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會議紀要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選舉會議紀要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選舉會議紀要范文1

幼兒園集團園園長會議記錄一

時間

地點

會議類別董事會議

主持人XX

參加人員:XX

會議記錄XX

一、開董事會會議制度

二、表決通過“神童幼兒園辦園章程”

發表人代玉介紹神童幼兒園章程的起草經過的主要內容,經與會人員認真討論,一致表決通過該園章程。

三、選舉董事會成員發表人代玉向大會介紹董事候選取人名單,經與人員討論后,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下列人員辦事董事

1、選舉孫明為園務董事長,全票贊成

2、選舉孫紅為園務副董事長,會票贊成

3、選舉代玉園長。

四、聽取園長的工作規劃與招生工作計劃

總目標:深入貫切界首市民辦幼兒園辦園指導思想,把幼兒建設成為高起點、高標準的精品園所,幼教行業的品牌,兒童成長的樂園。

幼兒園集團園園長會議記錄二

時間:20XX年03月02日

地點:XX

記錄人王XX

主持人:王XX

缺席人及原因

出席人姓名:XX

會議內容紀要:XX

具體內容:

王金鑫發言:

貫徹執行園務計劃精神,認真學習本園的指導思想,以愛心對待每一位幼兒,同時,全面提高保育質量。為我愛建的品牌形象,做出應有的努力。努力打造一支愛崗敬業的后勤團隊。

王彩華發言:

1、進一步完善衛生檢查制度,對保育后勤人員的工作進行細察和整改。分工明確,落實到人,檢查到位,指出有據。全園一盤棋,為文明單位錦上添花幼兒園園長會議紀要。

2、配合教師做好家長工作,舉辦保育員后勤人員如何配合做好家長工作培訓班。并且身教重于言教,全面細致的照顧好幼兒,注意幼兒情緒、飲食等情況,來贏得家長的信任。

3、開展節約活動。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以節約一度電、一滴水為榮,積極開展互查互幫,互提醒活動。使保育后勤人員成為節約的帶頭人。

肖忠慧發言:

1、認真貫徹衛生保健制度,每天做好食品驗收,制定營養菜譜,營養分析及身長體重等工作。提高警惕,做好預防工作。建立好流行病、傳染病季節的防治消毒預案。把好晨、午、晚檢關,特別建立為生病兒童提供母親般的服務制度,讓父母放心和安心。

選舉會議紀要范文2

1.恰當的市場定位是信托投資公司發展的前提?!掇k法》將信托投資公司定位為以收取手續費或傭金為目的,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財產和處理信托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這種定位,完善了現行金融體系,承認了信托是我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辦法》規定可以看出,信托投資公司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為主業,是專業化的資產管理機構、貨幣市場上的資金經營機構和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信托投資公司可以受托經營所有財產經營業務,其經營范圍遠遠大于現有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甚至還可以接受銀行、證券公司等的委托這些企業經營。可以說,《辦法》對信托的業務定位為信托投資公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

2.合格的經營管理人才是信托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信托有信任與委托兩重含義,有信任才會有委托。信托投資公司只有樹立令客戶信賴的信譽,有令客戶滿意的資金實力、管理水平、抗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客戶才會有足夠的信心來進行委托,信托投資公司才能發展。要建立良好的信譽,一是要有足夠的實力和完善的機制保證能夠防范抵御金融風險,使客戶的利益有保障;二是要有高超的理財能力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使客戶能夠得到滿意的收益。要達到以上目的,就需要一批合格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理財專家和金融工程專家。這是信托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也是信托投資公司人力資本和核心競爭力所在。

由此可見,信托投資公司所處的是一個既是資本密集又是智力密集的行業,其基本職能為“受人之托,代人理財”,其所面對的是瞬息萬變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因此對公司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需要突破傳統治理模式的約束,突出經營決策活動的高效性。傳統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指以貨幣資本(出資人的出資)為基礎的、以貨幣資本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界定為中心的治理結構。其中主要涉及董事會與總經理在公司經營中的權限以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設置問題。在這種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總經理主要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負責,董事會則主要負責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這是國內多數企業普遍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由于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多變性,因此對經營者的決策活動提出較高要求。為提高經營效率,客觀上需要給予經營管理者以較大的決策權限。為減少決策活動的失誤,客觀上也需要設置決策咨詢機構為經營者提供決策參考。

突出人力資本的地位和作用。信托投資公司是智力密集型的行業。信托投資公司能否發展、能否有信譽、能否有能力來承擔社會資產的保值和增值,關鍵在于“專家理財”。因此培養和造就一大批有知識才能、有發展遠見、有創新意識并用于實踐的人才是信托投資公司的立業之本。盡管人力資本的提法與我國現行《公司法》有不盡相同之處,但從發展的眼光和行業特點的角度考慮,應該在信托投資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劃設計中引入人力資本的概念,并確定其地位和作用、激勵與約束等內容,尤其是產權構成中的合法地位。

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組織框架

根據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要求及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特點,改制后的信托投資公司的組織結構(1)公司設置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享受法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利。(2)公司設置董事會。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可按照股東會的決議設立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工作。(3)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關,擁有對公司財務上的檢查權以及對董事或經理業務執行活動是否得當的監督權。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并對股東會負責。(4)首席執行官(以下簡稱CEO)及其領導下的執行委員會負責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CEO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并對董事會負責。公司根據需要分別設置工作崗位,以求人崗匹配,人事相宜,共同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應設置CEO辦公室協助CEO工作。(5)根據《辦法》中業務范圍的有關規定,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職能工作部門,在信托新業務定位開創初期,可設立信托業務部、托管業務部、投資銀行業務部、市場營銷部、投資部、基金部、研發部等具體業務部門以及總務部、財務部、稽核部、人力資源部、信息技術部及法律事務部等輔助工作部門。信托投資公司是按現代企業制度設立起來的股份制企業,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組成決策及執行機構。根據行業特點及運營要求,公司內部設置完善、齊備的工作部門,各部門按其業務關系進行垂直管理,通過制定嚴密的管理制度,使內部組織機構相互配合、協調,充分發揮總體優勢。

股東及股東會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法人、非法人單位或自然人)為公司股東。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在公司內部決定公司戰略的機關。股東大會依照“股份多數決定原則”在公司內部形成公司的決議,并由業務執行機關付諸實施,對外不代表公司。股東及股東大會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行使職權。

董事及董事會公司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董事的權利、義務、任職期限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是由全體董事組成的行使公司經營管理權的、集體決定公司業務決議的機關。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為公司法人代表。根據需要,董事會可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董事組成,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

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2)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實施;(3)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4)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并提出建議;(2)收集合格的董事、經理人選;(3)對董事、經理人選進行審查并提出建議。

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進行考核并提出建議;(2)研究和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CEO及執行委員會由于信托投資公司所處的是一個資本密集、智力密集型行業,所面對的又是瞬息萬變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因此靈活、高效的經營決策活動就顯得至關重要,對經營的決策權與執行權的劃分就應考慮到這種行業特點。傳統的公司治理結構中董事會對公司重大經營活動負責,總經理對日常經營決策負責。究其實質,董事會與總經理實際上履行的是同一職務。同一職務由兩個部門負責,往往因職責不清等因素影響而效率低下,有關案例已屢見不鮮。因此在設計信托投資公司董事會的職能時必須考慮到以上因素的影響。信托投資公司董事會的職能應主要表現為選擇、評價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薪酬制度,而公司的經營活動則全部交由以CEO為代表的董事會執行委員會來獨立地進行,從而使董事會與公司經營管理層實現功能性分工的目的。

CEO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主持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CEO對董事會負責,CEO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執行委員會是由CEO牽頭的公司經營活動領導機構,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部門負責人組成。CEO及執行委員會構成公司經營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經營管理職責。執行委員會對擬決定事項應充分討論,力求取得一致,當有意見分歧時,以主持會議的CEO或副總經理的意見為準。執行委員會會議決定以會議紀要或決議的形式做出,經主持會議的CEO或副總經理簽署后,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實施,CEO辦公室督辦。會議紀要經主持會議的CEO或副總經理簽署后印發。會議紀要應分送公司董事、監事。

執行委員會下設投資決策委員會,為CEO及執行委員會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提供咨詢意見。

監事會監事會是對董事和經理行使監督職能的機構。為滿足公司治理結構中權力制衡的需要,監事會應具備以下職能:

第一,對內監督權,即對公司業務的監督權。具體包括:(1)業務執行監督權。監事有權隨時對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賬冊、文件進行檢查,有權要求董事會提出報告。監事在履行業務執行監督權時,可以代表公司委托律師、會計師進行審核;(2)會計審核權。監事有權對董事會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所提供的各種會計報表進行審核。監事在執行職責時,可以代表公司委托會計師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董事或經理解釋有關問題;(3)停止違法違規行為的請示權。當董事或經理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時,監事有權要求董事、經理停止其違法行為;要求無效時,可以代表公司對董事或經理提訟;(4)列席董事會會議的權力。

第二,對外代表權。監事會一般沒有代表公司的業務權力,但在某些情況下有代表公司的權限。具體包括:1)在監事要求董事、經理停止違法違規行為無效時,可代表公司向法院對其提訟;2)在監督公司業務執行情況和審核公司會計時,有權代表公司向外聘請律師、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核;3)在監事會認為必要時,有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權限。

三、適合信托業務特點的公司部門的設置

第一,根據資金投向不同,將信托業務分為兩類部門,一類部門側重信托資金在證券市場的應用;另一類部門側重在非證券市場的應用。

第二,設置投資銀行部,負責證券承銷及有關企業資產重組、產權轉讓、企業購并及項目融資等中介業務。

第三,設置營銷部,負責有關客戶開發和金融產品的銷售及相關服務事宜。

第四,設置研發部為公司有關決策提供論證依據,審議各業務部門的可研報告,根據市場需要開發新的業務品種。

第五,設立托管部,保管信托財產,辦理信托財產名下資金往來及項目核算工作。

第六,CEO辦公室。CEO辦公室是執行委員會下設工作機構,向執行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主要職責1)負責執行委員會的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包括有關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文件管理等;2)執行委員會指令的落實和督辦;3)根據執行委員會指示組織調研,向執行委員會提交有關公司經營管理的研究報告;4)提交需執行委員會協調的跨部門綜合業務事項提案;5)承擔對外聯絡與指定范圍內的公關工作;6)對公司CI制作與管理,公司宣傳品、印刷品、對外傳媒的歸口管理;7)執行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七,信托投資公司可根據需要設置人力資源、計劃財務、稽核、總務、法律事務等具體職能部門。

四、公司重大經營活動的操作程序設計

選舉會議紀要范文3

地點:XX物業公司會議室

與會人員:XXX

建設單位XX置業股份公司代表:XXX然

XXX路醫院代表:XXX

老干部活動中心代表:XXX

業主代表:XXX

內容:

一、 XXX路街道居民科XXX同志介紹參會人員。

二、 業主代表XXX同志陳述業主意愿:

三、 中房置業代表XXX同志表示,只要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符合法律規定,作為建設單位,他們一定支持。但業主代表需達到全體業主人數的5%。對此,業主代表盧蓉同志表示,此前,業主們自發選出的十幾名代表已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征求民意,問卷結果顯示,大部分業主是支持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今天個別業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達會議現場,但最終成立籌備組的代表數一定達到法定要求。

四、 XXX同志就此重申本次會議的目的,是為籌備業主委員會召開的協調會,或稱見面會。希望大家明確目的。會上,萬壽路醫院和老干部活動中心單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業委會的任何活動,明確棄權。對此,會議決定,須由兩個業主單位簽字蓋章,明確態度,交到萬壽路街道辦事處備案。

五、 XXX同志宣布街道辦指定翠微中里社區黨委書記兼主任張崗同志作為即將成立的籌備組組長,指定任晨光同志作為業務顧問。籌備組成員應由推薦或報名的方式產生,報名地點設在翠微中里社區居委會。

六、 協調會會議紀要 地點:XXX物業公司會議室

與會人員:XXX

建設單位XXX置業股份公司代表:XXX

XXX路醫院代表:XXX

老干部活動中心代表:XXX

業主代表:XXX

內容:

一、 XXX路街道居民科XXX同志介紹參會人員。

二、 業主代表盧蓉同志陳述業主意愿:

三、 中房置業代表劉建忠同志表示,只要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符合法律規定,作為建設單位,他們一定支持。但業主代表需達到全體業主人數的5%。對此,業主代表盧蓉同志表示,此前,業主們自發選出的十幾名代表已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征求民意,問卷結果顯示,大部分業主是支持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今天個別業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達會議現場,但最終成立籌備組的代表數一定達到法定要求。

四、 XXX同志就此重申本次會議的目的,是為籌備業主委員會召開的協調會,或稱見面會。希望大家明確目的。會上,萬壽路醫院和老干部活動中心單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業委會的任何活動,明確棄權。對此,會議決定,須由兩個業主單位簽字蓋章,明確態度,交到萬壽路街道辦事處備案。

五、 XXX同志宣布街道辦指定翠微中里社區黨委書記兼主任張崗同志作為即將成立的籌備組組長,指定任晨光同志作為業務顧問。籌備組成員應由推薦或報名的方式產生,報名地點設在翠微中里社區居委會。

六、 XXX同志表示,根據規定,建設單位需提供原始版業主清冊、小區規劃圖紙、籌備組經費。對此,中房置業代表劉建忠同志表示,前兩項會積極提供。關于經費問題,他說,公司目前有困難,無法提供。鑒于此,會議決定,由劉建忠同志向其公司領導轉達會議精神,履行應盡的職責。如有特殊情況,可協商解決。

七、 XXX所長對下一步工作的流程作了簡單介紹,并強調,一切活動必須依據法律條文進行。建議進入籌備組的業主代表以5名為宜。

八、 街道居民科科長XXX同志到會并講話,她說:首先感謝所有與會的領導、嘉賓及單位和業主代表能在百忙之中參加此次會議。街道領導高度重視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工作,抽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為此,請大家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把此事做好。街道方面也深知自身仍有許多需要學習和改進的地方,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做好這次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工作,也為今后此類工作的順利運行開好頭。石鳳榮同志強調,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目的絕非讓業主與物業公司、或與建設單位之間形成對立,恰恰相反,我們是要通過業主委員會,讓業主與物業公司和建設單位更好地進行溝通、協商,進而把小區建設得更加和諧宜居。

選舉會議紀要范文4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那么公司章程的申請書應該如何設計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公司章程申請書范文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章程申請書范文一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第三條 公司住所:

第四條 公司由 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 公司依法在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

第六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 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 公司宗旨:

第九條 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本章程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 本公司經營范圍:

(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本公司注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

股東甲:

股東乙: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 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3、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六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六條 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 , 以 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 %。

股東乙: , 以 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 0.%。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 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 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三十條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許由非股東擔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1、營業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條 公司依照上條第(1)、(2)項規定解散的,應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會確定;依照上條(4)、(5)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五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級別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分例進行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二款的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股東。

第三十六條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構確定,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八條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九條 公司應當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金流量表;

4、財務情況說明表;

5、利潤分配表。

第四十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 在依照前條現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三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四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具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實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股東簽名(蓋章):

二00三年 月 日

公司章程申請書范文二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萬元。股東以認繳資本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認繳額

第五條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時間如下:

第六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或首期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公司注冊資本約定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約定如下:

(一)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三)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⑴ 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⑵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⑶ 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和監事; ⑷ 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 ⑸ 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⑹ 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⑺ 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⑻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九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⑴ 遵守公司章程; ⑵ 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⑶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⑷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一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二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八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⑴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⑵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⑶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⑷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⑸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⑹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⑺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⑻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⑼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⑽ 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⑾修改公司章程; ⑿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四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六條 股東會議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書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權履行執行董事的職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_人,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⑴ 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⑵ 執行股東會決議; ⑶ 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⑷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⑸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⑹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⑺ 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⑻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⑼ 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⑿、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必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經理_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⑴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⑵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⑶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⑷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⑹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⑺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立監事_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對股東會負責,監事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①檢查公司財務; ②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紀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③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六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財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營業期限N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⑴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⑵股東會決議解散; 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⑷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⑹宣告破產。

第三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申請書范文三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經全體股東討論,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 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___ 萬元。

第四條: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__ 年。

第六條:本公司章程對公司全體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股東(自然人或者企業)

姓名(名稱)住址、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公司由下列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自然人:姓名: __ 出資方式:__

認繳出資額: __ 萬元 占公司注冊資本 __ %

自然人:姓名: ___ 出資方式:__

認繳出資額: __ 萬元 占公司注冊資本 __ %

自然人:姓名: ___ 出資方式:___

認繳出資額: ___ 萬元 占公司注冊資本__ %

自然人:姓名: ___ 出資方式:___

第三章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二、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方增加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三、參加股東會會議并根據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四、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五、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九條: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股東應當足額繳納本章程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未按照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股東在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四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

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將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股東

只有兩個的,轉讓出資必須征得另一股東同意);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公司設立由全體股東組成的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全力機構,依照

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

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過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規定行

使職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定期會議每年 __ 月份召開

第十六條: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監事情,

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召開股東會議,應當與會議展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本公司因規模較小,所以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根據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條的規定,公司設執行董事(兼公司經理)一名,由股東會選舉 產生;監事 ___ 一 名。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員)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項的方案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能實施,執行董事行使職權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對規模較大需要設立董事會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關章程的規定,參照本規范章程另行擬定。

第二十一條:公司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已經擔任公司的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公司決策重大事項的會議。

第二十四條: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其他個人的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同時,不得將公司資金借貸給公司股東。

第二十五條:董事、經理不得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活動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條: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根據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條,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第二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條: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清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資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二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券。

第三十三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工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二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三十四條: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三十五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六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公司首屆全體股東會議通過,全體股東簽名、蓋章后,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設立登記,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時,以法律、行政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除本章程規范章程載明的事項外,股東還可以另行擬定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如:公司的財務和會計,公司的勞動用工制度等。

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選舉會議紀要范文5

美國勞工部在2月4日的報告中說,美國的失業率在2011年1月份下降了0.4%,達到9%,失業率水平達到了2009年4月以來的最低水平。然而,人們并沒有對此感到歡欣鼓舞,因為美國經濟新增的就業機會只有3.6萬個,遠遠低于大多數經濟學家做出的預測。

為什么工作崗位只增加了那么一點,卻會引起失業率的下降?2010年12月美國經濟增加了大約10萬個工作崗位,但勞動力的總數卻減少了26萬人。即便這些人原本就是失業的,他們今后也不會被計算在政府的失業率數字之中了。而這樣的失業率數字是有水分的。

2月16日,美聯儲公布的一份會議紀要顯示,他們預計美國2011年的國內生產總值將增長3.4%~3.9%,比他們在2010年11月做出的預測還要樂觀。也有很多人感到奇怪,為什么美國的經濟狀況已經有所起色,工作崗位卻沒有出現明顯的增加呢?

有一些學者指出,自2009年7月起,消費者、公司、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花銷每年增加了3.8%,而進口和貿易赤字卻每年飛增17%和37%。他們聲稱,美國的經濟刺激方案和減稅方案之所以未能給就業情況帶來巨大的促進作用,是因為大量的美元通過進口流入了中國這樣的出口大國。我不能認同這樣的說法。中國和其他國家的經濟運行良好,對美國來說是好事。美國的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實際上,美國經濟還遠遠沒有處于復蘇之中。人們總是從國內生產總值的數字中看出美國經濟的復蘇。但國內生產總值數據并不是一種理想的描述經濟總產出的工具,因為它并不能反映出市場領域中的無形資產投資水平。無形資產投資包括了企業的研發、對工人的培訓、廣告投入、開創新業務的花費、開發和啟動新項目的花費等等。在市場之中,無形資產投資的規模幾乎與有形資產投資的規模一樣巨大。

美國經濟的全部產出,應當是國內生產總值的數值加上無形資產投資的數值。只計算國內生產總值,并不能完整地勾勒出美國經濟的現狀。2011年,美國經濟將出現增長的趨勢,但趨勢增長并不意味著經濟正在復蘇。我預計,美國經濟的趨勢增長率將達到3%,但美國經濟的全部產出將比其趨勢增長率低10%。

美國的利率一直接近零點,并且前有奧巴馬政府的8000億美元經濟刺激方案,后有美聯儲的兩輪貨幣寬松政策,美國經濟在這樣的情況下卻仍然沒有實現真正的復蘇,看起來真是一種令人震驚的論調。實際上,奧巴馬政府所謂的經濟刺激方案,阻礙了美國經濟的復蘇。早在2009年初,就已經有人指出了這一錯誤,認定它并不會真正起到增加就業率的作用;時隔兩年,這一預言果然應驗。

不客氣地說,奧巴馬政府的經濟刺激方案只是一種再分配方案,用以回報那些在選舉中支持過他的特定利益集團。經濟刺激方案中的公共領域投資,應該是回報大于產出的投資,而不能像20世紀90年代的日本那樣,為了刺激經濟而把公路修到沒有人煙的地方。在這一方面,奧巴馬政府的經濟刺激方案遠不如中國的經濟刺激政策。此外,奧巴馬政府正通過為失業人口提供更多的補助,來“鼓勵”更多的人不去就業。

有趣的是,最經常受到批評的卻是美聯儲。美聯儲的任務應該是維持物價穩定,并避免發生銀行擠兌式的金融危機。2008年,美聯儲成功地避免了這一災難的發生,在維持物價穩定方面的表現也一直很出色。

為房屋擁有者提供隱性補貼是美聯儲不應做但卻被迫承擔的任務。這種補貼不應當是隱性的,而應當被公開地、明確地放入預算條目之中。

選舉會議紀要范文6

公司章程介紹信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單獨出資,設立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注: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定執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

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最低限額為十萬元人民幣)。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如下:

_____股東,出資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占總資本100%;(其中:貨幣出資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實物作價出資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八條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條第1款所列下列決定時,采取書面形式,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條公司設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書面決定產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一條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

(二)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董事會的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條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五條公司設監事會,成員_______人,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_____(注: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注:公司也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

第十六條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七條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十八條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執行董事或經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東以書面決定方式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

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八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的營業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節內容除上述條款外,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將認為需要記載的其他內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