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1

1、中小企業難以通過信貸方式融資

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不同,它們積累的留存資金有限,經營規模較小,是很難通過內源的渠道來籌集資金的,只有通過外源,也就是向銀行或其他的金融機構借貸來籌集資金。但是中小企業經營風險高、財務信息不透明、規模有限,銀行基于自身風險考慮,不愿意借貸給這些企業。表1-1向我們展示了這個現象。

2、信用擔保體系建立進展緩慢

中小企業信用度低,信用文化建設不到位。建設和發展企業的信用制度和信用擔保體系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同時降低銀行因為企業財務信息不透明而要去搜集企業的經營狀況、盈利狀況等信息的成本。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信用保障制度如今在許多發達國家已經普遍運用于幫助中小企業改善融資環境,拓寬融資渠道,以及采取合理的融資戰略。據統計全球已有近50%的國家為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文化建設而建立信用擔保體系。我國建立該體系的起步時間較晚,大約開始于1992年,但是發展的速度緩慢。具體情況見表1-2。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出路

1、著重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眾所周知,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金融機構是以中國人民銀行為貨幣當局,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并存的體系。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成熟,我國金融機構的分工更加明確,合作更加廣泛。國有商業銀行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壓力時,更多的是將目光投向了發達城市及國有大中型企業,有重點的定位發展市場,給中小金融機構以更多的生存空間,發揮著各自的服務理念,也給中小企業以更多的融資選擇市場。這可以從美國中小金融機構得到啟示,7500多家資產近10億的小銀行為美國的中小企業提供了融資需求,有效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使全國各企業平衡發展。我國的中小金融機構在近些年也有了很大的發展變化,僅以農村金融機構為例,就存在農村合作銀行近170多家,村鎮銀行等120多家,農村商業銀行30多家。

2、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我國信用擔保體系體現為“一體兩翼三層”,“一體”是是將擔保體系置于市場化經濟中,多方籌資,根據績效擇優扶持,以企業法人的身份采用獨立于政府的企業經營管理模式;“兩翼”是指企業互助擔保和專業擔保,共同成為企業擔保的不同選擇;“三層”指中央、省級、地市級三個擔保層次,主要是上一層擔保主體對下一層擔保主體的擔保過程。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也應該遵循這一原則,將中小企業聯系起來,發揮集體效應,相互合作,分散風險,提高擔保信用。運用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規范企業間擔保制度,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條例》等法規,銀監會對中小企業間的擔保進行監督管理,各企業根據行業性質成立行業協會,規范本行業的擔保體系,列出擔保評估等級,對不合規定的企業給予相應懲罰,建立規范化的商業性擔保機制。再采取專門擔保手段,對于經營情況較好、工作效率較高、財務管理良好的企業,相關銀行應該承擔一定比例的風險,并給予企業融資放寬政策,扶持優秀的中小企業。與此同時,也應該規范專門擔保機構,對機構設置合理、風險控制較好、信譽形象良好、且針對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機構,從政策上加大扶持,或者補償風險。

3、建立完善的風險投資體系

鼓勵多方合作為風險投資注入資本。一方面,形成以“政府為引導、多渠道發展”的風險投資體系,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狀況下,行政手段為經濟發展服務,因此,政府也承擔著風險投資的責任,為風險投資提供資金支持,通過合法途徑吸收民間資本,將財政收入的一部分作為專門的基金,扶持有特殊用途的企業,也鼓勵建立風險投資公司,以政策優惠吸引更多合理的資金加入到風險投資中。另一方面,放寬進入風險投資的限制條件,將有用的機構都吸納到風險投資中,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都將是風險投資資本積累的主體,各種經濟效益好、發展穩定的大型企業也能成為風險投資主體,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注入風險投資,既可以獲得與各種高尖技術企業的合作機會,也能以高風險高回報而獲得資金回收。除此之外,引進外資風險投資也是一大趨勢,鼓勵國外資金的加入,既能獲得資金支持,更重要的是學到國外先進的管理理念,為我國風險投資提供寶貴的借鑒價值。

參考文獻: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2

    論文摘要:目前“融資難”已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這其中原因有很多。有企業自身的原因,有政府的原因,有結構政策的原因,有金融機構的原因等。我們通過對國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的分析,借鑒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的經驗,來幫助我國中小企業資金融入,改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不斷提高,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創造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收入、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目前城市集體企業、農村鄉鎮集體企業和鄉鎮個體與民營企業等非國有的中小企業的數量已經超過了1200萬家.占全部注冊企業數的99%,工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占到了70%和45%,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機會,這說明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高速運轉的助推器。但是,最近幾年,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尤其影響我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數量少、融資結構不合理、融資成本高。如對工業增加值貢獻率不到30%的國有企業占用了70%以上的銀行貸款,但創造了70%的國民生產總值的非國有企業只獲得30%的銀行貸款。如果這種現象得不到充分改善,中小企業將難以持續快速發展,會直接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現狀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單一,以銀行貸款為主要外源融資渠道,直接融資匱乏。就其過分依賴的間接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獲得的信貸支持相對較少,有關數據表明,我國國有銀行增量信貸資金的70%~80%都投向了國有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得到的只有20%左右的信貸資金,而這僅有的20%信貸資金卻是近1000萬家中小企業搶奪的主要資金來源。從以上融資的現狀分析可以看出“融資難”已經嚴重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究其根源,既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也有銀行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更有國家政策方面的原因。 

1.企業自身原因 

(1)中小企業資本規模小,信息觀念淡漠。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生產技術水平落后,產品結構單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風險能力差,經不起原材料或產品價格的波動,經營風險較大。加上中小企業信譽不高,信用觀念淡漠,導致銀行放貸慎之又慎。不少中小企業信息披露意識不強,財務管理水平低下,信息缺乏客觀和透明。此外,個別中小企業還惡意抽逃資金,拖欠賬款、空殼經營、懸空銀行債權,造成信貸資金流失,嚴重損害了中小企業的整體信用水平。 

(2)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會計信息失真,造成銀行與企業信息不對稱,為中小企業融資增加了難度。椐調查,我國中小企業50%以上財務制度不健全,許多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自身素質較低,缺乏應有的財務管理知識,對重大的財務決策全憑自己拍腦袋來決定,管理非?;靵y。同時,企業為了應付監督部門的檢查,還要準備兩套賬,甚至多套賬,這樣,企業很難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資料,銀行也無法摸清企業的真實面目,增加銀行對企業貸款的風險。 

2.銀行方面的原因 

(1)體制政策上的失衡直接影響銀行貸款與直接融資的渠道。我國金融機構仍以四大商業銀行為主,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導致四大銀行只愿給國有企業貸款。這主要是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制度障礙。此外,國家還規定對銀行的逾期、呆賬等不良貸款實行追究制,因此銀行方面對中小企業的放貸自然多一份謹慎和小心。 

(2)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與企業之間的關系。銀行作為資金的提供者并不能親自參加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它與資金的使用者(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就帶來了矛盾和問題。通常,中小企業資金在經營管理狀況方面比銀行擁有更多信息,因此,中小企業就有優勢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或事后的資金使用過程中損害銀行的利益,使銀行承擔過多的風險。由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在經營透明度和保證、抵押能力上的差別,以及貸款規模導致管理成本上的差異,使銀行缺乏為家庭式中小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服務的動力。 

(3)缺乏與中小企業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在我國目前的銀行組織體系中,還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政策性銀行,雖然我國已有遍及城鄉的中小商業銀行如農村信用社、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但由于他們沒有得到政策性融資權,自身問題還沒有解決,無法滿足中小企業貸款需要。 

3.政府部門的原因 

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政府部門仍然保留著計劃經濟的觀念,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盡管這些年來國家政策有所改變,但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特別是國家現階段對國有企業實行大規模的優惠政策,而對中小企業仍然不能享受這些優惠政策。 

在我國,中小企業雖然采取了差別利率、兩免三減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但由于中小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本應享受的優惠政策往往實際最終無法實現。 

三、國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分析 

美、日、韓在中小企業融資政策上有很多的共同點: 

1.在政府意圖上,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制定各種支持政策,旨在改善中小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弱勢地位,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 

2.在金融支持上,普遍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或信用擔保機構,通過政府直接貸款或給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融資。 

3.在稅收政策上,對中小企業實行稅收優惠,制定各種中小企業稅收的減免與寬限政策,給予財政援助,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4.在法律制度上,制定一系列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中小企業有很強的創新能力,美國有一半以上的創新發明是在小企業實現的,小企業人均發明創造是大企業的兩倍:中小企業對科技進步有很大的貢獻,美國的高技術公司在起步階段通常是中小企業。另外風險資本在中小企業的發展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創造產值、實現稅收和外貿出口分別約占全國總值的60%,40%和60%。隨著全球經濟的一體化,中小企業面臨著國內大型企業與跨國公司的雙重挑戰,原本融資渠道窄、獲資金援助困難的中小企業就更加顯得力不從心。因此,結合我國中小企業實際發展狀況,借鑒美、日、韓等國支持中小企業的成功經驗,促進我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成為當前一項十分迫切的任務。通過美、日、韓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給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有了很大的啟示。 

四、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支招 

1.強化自身素質建設,全面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1)強化財務管理,杜絕造假現象。中小企業提供給銀行的會計報表資料應該數據準確、真實有效,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中小企業要贏得銀行的信任與支持,就必須提高認識,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規范經營,自我約束,確保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必須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的透明度,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也是中小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謀求最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所要求的。 

(2)加強企業自身信用建設。對于中小企業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還不暢通的情況下,要想通過間接融資解決資本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競爭是公平競爭。它拒絕欺詐,排斥投機取巧,鄙視一切不講信譽的行為。作為中小企業,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誠為本。

(3)積極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是通過銀行機構來實現的,渠道單一。企業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不僅會產生資金來源不足和資金緊張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并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以改變企業主要依賴銀行獲得資金的現狀。 

2.加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革力度,優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 

(1)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我國應大力發展中小型金融機構,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或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及未來的社區銀行中擴充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業務,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的需要。 

(2)完善信貸人員考核制度,適當下放基層行貸款審批權限。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應制定專門的業績考核和獎懲機制,突出對分支機構和授信人員的正向激勵。并且銀行應將小企業授信情況納入對分支機構的考核范圍。對小企業授信人員的考核,可采取薪酬與其業務、效益和授信質量等綜合績效指標掛鉤的方式。另外,適當下放貸款的審批權限,確需上收的,上級行要提高審批效率;銀行應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貸資金占用和使用情況、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實行區別授信。 

(3)放寬抵押貸款條件,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銀行應進一步放寬抵押品的范圍。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可接受房產和商鋪抵押,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倉單、提單質押,基金份額、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存貨抵押,出口退稅稅單質押,資信良好企業供銷合同質押,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抵押、質押以及保證擔保等。還應完善抵押物拍賣市場和中介機構,降低抵押成本和減少抵押手續。 

3.發揮政府扶持和引導作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1)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和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良好環境。風險投資是一項高風險的戰略投資。由于我國在政策環境、退出機制、企業制度、個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諸多問題,風險投資在投資總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須有與之配套的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經濟體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環境。政府應該培育我國真正的風險投資主體,為風險投資創造良好環境和出臺優惠政策。盡快降低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門檻,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要放松金融管制,引導民間資本發展中小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民間融資。中小企業將持續發展,大型商業銀行肯定不能滿足融資的需要。中國民間資本并不稀缺,稀缺的是民間銀行。國家可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民營經濟發達地區試點民間銀行,然后加以推廣。民間融資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簡便、快捷的民間融資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最重要渠道。 

(3)政府規范和引導中小企業,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應借鑒《中小企業法》《中小企業投資法》和《擔保法》等法規,構建以互擔保為主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5膬瀯輥碜杂诿耖g擔保的產權結構、社區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機制。當面臨風險時,政策性擔保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風險轉移給政府,而互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最終由會員分擔,容易被潛在的被擔保者接受,擔保審批人與擔保申請人相互較為了解,緩解了信息不對稱問題;互擔保將銀行或政府擔保組織的外部監督轉化為互擔保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提高了監督的有效性;處于劣勢的中小企業通過互擔保聯系起來,在和銀行談判時可以爭取到較優惠的貸款條件;互擔保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可以為政府與中小企業溝通創造新的渠道,容易獲得政府的支持。 

(4)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政府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我們還需要更努力。應根據《中小企業促進法》,從融資角度,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芍种贫ā吨行∑髽I信用擔保管理條例》和《中小企業融資基金管理條例》等配套的法規,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環境。必須制訂專門的《信用法》,使治理我國的信用環境有法可依。 

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所處的發展階段,以及社會、經濟、金融在內的各項綜合改革的進程,并通過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使我國中小企業最終走出融資困境。 

 

參考文獻: 

[1]周天勇:發展經濟學教程[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 10 

[2]李 國:自主創新任重道遠[n].經濟日報,2005,(4) 

[3]張意翔:建設循環經濟實現新型工業化[j].特區經濟,2005 

[4]廖元和:中國西部工業化進程研究[m] .重慶:重慶出版社,2000 

[5]朱光華,陳國富:中國所有制結構變遷的理論解析[j].經濟學家,2001,(3) 

[6]張 杰:民營經濟的金融困境與融資次序[j].經濟研究,2000,(4)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3

關鍵詞:融資;信用擔保;中小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1-0023-03

國際經濟界認為,中小企業將是21世紀經濟發展的主角。因此,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都把它提升到戰略高度并給予重視。由于企業運作的特點,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對融資的依賴關系較強。但是,中小企業往往又受制于企業規模小、社會信用不足等,融資極其困難。如果能拓寬其資金瓶頸,發展融資擔保,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將會大大增強和有效。

一、我國中小企業面臨融資難的困境

(1)貸款難。中小企業貸款難是一個客觀事實。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四大商業銀行出于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考慮,往往將90%的資金集中投向數量不足5%的AA級以上的大型優質企業,中小企業根本無法得到有效的信貸。另外,銀行加強了風險管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請求很少給予積極的考慮。再者,中小型銀行尤其是非國有的中小型銀行數量不足,運作質量不高,更加堵塞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使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進一步加劇。

(2)擔保難。在我國,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抵押、質押等擔保,信用貸款只在極少的場合對極少的企業適用。由于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規模小、資產少、信用低等弱點,導致在尋求擔保中遇到一系列不易解決的問題:一是很難找到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人;二是銀行可以接受的抵押物非常有限,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時,就很難找到能為銀行所接受的抵押物;三是辦理抵押等擔保,環節多、手續多、成本高,導致貸款企業望而卻步。

(3)上市難。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開始建立股票交易的資本市場,這就為資金短缺的企業提供了在股市運作中直接融資的機會。但是,由于入市門檻過高使中小企業很難進入。即使深圳證交所開設的中小企業板,降低了上市門檻,仍然是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難以企及的。

(4)發行債券難。除股權融資外,發行債券是企業從資本市場上直接融入資金的另一條重要途徑。然而,由于《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和《公司法》規定了比較苛刻的發行債券的條件,如“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等,這就使實力較弱的中小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

(5)民間借貸難。由于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要求,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得不從非正式的金融市場上尋找融資渠道。我國各地尤其是經濟發達的東南沿海一帶民間借貸市場十分活躍,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銀行的功能。如溫州的“錢會”和石獅市的“十日會”等。

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解決融資難的有效途徑

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世界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行做法。早在二次大戰之后,日本中央政府就建議各地方政府建立信用擔保計劃,以促進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并于1937年就成立了地方性的東京都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接著美國、德國和加拿大,分別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開始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我國的臺灣和香港也分別于1974年和1998年開始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在這一體系的運作和發展過程中,發達國家和地區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

1.明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目標客戶。政府出資設立擔保機構的目的是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而中小企業的發展必須建立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基礎上。因此,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信用擔保機構一般僅對通過正常渠道不能獲得貸款和融資,但信用較好、認真經營、有發展前途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

2.防范、控制和化解擔保風險。(1)建立內部控制機制。例如,日本的信用保證協會實行分級負責制,對協會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規定了相應權限的保證審批決策權,實行嚴格的審、保、償分離制度;同時,認真進行保證申請時的信用調查與保證審查,并加強放款后保證期內的項目跟蹤管理。(2)建立外部風險補償機制。例如,日本對于制度保證,當出現損失(保險公庫的保險不能填補的部分)時,地方政府向信用保證協會支付損失補償金;對于設定低保證費率的制度保證,地方政府向信用保證協會支付保證費補貼。又如奧地利財政擔保公司和小企業擔保銀行的代償金額都由政府賠付。(3)建立內部風險補償機制。日本的信用保證協會可以設立收支差額變動儲備金,將部分收支差額不納入基本財產,以備將來收支惡化時支用,以此維持對外信用和業務運營穩定。我國臺灣省的信用擔保機構通過提取足夠的風險準備金,以彌補代償損失。(4)建立風險轉移機制。通過反擔保措施轉移風險,能夠再擔保轉移一部分擔保風險。如日本信用保證協會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后,可以向信用保險公庫申請保險(再擔保)。一旦發生代償,信用保險公庫將向信用保證協會支付代償金額70%~80%的保險金。

3.優化擔保體系運行的外部環境。(1)法律環境。美國早在1953年就由國會通過了《小企業法》,隨后又制定了相關法律,形成了一個完備的法律體系,使政府、企業、銀行、各類中介服務機構都能依據法律進行定位和活動。加拿大依據《中小企業融資法案》構建了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體系。日本的《信用保證協會法》和《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明確了信用保證協會和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的職能、作用以及擔保的規則等。(2)良好的社會信用基礎。在美國,國家對個人社會安全號實行計算機管理,個人在社會或經濟上的主要活動都將通過安全號記錄在案。此外,各銀行普遍設有客戶信用自動評估系統,以此確定客戶的信用等級。(3)健全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美國小企業局以融資擔保為中心,建立了多種服務中心或信息中心,例如,小企業發展中心、退休經理志愿者服務團、企業信息中心等。臺灣已經建立了一個涵蓋財務融通、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研究發展、資訊管理、工業安全、污染防治、市場營銷、互助合作、品質提升10個層面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以協助解決中小企業經營上的問題。

三、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實踐起步于1992年,代表者是重慶的私營中小企業互助擔?;饡约吧虾5墓ど搪撈髽I互助擔保基金會和廣東的地方性商業擔保公司。1999年6月14日,國家經貿委《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經貿中小企[1999]54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貫徹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意圖為宗旨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正式啟動。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2000]59號),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開始進入制度建設、組建國家信用再擔保機構和完善形成社會化信用體系建設階段。現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已逾1 000家,共籌集資金287億元,累計擔保額1 200億元,累計擔保企業5萬戶,受擔保企業擔保后新增從業人員58萬人。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二是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大部分地區的中小企業擔?;鹨哉斦Y金為主,只有少數地區有民營擔保機構。地方財政擔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資金補償機制。

三是缺乏專業隊伍。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是由政府官員擔任,不熟悉擔保業務;一些分散的企業互助基金因缺乏專業人才管理和運作,難以開展擔保業務。

四是擔?;鸬倪\用問題。現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規定,擔保資本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在目前低利率的情況下,由于銀行存款不能增值,許多機構已經采取各種方式在資本市場上運用資本金,甚至有的機構靠資金運作而不是擔保業務來養活隊伍。

五是政府干預。盡管中小企業擔保管理辦法中都提出要減少行政干預,實行公司化運作,但是,部分地區仍然存在領導定項目,擔保公司擔保的問題,決策失誤造成呆壞賬,拖垮擔保機構。

六是政府財政資金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即使在美國、日本等政府出資規模較大的國家,政策性擔保的貸款額也不超過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0%。因此,中小企業擔保不能僅靠政策性擔保,還要發揮民間資本和商業擔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法律。

四、構建我國現代信用擔保體系的對策

1.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中小企業信息開放。(1)幫助中小企業改善其財務會計制度,利用財會手段對內監督經營活動促進生產的發展,對外披露真實準確合法的會計信息。(2)完善企業評價制度,可以分階段進行,先由工商、稅務、統計、財政、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參加,逐漸過渡到商業評價機構。還可以通過企業的信用記錄,對企業進行激勵和失范懲罰措施,以促進信用體系的健康發展。

2.建立有效的信用擔?;痫L險分散機制,實現信用擔保基金來源的穩定性與多元化。目前,我國各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資金來源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預算編列的資金。今后,隨著信用保證業務量的逐漸增加,其資金的來源渠道與注入量也應同步增加。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籌集:(1)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或風險準備金。這里的會員單位是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所吸收的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會員。(2)擔保機構經營所獲得的經營收入補充擔?;?#65377;(3)向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個人籌集資金。

3.加強保險業與信用擔保的協作。擔保與保險經營的對象都是風險。中小企業很少有不動產,有的僅是計算機服務器、汽車、存貨等,銀行更難接受。信用擔保機構為了分散風險,要求被擔保人的主要資產如汽車、生產設備、辦公設備、存貨要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擔保機構這時可以對保險公司進行選擇,選擇那些信用高、收費低的保險公司作為協作機構,為客戶進行財產保險。

4.建立再擔保體系。再擔保是擔保機構分散和轉移已擔保風險的重要方式。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應盡快建立全國性再擔保機構,把擔保基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有計劃地增撥擔保機構資本金。國家再擔保機構通過向省級擔保機構、特別是向不發達省市進行再擔保,也是財政轉移支付的有效途徑。允許擔保機構跨區域經營,以轉移和分散擔保風險,充分利用擔保能力,滿足全社會對擔保品的需求。

5.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要通過減免稅收,加大資金投入等方式,積極扶持處于初創期的擔保行業。同時,允許和鼓勵擔保公司拓寬業務范圍,再積極發展注冊擔保、票據擔保、履約擔保等擔保類業務,發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風險投資或財務管理、包裝上市等項服務,通過業務經營多元化實現擔保資金的保值增值,增強擔保公司的造血功能。

6.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政府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協調好企業、擔保機構與銀行之間的關系,使三方良性互動、協調運行;提高政府職能部門的服務質量,工商、稅務、房地產、公證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擔保業務的開展;加強對中小企業社會輔導體系的建設,幫助中小企業規范財務會計制度,提高理財水平;建設中小企業基本資料庫,準確記錄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為擔保業務的開展提供必要的參考信息。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4

隨著住房商品化進程,住房置業擔保行業經歷了市場培育的發展初期(2000-2002年)、政策拉動的行業快速成長期(2003-2007年)、全球金融危機的波動期(2008年)、后金融危機的發展期(2009-至今)四個階段。

2000年5月住建部下發“建住房[2000]108號文”《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明確置業擔保作為支持個人住房消費、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保障債權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住房置業擔保行業應運而生。由于住房置業擔保行業執行市場準入機制,原則上一個城市只設一個擔保公司,在一定區域內形成了行業壁壘。

1.市場培育的發展初期(2000-2002年)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培育住房消費,促進住宅建設發展,拉動經濟增長的重大部署,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仍存在消費者有貸款需求欲與銀行貸款安全得不到保證的矛盾。從具體操作來看,存在連帶擔保、全程一般保證、階段性連帶保證的擔保方式。作為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擔保企業要想生存、發展,就必須培養和提高自身的專業能力、開拓業務、改革創新、為社會提供專業精良的服務,發揮自己的獨特作用。這一階段住房消費多采取財產保險方式,銀保合作格局難于打破,業務規模難于形成。

2.政策拉動的快速成長期(2003-2007年)

隨著房地產行業發展,市場容量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行政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擔保及保險雙軌制后,公積金政策性貸款業務增長明顯成為行業核心業務。一些地區還先后出臺了中低收入家庭擔保貸款額度提高、降低擔保費用、增加還款保障等優惠措施。對于房地產行業來說,住房置業擔保的出現激發了市場的有效需求,擴大了市場,增強了房地產行業的活力。但這一階段仍存在科學確定擔保服務收費標準、風險保證金稅前提取、建立全國性的置業擔保體系等問題。

3.全球金融危機的波動期(2008年)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房地產行業受到較大沖擊,房地產價格及成交量出現下滑,行業風險凸顯,置業擔保行業風險及盈利模式受到重新審視,內生的制度建設得到加強。

4.后金融危機的發展期(2009年至今)

2009年至今的后金融危機階段,政府強化房地產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各類調控政策頻繁出臺,隨著拉動內需(2009-2010年)、限購調控(2011-至今)等行政手段的運用,不同區域呈現差異化發展態勢,住房置業擔保行業不確定性逐漸增加。(見圖1)

二、住房置業擔保業務發展方向

住房置業擔保行業定位于服務貸款人、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客戶滿意為價值導向,提供方便、快捷服務的專業化房地產金融服務機構。

1.客戶及業務品種多元化

住房置業擔保業務由零售業務向大客戶滲透、融資性貸款擔保成為新業務增長點,市場份額提升。住房置業擔保核心業務為房地產貸款連帶責任風險集合,經營活動運用大數定律(即總損失分布分散程度隨被保風險集合增大而下降效應)進行風險識別、計量、產品設計、風險控制,通過保費政策、償付政策、業務品種政策、安全資金政策等決策技術,實現業務流程標準化、模塊化,形成內、外部價值鏈整合。依托置業擔保業務及資本投資業務兩個管理平臺實現業務驅動。其中擔保業務涵蓋風險性業務及服務性業務兩個模塊。風險性業務涵蓋合同管理、物流傳遞、業務受理、業務審核、抵押物管理、逾期代償、債權管理、法律訴訟、客服中心前臺管理。服務性業務涵蓋貨幣資金管理、提存準備金管理、投資性房產管理。

2.業務交易模式安全化

住房置業擔保企業擔保收、退費及代償采取非現金交易模式,資金封閉運行,保持資金和業務同步安全交易。擔保機構卓有成效的專業化風險管理以及在房產處置方面的優勢,能進一步屏蔽各類住房貸款風險防范。

3.內外部環境信息化

通過信息化建設,優化內外部環境,不斷提高管控能力。搭建融資擔保抵(質)押登記公示和查詢平臺,實現同產權管理信息系統、銀行征信系統互聯、互通,為擔保債權的保護和追償提供必要支持。

4.風險預警指標化

逾期代償、抵押物價格波動及滅失、提前還貸、信用違約、流動性、利率等經營中各類風險累積效應顯現,逾期代償逐年增加,風險逐年積累。通過逾期催繳、責任準備金建立、計提、回轉、核銷技術進行風險控制,建立預警監控以撥備率(擔保準備金余額/擔保余額),撥備覆蓋率(擔保準備金余額/擔保代償余額)量化指標風險預警。(見圖2)

圖1:擔保公司2000-2011趨勢

圖2:逾期代償與回收

三、住房置業擔保行業發展路徑

目前,全國住房置業擔保行業組織形式分為上海(股份制公司)模式及北京(事業單位)模式。上海模式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公司管理層形成治理架構;北京采取隸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事業單位組織形式,通過關聯交易的業務委托模式。

1.置業擔保企業化發展路徑:房地產中介服務業——房地產金融服務業——資產管理型公司(類保險公司)

住房置業擔保企業實施產品開發、資產運用、資本、紅利的LACD綜合管理,以提供房地產金融服務為專業核心服務。運用資產負債風險管理(ALM ),確定風險資產規模及對沖方式,圍繞擔保業務對各類資產采取嚴格有效動態貸后分類管理。通過分類計提風險撥備、壞賬準備,足額進行財務風險準備提存,封閉專戶管理。

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建立再擔保保障機制即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分出人)在再保險人(分入人)處投保的行為,通過改變風險資產損失概率分布轉移風險到再保險人身上,減少住房置業擔保技術風險從而擴大擔保能力。再擔保轉移損失概率分布可由多種方式加以限定,形式可采用住房置業擔保業務單個風險片段也可部分保險業務量片段或者是全部擔保的片段。具體可按被保損失分布特征或實際出現的損失采用比例再擔保和非比例再擔保兩種形式。商業保險公司或全國性住房置業再擔保公司成相關產品上述目標選擇之一。

在平衡安全、流動、盈利基礎上適度開展專業資本投資業務,貨幣資金作為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原始生產要素主要滿足法律和技術性要求。根據現行住建部及銀監會資本監管要求,置業擔保貸款余額規模同資本金形成30倍杠桿比率、融資性擔保規模同資本金形成10倍杠桿比率,公司自設立面臨著貨幣資金注入、管理。同時擔保核心業務擔保費采取一次性躉收,收支的非同步性形成經營性現金流,沉淀大量貨幣資金。資本運用由擔保產品譜擴展到全金融產品譜確立資產池,形成股權、債權、投資性房產及非周期性資產配置,提高資產盈利性。根據資本運用兩個主要要素數量和時間確定周期,即資產持有規模同時間匹配運用標準水平組合配置資產。設立專門投資機構或采用社?;鸸芾砟J轿袑I機構進行投資。對抵押貸款進行分類,實現資產證券化。抵押貸款證券化,即對各類抵押貸款期限、利率、債務人資信狀況進行分類組合,形成資產包確定以債券形式向投資者發行。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通過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銀行類金融機構購買M BS資產實現資產優化,實現公司同資本市場連通。

目前,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投資人多為政府職能部門和房地產企業法人,股權結構單一,制約完善公司治理、機構規模小、資本不實、抵御風險能力不強成為公司發展瓶頸。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已通過上海地產集團上市公司實施證券化,打開資本市場大門解決了投融資難題。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同資本市場連通成為行業發展的現實選擇。

2.置業擔保非企業化發展路徑:住房置業擔保和住房公積金共同承擔中國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社會責任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5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金融支持;策略

中圖分類號:F832.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9)02-0070-03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由從事同類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民自愿組織起來,在技術、資金、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環節實行自我合作、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發展,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的產業組織形式。特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施行以來,合作組織快速發展,進一步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促進了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本文對江蘇展開調查,調查顯示,合作組織的資金瓶頸等問題仍然存在,傳統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難以滿足其要求,亟需采取相關配套措施,助推農民合作組織快速健康發展。

一、江蘇省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發展情況

據統計,截止2008年6月底,江蘇省共有各類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8310個,年均增長30%以上。其中,年經營額超過千萬元的組織有600多個;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2806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448個。“三大合作”組織共帶動農戶522.3萬戶,占全省農戶總數的35.2%;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年總收入已超過400億元。[1]這些專業合作組織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在帶領農民發展生產、組織銷售、增加收入和發展地方經濟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和擁護。

在組織形式上,經營較為成功的專業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

一是龍頭企業(大戶)帶動型。此類合作社約占專業合作社的53%,其中發起人為企業的約為18%,發起人為個人大戶的約為35%。

二是經紀人牽頭型。此類合作社約占專業合作社的19%,如寶應縣范水慶豐收割機跨區作業專業合作社由126戶農戶共同設立,合作社的資產主要是社員的收割機及一家配件門市部,約合500萬元。該合作社由收割機行業經紀人擔任負責人,由經紀人提供信息,組織社員進行統一跨區聯合作業,并提供修理和零部件服務。

三是村民集體入股型。此類合作社約占專業合作社的12%,如江都市淥洋湖區農林綜合開發合作社由該市淥洋湖村村民以土地、林木集體入股,現有社員1493人,土地2500多畝。村民參與合作社的統一經營,其經營范圍為林木、經濟植物、水特產養殖、禽蛋制品、生物有機肥料加工等。合作社每年對成員實行保底分紅,即每股提供650斤糧食,100元現金;60歲以上的老人享受合作社每人每年300元養老金。在此基礎上,合作社如有盈余,則按照盈余的85%向成員進行二次分紅,另有15%則按照交易量進行返還。由于合作社獲得綠色食品認證,且一些產品已逐步形成產業化,因此抗風險能力較強,在當地市場已經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四是行業協會升級型。此類合作社約占專業合作社的16%,如儀征市白沙玉葉茶葉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05年,由茶葉協會升級轉化而來,與原有的行業協會相比,強化了經濟職能,對社員的風險保障功能明顯強化。

二、江蘇省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發展中的金融支持難點

當前,金融對經濟合作組織支持,主要通過對專業合作組織直接信貸支持和對其成員的間接服務來實現。因種種原因,銀行業機構對專業合作組織本身的信貸支持的意愿雖有所增強,但由于多種主客觀原因,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形勢和金融需求相比,貸款數量明顯偏少。以江蘇省內揚州市為例,該市合作組織直接或間接獲得貸款不到1億元,直接信貸支持不足4000萬元。而該市現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726個,平均注冊資本為73.9萬元,平均每個機構獲貸不到6萬元。調查顯示,當前信貸對合作組織支持不足的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登記注冊不規范――金融機構無法貸?!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為農民合作建設現代農業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目前很多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法律規定還有相當差距,突出問題是登記注冊不規范。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機關”,“未經依法登記,不得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币該P州為例,該市700多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中,經工商部門正式注冊登記的僅占總數的45.3%。對于不具備法人資格,也沒有注冊資本金的專業合作組織,金融機構無法提供信貸支持。

2.專業合作組織內部管理機制不完善――金融機構不敢貸。近年來,受國家支農政策推動,揚州市專業合作組織呈現高速增長趨勢。在組織架構方面,部分合作組織急于求成,內部管理較為粗放,法人治理結構機制不完善,個別甚至成為“空殼”機構。一些合作組織股本結構失衡,與法律要求農民占成員總數的80%以上和單個社員的股份不超過20%不符。在分配體制上,目前該市完全實行保護價收購、按交易量二次返利、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不多。在經營管理上,大多數農民社員認為合作社是某些牽頭單位或負責人的事,對專業合作組織的管理和發展關心不夠,承擔市場風險的意識不強。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小、弱、散”現象比較突出。

3.貸款抵押擔保手續難以落實――金融機構不能貸。目前,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一般都強調抵押和擔保手續的完備。但實際情況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多為松散型的互助組織,特別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資產全部是社員承包的集體土地,真正屬于合作組織的資產大多為鮮活農副產品,后續的保管及處置難,在貸款時無法作為有效抵押擔保財產。[2]據初步了解,目前全省30%以上的專業合作組織因缺乏抵押物或抵押物產權不明確而無法融資。

4.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規范性不夠――金融機構不愿貸。一是貸前調查實施難,一些專業合作組織沒有賬目,無法對其資信進行量化評估。不少合作社既有種養業基地,又從事加工、銷售、季節性勞務輸出等,這使得銀行很難把握其生產能力和經營效益。二是貸后管理難度大,專業合作組織貸款規模小、環節多、涉及面廣,信貸管理的成本、難度明顯大于企業和個人貸款。三是貸款風險規避難。由于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數從事農產品生產,生產周期長、儲存期短,還面臨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等諸多不確定因素,這使得銀行在信貸介入時非常謹慎。此外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農業保險這一領域,農業保障機制不健全,也影響了金融機構對專業合作組織投入的積極性。

三、促進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發展的金融支持策略

1.明確專業合作組織貸款資質和統計口徑,貸款執行優惠利率。在統計口徑上,建議將專業合作組織貸款定義為金融機構向本轄區內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及其成員發放的貸款,其中以自身名義申請貸款的專業合作組織必須是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并由農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組織貸款資金的用途限于本專業合作組織業務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金融機構對專業合作組織貸款數額和余額進行專門統計,定期向人民銀行和農業主管部門報告。在貸款利率方面,建議根據國家支農政策和地區農業發展規劃,對從事糧棉油、蔬菜、特種水產、特色畜禽等農產品生產的專業合作社,貸款利率比照普通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對信譽良好、支持“三農”有突出貢獻的專業合作社,貸款可執行基準利率或下浮。

2.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提供貸款貼息和稅費減免。由于專業合作組織的信貸風險和管理成本高于普通貸款,為保護金融機構貸款投放的積極性,應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和杠桿作用。建議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出資,對經營業績好、對“三農”拉動作用明顯的專業合作組織提供財政貼息,貼息主要用于補償貸款優惠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差額。財政部門對專業合作組織財務會計人員提供定期培訓和輔導,協助其完善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稅務部門在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四項稅收優惠的基礎上,建議根據對專業合作組織貸款的累放數量和期末余額,對相關金融機構予以營業稅減免和所得稅抵扣等優惠。

3.強化擔保,推廣法人代表個人擔保和政府專項擔保貸款。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則,對普通社員的約束力有限。因此有關部門要強化對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長)的風險約束,推廣法人代表個人財產擔保貸款,規定合作社法人代表對于合作社貸款具有連帶清償責任。同時由地方政府設立專業合作組織風險補償基金,委托擔保機構專門用于為專業合作組織提供貸款擔保。[3]專項擔保貸款到期,經催討仍不能償還的,貸款銀行可向擔保機構申請代位清償。經擔保機構確認后,按雙方約定比例,從擔保機構受托管理的風險補償基金中支付。

4.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強化貸款風險控制。針對專業合作組織資金需求時間急、期限短的特點,金融機構要適度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在確定貸款資質和一定的授信額度后,由縣級及鄉鎮金融機構自主審批,盡量縮短貸款發放周期,并可參照農發行收購貸款模式,實施貸款封閉運行。同時強化貸款風險控制,為避免借款人道德風險,可根據專業合作社經營年限、信用狀況等情況,設定單筆貸款規模上限。對合作社及其社員挪用或擅自改變信貸資金用途的,金融機構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政策規定收取罰息。對于合作社及其成員不良貸款金額超過其貸款總額一定比例的,可提示各金融機構停止對其新發放貸款。工商部門還應強化登記管理,對于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個人或法人,不得擔任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對有未償還貸款的專業合作社,除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之外,在申請變更其他法定登記事項(如法人代表、注冊資本、住所等)時,也應其提供銀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證明。

5.積極參與農業保險和農產品套期保值。針對農業生產易受自然災害影響,不確定因素多的情況,建議規定貸款金融機構有權要求對專業合作組織及成員的生產經營項目和貸款抵(質)押物辦理保險,且保險單上必須注明“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金融機構”。在貸款期限內,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單方面停保、退保。為減輕借款人負擔,建議將此類保險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范圍,由財政資金提供保費補貼。對于生產規模較大、產品標準化程度較高的專業合作社,鼓勵其成員適度參與農產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提前鎖定市場收益。[4]■

參考文獻:

[1]周靜文,陸劍.江蘇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促進農民致富[N].新華日報,2008-08-18.

[2]潘經富.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探討[J].南方金融,2008,(7).

[3]上海農民合作社貸款相對容易了[DB/OL].上海農業網,2008-04-28.

融資擔保管理條例范文6

一、我國企業跨國經營金融支持的現狀

從我國企業跨國經營的發展歷程來看,金融在支持企業“走出去”的過程中一直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這種作用也隨著資本項目管制的逐漸放松和支持性政策的完善而不斷加強。

1.企業跨國經營外匯管制逐漸放松。1989年至2002年間,我國對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還是相當嚴格的,但其間國家仍對境外投資外匯管理進行了漸進式的改革,不斷放松對境外投資的外匯管制。從而為我國境外投資企業用匯提供了便利,大大促進了我國對外投資的發展。從2002年10月開始,國家外匯管理局啟動了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將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24個省(市)作為試點地區,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外匯管制改革,放松了300萬美元以下的外匯審批權,同時允許境外企業保留利潤,不必再調回國內。2003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取消了境外投資外匯風險審查和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制度等兩項行政審批,放寬了企業購匯對外投資的限制并且簡化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審批手續。2004年,國家外匯管理局了《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我國跨國經營企業的境內成員企業利用自有外匯資金以及從其他境內成員公司拆借的外匯資金,對境外成員企業進行境外放款或者境外委托放款,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境外投資企業運營資金融資難的問題。2005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又《關于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擴大到全國,地方可審批權限也從3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境外投資外匯購匯額度,亦從年初核定的33億美元增加到50億美元。2005年8月,國家外匯管理局了《關于調整境內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管理方式的通知》,將境外投資企業的融資性對外擔保由逐筆報外匯管理部門審批改為余額控制,推進了境外投資的便利化。2006年6月,國家外匯管理局了《關于調整部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了購匯額度的限制,徹底下放了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權。2008年8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又簡化了對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的行政審批,增設境外主體在境內籌資、境內主體對境外證券投資和衍生產品交易、境內主體對外提供商業貸款等交易項目的管理原則。2009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了《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通過設立和并購等方式在境外投資,可以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符合規定的國內外匯貸款、人民幣購匯或實物、無形資產及經外匯管理局核準的其他外匯資產等,外匯管理局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及其形成的資產、相關權益實行外匯登記及備案制度。以上境外投資外匯管制方面的逐步放松,為我國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的重要基礎。

2.企業跨國經營的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支持不斷完善。在我國,企業跨國經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任務主要由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擔。中國進出口銀行作為支持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政策性銀行,是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對外承包工程及各類境外投資的政策性融資主渠道,成立于1994年,在國家企業跨國經營鼓勵政策的指導下,中國進出口銀行的境外投資融資業務從無到有,發展較為迅速,尤其是進入2003年以來,國家明確對海外投資活動要大力支持,政策的全面“開禁”使中國進出口銀行海外投資信貸業務發展勢頭尤為迅猛。目前發展至今,中國進出口銀行已成為僅次于日本和美國的世界第三大出口信用機構。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投融資的主力,近年來在推進國際合作業務方面也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到目前為止, 國家開發銀行已與世界上100多個國外金融機構建立了合作聯系,同時支持國內一批有實力的企業跨國經營,譬如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鋁業等。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于2001年,承接了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為我國商品出口和海外投資提供政策信用保險業務,成為我國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服務機構,目前主要業務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投資保險和擔保業務。自成立以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已為數千家企業向160多個國家(地區)的投資提供了風險保障,累計承保金額超過840億美元,為近百個大中型項目提供了保險支持。與此同時,商業性金融也加大了對企業跨國經營支持的力度。國內幾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近幾年都加快了海外發展的步伐,建設銀行制定了新的海外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了海外業務拓展步伐。據了解,除了分支機構, 建設銀行目前還在近13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1300多家行。作為國際化程度最高的中資銀行,截至2009年末,中國銀行在31個國家和地區有973個境外分支機構。中國銀行已累計為“走出去”企業提供175億美元融資,有效地帶動了海外公司業務的快速發展。工商銀行早在1993年就在新加坡建立其第一家海外機構。截至2009年末,工商銀行已將營業機構延伸至全球20個國家和地區,分支機構總數達162家,并與125個國家和地區的1393家銀行建立了行關系。中資銀行通過在境外新設網點和開展跨國并購,不僅能夠增強海外競爭力和影響力,也可以為境外中資企業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實現銀企戰略合作。

二、我國企業跨國經營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

盡管如此,我國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的歷史仍然較短,與企業跨國經營相配套的金融支持體系仍存在諸多的缺陷。

1.商業銀行全球授信體系尚還不完善。盡管國內一些商業銀行在海外設立了分支機構,然而,目前尚還不能向客戶提供全球性的金融服務。譬如,目前很多商業銀行尚還沒有真正建立起全球授信業務體系,企業的境外子公司不能利用國內母公司的信譽與授信額度,國內母公司不能為其境外子公司在我國商業銀行境外機構貸款提供擔保(內保外貸),企業跨國經營形成的資產不能作為抵押擔保在境內貸款等。盡管個別商業銀行開展了全球業務,然而審批手續復雜,操作時效性差,特別是擔保費用較高,增加了境外投資的財務成本。

2.對境外投資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服務尚欠完善。政策性金融不能滿足企業境外投資的長期穩定資金需求。我國“走出去”政策性金融服務集中在中國進出口銀行。同時,政策性融資以及融資便利的投向也存在明顯的局限性,就行業來講,目前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側重于國家確定的一些境外投資重點行業及項目,對其他行業的投入較少,就企業性質而言,對國有企業、大中型企業的支持相對較多,而對中小型、民營企業海外投資活動提供的金融支持偏少。并且目前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條件和程序仍然較為嚴格,很多有志于海外擴張的企業很難真正享受到上述機構提供的金融支持。但從實際操作的情況來看,許多對外投資主體很難找到符合A級以上資質并愿意提供低費用擔保的企業,以致再好的信貸扶持政策也難以發揮實效。此外,由于我國政策性銀行資本金依賴政府注資或政府擔保下的債務融資,單一的資本補充渠道使其資本充足率隨著銀行貸款規模的增加而降低,直接影響了我國政策性銀行的貸款規模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3.商業銀行提供跨境金融服務也遠遠尚不能滿足企業跨國經營戰略的需求。商業銀行的境外分支機構能力不足,布局不合理。從規模上看,我國銀行在境外的分支機構網點少、規模小,且增長緩慢,目前尚還不具備承擔支撐我國境外企業融資的能力;從地區結構來看,我國的銀行主要在發達國家和地區設立分行,與我國企業在新興市場國家投資增長迅速存在錯位。特別是近年來企業在金融資源較為匱乏的非洲、東南亞等地進行資源開發、設立經貿合作區后,這個問題顯得更尤為突出;從行業結構來看,境外機構貸款主要分布在消費信貸、房地產等行業,而我國企業跨國投資主要集中在服務貿易、工業生產加工、礦產資源開發等行業,存在資金分布不合理的問題。

4.資本市場不成熟制約企業跨國經營。跨國經營離開了資本市場,靠單個企業自身的行為往往很難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我國現行的企業跨國經營活動受到國內貸款額度的限制與審批限制,使不少企業坐失跨國經營良機。我國資本市場結構也不完善,對股票市場過分依賴,債券市場、場外市場發展滯后。證券市場的國際化程度也僅停留在國際證券市場籌資上,難以為中國企業跨國經營解決融資問題并提供完善的服務。

5.出口信用保險發展滯后。目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對出口及對外投資的支持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中國3%-5%,韓國14%,英國45%,日本50%)。由于我國只有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從事這方面業務,缺乏競爭、非商業化經營,因此,出口信用保險總體規模小,抗風險能力不強,所支持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多,境外投資保險覆蓋面較窄,并且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目前的業務范圍狹窄、業務規模較小、保費費率過高,這都制約了其對境外投資提供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時,保費費率高,加大了企業經營成本,使企業競爭力減弱,結果是企業寧愿舍棄國際業務,也不承擔過高的保險成本,從而使開拓國際市場的規模和力度下降。這也使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業務規模難以擴大,信用受影響,單位運行成本趨高。

三、促進企業跨國經營的金融支持體系構建

1.積極推進境外投資的可兌換進程。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逐步推進,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也有待進一步深化。作為“疏導資本有序流出”的主要渠道,境外投資與外商直接投資相對應,可先行實現境外投資的可兌換,進而推進直接投資的可兌換。在境外投資管理實現可兌換后,管理的重點將放在資金流出入的匯兌環節。可以考慮將具體的業務審核放至銀行操作,但在方式上做到有所區別。如對投資前期用匯,可實行比例控制,按照中方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核定企業前期用匯限額。企業若能提供真實有效的用匯證明,則在限額內可直接到銀行辦理購付匯,若無法提供有關證明,則應事先報備所在地外匯管理局,并應在購付匯后規定時間內將外匯使用的真實證明提交外匯管理局。

2.進一步放寬企業跨國經營的外匯管制。一是放寬母公司向境外子公司放款的資格條件限制,為股東向境外子公司貸款提供便利。與直接投資比較,股東貸款在經營上更靈活、控制上更方便、資源配置上更合理。在審批程序上,可根據境外公司的經營規模,給其國內母公司核定一定的外匯額度,由銀行在額度內直接辦理資金匯兌,不再設置其他門檻。二是改進和完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健全境外投資項下跨境資金流入出的統計檢測和預警機制。三是適當放松對企業的金融控制。一方面,積極慎重地探索國內資本市場與國際資本市場的對接,逐步提高國內資本市場的國際化程度;另一方面,賦予適合條件的跨國經營企業以必要的海外融資權,開拓國際化的融資渠道,并由國家給予必要的擔保,允許其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成立基金等方式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直接融資。

3.鼓勵境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企業跨國經營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一是加快境內商業銀行的國際化步伐。建議參照外資銀行奉行以本國企業為主要的目標客戶群的“跟隨客戶”經驗,鼓勵商業銀行在民營企業對外投資比較集中的區域,尤其是境外經貿合作區、工業園區所在地設立支行或辦事處,為走出去的民營企業提供本地化的金融服務。對于那些不確定因素多的國家和地區,可探討政策性銀行先設立分支機構、商業銀行隨后跟進的方式。二是建議境內銀行進一步與國際接軌,豐富金融產品,為企業跨國經營提供必要的融資支持。如離岸金融服務、提供股權融資、出口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境外資產抵押貸款和項目貸款等形式多樣的業務品種,為企業跨國經營提供后繼融資服務。三是修訂《貸款通則》中禁止資本金貸款的限制,允許銀行貸款給企業用于境外公司的資本金投入,特別是面對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境外并購,探討為企業提供包括杠桿收購在內的并購貸款。四是探討企業以境外資產、股權、礦業開采權、土地等作抵押,由境外銀行出具保函,為境外企業在國內取得貸款提供擔保的“外保內貸”的融資模式。

4.加大政策性銀行對企業跨國經營的支持力度。國家政策性銀行是國家“走出去”戰略的直接實施者,不能僅以效益為導向,應充分體現其政策性、戰略性和在戰略目標下承擔的風險性。一是研究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問題,出臺政策性銀行法,將政策、風險、效益統一在實施國家戰略上;二是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支持企業跨國經營的能力,增加資本金,增強銀行抗風險的能力;三是加快政策性銀行在境外設置分支機構的速度,特別是在一些市場前景好、潛力大、中國企業開始進入投資、但金融資源匱乏,商業銀行不愿意設點的欠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四是創新適應經濟全球化的金融工具,可在政策性銀行先行先試。

5.建立對外產業投資基金,進行專業化投資。建立對外投資產業基金、對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行專業化投資。一是針對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對股權融資的需求,充分利用國家充足的外匯儲備,根據民營企業的特征,針對特定的區域(國家)、特定的市場設立若干類似中非發展基金的股權投資基金,直接對企業境外投資的項目和公司進行股本投資,基金可以采取國家、企業、銀行、專業投資機構相結合的股權設計,實行商業化操作。二是設立對外并購基金(VC或PE),專門通過股權并購,在國際上獲取知識產權、品牌、市場份額和資源?;鹪谡囊龑Ш椭С窒?以民間資本為主,商業化運作,這種民間組織方式對國際的資源和敏感行業企業的并購也會比較容易被東道國所接受。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