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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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

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文1

文章通過對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現狀進行研究,發現其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企業增值稅 稅收籌劃 必要性 可行性

目前,我國研究人員在稅收籌劃領域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大多數研究主要集中在對稅收籌劃的基本概念。相對而言,一個具體稅種的選擇,結合其特點,對稅務規劃系統的研究相對缺乏。本文通過對于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相關理論進行分析,根據現行的增值稅規定,探討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具體問題,并在此基礎上,結合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法的具體案例的分析和實踐,希望可以為企業所得稅規劃具有一定的意義。

一、增值稅的概念

對于增值稅的定義: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單位及個人,對于其取得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一種稅。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及流通中各環節新創造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稱為增值稅。

二、我國增值稅稅收籌劃問題分析

1.缺乏籌劃的可操作性。增值稅法的變化不僅與地方政策、稅收政策及稅務人員等相關問題存在一定的關系。稅收籌劃的同時風險是難以避免的?,F在很多納稅人稅收問題需要解決,解決上述問題,首先需要明確受托人之間的關系。因此,目前我國的稅收籌劃政策缺乏籌劃的可操作性,這一問題是制約我國稅收籌劃健康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

2.稅收制度不健全。企業合法降低稅收成本可以通過稅收籌劃來完成,來達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企業稅收籌劃將受到許多因素的限制。是否合法是稅務籌劃的核心問題。稅收籌劃的進行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來進行,若稅法的逃稅行為違反了相關的規定,屬于偷稅漏稅。由于目前我國稅收制度仍存在一定的問題,有時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是合法的,但相對的也更難界定。在稅收籌劃方案的納稅人是很容易在稅收法律和政策不明確,政策沒有把握“度”,但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后悔是比損失更大的損失。

3.籌劃方法選擇問題。企業可以運用稅收籌劃方法有效地促進企業規模擴大及實現稅前利潤增長,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法應該與企業發展目標一致,企業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是否能降低企業的操作成本,主要在于企業納稅籌劃方法的選擇,這些都是企業能否成功發展的重要因素。在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方面,很多企業認為稅收籌劃是主要方法,可以使企業降低一定的生產成本,有許多簡單或獨立是合理有效稅收籌劃方法,但如果在認為企業生產經營的整體戰略發展是不可取。對納稅人納稅能力規劃,財務會計準則和企業生產管理水平和企業有著一定的密切關系,同時也就要求企業需要對自身進行全方位的整合,調整當前的資源配置及經濟活動。

三、加強我國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策略

1.健全企業稅收籌劃環境。規范企業財務會計行為,設立完整的,客觀的建立,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為企業的稅收籌劃的重要技術;其次,加強各環節的協調與管理,規范管理,稅收籌劃和安排的金融活動不是簡單的,計算的協調,是必要的生產,銷售和其他方面的實施;第三,加強成本核算,成本不僅僅是財務成本,還應包括納稅申報,納稅籌劃過程中,過分參與成本和費用的過程。以便企業進行最后實現收益最大和成本最低的高效目標。

2.健全增值稅稅收籌劃相關法律法規。我國通過不斷的制定增值稅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同時,針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稅率及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人實施稅收籌劃提供一定的空間。眾所周知,納稅人的基本義務依法納稅,企業通過相關的法律手段來進行稅收籌劃,提高企業效益,這樣的做法是企業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為了鼓勵企業依法納稅,最好的方法是讓企業享受稅收籌劃的優惠方式。

3.優化增值稅稅收籌劃效果。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提高意識的整體水平,整個社會將繼續改善,更與稅收籌劃的需求。我國稅收籌劃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其次,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稅法建設步伐的加快將使更多的稅源稅基納入增值稅和直接稅體系,偷稅漏稅的機會減少,增加的風險,使稅收計劃變得越來越重要。一個有效的稅收籌劃,稅收籌劃是衡量綜合,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可以達到的效果。

隨著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沉重的代價和逃稅,一如既往,企業是市場競爭的稅收制度環境推到約束。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稅收籌劃的方法提高企業利益,這樣的做法是不違法的。增值稅納稅是工商企業的主體稅種之一,在企業全部稅收支出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因此,作為企業來講,企業若能很好地理解并掌握增值稅稅收法規,合理的對增值稅進行稅收籌劃,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為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理論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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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文2

[關鍵詞] 增值稅 籌劃

一、利用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特點進行的稅收籌劃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允許進項稅額抵扣,只就增值部分納稅,而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進項稅額抵扣,要對流轉全額納稅。由于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性。通常人們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

1.當企業作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時,其貨物的銷售對象是否要求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購貨方堅持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則企業就需要在獲得納稅利益和爭奪客戶之間做出抉擇。

2.當企業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購進的貨物是否都能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企業無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在毛利率較小時小規模納稅人將獲得更大的納稅利益。

3.企業選擇不同的納稅類型,在引起所納增值稅金額變化的同時,還會引起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企業所得稅的變化,從而對利潤產生影響。

4.企業在選擇增值稅納稅人類型時,要注意在相關稅收法規的框架內進行,做到合理合法的節稅。

二、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1.產品生產環節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1)加工環節稅收籌劃。加工環節的稅收籌劃主要集中在加工業務。如果這些業務由企業自己承擔則這部分成本計入制造費用,不會有進項稅的抵扣。如果對外加工,就要在委托加工對象上進行選擇。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分,選擇不同的對象,企業負擔的稅額會有所區別。當加工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其加工制作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又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這部分加工制作的費用就沒有進項可以抵扣。

(2)采購環節的稅收籌劃。生產環節的稅收籌劃點同加工環節類似,主要是選擇好采購、加工的對象。在原材料的夠進的選擇時,注意其是不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能不能取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要盡量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稅法的規定進行進項稅抵扣。

2.銷售環節的稅收籌劃。

(1)通過合理定價降低實際稅負。商品的定價是影響稅額的一個重要原因,一般來說,在其他條件比、不變的情況下定價越高,實際稅負越高;定價越低,實際稅負降低。例如:某雜志每冊定價10元,發行量8萬冊,單位成本3元,則應納稅增值稅額占銷售收入的7.1%。

(2)銷售折扣的稅收籌劃。根據稅法規定,采取折扣銷售方式時,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在同一張發票上體現,無論企業在會計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將折扣額從銷售額中扣除。采用實物折扣的銷售方式,其實質是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屬于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要按定價征收增值稅。如果將實物折扣“轉化”為價格折扣,則可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

三、利用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稅收籌劃

1.納稅優惠政策帶來的籌劃。國家往往會制定一些納稅優惠政策,而許多企業并非生來具備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這就需要企業自身創造條件,來達到利用優惠政策合理避稅的目的,這種方式稱為“掛”,下面的案例將對”掛”避稅籌劃進行詳細的說明。

例如:某鋼鐵生產企業,以鋼材為其主要產品,由于附近并無礦山,因而其主要原材料為廢舊鋼鐵,而廢舊鋼鐵的主要來源除了外地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外,主要從本地的“破爛王”處收購,從外地廢舊物資經營單位購進廢鋼,由于對方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而本企業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而按現行稅收政策,從“破爛王”處收購的廢舊物資,除專門的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可按收購額10%計提進項稅額外,工業企業是不能按此辦法處理的,因而該鋼鐵企業從“破爛王”處收購的廢鋼鐵無法抵扣進項稅額,給企業加重了負擔。

通過機構處理,鋼鐵企業購買的所有廢鋼鐵都可以按正常的手續足額抵扣進項稅額,減輕了鋼鐵企業的稅收負擔,而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雖然名義稅負很高,但按現行財稅政策,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可享受增值稅先征后返的稅收優惠政策

2.利用增值稅轉型帶來增值稅稅收籌劃。

(1)分立或合并成員企業,突出主營業務,獲取抵扣資格。財稅[2004]153號文件適用于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裝備制企業其產品年銷售額應占全部銷售額的50%(含50%)從企業角度看如果有成員企業從事六大行業的生產,但規模大導致這種才、生產不占主導地位,可將這部分生產直接分立組建新的成員企業。則新成員企業突出了主營業務,產品年銷售額容易達到50%以上,自然獲得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優惠。

(2)擴大固定資產和更新改造規模,增強產品競爭力,享受稅收優惠。東北部分企業率先取得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資格后,與其他地區、其他企業相比,在現金流量的節約和降低成本,增強盈利能力方面獲得了時間優勢。符合抵扣條件的企業應充分認識到這種優勢的重要性,統一進行籌劃。在消費型增值稅推向全國以前,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和更新改造規模,利用成本降低優勢提高同類產品在全國的競爭力。

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文3

【關鍵詞】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稅收籌劃

企業在產品(商品)銷售過程中,往往采用特殊、靈活的折扣方式銷售貨物,以求擴大銷售,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而對于不同折扣方式的具體處理,財政法規、稅法法規上都有明確規定,這就為企業人員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折扣方式如何進行稅收籌劃?稅收籌劃又將如何選擇折扣方式?

1.折扣類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采用的折扣方式目前大致可分成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三種類型。

2.產生原因

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都是一種促銷手段,有利于擴大商品、產品的銷路,增加產品的銷量,擴大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而給予購貨方的價格上一種優惠政策。

3.發生時間

折扣銷售是發生于銷售當時,折扣額已在實際銷售金額中扣除,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都是發生于銷售之后,在應收賬款入賬時還不能確定其是否發生及發生多少。因此,銷售折扣要視購貨方付款時間而定。銷售折讓要視商品、產品質量而定。

4.折扣銷售

目前,我國企業采用折扣銷售的促銷手段,不是單純增加商品、產品的銷量,而主要是為了整體經濟效益和降低稅務成本。通過實際案例分析,闡述說明企業在進行折扣銷售應選擇的方法。

方法一:直接降價法

購物滿l00元,折扣率為20%。價格100元的商品實際為銷售額80元,因此,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的商品進銷差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1.45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10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O.04,按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2.78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l.45+0.10+0.04+2.78=4.37(元)。

方法二:贈送貨物法

購物滿100元,贈送20元的商品,即“買一贈一”的形式。折扣額用實物折扣方式,如上所述,不僅實物的款額不能從銷售額中減除,而且該實物折扣還應該視同贈與他人的銷售處理,計算征收增值稅。因此,價格100元的商品銷售額應為120元(100+20),同時購進贈品l2元的進項稅也可以抵扣。因此,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的商品銷售價加贈品價減進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5.52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39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0.17;如上所述,其贈品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按此規定企業的計算繳納所得稅8.28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5.52+0.39+0.17+8.28=14.36(元)。

方法三:現金返回法

購物滿100元,返回現金20元。價格l00元的商品實際銷售額仍為100元。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不含折扣額的商品銷售價減進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4.36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31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0.13。由于折扣額是現金,其折扣額不允許稅前扣除,還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按此規定企業的計算繳納所得稅8.32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元(20×20%)。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4.36+0.31+0.13+8.32=13.12(元)。代扣代繳稅額:4元。

5.銷售折扣

相比而言,生產性的大型工業企業,尤其是其中比較缺乏資金的一些優勢項目和優勢企業,選擇銷售折扣比較適當,以求超速發展。選擇銷售折扣,既能獲得企業生產經營所必須的資金,又會對企業的經營控制力和自己品牌的提升。但稅法、財政也有明確的規定(如上所述),是否有稅收籌劃空間。因此,通過實際案例分析,詳細說明銷售折扣方式在企業經營業務中,應選擇的方法。

例2:A企業與B客戶簽訂了銷售金額l0萬元的合同,約定付款期限30天,如果l0天內付款,可享受3%的價格優惠,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其它稅率與例一相同。(假設l0萬元為含稅價,7萬元為含稅價的生產成本,其它經營費用暫不考慮。)

方法一:A企業選擇的是銷售折扣方式,根據稅法的規定,折扣額不能從銷售額中扣除,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4,358.97元{(100,000-70,000)÷(1+17%)×17%};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305.13元{4,358.97×7%},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l30.77元{4,358.97×3%};企業所得稅的按相關規定(財務費用-總價法)計算繳納所得稅7,327.69元{[(100,000—70,000)÷(1+17%)-305.13-130.77-3000]×33%}。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4,358.97+305.13+130.7+7,327.69=12,122.56(元)。

從方法一看出,銷售折扣幾乎沒有減少稅負的空間,而折扣銷售優于銷售折扣。是因為,折扣銷售與銷售折扣的起因不同,前者是為了促銷,后者是為了融資,正因為如此,增值稅法規定銷售折扣不允許按折扣后的余額計算增值稅。

方法二:A企業選擇的是修改合同,改用折扣銷售方法。將合同金額降低為9.7萬元,并在合同約定超過10天付款加收3000元滯納金。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3,923.08元{(97,000—70,000)÷(1+17%)×17%},減少了435.89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74.62元{3,923.08×7%},減少了30.51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117.69元{3,923.08×3%},減少了13.08元;企業所得稅的按相關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7,485.92元{[(97,000-70,000)÷(1+17%)一274.62—117.69]×33%},增加了158.23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3,923.08+274.62+117.69+7,485.92=ll,801.31(元),減少了321.25元。如若B客戶超過l0天付款,將收取3000元滯納金,再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算應繳納增值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

6.結語

由此可見,采取折扣方式進行銷售是促銷的方法之一,在促銷過程中,要用好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折扣方式類型: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三種方法已被廣大企業認可和接受。折扣方式已經成為現代企業促銷過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企業的促銷越來越離不開折扣方式。但是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采取的折扣方式,往往忽略了另一個重要問題——稅收籌劃。因為,即使是再好的促銷方案,采取再優秀的折扣方式,如果忽略了稅收籌劃,就實現不了促銷的目標,達不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際利潤最大化的目的。所以,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采取的折扣方式時,一定要進行稅收籌劃,努力使促銷過程中的折扣方式與稅收籌劃有機選擇,通過稅收籌劃來幫助企業降低促銷成本,減少企業稅收負擔。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促銷中折扣方式的作用,實現企業的最終目的。 [科]

【參考文獻】

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文4

當前在市場經濟環境中,企業在面臨激烈競爭的同時承擔著越來越重的稅負,尤其是在營改增背景下,許多企業為了能夠合理降低成本,合法降低稅收,通過稅收籌劃這一重要渠道來降低稅負。對于企業來說,稅收籌劃是一種重要的節稅渠道。本文從內涵、目標、必要性等方面并結合相關案例對稅收籌劃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使其在企業中充分發揮重要作用,發揮稅收籌劃最大的價值。

關鍵詞:

稅收籌劃;節稅;問題探討

一、內涵

稅收籌劃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在企業上繳相關稅費之前,對企業進行的經營投資等相關納稅項目進行合理的規劃和安排,充分利用稅法中減免稅等相關優惠政策來減少企業的稅務成本。這一行為必須具有合法性,不能將其建立在稅收風險的基礎上進行,也不得通過偷、漏、騙稅等不合法的手段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稅收籌劃與偷、漏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實現方式不同。稅收籌劃是企業充分利用稅法中的優惠政策以及不同事項之間的差異,再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和預期的目標,從而選擇最合適的方案。如在浦東新區對一家新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投資需按照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在浦西則需要按照24%的稅率繳納,就簡單地只考慮減少稅負來說,企業會選擇在浦東新區進行投資。而對于偷、漏稅,是指企業不遵守相關稅法規定,對已經發生的行為通過欺騙、隱瞞等手段達到少交或不交稅的目的。如納稅人將實現的實際收入不在賬面上體現,通過這一偷稅行為來逃避納稅義務。第二,法律性質不同。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并受到相關法律的支持和保護;而偷漏稅是納稅人通過不正當的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屬于非法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約和制裁。第三,所達到的效果不同。稅收籌劃可以降低稅負,控制稅務成本,達到預期目的。而偷漏稅會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納稅人不僅達不到預期目標,而且會增加他們的經濟負擔,更嚴重的則會負刑事責任。目前,一些納稅人缺乏對稅法準確的認識和理解,在自己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時,通常擅自少報或不報來達到納稅遞延的目的,但納稅人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緩繳,通過合法的方式達到預期目的。因此,納稅籌劃必須保證它的合法性,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達到預期的籌劃目的。

二、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根據統計,在“營改增”之前房地產企業所需繳納的稅費占企業銷售收入的17.2%,而對于很多中小企業來說每年的利潤率為5%左右,盈利較好的企業利潤率為10%左右,相比較而言,可見稅收在銷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因此,稅收籌劃對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一)降低企業稅收成本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站在自身角度,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各種項目進行合理納稅的一種方法,是降低企業成本的重要體現。企業任何偷漏稅行為都會導致企業的相關工作人員對之前的賬務進行重新處理,包括購買、生產、銷售等環節,使企業無法準確了解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增加企業生產經營的風險。如果企業在合法的基礎上做好稅收籌劃,并真正了解和結合國家的稅收政策,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有利于發揮企業財務價值的最大化。如A家具制造企業被視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全年總收入為8000萬元(其中銷售收入5000萬元;安裝調試收入3000萬元),最初該企業將生產銷售與安裝調試的收入混在一起并一起按照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所繳增值稅為1360萬元。后來,該企業通過納稅籌劃,將銷售收入與安裝調試收入分開核算,并將安裝調試人員歸為B公司并按3%的稅率進行繳納營業稅,這樣一來,企業一分為二,根據不同的稅率繳納稅費,需繳納稅款減為940萬元,減輕了企業420萬元的稅收成本。

(二)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財會水平

一個企業的財會水平的高低是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體現,也是企業持續經營和發展的關鍵。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能夠使納稅人合理準確計算相應的稅金,對擁有的有限資金進行合理分配,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也不會導致國家的稅金流失。另外,企業進行好的稅收籌劃能夠對每年財務報表進行準確及時的編制,并及時進行納稅申報,能夠保證及時繳納合理的稅金,進而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提高企業的財會水平,保證企業的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三)有利于規避涉稅風險

任何企業都是在全面分析每項風險的基礎進行合理規劃的,尤其在稅收籌劃方面的風險。通過稅收籌劃,企業可以通過對各個涉稅環節包括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進行預期判斷,并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和整理,進而保障納稅人了解真實納稅情況,了解相應的稅務風險并將所可能涉及到的風險進行歸集,樹立風險意識,有助于企業合理規避涉稅風險。另外,進行稅收籌劃可以讓納稅人清楚了解到企業每項活動需要在何時繳納多少稅費,避免因無法及時繳稅而帶來的稅務懲罰和經濟損失。

三、對稅收籌劃的建議

(一)準確把握稅收籌劃的內涵

納稅人應將稅收籌劃與“節稅”、“避稅”的內涵區分開來,不能將稅收籌劃與節稅劃等號。對于納稅籌劃就是為了節稅的說法已廣為流傳,但這種說法是不太準確的。稅收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最終的目標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并不是簡單的為了節稅。有時在特殊情況下,企業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為了達到預期的目標,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則會選擇稅負較高的方案。因此,并不能將稅收籌劃簡單的理解為節稅,要真正理解其內涵。同時,在理解內涵的基礎上,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與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相統一。

(二)注重稅收籌劃的綜合性

一方面,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綜合性較高的工作,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該對稅法和財務的相關知識有充分的了解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前,應挑選專業水平較高的工作人員,并對已擁有的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另一方面,企業應將稅收籌劃納入整體的經營戰略中,不能僅僅局限于節稅這一目的,應與企業整體的戰略目標和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在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時,最優的方案應該是企業整體利益能夠最大化的方案,而并不是稅負最小的方案。例如:目前有一種稅收籌劃方案,個體戶可以根據這一方案免除所有的稅費,但前提是他需要將自己的業績下降并控制在相關稅費的起征點以下,這一方案必然不會被實施。因為如果被實施,個體戶雖不用承擔稅負,但其經營活動的收益就會受限。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結合企業的整體目標全面綜合考慮,注重其綜合性。

四、稅收籌劃的案例

A公司是一家從事建筑行業的企業,稅法上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該企業年收入1.2億元,2016年承接了4個建筑安裝項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3000萬元,付款及發票的開具時間無嚴格限制。同時能夠取得正規成本發票8000萬元(含增值稅專票),人工費1000萬元,為項目實際發放。隨著“營改增”,建筑業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稅率由3%改為11%。2016年A公司增值稅及附加為:增值稅:12000*11%-3000*17%=810萬元城建稅及附加:810*(7%+3%+2%+1%)=105.30萬元共計應繳納增值稅及附加:810萬元+105.30萬元=915.30萬元根據相關政策的規定,A公司在中標后簽訂施工合同前,可與甲方溝通選擇以下3種方式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第一,以清包工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務;第二,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第三,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建筑服務。在這三種方式中,第三種方式僅限于2016年4月30日前的中標項目,可做好備案工作,選擇簡易征收方法。A公司可以選用第一和第二種方式對“新項目”進行稅收籌劃,按簡易征收方法。對于第一二種方式是稅法中規定的甲供材方式,如果按照甲供材方式簽訂建筑合同,則2016年A公司的應交增值稅及附加如下:建筑業增值稅:12000*3%=360萬元城建稅及附加:360*(7%+3%+2%+1%)=46.8萬元繳納增值稅及附加合計:360萬元+46.8萬元=406.80萬元。對于A公司來說,在保證公司整體利益的前提下,可節稅:915.30萬元-406.80萬元=508.50萬元。因此,稅收籌劃作為一項綜合性活動,對企業的整體利益和經營發展是至關重要的。企業應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合理有效地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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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新中.企業稅收籌劃相關問題[J].企業會計,2014(01).

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文5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納稅人希望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問題是用什么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偷稅、騙稅、抗稅、欠稅等手段是違法行為,不但不允許,而且還應加大懲治力度。 進行稅收籌劃,政府應該允許,起碼不必反對,因為納稅人是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的。稅收籌劃不僅不違反稅法,而且還有積極意義。稅收籌劃意義總的來說,主要體現以下五點:

1.有利于減少企業自身的“偷、逃、欠、騙、抗”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強化納稅意識,實現誠信納稅。納稅人都希望減輕稅負。如果有不違法的方法可以選擇,自然就不會做違法之事。稅收籌劃的存在和發展為納稅人節約稅收開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這在客觀上減少了企業稅收違法的可能性,有利于普及稅法及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這是企業納稅意識增強的具體表現,使其遠離稅收違法行為。

2.有助于提高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尤其是財務和會計的管理水平。如果一個國家的現行稅收法規存在漏洞而納稅人卻無視其存在,這可能意味著:一方面納稅人經營水平層次較低,對現有稅法沒有太深層次的掌握,就更談不上依法納稅和誠信納稅;另一方面意味著一個國家稅收立法質量差,如果稅收法規漏洞永遠存在,這又怎能談得上依法治稅呢?可以說稅收籌劃離不開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是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同時稅收籌劃也會指導會計處理方法的進一步規范。

3.有利于企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目標?,F行稅法存在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現代企業在遵守現行稅法的前提下,為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課題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實現利益最大化。有助于優化企業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企業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政策進行投資決策、企業制度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拉桿的作用下,逐步走上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4.有利于充分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正確的稅收導向具有激勵功能,能夠促進企業在國家稅法和稅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稅收籌劃增加凈收益,從客觀上也使國家能更好地運用稅收杠桿作用,來調整產業結構和生產布局。

5.有利于國家不斷完善稅法和稅收政策,有利于完善稅制,增加國家稅收。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降低稅務成本,也有利于貫徹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使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有機結合,從而增加國家稅收。如稅收籌劃中的避稅籌劃,就是對現有稅法缺陷做出的昭示,暴露了現有稅收法規的不足,國家則可根據稅法缺陷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對現有稅法進行修正,以完善國家的稅收法規。

二、加工制造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分析

稅收籌劃涉及到企業與稅收有關的全部經濟活動,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設立、籌資、投資、生產、核算、收益分配等有關事宜,在不同的生產經營階段企業有不同的稅務籌劃策略。對于加工制造企業,增值稅在企業納稅稅種中的比重是最大的,增值稅是以商品銷售額和應稅勞務營業額為計稅依據,運用稅款抵扣原則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它是在原來按照經營收入額全額課征的流轉稅的基礎上,經過改革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傳統的營業稅制是按照商品銷售額或勞務收入額全額征稅的,上一個環節已征稅的經營收入額,在下一個環節按經營收入額全額課稅時又重復征稅一次。這樣,導致了不同生產結構的企業生產和經營同一種產品、因生產流轉環節多少不同,稅負有輕有重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著企業結構的優化組合和生產結構的合理調整以及商品的正常流通,也不利于貫徹公平稅負、平等競爭的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

增值稅的計算采取的是稅款抵扣制,準許扣除進項貨物及勞務時已納稅增值稅部分的稅款。對于企業來說,只就經營收入額中本企業新增的沒有征過稅的部分征稅,因而與按經營收入額全額征稅的流轉稅種比較,不會出現重復征稅問題。對于產品而言,該產品的總體稅收負擔等于各個環節稅負之和。當稅率確定以后,無論產品經過多少生產流通環節,其稅收總額始終等于產品銷售額乘稅率之積,稅負不會因納稅環節多少和生產環節的變化發生時輕時重的問題,因此,增值稅更能適應市場經濟多種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有利于促進工業向專業化、現代化方向發展,有利于穩定財政收入。

對于增值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納稅籌劃:

(一)利用當期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已納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于增值稅稅款抵扣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和購進負稅農產品的價格中所含增值稅額,因此進項稅額籌劃策略包括:

1.在價格同等的情況下,購買具有增值稅發票的貨物;

2.納稅人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不僅向對方索要專用的增值稅發票,而且向銷方取得增值稅款專用發票上說明的增值稅額;

3.納稅人委托加工貨物時,不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要努力爭取使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盡可能地大;

4.納稅人進口貨物時,向海關收取增值稅完稅憑證,并注明增值稅額;

5.購進免稅農業產品的價格中所含增值稅額,按購貨發票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收購憑據上注明的價格,依照10%的扣除稅率,獲得10%的抵扣;

6.為了順利獲得抵扣,避稅者應當特別注意下列情況,并防止它發生:第一,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委托加工貨物未按規定取得并保存扣稅憑證的;第二,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未有購貨發票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收購憑證;第三,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委托加工貨物的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定注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或者所注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不符合規定的;

7.采用兼營手段,縮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8.從2009年1月1日起,在維持現有的增值稅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在全國范圍內所有地區、所有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都可以抵扣其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部分可以結轉到下一期繼續抵扣。但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不包括在可以抵扣的范圍之內。因此利用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企業可以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合理選擇購進機器設備的時間,以盡量晚繳增值稅。

(二)利用扣稅憑證籌劃

一般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可以從兩方面入手:縮小銷項稅額;擴大進項稅額。對于后者,應該注意合理利用扣稅憑證進行納稅籌劃。我們來看以下的案例。

某木材公司從東北某林業機構調進一批原木,受長期計劃體制的影響,該林業單位屬事業機構,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不得開具專用發票,而且長期以來,該林業機構調出木材只開具專用收據而無開具發票的習慣。木材公司收到該收據后,無法按正常的程序扣稅,也不得按農產品收購憑證扣稅。

經與該林業機構協商,林業機構同意向當地稅務機關申領普通發票,并給木材公司開具了普通發票,林業機構由于其調出的原木屬自產自銷,因而無論開收據還是普通發票,均不需交納增值稅。而對于木材公司來說,根據現行政策,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農副產品(原木屬農產品)可憑普通發票按10%抵扣進項稅金,解決了進項稅金的抵扣矛盾,合理降低了稅收負擔。

(三)利用進項稅金調整籌劃

一般納稅人在計算進項稅金時,應僅限于從三種進貨憑證進行:一是從增值稅專用發票,即按專用發票記載的增值稅金確定;二是從海關增值稅完稅憑證,即按完稅憑證記載的增值稅金確定;三是從免稅農業產品進貨發票進行計算。一般納稅人在購入貨物時,如果能判斷出該貨物不符合進項稅金具備的前提和不符合規定的扣除項目,可以不進行進項稅金處理。但在許多情況下納稅人不能在貨物或勞務購入時就能判斷或者能準確判斷出是否有不予抵扣的情形(例如不能判斷今后一定會發生非常損失等等)。這樣,進項稅金處理一般采取先抵扣,后調整的方法。因此,納稅人應掌握正確的調整方法。

進項稅金調整額針對不同情況按下列方法進行計算:

1.一般納稅人在購入貨物既用于實際征收增值稅項目又用于增值稅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項目而無法準確劃分各項目進項稅金的情況下:進項稅金調整額=當月進項稅金×(免稅、非應稅項目合計/全部銷售額合計)

2.一般納稅人發生其他項目不予抵扣的情況下:

進項稅金調整額=貨物或應稅勞務購進價格×稅率

3.非正常損失產品、產成品中的外購貨物或勞務的購進價格,需要納稅人結合成本有關資料還原計算。

(四)銷售與加工的增值稅納稅籌劃

對于加工制造企業來說,既可以接受委托加工,也可以自己采購原材料進行加工,然后再銷售給客戶,在這里,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假如某客戶既可以提供原材料,直接支付加工費,也可以不提供原材料只是需要產品,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選擇哪種方式對加工企業有利,所以就應該進行納稅籌劃。

假如,某單位需要一批鋼結構產品,需要本單位進行加工,本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方企業也是一般納稅人,對方對于這筆業務沒有特殊要求,既可以提供原材料進行加工,也可以采用購買方式。雙方經協商,如果采用來料加工方式,需要加工10000噸,對方每噸支付加工費500元,如果采用購買方式,原材料需要加工企業自己購買,一噸鋼材的市場價格為3500元(不含稅),加工完以后銷售給對方時,價格為4000元/噸(不考慮消耗)。

選擇不同的經營方式,其毛利和稅負不同。在日常稅收策劃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慮:一是從進銷差價的角度去分析,即能獲取的毛利是多少,這里的毛利是指產品銷售額減去原材料的購進成本的差額,或來料加工的加工費收入。稅費相同的情況下,那種毛利大,就選擇那種經營方式。二是從稅負角度考慮,如果在購買原材料的同時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按規定的稅率抵扣進項稅,且計算的應納稅額小于按來料加工計算的應納稅額時,則應該選擇自己采購原料銷售方式。反之,應該選擇來料加工方式。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三種情況要考慮:一是銷售毛利等于加工費;二是銷售毛利大于加工費;三是銷售毛利小于加工費。

對于第一種情況,銷售毛利等于加工費。

在購買原材料然后加工銷售的方式下,銷售額減去原材料成本的差額為5,000,000元,既為銷售毛利,在這種情況下應納增值稅額為850,000(4,000×10,000×17%~3,500*10,000*17%)元。

在來料加工方式下,加工收入為5,000,000元,應納的增值稅額為850,000(500×10000×17%)元。

可以看出,如果一般納稅人向其他一般納稅人采購可以抵扣17%的進項稅額的原料,那么無論是采用購料加工銷售還是采用來料加工方式經營效果都是一樣的。

對于第二種情況,銷售毛利大于加工費。

如果我們將上例的條件改變一下,將加工費改為400元/噸。

在購買原材料然后加工銷售的方式下,銷售額減去原材料成本的差額為5,000,000元,即為銷售毛利,在這種情況下應納增值稅額為850,000元。

在來料加工方式下,加工收入為4,000,000元,應納的增值稅額為680,000(400×10000×17%)元。

通過比較,采用購料生產方式比來料加工方式毛利多1,000,000元;但是,從稅收角度看,企業應該繳納的增值稅卻增加了170,000(850,000-680,000)元,并且還要相應的增加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共計17,000元,二者合計187,000元。但是在購買原材料然后加工銷售的方式下要多取得現金813,000元。

可以看出,如果一般納稅人向其他一般納稅人采購可以抵扣17%的進項稅額的原料,并且在毛利大于加工費的情況下,采用購買原料加工銷售更有利。

對于第三種情況,銷售毛利小于加工費。

如果我們將上例的條件改變一下,將加工費改為600元/噸。

在購買原材料然后加工銷售的方式下,銷售額減去原材料成本的差額為5,000,000元,既為銷售毛利,在這種情況下應納增值稅額為850,000元。

在來料加工方式下,加工收入為6,000,000元,應納的增值稅額為1,020,000(600×10000×17%)元。

通過比較,采用加工比購料生產方式毛利多1,000,000元;但是,從稅收角度看,企業增值稅卻增加了170,000(850,000-680,000)元,并且還要相應的增加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共計17,000元,二者合計187,000元。但是在來料加工方式下要多取得現金813,000元。

通過以上實例分析,可以得出結論,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加工制造企業如果在銷售毛利小于加工費的情況下,采用來料加工方式更有利。

(五)納稅人身份確定的納稅籌劃

稅法依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一般為17%;銷售或者進口部分優惠稅率貨物,稅率為1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

籌劃思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優勢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時可以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則不可以(雖可申請稅務機關代開,但抵扣率很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優勢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將直接計人產品成本,最終可以起到抵減企業所得稅的作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因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不必由對方負擔銷售價格17%或13%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因此銷售價格相對較低。我們可通過比較兩種納稅人的現金凈流量來做出納稅人身份的選擇。

三、稅收籌劃在中國的未來展望

針對我國稅收籌劃工作的所屬階段,為使我國稅收籌劃真正健康開展起來,應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企業應樹立稅收籌劃的意識,用合法的方式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在各種經營決策過程中,有意識地運用稅收籌劃的方法,以增加企業經濟利益。

2.理論上加強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指導。首先,介紹國外稅收籌劃的研究成果,借鑒其先進經驗為我所用,結合我國稅法和經濟環境,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稅收籌劃理論。其次,從理論上正確評價稅收籌劃對國家稅收的影響。

3.從法制建設上,明確在處理征納關系中征納雙方有平等的權利與義務,加強對依法納稅的正確宣傳與理解,明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享有的維護自身利益的正當權力。只有倡導光明磊落的稅收籌劃,才能有效抑制大量存在的稅收人情籌劃、稅收關系籌劃,這些消極因素不僅影響國家財政收入,更是對社會風氣的敗壞。為此,應考慮在條件成熟時給稅收籌劃一個正確的評價和法律上的地位,使其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4.提高征納雙方人員的素質。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的一部分,是一種以人為主的思維活動,其效果如何與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實踐經驗密切相關。對于納稅人而言,企業管理人員要有現代管理素質,對企業的長期發展和短期發展要有戰略考慮;對財務人員而言,要熟悉財務、稅務的各種政策,才能當好參謀。對征稅機關而言,要更新觀念,正視納稅人權利,依法治稅,而不是依人治稅,同時加強對納稅人的培訓和指導,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5.實際操作中持慎重態度。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如果對稅收籌劃不加區分而一味地加以反對,則會抑制稅收的調節作用。鑒于目前我國納稅人的稅法觀念淡薄和對變動中的稅制不熟的現實,可參照國際上的一些做法,成立稅務機構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為納稅人提供稅收籌劃服務,以便于國家經濟政策通過稅收杠桿,更好更快地貫徹到現實經濟生活中去。

隨著我國加入WTO和整個國民經濟總體水平的提高,我國的稅收籌劃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首先,由于我國稅制將與國際慣例接軌,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將日益完善和豐富,在整個稅制中的地位將逐漸提高,越來越多的個人將加入到納稅人的行列,使納稅人的總量不斷增加,全社會的納稅意識會不斷提高,對稅收籌劃的需求會越來越大;其次,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稅法建設步伐的加快將使得更多的稅源和稅基被納入所得稅等直接稅體系,偷稅的機會日益減少、風險日益增加,使得稅收籌劃變得日益重要;再次,更多的跨國公司和會計師(律師、稅務師)事務所將涌入中國。他們不僅直接擴大稅收籌劃的需求,而且會帶來全新的稅收籌劃的觀念和技術,促進我國稅收籌劃的研究和從業水平的提高。

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范文6

摘 要 財務管理是對企業資金運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和控制的管理活動。本文從稅收籌劃及稅收籌劃具體方法出發,就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 企業 財務管理 稅收籌劃 方法

一、實現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稅收差別待遇為企業稅收籌劃開拓了空間。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選擇能降低企業稅負、獲取最大稅收利益的經濟行為,這要求稅收制度能夠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選擇空間。隨著我國稅收制度日趨完善,為了體現產業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職能,國家在已經頒布的稅收實體法中不同程度上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收差別待遇,即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種差別、稅率差別和稅收優惠政策差別,同時在稅收程序法中也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作了明確、肯定的規范,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業已形成。

(二)稅收制度的完善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綜觀世界各國,重視企業稅收籌劃的國家都有一個比較完善且相對穩定的稅收制度,因為如果企業所面臨的稅收環境變化不定,企業選擇的納稅方案的優劣程度往往也會隨著稅收制度的變動而變化,甚至會使一個最佳的納稅方案蛻化成為一個最差的納稅方案。1994年稅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國稅收制度朝著法制化、系統化、相對穩定化的方向發展,體現了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并為市場經濟的國際化提供了較為可行的外部環境,這為企業財務管理者和有關人員進行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企業財務管理中進行稅收籌劃的幾個具體方法

筆者分別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增值稅稅收籌劃、營業稅稅收籌劃案例加以論述。

(一) 企業所得稅

只有企業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在不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的前提下,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才能起到節稅的目的。

(二)增值稅

增值稅在我國是一個主要的稅種。我國目前實行增值稅與營業稅并行的商品課稅制度,因而存在混合銷售和兼營的問題,加之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稅負不同,這樣就給企業進行商品課稅的籌劃提供了空間。在實際經營活動中,企業的兼營和混合銷售往往同時進行。如果企業選擇繳納增值稅,就要使應稅貨物的銷售額占到總銷售額的50%以上;同理如果企業選擇繳納營業稅,也要使應稅勞務占到總銷售額的50%以上。也就是說,企業完全可以通過控制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所占比例,來達到選擇作為低稅負稅種的納稅人的目的。

(三) 營業稅

企業進行營業稅稅收籌劃時,要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也能實現稅收籌劃實現節稅的目的。

三、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稅收籌劃必須確保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財務人員應綜合分析經營活動某一環節稅收籌劃行動帶來的連鎖效應,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分清主次,科學籌劃,切實堅持稅收籌劃的成本效益原則不動搖。

(二)業稅收籌劃確保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財務人員應綜合分析經營活動某一環節稅收籌劃行動帶來的連帶效應,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分清主次,科學籌劃,切實堅持稅收籌劃的成本效益原則不動搖。

(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法的時效性,注意防范風險。稅收籌劃要求企業財務人員必須精通國內國際相關稅收法律制度和政策規定,具備相當的會計、財務管理、法律、投資理財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由于稅法是會隨著時間和社會經濟環境而不斷變化和調整的,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有些稅收籌劃方法在一定時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時期可能就是違法行為,因此,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得經常注意稅法的變化,同時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法,以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行為而處以重罰,最后得不償失。

(四)企業稅收籌劃人員應加強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與聯系,爭取稅務機關對企業稅收籌劃行為的認同。需要稅務機關審批的一定要按程序報批,降低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四、結束語

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行為,與偷稅、逃稅有本質區別。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以稅法條款為依據,遵循稅法精神。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不論采用哪種財務決策和會計方法都應該依法取得并認真保存會計記錄或憑證,否則,稅收籌劃的結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無效。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但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及籌劃付諸實施的過程中,又會發生種種成本,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先對預期收入與成本進行對比,只有在預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時,籌劃方案才可付諸實施,否則會得不償失。此外,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只注重某一納稅環節中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還應運用各種財務模型對不同稅收籌劃方法進行選擇和組合,以實現節稅與增收的綜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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