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籌劃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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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籌劃方法

稅率籌劃方法范文1

關鍵詞:納稅籌劃 原理 方法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1-191-02

一、納稅人的籌劃

(一)納稅人籌劃的基本原理

納稅人籌劃是指根據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合理界定納稅人身份,或運用合法手段轉換納稅人身份,使自身承擔的稅收負擔盡量減少或降至最低。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直接避免成為某稅種的納稅人。納稅人籌劃的方法簡單,易于操作,可以直接降低稅收負擔。納稅人籌劃的關鍵是準確把握納稅人的內涵和外延,合理確定納稅人的范圍。

(二)納稅人籌劃的一般方法

1.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企業組織形式有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制企業等,不同的組織形式,適用的稅收政策存在很大差異,這給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空間。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均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是按照5%~35%的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公司制企業是按照企業利潤總額的25%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所得稅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工業企業的年度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是其他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案例一:李先生承租經營一家公司(屬于小型微利企業),李先生每年上繳租賃費10萬元,其余經營成果全部歸李先生個人所有。2010年該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為19萬元,李先生應如何利用不同的企業性質進行納稅籌劃呢?方案一:如果李先生仍原企業的營業執照,則按稅法規定李先生不僅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還應按其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方案二:如果李先生將原企業的工商登記變更為個體工商戶,則其承租經營所得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只繳納個人所得稅。很明顯,經過籌劃,方案二要比方案要節稅很多。

2.納稅人身份的轉變。由于不同納稅人之間存在著稅負差異,所以納稅人可以通過轉變身份,達到合理節稅的目的。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之間的轉變,增值稅納稅人與營業稅納稅人之間身份的轉變等等,都可以實現籌劃節稅。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假設某商業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為1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其中可抵扣進項增值稅為1.5萬元。則該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金額為15.5萬元(100×17%-1.5);如果該企業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則只需繳納增值稅3萬元,節約稅款12.5萬元。因此,該企業可以將原企業分設為兩個企業,這樣就可以被稅務機關重新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從而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達到合理節稅的目的。

(2)增值稅納稅人轉變成營業稅納稅人。假如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大型電子設備的銷售及售后培訓服務,那么依據現行稅法規定,其售后培訓服務應按照17%的增值稅率征收增值稅。如果把培訓服務項目獨立出來,成立一個技術培訓子公司,則該子公司為營業稅納稅人,其培訓收入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適用的稅率為5%。

二、計稅依據的籌劃

(一)計稅依據籌劃的基本原理

計稅依據是計稅的基礎,在稅率一定的情況下,應納稅額的大小與計稅依據的大小成正比,即稅基越小,納稅人負擔的納稅義務越輕。大部分稅種都是采用計稅依據與適用稅率的乘積來計算應納稅額。因此,如果能夠控制計稅依據,也就控制了應納稅額,即對應納稅額的控制是通過對計稅依據的控制來實現的,這就是計稅依據的籌劃原理。

(二)計稅依據籌劃的一般方法

1.稅基最小化。稅基最小化就是通過合法降低稅基總量,減少應納稅額或者避免多繳稅。在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籌劃中經常使用這種方法。

例如:某房地產公司每年的營業收入中,包含各種代收款項(包括水電初裝費、燃氣費、維修基金等各種配套設施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各種代收、代墊款項及其他性質的價外費用。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為減輕稅負,該公司可進行如下納稅籌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氣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的業務,因此,對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的水費、電費、燃氣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不計征營業稅,而只對其從事此項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計征營業稅。因此,該公司可以成立獨立的物業公司,將這部分價外費用轉由物業公司收取。這樣,其代收款項就不需繳納營業稅了。

2.控制和安排稅基的實現時間。

(1)推遲稅基實現的時間。推遲稅基實現時間可以獲得遞延納稅的效果,獲取貨幣的時間價值,等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的資助,給納稅人帶來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在通貨膨脹環境下,稅基推遲實現的效果更為明顯,實際上是降低了未來支付稅款的購買力。推遲稅基實現時間的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推遲確認收入,二是盡早確認費用。

稅法對不同銷售行為的納稅義務時間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規定。例如采取委托代銷方式銷售商品,委托方先將商品交付給受托方,受托方根據合同的要求,將商品出售后給委托方開具銷貨清單。此時,委托方才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按照這一原理,如果企業的產品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并且產品以銷售后付款結算方式銷售,則可以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根據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延緩納稅時間。

因此,對于此類銷售業務,可以選擇委托代銷結算方式實現遞延納稅,進行納稅籌劃。

(2)合理分解稅基。合理分解稅基就是把稅基進行合理分解,實現稅基從稅負較重的形式向稅負較輕的形式轉化。

例如:某公司主要生產銷售大型電器,電器銷售價格中含20%的維修保養費用。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這20%的維修保養費應繳納增值稅。經過籌劃,如果該公司針對電器的維修保養專門成立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服務公司,這樣每次銷售電器時,將20%的維修保養費由該維修服務公司收取,則這部分維修保養費就可以由服務公司按照服務業5%的營業稅稅率來計算繳納營業稅,而不需再按照17%的稅率來繳納增值稅,從而實現納稅籌劃,達到節稅目的。

三、稅率的籌劃

(一)稅率籌劃的基本原理

稅率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降低適用稅率的方式來減輕稅收負擔的籌劃方法。不同稅種適用不同的稅率,即使是同一稅種,適用的稅率也會因稅基或其他相關條件不同而發生相應的變化。納稅人可以利用課稅對象界定上的含糊性或者通過改變稅基分布調整適用稅率的方法進行稅率籌劃,從而達到降低稅收負擔的目的。

(二)稅率籌劃的一般方法

同一稅種往往對不同的征稅對象實行不同的稅率。比如增值稅有17%的基本稅率,還有13%的低稅率,對小規模納稅人則實行3%的征收率。營業稅也存在多個稅目,如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業等適用3%的稅率,服務業、無形資產轉讓等適用5%的稅率,娛樂業適用5%~20%的稅率。因此納稅人可以通過稅率籌劃,使自己盡量適用較低的稅率,以節約稅金。

案例:某建設單位甲擬建設一座辦公大樓,需要找一家施工單位承建,于是通過工程承包公司乙,與施工企業丙簽訂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額為6000萬元,并向乙支付了300萬元的中介服務費。按照稅法規定,乙收取的300萬元中介服務費須按服務業稅目繳納5%的營業稅。

則乙應繳納營業稅款為300×5%=15萬元

如果經過納稅籌劃,乙公司直接成本建筑工程業務,并與甲直接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300萬元,然后再以6000萬元的價格將承包的建筑工程業務轉包給丙,則乙公司的收入應按建筑業稅目繳納3%的營業稅。

乙應繳納的營業稅款為(6300-6000)×3%=9萬元

經過納稅籌劃,實際節約稅款金額為15-9=6萬元

四、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

(一)稅收優惠政策籌劃的原理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國家為了支持某個行業發展,活針對某一特殊時期,出臺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優惠性稅收規定或條款。稅收優惠政策反映一定時期國家的稅收導向,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依法節稅。

(二)稅收優惠政策籌劃的方法

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關鍵是尋找合適的優惠政策并把它運用在納稅實踐中,在一些情況下還表現在創造條件去享受優惠政策,獲得稅收負擔的降低。對于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應考慮以下操作技巧:第一,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盡量爭取更多的稅收優惠待遇。第二,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盡量爭取更長的稅收優惠期。

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某企業是一家從事建筑施工為主的工程施工單位,則該公司可以從傳統的商品房建筑裝修項目逐漸向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轉變,如承接主要為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等的工程施工,就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達到節約稅款的目的。

五、稅負轉嫁的籌劃

(一)稅負轉嫁籌劃的原理

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通過各種途徑將應繳稅金全部或部分地轉給他人負擔從而造成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致的經濟現象。

稅負轉嫁的籌劃通常需要借助價格來實現,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價格浮動、價格分解來轉移或規避稅收負擔。稅負轉嫁籌劃能否通過價格浮動實現,關鍵取決于商品的供給彈性與需求彈性的大小。

(二)稅負轉嫁籌劃的方法

1.稅負前轉。稅負前轉指納稅人在進行商品或勞務的交易時,通過提高價格的方法,將其應負擔的稅款向前轉移給商品或勞務的購買者或最終消費者負擔的形式。稅負前轉是賣方將稅負轉嫁給買方負擔,通常通過提高商品售價的方法來實現。由于稅負前轉是順著商品流轉順序從生產到零售再到消費的過程,因而也叫稅負順轉。

2.稅負后轉。稅負后轉是指納稅人通過壓低購進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價格,將應繳納的稅款轉嫁給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供給者負擔的形式。由于稅負后轉是逆著商品流轉順序從零售到批發、再從批發到生產制造環節的過程,因而也叫稅負逆轉。例如,一個批發商納稅后,因為市場上該類商品價格下降的壓力,已納稅款難以加在商品價格之中轉移給零售商,于是該批發商就要求生產廠家退貨或要求生產廠家承擔全部或部分已納稅款,這時就會發生稅負逆轉。稅負逆轉一般適用于生產要素或商品積壓時的買方市場。

3.稅負混轉。稅負混轉又叫稅負散轉,是指納稅人將自己應繳納的稅款分散轉嫁給多方負擔。稅負混轉通常是在稅款不能完全向前順轉,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轉時所采用的方法。例如紡織廠將自身的稅負一部分用提高布匹價格的辦法轉嫁給后續環節的印染廠,另一部分用壓低棉紗購進價格的辦法轉嫁給原料供應企業―紗廠,還有一部分則用降低工資的辦法轉嫁給本廠職工等。嚴格地說,稅負混轉不上一種獨立的稅負轉嫁方式,而是稅負前轉與后轉等的結合。

以上簡要介紹了企業納稅籌劃的幾種方法,但無論哪一種方法,在應用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合理把握風險與收益的關系,只有當納稅籌劃方案的成本和損失小于所取得的收益時,該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

另外,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經濟利益,但卻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稅收的減少并不等于企業整體利益的增加。納稅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應服從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如果有多種方案可以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因此對于那些綜合性較強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納稅籌劃業務,應聘請各專業人士(如會計師、企業管理專家、員工福利專家、律師等)共同謀劃,以提高納稅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降低籌劃風險,防止納稅籌劃行為因顧此失彼而造成企業總體利益的下降。

參考文獻:

1.納稅籌劃實務與案例.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1

2.納稅籌劃.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10

3.企業納稅籌劃實務與技巧.北京大學音像出版社,2011

稅率籌劃方法范文2

【關鍵詞】進出口 納稅籌劃 關稅 增值稅

一、進口環節的納稅籌劃

進口稅收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涉及稅種主要包括進口關稅和進口代征增值稅兩種。如何對這兩種稅收進行有效籌劃,降低進口環節的稅負,這對于企業而言無疑是十分重要的。

(一)進口環節關稅的納稅籌劃

1.完稅價格

從目前來看,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一般有兩種確定方法:一是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的確定方法;根據《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貨價、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等。貨物的貨價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確定。二是進口貨物海關估價方法;當進口貨物的價格不符合成交價格的要求或者成交價格不能確定時,海關應當依次以相同貨物成交價格方法、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方法、倒扣價格方法、計算價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確定的價格為計稅基礎,估計確定完稅價格。根據上述規定,對于進口環節關稅完稅價格的籌劃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選擇合理的進口來源

通常情況下,完稅價格的確定都是以成交價格為基礎,因此如果經海關審定認為符合成交價格的要求和有關因素,就可以以此作為計算進口關稅完稅價格的依據。從這一點上看,進口企業在選擇同類產品時應盡量以成交價格、運費、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中的較低者為最優,力爭在海關所認定的“正常成交價格”前提下努力降低其貨物報價,從而達到充分降低企業進口稅負的目的。

(2)變更實付或應付價格

按現行稅法規定,與該貨物有關并作為賣方向我國銷售該貨物的一項條件,且應由買方直接或間接支付的,應該計入完稅價格(復制權費除外)。為此,若賣方并非要求必須隨貨物同時購進時,作為進口企業的買方應設法將特許權使用費的轉讓作為另一項單獨的交易進行處理;由于特許權使用費的轉讓只涉及營業稅和少量印花稅,因此將大大降低其實際稅負。

(3)海關估價方法的選擇

按照現行《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若進口貨物實際列舉的完稅價格低于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則進口企業可以選擇交驗載明貨物的真實價格、運費、保險費等其他費用的各項單證,海關也會據此處理;反之,若實際列舉的完稅價格高于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此時企業則可以選擇不予提供,而海關則會按照同類產品市場價格估定出較低的完稅價格。

2.適用稅率

一般來說,普通稅率與優惠稅率的區別是以進口貨物的原產地為標準的,即全部產地標準和實質性加工標準。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看,關稅稅率的籌劃應以轉讓定價與實質性加工標準為突破點,通過確定適用優惠稅率的貨物原產地來充分降低其稅負。例如,若產品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產品總值的比例已超過30%時,則視同于實質性加工處理,此時應歸入與其新產品實質性使用部分相關的稅目計稅。此外,對于機器、儀器或車輛中的各類零部件,若與主件同時進口且數量合理時,應按主體原產地的稅率計稅;反之,若上述部件分別從適用不同稅率的國家或地區進口時,則應按其各自的原產地確定其稅率。

3.減免政策

從理論上說,關稅的減免分為法定減免稅、特定減免稅和臨時減免稅三類。就前者而言,企業應當關注的是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失或者損壞的貨物以及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或者我國對外捐資的貨物,可以享受的減免稅待遇。特定減免稅則是指國家為鼓勵發展產業的國內投資項目以及使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設備,可以給予的減免稅優惠。臨時性減免稅則是指除去上述兩種形式之外,國家特別給予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此外,保稅貨物也屬于減免稅的一種類型,其是指經海關批準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在境內儲存、加工、裝配后復運出境的貨物,該類貨物并不需要繳納進出口稅費。

(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從實質上看,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是與進口關稅的納稅籌劃過程緊密相連的。按照我國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進口的貨物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稅率予以計算應納稅額,且不得有任何抵扣項目。由此可見,其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是與關稅相關的完稅價格、關稅稅率等因素密切相關的。另一方面,進口增值稅也具有多項優惠政策,而這些政策主要是基于所適用稅率的不同,企業應選擇具有優惠稅率的貨物進口。與此同時,國內某些地區或特殊行業、單位、個人可享受減免增值稅優惠,這類企業的組成形式及業務類型為進出口企業的納稅籌劃拓展了空間。

二、出口環節的納稅籌劃

相對于進口環節,企業在出口環節實施納稅籌劃的空間要大一些,而國家為了鼓勵出口,提高出口產品的競爭力,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給予這些企業出口退稅處理,因此進出口企業應將納稅籌劃的側重點放在出口退稅上,尤其是增值稅的出口退稅上。當前,增值稅的出口退稅的主要方式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兩種。前者是指先對出口貨物征稅,在貨物出口后再予以辦理退稅;后者則是指企業對于出口產品免征出口環節的增值稅,出口產品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按規定予以退稅的,應先用于抵消內銷產品的應交稅額;若后者經抵消后還有余額時,按抵消額退稅。

(一)出口環節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1.貿易方式

當前,進出口企業主要采用的貿易方式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種,前者是指由國外廠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包裝材料以及必要的機器設備和生產技術,委托國內企業按其要求進行加工、裝配,其最終產成品由國外企業負責營銷的一種貿易方式,后者則是指由國內企業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裝物,然后在國內加工為產成品再銷往國外的一種貿易方式。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看,來料加工方式適用于“出口免稅不退稅”的政策,但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而進料加工方式適用于“出口免稅并退稅”的政策,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退稅率往往低于征稅率,因此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要選擇恰當的加工方式。

2.出口方式

我國1994年實施的增值稅相關條例規定,對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并免征消費稅。但隨著國際經濟形勢變化,國家在不同時期分別對出口退稅政策進行了調整,自1994年至2010年,共經歷了9次調整。納稅人應在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按月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稅。一般說來,企業可通過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貿出口的方式來得到退稅,而這其中對于出口產品中扣除包裝計稅的部分,應分別就出口產品及包裝物的適用稅率計稅,出口農產品的應按規定稅率退稅,出口其他產品則應按稅法的其他規定退稅,其適用稅率不一。

另一方面,當企業出口貨物受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的限制或企業所在地出口退稅指標不足時,企業此時可將已收購的貨物委托或再調撥銷售至其他企業出口,在收匯后再由企業辦理退稅,而后者也可接受調撥貨物的其他企業辦理退稅。而若企業享有產品自營出口經營權時,在其出口退稅率低于征稅率時,如果企業選擇通過將自產貨物銷售給相關聯企業出口并由其退稅的辦法,可使企業自身得到更多的出口退稅優惠,獲得最大價值。

3.納稅申報

按照稅法規定,一般情況下,企業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超過90天未收齊有關出口退(免)稅憑證或未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免抵退”申請手續的,應視同貨物內銷處理并予以征稅;而對于已征稅貨物,企業在收齊有關出口退(免)稅憑證后,應在規定的出口退稅清算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無誤時,才可辦理免抵退手續。若企業逾期未申報或已申報但審核未通過時,不得予以退稅;若貨物出口后90天內不辦理申報退稅時,主管稅務機關則有權要求企業補稅。由此可見,企業應慎重對待納稅申報期限,力爭在90天的申報期內根據貨物的內外銷比例,選擇最佳的申報期限及其申報限額。企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申報,應盡早申請地市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

4.其他方式

除了上述幾種籌劃方法外,企業還可利用收購方式的不同以及出口退稅計算方法的差異進行籌劃。例如,在不影響交貨期、交貨質量的情況下,可考慮從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進貨;一般情況下,對退稅率小于征稅率的貨物,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進貨,比從一般納稅人處進貨所實現的出口盈利高。再者,企業還可采取改變收購方式,變出口非自產產品為自產產品,以爭取采用“免、抵、退”方法予以退稅。另外,企業還應注意選擇委托加工而非作價方式實施進料加工的再加工,以及特別注意分類對出口退稅的影響。

(二)出口關稅的納稅籌劃

與出口環節的增值稅相類似,國家對于出口關稅的優惠政策也較多,這主要是出于鼓勵出口的考慮。企業若想獲得出口關稅的相關優惠,其產品首先必須符合有關的原產地規則。為此,進出口企業應主動申請并提供原產地證,力爭獲取較多的關稅優惠,并且還要對一般原產地證與優惠原產地證進行區分。從理論上說,一般原產地證只能享受進口國的最惠國關稅,而優惠原產地證可以享受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減免甚至全免的關稅優惠。由于優惠原產地證所帶來的效益由承擔進口的企業所享受,其作用較容易被忽視,為此出口企業對此應加以必要的重視,以獲取最大額的稅收優惠。

主要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8年.

[2]蓋地.企業稅務籌劃理論與實務[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年.

[3]王軍.以某進出口公司為例的稅務籌劃方案探討[J].財經界,2010(2).

[4]宋.淺析出口退稅的納稅籌劃[J].科技經濟市場,2010(6).

[5]賀飛躍.出口退稅的納稅籌劃[J].財會月刊(會計版),2007(5).

稅率籌劃方法范文3

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務籌劃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國家稅收政策、法規規定范圍內,以適應國家稅收法律為前提,存在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通過籌資、投資、經營等環節事先安排和策劃,以達到減輕稅負,稅后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經營管理活動。

二、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原因和現狀

(一)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原因

隨著全球經濟的不斷發展,世界經濟逐漸一體化,大量的外國企業紛紛入駐,這對我國的中小企業造成了不小的沖擊。面對如此激烈的競爭環境,中小企業要想在同外資企業的競爭中脫穎而出,除了要提高技術、擴大規模、加強管理外,取勝的關鍵還在于能否降低企業成本和支出,盡可能地增加盈利,這就要求企業要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另外,中小企業要想做大做強,走出國門進行投資、經營、參與世界市場的競爭,更要進行稅務籌劃,以便有效地利用各國的優惠政策,降低稅負。

(二)稅務籌劃外部環境不佳

稅務業發展不快,目前,我國稅務業仍處于初級階段,發展相對滯后,稅務人員結構不合理。主要是因為人員素質不高、專業水平較低,使得稅務業缺乏應有的吸引力,不能滿足廣大納稅人的需求。

稅法建設和宣傳相對滯后,我國目前稅法建設還不夠完善,還有很多地方都有待修改和調整,而對于稅法的宣傳,除了部分專業的稅務雜志會定期刊登外,納稅人很少從大眾傳媒中獲知稅法的全貌和其調整情況,不利于企業進行稅務籌劃。而且社會各界對稅務籌劃理解不一,且宣傳稅務活動的機構的權威性和影響力不足,人們對稅務籌劃的誤解也就在所難免。

(三)稅務籌劃基礎工作(內部環境)不牢

企業中各項管理活動并非嚴格按照財務工作規程來做,不經過任何可行性論證和財務上必要的預算,就有企業領導擅自決定的事例比比皆是。企業中往往存在著稅務籌劃主體不明的現象。一般會計人員認為自己的職責是做好會計核算,提供會計報表,至于立項前的稅務成本比較及相關決策是領導的事。而在上級眼中,稅務籌劃應該是財務部門份內的事情。從而導致稅務籌劃無人負責管理。

三、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策略

(一)縮小課稅基礎

應繳納的稅額=課稅基礎×稅率,因此,可以通過該方法減輕企業稅務負擔。通常情況下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量使各項成本最大化,各收入最小化,從而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這樣不但可以直接減少應納稅額也可以使用較低稅率,以達到雙重減稅效果。

(二)使用較低稅率

各種稅法一般都采用10多種稅率,只有極少數采用單一稅率,其中采用累進稅率又是節稅效果最好的方法。我國現行稅制為納稅人實施稅務籌劃提供了選擇較低稅率的可能性。如在企業所得稅中就將其分為33%的基本稅率和27%(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以上10萬以下的企業)、18%(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以下的企業)的兩檔優惠稅率;消費稅有產品差別比例稅率,營業稅中有行業差別比例稅率等等。

(三)延緩納稅期限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應該充分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延緩納稅期限,可享受相當于無息貸款的利益,應納稅款期限越長所獲得的利益越大,例如,在計提折舊時,將平均年限法改為雙倍余額遞減法即可獲得延緩稅款的利益。

(四)合理歸屬所得年度。

所得年度可以收入、成本、費用等的增減或分攤來達成(需要正確預測銷售形勢)。各項費用的支付,配合企業靈活的優勢,做出合理的安排,以享受最大利益。如在銷售時間上的確認、存貨計價、折舊計提方法的選擇等,都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利益

(五)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為了達到一定的社會、政治、經濟目的對納稅人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它利用稅收利益引導人們的活動,只有合理的運用才能得到確實的利益,這就要求納稅人要時刻關注稅法的改變和國家政策的變化,抓住機遇,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爭取更多的利益。

四、稅務籌劃的具體方法

(一)納稅人類別選擇的稅務籌劃

稅法規定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商業企業以外的其他小規模企業,如果企業規模沒有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標準,但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并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準確的稅務資料的可以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根據這種規定,那么將會有部分企業既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又可以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這部分企業可以通過分析稅負無差別點來決定是否成為一般納稅人企業。

(二)成本費用的稅務籌劃

對成本費用的列支必須在合乎法律法規的要求下進行,對于稅法有列支限額的費用應盡量不要超過限額,稅法規定對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要并入利潤納稅,因此,對如業務招待費等限額列支的費用應爭取在限額內充分列支。要使企業所發生的費用全部得到補償,國家允許企業列支的費用,可使企業合理減少利潤,企業應將這些費用列足。同時,已發生的費用應及時核銷入賬。

(三)利潤分配與稅務籌劃

利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中小企業在重組時,不妨考慮兼并賬面上有虧損的企業,將盈補虧,沖減利潤,達到減少所得稅甚至免繳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利用“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優惠,“兩免三減半”是指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這樣就給企業在利潤分配過程中形成了較大的稅務籌劃空間。用稅法允許的資產計價和攤銷方法的選擇權在企業經營初期形成虧損,推遲獲利年度,使“兩免三減半”開始計時的時間盡可能滯后,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稅率籌劃方法范文4

關鍵詞: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技術基本步驟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5-198-02

一、納稅籌劃的內容及方式

納稅籌劃應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用合法的手段進行節稅籌劃;二是采用非違法的手段進行避稅籌劃;三是采用經濟手段,特別是價格手段進行稅收轉嫁籌劃;四是歸整納稅人賬目,實現涉稅零風險。

方式:(1)避稅籌劃。避稅籌劃是以非違法的手段來達到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目的,它既不違法,也不合法。因此。存在一定的風險,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為“逃稅”。由于避稅籌劃是以非違法手段達到規避納稅義務的目的。因此在相當程度上它與逃稅一樣危及國家稅法,直接后果是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減少,間接后果是稅收制度有失公平和社會腐敗,故避稅需要通過反避稅加以抑制。(2)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違背稅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一系列優惠政策,通過納稅人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以及經營活動的巧妙安排,達到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節稅籌劃有以下幾個特點:合法性、政策導向性、策劃性。(3)轉嫁籌劃。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通過價格的調整和變動,將稅負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行為。稅負轉嫁結果是有人承擔,最終承擔人稱為負稅人。稅負落在負稅人的身上的過程叫稅負歸宿。在轉嫁條件下,納稅人和負稅人是可分離的,納稅人只是法律意義上的納稅主體,負稅人是經濟上的承擔主體。

二、納稅籌劃的基本技術

1、減免稅技術。減免稅技術是指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成為減免稅人,或使納稅人從事減免稅的活動?;蚴拐鞫悓ο蟪蔀闇p免稅對象而少納稅收的納稅籌劃技術。例如,納稅人為享受減免稅待遇,潛入某些開發區,以享受開發區減免一定時期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減免稅的技術要點:(1)盡量爭取更多的減免稅待遇。(2)盡量使減免稅期最長化。(3)減免稅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4)選擇使用最優惠減免稅政策。

2、分割技術。分割技術是指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所得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或者在使用不同稅種、不同稅率和減免稅政策的多個部分之間進行分割的納稅籌劃技術。我國現行稅制規定,對使用不同稅率、不同稅種和減免稅政策的業務應分別記賬,否則一律按高稅率納稅或不予享受減免稅待遇。因此,盡量將納稅人的應稅所得分割成適用不同稅種、不同稅率和減免稅政策的業務分別記賬。

分割技術的要點:(1)分割合理化(2)分割不違法(3)收益最大化。

3、扣除技術??鄢夹g是指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扣除額增加而直接節減稅額,或調整扣除額在各個應稅期的分布而相對節減稅額的稅務籌劃技術。在同樣收入的情況下,各項扣除額越大,應稅基數就會越小,應納稅額也越少,所節減的稅款也就越大。

扣除技術要點:(1)扣除項目最多化。在不違法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使更多的項目能夠得到扣除。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扣除的項目越多,應稅基數就越小,應納稅額就越少,因而節減的稅收就越多。(2)扣除金額最大化。(3)扣除最早化。在不違法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使各允許扣除的項目在最早的應稅期得到扣除。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扣除越早。早期交納的稅收就少,早期的現金流量就越大,可用于擴大流動資本和進行投資的資金也越多,將來的收益也越多,因而相對節減的稅收就越多。

4、稅率差異技術。稅率差異是指對不同征稅對象適用的稅率不同,或者相同的征稅對象適用的稅率不同。稅率是決定納稅人稅負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并且各稅種的稅率大多存在一定的差異,一般情況下,稅率低,應納稅額少。稅后收益就多。一個國家的稅率差異,往往是既要考慮到公平因素,又要考慮到效率因素。

稅率差異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利用稅率的差異直接節減稅款的稅務籌劃技術。稅率越低,節減的稅額越多。

實行比例稅率的稅種常常有多種比例稅率,對比例稅率進行籌劃,可以從中尋求最佳稅負點。

對于實行累進稅率的稅種,比如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的稅(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下的),籌劃主要是防止適用稅率的爬升。

對于實行定額稅率的稅種,例如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等,也可以通過籌劃取得一定的收益。

稅率差異技術要點:(1)盡量尋求稅率最低化。與高稅率相比,按低稅率繳納稅款就能節減稅款,稅率最低化能使稅務籌劃的收益最大化。因此要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尋求適用稅率的最低化。(2)與企業的經營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在企業的設立、投資方向、投資規模等的決策中要充分考慮到稅率差異的影響。

5、抵免技術。稅收抵免是指從應納稅額中扣除稅收抵免額,包括避免雙重征稅的稅收抵免和作為稅收優惠或獎勵的稅收抵免。

抵免技術是指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稅收抵免額增加的稅務籌劃技術。稅收抵免額越大,沖抵應納稅額的數額就越大,應納稅額則越少,從而節減的稅額就越大。

抵免技術要點:(1)抵免項目最多化。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爭取更多的抵免項目。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抵免的項目越多,沖抵應納稅額的項目也越多,沖抵應納稅額的項目越多,應納稅額就越少,節減的稅款就越多。(2)抵免金額最大化。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使各抵免項目的抵免金額最大化。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抵免的金額越大,沖抵應納稅額的基金額就越大,沖抵應納稅額的金額越大,應納稅額就越少,節減的稅款就越多。

6、退稅技術。退稅是稅務機關按規定對納稅人已納稅款的退還。稅務機關向納稅人退稅的情況一般有;稅務機關誤征或多征的稅款,如納稅人扣繳的預提稅或分期預繳的稅款超過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款額;出口退稅;符合國家退稅獎勵條件的已納稅款等。

退稅技術是指在不違法合理的情況下,使稅務機關退還納稅人已納稅款的稅務籌劃技術。在已繳納稅款的情況下,退稅無疑是償還了繳納的稅款,節減了資金,所退稅額越大,節減的稅款也越多。

退稅技術特點:(1)盡量爭取退稅項目最多化。在不違法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爭取更多的退稅待遇。在其他條件的情況下,退稅的項目越多,退還的已納稅額就越多,節減的稅款就越多。因此應使退稅項目最多化,以達到籌劃的最大化。(2)盡量使退稅額最大化。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應盡量使各退稅額最大化。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退稅額越大,退還的已納稅額就越大,節減的稅款就越多。因此應使退稅額最大化,以達到籌劃的最大化。

7、延期納稅技術。延期納稅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延期納稅規定

延緩一定時期后再繳納稅收。延期納稅技術是指在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收而取得相對收益的稅務籌劃技術。因為貨幣存在時間價值,延期納稅就如同納稅人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可以在本期有更多的資金用于投資和再投資,將來可以獲得更大的投資收益,或者可以減少企業的籌資成本,相對節減了稅收取得了收益。

延期納稅技術要點:(1)延期納稅項目最多化。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盡量爭取更多的項目延期納稅。在其他條件包括一定時期納稅總額相同的情況下,延期納稅的項目越多,本期繳納的稅款就越少,獲取的貨幣時間價值也就越高,因而相對節減的稅款就越多,籌劃的收益就越大。(2)延長期最長化。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盡量爭取納稅延長期最長化。在其他條件包括一定時期納稅總額相同的情況下,納稅延長期越長,有延期納稅增加的現金流量所產生的收益也將越多,因而相對節減的稅收也越多。使納稅延長期最長化,可以達到籌劃收益的最大化。

8、會計政策選擇技術。會計政策選擇技術的概念:會計政策選擇技術是指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采用適當的會計政策以減輕稅負或延緩納稅的稅務籌劃技術。

會計資料是許多稅種確定應納稅額的基礎。所得稅等重要稅種的應稅基數往往是根據財務會計核算結果并加以調整計算出來的。

會計政策的不同選擇,核算出來的結果會有不同,不同的結果會對納稅人的稅負產生影響,甚至有較大的影響。

存貨計價。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存的各種資產,如庫存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以及各類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貨是資產負債表中的重要項目,也是利潤表中用來確定構成主營業務成本的一項重要內容。如果多計期末存貨成本,必然會降低本期銷貨成本,夸大本期收益。此外,本期期末存貨成本的多計,又會增加下期存貨成本,從而使下期的銷貨成本提高,降低下期的收益。如果相反,則會導致另一種結果。因而能否正確的確定存貨價值與能否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有著密切的關系。由于存貨計價對企業的收益和應稅所得額均有直接影響,會計制度規定的存貨計價方法又有多種,不同的計價方法對企業利潤和納稅多少的影響是不一樣的,因而企業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可選擇一種使其稅負較輕的方法。

折舊計提。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對于企業來說會生產不同的稅收影響。首先,不同的折舊方法使固定資產價值補償的時間有早晚之分;其次,不同的折舊方法造成的年折舊計提額的不同直接關系到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積稅率制度下納稅額的差異。企業要在國家折舊規定范圍內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力圖降低稅負、增加企業稅后利潤。

費用列支。企業應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充分列支費用,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這樣才能縮小稅基。減少所得稅。首先,要使企業所發生的費用全部得到補償。國家允許企業列支的費用,可使企業合理減少利潤,企業應將這些費用列足,如按規定提足折舊費,職工福利費,教育費附加,工會經費等。否則,會減弱企業自身的生產能力,繳納一些不需繳的稅金。其次,要充分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的費用。對于一些可預計的損失和費用,企業應以預提的方法提前計人費用。最后,對于稅法有列支限額的費用盡量不要超過限額。因為對超過的部分,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要并入利潤納稅。

三、納稅籌劃的基本步驟

納稅籌劃的基本步驟可以分為收集信息、確定目標、方案設計與選擇、執行與反饋四個步驟。收集信息是稅務籌劃的起點,在此基礎上通過目標分析確定納稅籌劃的方向和范圍,然后根據情況設計多種方案進行比較從中篩選出最佳方案,在方案的執行過程中還要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調整。

(一)收集信息

收集信息是納稅籌劃的基礎,只有充分掌握信息,才能進一步展開納稅籌劃工作。收集信息包括收集企業外部信息和企業內部信息。

1、收集外部信息。企業是在一定的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外界條件制約著企業的經濟活動,也影響著活動的效果。納稅籌劃必須掌握企業外部信息。企業的外部信息主要包括:(1)稅收法規。稅收法規是處理國家與納稅人稅收分配關系的主要法律規范,包括所有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納稅籌劃不能違反稅務法規,而且納稅籌劃要認真掌握和研究稅收法規,找到其中可供納稅籌劃利用之處。稅收法規經常隨經濟情況的變動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修正,因此,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對于稅法修正的內容獲取時,必須加以密切注意并適時對籌劃方案做出調整,以使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規范。(2)其他政策法規。納稅籌劃的內容涉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各方面,要做到有效運用納稅籌劃策略,不僅要了解熟悉稅法,還要熟悉會計法、公司法、經濟合同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唯如此,才能分辨什么是違法,什么是不違法,在總體上確保自己的納稅籌劃行為的不違法性。全面了解各項法律規定,尤其是熟悉并研究各種法律制度,可以為稅務籌劃活動構置一個安全的環境。(3)主管稅務機關的觀點。在理論上,納稅籌劃與偷稅雖然有不同的含義,能夠進行區別,但是在實踐中,要分別某一行為究竟是屬于納稅籌劃行為,還是偷稅行為的確比較困難,一般要通過稅務機關的認定和判斷,而認定和判斷又隨主觀客觀條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因此,任何納稅義務人在運行稅務籌劃時,除必須精研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外,還必須進一步了解稅務部門從另一角度認識的可能性,在反復研討的基礎上做到籌劃。否則一旦納稅籌劃被視為偷稅,就會得不償失。

2、收集內部信息。企業自身的情況是納稅籌劃的出發點。納稅籌劃必須掌握企業的內部信息,其主要包括:(1)納稅人的身份。有些稅種對納稅人的界定有一定差異,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對有同樣行為的主體不納入征稅范圍。因此,對納稅人身份進行籌劃,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避免成為納稅人,免除納稅義務。(2)組織形式。納稅人不同的組織形式在雙重征稅、虧損抵補等方面的稅務待遇是不同的,納稅籌劃要設計最佳的組織方式。(3)注冊特點。不同的注冊特點,在地區性稅收優惠、宏觀稅負、避免雙重征稅等方面的規定是不同的。稅務籌劃要更好地利用所在地區的稅收政策。(4)所從事的產業。我國稅收制度,尤其是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中,在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或升級方面規定了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選擇投資領域??梢匀〉酶嗟亩愂绽?。(5)財務情況。納稅籌劃是財務管理的一個方面,要服從于納稅人的整體財務計劃,而且納稅籌劃也要在全國和詳細了解納稅人的真實財務情況的基礎上,才能制定不違法和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6)對風險的態度。納稅籌劃作為經濟活動也存在風險。有時候風險大,報酬率也高,如何決策就要看經濟管理者對于風險的認知。(7)稅務情況。了解企業以前和目前的有關稅務情況,包括有關申報、納稅以及和稅務機關關系等情況,有助于制定合理的企業和稅務籌劃方案。

(二)目標分析

1、納稅人的要求。納稅人對納稅籌劃的共同要求都是盡可能多地節減稅額,獲得稅收利益,增加財務收益。但是具體看來,不同納稅人的具體目標可能有所不同。(1)要求增加所得還是資本增殖。納稅人對財務收益的要求大致有三種:第一種是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每年的所得;第二種是要求若干年后納稅人資本有最大的增殖;第三種是既要求增加所得也要求資本增殖。對不同的要求,納稅籌劃也是不同的。(2)投資要求。如果納稅人有投資意向但尚未有明確的方案。納稅籌劃人可以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況進行稅務策劃,提出各種投資建議,比如投資地點、投資項目、投資期限等。但有時納稅人的投資意向已經有了一定的傾向性,這時納稅籌劃人就必須了解納稅人的要求,根據納稅人的要求來進行納稅籌劃,提出建議,比如建議改子公司為分支機構等。

2、目標的限定。(1)納稅成本與經濟效益的選擇。納稅籌劃和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稅務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2)稅種的限定。從原則上說。納稅籌劃可以針對一切稅種,但由于不同稅種的性質不同,納稅籌劃的途徑、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因此,只有在精心研究各個稅種的性質、法律規定以及了解各稅種在經濟活動環節中的地位和影響的基礎上。才能做到綜合衡量、統籌考慮,選擇最優的籌劃方案,取得盡可能大的收益。

3、經濟活動參與者各方的稅負情況。交易方式不同,經濟活動參與者各方的稅收負擔也可能不同,而當事人應負擔的稅負,往往具有高度的轉嫁性,以致影響交易各方的真實稅收負擔。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除必須考慮本身直接應負擔的稅額外,同時也應該兼顧交易對方的課稅情況以及其稅負轉嫁的可能性,從而采取相應對策。

4、特定稅種的影響。一是稅收與經濟相互影響的因素,也就是某個特定稅種在經濟活動中地位和作用。對納稅人決策有重大影響的稅種當然是納稅籌劃的重點。二是稅收自身的因素,這主要看稅種的稅負彈性,稅負彈性大,納稅籌劃的潛力也越大。

參考文獻:

1.李大明.論稅收籌劃的原理極其運用[J].中南財經政治大學學校,2002(6)

2.張孟.現代企業稅務策劃問題探討[J].交通財會,2001(5)

3.付元略.21世紀財務管理,廈門大學出版社,2003(10)

4.蓋地.稅務會計.首都京貿大學出本社,2000

稅率籌劃方法范文5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法 解讀 籌劃空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企業所得稅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細則已經于2007年11月28日公布。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在稅率、稅前扣除、資產的稅務處理、稅收優惠、征管方式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它不僅會影響企業的稅負,甚至會導致企業經營戰略的調整。如何深刻理解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精髓,有效規避企業的涉稅風險,是稅收籌劃必須考慮的問題。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縮小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的空間

在傳統的企業所得稅籌劃中,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籌劃的空間有三個。

1、企業身份優惠的籌劃空間。由于過去生產性外資企業、福利企業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企業可以享受減免稅以及低稅率的優惠,因此企業想方設法創造條件,通過嫁接或改變身份來謀取稅收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上述優惠政策,由通過改變企業身份就能享受稅收優惠的籌劃空間已經不復存在。

2、新辦企業優惠的籌劃空間。舊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新辦的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的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一免一減半”,以及新辦的從事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等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利用不停地新辦、關停、再新辦企業的方法規避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上述優惠政策,因而這一籌劃途徑已經封堵。

3、地域性優惠政策的籌劃空間。如“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或者設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于能源、交通、港口、碼頭或者國家鼓勵的其他項目的,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一系列規定,且生產經營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還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已經取消上述優惠。由于這些地域性優惠政策的取消,原來僅靠在特定區域成立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包括通過打球、貼上高新技術企業標簽就能獲取稅收優惠的籌劃空間已經壓縮。

雖然上述三個籌劃空間已經關閉或壓縮,但并不意味著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就沒有了空間??傮w來看,新企業所得稅法構筑的稅收優惠體系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時,必須將視角從投資地點的稅收籌劃向投資方向的稅收籌劃轉變。如: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項目,符合條件的微利企業,以及符合條件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等等。如果企業有條件及時轉變籌劃方向,一個新的籌劃空間必將被打開。

另外,《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稅法施行后繼續按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優惠辦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的,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與此同時公布的《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表》還顯示,涉及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具有行政法規效力的文件有30項,這些優惠主要是此前的一些區域優惠和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等。通知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其中,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企業,2008年按18%稅率執行,2009年按20%稅率執行,2010年按22%稅率執行,2011年按24%稅率執行,2012年按25%稅率執行;原執行24%稅率的企業,2008年起按25%稅率執行。需要強調的是,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的優惠政策是存在交叉的,由企業選擇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上述規定事實上還是給了這類企業一定的籌劃空間。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擴大了成本費用的籌劃空間

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是決定企業稅負的兩個要素,在收入確定的前提下,稅前可扣除成本費用的增加,必然會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如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的扣除標準,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職工工資薪金,準予在稅前扣除”。又如統一和部分提高了廣告費扣除標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边@些規定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將產生不同的影響,稅收籌劃的效果是不同的。

新企業所得稅法以公司法人為基本納稅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機構不是獨立納稅人。如果企業把設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變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獨立納稅人資格,就可以由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各分公司間的收入、成本、費用可以相互彌補,實現均攤,就可以避免出現各分公司稅負嚴重不均的現象,尤其是當集團公司中各子公司有虧有盈時,這種方法更為有效。新企業所得稅法還統一了加速折舊的規定,為設備更新頻率較快的企業提供了籌劃空間。但是新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業務招待費、大修理支出費等的規定使原來的籌劃思路受到了限制,納稅人必須對原有思路進行調整。

總之,成本費用的稅收籌劃涉及面廣,籌劃技術要求高,企業需要準確把握稅法的規定,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才能順利實現成本費用的最大化扣除。

三、國際稅收籌劃將成為焦點

首先,外國投資者到我國投資已經有近20年了,形成了比較成熟的投資模式和稅收籌劃安排,但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迫使這些企業必須重新考慮投資方式和稅收安排;其次,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國際稅務籌劃也在情理之中。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外資企業的稅負會有所增加,而稅負增加是投資者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動因。尤其是新企業所得稅法關于納稅人和預提所得稅的規定,會直接推動企業進行新的稅收安排和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引入了居民企業的概念,規定中國的居民企業需要就其全球所得在中國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對于居民企業的判斷標準,由過去單一的“登記注冊地標準”改為“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控制地標準”相結合,即: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都將構成中國的居民企業。如果企業不想成為中國的居民企業,就不能像過去那樣僅在境外注冊即可,還必須確保不符合“實際管理控制地標準”。這一變化對于在外國注冊、但實際按稅法規定屬中國資本控制的企業,特別是“返程投資”的企業至關重要,必須重新審視。

另外,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預提所得稅由10%稅率提高到20%稅率,同時,取消了外國投資者從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免征預提所得稅的政策,直接影響到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利潤和將來投資退出的稅負。預提所得稅的增加,迫使投資者進行國際稅收籌劃,其中一個可行的辦法就是利用國際稅收協定進行籌劃。目前,我國已與80多個國家簽訂了稅收協定,投資者應該關注這些協定并進行恰當的投資安排,因為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有關稅收的協定與本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而在一般的稅收協定中,預提所得稅的稅率不超過10%。也就是說,投資者選擇在與中國簽訂有稅收協定并且預提所得稅的稅率較低的國家登記注冊企業,再由該企業對中國進行投資,就可以有效規避較高的預提所得稅稅負。

四、轉讓定價的稅收籌劃要三思而后行

轉讓定價是跨國公司普遍采取的策略,雖然其目的主要是實現其全球的經營戰略和逃避有關國家的外匯管制,但實際上轉讓定價已成為跨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手段。大量稅收優惠政策的取消以及外資企業稅負的增加,將進一步刺激企業通過轉讓定價規避稅負。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之前,進行轉讓定價安排的主要是外資企業,可以預見,內資企業特別是大型內資企業集團,開展轉讓定價籌劃的會越來越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而按以前規定,如果被投資方適用的稅率低于投資方,則投資方分回的股息、紅利需要補稅。此條規定為居民企業通過轉讓定價安排將利潤轉移到適用低稅率的關聯企業,從而有效地減輕企業集團的總體稅負提供了籌劃通道。

新企業所得稅法既為企業進行轉讓定價創造了機遇,也強化了對轉讓定價的稅收管理。轉讓定價是把雙刃劍,企業必須審慎行使。新企業所得稅法新增了“特別納稅調整”一章,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上述規定為稅務機關強化對轉讓定價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總之,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既關閉了過去稅收籌劃的部分途徑,同時也提供了新的籌劃空間。企業應仔細研讀稅法及細則,適時調整籌劃思路,盡力規避稅收風險,謀求最大的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稅率籌劃方法范文6

【關鍵詞】增值稅;稅收籌劃;避稅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以稅收負擔最小化為目標,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企業的投資、籌資、經營、組織、交易等的事先謀劃和安排。增值稅是我國稅收體系當中的一個主體稅種,并且其在納稅人、課稅基礎計算、稅額退免等方面均具有可選擇性,這就為納稅人提供了比較大的稅務籌劃空間,因而增值稅成為了我國稅務籌劃的重要領域。本文探討了增值稅稅務籌劃的主要領域和籌劃方法,希望能夠對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一些有價值的建議。

一、稅務籌劃的要件

關于“稅收籌劃”,國際財政文獻局在其1998年編著的《國際稅收詞典》中概括為:“納稅人通過經營和私人實務的安排以達到減輕納稅的活動”。印度稅務專家雅薩斯威在《個人投資和稅收籌劃》一書中指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通過財務投資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稅收優惠,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收益?!敝袊嗣翊髮W張中秀教授在其主編的《公司避稅節稅轉嫁籌劃》著作中提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的行為,它包括避稅籌劃、節稅籌劃和轉嫁籌劃三種類型。通過上述幾述幾個稅務籌劃定義可以看出,稅收籌劃有三個核心要件:一是合法性或者不違法;二是計劃性(事先的謀劃或策劃);三是目的性。下文簡要地將稅務籌劃與偷稅和避稅等概念作一比較,以進一步說明這三個要件對稅務籌劃的意義。(1)稅務籌劃與偷稅。根據國際財政文獻局《國際稅收詞典》中的定義,偷稅指的是以非法手段逃避稅收負擔。偷稅可能匿報應稅所得或應稅交易項目,不提供納稅申報,偽造交易事項,或者采取欺詐手段隱瞞收入數額。透過這一定義可以看出,偷稅有兩個最顯著的特征,一是目的非法,二是手段非法。而稅收籌劃是通過對經營和財務活動等的事先安排來避免或減少應稅義務的發生,與偷稅行為發生于應稅行為之后顯著不同,稅收籌劃的目的和行為都是合法的,至少是非違法的。(2)稅務籌劃與避稅。避稅是指利用稅法的差別或漏洞,通過對商業和財務事項等的安排,如采取轉移和改變納稅人身份、變更經營方式和地點等合法的手段,規避或者減輕納稅義務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講,避稅可分為順法避稅和逆法避稅。順法避稅是納稅人根據稅收政策導向,通過對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減輕稅負的行為。順法避稅順稅法的立法目的而行,不影響或削弱稅收的功能,因而是稅法允許或鼓勵的。例如,國家提高資源產品的出口稅率之后,納稅人在發生應稅行為之前,通過把資源產品出口業務改變為資源產品深加工和內銷業務,即屬于順法避稅,與稅務籌劃同義。逆法避稅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之后,利用稅法的漏洞規避納稅義務的行為。例如,消費稅的課稅環節是在生產領域,那么納稅人就可以通過壓低出廠價格,再抬高二次銷售價格的方法,降低稅基,從而達到少納稅目的的行為,即屬于逆法避稅。盡管世界各國均沒有對逆法避稅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卻均對其持反對態度,并且授權稅務機關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采取相應的反避稅措施。例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就規定,當納稅人產品或服務轉移價格不合理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比照公平交易第三方的價格進行調整。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企業應盡可能地避免接觸逆法避稅。

二、增值稅稅務籌劃的方法

(1)增值稅納人身份籌劃。我國增值稅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根據納稅人經營規模的大小和會計核算健全程度,將增值稅納稅人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并且對二者采用了不同的計征方法和計征比率。按照增值稅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劃分的標準有兩個,一個是經營規模要符合數量要求,另一個是會計核算要達標。但是增值稅實施細則又規定,經營規模不達標的企業,只要會計核算達標,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這一例外性的規定,為納稅人通過選擇納稅人身份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機會。從法理上來講,稅法對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只存在征管方法上的差別,而不存在稅收待遇上的差別。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具體到每一個納稅人的時候,身份的差別就不會導致稅收待遇上的差別。因為增值稅的課稅依據是增值額,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增值率越高,稅負則越重;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與增值率無關。可見,關于增值納稅人身份的稅務籌劃,關鍵是判斷增值率的高低。簡而言之,就是根據納稅人的計劃銷售額和計采購額,分別按照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計稅方法對應納稅額進行測算,如果只考慮稅額因素,稅額低的方案自然就是最優的方案。略為復雜的方法是通過“無差別點增值率”對納稅人的身份進行選擇,其確定方法如下: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含稅收入*征收率;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含稅收入*增值率*稅率。當含稅收入*征收率=含稅收入*增值率*稅率時,兩種納稅人身份的稅負相等,此時的增值率=征收率/稅率。例如,如果征收率為3%,稅率為17%,則無差別點增值率為17.65%,當增值率小于17.65%,選擇一般納稅人有利。反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有利。(2)增值稅特殊業務籌劃。目前我國增值稅征稅范圍只涵蓋了貨物銷售和加工、修理勞務,其他大量的交易活動,包括運輸、金融、保險、旅游、餐飲等,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營業稅和增值稅兩大稅種并存的局面,不可避免地將增值稅納稅義務和營業稅納稅義務集中在一個納稅人身上,即增值稅條例所規范的 “混合銷售”和“兼營業務”兩種特殊的經營業務。混合銷售是指一項交易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對于混合銷售,遵循的是一項交易觀,即兩項交易存在不可分割的從屬關系,即如果沒有貨物銷售,就不會發生營業稅勞務。對于特定的納稅人而言,混合銷售不存在稅務籌劃的余地,要么全額征收增值稅,要么全額征收營業稅,這要取決于貨物與營業稅勞務在總交易額中所占的比重。例如,某機器制造企業向某一客戶銷售機器設備并負責安裝,由于該企業屬貨物生產企業,其混合銷售行為應當視為銷售貨物,一并征收增值稅,安裝業務所不需材料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兼營業務是指值稅納稅人在從事應稅貨物銷售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營業稅應稅勞務,而且兩者之間并無從屬關系。對于兼營業務,遵循的是兩項交易觀,兩項交易應當分別核算,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但是,稅法又規定,如果兼營業務未分別核算的,應當一并征收增值稅。由于增值稅稅率高于營業稅稅率,但是增值稅的課稅依據是增值額,而營業稅的課稅依據是營業總額,所以,一旦對營業稅征收了增值稅,又由于營業稅應稅勞務的增值率普遍高于增值稅應稅貨物和勞務,勢必會增加整體稅負。所以,對于兼營業務,納稅人唯一的選擇,就是分別進行會計核算,以達到分別計稅的目的,這也可以被視為增值稅稅務籌劃。與兼營業務原理類似的情況是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即納稅人同時生產或銷售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對于該種兼營行為,遵循的是不利原則,即納稅人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分別不同的稅率依率計征;如果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對于該種兼營項目的籌劃方法也只需要順勢而為,即可避免從高適用稅率。

稅收籌劃是一種目的性和計劃性很強的理財活動,會受諸多因素的限制,包括商業機會和稅務風險,本文在展開稅務籌劃討論的時候,只考慮了稅額因素。需要強調的是應納稅額最小化,并不意味著價值最大化。因此,稅務籌劃不光要考慮稅負因素,還必須進行成本收益的權衡,要服從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終極目標,既不能低估稅務籌劃的作用,也不能夸大稅務籌劃的作用。

參 考 文 獻

[1]牛龍.營業稅特殊經營行為稅務籌劃研究[J].經濟師.2011(9)

[2]聶衛東.合理稅收籌劃提高企業效益——增值稅稅收籌劃案例分析[J].會計之友.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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