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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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

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文1

關鍵詞:擔保公司 風險控制 構建

隨著最近幾年金融改革的深入,各種小額信貸公司、擔保公司等新型的金融機構不斷地涌現出來,融資渠道越來越廣。雖然擔保公司已經發展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在風險控制上依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的重要性

擔保公司主要是依靠經營“或有負債”生存和發展,進行風險控制的實質就在于將擔保公司的或有負債風險進行化解,才是擔保公司的一穩健、持續經營的重要基礎。由于“高風險、低收益”的特點,擔保公司的業務經營想要得到持續的經營,就應當將擔保代償賠付盡量減少到最低,以此來提升擔保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和內部管理能力。為了擴大擔保規模,就需要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的管理風險控制機制,才能夠將負債風險降至最低。有效地風險控制能力,才能夠提升擔保公司的市場核心競爭力,這對規范的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尤其重要。

二、擔保公司風險的主要特點

(一)復雜性

在融資市場中,擔保公司是最主要的經濟主體,幾乎是涵蓋了所有的內外部風險;正是因為內外部都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就可能對擔保公司的利益行為產生影響,從而呈現出復雜多樣性。如有關利益主體的微小市場變化都有可能經過融資市場產生一種放大效應,同時也放大了風險,而這就是一種客觀的、不可分散的系統性風險。此外,由于擔保公司對于自身客戶的“三查”不到位,沒有進行充足的市場調研、風險管理技術相對落后等因素都可能影響到決策的正確性;并且由于擔保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擔保項目的投資方向、企業管理層的風險偏好等也可能導致效益出現回落現象,影響到資金的正常運轉,出現無力還貸的局面,最終引發非系統性的風險出現。

(二)自擔性

擔保公司的資產主要是以擔保的或有資產的形態存在,對于現金的流入方面則是相對微小的擔保費用。相比保險行業,擔保公司可以根據大數法則的統計方法,將風險損失概率相對精確的計算出來,從而通過保費率覆蓋風險損失率,從而對風險損失以及經營成本進行有效的彌補,最終獲取利潤,將風險分散到客戶之間。對于擔保公司風險的轉移或者是分散的實質決定,擔保公司對于風險只能夠通過組合、識別策略進行選擇性的承擔,將風險盡可能低分散,但是卻不能夠有效規避風險,風險只能夠承擔,如果無法承擔,就只有停止業務或者是申請破產處理。

三、擔保公司風險產生的具體原因

(一)外部風險

1、不具備確定性的地方政府政策。對于擔保公司而言,因為地方政府政策之間的差異,也會存在一定程度的區別,地方性、條條管轄烙印具有鮮明特色。在辦理擔保公司業務時,如果政策方面出現了較大的爭議,政府的各個業務主管部門就會根據自身的立場來給予不同的解決方案,導致在擔保公司處理業務時,會面臨難以處理的問題,結果往往會加大不確定性風險,甚至會導致業務項目的失敗。

2、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在大多數地方的主管部門都能夠認識到擔保公司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而且也有部分擔保公司建立,但是由于針對擔保體系,國家沒有制定出相應的法律體系,導致擔保公司本身的地位不夠明確,難以界定出其性質。在現實中,就可能導致公司資本籌集出現不穩定性,難以得到商業銀行的認可,面臨經營實施難等方面的困難,最終出現了法律風險。

3、不穩定的外部市場。擔保公司的主要任務是為了對中小經營實體的成長加以支持,打破融資瓶頸。由于中小經營實體本身抵抗風險的能力較弱,加之國際政治、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以及地區經濟產業的變化等,給中小經營實體造成了巨大的打擊,一旦中小經營實體受到了影響,就會加重擔保公司的業務經辦風險。

4、缺少社會信用。對于擔保公司而言,信用風險是公司所面臨的最主要風險,由于國內整體的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健全,導致信用意識不強,信用方面的法律規定更是罕見。因此,對于擔保公司而言,這樣的環境就相當于一道危險的信譽門檻。

(二)內部風險

1、內部經營制度約束機制的缺失。擔保公司在經營方面主要是依靠良好的信譽和聲望的支撐,而在具體的辦理中,由于各種擔保業務的不確定性,促使管理層需要根據公司的本身,建立一套符合企業內部經營風險的管理制度。由于擔保公司所在的行業屬于新生事物,內部經營管理制度還有待發展。雖然部分老的行業制度可以克服部分的缺失,并且少部分制度也可以根據擔保公司風險失敗的案例來針對性的控制,但是只有等待風險損失遭受了重創之后,才能夠發現隱藏制度。

2、人員道德素質偏低。擔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以及業務人員自身的良好業務素質、品德素質是擔保公司經營的良好信譽和聲望的保障。如果擔保公司的內部人員都不遵守行業規定,那么擔保公司自身就可能面臨不可預計的道德風險,在業務經營上也會面臨巨大的損失。

3、擔保業務經辦人員缺乏輪換。由于擔保公司存在部分常年的業務客戶,就可能存在負責具體經辦人員的不輪換風險。雖然業務經辦人員長期與老客戶打交道,有了一定的基礎,對于熟練程度和效率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卻可能存在經辦人員思維套路化,對于可能存在的風險缺少應有的警覺性,就算客戶的財務狀況出現了嚴重下滑,本來應當對擔保數額作出一定的壓縮的,但是由于都是老熟悉,也不好撕破臉皮,依然保持數額不減。如果客戶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很可能就會給擔保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

4、擔保業務量盲目的擴大。第一,擔保公司的主打業務時擔保,企業的強弱可以通過擔保的金額來進行判斷;第二,實收的資本金的存款收益,隨著公司資本金的增加,也會出現一定的增大趨勢;第三,地方政府投入的財政補貼資金,在一定時間段內,法律規定的財政補貼資金也會充當風險準備金,供擔保公司使用,但是不能作為其他的用途。如果已經過了凍結期,擔保公司在以財政補貼資金為應納稅所得額,交納稅后,可用作公司的實收資本。由于擔保行業經營的高度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導致擔保公司過于盲目地追求擴大業務資金量,這樣也會將擔保公司經營風險放大幾倍。

四、擔保公司風險控制機制構建的有效途徑

(一)做好擔保公司內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

1、內控機制與業務制衡機制的完善。通過廉潔、嚴謹的制度,擔保公司可以建立出對內部風險防控的制衡機制建立,對于風險的管理,根據前中后三個階段可以設置出三個部門:擔保業務部門作為開拓業務的部門;風險管理部則是進行審查業務臺規、審核合同文本的部門;綜合管理部則是檔案管理、章證管理部門。部門與部門之間需要按照“審保分離”的原則,明確分工,做好相互之間的制衡。對于項目審批決策程序、代償追償、保后監管等程序也需要加以完善,并且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內部管理制度,落實程序規范。

2、科學的建立擔保風險評價體系。在風險評價體系方面,可以參考銀行方面的客戶評價體系,盡量減少人為性誤差的存在,也可以根據客戶群的業務開拓需求以及特色來建立風險評價體系。當然,對于風險的把握也需要將定量與定性、普通評價與特殊評價相互集合。擔保公司應當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模型化的項目評估系統,以此來提升對于擔保項目的風險評估審查;注重管理客戶關系,以此來建立長期的,具有良好穩定性的客戶群體,做好客戶資料的積累與完善;強化內部監督控制力度,避免道德風險的出現。

(二)對于擔保風險進行綜合評價

擔保公司可以通過各種內部控制流程的制定,例如:獨立調查、交叉檢驗、獨立審核等方面的措施來避免出現業務執行上的風險。再以此作為基礎,采取集體審核的方式,對于擔保風險進行綜合化評價,并且提出相應的組織安排來保障擔保執行過程中的關鍵環節以及保后監督。

(三)擔保貸款方式的創新

考慮到擔保公司主要的客戶群體是中小企業,就可以根據客戶互保、分期還款等方式來拓展業務范圍。由于小額貨款客戶還款能力相對欠缺,就可以制定分期還款的措施來降低風險的可能性,這樣不僅可以提前收取到款項,也可以對客戶可能存在的財務問題進行應對處理。對于反擔保缺乏的客戶,互保也是一種有效的措施。

(四)風險預警

建立嚴格的貸后監測制度,對于客戶是否根據貨款合同所規定的使用資金進行持續性跟蹤,這樣也能夠及時地發展當中可能存在的錯誤,提前預警,才能夠采取針對性的措施來應對可能面臨的風險。

(五)考核激勵

制定合理的客戶經理獎罰制度,將其收入與放貸金額 、客戶數量及客戶逾期情況掛鉤,以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心。

(六)信息化手段

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文2

關鍵詞:擔保公司;現狀;發展

中圖分類號: F27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1

一、我擔保公司的起步

擔保公司在我國起步較晚,是我國走入市場經濟后借鑒世界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經驗,作為政策引導而設立的。1993年11月我國首家專業信用擔保機構-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成立,標志著金融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的橋梁作用開始,我國擔保行業2010-2011年間快速增長,2013年有所放慢。2015年末,擔保機構數量、新增擔保戶數等數據較上年同期大幅減少,但代償金額數據卻突增。

融資性商業擔保公司在迅猛發展的同時,問題也暴露出來。受經營模式的制約,擔保公司處于微利狀態。國家規定擔保公司的取費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注冊資金5000萬的擔保公司為例,年息5.31%,放大倍數5倍計算,每年保費收入僅有665萬,剔除運營成本、稅費等開支后,若再提取風險準備金,基本上無利潤。因此,以單一的擔保費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擔保公司,注定無法健康、長久發展。一些急功近利的擔保公司在實際運行中,不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現行擔保公司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注冊資金不實是根

銀監會《關于銀行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風險提示的通知》中規定了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的入門要求是注冊資本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同時對擔保公司過往的綜合能力有嚴格審核標準,目的就是防止日后給銀行信貸造成風險。但實際運行中,很多擔保公司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注冊資金拆借,驗資后抽出。由此,融資性商業擔保公司從一開始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實際保證能力和賠付能力。

(二) 違反規定超額擔保是源

銀監會《關于銀行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風險提示的通知》中規定,銀行可確定擔保公司具體授信額度的擔保放大倍數?!度谫Y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也對此有明確規定。但由于監管缺失,加之擔保公司與多家銀行合作,銀行間又因種種原因信息不交流,靠擔保公司自律,根本不能保證其不超規定限額運行。只要有一筆大額貸款需要代償,擔保公司就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危險。

(三)現行政策制約著商業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展

首先,擔保公司雖是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不可缺失的助手,但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僅在減免稅收方面,對后續的運營風險沒有防范措施及解決辦法。擔保公司承擔責任后,只能依靠經營利潤來彌補。其次,很多擔保公司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對此相關部門沒有任何監管手段。最后,擔保公司理論上可以通過反擔保的方式來化解代償風險,但實際運行中往往是提供反擔保的公司本身的經濟實力不強或反抵押的財產在法律上大部分是順位抵押,使得擔保公司代償之后,追償能力消弱,形成實質性損失。

(四)自身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擔保公司急于開展業務,忽略了自身管理水平建設和員工業務素質的提高。表現在風險意識淡泊,業務流程不規范,決策機制不健全等方面。沒有形成自身獨特的風險識別和防控體系。擔保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僅要具有財務、法律等方面知識,還要具備豐富的管理經驗,方能與企業交流時獲取有價值的信息。然而多數擔保公司聘請1或2名從事過金融或管理工作的人員擔任部門經理,再帶幾名新手,匆匆上路。這種搭配無法形成自身獨特的風控系統,從而制約了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我國擔保公司今后發展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逐步完善融資性商業擔保公司的相關法律制度

應對現行的《擔保法》進行修改,確定擔保公司的監督制度,落實責任。一要改變立法主體亂、監管體系不明的狀況;二要針不同擔保公司的屬性,設立不同監管制度;三要增強社會第三方的監管力度,建立合作信息平臺,形成良性互動。

(二)擔保公司要在業務創新上下功夫

融資性商業擔保公司面對的是中小型企業,是銀行不直接放貸的群體。故擔保公司要建立一套有別于銀行的風控體系。一要建立一套深度了解被擔保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程序,據此判斷出該公司是否具備擔保價值、風險把控點、解決問題預案。應從該企業有無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管理團隊學歷結構、從業經驗、現有產品占據市場份額等方面進行考核。二要建立一套被擔保企業信用考核指標。我國各職能部門已建立了企業、個人誠信管理體系。司法部門有企業、個人涉訴案件披露,人民銀行有個人信用檔案。擔保公司應借助這些信息,建立一套信用考核指標,提高風險防范水準。三要嚴把審查程序。擔保公司不能認為有了資產抵押、企業法人代表保證,就放松了擔保前審核工作。重視對被擔保企業內部稽核至關重要。首先,企業的財務和經營信息是辨別、衡量企業質量的第一要素;其次企業各項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是判斷該企業是否遵紀守法的關鍵;最后企業各類資源使用的經濟性和效益性,是判斷該企業發展有無后勁的依據。

(三)擔保公司要建立完善自我保護機制

融資性商業擔保公司要建立一套風控機制。做到事前防范程序標準、事中監控方法到位、事后補救措施得力。擔保前重點收集企業信用、財務狀態、業務經營水平及管理團隊素質。擔保項目確立后重點要轉移到企業的財務、生產、產成品庫存變化等動態指標上。若某個擔保項目出現問題并代償后,要迅速啟動保護程序,了解抵押資產狀況,資產不能覆蓋代償金額時,要立即對被擔保公司做詳盡調查,如:注冊資金是否到位、股東是否有抽逃資本金行為、被擔保企業是否有應收卻未收的債權等。總之,要盡快使用得力的手段進行追償,保護自身權益,確保融資性商業擔保公司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賈茜.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控制探討[J].商業會計,2011(27).

[2]宋冬梅.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機制研究[J].征信,2011(3):45-46.

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文3

一、基本情況

截止2015年6月末,東川區共有5家小貸公司,4家融資性擔保公司。

昆明市東川區玉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2日正式開業,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最大股東為昆明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0%,員工13人;2010年7月,根據市場需求及小貸公司的自身經營發展需要,東川區玉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將注冊資本增至4000萬元,股東8名,其中:法人股東2名,自然人股東6人。最大股東仍為昆明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資額12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

昆明市東川區環宇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股東9名,其中:法人股東1名,自然股東8人,最大股東為昆明市東川環宇房地產有限公司,出資金額3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員工10人。

昆明市東川區瑞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3000萬元,最大股東出資金額9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

昆明市東川區祥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7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3000萬元,自然股東8人,最大股東出資金額900萬元,持股比例為30%。

昆明市東川區榮瑞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8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10000萬元,股東7個,最大股東全利礦業有限公司4000萬元,持股比例為40%。

昆明市裕鑫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昆明乾貫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均為5000萬元、昆明市東川區裕民融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3000萬元、昆明融流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其中鑫融資擔、裕民融資公司屬于政府財政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乾貫融資、融流融資公司屬于自然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業務發展情況

小貸公司貸款對象主要是轄區工礦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種植養殖戶,主要采用信用貸款與抵押貸款的方式,截止2015年6月末,小貸公司貸款余額21693萬元,比年初增加291萬元。其中不良貸款5148萬元,占比為24%,比年初增加728萬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132萬元,呈逐漸上升趨勢;營業稅、所得稅46萬元,資產總額20412萬元,負債總額288萬元;貸款主要以一年期為主,貸款利率是人行基準利率的1~4倍,在規定范圍內。都未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由于當前地方經濟形勢低迷,小貸公司業務明顯下降,不良貸款風險逐步顯現。

6月底,4家融資擔保公司擔保金額14201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01萬元,無擔保違約情況。鑫融資擔、裕民融資公司是由當地的財政局牽頭組織的政策性擔保公司,其擔保項目多是當地的公路、職業成人教育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對當地的中小企業貸款相對較少。主要以支持提高當地的經濟總量起重要影響的項目建設,拉動當地經濟建設,增加當地的稅收為主要目標,出現風險由當地財政局承擔。各家融資擔保公司業務與往年相比,明顯出現萎縮趨勢,其中今年上半年僅新辦1211萬元,昆明融流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自2013年就沒有發生任何業務。由于目前礦業、房地產市場不景氣、風險較大,因此擔保項目對礦業、房地產已經拒保,而轉向金額小、風險小、周期短的個人消費貸款項目的擔保。

乾貫融資、融流融資公司屬于商業性擔保公司,按照國家的規定,擔保額度可以放大5~10倍,擔保公司的利潤主要來源于向需要從銀行貸款的企業提供擔保,收取擔保費。

三、存在問題

(一)對小額貸款及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管不明確

銀監會和央行的《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稱“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管理,并愿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城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即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省政府指定的省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監督管理,并承擔可能出現的試點失敗的損失,但以上主體都不具備行政主體資格。在實踐過程中,“相關機構”到底是指哪些機構,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而且,各地對監管主體到底從哪些方面進行監管沒有統一口徑。造成了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多頭監管或監管空白,使監管在操作上失去了可操作性,流于形式。根據《云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人行、銀監、金融辦均負有管理職責,但對管理職責權限范圍、如何管理、管理到何種程度缺少全面詳盡的規范性制度。

擔保公司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擔保業在我國至今沒有形成統一的監管體系,什么樣的公司可以進入擔保行業、哪一個部門對擔保行業的業務規范進行指導和管理,現在都還是空白,擔保體系自身也被諸多難點所困擾,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后,擔保機構規模小、擔保機構內部業務操作程序不完善,風險管控制度不健全。

(二)風險控制相對難

小額貸款公司的服務對象是“三農”和中小微企業,服務對象的規模偏小,他們大都信用等級差,資質不佳。同時,在實際操作中,由于一些小額貸款公司自身規章不健全,管理不規范,工作人員缺少必要的專業知識,在面對農村整體信用制度不健全的大環境下,使原本就存在高風險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抗風險能力顯得更加單薄了。另外,由于監管不到位或缺失,現實中,究竟有多少擔保公司真正從事的是擔保業務,小貸公司是不是完全在從事小額貸款業務,不得而知,潛在風險不言而喻。

(三)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具有潛在風險

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在依法合規和風險管控方面缺乏有效約束,熱衷于擔保業務之外的高風險、高收益活動,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主要表現在:一是賬外經營,以公司的名義暗地從事高息放貸和高風險投資,容易導致資金鏈斷裂形成較大風險損失;二是資本金不實的風險,尤其是以政府財政部門名義成立的擔保公司,大多數存在資本金不實、不到位的情況;三是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資金大多數在本公司關聯企業和利害關系人之間流動,存在實際控制人和關聯交易風險。

(四)擔保公司自身的發展直接影響到企業融資難

從我們調查了解的情況看,多數銀行為減少償債風險,往往將擔保門檻設立較高,多數銀行要求與其開展合作的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且必須為實繳資本,同時必須有一定從業經歷,達到一定業務量,但大多數擔保公司達不到這項要求,業務量造成國有銀行難以與其合作。據有關資料反映,企業通過擔保公司擔保,其貸款利率是其通過直接向銀行貸款的1.5~1.75倍,沉重的擔保費、保證金等費用開支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同時,由于擔保公司信用評級等制度有待規范化和標準化,導致許多當地企業無法從當地擔保公司獲得擔保,只能舍近求遠,更加劇了企業融資成本。實踐中,如果一家中小企業到銀行貸款,銀行說只要擔保公司肯擔保,就放貸。但是擔保公司所擔保的企業出現風險,100%全部轉嫁給擔保公司,銀行幾乎是無風險貸款。

四、建議

(一)加快相關立法進程

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在我國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有關法律還很不完善,這就要求社會各方面為其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加快《小額貸款公司法》、《擔保公司法》的出臺。

通過立法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的性質,規范設立制度,確定具體主管機關、明確監管職責分工。對公司的準入、公司運行及退出的全部運作過程進行監管,注重各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對其規定有不一致的地方進行必要的修改,以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的進一步健康發展。

(二)建立各部門聯動監管和行業自律

2014年,東川區政府曾針對東川房地產市場、民間借貸領域凸現的一系列借貸風險,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打擊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專項治理行動。

由區政府、區金融辦、區局、區財政局、區經科信局、區地稅局、區司法局、區維穩辦、區公安局、區工商局、區文體廣電旅游局、人民銀行東川支行、區銀監辦等各部門參與的規范民間借貸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民間借貸,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等行為進行全面細致排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公司、典當行、投資公司、寄售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機構依法進行清理整頓,然而,由于民間借貸活動的隱秘性等特點,因此雖然動作很大,但實際收效甚微。

金融辦、商務、公商、稅務、公安以及合作銀行等部門應加強合作,建立行之有效的長期聯合監管機制,掌握公司資金往來運作的全部信息,發揮合作銀行的資金使用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設立、誰負責監管”的原則,督促地方監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把工作重心從機構審批轉移到加強監管上來;同時加強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以行業協會等監督方式,對于存在違規經營、非法集資、暴力催債的公司進行有獎舉報,調動社會監督和行業協會監督的積極性。

(三)構建穩定的銀保合作長效機制

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當降低與銀行業機構合作的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門檻使更多資金實力較強、管理規范的融資性擔保機構與銀行業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鼓勵銀行業機構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對優質項目擔保貸款利率適當下浮,降低擔保公司風險,實現銀行、擔保機構與中小企業的共贏。此外,還要積極推進信用建設,推動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盡快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文4

關鍵詞:異地;擔保機構;支持;中小企業;探討

中國人民銀行明溪支行為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不斷加強政銀企溝通,深入金融部門和中小企業開展調研,提出引進異地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擔保的思路。

一、“嫁接”異地擔保公司的背景

(一)現有擔保平臺亟待壯大

明溪縣現有2家擔保機構,其中一家為行業性擔保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另一家為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擔?;鹩囝~僅30萬元。擔保機構規模小,擔保能力有限,即使金融部門與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放大擔保倍數至上限也無法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二)有效擔保不足,急需解決擔保困難

受建設期突破投資計劃、生產成本上升、資金回籠周期延長、銷售下降、產品庫存不斷增加等不利因素影響,一些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需求因無法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而難以獲得銀行授信。

(三)大量的資金需求為異地擔保公司拓展業務提供了條件

一些中小企業主由于原始積累有限,加上民間融資成本高,迫切需要金融部門提供低成本的信貸資金扶持。企業融資需求座談會顯示,10家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量達5510萬元。而借助擔保機構平臺能提升中小企業“資格”,解決有效抵押不足問題,使之達到銀行信貸準入“門檻”,從而獲得足額信貸扶持,滿足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要。

(四)擔保公司自身發展需要延伸擔??臻g

擔保公司為進一步做大擔保信貸總量,增加手續費收入,不斷提高資本實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需要打破地域限制,在異地尋找項目合作伙伴。

(五)各種有效載體為“嫁接”異地擔保公司提供了平臺

針對縣域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現象,中國人民銀行明溪支行多次與異地擔保公司進行溝通,邀請其參加銀企項目簽約會、金融產品推介會和企業融資需求座談會等,并介紹擔保公司業務經營情況,促進了異地擔保公司與縣域金融機構、中小企業的交流,加強了金融同異地擔保公司的合作,既有效防范信貸風險,又促進項目與信貸的對接。

二、異地擔保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模式和做法

(一)簽訂銀擔合作協議,放大擔保倍數,做大信貸規模

由異地擔保公司同縣域金融部門簽訂合作協議,約定貸款和保證金比例,金融部門同意以1:5的比例發放貸款,異地擔保公司以擔保額的20%作為保證金留存貸款金融機構。

(二)建立“企業+異地擔保公司+銀行”的信貸運作模式

企業經過與銀行和異地擔保公司的溝通,取得銀行同意貸款和異地擔保公司同意提供貸款擔保意向。經由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擔保公司向金融機構出具董事會同意貸款保證意見書辦理貸款手續。

(三)反擔保防范風險

異地擔保公司在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同時,也同企業簽訂反擔保合同,有效防范擔保風險。

(四)地方政府政策扶持

地方政府為進一步鼓勵異地擔保機構做大縣域信貸規模,按照擔保額的5-8‰比例補償風險金,有效提高了異地外擔保機構跨區域擔保的積極性。

三、異地擔保取得的成效

(一)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有效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企業在發展初期由于“兩證”不全,擔保抵押困難,加上縣域擔保公司擔保能力有限,通過引進異地擔保公司為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有效解決了企業在發展初期的資金需求。

(二)促進擔保公司可持續發展

異地擔保公司在提供貸款擔保時可增加擔保手續費收入,同時,地方政府政策扶持的風險補償金又可增加擔保公司資本實力,提升抵御風險能力。

(三)增加銀行收益,提高金融對經濟的貢獻度

一方面通過異地擔保公司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做大銀行信貸規模,增加利息收入。另一方面,由于銀行與異地擔保公司進行合作,借助擔保平臺,實現對地方經濟發展的信貸扶持。

四、促進異地擔保公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積極搭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

通過政銀企座談會、金融產品推介會等有效載體,促進企業與銀行、企業與擔保公司、銀行與擔保公司的有效溝通,促進項目與資金的有效對接。

(二)降低擔保合作門檻,做大擔保規模

從商業銀行了解的情況看,縣域各銀行對與擔保公司合作都設立了一定的“門檻”,明確要求對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必須具備的資質。金融機構能否根據實際狀況,找準最佳結合點,適當降低與擔保公司合作條件,從而進一步拓寬金融服務領域,增加縣域信貸供應,走出一條相得益彰、互利互贏的新路子。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文5

關鍵詞 融資性擔保行業;問題;原因分析;建議

Abstract : In recent years,

China'sfinancing guaranteemore

rapid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ineaseSME loans.SME devel-opmenthas playedan importantrole,

butalso exposedmany problems.

This articlefrom theindustry itself,

cooperative financialinstitutions,

industry regulationand other asp-

ectsofthefinancing guarantee

industrydevelopmentin thecause of the problems,and put forwar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 Financing Gua-

rantee Industry ; Problems and

Analysis; Suggested

近年來,我國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迅速,為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和作用日益增強,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風險隱患不容忽視,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筆者擬基于我國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現狀,結合近年工作實踐,對融資性擔保行業產生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并進行探究。

我國融資性擔保行業現狀及問題分析

(一)行業現行狀況概述

截至2012年底,全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共計8590家,從業人員125726人,實收資本共計8282億元。全行業資產總額10436億元,負債總額1549億元,凈資產8886億元,在保余額21704億元,其中融資性擔保在保余額18955億元,融資性擔保放大倍數為2.1倍,全年擔保業務收入392億元,實現凈利潤114億元。融資性擔保代償余額249.5億元,融資性擔保代償率為1.3%,損失率為0.1%,融資性擔保貸款不良率為1.3%;行業擔保準備金合計701億元,擔保責任撥備覆蓋率為280.3%,擔保責任撥備率為3.2%[ 1]。

(二)行業現存問題及原因分析

近年來媒體屢屢爆出融資性擔保公司違規經營、資金鏈斷裂、資不抵債、法人失蹤等問題,涉及金額越來越大,地域越來越多,波及范圍也越來越廣,如不對這種趨勢加以遏制,勢必將引起整個融資性擔保行業信用缺失、銀行不良貸款升高、小微企業融資更難等一系列連鎖反應,不利于我國整體金融行業乃至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和發展,尤其是處于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關鍵時期。究其根源,導致融資性擔保公司違規或不規范經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與金融機構相比,融資性擔保行業存在高風險、低收益的行業特征:一方面,無論是國家的政策導向,還是行業自身的發展定位分析,其擔保對象都是以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為主,同時其擔保對象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就會減少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合作,使得擔保對象整體素質無法得到明顯提高,經營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從國家有關部門的扶持政策,以及擔保對象的承受能力來看,都不支持過高的擔保費率;再加上融資性擔保放大倍數普遍不足,2012年底全行業平均融資性擔保放大倍數僅為2.1倍,使得收益水平偏低。

其次,從合作金融機構方面來看,一是目前金融機構未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與融資性擔保公司建立業務合作關系,將全部風險都轉嫁給融資性擔保公司,既直接加大了其擔保責任,又會導致金融機構放松對貸款對象的資格條件審查和日常風險管理等,客觀上降低了貸款對象的貸款條件。二是部分金融機構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日常檢查不到位,未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未充分關注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經營情況、主要資產、或有負債和擔保額度使用情況,容易導致出現管理漏洞。三是目前各金融機構越來越重視小微企業的金融需求,不斷加強業務創新,部分銀行推出圍繞“一圈(商圈)一鏈(產業鏈)”商業模式為小微企業提供弱擔保和信用方式的小額信貸,客觀上也擠壓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客戶群體尤其是優質客戶群體。

最后,從行業監管方面來看,一是監管主體多元化,專業性略顯不足,融資性擔保公司由省級及以下人民政府實施屬地管理,并且不同地區確定的監管部門也不統一,考慮到融資性擔保行業的準金融特性,監管主體的專業性和統一性略顯不足。二是相關的規章制度不夠健全,融資性擔保行業除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及配套制度和各地方出臺的《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外,在具體擔保業務、違規處理處罰方面沒有更加具體的規章制度可以遵循。三是日常監管和配套服務不夠到位,目前仍有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收賬款和對外投資占比過大,存在抽逃出資或拆借資金的嫌疑,同時保前審查和保后管理也不夠細致到位。另外,征信管理部門還未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有關信息納入征信管理體系,并為其查詢相關信息提供服務。

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的政策及建議

(一)加強對融資性擔保行業的日常監管,防范風險隱患。

監管部門要高度關注融資性擔保行業日常經營風險,樹立審慎監管理念,采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日常監控相結合的方式,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實施全面動態監管,避免發生系統性、行業性的風險。

一是借助專業化監管力量提升監管水平。融資性擔保行業與銀行等金融行業緊密相關,其主要風險實質上是金融機構信貸風險的前置或轉移,而在金融行業監管方面,各級銀監部門有較為系統的監控手段和豐富的監管經驗,同時銀監會也是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之一。因此由銀監部門進行融資擔保行業的日常監管,通過行業專項監管或是與金融機構合并監管的方式,既有利于提高監管的專業化水平,又能減少或避免監管的重疊。

二是加大對違規經營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處罰力度。在進一步完善違規處理處罰制度的基礎上,提高監管執行力度,對發現的問題應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堅決予以改正并進行處罰,對發現的潛在風險應要求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加以防范,對拒不改正問題或嚴重違規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應堅決予以取締,扶優限劣,促進整個融資性擔保行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三是加快推進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監管方式手段。融資性擔保公司呈現數量多規模小的特點,單靠傳統的手工現場監管模式已難以滿足監管需要,加快推進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勢在必行,通過采集各融資性擔保公司具體擔保業務的關鍵信息,利用分析模型或數據挖掘技術對采集的數據進行各種分析比對,在時間上不受限制,便于及時揭示風險和糾正偏差,在效果上既便于獲得行業性、系統性的信息直接為監管部門決策服務,又可以利用分析比對結果確定現場檢查的重點,提高監管的效果和效率。

四是充分發揮合作金融機構的檢查作用。作為其授信業務的保證人,金融機構必然要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準入資格、業務合規、風險控制等全方位情況進行授信調查和定期檢查,以確定是否達到合作條件和給予的合作額度。監管部門可以利用金融機構的檢查來配合監管工作,通過合作金融機構監測、評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風險狀況,更好掌握其風險水平。

(二)轉變融資性擔保行業的發展模式。

如前所述,與金融機構相比,融資性擔保行業風險高收益低,純商業化模式存在一定困難,2012年以來,在廣州、深圳、鄭州、廈門等地已有不少融資性擔保公司退出該行業。以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融資性擔保,具有準公共產品的特點,故有必要對其目前的發展模式做相應的調整:

一是大力發展政策性擔保公司。各級政府應通過財政注資或積極引導國有資本設立政策性擔保公司,主要為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僅收取少量的擔?;蚴掷m費用,考核目標主要以擔保放大倍數、客戶覆蓋程度、資金安全性為主,并建立按考核結果定期進行業務量補貼補償的制度安排,在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的同時,有利于減少甚至杜絕融資性擔保公司涉及民間借貸等違規經營風險的發生。

二是成立政策性再擔保公司。除了反擔保措施外,現階段融資性擔保行業面臨的代償損失風險缺少風險轉移或風險分擔的措施或手段,一旦出現損失僅能依靠計提的風險準備金、經營收益或是凈資產來彌補,不利于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做大做強??梢越梃b保險行業的再保險制度,由政府出資設立政策性再擔保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其客戶群體僅限于融資性擔保公司,通過對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授信再擔保(即“擔保的擔?!保?,放大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倍數,分散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風險,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抗風險能力,減少行業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三)加大對融資性擔保行業的扶持力度。

融資性擔保行業作為準金融行業,目前機構規模偏小,為提高其擔保業務能力,更好服務于小微企業經濟,除了目前已實施的各項扶持措施外,還需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一是構建長期穩定的銀擔合作關系。各監管部門要積極推進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合作,搭建銀擔合作平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機構應適當降低合作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門檻,尤為關鍵的是要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承擔一定比例的信貸風險,而不是將全部風險都轉嫁給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增強其自身信貸風險防范意識,降低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加強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交流溝通,積極主動提供信貸客戶的征信資料、賬戶明細等相關信息,在貸(保)前審查和貸(保)后管理階段實現信息共享,互通有無,更為全面的了解信貸客戶的情況,實現銀保雙方的共贏。

二是適當放寬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投資范圍限制。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只能以自有資金投資國債、金融債券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以及不高于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目前融資性擔保公司放大倍數普遍不足,除支付小部分保證金外,會產生大量的閑置貨幣資金,而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收益水平相對較低,對資本的吸引力不足,建議在保證資金流動性、安全性的基礎上,可以適當擴大可投資金融產品的范圍,例如保本型基金(或理財產品)、上市公司可轉債、信托產品等風險較低但有望獲取較高收益的金融產品;或是適當提高其他投資的投資比例。這樣有利于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盈利能力,減少將公司資金用于民間借貸等違規經營的內在動力。

三是積極支持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創新。各監管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支持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創新,為其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在擔保品種方面可以緊跟金融產品的創新,配套推出商圈企業融資擔保、供應鏈企業融資擔保、會員制擔保以及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擔保等,開拓擔保的業務范圍;在反擔保方式方面,除了傳統的房產、土地、動產及保證人擔保外,還可以推出商標權、專利權、采礦權、應收賬款、特許經營權、農村承包土地承包權等反擔保方式,降低擔保的風險;在業務合作層面方面,除了傳統的銀擔合作外,在部分地區已推出的政銀擔企合作機制、與信托公司合作推出中小企業集合信托擔保等,可以在更大范圍內進行推廣。

參考文獻

[1] 米文通.金融深化背景下我國擔保機構的監管體系研究[J].上海金融,2011.(11)..

融資擔保公司風險點范文6

隨著上世紀首批7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建立并顯示出一定成效之后,在各地政府的努力推動下各地的民間擔保公司開始雨后春筍般紛紛建立。河南省初現投資擔保公司在21世紀初期,于2007年至2010年出現井噴式增長,由期初的100余家增長到1700余家,經統計注冊資金約為570億元。但是擔保公司的飛速增長也導致了經營隱患的滋生,管理制度的不規范和市場準入門檻過低等。在追逐高利潤的驅動下,人們紛紛把手中的資金投入到擔保公司之中來。直至2011年河南省迎來了投資擔保公司的倒閉潮。許多擔保公司資金鏈紛紛斷裂,相繼破產。出資人無法收回資金,導致民間對于擔保公司出現了信任危機。本文通過對河南省近期擔保公司的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發現一些風險因素,并提出一些建議,希望擔保行業得以健康穩定的發展下去。

二、民間擔保公司的風險分析

我國民間投資擔保行業僅僅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而且由于發展過快在這其中出現了許許多多的隱藏隱患,這與擔保公司所處的內部與外部環境有著很大程度上的聯系。

(一)外部風險。 ①信用風險。擔保行業只有在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下才能健康成長。一個良好的商業信用環境對于擔保公司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和重要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國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導致投資者與擔保公司之間的信息出現嚴重的不對稱現象,很容易導致信用風險的發生。在當今社會條件下,擔保公司對于借款人的信用及經濟狀況無法直接獲得最真實的信息,由于種種條件的限制只能憑借主觀判斷。如此,擔保公司在進行對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時不得不時刻面臨著被融資公司信用缺失以致資金鏈斷裂,從而損失投資資金的高風險情況發生。CEI是“中國城市商業信用環境指數(China City Commer

cial?Credit?Enviroment?Index)”的英文縮寫。在宏觀層面上,指數反映我國城市的信用經濟發展、市場信用交易、市場經濟秩序等狀況及其發展趨勢。從微觀具體應用角度看,指數可用于評價一個城市的市場信用環境優劣。根據2015年中國商業信用環境指數大城市排行榜,鄭州以73.753排在全國第31位,雖然較2013年上升了4位但遠遠落后北京、重慶、杭州、蘭州等城市。除駐馬店2015年排名44以外,其他城市均排在100名以外。從2015年CEI指數來看,河南省社會信用環境水平還比較低,商業信用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

②監管風險。我國以前將擔保公司認定為中介機構,僅僅只用在工商部門完成注冊就可以營業了,且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均不對其進行監管。河南省對于民間擔保公司的監管機構為中小企業管理局,一個非金融管理機構,從事融資借貸的行業卻由一個非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導致行業風險的增加。此外河南省民間擔保公司數量目前還在快速增長,但是河南省中小企業管理局的監管規模并沒有增加,致使監管機構名存實亡。

(二)內部風險。①注冊資本風險。注冊資本是民間擔保公司確保風險承擔的基礎,由于擔保公司的行業特殊性,其經營風險更為巨大,尤其為償債風險。所以對于擔保公司的設立應該具有更高的資金門檻要求,但實施情況是現如今擔保公司的注冊資金差異巨大,并且絕大多數的擔保公司注冊資本較低。在對河南省新鄉市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調查中我們發現,注冊資本過億的擔保公司只有6家,剩下的5家擔保公司注冊資本在3000-5000萬元之間。注冊資本過低導致擔保公司難以承受較大規模的償付事件,導致擔保公司風險較高。如果發生償付事件則很有可能導致公司破產。

②注冊資本抽逃。出這冊資本參差不齊以外,我們還發現許多擔保公司存在注冊資本抽逃的情況。河南省工信廳對于投資擔保公司的注冊資金審查多數只是程序上的,并沒有對擔保公司資金的真實性進行全面的審查,這就往往導致了注冊資金抽逃的情況時有發生。工商管理部門以及中小型企業往往只是對于擔保公司的注冊合法性進行審查而無法對擔保公司資本的真實性進行審查,這就導致了借貸雙方的風險大大增加。而且工信部門對于擔保公司這冊資本并不能持續檢查,這就使日后擔保公司注冊資本抽逃成為可能。

③人力資源風險。企業的人力資源情況一定程度上左右著企業的發展。而民間擔保公司是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公司,所以擔保公司的是對從業人員業務素質要求較高的一個行業。如果沒有相應的具有高水平專業知識和素養的工作人員,無形當中就會提高擔保公司的經營風險。同時由于民間投資擔保公司往往規模較小,所以很難吸引到這種高素質的專業性人才。并且在我們對河南省投資擔保公司員工回收的點差問卷中得知,大部分的從業人員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學習的與該行業所需要的技能與能力不想管且之前沒有從事過相關行業。這些員工有的只是僅僅經歷過上崗前培訓便了了上崗了。并且只有20%左右的企業對員工進行了后續專業能力培養。致使從業人員能力參差不齊,沒有相應的財務管理、審計、會計方面的知識,也增加了擔保公司的風險。

三、對于民間擔保公司監管措施的建議

根據上文的描述與分析,我們知道導致民間擔保公司風險的主要原因是監管措施的缺失。借鑒國內外的一些對于擔保公司的監管措施,我們提出以下建議以希望能夠對我國投資擔保公司未來健康發展。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首先,民間擔保公司辦理的是金融業務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但是卻沒有金融機構的名分。民間擔保公司主要是利用民間資金,以“只貸不存”的形式存在,在未來如果能在法律上確認其金融機構屬性,會有助擔保行業積極健康發展。其次,要統一全國民間擔保公司的監管標準。現如今一般都是通過各地地方政府制定規范性文件進項約束。雖然這些文件對擔保公司起到一定的管理作用與約束條件,但是由于效率不強無異于隔靴搔癢。

(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如今借貸市場出現嚴重的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地位,而對于擔保公司來說市場信息的透明度非常重要。投資者無法獲知擔保申請人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擔保公司資金投資用途,這對于投資者來說是十分不利的。在經營過程中,擔保公司應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及時、真實、準確的在公司官網上反應交易的相關信息。

同時,擔保公司自己也應該對自己公司的情況簡歷信息披露制度。在工信部門網站上公布公司的注冊資本、公司本年度擔保金額等。對于一些突發的可能對于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也應該及時反映在公司官網上。如公司管理層人員變動,公司注冊資本增減變化等。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減少擔保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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