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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規章制度范文1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稽核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進行的核查。
第三條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稽核部門具體承辦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第四條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公正廉潔;
(二)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和財會、審計專業知識;
(三)熟悉社會保險業務及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開展稽核工作的相應資格。
第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稽核人員開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要求被稽核單位提供用人情況、工資收入情況、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繳費數據和
相關帳冊、會計憑證等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二)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資料,對被稽核對象
的參保情況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詢問;
(三)要求被稽核對象提供與稽核事項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辦理稽核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單位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七條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
(一)與被稽核單位負責人或者被稽核個人之間有親屬關系的;
(二)與被稽核單位或者稽核事項有經濟利益關系的;
(三)與被稽核單位或者稽核事項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稽核公正實施的。
被稽核對象有權以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申請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回避。
稽核人員的回避,由其所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負責人決定。對稽核人員的回避做出決
定前,稽核人員不得停止實施稽核。
第八條社會保險稽核采取日?;?、重點稽核和舉報稽核等方式進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制定日?;斯ぷ饔媱潱鶕ぷ饔媱澏ㄆ趯嵤┤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特定的對象和內容應當進行重點稽核。
對于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
及時受理舉報并進行稽核。
第九條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稽核內容包括:
(一)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二)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
(四)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第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按照下列程序實施稽核:
(一)提前3日將進行稽核的有關內容、要求、方法和需要準備的資料等事項通知被稽核對
象,特殊情況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二)應有兩名以上稽核人員共同進行,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并向被稽核對象說明身份;
(三)對稽核情況應做筆錄,筆錄應當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簽名或蓋章,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簽名或蓋章的,應注明拒簽原因;
(四)對于經稽核未發現違反法規行為的被稽核對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稽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其稽核結果;
(五)發現被稽核對象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或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存在違反法規行為,要據實寫出稽核意見書,并在稽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送達被稽核對象。被稽核對象應在限定時間內予以改正。
第十一條被稽核對象少報、瞞報繳費基數和繳費人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
被稽核對象拒絕稽核或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遲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定期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情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請處理事項的結果及時通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保險規章制度范文2
關鍵詞:醫療保險體系 醫療保障制度 管理模式 著力點
隨著高等教育體制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我國2500多萬在校大學生的醫療保障制度已不能滿足當前形勢的實際需要。本文中,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認為建構合理的大學生醫療保險體系是解決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的根本途徑,并對大學生醫療保險模式的建立提出了個人見解,相信有一定現實意義。
一、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障的現狀
1、大學生醫療保障實施的依據
我國在校大學生的醫療保障制度大多沿襲上世紀50年代國家制定的公費醫療制度。多年來,相關政府職能機構對此幾乎沒有進行過系統地調研及深層次地改革,高校也基本上是依據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自行制定補充細則或細化方案來組織實施和管理。
2、大學生醫療保障的經費來源
公費醫療制度下,國家對高校學生的公費醫療標準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在不同地區按生均標準下撥公費醫療費用,大多數高校將此經費統籌,由國家撥一部分,學校投入一部分,個人負擔一部分,建立高校公費醫療基金。少數高校通過其他形式增加費用建立類似的醫療基金。
3、大學生醫療保障的管理部門
一般情況下,高校都是明確由學校醫療醫務部門(如衛生室、衛生院、衛生所或附屬醫院等)中設立大學生醫療保健保障崗位,由醫務人員兼職處理日常事務性工作。
4、大學生醫療保障的實施程序
(1)每年,國家按標準撥付給高校公費醫療經費,學校在財務上建立統籌基金;
(2)一年內,學生一旦得病,若能在學校醫療機構治愈的,就按正常的手續接受治療;
(3)若學生患重大疾病必須要到校外醫療單位接受治療的,就要由管理部門出具相應的轉(出)院證明;
(4)關于費用報銷的問題,一般在學校醫療機構治療的,學生的醫療費用較低(一般僅承擔掛號費,醫藥費全免);轉(出)院的,則按一定的比例或協議來予以報銷,在這種情況下學生承擔的費用較重,學校和學生往往在費用報銷的環節上容易有很大的意見分歧。
二、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障存在的根本問題
1、對于國家而言,國家缺乏對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的應急反應能力
由于已經將大學生的公費醫療費用下撥,對大學生醫療保障,國家一般都是以宏觀協調和管理為主,具體的介入很少。所以一旦出現重大的問題,國家一般是依靠高校來解決問題,應急反應能力就顯得不足。
2、對于高校,出現的高額的醫療費使得學校不堪重負
隨著醫療費用的不斷上漲,學生人數的不斷增加,沉重的醫療費用突出,已經令學校不堪重負。為了彌補舊制度下的公費醫療的不足,許多高校動了很多腦筋,想了很多辦法,出臺了形式不一、標準不同的新的學生公費醫療方案,比如“國家拿一點,學校負擔一點,個人承擔一點”方式,但此方式類似于“慈善機構”,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暫且不說,對于大學生的實際醫療需求也僅僅是維持低水平的醫療服務。
3、對于學生和家長,“病不起”、“看不起”已成為大學生的精神負擔與生活壓力
患病給學生及其家庭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往往會造成一個家庭的經濟崩潰。目前,在校大學生一旦患重病,看病費用的解決途徑一是靠家庭籌措;二是靠學校醫療報銷,在突發疾病和意外事故前,公費醫療的那幾百元顯得蒼白無力;三是靠社會捐助,但這種捐助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且往往是杯水車薪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4、對于社會,由于高等教育是一個潛力無限的巨大的市場,很多企業都想介入高校從事有一定收益的教育產業,但高校自成系統的特殊性,讓社會除了捐錢捐物外,一般是很難進入高校醫療保障系統,對于出現的問題往往都表現為愛末能助。
三、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切實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的設想
筆者通過多年學生工作的實際經驗,認為應該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以切實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障中出現的問題:
1、要建立和明確“醫療費用必須由學生個人承擔”的思想
市場經濟條件下,大學生上學費用已全部納入個人教育成本的范疇,屬于該成本中的醫療費用也必須由學生個體來承擔,國家、社會或高校只是起著協調的作用,這點是全社會都應明確的,大學生本人也必須明確。
2、大學生醫療保障應充分納入社會統籌的范圍。
近幾年來,高校已經逐步想社會開放,以往與社會完全隔離的“”這種方式必須考慮到政府的成本,完全由政府承擔學生醫療風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3、建立全社會的大學生醫療救助應急機制。
一方面要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將貧困學生和當地低收入居民一道納入社會醫療救助的范疇;另一方面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讓學生在需要時得到一定社會援助。
4、在高校中引入大學生商業性醫療保險。
四、近幾年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商業性經營的實踐
(一)實踐的基本情況
將商業性保險引入校園,可以說是大學生醫療保險商業性經營的萌芽,實施的較為成功的高校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蘇、廣東和上海等經濟較發達地區的高校中。一般高校的做法是:
1、學生自愿投保(少部分高校是采用半強制的方式),保費由學校和個人平攤(高校主要投入公費醫療費用,而學生投保低于上述費用);
2、學生和保險公司由學校牽頭,簽定統一的保險合同,學校的學生教育管理職能部門承擔校內管理工作,保險公司委派專人負責公司的理賠等管理工作;
3、在保險期限內,學生若出現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支出的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在保險金額范圍全額賠付。
(二)存在的問題
當然全國高校中,率先進行大學生醫療保險嘗試的,也出現了相當多的問題:
1、市場需求量大,而保險公司對險種的開發卻十分乏力。
大學生醫療保險供給主要是通過醫療服務的形式實現的,因此,醫療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對醫療保險供給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醫療單位對醫療保險的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應適當而有效,即醫務人員對病人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而且療效明顯,就可以節省和降低醫療保險金的開支,從而相應地擴大醫療保險的供給。而目前在我國的醫療市場上,因為醫療服務質量差、醫療資源浪費以及醫德醫風等人為因素,造成醫療費用開支失控,以致形成了大學生醫療保險需求大而保險公司不敢大力開發醫療險種的局面。同時,保險公司更多的希望是“一校一制”,不愿意在一個學校中實行多品種的醫療保險種類,客觀上也制約了市場的開發和學生投保的積極性。
2、為了控制醫療費用開支,保險公司開辦醫療保險通常采取定點醫療方式,即被保險人生病后,只能到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而保險公司或是在醫院設監督小組,或是與醫院簽訂合同,核查各項醫療費用支出是否合理。定點醫療的做法,使醫院可以隨意控制醫療標準,致使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的利益可能被損害。
定點醫療在減少醫療過程中的浪費,協調醫療保險各方關系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定點醫療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了不少問題:一是定點醫院數量單一,不方便學生就醫;二是醫療行為具有隱蔽性與復雜性,同種病可以有不同費用的治療方案,決定權在醫生,保險公司很難對此進行干預,容易形成醫療服務壟斷,醫院可能會偏向于采用高費用的診療方案;三是采用醫療經費承包制,固然能減少浪費,但卻容易造成被保險人治療條件的惡化。
3、大學生醫療保險經營的專業人才缺乏。
經營醫療保險的風險很大,它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的對象又是廣大未走向社會的大學生,其從業人員除了在風險管理、條款設計、業務監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專業水平,還需要具備一定的大學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方面的知識,但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往往具備風險分析、選擇和鑒別的能力和素質,在其他方面的業務知識仍很缺乏。
4、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經營時間短,經驗少。
我國普通醫療保險是從1986年下半年由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廣州市分公司開辦的,而且大多都是團體承保的附加醫療險。而大學生的醫療保險都是近兩三年內才推出的,總的來說,我國大學生醫療險從開辦至今經歷的時間較短,對于學校、學生個人及保險公司而言顯得能夠借鑒的經驗較少,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較多,解決問題的能力也較弱。
五、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實施的成功經驗及可借鑒之處
國外對大學生的醫療保險大都采取強制的形式,主要是因為學生是弱勢群體,必須加以保護。國外大學生醫療保險體系歷經百余年的發展與演變,現已基本定格為如下四大類型。
(一)美國大學生的商業保險模式
美國是實行商業醫療保險最典型的國家。在美國,醫療保險以盈利為目的,完全按市場法則運作。其基本原則是“參保自由、靈活多樣、保障隨保費增加而增大”,故能適應不同的需求層次。
美國有的州立法規定,在校學生必須買保險,像哈佛大學規定,所有的全日制學生必須參加哈佛大學健康計劃,并繳納強制性學生健康保險費。斯坦福大學每年從學費中劃出一定數額作為保險費。
(二)以德國為代表的社會保險模式
該模式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基金參與社會統籌,互助互濟,政府酌情補貼。在德國,無論是德國學生,還是外國留學生,原則上都參加法定的醫療保險。每月交納不超過100馬克的保險金,但是卻有許多好處:參加醫療保險的學生可以免費得到治療,如有需要也可以在醫院得到治療,經過申請,可得到免費的藥品。注冊入學時,學生必須提交參加醫療保險的證明。沒有醫療保險證明不能注冊入學。在第14個學期結束或30周歲以前,學生參加醫療保險每月交付的保險金十分低廉。
(三)以加拿大為典型的全民保險模式
這種模式是由政府直接創辦醫療保險事業,老百姓納稅,政府收稅后撥款給公立醫院,醫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費(或低價收費)服務。一名進入加拿大大學學習的學生,在入學注冊的時候,學校保險中心就會給你一個學生保險號碼,而且將來每次續保時,號碼都不會改變,以便將來查詢方便。一年165加元,看病無憂,這是辦理外國學生在加國一年學生居留證所必須的。這165加元的醫療保險中規定,普通的頭疼腦熱全報,較大的病癥如肺炎、腫瘤、癌癥等,按照一定比例報銷。
(四)儲蓄保險模式
強調個人責任,通過立法迫使個人儲蓄積累為醫療保險基金。新加坡是成功運行儲蓄醫療保險的典范。
六、建構“強制實行、政府補貼、商業運作、規范管理”的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體系的探討
借鑒國外高校的成功經驗和國內部分高校醫療保障制度的模式,筆者認為我國大學生應該建構“強制實行、政府補貼、商業運作、規范管理”的醫療保險體制確保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最終實施完善。
“強制實行”:即大學生醫療保險需要強制實行。
為了約束保險公司和學校在具體投保時的操作不合規定,保監會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生購買商業保險。但大學生的醫療保險是一個學校、家庭、保險公司和社會四方受益的事情,如果其流程合理、實施規范就應該在全社會提倡實行強制性的保險。
“政府補貼”:即大學生醫療保險需要政府加以補貼。
大學生沒有被列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體系之中,但是他們也是城鎮戶口,在校期間大學生又沒有自己的個人穩定收入,所以由政府、學校、家庭(學生)三方各負擔一部分的方法是比較合理也是容易讓各方面接受的,目前學校可拿出公費醫療費用,家庭(學生)金額可略低于學校費用,政府可參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費用來設立保險統籌基金進行三方共同投保。
“商業運作”:即大學生醫療保險采用商業運作模式。
保險公司有自己經營團體健康險的經驗和優勢,而且大學生在校的時間固定,不存在個人積累的問題,交由保險公司作定期經營比較適合。同時在大學生醫療保險上,保險公司亦希望有所收益,所以大學生醫療保險應采用完全保險公司商業化運作模式,不可強求保險公司的社會效益。
“規范管理”: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管理要規范。
一方面要求在學校中建立起大學生醫療保險管理的職能部門和機構,通過實踐這一職能部門和機構宜放在與學生日常聯系比較緊密的學校學生處、團委等部門中,同時在學生所在院(系)中也應該建立相應的管理組織和專職管理人員;另外保險公司也應該委派專門人員積極參與到高校的管理機構中,講解保險專業知識,同時自身也要了解和掌握大學生成長的規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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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規章制度范文3
[關鍵詞]人事制度改革 工資分配制度
《勞動合同法》實施兩年多以來,就現行法律制度體系下,企業應當認真學習《勞動合同法》,完善企業用工方式,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勞動規章制度,防范企業用工中的風險,降低企業自身的用工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才是每一個企業的當務之急。那么,如何才能真正構建起企業自身的勞動人事制度呢?我們認為,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勞動人事制度必須做到:把好入門關、守好證據關、鎖好出門關。也就要求企業從員工入職到日常管理再到員工離職都要有完善的制度進行規范。
一、員工入職管理制度
員工的入職管理,簡而言之就是企業如何招聘新員工以及員工招聘來后如何辦理入職手續。這就需要我們企業建立和完善招聘與錄用制度。
首先,要進行完善的是招聘制度。必須確定招聘原則與各崗位的招聘條件,要注意《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在招聘流程或程序方面要注意招聘成本的控制與風險化解;在招聘工作還要注意招聘廣告的法律效力。尤其是要注意在招聘制度上不要出現就業歧視的問題,否則有可能招來意想不到的法律風險。
其次,就是要完善錄用入職制度。錄用制度上要明確各崗位的錄用條件,并注意與崗位的任職資格相結合及對錄用程序要合理設計。
最后,就是要把握好員工入職的五個環節控制:(1)身份:也就是該員工現在的狀態,是已離職、還是失業、還是想找兼職,這是確立勞動還是勞務關系的基礎;(2)信息:勞動者背景與聯系方式的留存;(3)公示:也就是對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向員工進行公示,這是執行企業管理的證據前置程序;(4)合同:履行勞動權利義務的參照依據;(5)試用:判斷應聘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二、員工的日常管理制度
員工的日常管理制度,我們追求的目標是“守好證據關”。主要要求企業在日常管理中注意收集關于員工行為表現的各項證據,防范今后可能出現的糾紛風險。這主要是通過勞動合同、企業自身的規章制度以及員工的日常行為記錄這三個基礎環節來實現。
1.勞動合同管理
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常見問題是勞動合同疏于管理,例如,員工離職而人事部門不知,勞動合同到期而沒人管。新《勞動合同法》明確了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方面:要遵循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訂立原則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確定負責的職能部門、權限、訂立的時間、試用期設立制度等,要注意的有要及時訂立合同,不能單簽試用期協議等。
對勞動合同的續簽制度,要明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及續簽制度的合理程序,注意避免續簽的口頭形式,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續簽。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終止的條件和情形都要結合法律規定。
2.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法律”,貫穿于用人單位的整個用工過程,是企業崗位管理、工作流程規范的實施基礎,是企業平穩、流暢、高效運行的重要保障?!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可見,企業勞動規章制度在企業管理、特別是人力資源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從該司法解釋我們也能總結出有效的規章制度必須具備以下要件:第一、規章內容合法;第二、制定和通過要經過民主程序;第三、要向勞動者公示。
以上是關于企業規章制度程序上的要求,但是一個完整的規章制度,在設計上必須充分它的實用性,這就需要考慮以下幾點:(1)要有哪些制度?(2)要控制什么問題?人力資源制度的形成過程是一個極其漫長的無止境的過程,是經過吸收了不同企業管理失誤、裁決案例而不斷修正建立起來的。制度中的每一句話中都將暗示著某個曾經發生仲裁的案例或法律條款。(3)要人治還是法治?客觀問題壓迫著人力資源管理者很自然地執行第一步與第二步,但往往就在第二步中停住了,沒有意識到第三步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為了杜絕問題的再現,人力資源管理者就必須思考,憑借自己的閱歷,將常規性的、可程序化的工作與問題,形成企業的用人管理規范,以減少許多人治的風險。
另外,再好的規章制度,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貫徹執行,也是一張廢紙。因此對于規章制度的執行要做到:執行標準-平等對、執行過程-保留證據、處理程序-全面履行等方面就是一個非常完善的規章制度。
3.員工的行為記錄
如果說企業的規章制度是一種預見式管理,那么員工的行為記錄則是一種反應式管理。員工的行為記錄將是執行企業規章制度的證據,尤其是在利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在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時,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無須支付補償金”這一條與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是必不可少的證據。因此做好員工的行為記錄,對于管理員工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員工的離職管理制度
保險規章制度范文4
一、校園安全管理的現狀
1,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并舉
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各校均制定了比較完備的規章制度,包括學校安全保安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實驗室藥品管理制度、課間護導制度等。這些規章制度對學校各部門的工作范圍和程序進行了限定,比如:食堂管理制度要求二次更衣、消毒、生熟分開、48小時留樣等;實驗室藥品管理制度要求將化學危險品放在獨立的化學危險品柜里,執行“雙人雙鎖”制度,課間護導制度要求值日護導教師做好課間指定區域的巡視工作,在學生主要活動區域設立“安全文明崗”(學生護導點),由值日護導學生在課間對學生進行督導。為了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學校還制定了各種預案,如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校外集體活動事故預案、學生意外傷害事故預案、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等。
學校層面的安全教育主要通過3個途徑進行:(1)演練。中小學校根據市教委的規定,每年都會舉行消防演練。(2)講座。聘請區青保辦主任、法制副校長(兼職民警)做關于如何避險、逃生的講座。(3)利用宣傳欄、宣傳手冊、廣播等開展主題教育活動,例如消防日、安全日的主題教育活動。為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很多學校將安全教育的課程內容以漫畫的形式呈現。
2、物防、技防,人防相結合
在校園維修制度上,除了學校層面的常規維修外,在區、縣教育局層面,主要采取大修與小修相結合的模式。例如:上海浦東新區的教育局規定:轄區內學校每10年進行一次大修;如果出現房屋滲水等問題,則學??擅繉W期申報,教育局于暑期組織維修。
在技術防范方面,在校長室、財務室、電腦房、食堂安裝與110聯網的紅外報警系統,在校門口、教學樓主要出入口、宿舍區等關鍵部位安裝攝像頭,建立校園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在校園圍墻安裝周界報警系統。
學校門衛由正規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員擔任。政府每年組織學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3、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通力協作
教育局專門成立“校園安全管理辦公室”,該辦公室人員每人配一輛電動車,定期到轄區學校進行安全檢查;為學校的技術防范提供經費支持;通過開展安全文明校、行為規范校的評比工作,強化學校的安全管理意識。公安局為每個學校配備了法制輔導員,片區民警定期定時對學校進行巡視。交通局為校門口的馬路劃定斑馬線,在學生上學、放學的高峰時段有交通警察或者交通協管員維持秩序。衛生局負責對學校食堂衛生工作的常規檢查。
4、引入市場化手段,轉變政府和學校角色
伴隨上海市中小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上海市教委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立了一批具有經營學校食堂資質的餐飲公司,負責經營學校食堂。通過“外包”這一市場化手段,學校食堂的經營權由學校轉變為專業的餐飲公司,學校與政府的角色由經營者轉變為監督者。
以上海浦東新區為例,該區的社會發展局專門成立了后勤社會化辦公室(簡稱“后勤辦”),負責該區學生營養午餐的具體管理工作,包括:(1)指導、協助學校與餐飲公司依法簽訂合同。(2)制定營養午餐的衛生標準和營養標準。供餐單位需提前一周將菜單報“后勤辦”審定,符合標準的菜單將在網站上公布。(3)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營養午餐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網站上公布。(4)組織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參加相關知識、技能培訓,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5)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處理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維持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并啟動應急預案。
學校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監督食品的衛生、質量狀況;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及其家長組成的餐飲監督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營養午餐進行全方位抽查監督;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由教師、學生、家長、供餐單位參加的學生營養午餐聽證會;督促供餐單位按時辦理“學生營養午餐保險”。
市場化手段既分擔了學校的風險,同時將經營權與監督權分離,有利于保證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提高服務質量。
5、保險險種豐富,風險被轉移
目前,上海市適用于學生傷害事故的險種主要有校方責任險、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少兒住院基金、城鎮居民(學生)基本醫療保險。校方責任險自2001年起實施,由上海市教委為上海市全體中小學校集體投保,險種覆蓋率為100%,城鎮居民(學生)基本醫療保險的對象只限于具有上海市戶籍的學生,對具有上海市戶籍的學生覆蓋率為100%,少兒住院基金的覆蓋率與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的覆蓋率也在90%以上。險種豐富、覆蓋率高的社會保險,大大增強了學校的抗風險能力。
二、校園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學校安全制度缺乏特色
在勘查中我們發現,在一個區內,各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條款內容基本相同,有的學校直接將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經過剪貼變成學校的規章制度,沒有基于校情制定安全制度,導致制度的有效性下降。教育行政部門在檢查這些規章制度時,主要看規章制度是否完備,而對制度的有效性關注不夠。
2、對學生健康問題以消極管控為主
目前,教育部雖然對學生體育鍛煉的時間作出了硬性的規定,但是由于害怕學生在體育鍛煉時發生傷害事故,因此不少學??偸窍敕皆O法減少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與活動量,或者取消風險系數較高的體育項目。學校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問題還是以消極管控為主。
3、學生午餐由“營養飯”變為“安全飯”
在一些規模比較小的學校,學生的午餐主要由校外的快餐公司提供。在調研的過程中,學??倓罩魅尉从场昂酗埖目谖恫患选保渲幸晃豢倓罩魅蔚脑掝H有代表性:“以前是學校自辦食堂,現燒現吃,口味好,現在是外送盒飯,盒飯自快餐公司運出,經過冷藏、殺菌、消毒、加熱后,飯菜的口味差了很多,盒飯由‘營養飯’變成了‘安全
飯’,有的學生只吃幾口就將其倒掉,導致飯菜的浪費極大?!?/p>
4、心理咨詢室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目前,上海市中小學校普遍設立了心理咨詢室,為學生提供心理咨詢服務。但從調查結果來看,多數心理咨詢室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很多學生即使遇到心理問題也不愿意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因為心理咨詢室的咨詢教師多為本校任課教師兼任,學生對他們的專業性與保密性存在質疑。
5、學校對學生的心理傷害事故關注不夠
從調研結果來看,各校都十分關注學生的身體傷害事故,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主要是針對如何預防學生身體傷害事故的發生,而對學生心理傷害事故的關注不夠。
6、缺乏專門機構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目前,上海市還缺乏專門機構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后工作。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教育行政部門和家長都會直接找校長,這占用了校長很多時間和精力。特別是在學校與家長難以達成和解的情況下,校長很難再管理學校的其他事務。
三、對策與建議
1、關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特色和有效性
目前,學校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在數量上已經比較多,教育行政部門下一步的檢點應該放在這些規章制度的有效性上,鼓勵學校結合校情制定出有特色的規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使規章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同時,把如何預防學生心理傷害事故的發生列入規章制度中,讓師生樹立起心理健康與生理健康同樣重要的意識。
2、規范學校心理咨詢工作
聘請專業心理咨詢師從事學校心理咨詢工作,制定心理咨詢工作條例,規定哪些信息心理咨詢師應該保密,哪些信息可以與任課教師分享,共同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問題。
3、成立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專管部門
保險規章制度范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為 年(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不得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保險規章制度范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計時或崗位工資,工資額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
(二)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______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培訓,不得上崗作業。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培訓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