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刑偵風險點及防控措施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刑偵風險點及防控措施范文1
一、當前入室盜竊案件的基本特點
(一)關于發案區域。入室盜竊案件主要集中在鄉鎮的村及其街道,縣城主要發生在居民小區、商鋪、城鄉結合部及單位。發生在高檔住宅及物業管理較為嚴格的、設施較為完善的大型住宅區的案件相對較少,如濱河灣小區。
(二)關于發案時間。從接到報案的時間和破獲的案件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案件發生在清晨7至9時報案,夜晚則很少報案,因此案發大多在凌晨1至5時。另外在農村,逢集、廟會、農忙季節發生在農宅的盜竊案件則是發生在白天家中無人的時間段。
(三)關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絲刀等撬壓工具強行破壞門鎖入室盜竊。發生在偏遠鄉村及辦公場所的盜竊案主要采用這種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鎖芯開門或用軟物塞鎖芯開門行竊。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帶,難以被人覺察,開門動作無聲響、省力省時,如同鑰匙開門,極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為慣犯,結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時往往衣冠楚楚,團伙成員望風、破門開鎖、入室行竊分工明確,且多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聯絡,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離現場,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四是入室盜竊案件很容易轉化成搶劫案件,對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脅。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進入廚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脅,對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轉化成搶劫殺人。
(四)關于作案人數。作案人多為有劣跡、前科人員,多數案件系2人以上結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協助,便于逃竄。從已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多數犯罪嫌疑人為成年男性,身體素質好且具備豐富違法犯罪經驗的人員。
(五)選擇作案對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選擇現金、金銀首飾、貴重手表、手機等價值高、易攜帶、易銷贓的物品。在鄉村發生的盜竊案有還拌有盜竊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盜竊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過對入室盜竊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財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發的根本原因。從犯罪發展規律來看,隨著我縣近年來經濟的高速發展,商業日益繁榮發達,群眾日漸富裕,社會財富大量集中城區,給犯罪分了提供進行違法犯罪的經濟重要條件。
(二)犯罪主體原因。入室盜竊犯罪主體,可以分為四種類型:一是致富型。絕大多數入室盜竊犯罪主體實施盜竊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過正常途徑很難實現,于是選擇盜竊等侵財犯罪作為脫貧“捷徑”。二是謀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盜竊犯罪人,其原始動因是因為進城后,因無一技之長,很難找到就業機會,為了生存,不惜冒險去從事盜竊等侵財犯罪。三是順手牽羊型。部分入室盜竊犯罪主體可能有職業,在日常生活中,一旦發現機會,偶爾實施入室盜竊。四是以偷盜為生,好逸務勞的慣犯。
(三)社會防控原因。社會防控手段整體滯后,入室盜竊犯罪破案率低,認定難,處罰輕,打擊不力。實施犯罪風險低,“利潤高”,是造成當前入室盜竊犯罪高發態勢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現在:一是便利的交通重要任務為犯罪分子提供多發的地利條件。我縣位于信陽市中部,312國道與107國道交匯,京九鐵路與西寧鐵路交匯,大廣高速與滬陜高速從境內橫穿,省道、縣道、鄉村道路發達,交通方便迅捷。這些經濟建設的成果,在促進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時,也給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極大方便。二是社區管理滯后于犯罪手段。小區設計不科學、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建筑設施落后、老化是案件多發的客觀條件 。我縣的許多居民小區,存在著明顯的設計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問題。四通八達,出入口無控制設施,人員隨意進出,小區在設計上未能從安全防范角度認真考慮,以致防范明顯滯后,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另外社區管理也存在是社區管理處責任心不強,極少研究社區治安居家安全運作的問題,保安隊伍年齡偏大,素質不高,更談來是有盤查技能和緝捕技術。社區治安管理職責不清,只管物業,不管治安的情況普通存在,難以發揮整體效益。公安機關對社區治安管理的指導和協調工作不力。小區居民很難見社區民警對社區物業單位開展治安業務指導。三是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是案件多發的內在原因。通過對發生的案件進行現場勘查和詢問受害人發現,多數案件的發生,主要原因還是防范意識不強、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實。在對許多受害單位和受害人進行調查詢問中發現,許多人根本就沒有加強防范的思想,粗枝大葉、粗心大意,防范意識薄弱。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現金,一些商家把大筆貨款放在柜臺內,不上鎖。同時,還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經濟條件好,對少部分財物損失滿不在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疏于防范。新時代城市居民之間感情淡漠、關系疏遠造成鄰里防范,相互照應、提醒不足。由于城市居民數量大,生活方式不同,彼此往來少,缺乏感情,造成鄰里之間的初級社會關系日趨淡化,鄰里守望、互助等傳統防范已不奏效。如有的居民發現對面鄰居家被盜,既不報案、也不阻止,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人防力量嚴重不足,流于形式,沒有專門的防范力量,僅有幾名守門老人分散在若干內小區內,后半夜多數在閉門睡覺,無人巡邏、守護,致使違法犯罪分子大搖大擺自由進出、案件屢發。偵查措施滯后于法制建設。四是技術防范十分匱乏,推廣應用程度不夠。目前,我縣城區技防設施應用只有城關的監控系統,較好的小區是濱河灣小區建成使用視頻監控系統,發揮了較好的作用,其次是部分商店與110進行了聯網,而其他單位、小區、商場,大多沒有采用技防設施。
(四)案件的外在因素。 從古至今,盜竊案件的偵破歷來是難度很大的警務工作。近年來尤其是去年開展的打擊“兩搶一盜”專項斗爭,我縣公安機關為打擊盜竊犯罪,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收到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冷靜、理性、客觀、認真地分析公安機關現有的工作方式、模式和運
轉機制,確實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和值得改進、加強的地方。 一是公安機關運轉機制不適應犯罪預防和打擊犯罪的需要,貓鼠不同步的問題比較突出?,F有的工作機制仍然是八小時工作制,八小時外僅有少量值班民警應付運轉。而在深夜盜竊案件多發的時段,卻不能保證足夠的警力從事巡邏防范、打擊現行等工作。在案件發生后,也沒有足夠的警力在第一時間迅速開展相關案偵工作,而是由值班民警出現場后,第二天再移交刑警大隊,有時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時間。二是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擊現行的工作沒有充分開展。面對案件高發的勢頭,由于任務繁重、警力不足、精力不夠以及警務理念、責任心等諸多因素,公安機關在對案件進行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擊現行上顯得明顯不夠?,F在破獲的案件,多數是“撿死耗子”靠群眾扭送現行,少有通過串并案、打現行破獲的。三是控制銷贓、陣地控制、刑嫌調控、情報資料、特情耳目等刑偵基礎工作不扎實,服務現實斗爭的作用發揮不夠。長期以來,公安機關一提到基礎工作,往往強調的是治安基層基礎工作,而對刑偵基礎工作重視不夠,抓得不夠扎實,一些基礎工作流于形式,個別單位甚至為應付檢查搞花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務偵查破案的作用。從偵破盜竊案件的經驗來看,發揮控制銷贓、情報資料、特情耳目等刑偵基礎工作的作用尤為重要。四是基層公安機關刑偵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刑事技術手段落后,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案偵工作。作為打擊犯罪主打力量的基層公安分縣局和派出所,沒有技術偵查的手段和權限,很多能應用技偵手段偵破的一般性盜竊案件,因案件本身性質和影響程度又不能爭取技偵部門使用技術手段,而大多靠傳統的方法進行偵破,以致入室盜竊案的破案率較低。五是宣傳發動群眾、組織開展安全防范力度不夠。從“大走訪”活動的效果上看,我們依靠群眾確實破了一些案件,降低了發案率,體現了“警力有限、民力無窮”,但是不容否認的是我們的民警在深入轄區開展群眾工作、組織安全防范的工作不扎實,發動群眾不夠,安全防范宣傳不夠,推廣防范措施、提高轄區單位、群眾的防范意識和水平不夠,在案件發生后,協助開展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線索方面作用發揮不夠好。這些都值得我們一線民警深思。 三、入室盜竊案件的對策與建議
(一)堅持以防為先。牢固樹立防范勝于打擊的思想,多措并舉,狠抓犯罪預防工作。一是切實加大防范宣傳力度,增強群眾的防范意識,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堅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體系。當前,要重點狠抓群防組織建設,健全單位、社區、街面“三張網”建設,充分發揮群眾自防作用。三是積極推廣、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結合的防范措施。特別是要以“平安杯”社會防控體系建設為契機,大力推廣技術防范;以城市店鋪為主的110聯網報警體系建設、居民小區社會化防控監控系統建設,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紅外監控系統建設,強力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向產業化發展,確實減少可防性案件發生。
(二)堅持以巡為要。發揮基層派出所轄區情況熟的優勢,形成以派出所社區民警、巡警隊為主的有效巡防機制。責任區刑警中隊要和轄區派出所緊密結合,在有效解決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礎上,要建立社區民警、管段民警責任制,充分發揮派出所社區民警轄區情況熟悉的優勢,在兩個重點時段內,在重點區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尤其是在第二時段內,重點應盤查街面小巷內2人以上可疑人員,對攜帶斷線鉗、手電、改錐、千斤頂等工具或者是人力三輪車的人員應立即帶回審查,指紋、足跡要及時進行比對,從中帶破一批案件。
(三)堅持以打為路。加強現場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設。各級刑偵部門每當接到此類報案,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現場勘查,提取現場指紋、足跡,進行并案分析,為日常盤查可疑人員比對指紋、足跡提供資料。全面加強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力爭使入室盜竊案件的現場勘查率達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盜竊案件的痕跡提取率,充分發揮指紋自動識別系統遠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術作用率。加強刑事犯罪情報資料的收集與分析,為串并案件和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加強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為加大入室盜竊案件偵破力度提供有效幫助。同時,應加強對舊貨業、二手機市場、打金業、典當業、摩托車行修理業、旅館業的監督,從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銷贓途徑,從中發現犯罪線索,及時予以打擊。
刑偵風險點及防控措施范文2
關鍵詞:政法機關;經濟發展;護航能力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2-0104-02
新形勢下,政法機關應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堅持把增強護航經濟發展能力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作為執法為民的關鍵環節,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舉措,進一步建立健全服務經濟發展長效工作機制,促進戰略機遇期國家經濟健康、平穩發展,提高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貢獻份額。
一、政法機關增強護航經濟發展達到的目標
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有效推進,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企業及周邊治安狀況進一步好轉,危害企業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政法干警結對服務企業活動更加深入,涉企法律服務工作卓有成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作用進一步發揮,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順利推進。市場經濟秩序規范有序,經濟違法犯罪行為明顯減少。護航經濟發展的工作機制、保障機制更加健全,服務企業工作的信息化、專業化、社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要在更高層次上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要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規定,指導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企業內部安全管理責任。要充實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力量,保安人員按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經崗前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械,保障保安人員依法有效開展工作。加強對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貯存、使用等環節的監督管理,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指導企業完善技防設施,將企業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設施接入公安監控平臺,屬地公安派出所要不間斷地開展“視頻巡邏”,實行安全隱患不定期自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強化企業周邊區域綜合整治。實行企業及周邊區域治安承包制度,政法干警定期對所幫企業和周邊區域治安狀況進行研判分析,及時會同綜治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社區街道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綜合治理。綜治部門把企業周邊作為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建立企業周邊區域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有效整治和消除“黑網吧”、“出租屋”、“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和治安隱患。落實公安派出所屬地管理責任,以推進大型企業警務室建設為抓手,統籌安排警力,加強企業周邊區域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最大程度地做到在上下班期間、案件高發時段、案件高發部位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增強員工安全感。
3.建立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快指導建立大型企業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委員會,完善矛盾糾紛預警化解機制,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企業、工地設立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積極開展勞資糾紛、員工矛盾調處化解工作。加強與人事勞動部門之間的溝通,在法律法規范圍內加強聯動,及時做好欠薪逃匿案件的訴前財產保全。密切與企業人資、工會之間的聯系,高度關注員工工作環境、生活狀況、職業健康、工資福利等,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注重與宣傳部門協作配合,密切關注涉企案事件輿論導向,嚴防媒體炒作。
三、要在更高水平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1.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政法機關應配合工商、物價、煙草、經濟發展等部門加強市場整治,深入開展醫藥、食品、煙酒專項打假行動。對于強迫交易、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侵犯知識產權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做到快偵快破,快訴快審。聯合工商、勞動等部門,加大對非法中介組織和個人的查處力度,保障企業用工秩序良好。建立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機制,協助行政機關依法整治行業壟斷、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健全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優化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2.嚴厲打擊經濟領域職務犯罪。要建立重大經濟犯罪預警機制、綜合防控機制和辦案協作機制。檢察機關要嚴肅查處貪污、受賄等破壞經濟發展的職務犯罪行為,加大、等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瀆職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重點查辦發生在金融、房地產、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征地拆遷、物資采購、產權交易等領域和環節存在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重大投資建設項目和民生工程中的犯罪行為,保障政府投資安全,促使國家補貼政策和支持措施落到實處。
3.加強重大經濟案件的組織協調。對涉及金融機構犯罪、國有資產流失、企業違規改制、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出走等可能影響金融秩序、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案件和特殊情況,主動向黨委政府和上級政法機關報告,在更高層面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協商通報制度,政法委員會應加強組織協調,公檢法定期研討、集體會商,充分發揮政法機關整體合力,確保執法效果。
四、要在更高標準上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1.保障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順利推進。充分發揮穩定風險評估在加快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對潛在的重大隱患、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及時制定應對措施,在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工的基礎上,著力加強動態評估,確保不因涉穩問題延誤、推遲工期。落實重大工程項目民警駐點服務制度,強化巡視督查力度,定期研判分析“涉建”警情、社情,確保警務工作有力跟進。開展“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零干擾行動”,以公安刑偵部門為主,嚴厲打擊爭奪工程承包權、搶劫工地財物、破壞重點工程施工秩序的涉黑涉惡犯罪行為。
2.提高企業員工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公安部門與企業安全、人資之間的聯動機制,落實企業管理員工的社會責任,實行員工在外住宿申請備案制度,推行公寓式管理新模式,改變公司員工居住混亂、易受侵害的現狀。增加二代身份證識別儀配備數量,加強錄用員工身份信息比對,嚴禁冒用他人身份、提供虛假證件、負案在逃人員混入企業工作。公安部門定期到大型企業為員工辦理有關證件,到建筑工地現場采集從業人員信息,發放暫住證。
3.加強法律援助服務工作。要成立大型企業司法服務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涉企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協調,律師事務所積極配合,全面啟動“律師進企業”活動。以大型企業、建筑工地為主陣地,經常性地開展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對重點工程、大型企業所需的投資公證、股權公證、經濟合同公證等,提供上門服務。開展“法治企業創建”活動,搭建法治論壇、法治文藝演出、法治征文、法治服務月等系列平臺,提高法治在經濟發展中的貢獻力。
五、要在更高要求上體現執法總體效果
1.把握涉企執法總體原則。以有利于創造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保障企業員工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出發點,充分發揮法律工作的調節、保障、服務作用,合理把握執法尺度,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經濟效果的有機統一。靈活執法辦案方式,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沒收、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落實訴前、審前走訪企業制度,避免因執法不當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對確有困難的企業,減免訴訟費用、執行費用,避免因機械辦案增加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