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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和建筑業范圍內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及建筑裝飾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固定資產投資5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或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除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不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外,其施工的發包與承包,均應按本細則的規定實行招標投標。
第四條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以下稱施工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誠實信用和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本市及各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監察等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按照市編制部門確定的職責承擔本市城區范圍內施工招標投標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應當在依法設立的建設工程交易市場內進行;未設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
導下進行。
應當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未按本辦法規定招標投標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二章招標
第七條施工招標可以實行全部工程招標、分部工程招標、單項工程招標和特殊專業工程招標,但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
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第八條施工招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招標公告,凡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均可參加投標。
(二)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邀請三個以上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參加投標。
(三)議標:對搶險救災工程、涉及保密的工程及依附主體結構的續建工程等不宜采取公開或邀請招標方式的工程,經招標投標主管部門批準,由建設單位選擇二個以上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協議定標。
第九條施工招標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選址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選址在城市規劃區外的,建設用地已依法征用并取得初步設計批準文件;
(二)取得持證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或能夠滿足標價計算要求的設計文件;
(三)建設資金能夠滿足施工進度要求;
(四)主要材料、設備已落實或明確供應方式和來源;
(五)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已經接通,拆遷、障礙物清除已經完成(委托承包方承擔的除外)。
第十條施工招標由建設單位依照招標投標管理規定自行組織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實施,選擇、確定投標單位,擇優選定中標價格和中標單位。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自行組織施工招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二)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三)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四)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建設單位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監理等中介機構招標。
第十二條招標單位組織招標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組織招標工作機構或辦理委托招標手續;
(二)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辦理招標項目登記;
(三)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
(四)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
(五)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六)向具備資質條件的投標單位發送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對招標文件進行答疑;
(七)開標,審查投標書;
(八)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九)將定標結果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備;
(十)與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三條編制招標文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綜合說明。包括計劃批準文件、工程名稱和地址、工程內容和工程量、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質量標準、技術要求、現場條件、計劃開竣工日期、總工期及工程發包范圍、發包方式、對投標單位的資質等級要求等。
(二)設計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三)金融機構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工程款支付方式及結算辦法;
(四)主要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及價差處理辦法;
(五)合同主要條款;
(六)投標書的編制要求;
(七)依照評標規則確定的評標方法和定標標準;
(八)開標、評標、定標活動的日程安排;
(九)其他有關事項的說明。
第十四條招標單位應將編制的招標文件報送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并按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召開發標會議,向投標單位發送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第十五條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確需修改或補充的,招標單位應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準,并在投標日期截止前7日書面通知所有投標單位。招標單位組織答疑后,應將答疑內容書面通知所有投標單位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六條招標單位和投標單位送達或收取招標投標文書,應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并存檔備查。
第三章標底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必須編制標底。標底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造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及主要建筑材料用量等。
第十八條標底由招標單位負責編制。招標單位不具備編制標底能力的,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代為編制。
受委托編制標底的單位,不得接受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單位的委托編制投標書。
第十九條標底編制人員必須持有建設工程概預算專業證書,所編制的標底必須附注編制說明、工程量計算書、編制人員姓名及其資質證書等。
第二十條編制標底應當以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為依據,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規范和定額,確定工程量、工程造價和工期。
一個招標工程項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一條招標單位應當將所編制的標底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定。
標底在開標前必須嚴格保密,所有知悉標底的人員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二十二條實行議標的項目,其承發包價格應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查后確定。
第四章投標
第二十三條凡持有法人營業執照和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均可作為投標單位參加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的施工投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四條投標單位參加施工投標,應當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向招標單位提出申請,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簡介;
(二)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三)自有資金情況;
(四)技術人員及施工機械裝備情況;
(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質量情況;
(六)招標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條招標單位根據招標公告和投標單位提供的資料,對其資質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通知投標單位參加發標會議,并發送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申請投標的單位認為其符合招標公告規定的要求,但招標單位不予確認的,可以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投訴。
第二十六條投標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含有
下列內容的投標書:
(一)投標書綜合說明;
(二)工程量、工程造價、主要材料用量及各項費用計算標準的說明;
(三)施工方案和選用的主要施工機械;
(四)保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的主要措施;
(五)計劃開竣工日期和工程總進度;
(六)對合同主要條款的確認說明;
(七)招標單位要求說明的其他事項。
投標單位認為需要對施工設計、合同條件等進行修改的,可以在投標書中提出修改建議方案。
第二十七條投標書編制完成后,投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將其密封送交招標單位。
投標單位需要對投標書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的,可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前,以正式函件進行修改或補充。
第二十八條投標單位不得相互串通,抬高或壓低標價。
第五章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九條施工招標的開標、評標和定標活動,由招標單位在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指導下組織實施。
第三十條招標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召開開標會議,啟封并公布投標書及補充函件,公布標底。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書無效:
(一)投標書未密封的;
(二)投標書的編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字跡模糊、辨認不清或內容不全的;
(三)投標書無投標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章的;
(四)投標書逾期送達的;
(五)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無效投標書由招標單位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確認。投標單位對確認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申請復核。
第三十二條招標單位應當組織評標小組對投標書進行比較和評價。
評標小組由7至9名評標人員組成。
評標人員由招標單位指派的人員、邀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設立的評標人員名冊中隨機挑選的人員擔任,其中從評標人員名冊中隨機挑選的人員應當占全部評標人員的2/3以上。
第三十三條評標應當堅持公正、效益的原則,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工期、工程質量、施工方案、主要材料用量、安全保證措施、資質等級、社會信譽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招標單位應當根據評標小組的評價意見,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招標單位、投標單位不得以墊資承包、行賄受賄等形式相互勾結,排擠其他投標單位的公平競爭。
開標到定標的時間,大中型項目不得超過15日,其他項目不得超過7日。
第三十四條中標單位確定后,招標單位應當在3日內將定標結果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備;經核備無異議的,應當在7日內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接到招標單位定標核備報告后,應當在7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第三十五條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應當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書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并由招標單位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第六章監督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細則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違反行政紀律的,由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按前款規定予以處罰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定標結果予以否決,并責令招標單位依照本細則的規定重新組織招標。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產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申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九條招標投標管理工作人員在招標投標管理工作中、循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招標投標活動中有法律效力和證明效力的文書、合同的標準格式及評標規則,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制訂。
第四十一條本細則由**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細則自之日起施行。
附一:《**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有關條款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糾正,或者責令其停止建設,沒收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建設工程總造價0.5%至1%的罰款:……
(四)未按規定實行招標而自行將工程發包的;……
(八)違反規定壓級壓價、收取保證金、指定承包施工隊伍和建筑材料的?!?/p>
附二:《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23號)有關條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
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中止招標、一定時期投標權、不準開工、責令停止施工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一)應招標的工程而未招標的;
(二)招標單位隱瞞工程真實情況(如建設規模、建設條件、投資、材料的保證等)的;
(三)泄露標底,影響招標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
(四)投標單位不如實填寫投標申請書、虛報企業資質等級的;
(五)投標單位串通作弊、哄抬標價,致使定標困難或無法定標的;
(六)定標后,逾期拒簽承包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建設單位利用招標權索賄受賄,收受“回扣”;投標單位以行賄、給“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任務的,按《建筑市場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附三:《**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48號)有關條款
第二十七條凡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按規定應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未進行招標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發給施工許可證,銀行不予撥付建設資金,施工單位不得接受施工。
(二)參與編制或確定暗標標底的人員泄露標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范文2
在建設工程中,招投標管理是一個重要環節,合同管理是為防范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減少工程項目實施中不規范行為導致的糾紛而制定的管理制度,二者是建設工程中密切相關。本文從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出發,結合當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階段合同管理的措施及手段,希望對下一步的工作有所裨益。
關鍵詞: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
1引言
當前,工程建設所實施的招投標制度,是一種較為成熟的、得到廣泛認可的、科學合理的的工程承包方式和交易方式,是加快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的最佳辦法。招投標是工程建設合同簽訂的前提,加強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意義重大。
2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建設工程的招投標主要包含了招標和投標兩個方面的內容,在這過程中,招標人的主要目標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益,從而建設一個合乎規范的工程,但是堅決抵制不合理的低價競標;而投標人的主要目標是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來完成一個滿足招標文件的建設任務,從而完成工程建設,并且獲取最大程度上的盈利。因此,招投標活動的實質就是招投標雙方為獲取自身最大利益而采取的一種交易方式。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并不能放任自流,必須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但是,由于招投標雙方在活動過程中并無合同關系,這就要求通過投標保證金等手段來約束投標人,一旦確定中標人,立即將投標保證金退還所有投標人。所以說,招投標是工程建設合同的談判和訂立的前提,是合同管理的基礎,也是必要的步驟。它的時間比合同管理的時間提前,但其成果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
3建設工程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3.1法律意識淡薄,管理體系不夠完善
隨著我國建設工程市場的初步形成,招投標和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薄弱,不熟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管理體系不夠完善,管理力度不強,以致于發生暗箱操作、違規轉包、非法分包、串標圍標、隨意變更、偷工減料等現象。
3.2建設工程市場競爭激烈,參與企業參差不齊
目前,我國市場準入機制尚不完善,施工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存在較大差異。由于工程市場的開放性和資格后審招標方式的推行,招標單位在開標前對潛在中標人的能力和聲譽沒有了解,評標過程對投標企業的篩選有一定困難,甚至是出現中標企業不具備實際履約能力的嚴重后果。另外,個別企業通過圍標、掛靠等方式,達到中標的目的,形成“劣勝優汰”的現象,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困難,工程質量、安全、投資難以控制。
3.3招投標和合同管理缺乏力度
我國部分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和合同管理上缺乏力度,導致招投標管理程序不規范、招標文件不完善、條款不嚴格或不完整,導致招投標傾向模糊,易引起爭執,在招投標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由于未能夠充分考慮重點、難點以及不確定因素,以致于合同條款存在漏洞,此外部分合同條款制定不嚴謹,以致于合同雙方產生理解差異,進而導致合同執行困難,增大合同管理風險。
3.4專業管理人才匱乏
在實際工程建設中,應將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有機結合,由專業管理人員開展管理工作,以確保整個項目的順利施行。然而由于市場的快速發展,投資項目眾多,既了解政策法規和專業技能,又有實際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非常稀缺,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水平。
4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階段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4.1增強法治意識,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招投標階段中,應大力加強法制建設,增強各參與方的法制意識,嚴格執行國家頒布和實施的《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合同法》、《建筑法》。在招投標和合同管理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相關部委下發的一系列有關招投標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辦法,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2建立健全企業合同管理體系
合同管理體系包括管理制度和組織架構,以制度規范組織人員行為。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及各相關人員對合同管理的職責,讓合同管理覆蓋到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由合同管理部門牽頭,由合同專職管理人員、監理人員、監察審計人員、技術管理人員、造價工程師等組成管理網絡,以此為平臺開展合同管理的工作,從而貫徹落實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制度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①通過對工程總目標要求和實際情況的系統分析,選擇工程項目施工的結構、空間和時間等多維關系中的最佳切合點,科學合理的對工程整體進行分標與合同類型策劃,保證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獲得優質的施工單位,有效控制工程項目質量、安全、進度及造價,以確保能夠實現工程項目目標。②招標前詳細勘察項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收集水文地質資料以及施工現場的綜合概況,收集整理后以書面專業材料或報告的形式上報,組織專業人員嚴格審查施工中所需的圖紙的設計,總結工程項目的施工難點、重點,明確制定工程的質量、技術要求、驗收標準工藝特點和用材要求。③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著重關注合同實質性條款和專用性條款內容的設置,明確招標文件、合同條款編制原則。根據工程具體要求,明確潛在投標人的要求,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評標方法。著重關注招標范圍、質量要求、技術要求、投標有效期和工期等需要投標人實質性描述的條款,保證清晰無爭議;招標文件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部分就是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它是合同造價控制的核心文件。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應明確編制引用定額和取費標準,且分項工程、單位工程內容清楚,盡量做到既不多算,也不少算,既不漏項,也不留缺口,從而做到平衡報價。④貫徹落實招標文件和合同審查制度,召集監理、設計、施工技術及造價工程師對招標文件和合同主要條款進行會審,以保證邏輯嚴密,語言表述精確,條款和內容無歧義、無漏洞、無矛盾和無爭議。
4.3重視外部中介力量的運用和自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
由于建設工程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涉及的法律面廣、專業性較強,因此對專職管理人員的要求高,然而目前企業中在這方面的人員配備較少,人才較為匱乏,這就要求在重視對人員的培養和管理的同時,針對管理過程中涉及的工程預決算、招標等專業性強的工作,可充分利用社會中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等中介力量,以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5結語
在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項規范化、系統化的工作,只有完善招投標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才能保障建設工程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實際操作中,須將招投標管理與合同管理整合協調,實現招投標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一體化運作。因此,企業應根據項目具體的實際情況,注重自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和法治意識增強的同時,合理利用社會中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等中介力量,確保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學、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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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 工程招投標 投標報價 工程造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工程招投標價格運行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國外的工程承包企業要進入國內市場,與我國的工程承包企業展開競爭,而我國的工程承包企業也同樣要到國外的工程建設市場上謀求發展。因此我們要總結過去國際國內承包工程建設經營管理的經驗和教訓,充分了解工程招投標中價格形成機制的特點和運行規律,對工程造價進行有效的控制,充分利用好社會資源和企業資源,開拓國內外市場,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環境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既能保證招投標價格運行的可靠性,又能保證取得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一、工程招投標價格的形成體系
1、我國現行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特點
由于我國現行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是在計劃經濟模式下建立起來的,以前忽視了企業獨立的經濟地位,國家直接參與管理活動,直接制定和控制構成工程造價的各種因素,如設備材料出廠價、采購保管費、運雜費、工資、間接費、管理費和稅金等,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國際國內承包工程的投標報價工作。我國施工企業也很少有自己的企業定額,這給國際承包工程投標報價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雖然近幾年各類工程咨詢公司紛紛出現,建設項目實行招投標競爭、項目管理制度,但是在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方面,定額、取費標準仍然由政府制定、管理并作為有權威性的指導價格。因此在工程造價管理中,輕決策、重實施,輕經濟、重技術的現象難以改變。
2、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投標工程計價依據的特點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夠及時、準確地捕捉建設工程市場價格信息是業主和承包商保持競爭優勢、控制成本、取得盈利的關鍵,是工程招投標價格計算和結算的重要依據。因此我們還要加大現行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改革力度,在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基礎上,遵循商品經濟發展的規律,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即實行量價分離,改變計價定額的屬性,定額不再作為政府的法定行為,但是量要統一,要在國家的指導下,由有關的、大型的、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咨詢公司或專業協會制定消耗量定額,定期通過權威刊物向社會進行,來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保持社會生產力平衡發展。價格要逐步放開,先由定額法定價向指導價過渡,再由指導價向市場價過渡,與國際市場接軌。這樣,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公司人員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資質、經驗和社會信譽制定企業自己的定額與取費標準。在具體某一項工程的投標報價計算時再根據市場供求變化、政府和社會咨詢機構提供的價格信息和造價指數、工程質量、承包方式、合同工期、價款支付方式等因素,按照國際慣例、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由企業靈活、自主報價。
3、工程招投標價格的確定
工程招投標價格的表現形式是編制標底和投標報價。標底的計算主要體現在三個階段: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階段以概算定額為基礎;施工圖設計階段,以預算定額為基礎;項目實施階段,以施工定額(企業定額)為基礎。我們知道許多工程是在施工圖設計階段開始招標,因此用預算定額為基礎編制標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漏項或重復計算的差錯,保證計算結果的準確性,但使用的預算定額必須準確、有效。為了適應招投標的需要,目前各工程咨詢公司、專業協會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在國家“全統定額”的基礎上將某些子目合并歸于主要的子目中,編制預算定額或消耗量定額。
另外,為了提高工程招投標價格的競爭力,結合施工組織設計中體現的先進生產技術也是關鍵。招投標價格的運行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所體現的企業自身技術實力、設備選型、勞動力計劃、資金使用計劃等技術要素為主導,充分考慮降低工程施工間接、空閑的時間,減少和消除設計變更、施工錯誤導致的返工損失,避免施工機械的無效閑置,減少臨時設施的占地面積,減少庫存,提高資金的利用率等等,在招投標價格計算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工程招投標價格的管理
1、進行優化設計
對于一個工程項目來說,在其投資建設初期涉及到設計、物資采購和施工管理三個方面。工程投資效益的好壞,工程造價的高低,起決定作用的是設計。工程設計階段是形成工程價格的首要階段,在這個階段節約投資的機會多、金額大、付出的代價小。工程質量、建設周期、項目功能、項目壽命和項目投資回報率等都在設計階段以技術和投資費用的形式表現出來。以前,概預算管理往往只重視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而忽視設計階段和物資采購階段的造價管理,出現概算超投資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目前,在工程招投標機制下,工程設計工作的特點是技術決定經濟,經濟制約技術,因此要做好工程招投標價格的有效控制必須進行優化設計,即實現對設計規模、設計標準、設計深度、設計功能、工程數量與最大投資額等各個方面的比較和分析來確定最佳投資,即理想造價。
2、開展財務決策和分析
對于一個大型建設項目,財務決策是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從財務角度對企業經營決策方案的評價和選擇。在國際工程投標價格計算中,要想工程中標并有盈利必須有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務機制相伴隨。它的主要任務是提供企業資金動態信息,密切關注市場變化,做出前瞻性預測分析,為企業投標報價提供決策依據。目前,對于一般性的施工項目,施工企業在這方面的環節是做得相當薄弱的。
招投標價格的計算與概預算管理不同,工程招投標價格的計算事先就要考慮到企業內外部環境的因素,考慮到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價格的變化因素。要了解工程的地理條件和工程范圍,要了解項目運行的全過程、項目的組織機構、質量管理、資源管理、合同管理。要研究和計算使用機械的停滯臺班與折舊、施工措施周轉材料的租賃與攤銷,要分析和控制項目風險。還要與采用的施工方案、標準規范、選用的施工機械、招標文件中明確的工程價款支付方式等相結合對投標價格進行分析,對資金的使用價值進行研究,做出財務分析,這是一種動態的價格管理。
因此我們應將“控制”立足于事前,在標底控制時就要主動進行財務決策和分析,使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控制工程造價,保證工程中標和企業盈利。
3、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采用有利的合同價格形式,對建設工程價款進行動態管理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簽訂合同不僅僅是一種經濟業務活動,而且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是運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相結合來管理經濟的一種措施。合同價款與支付條款是經濟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在合同談判、簽訂、執行、管理過程中處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標合同價確定下來以后,可以改變過去重進度和質量控制,輕成本控制的思想。對于當年開工,當年竣工的工程,設計部門、施工企業、物質供應部門可以按各自的承包范圍,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價格從頭到尾一次包死。對于跨年度的較大工程或設計文件不完備,工程量不能固定的工程,可以采用單價合同。對于價格變化趨勢不清楚,不能一次包死的工程,可以按國際慣例,有所包死,有所不包。我們也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價格調整范圍以及價格調整計算公式,以減少風險。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招投標不僅僅是一個定價的問題,而是要把設計文件、合同條件、文本管理和招標、投標都結合起來。不僅僅要算準工程量,還要報出合理的有競爭性的標書價格。為此,除了在竣工結算中采用工程造價指數調整法和調值公式法進行工程價款結算外,筆者認為,對于有經驗的發、承包方在招投標過程中也可大膽借鑒并引申此種方法來預測某建設工程的標底或投標價格,這樣估算和分析比較捷徑簡便。
(1)類似工程造價指數調整法:是指發、承包雙方采用以前類似工程的結算承包價,根據合理的工期及當地造價管理機構或咨詢公司所公布的工程造價指數,對當前招投標工程的標價予以調整,重點調整由于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費等費用上漲及工程不同部位增加的費用。即:
當前建設工程招投標價格=(類似工程承包價×當前工程造價指數+不同部位增加的費用)×完成當前工程所需人、材、機上漲(下跌)系數的預測值
(2)類似工程調值公式法:一般包括固定部分、人工部分、材料部分和風險部分。固定部分又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代表為準備、實施并完成某建設工程所需的全部措施費(在國際招投標上稱為開辦項目費),此部分一般為包干使用,不可調整;另一方面代表除人工、主要材料之外的各項費用在平時的合同總價中所占的比重,不能調整,一般視工程具體情況在15%~35%范圍內取定。
即:C=Cs+C0β(a0+a1P1+a2P2+a3P3+a4P4+……)
式中C―預測工程招投標價款(期望值);Cs―為準備、實施并完成某建設工程所需的全部措施費(在國際招投標上稱為開辦項目費);C0―類似工程結算價款;a0―除人工、主要材料之外的各項費用在類似工程合同總價中所占的比重,不能調整,一般視工程具體情況在15%~35%范圍內取定;a1、a2、a3、a4……―代表有關各項費用(如:人工費、鋼材費、水泥或商品砼費、成品或半成品構件費)在類似工程合同總價中所占的比重。式中a1+a2+a3+a4……=1;P1、P2、P3、P4……―與a1、a2、a3、a4……對應的各項費用上漲或下降的價格指數;β―風險系數,β≥1,一般取1~1.05,視招標文件或合同條件而選定。
工程招投標結束以后,采用以上方式通過招投標所形成的價格,也可以通過合同價款的形式來約定,以控制期望的招投標價格。
4、改進物資采購管理制度,逐步與市場接軌
在建筑安裝工程中,材料費大約占建安工程費的70%左右。在安裝工程中,設備費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影響工程招投標價格的另一個因素就是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要想真正使得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得以有效運行,就要有相適應的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業主還是承包商采購物資,都要在投標報價或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范圍內實行限額采購,努力降低設備材料費。比如,實行比價采購管理,要貨比三家,采購價不能高于預算價、成本價;另外還要建立和完善內部采購審核制度,實行決策、審核、采購三級管理等等,從而盡有可能地在招投標價格實行有效控制。
5、工程索賠是招投標價格控制的又一項重要工作
工程招投標價格控制的另一個特點是工程索賠管理。索賠是法律和合同賦予的正當權利,我們應當樹立起索賠意識,重視索賠、善于索賠,建立健全索賠管理機制。目前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中,結算常采用合同包干價+設計變更價+簽證價的做法,是一種事后算賬的做法,而招投標工程中價格要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對于設計變更、超合同范圍的工作量、不可預見費、暫定部分、預留部分、不可抗力部分以及對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則要通過索賠的形式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因此招投標工程的索賠有其獨特的規律,是一種先算賬后干活,算好賬后再干活或邊算賬邊干活的動態管理方法。這樣,要求承包商具有很強的經營意識,從合同的締結直至履行完畢,始終追求擴大經濟效益這一根本目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實現這一根本目的。承包商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是等到虧損了再來想辦法,而是要把索賠當作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在事件發生前就考慮應采取的措施,走在時間的前面,積極主動地研究、利用和控制風險的辦法。對于招標人或業主方,要求最大限度地縮小竣工決算造價與招投標價格的差距,從而實現招投標價格的有效控制。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范文4
一、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能
市招投標監管模式按照"管辦分離"原則,為"一局、一中心"模式。"一局"為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掛靠政務服務中心,賦予監管職能;"一中心"為市招投標中心,隸屬于市政務服務中心,賦予服務職能。
為加強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對原有招投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于2007年3月成立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正縣級建制。內設業務科、督查科、綜合科。主要履行八個方面的監督管理職能:
1、貫徹執行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國土資源交易、國有產權交易和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制定建設工程招標、國土資源交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活動監督管理的具體制度、辦法。
3、審核建設工程招標、國土資源交易、國有產權交易和政府采購的范圍和方式,對此活動及有關文件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備案,對交易后合同的鑒定和履行結果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并對有關資料進行備案。
4、建立并管理各類評標專家庫,建立中介機構、供應商備選庫,建立建設工程招標、國土資源交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參加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誠信檔案。
5、受理有關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并按照規定調查處理招標投標交易活動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6、對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當事人的投標(競買)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實行托管并對繳存情況實行監督管理。
7、對市招投標中心交易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市招投標中心為副處級建制,設督察室和建設項目招投標、國土資源交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4個部。由市招管局進場對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實施監管。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有形市場交易管理制度;負責維護招投標中心的市場秩序,協助職能部門監督交易雙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對招投標活動提供見證服務并全過程進行市場監督。
2、負責收集、審核、各類招投標交易信息;負責為交易各方和各職能部門進場活動、監管提供場所和服務。
3、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交易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受政府委托,對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國有資產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組織招投標交易活動。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并管理各類評委專家庫,承擔專家庫專家的隨機抽取工作。
二、任務完成情況及主要做法
2012年1-6月份,市招管局(招標中心)共受理項目210個,工程造價257624萬元,公開招標項目178項,工程造價141442萬元,邀請招標項目32項,工程造價116182萬元,工程項目全部由建設工程招標機構完成。
近年來,市招管局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推動招投標市場的規范運行。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制度建設方面。
市招管局成立之初,堅持制度先行,為加強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招標投標行為,先后制定了全市統一的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和具體的實施細則,即《市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同時,聯合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察局制定了招投標責任追究制辦法。市招管局結合當地招投標活動實際,研究制定了《市建設工程招投標運行程序》、《評標專家抽取管理規定》、《評標區管理制度》、《市招投標中心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代收代退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以制度規范招投標活動各個環節。
(二)業務環節方面。
1、資格審查。提倡一般工程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防止業主通過資格預審排斥潛在投標人現象發生。
2、投標保證金。采用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帳方式,并實行投標報價風險差額保證金制度,對于一些投資較大的項目,投標保證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以防止圍標、串標、掛靠和低價搶標等惡意競爭。
3、招標文件編制。為防止招標和評審過程中"量體裁衣"現象的發生,市招管局統一組織編寫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和試卷式的暗標評審方式,規范招標文件條款設置和評標的公正性。
4、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針對目前標后監管較薄弱的情況,為防止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的現象發生,根據招投標工作實際,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提倡投標人合理報價。對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的,評標委員會進行著重評審,對投標人未給予合理解釋的,其投標作為廢標處理。
據初步統計,進入中心的工程建設項目,最低投標報價的投標人被淘汰率約占60%。
(三)行政監管方面。
市招管局成立三年來,嚴抓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監管查處力度,堅持依法受理,依法處理。共受理各類投訴和領導交辦的爭議事項73起,件件投訴均得到有效的處理和合法回復。其中,查處串標案件2起,涉及投標企業10家,對規范招投標市場不正當競爭起到了很好的震懾作用。
(四)業務開展方面。
1、深入開展調研,不斷完善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三年來,市招管局不斷學習借鑒先進地區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的經驗,先后就招投標交易履約、城市資金支出管理等方面開展調研,為市領導決策提供咨詢。
2、在招投標活動中積極牽頭推行"敞開城門大建設"。去年在合肥召開的大建設招投標項目推介會,以及市重點工程項目邀請我省50強施工企業參與投標,有效擴大了大建設的影響。
3、市縣級招投標工作聯動方面。針對目前市、縣級招投標監管機構無行業管理聯系的現狀,一是涉及招投標方面的文件,主動要求傳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定要傳達到招投標監管機構,二是市招管局依托各行業協會,加強業務培訓、評比,不斷提高招投標各方主體的誠信意識,傳達各級招投標監管機構的監管思路,提高市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整體水平。
三、當前招投標工作中值得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圍標、串標,掛靠問題仍然嚴重。
圍標、串標,掛靠投標一直是招投標活動中長期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缺乏明確的條款界定。發現圍標串標行為后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條款說明。
2、查實后處罰措施較輕,較低的違規成本和有限的查處手段難以徹底遏制圍標、串標,違法分包等現象的發生。
3、掛靠投標現象突出。為爭取較大工程項目中標,常常本地施工企業掛靠外地資質較高的施工企業參與投標,中標后難以保證工程質量安全。
(二)特殊專業評標專家較少。
市招管局報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核準的建設工程類評標專家人,但對于特殊專業如園林、綠化、消防、暖通等專業方面的專家極為缺乏。為解決評標過程中的這類問題,經常是市招管局到省招標辦抽取,不但來回接送,有時還因為某些原因專家不愿前往。極大降低了評標效率。
(三)實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難以鼓勵企業爭創優質工程。
由于目前市建設工程招投標普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即達到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標人即可中標,在這種標準下,用最少的資源完成項目要求即成為投標人的最大目標。但對于一些技術要求高的項目,特別是創優工程,施工單位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無形中會增加企業成本,即在投標中表現為工程造價的提升。但目前這種相對追求低價的評標辦法難以提供優質優價的投標空間,制約了投標企業爭創優質工程的積極性。
(四)投標人誠信信息相對缺乏。
一是市招管局只能根據投標人在本地的招投標活動的參與情況,查詢投標人本地的誠信信息,對投標人在外地的工程業績難以掌握。二是查詢途徑相對缺乏,僅僅是通過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市場監管網站進行查詢,并且這種信息查詢較為被動,往往是不投訴、不調查難以核實真實的投標人誠信信息。
四、工作意見和建議
根據以上調研情況,經總結市招投標監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4個方面的突破:
1、針對目前市、縣招投標監管機構分別由各級政府設立,業務開展相對獨立的情況,報請市政府下文,市招管局對縣級招投標監管機構具有業務指導職能,以此增進業務聯系交流。
2、針對標后監管薄弱的情況,已報請市政府同意,由市招管局起草文件,落實標后監管責任。計劃由市監察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將各自監管責任落實到位。目前文件正在討論中。
3、主動聯系上級主管部門。市招管局自成立之初,就通過市建委聯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請求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在傳達建委的同時也一并傳達到市招管局,共同做好市招投標監管工作。
4、根據招投標監管工作的實際需要,報請市政府賦予市招管局對于評標專家管理考核職能,可以更直接有效地監督評標專家的業務開展情況,規范評標行為,提高招標質量。
針對市招投標活動存在的主要問題,應重點采取以下措施:
(一)針對當前評標專家相對數量較少,評標過程中"專家不專"的現象,因采取以下措施:
1、多吸納特種專業的專家評委入庫,彌補某些項目缺少評審專家的現象。
2、目前省直及合肥市專家人數相對較多、專業相對較齊全。建議由省招標辦在合肥建立遠程評標場所,利用高科技手段解決專家因某些原因難以去評標的現象。
3、開展評標專家業務培訓,特別是招投標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專家評標質量。
(二)規范招標行為,多角度防范圍標、串標現象發生。
嚴格查處招標機構為招標人規避招標、肢解工程等違法違規行為出謀劃策行為;查處招標機構與投標人相互串通,在招標文件中設置限制條款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查處招標機構擅自越權,對報名企業人為設置障礙,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同時要加強機構考核。針對部分招標機構簽訂合同不規范,檔案管理較為混亂等問題,制定、出臺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考核辦法,加強工程招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范管理,對其資格條件、市場行為、執業質量狀況等進行定期檢查和量化考核,規范市場行為。
(三)完善評標辦法,鼓勵企業爭先創優。
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本意是為招標人選擇最好的合作伙伴,這個合作伙伴要向招標人提供價格最低,質量最好,速度最快的工程項目?!妒∪嗣裾k公廳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意見》(皖政辦(2009)103號)將鼓勵建筑企業創建優質工程寫入其中。因此我們要不斷完善評標辦法,采取正向激勵的措施提高投標人在科技進步和創優質工程這個方面的積極性,在評標辦法中將建筑企業獲得的魯班獎、黃山杯加分,采用高新科技在住宅產業化的做法等,應在評標辦法中予以體現,鼓勵建筑企業爭創優質工程。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road construction industry developed rapidly,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emergence of a large number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relevant managers face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of problems, how to build a more orderl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is a priority of things. This paper highway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importance of reform points to be discussed.
Key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中圖分類號:DF41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邁入了一個高速運行的新時期。我國公路行業的迅速崛起是人們的共識,公路網的建設不再停留在理論層面,保證公路的便捷與暢通是經濟高速運行的有力保障?,F今我國公路工程建設事業如火如荼地進行著,管理者面臨嚴峻課題,即要建立一個更加有序的建設管理體制,使整個公路工程建設的過程規范化、法制化。下面就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和改革要點予以闡述。
一、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性
為了更好地服務社會,為人民做些實事,一定要落實好整個公路工程建設的每一個環節,出現錯誤是人們所不愿看到的。怎樣從根本上抑制這些不良現象的發生,是我們的建設部門真正應該重視的地方。要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管理好工程建設的每一環節,以形成一種嚴格的工程管理模式。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落實好項目法人的責任體制、招投標全過程的規范化、工程監理制度的規范力度和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深入改革要點
(一)嚴格落實項目法人的責任體制
若要從根本上將項目法人的責任進行規范化,則一定要將該制度的約束力能徹底得到落實,明確細化相應部門的權、責、利安排,從而是項目的建設效益穩中有增。近些年不斷有新頒法律的涌現,其中在 2006 年頒布的一項有關項目法人責任制度的規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在該法中就對項目法人的責任進行了詳細的劃分,如項目法人對公司項目的建設決策與規劃、所需資金的籌措與債務的償還、建設項目的實施與生產營運等的整個項目建設全過程要負總責。
(二)加強招投標全過程規范化
我國目前的招投標過程還存在許多問題,招投標制度的規范化是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問題。招投標過程的不規范導致了許多不法建設趁虛而入,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所以一定要加強對這個階段的規范工作,減少不合要求的施工隊伍的出現,堵死不法施工隊伍鉆空子的途徑。當然,招投標過程不規范的責任不完全歸咎于施工方,業主為了減少建設成本,會選擇成本價更低的投標文件,到施工階段時,往往出現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因此偷工減料在所難免,這是工程建設質量部高的根本原因。因此,應對招投標全過程進行嚴格的監督、把控,在法律的監督下,遵守公平、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盡量將應公開的項目明細透明化,屬于商業機密的明細要做好保密工作。與此同時,要找到真正滿足要求的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做項目承建工作,要做到以下三點:單位基本人員素質在招投標過程中的作用十分明顯,要把控好人員的選擇;搞好工程建設工作,要有優良的機械設備;調查清楚承建單位的業績信譽。
(三)加大對工程監理制度的規范力度
國家近些年一直引進和效仿國際上的 FIDIC 條款,目標就是要吸收國外的管理經驗從而創建富有中國特色的建設工程管理制度。工程中存在監理職責的人員一般有項目總監、高級駐地監理、專業監理以及現場旁站等幾類,針對相應的工程配備相應的監理人員,以滿足對工程徹底監督管理的目標。但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一些監理人員不能夠按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職責進行監理工作的相關事項,而是私自受賄濫用監理的職權,是工程中的一些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處理,從而損壞業主或施工方的利益,這都是沒有職業道德的體現。所以,以便更好地適應工作要求,對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進行培育是十分必要的。這對加大工程監理制度規范化的有序開展有著重要作用。
(四)做好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工作
1.重視公路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 應該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 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少見。因此, 應該盡量使用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特殊情況下, 所使用的發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和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 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的實施進行監督, 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 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有著許多不易被人發現的工程部位,為了使合同具有較強的預見性和針對性,在擬定合同文本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工程現狀作出深入調查分析,在準確預測和分析了所有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后,再進行合同擬定,而后要對合同條款進行細致分析, 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
2.建立健全公路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環節較多, 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設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 必須針對合同管理全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其相應的可操作性強的合同管理制度, 加以運用, 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結 語
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是我國建設工程人員需要解決的首要任務,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F如今要貫徹實施好每一步計劃,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要實施法制化管理,將各項管理規程納入其中,使在工程實施全過程各方單位的建設工程參與者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把公路建設市場的規范和標準落到實處,從而高效地管理公路工程建設中的各項可預見風險。
參考文獻:
[1] 周平. 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問題分析與探討[J]. 科技資訊. 2010(06)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作用機制;影響;分析措施
1 建筑工程招標
1.1 招投標的含義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平臺,投標人根據企業實力自主投標報價,它包含了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及規費、稅金。其主要由兩大要素構成:工程量清單和計價單價。招投標業務高速發展與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的反差。有些建筑市場的法制建設還不完善,公開招投標各種相關配套措施還不規范,存在不少漏洞和難以操作的地方。在建設工程招標人或委托其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反映工程實體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單,并作為報價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給投標人,由投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自主化,定價權回歸企業,提高招投標透明度及科學性等優點,但該計價模式對許多承包單位和招標單位來說卻是一種新的模式,對它缺乏更多的認識和了解,使得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推廣及在該模式下的招投標過程的過渡時期出現各種問題。
1.2 工程招標
招標時工程量清單項目包含的工作內容多,不便于施工中工程量變化或工作內容變化導致的綜合單價的調整。程量清單是表現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項目和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重要依據是工程圖紙,因此工程圖紙設計的正確性、完整性直接影響到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投標人報價所依據的工程數量不一致,即有的投標人考慮工程量偏差,有的直接依據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報價。這種結果使得招標投標失去了公平競爭的條件。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所考慮的工作內容或工程內容不同而使綜合單價失去了可比性。因為簽定合同時以招標文件和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等為主要依據,那么這時依據這樣的招標文件及其投標文件簽訂的合同在執行中會產生很多的糾紛和矛盾,給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障礙。
2 招標的分析
2.1 招投標內在作用假設條件分析
資源的有限性,由自然、前人或他人所提供的能滿足其需要的資源,隨著不同需求的增加產生了資源的稀缺性,有限的資源面對無限增長的需求使得資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效率受到關注。工程項目實施所使用的個中資源最終都反映到資金這個要素上,而資金在經濟發展中是極有限的資源。因此,工程承包方的選擇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其主要的目的是對有限的資源使其使用效率達到最大化。以加大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力度為后盾,健全完善領導干部責任追究機制。建好集中統一的招投標平臺,完善有形市場,領導是關鍵。要加強對建設單位、主管單位和監管部門及領導遵守執行招投標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招標方通過招標選擇合理的低價中標單位,以最小的投資使項目產生最大效益,而對于承包商而言以合理的報價(含應得的利潤)取得工程承包達到目標利潤同時滿足承包合同的要求。綜上所述,招投標作用下的主要機制為:成本機制、選擇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風險機制。
2.2 完善工程量清單招投標
如對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建設項目,可采用經評審的合理低價評標法。對技術含量較低、規模較小的建設項目,或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的設備、材料及服務采購項目,采用最低價評標法。對于技術復雜、性能標準特殊的建設項目,可實行綜合評分法。雖然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報價所包括的內容仍然沿用了地方定額或行業定額的規定,但是,運用自己的企業定額資料去制定工程量清單中的報價時,在用工消耗、材料消耗、機械種類、機械配置和使用方案、管理費用的構成等各項指標上,基本上是按本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來制定的,與地方定額或行業定額相比,表現出了企業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和經營管理上的個性特點,提高了競爭力。所以,施工企業要建立并不斷完善企業定額,使其具有科學性、合理性以及先進性。
3 對策建議
3.1 健全建筑市場擔保制度
長期以來,招標人憑借在招投標過程中的主動地位,利用建筑市場是買方市場的特點,建設市場擔保均由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然而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以及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招標人不誠信的現象也屢屢出現,我們應以增強招投標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開性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競爭擇優機制。為規范建筑市場交易行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保護招標投標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修訂、完善招標公告、資格審查、篩選、評標辦法、專家選擇、合同簽訂、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制度規定,真正建成一個高效、權威的統一招投標平臺。以加大投標企業與中介機構違規成本為重點,健全完善招投標懲處激勵機制。建立招投標信用檔案和公示制度。對全市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進行信用記錄并對不良行為予以公示。加大投標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違法成本,除了中標無效、罰款等經濟制裁外,還要采取降低資質、限制參與招投標等措施,讓其得不償失,感到預期風險大于預期效益。
3.2 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的力度
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招投標運作。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是當前建筑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此,要建立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制度,對有依法必須招標而未招標、將工程肢解發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明示或暗示設計、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行為的業主,嚴肅查處。招投標中的失信行為,其實質是違反工程建設法規的問題。無論《建筑法》、《招標投標法》還是建設工程其他法律法規,都有對違反法律法規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處罰規定。那么為什么還會出現這種現象呢?筆者認為,這與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力度不夠有關。因此,各政府相關部門應該思考深層原因,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將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使各主體將嚴格執行建筑法律法規成為自覺的行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不嚴、違法必究。
4 結束語
在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實施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問題,可以制定相應的對策,并結合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情況以及當前市場的情況來加以解決。招投標專業管理和服務機構要致力于管理措施與管理制度的結合,為投標人構建陽光平臺,創新機制,消除串通行為對招標結果的影響,保證企業能夠同條件入圍、同規則競標、中標者無愧、未中者無怨,只有這樣,建筑市場秩序才是真正規范,才能真正讓廣大人民群眾滿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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