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1
中圖分類號:TU976.5 文獻標識碼:A
在高層民用建筑的防排煙設計中,對于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的設計計算方法、火災時防火門的開啟層數與數量及系統的運行控制方式上存在著許多不同的觀點,導致設計運算、運行效果、工程投資等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差異?,F結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就這幾方面的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關于門的開啟層數和數量
高層民用建筑火災時開啟層數與數量是加壓送風系統設計中的一個重要數據,它與加壓送風量的計算、正壓值的保持及開啟時門洞斷面的風速等要求都是密切相關的。建筑物層數小于20層時按開啟兩層門計算,建筑物層數大于等于20層、小于等于32層時按三層門計算,大于32層時按避難層分段處理。這是參考國外規范并考慮到我國同類建筑物人員密度大、疏散秩序以及運行管理水平不同等因素決定的。
將火災時同時開啟門的層數記為m,建筑物樓層數記為n,m的取值與建筑的層數n、內部人員密度、人員疏散的秩序、疏散的時間以及防火安全標準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說,隨著樓層數n的增大,同時開啟門的數量m值也相應增大。有文獻把此作為隨機變量用概率論來分析計算,一幢19層的建筑物,疏散時按開啟一層門計算,一幢32層的建筑物,疏散時按開啟兩層門計算,其安全系數是滿足疏散要求的。
二、關于加壓送風口形式的確定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以下簡稱高規)中已明確規定:“樓梯間宜隔2層~ 3層設一個加壓送風口,前室的加壓送風口應每層設一個。其中只有數量的要求,但對送風口的形式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于是在實際設計中就出現了下列幾種情況:
1、樓梯間的加壓送風口一般均采用常開百葉風口,對此爭議不大。
2、前室( 合用前室) 的加壓送風口則有常閉式(帶電接點)和常開百葉風口兩種形式。常開百葉風口使電氣簡化,使消防管理更方便,而且系統簡單,可靠性高,節省投資,但在保證最小正壓度所需的風量隨開啟門數增加而增加,若實際中開啟門數與設計不一致時,將直接影響著火層前室的送風量,而常閉式風口則不存在此問題,當火災發生時可由消防控制室指令僅打開著火層及其相鄰層前室的送風口,這些層的送風量基本不受其它層前室開門與否的影響,有利于這些層的防煙效果。
三、 加壓送風量的計算問題
“高規”第8.3.2條規定,高層建筑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由計算確定,或按表8.3.2-1至8.3.2-4的規定確定。當計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時,應按兩者中較大值確定?!案咭帯敝斜砀竦奶峁樵O計人員所歡迎,但規范中提到的加壓送風量由計算確定后,與表中的數值比較后取其較大者。但目前國內認可的的計算方法有近十種之多,且用這些方法算出的風量大小差異很大。到底用哪個計算方法,規范中又沒有明確。加壓送風的目的主要在于發生火災時,保證建筑內有一條安全通道,使室內人員迅速疏散,消防人員迅速通過。
加壓送風量的計算與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合用前室)的開門工況、加壓送風方式、送風口形式、由于火災引起室內溫度、壓力的升高以及建筑物高度、用途及室內外氣候條件等許多因素有關。
四、關于加壓送風機的選用
加壓送風機可選用普通離心風機或斜流風機,在一般設計中因斜流風機安裝靈活且占地面積小,選用較多。在選用加壓送風機時其全壓除計算最不利環路的管道壓頭損失外,還應附加樓梯間50Pa,前室25 Pa的余壓值,還要注意風機新風入口不受火煙威脅或污染。
五、超壓排泄問題
設置加壓送風系統的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合用前室),在火災時,由于熱壓、氣流流動阻力、風量以及開門情況的變化,如果設計不當,有可能造成正壓值過高,影響到樓梯間前室門的開啟,這是非常危險的,尤其是設有常閉式送風口的前室(合用前室),這種情況更容易出現。超壓排泄采用的方法大致有泄壓閥排泄、風機旁通、常微壓的反饋變風量系統、自然排氣井等。
六、關于消防控制與設備檢修
加壓送風系統的控制為消防聯動控制的一部分,應結合電氣或自控專業進行聯動控制設計。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于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合用前室) 的煙感探測器動作報警后,消防中心控制室應不經確認,聯動加壓送風機,并接收其反饋信號。各送風口也應有開、關反饋信號傳至消防中心控制室。另外,風機的設置除應執行“高規”第8. 3. 9條規定外,為防止意外,風機吸入口宜設煙感元件與風機聯鎖。
防排煙系統是防災專用系統,只在火情發生的非常時期運行,平時僅維持一年一度的維修,有的建筑在投入使用后防排煙系統沒有運行過,導致各種事故的發生,諸如防排煙閥門易熔片脫落、傳動機械銹蝕無法動作、控制系統失靈等。為保證失火時能立即啟動和投入正常運轉,避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要求平時加強對建筑內防排煙設備和控制儀表的維修保養工作,每個系統應至少每季度開啟運行一次,使防排煙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況。
七、結語
為了使得高層民用建筑加壓送風防煙系統能夠更加安全可靠的運行,必須要求設計人員有防患于未然的責任心,同時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才能將安全隱患降到最低。
(作者單位: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隊南海區大隊)
參考文獻:
[1]羅志焱. 高層民用建筑防排煙系統設計的幾個問題[J]. 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1999(02)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2
《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簡稱高規)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以下簡稱建規)以及《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2003年版)是設計師做民用建筑設計必備的工具書,是我們的設計依據、立足之本。然而筆者發現,這幾本規范在個別地方似有不妥之處,在此列出,以供各位同仁共同探討。
一.高規5.1.1規定:每個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一類建筑1000平米,二類建筑1500平米,注: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可增加一倍。也就是說一類可以增加到2000平米,二類建筑可以增加到3000平米。而高規6.1.1.3條又規定:除地下室外,相鄰兩個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墻上有防火門連通時,兩個防火分區之和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一類建筑1400平米,二類建筑2100平米,注:上述兩個防火分區設有自動噴淋系統時,其相鄰兩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之和仍應符合本表的規定(強條)。
自動噴淋系統也屬于自動滅火系統,5.1.1條一類建筑一個防火分區最大可以增加到2000平米,二類可以到3000平米,而6.1.1.3兩個防火分區一類建筑只有1400平米,二類建筑只有2100平米,這很明顯前后矛盾。如果是這樣,那為何還要設防火墻分為兩個區呢?一個防火分區的面積比兩個加起來還要大。
筆者認為6.1.1.3條應該特別列出有針對的民用建筑,不應該是所有民用建筑。應該是針對火災危險性特別大的像歌舞游藝放映場所,超過1000平米必須劃分為兩個,然后兩個防火分區面積之和再做相應限制,不應該針對所有民用建筑,如商場、危險級別比較低的丁、戊庫房等。
二.高規8.1.3條規定: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言外之意即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以下場所不需設置排煙設施。但是建規9.1.3條(強條)規定應設排煙設施的場所也都包括了高規8.1.3所列舉的場所。筆者認為,既然建規都強調特定場所需要設置排煙設施,那么32m以下的二類高層建筑有何理由不設置排煙設施呢?筆者認為這是高規的一處筆誤,應該和建規統一,也改為如下場所應設置排煙設施。
三.高規7.5.2條規定:當消防水泵房設在首層時,其出口宜直通室外。當設在地下室或其他樓層時,其出口應直通安全出口。建規8.6.4條規定:消防水泵房設置在首層時,其疏散門宜直通室外;設置在地下層或樓層上時,其疏散門應靠近安全出口(強條)。
對于高規,安全出口的定義是:保證人員安全疏散的樓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建規的定義是: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
在民用建筑設計中,不論是高層還是多層建筑,一層一般都是商鋪,為了不影響經濟效益,甲方都愿意把消防泵房放在地下室。但是,消防泵房的的出口如何才算直通安全出口呢?是泵房的門直接對上疏散樓梯,還是只要泵房的門開向通往疏散樓梯的走道就可以呢?大多數的情況,消防泵房的門都只能做到僅開向通往疏散樓梯的走道。既然如此,不如規定為消防泵房的出口距離安全出口不應超過多少米,比如10米或者15米。這樣既明確了規范,也避免了設備專業與建筑專業出現的爭執。
四.高規7.6.1規定: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場、建筑面積小于5.00平米的衛生間、不設集中空調且戶門為甲級防火門的住宅的戶內用房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強條)。而《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的9.6.2條規定:35層及35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筆者的理解,《住宅建筑規范》35層及35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35層及35層以上的部分才設置噴淋系統,而且不管他是否有滿足高規不設噴淋的條件,均需設置噴淋系統。誠然,35層及35層以上的住宅其建筑高度均大于100米,但是只在35層以上設還是除滿足條件可不設的外,其余樓層均設,區別還是很大的。這就使設計人員處在了兩難的境地了
五.《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3.4.1條規定:每套住宅應設衛生間,第四類住宅宜設二個或二個以上衛生間。每套住宅至少配置三件衛生潔具,不同潔具組合的衛生間使用面積不應小于下列規定:
1 設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噴淋)、洗面器三件衛生潔具的為3平米;
2 設便器、洗浴器二件衛生潔具的為2.50平米;
3 設便器、洗面器二件衛生潔具的為2平米;
4 單設便器的為1.10平米。
其條文解釋專門列出:本條四款規定的面積不包括洗衣機的位置。
第3.4.4條又規定:套內應設置洗衣機的位置。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洗衣機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而且洗衣機重量不輕、體積不小,不是一個可以用時擺在那里,不用可以收起來的物品。故筆者認為3.4.1條應該考慮洗衣機位置,不能只考慮潔具而忽略洗衣機的擺放,那也是影響人們生活品質的重要物品。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各類規范是我們設計的立足之本,不應出現前后不一致或者表述不清或者矛盾的部分,希望在下次修訂時能綜合考慮各個規范,盡力做到統一、一致。
參考文獻:[1]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年版本)[2]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
[3] 《自動噴淋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5] 《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3
【關鍵詞】 民用建筑;住宅和商住樓;設計;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前言
建筑設計是民用建筑賴以存在的先決條件,建筑設計形式更是對建筑物使用功能產生深遠的影響。在新時代下民用建筑更是具有經濟功能和美觀功能,這就需要民用建筑設計者不斷更新觀念,全面分析民用建筑設計的影響因素和經濟實用性,滿足消費者審美要求,這樣才能獲得最佳的民用建筑設計。
一、民用建筑設計的主要影響因素
民用建筑設計具有實踐性和綜合性等特點,其主要影響因素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自然條件的影響??梢哉f,民用建筑設計很大程度上受到諸如氣候條件(包括日照、溫度等等)以及地形、地質條件和抗震烈度等自然條件的制約。尤其是我國地域溫度跨度大,南北氣候差異較大,所以建筑設計者在設計民用建筑時,要緊密結合各個地方的氣候特點,還要充分考慮各種自然災害,以保證民用建筑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第二,使用性能的影響。在民用建筑設計過程中,為滿足民用建筑在使用性能上的要求,規定建筑設計者在設計民用建筑中綜合有關技術知識,進行合理設計與計算,并最終選擇合理性設計方案;民用建筑根據結構要求、荷載大小、構件尺寸的同時,還要在構造上采取一些必要措施,確保構件與構件之間連接可靠,從而保證民用建筑設計規范化順利進行。第三,物質技術條件的影響。不同建筑具有不同使用性能,要滿足這些使用性能就要有充足的物質條件和技術手段??梢哉f,物質條件和技術手段是民用建筑由圖紙變為建筑實體的根本保證。建筑原材料、結構、設備以及施工企業的資質等是構成民用建筑的基本要素,在一定程度上民用建筑設計受到這些因素的制約和影響。民用建筑基本建設投資相當大,建筑設計者所設計民用建筑在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可靠的基礎上,還要有效降低建造過程中材料、能源和勞動力的消耗,以降低造價,同時也要有利于降低民用建筑建造過程中所產生的項目管理費和人工費,從而保證工程的經濟合理。總的來說,民用建筑處于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之中,為提高民用建筑設計水平必須考慮各種的因素影響。
二、民用建筑中住宅建筑和商住樓設計的經濟性分析
民用建筑在國家經濟建設投資中占有很大比例,為此,在設計民用建筑時應嚴格遵循國家有關規定的建筑標準和相應的經濟指標,從而設計出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民用建筑。這里對民用建筑中應用最廣泛的住宅建筑和商住樓設計的經濟實用性進行全面分析。
(一)住宅建筑設計中經濟合理性分析
近年來,很多地方建設了大量住宅,以多層為主。其經濟合理與否實是令人關注??梢哉f戶型功能上的合理與否是住宅經濟與否的直接因素。一般情況下,住宅建筑平面應緊湊,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過道、過廳等交通面積。按現行《住宅設計規范》與《住宅建筑規范》,客廳、臥室、廚房應直接采光,而衛生間、餐廳、過廳應爭取直接采光。按《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住宅建筑應體型規則,避免平面形狀突變,保證合理的體型系數,以達到節能設計標準,可以說所有這些都是住宅建筑經濟合理的前提。設計人員在設計住宅建筑時,應當嚴格按照各項法規和標準執行,在規劃住宅建筑時要嚴格確定建筑面積,合理布局,從而滿足各項技術標準??偟膩碚f,要合理的房屋結構選型,并做到建筑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住宅建筑多為砌體結構,部分商業區為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結構布置應優先采橫墻承重或者縱橫墻混合承重,建筑平面宜規則,避免過多凹凸平面,以利抗震;當樓板平面不規則時,應當設置連梁使之形成較規則平面;樓板設計中平面有凹凸時,應當加強凹口周邊樓板的配筋。在施工過程中要節約用地,施工造價要合理;為保證結構的安全,應嚴格按現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執行,砌體結構采用普通磚建筑高度不應超過24m,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建筑限高為22m,多孔磚建筑限高為21m,層數不應超過8層。砌體結構構造柱的設置為外墻四角,錯層部位橫墻與外墻交接處,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較大洞口兩側,七層時隔開間橫墻與外墻交接處,山墻與內縱墻交接處,八層時所有內墻與外墻交接處,內墻局部較小墻垛處。圈梁應閉合,外墻與內縱墻屋蓋處及每層樓蓋處均設,內橫墻屋蓋處間距不應大于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于15m,而且要與構造柱對應。此外,對于9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其結構設計也應按《混凝土異形柱結構技術規程》等相關標準來嚴格執行,從而確保住宅建筑設計的經濟合理??偟膩碚f,民用建筑設計要保證經濟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
(二)商住樓結構設計中經濟應用性分析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城市商業區的日趨繁榮,出現了大量一層或二層為大空間,上層為住宅的商住樓。這種建筑多是六到七層,從經濟角度考慮,其結構選型為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由于這種結構在嚴格按照《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與《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執行的基礎上相對較為經濟,因而被廣泛應用??紤]到民用建筑工程的經濟性因素,建筑底部需要大空間作為商業用房,一般采用二層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同時應滿足兩個要求:一是總高度與總層數不超過規范的限值;二是結構選型做到經濟適用。在商住樓設計中最關鍵的就是結構構造設計。在結構構造設計中進行抗震設計時,抗震墻與框架柱對齊,縱橫兩方向設置適當鋼筋混凝土抗震墻,這時要注意抗震墻間距精確到22m,過渡層現澆板厚為120毫米的混凝土樓蓋。上層砌體要按規范標準來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而上層砌體結構在框架柱對應處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與此同時,在設計民用建筑時,既要防止濫用高級建筑材料造成不必要的浪費,還要防止過度節約而造成民用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合理。在民用建筑結構構造設計方面,也應大力推廣先進技術,選擇各種新型建筑材料,采用標準化定型構件,為保證建筑安全可靠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按照以上要求設計出的商住樓,通過對此類商住樓工程設計的經濟應用性分析,其底框結構是正常配筋量,而且結算出的造價較低,屬于較為經濟的民用建筑工程。當此類商住樓工程全面竣工投入使用,驗收時情況良好;根據此類商住樓實際工程的應用情況,社會反響較佳,在投入使用多年后未出現異常裂縫與不均勻沉降現象,可以說結構安全可靠。
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于民用建筑設計的經濟實用性考慮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應用廣泛的住宅建筑和商住樓的設計中應合理進行結構選型,并在保證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兼顧經濟與實用??梢哉f,這為民用建筑設計以執行規范為前提,保證建筑經濟合理、安全可靠進行了有益嘗試。
參考文獻:
[1]劉清明.淺析民用建筑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J].科技創新導報,2009,(06).
[2]黃東平.民用建筑設計經濟實用性探討[J].中華建設,2008,(05).
[3]王繼文 張洪濤.民用建筑設計的基本原則與依據[J].黑龍江水利科技,2010,(02).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4
【關鍵詞】高層建筑;消防供配電;消防負荷;
中圖分類號: TU208 文獻標識碼: A
1.高層建筑消防供配電設計應當遵循的主要規范: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以下簡稱《報警規范》)、《高層
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版)(以下簡稱《高規》)、《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 (以下簡稱《民規》)、《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以下簡稱《供配電規范》)等。
2.高層建筑消防電源設計
2.1 高層建筑消防用電負荷等級
《高規》規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煙和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卷簾、閥門等消防用電,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設計,一類高層建筑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二類高層建筑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
2.2各級消防負荷的供電要求
根據民規中的相關規定,建筑物(群)的消防用電設備供電,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用電負荷等級為一級時,應由主電源和自備電源或城市電網中獨立于主電源的專用回路的雙電源供電;
2 消防用電負荷等級為二級時,應由主電源和與主電源不同變電系統,提供應急電源的雙回路電源供電;
3 為消防用電設備提供的兩路電源同時供電時,可由任一回路作主電源,當主電源斷電時,另一路電源應自動投入;
4 消防系統配電裝置,應設置在建筑物的電源進線處或配變電所處,其應急電源配電裝置宜與主電源配電裝置分開設置;當分開設置有困難,需要與主電源并列布置時,其分界處應設防火隔斷。配電裝置應有明顯標志。
5 《高規》中規定,高層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電梯、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等設備的兩個供電回路,應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自動切換。
2.3消防電源的選擇
下列電源可作為應急電源:
1、獨立于正常電源的發電機組。
2、供電網絡中獨立于正常電源的專用的饋電線路。
3、蓄電池、干電池。
4、EPS應急電源裝置。
5、UPS不間斷電源裝置。
3.目前存在的高層建筑消防電源配置的問題
3.1關于消防負荷容量的確定
如何確定供電系統中消防負荷,《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指出:當消防用電的計算負荷有功功率大于火災時可能同時切除的一般電力、照明負荷計算有功功率時,應按未切除的一般電力、照明負荷加上消防負荷計算低壓總的設備功率計算負荷,反之則不考慮消防負荷。而《火災自動報警設計規范》4.10.1指出:消防聯動控制器應具有切斷火災區域及相關區域的非消防電源的功能,當需要切斷正常照明時,宜在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動作前切斷。兩個規范中需切斷的非消防負荷是不易確定的,與火災的規模有關,每一棟建筑、每一場火災可能都不相同,最少應切除多少,讓設計者無法考慮。因此,設計計算應把握如下原則:三級負荷按全部切除考慮。選變壓器時:將三級負荷相加作為總計算負荷。選柴油發電機組時:將消防負荷與一、二級總計算負荷相比,取大者作為計算依據。這樣,就能比較容易統計計算,滿足平時和應急的供電要求。
3.2關于高層建筑配置柴油發電機組的問題
《高規》中規定,消防設備的供電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的規定進行設計。而該規范中所規定的一級負荷別重要的負荷并沒有涉及到消防負荷,按照規范的要求,消防設備的供電只要有兩個電源就可以滿足負荷要求,而《高規》中同時又規定一類高層建筑的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并應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置自動切換裝置,保證消防設備在發生火災時供電可靠、正常運行。在《高規》中并沒有明確規定一、二類高層建筑必須要配置柴油發電機組。由此近幾年國內新出現的很多高層建筑消防負荷沒有配置柴油發電機組。然而在具體的供電設計中,絕大部分高層建筑是從電網中引接兩路10KV高壓電源進線供電,但這樣不一定能滿足規范里兩個獨立電源供電的要求,因為在大多數地區的10KV雙電源都是引自同一變電站,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其實質就是一個電源,所以用戶無論從電網上取幾回電源進線,也無法得到嚴格意義上的兩個獨立電源,當變電站發生故障時,可能引起全部電源進線同時失去電源而造成停電,使供電系統完全癱瘓。事實上,兩回路10KV高壓電源引自不同的變電站是有困難的,而柴油發電機組配置投資小,使用效果好,可靠性獨立性高,又能符合規范要求,所以在高層建筑供電設計中應當配置柴油發電機組。
3.3關于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可靠性問題
建筑火災可能會造成電氣線路和其他設備著火,電氣線路可能使火勢蔓延擴大,還可在救火中因觸及帶電設備或線路等漏電,造成人員傷亡。根據實戰需要,消防員到達火場進行滅火時,一般要先切斷正常供電電源。如果建筑正常用電與消防用電的配電線路混合敷設,不易分清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很容易導致消防用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行。因此,消防用電設備均應采用專用的(即單獨的)供電回路,電源直接取自建筑內設置的配電室的母線,當切斷(停電)工作電源時,消防電源不受影響,保證滅火救援和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
對于建筑的低壓配電系統主接線方案,目前在國內建筑電氣工程中采用的設計方案有不分組設計和分組設計兩種。對于不分組方案,常見消防負荷采用專用母線段,但消防負荷與非消防負荷共用同一進線斷路器或消防負荷與非消防負荷共用同一進線斷路器和同一低壓母線段。這種方案具有主接線簡單、造價較低的特點,但這種方案使消防負荷受非消防負荷故障的影響較大,供電可靠性不高。對于分組設計方案,消防供電電源是從建筑的變電站低壓側封閉母線處將消防電源分出,形成各自獨立的系統,參見圖一。如果建筑的配電為低壓電纜進線,則從進線隔離電器下端將消防電源和非消防電源分開,使得消防電源相對建筑而言是獨立的。這種方案雖增加了斷路器,主接線較不分組方案復雜,但提高了消防供電的可靠性。
當采用柴油發電機作為消防設備的備用電源時,要盡量設計獨立的供電回路,使電源能直接與消防用電設備連接,參見圖二。
圖一:
圖二:
4.結束語
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是確保建筑物消防安全,保障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設施,而當高層建筑消防供配電系統直接為消防設備提供動力,所以供配電系統設計是否合理也關系到高層建筑消防設施能否正常運行。建筑電氣設計人員一定要充分認識到高層建筑消防供配電系統的重要性,并認真理解和嚴格執行相關規范,科學合理的進行設計,讓消防電氣的設計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參考文獻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
[2]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
[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5
關鍵詞:民用建筑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
Abstract: with the fire control problem is more and more emphasized and the fire building water supply problem was also the colleagues attention, fire fight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as designers must abide by the laws, also let design personnel began to more learning and thinking, therefore, we in the design of both must consider to fire control and the safety of the fire, and want to consider the rationality of the investment.
Keywords: civil building fire elevator room before fire hydrant
中圖分類號:TU998.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消防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建筑給排水中的消防問題也同時受到了同行們的關注,消防設計規范作為設計人員必須遵守的法律條文,也讓設計人員開始更多的學習和思考,因此,我們在設計當中既要考慮到控火及滅火的安全性,又要考慮到投資的合理性。筆者就多年設計中所碰到的一些關于在民用建筑消防設計中所碰到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探討。
1在消防電梯前室內布置消火栓的問題
按照我國現行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簡稱《高規》)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以下簡稱《建規》)要求,消防電梯間前室內應設置消火栓,但是該消火栓能否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呢?《高規》并未明確說明,《建規》條文說明里明確說明:消防電梯前室是消防人員進入室內撲救火災的進攻橋頭堡,為方便消防人員向火場發起進攻或開辟通路,消防電梯間前室的消火栓與室內其他的消火栓一樣,無特殊要求,但不計入消火栓總數內。而《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2009版(以下簡稱《措施》)中卻說: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可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因此在多層民用建筑中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不得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而在高層民用建筑中由于規范并未明確做法,各地做法也不盡相同。而筆者認為,能否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關鍵要看消防電梯間的消火栓如何使用以及前室采用何種防煙措施。
2高層民用建筑屋頂消防水箱設置增壓設施的問題
有關資料說明,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在火災初期,當消防水泵尚未啟動時,其消防用水全部由消防水箱供給。此時消火栓給水系統一般是1—2只水槍出水,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則是1 ̄5只噴頭出水。消防水箱供水由于其設置高度的限制,往往很難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水壓及水量要求,因此需增設增壓(穩壓)設施。在消防水泵啟動之前,增壓(穩壓)設施必須滿足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最不利點處的流量及水壓要求。
2.1消火栓給水系統
《高規》中規定,對于建筑物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消火栓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0m,且每只水槍的最小流量為5L/S?,F查《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手冊》中Sk-Hq-Qxh計算圖,可得出當采用φ19水槍,保證水槍最小流量為5L/S時所需的充實水柱為11.8m,能滿足《高規》要求。對于建筑物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高規》則規定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13m。同樣按上述方法計算,可得出當水槍的充實水柱為13m時,水槍流量為5.42L/S,大于5L/S,同樣能滿足《高規》要求。
2.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根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表5.0.1的規定,民用建筑和工業廠房中噴頭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0.10MPa。對于標準噴頭,其流量為Q=1.33L/S。
增(穩)壓泵的作用是定期為氣壓罐補水,以保證氣壓罐中存有撲救初期火災所需的用水,同時又必須保證一只水槍工作或一個噴頭開放時能立即起動消防水泵,所以其流量不應大于一只水槍的最小流量或一只噴頭的流量,即分別不大于5L/S和1.33L/S。氣壓罐的作用一是使增(穩)壓泵不必頻繁啟動;二是提供在消防水泵啟動過程中所需的消防用水。所以其調節水量按二只水槍和5個噴頭30S的用水量來計算是合理的,而不應明確規定為450L。據此可以計算出:對于消火栓消防給水系統當建筑物高度不大于100m時,其氣壓罐調節容積為5L/S×2×30S=300L;當建筑物高度大于100m時,其氣壓罐調節容積為5.42L/S×2×30S=325L;對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氣壓罐調節容積為1.33L/S×5×30S≈200L。
因此,筆者認為對于高層民用建筑中消火栓消防給水系統,當消防水箱高度不能滿足消防規范要求時,需設置增壓水泵和氣壓罐,增壓水泵的流量和揚程應通過計算求得。當建筑物高度不大于100m時,增壓水泵的流量不應大于5L/S,氣壓罐的調節容積不應小于300L;當建筑物高度大于100m時,增壓水泵的流量不應大于5L/S,氣壓罐的調節容積不應小于325L。對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穩壓泵的流量不應大于1.33L/S,氣壓罐的容積不應小于200L。對于消火栓給水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合用的氣壓罐,當建筑物高度不大于100m時其調節容積為500L;當建筑物高度大于100m時為525L。
3 結束語
總之,建筑給排水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環境,所以在設計過程中除了滿足相關規范要求外,設計者還需要從使用效果上精心考慮,不斷總結和完善設計技術,達到設計安全、合理、經濟的目的。以上幾點僅為筆者于工作中針對規范中有關消防給水的部分條文的一點淺陋之見,不足之處期待各位專家同行不吝指正。
參考文獻
[1] 劉江. 高層建筑給排水工程設計初探[J]. 中國住宅設施 , 2009,(07) .
[2] 胡偉權. 淺談給排水建筑設計中的常見問題[J]. 中國高新技術企業 , 2009,(14) .
[3] 張謙. 高層建筑給排水及消防設計體會[J]. 中國高新技術企業 , 2009,(11) .
[4] 周金茍. 高層住宅建筑給排水設計相關問題研究[J]. 科技資訊 , 2009,(15) .
[5] 周金茍. 高層住宅建筑給排水設計相關問題研究[J]. 科技資訊 , 2009,(09) .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范文6
關鍵詞:高層建筑;電氣設計;供配電系統;電纜電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隨著地面用地越來越緊張,高層建筑越來越多,對其供電可靠性和消防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應進一步加強高層建筑電氣設計。本工程地上兩座34層,其中裙樓有4層,1到3層為商用,4-34層位寫字樓,地下有2層,建筑總高度為129.95m,總面積為16.2萬平方米。以下是以本工程為例,對高層建筑電氣設計進行了分析。
1.供配電系統設計
1.1供電需求
高層建筑供配電系統設計應從整體來進行,至少需要兩路獨立市電電源,另外,還需應急電源或備用電源的設置。
1.2電源
高層建筑正常電源數量應至少兩個,采用專線由上級變電站或開關站放射式供電。電源電壓等級可以是10kV、20kV、35kV或110kV。如果某路電源斷電時,必須保證剩余電源供電需在二級以上負荷。應急電源和備用電源是高層建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可以設柴油發電機來進行,此柴油發電機確定柴油發電機的額定輸出電壓需根據負荷大小、單臺電動機最大啟動容量、供電半徑等因素來進行。當建筑物高度比200m低時,采用低壓柴油發電機;如果建筑物高度在100m~400m時,應進行技術分析、比較,對柴油發電機的額定電壓進行確定;當建筑物高度比400m大時,采用高壓柴油發電機。
1.3高壓供配電系統
主配變電所-分配變電所結構是高層建筑的高壓供配電系統。主配變電所應采用單母線分段的主接線形式放射式引至分配變電所。高壓系統配電級數根據當地供電部門的規定,35kV電壓等級可直降到0.4kV;也可先將35kV降壓到10kV,再將10kV降到0.4kV。
1.4配變電所
配變電所地址的選擇嚴格根據《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GB 50059中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配變電所地址應設在離人們遠的地方,變電所、主要的配電間不應設在伸縮縫、沉降縫及存在漏水危險的地方,在出入口處不宜放置發電機和變壓器。配電變壓器的長期工作負載率不宜超過60%。在負荷中心設置配變電所,在地下一層和首層設置主配變所,也可設獨立的變電站。在避難層、頂層設置分配變電所,其變壓容器容量應小于1000kVA。針對高層建筑而言,在主配變電所中應設置值班室,值班室可以獨立存在,也可以與高壓配電裝置室和相應的配電裝置室相通。根據高層建筑的具體情況,配變電所的高低壓開關柜可以選擇從多種形式中選擇。對于大截面電纜或電纜數量較多時,應設電纜夾層,其高度要控制在1.8m和3.2m之間。配變電所內應設置低壓集中自動電容補償裝置。補償要求按當地供電部門的規定執行,當沒有明確規定時,補償后低壓側進線處的功率因數應達到0.90以上。電容補償裝置的選擇應考慮配電系統中高次諧波的影響。繼電保護按《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GB50062、《電力裝置的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GB/T 5006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的要求執行。并符合下列規定:(1)當高壓系統采用中性點經小電阻接地方式時,應設置零序速斷保護,零序保護裝置動作于跳閘,其信號接入事故信號回路。(2)當分變電所離總配變電所距離較遠且上級保護不能滿足分變電所進線處保護靈敏度要求時,分變電所進線處應設一級保護。如果必要,分變電所的變壓器可設差動保護。(3)高層建筑宜采用綜合繼保單元,分散布置在高壓配電裝置上;低壓系統宜采用多功能儀表。高壓、低壓、柴油發電機組成統一的電氣控制系統并接入BMS系統。
高層建筑高壓宜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對變壓器主斷路器、分段斷路器、主要饋出回路斷路器宜采用集中監視方式。主配變電所應采用直流操作電源,分配變電所視具體情況采用直流操作電源或交流操作電源。所用電源宜引自配電變壓器。
高層建筑對備用、應急電源有一定的要求,具體要求如下:(1)按照相關規定設置應急電源。(2)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電機組設備備用電源。 (3)柴油發電機房宜設在地下一層,也可設置獨立的柴油發電機房,不宜在避難層和頂層設置柴油發電機組。
2.電纜電線選擇和敷設
在電氣設計中,比較復雜的問題就包括高層建筑干線電力線路的選型和敷設方式。針對大容量配電干線而言,由于封閉式母線具有載流量大的特點,因此,在本工程中普通電源、空調動力大容量用電干線都采用這種方法。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第7.4.3條導體敷設的環境溫度要求,在封閉的強電間發熱量大,會造成導體載流量下降,故暖通專業應予考慮適當排風。配電干線在變配電室內段的敷設用開敞式電纜托盤,變配電室到電氣豎井間段采用封閉式防火電纜橋架敷設,在電氣豎井內的敷設全部采用電纜明敷固定在階梯式電纜梯架上。這樣,就將安裝施工及上述問題有效地解決了,為日后的維修也帶來很大的便利。在樓層間的分支干線導線敷設根據所配設備的消防負荷等級選擇防火類型,并盡可能地采用鋼管暗敷在墻壁和樓板內,明敷防火線路在外套保護鋼管上噴涂防火涂料。各層電氣豎井內的樓板孔洞和各處墻壁上的電氣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施工的后期一定要用防火膠泥等防火材料嚴實封堵,這是相關設計規范明確要求需設計時留意的。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根據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2005年版)的有關要求,高層建筑應按特級保護對象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除游泳池、溜冰場、衛生間外,均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本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采用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方式。在消防控制室設置有火災報警及聯動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消防警報及通訊設備、彩色CRT、打印機等設備及可直撥城市“119”火警電話的外線電話?;馂淖詣訄缶到y除由消防電源作主要電源外,另設直流備用電源。CRT顯示器、消防通訊設備等的電源,另設UPS裝置供電。本工程報警設備按照全面保護方式進行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2005年版)及《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等規范規定的場所及根據火災危險程度、消防功能要求需要的各有關場所設置火災探測器。值得注意的是本工程1~3層商業的中庭高度超過12m,配置自動尋的消防炮系統。每個防火分區均設置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位置到最鄰近的一個手動按鈕距離均不大于30m;系統還可接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信號閥、消火栓啟泵按鈕、防火閥等設備的報警信號,并可監視防排煙閥、消防水泵、消防風機的狀態信號、地下水池或屋面水箱消防水位狀態信號、市電與自備電及消防水泵主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消控室內彩色CRT應能顯示保護對象的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等。在消防水泵房、備用發電機房、變配電所、消防風機房、消防電梯機房設置消防專用電話分機,在手動報警按鈕和各避難層每隔20m設置消防專用電話插口。消控中心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根據規范要求,在各層均設置一定數量的事故廣播揚聲器,火災事故確認后,將著火層及上、下層的事故廣播揚聲器自動接通,指揮人員有秩序地疏散。消防設備的控制與顯示等功能應按《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A767-2008的規定進行設計。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現象,那么將會造成無可估計的損失,首先的樓層高,其次是人員密集,因此,電氣線路火災的防止必須提起重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2005年版)9.5.1條規定:高層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將用于報警切斷的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設置在重要消防設備供電回路上??偠灾?,防止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是高層建筑電氣設計的一個重點環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置需要根據相關規定來進行,使其能夠最大限度發揮其功能和作用。
參考文獻:
[1] 趙國富.超高層建筑配電系統設計簡介[J]. 建筑電氣. 2010(06).
[2] 韓風明.超高層辦公建筑電氣設計[J]. 現代建筑電氣. 2011(01).
[3] 范鳴.民用建筑應急照明設計[J]. 現代建筑電氣.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