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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塊的交易規則范文1
股票交易明細M是大單標志,一般默認超過500手的計入大單。在投資股票時很多人會關注大單的數量,因為這可能是主力在買入或者賣出,對股價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不過在買賣時一定要關注各個方面的信息,只有這樣才能準確判斷股價走勢。
投資一只股票時用戶要對股票進行詳細的了解,比如上市公司業績、股價最近走勢、股市走向等,然后選擇在股價合適的位置買入股票,這樣持股成本低,后續股價上漲后就可以賣出獲利。
投資股票時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尤其股票發生虧損后,在虧損狀態下保持可觀的判斷非常重要。而且在投資股票時要使用個人的閑錢,不能借款投資,避免虧損后影響個人正常生活。
最后就是,投資股票需要開設賬戶,一般選擇傭金比例低的,這樣在交易股票時支出的手續費低。同時在交易股票時要掌握規則,因為不同板塊的股票交易規則不同,比如創業板漲跌幅度為20%,主板A股為10%。
(來源:文章屋網 )
創業板塊的交易規則范文2
【關鍵詞】多層次資本市場 完善 路徑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主板、創業板、三板等有機聯系的多層次市場體系已由規劃變為現實。但近幾年,隨著企業間接融資比重的快速上升,我國融資結構出現畸形化傾向,由于我國建立資本市場初期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逐步發展起來的,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設計上的局限,導致資本市場還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結構性矛盾,制約著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主要是規模不足、體系不完備、產品和結構單一、缺乏層次性等問題。
一、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已經建成主板市場、中小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新三板”市場和地方產權交易市場,但這些市場之間層次結構不夠合理。可以簡單概括為:主板市場一板獨大,二、三板市場依次縮小,呈“倒金字塔”結構。截止2012年6月底,滬深市場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公司分別達到1429家、683家、332家,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掛牌企業123家,在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達數千家[1]。
這些市場之間相互割裂、層次不清。中小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表面看是相對獨立的市場,實際只是主板市場中的板塊,在上市標準、監管措施等方面與主板區別不明顯,基本復制了主板模式。代辦股份轉讓市場為部分主板退市公司股票的轉讓提供了有效的平臺,但并不接納其他股份公司股票的掛牌交易,與真正意義上的全國統一的柜臺交易市場還有很大距離。
(一)主板市場定位不當
我國的資本市場定位于融資市場。證券交易所的設立,推動了我國股份制經濟的發展。但滬深交易所設立之初并未體現功能上的層次特征,市場準入要求嚴格、門檻高,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上市融資。我國資本市場制度安排存在剛性,主要表現為準入歧視具有自我加強的特征。國有經濟利益集團得到了主板市場上的絕對多數資源,在融資中的強勢地位不可動搖,不會主動要求改變現有市場結構,拓寬社會經濟資源的投資渠道。我國通過建立二板市場,借以建立真正意義上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以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求是難以實現的,因為建立的二板市場只是主板市場的復制。
資本市場建設的立足點應該是投資而不是融資。正是由于定位錯誤,資本市場成了很多企業圈錢的場所,主板市場上彌漫著投機氣氛[2]。
(二)中小板市場邊界模糊
目前我國主板市場與中小板市場之間層次邊界模糊。中小板市場看似相對獨立的市場,實際上只是主板市場的附屬市場,沿襲了主板的上市標準、配售規則以及信息披露規則等,界限模糊。
此外,中小板市場作為創業板的過渡,兩市場服務對象有較強的同質性,存在功能重疊的問題,介于主板和創業板之間尷尬地位的中小板市場定位和功能是相對模糊的。
(三)創業板市場亟待完善
盡管我國創業板市場經歷了長達十年的醞釀和準備,吸取了海外創業板市場的重要經驗,有著眾多優點,但自身仍有很多不完善之處,主要體現在:上市資源不足,上市公司數量少且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較差,相對不穩定,易造成創業板市場股價劇烈波動,不利于股市持續穩定發展;上市標準過低,監管過于寬松,內部交易和操縱市場的情況嚴重;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夠完善、及時,不利于投資者熟悉了解公司狀況,對投資者造成的風險偏高。
(四)新三板市場任重道遠
1.新三板缺乏流動性。目前新三板市場只有四個試點,分別為中關村科技園區、上海張江高新產業開發區、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還沒有擴大到全國范圍;企業還不熟悉新三板,參與掛牌的主動性不夠、熱情不足;券商不積極參與,單一的主辦券商制度運行效率低下;投資者的關注度也低于預期水平,新三板對參與投資對象的身份及數量上有限制;掛牌企業晉級創業板或主板市場的直接綠色通道還未成型,極大地限制了科技中小企業向更高層次資本市場有序流動。諸多因素造成市場流動性不足。
2.新三板融資渠道單一。雖然新三板市場已反映出良好的融資功能,但融資規模偏小,方式也單一。由于主要采用屬于私募股權融資性質的定向增資方式,且在刊登定向增資公告前確定融資價格、融資額和融資對象,因而無法公開招股,導致“新三板”市場的融資功能受限。此外,新三板的企業規模較小,發展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面臨眾多風險因素,無論是在新三板企業掛牌之前還是掛牌之后,其融資渠道主要是自由資本和短期借款,幾乎沒有長期負債。
(五)區域產權市場功能削弱
我國區域產權市場存在規模小、主體少的特點,受國家政策的制約,很多大型的機構投資者難以參與產權交易所交易,以致產權交易所的參與主體很少;從區域產權交易現狀來看,各部門涉及的產權品種有限,業務范圍狹窄。
目前我國尚未制定產權交易市場的專門法律制度,缺少對產權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監管主體及范圍的明確規定,導致信息披露不足、交易機制不健全、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的出現,投資者權益往往難以保障,產權市場的融資功能逐漸削弱。
(六)市場“轉板制度”缺失
“轉板制度”就是企業在不同層次的證券市場間流動的制度。目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之間尚未搭建起鏈接的橋梁,缺乏相互之間有機的結合,亟須完善“轉板制度”。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企業退出證券交易所,直接進入代辦股份轉讓市場掛牌交易,中間沒有過渡層次,但三板掛牌企業和非三板企業,都需要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的程序才能在場內資本市場的相關板塊上市,且場外交易市場無法發揮技術創新企業“孵化器”和作為主板后備市場的功能。
二、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的路徑
建立和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能夠充分滿足多樣化的市場需求。努力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能夠為我國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創新源泉。而從國外成熟資本市場的發展歷程來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發展與完善,首先要源于微觀市場基礎力量的推動,即不同類型企業的不同融資需求。其次,幾乎都要從場外交易發展起來,遵循著從分散到集中、從場外到場內、從低層次到高層次、高低層次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發展規律。再者,離不開健全的法律體系和完善的企業發展環境和制度環境。第四,要與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相匹配。
(一)主板市場重新洗牌
目前我國滬深證券市場功能定位應當明確。讓上海證券交易所承擔主板市場功能,要朝著全球新的國際金融中心發展,目標成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金融市場增長極[3];深圳證券交易所因毗鄰香港,發展空間被擠壓,應去除主板市場的功能,著力發展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采取更加靈活的政策,把深圳證券交易所建成創業板的“試驗田”,最大限度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二)強化中小板功能
深圳證券交易所如能建成創業板的“試驗田”,同時獨立出中小企業板市場,則應考慮強化中小企業板功能,讓其通過較高的上市標準、嚴格的退市制度和監管制度,著重服務于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業績良好、運作規范的成熟中小企業;讓創業板市場以相對寬松的上市標準,著重服務于具有一定自主創新能力但尚未成熟且具有高頻率、小額度融資需求特點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目標使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的差異性、共通性得到有機組合。
(三)大力發展創業板
創業板是在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誕生的,肩負著推動我國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自主創新型國家建設、進一步拓寬科技成長型企業融資重要助推器的歷史使命[3]。應當繼續推動發行體制改革,采取更加靈活的信息披露機制,提高創業板發行效率,擴大市場規模,盡快推出創業板再融資及退市制度,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避免過度炒作,創業板要吸取教訓,查偏糾錯,確保又好又穩發展。
(四)擴容“新三板”
有效增加“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數量,是推進場外市場建設的關鍵步驟之一[3]。“新三板”擴容不僅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還將進一步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意義長遠重大[4]。國家應將掛牌企業注冊地推廣到國內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并放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降低“新三板”掛牌標準,使其真正成為創業板市場的孵化器。
(五)完善區域產權市場
區域產權交易市場應建立標準化交易規則和完整化服務體系的交易制度,通過引入做市商機制和競價交易機制,形成交易價格市場機制,滿足投資者的多種需求。同時建立一整套嚴密的監管體系,包括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審計信息、重大事項的披露,增強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加強對產權交易中介的監管。
區域產權交易市場應推出更多的業務內容和交易品種,可以與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推出諸如沿江岸線使用權出讓、林業經營權、公交線路經營權、碳排放量的交易以及排污權交易等品種,吸引各類市場主體,擴大區域產權市場規模,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六)建立“轉板”制度
“轉板”制度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各個層次的資本市場之間的橋梁,是資本市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積極建立符合我國資本市場的“轉板”法律制度,包括“轉板”市場的規劃、“轉板”對象的確定、“轉板”形式的劃分、“轉板”標準的定制、“轉板”程序的規劃、“轉板”信息披露的規定、“轉板”監管權利的分配等[5],有利于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市場有效率的銜接,不但解決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后的交易渠道問題,保護投資者利益,而且利于業績突出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在更高層的中小企業板尋求更好的發展。相信在主板市場與二板市場或三板市場之間打通互換通道,建立起完備的“轉板”機制,將更有利于促進市場交易及流動性。
三、結語
我國資本市場歷經風雨二十多年,仍處于新興加轉軌的發展初級階段,但已為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為了避免我國經濟發展成果的大量流失和經濟發展主導權的喪失,要從更深層次上推動資本市場多層次體系的建設。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積極探索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路徑,擴大直接融資比例,扭轉我國資本市場倒金字塔式結構。大力發展創業板,擴容新三板,完善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解決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需求,推動創新產業快速發展。打造法制環境,建立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相配套法律體系,完善造假處罰機制、賠償條例、補償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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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塊的交易規則范文3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多層次資本市場;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6-0013-03
為加快天津濱海新區金融改革創新,推進融資方式改革,天津以產業投資基金為突破口,制定政策、完善措施,大力發展基金業,并取得了初步成就。到2008年底,在天津注冊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已經達到131家,注冊資本金達到286億元人民幣。但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交易退出機制尚未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進一步發展。為此,應借鑒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交易退出制度成熟經驗,加快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發展交易退出制度建設。
一、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交易制度
目前發達國家和地區基本上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為私募股權基金交易提供了極大便利,其多層次資本市場既包括主板市場,也包括創業板、中小企業板等,本文僅就其它國家和地區二板和三板市場進行比較分析。
(一)美國創業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交易體系
美國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有三個層次:NASDAQ、OTCBB和NQB報價系統,其中NASDAQ成為了美國的創業板市場。為規范企業股票柜臺交易(OTC)或場外交易,美國國會于1939年授權設立的美國證券商協會(NASD )管理這些交易。NASD于1971年設立了一個電子報價系統,即NASDAQ,將符合一定條件企業的股票納入該系統交易,以提高這些場外交易的效率。NASDAQ共有兩個板塊:全國市場(National Market)和1992年建立的小型資本市場(Small Cap Market)。1990年,NASD設立了另一個電子報價系統,即OTCBB (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又稱布告欄市場,為不能滿足NASDAQ條件的場外交易股票進行交易,其帶有典型的第三層次市場的特征。OTCBB與眾多創業板相比具有真正的創業板特征:零散、小規模、簡單的上市程序以及較低的費用。在OTCBB流通交易的股票,均為不能達到在那斯達克全國市場(National Market)或小資本市場(Small Capital)掛牌上市要求的公司股票,因此屬于"未上市證券市場"。 全美報價局 (NQB,National Quotation Bureau)也是美國場外交易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提供三類市場的報價:包括粉單、黃色單和股權單市場。美國地方性(區域性)柜臺交易市場,有波士頓、亞利桑那、芝加哥、辛辛里提、太平洋、費城和中部交易所等七家,主要為地區范圍內的證券或不愿到全國性市場上市的證券提供上市機會,同時還提供分散的柜臺交易。
(二)英國的"替資市場"(AIM)和"未上市股票市場"(OFEX)
1995年6月,倫敦交易所設立了二板市場(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簡稱AIM)。最主要特點為上市標準較低。市場對公司過去的業績沒有最低要求,對公眾持股量亦沒有設定最低限制。新興公司申請在二板市場上市時,只須有充足的營運資金支持至少現時12個月的需求。如果其主營業盈利的記錄不到兩年,則擁有10%或更多股份的董事和雇員們,必須承諾至少在公司上市后的一年內,不出售任何股份。在另類投資市場上市的關鍵是要聘請專業顧問(保薦人),專業顧問在公司申請上市時會協助公司在上市文件中作全面披露,并提供持續協作以符合監管規定。除此之外,英國還有為更初級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未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市場--未上市股票市場 (OFEX)。其目的是為那些未進入倫敦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或AIM掛牌交易的公司股票建立一個可出售其股票、募集資金的市場。在OFEX掛牌交易的公司,通過市場的培育可以按照相應的規則,進入AIM交易。
(三)日本的加斯達克市場(JASDAQ)
JASDAQ類似于美國的NASDAQ,是日本的創業板市場。自1991年建立以來,JASDAQ一直沿用主板市場的交易方式,采用競價交易制度。從1998年12月開始,JASDAQ的部分股票開始以報價驅動方式進行交易。對于報價驅動系統內的股票,切斷其委托驅動系統的交易,取消股票價格的浮動限制。
(四)韓國的科斯達克市場(KSDAQ)
KSDAQ與NASDAQ是目前世界上僅有的年交易額超過主板市場的創業板市場,被認為是創業板市場成功的典范。它是一個純粹的競價市場,與韓國證券交易所相比,在交易制度方面做了如下創新:把委托的標準數量由10股減少到1股;縮小漲跌幅限制,由15%降低為12%;中午不間斷交易;引入競價委托;增加保證金交易方式。
(五)以色列風險投資交易市場
90年代初,以色列高新技術企業常常在國內的Tel-Aviv股票交易所上市。1994年初,股價暴跌后,Tel-Aviv股票交易所采取措施,限制高新技術企業在該市場上市。此后,以色列的風險投資轉向美國的NASDAQ市場上市。如今,有100多家以色列的企業在NASDAQ市場上市??梢?以色列主要是利用國外資本市場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
二、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制度
從發達國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實踐來看,目前其退出方式主要包括上市退出、并購退出、回購退出、產權交易市場退出、柜臺交易、清算退出等。
(一)公開上市(IPO)
一般來說,IPO即首次公開上市,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因為與其他退出方式相比較,IPO 方式具有以下優勢:第一,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場價值,為企業發展籌集更多資金,并增強了原有股份的流動性;第二,提高了企業客戶、供應商和融資機構的信譽和知名度,有利于企業進一步發展;第三,企業成功上市使風險資本家獲得數目可觀的資本收益,因而有動力為企業提供最優服務。
(二)兼并收購(M&A)
與公開上市相比,收購或兼并的最大優勢就是可以拿到現金或可流通證券,它使得風險投資機構可以從風險企業一次性完全退出,剩余風險很小或幾乎沒有。此外,由于收購方可通過兼并獲取協同效應,擴大市場份額,或進入新市場,擴展產業鏈,風險投資家通常要求其支付收購溢價,提高自身的回報率。同時,出售費用成本也低于IPO方式,面臨的談判只是少數幾個買方,而不是整個市場,而且還適用于各種類型和規模的公司,較少受資產規模、經營年限、連續盈利等法律規定的約束,因而比IPO簡便快捷。
(三)回購(MBO)
回購是指被投資企業出資購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持有的股權。主要包括管理層收購(MBO),員工收購(EBO),賣股期權與買股期權。由于以并購方式退出會影響企業的經營獨立性,使得企業所有者極易喪失對企業的控制權,而股份回購較好地克服了收購或兼并所存在的缺陷,因而對于風險企業來說更為有利。由于管理層擔心在兼并收購中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也害怕風險投資者為實現退出而出賣公司和管理層的利益;風險投資者則擔心在創業公司業績不佳時難以退出,因而越來越多的風險投資者和創業公司在投資合同中加入了回購條款。
(四)產權交易市場退出
產權交易市場退出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產權交易所將所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出去的過程。產權交易市場是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轉讓的場所。因其產權交易的門檻比IPO低得多,限制條件少,交易靈活,資金退出方便,所以,為許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青睞。
(五)清算退出
作為風險投資的最后選擇,清算方式的退出是痛苦的,相對于其它的風險投資資本退出方式,通常會帶來損失。但是在很多情況下又是必須斷然采取的方案,不能及時抽身而出,只能帶來更大的損失。對于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來說,一旦確認所投資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太慢,不能給予預期的高額回報,就要果斷地撤出,將能收回的資金用于下一個投資循環。所以,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資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組織股東、有關專業人員和單位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
三、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交易退出的監管
國外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中,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管制度框架,其中對于交易和退出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對于創業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的監管上。
(一)美國場外交易市場和NASDAQ監管
美國在《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對場外交易做出了規定,關于場外交易市場的管理條款主要體現在《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對場外交易證券的登記注冊、經紀人和買賣商的資格和行為規范、交易證券等問題都做出了具體規定。美國場外交易市場的主要管理機構是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全權管理美國場外交易市場上的所有證券交易活動,擁有近6000家公司會員,24457個分支機構。
美國NASDAQ的監管則體現了對創業板市場的監管機制。主要分為兩個方面:股票發行監管和交易活動監管。股票發行監管對在NASDAQ上市發行活動實行緊密監督,以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利益,其主要手段是檢查所有在傳媒上披露的有關公司股票發行信息,并對違規公司責令其停止上市交易活動;交易活動監管是指NASDAQ系統對所有上市企業的交易活動實行實時監管,以保證交易活動的真實性和秩序化。它通過監控系統的自動搜索和分析功能實時監視所有交易活動,若發現違規行為則遞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二)英國AIM市場監管機制
英國AIM市場完全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因此其監管機制與主板市場有很大差異。AIM市場奉行的是"遵循原則"的監管理念,相信準則和原則,關鍵是對公司信息進行充分披露和公開,并由投資者進行自行選擇。AIM只有40個規則,簡潔清晰但必須嚴格遵守。AIM監管推行保薦人制度,保薦人的作用是在被保企業加入AIM以前審核有關文件,確保且也提供信息的真實性,保證企業遵守相關規則。目前AIM有72個保薦人,公司加入AIM前必須指定一個保薦人和券商。當保薦人確認企業達到市場要求時,企業與AIM簽署協議,保證遵守AIM的相關規則,然后被安排在10天后上市。
四、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交易退出制度啟示
(一)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有法可依
從各國發展經驗看,為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健康發展,各國結合實踐均制定和完善了相應的法律法規。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應進一步修改有關法律制度方面的限制,為金融機構、社?;鸬瘸墒斓慕鹑谫Y源進入該領域創造相對寬松的法制環境。
(二)建立靈活有效的監管體系,加強風險防控
有效監管、風險可控是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前提和條件,借鑒國際經驗,應構建一個法律約束下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在監管主體上,要明確不同類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監管部門及其管理責任;在監管內容上,著重于防范金融風險,嚴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監管方式上,可以采取分類監管的方式,對一般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實行備案制,確保監管部門及時了解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模、投資方向、投資期限、重大事項變更等信息,對于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并購關系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命脈的關鍵行業和領域的行為,通過設立專門審查機構進行嚴格的專項審查。同時,在監管中要遵循市場化原則,通過建立行業協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完善從業標準和道德操守建設。
(三)實施分層遞進的市場股份交易準入制度
市場交易的層次性,首先體現在上市標準的層次性。因此,應對各級市場上市條件進行精心設計,逐漸形成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等分層遞進而又相互對接的融資體系,為企業融資提供便利。鑒于未上市公司經營的不確定性較高,應采取“寬入嚴出"的管理方式,以起到搭建融資平臺和培育上市資源的雙重目的。如成立滿3年、實收1500萬元以上的本土中小企業,需要首先通過OTC市場交易后,才能進入創業板、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市場投資主體在初期可以僅限于機構投資者,待較為成熟時再引進普通投資者。
(四)建立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確保了股權資本順暢退出
按照組織形式、交易條件、交易規則和交易產品的不同,建立健全多層次、相互聯系、相互補充的資本市場體系,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創造條件。應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規模,加快中小企業板市場的建設,加大OTC市場試點力度,不斷完善產權交易體系,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建立順暢的退出通道。
創業板塊的交易規則范文4
目前國內企業可選的融資方式主要有私人借貸、自籌資金、直接融資、間接融資和政策性融資等。自籌資金包括股東的資金投入、個人財產和私人拆借以及企業經營性融資資金;直接融資是指以債券或股票的形式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也包括引入風險投資資金;間接融資主要包括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政策性融資主要涉及政府對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擔保以及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支持等。在上述的融資途徑中,銀行借貸、風險投資、創業板塊及其創業基金是高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常見融資渠道。但是這幾種融資渠道還存在相當大的不利之處。
1.1銀行借貸
(1)科技型中小企業缺乏相應的抵押擔保,銀行不愿借資金給企業??萍夹椭行∑髽I的規模一般都較小,尤其對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基本沒有什么較大價值的資產進行抵押,所以沒有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融資。(2)企業發展有風險,銀行不愿承擔風險。科技型中小企業本身具有很大的風險性,未來的企業前景很不明朗,更由于在和銀行方面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所以對于以穩健型投資為主要投資策略的銀行來說,借給科技型中小企業資金就必須承擔一定的風險,而銀行一般都不愿意承擔風險。
1.2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是一種權益性資本,尤其風險投資喜歡投資于高成長性的高風險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所以引入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是一個解決融資問題的非常好的途徑。但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引入風險投資的時候還面臨著幾下的幾點不利因素:(1)企業接觸風險投資的渠道少。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入風險投資往往是風險投資尋找有投資價值的成長型企業,而科技型中小企業主動尋求風險投資的渠道較少,造成很多具有投資價值的企業沒有被風險投資發掘,企業的融資問題也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2)風險投資本身發展不完善。我國的風險投資的發展也剛剛起步,風險投資的規模較小,內部的機制也不夠完善,截至2008年,我國風險投資企業215家,風險投資的規模遠遠小于企業的融資需求。
1.3創業板塊
定位于為高新技術中小企業上市服務的深交所的創業板也存在于以下幾點的不足:(1)雖然其股本規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萬元左右,但是對于初創型的企業來說還是一個很高的門檻。(2)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經營記錄為兩年,很多企業都很難做到這一點??萍夹椭行∑髽I的一個很大特點就在于他的成立周期短,很大一部分的企業的成立周期不足一年,創業板對于經營記錄的要求往往把那些具有技術創新優勢的初創期的企業拒在門外。
1.4創新基金
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創新基金的主要不足之處在于:(1)基金金額較少,無法滿足融資金額較大的企業的需求。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所能申請到最高的資金為200萬人民幣,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初創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到技術研發,在發展期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到生產以及市場推廣中,創新基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缺口只能是杯水車薪,并不能完全解決其融資的問題。(2)創新基金的審核周期長,在半年以上??萍夹椭行∑髽I申請創新基金,從材料的遞交到項目的審核直到最后的批準需要經歷一個很長的周期,至少需要半年的時間,這對于以技術創新作為競爭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是個漫長的周期,很可能會錯過產品推出的最佳時期。
2拓寬我國高新科技型中小型企業融資渠道的措施
2.1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它介于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擔保人對商業銀行做出承諾,對企業提供擔保,從而提高企業的信用等級。這對于彌補中小企業信用資源不足、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通過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可以建立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良好的關系,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程度。
2.1.1加大對擔保機構政策扶持力度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高風險、低收益特點決定了需要政府給予政策扶持,發揮支持與導向作用,以吸引民間資本入股,壯大擔保機構的資金實力。各級地方政府都要通過單獨編列財政預算計劃,或者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經營性及非經營性國有不動產等途徑,建立擔保專項發展基金,并且要有制度保證、有長期穩定的補充資金來源。通過入股、租借、獎勵等方式,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發展的客觀需求,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成立商業性和互擔保機構,或及時向信用擔保機構補充資金,并將之納入地方政府的工作業績考核。
2.1.2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擔保機構
在落實政府專項擔?;?積極組建政策性擔保機構的同時,更要發揮政府專項擔?;鸬母軛U作用,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擔保市場,組建商業性擔保機構,盡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對轄區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施業務指導和監管,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加強擔保機構抗風險能力,消除金融機構的隱患,增強合作意愿。2.1.3大力加強擔保機構自身素質建設
一是建立市場準入和日常監管機制。應明確授權一個政府部門管理和監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主要是對擔保機構的資格、功能定位、擔保機制、擔保程序、會計制度、風險防范、從業人員、收費標準等方面進行規范和管理,定期監督和檢查提供擔保業務開展情況,并將其與有關優惠政策掛鉤,積極創造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加快組建擔保機構的行業協會,制定行業標準和監督辦法,規范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三是推動擔保機構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創新擔保方式,擴大擔保范圍,增強資金實力。四是通過引進人才、加強培訓、開展合作交流等方式不斷提高擔保機構員工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增強其業務經營管理能力。
2.2建立健全風險投資體系
2.2.1要積極培育適應市場需求的風險投資主體
一方面,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基金制等形式組建風險投資機構,并由專門從事風險投資的專家型人才管理。另一方面,廣泛募集社會資本,形成多元化投資主體。鼓勵和支持各地、特別是經濟科技較為發達地區,建立由政府支持,民間投資、市場化運作的風險投資機構,組成區域性風險投資的組織機構體系。還有建立中外合資或外商獨資的風險投資機構,充分利用國外風險投資的資金、人才和經營管理經驗,帶動和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
2.2.2健全風險投資的中介服務機構
首先要盡快組建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評估咨詢機構,對投資項目進行嚴格、規范的評估,盡可能降低風險投資的技術風險。其次要大力發展為風險投資提供會計、審計、法津咨詢、專利調查等服務的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專利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第三要建立一個高效率的情報信息網,采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加強對國內外技術市場的調研和經濟、技術的預測工作,讓風險投資公司獲得廣、快、精、準的信息,增強應變能力,提高決策水平,獲得最佳效益。
2.3建立多層次多品種資本市場
從國際經驗看,西方的高新技術產業之所以能在全球范圍內長期保持領先地位,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擁有世界上最發達的資本市場,該市場具有更加多樣化的交易方式、交易規則和多層次的投資群,為處于不同風險期的企業和擁有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之間提供交易平臺。
2.3.1健全二板市場
我國應建立多層次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資本市場體系,應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二板市場和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就其分工來看,二板市場主要解決處于創業中后期階段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與此同時,還要積極建立與其配套的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為達不到進入二板市場資格標準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包括為處于創業初期的中小企業提供私人權益性資本。在一定意義上,我國更需要后一層面的資本市場。因為構想中的二板市場仍位于證券交易所的框架之內,很難擺脫現有證券所內存在的各種問題和限制。同時由于容量有限,上市成本也相當高昂,眾多中小企業將難以進入該市場融資。
2.3.2積極發展企業債券市場
從國外的情況來看,發達國家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融通的資本金中,債權融資比例一般要高于股權融資比重的數倍,有時近10倍。2004年12月14日,人民銀行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此舉為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流動鋪平了道路,也為企業債券擴容到更多的中小企業創造了條件。但如果不及時解決債券發行申報復雜、審批漫長、額度控制過嚴,以及債券評級機構的公信力、權威性,不對可轉換企業債券評級,也會影響中小企業的介入。
總之,高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多個子資本市場的建立、發展和完善,還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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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塊的交易規則范文5
關鍵詞:創業板;會計信息披露;風險;特殊性
1. 我國創業板市場的特征
舊的投資體制遺留問題和新的全球金融危機讓我國的中小企業處于水深火熱之中,此時推出的創業板無疑讓大家都看到了一線希望,因此創業板從開板以來就聚集了強大的人氣和動力。由于創業板市場的定位與傳統市場極其不同,我國對創業板的監管始終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本理念,來規避風險以保證健康發展。然而從發展現狀看來,創業板個性鮮明但是憂患重重:
首先,“三高”超募現象仍在繼續。截至2010年8月6日,創業板公開發行并上市100家企業,這百家企業平均發行市盈率67倍,平均發行價每股33元,平均每家企業超募4.8億資金,超募比高達210%。但這些高市盈率支撐的企業大多并沒有令人滿意的表現,業績下滑,財務造假層出不窮??v觀已公布的半年報,創業板企業的業績絲毫未見高成長,與當年的意氣風發相比仿佛已是另一番模樣。
其次,創利有余而創新不足。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要求是涉足新經濟、新技術、新農業、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務等領域。而筆者對截止2010年9月上市的123家企業進行分析發現,大多上市公司集中在電子信息技術、生物制藥、機械設備制造這三個高科技行業和板塊,占總量的67%;從事石油化工的上市公司有14家,占總量的11%;而從事社會服務和新農業的僅有8家,只占總量的6%。相比海外創業板市場,我國的創業板中對新技術、新農業和新服務的涉獵很少,創新項目稀缺,尚未形成廣泛合理的高科技布局,這一切必然使企業和投資者面臨比主板市場更嚴峻同時也是更特殊的風險考驗。
2. 創業板市場面臨的風險特殊性
早在創業板籌備初期,就有學者對創業板將面臨的風險做過深入淺出的研究,其中大致將其風險分為兩類: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等,而非系統風險則主要包括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誠信風險等。創業板市場發展至今,又展現了更多其特有的風險因素。
2.1 市場準入階段的風險
從《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來看,上市門檻相對于主板市場較寬松,主要服務于處于成長期的高新技術企業,但同時也埋下隱患。在創業板開立初期,證監會受理了191家企業上市申請,最終通過的只有28家,而未被受理的申請更是突破2000家,充分說明上市機會稀缺,供求失衡的風險必然導致上市公司之間的種種非正當競爭,其往往表現為夸大財務指標、資本規模和盈利水平,修飾自主創新能力和成長性,以及爭取上市過程中的尋租行為等惡性競爭手段,現在愈演愈烈的一種趨勢便是“拉關系”,主要是一些不了解市場規則或資質不足的企業通過非法的保薦途徑欲求上市,這不僅造成企業過度包裝風險,也加大了保薦機構的認定風險,為日后企業的失敗埋下了伏筆。
2.2 業務交易階段的風險
首開日28只個股上市,卻面對著上百萬的投資者,股價很難不被爆炒,時至今日創業板市場上也不過百來家企業,整體融資規模過小而市場預期過高,過多的資金追逐稀缺的股票必然加大了創業板的不穩定性。另一方面,創業板上市公司多為中小型企業,股本規模都比較小,組織結構簡單,往往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就是公司的決策和經營者,加上身處特殊行業,不排除上市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而利用投資者對其經營項目不熟悉進行選擇性信息披露,加大了信息不對稱風險和企業道德風險,導致投資者的盲目投資。而這兩大風險存也會使得創業板更容易控,引發過度投機,給創業板市場整體帶來影響,美國納斯達克的網絡泡沫就是一大教訓。
2.3 退市的風險
據有關專家預測,首例創業板退市將有可能在明年出現。按照如今的發展趨勢來看,上市公司確實面臨著以下退市風險:其一,超募現象始終存在。人們對創業板開始失去信心,今年2月創業板上數十只股票跌破發行價的遭遇似乎也在暗示這個市場巨大的不穩定性。超募資金大多缺乏好的投資項目,不能真正將其用于新技術或新服務的研究開發,這其實等同于資金短缺,最終會導致企業經營失敗,再難在市場上籌到資金,從而不得不選擇退市。其二,創業板推崇的是高新的中小型科技企業,這些企業大多成立的時間短,沒有健全的內控制度,或者過于注重技術研發而缺乏經營管理的經驗,因此公司治理水平有限,很容易受政策和市場變化的影響,導致經營決策和企業管理上的失誤,核心競爭力下降,產生退市風險。
2.4 監管層面的風險
從已經出臺的種種規則和管理辦法來看,我國對創業板的上市條件、發行制度、交易制度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而對于公司上市后續監管等方面的內容缺乏,對于信息披露問題也沒有具體的管理辦法。當創業板市場上出現各種問題之后,沒有明確的、可操作性的條款來處理這些問題,我們只能用救急的方法來補缺。其實質是用一個體制上的錯誤去糾正一個技術環節的錯誤。其不僅在管理體制上倒退,在管理實踐中也不可能有效。這只能導致監管體制效率的下降。(劉紀鵬2009)
3. 創業板市場風險的特殊性決定了會計信息披露的特殊性
高度的市場透明度是確保公平和效率的前提。會計信息的作用就在于增強市場透明度,協助投資者作出準確判斷,均衡市場各方的力量,進而有助于應對證券市場的各種風險。創業板上市公司所處環境的不穩定性及與之相伴隨的高風險,加之核心技術的特殊性必然會影響企業價值判定。資產負債的確認計量等全套會計信息系統,并最終反映為會計信息披露需求,這一點可以用來指導我國創業板建立起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
創業板的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應該是:基本原則+創業板市場特殊需求。基本原則與主板市場要求相一致,包括真實、準確、充分、及時、成本效益等原則。而對于特殊的信息披露要求則應該包括:
3.1 突出上市公司的成長性和創新性,以真實反映企業價值
由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上市標準較低,業績和盈利水平要求不嚴,信息披露的重點還是其核心競爭能力,即公司的成長空間和創新 潛力,因而上市公司應該特別注重披露核心競爭能力信息。2009年12月公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0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準則第30號》)中要求公司應分析說明報告期內公司核心競爭力水平,譬如使用的先進設備、專利、非專利技術、核心技術人員,及經營方式和盈利模式的獨特性,特有的資源要素使用等方面的重要變化及對公司所產生的影響。一旦導致公司核心競爭能力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發生,應詳細說明這些事項及公司擬采取的措施;充分披露企業在所屬行業中的地位、產品的成長技術指標、市場需求的潛力和穩定性、未來市場競爭程度等信息。在財務報告中也強調對無形資產、研發費用及專業技術人員比重、凈資產收益、銷售收益增長等進行報告。如今創業板市場上除了科技型企業,還包括了一些建筑業、服務業等,其會計信息的披露更應該體現多元化和創新性,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并重,以適應市場需要,降低市場整體風險。
3.2 強化對風險因素和市場不確定性的披露
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的產品投資回收期長,技術成熟度和質量水平都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加上高新技術企業規模較小,其面臨的經營風險、技術風險、內部控制等風險要復雜得多。因此在《準則第30號》中強化了對風險因素的披露要求,要求公司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披露可能對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產生不利影響的所有風險因素,旨在全面揭示公司風險,使投資者能準確了解公司情況。其別包括了單一客戶依賴風險、原材料價格及供應風險、資產質量或資產結構風險等區別于主板的披露要求。企業在披露信息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性加定量的方式分析各風險因素對公司當前及未來經營發展的影響。同時,針對超募現象的存在,強調了后續募集資金運用的信息披露責任,使創業板能更靈活運用資金也更關注資金的使用效率;相對的,由于創業板新增了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退市情形,因此,要求公司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應進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的風險提示。
3.3 適應并且體現企業公司治理水平
創業板雖然推崇的是高新的中小型科技企業,但這些企業成立時間短,缺乏現代企業的制度,沒有嚴格的財務規范和人事制度,尤其是家族企業,內控制度弱化,兩權分離程度較低,大股東一人決策,董事會、監事會淪為擺設。公司治理結構的缺失導致企業內部和外部信息不對稱,致使會計信息質量低甚至虛假會計信息。因此應完善公司治理的披露準則,實現會計信息的披露與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動,一方面通過加強會計信息披露內部監管,減少信息不對稱性,防治一股獨大現象,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一方面提高會計信息披露質量,使之能體現公司治理水平,并以此為基石對公司的內外治理框架進行改進。
3.4 強調對中小投資者和政府的責任
日前,財政部指出中小板和創業板是今年會計檢查的重點,既要檢查上市前后會計信息真實與否,也要關注創業板公司面臨的主要經營風險,能對創業板公司的主要風險和會計信息質量做出基本判斷。這其實就強調了會計信息披露的責任和重要性,通過正確的信息披露,揭示創業板的問題所在,監管機構才能及時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因此,要對創業板的上市公司嚴格實行上市標準和保薦人制度,確保其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協助監管機構對公司質量進行正確審批和考核;另外對重要的財務信息如市盈率、凈資產收益率等應針對行業特點選擇更適合的估值方法,對于大多數投資者不了解的技術指標等應該有合理的注釋,對公司經營運行、成長能力、市場前景等非財務指標做出科學的預測,且這樣的預測應當由具有相關資格的會計師事務和監管機構進行全面審核。創業板市場上散戶居多,政府管理有其難度,信息披露就該將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和提高政府效率放在首位。
3.5 創新和高效的信息披露方式
針對創業板市場風險高、公司規模小、收入來源單一等特點,其信息的披露要講求準確快捷,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降低企業的信息披露成本,提高信息披露效率。目前我國實行網站為主的信息披露方式,增加對創業板市場風險的特別提示,并且不斷簡化信息披露過程,減輕上市公司負擔?!稖蕜t第30號》也對上市公司的年報內容和格式進行了簡化調整,如簡化主營業務披露,只需按照產品或地區披露,已經在臨時報告中披露過的內容,一般只需要說明臨時報告的時間、網址鏈接等內容,并集中披露與風險和財務狀況相關內容。
4. 對創業板市場會計信息披露特殊性的進一步思考
從創業板籌備至今,我國一直都在適應創業板市場的種種特殊信息需求的道路上不斷探索,試圖尋找企業信息披露成本和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的一個平衡點,以求最大限度降低風險。我國創業板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已形成完整的框架,《準則第30號》了更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但是規則總是會有缺漏,而特殊性還會在實踐中繼續演化,更重要的是如何將規則落實到特殊的實踐中去。由此思考如下:
4.1 強制性信息披露與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結合
由于規則的局限性,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已無法滿足投資者多層次、深度化的信息需求,應該完善自愿性會計信息披露方式,將強制性和自愿性并行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必然趨勢。 董旃(2010)從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企業規模,股權結構和董事會結構三方面進行了分析,認為無論從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供求雙方還是從政府和市場的監管來看,會計信息自愿性披露在我國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創業板市場的特殊性和多樣性加劇了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溝通的難度,加重了創業板市場資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上市公司進行自主、及時的信息披露能夠權衡各方利益,降低企業和投資者風險,保證創業板的順利發展。但目前企業規模小,股權結構比較集中,董事會職能發揮空間小,都制約著創業板的自愿性披露,因此準確有效的自愿性披露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加強公司治理水平和內部控制程度,也要求一個更公平有效的外部市場環境。
4.2 規范中介機構,強化上市公司違反信息披露義務的法律責任
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實或虛假信息披露使信息使用者承擔風險或者帶來損失時,應有明確 的法規制度為依據進行責任歸屬。從現行法律來看,隱瞞不報或者虛假信息如何確定責任人員,如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應該賠償哪些經濟損失一直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因此應當強化證券法對信息披露方面的規制,并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特點制定更嚴格的處罰措施,從法律角度規范創業板市場。另一方面,作為上市公司保薦人的中介機構也應該明確自己的責任范疇,了解其面臨的風險,何種情況保薦人應當承擔責任,應當受到什么樣的懲罰??茖W的制度設計應當參照主板的經驗教訓,合理劃歸責任,對中介機構做定期的盡職調查,加強行業自律,建立誠信檔案等,并在出現問題時真正追究中介機構的連帶責任。
4.3 建立一個統一的會計信息披露平臺
雖然我國為創業板市場指定了相關的信息披露網站,簡化了信息披露過程,但是和主板市場結合起來看,我們的信息披露途徑還是比較復雜和冗余。張燕潔(2009)在其碩士論文中提出加強信息披露系統的建設,建立類似美國的 EDGAR 系統,即電子化數據收集、分析及檢索系統。1996年,美國SEC規定所有的信息披露義務人(美國上市公司)都必須進行電子化入檔。這其實是為上市公司建立一個統一的信息披露平臺,極大提高了SEC的工作效率,強化了信息披露的規范程度,為投資者獲取證券市場信息提供了更多便利,同時也促進了證券信息服務產業的發展。我國在強調信息披露自動化的同時也可以嘗試整合一個這樣的平臺,從而提高信息披露效率,也降低企業信息披露成本,更好的實現信息披露和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的平衡。
4.4 培養創業板市場的理性投資者
創業板市場上多為中小投資者,尤其是個人投資者占多數,他們大多缺少經驗,壓力承受能力較低。創業板市場需要理性投資者,應培養投資者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能對披露的會計信息作出科學的分析和判斷,同時熟悉上市規則和交易規則,擁有相關的知識儲備和一定的投資技巧,來維護整個市場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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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塊的交易規則范文6
“國家隊”進場“買買買”
中國證券金融公司(下稱“證金公司”)與券商聯合救市正吹響第二次號角。但與7月初的救市行動相比,本輪救市在手法上依然有諸多不同,首先就表現在股票標的的選取上。
此前證金公司的瘋狂“掃貨”飽受爭議。wind數據顯示,在兩個月前的那輪救市中,證金公司購買的股票數量達101只,其中既有“中字頭”的績優股,也有業績并不怎么突出,甚至虧損的垃圾股。這些個股覆蓋滬深兩市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行業則涵蓋化工、航天、科技、農業等各個領域。
在8月29日由第一財經支持舉辦的亞布力論壇上,企業家、經濟學家以及金融證券人士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以高盛亞洲投資管理部董事總經理哈繼銘為代表的不主張救市,而金融證券人士則認為該救,至于救的方式值得探討。
而在最近的救市行動中,證金公司卻將目光只盯住藍籌股,尤其是銀行股。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認為,本輪救市時“證金公司或許會吃一塹長一智”。他表示,證金公司之所以二次聚集券商資金,主要是因為第一次救市雖然聲勢浩大,但整體行動略顯雜亂無章,并未顯現出穩定股市波動、穩固投資者信心的效果。
沈萌說,這輪救市不能像上次那樣既想拉指數又想拉個股,應明確目標集中焦點,提高資金投放效果,讓投資者看到救市效果從而恢復信心。“從投資者心理角度看,單純拉指數無助于恢復整體市場信心,只能作為短期臨時性措施或止痛藥。想要改善股市,唯一行得通的仍然是進行結構性改革?!?/p>
“國家隊”有錢也扛不住
隨著以證金公司為主的國家隊被曝出的資金規模越來越大,市場越來越好奇,國家隊這么多錢究竟是如何救市,為了托市究竟買入了多少籌碼呢?
據了解,證金公司可以動用的資金規模達到了2.5-3萬億元,但“錢依舊不夠用”,還在繼續以各種形式籌集資金,總規??赡芨哌_4萬億元。
9月1日,多家券商齊發公告,表示將按凈資產的20%進行出資,劃至證金公司賬戶統一進行投資,其新增入市資金高達1004億元,其中部分新增資金或已劃付至證金賬戶。國家隊再獲千億彈藥,對當前搖搖欲墜的A股來說無疑具有一定提振作用。
然而,自8月18日以來,股指持續暴跌。從盤面上看,各板塊集體跌停。即使是被譽為“王的女人”,“證金概念股”仍難逃暴跌。有統計稱,24日國家隊指數盤中暴跌逾9%,422只標的股中僅有3只翻紅,超過六成個股相繼跌停,這其中不乏前期暴漲的梅雁吉祥,以及新貴股華遠地產等,經歷了從漲停到跌停,出現了“蹦極式”下跌。
為何救市難見效
理論上,杠桿資金該降的都已經降下來,“國家隊”也進場護盤,政策維穩的基調沒有發生改變,5%以上的股東都被鎖定了,究竟是什么力量在如此砸盤?
最為尷尬的是,在上證綜指4000點附近,中國證監會剛剛宣布“股市有其自身規律,證金公司一般不入市操作,但當市場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仍將繼續以多種形式發揮維穩作用?!边@一表態被市場充分解讀為,政府救市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4000點左右救市資金不再出手,3500點左右國家隊可能出手護盤,于是近期股市一直在這個箱體震蕩,這也是自21家券商聯合“4500點以下券商自營盤不減持”之后的市場參考點位,這三個點位目前被市場短線投機者充分利用高拋低吸,但對普通中小投資者來說,他們異常煎熬,目前這個點位很多前期被套的籌碼根本出不了手,于是很多人出現了悲觀離場的跡象,這會讓政府救市的壓力越來越大,如果市場自身的信心和力量恢復不了,必將“國家隊”置身孤立于“對手盤”,如此一來A股市場的情形將會異常復雜。
有數據顯示,整個7月A股市場中的開放式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凈贖回規模約達9339億份。偏股基金單月遭遇近萬億份凈贖回和近三成的凈贖回比例,這在公募基金史上也是絕無僅有的。由此可見,市場的整體信心仍在萎縮當中,尤其以中小投資者為主的市場主體,一旦出現大規模離場,再要想讓市場熱起來難度就會越來越大。好不容易花7年時間積累起來的市場信心,瞬間被行政“去杠桿”打爆,不到一個月蒸發20萬億元人民幣市值,在股票史上也算得上奇葩。
以證金、匯金為代表的國家隊要救市,必須轉變思路,改變這一救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