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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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文1

【關鍵詞】公路工程;招投標;問題對策

一、公路工程招投標的作用

參加招投標是目前施工單位獲得公路工程項目的前提條件,因此引起了施工單位的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通常來講,其意義具有如下幾方面:第一,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每個施工單位都可以公平參與競爭,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第二,合理的招投標機制能夠有效地預防現象,有利于防止和堵住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腐敗行為。第三,科學合理的確定工程造價,節約建設資金。投標單位為實現中標的目的,需要對工程項目總體情況進行調研,編制工程預算確定公路工程合理造價,并依據標準的流程參與招投標,中標單位的報價即是該項目最科學合理的工程造價,能夠更好的指導工程建設。

二、公路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

1.公路工程招投標行為不規范,存在圍標、陪標現象

在實際開展的公路工程招投標工作中,一些招標單位的工作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比如,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編制時間過短,或者媒體招標公告的時間不準確等,給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招標文件的編制增加難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標企業的主動性。同時,一些公路工程的招投標工作中存在著陪標、圍標現象,這些現象大多是因為公路項目的市場發展不完善,且一些施工單位在企業的運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而造成的。有的施工企業為獲得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在某些施工企業內部形成默契,A單位投標時,B、C單位陪標,這種現象嚴重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市場秩序,需要引起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

2.公路招投標的評標體系不科學

評標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偏低,導致評標體系構成不合理,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依據嚴格的要求進行評標工作,這些人員對相關規范的要求掌握不熟練。忽略構建完善的評標體系,且評標指標不健全,不能做到對投標單位的信譽度、技術水平、工程造價、社會影響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及考量,限制了評標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對施工單位的正確選擇。

3.公路工程相關法律不完善

當前階段,我國對公路工程項目建設方面的相關法律制度的建立并不完善,工程交易的自身運轉機制也不是很健全,所以,在招標過程中,對其把控的力度遠遠不夠,從而導致一些鉆漏洞乃至腐敗的現象發生。例如:在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標信息在網上后,本應在公路工程一欄中公布的項目卻被顯示在樓房建設項目一欄中,或者只在縣級或以下的內部網站中進行半隱藏式、半透明的公布,無論是人為故意造成或是工作的紕漏疏忽都會對參加招標的單位在數量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明顯違反了招投標的平等公正與國家規定的原則。

三、公路工程招投標的有效對策

1.加強對招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不同地區的相應主管部門應加強公路招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特別是要嚴格監督公路工程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時間規定,以及招投標備案資料和評標活動,對招標工作的時間制定要合理,并且媒體也應該準確及時的時間,減少投標單位在這方面的工作難度。同時,要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陪標圍標等行為,并且對于公路工程招標工作中的舉報投訴一定要認真受理,維護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環境,保護投標方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招投標工作的重要作用。積極建立公路工程市場的制度、獎懲制度的市場監管體系等,構建全國統一的信用管理平臺,加強對公路建設單位的信用動態管理,強化廣大施工單位的誠信意識。

2.優化公路工程招投標的評標體系

選擇合理的評標專家,確保隊伍結構組成合理,嚴格遵守開展評標工作的要求,遵守職業道德,以選擇最合適的施工單位為準則。根據“不低于建設成本”和“最低價中標”原則,綜合對施工單位的社會影響力、資質、信譽度等指標考察,做好工作,選擇出最佳的施工單位。同時,要健全專家公示制度,及評審公開,注重對評委的考核與管理,保證他們勝任各項工作,以免出現人情標和關系標。并且要合理使用計算機技術,建立健全的評分標準,優化評定程序,在輸入投標單位信息后由系統自動評價和分析,正在做到評價結果公正與客觀。

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相關政府部門應積極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從而規范招投標的行為操作。同時,增大對公路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規和招投標范本的宣傳力度,定期組織施工單位積極學習法規和招投標范本,加強招投標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總之,隨著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發展,對于公路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進行梳理總結、研究分析是非常必要的。所以,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優化公路工程招投標的評標體系、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工作。同時,要求施工企業規范招投標行為,提高專業技術素質,從而有效的解決當前公路工程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促進公路工程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文2

要切實提高對建筑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除了要實施及時的動態監管,其還必須掌握可靠的工程造價資源。真實可靠的造價資料以及科學的統計分析方法是制定經濟合理的工程造價預算,提高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基礎。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進一步對其進行有效地動態預控,實現建筑企業的投資效果。

2建筑工程造價的影響因素

2.1人為因素在眾多影響建筑工程造價的因素中,人為因素是最直接、關鍵的。建筑工程造價的控制管理,是一項極為復雜、繁瑣的系統工程,其是由工程設計人員、概預算人員以及造價工程師集體規劃、設計的,一旦其中某位工作人員出現工作紕漏,將會對工程的預算以及造價控制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2.2市場因素工程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受市場因素影響最深。像是施工階段所用到的人工費用、材料費用以及設備維護費用等,其都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具有多重性與變化性。

2.3政策因素國家為了更好地保護人民的利益,控制對固定資產的投資,國家以及各地政府都對建筑行業的工程建設設置了一系列的相關法律法規。其中不乏對工程造價控制所設定的規范與標準。同時,建筑單位的工程造價控制,必須遵守這些相關規定,在其基礎上進行工程造價的預算與控制規劃。并且,某些政策中還含有對人工費用、設備規格等的具體規定,這些都對建筑工程的造價控制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

2.4設計因素對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決定了建筑物將以一個什么樣的形態展現。像是,其主體裝飾物的使用材質、玻璃幕墻的規格、涂料的類型等,其都有著各自的獨特性。這些都是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而既要使得建筑物美觀大方,又要保證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這些都取決于對建筑工程的具體設計。所以,設計因素是影響建筑工程造價的重要因素之一。

3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價的具體途徑

3.1提高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建筑工程的造價控制,對整個建筑工程的經濟效益獲取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所以,切實提高造價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以及工作責任感,以嚴謹、嚴格、認真的工作態度來對待建筑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并將降低造價成本作為造價控制管理的核心與目標,從而避免其在工作中出現錯誤與紕漏,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的合理造價。同時,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人員還要加強自身工作的敏感性,準確地把握建筑市場的動態變化,并及時了解國家以及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從而加強工程造價的預控性與可靠性。

3.2充分把握市場的動態變化首先,市場作為建筑工程造價控制中波動較大的因素之一,材料價格、設備費用以及人工費用等都對其有一定的影響作用。所以,在采購工程的施工材料時,我們要先對市場價格有一定的預先了解,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貨比三家,選擇價格較為低廉的供貨商。另一方面,對于不是急用的施工材料,我們可以避開價格的高峰時期,選擇在價格較為低廉時進行采購,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工程的造價。再者,對于建筑施工中設備選擇,我們可以采用競標的方式來進行,這樣的方式不僅可以將設備的使用費用降到最低,還能有效地規避市場因素所帶來的造價波動性與不穩定性。

3.3建立高效的造價控制機制科學可行的造價控制程序,對于科學合理地控制建筑工程造價有著重要的作用,其能夠進一步減少建筑工程建設資金的浪費,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而減低建筑工程項目的總體造價水平??茖W合理的造價控制機制要建立在國家以及地方政府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這樣便于我們立足于國家相關規定,合法、規范地對建筑工程的造價進行有效控制,充分發揮造價控制機制的宏觀調控作用,利于整個建筑行業的健康、規范發展。

3.4優化設計方案為了降低設計因素對建筑工程造價所帶來的影響,我們可以在對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預算之后,將不甚合理的地方進行優化,或者是整體優化,這樣就可以在保證建筑工程外部美觀性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建筑工程的造價?;蛘呤?,對于建筑工程的方案設計,我們可以采用限額設計的方式來限定建筑工程的投資總額,以投資預算為設計的基礎,以避免工程項目的設計超額。同時,我們還應將限額設計的思想貫穿工程的建設施工總過程,這樣就能夠提高設計人員與工程建設人員之間的聯系,提高兩者的相互配合,以擴展設計人員的設計思維,在保證工程的建設施工質量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設計方案,實現建筑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

4總結

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文3

摘 要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置審計(以下簡稱“前置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建設單位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的審計監督。本文主要結合近年來從事前置審計的實踐,對前置審計的概念、開展前置審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前置審計的法律依據以及前置審計中應重點關注的內容等方面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 經濟管理 經濟監督 審計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置審計(以下簡稱“前置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建設單位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的審計監督。由于我國自2003年開始推行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以下簡稱“清單規范”)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因此前置審計的主要內容就是對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依據清單規范編制的工程預算造價進行審計并確認建設項目的政府招標控制價。筆者現結合近年來從事前置審計工作的實踐,談談對前置審計的幾點認識。

一、 對前置審計的概念的認識

前置審計這一概念主要是《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中明確提出來的,《審計法》和其他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中并未見此概念。而《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也未對前置審計的概念進行界定,僅直接明確規定符合此辦法規定條件的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前置審計。從該辦法相關規定來看,前置審計這一概念主要是為了與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相區別而提出來的。二者相比較,前置審計無疑是將審計“關口”前移,因此稱為“前置”。前置審計無疑屬于事前監督,而竣工決算審計則屬于事后監督。這是由工程建設項目的執行程序所決定的。

從該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前置審計的內容來看,前置審計主要是對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建設程序的執行情況、資金來源和到位情況、建設項目的效益性、施工圖預算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進行審計監督。因此,筆者認為可以將前置審計的概念定義為:國家審計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政府建設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對建設單位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法律法規情況以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控制價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進行的審計監督。

二、對前置審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

長期以來,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主要以竣工決算審計為主。在竣工決算審計中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工程合同價款只能以合同為依據,按照《合同法》執行。如發現合同價款虛高提出糾正處理意見的話,就會引起法律糾紛,增大審計風險。因此,在政府建設項目進入招標程序前開展前置審計就成了解決上述矛盾的必然選擇。

(一)開展前置審計有利于理順審計法律關系,降低審計風險。從法律關系上來說,審計機關與被審計的建設單位之間屬于行政法律關系,而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之間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前者建立在國家強制力的基礎上,后者則建立在民事法律主體之間“平等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礎上;前者屬于行政法調整的對象,后者屬于民法調整的對象。合同一旦確立,在沒有發現合同有明顯的欺詐情形的情況下即受法律保護。竣工決算審計中審計機關對合同是否合理無權追溯,也無權改變合同的約定事項,如依據行政法律的規定對承包合同價款提出調整意見,就會產生兩種法律關系之間的矛盾,引起法律糾紛。前置審計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入招標程序之前,亦即在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之間民事法律關系成立之前對建設項目的招標控制價實施審計監督,有利于理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的審計法律關系,從而降低了今后將進行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審計風險。

(二)前置審計有利于保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承包合同的科學性和經濟性,從源頭上解決合同價款虛高的問題,進而提高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效益性。在使用公共資金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作為政府代表的建設單位有責任保證合同所確定的工程價款的科學性和經濟性。但長期以來,由于各種原因,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合同價款虛高的現象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審計機關通過開展前置審計,確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標控制價,是保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承包合同的科學性和經濟性的有效途徑,不僅從源頭上控制了工程造價,解決了合同價款虛高的問題,還可為避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的損失浪費行為,提高項目經濟效益服務。

(三)前置審計與在建項目預算執行審計、竣工決算審計結合,實現了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的全過程監督,提高了審計效率。《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第十二第規定:“經過前置審計的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新增造價超過中標價的10%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業主應當報請再次進行前置審計,重新確認投資規模。”這使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延伸到建設項目的實施階段,加上其后進行的在建項目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審計,實現了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與以往僅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完工后才進行的竣工決算審計的做法相比,無疑大大提高了審計效率,特別是在對建設周期長,時間跨度大的大型、復雜的建設項目的審計中尤其如此。

三、對前置審計的法律依據的探討

前面已經提到,前置審計主要是《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明確提出來的,在較高層次的審計法律法規中并未見此概念?!吨腥A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薄秾徲嫹▽嵤l例》對此條的進一步解釋的內容中也未提出明確提出前置審計的概念。單純法律條文上來看,前置審計似乎不屬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機關職權范圍。但從建設項目從立項審批開始到竣工決算結束的建設周期來看,從財政及發改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下達建設項目投資預算開始,建設項目就進入了預算執行階段,在項目招標前編制的施工圖預算無疑也是建設單位執行項目投資預算的一個關鍵環節。前置審計對項目的施工圖預算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計,據此確認政府建設項目招標的招標控制價,無疑也屬于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審計的范圍,因此其法律依據明顯是充足的。

四、對前置審計中應重點關注的內容的探討

在現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工程量清單是招標人提供給投標人據以編制投標報價的關鍵性文件,同時也是編制招標控制價的基礎,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質量直接影響投標人投標報價的合理性,也影響招標控制價的科學性。因此筆者認為,工程量清單的真實性、合法性應成為前置審計中重點關注的一項關鍵內容。

從這幾年的實踐經驗來看,由于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在我國推行的時間不長,許多工程造價人員對其認識不深,加上部分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的造價人員業務素質低下,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活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不高的問題。因此,在前置審計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工程量清單進行審核。

(一)審核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量的真實完整性和計算準確性。首先應對照施工圖紙逐項審核清單所列分項工程是否確屬該建設項目工程設計范圍,是否有重復列項或漏項的情況發生;其次應復核各分項工程清單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是否有由于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對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不熟悉而誤按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清單工程量的情況發生,是否有計算錯誤甚至故意虛增工程量的情況。

(二)審核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編碼的正確性和唯一性。按照清單計價規范的規定,項目編碼應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至九位應按清單計價規范附錄的規定設置,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設置,同一招標工程的項目編碼不得有重碼。在實踐中常有工程量清單項目編碼重復的問題發生,有的甚至項目名稱不同卻有相同的項目編碼。重碼的出現破壞了工程量清單的嚴肅性,容易造成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的錯誤理解,嚴重的甚至會造成以后工程合同執行和工程結算的爭議。因此,在前置審計中應注意對此類問題予以糾正。

(三)審核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特征是否清晰描述了擬建工程施工圖設計的工程實際內容。清單計價規范規定,項目特征應按附錄規定的項目特征結合擬建工程項目的實際予以描述。在實際中,由于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清晰導致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不高也是一個突出問題,有的項目特征描述過于簡單使投標人難以確定工程實際內容,有的項目特征描述甚至與工程實際嚴重不符。這些同樣會導致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理解錯誤,甚至會造成其后工程合同執行和工程結算的爭議。前置審計中同樣應注意對此類問題進行糾正。

(四)審核措施項目清單中措施項目列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一是審核所列措施項目是否符合擬建項目工程實際,有無虛列項目;二是審核措施項目清單是否有漏項。措施項目清單由于項目較少,一般不會出錯。但在實踐中由于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業務素質低導致措施項目清單漏項情況卻時有發生。因此前置審計中對此也有必要進行認真審核。

(五)審核其他項目清單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一是審核其他項目清單中的項目是否符合擬建項目工程的實際,其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特別應注意將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其他項目清單核對,審核是否有重復列項的問題。二是對照施工圖紙,審核是否有既未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列示,又未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列示的項目;三是審核是否存在本來應在分部分項清單中列示,但為了增加造價將其以較高價格列示在其他項目清單中的項目。

部分建設項目中施工圖紙設計粗糙、標注不明也是造成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不高的原因之一。盡管審計對施工圖紙無權審查,但在前置審計中發現此類問題時應向建設單位指出,建議其要求設計單位對設計不明事項予以澄清,以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質量,盡量減少由于設計不明確而引起的工程施工和合同執行中的爭議。

此外,在前置審計中還應對以工程量清單為基礎編制的招標控制價中定額套用的正確性,管理費用、利潤、各項規費和稅金的費率計取的正確性等進行審核。這里就不再一一贅述了。

參考文獻:

[1]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

[2]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

[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

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文4

1.1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建設工作缺乏系統性

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建設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其中涉及到多個管理部門、市場主體、軟件開發企業、造價信息用戶等,對此,需要進行統一的規劃和布局,分布進行實施。但是,目前全國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建設規劃體系不夠完善,各個地方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規劃不統一、發展不平衡,實施進度不統一,市場培育也存在較大的差異性,還未形成統一的體系。

1.2對信息化管理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應用重視程度不夠

部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認為最重要的工作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而信息化管理技術在工程造價中的應用可有可無,不必追“風”,沒有將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作為提升工程造價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有部分造價管理機構認為信息化管理技術在工程造價控制工作中的應用很難在短期內推動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不愿進行投入,缺乏利用信息化手段對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進行改造的緊迫感和危機感。因此,全國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地區還未從當地工程造價管理發展戰略的高度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工程造價信息建設規劃,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嚴重不足,信息資源的開發明顯滯后。

1.3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建設過于滯后

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具有系統性、高集成性以及技術更新快等特點。在信息化的過程中,對信息的規范化以及標準化具有嚴格的要求,否則難以實現工程造價信息網絡的互聯互通以及對信息資源的大規模集成。而過去對工程造價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重視程度較低,工作滯后,導致工程造價行業內部各自為政,對資源造成了大量的浪費。由于缺乏對工程造價信息的傳輸、共享以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性法規,部分單位不愿將造價信息共享出來,而另外一部分單位,將信息在網站上之后,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護,對其積極性造成了較大的打擊。

1.4缺乏專業人才

雖然在過去的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工作中培養、鍛煉了部分人才,但從目前的總體情況來看,工程造價行業從事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人才嚴重缺乏,難以有效滿足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需求,同時人才結構分布也不合理,素質也有待進一步提高。高端技術人才嚴重短缺,創新體系尚未真正建立,創新能力與實際需求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目前尤其缺乏同時精通工程造價和信息技術兩方面專業知識的人才。另外,規范化、普及新的工程造價信息制度還未建立,大部分在崗人員對信息技術掌握的能力還相對較低,嚴重影響了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高效、高質的開展。

2信息化管理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應用建議

2.1制定統一的建設目標

根據《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的內容,進一步加強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工作,不斷提高信息化技術在工程造價工作中的應用水平,促進建筑行業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工作需要建立統一的目標,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總體思想為主要依據,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則,實現統一規劃,分布實施。

2.2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工作

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是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基礎,需要以國家信息標準為主要指導,建立建設工程造價行業信息標準體系,制定工程造價信息基礎通用標準以及專用標準,建立工程造價信息安全保障技術規范以及網絡設計技術規范。同時還需要加強對工程造價信息化軟件環境的建設,監理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規范市場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行為,保證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

2.3建立完善的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機制

為了進一步提高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水平,需要建立完善的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機制,明確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信息管理的具體職責,理順各方工作關系,建立協調合作的工作機制,實現資源的共同開發、利益的共享、建立考評制度,落實工程造價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專項資金,全面推動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發展。

2.4加強工程造價信息化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

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專業的人員進行,同時隨著信息系統專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需要將工程造價信息化技術培訓工作列為各個單位及各個專業執業資格培訓的重點內容,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工程造價信息化人力資源培訓制度。在造價工程師、造價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評定中需要加入有關工程造價信息技術方面的技能考核內容,確保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另外,還需要進行廣泛調研,在對國內外成功經驗進行借鑒的基礎上,建立相關的管理辦法,全面推進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人才的培訓工作。

3結語

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文5

【關鍵詞】:園林綠化;安全;措施;方向

中圖分類號:S731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0510(2008)0810071-03

引言

園林綠化作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它建設項目一樣也存在安全問題,只是因其特殊性而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在生產的全過程中造成植物大量死亡或人身傷害或引發生態災害,使國家和人民遭受生命或財產損失而出現的問題就是安全問題。從多方位、多角度剖析園林綠化發展過程的安全問題,對改進和提高園林綠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1. 園林綠化工程安全現狀

1.1 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范的缺失

目前園林綠化安全法規尚不健全,國務院1992年頒布的《城市綠化條例》,沒有安全方面的規定,只規定了造成綠化損失和破壞的補救措施和處罰辦法。 ?但園林綠化安全隱患問題已經開始顯現,例如:園林綠化、景觀環境、建設中缺少安全評估及管理制度;綠地燈光建設缺少安全措施、綠地使用中的安全檢查;大樹無限瘋長接近高低壓電線,遇大風吹刮可能導電;接近居民樓屋的大樹遇大風吹刮可能掀翻屋頂,隨時可能倒塌等。但因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范的制約,造成安全管理部門執法力度不夠。

1.2 園林綠化工程尚未全面開展安全事故評估工作。

目前,大多數園林綠化工程尚未全面開展安全事故評估工作,造成事先對工程安全的確估計不足,工作被動局面。對園林綠化安全事故評價涉及多個方面。從綠化安全事故類型上看,主要有綠化生態安全、綠化交通安全、綠化施工安全、綠化形態安全和園林古建安全等。對綠化安全事故評價把握得當,無疑對綠化安全的預防和控制、賠償和處罰有積極意義。 綠化生態安全事故可從有害生物疫情、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等方面評價其等級;綠化施工和養護安全事故主要以綠化植物死亡百分率或成活率為標準;綠化形態安全事故則從綠量恢復期和綠地穩定性及養護成本考慮;綠化交通安全事故應從綠化規劃設計和養護管理上是否符合司機及行人安全要求進行評價;古典園林安全要綜合建筑、文物等方面的規定展開評價。

1.3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員責任不明確,落實不到位

一是部分園林施工企業負責人對安全工作普遍重視不夠,意識不強,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水平落后,責任落實不到位;在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強制規定上大打折扣,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沒有真正貫徹落實到生產一線上;總承包單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以包代管;施工人員安全防護裝備落后、質量低劣,配備嚴重不足;施工方案脫離客觀實際或者施工方案針對性不強且不落實,盲目趕超施工進度,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現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二是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較低。由于園林綠化工程相對于其他行業具有進入門檻低、對體

力勞動者需求較多的特點,使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導致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不能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目前從業人員文盲與半文盲占多數。他們受到的教育培訓較少,技能素質較低,安全意識淡漠,從而增加了安全事故隱患。

1.4 安全投入不到位,是制約安全生產的關鍵

近年來園林綠化市場正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但也存在不足:建設單位為了自身的利益壓低工程造價,取消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專項費用,拖欠工程款,使得施工企業不得不墊資建設,安全經費沒有保障,在園林植物的養護中嚴禁使用。用藥時,對不同的防治對象,應抓住時機,對癥下藥、安全用藥,不得隨意加大濃度。注意不同藥劑的交替使用,同時,盡量采取兼治,減少噴藥次數。 選用新的藥劑和方法時,應先經試驗,證明有效和安全時,才能大面積推廣。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農藥操作規程》及《園林樹木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質量標準》進行作業。

對于園林綠化工程中涉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市政工程等應嚴格按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執行。文章不再贅述。

3. 園林綠化工程安全管理應努力的方向

(1) 研究制定和完善園林綠化工程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

各相關部門應進一步研究園林綠化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抓緊研究制定園林綠化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最終使園林綠化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園林綠化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2) 園林綠化安全應納入安全防范體系,明確職責、完善制度

園林綠化工程安全和風險只有通過科學的手段才能加以識別和控制。加強綠化安全的研究,加大信息化力度,使政府以及各管理部門迅速掌握信息,進行嚴格有效監督管理。對所有潛在的危害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提出適當的控制措施,加強對安全的預防。檢查園林綠化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建立科學的園林綠化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一要建立評價制度,從技術層面上整理現行法規中涉及到園林綠化安全的條款,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國的綠化安全標準,定期組織綜合性綠化安全評估;二要建立披露制度,讓全體市民了解綠化安全情況,參與綠化安全管理;三要建立服務制度,實行綠化工程監理;

(3) 改進安全監管方式,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在安全監管中要注重市場和工程安全的監督,加強“市場”與“現場”聯動,在施工資質的審查環節以及招投標監管環節,嚴把企業準入關。不斷充實、優化、整合監管資源。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主動出擊,改變單一的運動式檢查,從重點監督檢查施工主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檢查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逐步在園林綠化工程領域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

4. 結束語

各園林綠化參建單位都應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園林綠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DB33/T1009-2001園林綠化技術規程(試行).杭州:浙江省標準設計站,2001.

工程造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范文6

【關鍵詞】工程造價管理;現狀;發展趨勢

工程造價管理,對完成工程目標所需的成本估算和成本造價的控制管理。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家的宏觀管理,二是建設單位(業主)內部的微觀管理。國家的宏觀造價管理,就是指國家通過一定的政治法律手段監督監控市場,維持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避免工程建筑材料市場出現不合理的漲價、壓價行為,進而控制工程的造價。建設單位(業主)內部的微觀管理,是指建設單位(業主)對項目建設過程的全程造價監控管理。

一、我國工程造價管理的現狀

1.工程造價管理缺少過程性控制

多年來,我國的建設項目普遍忽視了項目建設前期階段的重要性,造價控制的重點主要放在了項目建設的后期,甚至在工程決算階段,致使很多項目出現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且項目后期效益不佳。工程造價只能被動反映設計和施工的進展,而不能形成主動控制。所以,必須更新觀念,總結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價控制與管理方法。

2.工程造價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工程造價管理方面,我國有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工程造價單位執業行為管理準則》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但是在實際工作卻存在著執行難的問題。一方面是由于時代的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內容陳舊,無法適應新時期的變化,與實際嚴重脫節,進而出現執行難甚至無法執行的現象。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缺乏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同時法律法規又存在著有漏洞的地方。這就使得部分建筑施工企業或造價人員有機可乘,故意越過相關法律法規行事。

3.工程造價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隨著時代的發展,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已經深入了人們的生產生活中。但是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應用還不夠深入、全面。大部分企業往往只是將計算機當做一種日常工具,并未充分有效的發揮計算機和網絡的管理作用。

二、對于存在問題所提個人的一些建議

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日趨完善,舊的問題開始漸漸淡化,新的問題開始日漸尖銳。針對新出現的現象,國家政府應該加快新的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出臺。一方面,要修正補充舊有的法律法規,加快新法律法規的出臺,以滿足建筑市場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機制,通過外部力量督促建筑企業嚴格按相關規定辦事。對于在工程造價上,存在有舞弊行為的企業單位或個人,要堅決許以曝光,通過輿論和公眾的監督,使得企業的工程造價管理透明化公開化。

2.調整造價管理重點,實施全過程造價控制

由于建設項目規模大,建設周期長,人財物消耗大,考慮到投入使用后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因素,一旦決策失誤,將造成無可挽回的巨大經濟損失和浪費。因此,造價控制和管理的重點應放在項目建設的前期,即決策和設計階段。其次,形成工程造價全過程控制體系,即在不同階段合理確定和分析造價,以便不斷完善決策方案,并指導后期項目實施。例如可將行業協會、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的作用充分發揮,或將工程監理的職能沿縱向伸展,使其自始至終的更深層次的服務于業主,更全面的負責于社會。相信實施了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的工程,定能取得令人滿意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所以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3.進一步推廣和完善工程量清單式計價模式

我國實行的是以定額為主的計價模式,屬于計劃經濟的范疇,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需要。因此,更加適應市場經濟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實施和推廣勢在必行,并且將對我國基本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4.加快工程造價管理信息化建設

加快工程造價管理信息化建設,大力推廣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應用。要將計算機和網絡真正作為造價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建立起了龐大的工程造價信息庫,二是要應用專門的工程造價管理軟件。在軟件的選用上,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可以同專業的軟件公司合作,定制專用軟件,條件不好的中小型企業則可以選擇市面較為通用的專業軟件。

三、工程造價管理的未來發展

1.積極培養綜合人才

人才是決定管理水平的基礎,尤其是具備較強業務水平、穩固知識結構、豐富實踐經驗和良好職業道德的綜合造價管理人才是決定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未來發展的根本,所以應該在深化人才培養意識的基礎上積極進行培養模式和培養方法的研究。目前推行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素養相分開的人才培養模式就非常適合,具體指將造價知識、管理知識以及材料知識等與高校教育相結合,并在完成相關課程體系之后通過專業試驗、課程設計和認識實習等形式推進專業能力的培養。

2.深化全過程管理

全過程管理是在全面造價管理和全壽命造價管理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不僅具備一定的先進性,同時與我國的經濟、國情和法律等也相適應。具體包括編制投資估算的決策階段造價管理,進行限額概算的設計階段管理,加強招投標管理和把好合同管理與材料定價的實施階段造價管理,公正客觀的竣工結算造價管理等四個方面。當然全過程管理的控制方法和注意事項并不僅限于此,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應該結合工程項目的特點進行適當的調整。

3.工程造價咨詢市場,是工程造價管理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

在我國,工程造價咨詢市場已經初具規模,并在茁壯成長。工程造價咨詢可以為建筑企業,特別是自身缺乏工程造價管理能力的企業提供專業的服務,一是保證工程造價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二是有力地降低建筑企業的管理成本。它對企業實現工程造價管理有著積極的意義。隨著工程建設市場的進一步繁榮,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的興盛是必然的結果。

結語:近年來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模式水平在不斷提高,也能看到我國工程造價管理的不足和與國際水平的差距,只要不斷的學習先進管理技術、積累經驗才能慢慢與我國際接軌,。、

4.國際化道路的發展趨勢

我國經濟不斷加深和國際經濟的融入,這就產生了許多跨國企業和國外融資項目,其中很多建筑工程項目需要進行國際投標,咨詢的方式運營。另外,我國的企業不斷的注入國外市場,同時海外投資經營項目也在不斷增加。在我國國內市場上呈現一種國際化現象,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呈現一種大融合,尤為顯著的就是建筑工程承包市場。另外國際上頻繁出現的學術交流活動就預示著造價工程管理正走向國際化趨勢的發展道路。

結語:搞好我國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還要繼續借鑒和引進國外的先進管理經驗和國際慣例,繼續加強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規范和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業的管理,使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才能得以實現。

參考文獻:

[1]葛妍;許靖;有效進行工程造價控制完善工程質量管理[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2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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