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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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文1

【關鍵詞】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甘肅移動

甘肅移動是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及海外上市,作為一家海外上市電信企業,企業內部審計的范圍領域十分廣泛,包括經濟責任審計、財務審計、工程審計、運營審計、風險評估等,開展各項內部審計工作必然面臨不同程度的審計風險,近幾年來,隨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的加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逐漸增加。筆者擬通過對甘肅移動經濟責任的審計風險進行研究,探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對策。

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含義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中指出:“審計風險通常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彼ü逃酗L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個方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對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所收集的各類資料不真實、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負責人所在企業的情況而做出了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從而導致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準確或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形式

在審計工作實踐中,甘肅移動常見的經濟責任風險有以下方面:(1)因審計程序不當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指審計人員在審計時未按規定的審計程序開展工作,而使被審計對象以不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為由提出異議的風險。主要表現在:①沒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的審計原則。目前,甘肅移動各分公司總經理換屆較頻繁,審計任務非常集中,因此實際做法為“先離任、后審計”。②審前調查不夠充分。受審計時間、審計力量限制,審前調查主要通過訪談形式開展,因此對責任者和所在單位的情況掌握有限,不利于日后審計工作的開展。(2)因審計范圍受限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因專業勝任能力、職業道德水準和執業謹慎態度等主觀和客觀因素的影響,致使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導致審計結果產生偏差的可能性。①抽樣風險:現代審計中,抽樣技術的應用日益廣泛,無論采取判斷抽樣、統計抽樣,都會因樣本量不足而產生誤差。②取證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由于在現場審計中由于取證范圍有限使審計結果偏離事實的可能性。審計人員在取證時也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如果取證不充分,也會產生審計風險。(3)因審計評價體系不完善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目前,甘肅移動開展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依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表,從創收能力、業務拓展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市場競爭能力等多個維度進行綜合定量評價,但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決策是否科學、各項KPI考核指標的完成是否真實等評價較少,造成經濟責任界定不完善。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1)實施ABC分類審計法,體現“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筆者認為,甘肅移動在制定審計計劃時首先應充分考慮審計力量和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通過實施ABC分類審計法以解決“先離任、后審計”的問題。A類干部指擬晉升、提拔的企業負責人,B類干部指平調的企業負責人,C類干部指轉崗、退休的企業負責人,對不同類別的干部應采取不同的審計計劃。對A類干部應優先安排審計;對B類干部可嘗試探索“先離崗、后審計、再任用”的做法,即對其無法在離任前實施或結束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先脫離原來的領導崗位,審計部門對其實施審計后,人事部門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任免;對C類領導干部可以先離任、后審計。(2)在經濟責任領域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建立風險評級模型,降低任用領導干部風險。甘肅移動規定:各分公司負責人離任必審,任期超過兩年要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通過靈活安排任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同步式”審計進一步完善公司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體系,促使審計關口前移,避免“秋后算賬”。在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風險評級并分類匯總,建立風險評級模型,根據評級結果為公司管理層領導決策和被審計單位整改提供科學依據。筆者認為,可將審計發現的問題按照性質劃分為5類:Ⅰ類指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問題;Ⅱ類指嚴重違反中國移動及省移動各項管理規定的問題;Ⅲ類指存在內部控制漏洞及風險的問題;Ⅳ類指影響效率、效益的問題;Ⅴ類指一般差錯。審計發現問題按照對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劃分為紅、黃、藍三個風險等級:紅指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影響企業形象的事項;黃指對企業生產經營會造成一定損失的事項;藍指對企業經營不會造成損失但需關注或性質嚴重但影響不大的事項。(3)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宇宙”,增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性。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經營指標完成評價等向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招投標程序、縣公司管理等多領域延伸,“由線到面”地拓展審計范圍,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宇宙”。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注重與其他審計項目的互動,針對重點問題深入挖掘,以揭示高風險點和管理缺陷。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可大膽運用IT工具診斷、發現問題,利用SQL、ACL軟件分析海量數據,提高審計效率。通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要全方位審視企業當前面臨的內外部環境,進一步梳理企業在市場、網絡、服務、財務、法律等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全面落實各種防范措施。

(4)健全審計評價體系,做到客觀、公正、審慎。控制評價是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秘訣”,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也不例外。審計評價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環節,應建立在查清審計事實、準確界定經濟責任的基礎之上,充分考慮政策、市場、競爭等主客觀因素,盡可能量化評價。在財務基礎評價法的基礎上,要廣泛采用專家評議法、分析性復核法、內部控制測評法等六種方法完善評價體系,量化評價指標。審計評價要做到四個經得起:經得起上級檢查、經得起外部審計、經得起群眾監督、經得起歷史檢驗,最終要做到精準“畫像”,體現個性化的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1]李曉慧,2009:風險管理框架下審計理論與流程研究[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2]勞倫斯B?索耶,1998:現代內部審計學實務[M],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

[3]胡春元,2009:風險導向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4]朱錦余、趙新杰,2002:任期經濟責任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文2

摘 要 本文主要論述了院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分析了院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面臨的問題,并對完善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措施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 院校 經濟責任 審計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在經濟活動日趨頻繁,干部管理監督機制逐步完善的條件下,以法制的形式開展并固定下來的。完善和推進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院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一)開展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推進依法治校的有效手段

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有助于將領導干部權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防止干部失職、越權以及濫用權力,促使干部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引導領導干部依法用權、依法行政。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可以進一步維護院校經濟秩序,促進學校經濟健康發展,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開展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保護院校資產安全完整的客觀需要

經濟責任審計能通過對法定代表人履行責任狀況的監督,警示并鞭策責任人加強自身素質培養,促使黨政領導懂經濟、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整體管理水平,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挖掘潛力增收節支,保證院校資產的安全完整。

(三)開展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干部考核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是通過監督這一特殊手段,采取量化分析的方法,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和個人的經濟行為進行考核,具有可比性強、可信度高的優點,既豐富了干部考核的內容,又客觀準確地反映了干部真實業績,是考核干部的一種有效方法。

二、院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院校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是院校審計工作的新課題,工作中存在很多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和解決。

(一)院校審計部門獨立性不強

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雖然是受托審計,但仍然是同級審同級,是對同級干部的考察和監督,涉及干部的敏感問題,又礙于同級干部的面子,對于大膽履行審計的監督職能,會大打折扣,同時審計部門在履行審計監督職能時很大程度上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擾,限制了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經濟責任審計手段單一、方法滯后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沒有成熟的經驗可借鑒,審計部門在工作方法上多沿襲傳統的審計辦法,審計手段只限于調查、審閱、核對、查證等,如沒有特殊線索,審計中難以發現會計記錄未反映的問題。而領導干部的個人經濟問題一般很少反映在單位賬上,審計部門對此類問題要查深查透,困難重重。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不明確

由于被審計對象在任職時,大都沒有明確其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在評價其業績時,缺乏指標依據給審計評價帶來難度。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不統一,導致對被審計領導的經濟責任和領導責任難以界定,審計評價無從下手。同時,審計評價和責任界定無統一標準,評價難以適度,表現為評價范圍過寬或過窄。

三、完善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充分明確經濟責任審計意義

審計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審計風險,使經濟責任審計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深化。各級領導要全力支持審計工作,保證審計制度程序的規范和審計工作的效果,要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既發揮審計職能部門的主力軍作用,又加強各部門的協作配合,將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

(二)積極協調、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不但是審計部門的工作,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協調,積極配合,對院校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不只是審計一個部門的任務,而是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內部審計的共同職責,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聯度高、內容復雜的系統工程。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協同作戰,以更好地發揮監督的整體合力,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經常化。

(三)明確重點、科學評價,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在審計重點上,既要注重真實性的審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查,在利用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時,應注意區分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異同點。在審計評價中,應客觀全面,尊重歷史,注意劃清四個界限:任期內責任與任期前責任的界限,主觀因素與客觀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的界限,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的界限,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準確性。

(四)加強培訓、深化研究,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

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其他審計,其風險更大,對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要求更高,審計人員的素質決定著審計質量,關系到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敗,影響到干部考核和錄用。因此,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學習、培訓和理論研究,提高審計隊伍的綜合素質和理論水平,為更好的開展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張素梅,李天舒,梁建華.試論完善院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國農業會計.2006.5.

[2]孫崇瑜.高等學校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問題及對策芻議.經濟問題探索.2006.1.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文3

一、實行計劃管理,強化源頭控制

當前,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相當繁重,部分縣(區)審計機關已達到年度審計項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過重、審計任務不均衡和計劃性亟待加強等問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和效能的發揮。為破解這一難題,該縣按照“突出重點,保證質量”的要求,前置監督關口,合理選擇審計對象,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逐步加大監督和防范效果更明顯的任中審計項目安排,在工作源頭上解決了審計任務不均衡問題。據統計,2005年縣鄉換屆以來,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96個,占年度計劃的56%,年人均審計1.5個,查糾違規資金2.3億元,經濟責任審計呈現出服務干部監督管理需求和兼顧審計資源的特點,成效突出。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該縣充分發揮經濟責任聯席會議的作用,由其牽頭制定年度計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安排的嚴密性、嚴肅性和可行性。聯席會議規定領導干部經濟審計實行“逢離必審”、“任中抽審”,明確了四類必審對象,即: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經縣委確定,擬調整或已決定調整的干部;任期已達屆中或屆滿的領導干部;群眾反映或組織掌握有關問題線索需要審計的干部;需上報上級表彰、獎勵的領導干部。按照四種必審對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時,有選擇地對四類干部進行重點監督:一是任職時間較長而近期又未實施過審計的領導干部;二是掌管資金較多或在重要部門任職的領導干部;三是以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四是臨近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審計對象確定后,編入全局年度計劃,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提請組織部門委托??紤]審計對象多、覆蓋面大的實際,該局在安排其他專業審計任務時,積極做好與經濟責任審計銜接工作,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及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的“捆綁審計”,做到一次審計,滿足多種需要;在審計時限上,采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領導干部離任前,原則上審計全部任期,已進行年度審計的,只審未審年度,對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的,進行追朔審計。通過源頭控制審計項目安排,整合了現有審計資源,有效避免了重復審計和項目打架現象,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成效。

二、強化組織實施,突出審計重點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領域寬、政策性強,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因此審計機關要統籌安排各項工作,抓好現場審計。該縣通過多年實踐,摸索出“力量上統一匹配,時間上統一步驟,審計上統一內容,處理上統一標準,結果上統一使用”的經濟責任審計一體化審計模式,審計質量、工作效率、結論落實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誤砍柴功”,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都組織周密詳盡的審前調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力求做到五個明確,即明確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分工和步驟,在審計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堅持審計力量和審計重點相匹配。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八個重點,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偷漏稅金現象;二是查任職初期和離任時的家底,看國有資產增減情況;三是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看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四是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看有無損失浪費問題;五是查任期內債權債務是否真實,看有無虛報漏記問題;六是查任期內農民負擔是否合規合法,看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等加重農民負擔問題;七是查任期內配發的辦公用品、通訊設備是否清理移交,看有無轉移、藏匿問題;八是查任期內執行廉政紀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看決策有無失誤,有否給黨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有無貪污受賄問題等。圍繞審計內容,重點抓好內部控制測評、貨幣資金盤庫、工作底稿編制和審計資料復核四個環節,同時做做四個結合,即查人與查事結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領導干部所承擔的責任;查帳與調查結合,豐富審計內容,確保審計結論客觀公正;與常規審審計方法計結合,借鑒以前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與發現案件結合,充分發揮審計在經濟領域的懲處作用。在審計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據審計內容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適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如財務帳目審計與實物盤點核對、座談、走訪調查、受理舉報、調閱有關資料等方式相結合,全面細致地審清查透每一個審計事項。

為規范審計報告內容和格式,該局制定了縣直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國有企業三個報告模版,將審計范圍內容、問題處理標準予以列示,指導審計操作,方便報告撰寫;同時強化綜合分析,實行審計組、科室、局業務會議三級綜合分析匯報制,堅持從制度、宏觀上提出解決和預防的建議、意見,為組織等有關部門利用審計成果提供可靠數據和依據。2005年以來,提交綜合報告、專題審計信息142篇次,縣領導批轉96篇,縣委、縣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業務招待費列支報銷、政府項目投資管理等辦法8項,促進了全縣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強化協作聯動,加大工作力度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文4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經濟責任審計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市委常委會多次專題聽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匯報,并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市、縣(區)兩級黨委、政府重視審計專職機構建設,在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經費等方面全力給予支持。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規范的工作運行制度,根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采取召開座談會、組織理論研討、出臺政策意見、開展質量檢查等辦法,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積極轉變工作作風,由過去參加會議、聽取匯報、傳閱文件的靜態管理,變為全過程參與、多角度指導的動態管理。部門間協調配合不斷加強,逐步形成堅持“共同研究審計計劃,共同組織召開審計工作會,共同研究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共同反饋審計結果,共同督查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糾正”的“五共同”工作方法,切實加強了部門之間的配合、互動,真正形成了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良好局面。

二、探索創新方式,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突破

*年,市審計局積極探索創新審計方式,加大審計工作力度,在審計方式、審計方法、審計內容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全年共對112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其中:任前審計40名,任中審計10名,離任審計63名。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主要負責人87名,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25名。

一是在審計方式上實現新突破。規定凡負有經濟責任的縣科級領導干部,提拔之前、離任之后和任職5年仍未離任的,不管是哪個部門,從事哪個崗位,都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從過去的單純開展離任審計,向任前、任中審計轉變。二是在審計方法上實現新突破。接受委托的數量有新突破。*年,市委組織部共委托市審計局對112名同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年委托任務的4倍。被審計對象的范圍有新突破。*年,市審計局共組織對23名在縣區換屆調整中離任的縣區常委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縣區3名檢察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這在往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中是沒有的。審計辦法有新突破。在全市審計系統整合審計人力資源,抽調縣區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進行審計;結合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審計同時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實行“統一方案、統一進點、統一督查、統一審計時間、統一認定處理、統一公文格式”的“六統一”方法,保證了審計的客觀性,提高審計質量。三是在審計內容上實現新突破。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八查”法,即一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二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三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四查離任時的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合法;五查各項收入的來源是否合法;六大經濟開支事項和重大經濟項目的有關合同、協議執行情況;七查資金流向,并延伸下屬預算執行單位;八查任期內執行廉政紀律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近年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違規違法問題金額7.9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110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5.5億元。其中,由領導干部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規違法問題金額1.4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91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384億元。

三、注重審計結果運用,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

針對審計出來的各類問題,認真采取措施,注重審計結果運用,進一步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市審計局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對審計結果運用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報告制度。市審計局對審計結果報告反映的問題,定期向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審計結果報告,按照職責和分工,分別提出結果運用的意見和建議,匯總后形成審計結果運用初步意見,提請領導小組研究。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各成員單位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執行。二是談話制度。對被審計對象實行誡勉談話和警示談話。本人寫出深刻檢查,單位寫出整改報告。三是反饋制度。由市審計局召開被審計人所在單位中層以上干部會議,通報審計查出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四是督查制度。被審計對象及其單位在收到審計決定兩個月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落實整改情況。審計項目結束三個月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選擇重點單位進行跟蹤檢查。五是歸檔制度。將審計結果報告存入干部廉政檔案,要求擬提拔對象先就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糾正,視整改糾正情況再研究是否使用。*年,市委依據審計結論,共對31名領導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其中:不予提拔2人,暫緩提拔3人,誡勉談話6人,警示談話20人。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文5

關鍵詞 經濟責任審計 評價 意義 問題 原則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一、評價意義

1、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被審計領導干部十分關注的關鍵環節。但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學適用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各地審計評價標準不一, 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約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進行。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對評價原則、依據、方法、內容予以確立,能進一步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也能有力地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2、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水平。單純的定性評價受主觀因素影響,定量評價又難以量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化為經濟責任審計注入了科學含量,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化使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有機地結合起來,又充分考慮審計的實際情況,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進一步提高。

3、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轉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形成的結果為干部使用部門提供了決策依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也充分聽取干部使用部門的意見,反映民意,因此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具有客觀性、公正性、時效性強的特點,成果較為明顯。

二、存在的問題

1、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秾徲嫹ā?、《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以及其他各地印發的有關文件規定,都只是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作出了規定,其中兩辦的《暫行規定》中明確了經濟責任審計責任人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但總體看,條文規定較為籠統,內容沒有細化,評價的量化指標缺乏,審計評價缺少充足的依據,不便于實際工作中的操作。

2、審計評價目。審計評價就事論事,泛泛而論,只談事實,及事不及人。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重點,即對被審計對象在重大經濟決策是否科學、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是否合理、任期內取得的政績是否真實等關鍵性問題無法給以合理界定或比較,違背了審計評價的重要性原則,致使經濟責任界定不完善,造成評價主次不分,背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3、評價證據。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應以被審計者所在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事項為依據,不能受主觀意識的支配;對那些未經審計,證據不足或未來的經濟事項不應予以評價。但實際工作中,有的審計報告習慣于憑自己在審計過程中所形成的一些主觀感覺進行評價,違背了謹慎性原則。有些事項的提出缺乏相應的取證資料佐證,也有個別照抄照搬被審計單位的年終總結報告或被審計者述職報告的有關內容作為評價內容的情況。

4、審計人員的素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特殊,同時,經濟責任審計時間跨度長,范圍廣,內容多,這就決定了審計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強、責任大,必須要求審計人員具備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而目前基層審計機關大多面臨審計任務重,審計人員不足,已有人員整體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很難保證人員質量。

三、評價原則

1、法制性原則。堅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審計評價依據,在法定職權范圍、授權和委托范圍內作出符合事實的判斷,不能使用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用語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

2、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審計評價不能違背客觀事實,籠統地進行評價。必須限定在領導干部任期范圍內履行的經濟活動,不屬于審計職責范圍的不評價,與審計無關或未涉及事項不評價,以防止帶來不必要的審計風險。同時,要堅持歷史的觀點,劃清前后任的責任、前后任的政績,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地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既不要把所有成績歸功于一任領導的政績來評價,又不要把單位存在的所有問題都歸責于一任領導。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要分清責任,既要有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又要弄清是主觀責任還是客觀責任。

3、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不受外界的任何影響,不附帶任何主觀成分,要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貌,全面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從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政策背景、實際工作環境出發去分析問題、評價責任,做到不脫離特定條件,不孤立地看待問題,尊重事實,尊重歷史,既不夸大成績、回避問題,又不脫離實際、妄加評論,做到以理服人。

4、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必須是從量開始,以量分析;同時,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較全面的審計,不僅要對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還應對其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區分違紀違規問題的責任,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至關重要的內容。違紀違規責任問題,對被審計經濟責任人來說應區別情況,進行直接責任或間接責任(即主管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要定量分析性評價和定性分析性評價結合起來,這樣才有助于評價的客觀、公正。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范文6

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是指以領導干部所在鄉鎮的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通過對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情況、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情況以及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的審查考核,從一定程度上判斷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從事領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質和決策水平,客觀公正評價領導干部是否正確履行了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財經法規。

二、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合理運用的必要性

作為我國的基層政權組織,鄉黨委、政府是黨和國家在基層的代表人,同時也在農村執行著黨的路線與方針。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帶動農民脫貧致富的過程中,鄉黨政領導干部發揮著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對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已經成為了黨和國家在新時期加強基層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促進基層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從源頭上抓好基層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同時,鄉鎮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是了解、考察和監督管理鄉鎮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豐富干部管理監督的內容和信息來源渠道、提高監管質量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如今,鄉鎮黨政領導干部如何有效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經濟發展模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堅持可持續發展道路以及構建和諧社會也被逐漸納入到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疇。因而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就基本上涵蓋了評價黨政領導干部履職水平的全部要素,顯然在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在干部的政績考核評價中運用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運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隨著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鋪開和有關法規要求,筆者認為,在審計結果的運用上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關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不夠重視。重審計形式,輕結果運用。有關部門只要求審計機關搞審計,對結果運用卻不當一回事,將審計部門報送的結果報告等審計文書放在桌子上,鎖在檔案室,對審計結果不留意、不查閱。

二是審計結果的體現形式比較單一,利用程度低。審計結果的主要載體體現在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上,且主送的范圍有限,一般只報送委托機關和被審計單位,審計結果為社會的利用程度較低。

三是審計結果的質量差異很大。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因目前的條件限制和審計環境影響,使某些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質量不高。加上審計人員本身的技術水平和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導致審計結果的質量差異很大,運用審計結果的風險也隨之增大。

四是對審計結果運用欠缺應有的平臺,沒有建立審計結果運用辦法和機制。審計結果只能在審計機關、委托機關和被審計單位之間封閉運行,有的審計結果情況甚至只有個別領導掌握了解,使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無法利用,更難以對外進行公布。

究其原因,總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是有關部門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存在不正確的認識。有些部門領導干部思想因循守舊,認為審計結果報告披露的都是“家丑”,不便外揚。

二是社會總體對于審計的了解還不夠。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整個社會中地位的重要性要遠低于經濟發展等其他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很多人對審計還很陌生,談到審計都還是個新鮮事,就更談不上審計結果的運用了。

三是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報告因審計評價指標沒有規范的標準、審計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質量差異很大,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風險。

四是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影響其結果運用的原因還有很多人為的因素和社會的因素。這些因素難以抗拒,只能意會不可言傳,又還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審計結果的運用。

四、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評價體系的內容

一是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和合法性評價。重點是本級、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非稅收入收支管理情況、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情況。

二是任期內資產情況評價。重點是國有土地資金、固定資產及貨幣資金管理情況。

三是任期內負債情況評價。重點是政府性債務的規模、構成、投向情況,償還能力,資金效益情況及管理情況等。

四是代政府管理的各項基金、資金的管理及效益情況評價。重點是有無挪用、截留,是否及時撥付相關基金、資金。

五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評價。主要是任內重大經濟決策事項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是否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或民主決策,以及其產生的效益情況。

六是管理制度評價。主要是任內是否按照規定,加強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和切實執行內部激勵和制約機制。

七是任期內遵紀守法及廉政情況評價及其他評價。

五、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運用的幾點建議

為了能夠運用好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就目前所存在的這些問題,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著手解決:

一是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與其它一般的審計評價比起來不同的是,在對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評價中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更加具有針對性;它的評價對象是經濟責任,特殊性較強;它的最終評價結果對干部的任用或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更具有嚴肅性。為使審計評價更加有依有據,必須要從實際出發,制定和完善出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在該體系中明確考核與評價兩個指標體系。清晰的界定出每一個指標所包含的內容與外延,將評價標準進行細致量化,實現定性分析評價與定量分析評價的有機結合,促進和提升審計評價工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形成統一的評價口徑與考核標準。

二是提升審計人員各項素質。審計工作人員素質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所以需要審計人員根據各項審計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項素質。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需要對國家各項政策法規進行認真了解和學習,以提升自身的業務判斷能力,嚴格遵守和執行審計程序,獲得準確充分的證據,所執行的法規必須要準確。在進行整個審計工作評價中,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具備應有的職業素質,能夠保障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獨立、公正、客觀,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落到實處,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狀況進行適當評價。審計機構應加大審計人員的培養工作,努力提升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及時開展相關研討會以及各種經驗交流分享會,以最終提升審計人員的理論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社會輿論的宣傳力度,提高審計的社會聲望和群眾知曉度,為審計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選擇不同的審計時機,將離任審計,任期審計和任前審計等多種審計方式結合起來,人民群眾監督和審計監督結合起來,從人民群眾的口中去尋找審計線索,在與人民群眾的交流中去客觀評價鄉鎮領導干部職責履行情況。

四是正確界定經濟責任,讓鄉鎮黨政領導干部正確面對“家丑”。審計工作人員只有通過對經濟責任基礎進行正確、清晰的界定,才能真正對領導干部作出適當評價。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責任界定:第一,做好經濟責任和非經濟責任的界定。在鄉鎮領導干部所負責的工作上,除了要負責經濟工作,還需要負責其它各項如:黨建、行政、人等方面工作,而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只需要關注領導干部在經濟職權工作中所產生經濟責任,或是與之相關的其它經濟責任,這就要求審計工作中要對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進行準確的區分。第二,對前后任責任進行正確界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對鄉鎮領導干部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工作進行責任審計,但是經濟責任不是長期不變的,它具有一定的后續性和連續性。也就是說即便是前任領導所進行的決策工作也許會在后任領導上任之時反映出來。所以,在審計工作中必須要對領導干部的前后任經濟工作進行明確區分,前任的是非與功過不能夠計算在后任領導身上,而本應屬于后任領導的經濟責任也不應該推卸到前任領導身上。第三,對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如領導有直接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或是指使、授意、強令、包庇下屬違法國家相關經濟法規的行為,亦或是有瀆職、失職等行為均應該界定為直接責任。如果出現領導干部沒有切實盡到其管理責任,直屬部門或是單位出現問題,應該界定為領導干部的主管責任。第四,對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進行明確界定。經濟活動的開展會受到諸多因素影響,比如因為領導干部的自私自利、玩忽職守等主觀因素造成的國家或集體財產的流失屬于主觀責任;而因為受到自然災害影響、通貨膨脹、上級指令或進行各種探索改革等客觀因素所產生的失誤應界定為客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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