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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報告范文1
一、總體經濟情況
(一)工業經濟
2014年,赤峰市受到國內經濟下行壓力的影響,赤峰市規模以上工業經濟發展呈現出下行趨勢,全市571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增加值同比增長10.7%,比年初下降2.9個百分點,比全區平均水平高出0.7個百分點。
2014年赤峰市規模以上工業增長全年走勢圖
1-12月,赤峰市571家規模以上工業中有477家非公有制企業,占企業數的83.5%,完成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1.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個百分點,完成工業增加值所占比重達到58.9%,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貢獻率達到了64.3%,拉動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長6.9個百分點。非公有制經濟為我市工業經濟快速穩定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1-12月份,赤峰市除三區之外的旗縣區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累計增長12.1%,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1.4個百分點,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的貢獻率為66.4%,拉動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長7.1個百分點??h域經濟已經成為我市工業經濟的重要推動力。
(二)固定資產投資
2014年,全市500萬元以上項目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101.28億元,同比增長16%,比全區平均水平高0.3個百分點。分產業看,第一產業投資195.18億元,增長31.4%;第二產業投資425.4億元,增長13.2%;第三產業投資480.7億元,增長4.6%。在第二產業投資中,工業投資421.18億元,增長15.5%,其中采礦業投資116.31億元,增長9.9%;制造業投資225.24億元,增長21.9%;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供應業投資79.64億元,增長9.2%。2014年,赤峰市不斷創優投資環境,加大投資力度,通過項目建設擴投資、穩增長、促轉型,有力地帶動了固定資產投資平穩較快增長。截止12月末,500萬元以上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101.3億元,同比增長16%。
(三)消費品市場
消費品市場保持穩定,進出口總額平穩增長。2014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完成587.39億元,同比增長11.6%,比全區平均水平高1個百分點。其中,城鎮消費品零售額481.46億元,增長12%;鄉村消費品零售額105.93億元,增長9.8%。
全市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完成85333萬美元,同比下降6.6%。其中進口71907萬美元,下降6.6%;出口13426萬美元,增長17.4%。
(四)財政收支,金融存貸余額
2014年,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98.03億元,同比增長7.5%,比全區平均水平高0.4個百分點。其中稅收收入75.76億元,增長9.5%,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77.3%;非稅收收入22.26億元,增長1.1%,占22.7%。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60.44億元,同比增長3.6%,比全區平均水平低1.8個百分點。
截至2014年末,全市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達到1366.47億元,同比增長8.5%。其中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931.8億元,增長12.5%;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1048.07億元,同比增長19.8%。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比達到76.7%,比上年同期提高8.8個百分點。
(五)城鄉居民收入,物價總水平
2014年,全市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48元,增長10.3%,比全區平均水平高0.3個百分點。其中,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99元,增長9.7%;農村牧區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14元,增長11.4%。
(六)人口和就業
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2014年從業人員在減少,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為35.66 萬人,比2013年的減少0.79萬人,下降2.16%,以下是兩組數據的對比情況:
1.從業人員從經濟類型分組看呈減少趨勢,國有單位從業人員為20.05萬人,比去年同期減少0.26萬人,下降1.30%,集體單位從業人員為1.01萬人,比去年同期減少0.05萬人,下降4.93%,其他所有制單位從業人員為14.61萬人,比去年同期減少0.47萬人,下降3.12%。
2.從國民經濟行業分組看,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減少較多的行業是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建筑業、農林牧漁業和采礦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從業人員為1.19萬人,比去年減少0.31萬人;建筑業從業人員為3.89萬人,比去年減少0.21萬人,農林牧漁業從業人員為1.59萬人,比去年減少0.16萬人。采礦業從業人員為2.72萬人,比去年減少0.12萬人。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增加較多的行業是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比去年同期增加0.37萬人。
3.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企業破產、轉制為私營企業和買斷工齡企業繼續增加,轉制的企業處于停產和半停產狀態較多;二是建筑業單位轉制、當前經濟不景氣的原因。
二、 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宏觀經濟持續下行。從整體經濟看,2014年全國GDP同比增長7.4%,比上年回落0.3個百分點;全區GDP增長7.8%,回落1.2個百分點;全市GDP增長7.9%,回落1.3個百分點。國家、自治區以及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等指標增速與上年相比,均呈回落態勢。
(二)工業經濟增長動力不足。2014年全市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42.9%,工業運行態勢基本決定了GDP走勢。從增速看,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各季度累計增速分別為12.7%、11.3%、10.8%、10.7%,呈逐步回落態勢。
(三)服務業發展趨緩。2014年,全市第三產業增加值同比增長6.3%,低于全區平均水平0.4個百分點。按照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規定,第三產業增加值由行業主管部門和統計部門基礎性指標增速推算。其中由行業指標增速核算的增加值約占第三產業的44%,由統計部門指標增速核算的增加值約占第三產業的56%??傮w上看,全市第三產業增加值增速偏低還是由于基礎性指標增速上不去。以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業為例,該行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的12%,比全區平均水平高3個百分點,但是核算基礎性指標增速卻明顯低于全區平均水平。全市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下降22.2%,比全區平均增速低15.5個百分點。
三、建議
(一)正確認識經濟發展新常態。新常態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對穩定的狀態。這是一種趨勢性、不可逆的發展狀態,意味著中國經濟已進入一個與過去30多年高速增長期不同的新階段。在APEC會議講話中指出,當前中國經濟呈現出新常態,其主要特點是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第三產業、消費需求逐步成為主體,城鄉區域差距逐步縮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發展成果惠及更廣大民眾;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這是在全面分析我國經濟“三期疊加”(經濟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基礎上,綜合考慮各方因素,對我國經濟發展長期趨勢的科學分析。要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企業和社會活力,培育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結構優化,更好地改善民生。
(二)加快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支農和惠農政策,深化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土地、林地、草牧場的規?;⒓s化經營,加快農牧業現代化進程。堅持工業強市戰略不動搖,積極謀劃工業產業轉型升級,推動資源型產業做強,非資源型產業做大。把科技創新與產業變革深度融合,改造提升冶金、能源等傳統產業,開展資源精深加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經濟糾紛報告范文2
如果你打算創業、如果你想創業成功,那么在你的創業過程中請不要被以下四種理論所誤導。
所有權誤導
一些創業者不愿意找有能力的人來共同合作創業,這些人的思想中大多有一種“擁有”情結,不懂得合作與分享。針對于創業此乃“大忌”。為什么很多創業企業做不大?稍微大一點,又要裂變?其根源在于人們的觀念。創業團隊一定要合力把“餅”做大。有位創業者曾深感痛惜地說:“失誤在于當初把股份看得太重,該進來的人沒有進來,所以企業至今還是一塊‘小餅’。”在創業過程中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作為創業者要不斷吸取他人的教訓和經驗,盡量避免創業誤區,成功的機會才能更大。
感情誤導
很多創業企業是由親朋好友或同學組建起來的,有的雖一人出資,但起初加盟的都是熟人。由于彼此十分熟悉了解,因此在創業期常常憑借昔日的感情做事,忽視了必備的契約安排。這種“重感情、輕契約”的工作關系,隨著創業企業的成長,矛盾和問題會逐漸暴露出來。比如,很多企業的創業同盟者起初很少提報酬的問題,可隨著企業業績的增長,一些創業者由于考慮公司的財務還相當緊張,因此認為報酬還不到提高的時候;另一些創業者由于過于守財,則故意默許起初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薪酬標準;還有一些創業者提出了遙遙無期的股權分配計劃。這一問題不解決,必然成為日后效率低下、分道揚鑣的根源之一。
資本誤導
商業圈子里資金缺乏是普遍現象,企業家缺幾百萬、幾千萬元項目基金,巷子口的小店也需要借個幾千元周轉,資金不足并不是創業的絕對障礙,創業者可以從不需要大量資金的小生意做起,或是把你的創業計劃縮小,再不然你還可以把它拆成幾塊??傊憧偰苷业睫k法,先把生意做起來,等最初的生意做成功賺了錢,再設法擴大范圍,只要你掌握住做生意的原則和擁有足夠的運氣,最后你還是能夠成功的。
構想誤導
真正好的構想常常是在不夠好的構想基礎上改進而來的。創業者不可因為只是一些普通的構想,就停步不前,放棄創業的心愿。所謂好的構想還須經過市場驗證才真正算得上好,既然知識和經驗天天都在增加,創業構想當然也經常需要調整、修正、補充、創新。所以,當其他條件都有眉目的時候,即使創業構想并不顯得那么突出,仍然可以選擇“在相同水平上和人公平競爭”的方式開始自己的事業,成功的關鍵在于實踐,創業者至少可以得到一個中等的成果。倘若擁有上好的生意構想,卻不用心執行,結果什么也得不到。
如何從刊物收集市場信息
收集和分析出版刊物上公開的信息通常稱為“資料分析”。資料分析的范圍很廣,包括利用各種潛在的來源,比如圖書館,同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的刊物和政府的出版物。開始時,應首先廣泛收集資料,然后篩選出有價值的部分進行詳細分析。
政府出版的刊物是常用的來源,相對來說,這個來源比較容易得到。但是經驗證明,這對于小企業用處并不大,因為政府統計常按一套標準分類,從中很難看出消費者的需要和潛在的市場但由于可以在公共圖書館中自由查閱,可以把這些出版物作為進一步研究的起點。另外,有些高等院校的圖書館也對公眾開放,這也是一個來源。如果企業所在地區的院校有經濟或商業方面的專業,這又是一個獲取信息的很好來源。
幾乎每一個行業都有相應的協會,種類非常多,這也是有用的信息來源,因為其中大多數的成員在自己的行業內有豐富的經驗。有的協會有自己的信息咨詢中心,有的還定期公布行業的情況,各專業部門的特別報告。不過這類組織太多,找起來也是個問題,所以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它們都承擔哪些服務,需要多少服務費等。
行業雜志是有價值的信息來源之一。它經常刊登有關市場預測、競爭對手和顧客需求情況的文章,也有新產品介紹,顧客對產品的評價等欄目。另外,它所刊登的廣告會提供關于競爭產品和銷售數量方面的背景信息,有助于企業對產品和競爭對手進行分類。應該把這些重要的文章和廣告積累起來,因為只記住一大堆雜亂無章的雜志名稱毫無用處。對資料分類整理后,當需要有關信息時,就可以從整理過的材料中找到相應的重要內容。
發生經濟糾紛該如何處理
經濟糾紛,是指在經濟交往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對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有不同的認識和因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爭議。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應該在經濟交往活動中,通過簽訂合同等形式,保留證據材料,當出現經濟糾紛時,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來處理。
處理經濟糾紛,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
一、協商。是指在經濟糾紛發生后,雙方當事人自愿解決糾紛的行為。
二、調解。是指在經濟糾紛發生后,通過第三方主持并從中斡旋以解決經濟糾紛的行為。具體分為五種方式:
1.由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第三人調解。
2.由一方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由消費者協會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3.由一方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訴,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4.由仲裁委員會在作出裁決之前進行調解。
5.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過程中進行的調解。前四種調解叫做非訴訟調解,后一種調解叫訴訟調解。訴訟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對當事人在經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爭議居中調解、進行裁決的整個活動。
經濟糾紛報告范文3
原告:郯城縣金穗糧油有限責任公司。
被告:江蘇省新沂市群冠配貨中心。
被告江蘇省新沂市群冠配貨中心曾給原告郯城縣金穗糧油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過車輛信息服務。2002年8月,被告負責人朱喬明安排一輛在其配貨中心登記的冀AK2695號東風運輸車,為原告運輸小麥。承運車主王立田支付了100元介紹費后,朱喬明開出了派車單。派車單注明:今有我配貨中心派汽車去你處裝小麥,貨到興福,車號2695,全價每噸50元整。此后,原告業務員張慶帶該車到新沂市棋盤鎮,將購買的“陜農”229優質小麥380麻袋,凈重34200公斤,交付給王立田裝運。原告并開出了《發貨明細表》一式四聯,王立田在該表“承運部門”欄內簽名,其中交貨聯和回執聯王立田持有。原告支付王立田1000元運費后,未派人押車。
原告次日與王立田電話聯系,王稱車已過濟南。原告此后與王失去聯系,也未再收到該批貨物。經查,王立田的身份證、行車證、車牌號均系偽造。原告遂以被告不守商業誠信,嚴重違反貨運合同的約定,提起訴訟。
「審判
法院受理后,認為該案因涉及經濟詐騙,遂中止訴訟,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此后,原告撤回了起訴。
「評析
本案雖然最終以撤訴結案,但在審理過程中應否中止審理、居間人應否擔責等問題較典型,有進一步探討價值。
一、本案是否符合中止審理條件。
先刑事后民事是處理刑民交叉案件通常適用的原則,即當某一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聯系,刑事犯罪事實的認定與否影響民事訴訟最終結果的情況下,先處理刑事訴訟,再審理民事訴訟。先刑事后民事符合審判客觀規律。當刑事審判認定某種事實可能導致民事案件當事人民事責任的承擔與否、如何承擔的情況下,先刑事后民事成為必然。但在具體操作中,不能片面理解該原則,認為只要涉及刑事犯罪,民事訴訟都不能進行,這樣勢必造成被害人的民事權利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在刑事案件沒有偵破或涉嫌犯罪的人沒有抓獲的情況下,對可以分開審理的民事案件,不應中止審理,應當依據查明的事實,對其他共同致害人、負有連帶賠償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先行判決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4月29日施行的《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簡稱《規定》)中對刑民交叉案件的審理作出了相應的規定。《規定》確認了以下兩原則:1、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因不同的法律事實,分別涉及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嫌疑的,經濟糾紛案件和經濟犯罪嫌疑案件應當分開審理。2、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與本案有牽連,但與本案不是同一法律關系的經濟犯罪嫌疑線索、材料,應將犯罪嫌疑線索、材料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查處,經濟糾紛案件繼續審理。
上述原則實際確立了刑民案件是否可以并行審理的標準是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實”或“不同的法律關系”。但是,由于同一的法律事實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關系;也由于刑事證據與民事證據在取得方式上的不同,而導致在民事上認定的屬于不同法律事實的行為,通過刑事訴訟可能認定為屬于同一法律事實。因此,《規定》確立的原則,在具體操作中仍會出現分歧。
由于先刑后民原則確立的前提是刑事案件的處理與認定會對民事案件的處理產生影響,在適用刑民案件并行審理原則時,應首先考慮這個前提?;诖?,筆者認為:案件當事人涉及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當難以明確排除涉嫌經濟犯罪的行為認定不影響經濟糾紛民事法律事實的認定時,經濟糾紛案件應裁定中止審理,待刑事部份處理后再作出相應處理;但是,案件當事人明顯因不同的法律事實而分別涉及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嫌疑的,刑民案件可以分別審理。
根據上述分析,筆者認為,本案不應中止審理。理由在于:首先,本案民事訴訟主體與刑事犯罪主體不同。本案原告以貨運合同違約賠償糾紛起訴的是被告江蘇省新沂市群冠配貨中心,而非起訴犯罪嫌疑人王立田,原告并沒有主張也沒有證據證明本案被告涉嫌犯罪,本案被告與犯罪嫌疑人不屬于同一主體。其次,犯罪嫌疑人王立田的行為明顯不影響本案民事法律事實的認定。原告之所以要求被告賠款,是其自認為有法律規定被告應先行代為賠償。原告并不認為被告是和犯罪嫌疑人王立田共謀詐騙。如果本案原告是以被告和王立田合伙詐騙為由起訴,那么本案則是純粹的合同詐騙,不屬于人民法院直接受案范圍。再次,本案刑事犯罪與本案民事部分,實質上分別涉及了貨運合同與居間合同,兩者系不同法律關系,因此刑民可以分開審理。
二、本案是否是貨運合同糾紛。
原告認為本案是貨運合同糾紛,主張被告依法應代承運車輛先行賠償。其依據是1996年1月26日交通部以交公路發109號文件的《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該法第2條規定:“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是指服務于道路貨物運輸的各項經營活動。”;第3條規定:“凡在我國境內從事貨運服務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均適用本辦法?!?;第15條規定:“貨運受理是指為貨主代辦運輸手續,代提代送貨物,為車主組織貨源、代辦運輸手續,代提代送貨物,為車主組織貨源、代辦運輸業務等貨運服務經營活動。各種受理貨物托運、聯托運、貨物配載等均屬貨運受理?!?;第19條第2款規定:“當發生貨運質量責任事故,需承托人賠償時,托運人可向貨運受理業戶提出,受理業戶查清確屬承運人責任后,先行賠償,然后再向實際承運人追償?!?。
筆者認為,原、被告不存在貨運合同關系。首先,本案被告以收取傭金為目的,接受了王立田委托,為其聯系本案原告貨源,通過說合使原告和王立田達成了運貨協議。其次,由于承運車輛僅是過路外省空車,王立田只是在被告處登記,委托被告介紹給貨主,承運車主王立田和被告沒有任何隸屬關系。再次,原告并沒有將承運費用交給被告而是直接支付給了車主王立田,王立田亦在承運部門欄上簽名。因此,本案被告開出的派車單,僅是原告和承運車主達成貨運合同的證明,并不是原、被告直接作為貨運合同雙方達成協議的依據。根據合同法424條規定,被告是為原告和王立田訂立貨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務,原、被告發生的關系僅是居間合同關系。
本案原告以交通部規章為依據要求被告先行賠償,筆者認為,是不妥當的。首先,本案并非貨運質量事故,規章亦未規定貨物丟失責任的承擔。其次,根據立法法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參照規章。在參照規章時,應當對規章的規定是否合法有效進行判斷,對于合法有效的規章應當適用。本案涉及的居間合同和貨運合同,均是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的有名合同,而原告引用的規章對合同法規定的貨運合同的義務主體范圍作了不適當擴大,與合同法相抵觸。根據立法法規定的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原則,原告援引的交通部規章在本案并不適用。
三、本案居間人是否擔責。
有意見認為,由于本案被告對委托人身份及車輛情況的審查存在嚴重疏漏,違反了居間人義務,向原告提供了虛假情況,為刑事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被告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筆者認為不然,本案被告不應擔責。
首先,被告已履行了居間人的謹慎注意義務。由于被告系經紀服務行業,根據該行業特殊要求,被告在受本案承運車主委托時,已將承運車輛的相關證明和承運車主身份證在其能力范圍內進行審核,并作了全面記錄。雖然被告未發現有偽造跡象與以后偵查結果相悖,但作為被告并無專門的設備和認定能力,在接受客戶委托時,對有關證件的真假辨別,只能進行一般性的形式審查。被告未發現偽造后果,只是為原告的受損提供了一種可能,并未直接造成經濟損失,不構成直接的因果關系。
經濟糾紛報告范文4
(一)課程設計理念
高職工商企業管理專業旨在培養工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行政管理等方面所需的基層管理人員。為了讓學習內容更好地滿足工商企業基層管理崗位的工作需要,課程設計的原則和標準應堅持校企合作的課程開發觀、職業能力本位的課程觀和行動導向的教學觀。校企合作的課程開發觀是指課程開發團隊在了解企業需求,把握專業培養目標的基礎上,深入到用人單位進行具體工作崗位的調查研究,進行職業崗位分析,由此歸納出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和素養等職業能力,最后由學校專業教師與企業法律事務專家共同設計課程標準。職業能力本位的課程觀即課程以履行企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能力為核心,進行課程內容的選取、組織與訓練。行動導向的教學觀即課程在實訓教學中遵循“咨詢、計劃、決策、實施、檢查、評估”的邏輯程序,讓學生“獨立地獲取信息、獨立地制定計劃、獨立地實施計劃、獨立地評估計劃”,使學生在自己“動手”的實踐中,掌握專業技能,習得專業知識,從而構建屬于自己的經驗、知識與能力體系。
(二)課程設計思路
課程設計以工商企業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為基礎,堅持“以法律應用為目的,理論夠用為度”的原則,以工商企業行政管理、市場營銷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崗位工作所需的經濟法律、法規知識與能力為依據,確定課程學習的知識、能力和素養目標,選取課程教學內容,設計能力訓練情境和“學做合一”的課程考核評價方案,力求突出該課程涉法職業能力的培養目標。
二、課程設計的內容
(一)基于工商企業基層管理職業能力需要設計課程目標
為了使課程能夠更有效地培養學生的企業崗位涉法工作能力,我們根據專業培養面向和培養目標,通過對富思特集團、湖北漢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孝武集團等中小型企業的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和人力資源管理等崗位的調查和崗位工作任務的分析,將上述崗位涉法的職業標準和能力要求轉化為經濟法課程的培養目標。具體如下:
1.職業知識目標。了解經濟法律關系及其三要素;掌握公司和合伙企業設立的條件、程序、組織機構等法律制度;了解合同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企業采購和銷售等合同的基本條款、合同簽訂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擔保及違反合同的法律責任;掌握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及法律責任和產品質量責任的構成要件;掌握專利權的授予條件和商標的構成條件,熟悉專利權的申請和審批程序以及商標的認定程序;掌握勞動基準法律制度及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和終止等法律規定,掌握勞動爭議的仲裁與訴訟等處理方式;掌握經濟糾紛調解、仲裁和訴訟的基本法律制度等。
2.職業能力目標。能夠運用公司、企業的法律制度知識,協助解決公司、企業在設立、內部機構組建及其運行中的法律事務問題;能夠運用合同法律知識解決采購、銷售等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相關法律事務以及合同管轄地約定等合同風險防控問題;能夠運用市場運行相關法律制度協助處理企業經濟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和產品質量責任等現實問題;能夠運用專利法、商標法的知識協助處理企業專利、商標事務相關問題;具有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等管理能力和協助處理勞動爭議的能力;具有協助處理企業經濟法律糾紛的能力等。
3.職業素養目標。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形成處理經濟糾紛的法律職業素養;形成從事經濟法律事務所需要的職業敏感性。
(二)從工商企業基層管理崗位的典型工作任務出發設計課程內容
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的經濟法課程的培養目標是為了讓學生掌握企業行政管理、營銷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崗位工作所需的經濟法律、法規知識,并且具有運用這些經濟法律、法規知識解決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的能力和法律職業素養。因此,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必須根據該專業的培養方向和崗位典型工作任務來選取與崗位工作相聯系的經濟、民商法律內容作為課程內容。我們據此設計了經濟法律關系;公司、企業設立及內部治理法律事務處理;企業合同法律事務處理;企業不正當競爭和產品質量法律事務處理;企業專利、商標法律事務處理;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和勞動關系爭議法律事務處理;企業經濟糾紛法律事務處理七個學習單元。這七個學習單元涉及的經濟法律制度有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產品質量法律制度、專利和商標法律制度、勞動法律制度以及經濟法律糾紛處理法律制度,而那些與崗位工作任務無關或關聯不大的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律制度、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等都沒有納入,使得教學內容更加貼近專業人才培養目標。
(三)基于職業能力培養目標設計課程能力訓練情境
職業教育作為一種培養個體完成具體任務的職業能力教育,應當把“做”變成教學的主要形式。我們根據工商企業基層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和人力資源管理等崗位的典型涉法工作任務設計了七個課程能力訓練情境,即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及內部治理結構設置等法律事務的處理;合伙協議的簽訂;買賣合同的簽訂;企業不正當競爭法律事務的協助處理;企業產品質量法律事務的協助處理;勞動合同簽訂及勞動關系管理事務處理;企業經濟糾紛的協助處理。在訓練情境組織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的情境任務采取不同的訓練方式,如角色扮演模擬、案例分析和模擬法庭等不同的訓練方式。如“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及內部治理結構設置等法律事務的處理”這一教學內容的情境訓練,主要是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角色扮演,由學生分組模擬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制定公司章程、建立公司的組織機構。具體的訓練步驟為:①把學生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模擬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次會議由組長主持,討論形成公司的名稱和住所、公司的經營范圍、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和名稱、股東的出資方式以及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公司的機構、議事規則等決議。②第二次會議由模擬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討論股權轉讓、利潤分配、公司分立與合并等事宜。③每個小組根據會議形成的意見擬定公司章程。④把各自選舉出來的董事和監事列入公司章程中,并準備報工商局設立登記。⑤小組匯報公司設立情況。整個訓練過程完成后每個小組形成公司章程、設立公司的申請書、公司的組織結構圖、公司設立的可行性報告等可展示成果,最后由教師對每組的成果進行點評和總結。而對“企業經濟糾紛的協助處理”教學內容的訓練,則主要采用模擬法庭的形式,其訓練方式是教師組織模擬庭審,由學生分組模擬經濟糾紛的審理,確定經濟糾紛雙方公司的訴訟人、法院審判員、書記員等角色,每個學生搜集有關材料,研究有關法律。具體訓練步驟為:①選擇案例。②確定人選,分配角色。③組織材料(訴訟文書)。④排練(為開庭打基礎)。⑤組織開庭(庭審注意銜接緊湊連貫,按照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判決的程序進行)。⑥庭審總結。訓練完成后形成書、答辯狀、庭審記錄等可展示成果,最后教師對過程及成果進行點評和總結。通過上述“做”的訓練,有利于學生深入理解經濟法律知識的內涵,激發學生學習的動機,使學生快速進入到能力生長的路徑,直接體驗知識的實踐過程,形成靈活適應新情境的反應能力。同時,“做”的成果又是評價學生能力水平的重要和有效手段。
(四)基于能力本位的“學做合一”的課程考核評價設計
經濟糾紛報告范文5
法務會計,作為會計的一個分支,是20世紀末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學科,在WTO規則下,法務會計屬于服務貿易的一部分。我國加入WTO時是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加入的,從我國加入WTO到2006年12月10日,是“過渡期”,市場準入和開放是漸進式進行的,這樣,從時間上來看,對服務貿易的全面開放的限制已經到了終點,法務會計的發展也迎來了新的起點,我國作為WTO成員,既面臨著法務會計事務的全面開放,也面臨著法律會計理論國際接軌問題,有機遇,也有挑戰。在國際上,法務會計已經被應用到反傾銷領域,發展好法務會計,也有助于我國有效的應對貿易摩擦。
法務會計及其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法務會計,是法學和會計學的結合,是兩者交叉滲透的一門邊緣學科,屬于會計學的分支。所謂法務會計就是特定主體運用會計知識、財務知識、審計技術與調查技術,對在經濟管理和經濟運行過程中的各種法定經濟標準和經濟界限規范過程和報告結果進行計算、檢驗、分析、認定的運用型學科。
法務會計主要存在于三大領域:一是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二是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三是檢察、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還包括審計、紀檢部門。法務會計的對象是經濟糾紛中需鑒別的與經濟糾紛相關的反映糾紛資金運動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包括財會部門的會計憑證、賬簿和財務報告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法務會計的主要職能就是分析會計資料,為經濟糾紛的處理提供會計證據。法務會計既涉及到會計知識,又涉及到法律知識,所以在進行法務會計工作時必須遵循法律活動和會計工作的相應原則。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原則:合法性原則、客觀性原則、重點性原則、專業性原則等。
法務會計是20世紀80年代初在美國誕生的一個新職業。在美國,法務會計不僅在政府部門如聯邦調查局、國內稅務署得到開展,而且在銀行、保險及一般企業也得到廣泛應用。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少數國家制定了有關的法務會計準則,但法務會計不論從理論到實踐都發展迅猛,被廣泛應用到國際商事糾紛中,尤其在“兩反一?!笔聞债斨?。
在我國,“法務會計”還是個新生事物。20世紀80年代,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隨著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大量增加,法務會計的任務也日益繁重。政府部門和有關專業機構開始關注法務會計行業的發展。近兩年,關于法務會計的理論研究和實務研究逐漸被人們所重視。一些高等院校也逐漸設立了法務會計方向的專業,并對在職人員提供了研修班等形式的教學方式。當然,到目前為止,中國的法務會計的發展主要還是局限于司法會計鑒定、保險理算等業務領域,服務內容比較單一,法務會計的新型領域尚未涉足。因此,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在法務會計內容、服務領域等方面的理論認識和實踐積累有很大的差距。
法務會計在應對國外反傾銷中的應用
法務會計在國際商事糾紛中越來越得到重視,在反傾銷中的作用不可忽視,如果我們利用好,能夠有效應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查。 自1979年歐共體對中國出口的糖精及鹽類進行首次反傾銷調查以來,全世界約七分之一的反傾銷調查針對中國,我國連續11年成為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有關人士曾估算過,中國出口產品遭受國外反傾銷每年平均損失800多億人民幣,中國已成為反傾銷的最大受害國。我國遭受國外反傾銷存在兩個方面,一是不承認我國為市場經濟地位國家,這樣在計算生產成本時,采用替代國,使我國不該遭受反傾銷調查的卻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另一方面,在遭受一些具體的反傾銷案中,在確定出口價值和生產成本上,存在較大誤差,最終被認定為傾銷的存在。上述兩種情況都與法務會計存在著緊密聯系。
首先,我們來分析法務會計在歐盟認定我國市場經濟地位中的作用。具有完善的市場經濟法律法規是認定市場經濟地位的標準之一,法務會計作為經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對認定市場經濟地位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例如,歐盟把“企業有一套明晰的基礎會計薄,該帳薄按國際通用會計準則進行獨立審計并有通用性”作為認定市場經濟地位五個標準之一,2006年9月初,中國與歐盟(EU)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舉行了雙邊會談。在會議上,雙方討論了關于歐盟承認中國為市場經濟地位國家問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清楚地指出,要歐盟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仍存在四個重大障礙,即政府的影響力、會計準則、破產法以及金融服務領域的改革。巴羅佐表示:“在確定反傾銷價格和成本時,這些因素都是相關的。一旦(中國)達到了這些標準,我們一天也不會多等?!彪m然影響歐盟拒絕承認中國為市場經濟地位國家的因素很多,但如果單純從技術方面來看,我國不完善的會計制度,尤其是法務會計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卻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法務會計在具體反傾銷案件中的作用。在反傾銷調查發起之后,調查機關與有關當事人之間迅速卷入了一場關于產品成本和價格的會計爭論之中。法務會計在應對反傾銷中的作用主要在于提供會計專業證據證明不存在傾銷,這些證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證明被調查人的成本會計制度符合公認會計準則或國際會計準則,法務會計人員的任務之一就是證明被調查的中國企業采用的成本會計制度符合公認會計準則或國際會計準則,證明被調查人具有市場經濟地位,因此,法務會計人員在訴訟中必須獲得充分的證據以證明應訴產品的市場經濟條件。證明被調查人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攤客觀、公允,法務會計人員要證明報表所反映的內容是真實而客觀存在的,會計數據的表面特性與其背后的經濟事項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證明生產和成本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因此,法務會計人員需要取得證據,證明被調查人的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在應對國外的反傾銷實踐中表明,法務會計應用的好與壞,關系著傾銷成立與否,我們下面舉一反一正兩個案例。在歐盟對中國發起的反焦碳傾銷案中,歐委會認為無法確定該出口商的所有出口銷售是否都反映在會計薄中,認定該企業的會計薄沒有完整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沒有遵循國際通行會計準則,因此拒絕給予其市場經濟地位。在歐盟對中國發起的另一例反傾銷案――“黃磷案”中,涉案人云南馬龍公司的各類財務報表非常規范,采用的會計準則、記帳方法、收入確認原則、帳齡法、壞帳準備、資產折舊方法、無形資產構成和攤銷等完全符合歐盟的會計準則標準,因而被給予了市場經濟地位。
發展我國法務會計的對策及建議
我國的法務會計還處于起步階段,但在應對歐盟傾銷方面卻有重要作用,尤其在歐盟認定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上,把我國的法務會計健全與否作為認定條件之一。為此,我國應當做好如下工作:
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補充和完善已的各種法律法規,逐步建立法務會計開展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的鑒定技術標準、基本準則、具體規則、工作程序與方法、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等規范體系,并監督執行狀況和執行力度,努力為法務會計發展建立良好的外部法律環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加強法務會計人員的隊伍建設。首先加強法務會計理論教育。如增設“法務會計”課程或專業方向,鼓勵學生修法務會計專業課程。其次規范法務會計師資格認證制度。
建立法務會計行業管理制度。為了保障法務會計事業的健康發展,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業管理制度體系。首先要制定一套法律法規,將法務會計師的執業資格要求、執業準則等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在法律中明文規定法務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懲戒不當執業,使法務會計師在執業時有責任心。另外,政府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要對法務會計師或其所屬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工作規則的遵守情況、業務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并依照相關規定對法務會計師違反法律行為進行處理。
經濟糾紛報告范文6
成立區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處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和協調。
(二)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區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請示、報告應急處置工作。
(四)與區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宜。
(五)指揮調度區司法局各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為: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二、預案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社會危害,根據工作職能應由司法行政機關處置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
三、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婚姻家庭糾紛、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一般性民間糾紛;因意外傷亡、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引發的民間糾紛;因民間糾紛而引發的5人以上聚眾滋事、持兇器或危險品傷人等群體性糾紛。
(二)機構職責
區司法局成立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處置全區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的工作協調、人員調配、信息傳遞等。組長由區司法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基層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各街道相應成立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處置本區域內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
(三)處置原則
1、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工作職能和分工,加強部門間工作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2、區分性質,相應施策。及時分析民間矛盾糾紛產生原因及糾紛性質,預測研判發展趨勢,依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
3、快速反應,妥善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行動準確,果斷采取措施,把損害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4、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凡涉及全區性民間矛盾糾紛,由區司法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涉及跨街道的矛盾糾紛,由街道之間聯合處置;各街道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民間矛盾糾紛的調解,確有困難時,要及時報告區司法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便組織協調增援。
(四)處置措施
1、一般性民間糾紛,如婚姻家庭糾紛、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解人員介入,調查了解糾紛情況,摸清是非原由。
(2)依據糾紛具體情況,及時組織當事人展開調解,也可以通過當事人的家人、親友、單位領導和同事等共同做疏導工作。
(3)調解過程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達成和解協議,并做好回訪,及時制作卷宗歸檔。
(4)如矛盾糾紛調解不成或進一步激化擴大,超出本級調解組織能力之外,及時報告上一級矛盾糾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請求協助處理。
2、可能引發民間糾紛的突發事件,如意外傷亡、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解人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穩控工作,及時組織展開救助和防護工作,控制好現場事態發展。
(2)根據突發事件具體情況,研判糾紛的性質,分析事態發展趨勢,確定責任主體,做好歸口分流化解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
(3)在調解過程中,嚴格依法辦事,遵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當事人做好法律宣傳和說服疏導工作,及時分清是非責任,平息事件爭端,力促理性解決問題。
(4)對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無法調和的糾紛,在做好穩控的前提下,積極協助和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3、因民間糾紛而引發的5人以上聚眾滋事、持兇器或危險品傷人等群體性糾紛的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聞訊后,主要領導要親自到場組織,及時聯系和協調有關部門控制現場,并做好跟進穩控工作。
(2)對已出現局勢激化的糾紛情況,在向區委、區政府及市司法局匯報的同時,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并加強自身安全防護。
(3)在矛盾糾紛處置過程中,調解人員應借以攝像、錄音等設備對事發現場重要證據進行采集,對當事人、證人作好調查筆錄。
(4)要運用調解對接機制,加強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依法聯合調解。如發現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要協助公安機關及時果斷處置。
四、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是指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下落不明、參與、行兇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監押送發生事故等突發事件。
(二)機構職責
成立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長由區司法局分管社區矯正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法院刑庭、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
(三)處置原則
1、依法處置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要求,規范進行。
2、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快速反應,措施果斷,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維護公共安全和社區穩定。
3、各司其職原則。處置社區矯正突發事件應按各部門職責,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主動地做好相關工作。
4、協同應對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部門聯動、協調配合、應急有序、處置有效。
(四)處置措施
1、社區服刑人員下落不明的處置
(1)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超過一周,仍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的,司法所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上門走訪要求其親屬協助查找,同時與公安派出所聯系請求協助查找。
(2)區司法局制作協查公函送交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指定相關派出所協助查找。
(3)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應當及時與區檢察院監所科、原審法院刑庭聯系,通報情況、請求協助。
(4)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區司法局應當向原審法院提請收監。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監的裁定后,區司法局制作協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指定相關派出所協助抓捕。
2、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的,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處置。
(2)司法所應當迅速查明相關情況,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
(3)區司法局根據情況和后果,分別給予警告、提請治安處罰、收監執行的處理。
3、社區服刑人員行兇犯罪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行兇犯罪的,應當立即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處置。
(2)區司法局應當及時向市司法局社區矯正處報告。
(3)區司法局與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保持聯系,跟蹤案件的進展,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4、社區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自殺、他殺或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死亡的,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處置。
(2)司法所應當協助社區服刑人員所在社區(村),做好死者親屬思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3)區司法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批準、決定機關,并通報區檢察院監所科。
5、收監押送發生事故的處置
(1)在收監押送中社區服刑人員脫逃的,執行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區政法委領導、市司法局矯正處處長、區司法局局長、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分管領導。
(2)立即召開社區矯正聯席會議,研究對策。各部門按照聯席會議部署開展相應工作。
五、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是指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參與、行兇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
(二)機構職責
成立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全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長由區司法局分管安置幫教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
(三)處置原則
1、屬地為主原則。對發生在各街道的刑釋解教人員突發事件,實行屬地管理,由各司法所負責處置,并及時上報區司法局。對發生在相鄰街道的突發事件,在區司法局的統一指揮下,堅持條塊結合,由先發現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現場,第一時間報告區司法局,區司法局通知事發地所在街道司法所趕赴現場負責處理,相鄰街道司法所積極配合,協助處置。
2、先接報先處置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突發事件,先接到報告的單位為“第一處置人”,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公安派出所等有關單位和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四)處置措施
1、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查找。
(2)組織查找未果的,應及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并通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協助查找、追逃或監控。司法所及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全程配合,協助開展工作,并將具體工作過程記錄在案。
(3)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司法所報告后,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督促、指導司法所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市司法局基層工作處。
2、刑釋解教人員參與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有關人員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正在參與情況后,應及時組織協調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
(2)司法所應立即前往事件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教育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并進行重點監控,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態惡化,同時,向區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態發生的情況。
(3)區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接到司法所的報告后,迅速組織部門力量前往事發現場處理,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同時,向區政府、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刑釋解教人員有行兇犯罪苗頭或跡象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或接到公安派出所關于刑釋解教人員有行兇犯罪苗頭或跡象,應及時組織協調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采取相應處置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重點監控,并立即組織調查,及時開展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和矛盾激化,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
(2)區司法局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要及時指導、督促司法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突發事件的種類、涉及人員情況、事態發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記錄在案,同時,向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4、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有關人員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自殺、他殺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情況后,應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報警,向街道辦事處和區司法局報告,并及時通知協調公安派出所進行緊急處置。
(2)司法所應第一時間前往事件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相關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事件發生、發展和處置的情況。
(3)區司法局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要將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情況、事態發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記錄在案,同時向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