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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建筑業 分包 開票
不少建筑業同行們不太清楚分包開票應當如何辦理,經查閱資料和業務實踐,把有關的情況做一個交流匯報。
一、相關的法律規定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钡诙艞l第二款,規定“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業務?!钡谑臈l第一款,規定“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專業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是違法分包?!?/p>
河南省地稅局《建筑業營業稅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支付其他單位的分包款未取得合法有效憑證的,不得扣除。支付給個人的分包款不得扣除。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業務規程》規定,分包人按分包營業額申報納稅后開具分包發票,總包人按總包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申報納稅,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以就總包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開具總包發票。
二、分包開票辦理程序
在公司機構所在地施工的,分包方單位也在公司機構所在地,需要分包方持分包合同、分包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料,到公司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包登記。這時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合同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能從合同看出和總包合同是同一個施工項目。
一般情況下,付款單位會在付款前要求收款單位提供發票,假如項目發包方付款給總包單位,總包單位再付款給分包單位,正確的辦法是,分包單位先開具分包發票給總包單位,開票前需要在總包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按分包發票額繳納營業稅,然后開具分包發票。這時,總包單位是代開票的,總包開票額會大于分包開票額,總包開票需要繳納的稅款是總包開票額大于分包開票額的差額部分。例如,分包開票50萬元,總包開票101萬元,分包開票時繳納50萬元的3%計1.5萬元的營業稅;總包開票101萬元,只需繳納101-50=51萬元3%計1.53萬元的營業稅。如果總包單位是自開票,在開票的時間上,要求最好和分包開票在同一個月份,在次月納稅申報時,只就總包開票、分包開票的差額部分繳納營業稅。
異地施工的,需要從各自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并持總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各自公司的稅務登記證等資料到施工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項目登記,具體過程各地情況會有差異,先經稅務專管員檢查資料,輸入電腦,再到辦稅大廳完稅、開票。開票時,應該分包開票在前,總包開票在后,這樣,總包開票時就能把分包開票時已經交的營業稅款抵扣,起到差額納稅的作用。
分包是勞務分包的,分包方開具的是建筑業發票,不是勞務發票,按建筑業的營業稅率3%計算營業稅。
三、掌握分包開票正確做法的意義
如果不了解分包開票的規定,就不能按分包的正確做法進行分包操作,大量的建筑工程存在這樣的情況,許多分項工程不能分包給合法的分包方,分包方只是勞務隊或其他類似的團隊,這方面的成本支出,只能由施工方提供材料發票解決。
分項工程施工由一些施工班組組成,這些施工班組由勞務分包方負責,多年以前,這些勞務分包方面的成本支出,由施工班組提供施工作業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工資表作為依據,但國家陸續出臺了規定,進行了限制。在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公司,成本支出的合理性會受到質疑,稅務機關認為,工資表限于公司的員工,勞務隊屬于勞務性質,應該提供勞務發票。開具勞務發票會增加勞務隊的成本,這部分成本最終會轉嫁到總包單位。
勞務隊的工資表在遇到勞動監察方面的檢查時,會要求按勞動法律要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占工資費用的比例高達31%,是一筆非常龐大的開支,如何正確解決,還有待商榷。
河南省的建筑業營業稅管理辦法進行了明確規定,支付給個人的分包款不得扣除。所以分包方必須是單位,回應了建筑方面的“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的法律規定。
正確進行分包操作,可以保證在正常進行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有效解決建筑業成本發票問題。
分包后總包方的企業所得稅問題。因為企業所得稅計征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在查賬征收情況下,因為營業額是扣除分包額后的余額,總包方實際只承擔差額部分營業額,所以是差額部分營業額扣除相應成本費用所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的依據。
核定征收的情況下,應納稅營業額是扣除分包額后的余額,應納所得稅額是應納稅營業額乘以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同樣也是按扣除分包額后的余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
[1]國務院令第540號《營業稅暫行條例》
[2]主席令第46號《建筑法》
[3]建設部令第124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公包管理辦法》
業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總承包企業;分包管理;策略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目前,伴隨國家建設日新月異的發展,工程建設規模也在不斷的擴大,建筑市場競爭異常激烈,這就造成建筑業市場普遍存在不規范行為,如:建設單位為降低造價和運營成本普遍采用墊資、壓低造價和拖欠工程款等行為,使得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利潤空間越來越低。分包企業作為施工總承包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對其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來降低工程成本和規避風險成為分包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建筑業自推行項目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初步形成了以施工總承包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為骨干、以勞務作業為依托的企業組織結構形式。隨著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市場競爭持續加劇,這種理想的組織結構形式由于受建設方、房地產開發商墊資、壓價、拖欠工程款等不規范市場行為的影響,束縛了專業施工企業的發展,使這種理想的組織結構形式未能起到預期的理想效果。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選用大量的外部勞務隊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會越來越多,如何有效地控制項目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企業持續發展能力,已成為眾多施工企業面臨的一項共同課題,尤其在工程勞務分包管理上,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行機制,降低分包成本,是當前施工企業亟待解決的一項難題,我們必須在如何建立外部勞務隊伍管理機制上進行探索,并在實踐中形成一些管理制度。
一、如何優選施工隊伍
1.施工隊伍的選擇上明確標準。
規定選用分包隊伍必須符合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必須滿足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要求,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的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不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勞務分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得參加公司組織的競標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接公司的工程項目分包任務。
2.實行競標制度。
建立工程分包評標小組,以確保評標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評標結果的真實有效,對新上的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施工隊伍,根據中標工程特點及總包單位與業主簽訂的合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在總包單位所掌握的合格分包商中進行篩選,選出3~5家分包隊伍對其發出邀請,要求其在指定時間內按招標文件要求上報標書,通過評標小組人員的綜合評定,最終確定中標的分包隊伍。
3.堅持標準,不受干擾,集體審定。
總包單位評標小組成員應認真對投標企業資質、施工業績和標書進行評定,按照“擇優選用”的原則。首先看他們的業績、信譽、能力,綜合素質是第一位的,從好中再選優,報價并不是最主要的標準。參加評標的人員背靠背地對分包隊伍進行打分,最后集體評議確定。實踐中,分包隊伍招標會受到一些來自內部或是外部的干擾并不奇怪,但只要堅持標準,控制質量,對不合格的隊伍,關系再好也不招用。只有這樣才能更有好的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糾紛的產生。
二、加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由于工程承包市場競爭激烈,業主處于主動地位,我們承包方很難得到公平、公正,更不奢望對我們明顯有利的合同。這就要求我們將項目管理的重點放在分包合同的管理上,通過加強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從而減少合同糾紛的產生。分包人由于急于簽定合同從而放松了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對合同條款未作詳細推敲,如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工程量的計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工期和安全的規定,各種驗收和保修責任、違約責任及違約后的索賠費用等等,特別是違約責任及索賠依據,這樣直接導致了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應要求分包人就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因素,將其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總包單位應加強對經濟索賠的條款的研究和其使用技巧等措施來“揚長避短”取得我們應得的利潤。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合同確定了工程施工的總體和詳細的目標,而工程施工是在履行合同,實現合同中所承諾的目標,因此應建立相應的管理辦法來保證合同的實施。
1. 實行專人專管制度。
項目部設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并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合同管理隊伍。
2.強化制度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以制度約束勞務隊的行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健全勞務分包合同內容。
總包單位與分包隊簽訂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細、實”。所謂全,就是合同中的分包內容要全;細,就是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細,不能缺項,漏項;實,就是合同中對分包隊的要求要實事求是,便于操作。明確分包內容及其承包范圍,特別要注明現場內不發生其它用工,各種迎檢用工及文明施工均包含在其價格內,只有這樣才能更有效的降低人工費的支出。
4.提高分包隊伍管理能力。
分包隊應培育適應市場競爭力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專業化施工能力是分包企業逐步進化為專業施工企業的必由之路,但是,就目前建筑市場分包隊伍的管理能力、技術水平、職工素質還遠遠不適應市場競爭力的要求,差距甚遠。總包企業必須花大力氣加強對分包隊伍實行全方位管理,督促幫助分包隊提高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為實現總包方項目管理目標提供保證。
5.加強施工現場跟蹤管理。
總包項目部要配備強有力的管理班子,對口管理,對分包隊的施工過程要跟蹤檢查、監督。
6.加強施工現場動態管理。
總包項目部要每天檢查掌握分包隊人員進場情況、施工進度、流程安排、質量控制、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防止工期拖延,杜絕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7.加強分包企業用工管理。
分包企業必須向總包項目部報送進場人員實名制花名冊,每一進場人員必須與分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書并經過三級教育且持證上崗,持證率必須達65%,特殊工種持證率必須達100%。在日常工作中,要不定期開展用工檢查,監督分包企業實行 “月清月結”制度,嚴格按規定發放工人工資,杜絕勞資糾紛上訪事件的發生。
8.加強分包結算管理,杜絕現場清工的發生。
分包人為了承接工程往往壓低報價,但在結算時要求項目為其出具清工明細來增加分包人利潤。這就要求總包單位項目部應提高意識,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及相關施工協議,在合同簽訂之前綜合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用工,將其融入合同或協議中。如確有合同以外用工,項目應派專人記錄分包人每天的出勤人數計出勤時間,以便結算時做到“有理有據”。
四、施工過程中分包管理常見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1.施工質量不符合技術規程、規范、設計文件要求。
在合同中已明確工程質量標準和創優目標,施工前總包方已作技術交底,但分包隊質量意識淡薄,操作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對策:加強動態檢查,研究質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進計劃,下達整改通知單,對照合同要求和質量管理制度,給予經濟處罰,實施和監督勞務隊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質量要求不得進入下步施工。
2.施工現場勞動力影響。
勞動力不足,各工種配合施工方法不當,造成工期滯后。對策:及時與分包隊溝通,限期增加勞動力,并督促實施,協助分包隊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合理組織施工流程,并作出彌補工期承諾和措施??偘郊訌姮F場進度檢查監控,實施獎罰措施,確保工期。
3.分包方無安全意識。
分包隊安全意識淡薄,盲目施工,違規操作,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一線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等等,造成諸多安全隱患。對策: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腳手架搭設拆除、塔吊安裝拆卸、現場安全防護等重點項目施工要有專項施工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在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作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現場專職安全員要跟蹤檢查、監督,對特殊工種無證上崗人員要督促分包隊加大培訓投入或調整作業人員,對不戴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帶的工人要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管理手段,強制督促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4.施工交點處扯皮現象。
分包隊逃避自身義務,主體施工與裝修施工未完工作量交點扯皮。對策:對照合同,分清責任,對應完成施工的一方不愿承擔責任,總包方有權將未完工作量另派員施工,其費用在未完工作量方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分包隊大局觀念淡薄。
分包隊大局觀念淡薄,只顧強調自身管理,并且總是內斂的,忽略項目整體系統性。對策:對照合同中要求分包隊承擔并服從配合總包工作義務條款,現場管理采取獎罰措施,以強制性手段強化勞務隊主動配合,服從總包管理的行為,弱化分包隊內斂行為,以文件和教育形式提高分包隊樹立項目整體的系統觀念。
6.分包隊管理能力不足。
分包隊內部管理不力,造成施工現場材料浪費,丟失現象嚴重。對策:工程分包合同中有明確條款,工程所用材料由總包方供應至現場,分包隊實行限額領料,超耗自負,節約有獎,工程竣工盤點后,對分包隊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部分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偘皆谑┕み^程中也不可忽視材料的管理,一是加強教育,制止工人操作過程中的材料浪費現象,二是加強值班保衛人員教育,協助分包隊加強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材料損失。
五、對未來建筑工程項目分包管理的展望。
隨著市場開放性程度的提高,國外投資商和承包商的進入,建筑行業的政策、法律、法規逐漸國際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建筑業專業分包體系,優化分包結構,將是我國建筑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以顧客為中心的市場需要,將會逐步促進專業化管理和專業化分包企業的發展。不善管理,不求發展,單憑有人就能承接工程分包任務低劣素質的勞務分包隊伍將會逐步被市場淘汰。
隨著市場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總承包企業將走專業管理的道路,總包對專業分包的依賴度進一步增加,更多的施工任務要尋找專業化分包商來完成,分包商將專注其專業核心競爭力和利潤率
業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分包管理 資質 質量責任制
工程分包的產生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產物,是社會分工專業化的必然結果,符合現代化生產的發展趨勢,也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在國外工程管理中也普遍存在。中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 法》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等都對工程分包做出了相應的規定,但由于種種原因,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違法分包現象仍然屢禁不止。本文分析了我國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常見問題,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一、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企業對分包戰略認識不足。目前,我國公路建設工程的分包戰略還僅僅局限在以技術、資源和利益為目標的戰術層面,局限于增加公司的利潤等短期發展目標。而國外發達國家已經將其提升到重要戰略高度,認為分包是公司發展的一大戰略,利用分包戰略,可以使企業集中發展其優勢部分,利用其在行業價值鏈上的核心優勢,獲得整合整個行業資源的能力,同時可以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司在公路工程項目建設中的核心競爭能力。
2、分包招標方式的公開性不足。一是局限于公司以往的合格分包商,對外分包招標的開放性不足,專業分包隊伍資源利用受到局限,不利于公司未來專業分包伙伴體系的發展和精化。二是在項目切塊上,優先考慮內部分包,對建立公司自有施工隊伍的競爭意識、市場競爭能力不夠。三是參與競標的公司不多,項目在分包商的選擇余地不大。
3、分包項目審計力度不足。目前,企業對分包項目審計重視不夠。公路工程建設企業除對分包合同、分包項目金額有一定的審計規定外,對項目的其他地方均未將審計監管的職能進行合理利用,尤其是施工階段的審計活動更是遠遠不足。
4、對施工建設中的分包商的激勵機制有待改進。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設中,企業對分包商的激勵主要是依據合同規定,合同之外的物質和精神上的激勵都比較少。而分包商作為工程施工的執行者,直接決定了工程質量的高低。公路工程的質量隱蔽處非常多,所涉及到的內容也非常廣,僅僅依靠施工中監督和驗收等,許多問題都不可能發現,所以,對分包商的激勵是非常重要的。
5、工程建設材料的質量保障有待加強。我國公路工程建設中,對外分包多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公路工程建設企業在原材料的控制上是不夠的。雖然,項目部對進場原料都進行了驗收,但由于驗收人員在材料知識和市場信息上的局限性,合同對材料規定的模糊性,分包商在材料質量方面以次充好,施工質量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現象仍然存在。
6、分包商項目整體觀念還有待加強。有的分包商只顧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項目整體的系統性。分包商只關注自身分塊項目的建設,對其他施工隊伍的損失不作為,甚至是為了自身利益損害他人利益,從而給整體項目造成較大的損害。
二、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問題的主要對策
1、重新審視分包在企業中的地位,將其提升到企業戰略。公路工程建設公司對分包戰略的認識普遍不足,還僅僅局限在以技術、資源和利益為目標的戰術層面。公路工程建設單個項目之間分包完全是割裂的,僅僅考慮公司在單個項目上的利益,從而無法從公司長遠戰略目標出發來建立企業的分包戰略,進而通過發展企業的分包戰略來強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只有結合行業情況,確立自身的發展戰略,才能在項目分包時確立長遠的觀念,以全局的觀念來確定項目分包切塊情況,確定企業在工程建設行業的發展方向,確定企業在行業價值鏈上的核心地位。
2、分包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承擔專業工程分包的專業分包人,必須具有與分包工程相適應的專業承包資質及施工能力,建設單位不得提出過高的要求。專業工程中的專業為資質管理部門所的專業資質序列中的相應專業。對于目前不在專業資質序列之中的分包專業可以通過對現有的資質作進一步細化明確來解決。
3、規范工程分包、勞務分包、聘用勞務的合同形式和內容,加強資金監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制訂相關的示范文本,明確約定工程價款或勞務費的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勞務費按合同支付。同時嚴格控制分包價格,防止層層盤剝。分包價格及其構成以及支付方式等由合同雙方白行協商確定,但一般應不低于承包合同單價的80%(招標文件規定的稅費除外),并且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價,勞務工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此外,還應加強對分包資金撥付環節的監控。業主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分包工程款支付情況的監管,要求承包人按照工程進度或實際支出支付工程款,業主也可以依據分包合同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
4、層層簽訂并落實質量責任制。承包人對施工質量負責,并對專業分包的質量負連帶責任。承包人必須建立統一的項目管理機構、統一的工地試驗室和統一的材料供應體系,全面負責施工質量控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測量負責人、試驗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以及財務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人員。工程分包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相應的機構和人員,滿足工程需要,并接受承包人工地試驗室統一的施工質量檢測。勞務人員必須編入施工單位內部,統一安排施工作業。施工單位要按照質量責任制和自檢體系的要求,簽訂質量責任書,層層分解質量責任,責任到人。
5、將供應鏈理論納入企業分包管理,形成企業的分包商體系。結合供應鏈理論,可以將企業的分包商劃分為戰略分包商、戰術分包商和臨時分包商三大類別:戰略分包商是指企業將要培養的長期合作伙伴,其利益必須緊緊與企業的發展相聯系。要注意的是,即使企業在自身業務不足的情況下,必須犧牲自身施工隊伍的利益,優先滿足戰略分包商的需求;戰術分包商是指在戰略分包商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合作關系的分包商,它同時也是戰略分包商的候補集團;而臨時分包商則是企業的“零售購買點”。通過分類后,公司在分包管理中可以根據分包商類型,根據分包項目對整體項目的影響程度,對各分包商進行重點突出的管理,簡化項目分包中的各種瑣碎的工作,以達到在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的情況下,節省公司資源的目標。目前,我國道路工程建設行業專業化分包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除公司自有的內部分包隊伍外,外包的分包隊伍一般都沒有固定的合同發包商。我國的道路工程建設行業目前對分包體系的建立已經有了初步的認識,但根據企業的發展建立層次性的分包商體系這一觀念在我國的道路工程建設行業中還沒有得到重視。與其在各單個項目的分包管理上加大對分包商的管理,不如通過建立長期、穩定的伙伴關系來提高分包商自身對分包工程建設的責任感,對發包商利益的責任感。
業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4
針對已經發生變化的我國婚姻家庭的現實,為了正確、及時、合法解決婚姻家庭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該《解釋》。根據我國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個人擁有公司股票、股份的 現實,該《解釋》作出了夫妻離婚時如何處理企業財產、股票和股份的規定;在如何分配股 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和獨資企業的財產時提出四個原則:一是堅持婚姻法 規定男女平等、保護子女和婦女等各項原則;二是自愿協商原則;三是維護其他股東、合伙 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四是有利于生產和生活原則。根據房改的精神,對如何認定房屋的價值 ,如何解決房屋的歸屬作出了具體規定。此外,該《解釋》還就解除同居關系及無效婚姻案 件中的有關問題、彩禮應否返還、離婚協議具有約束力、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索賠等問題 作了詳細規定。
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 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 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或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 ,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分包工程發包人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他人,屬違法 分包,也是被禁止的。同時被禁止的還有轉讓、出借企業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 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對于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將處以1萬元 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掇k法》對工程款和民工勞務費的支付問題格外關注,特別明確分包 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要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 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 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人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辦法》規定,專利人資格考試采取全國統一考試方式,每兩年舉行一次?!掇k法 》還明確了參加專利人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十八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高 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并掌握一門外語;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從事過兩年以上的 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但是如果有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者被吊銷專利 人資格的,或者在考試中有作弊情形被取消考試資格不滿三年情形的,不能參加專利人 資格考試。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規定》
與1996年的《醫療器械產品臨床試用暫行規定》相比,新《規定》第一次對接受試驗者 的人身安全和權益、實施臨床試驗人員的職責和臨床試驗應該具備的條件等內容做出了明確 規定。就受試者的權益,《規定》特別強調了受試者的自愿參與性和知情同意權。為此,實 施臨床試驗人員必須承擔如實說明的義務,必須給受試者充分的時間考慮是否參加試驗。此 外,受試者的個人資料必須得到保密;在發生副作用時,臨床試驗人員要采取措施,保護受 試者利益;因受試產品原因造成受試者損害,實施者應當給予受試者相應的補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幣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指出,無論是境內居民或非居民個人,都可以用外匯存款賬戶內資金或外幣現 鈔購買外幣旅行支票。外幣旅行支票原則上應限于境外旅游、朝覲、探親會親、境外就醫、 留學等非貿易項下的對外支付。《通知》規定,居民個人可以用外匯存款賬戶內資金或外幣 現鈔購買外幣旅行支票,也可以用人民幣賬戶內資金或人民幣現鈔購匯購買外幣旅行支票。 《通知》將個人購買外幣旅行支票分為1萬美元、2萬美元、以及2萬美元以上的三個檔次, 將個人應持的證明材料和應辦理手續一一列明。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規范居民個人外匯結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了防止投機性跨境資本交易活動通過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非貿易外匯渠道來完成,《 通知》對居民個人外匯收入的結匯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規范。《通知》指出,中國境內居民 個人的合法外匯收入可以到銀行辦理結匯,銀行按規定對居民個人結匯進行真實性審核?!?通知》將居民個人一次性結匯金額分為1萬美元、5萬美元、以及5萬美元以上三個檔次,明 確了居民結匯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
該《辦法》涉及加工貿易備案、變更(包括展期)、貨物進出口和加工、料件退換、外 發加工、余料結轉、深加工結轉、核銷等基本業務環節,是迄今為止第一部關于加工貿易海 關監管最為系統、最為完善的海關規章?!掇k法》明確指出,海關監管的是加工貿易貨物, 而不是加工貿易合同;企業辦理加工貿易貨物備案、進出口報關、加工、監管、核銷手續都 要適用此辦法。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實行擔保制度,加工貿易貨物不得抵押、質押、留置。 《辦法》規定了海關對加工貿易實行擔保制度的具體情形,明確指出海關發現經營企業辦理 加工貿易貨物備案手續提交的單證與事實不符的,貨物尚未進口的,海關注銷其備案,貨物 已進口的,企業可以向海關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后繼續履行合同 。關于加工貿易貨物的進出口途徑和報關單證,《辦法》規定企業申報加工貿易貨物進出口 時應填制相應的加工貿易貨物進出口專用報關單,企業報核時須向海關提交加工貿易貨物進 出口專用報關單。
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并表監管管理辦法》
針對國際金融服務業的迅猛發展和外資銀行在華業務的快速擴張,該《辦法》以風險監 管為主線,確立審慎性持續監管方式,要求監管機構對外資法人機構實施全球整體監管,對 外國銀行分行實施在華機構整體監管,同時關注其集團全球經營和風險狀況?!掇k法》還通 過規范工作程序、監管內容和信息要求,指導監管人員如何劃分并表監管職責、規劃并表監 管工作,統一了監管要求、提高了監管效率。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該《條例》在民辦教育市場準入方面以及民辦教育的合理回報方面有所突破,標志著《 民辦教育促進法》進入依法實施階段。《條例》對民辦教育“合理回報”的比例限定,從實 質控制改為程序控制,操作性更強。即,出資人根據民辦學校章程的規定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的,可以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從民辦學校的辦學結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報。這一規定 先扣除辦學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凈收益,再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然后是預留發展 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的費用,余額才按一定比例提取合理回報?!稐l例 》還規定,與同級同類其他民辦學校相比較,收取費用高、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 件的支出占收取費用的比例低,并且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低的民辦學校,其出資人從辦學結 余中取得回報的比例不得高于同級同類其他民辦學校?!稐l例》同時明確規定民辦學校有發 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偽造學歷證書等八種行為的,出資人不得取 得回報。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為防止藥品經營企業低水平重復,保證藥品經營質量,改變藥品經營企業“多、小、散 、亂”的狀況,促進藥品經營企業結構調整和集約化、規范化水平的提高,《藥品經營許可 證管理辦法》在提高藥品經營企業準入條件的同時,對藥品批發企業法人設置非法人分支機 構以及開辦診斷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專營的,作出了具體規定?!掇k法》要求經營者必 須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在企業營業時間,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在崗。 藥品零售企業具有24小時供應的能力,才能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
該《辦法》將原商品檢驗、動植物檢疫和衛生檢疫等三個收費辦法進行了合并和調整, 降低了收費標準,明確要求各檢驗檢疫機構收費應出具財政部規定使用的票據,公開收費項 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收費項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不得重復收 費。《辦法》還詳細規定了貨品出入境檢驗檢疫各項費用收費的計算標準,指出了同批貨物 涉及多項檢驗檢疫業務的收費方式,明確了檢驗檢疫機構另收費用的情形,規定了檢驗檢疫 機構不收取費用的情形。
業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5
一、勞務合同備案、每月報送勞務信息報表情況
根據《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通知》規定,勞務發包人將勞務分包有關資料報送區建設局備案,勞務分包企業應在每月5日前向區建設局報送工資發放有關信息材料。目前,多數企業能夠認真執行文件規定,但一些企業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每月報送信息不及時、不完整。第四季度我區在建項目65個,共有30家勞務單位承接勞務分包業務。年12月5日,57個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遞交上一月勞務信息資料,2個項目超時遞交,6個項目的勞務單位經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遞交勞務資料。在及時遞交的57個項目的勞務資料中也還有2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存在不完整及數據有誤現象,銀行進賬單、工人工資單的欠缺情況和工人工資表代簽現象較為突出。
(二)勞務合同未備案。有1個項目的施工企業未向我局備案勞務分包。
(三)整改反饋不及時。我局根據每季度檢查情況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但仍有部分企業未整改未反饋。年第三季度發出整改通知書14份,截止整改期限10月26日,仍有2個項目未向我局報送整改情況反饋。
二、年底清查欠款情況
年底我局將清欠工作作為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重點,著力于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拖欠隱患,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11月1日,我局組織對在本區竣工和在建項目的工程款和農民工支付情況逐一排查。11月4日,我局召開勞務分包企業布置工資清欠會,要求各勞務單位對承接項目進行徹底排除,及時付清拖欠的工資,到工地張貼投訴電話,并將清查情況在11月10日前如實報我局。11月17日我局召集工程建設各責任單位召開我區2012年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及工資支付工作布置會,傳達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印發了《區建設局解決拖欠勞動者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月23日起,我局又聯合區勞動監察大隊對平時有投訴的項目再次排查,重點跟蹤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項目。我局對排查中發現的存在拖欠較大金額的工人工資的施工單位發出責令支付拖欠勞務款的通知,并督促勞務分包企業及時將工資發放到位,12月6日我局《關于近期處理勞務糾紛的情況通報》(建〔〕113號)對工資支付、應急管理存在問題的2家施工單位、3家勞務公司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去年以來,我局開通拖欠工資工人投訴電話,及時維護工人合法權益,有效地將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年共受理工人工資電話投訴27起,涉及工人701人,為工人追回欠薪總額533.66萬元。
三、開展勞務管理檢查情況
我局于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開展年第四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勞務檢查,檢查了10個在建工程項目,涉及建設單位9家、施工單位10家、監理單位7家、勞務單位8家,發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書10份。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部分業主單位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施工,存在拖欠勞務款的隱患。
(二)部分施工企業未按月及時撥付勞務分包價款到勞務企業銀行指定賬戶,撥付的勞務款占工程款的比例過低(不足20%),不能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三)部分項目存在工資表代簽名、工資代領情況。
(四)部分勞務公司未對工人全員登記,部分工人工資仍由包工頭支付。
四、處理意見
根據本季度勞務管理的綜合情況,經研究決定:
(一)對未將勞務分包合同送至我局備案、每月未向我局報送信息表,經我局經辦人員多次催促仍不辦理的施工單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單位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明發?半島祥灣B02地塊)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二)對每月未向我局上報勞務資料的勞務單位:市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中學塑膠跑道等建設工程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三)對勞務管理存在較多問題的勞務分包企業:市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德鉅()特種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廠房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五、有關要求
(一)受處理的施工、勞務企業要認真汲取教訓,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舉一反三,落實勞務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認真整改自身存在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我局安全科。受表揚的企業要戒驕戒躁,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維護廣大外來務工者的根本利益,為優化發展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存在問題的施工、勞務企業要抓緊整改并及時上報整改情況;對未整改未反饋的單位,我局將嚴肅處理。
業務分包管理辦法范文6
一、勞務合同備案、每月報送勞務信息報表情況
根據建〔〕26號文件規定,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后的7個工作日內及勞務作業開工前由勞務發包人將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企業資質證書、《市建筑勞務分包合同備案表》、勞務分包企業守法經營承諾書報送區建設局備案。分包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自合同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勞務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報備。勞務分包企業應在每月5日前向區建設局報送上一月勞務發包人撥付勞務分包價款記錄(附銀行進賬單)、本企業各施工項目的工資發放記錄和各班組長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數企業能夠認真執行文件規定,但仍有一些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勞務合同未備案,每月報送信息不及時、不完整。第三季度我區在建項目68個,共有32家勞務單位承接勞務分包業務。50個項目的勞務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遞交上一月勞務信息資料,5個項目超時遞交,4個項目的勞務單位經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遞交勞務資料。在及時遞交的5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中也還有10個項目的勞務資料存在不完整及數據有誤現象,銀行進賬單、工人工資單的欠缺情況和工人工資表代簽現象較為突出。
二、開展勞務管理檢查情況
我局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開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勞務檢查,本季度檢查啟動差異化監管,對未按時報送報表、報表存在弄虛作假、工人投訴拖欠工資的項目重點抽查,檢查了15個在建工程項目,涉及建設單位13家、施工單位14家、監理單位11家、勞務單位14家,發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書14份。
檢查中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部分業主單位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施工,存在拖欠勞務款的隱患。
(二)部分施工企業未按月及時撥付勞務分包價款到勞務企業銀行指定賬戶,撥付的勞務款占工程款的比例過低(不足20%),不能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三)部分項目存在工資表代簽名、工資代領情況。
(四)部分勞務公司未對工人全員登記,部分工人工資仍由包工頭支付。
(五)部分勞務公司未開展計生管理工作。
三、處理意見
根據本季度勞務管理的綜合情況,經研究決定:
(一)對勞務管理存在較多問題的勞務分包企業:市鷺鑫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德鉅()特種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廠房項目)、市漳建建工有限公司(農發生物A8\A9處理車間項目)、市鑫佑昌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內厝中學塑膠跑道等建設工程項目)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二)對未續辦勞務分包、勞務分包合同未重新報備、工人多次投訴拖欠工資的施工單位中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后濱安置房二期)通報批評。
四、有關要求
(一)認真整改,總結經驗。受批評的施工、勞務企業要認真汲取教訓,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舉一反三,落實勞務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認真整改自身存在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我局。各企業要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維護廣大外來務工者的根本利益,為優化發展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