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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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文1

關鍵詞:國有企業 經營者 經濟責任 審計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對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愈發凸顯它的重要性。而由于審計在我國國有企業運用的時間較短,還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標準和規范,所以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任然存在很多瑕疵,不僅難以發揮審計的有用性,甚至可能觸發審計風險。所以,研究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評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一)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真實性審計內容

首先,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審計,查看各收支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相應規章制度。同時,分析經營者任期財務計劃是否有效實施,執行結構是否真實。其次,對企業籌資行為進行審計,查看籌取資金總數是否和企業真實的經營發展需要吻合,分析籌資后的企業資金結構是否依舊維持良好、健康的狀態。審計在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是否做好資金管理工作,是否按照現代先進資金管理方式進行相應管理,是夠提高了國有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對國有企業所有債務進行清查,尋找債務中是否存在壞賬現象。從而避免國有企業利益受到損失。再次,對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的投資行為進行審計,分析投資行為是否符合國有企業戰略規劃,分析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盈利性,分析投資項目開展后,企業是否還有充足的資金保持正常經營。最后,對企業財會進行審計,查看財會各項操作是否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會部門還需要在審計期間,提供有關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各類信息,并保證該類信息的真實、完整。

(二)經營管理審計內容

首先,審計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進行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是否按照相關標準和制度和市場規則進行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其次,對企業各項經營管理制度進行審計,尤其是內部控制制度。查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是否存在問題,是否有不符合規范的環節。分析國有企業各項制度是否有效貫徹和落實,執行結果是否符合預期效果。最后,對國有企業經營目標進行有效的評價,分析經營目標的合理性,查看經營目標是否結合企業內部真實情況和未來市場環境的變化。

(三)財經法紀審計內容

首先,對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內企業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進行審計,查看該項內容是否符合相應固定,并檢驗審計對象是否真實、有效。同時,對稅務方面進行審計,查看企業稅務是否符合相應稅法,有無偷稅、漏稅的現象。其次,對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的經營行為進行審計,是否利用自身崗位便利而從而違法犯罪的活動,是否私自挪用、占有國有企業資產,是否轉移企業資金,是否亂用企業名義而進行與企業無關的活動。再次,對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內各項事務的處理方法進行審計,查看經營者是否可以隱瞞經營事實和財務狀況。最后,審計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的經營活動是否從企業的主觀立場出發,是否和外部結黨營私,破壞企業、國家利益。

二、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工作一般交給外部審計機構來完成,具體評價內容則是對審計結果進行有效分析,并通過審計結果和相關標準指標的對比,找出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是否有效實現。并客觀、公正的評價經營者任期的經營管理水平。找出經營者任期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以此作為依據來制定下一階段的企業經營決策。同時,評價結果還可作用于政府及相關機構進行對國有企業的正確引導,從而幫助國有企業提高經營收益,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一)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

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具體可分為以下幾個部分:對經營者任期的經營效益進行評價。具體是指任期內企業的經營盈利水平,如核算國有企業經營成本和經營收入是否達到行業內部平均水平。評價經營者任期經營目標是否實現,并通過各方面綜合分析經營者的總體經營水平;對經營者任期經營行為的合法性進行評價。主要由各項財務活動來深入了解經營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是否遵守了國有企業自身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行業標準和市場規則;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的真實性進行審計。如財務報表中各類信息是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篡改、隱瞞財務事實的行為;對經營者任期制定的投資決策進行評價,分析投資活動的效果及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并以此作為依據來評價國有企業經營者的經營能力及決策水平。

(二)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原則

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必須遵守以下幾點原則:遵循客觀性原則。具體是指評價工作必須站在客觀立場來思考問題,不能以主管思維來進行對審計結果的評價。同時,還要保證公平公正,實事求是;遵循嚴謹性原則。具體是指評價結果必須具備充足的依舊,若是依據不足則盡量不去進行評價,避免評價結果和真實情況不相符而導致的審計風險;遵循全面性原則。具體是指在評價過程中,要結合所有的信息數據,要參考各類審計結果,不能一味的以一項數據和結果作為評價依據。同時,還要充分考慮國有企業歷史經營狀況和經營期間的市場環境變化。

(三)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經營者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是評價工作的重要依據,只有系統的、全面的審計評價標準才能讓評價人員在評價活動中有章可循。評價人員在得到審計結果之后,把審計結果和相關標準進行比較,從中得出的差距再用于評價,這種模式下評價工作更加準確、科學。而具體的評價標準可分為以下幾種:強制標準。該標準是指國有企業經營者任職期間的經營活動必須達到的標準。一是國家頒布的相應法律法規,該項標準適用于評價經營者任期經營活動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營目標;主觀標準。主觀標準不同于強制標準,它是企業從自身視角出發制定的未來發展目標。而這一目標的實現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如國有企業自身制定的經濟計劃等。該標準雖然可有效評價經營者任期的經營水平和管理能力,但在評價過程中,還需要結合很多內外部因素;行業標準及地域標準。由于我國國土覆蓋面積廣大,各地域之間的經濟環境也有加大的差別。所以在進行審計結果評價時,要考慮該地域的地域平均水平。而行業標準則是經營者任期中,整個行業環境的變化,調查整個行業內部的各項經濟活動的平均水平,并以此作為評價依據;歷史標準。歷史標準是指企業歷史經營階段的經濟指標。在該標準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指標可以用于作為評價指標,而那些受市場環境影響大的指標則只能用于參考。總之,以上四點指標在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過程中,都可以被用作評價依據,但以標準作為依據的評價結果肯定存在差異,所以評價人員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合理選擇評價標準。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具體可分為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真實性、經營管理和財經法紀這三個方面,在審計過程中,要確保審計對象各類信息的的真實、完整,保證審計結果的準確。而審計評價的內容可以分為經營者任期的經營效益、經營活動的合法性、經營結果的真實性等方面,而在評價工作必須遵守客觀性、嚴謹性、全面性原則,同時合理結合各項評價指標,分析審計結果和評價指標存在的差異,并以此作為依據進行客觀公平的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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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文2

關鍵詞: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策

一、建立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現實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審計署決定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加強對經濟活動復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實行“關鍵崗位重點盯防”。會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指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審計對象尚未實現全面覆蓋,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尚未全面展開。今后,在對各級領導干部全面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還要突出重點。審計署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三項重點:一是突出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經濟活動復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干部的審計;二是突出關鍵崗位,加強對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三是突出重點事項和重點資金,加強對管理、分配及使用重點項目和重點資金的部門、單位和崗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我國的經濟工作崗位眾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點項目和重點資金的關鍵崗位。這些崗位在經濟監督上容易被忽視,導致這幾年出現了一些案件。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對關鍵崗位的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相關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保護國家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良好秩序很有意義。

二、建立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存在的現實問題

(一)對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作用認識不足

某些審計人員認為只對達到一定級別的領導干部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才有意義,對級別較低的干部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毫無意義;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只能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參考依據,對免職和因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部門領導干部作用不大;審計過程中只偏重于審查家底經費,查看與經費收支有關的賬目,對其他的經濟活動缺乏監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門把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看作是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考核,在部門領導干部提拔、調動、免職和因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提出審查處理意見時不能客觀地分析運用審計結果。對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模糊,造成相關人員思想難統一,給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增加了不應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審計的現象普遍存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展開

一些單位在部門領導干部升任更高一級職務后,才委托審計部門對其進行審計,這種情況在現實中的普遍存在,使審計工作陷入兩難的境地。不如實反映其任職中的情況和問題,將違背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該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實,且擔任了更高的職務,將對審計工作不利,審計結果也起不到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況,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制定不健全,結果難運用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提升、調動、免職三類即將離開原崗位的負有經濟責任的有關干部。由于這三類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審計的內容和側重點應有所不同。而現行的審計制度在審計范圍、程序、內容和結果運用等方面沒有明確區分干部離任的不同情況,在實際操作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方法、評價標準以及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各方的風險責任等方面也沒有具體區分這三類情況的規定。導致在審計過程中,除了對提升的干部按規定的內容審計外,其他情況審計人員只是憑主觀感覺和一些經驗,導致審計內容不規范,審計結果運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一)進一步認清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1、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正確合理考核干部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用大量的數據、詳實的資料反映部門領導干部在任職期內的工作情況。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可通過審計結果,正確評價干部。一方面為合理、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另一方面為正確評價免職、退職的干部提供科學依據。

2、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反映即將離任的部門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是對違法亂紀、貪污腐化行為的抑制,可以促進發揚求真務實作風,改變某些干部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思想觀念,對部門領導干部既是一種預警機制也是一種激勵機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職期間增強責任感、事業心和廉潔自律的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地開展工作。

3、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順利開展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如實地反映干部在任職期間內相關的資產狀況、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這將給接任人盡快適應工作、搞好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接任人可以通過審計資料全面了解新單位的家底及情況,總結借鑒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經驗,吸取出現問題和失敗的教訓,發揚成績,克服缺點。

(二)著力提高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真實性

1、選擇合適的審計時機

采取“先免職、再審計、后任用”的辦法,再決定某部門領導干部離任或有調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關職務,再委托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待審計結果出來后,由有關部門和領導參考審計結果,綜合全面情況決定是否任用。這樣可以避免被審計對象利用職權進行干擾,打消所在單位干部群眾的思想顧慮,有利于掌握真實情況和順利開展審計工作,有利于審計機關作出真實準確的審計結論。

2、探索創新審計方法

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時間緊、內容多,審計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這就需要審計人員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方法,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真實性,保證審計項目高質量的完成。一是與預算執行相結合,從銀行賬戶入手進行審計。二是審計查賬和審計調查相結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部門領導干部的審查離不開審計查賬,同時也可以采取其它審計調查方法。三是自查與抽查相結合。在被審計單位自查的基礎上,要求被審計單位被所提供的審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同時也要求被審計的黨政領導干部作出承諾。審計人員可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防范審計風險,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有效。

3、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

(1)審計評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

用實際工作業績與預定的可考核目標對比的方法來評價被審計對象,同時還要考慮到被評價對象主觀努力所不能夠控制的影響其工作業績的客觀因素。

(2)應進一步明確提升、調動、免職三類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區別,以便審計人員在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時區別對待,達到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3)改革失誤和要區別對待。改革失誤是在改革過程中由于政策導向的影響而產生的錯誤,而非個人主觀過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侵害國家利益,致使國家和公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審計人員要作出實事求是的分析和說明,區別兩者的情況。

(三)建立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評價體系

1、科學確定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制定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關規定,結合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實際工作情況,以任期審計評價內容為基礎,可以將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歸納為經濟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兩個方面。

2、建立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操作中有一定難度,很難達到客觀、公正之目的。應盡快出臺全國統一的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為排除人為因素的干擾,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應主要運用計算機處理,人工輸入標準及其審查結果,靠系統測評。

3、統一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

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有很多種,如基數指標法、績效評價法、綜合評價法等。不同的評價方法所依據的標準不盡相同,因此,根據不同的評價方法來評價會導致評價結果的不一致。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最終定位到干部任免的關鍵問題,評價結果要求準確、統一。為此,要統一部門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從諸多審計評價方法中選擇一種或幾種來作為統一的方法。

參考文獻:

[1]林鐘高,龔明曉.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文3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與控制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1

目前,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入推行和全面擴大,審計風險也顯得尤為突出,為此各級審計相關部門已經把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工作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因此,為了更好更有效的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性和權威性,更好更快的促進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全面深入展開,我們必須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做一些相關的分析和研究,已能夠做到科學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這對于我們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人員通過對其所在企業或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審計后,發表了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做出了錯誤評價。如果產生的問題很嚴重的話就可能會發生訴訟案件和行政復議案件。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原因分為主觀和客觀兩個因素:

1.主管因素。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分清相關領導干部應當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并且圍繞企業的資產、損益、負債以及一些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進行合法、真是和有效的審計。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和一般的審計項目有所不同,單位和單位的領導干部個人都是審計的對象。一些審計人員可能產生畏難情緒,沒有分清一般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由于工作缺乏細致和嚴謹性,可能對外審計單位的對外擔保、存在正在訴訟中未決經濟案件造成損失,一些應該承擔的責任沒有被披露,這些主觀的因素都會引發審計風險。

2.客觀因素。第一,從各種管理因素分析審計風險,它一般會受到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管理機構的可信度、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影響審計風險的直接因素是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水平,尤其是內部控制制度。第二,把對人和對事的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的就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因此,對其監督的力度大、程度深、范圍廣,所針對的問題也比較尖銳,包括了財經法紀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和專項審計等各種形式,這些形式不但提高了審計風險,也提高了審計人員責任。第三,經濟責任面臨著很多條件,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完成審計任務,這樣就會影響審計的質量和深度。第四,目前,對于經濟審計的監督往往都是事后進行的,尤其是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更有可能“先離任后審計”,這就失去了時效性。審計結果的滯后性導致其失去了應有的價值和作用,最后形成的損失職責無法分清,也不能追究,制約了審計監督工作有效的發揮,影響其權威性。第五,經濟的責任很難界定,不容易量化,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由于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必須分清前任責任與現任責任、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舞弊責任和錯誤責任、客觀責任和主觀責任等,因此界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都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因此,我們通過主觀的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可以將其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1.改革現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管理體制

國家審計機關以及工作人員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但是,黨地方政府或組織部門下達指令或授權才能對其進行審計,因此,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現行的審計管理體制要求很不適應。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或紀檢察部門應當設置專門的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機構,作為國家的排出機構,黨委組織部門或紀檢察部門直接領導行政工作,實行專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向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或紀檢察部門報告和負責審計結果,還要抄報國家各級審計機關備案。

2.制定統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各級單位應當制定一套可行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辦法,查明被審計者應負的經濟責任是其主要的目的,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是評價。能夠出臺全國統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規范性文件也是很有必要的,這樣就能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統一的規范評價。

3.建立雙向承諾的法律責任制度

審計組組長和審計對象分別要做出書面承諾,包括提供資料的完整度、真實性、審計質量等內容,還要明確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這樣有利于規避審計風險,還能促進審計提供資料的完整真實性,如果有人隱瞞真實情況,則責任就由自己承擔,做到責任分明,有利于審計工作的順利有效進行。

4.各部門通力合作,建立部門聯系制度

應當建立各個部門之間的相互聯系制度,經常溝通,互遞信息,不僅要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部門的獨立行使職能能力,還要加強和其他部門組織和人事之間的相互聯系,有效結合組織部門掌握的領導干部考核情況和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管理強狂,以便更深更透的促進審計工作的高效運行。

5.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建設好審計干部隊伍,為了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必須加強審計隊伍的綜合素質培養和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水平。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組織分析能力,還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另外,后期的教育也是很重要的,知識需要不斷的更新,讓自己能夠成為一名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這樣才能更好的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經濟責任審計需要。

6.建立審計失誤追究制度

建立審計失誤追究制度為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責任意識,建立審計失誤追究制度,對在審計工作中出現失誤,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視故意和無意、情節、涉及內容、造成后果等情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

隨著經濟責任審計范圍的不斷擴展,對審計的要求也相應的提高。因此,怎樣才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也是我們研究的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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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文4

關鍵詞: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內部審計

一、引言

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為了促進事業單位的高質量提升發展的同時保證我國社會經濟的良性健康發展,審計機關逐漸加強了對事業單位經濟責任的審計力度。通過對事業單位經濟責任的審計,促進了事業單位依法依規履行社會責任,提高了其核心競爭力。對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工作有所不同,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進行,而且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配合,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復雜度、難度不可控。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一)對領導干部任期內業績和廉潔自律進行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對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針對單位負責人在任期內的應負有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除對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還涉及到對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的政績、廉政、勤政的考察與評估。從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運用可以看出,將其作為事業單位選人、用人的重要依據。因此,對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只是前提性的基礎工作,最終目的還是對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廉潔自律的監督、考察與評估。

(二)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十分復雜且難度較大的工作,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范圍可以看出,其需要多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和配合才能保質保量的完成。從經濟審計的組織形式上看,其組織需要由黨政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牽頭,審計機關和被聘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完成基礎工作;審計組織、實施、風險控制、結果形成以及運用等工作都需要相關部門密切合作。

(三)重點審計領導干部在事業的單位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除對單位的資產、負債以及損益等財務狀況的審計外還要對收支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與其他類型或其他企業的審計所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歸根結底是對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和管理責任的審計。通過對事業單位的財務數據和管理數據來客觀、公平公正的對主要領導任期內經濟責任、管理責任以及廉政勤政進行考評。

(四)政策性和綜合性強基于事業單位在我國社會經濟中的特殊性,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審計對象以及審計結果運用,經濟責任審計關系到了國家方針政策、經濟任務的貫徹和落實;關系到事業單位選人、用人以及領導干部的政務考核。鑒于此,對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具備較強的政策性。而在審計過程中,需要掌握國家財政法律法規的運用,對審計對象單位以及領導干部職責的全面熟悉掌握,對黨紀、政績以及相關條文規定的深刻認知和熟練運用。鑒于此,對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具有很強的綜合性。

(五)審計期間較長與其他類型的審計有所不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審計期間有領導干部的任職期決定。而在事業單位內部,一般領導干部的就職期間短則三五年,長則高達八年甚至是十年,這使得經濟責任審計相對于以年度為單位的其他審計工作,在審計期間上更長。

三、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就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情況而言,由于其自身的復雜性和難度都較大,審計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縣、市、省各級事業單位在規模上的差異使其對該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存在較大的差異。這導致了我國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審計質量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間。

(一)審計人員素質能力問題首先,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復雜且期間較長的工作,審計人員需要付出相當大的精力才能保證工作質量,這使得一些工作人員因為主觀原因而有意的去違背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和程序,在工作程序上走近路,對工作問題得過且過,使得審計質量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證;其次,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缺少明確的法律依據,以及現行法律依據中對審計部門和人員責任劃分不夠清晰,導致了審計過程中推諉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使得審計效率較低;最后,縣級、市級和省級事業單位因為規模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不同,一些規模小、位置偏遠地區的事業單位在內部管理制度上缺少關于審計工作的流程和文件,即使是頒布了一些文件,制定了流程也是流于形式主義,并沒有真正的貫徹落實。

(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自身的問題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責任、管理責任以及廉政勤政方面的考核,其審計結果將為領導干部的考評和任用等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據。但是就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程序上看,其主要是對領導干部任期內財務數據和材料、個人收入來源等內容進行審計。審計內容更偏向于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審計,對于其管理責任、廉政勤政以及自身能力方面的考核并不深入和全面,其結果對于領導干部任免職提供依據的有效性并無法的到充足的保證?,F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事業單位以及地方政府對該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很多單位和政府認為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并不全面,對于干部考核以及任用的參考性也有限,對于經濟責任審計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三)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原則中,其中最重要的是依法審計原則。但是就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經濟審計法律法規建設看,其主要法律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對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并沒有一個明確的硬性標準,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各省市、自治區對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的執法辦法又有所不同,各地區對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缺少統一的標準。標準不明確以及不統一的問題使得審計工作的法律依據并不理想。

四、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高水平審計隊伍首先,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職業素養,打造一支綜合素質能力過硬的審計隊伍。審計人員綜合素質能力的提升要從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兩方面著手,技術能力上不僅要掌握和具備專業的審計知識和能力,還要熟悉財務知識以及內部審計、風險控制等相關知識;綜合素質能力上,要加強對審計人員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的引導,提高其職業道德,使其在審計過程中能夠盡職盡責。與此同時,要加強對審計人員在相關法律知識上的培養,提高其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使其在開展工作中能夠對自身所擔負的責任能夠有清晰的認識。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隊伍通常由多個部分組成,甚至還包括了外部聘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人員。鑒于此,參與審計的各單位之間要建立日常的交流學習機制,通過相互學習、相互了解提高在審計過程中配合的默契程度。

(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性,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要需要進一步豐富經濟審計的范圍,保證審計結果能夠更加全面的反應領導干部任職期內經濟責任、管理責任以及廉政勤政情況。從經濟責任審計自身工作來說,工作開始前需要制定詳細的審計計劃,對審計范圍、審計方式、審計流程以及參與審計的各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杜絕審計過程中出現因職責不清而導致的推諉扯皮;在審計過程中,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溝通和協調,提供審計數據和資料等信息的流動性和共享性;對于出現的一些難點、要點,要共商共策,通過協調配合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難點和要點。事業單位內部要建立相應的制度,以配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審計工作質量提升鋪磚墊石,例如可以建立經濟責任質量控制體系,為經濟責任審查積累單位日常相關數據和資料。

(三)建立健全審計法律法規來規范審計行為首先,對事業單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這是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到切實發揮的基本前提,缺少了法律法規支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其結果的公平、公正以及對領導干部的約束、監督、考核,為人事任用提供依據的作用都無法得到保證。鑒于目前經濟責任審計法律的現狀,應盡快制定和出臺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專項法律法規,以保證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關于領導干部的人事任用,其嚴肅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為了加強對審計過程中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約束,應考慮引入第三方部門負責對審計人員工作進行監督;同時在黨政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規范審計工作流程,明確審計人員工作職責;在專項法律法規未未出臺前,要在現行法律法規要求下,堅持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公正的開展工作。為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能夠切實的到發揮,除對審計過程進行必要的監督外,還要對審計結果進行嚴格的復審,建立審計工作反饋監督機制,將審計工作暴露在陽光下開展,保證審計結果的嚴謹性。

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文5

    一、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必要性

    (一)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合理利用審計資源的有效保證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資源是有限的、稀缺的。目前,審計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據統計,大部分省市審計機關在安排完成好同級財政審計及署定、自定項目后,已沒有更多的人員及時間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所以,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審計機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財力,從而有效利用審計資源。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政府改革的要求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表明傳統的政府治理方式已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龐大的公共開支導致財政危機是一種普遍的行政現象,同時效率低下、成本過高以及腐敗的滋生又引發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因此尋找高效率、低成本的政府運行模式已成為政府改革的目標。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組成部門應順應政府改革的需要,在提升管理水平,特別是在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上要多下工夫。

    (三)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成本意識的強化按照經濟學的理論,如果一個項目的投入遠遠大于其產出,那么該項目就是不經濟的,不值得做,審計也是如此。然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成本意識非常淡薄,這不利于審計經費的合理使用。如果要在經濟責任審計上樹立成本意識,就需要在降低其審計成本方面多做努力。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有效途徑

    (一)正確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來看,其主要內容及目標之一就是要審查責任人任職期間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從審計界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定義和內容看,財政審計是對本級與下級政府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財務審計是對各級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目標涵蓋了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全部內容和目標,它首先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人手,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搜集整理相關資料,形成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樣不但可以直接找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切入點,確保經濟責任的審計質量,同時也可充分利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資料,避免重復審計,減少審計工作量,緩解審計人員不足與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從而達到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目的。

    (二)合理利用社會審計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經濟責任審計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指令、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或同級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委托進行立項;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作為被審計單位的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都經過了社會審計組織的會計報表審計,且經濟責任審計和年度報表社會審計在審計內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有很多共同點。鑒于此,國家審計機關在執行責任審計時應充分利用社會審計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資源、成果共用,減少重復,避免浪費,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

    (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力量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和強化審計監督的結合點,其中內部審計所處的地位尤其重要。第一,部分內部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承擔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審計機關可以直接進行審計,或由社會審計組織或上級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如果國家審計機關將部分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交給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必然能節約國家審計資源,節約審計成本。第二,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外部審計,合理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也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成本。

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范文6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關注。審計機關按照審計法規定,對依法屬于監督的對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出現也是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本文就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特點、關鍵點等理論基礎上分析經濟責任審計模式建立的必要性,進一步從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管理、評價體系、責任界定、成果轉化等環節對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進行了研究,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工作高效、審計程序合法、審計評價客觀公正、審計項目質量進一步提升。進而為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促進領導干部遵紀守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發揮作用。

關鍵詞:

經濟責任審計;理論基礎模式;研究

一、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理論基礎

充分了解和掌握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論基礎,對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運營效率,對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提升審計價值,減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經濟審計模式的原則、特點、關鍵點等理論基礎進行分析和研究。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一樣,在模式的制定、實際運行、評價以及其他各個環節中都需要遵守《審計法》、《審計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條例;其次,經濟責任審計還需要遵守公正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以及實事求是的原則,也只有這樣才能為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高效運行奠定良好的基礎,使其價值實現最大化。相比其他形式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有其自身的特點和特色,主要表現在以下四點:第一,審計目的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的結合,是為制約和監督權利運行服務。第二,審計對象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由人而事,這種由特定人的任期來界定審計的范圍和事項,在審計的過程中需要將人和事進行有機的結合。第三,審計程序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立項時,審計機關會在征求干部監督部門意見后列入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召開由干部監督管理部門和審計機關共同參與的審計進點會,被審計者在進點會上要對任職以來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報告,并由參加會議的被審計單位人員進行現場測評;審計項目實施結束后審計組會征求被審計者的意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要報送干部監督管理部門。第四,審計內容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要沿著財政資金走向,更多關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合規性、決策內容合法性及決策結果效益性,關注對下屬單位監督職責履行情況。由上述對經濟責任審計原則和特點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發現,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構建和運行的關鍵點就是在掌握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和特點,結合各地實際,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高效運行。

二、研究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一方面對于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強化領導干部監督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現階段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還需要不斷完善。具體來說就是,通過相關的調查研究發現,現階段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經濟責任審計缺乏相關的計劃和管理。對基礎審計機關來說,每年審計項目計劃中法定項目、省(市)定同步項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經濟責任項目。若年度中領導干部人事有所變動,經濟責任項目計劃也會隨之改變,難免影響審計監督的效力和審計項目質量。第二,審計評價質量不高。盡管各地都出臺了完善審計評價體系及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受審計人員慣性思維影響,沒有正確辨別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異同,評價還是圍繞著單位財務收支合規性,沒有將違反決策程序造成重大損失浪費以及個人存在的違規違紀等問題作出正確評價,且評價用語不夠準確規范。也有些將被審計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內容納入評價,審計評價隨意性較大。第三,準確界定責任尚有難度。雖然相關《規定》、《實施條例》等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作出具體解釋,但在實際操作中準確界定每一項責任尚有一定難度。有些問題既可以定為直接責任,也可以定為主管責任,有些問題可以定為主管責任,也可以定為領導責任,造成不同審計人員對同一問題定責結論就會不同,增加審計風險。第四,審計結果運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規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門在提拔、任用干部時,對審計結果未能充分運用,審計成果的轉化作用難以充分體現。

三、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發現,研究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是一項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工作經驗和相關的調查研究從經濟審計的計劃管理、評價體系、責任界定及成果轉化等四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進行了研究,具體內容如下所述:第一,搭建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模塊。一是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電子數據庫,具體內容除了基本信息外,還要將以往年度審計開展情況、問題審計整改落實等信息輸入數據庫。二是通過與其他審計項目電子檔案結合,整理出問題歸集庫,為項目計劃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據。二是建立分類輪審制度。根據被審計者經濟管理權限和財政資金使用規模的大小,對被審計者實行分類輪審審計管理制。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可采用不同的審計頻率。三是在制定計劃時要堅持量力而行原則,充分考慮審計資源,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調查、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及財務收支審計等項目相結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單位重復進點審計。第二,建立完善審計評價體系。一是要修訂有關制度規定,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引領作用。對照《規定》要求,分析和研究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細化和完善有關辦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探索建立分類別、分部門相對規范的經濟責任評價體系,切實提高審計責任評價的客觀性、公平性和科學性。二是圍繞領導干部履行“四權一廉”,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體系,其中要針對不同類別的領導干部,突出各自的審計評價重點。三是堅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借鑒和吸納聯席會議各部門考核評價標準和意見,使審計評價更加全面和規范。第三,編制定責實務指南。經濟責任是由領導干部行使經濟職權過程中產生的,這就要審計機關正確判斷領導干部該應承擔的責任是經濟責任還是非經濟責任;根據領導干部的職責分工,充分考慮相關事項的歷史背景、決策程序等要求和實際決策過程,以及是否簽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參與特定事項的管理等情況,依法依規認定其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要分清是領導干部主觀因素還是客觀因素而造成的失誤而應承擔責任。根據以上界定步驟,結合近年來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制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定責實務操作指南,將哪些問題列入定責范圍、應承擔哪種責任、責任認定的審計取證要求等編入指南,供審計人員參考。第四,搭建提高審計成果平臺。審計機關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支持率,同時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及時讓有關領導和部門掌握,促使黨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時,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一項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審計結果報告應作為一份不可缺少的內容進入干部檔案。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考核制,促進被審計人員和單位整改糾正問題,對整改工作不重視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會監督。

四、結束語

總之,探究和分析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不僅能夠使目前存在的問題得以有效的緩解,而且還可以不斷的強化領導干部監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監督管理機制,促進新的干部競爭機制的形成。同時有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進一步推進公共行政管理與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見,研究經濟責任審計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據實際發展情況不斷的研究和完善我國現有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是審計機關一項長期工作任務和努力方向。

參考文獻:

[1].標準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研究[J].決策與信息,2015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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