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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可研報告范文1
關鍵詞:電力工程建設 項目管理 工程項目
中圖分類號:TU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1(b)-0-01
1 工程項目管理概述
1.1 工程項目概念
工程項目是指建設領域的建設項目,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各類工程而進行的、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受控活動組成的特定過程。通俗地講,工程項目一般是指為某種特定目的而進行投資的含有建筑或安裝工程的各類建設項目。
1.2 工程項目的基本特征
(1)唯一性:具有唯一的、一次性且不可逆轉性。(2)多重約束性:具有多方面約束與限制,包括投資、建設工期等。(3)明細漸進性:具有明細漸進和項目實施的時序性。(4)投資風險性:建設工期長,涉及面廣,受外部環境制約,面臨許多不確定性,投資風險大。(5)管理復雜性:工程項目參與建設的單位和人員多,需要協調利益相關方和項目外部關系,呈現管理復雜性。(6)生命周期屬性:工程項目是一次性任務,有明顯的開始和結束標志。
1.3 工程項目管理的概念
組織運用系統的理論和方法,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專業化活動簡稱為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的目的是通過項目策劃和項目控制,使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造價控制目標得以實現。業主方是工程項目管理的總組織者,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1.4 工程項目管理基本任務
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以目標管理為導向,運用計劃、組織等手段,對工程項目實施安全管理、投資控制等。工程項目管理任務通常用責任分工矩陣的方式,明確項目管理部門、項目管理人員的職責。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是目標管理,貫穿項目的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目標包括成果性目標和約束性目標。
2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及建設程序
2.1 工程項目管理主要制度
2.1.1 基建“五制”
(1)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指建設項目投資人必須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組建法人,經營性建設項目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等實行全過程負責的一種項目管理制度。根據規定要求,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必須組建項目法人,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2)資本金制:資本金制是指在項目的總投資中,除項目法人從銀行或資金市場籌措的債務性資金外,還必須擁有一定比例的項目法人實交的資本金。(3)招投標制:招投標制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范圍的項目,其勘察、設計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即強制招標。(4)工程監理制:由項目建設主體二元結構(即業主與施工單位)轉化成三元結構(即業主、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形成業主、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互相合作、互相制約的體制。(5)合同制:合同制是通過合同規約了項目法人與投資方和參建方的關系,在項目管理上形成以項目法人為主體,項目法人向國家和各投資方負責,咨詢、設計等單位通過招標投標和履行經濟合同為項目法人提供建設服務的項目建設管理模式。
2.1.2 項目核準制
項目核準制即我國政府從維護社會公眾利益角度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核準的制度。我國對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分類管理。
2.1.3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制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制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91號)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制度。.申請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且按照規定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3)施工圖已出版,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經按規定進行了審查。(4)建設資金已落實,并已列入工程建設年度計劃。(5)已經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施工招標手續,并簽訂合同,已經辦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手續,已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實施工程監理。(6)已完成項目管理策劃,并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2工程項目的建設程序及主要內容
2.2.1建設程序
工程項目的建設程序習慣稱為基本建設程序,它是指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所必須經歷的各階段、各環節以及各主要工作內容之間的先后順序。基本建設程序的順序不能顛倒,但可以合理地交叉進行。目前,我國大中型基本建設程序大體分策劃決策和項目實施兩大階段。
3 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3.1 電力建設工作指導方針:
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統一規劃,適度超前;安全可靠,優質工程;技術先進,控制造價;管理科學,注重環保;規范招標,強化五制”的發展方針。
3.2 電力建設的基本特征:
具有施工場地分散、流動性強、發散性大、協調面廣的特點;施工外部環境復雜、現場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工期控制不確定因素等。
3.3 電力項目建設流程和要點
3.3.1 電力項目建設流程可分為四個階段:
(1)項目決策與可研階段。(2)初步設計與招標采購階段。(3)建設施工階段。(4)竣工驗收與總結評價階段
3.3.2 電力項目建設管理要點
(1)項目決策與可研階段
①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②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評審,辦理土地預審手續。③選址選線意見書。④選所選線報告審查意見。⑤申請項目核準:1編制項目申請核準報告(包括選所選線支持性文件);2項目投資融資。⑥按照管理權限,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審查、
批復。
(2)建設施工階段
①質量監督申報。②四通一平一圍。③落實開工條件:1工程項目許可申請手續辦理完成。2四通一平一圍完成。3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已通過評審等。④土建施工、機組設備安裝、機組設備調試階段:1建設施工階段合同、進度等;2生產準備;3消防工程驗收;4轉序質量監督。
(3)竣工驗收及總結評價階段
①竣工驗收;②投運前質量監督;③啟動投運;④工程結算與資料移交。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