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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公司制度范文1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所面臨的困境
(一)處于初創期,行業異化嚴重
從整體上看,當前我國融資擔保業還處在初創階段,相關立法還不完備,行業監管也還存在一些漏洞,在實際的操作中往往會出現一些打球的情況。這種公司可以向普通的公司那樣進行工商注冊,盡管從事的是金融業但卻游離在銀監會的監管之外。這個行業的準入門檻非常低,甚至有了“注冊擔保公司比開餐館還容易”的說法。
(二)公司規模小,難以發揮應有作用
眾所周知,金融行業是一個非常依賴資本的行業,特別是融資擔保業。通常來說,資金的多少就能夠決定企業的業務規模以及風險的抵御能力。據統計,廣西省在2010年經工信廳批準的擔保機構已有1160家,總資本達到397億元,注冊資本在1億以上和5000萬以下的的分別占到總量的5.6%和73%。而由于監管的缺失,違法出資、虛假注資、抽逃資金等違法違規現象是屢見不鮮。
(三)主業收益低,超范圍經營普遍
根據當前我國法律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金額最大可以放到注冊資本的5-10倍,一旦出現了經營問題,就很容易出現壞賬與死賬。再加上服務對象中小企業自身融資艱難、信用也較差,這樣就大大提高了自身的經營風險,降低了企業利潤。使得銀行金融機構往往不愿同其合作。這樣就使得,一些擔保公司轉向民間收益較高的非融資擔保業務。
(四)抵御和控制風險能力差
很多中小規模的擔保公司由于自身資金、制度的不健全,并沒有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風險甄別和分析系統,往往對中小企業的風險評估主要來自業務員的主觀判斷,這樣就具有非常大的隨意性。在實際的操作中,也沒有按要求提取尚未到期的風險準備金好責任準備金。同時,擔保公司還缺少完善的風險補償和風險分攤措施,這樣絕大多數的擔保公司就只能依靠報廢來進行資金的補充??蛻艏卸冗^高和銀保之間缺少必要的溝通,從而使擔保公司無法真正弄清企業的真實情況,壓力也空前加大。
(五)擔保公司人才匱乏
融資擔保是一項非常專業的行業,涉及面也相當廣泛,往往需要一些既具擔保專業只是又具信貸管理只是的復合型人才,對擔保業務種類的開發設計以及擔保風險的控制,也都需要大量的專業技術隊伍來實現。專業性強、涉及范圍廣,需要具有擔保專業知識和信貸管理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擔保品種的設計和開發、擔保風險的控制也要靠專業技術和專家隊伍來實現。但由于當前從業人員的資格準入還沒有明確規定,一些公司通常會聘用幾個有一些金融企業工作經驗的人員為企業骨干,再聘請幾個非專業人士,顯然這是不符合行業發展需求的,也就不可避免地為擔保公司帶來人為風險。
(六)公司內部管理松弛,各種制度不健全
一些擔保公司還未形成良好的內控制度,法人治理結構非常混亂,企業內部監事會形同虛設,一些規章制度不到位,各種應公布的信息不透明,相關的風險預警控制機制也都沒有真正建立起來。
二、完善融資性擔保公司制度設計的措施和對策
(一)明確和規范擔保業務的操作
首先,應當明確企業的業務目標定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扶植中小企業的發展,改善其融資環境,使其走出當前的融資困境,這也是政府制定相關扶植擔保行業發展的措施的本意。其次,進一步規范業務的操作流程。就當前反映最為強烈的業務收費問題而言,大型的或者國有的擔保公司收費要更加規范,一般只是簡單收取擔保費,而中小型的擔保公司則是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都不統一,存在一定的差異。最后,加強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立法規范。明確這類企業應當從事哪種營業進行明確的立法。一般來說應當包含五個方面的業務內容:主要是現有《合同法》《擔保法》中所規定的擔保業務、訴訟保函業務、相關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自有資金的投資以及合作擔保業務等。
(二)銀企合作,建立風險聯動機制
依據市場的公平與誠信原則,通過市場這個大平臺在銀行與企業之間建立一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關系,銀行與擔保企業共同加強對貸款項目的監督管理,并在不斷的墨盒中,不斷創新相互之間的合作方式,推出更多的適合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與服務項目。
(三)加強企業人才建設
企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都要依賴于人才,融資擔保作為專業性非常強的行業,大量的高素質的技術從業人員是企業發展壯大必不可少的條件。
(四)完善監管體制,加強依法監督
當前我國實行的屬地管理原則,這樣就使得市場蛋糕分的非常細致,各級地方政府應當利用好手中的權力,恰當進行行政審批與行業監管,為融資性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有效的保障。完善具體的監管細則,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加強對市場的監督管理,創制一系列制度,建立一些行業自律組織,強化政府的監管作用與行業的自律協作作用。
當然,我國當前的擔保行業規范大多都是部委規章和地方法規,普遍性較差,立法水平低,制度的設計存在一定的缺陷,缺少了法律法規應有的效力和權威,不足以發揮出本應有的規范調整市場的作用。因而,立法部門應當在充分調查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擔保行業的法律規范體系,從而使國家的監管能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參考文獻
[1]張玲.淺析融資擔保公司設立之若干條款[J].法制與社會,2010(04).
融資擔保公司制度范文2
【關鍵詞】融資性 擔保 貸款 管理 問題 對策 思考
一、銀擔合作面臨的問題及困境
(一)擔保機構內部風險補償機制缺失。財政部關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十四條規定:“擔保機構應按照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用于擔保賠付?!薄帮L險準備金達到擔保責任余額的10%后,實行差額提取?!薄皳C構設立后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的10%提取保證金,擔保機構提取的風險準備金必須存入銀行專戶?!钡珜嶋H操作中,大部分擔保公司沒有遵循相關規定,風險撥備嚴重不足。目前我國經濟處于下行階段,擔保貸款逾期和轉化為不良的壓力較大,擔保公司代償的壓力也較大,這對擔保公司的資金能力是巨大的考驗。
(二)經營管理不規范。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擔保機構基準擔保費率通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正常操作收益不高。因此部分擔保公司脫離主業違規經營,還有部分公司是打著擔保的名義,實為從事高息攬存或發放高利貸等與擔保無關的高風險業務,造成資本金過度流動。部分擔保機構存在截留并占用客戶資金情況,如使用客戶資金作為繳存銀行的保證金,甚至還有以委托貸款方式掩蓋代償風險的情況。這些違法違規業務,不僅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三)公司治理水平較低。商業性擔保公司多數由民間資本出資成立,在形式上雖為公司制,但大部分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主要表現為股權結構不合理,股東多為關聯人或家族企業,缺乏內部有效制衡。多數擔保機構未能建立有效的集體審核、風險內控、運行監測、代償和債務追償等制度,缺乏一套科學完整的風險甄別與分析評估系統,內部控制與管理水平較低。
(四)擔保人才匱乏。由于融資擔保專業性強、涉及范圍廣,因此擔保行業需要具有擔保專業知識和信貸管理知識的復合型人才來進行擔保業務的設計、開發以及擔保風險的控制。但目前部分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絕大多數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僅具有公司財務從業經驗,復合型人才極少。這種從業素質顯然無法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不可避免地給公司的擔保業務帶來人為風險。
(五)銀擔合作認識存在誤區。部分銀行在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中,存在“重第二還款來源,輕第一還款來源”的思想,過度依賴擔保機構的擔保而放松了對借款人信貸風險的管控,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形成了事實上的第二還款來源前置現象,這也導致了擔保機構風險向銀行的傳導和轉移。
(六)信息不對稱。一是銀行無法準確、及時地掌握擔保機構對外擔??傤~信息。在實踐操作中,銀行往往只能通過征信系統查詢的企業信用報告來了解,但是信用報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更新不及時,錄入不正確等問題,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調查、審查的真實性、有效性、合規性,使銀行無法及時掌握擔保機構對外擔??傤~是否超過規定比例。二是銀行無法掌握擔保機構代償信息。銀行對擔保機構代償、賠付及不良資產信息的了解,只能由擔保機構提供,如擔保機構故意隱瞞,就會誤導銀行的判斷和決策。至于擔保機構抽逃資本金、私下為民間借貸活動擔保、從事違法違規活動、與銀行從業人員進行不正常合作等行為,則更是具有較強的隱蔽性,擔保機構往往通過各種形式加以掩蓋,不為銀行所知,風險難以事先預防。
二、發展銀擔合作的舉措及政策建議
(一)增強政府對擔保機構的扶持及獎勵力度 。
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在不擴大獎勵面的情況下,將各種補貼集中,作為對這種“政策性擔保、市場化運作”的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增資擴股。這樣,政策性擔保機構便沒有了來自企業或投資型大股東對資本回報要求的營利壓力,但同時,又因為有這樣的企業參與其中,使得它又有營利要求,從而促進銀擔合作健康發展。
(二)建立科學的準入機制
雖然目前擔保機構普遍反映銀行的合作準入門檻高,但銀行對擔保機構的準入管理仍是必須的,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因擔保公司資金實力和誠信問題影響貸款安全。關健是銀行的準入管理不但要體現在對擔保機構一些定量數據的考核上,更重要的是要體現在對擔保機構的資信水平、管理能力等的研判上。銀行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前,應對擬合作的擔保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充分評估其業務合規情況、資本金充足及運用情況、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情況,要求擔保機構提供外部審計報告及有公信力的評級公司評級報告,并結合內部評級作為合作準入標準。對股東背景復雜、關聯企業較多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準入核準時要審慎。銀行對核準準入的融資性擔保機構要實行名單制管理并納入統一授信,同時要嚴格控制擔保業務合作范圍。
融資擔保公司制度范文3
[關鍵詞] 融資 現代企業制度 擔保 融資租賃
民營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已超過1000萬家,工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占到70%和45%,為社會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機會。與大型企業相比,民營中小企業在創造就業機會、緩解社會壓力、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卻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而融資難是民營中小企業發展中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在我國民營中小企業進入增長發展階段、急需通過外部融資發展壯大的今天,如何改善融資環境,拓寬融資渠道,促進其健康發展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一、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民營中小企業尚未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民營企業大多是以家族經營、合伙經營等方式發展起來的。許多民營中小企業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產權單一,資金規模小,負債多、積累少,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不規范,經營行為短期化,投資規模與市場競爭力不足,抗風險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場的淘汰。據調查,有80%的民營中小企業會計報表不真實或沒有會計報表。此外,由于一些民營中小企業存在逃避銀行債務、多頭抵押等不良行為,資信等級普遍不高,銀行對其缺乏足夠的信心。為保證信貸資金的安全,降低信貸風險,提高整體經濟效益,銀行不愿意冒風險向民營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2.國有銀行惜貸嚴重。國有銀行惜貸的原因,可以從信息不對稱、交易成本的角度來分析。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確定性,借款人擁有信息優勢,貸款人很難收集到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或者收集、鑒別這些信息需要花費巨額成本。民營中小企業大多處于初創期,不僅數量多、規模小,而且單個企業需要資金量少、財務管理透明度差,造成民營中小企業信用水平普遍較低。此外,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處于競爭性領域,所面臨的經營風險和淘汰率高,融資風險大,投資回報相對較低。因此,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可能超過其自身承受能力,而民營中小企業也不愿按銀行的要求提供相關會計信息。銀行由于缺乏有關中小企業客戶風險的足夠信息,不能做出適宜的風險評價。為了降低貸款風險,銀行必須大規模搜集民營中小企業信息,導致銀行貸款成本和監督成本上升。此外,民營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在經營透明度和抵押條件上的差別以及銀行追求規模效應等原因,大型金融機構通常更愿意為大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而不愿為資金需求量小的民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3.民營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自1998年開始。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截至2001年底,全國已組建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各類擔保機構360多個,省市兩級信用擔保體系和商業但保機構覆蓋了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00個地方,已成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100多億元。我國的擔保體系是以政策性融資擔保為主體,以政府出資為主,民間資本介入很少。政策性擔保機構追求的是社會效益,無需自負盈虧,不符合擔保的高風險性質,有可能使擔保規模過大,使擔保變為福利。銀行考慮到有可能出現的代償額過大或集中代償風險及擔保機構的代償能力,不愿意向民營中小企業貸款。此外,民營中小企業規模小,可抵押物少,但現行的金融制度對信貸抵押物的折扣率規定過高,命名得許多民營中小企業無法獲得足夠的信貸資金。
4.中小企業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作用有限?!秶鴦赵宏P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在此精神的指導下,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業板在深圳證交所正式啟動。建立中小企業板,可以避免中小企業過度依敕銀行貸款,為中小企業創造了直接融資方式,有利于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但是,一些經濟學家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中小企業板固然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途徑,但并不會成為上千萬家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指出,發展面向中小企業融資的資本市場,實際上只能部分解決高風險、高回報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我國在今后很長一段時期內,資源稟賦結構的特點都將是資本相對稀缺、勞動力相對豐裕,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將始終在我國中小企業中占據主要部分。但是,由于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自身特點,多數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很難像高科技型中小企業那樣成為高收益、高成長型的企業,因此,通過資本市場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方案,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是沒有太大幫助的。
二、解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建立和完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支持體系,必須引入系統的觀念,結合我國國情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多側面融資體系,以內源融資為基礎,建立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相結合的融資體系,優化債務融資與權益融資,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制度,改善政府政策支持體系,深化金融改革,為廣大民營中小企業的快速成長提供必要的融資支持。
1.企業應努力提高自身融資能力。民營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差,與民營中小企業自身治理結構不完善、整體信用水平低關系密切。民營中小企業要提高融資能力,必須走產權多元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構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效消除民營中小企業投資者獨斷專行的弊端,降低民營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同時,民營中小企業還應注重培育自身信用,因為企業要長期發展下去,就必須與金融機構和其他企業打交道,在經濟往來中,誠信永遠是第一位的。企業應維護自身形象,不斷提高企業信譽,提高自身資信程度。雖然能上市的民營中小企業只是少數,但如果通過努力得到政府的支持,民營中小企業上市也并非高不可攀,這樣,企業就可以借上市面上提高知名度,進行增發、配股或債轉股,融資能力和市場競爭力都將得到增強。
2.完善信用擔保機制。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很大程度上也是指擔保難。因此,解決擔保問題也是解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主要突破口。在現有的信用擔保體系基礎上,可考慮設立資本金來源于中央財政的中小企業使用擔?;鸹驀抑行∑髽I擔保公司,在主要省市地區設立地方性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進一步加強擔保機構對于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隨著民營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擔保公司所能提供的業務如果不能滿足民營中小企業的需要,政府可考慮成立更多的擔保公司,試點將擔?;癁楣蓹嗟氖袌龌问?,將擔保風險化為直接投資風險,把擔保公司和企業捆綁在一起,擔保公司在這里就扮演著類似于風險投資者的角色。為降低擔保公司的風險,應當建立再擔保機構和壞賬準備金制度。再擔保機構由國家財政出資組建,其業務是對商業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行為提供再擔保,目的在于鼓勵風險投資,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為了降低擔保風險給擔保公司造成的損失,政府還可同時建立擔保壞賬準備金制度,由政府財政對擔保公司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同時,為防范信用擔保風險,應強化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約束?,F實中常有被評為優等信用級別的企業在短期內破產的報道,這表明信用評級機構給出的企業信用級別可信度較低。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除了信用評級機構的業務水平外,政府對信用評級機構監督不力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為了防止信用評級機構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采取措施讓信用評級機構對其行為承擔責任,如對造假信用評級機構吊銷營業資格或進行高額罰款等。
3.發展融資租賃融資。融資租賃融資的優點在于:(1)限制條件少。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能迅速形成現實的生產力;能使民營中小企業保持技術及設備的先進性,提高產品競爭力;與發展股票、債券或通過銀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體制、企業規模、信用等級、負債比率、擔保條件等方面的限制較少。(2)融資風險小。民營中小企業有權選擇自已最需要的設備,掌握設備及時更新的主動權。由于租賃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有購買或歸還租賃設備的選擇權,設備過時的風險由出租人承擔,能夠有效規避設備的無形損耗風險。民營中小企業出現經營不善無力交付租金時,出租人只能收回設備。與債務融資下的破產清算相比,融資租賃的財務風險更小。(3)保持資本結構的合理性與資金的安全性。融資租賃能使企業有效避免流動資金一次性過多占用,增強企業資金的流動性;與股權融資相比,融資租賃可避免對股權的稀釋。(4)節稅效應。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租賃設備的折舊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所包含的利息和手續費均可從稅前扣除,從而使承租人得到了減稅的好處。
4.政府給予適當扶持。民營中小企業規模較小、抵御風險能力差,難以吸引長期性資本,因而需要政府適當的扶持。(1)要培育為民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這不僅有利于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也有利于我國金融業的發展。(2)應面向民營中小企業設立有別于風險投資的發展與創業基金,對經營業績優良、發展前景看好的民營中小企業和高技術、高成長性民營中小企業,直接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3)在稅收、利率浮動幅度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向民營中小企業發放貸款。(4)構筑民營中小企業網絡信用平臺,形成公開、有效、共享的信用資源,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基礎。(5)為中小企業營造寬松良好的發展環境。對于民間融資,政府應采取積極引導的策略,通過加強立法來保護融資契約的履行,嚴厲打擊融資中的欺詐行為,而不要一味打擊和取締,使借貸方式靈活、信息溝通便利的民間融資在一定范圍和特定條件下,成為民營中小企業債務融資的一個補充渠道。
參考文獻:
[1]楊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思考》,《現代審計》2007.1
[2]紀敏:《我國中小企業融資與金融體系完善》,中國人民大學,2003年博士學位論文
[3]吳松榮:《化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思考》,《企業經濟》,2006.12
融資擔保公司制度范文4
龍頭企業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關鍵,多數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發展中存在資金短缺問題,如何解決融資困難關系著農業產業化的進程和農村經濟發展。本文分析影響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融資的因素,并提出解決建議。
關鍵詞: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融資問題
農業產業化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實現農業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途徑,當前河北省處于農業產業化高速發展時期。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市場開拓能力,有較強的產業帶動能力,在規模和經營指標上達到規定標準,對農戶有切實可行的服務措施和利益聯結方式的企業。這類企業不僅是農業產業化的尖兵,也是區域經濟增長的新動力。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基于其規模實力和“企業+農戶”的經營模式,促進了區域農村主導產業的發展,對農民增收有帶動作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關系到農業現代化的成敗和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當前,很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經營中面臨資金困難,基于農業生產周期長、產品受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影響大等因素的影響,融資難一直是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的瓶頸。
一、河北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現狀
根據現有數據,近年來河北省農業產業化經營穩步發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農業產業化經營總量達到6,666.1億元,農業產業化經營率達到64.2%,石家莊、唐山、邯鄲和滄州四個市的產業化經營總量均超過700億元,保定和邢臺兩市產業化經營總量超過600億元。全省龍頭經營組織總數達到1,974個,其中龍頭企業(集團)達到1,703個,涉及糧食、蔬菜、肉類、蛋類、奶類等行業。當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現銷售額3,158.4億元,帶動農戶數1,101.9萬戶,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龍頭企業發展到1,363個,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578個,獲得省以上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龍頭企業發展到526個,龍頭企業實力不斷發展壯大。
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融資影響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一是相對于中小型農業企業,龍頭企業的規模大、實力強、信譽較好,這是企業取得外部融資的有利條件。根據《河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產規模應當在5,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在6,000萬元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于60%,企業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居先進水平。二是農業龍頭企業得到政府部門的大力扶持。多年實踐表明,龍頭企業已成為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主體,成為農村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是關鍵。因此,農業龍頭企業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2012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0號),提出目標是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打造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加工水平高、處于行業領先地位的大型龍頭企業。同年河北省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2012]100號),提出了包括投資、稅收、用地、融資在內的一系列扶持措施,其中在融資方面指出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金融支持、拓寬融資渠道。當前河北省農業龍頭企業多是區域性企業,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本地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這為企業的融資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二)不利因素一是部分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自身實力有待提升。龍頭企業相對于中小型農業企業在規模實力上占有一定的優勢,但是相對于投資動輒數億元甚至上百億元的工商企業而言,無論營業收入或是利潤水平都有較大差距,這也是長期以來作為第一產業的農業不受資本青睞的原因。河北省的農業產業化發展較快,很多農業龍頭企業都是近些年來新設立的企業,缺乏資本和技術的積累,企業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財務制度有待完善,信譽觀念有待加強。2014年,河北省1,703家農業龍頭企業中,年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企業只有3.1%,30億元以上的只占0.5%。從企業發展質量看,整體產品檔次偏低,名牌產品少,市場競爭力有待提高。全部龍頭企業中,只有17.8%的龍頭企業獲得“三品一標”認證,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只占2.3%。無論是龍頭企業整體規模還是發展質量都與國內先進省份存在著較大差距。二是融資渠道單一。整體來看,目前河北省農業龍頭企業依然采用傳統的融資渠道。內源融資主要來自企業原始投資及經營積累,個別企業采用以較高利息向職工集資的方式;外源融資主要來自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貸款及政府的投資,也有部分企業通過民間借貸資本融資。通過資本市場以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的形式融資的企業很少,目前全省1,700多家龍頭企業中只有32家是上市企業,上市率只有1.9%。這與多數農業龍頭企業實力不強以及我國企業上市融資條件設置比較高有關系。受到生產周期的影響,農業企業對資金的占用時間較長,但是出于風險的考慮,多數金融企業僅提供短期貸款,導致農業企業經常面臨資金周轉問題,提高了融資成本。三是農業企業缺乏有效擔保,導致貸款困難。農業企業相對于工商企業而言,建筑物、生產設備等有形資產比較少,銀行通常不認可牲畜、林木、糧食、蔬菜等農作物作為抵押物,造成融資困難。針對這一情況,一些地方政府組建了農業融資擔保公司,為化解農業企業的貸款擔保困難發揮了作用。但是目前很多市縣級農業擔保公司成立時間較短,經營仍處于探索階段,存在一定的政府行為,尚未真正實現市場化、企業化運作。同時,一些農業擔保公司注冊資金較少,對于貸款擔保的范圍、金額和主體都有很多限制,使其作用大打折扣。
三、解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
(一)提升龍頭企業自身實力。企業自身實力是對外融資的信用保證,針對目前農業龍頭企業整體實力偏弱的問題,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改善:一是提高企業管理者的業務素質。農業龍頭企業以民營企業為主,股權比較集中,投資者個人的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發展前景。不少企業主是農業技術出身,缺乏企業管理的專業知識。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具有豐富市場經驗的新一代農民企業家是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的關鍵;二是建立現代企業組織形式。公司制度是目前最為先進的企業組織形式,其特有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治理結構,有助于農業企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經營風險,規范財務在內的各項制度。同時,采用公司形式不僅可以方便農戶投資入股,也是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融資的前提;三是注重科技與人才。鼓勵企業與高校及其他科研機構合作,通過建立合作實驗室、學生實踐基地等方式,幫助企業引進最新的技術和品種,同時也可以解決農業企業高端人才缺乏的問題。
(二)政府需要加大扶持力度。首先,政府投資是農業產業化資金的重要來源,各級政府應當多渠道整合和統籌財政支農資金,建立農業產業化發展基金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發展專項基金,切實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以貸款貼息、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支持龍頭企業做強做大;其次,政府應當為農業企業融資發揮引導作用。通過招商引資,有針對性的從國內外引入資金,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加強與農業龍頭企業的合作,提升其規模實力。同時,政府應當改善農業企業的融資環境,為雙方提供信息溝通,為銀企對接創造條件,幫助農業龍頭企業了解銀行的信貸政策,使銀行充分了解農業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鼓勵金融企業向農業龍頭企業提供貸款,對涉農貸款采取稅收減免措施,促進貸款資金向農業企業流動。
(三)充分發揮農業融資擔保公司的作用。農業融資擔保是指擔保機構作為第三方對農業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的行為。農業融資擔保解決了農業企業缺乏有效貸款抵押物的問題,同時也幫助金融企業降低了貸款風險,是一項有助于農業企業提升貸款通過率的措施。一方面農業龍頭企業應當主動積極的與擔保公司建立聯系,爭取擔保服務;另一方面擔保公司應當以市場為導向,優化自身職能,與銀行合作建立農業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通過風險共御機制幫助農業企業降低融資難度。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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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公司制度范文5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夠
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夠,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業傾斜,盡管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籌劃推出中小創業板、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財政支持擔保機構建設、采取了差別利率、兩免三減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等優惠政策。但這些政策和措施在實際當中往往無法實現,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的問題。
2、金融體系不健全
(1)缺乏與中小企業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在我國目前的銀行組織體系中,還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政策性銀行,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么區別了,由于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2)國有銀行惜貸嚴重。中小企業大多處于初創期,數量多,規模小,所面臨的經營風險和淘汰率高,投資回報相對較低。導致中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及違約率均高于一般企業的平均水平。而作為銀監會評價銀行資產質量的最重要指標是不良率的高低。致使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更加謹慎,也使得中小企業貸款成本的增加,貸款更是難上加難。
(3)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資渠道。雖然中小企業創業板早在籌劃之中,卻遲遲沒有推出,而可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證券交易市場和風險投資市場尚未列上議事日程.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缺乏,使中小企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
(4)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發展擔保業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有一定促進作用,但目前政策性擔保機構少,多數民營擔保機構沒有得到財政支持。此外,擔保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協調難,一方面由于征信體系不健全,與銀行一樣,擔保機構也要面對甄別客戶信用風險、貸款定價等問題,結果增加了融資環節和融資成本。另一方面擔保公司對申請擔保企業的審查苛刻。由于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許多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同樣無法獲得擔保公司的擔保。實際上中小企業常常因為無法找到合適的擔保者而逼迫放棄貸款.
3、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業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差。大多數中小企業成立時間不長,底子薄,規模較小,自有資本偏小,基礎比較差,生產技術水平落后,產品結構單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風險能力差,經不起原材料或產品價格的波動,經營風險大,同時也給銀行帶來了較大的貸款風險,不利于中小企業的融資。
(2)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對稱。據調查,我國有50%以上的中小企業財務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許多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自身素質低,缺乏管理知識,治理混亂,多頭開戶,多頭貸款,財務報告不真實,通常是上報主管部門一套,稅務部門一套,銀行的又是一套,常常令專門搞企業財務的信貸員也難識“廬山真面目”,增加銀行對企業貸款的風險。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1、充分發揮政府的的作用。中小企業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差,融資難,因而需要政府適當的扶持。(1)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政府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通過立法為解決融資難題提供法律上的支持。(2)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可以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性的金融機構(如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優化中小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3)完善我國對中小企業資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門主要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等方式給予資金上的支持。
2、完善信用擔保機制。(1)完善中小企業貸款抵押制度,加強抵押物市場建設。(2)完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要簡化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手續和條件,允許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為抵押;建立政府貸款擔?;穑瑸榻涍^其評估發展良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政府擔保;建立中小企業共同擔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導,從而可以調劑各企業間的擔保資源。(3)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擔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將對中小企業信貸資金規模擴張起到積極作用。但為了防范信用擔保風險,應強化信用評估機制,一方面應強化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約束,防止信用評估機構監督不力;另一方面應對中小企業進行約束,可以建立中小企業資信檔案,對中小企業的經營信用、資本信用、質量信用、完稅信用、個人行為信用進行追蹤分析。
3、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1)積極推出“中小企業板”。(2)完善風險投資體系。(3)發展融資租賃。(4)改善中小企業債券融資。
4、提高企業自身的綜合素質。中小企業要想得到銀行和社會的支持,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在實踐當中應做到:(1)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構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效消除中小企業投資者獨斷專行的弊端,降低中小企業經營風險。(2)規范企業財務制度,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不做假帳,保證財務報告真實性與準確性。(3)提高企業的信用等級,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指標,構筑信用體系,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企業還款的信譽程度,解決銀行的資金安全和利益難以保障等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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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公司制度范文6
內容摘要:本文從對互助融資理論意義探討出發分析其作用,并從模式選擇、外部環境建設和互助組織內部管理著手探索中小企業互助融資機制的中國模式。
關鍵詞:中小企業 互助融資 促進作用 融資機制
融資難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因素,主要是由于:一是中小企業自身風險過大而又不具備防范和抵御風險的能力,達不到銀行要求;二是信息在資金需求和供給方之間的不對稱使得金融機構獲取信息不符合成本效益觀;三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意識不強。互助融資是意大利金融界和中小企業緊密合作用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一大創舉,通過政府、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的共同努力建立起“互助擔保社團”,為其國內中小企業融資搭建了一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平臺。中小企業通過加入互助聯合體獲得集體對其貸款的共同擔保,有效增強了銀行的貸款意愿。
互助融資對我國中小企業的作用
(一)提高銀行放貸意愿
銀行向中小企業放貸一般多要求其提供擔保。中小企業又缺乏可抵押資產,導致其無法從銀行融資?;ブ谫Y模式可以很好地減少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所面臨的不確定性。根據集團行為理論,合格的互助組織出于對自身風險和長期發展的考慮會設定準入制度對其成員進行嚴格的選擇,只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才能加入組織。其在對融資項目進行擔保時又進行了二次篩選,有效引導銀行資金資源流向優質企業。同時,互助組織以組織自有資金或全部成員資產為組織內成員貸款提供擔保,在嚴格控制擔保杠桿倍數的條件下除發生系統風險的情況外都可以很好地補償銀行未來的風險。通過互助融資的運用,在企業之間形成了協同效應,企業的貸款能力顯著提高,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也明顯減少,有效的提高銀行放貸意愿。
(二)降低企業資金成本
風險的必要報酬率決定了中小企業貸款需要承擔比大型企業更高的利率。既便如此,中小企業也無法在必要報酬利率水平下獲取所需貸款?;ブ谫Y使企業間產生經營協同的效果,通過降低貸款風險、提供有效擔保的方式提高了互助組織內企業的資信等級,降低其貸款基準利率水平?;ブM織的非盈利性可以降低企業獲取擔保的成本,與從外部市場獲取擔保相比減少了融資過程中的額外付出。
(三)減少信息不對稱
由于我國中小企業不需要向公眾披露財務信息,銀行只能從企業報送材料中獲取所需信息。銀行通過聘請專業機構對企業進行評估、審計又不符合成本效益觀,先天性的信息不對稱很難得到緩解?;ブ谫Y的運用可以有效減少中小企業信息在企業和銀行間的不對稱程度。由于互助組織多為產業集群,具有地緣性或行業性的特點,企業之間相互了解程度高。互助組織比銀行更加容易獲取真實信息,也可以更好的辨別信息的真偽。組織對成員和擔保項目的選取向銀行傳遞了企業和項目是否值得貸款的信息,降低了銀行獲取信息的成本并提高了信息的準確度。
(四)遏制企業違約行為
現實中國內一些企業為獲取貸款和向銀行提供虛假信息,甚至與銀行所聘請監督機構“合謀”?;ブ谫Y在針對企業提供虛假信息和后續違約行為方面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排除惡意騙貸行為,中小企業融資多為多次博弈,而不是一次,其考慮的是長遠經濟利益。違約行為不僅影響未來融資能力,還會對其在行業內聲譽造成負面影響。企業的不良行為很難在互助組織內隱瞞,缺乏誠信將會使其未來交易變得困難,甚至難以在業內立足。信息的協同效應使得企業的違約成本因為信息的快速傳遞而增加,從而減少了其融資違約意愿并遏制了違約行為的發生。
我國中小企業互助融資機制探索
互助融資雖然是意大利金融業的一項創新之舉,但是其在我國的運用卻屢見不鮮,特別是在農村地區,銀監會和農業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更是為其掃清了制度障礙。雖然國內對于中小企業互助融資尚沒有相類似的政策,但是并沒有影響到其在國內的開展,但是其中存在的問題仍非常明顯:互助融資在國內并不普遍,在中西部地區很少見到其存在,即便是在沿海地區其作用發揮的也不夠明顯,僅處于初創期;互助融資雖然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但是在法律和國家層面并沒有為其提供制度保障,很容易造成“合法”與“非法”的模棱兩可,不利于該模式的大范圍推廣;現有的互助融資組織規模較小,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并沒有形成,其未來發展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為此,需要從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互助融資機制出發引導組織行為使之更好地服務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
(一)互助模式的選擇
“互助融資”不僅僅是一種新型融資方法或融資產品,而是一套融資體系。在這套新型融資體系中包含了許多互助模式,而選取不同的模式所導致的結果并不完全相同。就目前國內外的發展而言,互助融資模式主要有:協會類互助、公司類互助、基金類互助、非正式組織類互助和信用促進類互助。這些模式在國內都已被采用,結合制度安排以及各類模式的運行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后發現,以信用促進為基礎的公司制中小企業融資互助模式更加適合于我國國情。公司制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最為有效的一種組織形式,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互助公司與其他模式相比具備以下優勢:對組織內成員的約束能力強。公司成員受到公司法的嚴格約束,其行為易于被預測或控制,而會員制組織多依靠“軟約束”,不確定性較強,非正式組織的協議也容易被打破?;ブ竟蓶|可以更好地參與公司管理。由于股東權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股東對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經營決策具有投票權和監督權。而協會中會員權利由會員章程確定,法律并沒有進行嚴格限定;基金會的出資人不能實際控制其出資,只能對其運作進行外部監督。公司為盈利性組織,可以開展經營性活動創造收益或彌補擔保虧損,促進擔保的持續開展。法人制的公司受到破產制度的保護,在未來資不抵債時可以通過破產程序進行清算,避免其他形式組織經營不善時的惡性循環。公司制互助組織的優越性使其能夠更好的滿足我國當前經濟發展形勢和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需要,結合信用促進的政策提升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前段所述互助融資的各項促進作用必能更好地體現。
(二)互助融資的外部環境建設
當前國內由于并未對互助融資產生足夠的認識,也并沒有大范圍的推廣互助融資模式,因此政府和金融機構的政策多是圍繞中小企業傳統融資方式制定,尚未專門為其進行配套環境建設。需要從法律層面、政策層面和市場層面出發完善互助融資的外部環境。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金融是現代國家的經濟命脈,出于對金融安全乃至經濟安全的考慮,我國對其制定了嚴格的法律,由于法律的天然滯后性和非全面性導致其不能囊括所有現實情形,在日新月異的金融市場該缺陷尤為突出。中小企業互助融資這一創新之舉即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在一些地區由于金融法規的限制而未推廣,在放寬監管的地區有可能向非法融資轉化。即便是合法的公司制互助模式也存在法律困境。由于被擔保人都為公司股東,而我國公司法對公司對其股東擔保的嚴格程序要求和擔保額度限制制約了互助公司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創新和發展。互助融資的法律環境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改善:確立互助融資的合法地位,解決市場的后顧之憂;對互助融資的新模式進行合法與非法的界定給市場提供明確的參考標準;嚴格監管借互助融資之名的非法行為;將互助擔保公司對股東的擔保作為例外情形考慮,為其提供更高的自由度。通過法律制度的完善,促進中小企業互助融資的開展并堅決打擊違法行為。
2.加強政府扶持力度。由于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影響到經濟的健康發展,各級政府都出臺了相關的扶持政策,例如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稅收減免、利息補貼和風險補償。但是由于財政資金有限,這些扶持政策的效果并不明顯。互助融資為這些扶持政策提供了釋放杠桿效應的平臺。政府對互助組織的注資或撥款可以吸引大量中小企業的資金注入,而貸款額度又對擔保資金產生了成倍的放大效應,可以使有限的財政資金發揮出最大的促進作用。因此,政府的扶持政策應該向互助融資方面傾斜,從而撬動更大的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地方政府可以通過所屬企業對互助擔保組織注資或者以財政補貼的方式直接對其撥付,帶動中小企業加入到互助融資組織中來。同時可以對互助公司或者互助組織貸款銀行的稅收進行減免,激勵互助融資模式的開展。
3.提供金融支持。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導致金融市場存在資金供不應求的局面,銀行處于賣方市場的有利地位。雖然互助融資模式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運用可以降低其貸款風險并提高其資信水平,但卻不能保證銀行會因此改變其放貸策略。防范風險是銀行業的基本法則,但是有些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卻因此形成了因噎廢食的不良局面。只有從根本上改變銀行內部人員對中小企業貸款的認識,才能保證互助融資的實施。金融機構追求經濟利益無可厚非,但是其更應承擔國家金融調控的職責,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便是其中之一?;ブ谫Y為銀行解決了貸款風險的后顧之憂,其應在同等條件下偏向于對中小企業貸款。寧波銀行的“互助融”業務就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互助融資的創新性金融產品,是金融市場對互助融資模式的相互兼容。未來的金融創新應該為互助融資的開展創造更多的機會。
(三)互助組織的內部管理
互助融資應該形成一套長效機制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長期服務,因此對互助組織進行內部管理顯得刻不容緩。集團的行為只有在有效管理之下才能保持與集團目標相一致。本文從管理結構、風險防范、資本運營出發探討互助融資組織的內部管理。
1.健全管理結構?;ブM織不是一個虛擬化中小企業聯盟。而是常設性的獨立組織。只有健全其內部管理結構使之滿足互助組織各項業務活動需要,才能促進其持續經營,完成對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這一根本使命。互助組織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管理結構應該包含三個層級:成員大會(公司制互助組織為股東會),由參加互助組織的全體中小企業組成的成員大會是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執行與監督委員會(公司制對應為董事會和監事會),分別負責組織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對各項活動的監督;內設專業性機構。具體負責各項工作。專業性機構應該包含日常管理機構、風險評價機構、擔保業務機構和投資機構。通過權力的制衡和不相容崗位的分離使組織內部產生良好的管理環境,保證組織效率。
2.提升風險防范能力。融資擔保原本就是一項高風險業務,而互助融資的特殊性使得風險更加加劇。經營情況好、融資能力強、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一般可以依靠自身力量滿足資金需求,而不會加入互助融資組織。而加入組織的往往是一些條件差、信譽低、風險大的企業,其發生經營風險或道德風險的概率較大,由此帶來了互助融資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必須從提升其風險防范能力著手保證互助融資機制的長久有效。其風險具體存在于對成員的選取、對擔保項目的選取以及投資業務等三項活動之中,互助組織必須從制定嚴格標準出發對目標成員或業務進行選擇,控制初始風險。同時還要建立后續的風險跟進制度,定期對組織內成員、擔保項目、投資業務風險進行評價,剔除其中不符合風險要求的部分。
3.提高資本運營水平。由中小企業投資注入到互助組織中的資本總是有限的,擔保風險的實際發生將使有限的資本變得更加薄弱,限制了其擔保能力?;ブM織開展相關的資本運營活動是促進資本保值增值、提升擔保能力的必要途徑。互助組織的特殊使命決定了其不能開展實體性經營活動,而只能在資本市場進行投資,投資能力成為其資本運營水平的決定性因素。規模較大的互助組織可以組成內部投資部門聘請專業人士進行資本投資,其管理標準可以參照社?;鸬挠嘘P規定。對于不具備資金規模效應的小型互助組織,應當委托外部投資機構進行資產管理。
綜上,我國具備開展中小企業互助融資業務的基本條件,市場也存在對互助融資機制的強烈需求。因此,通過機制的逐步健全和制度的不斷完善,互助融資必將對我國中小企業乃至經濟的發展產生巨大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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