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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范文1
[關鍵詞]安全保障義務;補充賠償責任;抗辨事由;連帶責任
問題的提出
2005年5月5日原告吳文景、張愷逸與受害人張淵等17人參加了由被告康健旅行社組織的牛姆林二日自駕游。進入景區游覽時天色變陰,原告一行建議導游調整行程,但導游堅持帶隊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導游沒有就近安排避雨,而是要求大家原路返回,致使張淵在返回的途中被一棵折斷的馬尾松砸傷,經醫治無效死亡。法院認為,旅游服務機構及其導游負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責任,本案導游不顧惡劣天氣堅持帶游客冒險進入林區的錯誤行為,被告牛姆林公司管理不善致使馬尾松折斷傷人,事件發生后又未盡最大救助努力,這3個因素均是導致被害人張淵死亡后果發生的原因。判令被告康健旅行社承擔1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55051.58元,被告牛姆林公司承擔9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495464.22元。這是法院運用安全保障義務確定景區賠償責任的典型案例,本文以該案為切入口,研究和探討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
一、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
安全保障義務是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負有的合理限度范圍內的照顧、保護他人免受人身損害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首先確認了安全保障義務,是司法解釋發展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調整景區經營管理者與游客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旅游景區是指任何一個可供旅游者或來訪游客參觀游覽或開展其他休閑活動的場所,是旅游者參觀、游覽的主要場所。旅游景區以其獨特的自然、人文景觀和愉快輕松的環境帶給游客愉悅的心理感受和體驗,成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區作為一種重要的公共空間受到各種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影響,使旅游景區的安全備受考問和挑戰。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線,旅游景區發生的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僅給游客的人身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也嚴重損害了景區旅游形象。
游客進入景區與景區經營者建立旅游服務合同關系,景區應按合同提供相應的旅游設施和服務,滿足游客的旅游休閑需求和精神滿足。為何在合同之外規定景區安全保障義務?一般認為基于以下理由:
(一)危險控制理論
經營者開發經營旅游景區,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和社會經驗使他們比一般游客更了解設施、設備的性能、狀態,景區內部及周邊地區的情況,包括社會治安狀況、氣候、地質地貌、相關法律規定、文化狀況等等,具有預見損害的信息優勢,更能采取更低成本的避免和減輕損害的措施。因此,“在屬于不作為責任原始形態的對他人侵權行為之責任領域內,監督者控制潛在危險的義務通常來源于他對危險的控制力”。
(二)信任理論
游客進入環境優美、景色宜人、文化厚重的景區,獲得愉快的精神享受,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景區憑借其經驗、知識、職業要求能發現潛在的危險,并采取措施避免和制止危險。這種基于雙方的合同關系及一系列宣傳的信任關系是旅游景區承擔安全保護義務的又一理由。
(三)收益與風險相一致理論
旅游景區經營者從事旅游經營活動,并從中獲得收益。而景區人員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險,景區應從其收益中支付安全成本,維持安全的旅游環境。服務安全成本是現代社會商務成本的構成要素之一,就其支付方式而言,可分為積極支付和消極支付。積極支付是經營者以性能可靠的安全設備和周到嚴密的管理,主動保障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消極支付就是經營者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對游客的人身、財產損害予以賠償所支付的費用。積極支付與消極支付呈反比關系,積極支付多則消極支付少,反之亦然。雖然資源保護型景區具有公共產品屬性,但一般靠收取門票作為管理和維護費,也應承擔維護安全的成本。
我國安全保障義務確立的直接原因是,社會公眾在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場所遭受第三人侵害,因侵害人無法確定或無力賠償使受害人無法得到救濟,同時經營者未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為具有不作為的過錯,而對不作為侵權行為的法律依據缺乏使某些相同類型的案件因法官認識的差異而呈現出不同的裁判結果。為統一相關案件的裁判尺度,我國以德國侵權法中的一般安全注意義務理論和我國目前的社會發展程度為基礎,以利益平衡為方法論在司法解釋中確立安全保障義務。最高法院的《解釋》列舉的經營者未包括旅游經營者,但一般認為這里的經營者采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認定方式,即指從事社會活動并從中獲利的人,因此,應包括旅游經營者。
旅游景區安全事故類型有不同的劃分方法,李洪波、鄭向敏將旅游安全事故根據景區類型分為自然資源類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和人文資源類旅游目的地安全事故。張進福、鄭向敏將旅游安全形態總結為犯罪、交通事故、火災與爆炸、疾病或中毒及其他意外事故。根據發生原因,侵害游客人身權益的安全事故,分為人的行為造成的傷害、景區旅游服務設施設備造成的傷害、自然災害(包括動物)造成的傷害、游客自身疾病。景區的安全保障義務就是防止上述侵害后果或防止侵害后果的擴大。由于景區的義務是與特定的時空特征、環境條件相結合,因此景區義務范圍受到諸種因素的影響,如可預見性(損害事件的現實可能性)、可能結果之嚴重性、導致損害發生行為的社會價值、避免危險的費用、社會的合理期待等。
1可預見性。是指“被告能合理預見到他的行為(作為或不作為)會對原告造成損失或損害,那么被告就被認為存在注意義務”。景區經營者應對其能預見到的損害承擔保障義務,如景區能預見到景區欄桿破損未修理,游客可能會掉下懸崖,就負有維修欄桿的義務。對于不可預見的危險如罪犯在景區對游客突然實施搶劫殺人行為,事前沒有任何征兆,具有突發性、不可預見性,不可能讓景區承擔責任。如若課以景區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景區不堪重負,將危及行業的發展。雖然景區沒有防止犯罪發生的義務,但在事故發生后有積極救助、報警的義務。
2可能結果的嚴重性。有些危險雖然可能性很小,但一旦發生損害卻極大,應責令經營者對此承擔保障義務。如設置標志牌,雖然不設立發生損害的可能性小,但一旦游客誤入禁止區域或迷路,損害就大了。
3導致損害發生行為的社會價值。有些旅游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因具有娛樂和教育功能而容許其存在。如兒童冒險游樂、攀巖、蹦極、海底探險等活動均具有發生損害的危險性,旅游景點對這些危險性活動應負有較高程度的注意義務。
4避免危險的費用。在考察預防措施的合理性時也應考慮經營者的經濟負擔,不能為保護游客使景區承擔過重的負擔。如果景區要防止犯罪的發生,必須建立嚴密的監控系統,每個路段派人站崗,對進入景區的人進行嚴密的身份審查;對隨帶物品予以嚴格檢查。如果這樣,景區將不是景區而是軍營,這是景區不能承擔的。不能將景區視為保險箱,而應在危險的可能性和預防危險的費用之間加以權衡,在景區能承擔也應承擔的范圍內確定義務。
5社會的合理期待。游客進入景區,對景區的設施設備和服務的安全予以信任和合理期待,景區應在社會公眾通常的期待范圍承擔義務。如游客相信景區不存在隱蔽危險,景區經營者應對這些危險予以消除、提醒、標示等等。
旅游景區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首先來源于法律法規規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風景名勝區條例》、《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及地方旅游管理條例,都對景區的安全管理作了詳細的規定。旅游經營者應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建立安全的游覽環境。安全管理規定是景區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強制性要求,違反該規定會招致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其次,安全保障義務來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道德觀念的法律化,要求民事主體應善意地履行義務、行使權利,不得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景區經營者應以游客為中心,為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消除任何潛在的危險,為游客提供安全和舒適的游覽環境。前例張淵案中,導游按行程帶游客上山游覽,沒有聽從游客的建議改變行程,應認為是一位盡職的旅游服務人員。但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導游應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險,不考慮特定情形冒險帶游客上山,將游客置于危險境地并最終致張淵死亡,對損害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導游違反的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一個專業人員應盡到的善意的謹慎的義務。
旅游景區保障游客安全的義務總體上分為積極的防止損害發生的義務和給予提示、告知、警告等消極的防止損害的義務,具體包括:
(一)預防措施有效
1建立安全防范系統。景區必須配備與景區范圍大小、等級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并配置相應設施設備。在景區內建立報警點、巡邏點,組建巡邏隊,在景區值勤巡邏,及時發現潛在危險,維持良好的秩序。
2設施設備和交通工具安全、有效。景區內的游樂設施、防護欄、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纜車、索道、交通工具等安全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并能保證通暢運行。
3設置標志牌和警示牌。景區應在適當位置設置規范的景區平面圖、示意圖、線路圖,使游客知曉景區地形地貌、景點布局、距離遠近及自己所在位置。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險地帶、禁止區域設置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設置在明顯位置,不可有障礙物影響視線,也不可放在移動物體上。4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景區的游覽線路、設施設備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如清除有礙通行的各類路障,鏟除游道旁松動的山體危石,對森林中的危樹加固或拔除。景區服務人員對于游客不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如人員擁擠應積極疏導,不正確的操作應即刻糾正。
5旅游服務人員善意謹慎地為游客提供旅游服務。旅游服務人員本身就是旅游產品的一部分,除按職業要求完成職責外,應處處為游客想,為游客提供周到、細心和安全的服務。
(二)救助措施及時
事故發生后旅游景區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體系,景區工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積極進行疏散,將游客帶離危險區域。同時,醫療人員對受害游客進行及時的醫治,盡量將事故損害降低到最小。
二、旅游景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性質
游客進入景區與景區建立旅游服務合同關系,在景區受到傷害的游客可提起違約之訴。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確立了景區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景區未履行該義務,致游客傷亡,應承擔侵權責任,為此,游客也可提起侵權之訴。
景區的侵權行為有兩種類型,一是景區因有瑕疵的設施設備或不當服務行為致游客遭受人身損害,景區的行為與游客傷害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一是景區未能制止第三人對游客的傷害,景區的不作為行為與游客傷害之間具有間接因果關系。不管哪種情形,景區均對其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判斷景區是否有過錯的標準是看景區是否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安全管理,是否善意謹慎提供旅游服務。前例張淵案中,原告方提供的證據證明折斷的馬尾松頂端是禿的,從中心開始向外朽爛,說明景區經營者疏于對被折斷的馬尾松的管理,顯然具有過錯。雖然當時景區遭受歷史罕見的強對流天氣(颮線)的襲擊,.導致馬尾松被大風刮斷,但景區經營者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
(二)責任類型
景區經營者違反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傷害,應承擔的責任類型有:
1全部賠償責任。景區經營者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被害人遭受人身損害,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是景區經營者對自己過錯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2補充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游客的傷害是第三人侵權造成的,由實施侵權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景區在提供旅游服務過程中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這種責任與全部責任不同:首先,游客的人身損害是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不是景區經營者造成的,按照責任自負原則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其次,第三人的侵害行為與受害者的損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景區經營者只是能夠防止損害卻沒有防止,從而為第三人的侵害提供條件,加大損害發生的蓋然性,其不作為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間接的因果關系。第三,實施侵害的第三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由其賠償受害者的全部損失。只有在第三人無法確定或不能全部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由景區經營者在第三人不能賠償的范圍承擔賠償責任。第四,景區經營者的責任是過錯責任。景區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當時已經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可以不承擔責任。第五,景區經營者在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實施侵害行為的第三人追償??梢姡皡^經營者對由于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是對他人損害后果承擔責任,似乎有背自己責任原則。但實際上經營者是對自己能夠制止而沒有制止的過錯行為承擔責任,當然,安全保障義務也體現了侵權行為法旨在社會營造積極救助的人文關懷氛圍的公共政策。
(三)抗辯事由
抗辯事由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得以免除或者減輕責任的合法事由。事故發生后,景區經營者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和在何種情形下拒絕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的問題目前法律沒有規定,而這點涉及準確認定被告賠償責任的問題。筆者認為,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減輕或免除景區經營者的賠償責任。
1景區盡到了合理的保障義務
景區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對事故的救助措施。游客傷害事故的發生不是由于旅游景區的設施和旅游服務,而是由于景區不能夠預見和控制的其他事件造成的。景區對這些事件的發生沒有過錯,且在事件發生后積極救助。景區是一個公共活動空間,事件如犯罪發生的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及及時的救助,阻卻了行為的過錯性,景區不承擔責任。
2游客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游客不遵守景區規定,不聽從景區工作人員的指揮,實施危險行為導致損害發生,應由游客對其過錯承擔責任。游客作為理性之人也負有保護自己安全的責任,如果游客不遵守規定,使自己陷于危險處境,按風險自負原則應由游客自擔其責,景區當然不承擔責任。但景區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游客明知危險卻執意所為。
在實際旅游活動中,旅游環境狀態與旅游者行為之間存在雙向影響,且兩者互為因果關系…。如果游客故意或過失行為與景區不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結合造成損害,構成混合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1條“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的規定”,可以根據游客過錯的大小減輕其賠償責任。為保護游客利益,使景區盡最大努力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2條規定“侵害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為此,景區只能就游客故意和重大過失為由請求減輕賠償責任,對游客一般過失行為不能要求減輕責任。如游客因景區工作人員未說明清楚危險活動的操作規程,游客操作失當致受到損害,就屬于一般過失,不能減輕景區責任。
3第三人已經承擔了責任
如果游客所受損害是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行為造成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第三人已經按照法律規定承擔了全部賠償責任,作為承擔第二位責任的景區就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4免責條款的效力
免責條款是當事人以協議排除或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旅游景區可否通過門票上的免責條款來免除責任?免責條款是由雙方協商的,景區未與游客協商自行擬定的要么同意要么走人的條款,為格式條款。約定免責事項的格式條款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才能生效,否則無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旅游景區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免除造成游客人身傷害的條款;(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游客財產損失的條款;(3)格式條款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由此可見,景區不能通過免責條款免除自己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人身傷害的責任。
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洪水、雷電等自然災害傷害游客,景區自身沒有過錯,就不承擔責任。但對于自然災害,景區能預見而未預見或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景區就有過錯,就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張淵案中牛姆林景區遭受了強對流天氣(颮線)襲擊,出現雷雨、大風,樹木被折斷。如果樹木長勢良好被折斷,是不可抗力所致,可以免責;但砸傷張淵的馬尾松樹根部從中心向外部朽爛,景區顯有維護、管理不周之錯,當然不構成不可抗力,不能免責。
三、影響景區責任的其他因素
(一)動物侵襲與責任
游客在海濱浴場游玩,被海蟄毒死的情況下,景區是否有過錯?判斷的標準是按通常情形下景區是否能預見及是否采取警告、制止的措施。如果該地區從來沒有出現過海蟄,不知什么原因海蟄來到這里,景區不可能預見到,則景區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如果該地區出現過海蟄蟄人,而景區疏忽大意,既不告之游客,又不采取防止措施致游客受傷或死亡,景區就有過錯,應承擔責任。
(二)旅游景區與旅行社之間責任的劃分
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范文2
第一條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旅游資源,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改善旅游環境,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旅游開發建設、旅游經營、旅游監督管理以及進行旅游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發展旅游業應當實行政府主導、統一規劃、可持續發展的方針,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并重,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游工作的領導,把旅游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大對旅游業的投入,鼓勵和扶持旅游業的發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行政監督管理職能。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各自職責,支持、配合旅游主管部門做好旅游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二章旅游規劃與保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對旅游業的領導與協調機制,改善旅游環境,促進旅游業與相關行業的協調發展。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發展旅游業的優惠政策,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擴大投、融資渠道,鼓勵境外投資者和國內各類經濟組織及個人投資開發、經營旅游業,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投資開發、經營旅游業,應當符合旅游發展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
第八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資源進行普查和評價,建立旅游資源檔案。
第九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旅游發展規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求上級旅游主管部門意見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編制旅游發展規劃,應當堅持可持續發展和市場導向原則,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本地旅游資源狀況以及上級旅游發展規劃為依據,進行經濟、社會、環境可行性論證。
旅游發展規劃應當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生態環境規劃等區域性規劃,以及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文物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等專業規劃相協調。
編制其他有關規劃、建設具有旅游觀光價值的大型項目,應當統籌考慮旅游功能。
第十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旅游交通的設置,參與旅游交通規劃、旅游交通基礎標準的制定和旅游交通服務規范的管理。
第十一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旅游業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按照《**省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地方標準。
第十二條省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旅游市場開發總體方案,統一組織、協調本省旅游整體形象、重點旅游線路、重點旅游景區景點、大型旅游活動的促銷宣傳活動,有計劃、有重點地開發國際和國內旅游客源市場。
市、縣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上級旅游市場開發總體方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旅游市場開發總體方案,加強旅游促銷宣傳工作。
新聞主管部門和新聞媒介應當配合旅游主管部門做好旅游促銷宣傳工作。
第十三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旅游信息網絡建設,會同統計部門建立旅游信息統計和旅游信息制度,為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提供旅游信息和咨詢服務。
第十四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計劃、教育、勞動等部門,加強旅游院校、專業的建設和旅游科研、教育、職業培訓工作,加快培養旅游專業人才,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的素質。
第十五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指導重要旅游商品的開發。
開發具有地方特點、景點特色與文化內涵的旅游商品的,按照省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三章旅游開發建設
第十六條開發旅游資源、建設旅游項目和設施,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合理開發、科學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
開發旅游資源、建設旅游項目和設施,應當符合旅游發展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遵守生態與環境保護、風景名勝區保護、文物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自然保護區保護、土地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并符合相關保護規劃的要求。
禁止開發建設破壞資源與環境的旅游項目和設施;禁止在旅游景區景點、重點旅游線路沿線規劃保護區內從事開山、建墳、砍伐、取水等破壞資源與環境的活動。
第十七條鼓勵開發建設與景區景點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相融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旅游項目;鼓勵開發建設健康文明、具有知識性、趣味性、參與性的旅游娛樂項目。
禁止建設低級、庸俗、封建迷信等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項目。
第十八條旅游景區景點服務設施及游樂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旅游景區景點詳細規劃,合理布局;其建筑規模和風格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不得破壞旅游環境和生態環境。
新建旅游景區景點、主題公園、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游樂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提交景觀設計或者景觀影響評估報告;計劃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書面征求同級旅游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九條在旅游資源集中、交通便利并有城鎮依托的地方,可以設立旅游度假區。設立旅游度假區,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批準。
新建省級旅游度假區,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經省旅游主管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新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
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享受優惠政策。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條在旅游景區景點內新建、重建、設立宗教活動場所,舉辦非通常宗教活動,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報經批準。
第四章旅游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旅游經營者應當遵守公平、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明碼標價,依法經營。
第二十二條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需的安全設備、設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旅游經營者應當制定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向旅游者作出明確的警示。
發生旅游安全事故時,旅游經營者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公安、旅游、安全生產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經營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種旅游項目和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游樂設施,其設施和設備應當經法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安裝調試正常后,經質量技術監督、公安、安全生產等部門檢查合格,方可運營。
旅游經營者應當加強設施和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證安全運轉。質量技術監督、公安、安全生產等部門應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旅游經營者應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對國家規定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的崗位和工種,旅游從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任職。
第二十五條鼓勵旅游經營者實行服務質量標準化管理,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取得服務質量等級。
取得服務質量等級的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與其服務質量等級相對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提供服務,保證旅游服務的質量。
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向社會公布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公布取得服務質量等級的旅游經營者名錄。
第二十六條旅行社組織旅游,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真實的旅游信息,按規定為旅游者辦理保險,并安排由具有服務質量等級的旅游經營者提供服務,與旅游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未取得服務質量等級的旅游經營者,不得使用服務質量等級標志和稱謂。
旅游合同應當明確游覽日程與線路,游覽景點與時間,娛樂場所與時間,交通工具種類與標準,住宿、餐飲地點與標準,導游服務內容,旅游價格,違約責任等事項。安排旅游者購物的,還應當明確購物的地點與時間。
旅行社及其導游等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履行旅游合同;要求變更旅游合同時,必須征得旅游者同意。
鼓勵使用國家或者省推薦使用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十七條旅行社及其導游等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和旅游合同的約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改變行程安排;
(二)擅自改變、減少或者增加游覽、服務項目;
(三)安排內容不健康的游覽、服務項目;
(四)降低服務標準;
(五)擅自提高服務價格或者加收服務費用;
(六)強制旅游者購物、接受服務或者向旅游者索要小費;
(七)收取旅游者購物的回扣;
(八)其他損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從事導游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導游證。無導游證的,不得進行導游活動。
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舉止文明,語言規范,服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在講解、介紹中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民族尊嚴以及低級庸俗的言行。
第二十九條旅游景區景點應當按規定配備必要的環衛、通訊、醫療、殘疾人無障礙通道等服務設施和景區景點導游人員,設置導向路牌、路標等明顯標志。禁止在旅游景區景點及其周圍擅自擺攤、圈地、占點,妨礙旅游者觀光、攝影;禁止糾纏、誘騙或者脅迫旅游者購物、接受有償服務。
第三十條旅游景區景點經營權的轉讓,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并按規定報經批準。
第三十一條旅游景區景點內有多個旅游點或者游覽項目的,可以分別設置單一門票,也可以設置價格低于單一門票價格總和的聯票或者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選擇購買。禁止向旅游者強行出售聯票、套票。
旅游景區景點票價的確定或者調整,應當按照價格管理規定報經批準。價格主管部門在確定或者調整景區景點價格時,應當征求旅游主管部門的意見。
旅游景區景點價格上調的,對境內旅游團隊自批準上調價格之日起延遲三十日執行,對境外旅游團隊延遲九十日執行。
城市公園、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旅游景區景點,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對老年人、殘疾人、現役軍人、教師、學生等特定對象實行免費或者優惠。
第三十二條對具有重要歷史、科學、文化、藝術價值的旅游景區景點實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度。
前款所稱的重要旅游景區景點,由省旅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第三十三條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旅游經營者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檢查;有權拒絕攤派和國家、省規定以外的收費;有權拒絕提供無償服務;有權拒絕有關部門強行推銷或者指定購買的商品;有權拒絕旅游者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要求。
第三十四條旅游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加入旅游行業協會。
旅游行業協會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依照章程的規定開展活動,完善行業自律制度,發揮指導、溝通、服務等功能,維護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十五條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人身、財產的安全得到保障;
(二)要求旅游經營者提供有關服務內容、檔次、費用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自主選擇旅游經營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務方式和內容,并獲得質價相當的服務;
(四)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
(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旅游經營者索賠;
(六)有權拒絕非法檢查,并提出投訴;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護旅游資源和環境,愛護旅游設施;
(二)尊重旅游地的和民族風俗習慣;
(三)自覺遵守旅游秩序和社會公德;
(四)遵守旅游景區景點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支付門票和其他有償服務的費用;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義務。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旅游主管部門發現旅游經營者未履行旅游安全責任或者其服務設備、設施不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的,應當通知其立即整改,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發生旅游安全事故時,旅游主管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妥善進行處理。
第三十八條旅游主管部門發現旅游經營者的服務質量不符合相應的服務質量等級標準的,應當通知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建議授予其服務質量等級的部門、機構降低或者取消其服務質量等級。
第三十九條旅游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依法檢查。
監督檢查不得收取費用;不得妨礙或者干擾旅游者正常的旅游、休息等活動;不得泄露旅游經營者的商業秘密。
第四十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申訴或者投訴;
(三)有仲裁協議的,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訟。
第四十一條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旅游投訴制度,設立并公布旅游投訴電話,接受旅游者的投訴。
旅游主管部門接到旅游者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對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二個工作日內轉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告知投訴者。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擅自設立或者建設旅游度假區的,由省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并可給予通報批評;造成重大損失的,由有關機關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旅行社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三)、(五)、(六)、(七)、(八)項規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十五日至三十日,并可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發證機關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導游等從業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五)、(六)、(七)、(八)項規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導游證或者上崗證,并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游等從業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停業整頓。
第四十四條旅行社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應當按照旅游合同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旅游者的損失;情節嚴重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三日至十五日,并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導游等從業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或者上崗證三個月至六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導游證或者上崗證,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旅行社違反《旅行社管理條例》和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由發證機關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一)拒不按規定足額繳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
(二)經營管理人員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任職資格的;
(三)一年內未開展旅行社業務的;
(四)拒不參加旅行社年檢的。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擅自確定或者調整旅游景區景點票價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九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實施。
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范文3
關鍵詞:金融;旅游業;建議
中圖分類號:F59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5)12-0077-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12.17
在市場經濟中,金融作為市場要素中資金流的交易中樞,具有資源配置和產業導向功能,對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結構的調整發揮著重要的調節和引導作用[1]。旅游業和金融業作為海南省未來長期重點發展的兩大產業,旅游業的健康發展可以帶來穩定的人流、物流和資金流且拉動關聯產業穩步增長的作用明顯,這就為金融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金融(信貸資金、保險服務和直接融資等)資源又為旅游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旅游業發展離不開金融保障。2009年《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頒布、2012年三沙設市和2014年“一帶一路”戰略的提出,這三個國家戰略疊加效應為海南省旅游業提供了強有力政策保障和想象空間。因此,如何有效融合好海南省金融與旅游業的發展關系,在金融與旅游業的戰略互動中加強金融對旅游業的支持和保障,對海南省旅游業轉型升級發展和穩步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海南省旅游業發展現狀
自2010年國際旅游島建設以來,海南省旅游業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呈現出旅游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旅游產品體系不斷豐富、旅游保障措施日益完善、旅游經濟效益快速提升、旅游免稅購物規模穩步擴大和旅游業的金融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的發展格局。
(一)旅游基礎設施逐步完善
截至2014年末,海南省旅游飯店共計868家,比2009年末增加409家。其中,五星級26家、四星級42家,分別比2009年末增加6家和減少12家。全省共有旅行社393家,比2009年末增加157家。其中,國際旅行社37家、國內旅行社356家,分別比2009年末增加26家和114家。等級旅游景區(點)82家,比2009年末增加30家。其中,5A級旅游景區(點)4家、4A級旅游景區(點)17家、3A級旅游景區(點)27家,分別比2009年末增加2家、7家和13家①。此外,環島高鐵將于2015年末建成通車、中線和橫跨東西的高速公路正在緊張施工中(“田字”型公路網初步成型)、重點旅游景區硬件設施不斷升級、??诿捞m和三亞鳳凰機場擴建工程也在積極籌備建設中,海南旅游基礎設施得到不斷完善。
(二)旅游產品體系不斷豐富
海南近年加大旅游景區改造升級力度和旅游產品的研發力度,推動旅游產品由以觀光為主轉向觀光休閑度假并重轉變。目前,已打造出一批濱海旅游(郵輪旅游和西沙旅游等)、生態雨林游、婚慶游、醫療旅游、騎行旅游、房車露營游、自駕游、徒步游和鄉村旅游等度假休閑產品,規劃開發出多種近海水上運動旅游項目(帆船、潛水、游艇、沖浪和海釣等)及一批文化體驗旅游產品(海島歡樂節、電影主題游、“三月三”、軍坡節、冼夫人文化節、南洋文化節和嬉水節等)。
(三)旅游經濟效益快速提升
2014年,全省旅游接待人數4789.08萬人,比2009年增加2538.75萬人。其中,國內旅游者比2009年增加2527.76萬人,入境旅游者比2009年增加10.99萬人。2014年,全省旅游收入506.53億元,比2009年增加294.81億元,占全省地方生產總值的比重為14.47%,比2009年上升1.61個百分點,比2014年的全國水平高出9.36個百分點①。
(四)旅游保障措施日益完善
為了讓海南旅游市場理性發展和改善海南省旅游業大環境,使困擾海南旅游亂象叢生的各種頑疾得到有效解決,近年來海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多項有關于旅游業的地方法規,大力整治旅游市場環境,規范旅游市場有序發展,全省旅游大環境近幾年得到了明顯改善。如2011年2月1日實施的《海南經濟特區旅游價格管理規定》和《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2012年7月1日實施的《海南道路旅游客運管理若干規定》、2012年12月1日實施的《海南少數民族文物保護與開發條例》、2014年11月1日實施的《海南省旅游條例》和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海南省旅游安全管理規定》等。
(五)旅游免稅購物規模穩步擴大
2011年4月20日,海南開始實施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成為繼臺灣馬祖島、金門島、韓國濟州島和日本沖繩島后,全球第4個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地區②。2012年11月1日,免稅購物限額由5000提高至8000元,并增加了免稅商品品種。海關數據顯示,自2011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0日,全島銷售免稅商品1744.92萬件,銷售金額134.74億元。4年來,海南通過提高游客當年消費額度、增加免稅商品種類,著力提升和改善游客的購物感受和體驗。
(六)旅游業的金融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一是服務旅游業的金融組織體系不斷健全。2012年以來,共有6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1家政策性銀行陸續進駐海南,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已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分別為46家和14家。此外,海南第一家本地城市商業銀行――海南銀行于2015年9月正式營業。二是銀行創新推出涉旅金融產品。如中國銀行推出“中銀旅行社通寶”業務,通過引入第三方信息科技公司,有效解決了旅行社臨時的資金需求。國家開發銀行創新“土地一級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模式,大力促進了全省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郵政儲蓄銀行發行的游中國――國際旅游島卡,集信用卡支付、優惠折扣、消費指引等多重功能于一身,拓展了旅游消費信貸業務。三是景區(點)支付環境明顯改善。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主要景區(點)實現了POS機全覆蓋,旅游者刷卡消費實現了便利化。???、三亞和萬寧開展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為入境游客貨幣兌換實現了便利化。
二、金融支持海南省旅游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隨著近年海南省旅游業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兩者之間的融合關系更加緊密,金融支持旅游業發展的力度不斷加大,但金融在支持旅游業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典型的問題,如信貸資金介入深度不夠、融資渠道不暢通及涉旅金融保險服務水平不高等。
(一)信貸資金支持力度不夠,涉旅信貸產品創新不足
一是信貸資金支持力度不夠。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旅游業貸款余額487.26億元(包含旅游地產、旅游酒店和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等),僅占同期全省本外幣貸款余額的7.56%,比同期全省旅游收入占全省地方生產總值的比重低6.29個百分點③。二是涉旅金融產品創新不足。雖然海南屬于旅游大省,但涉旅金融產品創新較少。目前除了中國銀行推出“中銀旅行社通寶”、國家開發銀行創新“土地一級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模式和郵政儲蓄銀行發行國際旅游島卡外,其他銀行在涉旅金融方面主動創新較少。銀行在對待旅游經營企業、旅行社、旅游項目及旅游者上與對待一般經營企業、項目、普通客戶一樣,在金融產品和服務上并無創新。三是涉旅信貸投放結構不合理。據筆者專項調查獲知,旅游地產、旅游酒店和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余額在全省旅游業貸款余額中的占比超過8成,而旅游消費信貸余額占比不足3%,大部分的信貸資金用來支持涉旅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個人旅游消費支持力度明顯不足,嚴重制約了旅游消費信貸規模的擴大。
(二)直接融資市場發展落后,多元化融資渠道不暢
一是旅游上市企業少,股權融資規模小。截至2014年末,滬深兩市A股市場上市的旅游經營企業35家,新三板掛牌8家①。
海南作為旅游大省,完全意義上的旅游類上市公司僅有大東海1家,且其經營收入下滑(2014年營收僅2020.21萬元,同比下降14.62%。此外,海南航空、海南高速、羅頓發展和海島建設等雖也涉及一些旅游附屬業務,但它們通過股權融資用于支持旅游業發展的資金規模都不大。二是涉旅債務融資發展落后。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海南省僅有海航及其關聯企業發行了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其他涉旅企業由于受連續盈利能力、凈資本及股本金等限制未能在債務融資方面有所突破。三是民間資本極少參與旅游項目開發建設。目前海南省在民間資本通過BT、BOT等方式介入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民間資本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從而降低了民間資本參與旅游業發展的積極性,民間資本因此難以有效介入到全省旅游項目建設中來。
(三)涉旅保險產品不齊全,保險金融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旅游保險產品研發不足。目前在海南省旅游保險市場上銷售的主要是旅行社責任險、旅行人身意外傷害險、交通意外險、住宿人身意外險等險種,這些險種與一般的人身意外險沒有太大區別,而針對漂流游、自駕游、森林探險游和濱海旅游等日益火爆但風險相對高的新興旅游項目,保險公司并沒有創新推出相應的保險產品,當前的旅游險種難以滿足旅游者的保險需求。二是旅行社未扮演好旅游保險的角色。由于海南旅行社較多,旅行社之間的業務競爭較強,為了招攬游客和提高經營利潤水平,旅行社紛紛采取降低旅游團費等競爭手段,而對推銷旅游意外保險重視不夠,部分旅行社對自身所承擔的對游客的責任風險認識不到位,嚴重拖累了全省旅游保險產品的銷售。三是涉旅金融服務有待提升。目前,省內保險公司大多只注重銷售旅游保險產品,而在提供旅游保險咨詢服務和提升旅游保險緊急救援服務、危機處理能力等方面仍欠缺。此外,游客一旦發生旅游意外,有些旅行社難以及時協助游客在保險理賠中提供相關證據,從而難以有效保障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三、金融支持海南省旅游業發展的建議
(一)著力開發適合旅游業發展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授信模式,加大信貸資金支持力度
1.探索重點旅游項目的信貸融資模式。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利用銀團貸款的方式支持省內重點大型旅游景區和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并積極為省內旅游重點龍頭企業的并購重組提供并購貸款等融資服務。嘗試加強與省內外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合作,探索對有穩定現金流且項目收益可覆蓋貸款本息的旅游經營性資產開展“售后回租”金融租賃業務等[2]。
2.創新符合小微旅游經營企業和鄉村旅游發展特點的授信模式。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為全省小微旅游經營企業提供企業聯保、擔保公司擔保和經營性物業抵押等貸款業務,利用海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海南省進一步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構建政銀保合作新機制方案》的支持政策,適度提高現金流穩定、還款來源有保障小微旅游經營企業的授信額度,并給予一定幅度的貸款利率優惠。加強特色鄉村旅游地區(旅游風情小鎮)農戶的信用評級工作,地方法人機構、農行和郵儲銀行等利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和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等方式為發展鄉村旅游的經營單位和經營個人提供信貸資金支持。
3.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提高放貸效率。省內各銀行業機構應立足于服務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大局,每年在信貸額度安排上應單獨預留部分信貸額度用于支持旅游相關行業的發展,確保每年旅游行業的貸款增量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同時,各銀行業機構應根據旅游業的市場特征和資金需求特點,盡量簡化相關的貸款審批手續,提高放貸效率,著力為旅游經營主體、旅行社和小微旅游經營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4.積極開展涉旅業各類抵質押貸款業務。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為全省旅游市場經營主體分類提供有針對性金融服務。對擁有海域使用權的濱海旅游公司和濱海旅游項目,探索發放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對島內經營狀況較好的旅游度假酒店和旅游物業項目,大力發放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對3A以上的旅游景區,積極開展景區經營權質押和門票收入質押貸款業務;對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者,探索提供相關跨境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對知名和龍頭的旅游裝備制造企業和旅游服務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并為旅游裝備生產企業提供訂單和應收賬款池融資等融資服務[3]。
5.探索推出個人旅游消費信貸產品。省內各銀行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個人旅游消費市場的調查和研究,綜合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費習慣和消費能力并結合已開發的個人旅游消費信貸產品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推出集個人旅游貸款、旅行保險、旅游購匯、旅游酒店和旅游景區門票折扣預訂等服務于一體的個人旅游信貸產品,著力滿足大眾旅游消費信貸需求,著力開發海南旅游消費信貸市場。
(二)積極發展直接融資市場,不斷拓寬旅游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1.積極培育和推動旅游經營企業上市融資。加強政府有關管理部門間協調合作,積極促進省內旅游景區資源整合(如亞龍灣、南山、博鰲、尖峰嶺和西島等景區),推進旅游經營企業以市場方式進行改組改制、兼并重組及股份制改造,加強旅游經營企業的上市培育儲備,通過股權融資方式來做大、做強海南省旅游市場經營主體。探索建立海南省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對海南省旅游經營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上進行發債時提供必要的政府政策支持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經營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不斷擴大債務融資規模[4]。
2.探索推進旅游經營企業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以通過獨特的運作方式將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緊密結合起來。從理論上說只要是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以證券化,海南省旅游資源豐富,旅游資產證券化潛力較大。應積極探索將有穩定現金流的優質旅游資產進行資產證券化試點,通過一段時間的試點,及時總結經驗并積極在全省范圍內進行推廣運作,不斷擴大資產證券化的范圍,為全省旅游經營企業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5]。
3.引導多元化資金支持旅游業發展。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海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扶持政策,積極鼓勵和引導保險投資基金、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積極推動全省新興旅游業態的發展。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海南省民間資本參與項目投資管理辦法》,對民間資本參與投資項目的方式、規模、權益分配等方面進行規范和保障,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通過BT、BOT等方式介入政府主導的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來,為旅游業發展打通民間融資渠道。
(三)大力發展旅游業保險市場,提升保險金融服務水平
1.逐步完善旅游保險產品體系。一方面,海南省旅游業監管部門應加大對旅游經營企業購買旅行社責任險行為的監管力度,督促旅游經營企業通過購買相關保險產品來防范和化解自身經營風險。另一方面,鼓勵和引導省內各保險公司根據游客自駕游、漂流游、濱海游、森林探險旅等不同旅游方式以及不同年齡層次的游客保險需求特點,探索開發涵蓋自駕路線規劃、漂流技能培訓、緊急醫療救援、航班延誤賠付、康體醫療服務等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為游客提供可供自由選擇、保障得當的保險產品。
2.穩步擴大旅游保險覆蓋面。全省各市縣旅游局和旅游協會應積極利用門戶網站、手機短信、電視媒體、微信公眾平臺和景區顯著標識等方式向島內外游客開展旅游保險的宣傳推介工作。各保險公司要通過保險銷售人員上門推銷、電話推銷、網上投保、核保等多元化的銷售模式,著力擴大旅游保險的覆蓋面。各地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旅游經營主體投保旅游責任保險的監督檢查,加大各旅行社投保責任險的工作力度,大力促進旅游責任險的發展。
3.著力提升旅游保險服務水平。一是各保險公司要積極研究旅游市場發展的新趨勢,通過手機APP、在線服務、機構駐點和電視廣告等形式向旅游經營企業和游客提供便捷的保險咨詢等服務。二是要加強旅游保險緊急救援和醫療服務。在全省各旅游景區建立保險救援和醫療服務點,并通過整合業內資源或與專業救援醫療服務機構開展合作等形式,逐步建立完善的旅游保險救醫療援服務體系[6]。三是理賠服務要高效快捷。各保險公司應不推諉、不拖延,高效、高質地完成理賠工作,對重大事故案件要快速反應,開辟綠色通道,及時按照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著力提高全省保險理賠專業化水平。
(四)加強旅游業誠信建設,創新推出特色金融服務
1.加強旅游業誠信建設。一方面,省旅游監管部門與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建立信息溝通機制,盡快將本部門認可的旅游經營企業和旅游業從業人員的誠信經營信息,以及違法、違規等不良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并作為銀行對旅游經營企業和旅游從業人員進行授信的參考依據,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勵機制。另一方面,省旅游監管部門要大力推動全省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對旅游經營企業和旅游從業人員誠信行為的規范,著力建立全省誠信旅游監督和獎懲長效機制,不斷改善和提升全省誠信旅游的金融生態環境。
2.創新特色銀行卡服務助力國際旅游島宣傳。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與旅游主管部門合作,探索發行國際旅游島聯名借記卡和信用卡,加強與省內旅游景區、旅游酒店、旅游康體醫療機構等部門的金融合作,對持卡用戶在特約商戶消費、景點門票購買、酒店預定入住、旅游特色項目游玩等,給予一定折扣優惠或積分兌換便利。
3.提升旅游業支付結算服務水平。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持機構在做好傳統旅游支付結算服務(如繼續完善省內景區POS機、ATM機布放和啟用金融IC卡自助售票終端)的基礎上,積極為旅游經營企業提供基于網上銀行、手機支付、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的支持。
4.完善旅游業外匯管理和服務,支持旅游經營企業“走出去”。一是優化外匯管理業務管理流程。根據旅游業交易頻率較高的特點,建立匯兌風險提示機制,盡力簡化收付匯的審核手續,提高旅游經營企業外匯資金使用效率,不斷降低其財務成本[7]。二是為旅游經營企業的跨境投資活動提供支持。對于旅游經營企業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的用匯需求給予大力支持,著力滿足旅游經營企業對外貿易、跨境投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等金融服務需求,積極支持旅游經營企業“走出去”。
參考文獻:
[1]葉春明,趙宇華.金融對旅游業發展的支持研究[J].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2009(11).
[2]肖大偉,高陸.金融對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的支持[J].經濟研究導刊,2007(8).
[3][4][6]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于金融支持福建省旅游業發展的指導意見[R].2011.
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范文4
關鍵詞:國際旅游島;消防;保障
中圖分類號:D920.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5-0053-02
在“十二五”發展的關鍵階段,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2012年10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十二五”時期基本建成海島型立體化火災防控體系,基本形成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全省消防綜合實力適應國際旅游島建設的需求,重點區域消防綜合實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主要目標。本文認真研究消防發展目標,結合海南消防工作實際,提出了強化國際旅游島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的幾點措施。
一、抓住全民消防這個根本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非常強的工作,關系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和每個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我國消防工作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海南省消防條例》規定“維護消防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只有發動各級政府、各部門、社會單位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消防工作才能不斷進步。因此要發動社會力量,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格局:堅持政府主導,各級政府要把強化消防管理,加大消防投入,推動基礎建設,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作為政府重要工作,確保消防工作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堅持部門聯動,完善職能部門聯合檢查、聯合執法、信息互通的聯動工作機制,強化源頭管控,嚴格依法審批,強化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堅持全警消防,公安機關組織各警種和公安派出所,完善多警聯勤的消防工作機制,構筑全警消防工作模式,合力做好消防監管工作;堅持全民參與,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團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和消防志愿者參與消防工作,發展消防公益事業。
二、抓住重點防范這個關鍵
海南消防安全形勢呈現以海口為重點的中心城市高層、地下建筑和公眾聚集場所眾多,以三亞為中心的旅游高端酒店群、涉外賓館眾多,以洋浦為龍頭的工業走廊石油化工、化學危險品密集,以博鰲為代表的重大活動、重大會議、影響力大的特點,消防安全壓力逐年增大。一是提升重點地區消防管理。???、三亞、洋浦、瓊海等地屬于海南經濟社會發展較快,具有區域性引導作用的重點地區,這些地區應當主動作為,制定和執行更加嚴格的地方消防安全標準,爭取到2015年消防綜合實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二是提升重點行業消防管理。以海南油氣化工和旅游行業為重點,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墻。強化石油化工消防安全規范化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齊配強石油化工火災撲救的消防裝備和滅火藥劑。研究制定旅游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評星評級內容,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星級旅游賓館、酒店、景區實施降星降級或者摘星摘牌處理。三是嚴格火災高危單位管理?;馂母呶挝恢饕侵敢自斐扇核廊簜娜藛T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對于火災高危單位,不能局限于一般化的管理,必須緊盯主要致災因素,采取超常的措施和超強的手段,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制定更高的標準、運用更科學的方法,實施嚴格規范管理,提高物防技防措施。四是強化薄弱環節管理。老城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三合一、偏遠農村等一直是海南消防工作的薄弱環節。要堅持常態化排查整治,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相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整治方案,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必要時采取政府掛牌督辦、媒體曝光等手段,切實解決突出問題。研究制定農村消防建設標準,明確農村消防設施配備標準,將農村消防經費列入市縣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三、抓住網格化、戶籍化這個基礎
當前受消防監督管理體制的影響和消防警力限制,村鎮、社區消防排查不到位、監管有漏洞,社會單位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被動應付等問題影響了消防安全穩定,特別是偏遠農村仍是火災的高發區,因此要注重強化火災防控基礎。一是通過“戶籍化”管理提升單位自我管理能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包攬式的消防監督檢查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消防管理的需要。單位是消防工作的主體,只有提高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實施“戶籍化”管理,推動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提升單位自我管理能力,才能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建立信息化工作平臺,實施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即實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確立或者變更報告備案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定期報告備案制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定期自查評估報告備案制度。通過報告備案對單位實行動態監管,采取“紅、黃、綠”三色預警,有針對性的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指導服務。二是通過“網格化”管理實現消防監管全覆蓋。全省劃分消防安全三級管理網格,即:將街道鄉鎮劃分為“大網格”,社區行政村劃分為“中網格”,居(村)民樓院、村組、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小網格”,每個網格成立消防工作組織,配備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并定期組織培訓,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著重解決村鎮、社區消防無人管、不會管的問題。
四、抓住旅游消防這個特色
消防工作,宣傳系于一半。海南是旅游大省,年接待游客超過3 000萬人次,做好旅游消防宣傳是服務保障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重要內容。一是社會化宣傳。報刊、廣播、電視、有新聞資質的網站等主要媒體,要定期安排時段或者版面無償開展公益消防宣傳。利用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等資源,定期開展公益消防宣傳。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結合本場所特點開展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宣傳。每個市縣還應當至少建設1處消防安全教育社會實踐基地,作為常態化的消防宣傳教育載體。二是全程化宣傳。把消防宣傳滲透到游客進出島、住酒店、坐汽車、游景區、逛商場等各個環節。旅游經營單位要開展針對游客的消防宣傳。通信運營企業免費為進島游客第一時間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導游對游客開展1分鐘的消防安全提示。旅游大巴、公交車、出租車等交通工具張貼消防安全“三提示”,播放消防宣傳短片。賓館酒店等旅游接待場所設置消防安全提示標志。旅游景區景點借助電子導游牌、廣播、門票、電瓶車等載體,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景區旅游講解內容,開展對游客的消防宣傳。將消防知識編成黎族山歌、木偶戲等海南地方傳統文藝節目,在旅游景點演出,打造本土特色消防宣傳品牌。成片開發的旅游度假區應當建立消防共建、資源共享、隱患共查的區域協作機制,并依托這些景區設立與當地融為一體、風格獨特的消防宣傳教育基地。三是多元化教育。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培訓、社會培訓、職業培訓、學校教育、員工普訓、科普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應當選聘專兼職消防輔導員,開設消防課程,開展全員應急疏散演練。加強對消防從業人員、保安員進行消防技能培訓,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考試內容。
五、抓住海島型立體化火災防控體系這個要求
海南特殊的地理位置,決定必須立足于自防自救,切實做大做強自己,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能力。一是不斷提升應急救援保障水平。依托公安消防隊伍,建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海上消防力量建設,沿海市縣應當建立海陸消防站,提升水上救援能力。加強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和特勤消防力量建設,打造滅火救援的拳頭力量。加強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在海島東西南北和中部地區分別建設區域性應急救援保障中心,在部分滅火救援任務較重的市縣建設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保障中心,打造全省1小時戰勤保障圈。二是強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本省的重點鄉鎮、特色旅游小鎮、開發區、旅游度假區和其他大型企業、大型倉庫,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同時研究制定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建隊范圍、建設標準、車輛管理、經費保障、優惠政策和非現役消防員用工性質、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評功評烈等內容。三是強化社會聯動機制建設。立足高層建筑、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撲救和地震災害應急救援等任務的實際需要,加大對消防信息化建設的投入,提高公安消防部隊與其他部門的協同作戰能力。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和社會聯動機制,完善滅火應急救援預案,組織跨區域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六、抓住責任落實這個保障
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范文5
一、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各區縣政府全面負責本地區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制度。各職能部門應依法履行消防監管職責,將消防安全與本行業、系統工作一并部署、考評,完善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橫向互通、上下聯動的消防工作協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機制,整合社會各方資源,積極規范和發展公益消防組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
(二)加強消防規劃編制和實施。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同步編制、同步審批、同步實施??傮w規劃中沒有消防規劃專篇的,規劃、住建部門不予審批。總體規劃中確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規劃部門應嚴格予以控制。主城區超過本區消防隊保護半徑的大型商業街區、高層建筑密集區規劃建設時要同步考慮規劃建設“微型消防站”。供水部門應根據城市建設進度,建設消防給水管道和供水設施,并加強各類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占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
(三)筑牢基層火災防控基礎。各區縣要推進“消防之友”俱樂部建設,對社區消防監管工作站提檔升級。深入開展農村、社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1—3名消防專兼職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消防工作專門機構,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搭建消防工作溝通交流平臺。全市鄉鎮、街道及行政村、社區全部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鄉村主要道路應當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
(四)加強建設工程消防源頭管理。本市行政審批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公安消防部門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進行審核驗收,并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規劃、住建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監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文廣新、人防等部門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旅游園林部門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賓館、景區,在限期改正、消除隱患之前,不得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
(五)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區縣政府每年針對轄區火災易發、高發和頻發的區域、場所和行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持續加大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整治力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城中村”等區域性火災隱患要納入城鄉改造、綜合治理范疇,實行掛牌督辦,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要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各區縣政府在接到報請掛牌督辦、停產停業整改報告后,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并督促整改。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及時查處受理的火災隱患。
(六)完善地方消防經費保障機制。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各級財政應將同級武警消防部隊作為預算單位,并將地方消防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建設經費、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員、文職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所需經費,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納入相應的經費渠道予以保障,對因公傷亡的非現役消防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撫恤待遇。提高經費保障標準,保證消防經費投入與地方財政收入同步增長。
(七)健全消防工作量化考評機制。各區縣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研究建立與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消防安全指標體系,對消防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將消防工作任務具體量化,納入任期責任目標考評、年度責任目標考評、政績考評、政務督查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嚴格督查考評,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區縣政府要加大街道、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每年11月底前將本地區消防工作落實情況向市政府專題報告。市政府每年組織對各區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八)健全消防工作表彰獎勵機制。設立政府消防安全專項基金,對熱心消防公益事業、舉報投訴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主動報告火警和撲救火災的單位及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消防慈善捐贈,有關部門對捐贈的社會單位和個人支持落實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
二、落實單位場所消防監管責任
(九)加強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公安、商務、教育、衛生、文廣新、民政、旅游園林等部門應加強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社會福利機構、烈士紀念設施、旅游景區景點等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安監、工商、質監、交通運輸、鐵路、公安等部門應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危險化學品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合理劃分臨時辦公、生活、生產、儲存、作業等功能區,設置符合規定的臨時消防設施、消防車道,嚴格動火管理,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確保消防安全。
(十一)加強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監管。安監、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門對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應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采用先進適用的消防技術,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二)加強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監管。質監部門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應依法取消其相關產品市場準入資格;工商部門應依照《消防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吊銷其營業執照;公安消防部門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應依法從嚴查處;公安經偵部門對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或者未銷售貨值金額達15萬元的,應依法從嚴查處。
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十三)加強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建立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動態考核機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門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達標創建活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本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逐步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易燃易爆、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應按要求配備急救和防護用品,按照《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投?;馂墓娯熑伪kU。商業步行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區應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的單位應建立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
(十四)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各項規定,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與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聯網。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應急程序規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埋壓、圈占、損壞公共消防設施。
(十五)嚴格建設工程施工行為自律。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單位外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符合新修訂的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實施建筑室內裝修單位所用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消防安全要求。屬于公共建筑的單位在營業、使用期間不得進行外保溫材料施工作業。負責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單位作業期間應撤離居住人員,嚴格分離用火用焊作業與保溫施工作業。各類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嚴禁在施工建筑內安排人員住宿。
四、加強滅火應急救援基礎建設
(十六)加強消防站和救援中心建設。各區縣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每年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多渠道推進消防站建設。六合區、高淳縣、溧水縣完成消防應急救援中心建設任務。新建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要求,一次性配齊所需的消防裝備,并按照每站30人配備合同制消防員。
(十七)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2015年前,消防站數量未達到國家標準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年均接(處)警超過300次的消防隊轄區;建成區面積超過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達5萬人以上的鎮;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的鎮;全國和省級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風景名勝區全部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
(十八)加強消防水源設施建設。2015年前,全市增補市政消火栓4616個;各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標值達到90%。新建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消防水源設施建設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共同規劃,統一實施。在玄武湖、內秦淮河流域、長江流域等處設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取水平臺(碼頭)。
五、深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十九)深化消防宣傳教育。貫徹國家八部委聯合下發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各區縣應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將消防宣傳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博物館、文化館、公園、學校,建成1個以上功能設施齊全、同時容納50人以上參觀的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并積極申報“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積極推進消防志愿者俱樂部、高校消防志愿者聯盟等民間社團建設,吸收經濟、科教、黨政等社會各界熱心消防事業的代表人士參與,搭建交流互動平臺。
(二十)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公安部門應根據消防安全形勢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教育部門應分級實施消防安全教育,指導各區縣培育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指導中小學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應急疏散演練。民政部門應指導居(村)委會協調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居民開展1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衛生部門應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傷員救治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文廣新部門應指導新聞媒體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安排專門時段、版塊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利用互動電視等媒介,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安監部門應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和特種作業人員考試內容。
(二十一)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領導干部、公務員在職培訓和社會再就業培訓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培訓,積極培養社會消防專業人才。公安消防部門應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人員及保安、電(氣)焊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二十二)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規章體系。市政府法制部門要牽頭組織調研建設工程防火設計、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和市場準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滅火救援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制定《市消防監督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市消防公益基金管理辦法》、《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等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規章和技術標準。
(二十三)建立消防安全評估申報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制度,每半年對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實行單位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
(二十四)建立消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消防部門要探索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消防職業經理人等制度,推進社會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試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取得職業資格持證上崗制度。
(二十五)建立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信用體系。金融系統、有關行業要將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將火災隱患、火災事故、消防違法行為等不良記錄納入單位和個人信用重要內容,增強社會各方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
(二十六)推動消防科學技術創新研發。鼓勵企業、科研機構以消防工作實際需求為導向,重點開展新型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關鍵技術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滅火劑、新型消防裝備的技術研發。推廣應用消防安全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以科技手段為降低火災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七、嚴格實行消防工作責任追究
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范文6
春運工作是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交通運輸開年的核心工作。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要把春運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以“安全順暢、舒心春運”為主題,按照交通運輸部“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的總體要求,以“情滿旅途”活動為載體,堅持早動員、早部署,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精心謀劃實施,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保障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__年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要圍繞實現“安全、順暢、溫馨、提升”的目標,努力做到“四個堅持”:堅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絕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堅持主動作為,強化溝通協調,科學組織運力,做好應急運輸準備,保障道路水路暢通,抓好春節假期小型客車免費通行工作,防止發生旅客大面積滯留現象;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民生意識,推行和諧執法,提升服務質量,防止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堅持夯實基礎,適應群眾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態,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把節日運輸作為檢驗平時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繼續提升節日運輸保障能力,提高交通運輸綜合服務水平。
(一)__年春運形勢特點。
1.運輸組織難度加大。春節期間,學生流、探親流、務工流、旅游客流容易形成交替疊加,高峰時段供需矛盾突出,運輸壓力和組織難度大。隨著民航、高速鐵路的增量擴容,一定范圍上引起道路運輸結構性變化,運輸組織存在不確定性。全省營運黃標車淘汰工作持續推進,多數地市對黃標車上路行駛做了限制,導致部分營運客車無法正常經營;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班線,未經安全評估合格的,從1月1日起要停運,無法避開凌晨2-5時運行且未實行接駁運輸的,到期后不再予以延續經營,勢必造成一定范圍的運力緊張。
2.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我省接連發生“11.16”重大火災事故、“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元旦前夕上海外灘踩踏事件造成36死47傷,教訓慘痛,敲響警鐘。春運期間是安全關鍵期,也是交通運輸事故易發、多發期,容易出現低溫、冰凍、雨雪、霧霾、大風等極端天氣,引發封路、交通事故和旅客滯留,對道路運輸造成十分不利影響。
3.強化服務成為新常態。春運組織工作是檢驗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重要載體,是充分體現政府民生情懷、集中反映交通運輸服務水平的重要抓手,對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當前,如何結合實際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捷、順暢、溫馨出行,在解決“走得了”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決“走得好”的問題,已經成為春運工作的重心。
4.綜合運輸地位日漸突出。當前,民航、高鐵等運輸方式,以其快捷性、大容量、多樣化特點,逐漸成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的重要選擇之一。緊緊圍繞高鐵車站、機場等客運接駁樞紐場站,統籌謀劃道路客運、城市公共交通,促進各種運輸方式有效銜接,開展多式聯運、接駁運輸,保障群眾更加便捷地實現換乘,更好地體現綜合運輸服務屬性,已經成為做好春運工作、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內容。
(二)客流預測和運力準備。春運期間,預計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完成客運總量為1300萬人次。其中,預計道路客運完成客運量約210萬人次,將與去年基本持平;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客流量將達到790萬人次,比去年略有增長;出租車運量將達到300萬人次。
預計節前客流量從__年2月4日起逐漸增大,高峰期將出現在2月11日、17日。節后客流高峰將出現在2月24日、3月3日。2月18日和2月24日高速公路通行壓力將較大。
運力方面,全市將投放客運車輛1780輛,其中省、市際線路班車500輛,客運包車340輛。因鐵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分流作用,以及私家車的普及,整體看運力比較充足。
(一)加強運輸組織調度。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調查分析,調度充足運力,科學組織運輸。一是加強分析預測和運力配置。針對今年春運特點開展道運輸市場分析,主動掌握客流變化,制定旅客運輸方案和應急疏運方案,合理配置運力,落實支援計劃。二是加強動態調度和跟進管理。督促運輸企業利用客票銷售動態信息,調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導旅客,避免出現旅客滯留現象。三是組織包車直達運輸。督促運輸企業深入學校、企業等重點旅客集散點,組織實施包車運輸,減少旅客中轉換乘。四是保證客運車輛正班、正點運行。五是加強熱點地區、旅游景區景點、重點線路的運輸組織,提前調配運力,增加班次。六是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長運行時間,及時集疏運旅客,特別是安排好火車站、高鐵站、旅游景區景點和夜間的公交運力。七是加強農村道路運力投入,滿足鄉鎮群眾節日出行需求。八是統籌兼顧,做好煤炭、油品、糧食、化肥等重點物資和特運任務運輸,以及肉禽、蔬菜等節日
物資運輸,滿足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需要。(二)保障公路、水路暢通。一是加強巡查和養護工作。各級公路管理部門針對高速公路、重要國省干線公路等事故易發、易積雪、易結冰等路段,以及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加大巡查和養護力度,確保公路設施狀態良好。二是落實春節假期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強化部門聯動,采取切實措施,確保高速公路通行順暢。三是各收費站在收費廣場前等適當位置,設置符合國家統一規定的臨時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引導標志牌等設施,指引車輛分車道、分車型進入收費站,確保收費站車輛順暢通行。四是繼續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優先便捷通行。五是港航部門要加強對浮橋企業的監管力度,根據經營資質管理規定,對轄區內浮橋企業逐家梳理、排查。
(三)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
一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危機感和責任感,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春運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責任體系,督促各運輸企業認真執行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員、落實到具體環節,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隱患。結合省廳開展的全行業冬季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做好春運期間安全保障工作,組織開展春運安全大檢查,對投入春運的車輛技術狀況,以及車站、浮橋等場地要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制定落實整改措施,確保不留隱患死角。要始終保證運輸設備以及消防、救生等設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安全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運輸工具和設施投入春運。要組織對參加春運的駕駛人進行集中排查,嚴禁駕駛證記滿12分的駕駛人參加春運。針對公路沿線重點部位、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重點排查服務區、收費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大橋、特大橋、危窄橋、隧道等基礎設施,山區公路、急彎陡坡、平交道口等重點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嚴格落實三級以下山區道路禁止夜間通行客運車輛制度。
三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理,督促客運站嚴格執行出站檢查制度、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制度,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公交企業加強公共交通運營調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運營安全隱患,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全面提升運營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對運距800公里以上的車輛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長途客車凌晨2-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特別是對運距1500公里以上的車輛,要逐輛核查核實安全措施,凡是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一律停運整改。對初次參加春運的駕駛人,要提前組織熟悉運營線路及沿線路況,掌握道路安全隱患和事故多發點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發交通事故。加強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利用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安排專門人員進行全天候監控,及時發現糾正違法違規駕駛行為。港航部門要切實做好渡口浮橋防凌和防大風、防火災、防大霧、防碰撞、防泄漏、防破壞等“六防”工作。
四是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監管。要嚴格執行“三品”查堵制度,重點查處夾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車船,切實加強危險品運輸的安全監管,配合公安部門落實重大節假日危險品運輸車輛禁行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深刻汲取上海外灘踩踏事件教訓,督導重點車站、浮橋落實安全檢查和防恐安保措施,嚴格防范因旅客擁擠造成傷害事故,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嚴防恐怖事件的發生。強化包車客運信息化監管,完善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備案管理制度,利用“包車客運管理信息系統”,結合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障包車客運安全、規范運行。加強惡劣天氣運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駕駛技能和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防滑設備,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加強水路運輸監管,以“四類”船舶為重點,嚴禁“三無”船舶非法營運。港航企業要嚴格危險貨物作業安全管理,認真排查清除碼頭等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要切實做好冬季內河等水域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活動,確保渡運與浮橋安全生產。
(四)改善提升交通運輸服務。
一是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企業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繼續開展“情滿旅途”和“六個一”(開一條綠色通道、道一聲親切問候、遞一杯溫情熱水、給一把貼心攙扶、持一路和藹微笑、送一句新春祝福)活動,努力營造文明、溫馨、和諧的出行環境。繼續打造“泰山文明號”品牌,發揮全市“泰山文明號”班線、公交、出租客運車輛的示范帶動作用,積極在春運期間為廣大旅客提供優質服務。要嚴格按照六項交通運輸行業服務規范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服務質量,全面提升交通行業服務標準和水平。要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切實保障“好客山東賀年會”期間交通安全順暢,認真做好運輸工具和場站的衛生防疫工作。按照市旅工辦有關通知要求,各汽車客運站和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需張貼“好客山東賀年會”海報。
二是進一步拓展服務內容。各運輸企業要積極創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點,提供上門售票、電話訂票、網上購票、手機購票、團體預售往返票等多種服務,繼續為外地務工人員、學生旅客提供預訂往返票服務??瓦\站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及時班車時刻和票源等信息。要在客流高峰期間增派服務人員,引導旅客購票、乘車,解答旅客咨詢,為有困難的旅客提供幫助。運輸企業要為旅客候乘、中轉、餐飲和住宿等提供便利。夜晚有旅客候車時,要開放候車室并提供必要服務。
三是進一步方便群眾出行。要充分發揮道路客運、城市公共交通作用,緊密銜接鐵路、民航等運輸方式,圍繞鐵路車站、機場等客運樞紐做好接駁換乘,增加車次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強集疏運能力,提升旅客換乘的方便性。要加強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充分利用公路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并通過電視、廣播、網站、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種形式,向公眾及時天氣變化、班次增減、客票余額、道路擁堵、交通管制等各類信息,方便公眾出行。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引導和組織旅客錯峰出行,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五)提高應急處置和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春運期間,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要在
總結往年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針對可能出現的冰凍、極寒、大雪、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和大批旅客滯留等突發事件,認真完善應急預案,對應急救援、應急運力組織、應急保障等措施進行統籌安排。二是備足應急設備物資。做好各類應急車輛、應急食品、應急藥品、應急油料等物資的準備工作。在易積雪結冰路段、事故多發路段和運輸場站,提前備好備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應急物資、大型清障和鏟冰除雪設備。三是做好異常天氣預報預警工作,與相關部門密切溝通協調,根據惡劣天氣預報,及時預警信息,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有關準備,加強綜合運輸體系間的聯動預警。四是要加強應急值守工作,組織好應急隊伍,確保應急運輸車輛、救助船舶處于良好狀態,堅持值班待命。五是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當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造成旅客大規模、大范圍、長時間滯留和運輸中斷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調集各方運力資源。(六)加強運輸市場監督管理。一是嚴格控制非營運客車參加春運。春運期間,如需抽調非營運客車參加省內中短途客運的,要確保車輛技術狀況符合規定,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駕駛人員應接受運輸安全意識、技能和客運業務培訓,提前熟悉運行線路路況,并持當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運行。禁止抽調非營運客車參加省際旅客運輸。二是加強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增派執法力量,加大對客運站、配客點等地的監督巡查力度,依法嚴格查處站外攬客捎貨、倒客甩客、非法載客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借春運之機非法營運、哄抬運價、亂收費、亂罰款等違法行為,維護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維護旅客合法權益。三是加強交通運輸公路執法監督,切實做到“五個嚴禁”,即嚴禁違規上路執法、嚴禁無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嚴禁趨利執法、嚴禁擅自提高或降低執法標準、嚴禁亂罰款和亂收費。四是暢通公眾訴求渠道,利用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24小時提供咨詢服務,認真傾聽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一)高度重視春運工作。春運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各方高度關注。__年春運期間,旅客出行規模繼續呈增長態勢,也可能出現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對運輸組織、安全監管和應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春運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精心謀劃組織,完善體制機制,緊密結合前期開展的春運各項準備工作檢查以及整改情況,全面抓好落實,確保完成各項春運任務。各單位對春運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經費等要予以重點保證。
(二)明確組織分工。市局成立以黨委書記、局長邢長彥同志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各科室、局直各單位及市公路局、市公交公司、泰安交運集團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綜合運輸科,具體負責春運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就公路暢通、運輸組織、安全管理、執法監督、免費通行、新聞宣傳等方面制定詳細的工作實施要點,做好相應工作。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春運工作方案,統一組織、指揮、協調、監督、檢查本地區、本行業的春運工作。交通運輸企業作為春運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將春運工作整體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車船和全體干部職工。市局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市區局的春運工作方案、實施要點和各項預案,請于__年1月28日前報市局綜合運輸科。
全市交通運輸各級各單位及各運輸企業,要將春運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班組、個人。嚴禁工作敷衍、應付,對于因等行為造成春運工作重大失誤和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三)強化協調聯動。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緊緊依靠當地黨委和政府,根據春運辦有關安排部署,及時匯報春運工作準備、開展情況及重大問題,并主動加強與鐵路、民航、公安、安監、宣傳、旅游、氣象、消防等相關部門以及相鄰地區的溝通和協調,做好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對接工作,建立聯勤聯動應急處置機制,及時聯合處理跨區域、跨部門的問題,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措施聯動,共同做好春運工作。
(四)全面督導檢查。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運輸企業,要按照市局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精神,緊密結合春運工作任務,在春運開始前對本地區、本單位參加春運的企業和重點車輛以及重點路段、公路橋梁、港站、浮橋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排查安全隱患并列出清單,實行銷號制度,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全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春運準備工作都要進行督導,督促被查單位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市局有關科處室要分別對分管工作領域的春運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暗訪。春節前夕,市局將組織對各單位春運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五)嚴格值守帶班。交通運輸各級各單位及運輸企業,要規范細化并嚴格執行春運期間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領導同志要親自帶班,率先垂范,靠前指揮,深入春運工作一線進行現場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進行。各單位高度重視行業維穩工作,暢通投訴受理渠道并在相關媒體、車船、車站、碼頭上予以公布明示,妥善處理各類投訴事項,遇有緊急情況在妥善處理的同時,及時上報市局。市局值班室電話: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