點,所謂知子莫若父母也,長期的共同生活使得子女的能力、智趣、性格等都在父母的視野之中,這樣建立在了解的基礎上的父母教育便具有針對性,能夠有的放矢,減少盲目性,教育更加有效。

    二、家庭教育缺陷是影響青少年犯罪的相關因素

    青少年犯罪與家庭結構有關,尤其是父母離異家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結構的變化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家庭結構的不健全和家庭功能的缺陷對青少年的影響極大,因此,呼吁父母為子女考慮,主張維持家庭穩定,以保證家庭結構不變,并希望因此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家庭不和諧對青少年造成的影響,主要不是父母一方缺失,而是父母感情不和、爭吵,乃至離異的過程中的傷害。在這個過程中,家庭沒有發揮應有的教育、情感溝通、保護的功能,孩子看到的不是父母親社會的行為,相反卻向青少年提供了一個反映社會的典型,從而使青少年社會化。

    三、家庭功能缺陷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著手點

    (一)行為上。青少年正處于成長時期,模仿性強,辨別是非能力差,還不知道社會的行為準則,父母作為青少年的初任教師,其言行對青少年有很大影響。若家長缺乏社會責任感,為獲取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對子女的教育與自己的行為不一致,孩子自然就會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在難以辨別是非的情況下,沾染惡習,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父母對孩子起著身教的作用,父母反社會的行為也是青少年行為出現差異的一個來源。

    (二)情感上。滿足情感需要是家庭的重要功能,家庭不僅為青少年提供物質條件,而且是滿足情感需要的重要場所。家庭是否和諧,家庭成員之間相處得是否融洽,關鍵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溝通良好與否,青少年有愛的需要,父母子女良好的感情互動是滿足青少年愛的需要的重要途徑。一旦愛的需要在家庭中無法滿足,青少年就會向家庭外擴張。在父母子女間充滿深沉而純潔的愛,青少年也只是基于這種愛才得以健康成長、發展,他們之間的關系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行為,好的父母子女關系能加強心理聯系,使父母子女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青少年和諧的心理狀態,有助于青少年人格的形成。

    四、以法律規范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所產生的問題的關鍵在于家長,現在的不少家庭正在“生產”著問題青少年,從父母入手,規范父母的行為,是治本之舉。而現在對父母進行家庭法制培訓僅僅停留在口頭上,家庭工作憑的是對社會的責任感,而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必須明確父母不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深入家庭,發揮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功能勢在必行。

    五、增強家庭教育功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議

    (一)加強對青少年的家庭保護。家庭保護具體表現為父母對教育、保護青少年享有一定權利并承擔一定的義務,我國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了家庭在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中的主要責任。為了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在社會形形的誘惑面前不致走向歧途,父母必須行使法律賦予的某些保護青少年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履行監護和撫養職能。在家庭中,父母不能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也不能實行家庭暴力,而應保護好其人身與財產權利不受侵犯?!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49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

    2.保證青少年受教育的權利。讓青少年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是法律規定父母必須履行的義務。

    (二)建立家庭、學校與社會互動的預防體系。青少年的人生起點在家庭,知識基礎在學校,健康成長在社會,家庭的作用只是一方面。要真正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需要通過法律的形式調動家庭、學校、社會和國家各方面的力量,幫助青少年樹立法制觀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建立起家庭、學校與社會互動的防范體系,構筑起“三道”防線,形成家庭、學校、社會的聯動和互動,各方參與,各司其職,各負其職,保證孩子在家庭中受到家長的呵護,而且得到學校和社會的關心和關注,隨時處于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全方位監控之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對青少年開展生動活潑的法制教育,培養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觀念,使青少年學法、懂法、守法落到實處。

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文4

記者:首先請您談一談《課題指南》制定的背景?

叢中笑:為配合新一輪家庭教育工作規劃的實施,進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水平,更好地為決策和實踐提供理論支持,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全國婦聯童工作部編制了《課題指南》。

《課題指南》是在充分考慮了對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第五次全國婦女童工作會議精神、《中國童發展綱要(2011―2020)》、《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關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2011―2015)》、《家庭教育指導大綱》等文件中家庭教育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后制定的。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課題指南》研究范圍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叢中笑:《課題指南》在突出工作重點、難點的前提下將研究范圍主要聚焦在以下四個方面:

1 家庭教育法律政策研究:加強政策研究,推進立法進程。

家庭教育的研究要突破家庭教育自身的問題,注重宏觀研究,既要關注社會環境變化對家庭教育帶來的各種影響,又要從社會文化建設、社會環境、政策、法律的角度研究解決家庭教育問題。因此,圍繞家庭教育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研究,探討如何制定實施家庭教育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突出問題,并努力推進家庭教育立法進程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2 家庭教育理論研究:著眼理論體系的完善,發揮實踐指導作用。

隨著家庭教育的發展,家庭教育理論也在不斷豐富和完善,開展家庭教育理論研究要基于教育實踐,同時要重點關注理論指導實踐的適宜性,確實發揮理論指導、服務實踐的重要作用。

3 家庭教育實踐研究:關注家庭教育現狀和問題,突出時代特征。

深入了解中國家庭教育現狀,及時發現并深入研討、解決家庭教育中的熱點、難點、重點和盲點問題。由于家庭教育實踐具有顯著的差異性,應結合教育實踐,選擇重點關注的領域和人群進行家庭教育的研究。同時,由于家庭教育實踐的變化性,要重點關注不斷變化的多元因素對家庭教育帶來的諸多不同影響。

4 家庭教育工作研究:著眼指導、管理體系的完善,促進家庭教育事業的發展。

家庭教育工作研究要針對目前存在的家庭教育指導、支持和服務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不足的問題,探索多樣化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務模式和新載體,提升家庭教育支持、服務的公益性、針對性、科學性和規范性,擴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覆蓋率。

記者:您認為《課題指南》的意義是什么?

叢中笑:首先,《課題指南》在借鑒其他領域課題研究經驗的基礎上,對課題申報、課題管理和課題驗收等環節的工作做了明確的規定。保證課題都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的落實。

其次,《課題指南》的意義還體現在整合研究力量,實現家庭教育研究長遠發展。研究人員不足和分散是我國家庭教育研究面臨的現實問題,對于研究工作開展造成很多不利影響,如選題重復,浪費研究資源;缺少交流,影響研究效率等。

第三,《課題指南》的也是為了改變目前各自為戰的局面。一是通過課題申報,淘沙見金,把最優秀的研究人員組織起來,予以支持,協同攻關;二是本周期課題由全國婦聯家庭教育研究指導中心負責管理,該指導中心將安排專人負責各省的聯絡工作和成果推廣,以便為大家提供一個溝通交流的平臺,逐漸形成家庭教育研究的管理機制。

記者:中國童中心是綜合性的少年童校外教育活動場所,是全國校外教育工作者交流的平臺。作為中國童中心主任,請您介紹一下圍繞《課題指南》的,中國童中心有關家庭教育方面都開展了哪些工作?

叢中笑:中國家庭教育學會的課題研究工作已經實踐了十年的時間,累積了豐富的經驗。本周期的課題管理委托全國婦聯家庭教育研究指導中心負責,該機構是去年成立的,日常辦公設在中國童中心。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一定會認真履行職責,推動這項工作的科學、公正、規范的發展。

在中國家教學會的指導下,我們已經出臺了《全國家庭教育研究課題管理辦法》。新一輪全國家教科研課題的申報立項工作已經開始,目前已確定了“家庭教育立法研究、流動與留守童家庭教育研究、我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的建構研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家庭教育的研究、家庭教育工作隊伍的專業化發展研究、《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的實施研究”等幾項關系到我國家庭教育發展的重點課題。

記者:為推進家庭教育研究的深入開展,中國童中心都做了哪些有效的嘗試?

叢中笑:中國童中心借助全國家庭教育研究指導中心的平臺,申請了學會的重點研究課題:我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研究。

本課題希望能從一個更加系統的角度去看待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各個環節及其之間的聯系,對重點問題環節有所突破,建構我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的框架,通過調查研究了解我國當前家庭教育支持服務體系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對我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的建立提出建議。

記者:在新一輪家庭教育工作規劃實施的過程中,中國童中心將落實哪些具體工作?

叢中笑:中國童中心將很好地完成全國家教研究指導中心的工作,按照學會的統一要求,搭建家庭教育研究信息資源庫,以全國家庭教育及相關研究為基礎,收集整理全國各地家庭教育政策法規、學術研究、熱點評論、專著及專家等相關信息資料,搭建全國家教研究與交流的信息平臺。

中國童中心是一個面向家長和童的校外教育機構,每年有十幾萬童參加相應的活動,我們將加大家庭教育研究工作,擬定針對家教工作的研究與實踐方案,舉辦由專家學者、家庭教育及其他相關領域的工作者、家長共同參與的家庭教育研討與培訓,對家庭教育管理、指導服務活動與運行模式等問題進行探討與交流,開展校外教育陣地的家教講座、咨詢與指導服務活動。面向廣大家長,開展家庭教育講座、咨詢、個性化指導與服務活動。注重指導服務活動的示范性與引領性。

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文5

學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陣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對象。多年來,我校按照上級普法規劃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納入工作計劃,擺上議事日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持不懈地開展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F將我校今年以來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總結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抓好在校學生法制教育,使他們從小就學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樹立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和意識,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是關系到科教興國戰略、依法治國方略、建設教育強縣的順利實施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后繼的重大問題,是關系到培養什么樣接班人的重大問題。

因此,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緊迫的、長期的重要任務,我們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興國、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緊緊圍繞教育強縣的宏偉目標,從落實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出發,在總結以前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納入重要工作的議事日程,做好總體規劃和分年度計劃,合理安排教育內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終不斷線,抓緊抓好,精心組織實施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定期研究、檢查,針對工作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點,普遍開展

為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我校緊密結合全縣“四五”普法近期目標,把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擺上重要位置,突出“三個”重點,提出“六項要求”,全方位展開工作。

“三個重點”。一是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縣有關加強法制建設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規劃要求,以開展法制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制意識為重點,積極主動的密切配合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公檢法司等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深入開展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二是根據不同學齡階段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接受能力,有針對性地加強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學生在校期間懂得并掌握公民應知必會的基本法律常識。 以中學思想政治課教材中有關法律基本知識為基礎,充分利用“四五”普法專用的《中學生法制教育讀本》等普法教材,重點普及《憲法》、《國旗法》、《義務教育法》、《教育法》、《刑法》,側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交通法規、治安條例、禁毒(煙)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法規等與青少年學生生活、成長密切相的關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同時,經常開展《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禮儀常規》的行為教育。三是系統內行政干部、教師,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學法,不斷增強法制觀念,著力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轉變,深入學習、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更新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做到靈活自如的學法、用法、教法,自覺維護法制的統一與權威。

“六項要求”。一是各校必須將法制教育課程納入德育教學和必修課計劃,每周必須安排一課時法律專門課,挑選具備較高法律意識和自律品質、有較扎實和較全面的法律知識的教師任課,為確保教材的嚴肅性、準確性、針對性,還要求有條件的學校盡可能征訂由教育部負責組織編寫的普法專用教材《小學生法制教育讀本》、《中學生法制教育讀本》,真正做到教學有計劃、學習有教材、課時有保證、任課有教師。二是充分發揮思想品德課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準以思想品德課、政治課取代法律專門課,在相關學科教學過程中滲透法制教育內容;同時,根據學生的年齡段和知識水平、認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依托課外活動基地開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等社會資源加強指導與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礎上認真制定并實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計劃,落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過制定各種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實行工作責任制目標管理,圍繞普法、教法、執法、用法、法律監督、法律服務等環節逐步實現;依法治教,保證學校有一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把學校工作納入法治管理軌道;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預防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的各項措施,主動協調有關部門整治學校周邊環境,深入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切實保證師生有一個和諧、安全、健康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五是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法制課教師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提高法制課教師的授課水平?!八奈濉逼辗ㄆ陂g我們力爭將所有法制課, 思想品德課老師輪訓一遍。同時,高度重視整個教師隊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廣大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憲法、基本法律知識及教育專業法,增強自身的法制觀念,自覺遵紀守法,成為學生的榜樣,除學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師還應結合教學進行相關的輔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為廣大教師培訓、進修或繼續教育的必修課和考核的主要內容,要使全體教師在學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為人師表。六是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作用,實施了“一校一個法律明白人計劃”。各校從實際需求出發,從政法機關聘請政治覺悟高、有責任感、業務精、宣講能力強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長和“法律明白人”,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和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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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律意識;滲透;家庭教育;培養

法律意識是公民應具備的重要素質之一,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一方面是為了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另一方是為了滿足學校和社會的需求。但是針對目前而言,很多中職學生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匱乏的。據中國法制網統計,中職學生中,有違法傾向的約占27%,不能有效地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約占40%,其他不良行為的約占13%。由以上數據加之筆者多年的教學觀察,如何提高中職學生的法律意識亟不可待。

隨著當今社會傳播媒體的空前發展,犯罪逐漸向低齡化發展,青少年以敏感的觸覺感受著時代的變化,見多識廣、思維活躍,出現心智的早熟、早知。然而,中職學生正值15-18歲之間的青春期,心理和生理都處于生長階段,若不對學生在法律意識上稍加引導,他們尚未形成的思想觀和價值觀就會出現較大的不穩定性和盲目性。對于如何培養學社的法律意識,筆者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一、尊重法律 提高法律意識

康德說過,“這個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們頭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币囵B學生的法律意識,首先要做到讓學生尊重法律。只有學生對法律有了尊重,才會從內心接受法律并去了解法律,才會在生活中運用法律并以法律為準繩規范和制約自己的行為。

不良社會風氣影響了學生對法律的自覺性,由于社會上藐視法律的犯罪行為司空見慣,他們在潛意識里就對法律的尊重逐漸淡化。他們在實施某種行為之前抱有個人僥幸心理,缺乏對這種行為產生的社會后果的清醒認知,對法律已失去畏懼感。因此,首先做到學生對法律的尊重,在心理存在法律意識才能使得提高學生法律意識之路事半功倍。學??梢酝ㄟ^聘請有關青少年犯罪的專家、長期從事法律教育工作的講師等為學生定期開展法律講堂,同時學校也可以挑選相關人員擔任輔導員,在生活中為學生灌輸法律思維,強化法律意識,做到懂法、用法、依法。

二、滲透法律 課堂法制教育

課堂教育才是青少年法律教育的主陣地,學生可以在學校的法律基礎課和相關課中學習到法律的基本知識。但是中職學校的教育是以技術教育為主,法律教育只是作為公共學科開展,課時少,對學生法律學習影響較小。因此,學校要改進法律教學模式,增強法律教學的實效性。(1)優化教師隊伍。所謂言傳身教,教師要做到專業,才能去感染學生。教師只有“心中有法、自身懂法、合理用法”才能在法律教育中認真對待法律教育,才能讓學生明確學校對法律教育的重視,才能讓學生明確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才能讓學生在法律教學的熏陶下在潛意識里形成法律意識;(2)關注教材更新。隨著時代的變化,各種新型犯罪行為的層出不窮,法律章程也是在不斷修改、制定,避免鉆法律空擋現象的發生,因此,法律教育中教材的選擇要做到實時更新。因為廢舊的法律條文對于社會治理而言就是一紙空文,往往會對學生產生誤導,給學生帶來錯誤的指導。例如一些法律法規在舊的法律規章制度中并沒有修訂成文,但是在新的規章制度中卻明確成文。如果不及時更新教材,學生的心理就沒有明確的法律犯罪界定。(3)建立評估制度。教學評估是衡量學校教學的重要依據,合理科學的教學評估制度能正確有效地保證教學質量,對教學的收益作出客觀公平的評價。教師可以組織學生才加一些法律教學的活動,然后讓學生根據自身的法律知識對活動的各種現象發表評論和建議,最后教師再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進行指導、評價,突出學生的主導地位,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從而幫助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理解法律真諦,樹立法律意識。

三、理論結合 重視家庭和社會大講堂

中職學生的法律教學活動需要教學者積極利用好各種教育資源,需找好適合學校實際和學生特點的教學載體。比如說可以走第二課堂的形式,從側面入手,潛在感化學生。筆者認為可以通過課外教育,如:家庭教育、學校其他課堂滲透之類。筆者提出中職學校學生守則滲透之法,《***職業技術學校學生手冊》是學生在校必須遵守的重要行為規則,高度概括了學校、社會以及國家對學生的具體行為的具體要求,只有較好地培養學生遵守《學生手冊》才能為學生培養良好的法律意識打下堅實的基礎,讓學生熟悉、懂得以及遵守規章制度,為學生以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奠定基礎。再如一些家庭教育,尤其是一些少數名族地區,他們的宗族信仰、族群關系決定他們的長幼關系以及其他影響力。在他們的思想里也行長輩的教育遠比學校教育更為重要,可見,家庭教育也是學生法律教育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家庭的教育也許會直接造就學生的“原樣繼承”,家長要規勸學生的行為,要培養學生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要做到對學生不溺愛、不遷就、不粗暴,要做到溝通交流、和諧共處。

總之,如何提高中職學校的法律教育質量,還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斷努力和思考。有效地利用實際情況,做到因需取材、因材施教,才能真正為社會、為國家培養出一批綜合素質高的人才,才能讓學生知法、懂法、守法以及用法,這樣才真正達到了中職學校法律教學的最終目的,達到了維護地方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姚兆鋒,禹路兵. 高職法律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運用[J]. 大眾科技,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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