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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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培訓

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文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深入貫徹黨的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樹立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把生態文明建設貫穿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緊密結合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目標和要求,把地質災害防治與社會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保護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全縣地質災害現狀

全縣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全縣已劃分出4個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總面積300.52km2,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71.7%。目前,全縣實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共58處,(詳見附件1),其中滑坡17個,崩塌37處,泥石流溝4條,直接威脅人口達3457人,房屋(窯洞)2248(間),各級道路18390米,潛在經濟損失約4.459億元。

三、2021年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預測

根據全縣地質災害分布、發育特征,結合2020年全縣降水趨勢預測預報,2021年全縣地質災害發生趨勢預測如下:

(一)誘發原因分析。一是地質災害基本發生在汛期,主要誘發因素是暴雨和持續降雨。二是道路、工程等建設已成為我縣地質災害發生的重要誘因,且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現象越來越頻繁。三是我縣地質構造復雜,地貌特征顯著,極易誘發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

(二)地質災害發生時段的預測。地質災害的發生與降水密切相關,預測2021年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段為5—10月,其中6—9月為地質災害高發期。2—4月是黃土凍融作用引發崩塌、滑坡的高發期。

(三)重點防范區域。我縣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有2個片區,面積172.43km2,占全縣總面積的41.1%。主要分布在包括縣城及307國道沿線、沿黃公路沿線、郭家溝一岔上溝、高速公路沿線以及清大公路周家墕至冉溝段沿線一帶。中易發區面積128.09km2占全縣總面積的30.57%,主要存在于公路沿線、人口居住集中的高陡邊坡和人工開挖建窯的陡坎、陡崖地段。此區域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是我縣今年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區域。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辦)、縣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謀劃好、組織好、落實好。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查檢查,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和目標任務,抽調精兵強將,加大工作力度,強化防治措施。要嚴格按照《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落實領導包抓責任制,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層層分解任務,逐級夯實責任。

(二)落實經費,保障工作??h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積極向上級爭取地質災害防治及監測經費;各鎮(街道辦)人民政府應落實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牌、警戒線設立、宣傳培訓、應急演練等相關費用;縣財政局要搞好預算和資金配套,安排必要的資金,專項用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落實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經費、項目配套資金,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

(三)強化監測,嚴格上報。深入各鎮(街道辦)認真組織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訊后核查的制度,緊密監測轄區內地質災害點,及時掌握隱患情況,確保各項防御措施落到實處。特別是對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要責成責任單位迅速落實防治措施,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嚴格按照年報、季報、月報等填報規定,將轄區內的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災情和地質災害預報等情況如實報告縣政府和資源規劃部門。

(四)面向基層,宣傳培訓。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培訓工作,通過制作專題片、公益廣告片,結合“防災減災日”“地球日”“土地日”等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汛前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和隱患點避險演練,務必做到宣傳培訓、應急演練全覆蓋,應急演練、避險演練100%,全面提高群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

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文2

為了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處山區,丘陵與山地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的93%以上,地質環境脆弱,地層巖性復雜,地質構造發育,盆地、階地內膨脹土廣布,地質災害類型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屬省重點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根據市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全市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面積4263.11km2,占國土面積的15.65%;中易發區面積6857km2,占國土面積的25.17%;低易發區面積10239.49km2,占國土面積的37.58%;全市地質災害易發區總面積21359.6km2,占全市國土面積的78.40%,高出全省18.9個百分點。特別是受“5·12”地震及近兩年暴雨、洪澇災害的影響,地質災害隱患急劇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851處,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隱患為主,威脅全市22851戶、94311人及78991間房屋、39所學校和多處重要工程設施的安全,潛在威脅財產損失已逾26億元,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異常嚴峻,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因此,將認識和思想統一到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來,認真做好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于促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統一部署,全市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開展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要結合《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2010—2020)》整體部署,在“十二五”期間,爭取將具備搬遷條件的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第二,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提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使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三、強化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一)加強調查評價。目前,全市已有七個縣完成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工作,漢臺區、城固縣、洋縣、佛坪縣要主動與省上溝通,爭取上級支持,盡快完成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工作,并將調查與評價成果作為縣(區)人民政府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在科學詳查的基礎上,按照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抓緊編制完成市、縣《市“十二五”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全面指導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2011—2020)》安排,優先將受威脅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在“十二五”期間全部實施避險搬遷。對于搬遷安置點選址,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保新址避開和消除地質災害。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避險移民搬遷對象的審查工作,切實做到應搬盡搬,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地質災害治理要與基本農田保護、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設、環境保護、扶貧開發等規劃相銜接,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工程應遵循和貫徹綠色、低碳、循環經濟、建筑節能等理念。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加強爭跑項目并做好指導監督;交通運輸、水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氣)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及時采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

四、健全群測群防網絡

(一)提高群測群防水平。按照陜政發59號文件要求,在縣建成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的基礎上,其余各縣(區)必須在三年之內達到“十有縣”標準??h、鎮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每年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群測群防員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二)完善監測預警預報網絡。要在今明兩年內建立市、縣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網絡。市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要盡快投入使用,勉縣、略陽、寧強縣的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須在今年年底前投入運行,其余各縣(區)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要實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相關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通過聯合監測預報,確保能夠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全面開展動態巡查。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回檢查,每年要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后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并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h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鄉鎮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五、加強地質災害防范能力建設

(一)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要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評估,在礦產開發利用之前,必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要配套地質災害防治治理工程。有關部門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應進行規劃區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避開危險區域。

(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要主動與駐漢各地勘單位協調溝通,爭取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指導,建立與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提高地質災害防治隊伍水平。市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市級專家庫的作用,加強對縣、鎮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的檢查指導,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于政策傾斜,要按照行政國土面積和地質災害嚴重程度合理配備基層國土資源所人員編制。

(三)提升地質災害應急能力。要根據轄區實際進一步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重視應急隊伍的組織和建設,保證相應數量的技術人員;按照《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陜政辦函〔2010〕142號)要求配置必要的應急車輛、通訊和監測設備,形成軟硬件齊備的高效應急工作機制;要及時組織應急調查和落實搶險隊伍,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報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強化地質災害防范。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鎮、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內,鎮級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回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并適時組織應急避險演練。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災、險情的變化和發展趨勢,緊急情況下,鎮級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并在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干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干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縣、鎮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六、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共同參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專群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各縣(區)、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文3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糜飛松局長為組長,為成員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五到位”建設的組織領導。

二、建設單位

溪口分局、大橋所、莼湖所、江口所、尚田所為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建設單位。

三、工作內容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到位

大力宣傳“農民建房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轄區內干部群眾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認識到位。全面開展地質災害易發區村鎮規劃、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備案資料齊備,評估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到位。

(二)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到位

協助鎮、街道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并熟練掌握相關工作內容。協助鎮、街道組織相關干部和受災害威脅群眾學習預案,并適時開展應急演練。

(三)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到位

建立汛期巡查制度。協助上級部門或專業隊伍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配合鎮、街道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檢查落實防災預案、兩卡發放和值班情況,并建立格式規范、內容詳細的巡查日志,相關巡查責任人簽字齊備,臺賬檔案妥善保管。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四)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發送到位

開展經常性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工作,及時向防災責任人、群測群防監測員和易發區群眾發送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宣講。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及時建立標識牌。通過宣傳培訓,使防災責任人和群測群防監測員做到職責明確,工作到位;使受災害威脅群眾清楚何處危險、何時避險、怎么避險。

(五)發生地質災害災(險)情時人員到位

建立汛期值班、災情報告等制度,明確分工。通過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訊錄”,掌握轄區內防災責任人、群測群防監測員的聯系方式,并及時更新,確保緊急情況下聯系到位。發生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時,反應迅速、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和鎮、街道作出報告,協助鎮、街道撤離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并協助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1-3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2月底組織國土資源所長(分局長)赴寧??h學習“五到位”國土資源所建設工作經驗;各國土資源所擬定創建方案,落實具體責任人;加強與鎮、街道的溝通匯報,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配合。

(二)組織實施階段(4-6月)。按照“五到位”工作內容,逐項落實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帳,格式規范,內容詳實。協助鎮、街道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并適時開展演練;至少開展一次以上識災、避災知識的宣傳培訓,分發宣講材料;建立汛期值班、災情報告等制度,明確分工,配合鎮、街道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訊錄”,確保緊急情況下聯系到位。

(三)檢查考評階段(7-8月)。7月份,各所(分局)對工作任務是否落實、資料是否齊全、臺帳是否完善、記錄是否規范詳實等內容進行逐項自查,查漏補缺,進一步進行完善,并完成“五到位”工作總結。8月份,局組織考核組將對各所(分局)進行全面檢查、考核,并將合格單位報市局考評。

五、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五到位”建設工作,保證3個、力爭5個所(分局)建設成為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達標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學習動員,充分認識“五到位”建設工作是加強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周密部署,擬制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確保工作落實。

(二)狠抓落實,逐項推進。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逐項抓好落實。在評估到位方面,做到積極宣傳,應評盡評,大膽探索后續監管;在預案到位方面,協助當地政府建立鎮(街道)和單點預案體系,及時發放明白卡,開展應急演練;在巡查到位方面,積極配合專業調查,開展巡查,指導群測群防監測,做到巡查臺帳與監測記錄完整;在宣傳到位方面,做到資料發放、防災培訓及時,現場警示清晰醒目;在人員到位方面,不斷完善制度,健全工作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及時處置到位。

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文4

我市地處皖南山區,80%的國土面積為山地、丘陵,地質結構復雜,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市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樹立地質防災意識,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加強地質環境保護、防治地質災害是實施**生態大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科學發展觀,早日實現“三最”目標,推動**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絕不能違背客觀規律,以破壞資源和環境為代價,換取眼前和局部的發展。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方針,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規規定,狠抓防治地質災害各項措施的落實。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領導責任制。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確保防治地質災害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一)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將地質災害防治任務和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負責人。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把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建立群專結合的監測體系和群測群防的網絡,切實落實地質災害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及時妥善處理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要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知識,提高防災意識,增強防災能力。

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內,市政府及市直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和**風景區管委會都要設立地質災害值班室,落實值班人員,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并建立迅速、準確的信息反饋系統。

(二)市國土資源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責任,會同建設、規劃、水利、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擬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建立和完善相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法查處工程建設中各類破壞地質環境的行為。切實加強對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審查管理和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的認定,并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質災害的具體管理辦法。

(三)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部門負責組織規劃編制和審查,依據經評審備案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進行工程項目選址和規劃管理。建設部門負責勘察設計審查和工程建設活動管理。計劃部門負責項目審批,依據經評審備案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組織審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交通、水利等部門負責本行業防治地質災害工作。監察部門負責對防治地質災害工作進行行政監察。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設、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門要編制本部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三、嚴格規劃編制,加強規劃管理

(一)認真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防治地質災害是城鄉防災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編制城市(鎮)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必須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規劃,應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凡沒有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應當限期安排或在規劃修編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充,并在規劃管理中進行有效控制。

(二)嚴格把好建設項目規劃用地選址關。從嚴控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活動,嚴禁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和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內進行除災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設活動。在城市規劃區內,申請規劃選址和建設用地前,必須充分考慮建設用地條件,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凡沒有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或未考慮建設用地條件的,或雖經評估但未經國土資源部門評審備案的,不得批準使用土地和進行建設活動。要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聯動機制,防止產生新的地質災害隱患。凡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的,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審備案的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計劃部門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加強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實施管理。規劃部門要把嚴防地質災害作為規劃方案審查的重要內容,與國土部門一道,對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不符合規劃的,應堅決予以糾正。對未經國土資源、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使用土地和建設的,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四、嚴格建設管理,確保工程安全

建設、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程項目主管單位,要在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

(一)加強建設工程地質災害預防,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的,必須結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進行工程設計。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主體工程設計應考慮施工進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載和卸載等對山坡穩定性的影響。在建設場地內,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響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須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防止地質災害發生。

(二)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建設單位或項目業主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開展建設工程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工作。承擔建設工程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的單位,應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相應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無證、越級、掛靠、出賣圖簽、代蓋圖章等違法方式,從事建設工程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工作。

(三)加強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進行,做好完整的隱蔽工程記錄,加強監測和維護,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的層高、結構、體量和施工工藝等影響建筑質量安全和基礎穩定的參數。凡邊坡穩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護工程達不到設計要求的,不得進行主體建(構)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達不到設計要求的,不得進行地上工程建設。如施工中發現實際地質狀況與工程勘察資料不符或存在隱患時,應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同時,要切實加強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工作,嚴禁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投入使用。

五、加強業務培訓和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

國土資源、建設、規劃、交通、水利等部門要加強自身隊伍建設,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的學習培訓,提高業務技術水平。要加強對各區縣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工作人員防治地質災害的技能培訓,提高區縣防治地質災害的能力。

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文5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1.4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2組織體系和職責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3.1.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國務院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國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連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市(地、州)、縣(市)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3.2.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2.3“防災明白卡”發放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3.3.1速報時限要求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3.3.2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區、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訂應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省(區、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5.5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6.2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并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6.3應急技術保障

6.3.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國土資源部和?。▍^、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6.3.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6.4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執行。

6.6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7預案管理與更新

7.1預案管理

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各?。▍^、市)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7.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每年評審一次,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后報國務院批準。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8責任與獎懲

8.1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8.2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9附則

9.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地質災害防治培訓范文6

一、成立領導小組

進一步加強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避免和減輕因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現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

領導辦公室設在城區國土資源所

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面指導安排部署防治工作。

2、負責組織協調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地質災害的防治規劃和治理措施。

4、負責監督檢查、巡查、防災、減災規劃的落實。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地質災害發生區域的調查,查明地質災害隱患,做出中、長期預報,對其所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并提出治理措施。

2、負責組織建立地質災害預報信息系統,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檢測網絡。

3、負責及時組織工作人員巡查,定期檢測,編制本行政區年度地質災害預案,制定巡查、預報、檢測制度。

4、負責及時匯報災區的災情和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5、與轄區內的磚廠企業法人簽訂目標責任書,并建立巡查制度和巡查隊伍,作到災害信息上下互通。

二、地質災害分布概況

街道辦事處六工廟村范圍內因近年來取砂量較大,容易造成地面塌陷,根據氣候條件、地殼運動和人為工程活動的影響,地質災害正在向不穩定的方向發展,時刻威脅著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認真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和管理檔案,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與工作明白卡,積極組織和動員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開展搬遷工作,在地質災害點圈定范圍、設置防護柵欄和警示標志

(二)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不斷提高全民防災減災的意識,使廣大農牧民群眾了解地質災害的危害,提高各族群眾自測、自防、自救及躲避地質災害的能力。

(三)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隊伍建設。由辦事處國土資源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及各村主任、三級網絡信息員及磚廠、砂廠、企業負責人,參加各種形式舉辦的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培訓學習班,掌握地質災害的監測方法,提高對此項工作艱巨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加強監督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地質災害防治有關單位、村級信息員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巡查工作,對重點區域要加強巡查和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上報。

(五)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各地質災害點和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的監督,對邊坡開挖等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施工,要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督促其采取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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