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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勞動課程標準范文1
關鍵詞:學校體育;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中國
中圖分類號:G807.0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7116(2010)12-0052-05
Review of the 60-year reform of the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in
basic education in China
LI Zhong-tang1,YAN Zhi-li2
(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Mudanjiang Normal Uinversity,Mudanjiang 157012,China;
2.School of Sport & Health,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41,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s reviewed the course of the 60-year reform of the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in basic education in China, specified tremendous achievements made in such aspects as curriculum conception, curriculum content, teaching method and curriculum evaluati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eaching ideology into “people orientated, health first”, and the increased emphasis on the “view of 3D health”, and pointed out that in the new reform of the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in basic education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objectives being generalized and equilibrated, unspecific principles for the setup and develop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contents, in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 the status of traditional acceptance type teaching methods having been weakened. The authors proposed to further unify thoughts, to earnestly interpret new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standard, to speed up the connection of college teacher cultivation to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 in elementary and middle schools, and to carry out necessary revision and supplementation o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standard.
Key words: scholastic physical education;basic education;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reform;China
《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指出,基礎教育是科教興國的奠基工程,對提高中華民族素質、培養各級各類人才、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其中就把體育列為五大基本任務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對于基礎教育體育課程的重視。建國60年我國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大體經歷了3個歷史時期,即“”前17年、“”10年與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
在1949~1966年基礎教育中,體育課程主要經歷了3次大的改革。第一次以1950年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體育課程暫行標準(草案)為標志;第二次以1956年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體育教學大綱為標志;第三次以1961年教育部重新制定的十年制中小學體育教材為標志。3次改革主要針對建國初期國情提出的,當時學校體育的根本目的是“鍛煉身體建設祖國,鍛煉身體保衛祖國,為將來參加建設社會主義和保衛祖國做好準備”。在課程培養目標中注重勞體結合和運動興趣培養,并大力宣揚愛國主義思想。從草案、大綱到教材,可以看出這一階段我國逐步認識到學校體育在基礎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中小學體育作為教育全面發展的一部分。此階段的教學大綱及教材借鑒了前蘇聯教育經驗,強調體育教材的全面性和實用性,構建了以勞衛制為中心,以田徑、體操、球類等項目為主干的綜合教材體系,內容較多,約束力過大,而且缺乏靈活性。
1966~1976年是階段。“”10年中的基礎教育陷入停滯,對教育的性質和形勢作出了錯誤的判斷,認為教育已經被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所統治,要對教育進行徹底的革命。期間,正常的教學秩序完全被打亂,體育教育處于名存實亡狀態,這一階段以“軍訓”代替了體育,以“勞動課”代替了體育課,體育課程發展受到了重創。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基礎教育在黨的正確方針指引下,基本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態勢,體育課程與教學在此階段經歷了5次改革。第1次體育課程改革以1978年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十年制學校中小學體育教學大綱》為標志,此次大綱的制定仍然延續了前蘇聯體育教育模式,教材方面提出了改變過去運動項目的分類方法,把田徑改為跑、跳、投,體操改為單杠、雙杠、技巧、跳躍,但內容沒有實質變化。教學目的從德、智、體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并把思想品德、掌握三基技術與全面鍛煉身體作為體育教學的基本任務。第2次以1987年教育部頒布的《全日制六年制中小學體育教學大綱》為標志,此次改革針對當時提出的“三個面向”的教育思想,從創新、學生個性和興趣習慣等方面進行培養,并首次提出了終身體育的理念。第3次以1988年國家教委頒布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初中體育教學大綱》初審稿;1990年頒布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1992年頒布的《小學、初中體育教學大綱》試用稿為標志,這一階段改革以法規的形式肯定了體育課是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科目,對學校體育教學、課外體育訓練、比賽和課外體育活動等作了原則性規定。同時在大綱中增加了衛生、保健的內容,擴大了體育教材的選擇性和靈活性,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目標體系。第4次以2000年教育部頒布的《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中小學體育與健康教學大綱》和2001年教育部頒布的《體育(1-6年級)、體育與健康(7-12年級)課程標準(實驗稿)》為標志,此次改革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宗旨,培養目標強調學生應具有健康體魄和身心保健能力,培養自覺鍛煉身體的習慣,掌握科學鍛煉方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形成文明健康和積極向上的生活方式,重視學生的主體地位,關注個體差異與不同需求,確保每一個學生受益的基本理念[1]。第5次以2003年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實驗)》為標志,此階段體育課程改革借鑒了國外體育課程改革的成功經驗,吸收了先進的教育理念,以“健康第一”為指導思想,對體育課程的建設和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體育課程改革取得的成就
我國基礎教育體育課程和教學與時俱進,通過改革教學理念、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等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1.1教學理念的創新
建國60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人們對于健康的理解逐步提高,在體育課程改革進程中得到了具體體現。課程改革理念由“學科中心論”向素質教育理念方向轉化[2]。由“教學以書本為中心、以課堂為中心、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思想,轉變為“以學生素質教育為主、以學生身心協調發展為主、健康第一”的教學思想,教育的價值取向直接指向了學生。傳統的“增強體質”的單一已不再與社會的發展相適宜,拓展體育的功能是體育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必然,也是人們在新時期提高生存質量的需要[3]。建國初期體育教學綱要體現了“增強體質與勞衛”思想、1985年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素質教育”思想、1987年中小學體育教學大綱中提出的“全面鍛煉身體,發展學生個性及培養鍛煉興趣和習慣的終身體育”思想、1996年在中學體育教學大綱中提出的“促進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思想、2001年提出的“健康第一、激發學生運動興趣、重視學生主體地位和關注個體差異與不同需求”的4個體育教學理念,到2003年體育與課程標準中提出了“體育新課程從身體健康、心理健康、運動技能、運動參與和社會適應5個方面培養”的新理念。
從課程目標的不斷修訂可以看出,體育課程標準更加重視通過課程的學習,不僅要在體能、體育與健康知識和運動技能方面有所收益,還要使其形成堅持體育鍛煉的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并且有積極的進取和樂觀開朗的生活態度,強調如何實現培養人的目標。新的體育教學理念更加強調“三維健康觀”,即不僅要提高學生身體素質,還要重視學生的心理和社會適應能力,重視學生身體練習的同時培養學生的健康意識以便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更加注重人的全面發展,既強調個性的發展、超越自我又關注人與自然的共生共存。
1.2課程內容的改進
8次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使體育課程內容設置趨于合理,符合時代要求。體育課程改革改變了建國初期片面重視知識技能傳授,片面強調知識技能系統性與課程學科結構的“學科中心論”,在課程內容的選擇上,不僅重視目標模式,更是在實施素質教育的初級階段就重視過程模式,把二者結合起來,強調課程內容要面向學生、面向生活、面向未來。20世紀80年代中期,隨著“三維體育觀”的提出,學生心理發展開始受到關注,一方面通過體育課程教學使學生掌握體育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學生終身體育鍛煉習慣,另一方面在課程內容的組織上,重視選項與配項的合理搭配,注重課程內容的自主選擇性,提高選修教學內容的教學時數,要精選適合學生發展需要、具有合理結構和符合時代要求的課程內容,目前實施的課程標準選修內容比重明顯增加,如小學1~2年級增至總學時數的30%,3~6年級增至總學時數的40%,初中增至總學時數的50%,高中增至總學時數的60%[4]。
新課程標準中體育課教學內容更加豐富,改變了過去把體育課變成“達標課”、“素質訓練課”的做法。在新課程目標的統領下,著眼于“對生活有用”和“對終身發展有用”的知識和技能,加強教學內容、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與社會的聯系,培養學生的興趣,增加健身性和趣味性強的運動項目,如球類、健美操、武術、舞蹈等。通過多樣性、趣味性和開放性的教學內容,滿足學生對體育的多種需求,促使其鍛煉習慣的養成和終身體育意識的形成。
1.3教師的培養與教法的改善
長期以來,我國體育教學專業劃分過細,學科設置單一,加之教育思想上普遍存在著“重科技、輕人文”、“重專業、輕培養”的傾向,使我國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深受技術主義的影響,知識面狹窄,人文素質差[5]。通過多次的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體育教師轉變了教育觀念,克服技術主義和實用主義的不利影響,由原來單一技術型向多元知識型轉化。很多高校體育教育專業在人才培養規格方面,更加重視語言表達能力,人文、科學文化素養以及注重按照中小學生的身心成長規律有效地組織教育教學的能力,建立了“通識教育+體育+教師技能”的新人才培養模式[6],將素質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教育實習、社會實踐及創新能力的培養納入培養計劃,培養一支優秀的知識型體育師資隊伍。
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在教學方法上打破了傳統單一的教師傳授和示范的教學方式,采用開放性教學模式,教學中提倡自主、探究與合作的學習方法,使學生在自主學習中培養其獨立思考的能力,在探究學習中培養學生的解決問題能力,在合作學習中提高合作交流的能力[7]。同時也要重視學生體育與健康知識掌握、技能和方法的運用,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創新意識與學習能力。隨著時展和科技進步,教學器材不斷更新,教師可以根據器材特點選擇多樣的教學方法,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教學效果。
1.4課程評價體系的完善
在傳統的課程評價體系中,學生往往被排斥在評價主體之外,在評價方法上注重定量輕視定性過程;在評價維度上偏重知識、技能而輕視情意要素;在評價功能上偏重甄別和選拔而輕視學習者的可持續發展[8]。通過多年的課程評價改革實踐,已經打破了傳統體育課程評價觀念。2003年教育部頒布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提倡對學生進行發展性評價,“把學生的體能、知識與技能、學習態度、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納入學習成績評定范圍”,強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態度、心理和行為。
目前執行的新課程標準評價是根據多元評價理論制定的,改變了把測驗和考核作為體育課成績評定的主要依據,注重評價的診斷和反饋作用的同時強調評價的導向、激勵和發展功能。在貫徹“健康第一”的思想指導下,建立了由學生學習評價、教師教學評價和課程建設評價共同構成的評價體系,使評價指標、評價方法、評價功能更加科學化、合理化。在評價指標上,從學生的體能、技能、學習態度和行為、情感和意志、合作與交往等方面對學生進行多元化的評價,將評價延伸到課堂之外。在評價方法上,在重視結果評價的同時,更注重過程評價,強調學生自身發展和進步的幅度,在充分考慮到學生個體差異的基礎上,使每個學生在原有的基礎上看到自己的進步,并從中體驗到樂趣。在評價功能上,把培養學生的健康意識、終身體育鍛煉意識、交往合作意識作為重點,教師評價、學生自評和互評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2基礎教育體育新課程改革存在的不足
2.1體育課程目標出現泛化的傾向
新課程標準建立了體育與健康的目標體系,即課程目標、學習領域目標和學習水平目標。在課程總目標中,學生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習,要在5個方面得到發展:1)增強體質,掌握和應用基本的體育與健康知識和運動技能;2)培養運動的興趣和愛好,形成堅持鍛煉的習慣;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質,表現為人際交往的能力與合作精神;4)提高對個人健康和群體健康的責任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5)發揚體育精神,形成積極進取、樂觀開朗的生活態度[9]。課程目標從單一化向多元化的轉變是歷史的進步,但在多元課程目標設置中要主次分明,強化體育核心目標,明確指出各個目標之間的關系。核心目標不但體現了課程的性質與課程的核心價值,而且它的實現過程直接影響著其它非核心目標的實現,在諸多目標中應處于主導地位。審視體育課程的基本性質與核心價值,發現技能學習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它對完整教育功能的承載性,并非是為了掌握技能本身,而是通過技能學習,實現身心健康和社會適應等,因此體育課程的核心目標應該是“通過運動技能的學習增進學生健康”。體育課程非核心目標的實現依附于核心目標,體育實踐課程要以運動技能傳授為主,有效達成體育課程的多元目標,即身體、心理、社會適應的整體健康目標。
2.2課程內容的設置、開發原則與要求不夠明確
課程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教學內容的改革。從我國的體育課程改革看,國家提出的體育課程目標中沒有實質課程內容,新課標中也沒有明確國家課程內容是什么?而只是提出了“國家、地方和學校三級課程管理”,由于缺乏國家規定的體育課程內容,造成當前教材雜亂,教學內容隨意,教學質量下滑的現象[10]。因此,國家相關部門應對教材的選擇、內容的開發原則和要求作出明確的界定。由于新課標淡化了課程內容,過于強調學生興趣,沒有規定教材,也沒有對教學內容的設置、開發原則明確要求,從而使在一線教師教學實施過程中產生困惑,造成體育教師不知道“教什么”,甚至把興趣看成是選擇教學內容的唯一標準。體育學科與其它一般學科相比,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身體的活動性,運動技能教學是重要的學習目標和內容[11]。因此,課程內容設置、開發應突出學科性質,使學生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并以運動技能和健身方法為依托,實現其它教學目標,從而為課后的學習鍛煉乃至為終身體育打下堅實的基礎,促進身、心的全面健康發展。
2.3傳統教學方式與新教學法關系闡釋不明確
課程改革是一個漸進的、繼承和革新并存的過程,不是彼此取代、徹底前人建立的東西,而應該在總結前人優秀成果的基礎上吸納新鮮要素,在不斷地嘗試與探索中前進,從而使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結構更完備、功能更多樣、方法更豐富[12]。體育最基本的教學方法是傳授式,是經過實踐證明符合學科特點的教學形式。因此,依然要重視傳授式教學方法,在教學中采用新教學法時,要注意和傳統教學法的比例安排,還要控制使用頻率。要明確傳統教學方式與新教學方式之間的主次關系,只有真正發揮學生的主體性和教師的主導性才能保證課堂教學的有效性。
3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方案的優化措施
1)學術界統一體育教育思想。
目前,新體育課程標準正面臨新一輪的修訂,但許多觀點還在爭論,這不利于課程改革的實踐。在新課標實施過程中,一線的體育教師和基層的教研員往往是以專家、學者的理論來指導和進行教學設計。專家、學者思想不統一,教師和教研員就會感覺困惑而無法教學。學術界不同觀點之間的爭論,提倡百家爭鳴、百花齊放,但通過爭論、探討應盡快形成統一的教育思想,才能對具體實踐操作起到有益的指導作用。
2)對新課標進行修訂。
新課標已經實施近10年了,對于前一階段課程改革進程中出現的理論困惑和發現的問題,應組織專家及時準確地加以修正和補充,盡快編印與實施配套的教材,力爭使新課程標準在原來的基礎上更加完善。
3)引起領導重視,強化教師培訓。
新課標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是2個方面。一方面是實施學校對體育課程改革不重視,應加強中小學領導對體育課改的重視,出臺有力的監督措施。另一方面是一線教師對課標內容理解不透徹,應組織專家、學者通過定點和定期培訓,提高教師對新課標的認識,真正將課改落到實處。
4)高校師資培養與中小學教學需求接軌。
目前培養師資的高校教學內容設置、教學方法等往往與中小學銜接不夠緊密,畢業生進入工作崗位適應較慢,往往經過再培訓才能上崗。因此,高校應在教學內容上把新課程標準的學習和實踐真正落緊密地聯系起來,注重抓實習、實踐環節,使學生畢業后能快速進入工作狀態,擔當起體育課程改革的重任。
回顧我國基礎教育60年的歷程,體育課程改革抓住了基礎教育整體改革進程的歷史機遇,在改革的實踐中不斷創新,把改革的理念和目標付諸于實踐,總結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改革經驗,構建了體育課程與教學論體系和學科體系。8次基礎教育體育課程改革提出的體育教育教學理念,更加符合時代要求和社會發展需要。同時這種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標對體育課程改革實施中的一線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角色定位轉換上。課程改革需要在實踐中通過不斷深化,才能不斷探索出符合我國實際、符合體育教學規律,有利于促進中小學學生健康發展的體育與健康課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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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勞動課程標準范文2
為推進我國高中地理素質教育的改革,2003年教育部頒布了《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實驗)》。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依據社會需求、學科特點和學生的認知規律,從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終身學習需要出發,從未來合格公民的素養出發,從地理教育需要出發,提出了新的高中課程基本理念。新的課程理念對高中地理課外活動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培養現代公民必備的地理素養”要求高中重視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在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的地理技能素養。“重視對地理問題的探究”強調學生“學”的作用,要求在課外活動中“開展地理觀測、地理考察、地理實驗、地理調查和地理專題研究等實踐活動”?!皬娬{信息技術在地理學習中的應用”,要求高中教學利用計算機技術及網絡輔助地理教學,通過收集地理文字與視頻等資源來滿足學生學習的需要,以開闊學生視野,提高教學質量??傊?,高中新課程改革要求高中不僅要重視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而且還要提高活動開展的水平,以輔助地理課堂教學,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具有綜合地理素養的人才。
“中學地理課外教學活動是地理學科的重要教學形式,是地理課堂教學的必然延伸和必要補充,對完成中學地理教學任務發揮著獨特的作用。其中,高中地理課外活動對提高高中地理教育質量具有巨大促進作用?!彪m然新課標要求開展地理課外活動,但很多學校的現狀還是和從前差不多,沒有根本性地轉變。本文以黃石地區為例,選取3所有代表性的高中,其中黃石市內2所,陽新縣1所,根據三所高中的學生人數比例發放問卷,主要針對高中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基本現狀進行調查,樣本總數為480個。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480份,回收464份,回收率為96.7%;有效問卷450份,問卷有效率為97.0%。通過整理與分析回收的問卷,得出了黃石地區高中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基本現狀,為進一步促進地理課外活動在黃石地區的有效開展和提高地理教學水平提供參考數據。
一、黃石地區高中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現狀
1.普通高中極少開展地理課外活動教學。在高中地理新課改的影響下,高中地理教師的教學方式發生了一些變化,注意發揮學生主動“學”的作用;但是,各高中的地理教師整體上還是僅采用課堂教學,而很少在班級里開展過相關的地理課外活動,學生仍是每天待在教室里學習理論知識,很難掌握到必備的地理技能。在一項關于“該校是否開展過地理課外活動教學”的問卷調查中,6.7%的高中生回答“不知道”; 75.3%的高中生回答“沒有; 17.6%的高中生回答“開展過”; 0.4%的高中生回答“定期開展”(圖1)。
2.活動開展的水平不高。目前,一些高中雖開展開展過地理課外活動,但活動類型較少,而且活動缺乏組織性,地理目的性不強。此外,所開展的一些地理課外活動大多只是以娛樂性為主,外出開展活動也只是以學生個人觀察為主,并無教師參與,且學生也沒作相關的記錄??傊?,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水平不高,效果不佳,學生很難通過活動學到一定的地理技能(表1)。
表1 高中開展過的地理課外活動類型及目的或內容
3.高中學校之間的差異較大。不同的高中學校之間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問卷調查顯示:在經濟條件較好的高中,30.0%的學生認為自己的學校開展過地理課外活動;經濟條件一般的高中,15.3%的學生認為自己的學校開展過地理課外活動;經濟條件較差的高中,5.8%的學生認為自己的學校開展過地理課外活動(圖2)。
圖1 黃石高中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整體情況
圖2 三個高中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情況
二、現狀原因分析和討論
1.應試教育導致地理課外活動開展不受重視。在應試教育指導下,考試結果,尤其是高考成為了評價在校學生的唯一方式。學生考試考得好就說明學生學得好、素質高的理念使得學校追求的是分數,而不是學生的文化素質;追求的是學生的理論知識,而不是學生地理綜合素養的培養。在這種情況下,學生成了考試的機器,教師注重的是如何教學生考到高分,學生平時學習也是以考得高分為最終目的。
這也導致學校不愿“浪費時間”去開展課外實踐活動,甚至有些學校限制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圖3);學生也是“舍不得浪費時間”去參加課外活動教學,一心想待在教室學習理論知識,最終導致學生只會考試,而實踐動手能力很差。
在高考指揮棒的長期影響下,地理課程在整個高中課程體系中都處于副科地位,這使得地理課程的學時十分少,為了考試,幾乎沒有安排開展地理課外活動;在課時極少且要應付考試的情況下,學校的各班級根本無法顧及學生地理技能的培養,因而難以提高其綜合地理素養。
高中所安排的課程主要是考試(高考)要考的課程,雖然課程表安排有美術、體育、勞動課等實踐性課程,但是通常那只是形式化的課程。然而,美術、體育、勞動等課程對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有一定的影響,那些實踐性課程影響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積極性,進行相關實踐性課程教學有利于學生增加對實踐活動教學作用的認識,從而激發學生參與到地理課外活動教學中。
2.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和現代教育理念的地理師資匱乏。地理教師是否認識到地理課外活動教學的重要性,是否在地理教學當中有意識地開展地理課外活動教學,又是否有組織開展地理課外活動的能力及能否在實踐中有能力教導學生進行地理技能操作都直接影響一個班級能否有效開展地理課外活動;地理教師是否認識到地理技能的掌握是地理學習中的重要內容也是影響地理課外活動在一個學校能否有效開展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期間有一段時間高中地理屬于非高考科目,在高中很不受重視,有些中學甚至不開設地理課程,導致大批地理專業教師轉教別的學科甚至改行,而大部分大學地理教師專業也大量減少招生計劃甚至停招,導致很長一段時間內高中地理教師出現斷層現象。直到90年代末期,地理才又重新成為高考科目,一方面,為了應付高考很多不具備過硬專業知識的教師被充實到地理教師隊伍中,另一方面,保留下來的部分教師也因長期無心從事教育教學研究,知識更新不夠,尤其缺乏現代教育理念導致如今中學地理教師師資參差不齊,很多學校仍然長期外聘教師上課。
3.學生缺乏參加地理課外活動的興趣。高中生是否對地理學習感興趣,是否對地理課外活動的重要性有所了解,是否希望班級開展地理課外活動及性格問題都影響他們參加地理課外活動教學的興趣。在本研究中,20%的高中生對地理學習不感興趣,11%的高中生對地理學習根本毫無感覺,49.0%的高中生對地理課外活動幾乎沒有任何概念,更談不上知道開展地理課外活動教學對地理課程學習的重要作用,這一現狀將會對一個班級開展地理課外活動的效果產生深刻影響(圖4)。
圖4 高中生學習地理的興趣程度
4.地理課外活動教學資源缺乏。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需要大量的教學資源,很多地理課外活動在校園內就可開展,這主要依靠高中學校自身配備的、可供開展的地理教學活動資源,如重要的地理圖片和視頻文件、天文觀測儀器、小型氣象臺站、植物園等。從調查結果看,48.5%的高中生認為自己的學校沒有開展地理課外活動所需的相關資源和設備。另外,地理課外教學活動還可以利用當地極具特色的山脈、河流、植被、巖石、土壤等自然地理景觀,還包括當地擁有的相對系統、完備的可供觀測、觀摩的系統儀器設備和資源如天文臺、動物園、植物園、氣象局,等等,而這些離開校園的地理課外活動開展情況更是不容樂觀,調查結果顯示,本地區高中學生幾乎沒有開展過離開校園的地理課外活動。
三、對策與建議
中學地理課外教學活動的開展成功與否,是一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問題,有不可回避的高考制度、不得不面對的應試教育現狀,還有教育資源的地區分布不均導致高中學校在硬軟件方面的參差不齊,只有不斷完善和解決上述這些問題,才可能使中學地理課外活動真正落到實處,真正實施新課程標準,真正朝向素質教育的目標邁進。
1.不斷改革和完善高考制度。現行的高考制度給高中課程深深烙上了“主課”和“副課”的印記,即屬于高考科目且分值比重大的就是主課,反之就是副課,可以少開或者不開。這種由高考指揮棒無形決定的課程地位導致了現行一系列素質教育和創新課程的開設很難落到實處,因此中學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要想真正有所起色,一定要通過高考制度的不斷改革和完善,使學校、家長和師生的眼中這種“主課”和“副課”的角色定位不斷弱化直至消失,真正從提高學生素質和能力角度出發開展學習,開展課外活動。當然,這種過程是長期的,不是短時間內能實現的。
2.改革和完善現階段的地理高考命題形式。長期以來,地理高考命題的內容都是理論性的地理知識,很少出現以地理課外活動為前提的探究式地理試題,雖然近些年逐步提倡考察學生的綜合能力和應用能力,但仍然不夠。在目前這種地理高考題目的影響下,高中地理教學就自然容易忽視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忽視培養學生探究地理問題的能力。因此,在現實教育現狀下通過高考命題形式的改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導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通過在高考命題中體現學生平時參與地理課外活動的能力,即說只有平時參與過各種地理課外活動才能解答出或者說能更好地解答出此類高考試題。
3.與時俱進提高教師素質,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隨著技術的變革和知識的更新,現代地理學在傳統理論的基礎上更重視學科的交叉,這就要求中學地理教師要與時俱進,注重學習,積極參加培訓,拓寬視野,提高專業素質,把新的知識和理論融入課堂,指導新的課外活動的開展。同時,要在學校范圍內形成良好的學科教學氛圍,通過經驗豐富教師的傳幫帶和年輕教師的勇于改革和創新意識相互結合,使地理課外活動堅持正常開展并不斷創新,真正成為學校不可或缺的教學特色甚至教學活動品牌。通過特色或品牌的輻射效應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帶動學生參與地理課外活動,共同推動中學地理課外活動的開展。
4.充分利用與開發地理課外活動教學資源。地理教師應通過各種途徑特別是網絡,收集各種地理文字資料和視頻資料,并充分運用收集到的資料開展相關的地理課外活動。一方面可開闊學生視野,提高學生學習地理的興趣,另一方面,放映地理相關的視頻可提高地理教學形象性,吸引學生的注意,有利于增強教學效果。
不同學校的辦學條件、教師教學水平等存在差異,有的學校擁有較多的地理課外活動教學所需的場所、儀器設備資源,而有些學校則缺乏開展地理課外活動所需的這類資源。加強學校之間的合作,實現資源共享,既可減少教育經費的壓力,又可以提高地理資源地利用效率。特別是同一個地級市高中教材的使用和課程安排上具有一致性的特點,所以各個學校同一個年級之間的地理教師可以利用區域教研活動和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條件,進行跨校合作交流與科研探討,制定有效的地理課外活動教學方案,有利于地理課外活動在各學校的有效開展。另外,積極聯系校外的有關部門如氣象臺、天文臺、動物園、植物園、展覽館、博物館等,爭取其對地理課外活動的支持,進而提高地理課外活動開展的可行性與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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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勞動課程標準范文3
(試行)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管理,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學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河北省普通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普通全日制公辦、民辦和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完全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教學點、簡易小學等其他初等教育學校參照執行。
二、入學
第三條小學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學校在新學年開始前一個月將服務區內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小學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核。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小學最遲應在新學年始業前15天,將應接受義務教育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凡年滿6周歲(截至當年8月31日)的兒童,按就近入學的原則,憑實際常住戶口簿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小學辦理入學手續后,即取得學籍。小學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的服務區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認定學生實際常住戶籍所在地應堅持學生戶籍所在地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原則。小學一般不接受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適齡兒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入學者,必須在學校規定報到時間內申述理由,并持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入學者,由學校報請地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并責令其送子女入學。
第四條適齡兒童需要免入學、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市直經市教育局普教科)批準,學校出具免入學和緩入學證明。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入學、緩入學的,應當附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緩入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入學申請。
第五條凡年滿6周歲的流動兒童,其法定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戶籍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借讀聯系函(一年級新生入學需要戶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讀學校開具的聯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申請借讀學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為流出學生建立并保留學籍。流出學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學籍所在學校就讀,學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入學借讀,并為借讀學生建立臨時學籍。
第六條小學應創造條件接收視力、聽力、智力等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并努力為其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條件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七條小學按40—45人編班。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班教學。
小學入學分班應采取隨機分配的辦法進行,不得通過任何面試、筆試等方式為學生分配班級,更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
第八條小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并管理學生檔案。
第九條學生學籍管理的號碼分為檔案號和學籍號,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號碼實行全省統一編號。(參見附件四《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號碼編制使用細則》)
三、考勤和綜合素質評定
第十條學生上課、自習、參加勞動實踐、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都實行考勤。學生上學期間應按規定時間到校和離校。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對曠課和經常遲到、早退的學生,學校應及時了解情況,進行批評教育。
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對寄宿學生的管理,實行寄宿生在??记谥贫?,確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學校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確保學生足夠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第十一條學校應按照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綜合素質評定包括學業成績的考核和操行的評定。采用“等級+特長+激勵性評語”的評價方式,實行素質報告單制度。學校要建立學生成長檔案,按學期向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報告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面情況,并征求對學校工作的意識。
第十二條學業成績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成績實行等級制,按優秀、良好、及格、待定四個等級評定。低年級也可以在綜合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的基礎上,采用無等級評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現評價結果,用鼓勵性的語言描述學生的學業成績。學生學期成績按平時學習成績和考試或考查成績綜合評定;學年成績以第二學期成績為主評定。學業成績被評為待定等級的學生,應在下一學期開學時補考相應科目,并按補考后的成績確定等級,作為測評成績。
第十三條德育考查主要根據學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及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等作出全面的鑒定;文化課考試側重學生掌握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情況和自學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課外閱讀單獨設項考查,主要考查閱讀量;體育考查側重學生的身體素質、健康狀況、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的質量;勞動課考查主要看學生的勞動態度、勞動紀律及掌握勞動知識和技能的情況;研究性學習和綜合實踐活動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動手能力和實際處理問題的能力。有條件的學校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學生體質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取消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畢業考試由學校命題(農村地區小學畢業考試可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鄉鎮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小學命題),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畢業考試、考查科目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英語課以平時學習成績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級制。學校不得將學生的考試成績排名次或張榜公布。
少數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經學生申請、任課教師提名、學校批準,可以免予參加一門或幾門課程的考試。
第十五條學生操行一般用評語的方式評定。評語以激勵性評價為主,用全面的、發展的觀點反映學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學生具有教育、指導意義。評語由班主任擬稿,征求任課教師、少先隊干部意見,學校領導審定。操行評定的結果應填入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第十六條學生的學業成績和操行要記入學生檔案。
四、轉學和借讀
第十七條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準予轉學:家庭住址跨省、市、縣(區)、鄉(鎮)遷移;在市、縣的城區內或農村鄉(鎮)內家庭住址遷離原校服務區,且路途遠不能在原校學習;由公辦小學要求進入民辦小學或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小學學習。
第十八條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出學校同意,家長持轉出學校函與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后,應立即將復函函寄(或家長轉交)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收到復函后方可開具轉學證(跨省轉學除外)。經轉出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登記后,拷貝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同紙質檔案一并交學生帶到轉入地教育管理部門,轉學申請和附件與轉學證明存根等一并存檔。學生監護人與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聯系,經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接收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并為學生授予新的學籍號碼后,轉學學生憑原學校發給的轉學證、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家長單位證明和實際常住戶口簿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轉入學校收取學生檔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為其建立新學籍。
學生轉入或轉出均需統一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辦理,農村小學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市區(含三個辦事處、開發區)小學報市教育局普教科。認定學生轉出必須具備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申請、轉入學校復函和轉學證存根。認定學生轉入,必須有轉學證。畢業年級不允許轉學。
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紙質《學生學籍表》。轉入我市的,要建立學生學籍電子檔案信息。
第十九條學校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學生應及時安排插班學習。對因轉入學校額已滿轉學確有困難的學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農村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或鄉鎮中心小學)統一安排。凡轉學學生不能轉入他校者,原校應允許該生回校學習。
第二十條公辦學校一般不收借讀生。如學校學額許可,學生在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和監護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準予借讀:
1、父母雙方長期在國外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2、父母雙方從事野外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3、父母雙方或一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的;
4、父母雙方均無法必履行或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需由親屬撫養監護的。
5、流動兒童隨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
駐邊防和海島部隊干部、支邊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讀的,應予以妥善安排;華僑、港澳臺籍同胞、在華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子女要求借讀的,應給予照顧;接受外國學生就讀按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借讀學生收費標準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適齡兒童借讀,應向原戶籍所在地學校申請,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批準,同時憑父母或其監護人所在單位證明和原校開具的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在外地入學批準書、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一年級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讀學校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的證明等向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請借讀,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協調安排借讀學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持上述證明向住所附近上學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辦理借讀手續。學期中途一般不辦理借讀手續。借讀生的審批權限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讀入學注冊后,所在學校應為其建立臨時學籍,發給《接受外地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注冊證明》,注冊證明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交(或由接受學校函寄)常住戶籍所在地的小學作為已入學憑證。未入學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報告當地政府,并協同依法對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動員或處罰。學校應建立服務區內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登記制度。
第二十三條借讀學生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讀學校領取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
五、休學和復學
第二十四條因病需治療、休養,經鄉級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核準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經學校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后,將學生休學情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方可辦理休學,由學校出具休學證。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下一學年始業日期,屆時不能復學的,應再辦理審批手續。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或特殊情況請假缺課時間超過三個月,跟班學習有困難,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休學,復學時學??蓳鋵嶋H學歷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意見后編入相應年級。
第二十五條在休學期間,其學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轉入其他學校。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請示復學者,持鄉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經學校審核批準后,可以復學。到期不辦理復學手續的,應動員其按時復學。畢業年級學生休學或復學均需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
六、退學、輟學
第二十六條小學屬義務教育階段,除因病或因故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允許學生退學。喪失學習能力必須退學的,其退學手續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
第二十七條小學應防止未受完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學生輟學。在校學生未經學校準假不到校,學校應及時進行家訪,查明原因,并采取適當措施,敦促其到校;經學校督促后,三日內仍不到校,學校應與其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聯系,共同動員其到校;學生一周內還不到校,學校應報告鄉鎮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做好鞏固工作。每個月底,學校應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學生輟學情況,每一學期,學校應將學生輟學情況記入學籍表和學籍電子檔案,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升級、跳級
第二十八條小學實行年限教育,學生每學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級。
第二十九條小學取消留級制度。隨班就讀的輕度視力、聽力和智力等殘疾的學生應列為特殊教育學生,另行登記造冊,填寫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表,并安排其到相應年級學習。
第三十條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高一年級考核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經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申請,學??蓽势涮崆吧胂鄳昙墝W習,同時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其是否達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跳級應在學年度開學時進行。
八、畢業
第三十一條小學對修完規定年限,或經批準跳級,確已修完全部課程的學生,發給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畢業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經本人和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申請,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學??蓽视杼崆爱厴I,確定其達到了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九、獎勵和處分
第三十二條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應給予獎勵。獎勵等級可分班級獎、學校獎和上級領導部門獎。學生受到校級以上獎勵,應記入學籍表。學校每學年評選一次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三好學生”。
第三十三條學生嚴重違反《小學生守則》或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以及社會治安條例,屢教不改者,應給予處分。處分學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三種。學校不得開除或勸退學生。對學生處分要事實清楚,要告知、允許學生申辯。學生處分不得張榜公布、不得召開學生大會宣布;學生對處分不服可以申訴。
學生在受處分后滿一學期,確定已改正錯誤,進步顯蓍者,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可以撤銷處分。處分撤消后,應及時將處分記錄從學生個人學籍檔案中撤出。
十、管理職能
第三十四條普通小學學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普通小學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檢查、處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要指定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和從事學籍管理電子化工作。學校專門負責學籍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學生的電子檔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寫、更改和公開學籍信息。學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權限進行管理。學籍資料以學校為單位建檔、管理,鄉鎮教育管理部門或中心小學負責全鄉鎮學籍管理。各小學應及時、認真地填寫學生學籍登記表、健康檢查表、體育合格情況登記卡等,并將其作為學生學籍檔案,由教導處永久保存;學生學籍電子檔案應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于新學期開學后由學校收回,存入學生學籍檔案。
學籍檔案實行全省統一表式,由市或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具體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
學生學籍號一經編定,便不得變更,直至小學學段結束。除座位表外的各類表冊均應以學籍號為序。
學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確需更換,須持蓋有公安部門戶籍專用章的證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辦理更名手續。
第三十五條學生學籍表、學籍注冊表均須在新生入學時建檔、造冊,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驗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各存一份。
各學校要確定專人負責學籍檔案的建設和管理,填寫要認真、及時、完整,資料應齊全、規范、準確。
第三十六條各校新生名冊及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學籍變動情況應于新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批、備案。學生入學情況學年統計應與教育年度統計工作同步進行,在學年開學后一個月內進行。學期統計應在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匯兌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借讀學生學籍由原學籍所在學校管理,借讀學校建立臨時學籍(內容同正式學籍),并注明借讀字樣,學生借讀終止時,轉原學籍所在學校登記、存檔。
學生轉學,由轉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學生個人學籍檔案直接交、郵寄或密封由學生自帶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發生學生輟學、復學及轉學、借讀等情況,必須在一個月內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注銷其學籍,學校在學生電子檔案中注明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學?;蚪逃鞴懿块T所出具的紙質學籍材料,必須按規定加蓋學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門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轉學、休學、借讀的學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學生學籍的有關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條任何學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沒有學籍證明和轉學、借讀等手續的學生。
第三十九條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一經發現由有關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立即糾正處置。
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如有違反本規定行為,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相關責任人予以教育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的,要對學校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做出行政處分。
民辦學校接收沒有入學、轉學、借讀手續學生的,視做管理混亂,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學生非正常死亡或發生重大事故,所在學校必須依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在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上報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十一條凡弄虛作假,亂開轉學證書、假初等義務教育證書、假三好學生證明、涂改學籍檔案的,對直接責任人應給予紀律處分,違法者要依法懲處。
第四十二條在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各鄉(鎮)的教育管理機構和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輔措施,但不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小學管理規程》相抵觸,也不得違背本規定的基本原則。
第四十三條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要加強管理,及時總結分析,糾正和處理學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十一、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