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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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擔保行業現狀

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文1

關鍵詞: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現狀;監管;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6-0049-02

一、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1993年開始,我國信用擔保機構從無到有,經過15年的發展,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特定的行業。擔保行業的發展十分迅速,2003年擁有擔保機構數量966家,而到了2007年末,該數量增長為3729家,四年之內翻了接近兩番(見圖1)。實際上,擔保機構借登記注冊之便而缺少監管之實,在近幾年飛速發展,而問題亦逐步凸顯。

(一)高風險與低收益的嚴重失衡是違規經營的原因

目前擔保行業承擔的風險太大,屬于高風險、低收益的行業。擔保機構的收入來源主要為擔保費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不同的客戶及擔保期限,有不同的費率,一般在1.2%-3.6%之間,但實際運作中,一般按低值收取。另一方面,由于銀行各期存款利率較低,利息收入自然較少。然而,擔保機構除交納10%-20%的保證金外,還要承擔100%的擔保風險。由于《擔保法》并沒有規定具體的風險分擔比例,銀行方面根本不承擔任何風險。擔保行業的業務模式中,高風險與低收益的嚴重失衡是擔保行業違規經營的重要原因。

(二)擔保行業放大倍數有限,自身發展困難

根據工信部測算,我國擔保行業平均的注冊資本金規模僅為2000萬元~3000萬元,平均的擔保放大倍數約為2.3倍,而根據業內人士測算,擔保放大的倍數要達到8倍,才可盈利,達到4.7倍以上,方可保本。對擔保機構而言,擔保業務的收入不足以支撐公司的運營,擔保機構自身發展遇到困難。

導致擔保放大倍數有限的重要原因在于擔保行業自身的資本實力不足、風險承擔能力差。金融危機下,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更加惡劣,資金鏈更加緊張。信用等級不夠,銀行更是不敢輕易放貸,而擔保公司也難以為真正需要貸款擔保的企業提供擔保,難以開展業務。

(三)擔保行業管理辦法和監管的缺失是風險集中的根本原因

擔保行業是一個準金融行業,但是這個行業沒有門檻,沒有監管部門。擔保行業在缺少監管的情況下,違規經營、資金挪用進入股市和樓市已不是業內的秘密,部分甚至開始發放貸款和介入直投。作為中國最大規模的民營商業擔保集團,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層挪用了大筆資金,很可能已深套于樓市和股市中,擔保行業的風險一曝天下。在連續引入外方風險投資后,中科智主營業務開始悄然轉型,已經轉向投行中介業務方面,擔保業務漸漸退居二線。外方股東通過法律途徑強制中方股東通報資產狀況,同時,深圳銀行業也向中科智發出了擔保禁入令。

二、目前我國融資性擔保行業監管的難點

(一)擔保行業法律法規的制定不完善

盡管有關中小企業發展扶持政策的配套措施不斷得以完善?!稉7ā芬幏读藗鶆杖恕H?、債權人三方各自的權力和義務,但是與擔保行業的審批、設立和監督直接相關的行業管理辦法尚未出臺。目前,監管層對擔保行業的機構數量、發展現狀和風險情況尚未摸清,擔保行業的監管也一直處于法律指導不夠或者嚴重缺乏的工作狀態,監管的約束力大大減弱。沒有完備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約束,就沒有規范其經營、促使其發展的制度框架。

(二)管理職能與監管職能混合,風險向地方政府集中

地方政府作為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審批設立和監管部門,負責風險處置工作,實際上便為擔保機構提高了信用等級,而擔保行業的風險也集中向地方政府轉移。政府作為風險的最終承擔者,應該肩負起行業管理的職能。而監管者應該由獨立的第三方完成,其主要負責業務合規性監管,同時肩負行業準入標準和監管標準的制定工作。風險的承擔者應該與監管者分離,只有將監管獨立于行政部門之外,實現政、監分離,才能避免行政管理部門出于利益而忽略監管,才能促使擔保機構健康有序發展。

(三)地方政府難以勝任擔保行業監管職責

擔保機構是一類特殊的機構,由于其通過信用放大和信用增級,幫助企業獲得了融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金融屬性,對這類機構的監管需要更強的專業能力,地方政府難以勝任。信用放大,即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擔保的總額大于其注冊資本。信用增級,即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用等級因擔保機構的擔保得以提高。擔保公司之所以叫信用擔保,核心就在于其自身有專業的風險控制能力,可以實現信用增級,擁有放大功能。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擔保機構既要有雄厚的資本實力,又要有較強的運作能力,同時也要求監管機構要有識別擔保行業風險和市場合規性的能力。

三、加強融資性擔保行業有效監管的建議

(一)加快擔保體系立法,提供依法監管依據

擔保體系立法,既包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條件、業務規范、監管規則和法律責任的法律法規,又包括促進融資性擔保業務健康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政策措施。同時,融資性擔保行業自律組織的建立將在自律、服務和發展的職能上做出大的貢獻。

按照國際慣例,擔保機構和銀行間的風險分擔比例應是7∶3,但是由于信用擔保行業自身體系和制度建設不健全,擔保機構在與銀行的合作中往往處于劣勢,基本上必須承擔100%的風險;而銀行通常還限制擔保機構的擔保放大倍數,提高擔保機構保證金比例。

為了促進中小企業擔保融資市場的持續發展,國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應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明確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責任分擔比例、違約責任、代償條件等內容,這在擔保體系立法中都應明確規定。

(二)地方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管責任

信用擔保機構的運作方式和風險控制機制與金融機構相似,而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已有多年的經驗積累,地方政府可以委任當地人民銀行對信用擔保機構進行監管和風險防范。管理與監督分離,不僅可以使監管具有專業性,而且可以使監管落到實處。

利用人民銀行的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可將擔保機構的經營情況納入該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方面擔保機構可通過該系統便捷查詢擔保對象的信用記錄,降低經營成本;另一方面擔保機構的協作銀行可通過該系統查詢擔保機構的擔保余額和擔保放大倍數,改善信息不對稱狀況。

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文2

【關鍵詞】P2P 網貸平臺 去擔?;?政府監管

一、事件背景

2013年以來,國內P2P網貸作為互聯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飛速發展,尤其是2014年以來P2P網貸平臺規模增速達到歷史之最。據統計,2014年初時,全國P2P網貸平臺880家,到11月底,P2P網貸平臺已有1540家。到2014年底,全國P2P網貸平臺將達1600家。

今年以來,P2P網貸平臺不斷吸引大規模投資,但這也難以掩蓋P2P平臺項目頻發壞賬、逾期的現狀。之前,大多數平臺基本都會采取自行墊付投資者本息的方式來應對項目逾期問題。而就在今年底,貸幫網因為與前海租賃合作的項目發生集體逾期,這100多個項目規模從十幾萬到幾十萬元不等,總計1280萬元資金不明去向,項目涉及500多位投資人。這次,貸幫網總裁尹飛公開表示“不兜底”,此言一出,P2P平臺是否有墊付的責任引起了P2P業界熱議。

二、政府監管政策

自今年4月份以來,銀監會明確提出P2P網貸平臺的“四條紅線”,其中包括“不得提供自我擔保”。在“2014年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發展論壇”上,政府進一步提出“P2P平臺監管十大原則”指明P2P行業未來“去擔?;狈较?,對當前P2P網貸行業普遍存在的“本息擔?!爆F狀提出挑戰。

7月初,銀監會創新部主任王巖岫明確披露P2P監管思路:明確P2P的信息中介地位、對其設置準入門檻、明確收費機制、嚴禁P2P匯集資金、同時要對投資者風險進行評估。平臺自身不能為投資者提供擔保。不得承諾貸款本金的收益,不承擔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

8月下旬,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綜合處處長蔣則沈表示,“去擔?;笔且粋€值得深思的問題,要從內在邏輯上思考P2P行業為何需要擔保,擔保是不是P2P行業必須提供的金融服務功能。

10月份,央行支付清算協會官員透露,P2P行業監管政策已報送國務院審查,其中核心點就是平臺應建立健全風險控制體系,嚴禁對金融項目進行擔?!岸档住薄?/p>

可以看出,今年監管機構多番表態P2P要做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主要是保證在這個中介平臺上,投資人和借款人信息透明。

三、P2P網貸平臺去擔?;脑蚍治?/p>

健全的風險控制體系是健康的金融產品的核心,風控體系包括極端風險的應對??茖W的風控手段可以在產品發生逾期或壞賬前去覆蓋與處理。如果已經到了平臺出面“兜底”這一步,其實已說明平臺無法通過風控體系來覆蓋風險,在風險管理中出現重大失責。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該平臺尚未暴露的風險其實可能存在更大的隱患。

依靠成熟的風控措施去處理金融產品逾期或壞賬問題不是難事,目前行業內主流平臺基本已經樹立起各具特色的風險控制體系,致力于打造“去擔保”平臺。靠擔保來吸引投資者的平臺會逐步淘汰,監管的政策也是提高了網貸平臺的門檻?!叭;睍偈蛊脚_注重風險預警與處理能力的提升,不斷強化自身風控體系,加速平臺優勝劣汰。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完全能消化掉一定程度內的壞賬,并且能降低不良貸款再次出現率,促進行業更為健康地發展。

“去擔?;钡哪繕耸桥嘤脚_的信用風險管理能力,讓金融服務機構與它所承擔的風險更為匹配,在此基礎上普及普惠金融。“去擔?;币笃脚_將風控環節前置,主要在于發揮平臺實力與優勢,利用全民征信及大數據測算,對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進行充分盡調。

國家在P2P監管政策中提出“去擔?;币彩菫榱吮U贤顿Y人的長期利益,讓投資人資金流向風控體系成熟健全的平臺,才是從根本上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

四、P2P網貸平臺去擔?;膶嵺`

雖然P2P平臺要“去擔?;?,在未來不自擔保,但由于目前普遍投資人的風控意識尚且薄弱,平臺目前在不斷升級自身風控水平的基礎上,還將與第三方擔保公司保持合作。

P2P平臺擔保的核心是對沖風險。現在有些平臺采取的方式是會和很多擔保公司合作,也就是P2N模式,“N”代表網貸平臺合作的多家機構,包括小貸公司或擔保公司,這些機構提供擔保,平臺不參與前期借款人開發及后期本金墊付。這樣風險分散到多個點上,而不是集中在平臺的一個點上。

許多P2P平臺正在測試更復雜的風險對沖手段,用更靈活、多樣化措施破解P2P行業目前面臨的擔保困境,用更合理的方式對沖風險。未來P2P平臺還會通過與保險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利用他們的風控手段設計差異化產品,并引入小微企業融資當中,真正有助于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

當下,中國P2P網貸平臺邁入洗牌期,即將迎來了兌付高峰,逾期及壞賬出現頻率增加,投資人也正好可以以此為參考,風控體系缺失的平臺無奈堅持“兜底”,具備成熟健全風控體系的平臺由于可以表態“不兜底”,用其真實應對風險的能力說話,平臺優劣由此顯現。

五、總結與啟示

對于P2P平臺,作為一個信息中介,對接投資人和借款人的平臺,沒有墊付兜底的責任,國際規則也是這樣。但鑒于國情,P2P市場仍不成熟,投資人群體習慣剛性兌付的承諾保證,短期全面去除墊付是不可行的,因為盲目撤銷墊付反而會讓某些不負責任的平臺乘虛而入,給投資人帶來更大的損失,對行業也是揠苗助長。但從長期來看,平臺去擔保是必然的趨勢。未來平臺的好壞的評判標準,不在于其是否提供擔保,而在于平臺是否能做好各項風控環節。

對于廣大投資人,必須要明確投資有風險,培養風險自擔的意識。當“去擔?;背蔀楝F實,剛性兌付就不復存在了。這也是市場對投資人的教育。如今,商業銀行都允許破產,雖然還有“存款保險制度”,但是分散投資,別把雞蛋都裝到一個籃子里的觀念必須深入人心。對于P2P,投資人該如何判斷風險?謹慎投資永遠不會錯,不要一味追求高收益率,在篩選平臺時,關注信息透明度、投資標的、投資產業發展趨勢等信息。

如今,貸幫網千萬元項目逾期事件仍在發酵,這事件開創了P2P行業打破潛在剛性兌付規則的先河。這件事對貸幫網來說是一個坎,是其理想狀態與行業現狀存在差異沖突的一道坎。貸幫網將以何種方式邁過這個坎都將在中國P2P發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頁。

參考文獻

[1]郭建航.貸幫網曝千萬壞賬P2P不兜底或致出局[N].中國經營報,2014-11-17(B07).

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文3

【關鍵詞】 擔保體系 中小企業融資 擔保機構 創新

一、擔保體系與擔保機構之簡介

經濟轉型下,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急需找到新的融資方式,擔保體系的完善與創新是實現經濟再次飛躍的關鍵步驟。目前我國的信用擔保體系為“一體兩翼三層”的架構。“一體”指信用擔保體系的主體,政策性擔保機構;“兩翼”指互助擔保機構和商業擔保機構;“三層”指擔保體系中中央、省級、地方市級三層面。

而在新形式下,擔保機構一直扮演著銀行敲門磚的角色,擔保機構作為銀行與企業間的橋梁和紐帶,擔當的角色和任務日益重要。目前,我國的擔保機構分為三種,一是信用擔保機構,二是互擔保機構,三是商業擔保機構。國家、省、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處于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核心地位,目前約占全國擔保機構的90%,它們是政府為間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而設立的政策性扶持機構,希望通過行政手段,對擔保體系各組成部分進行合理調配;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約占全部擔保機構的5%左右,主要分布在我國城鄉社區;中小企業商業擔保機構主要由工商聯,私營協會,科技部門開發區以及公司企業組建,個別地方政府也有出資,約占全部擔保機構的5%。從這個比例構成中可以看出,體系內的結構失衡,主要體現在政策性擔保機構占主體,商業性擔保機構和互助擔保機構比重不足,我國商品政策性擔保,互擔保機構,一時還難以解決中小企業的擔保需求,主要原因是體現在門檻高,嫌貧愛富條件苛刻,抵押不合理,民營私企與中小企業貸款難如上青天。而中小企業由于不規范、產品產能不高、家族式企業發展的特點,導致許多中小企業難以通過銀行格式化的信用等級評估,得到比較迅速、合理的融資。

信用擔保機構的介入可以分散和減輕銀行貸款的風險,銀行資產的安全性得以保證,從而使中小企業的貸款渠道暢通,建立這一機制的關鍵,是如何確立貸款銀行和擔保機構之間的風險分擔比例。歐盟成員國擔保機構的風險擔保比例為70%左右,而我國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比例接近100%,由擔保機構承擔全部的貸款風險是不合理的,因為這種擔保不同于普通的商業擔保,它扶持的是經濟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的中小企業。這樣也導致了實體經濟難以受到金融全球化的帶動,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日益惡化。就好比溫州、揚州等中小企業密集的地方,由于借貸困難,許多中小企業被迫向高利貸借款,這都嚴重妨礙了經濟結構的合理規劃和企業的融資。

二、擔保機構在擔保體系中的作用

當然,除去這些外因,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實質是信息不對稱,導致外部信貸融資難。當前我國不允許中小企業發行債券,一是中小企業通過債券融資比例為零,由于中小企業上市困難,通過股票發行融資僅占0.8%,通過金融機構發放貸款資金的進行融資比例約為30%,二是中小企業建立和擴張的70%資金需要自行融通,而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自行融資日益趨近飽和,融資困難出現,主要在于通過金融機構融資困難。政府長期沒有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監管監督制度,當失信違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懲處時,中小企業在償還債務或信譽審視之間往往選擇失信違約,這就造成了中小企業整體信用不佳,而且,中小企業的信息基本上是內部化的,不明確,缺乏銀行所需要的財務,咨信等級等硬性合適的抵押品,以及有效的擔保機制,這與銀行批量化交易手續的標準無法適應。而信用擔保可以一方面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另一方面可以幫助銀行分散風險和節約交易成本,這都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和欠發達地區融資難的問題。

三、擔保業普遍存在的問題

第一,信用擔保普遍存在制度建設不完善,綜合能力較差等現象,管理體制還有待提高。絕大部分擔保公司注冊資金偏小、抗風險能力弱、人員素質差、業務不規范、缺乏科學的項目審查和風險管控等制度,導致擔保機構擔保能力有限,擔保功能作用難以發揮。

第二,擔保業缺乏制度環境,缺乏風險轉移退出機制。其監督職能缺乏一個主要的對口監管機構,分散于多個機構,以至于形成了“多頭監管”的局面,這也是一個不容小視的問題。目前,對擔保公司的監管涉及工商、經貿、商務、公安、財政、人民銀行、銀監會以及各地的金融服務辦公室等多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承擔了一定的監管職能,但這些碎片化的監管缺乏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因此要規范和完善對擔保公司的內外部監督以促進擔保行業發展。

第三,反擔保措施嚴苛,也導致了“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公司難融資的局面”;擔保公司業務單一,擔保期限短,自身盈利能力差。

第四,由于擔保業存在的高風險和擔保業本身抗風險能力弱的特點,使得擔保公司在擔保業務創新上難以邁步。

第五,中小企業還存在信用擔保機構資金補償機制缺乏的現象,政府擔保機構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收取的擔保費也很低,其資金來源是以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劃撥為主、擔保費收入為輔,而財政資金的劃撥大多是一次性的,并且規模較小,所以政府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既不穩定,又很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與協作銀行之間的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對稱。這也是為什么政府擔保機構數量眾多,但是銀行不敢發放太多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商業性擔保機構資本實力也較弱,同樣缺乏資金補償機制。大多數商業性擔保機構把高擔保費作為資金補償來源,擔保費用標準參差不齊且較高,中小企業負擔過重,部分擔保機構按同期銀行擔保利率的一半收取擔保費,有的甚至更高,而在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擔保費為1%左右。

第六,部分擔保公司不以融資擔保為主業,從事非正常投資業務,甚至通過放高利貸、非法集資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方式成為少數大股東的“錢袋子”,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極大地損害了擔保行業整體形象,危及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例如,近期出現的某省、市少數擔保公司放高利貸、非法吸收存款等事件。

第七,在人才需求方面,擔保類專業性人才供不應求,高等教育體系里沒有專門對口的專業人才,高學歷人員對擔保業專業知識的缺失嚴重影響擔保項目的穩定性和整個擔保行業效率的提高。

四、解決擔保業存在問題的對策探討

第一,政府應建立健全審批監管制度,規范擔保業務發展,完善信用擔保法規體系是擔保行業得以長足發展的保障。

第二,擔保行業應注重健全擔保企業評級、項目評估、資產評估機構、債券評估機構等服務體系,同時做大擔保公司資本金,降低擔保費用。

第三,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公司難融資的局面”,拓寬擔保融資渠道,增加資本金是十分重要的方式。目前大多數擔保公司除使用自身的資本金外還開展客戶理財業務,也就是說以高息吸引個人儲蓄客戶來增大資本。這樣做會通過給理財客戶的資金安全帶來極大風險,有非法集資之嫌。擔保公司可以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方式,既增大了資本又保證了資金的安全性。

第四,擔保業加強與政府的合作。由于擔保行業根本上是以落實政府政策、推動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為目標的特殊行業,因此需要大力加強與政府合作,擔保公司只有這樣,才能充分利用政府組織協調和資源優勢,拓展批發式擔保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如三峽擔保支持九類人群就業創業、重慶“兩翼”農戶萬元增收等就是與政府合作實現政策性目標的范例。

第五,利用有效資源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行業協會作為行業自律性組織在行業規范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對于擔保這個新興行業來說未來的發展中應該充分發揮擔保業協會的作用,搭建一個連接銀行、企業、擔保機構的平臺,并做好擔保機構之間的互動和交流,切實為中小企業尋求資金途徑,解決資金問題。在鄭州有12家擔保公司聯合組成了擔保行業聯盟,對于現在魚龍混雜的擔保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第六,積極創新。隨著擔保體系的發展,出現了許多以無形資產或者非金融資本作為抵押物的創新。例如,揚州市2001年的庫存棉花質押,天津銀行發放的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等,這一系列的創新,無疑是各地政府、擔保公司、銀行三方通力合作的結果。同時,金融危機發生的這幾年來,有些銀行例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都紛紛出臺了一些無抵押貸款的新型融資方式,且不說是否真正做到完全無抵押或者貸款額能有多少,作為一種新的嘗試,無疑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選擇,而這種選擇也為擔保體系的創新提供了借鑒作用。

與此同時,科教興國,人才強國的國策,還要求擔保業注重對擔保業專業型人才的培養。

總之,構建信用擔保體系成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職能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他介于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擔保人對商業銀行作出承諾,為企業提供擔保,從而提高企業的信用等級,可見,不斷完善和創新我國的擔保體系,是未來發展的一種趨勢。

【參考文獻】

[1] 郭振璽:中小企業融資之道[M].經濟管理出版社,2009.

[2] 劉萍:中國動產擔保創新經典案例[M].中信出版社,2010.

[3] 彭建等:中國地方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發展研究[M].中國金融出版社,2010.

[4] 譚中明:中小企業信用管理機制研究[M].中國科學出版社,2009.

[5] 姜海龍:中國特色中小企業演進研究[M].中山大學出版社,2008.

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文4

【關鍵詞】 P2P 網絡借貸 風險 監管

一、P2P行業的發展現狀

P2P是peer to peer的英文縮寫,意指“個人對個人”的網絡借貸業務,也被稱為“人人貸”。全球第一家P2P網貸公司是成立于2005年的英國公司Zapo,2007年傳入到中國后,誕生了中國第一家網貸公司――拍拍貸。根據網貸之家最新的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2015年4月,全國P2P運營平臺已經突破了2000家,2015年前四個月以來網貸平臺成交額已經達到史無前例的1740億,其增長勢頭依然保持強勁。從P2P網貸公司地域分布和成交額數量分布來看,廣東,北京,上海穩居前三甲,其他東部沿海省份也占據了一部分體量,如山東,江蘇。相比之下,內部省份和西部地區整體份額偏小。整體而言,經濟越發達,互聯網發展越迅速的地區在P2P網貸行業發展上也越靠前。頗具諷刺的是,中國P2P網貸行業一片“熱火朝天”之勢卻與曾經的先行者――英美兩國“波瀾不驚”的現狀形成了鮮明對比,而這種巨大反差跟國內長期以來備受壓抑的個人消費信貸和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等問題有著密切關系。在中國,金融體系主要掌控在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手中,由于商業銀行的借貸門檻高,對抵押擔保貸款要求嚴格,個人和中小企業又缺乏合格的擔保人或者抵押物,所以許多中小企業和個人只能讓位于實力雄厚的國有企業,難以成為商業銀行的“座上賓”。但是P2P網絡借貸的出現,打破了這一堅硬的壁壘。借助互聯網的便利性,P2P網貸能夠突破地域限制,減少傳統商業銀行繁瑣的借貸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個人和中小企業的借貸難問題。

雖然在金融壓抑的背景下中國的P2P網貸行業得到了噴薄式發展,但同時其野蠻生長的亂象之勢也暴露了P2P行業發展過程中的很多不規范之處。目前,國家對這一塊一直秉持著開放謹慎的態度,尚未出臺專門針對P2P網貸的法律法規。政府原本想通過適度放開行政管制來激活民間的經濟活力,大力推動“互聯網+”的發展,尤其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但是監管上的空白卻又導致了P2P網貸各種跑路、非法集資、高利貸等惡性事件的發生,2013年的錢荒更是引發了一波P2P網貸平臺的倒閉潮。

二、P2P網貸模式的分析

P2P傳入中國后,其商業模式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主要包括三種。

1、純信息中介模式

早期引入P2P網貸業務的拍拍貸就是這種模式的代表。拍拍貸作為純粹的信息中介,只提供借貸雙方相互交易的平臺,不參與,不撮合,更不提供擔保,只會從雙方達成的借貸交易額中抽取一定的手續費和服務費作為平臺運轉的經濟來源。當然,由于沒有本金的擔保,出借人的資金面臨著較大風險。

2、信息中介和金融中介的復合模式

這種模式下,P2P公司除了提供簡單的信息服務外,還主動參與到整個借貸款過程中,成為貸款的擔保人。P2P公司會在線下對借款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核,選擇合適的借款人,然后將出借人的款項打散轉交給借款人。在這個過程中,借款人并不與出借人直接簽訂借貸合同,而是通過平臺作為居間人簽訂合同再由其轉售給出借人,完成債權的轉讓。這種模式的主要代表是宜信。

3、擔保模式

該模式下,P2P公司一般會引入第三方擔保機構對借貸項目進行審核、評估,對可以接受的項目進行第三方擔保。P2P公司會將一部分平臺收入支付給第三方機構作為其承擔風險的報酬,典型代表有陸金所、人人貸。

三、P2P網貸面臨的風險和問題

雖然P2P作為普惠金融,給中小企業和個人帶來了福音,實現了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但是其自身也存在著巨大風險和問題。

1、立法不完善和監管缺失帶來的政策性風險

自P2P網貸公司在中國出現以來,作為新興事物其法律性質一直處于空白狀態。關于P2P網貸的法律條文,除了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人人貸風險提示的通知》、《征信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中略有涉及外,其他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寥寥無幾。因為P2P進入門檻比較低,要求不高,只需要在電信管理局注冊登記為“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就可以從事網上民間借貸業務,所以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和部門監管的情況下,一些P2P公司也不惜鋌而走險,將業務觸角伸到更多限制領域,變相地從事理財產品售賣業務甚至高利貸業務,給金融市場監管帶來了一定的難度。這種監管現狀使得P2P網貸一直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既不利于國家金融創新的可持續發展,也不利于對投資人的利益保護。

2、信息不對稱下的信用風險

我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還不健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還未實現與網絡借貸平臺的信息共享和對接,這就造成信息不對稱狀況的出現。雖然P2P公司可以通過公安部系統聯網的身份認證、教育部系統聯網的學位認證和移動運營商的電話認證等信息調查技術對借款人的基本信息進行調查,但是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現金流狀況乃至家庭狀況都缺乏足夠的了解渠道,對于后期更為關鍵的借款用途、經營管理、盈利狀況更是難以實現有效監控。即便網貸平臺能通過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提取風險準備金等方式降低借貸風險,但是仍舊無法避開信用風險的存在。而且,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出借人除了要面對來自借款人帶來的信用風險,還要面對來自借貸平臺經營管理中所帶來的信用風險。

3、平臺自身建設的風險

一是平臺的信息科技風險。P2P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借貸業務都需要借助互聯網和計算機軟硬件來實現交易數據的記錄和存儲,如果沒有強大的信息安全作為后盾,一旦出現信息的泄露、篡改、丟失和受損,數據的安全不僅無法得到保障,業務的持續也將會中斷,更可能引發投資者的恐慌。因此P2P平臺必須加大對系統運營、病毒防護、數據備份等環節的投入,為后續平臺工作的正常開展打下牢固基礎。二是平臺的自身經營管理能力不足。由于網絡借貸準入門檻低,資金要求不高,各路資本都想在這一領域分享到一塊蛋糕,導致現在很多組建的管理團隊其經營管理能力和風控能力都十分薄弱。比如有些P2P公司為了擴大業務規模,吸引外來投資額,盲目地提出各種形式的擔保,或提取風險準備金來提供擔保,或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或直接承諾平臺提供擔保,完全不考慮其中的風險大小。有些P2P公司還通過將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借款需求拆解成金額較小、期限較小的借款標的,以此推銷給投資者,而這極易導致期限錯配、金額錯配情況的出現,從而引發現金流緊張甚至資金鏈斷裂。對借款項目的細致審查和借款人資質的公平審核,是P2P平臺展開網絡借貸的應盡職責,然而有些網貸平臺輕率敷衍,在沒有經過風險評估和資質審核的情況下就將借款信息在借貸平臺上,以虛假的高利率誤導投資者投標,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四、P2P網貸發展的應對策略

1、完善相關立法,明確監管主體

為了充分釋放網絡借貸的活力,發揮其普惠金融的作用,同時為了保護各方投資者的利益,維持金融市場的安全和穩定,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網絡借貸是現今金融體系的有效補充,并對網絡借貸中相關主體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以及網貸平臺的法律性質、市場準入資質、信息披露、內容管理等予以規定。比如,在用戶識別環節,P2P公司要加大對借款人個人信息的了解和個人資信的審查;在投融資款項的管理上,要明確平臺進行第三方資金托管,嚴格控制風險敞口,避免資金的挪用和轉移;在業務存續期間,應規定網貸平臺要及時更新款項用途信息,定期向監管部門報送平臺資金運轉情況。除了完善相關立法外,政府也要盡快明確監管主體和監管職責,將網絡借貸平臺的運營納入政府監管之中。

2、加強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實現征信體系互通

商業經濟的基礎是信用,脫離了信用的市場經濟只會導致交易成本的上升,進而引發尋租腐敗的蔓延。目前,我國還比較缺乏完備的信用體系,雖然在不同領域都有著相應的征信系統,但是各個系統之間還處于隔閡狀態,未能實現信息的共享和對接。因此在當前個人信息獲取較為困難的情況下,加強網絡接待平臺的信用評級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這就要求相關監管部門大力推進網絡信貸平臺個人信息的跟蹤和建設,確保借貸平臺借款人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努力實現各個網絡借貸平臺征信系統的互聯互通。同時,政府應該拿出切實有效的措施,盡快實現央行征信體系與網貸平臺的對接,降低信息成本,為廣大中小企業和個人貸款提供真正的便利和安全。

3、推進行業自律建設,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

每一個新興行業的發展,除了依托于外部環境的支持和引導外,更多需要的是內部組織結構的優化和升級。網絡借貸作為新生事物,想要實現可持續的發展,也需要參與其中的各方力量能夠形成統一規范的行業要求,建立其共同遵守的行業規則。目前,在網絡借貸行業統一正規的全國性行業協會還尚未建成,只有個別企業自發組建了一些行業組織,但終因力量小,呼聲不高,無法在業內形成一定的影響力。所以,應盡快組建全國性的網絡借貸行業協會,結合行業發展的現實狀況進行自律性管理。比如要求P2P公司對借款人個人信息和信用資質嚴格審查,對投資者進行全面的風險提示,合理界定平臺的業務范圍,嚴格第三方資金托管,提升P2P平臺自身財務透明度等。行業協會的構建不僅有助于網絡借貸平臺之間的信息共享和相互合作,而且有利于整個行業環境的凈化和保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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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金艷:論我國“人人貸”的發展現狀、主要風險及法律防范[J].西南金融,2013(3).

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文5

【關鍵詞】金融安全 金融法體系 研究分析

為促進我國經濟水平的提升,加強金融安全管理力度顯得十分重要,為提高金融發展的安全性,我國應對金融法體系不斷完善,促進我國金融的有效發展。筆者將分別從:影響金融安全的相關因素、我國金融安全現狀分析、促進我國金融法體系有效完善的主要對策,三個部分進行闡述。

一、影響金融安全的相關因素

金融在發展現代經濟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金融的安全程度嚴重影響了經濟的穩定性,它與人類社會環境與經濟、生活緊密相連;金融穩定是國民經濟的核心,企業運轉與人類的生活都跟它有關系,在建設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發展金融市場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要確保社會經濟秩序穩定。所謂,金融安全實際上是指資金融通過程中的安全與穩定。為了確保我國金融發展的安全性及穩定性,相關人員必須加大金融安全管理力度,降低金融風險性。經筆者研究,影響金融安全的因素通常分為兩大類,即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

影響金融安全的內部因素通常包括:我國經濟水平及風險控制能力;影響金融安全的外部因素則是指國際經濟環境。

二、我國金融安全現狀分析

綜上,筆者對影響金融安全的相關因素進行了分析,為促進我國金融安全發展,首先應對金融安全現狀加以分析,并根據金融安全管理問題制度一套行之有效的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金融產品得到了有效創新,并開發出了新的金融產品。就現階段而言,金融產品的創新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金融管理的有效進行,但其弊端也逐漸呈現出來,據此在對金融產品進行創新過程中,還必須對金融安全體系加以完善,然而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依然存在金融產品開發過快,金融體系落后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金融發展的安全性。

目前,我國在金融安全管理中采用的是三會監管體制,所謂三會監管分別是指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三會監管體制的推行能充分確保我國金融市場的安全穩定發展。眾多周知,我國是一個自然資源相對豐富的國家,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許多國家將國際資本投放到我國市場,這種局面對我國金融市場提出了更多挑戰,據此我國必須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對金融管理體系予以完善,嚴格控制短期外債的出現。

三、促進我國金融法體系有效完善的主要對策

綜上,筆者對我國金融安全管理現狀進行了分析,從中發現我國在金融市場管理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或多會少造成了管理風險。為促進我國金融安全穩定發展,筆者將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解決對策。筆者將分別從:充分構建金融文化、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加強金融立法體系建設、積極引入激勵機制、積極創新金融模式、對流程設計進行優化等方面來闡述。

(一)充分構建金融文化

經筆者研究,在我國,許多商業銀行未在整體企業文化中融入金融文化,使得企業金融服務的客戶經理存在較大壓力,進而使得其開展各項業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促進我國金融體系的有效完善,我國必須積極構建金融文化,必須根據市場需求、經濟形勢的變化,對發展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地分析,并通過合理的方式,使問題能夠轉化為動力,進而推動金融業務發展,金融業應充分利用自身存在的人才、技術、資金、客戶基礎、業務網絡等優勢,同時還需從意識上重視金融業務的發展,從而加強對金融行業的監管力度,有效提升金融安全性與合理性。

(二)積極創新金融產品

我國金融行業的金融服務和產品還較為單一,開發的金融工具缺乏創新性和針對性。舉個例子:商業銀行在開發針對企業的相關信貸產品過程中,很少涉及信用貸款,且業務普遍缺乏創新性。林權、礦業權、知識產權等抵押質押品具有創新性,但是,目前商業銀行在發展金融業務過程中均不接受這些創新抵押品。因為這些抵押品無法同時滿足價值明確、權屬明確、易于出售、易于保存等優良抵押品所具備的條件。此外,該類具有創新性的抵押品需由專業的第三方評估市場及機構進行評估。因此,在配套中介服務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相關評估工作難以開展?;阢y行自身風險考慮,商業銀行也不會接受該類抵押品。基于擔保服務成本考慮,多數企業主均不會委托專業的擔保公司對自己的貸款申請進行保作。據此,為促進金融業更好地發展,我國金融行業應根據自身特點積極創新金融產品。

(三)加強金融立法體系建設

為促進金融法體系的有效完善,還應對金融立法體系加以構建,立法體系的建立必須以我國市場環境為主要依據,通過法律法規來對金融市場行為加以規范,從而形成一定標準。其次,我國在對外資銀行的管理中應建立相關的法律制度以此來吸引更多投資者的目光,通過監管實名制來提高信息透明度??傊F階段我國的金融行業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我國的金融法律體系還不完善,需要健全和完善金融法律體系來建設金融行業、繁榮金融市場。在此基礎上,對金融制度加以完善,金融制度就是金融的相關規范與要求,要與市場環境相適應,與經濟發展相適應,這其中不僅包括金融主體法,還包括金融信用法、貿易金融法、貨幣金融法等多項金融法,使其做到主體健全、經營自由、監管嚴格,與世界的經濟大環境相適應。

(四)積極引入激勵機制

合理的激勵和約束才能保證金融業務更好地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激勵機制上,需加強企業考核指標的選取,提高考核指標的合理性,例如將企業的貸款總體收益率選為考核指標。此外,需高度重視對不同行業、地區、類型的企業實施分類考核,根據企業具體特點,區別對待其貸款業務需求。商業銀行可將金融業務發展情況作為一項重要的指標,直接納入其晉升考核中。合理、科學的激勵機制可有效提高客戶經理的工作積極性,進而推動銀行金融業務實現更快發展。在約束機制上,貸款終身責任制的實施可促進信貸人員風險防范意識得到有效提升。但是企業的發展存在較高風險,所以企業貸款依然存在諸多阻礙因素。因此,商業銀行應在避兔“惜貸”與終身問責制二者間積極尋求平衡點,建立針對企業貸款的特殊貸款問責制度。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二者表現為相輔相成的關系。二者在金融業務市場開發、發展推進等上均發揮著極為重要的的作用。

(五)積極創新金融模式

為促進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我國金融市場應對金融模式加以創新,例如:人人貸,人人貸作為一種新型金融模式,其優勢主要表現為可促進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融資需求得到更好滿足。但是P2P網貸平臺僅為一個信息服務機構,而不是銀行金融機構,其所提供的信息在可靠性和真實性上還有待確認,貸款質量也還處于較低水平。在分類上,人人貸主要可分為三種模式:

1.宜信模式。個人把資金直接帶給借款人,進而獲得債權,宜信再對債權實施期限以及金額拆分,然后把拆分的債權轉讓給各個投資人,進而促進期限、資金的交錯配比。該種模式具有較強的復制性,其發展速度也較快。但是宜信所轉讓的債權需不超過放貸金額,轉讓債權超過放貸金額時將變為“非法集資”。

2.陸金所模式。在該模式中,借款人信息的審核均為線下進行,由擔保公司實施全額擔保,憑借網絡平臺中的投資人將資金借給另一個借款人,投資及借款均為1人。底陸金于2012年推出債權轉讓服務,該服務的推出使得債權的流動性得到進一步地增加。與其他模式相比,人人貸的門檻相對較低,且渠道成本也較低,風險具有分散性,借款與出借人二者直接簽署借貸合同。因此,對于企業而言,該種信貸模式較為方便、靈活,是企業實現快速融資的一個有效途徑。但是該種模式也存在一定局限性,貸款成功與否主要由借款人信用評價的準確、客觀決定,信用評價失實情況發生時,出借人的資金損失風險較大。

3.擔保交易模式。該平臺實質上僅為中介,其負責將借款人相關信息、借款的額度、借款的期限及利率,然后諸多個不同的資金出借人共同投資,由金融聯、中安信業等大型擔保機構聯合擔保。當有違約出現時,擔保機構會立即將本金和利息轉入投資人賬戶。平臺在交易的全過程不放貸,也不吸收存款。

(六)對流程設計進行優化

商業銀行需要對其業務流程的設計進行優化,從而提高信貸的作業效率,在對放款流程進行縮短的同時,還能及時滿足企業的需求。如信貸工廠、專業分行模式通過流程的集中并進行專業化作業,能夠將銀行的業務效率進行有效的提高,為小微金融做好相應的服務。針對產品的設計,商業銀行需對產品組合理念進行改變,不再是提供原有設計出的產品對客戶進行推薦,而是針對差異性的定價來提供相應的要素組合方式,讓小微金融產品個性化。如:針對信用等級、產業分布、金額大小、擔保方式和借款期限進行不同的貸款定價,金額隨著借款期限、信用等級、擔保方式等多種因素來進行調整。這種方式能讓企業在自己承受范圍內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要素組合。除此之外,還需要準確并及時的了解到企業真實需求,并且商業銀行還需要進一步進行產品創新權限的下放,于一定限額之內將產品創新權限下放給基層行,如果超出額度則需要進行備案。

四、結束語

目前,我國金融在管制上還太過嚴格,利率也還得到完全放開,同時,傳統銀行業普遍存在的缺位、不作為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因此,面對我國金融安全管理現狀,金融市場必須抓住機遇,積極迎接挑戰,大力發展創新型服務功能,不斷豐富和創新服務渠道、研發創新型的平臺模式。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應對國際經濟對金融市場產生的沖擊和挑戰。本論文的創新點主要在于將商業銀行作為切入點,對我國金融市場管理現狀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根據相關問題提出一系列見解,以期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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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擔保行業現狀范文6

關鍵詞:鋼貿企業;物流金融;融資模式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8—0070—02

一、鋼貿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鋼鐵貿易行業在整個供應鏈上發揮著“蓄水池”的作用,這是毋庸置疑的,首先鋼鐵貿易企業為供應鏈上下游行業的順利運行提供了橋梁和紐帶的作用,而且全國60%的鋼材銷量是通過鋼鐵貿易企業來完成的,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而鋼鐵貿易行業是一種資金密集型行業,資金是鋼鐵貿易企業的經營之本,也是鋼鐵貿易企業日常經營和發展壯大的必備因素。國內目前具有大約20萬家以上的鋼鐵貿易企業,而且其中95%以上是中小型民營企業。

在買方市場的情形下,鋼鐵貿易企業對鋼廠的供貨往往需要全額付款,這就為鋼鐵貿易企業的日常經營帶來挑戰,可見其在上游資金鏈中處于劣勢地位。而在賣方市場的情形下,鋼鐵貿易企業又需要對客戶墊付資金,從而造成鋼鐵貿易企業在整個供應鏈的資本流動中處于劣勢地位,議價能力極低。針對這種情況,在國家政策中又沒有相應的優惠政策扶持。

可見,鋼鐵貿易企業融資難度大是眾所周知的,而且鋼鐵貿易企業每年都有相當多的存貨、應收賬款等不能用于擔保并借入信貸資金,如果通過某種模式或者某種經營方式可以將這些閑置的資源進行信貸擔保,則可以很大程度上幫助鋼鐵貿易企業擺脫貸款難的困境。

二、鋼貿企業開展物流金融的優劣勢條件分析

1.優勢條件分析。鋼貿企業開展物流金融的外部優勢條件分析如下:(1)政策環境優勢條件,2009年3月10日,國務院印發了《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的文件,該文件作為一份指導性文件,明確了物流業發展方向,加大對物流產業的金融支持。2009—2012年,中國迎來了物流行業政策的密集期,這些政策充分發揮了政策引導性作用,營造了良好的金融業和物流業外部發展環境,為中小企業發展物流金融創造了有利條件,尤其是為鋼鐵貿易行業發展物流金融提供了相應的正常支持。(2)制度環境優勢條件,物流金融業務主要是一種資產支持型的授信業務,所涉及的是執行擔保功能的貨物或者其他動產,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編制了《中國動產擔保物權與信貸市場發展》,科學地提出了中國對動產擔保交易法的衡量標準,并將中國現存相關的擔保交易制度情況與西方發達國家進行了全面的對比。

鋼鐵貿易企業開展物流金融,需要具備開展物流金融的基本條件,只有轉化自身劣勢,提高融資能力,并建立科學的資金運營體系,提高還貸能力,保證一個穩定的現金流,才能順利開展物流金融,并保證資金鏈的順利運行。因此,內部優勢條件如下:(1)經營規模優勢,鋼鐵貿易企業的倉庫、庫存、物流設施、銷售網絡、從業人數、客戶結構、資金流量等一切可以反應其經營規模的指標,都將是銀行信貸調查的基礎,尤其是鋼鐵貿易企業的銷售額和利潤額,是反應企業經營規模的最直觀的數量指標。(2)經營模式和產品優勢,鋼鐵貿易企業的經營模式,即業務、現貨業務、直供業務、期貨業務的結構和比例,是出資單位尤其是銀行必須要考察的條件,具有此方面優勢條件的鋼鐵貿易企業,必然有著良好的資質和有限的銷售業績。而鋼材產品種類繁多,鋼鐵貿易企業只有經營富有競爭力的鋼材產品,才能得到授信單位的認可。(3)財務管理優勢,目前鋼鐵貿易行業具有相當一部分優秀企業,是能夠開展物流金融的,它們不僅具備專業的財務處理能力,而且其資產負債、銷售盈利等財務數據記錄等原始資料能夠經得起授信單位的核查。

2.劣勢條件分析。(1)鋼鐵貿易企業開展物流金融的外部局限因素。首先,當前國內鋼鐵貿易企業和物流及金融機構缺乏合作意識。鋼鐵貿易企業往往只重視自身的發展建設,沒有意識到物流業和金融機構對鋼鐵貿易行業的強大的影響力。其次,物流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和社會信用體制不健全。開展物流金融模式,無疑可以為鋼鐵貿易企業和物流企業以及供應鏈上其他參與者和銀行帶來利益,但是開展物流金融的過程中存在著相當多的風險因素。而目前中國的相關風險防范機制還不夠健全,比如《合同法》中與金融物流相關的條款并不完善。最后,現行金融體制和法律也制約了物流金融模式的順利開展,目前,中國的社會和法律體制都對金融行業實行專業經營,并執行了各種嚴格的監管制度。而非金融機構不能提供金融服務,也不能提供物流金融服務,即使某些物流公司代客收取貸款的服務項目,也是不允許的,只能邊緣化操作。物流金融是解決鋼鐵貿易企業融資難問題,并提升其產業鏈水平的有效途徑。物流金融能夠幫助鋼鐵貿易企業迅速融資,并在此基礎上建立銷售、配送網絡、倉庫監管等一體化的融合金融服務的解決方案。(2)鋼鐵貿易企業開展物流金融的內部局限因素。首先,鋼鐵貿易企業的融資成本增加,當前國際經濟金融情況不穩定,國內宏觀調控結構性調整、人力成本上升、人民幣升值等因素,使得國內相當一部分鋼鐵貿易企業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困難。其次,鋼鐵貿易企業物流金融人才匱乏。由于物流金融是新型的融資模式,專業性強、技術性高,需要大量專門的管理和操作人才,而國內鋼鐵貿易企業大多是粗放型管理,缺乏大量中高級物流金融人才,再加上資金實力不足,才高精尖人才的聘用上沒有競爭力,使得優秀人才大量流,這就嚴重制約了鋼鐵貿易企業物流金融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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