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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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

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文1

    關鍵詞;納稅籌劃;合理避稅;避稅方法

    房地產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生產經營活動非常廣泛,也非常復雜,具有所需資金大、開發建設周期長、開發經營復雜、開發產品商品性等特點。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必然決定了其納稅問題的復雜多變和避稅籌劃技巧運用的靈活多樣。

    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發給企業的“稅收優惠券”,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少應納稅額和降低稅負是所有納稅籌劃方法中風險最小的一種,并且是國家完全認可的避稅方法。通曉、理解、用足稅收優惠政策能使年營業額巨大的房地產企業成功、有效、安全地規避掉巨額稅款,從而將利潤最大限度地留歸企業。

    避稅是一種非違法的行為,而納稅人從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出發進行避稅籌劃,是客觀存在的。下面就介紹幾種常見的避稅方法。

    一、利用臺作開發方式合理避稅

    利用此方法可以通過經營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分紅收入在收入性質上可以相互轉化,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恰當的經營方式以減輕稅收負擔。

    例:甲公司擬投入資金200萬與乙公司合作開發一個商住樓項目。甲公司可采取以下幾種方法與乙公司合作;

    1甲公司出資200萬與乙合作開發該商住樓,

    2甲公司可通過銀行把200萬元出借給乙公司參與該商住樓開發

    3甲公司可以采取投資入股方式參與該商住樓開發

    籌劃分析;現假定甲公司1年后中途退出該商住樓開發項目,經與乙公司協商分得現金40萬元。

    方案一:合作開發

    甲公司與乙公司合作開發該商住樓,1年后所得為40萬元,收入按稅法規定作為項目收入分利,由于甲公司出資金其收入不分攤任何成本。在公司分得40萬時,相當于公司將合作開發的商住樓中屬于自己的部分轉讓給了乙公司,轉讓價格240萬元,轉讓收入需繳納不動產銷售的營業稅及附加費、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后方為所得。

    方案二;出借資金

    假如甲公司通過銀行將200萬元借給乙公司,利率為5%,1年后甲公司同樣收回40萬元,其作為利息收入應繳金融業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后方為所得。

    方案三;投資入股,商務樓完工銷售后分回股利。

    由于甲、乙兩個公司稅率相同,公司40萬元稅后利潤不需補稅即甲公司所獲經濟利益為40萬元。

    籌劃結果;

    從上面的比較可以看出這三種方案單從節稅角度看,第三種方案為最佳。即甲公司將200萬作為投資入股,分回的40萬稅后利潤不需要補稅,成為甲公司實際獲得的經濟利益。

    二、利用股權轉讓方式合理避稅

    例;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一海邊城市開發一幢五星級酒樓,出售給一外國投資者,開發成本18億元售價28億元,按規定此項業務應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約1.77億元(計算過程略)

    籌劃分析;

    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先投資成立一子公司“某某大酒店”,酒店固定資產建成后,再將大酒店股權全部轉讓給外國投資者,則可免除上述稅款,具體的操作過程如下:

    第一步;聯合其他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一控股子公司“某某大酒店”,某某大酒店擁有法人資格獨立核算。

    第二部;某某大酒店進行固定資產建設,相關建設資金由房產開發公司提供,并作應付款項處理

    第三部;固定資產建成后,房產公司將擁有大酒店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外國投資者,房產公司收回股權轉讓價款及大酒店所有債權。

    籌劃結果;

    經過上述一番籌劃,雖然股權轉讓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這部分所得稅是房產開發收益本來就需要繳納的,但股權轉讓業務不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從而少納了不動產轉讓過程的巨額稅款。新晨

    三、利用簽訂合同裝修費的合理避稅

    例:某開發公司為了促銷,優惠客戶贈送客戶裝修費,有一套高級住宅1平方米1萬元,面積為100平方。價款為100萬元,開發商在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有10萬元是贈送給客戶的這10萬元裝修費如何避稅。

    籌劃分析:

    按規定10萬元要進入宣傳費的,如果這筆費用在該企業全部銷售收入納稅范圍內,則當年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如果合同中規定這套住宅是向客戶交付已經裝修完畢的住宅,合同中不去強調指出有10萬元裝修費用,這時10萬元的裝修費就可以計入成本,并允許稅前扣除。

    籌劃結果;

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文2

沒有明確標的虛擬理財

“月收益30G”“1萬元一年變23萬元”……憑借高額收益,吸引投資者趨之若鶩。2015年以來,與之類似的虛擬理財相繼出現。此類虛擬理財多以“互助”“慈善”“復利”為噱頭,無實體項目支撐,無實體機構,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宣傳推廣、資金運轉等活動完全依托網絡進行。

打“養老”旗號誘老年人加盟

2015年,一家名為成吉大易的公司在國內多地借“養老項目”為名進行集資,誘使多人參與,最終卻“人去樓空”。時下,不少融資中介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有的則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等方式,引誘老年人群體投入資金。

編造虛假項目騙取投資

大多通過注冊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后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還假借委托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

非法股權眾籌、買賣原始股

目前,一些非法股權眾籌、買賣原始股的集資詐騙手段也不斷出現。這類騙術往往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許諾高額回報,誘騙公眾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號稱內購VIP,實則房企變相融資

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文3

方向一:衍生盈利模式

除了根基良好的大型KA超市外,門店生意競爭相當慘烈。傳統門店盈利模式生存空間日益縮小,經營者要適時導入衍生盈利模式來進行經營模式的創新。衍生盈利模式即以傳統經營為主業,但不以傳統業務為盈利來源,而通過其它方式來獲取利潤的方式。

[例]現在市場有專門的試用裝經營店,店里的主營業務就是將各日化品牌的試用裝擺在柜臺上,免費給顧客領/試用,盈利來源即是幫助日化品牌建立顧客信息、顧客試用信息等方式獲取廠家的費用贊助,現在國內好幾個城市已經做的有模有樣,而隨著顧客信息量的增大,一個固定的圈子就悄然形成,本身就具備了很強的銷售能力。

如果門店數量具備一定的規模,就會有更多的衍生模式操作,像永輝超市將賣場包裝成一個集廣播、視頻、平面于一體的廣告平臺,每年的純利也相當可觀;上海華聯的主營業務年虧損近2億,而衍生業務創造的利潤卻達7億,可見由主營業務帶動的衍生業務盈利已經成為商業行業最重要的利潤來源。

門店經營中我們比較偏重于規模的作用,規模的解釋有兩種,一種是店面數量的擴大,另一種是店面實際顧客數量的規模,這兩種規模都可以帶來無限的盈利想象空間,所以門店通過戰略性虧損的方式來達成店面數量與顧客數量的增長都是合理的發展模式。

方向二:平臺模式的構建

“圈子”是現代營銷必須注意的分類,隨著網絡平臺的誕生,各個群體都會追求自己喜歡的圈子。將門店打造成平臺模式,是目前非常有效的一種經營趨勢。經營者可以根據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將門店作為某種圈子的話題、聚會平臺等形式,通過平臺的搭建制造影響力,待平臺具備一定的組織力時,轉而尋求利潤渠道,通過股權出售、平臺組織人員的項目傭金抽成等形式獲取收益。

[例]北京車庫咖啡定位于創業合作俱樂部,經營者構建了投資方與創業者的見面平臺,召集大量的有好項目的創業團隊進駐店內辦公,再以項目吸引風司、投資人的介入。車庫咖啡定期組織有影響力的投資人進行融資方面的課程簡介,吸引大量的優秀項目與投資人。車庫咖啡的盈利則是正常的經營利潤,并且收取項目投資資本傭金來做為門店利潤。

方向三:打造公眾型門店

想要打造一家長久不衰的門店,必須要有適合的土壤與資源。當門店的經營進入正常盈利軌道時,建議經營者放棄獨享利潤的方式,而將門店打造成公眾型門店,即將單店股份進行證券化交易,吸引適合的人員進行股權加盟,如經營型人員、資本型人員,允許其享受永久分紅,但要為門店的發展提供腦力與風險庇護的義務,控制好股權交易細節。一家公眾型的門店完全可以將未來的發展道路鋪好。

[例]山東省內的一家養生門店就嘗試了公眾型門店的方式,這家門店在營業一年后即收回投資,會員數量達到3000多人。在進入正常軌道后,門店經營者與店內的部分會員進行了投資入股說明會,聲明只要門店存在,入股股東將永久享受門店利潤分紅。會員們基本知道這家門店的生意情況,在查看了店面的財務報表后,38%的股權溢價轉讓快速完成。門店經營者除了獲得部分現金收益外,新的股東更是帶來了大量的客源與發展思路,養生門店的前景一片大好,并且新入股的股東都在琢磨共同投資,再籌建一家規模更大的養生會所。

門店的經營者一定要明白,店面的成長獲利是受環境與經濟影響的,不要奢望做成老店,我們無法正確預知未來的變數,所以在門店經營中要及時收取獲利,并且將未來獲利派給公眾,同時也化解了自身潛在的經營風險。

方向四:資本化來解決發展瓶頸的難題

受經營思路、操盤經驗與市場環境影響,門店在經營到一定階段時,會陷入一種發展瓶頸。這個時候的門店發展停頓,利潤較低,沒有經驗的經營者往往采取拖的心態,使費用均攤增大,并且受后來的競爭對手擠壓,前景非常暗淡。我們建議經營者導入資本化思維,當經營受限時,將門店估值溢價后打包出售也是種獲利途徑。

[例]聚光超市(化名)是一家區域性超市連鎖店,有5家直營店,成立了有5年時間,年銷售額近800萬。發展前兩年,利潤較為可觀,隨著店面的增多,管理費等各種費用直線上升,并且由于創始人綜合能力的原因,店面管理的組織架構一直未能達到理想狀態,導致在第5家店后遇到經營瓶頸,銷售額增長了,但各項費用居高不下,利潤額并沒有隨規模增長而增大,并且管理上出現了混亂,創始人異??鄲?。機緣巧合,上海777超市正好進行當地區域市場的進入,經朋友牽線,合理估值后,聚光超市將5家店面打包出售給777超市,雙方均十分滿意,777超市獲得了成熟的超市與業務流,只需引進其總部專業的管理體系就能使原有店面業務改善,而聚光超市的經營者也得到了滿意的溢價回報。

用一句傳統的話來形容,有人適合生孩子,有人適合養孩子,這就是為什么同樣一個企業在甲的手里年賺幾百萬,乙收購后年營利就能達到幾個億的原因,甲只能將孩子養出來,但卻不能培養好,而乙卻可以利用自己的資源與能力將孩子培養成知名品牌。

同樣的道理,這句話也可適用于盈利模式的延伸,即只提供品牌的建立與培養,如果你具備創造品牌并能讓品牌稍加盈利的能力,但卻不能使其更大化創造利潤,那么將你創造的品牌出售就是你的盈利模式,在企業初步成長期是最容易出售的時機,將創造的企業賣給別人去打理,獲取未來利潤的折現值,然后再繼續在自己熟悉的行業里創造另一家企業繼續這種商業模式。

方向五:正確利用商業聯盟

商業聯盟是現在常見的一種聯合形式,但大部分的聯盟只是表面形式,最多就是營銷互惠,會員折扣互享等形式,根本沒有發揮出商業聯盟的價值,并且隨著現在各種聯盟的產生,聯盟卡也越來越流于形式了。

我們要說的商業聯盟是具有共同業務的同行形成聯盟,并且成立新的公司,聯盟內門店業主共同控股新組織,擴大經營規模,制定經營競爭規則,并發展自有品牌數量,降低經營成本,共享資源,這才是商業聯盟體的核心價值所在。

[例]SPAR是國際聯盟組織,旗下擁有美特好等一大批國內著名KA超市,這個組織建立了強大的管理系統,并通過建設自有品牌供應旗下會員超市,降低了供應鏈成本,并且利用聯盟的影響力為旗下品牌提供了各種便利,這是商業聯盟的杰出代表類型。

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文4

[關鍵詞]畜牧投資;管理;農業產業化

[中圖分類號]F4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8)45-0126-02

1對企業縱向一體化管理的評價

山東萊陽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是從事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生產、種雞繁殖、雛雞孵化和飼養、肉雞屠宰加工、調理食品生產、蔬菜速凍保鮮、自營進出口和銷售服務的縱向一體化企業,是中國大型的一條龍肉雞生產加工企業之一。由于縱向一體化管理的企業涉及的內部企業很多,產品的種類和規格龐雜,中間環節原料的品種也很多,管理過程復雜。同行業同類企業之間由于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千差萬別,很難用單一指標進行量化評價,所以采取管理者評價的方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評價應該是比較客觀和全面的。我們通過與企業的主要管理人員進行交流,讓他們以回答問題的方式來對企業的縱向一體化進行評價,問題項全部為選擇項,盡可能地以客觀的態度來評價各問題項,采用直接打分的辦法,最后得分取算術平均數,評價問卷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1產業鏈的整合和協作水平評價

(1)企業的原料供應商(如基地農戶、上游企業等)指標。供應商交貨總是非常準時;供應商交貨總是非常準確不出差錯;供應商提品的品質很高;供應商提供的原料成本達到市場最低水平。

(2)產業鏈內部各企業(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整合和協作水平指標。企業各部門之間存在非正式的協作;企業各部門共享運營、決策等信息;各部門共同協作降低物流總成本而非部門內部成本;企業各部門能建立一致的目標并為之努力;企業建立了內部計算機網絡;企業管理普遍使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各部門的信息系統能很方便地進行數據共享和交換。

(3)企業的物流運作能力指標。能對目標市場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制訂物流戰略計劃;在產品生產、加工、配送過程中的物流環節達到最少;貨物全面實現包裝標準化;企業已經對產品廣泛使用條形碼管理;使用ABC核算方法進行成本控制;對市場信息變化時刻保持關注并快速反應;能順利解決臨時增加的訂單;能夠滿足小批量的定單;能夠準確預測完成某個顧客訂單所需要的時間;能夠準確地對庫存水平進行預測。

(4)企業內部各部門與外部客戶(如超市、市場、配送中心)等的協作水平指標。與合作伙伴建立長期協作關系,共同制定一致的戰略目標;與合作伙伴間存在非正式的合作;與合作伙伴共同發現和解決物流方面的問題;與合作伙伴就產品、市場開發共同協作(如客戶積極提供市場信息);與合作伙伴共同降低成本并分享所帶來的好處;與合作伙伴分擔市場風險;合作伙伴之間共享庫存和銷售預測等信息;有效地與合作伙伴溝通信息。

1.2企業整體績效評價

企業整體績效評價指標主要有:企業在保證客戶需求的同時把庫存降低到最少;企業在運輸方面的成本降低到最少;企業的產品發生損耗的情況降低到最小;客戶對企業產品的價格水平非常滿意;客戶對交貨及時性非常滿意;客戶對交貨準確性非常滿意;客戶對產品的品質和新鮮度非常滿意;客戶不同批量、不同產品組合的需求均得到很好的滿足。

從評價結果來看,管理者認為產業鏈的整合和協作水平較高,從此類項目的得分可以看出,特別在生產協作、信息交流方面,在制訂生產計劃、交貨計劃、庫存計劃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從對物流的評價來看,企業的物流能力增強。但企業管理者對于中間環節企業的表現評價不高,其主要原因可能是這些企業都缺乏市場競爭的壓力。管理者對于企業的整體評價是滿意的,特別是企業在降低成本和減少損耗方面,縱向一體化企業表現尤佳。所以對于這類企業來講,采用縱向一體化的組織模式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2對企業縱向一體化管理進一步的分析

我們同企業的管理人員一起討論,對于企業縱向一體化管理的利弊進行了綜合分析,得出如下結論,當市場供給緊缺時,實行一體化后的企業就不用擔心不能得到充分供給,企業因此可以抓住有利的市場機會,鞏固和擴大企業的市場份額,增強企業競爭優勢。企業實行一體化后,通過確保原料質量,提高了產品的質量和檔次,從而提高了本企業同非一體化企業的差別化能力。

縱向一體化雖然可以給企業帶來上述利益,但也會帶來一些額外的成本支出。主要是提高了企業內部管理的難度。企業實現一體化經營,會大大提高企業的總投資額。由于投資額大,占用資金時間長,資金周轉緩慢,從而增加了企業的商業風險。對于出口企業來講,如果產品銷售由于貿易條件的變化而受到影響,企業生產各個環節的資金都要占壓,會引起連鎖反應,所以這時企業的商業風險比獨立經營的企業要大。企業還要進一步面對自然風險,企業因為要建立自己的養殖基地,對于養殖過程中的病害等自然風險當然要自己承擔,如果是采用收購原料,則自然風險可以轉嫁給養殖戶。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的管理環節增多,管理過程復雜化,內部信息的傳遞不流暢,就會影響企業的經營和決策;隨著企業產品價值鏈的延長,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競爭對手,相對地減少了合作伙伴。同時企業在其產品價值鏈上的每一個環節都要面對眾多的競爭對手,特別是無法減少和避開實力強大的對手的競爭,這樣對于縱向一體化的管理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各個企業組織結構、核心技術和管理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別。如何使一體化企業走上正常生產經營軌道,是管理者必須面對的一個難題;縱向一體化意味著企業是通過固定的關系來進行購買和銷售。這樣,企業不用參與市場的激烈競爭,就會降低企業對價格的敏感程度,縮減成本的動力就相對降低,內部交易比市場購買降低了企業對成本的重視。實際上,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縱向一體化企業的經營者認為目前企業最大的難題是在縱向一體化產業鏈條中各企業建立以利益分配為核心的激勵機制,促使各企業為共同目標做出最大努力。

目前實踐中縱向一體化企業采用的利潤分配方式主要有按項目中間產品的出售價格計算農戶獲得的利潤合同保護價格,按項目中間產品的出售價格計算的利潤和項目部分利潤的返還的合同價格,項目利潤返還項目主體互相協商確定項目利潤分成比例項目利潤分成,按照投資入股比例確定利潤分配比例的按股分利,按照投資入股比例和項目中間產品的出售價格獲得利潤的按股分利+產品價格等幾種畜牧投資縱向一體化項目的利益分配模式,從產權角度可以分為按照股份分配利潤(按股分利、按股分利+產品價格)和按照契約(協議)分配利潤(合同保護價格、合同價格+項目利潤返還、項目利潤分成)兩種模式??梢酝ㄟ^建立模型來對比一體化企業股權分配和契約分配的優劣,進一步證明按照股權分配收益的優越性,由此證明了一體化經營按照契約方式分配利潤,最優生產率水平會低于其在股權分配方式下的最優生產率水平。也就是說,相對于股權方式,契約方式只是次優的收益分配方式,從而指出一體化企業利益分配模式的發展方向。

但目前這種利益分配模式數量不多,根據農業部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2005年的《農業產業化調查報告》,在被調查的各類組織中,利益連接方式采用合同(契約)關系的組織有68229個,占59.85%;采用利潤返還或二次結算的組織有22059個,占19.35%;采用按股分紅的組織有23712個,占20.80%。

所以,要在縱向一體化經營的各參與主體之間建立起一種以畜牧業生產要素的產權關系作為聯結紐帶和利益分配調節機制,以資本為紐帶,企業的利益分配與要素貢獻相聯系,參與主體按照各自的投入可以獲得各自正常合理的利潤。以股利、紅利作為最主要的利益調節手段,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契約利益分配的隨意性與不公平性。而且,各個主體的目標由于產權紐帶而趨于一致,形成了真正的利益共同體,降低了一體化經營的市場風險與社會風險,增強了系統功能。

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文5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土地增值稅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2-0106-02

一、房地產企業加強納稅籌劃的意義

納稅籌劃是隨著市場經濟運行的規范化、法治化以及公民依法納稅意識的提高而出現的,并且隨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納稅籌劃將具有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竟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必須對籌資活動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運籌。合法或不違法地通過納稅籌劃避稅、節稅、轉稅,規避或降低稅負、增加收益和擴大市場競爭力,防范、降低納稅風險等高層次的活動已成為納稅人的共同需求。納稅籌劃和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納稅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

二、房地產涉及到的稅收優惠政策稅種

1.營業稅。企業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的行為,免征營業稅。房地產企業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營業稅。

2.土地增值稅。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過20%,則免征土地增值稅。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聯營方以房地產作價入股或作為聯營的條件,將房地產轉到所投資的聯營企業中,免征土地增值稅。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經營活動的納稅籌劃主要有:(1)在建項目整體轉讓。(2)合理分解租金收入。(3)變房屋出租為對外投資。(4)分解商品房銷售價格。(5)變房屋出租為承包業務。(6)合作建房的納稅籌劃。

三、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幾種實物方式

1.相關借款利息的籌劃實務。由于目前大部分房地產經營企業的開發資金來自金融企業的借貸,具有資金量大、借款期限長、利息費用多等特點,所以可以利用合適的利息扣除方式對借款利息進行稅收籌劃。一方面,針對房地產開發完工之前的利息費用,將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可以計入開發成本,并可作為計算房地產開發費用(期間費用)的扣除基數。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還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這樣,就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項目,降低增值額,從稅基和稅率兩方面減輕稅負,增加凈收益。另一方面,針對房地產開發完工之后的利息費用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企業據此可以選擇:如果購買房地產主要依靠負債籌資,利息費用所占比例較高,可提供金融機構證明,據實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權益資本籌資,利息費用很少,則可不計算應分攤的利息,這樣可以多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對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有利。

2.利用臨界點進行納稅籌劃。納稅臨界點籌劃法是指納稅人在經營中遇到稅收臨界點時,通過增減收入或支出,避免承擔較重的稅負。目前利用該方法最多的就是房地產開發中籌劃土地增值稅。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這里“20%的增值額”就是我們常說的“臨界點”。根據臨界點的稅負效應,可以進行納稅籌劃。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這個臨界點上,一是通過適當控制出售價格。銷售收入下降了,而可扣除項目金額不變,增值率自然會降低。當然,這會帶來另一種后果,即導致收入的減少,此舉是否可取,就得比較減少的收入和控制增值率減少的稅金支出的大小,權衡得失做出選擇。二是增加可扣除項目金額。比如增加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費用等,使商品房的質量進一步提高。但是,在增加房地產開發費用時,應注意稅法規定的比例限制,開發費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過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

3.促銷活動的稅務籌劃。(1)銷售折扣的稅務籌劃。銷售折扣是企業慣用的促銷手段,房地產企業也是如此?,F行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收入并計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必須全額計稅。(2)買房贈物的稅務籌劃。隨著購房者購房需求的多樣性和品位的提升,不少高級住宅樓在銷售時還贈送家俱家電或小汽車等。不少企業在實務中采取另行贈送的方式,這在會計上應視同銷售,并繳納增值稅。企業可以將贈送的物品成本作為房屋成本的一部分,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物品成本可以減少增值額,降低稅率。

4.出租商品房的稅務籌劃。有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會出于房屋滯銷或者其他考慮將商品房用于出租經營。這時可以從兩方面進行稅務籌劃:第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就出租收入繳交營業稅及房產稅,稅務籌劃的關鍵在于分開核算房屋租金與其他代收代墊費用,降低計稅依據。實務中不少房地產企業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將水電費等代收代墊費用和房屋租金一起計入租賃價格,這樣企業必須按照總的租賃價格作為營業稅以及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其實,企業可以將這些代收代墊費用與房屋租金分開,通過“其他應收、應付款”核算;或者由承租人獨立負擔,從而減少應交稅款的稅基。第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把用于出租的商品房從“開發商品”轉入“出租開發商品”,按月計提折舊并在稅前扣除,一方面使商品房成本更接近于實際,避免虛增利潤;另一方面起到降低稅負的作用。

投資入股的幾種方式范文6

關鍵詞:并購;納稅籌劃;重組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12月23日

近年來,上市公司并購浪潮風起云涌,并作為一種資源的有償產權交易活動,已經日益成為上市公司追求價值最大化,加快成長的有效資本運作模式。研究完善支持企業兼并重組的財稅政策,對企業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給予稅收優惠都具有重要意義,是支持企業兼并重組的重要政策手段。稅收是企業并購重組過程中的重要影響因素,通過恰當的納稅籌劃可以降低企業并購的成本,帶來最大并購效益。

一、企業并購的定義及分類

公司并購是在19世紀美國工業化崛起的時代開始,由于并購能使公司財富迅速集中,促使公司快速成長,也能優化資源配置,因此并購活動蔚然成風。我國從改革開放到如今,并購活動也是經歷了快速的發展,從1992年至今已經發展到第二次兼并階段。公司并購即兼并和收購,其中兼并又包括吸收兼并(用公式表示:A+B=A/B)和新設兼并(用公式表示:A+B=C);收購包括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兼并的方法有三種:1、購買被并購公司的資產;2、購買被兼并公司的股份;3、以等價的新股票取代被兼并公司股東所持有的原有公司的股權。收購是為了達到牟取經濟利益,通過產權交易的行為使一個企業取得另一公司的一定比例(一般為30%)以上的控制權的行為。在本質上,收購與兼并并沒有太大的區別,我們通常討論的并購只是這兩種情況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含義。

各國由于法律操作以及環境等有所不同,對并購做出的詮釋也不盡相同。我國對并購定義也并不統一,在結合國際學術界通用的概念和中國的實際狀況,我們將并購定義為:兼并與收購簡稱并購(M&A),是指在我國現代企業制度下,一家企業通過取得其他另一家或多家企業的部分或全部的產權以取得該企業的控制權的投資行為。由此可見,在我國,兼并與收購的本質是產權交易行為,而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是并購的目的,了解并遵守我國現代企業制度是前提。

二、企業并購重組涉及的稅種分析

企業并購重組涉及營業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等六類稅種。按照企業并購重組的不同方式和性質,所涉及的稅種免征和應征形式也產生相應變化。

(一)營業稅。在企業重組中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企業股權(產權)轉移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過戶不屬銷售或轉讓行為,不征收“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營業稅。企業銷售或轉讓股權(產權)轉移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該股權(產權)轉移前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二)增值稅。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但在企業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以原材料、產成品等存貨抵償債務時,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三)土地增值稅。在企業兼并中,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但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上述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四)契稅。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收契稅。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并改建為一個企業,且原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其合并后的企業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國有、集體企業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予以注銷,并且買受人按照《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妥善安置原企業全部職工,其中與原企業30%以上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征收契稅;與原企業全部職工簽訂服務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稅。

(五)印花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原已貼花的部分可不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資金按規定貼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分立包括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

(六)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重組的企業所得稅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1、法律形式改變。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或登記注冊地轉移到境外,視同企業進行清算、分配、股東重組投資成立新企業。企業全部資產及股東投資的計稅基礎均以公允價為基礎確定。其他法律形式的簡單變化,可直接變更稅務登記。

2、企業債務重組

(1)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于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于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2)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企業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稅所得額占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50%以上,可以在5個納稅年度內,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企業發生的債權轉股權業務,對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暫不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和損失,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以原則債權的計稅基礎確定。

3、股權收購

(1)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被收購企業股東應以在交易時的公允價值確認轉讓被收購企業股權的所得或損失;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2)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當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應不低于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75%,收購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時,特殊性稅務處理方式是:被收購企業股東取得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企業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企業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對非股權支付部分,被收購企業股東應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股權轉讓所得/損失,收購企業也應調整相應的資產計稅基礎。

4、資產收購

(1)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轉讓企業應以交易時的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的所得或損失;受讓企業取得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2)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當受讓企業收購的資產不低于轉讓企業全部資產的75%,受讓企業在該資產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時,特殊性稅務處理方式是:轉讓企業取得受讓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受讓企業取得轉讓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對非股權支付部分,轉讓企業應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受讓企業也應調整相應的資產計稅基礎。

5、企業合并

(1)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合并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接受被合并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被合并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被合并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并企業結轉彌補。

(2)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企業合并,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并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合并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被合并企業合并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繼;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被合并企業股東取得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確定。

6、企業分立

(1)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被分立企業對分立出去資產應按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分立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被分立企業繼續存在時,其股東取得的對價應視同被分立企業分配進行處理;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時,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企業分立相關企業的虧損不得相互結轉彌補。

(2)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被分立企業所有股東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均不改變原來的實質經營活動,且被分立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分立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分立企業接受被分立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分立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被分立企業已分立出去資產相應的所得稅事項由分立企業承繼;被分立企業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被分立企業的股東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棄原持有的被分立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舊股”),“新股”的計稅基礎應以放棄“舊股”的計稅基礎確定。如不需放棄“舊股”,則其取得“新股”的計稅基礎可從以下兩種方法中選擇確定:一是直接將“新股”的計稅基礎確定為零;二是以被分立企業分立出去的凈資產占被分立企業全部凈資產的比例先調減原持有的“舊股”的計稅基礎,再將調減的計稅基礎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三、企業并購重組稅負影響因素分析

并購是企業重要的資本經營方式,企業可以通過并購進行戰略重組,達到多樣化經營的目標或發揮經營、管理、財務上的協同作用,使企業取得更大的競爭優勢。而稅收作為宏觀經濟中影響微觀企業的重要經濟因素,是企業在并購的決策及實施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規劃對象。通過以上對企業并購重組過程中涉及到的稅收因素影響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并購方式和方法會導致稅收負擔的巨大差異,有些企業甚至將獲得稅務優惠作為并購行為的動機之一。

隨著并購活動的縱深發展,出于單一動機的并購活動已不多見。在諸多動因的并購活動中,節稅問題成為必不可少的考慮因素。在現有的稅法條件下,企業并購最常見的幾種方式為購買資產、股權收購和企業合并分立。通過比較可以發現,一般情況下直接購買資產的稅收負擔最重,除需要繳納流轉稅外,如有溢價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股權收購一般情況下可以規避流轉稅,特別是在股權收購和企業合并分立過程中以股份作為支付手段的特殊重組將越來越多。通過這種兼并方式,在不納稅的情況下,企業實現了資產的流動和轉移。

在資產收購、股權收購、合并、分立中,股權支付額支付比例都不得少于85%。之所以國家給予資產重組特殊稅收待遇,是因為在資產重組中,雖然資產重組交易時在不同法人主體間完成,按照法人所得稅制度,其所得應當實現繳納企業所得稅。但由于在整個過程中,交易雙方的股東既未收到現金,也未實現資本利益,同時也意味著轉讓資產、股權的企業沒有“納稅必要資金”原則,或者需要籌措重組納稅資金,才使得重組業務進行,因此企業增加了籌資成本,可能使得重組不能繼續,所以給予特殊性稅務處理。因此這部分所得不必馬上實現,而可以給予遞延納稅的特殊重組待遇。

主要參考文獻:

[1]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

[2]關于企業兼并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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