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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投融資模式范文1
在當今這個世界上,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的,在各國經濟領域中成為制勝點的,往往都是高新技術產業。這些年來,高新技術產業在我國發展迅速,我國高技術產業的絕對規模達到世界前列,但是一些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如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問題,這些問題制約著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高新技術產業具有很高的戰略地位,因為其創造性強、更新周期短等特性,整個產業要良好地發展,必須避免大企業壟斷,加大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因其高投入、高風險、高效益等特性,需要很強的資金支持。因為其以無形資產為主,價值難以衡量又很少可抵押和供清算的固定資產,在傳統依靠商業銀行市場運作的融資渠道上很難和其他類型企業競爭,于是探討如何高新企業投融資模式和體制就成了很必要的問題。
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英國、日本等都以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迅猛見長,必有很多可供中國借鑒之處。本文旨在比較分析幾國在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上的舉措,并對我國高新企業投融資模式提出相關建議。
二、國際投融資模式兩大主流派別
(一)英美兩國的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模式以“風險資本”為主導
美國和英國高新技術產業融資特點十分典型,大部分采用的融資模式都是以債券市場為主。英、美兩國高新技術產業的主要融資手段是采用風險投資機制,由于這種投資方式比較靈活,所以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和技術的創新。
美國的風險投資誕生于20世紀40年代,1946年成立的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是世界上最早的風險投資公司。自20 世紀80 年代以來, 關于風險投資逐步發展, 科學化的運作方式逐漸顯現,為推動美國高新技術產業和美國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可以說大部分軟件公司及信息企業在起步或發展階段都受到了風險資本的支持,例如微軟、谷歌、蘋果等大型軟件或信息公司。在某種意義上而言,是風險投資促進了美國科技的進步和美國的經濟奇跡。
大公司資金、國家資金、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社會養老金、富裕家庭和個人出資、外國資本,這些都是美國風險投資的來源。
在20 世紀40~ 50 年代, 英國也逐步在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上運用風險投資。但是風險投資在英國得到持續發展,那得大約往后推進的20世紀80年代。當時英國的高新技術研究并不比美國差,但是在風險投資業這一塊,美國至少領先英國10年, 所以這導致了英國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無法與美國相提并論。于是撒切爾夫人采取了一些優惠的稅收政策,企業擴大、貸款擔保等舉措,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風險投資的發展。同時, 推出未上市證券市場(USM),通過這個資本市場,為創業家和風險投資家資金募集和資本循環提供了便利。通過經營管理服務和對科技型風險企業的資本支持,風險投資有效地促進了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壯大。
臺灣高新技術產業成長壯大,同樣也離不開資本市場和風險投資。從1992年到2000年這幾年中,據資料顯示, 11個臺灣工業中所需資金,由7210億元新臺幣增加到39968億元新臺幣,而其中的行業上市、上柜資本額則由1994年的1489億元新臺幣,增加到2000年的14967億元新臺幣。所以說臺灣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蓬勃發展,是完全離不開風險投資的。
(二)“政府主導型”的日本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模式
“政府主導型”是日本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融資模式。在這種融資模式下,在高新技術產業的融資中占絕對控制地位的是大銀行等金融機構, 各主要銀行將資金投向高新技術企業,大部分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日本高新技術產業融資屬間接融資,如果是從投資方式的角度來看。 “雙重融資結構”,這在日本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是特有的。在日本,高新技術產業資金來源,大部分是以銀行為首的銀行貸款,這幾乎成為融資的惟一渠道。在外源融資中,高新技術企業一般有40%左右的主銀行貸款,企業集團和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逐漸地成為主銀行貸款的對象。二戰后,日本政府為了給有競爭力但是缺少資金的高新技術中小型企業的融資提供幫助,系統設立了3 家由其直接控制和出資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為扶持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發展而服務,這3家金融機構分別為環境衛生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和國民金融公庫。除政府金融機構外, 在民間也設立地方銀行、信用公庫、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為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服務。
三、在國際上融資渠道的比較綜述
(一)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的科技投入融資渠道
各國政府都深知只有高投入才能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這個道理,因此如何選擇積極有效的科技投入模式、投入的重點是什么一直是他們思考的問題。只有建立長效的科技投入機制,才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
1. 政府增加對R&D直接投資
一是對大力支持基礎方面的研究;二是花力氣將民用技術進一步開發,將其商業化,爭取讓更多的合作伙伴參與進來,以此來降低投資的成本與投資的風險。世界上的強國都注重對R&D的投資,美國的R&D支出增長約占世界總量的1/3,德國對科技的投入力度更是領先于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家,20世界80年代德國的科技投入是國民生產總值的2.8%~2.9%。日本也是一個對科學技術研究非常重視的國家,即使在經濟衰退、“泡沫經濟”破裂的10多年中,日本的科研經費也占到3/5, 所以日本企業不斷增加研究開發投入,以此來增長行業競爭力。
2. 在高新技術產業中的稅收優惠政策
各國政府使用了各種各樣的稅收優惠政策到高新技術產業當中去,主要有高科技企業稅率、高新技術或產品出口、風險投資、科技成果的轉讓、高新技術企業和各類科研機構研究開發及所需固定資產等。切實可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了風險投資的發展、高新技術的應用、產品的出口和企業開發投入。
(二)商業銀行融資渠道的國際比較
一般存在兩種模式,從商業銀行與高新技術產業的關系和結合程度上講,一種是臺灣和美國的高新技術產業和商業銀行結合比較松弛的模式;另一種就是日本的高新技術產業和商業銀行結合比較緊密的模式,其中高新技術產業大約75%的資金間接來源于銀行,53%的資金直接來源于銀行。
而其中高新技術產業和商業銀行結合的主要途徑大致有以下幾種:商業銀行向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低息貸款,以政府的信用作擔保;向高新企業投資,通過由銀行控股成立獨立或附屬的風險投資機構;商業銀行以債權或股權形式向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通過風險投資公司。
由于每個國家經濟金融發展變化的起因、背景和歷程不一樣,導致銀行對風險投資的介入方式和介入程度也不一樣,但銀行資金在各個國家卻具有普遍性和趨勢性,因其作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主要融資渠道之一而形成。
(三)風險投資融資渠道的比較
高新技術產業必須構筑一個平臺,從而使融資渠道暢通,這一平臺就是完善的風險投資體系、完善的資本市場,這一點通過美國實踐可以看出,一同來促進了高新技術產業的迅猛發展,通過政府傾斜性的投融資政策配合。在最近的十幾年里,美國高新技術產業的迅猛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而美國暢通的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引領著世界經濟進入新經濟時代。英國與臺灣的高新技術產業也不同程度地得益于日趨完善的風險投資體系。
總體來說,國際上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融資模式,均有以前的政府主導,逐步的向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所轉變。國家在高新技術產業的研究和發展的投資力度僅低于關系到國家命運和地位的幾個行業,市場主導將決定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另外,隨著金融業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業更多的考慮自己的利益,不像以前那樣顯著的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融資。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融資的主力軍則由企業和風險投資所扮演。
四、各國投融資模式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啟示
(一)發揮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中的導向作用
政府在加大R&D投入的同時也要負責制定和出臺能夠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措施和優惠政策,應根據我國的實踐, 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政府有必要拿出一部分專項資金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對創業早期的項目實施重點跟蹤和融資, 促進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通過放寬高新技術產業資本的來源, 制定鼓勵融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應當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建立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業的法律支持體系, 建立法律制度來規范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融資運營狀況,重點解決各個方面的問題,以及制定有關管理層持股的法律安排,以作為一種優惠和激勵。
(二)積極發揮金融機構對高新技術產業融資的支持作用的同時,拓寬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渠道
各種事實表明,在我國經濟和文化背景下,金融業促進了資金注入和我國高新產業的發展,但是由于金融業的商業化改革和其遵循的經營穩健原則,金融業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將更加謹慎,因此應多進行創新,搞活機制,在國有商業銀行在為高新技術產業融資指導。同時,完善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融資體制,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在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上多進行支持,促進他們發展。為達不到交易所上市的企業提供交易場所,使產權交易市場得到大力的發展,從而為更多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大力發展風險投資, 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迅速發展風險投資中介服務。以人為本,培養更多的風險投資專業人才,建設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體制。
商業投融資模式范文2
關鍵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92(2010)08-0045-04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地方政府在分稅制導致事權和財權不匹配的情況下,在當前法律制度規定下解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一種現實選擇。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地方政府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通過投融資平臺進行大規?;A設施建設,迅速啟動內需和扭轉經濟過快下滑趨勢,有力推動了地方經濟發展。但在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快速發展的同時,當前體制、法律、自身經營和監管等現實制度安排。容易導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出現諸多風險。本文根據當前投融資平臺現實情況,探討投融資平臺易發風險,深度剖析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易發風險的緣由,并提出若干建議防范和化解融資平臺風險。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
(一)融資平臺公司過度依賴間接融資導致風險集中于銀行系統
2009年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政府投融資平臺應當以“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為主要融資渠道。但目前投融資平臺融資主要依賴以銀行信貸為主要渠道的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占比極低。截至到2009年末,我國投融資平臺達到8000多家。貸款余額約為7.38萬億元,其中向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約2萬億元,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約為2萬億元,股份制銀行約0.8萬億元,城市商業銀行約為2.2萬億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約為0.21萬億元(黨均章和王慶華,2010)。通過直接融資渠道融資規模較小,2008年10月至2009年末,僅有120家城投企業發行債券1830億元(金融時報,2010)。另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為了降低銀行貸款的名義規模,在城建等項目上通過“股權信托”的方式,將銀行的貸款通過信托轉換成在建項目公司的股權,并通過未來回購的方式歸還銀行,如果項目未來難以產生收益,風險最終還是由銀行承擔。投融資平臺融資渠道過于集中在銀行等金融機構,導致風險無法被多元市場主體分散。不利于金融機構的穩定運營。
(二)信息不對稱易引發平臺公司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委托理論中問題的一種典型表現形式,是指交易雙方在交易協定簽訂后,其中一方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有目的地損害另一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的利益的行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實質是受政府部門委托,作為政府的機構融集資金來滿足地方資金的需求,但許多地方融資平臺財務信息缺乏透明度,銀行難以獲取地方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的全面信息,信息不對稱容易引發投融資平臺公司產生道德風險。部分平臺公司自身并沒有達到銀行放貸的資質要求,信息不對稱使銀行難以真實、全面地評估地方政府整體償債水平,平臺公司借助信息不對稱以及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不具有法律效應的保證函向金融機構融集資金:部分平臺公司借助地方政府背景,不及時或者根本不向商業銀行提交財務報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無法準確了解平臺公司融集資金的流向和使用情況。部分平臺公司利用信息不對稱。沒有嚴格按照信貸協議使用資金,而是將信貸資金完全交由地方政府。導致商業銀行信貸管理辦法無法有效控制平臺公司信貸風險。有些地方政府通過成立多個融資平臺的多頭舉債和融資平臺自身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大信息不對稱問題。另外,商業銀行無法及時、全面的獲取地方財務收支數據,加之地方債務情況和隱性負債極為復雜,導致商業銀行無法準確判斷地方政府以及投融資平臺的債務風險狀況,商業銀行在與地方政府的互動中相對處于弱勢。信息不對稱導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難以評估和監測,數據的不可得使得預警指標不能準確反映現實情況,商業銀行、政府監管部門無法采取相關措施防范和化解風險,容易引發市場動蕩。
(三)財政收入結構可能引發擔保風險
當前我國數千家地方融資平臺所投資項目中絕大部分項目需要利用土地開發后出售的增值收益償還,還有部分項目完全是用當地政府的財政補貼來償還(劉煜輝,2009)。多數地方投融資平臺還款來源主要依靠地方財政收入,分稅體制下的地方財政收人結構中的稅收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短期內難以快速大幅提高,因此地方財政收入中的土地收入成為償還投融資平臺債務的主要來源。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地方政府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左右。王利娜(2009)研究發現部分地區的房地產以及相關產業對當地GDP的貢獻在60%以上,土地收入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項主要財政收入來源。在土地財政的背景下,投融資平臺的償債違約風險更容易爆發,一方面土地財政會刺激地方政府推高地價,對房地產泡沫起到助推作用,不僅不利于地方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而且導致經濟缺乏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源:另一方面,我國房地產近年來還沒有經歷一個完整的周期,如果房地產市場出現低迷,地方政府收入來源勢必受到打擊,無法履行擔保承諾,再加之政府擔保缺乏法律效用,導致商業銀行投向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信貸資金出現擔保風險。另外,投融資平臺公司向商業銀行貸款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人大出具的擔保函,而這些擔保函并不具備法律效應,如果平臺公司發生違約難以按時償還貸款,而地方財政資金緊張,銀行將面臨信貸資金損失風險。
(四)平臺公司盈利能力不佳可能導致違約風險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盈利性可以劃分為盈利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特殊定位,僅是作為政府的投融資工具,自身無法選擇項目類型,導致部分平臺公司融資全部用于公益性項目。無法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要求。有關部門對3800多家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調研顯示,截至2009年5月底,融資平臺平均資產利潤率不到1.3%,依靠企業自身盈利和投資項目收益償還的比例僅為10.8%和15.6%,其余73.6%均是依靠財政預算、政府回購、償債基金等方式償還(張曄明,2010)。平臺公司獲取大量銀行信貸主要是借助于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出具的還款擔保承諾函,更有甚者,投融資平臺公司之間相互擔保,以此獲取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平臺公司既不滿足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而且無權選擇投資項目的類型,贏利狀況無法把握。由于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背景,商業銀行一度將其作為優質資產進行大規模放貸,平臺公司自身的還款能力沒有成為商業銀行關注的重點,如果地方政府財政資金出現緊張,
極易發生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違約風險。
二、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現行財稅體制和法律制度框架下地方政府融資手段有限
1994年分稅制改革導致大部分財政收入集中到中央政府,留在地方的多是一些增收潛力較小和征管難度較大的稅種,而且地方各級政府也效仿分稅模式,形成了層層向上集中的收入分配格局。但由于大部分公共產品供給被安排到地方,導致地方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地方政府追求經濟增長的目標受到財力的約束,單純依靠財政收入難以滿足發展地方經濟、承擔基礎設施建設和提供公共服務等義務所需要的資金。另外,現行諸多法律也約束了地方政府融資的渠道,首先,1995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人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種法律安排決定了地方政府不存在市場化的融資渠道。其次,《貸款通則》又規定地方政府不能向商業銀行借款,杜絕了地方政府直接向商業銀行貸款的渠道。最后,中央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必須經過中央審批并由中央代為發行,這種制度安排導致地方政府通過這種融資方式的時間成本和摩擦成本較高。在這些制度安排下,通過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向銀行貸款成為地方政府的現實選擇,其既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又可以快速獲取資金以供地方政府各項支出所需,
(二)制度安排缺陷,導致平臺公司過度依賴間接融資
當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存在“自己主辦、自己監管”的制度缺陷,抗風險能力弱。投融資平臺公司雖然名義上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組織,但是并沒有按照現代公司制度構建。資本來源以土地注入或存量公共資產組合注入為主,同時由政府部門對平臺公司的投融資工作進行管理,平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總經理等管理人員都由政府任命,平臺公司作為地方政府融資的工具僅僅是以市場化經濟主體的名義行使政府融資功能,平臺公司無法構建合理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地方政府對其定位僅是規避現行法律制度,借助公司這種“殼”資源,通過直接或間接融資方式融通資金滿足地方政府資金需求。另外,地方政府承擔對投融資平臺的監管。這種自己經營、自己監管的模式難以確保平臺公司的市場化運作,抗風險能力存在制度隱患。
直接融資對于融資主體的資質具有較為嚴格的要求。除對融資主體的資本、盈利能力、項目的盈利能力等具有明確嚴格要求外,還要求全社會范圍內的信息披露。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普遍存在資本金到位不足、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融資和投資職能相分離的特點,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治理結構形同虛設,未來收益狀況存在極大不確定性。平臺公司的發展現狀無法滿足直接融資的諸多要求,只有在政府信用的強大背景下通過商業銀行融資,而商業銀行也將其作為優質資產給予積極信貸支持,使得投融資平臺負債主要集中在銀行系統。
(三)項目類型沒有區分。各地平臺公司未來收益差異較大
政府基礎設施項目通??梢苑譃閮纱箢?,未來有持續收益的可贏利項目和沒有持續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平臺公司融資投向不同會導致償債資金來源不同,如果資金投向公益性項目,平臺公司的未來還款能力勢必受到影響,償債資金來源只能依靠地方財政收入:如果資金投向可贏利項目,未來的還款會有一定的保證。部分平臺公司承擔的投資業務由政府指定,沒有根據項目的類型進行區分和分工。按照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要求。投融資平臺公司應該選擇盈利性項目進行融資和投資,通過項目管理和資產組合,使項目未來的收益償還貸款本息和營運支出,而公益性項目則應有政府通過發債等方式籌集資金。但由于平臺公司的政府背景和功能定位。平臺公司無權選擇項目類型,導致各地平臺公司盈利能力差異較大,應對償債風險的能力各異。另外,部分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和項目投資的職能存在分離。平臺公司只發揮融資職能,大多數平臺公司對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都不實施管理,融資上交政府管理使用,項目的最終受益也不屬于平臺公司,貸款資金實際上完全脫離借款人監控,如果出現償還問題。商業銀行實際上難以進行順利的追償。
(四)缺乏統一監管部門,商業銀行存在信貸軟約束
縱觀我國地方政府融資體系發展情況,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融資一直持較為寬松的態度,沒有對地方政府融資行為采取過有效的措施,對地方政府的違規融資行為也沒有采取過嚴厲懲罰,這種管理格局導致地方政府融資沒有強制約束。地方政府出于獨立的經濟利益要求,加之當前以GDP作為考核地方官員在職期間工作業績的標準,導致每一屆地方政府都有強烈的投資沖動。由于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壟斷性,民間私人資本難以進入,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公司又不存在任何阻礙,導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在2009年中央經濟刺激政策的大背景下快速發展。
在當前沒有對地方政府進行信用評級的情況下,加之地方財政收支情況沒有及時、全面公開,商業銀行無法獲取準確的信息。另外,我國在處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地方政府產生的問題都可以通過“一事一議”的行政化方式處理,中央政府實質上成為地方政府的最后“財政安全網”。鑒于這種無形的制度安排,而且我國沒有關于政府破產的法律規定和先例,地方政府作為貸款主體不會違約的觀念導致商業銀行敢于大規模向政府投融資平臺發放貸款,造成平臺公司高負債率的現狀。
三、防范和化解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地方信用評級制度,控制地方負債沖動
當前我國地方債務構成復雜,各類隱性債務與或有債務大量存在,難以對地方政府的信用狀況做出準確判斷。建立地方信用評級制度。發展地方政府信用評級機構可以間接抑制政府的過度融資行為。信用評級機構對地方潛在可承受債務規模、財政收入的可持續性、財政負擔等情況進行量化,對地方財政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級,可以為資金供給方提供有價值的參考,進而決定對地方政府的信貸政策、債券購買規模和票據融資規模。另外。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必須受到合理約束,防止過度投資導致的過度融資,地方政府應該根據地區的特點和自身財政收支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融資規模和融資方式。在缺少外部管理的情況下,地方政府之間難免出現竟相擴大融資規模,盲目建設新項目的攀比局面,因此中央政府可以借鑒各地信用評級結果,設定各地債務總規模。
(二)拓寬財政收入來源。鼓勵地方直接融資
分稅制是導致當前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匹配的原因之一,通過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是地方政府在財政收入不足以滿足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需要情況下的一種現實選擇。除了對投融資平臺公司自身進行改革外,還需要改革現行稅收體制,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
的原則,做到合理分賬,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收管理權,做強地方的支柱財源。從而減少政府對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的依賴,同時也可以增加償債資金來源。
在當前地方財政資金融資制度安排下,拓展融資平臺融資渠道,改革現行法律規定,改變過度依靠銀行信貸的融資模式。通過債券、資產證券化、票據融資等多種融資方式,鼓勵地方政府采用直接融資的方式。地方政府采用直接融資渠道一方面可以解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需要,另一方面發行債券要求信息公開,要求地方政府不斷提高信用水平,通過債券市場的剛性約束和監督機制,可以有效避免地方政府隱性負債的非理性擴張。有助于隱性債務顯性化,防止無法準確掌握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而無法規避風險,也有利于防止風險過度集中。
(三)建立地方信息披露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臺
信息不對稱是導致商業銀行無法控制投融資平臺風險的原因之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披露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財務運營狀況、資金流向等信息。同時,建立投融資平臺信息共享系統。使商業銀行、投資者等主體可以適時登錄獲取投融資平臺關聯企業基本信息、財務信息、信貸信息和企業風險預警等信息,便于商業銀行適時掌握情況,避免對投融資平臺的過度融資。另外。加強地方財政收支情況的披露制度建設。及時公布各級財政收支信息、政府負債與擔保信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相關政策等情況。細化地方財政收支科目,擴大信息受眾范圍,使投資者能夠方便獲取關于地方財政的相關信息。通過建設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共享系統,也可以促使地方債務顯性化。
(四)探索投資主體多元化,強化投融資平臺公司治理機制
吸引私人資本、國外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項目投資領域,可以有效提高項目運營效率,減輕財政負擔,緩解政府獨立承擔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和管理壓力。PPP和PFI都是被理論和國外實踐證明的有效模式,通過這些新的模式組建投融資平臺公司,以此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另外,投融資平臺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企業,應該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建立產權關系明晰、法人治理結構明晰的現代企業。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利于強化責任和風險意識。在制度上監管公司的運營。在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方面,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董事會、股東大會、經營管理層和監督層的設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減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等須由股東大會決定。貫徹獨立董事制度要求,從公司系統、學術界、金融界、法律界等領域選取知名人士擔任獨立董事,間接監督公司運營。經營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董事會推薦并由股東大會任命,其余經營管理層成員由總經理提名并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公司應著眼于資本運營的可行性,在政府給與必要的補貼的情況下,實現資產與負債的匹配、收入與成本的匹配。
(五)加強風險預警系統,規避信貸風險
構建地方投融資平臺風險預警系統,科學合理設定預警指標,綜合分析地方償債能力、負債能力以及平臺公司的營運能力和償債能力等因素,使預警系統能夠及時發現和預報地方投融資平臺潛在風險。金融機構、投融資平臺、政府相關部門應及時、完整、準確地向系統報送數據。商業銀行應密切關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土地政策變化對土地市場的影響,加強對政府土地出讓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土地出讓價格和出讓量的監控,跟蹤監測土地出讓收益變化對項目還款能力的影響,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跟蹤項目建設進度、資本金到位情況、貸款資金使用和償債資金專戶管理情況,及時反饋加強貸款資金管理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
參考文獻:
[1]黨均章王慶華,2010,《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分析與思考》,《銀行家》,2010年第4期。
[2]張曄明,2010,《對現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幾點思考》,《銀行家》,2010年第4期。
商業投融資模式范文3
關鍵詞:智慧城市 投融資 模式
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建設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將作為新型城鎮化建設事先進行試水,以此提升城鎮化的發展質量,然而智慧城市的建設需要眾多資金投入,采取不同的投融資模式將會有不同的效果。針對智慧城市的投融資,應事先理性抉擇投融資思路,對融資渠道、投融資主體和產業鏈角色分析和市場能力等影響因素加以明確選擇,綜合考量上述主要因素后對其進行設計,使該城市的投融資模式與城市自身的重要項目互相匹配。
一、投融資模式的總體設計
投融資模式的總體設計首先需確定采取何種模式,這直接關系到最后的收益狀況,并且考慮到長久發展,還應將經營性的主體分析納入考慮范圍以內,所采用的投融資模式一定是以方便建設、投資與運營為首要前提。
首先,判斷當前項目的投資規模和商業運營價值進行,收益模式主要劃分為市場收費和政府付費這兩種模式,市場收費意為將盈利過程置放在含有商業價值的項目中,由運營方提供服務有關服務,企業或社會公眾等用戶遵循市場價格標準進行收費;政府付費意為在市場條件下,政府向社會機構征求服務內容的外包或購買私營企業的服務與產品并付費。其二,明確判斷所選擇的運營主體是否含有商業價值與投資規模,從某個角度來說,運營主體的選擇也是投融資對象的選擇,而投資資金正是智慧城市建設不可或缺的資金來源,而融資正是擴充投入智慧城市建設的社會資本渠道,例如特許經營、投資補助、購買服務、設立政府的差額補償等途徑,來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能夠投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設與項目運營中。投資主體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業,融資主體的構成相對復雜:企業、政府、金融機構、國外市場,甚至是個人投資者都可成為融資主體中的一員。
二、投融資渠道分析
建設智慧城市所需的資金來源渠道包括境外融資、企業投資或捐贈、政府資金渠道、國內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渠道。
(一)政府資金渠道
政府資金渠道可以劃分為中央或地方的預算內財政資金、公共事業附加、城市自籌資金、國家批準的政策性收費、一次性或臨時性的財政補貼等等。在計劃經濟的年代,城市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即財政資金,但由于資金補助的缺口逐漸趨于擴大,作為城市建設主體費用的財政資金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因此當下,財政資金承擔著引導資金的作用,其杠桿式調節作用是其它資金無法取代的,且財政資金永遠都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先導資金。
(二)企業投資
企業投資主要是民營企業投資、科技中心或電信運營企業一類。結合以往的國際經驗,未來智慧城市的投資主體將會是高新科技企業和電信運營企業,也是極為關鍵的新興利潤增長點,利潤空間相對更大,多數科技企業現今正紛紛運用各種方式參與到智慧城市的建設中。企業則是對智慧城市的建設項目加以選擇地進行投資,這部分也是智慧城市舉足輕重的資金來源之一,加之民營企業一直處于不斷擴大的趨勢中,鼓動民營資本投入到智慧城市中的潛力不可小覷,民營資本或許也將成為建設智慧城市的資金補給來源之一。
(三)境外融資
境外融資包括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等,境外資金都帶有援的成分,其優勢在于償還期長、利率較低,不足在于貸款的審批時間較長,并附帶特殊條件,因此可能不太適用于作為智慧城市的開發資金來源,現今此類貸款是由中國進出口銀行在進行相關的業務。
(四)國內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國內的間接融資渠道可分為政策性銀行貸款和國內商業銀行這兩種途徑,智慧城市的建設都具有壟斷的成分,加之政府信用擔保極其具有可信度,因此眾多商業銀行都紛紛愿意展開貸款項目,但智慧城市往往需要大量的開發資金,擁有較長的回收期,降低了銀行資金的利用效率,增加了許多不確定因素,且為信貸資金增添了不可避免的潛在風險,故針對一些臨時的資金需求,普遍會轉向商業銀行尋求短期的資金補充貸款。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地方與中央的全資政策性銀行,其首要任務是以國際信用作為基礎,結合國民經濟發展的發展方向與戰略目標,利用市場發債的方式來引導與籌集境內外資金,加之各類金融工具的輔助,嚴格沿襲金融市場的規律,為國家發展提供支柱產業、基礎產業與高新技術重點產業的開發資金。國家開發銀行已明確表示將會在十二五的之后三年,與住建部攜手合作,此后智慧城市的開發資金可超過800億元以上,并參照之前已簽訂的建設合同來遴選適當的項目,審核情況無誤后進行放款,智慧城市的長期信貸資金來源即政策性的貸款資金。
如有必要,國內資本市場也可進行直接融資,例如引入保險資金、產業資金、上市股票、發行債券或社?;鸬热谫Y途徑,債權或股權方式的獲得資金日趨上升,另一方面,國家正在不斷健全關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法律條文,操作更具規范性,或許在將來,這一途徑的融資將會發揮更重要的作用,成為另一個智慧城市的開發資金來源。
(五)投融資主體分析
通過分析以上五種投融資渠道,可了解資本市場是國內直接融資的投融資主體,企業或個人投資者是企業投資主體,政府是政府資金渠道的投融資主體,金融機構是國內間接融資的主要融資渠道,國外金融機構是境外融資主體,其中,政府財政資金是必不可少的建設智慧城市的基礎儲備金,但考慮到地方財政收入各不相同,僅以納稅形式征取,卻是該地方長期回收與純公益性項目的開發資金來源,因此只依靠財政收入是無法切實填補資金缺口的,而受限于政府這一特殊身份,又不能通過市場途徑開展融資,因此今后城市市場化的顯著特征將會是融資平臺,且融資平臺將會逐漸起到第三財政的效用。
三、投融資流程
智慧城市建設前期,通常由政府財政出資注入資金,同時開展銀行融資活動。以下將以新城建設為例,待完成動遷、市政配套的“七通一平”以后,政府出讓土地獲得土地出讓金,用以歸還銀行借款和進行后期的滾動開發。新城開發資金的籌措機制和支出領域一般都是明確無誤的,銀行貸款和土地出讓金收益是主要的資金來源。
首先,初步建立開發資金三方來源的資金籌措機制。市場化融資、土地收益和財政收入部分共同組成新城建設的籌措機制。市場化融資主要通過銀行貸款進行間接融資,后期逐步開展發債等多種直接融資方式;按照市區兩級土地出讓返還政策,新城范圍內每出讓一塊土地,即可以獲得一定比土地出讓金分成(新城土地出讓金是按照土地出讓總金額的15%上交后,新城公司、區財政、屬地街(鎮)再按比例分成);財政收入包括招商稅收返還、財政貼息等。開發資金的存儲、清算與撥付等業務將會由區財政局全權負責。
第二,基本明確開發資金三方支出的資金支出機制。新城的開發資金主要用于土地前期開發,例如征收補償、勞力安置、基礎設施和公建配套、社會公共事業項目。例如松江新城的基礎設施與社會公共事業項目建設均已初步完成,且入城農民的社會保障業務也已得到完善,而奉賢、青浦及嘉定新城的配套項目和重大項目仍處于建設期內,有關入城農民的社會保障業務仍處于尚待解決中。
此外,資金的供應普遍依靠銀行信貸和土地收益。土地收益支撐著初期的新城建設,2001年至2005年,嘉定新城的開發資金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與土地出讓金,尤其是前三年的開發資金需求量龐大,普遍都是依賴于土地出讓金的收益;松江新城的主要開發資金來源即土地出讓金,而新城建設漸漸步入正軌,達到一定規模時,社會資本在2006年至2010年開始逐步參與松江新城建設;而奉賢新城自2008年初啟動建設,主要通過抵押資產以此來征求商業銀行的貸款授信,資金用于土地儲備、新城的前期動遷及基礎設施建設;青浦新城從2002年到2015年,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引入申能股份、中華企業等進行股權投資、銀行貸款(含保障房融資、土地儲備貸款、資產池融資)、土地出讓金收益、發行企業債券。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明確提出要建設智慧城市,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一系列高新技術創新發展,統籌信息資源、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實現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發展的共同推進,依法建立地方關于債券的評級制度和發行管理制度,并加強完善現有地方政府的有關債務管理制度,同時,地方政府也被允許自行發行市政債權,將其作為拓寬融資渠道的途徑之一,因此建設智慧城市可作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轉型,有利于保障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和優化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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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投融資模式范文4
媒體行業先后經歷了以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為代表的傳統媒體,以及PC門戶網站、社區等新媒體的萌芽期,如今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層出不窮的新媒體帶動行業進入快速發展期,新媒體越來越垂直細分,并聚焦特定人群,給予用戶更多樣、更自由的選擇。
在這一發展背景下,以垂直媒體和自媒體為代表的新媒體成為眾多投資人的追捧對象。
根據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2月份TMT領域共發生135起投融資事件,所屬行業分布如下圖,可以看到本月表現最為突出的是媒體領域,占比6.4%。而這些獲得投融資的團隊中幾乎全部是新媒體。
2016年2月大眾市場投融資事件行業分布
此外,根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7月-2016年2月媒體行業共計發生38起投融資,其中20起披露金額的項目中最高融資額為互動百科集團D輪的2.8億人民幣,另外已知金額的項目有90%獲得超過1000萬的融資。
2015年7月-2016年2月媒體行業已知金額項目的融資額分布
垂直媒體的商業模式創新
垂直類媒體如今遍地開發,眾多VC、PE緊盯,從近8個月的投融資數據來看,進入B輪之后的項目主要是垂直媒體,目前在中國,垂直媒體較為集中的主要有科技和金融領域,比如去年10月,科技媒體36氪完成由螞蟻金服領投,華泰瑞麟、經緯中國跟投的D輪融資,金額過億人民幣;金融媒體華爾街見聞則在2月剛剛完成1億人民幣的B輪融資。
獲B輪后融資的垂直媒體不完全統計
一直以來“內容為王”是媒體圈提的最多的詞。垂直媒體發展的前提當然也是內容,原創并且深度的內容可以在初期迅速吸引用戶,而聚集起用戶之后首要考慮的便是商業模式的問題。實際上如今的很多媒體并沒有跳出傳統廣告的盈利模式,但還是有部分勇于創新的垂直媒體試水新的模式。
案例1:
36氪作為科技類新媒體誕生,初期聚焦互聯網創業報道、企業報道,由于積累大量初創團隊,于是在此基礎上設立融資平臺,對接企業和投資人,并作為中介平臺收取服務費用,此外其股權投資平臺的上線,說明36氪又進一步邁入互聯網金融的行列;
案例2:
華爾街見聞也開始從內容切向二級市場金融交易,未來方向則是希望用戶在平臺上完成從信息到交易的整個金融服務,而平臺預期的收益點除了廣告外,還可以來自交易費用分成、金融資產的銷售,以及投研服務。
比垂直媒體更垂直的自媒體
2015年,有不少專業媒體人辭職創業,轉身投入自媒體的懷抱,使得自媒體的專業化程度更高,內容質量更有保證,并且隨著自媒體的發展,逐漸由個人作戰轉而成為小團隊運營,這樣一來自媒體與垂直媒體之間界限也越來越不明顯,自媒體的激烈競爭狀態也要求其必然在垂直領域有更強的滲透能力。這一滲透能力當然同樣體現在用優質內容吸引的用戶數量上面,但卻不單純是用戶數量,其他屬性比如忠誠度,消費能力其實更為重要。
對于自媒體來說,除B端收入外,基于忠誠用戶可挖掘的商業模式還有電商,典型代表自然是眾所周知的羅輯思維,他們鎖定了一群有著類似思維和社會階層的用戶,通過優質原創內容培養他們的忠誠度和信賴感,由于這群用戶對其所推薦的商品有較高的認同度,并且對于價格較不敏感,從而形成了類電商的媒體經營模式。
所以自媒體的人群價值代表著變現能力。雖然目前微信的紅利期已過,但如果深挖細分領域,做到極致,還是可以抓住用戶,并進一步形成影響力和人群效應,最終自媒體就可以通過這些用戶滲透到相關產業中,謀求自身的商業價值。
商業投融資模式范文5
可以說,中國投融資是一個高度管制的行業,其中4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據了絕大部分的市場份額,是各行業融資的主渠道。目前,中國商業銀行資產28萬億元左右,中國的信托機構、證卷機構、保險機構所有的資產加起來不到商業銀行的1/10.特別在房地產領域,其他融資方式如上市比較嚴格,發行企業債也比較困難,產業基金尚未得到法律保護,這對于地產企業所急需短期資金的狀況來說是難以解決實際問題的。因此開發企業更是高度依賴于銀行信貸發展。
重慶國投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孫飛在日前一次論壇中提出,當前房地產融資主要渠道還是銀行,這種狀況在短時間內難以改變。但是在央行開始加強對地產金融風險的關注和控制后,從我國投融資市場的發展特別是當前房地產融資的方向、趨勢來看,信托將會成金融創新的主力和示范,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以信托加銀行的方式來表現。
首先,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為信托業務的發展打開了局面。2002年6月《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修訂稿》以及一些等等規定的出臺,為信托業務的正式規范開展奠定了基礎。去年11月,銀監會出臺《房地產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突破了原來信托集合資金計劃200份的限制,既為信托融資模式的發展廣開了空間,也使以信托財產管理制度來進行財富管理和融資,成為我國投融資行業一個新的增長點。同時,信托公司還據此可以為房地產公司提供較大額度的資金,即使房地產開發商4證不齊全的情況下,信托公司也可以為其進行融資。
其次,信托業務的靈活性使其適應面非常寬廣。信托公司可以作信托業務、貨幣業務、資本業務,以及直接作產業投資。正是由于信托業務的靈活性和經營范圍的廣泛性,有人將信托公司稱為國內的金融百貨公司。但它并不是像人們通常想的那樣只是一個過橋資金,而是還可以為房地產提供全程性的金融服務。比如房地產企業通過信托投資公司融資1個億,這1個億資金可以成為注冊資本金,房地產公司依此取得4證,然后可能再通過商業銀行作后期貸款。項目進入正常的開發運作軌道之后,再把錢還給信托投資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產金融創新領域,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都很難有業務創新空間。而信托可以以財產權、收益權以及優先購買權等多種方式提供融資服務,可以作為國內房地產金融創新的主流模式。
第三,信托加銀行的融資模式將會被進一步重視。隨著中國發展越來越開放的態勢,中國金融機構以分業經營管理為主的業務格局中,已出現了混業經營的趨勢和苗頭,如商業銀行也開始允許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還有的商業銀行開始開發信托管理業務,推出銀行信貸加信托相結合的模式。孫飛甚至認為信托加銀行的模式會進一步成為地產金融創新中的主要模式。
第四,信托投融資相對來講風險較低,而收益較高。 包括信托在內的所有金融產品都有一個三性原則,一是安全性,二是收益性,三是流動性。而信托業務中格外有一項財產隔離規定,即信托財產獨立受信托法保護,不為信托公司債務所影響。這說明信托融資是在注重風險的前提下發揮靈活原則優勢。同時,目前在中國信托收益是免稅的,信托所得收益部分我國稅務總局還沒有相關規定,因而產生所有收益按照規定或約定的收益率全部都給投資人,不需要納稅,增加了投資人的收益和對信托業務的興趣。
另外,未來一段時間內外資投資機構將會成為中國房地產融資的另一條通道。2004年11月北京外資銀行人民幣已經開放,中國2006年對于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外資銀行或者可以參股中國的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或者通過金融創新和變通的模式進入國內房地產市場,而這種金融創新模式就極有可能是信托。
商業投融資模式范文6
關鍵詞:區域性中心城市;城市水業;投融資;機制設計
1 引言
區域性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區域的城市帶中具有相當的實力,能在經濟、、文化各方面對周圍區域產生相當輻射作用的中心城市。[1]改革開放之后,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區域及其中心城市的跨越式發展,給作為城市發展基礎要素的城市基礎設施帶來了具大的壓力,也對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提出了更為迫切的需求。城市水業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點投資領域,以其投資量大、沉淀性強的投資特征在中心城市投資結構中占有相當的比重。因而,關于城市水業的投融資機制的設計是政府部門的世界性難題。作為區域性中心城市,具有較大的產業規模,先進的技術,較健全的經濟管理機構,對經濟諸要素的輸入和輸出,流向和流量具有很大的調節作用。因而,它對經濟要素的聚擴、轉換呈現出大范圍、大規模、多層次、全方位、高效率、高效益的特點。所以,結合我國中心城市水業改革的步伐,研究創新投融資機制,開發有效工具,將有利于促進城市水業的健康發展,同時對周邊城市也會起到帶動和示范作用。
2 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改革現狀分析
我國城市水業改革以投資體制改革為核心。,城市水業的投資來源總體上可分兩大類:一是不需要考慮資本收益的政府公益性投資,主要指來自稅收和行政性收費的投入,二是資本通過商業資本市場對水業的投入。而社會資本的商業性融集與使用又有兩類實施主體,一是政府,二是。
隨著城市水業市場化工作的推進,尤其在各中心城市,水業的投融資正發生結構性變化。以各級政府財政為主導的公益性投資模式逐漸被以社會資本為主導的市場收益性投資模式所代替。城市水業發展也由原先計劃體制下的技術引導轉型為投資拉動。
2.1 政府的困境
由于城市水業資金量大、沉淀性強的投資特征以及水資源的戰略地位,加之水業與公共利益、環境保護的緊密關聯,政府投資(包括以政府為主體的商業投資)在投融資結構中舉足輕重。
通常政府資金具有兩大來源,即財政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為融資主體的針對社會資本的商業融資。目前,在我國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結構中,政府投資所面臨的困境可概括為:財政能力不足、中央政府商業融資低效(如國債)、地方商業融資手段缺乏,政府行業監管不力。[7]顯然,市場化轉型期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各中心城市政府在投融資體制中的能力缺位,嚴重制約了城市水業的健康發展,了市場化的合理推進。
政府在城市水業的直接財政投入的不足,是伴隨著水業迅速發展、要求日益提高的必然。財政能力有限的政府在城市水業的公益性和收益性之間做出了收益性的選擇。以收益性特征為基礎,政府投資部分更多地求助于社會資本的商業性融集也就成為必然。而對于商業資本,城市水業投資具有基礎設施投資的基本特征,對資本有一定的壟斷保護、市場風險小、現金流穩定,但是投資巨大、資本沉淀性強、回收期長、回報率較低、政策風險大。
從投資特征我們看到,長期、穩定、融資成本低的資金是城市水業尋求的資本對象。上講,拋開不計投資收益的政府財政投入外,適于水業的資金來源最好運用以政府信譽為基礎的成本低、周期長的國債、市政債券和政府專項基金,以及政策性項目融資、國際金融組織和政府援助項目的低息貸款。因此,政府實際上是水業融資最有效的主體。但是,政府作為投融資主體面臨效率和體制上的兩大制約。首先,中央政府廣闊的融資渠道與水業項目的地方性特征嚴重脫節,致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從根本上講這是由于我國缺乏有效的中央與地方協調發展、分工負責的投融資機制。其次是財稅體制限制,《預算法》嚴格限定了地方政府的預算權限,使本來國際上作為通行的地方政府水業融資手段——市政債券、地方專項基金不能發行,從而大大消減了地方政府的商業融資能力。
政府的行業監管是水業市場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化后,政府的職能應由傳統的企業管理轉為行業管理。然而,現實中城市政府對水業管理責任認識不足,忽略了公眾責任,同時在體制上缺乏明確的責任界定和嚴格的責任追索機制。[6]
2.2 企業的機遇
政府投資主體的困境雖不意味政府將退出投資主體,但是卻為企業主體的商業資本投融資帶來巨大的發展機會。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對公用事業進行開放,允許社會資本進入,客觀上加速了中國城市水業改革的進程;同時國家大力推行金融體制改革,鼓勵商業金融的創新,將為企業主體開辟廣闊的融資天地。
對企業來說,中心城市水業投資的市場機會來自于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經濟體制的市場化轉型。城市水業在巨大需求背景下的投資拉動特征,使來自國際、民營、其他社會資本得以迅速進入城市水業并成為主角。但是,企業投融資主體比政府投融資主體多了一道致命的政策風險,雖然在市場化的機制和管理的高效上具有優勢,但仍不足以化解與政府投資的競爭劣勢。因此必須處理好與政府投資的定位與分工。[7]
目前,從業于中心城市水業的企業源于三種主體,具有不同的投資形態。一是傳統國營自來水公司、排水公司,基本屬運營型企業,只有資本存量,除極少數外基本無投融資能力;第二類是原來工程、技術性企業,多屬民營企業,部分企業涉足水業投資,在水業領域的投融資方式以中小型項目的BOT形式為主;第三類是來自資本領域的戰略投資性公司,它們以企業整體產權收購和TOT、BOT為主要投資形式。然而,這些水業企業主體的投融資體系存在金融工具單一、融資成本過高等,難以適應水業投資特征的要求。在融資結構上,水業融資過度依賴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利率過高,周期過短,難以適應水業設施的收益低,周期長的特點。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不利于降低融資成本。企業主體可利用的政策性融資的量與渠道有限、企業債券和股市融資的門檻過高、股本融資經驗不足,融資問題已經成為眾多水業企業發展的障礙。
如今,資金因素已經成為戰略性項目競爭獲勝的關鍵。因此,對于處在資本拉動時期的我國中心城市水業來說,從業企業應主動抓住機遇,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積極配合城市政府建立適應水業資本特征的投融資戰略。3 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機制基本原理與設計原則
3.1 基本原理
根據的長期趨勢,城市公共部門以及私人部門的資金實力都會逐步得以加強壯大。[3]為此,政府部門需要預測經濟發展制定長期的投融資計劃。有兩種辦法可以考慮:其一是在政府部門主導下拓寬融資渠道,從長期發展的角度制定債務償還計劃,不限于只依靠現有稅收來投資;其二是向私人部門開放市場,讓它們發揮作用,法國、英國和眾多東南亞和拉丁美洲國家已經開展了這方面的工作。一般稱為政府部門與私人部門的伙伴關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在這一體系里,政府部門負責公共事業,同時私人部門也可參與,其融資主要來自于商業銀行的貸款、股票市場和債券等融資手段(圖1圖略)。[2]發達國家實施PPP/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主要是為了提高效率減少財政負擔、消減財政赤字。而發展家主要是為了融資和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效率。
3.2 設計原則
設計區域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機制應堅持污染者和使用者(受益者)付費原則,服務于環境保護目標,注重資金效率,兼顧公平(貧富差別和地區差異)。準確界定和切實落實各相關主體的投資事權。政府必須發揮投資主導作用:一是強化環境法規,加大實施力度,制定明確的建設計劃,增加對水業投資的實際需求;二是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三是通過政策引導,融通資金。[5]在引導政策中,關鍵是切實落實向排污者和受益者收費政策。在解決政府財政困難和提高設施運營效率的政策需求下,要特別注意鼓勵政府和污染者以外的投資者參與投資,建立健全的商業融資手段。
中心城市政府是供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者和所有者,在設計水業投融資機制時要先建設水業市場的資本供需狀況。需求指投資水業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所需資本的預測,供給指地方政府財政能力與融資能力。要考慮并比較每個項目的各種資金來源的可能性。明確年度支出預算,在供需有差距的情況下,確定融資額度。要重點分析從城市地方資本市場融資的可能性。城市地方資本市場也存在著供需關系。需求方指地方政府投資水業對于資本市場的需求量和其貸款能力與資信程度,供給方指是否具有有效的融資手段??梢哉f地方政府投資水業的資金供需情況決定社會資本的參與程度,是否能夠融到所需資金,需要設計具體融資手段與完善配套工具。地方政府需要雇用專業的財務顧問進行財務分析、設計融資機制、制定融資計劃。
4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機制創新的戰略思路
建立健全有效的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機制,需要明晰戰略思路,走一條適合中心城市水業創新發展之路。為此,我還需要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努力:
(1)進一步加大政府投資規模,發揮城市政府主要投資主體的作用,同時還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擔保的特殊作用。中央政府應通過轉移支付或加強稅制地方自治,積極促進地方城市政府在水業領域的投資、保證地方資本市場的健全發展。如設立投資水業領域的專項滾動基金。同時,城市政府需要改進傳統的“基于投入”的補貼機制,實現“基于產出”的補貼。要徹底對投資項目的投入產出進行分析,提高項目的商業運作可能性及運營效益。
(2)完善相關政策,充分利用多渠道的商業融資手段,籌集資金。如銀行信貸、債券、信托投資基金和多方委托銀行貸款等。[8]其中,應重點利用好銀行信貸和企業債券。積極創造條件利用銀行信貸為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將國家支持環保事業發展的政策與銀行信貸的風險管理要求相結合;企業債券的發行符合我國金融改革方向。應配合《企業債券條例》的修改,制定相關配套政策,使企業債券融資能用于包括環境基礎設施在內的市政項目的綜合開發。在充分利用現有商業融資渠道的同時,還應將發行市政債券作為新的重要融資渠道。[5]
(3)建立促進水業企業競爭、保護產權的有效制度。水業產權改革是城市水業市場化改革的核心,將從根本上改變傳統水業企業的組織形式,這既是傳統企業改革的大事,也是社會資本進入水業的必要條件。政府應積極的進行經濟和行政體制改革,要建立、健全有效保護人、法人的經濟權益的產權制度。要建立規范政府,特別是規范政府與城市水業企業關系的制度,加快建設刺激企業投資動力的貢獻與報酬相對稱的經濟刺激制度,同時要把大量產權邊界模糊,政企職責不分,內部管理混亂的經濟單位改造成為真正的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
(4)健全完善城市水業領域監管職能。[6]政府的行業監管是城市水業市場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水業投資體制改革中的首要任務。被監管對象有兩個:地方城市政府即政府投資責任和投資企業?,F階段這兩項監管工作都十分薄弱,主要是缺乏有效的監管體系的建設與監管工具的開發。目前,在城市水業領域里需要建立一套用于企業的監管的體系,特別是開發績效管理體系作為有效管理水業行業的手段和工具及時運用到水業領域的監管工作中。
(5)進一步提高城市水業領域政府投資決策的化、民主化水平。當前,城市政府對于供需分析缺乏科學性;對投資資金組成缺乏系統規劃,只是從短期的融資角度、從引資的政績的角度出發,缺乏對于水業領域的投資需要中長期規劃與統籌安排;對投資資金管理不規范,需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中心城市公共參與機制不完善,民主化程度尚低,缺乏民主決策,不能真實反映公共選擇。
(6)吸收外資同時須注意到外資投資所占市場比例與吸引外資政策的導向有直接的關系,引進資金和吸取技術、管理經驗是兩個主要目的。[8]目的不同需要外資參與的形式也是不同的。在地方資本市場有融資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減少對外貸款或外資在投資方面的參與這樣可以避免外匯風險。這在經濟危機發生時菲律賓、阿根廷等國都有教訓??梢园阎攸c放在引進先進管理經驗提高系統效率降低成本。目前,威利雅(原威望迪)、蘇伊士(包括旗下昂帝歐)和RWE(包括旗下泰晤士)為代表國際三大水務集團均已不同程度地投資我國水業。
5 結語
水業領域是我國現階段的基礎設施重點投資領域,也是各國基礎設施建設中需要資金最多的行業,公眾最為關注的公用事業領域之一。區域性中心城市水業投融資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不可急于求成。投資機制的健全和創新需要城市政府和水業企業的共同參與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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