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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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定價方法

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文1

關鍵詞:金融投資;套利;無套利假設

中圖分類號:F830.591文獻標識碼:A

一、套利的基本概念

套利作為金融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通常被定義為這樣的一個過程:投資者通過在多個市場上同時進行投資活動,在沒有投入實際成本的情況下卻能獲取無風險利潤。傳統意義上主要的套利方式分為三種:跨期套利(時間套利)、跨市場套利(空間套利)和跨商品套利。

跨期套利簡單來講就是當某一商品存在這種情況即:其在不同時期的價格不同(排除正常的時間價值),這時投資者就會利用這種機會本著低買高賣的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從而賺取利潤??缡袌鎏桌侵府斖N商品出現由于所處市場的制度、交易方式、法律政策等不同而導致的價格不一致時,投資者利用這種價格的不一致在價格相對較低市場買入,同時在價格較高的市場賣出,從而套取利潤??缟唐诽桌褪抢脙煞N不同的但相互關聯的商品之間的價格變動進行套期謀利。

二、金融套利的條件

套利行為的前提是套利機會,也就是存在套利條件。市場的非均衡狀態是套利行為得以進行的條件,如果市場運行保持均衡狀態,那么也就不存在套利機會。市場均衡是一個立體的全面的概念,其要求市場中的各個方面、各個要素之間達到協調。這說明市場達到均衡狀態所要求的條件是極其苛刻的,在現實經濟中市場運行的均衡狀態是偶然的、短期的,而市場的非均衡狀態則是必然的、長期的,這就為套利提供了可能。

作為金融投資者其所關注的金融市場由兩部分組成:價格形成機制和金融制度,價格形成機制是市場運行的基礎,是金融市場運行的核心;金融制度是市場順利運行的保障。與之相對應,金融市場的非均衡主要表現在兩方面:價格的非均衡與制度的非均衡。對于金融市場來說,有效的價格形成機制是指依靠市場自身的運作,金融資產的價值能得到充分的發現,體現出合理的絕對價格和相對價格,形成一種價格均衡狀態。有效的價格形成機制能夠使市場達到并保持均衡,此時各種金融資產的價格都是合理的,因而也就不存在利用非正常的價格聯系獲取超額收益的價格套利行為。但實際金融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由于種種因素而存在缺陷,造成市場的非均衡,形成了價格間的非正常聯系,這就為價格套利提供了可能。如同價格形成機制的缺陷引起資產價格的非均衡進而產生價格套利機會一樣,金融制度的缺陷同樣會引起制度的非均衡,并為制度套利提供了機會。

三、無套利理論

(一)無套利假設。在1990年與馬科維茨、夏普一起分享諾貝爾獎的另一位經濟學家米勒。他與另一位在1985年獲得諾貝爾獎的莫迪利阿尼對于“公司的財務政策(分紅、債權/股權比等)是否會影響公司的價值”這一主題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他們創造性地提出了無套利假設并以此證明了在理想的市場條件下,公司的價值與財務政策無關的命題。即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MM定理)。以無套利假設為假設條件在金融經濟學領域出現了一系列關于金融資產的定價理論和定價模型。其中,較為成熟的如布萊克-肖爾斯期權定價理論、羅斯的無套利定價(APT)理論等。無套利假設也成為了金融經濟學定理中經典的一條。

所謂無套利假設,是指在一個完善的金融市場中,不存在套利機會(即確定的低買高賣之類的機會)。對于金融投資者通俗上來講就是市場中沒有“免費的午餐”。但是,就像市場均衡假設一樣,無套利假設成立的條件也是極其苛刻的,在現實金融市場中同時滿足其成立的所有條件是極其偶然的,但是無套利假設定理卻給金融投資者挖掘金融市場中的套利機會提供了方法支持。這就是利用無套利定價技術對金融資產進行套利可行性分析。

(二)無套利定價方法。無套利定價方法是以無套利假設為基礎從而對金融資產進行定價,由于所要取得確定的價格是在無套利假設前提下得出的,這就要求所要定價的金融資產不能與其他金融資產組合起來進行套利。從不存在套利機會出發,我們就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在完善的金融市場上,任何具有相同現金流或現金流價值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必然有相同的交易價格。如果其中的一種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價格是事先給定的,即認為是交易價格。那么,其他具有相同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其交易價格隨之也就確定了。這樣確定的價格應該是均衡價格。如果不是均衡價格,意味著在這樣的價格之下資產的供求不平衡,交易價格大于或小于均衡價格,所以就存在套利機會。

根據這樣的原理,就得到資產無套利定價的一種方法:將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置于一組給定價格的資產或資產組合之中,利用給定價格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復制出與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相同現金流的資產組合,在不存在套利機會的假設下,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價值,等于復制出的資產組合的價值,而復制出資產組合的價值是已知的,因此所要定價的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價值也就確定了。

我們以無套利假設為前提,以無套利定價方法對金融資產進行定價分析,從而挖掘金融市場中的套利機會。在這個過程中核心的環節就是對金融資產的復制,能否完美地復制也是對特定金融資產成功定價的前提,復制過程就是通過資產或資產組合使之具有與所要分析的金融資產相同的現金流或現金流價值。這是運用無套利定價法套利中最困難也是最關鍵的一環。

下面就期權市場我們來做一個簡單地模擬:

首先我們設定金融資產:歐式一年期買入期權(執行價格100元)即期價格為18元;某股票一股即期價格為100元(假定一年后價格為S元);一年期貸款利率為8%;歐式一年期賣出期權(執行價格100元)即期價格為10元。

我們設計如下的資產組合,如表1所示。(表1)

從現金流上分析所構成的資產組合的現金流結構表現和歐式一年期買入期權相同,但是其即期價格不一致,這就意味著出現了套利機會,即可以這樣操作,如表2所示。(表2)

這樣,每做一份相應的操作即可套利0.59元。

四、小結

現實市場中的套利自然不像我們所模擬的那樣簡單,在金融學領域中還有著龐雜的套利理論學說和模型。本文所要強調的不是如何進行套利活動,而是培養一個投資者最基礎的套利思維。無套利定價理論是金融市場定價技術中最為基礎的,其理論核心就是運用資產或資產組合的復制技術,這種技術理論可以廣泛地運用于各種金融資產和其衍生產品,也為投資者進行套利投資行為提供了一種基本的方法論。

(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陳杰,葉永剛.存在套利收益情況下的衍生產品定價[J].經濟評論,2006.6.

[2]胡昌生,熊和平,蔡基棟.證券投資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

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文2

【關鍵詞】公允價值計量 經濟危機 會計

一、公允價值的定義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的劃分,公允價值有四個層次:第一,直接可獲得的市場價格;第二,公認模型估算的市場價格;第三,實際交易價格(無依據表明其不具有代表性);第四,企業特定數據,該數據能被合理估計,并與市場預期不沖突。

前面三個層次的價格幾乎完全體現了市場價格,而第四個層次,盡管數據由企業估計,但該數據還不能與市場預期沖突。在價格趨勢下行的市場中,應將資產估價提高,并表現出與市場預期不沖突。

二、公允價值下跌對經濟危機影響成因分析

公允價值下跌對經濟危機造成的影響可見下面的循環鏈。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跌――資產減計――股東權益減少――為滿足最低資本金要求,金融業被迫擴充資本――股價下跌,難以從股票市場籌資;負債籌資受影響――資金周轉有問題――被迫拋售金融資產――削弱投資者信心,金融危機進一步加劇――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進一步下跌。

三、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分析

1、信息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

從信息供給方來說,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確實比傳統的歷史成本計量更能反映企業的現時資產價值,也提高了公司間財務報表的可比性。如在歷史成本計量法下,市價波動較大的金融資產,各企業由于購入時期不同,會計報表上反映出來的數據也大相徑庭。信息使用者很難單從報表數據獲取各公司資產實際價值的信息中做出正確的判斷與決策。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各公司的相同金融資產用同一時期的市價在報表中列示,就解決了這一問題。

正如美國金融界指出的那樣,單一地按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財務報表上列示金融資產,不但加速了金融資產的減值,還加深了金融危機的影響。按現在各權威機構做出的解釋等,臨時將某些非衍生金融資產按現行市價為成本基礎進行重分類,轉而攤銷,或采取其他計價方法來反映公允價值,容易造成各企業各自為陣,對金融資產區別對待,從而誤導報表使用者。投資者無法簡單地從報表數據中看出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及判斷該價值的可靠性。

從信息需求方――報表使用者來說,并非不知道經濟衰退或繁榮對以公允價值計價的金融資產的金額會有影響,但卻不知道這種影響有多大,尤其是對企業持有的各種不同種類金融資產的影響分別有多大。將風險彈性加大,在繁榮期泡沫化和衰退期零值化的金融資產;與本身有較大成本基礎的金融資產,同時列示在報表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容易導致報表使用者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作為會計計量方式來說,最終目的是要以一種客觀的標準將資產負債的價值在企業財務報表上反映出來,為報表使用者提供及時可靠的信息。這種信息揭示的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通過財務報表的數據直接體現;二是通過財務報表附注的形式加以說明。無論是通過哪種方式,目的都是要讓使用者了解報表數據的實質,依據相關信息做出正確的決策。

建議措施:無論企業如何在報表中列示,都應在報表附注中明確披露各金融資產構成明細,包括品種、初始取得成本、目前市價、報表金額來源或計算方法、持有比例、持有時間、計價方法和以前期間對比數據等。因此,這些金融資產是否被高估或低估,報表使用者可以自己根據附注內容進行判斷,按照自己的風險偏好與對經濟狀況的預估進行決策。

2、資產特征與市價計量方式的矛盾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須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果資產不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者帶來的經濟利益低于其賬面價值,那么該資產就不能再予以確認或者不能以原賬面價值予以確認,否則將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也無法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在經濟衰退時期,可能現時資產市價很低,但過于被低估的金融資產具有高度升值潛力,企業會選擇繼續持有該資產。同樣,在經濟高漲時期,如果存在泡沫,企業在將來的某一時點變現資產,很有可能就無法獲取現時資產市價所能帶來的收益。按現在的市價來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未實現的收益是不合理的,這違反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當金融資產的市價、未來可實現現金流量的現值中的高者都比賬面價值低,則無論該資產分類列示在哪一個項目下,都要確認減值對當期損益的影響,或以減值后的公允價值計價,或計提減值準備,以反映它的真實價值。這時僅僅重分類,而不計提減值準備,是有悖于會計準則的。

按原會計準則的規定,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等類別,規定該類金融資產只能用公允價值計量,并且交易性金融資產無法轉換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列示于資產負債表,對資產使用范圍估計過窄,不能及時并真實準確地反映資產狀況。如果重分類時的價格無定價依據,且不進行減值測試,同樣不能反映資產的真實狀況。

建議措施:在特定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換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同時,由國家權威部門相關指數等指標,對企業金融資產定價進行指導,并由中介機構評估或審核。

3、資產期望價格與預期報酬率之間的矛盾

在市場衰退情況下,人們都期望資產能有一個較高的價格,但資產的預期報酬率卻在不斷下跌。

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看,Re=Rf+β×(Rm-Rf),Re:均衡的預期報酬率,Rf:無風險報酬率,Rm: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β:證券與市場的報酬相關系數。

當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Rm低于無風險報酬率Rf時,對于風險大的證券來說,Re的值就小。在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時,公允價值的降低帶來損益表上損益的降低,從而進一步降低整體市場預期報酬率Rm。

在市場衰退到一定階段時,市場預期報酬率顯然遠低于應有水平。這時,可以考慮采用其他辦法提高市場預期報酬率。

建議措施:采用類似于通貨膨脹情況下采用的物價指數,由相關機構根據政府統計部門統計數據,用一定的數學模型測算,并做出相應預期調整后,設定一個市場預期報酬率調整指數,各企業金融資產報表數據除以該市場預期報酬率調整指數后的數據列示。該調整指數作為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用這種方式,可以較好地加強政府宏觀調控,也可以避免各個企業各自為陣,憑借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決定極端市況下公允價值的狀況。

4、價格正常波動與異常波動之間的矛盾

當金融資產短期需者眾多,瘋狂抬高資產價格時,資產的價格與價值是不吻合的,甚至相互背離的。這種短期內的價格波動,屬于異常波動。此時,采取與正常波動時同樣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是不能反映金融資產的內在價值的。

建議措施:為金融資產價格變動設定區間。在財務報表上反映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金額只能在價值變動區間內才予以確認。當價格變動超過區間時,將其劃分為另一種金融資產,不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往往短期內價格波動很大,因此,對于市價低于變動區間低點的部分暫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將公允價值位于賬面價值邊緣的部分另行設置表外賬簿,進行記錄。在價格回轉時,先在表外轉回相關記錄,待達到賬面價值時,再將相關金融資產轉回至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賬簿上根據公允價值記錄相關資產。若實際市價低于變動區間低點,一年以后仍無價格回轉趨向,應根據實際情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四、結束語

以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方式,并在實踐中經過了一定時間的檢驗,關鍵是提供了有用、可靠的信息,滿足了各方依據該信息做出正確決策的需要。各企業要在公允價值計量這條高速公路上飛速前行,一方面要筑路人,即各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等,加強“道路”的檢修與保養,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對原準則做出調整與補充;另一方面,應要求企業提高自己的車輛性能,增強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才能避免在高速路上“遇坑翻車”的局面。

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文3

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公允價值套期的價值變動源于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企業的損益?,F金流量套期的現金流量變動源于已確認資產或負債、很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有關的某類特定風險,且將影響企業的損益。

公允價值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公允價值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后續計量的存貨、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應當按此規定處理。

對于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組合一部分的利率風險公允價值套期,企業對被套期項目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可按下列方法處理: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資產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資產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負債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負債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

被套期項目是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工具的,按照準則對被套期項目賬面價值所作的調整,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間內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對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的相關項目,也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相關的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的期間內攤銷。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不切實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上述調整金額應當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攤銷完畢;對于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應當于相關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前攤銷完畢。

被套期項目為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或負債,相關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購買資產或承擔負債的確定承諾的公允價值套期中,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已確認為資產或負債),應當調整履行該確定承諾所取得的資產或承擔的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在稅務處理上,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以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在實際處置時,利得或損失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損失,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應當允許扣除。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被套期項目以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在實際處置時,利得或損失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本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不屬于前兩段涉及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的,企業不應當再按照前三段的規定處理。

在稅務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的計稅基礎為零。套期工具結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應當按照類似于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的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處置境外經營時,上述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項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在稅務處理上,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有別于現金流量套期的處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項目按照實際成本為計稅基礎,因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在企業收回或實際處置時,才允許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項目的計稅基礎。

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本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對于不屬于前兩段涉及的現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的,企業不應當再按照前三段的規定處理。

在稅務處理上,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會計利得或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套期工具的計稅基礎為零。套期工具結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文4

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中國信達、長城、華融和東方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先后正式成立。新成立的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其主要業務有四部分:一是債務追償和重組,資產置換、轉讓和銷售,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二是投資咨詢和顧問,財務及法律事務咨詢和顧問,企業審計及破產清算,資產及項目評估;三是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發行債券;四是資產管理范圍內的推薦上市和債券股票承銷,直接投資、資產證券化。

各國都成立了專門的機構來重組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基于兩方面考慮。一方面是銀行積累的不良資產規模很大,單靠銀行自身的盈利和正常的呆賬核銷已難以化解這些不良資產;另一方面是由于分工經營的限制,銀行盤活不良資產總是遇到種種限制和困難,資產管理公司所具有的特許的法律、政策優惠和多種業務手段,有利于提高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從而在整體上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各國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使命是收購、管理、處置商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與國外相比,我國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除了這一使命外,還同時肩負著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使命。即運用債權轉股權、資產證券化、資產置換、轉讓和銷售等市場化債權重組手段,實現對負債企業的重組,推動國有大中型企業優化資本結構、轉變經營機制,最終建立現代制度,達到脫困的目標。

一、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作的難點

(一)道德風險問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為商業銀行卸去了一個沉重的包袱,同時賦予資產管理公司本身處理不良資產很大權力。因此,很容易產生商業銀行借機擴大不良債權和資產管理公司本身,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道德風險。避免商業銀行借機擴大債權,就必須確定從銀行中剝離不良資產的標準。

1.確定時間。我國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確定剝離的是1996年底前的不良資產。這是因為在《商業銀行法》頒布以前,4家國有商業銀行缺乏經營自,并承擔了大量的政策性業務,相當一部分不良資產是因為承擔的政策性業務過多造成的。

2.合理確定剝離的不良資產的數量和范圍。剝離不良資產的目的是使4家國有商業銀行在剝離不良資產后達到相當健康的標準,從而穩健運營。對不良資產劃分的方法要繼續沿用“一逾兩呆”的傳統辦法,這樣便于操作。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平價收購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由于不良資產的實際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以平價收購,意味著不良資產形成的損失完全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承擔。因此,資產管理公司不可能盈利,只是虧損多少的問題。鑒于此,必須制定合適的標準加強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考核。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持整個資產處置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絕操作中的隨意性。同時,應設計市場化的機制,防止資產管理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使國家遭受損失。

(二)資金問題。資金問題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功的一個前提條件。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按賬面值收購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然后進行處置。每一家所需的幾千億元的收購資金來源包括注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人民銀行再貸款、營業收入。其中,注冊資金100億元人民幣由財政全額撥入。不過,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說,彌補幾千億元不良資產造成的損失,100億元是遠遠不夠的。直接融資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債券,鑒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特殊性應由財政擔保;向金融機構借款額要低于可以回收的不良資產額,以保證國有銀行的信貸資金安全,避免國有銀行發生新的不良資產;中央銀行再貸款是投放基礎貨幣,要防止發生通貨膨脹;商業借款要有法律和政策優惠。

(三)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問題。要提高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就必須弄清不良資產形成的原因。我國不良資產形成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1.信貸資金財政化,用銀行貸款充當國有企業和建設項目的資本金;2.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混亂,大量貸款投入到房地產和股市中收不回來;3.政府干預,銀行對經營管理水平低下、重復建設、產品無銷路的國有和集體企業發放的貸款;4.企業還款意識不強,盲目借款,盲目擴張。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作后,對占較大比例的承擔財政職能的信貸資金而形成的固定資產,可以通過債權轉股權的手段有效降低企業和建設項目的資產負債率,使企業減輕財務負擔,然后通過重組和包裝上市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收回資金;通過對企業提供管理咨詢、充當財務顧問,促進重復建設的企業和項目兼并和重組;對房地產貸款證券化;對政府干預、泡沫經濟破滅、企業盲目擴張等無法救活的企業的不良資產可以采用大宗折價出售等方式收回資金。所以,不良資產的回收率應當是比較理想的。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效率問題。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涉及數十萬家企業,如果處置不良資產效率不高,一方面會影響不良資產的回收效率,另一方面可能會使化解不良資產的過程無限制地延長。為此要做到:對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提供寬松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對內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從目前的情況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一些業務手段還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有的甚至與現行的法律相抵觸。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特別法》。政府要給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更多的政策和手段,如自主決定不良資產的轉讓價格,能夠開展各項投資銀行業務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內部要建立市場化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否則,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就不一定明顯高于國有商業銀行自身。

二、債權轉股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作的突破口

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都把債權轉股權作為運作的突破口。所謂債權轉股權,就是將國有企業所欠的30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務轉變為股權,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債權人變為股東,國有企業由債務人變為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股的公司。

債權轉股權,是國有企業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博奕選擇的一種結果。

首先,從國有企業來看,愿意債轉股的比較多。因為大部分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都很高,債轉股后,企業不必再付利息,大大減少了企業的財務費用,降低了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具體講,有3類企業迫切希望債轉股。第一類是發展前景良好,經營管理較好,但債務負擔重,缺乏償債能力的企業。這些企業債轉股后可以輕裝上陣,更好地發展。第二類是目前債務負擔沉重,經營尚可,但前景極不確定的企業。

這些企業債轉股的目的不僅在于減輕當前的財務負擔,還要與銀行分擔將來經營的風險。第三類是目前債務負擔沉重,經營困難且前景不好的企業。這類企業債轉股的目的是逃避債務。

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角度看,只有將經營狀況、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進行債轉股才符合自己的利益。因為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說,只有在資本金安全,在債轉股后收益有所增加或至少保持不變時,將債權轉化成股權才是適當的,這時他們也才愿意債轉股。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債權轉股權規定了五個基本條件:1.產品品種適銷對路,質量符合要求,有市場競爭力;2.工藝設備為國內、國際領先水平,生產符合環保要求;3.企業管理水平較高,債權債務清楚,財務行為規范;4.企業領導班子強;5.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方案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各項政策措施有力、減員增效、下崗分流的任務得到落實??梢哉f,符合這些條件的企業也是好企業。

債轉股并沒有給企業注入新的資金,它只是改變了企業的財務狀況。但債轉股改變了企業的股權機構,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為企業的股東,參與企業的決策和經營管理。因此,債轉股最主要的效果是促使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機制。

三、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公司核心業務

所謂資產證券化就是將缺乏流動性但仍具有未來現金流量的不良資產,通過結構性重組、真實出售、破產剝離以及信用升級等手段轉變成為可以在資本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以融通資金、改善信貸資產質量。資產證券化克服了銀行貸款期限長、流動性差的局限,使銀行貸款成為流動性的證券。通過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商業銀行調整資產結構,改善資產質量,擴大資金來源,分散信用風險,增加業務收入。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證券化有一定難度。首先,我國資本市場容量有限,難以發揮證券市場流動性優勢。資產證券化是依托資本市場的,用流動性帶來盈利性和安全性。世界發達國家在處理銀行不良資產過程中,都是依托資本市場,特別是債券市場,以減少債務重組的成本。我國的資本市場還處于欠發達時期,特別是沒有一個具有深度和廣度的債券市場,公司債券市場很小,機構投資者的規模和實力很弱,吸納不良資產的能力有限。其次,資產證券化的一個基本要求是能夠將這些資產按照風險、金額、還款期限等各方面因素分組打包,使每組中的資產在各方面特征上都基本一致,從而才可能對其進行分析和定價。而我國銀行不良資產中大部分屬于對虧損企業的貸款,這些債權中許多記錄不全,債務人產權關系不明,很難衡量風險,至于將資產進行分組打包、證券化、定價等,處理起來難度大。最后,債權證券化需要債務追償上的充分服務,以及這方面配套的法律和操作規范。債權人如果無法有效追賬,則債權失去價值;如果追賬沒有成熟的規范,債權一旦證券化,原來的債權人就會有道德風險,不會全力以赴追賬,各個債券投資者又只在每項債權中擁有很小的份額,也不可能自己去追賬,結果使證券大大貶值,影響債券市場的發展。

要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證券化順利進行,一個可行的選擇是提高資產化債券的信用等級。增加信用等級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財政部門擔保。由政府對債券提供擔保,當不良資產的清償出現問題時,由財政部門彌補該清償缺口,以保證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2.超額抵押。用超額不良資產作為發行債券的抵押擔保物。

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文5

關鍵詞: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比較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1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概述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將金融資產分為了以下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便屬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它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資產,企業持有該項資產以便從金融工具的短期價格波動中獲利。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我們可以將劃分為交易性金融工具的情形歸納為以下三種:1.準備在短期內出售的金融資產或準備在短期內回購的金融負債。2.衍生工具包括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負債。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用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需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3.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采用短期獲利方式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未被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或“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其他非衍生金融資產,它們或是在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是在初始確認以后因原本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不再符合該類的定義而被重新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該類金融資產主要分為兩類:1.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需要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2.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比較

下面筆者主要從金融資產會計核算的常用方面對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比較分析。

為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按公允價值計入投資成本,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其成本中。例如: 長江公司2011年5月5日購入甲公司2010年5月1日發行的面值200000元,利率6%,5年期公司債券(按年付息,到期還本),購入價格215000元,交易稅費1500元;公司將該批債券劃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管理。則長江公司應作的會計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成本) 201500

應收利息 12000

投資收益 1500

貸:銀行存款 215000

實際支付價款中如果包含有利息或未支付的股利,計入“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在持有期獲得的利息或股利計入“投資收益”,處置或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實際收入與賬面價值之差計入“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期末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市價列報,市價與賬面價值之差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相關會計核算時,企業應當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按全部價款計算,包括直接交易費用。不包括:1.債券的溢價與折價(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2.包含的已確認尚未收到的利息,若采用分期付息方式,則確認為“應收利息”(同交易性債券),若是采用一次還本付息方式,則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晒┏鍪劢灰仔越鹑谫Y產債券折溢價的攤銷同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樣,債券溢折價的攤銷實質是對債券利息的調整,計算公式如下:

應收利息-溢價攤銷額=利息收入

應收利息+折價攤銷額=利息收入

在確定攤銷額時,常采用實際利率法:

應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收入=上期債券攤余價值×實際利率

而實際利率按照公式:債券購買成本=債券到期本金折現值+各期利息折現值(此為發行債券定價模型)求得。

需要注意的是在年末處理上,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在于:年末按公允價值調整賬面價值,差額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需要進行減值處理,但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首先要將前期公允價值變動已記入所有者權益的金額轉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部分再記入公允價值變動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若減值后價值回升,我們需要區別權益工具和債務工具分別處理:權益工具(可供出售股票)應通過權益轉回(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債務工具(可供出售債券)則需通過損益轉回(資產減值損失),會計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兩種金融資產的處理各有其特點,企業應嚴格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相關法規的規定,把握總體要求,正確處理好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關會計核算問題。

參考文獻:

[1]葛家樹,杜興強.中級財務會計學(上)(第三版).

金融資產定價方法范文6

一、 銀行不良金融資產的概念及分類

(一)銀行不良金融資產的概念

銀行不良金融資產是指在現實條件下,銀行金融資產不具有贏利性,不能給銀行帶來預期收益的金融資產。以銀行信貸資產為例,是指貸款利息、本金不能按時回收的狀況。資產優良與否是以資產收益水平為標準來衡量的,即貸款本息的回收程度,包括當期本息回收率與根據現有資產狀況和現實條件預測的未來本息的回收率。銀行不良金融資產實質上是銀行的經營成本。

(二)銀行不良金融資產的分類

我國銀行不良金融資產主要指不良貸款,分類包括:

不能按期償還的貸款,即預期的償還資金來源不能償還到期的利息和本金的貸款,將蒙受損失的貸款;銀行不良金融資產是因貸款人的擔保品價值貶值,貸款的擔保受到威脅,貸款損失可能性增加的貸款。因此,銀行不良金融資產主要是不良貸款和受不良擔保品影響的貸款。

二、國內外銀行不良金融資產的處置情況

(一)國外銀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情況

一些發達國家成功地處置了銀行不良金融資產。最具代表性的處置方式有以下幾種:

美國模式。美國政府為了解決銀行不良金融資產問題,美國聯邦委員會推行金融緩和政策,改善了銀行的盈利能力和增強了處置能力。美國處置銀行不良金融資產的處置機構有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重組信托公司(RTC),它們直接介入處理不良資產。處理的方式主要有:政府以公共資金直接購買不良資產;采取 “好銀行 ― 壞銀行” 模式,從這兩類銀行的金融資產質量為起點,采取不同的金融資產重組的方式;或發行以單個房地產為擔保的債券;動用損失準備金沖銷損失貸款等等。

美國銀行金融不良資產的處置原則:確保實行公開、公平競爭的處置原則;確保銀行金融資產凈現值最大;為提高金融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通過招標吸引民間機構參與不良資產的處置。

韓國模式。韓國政府設立韓國存款保險公司協助金融監督委員會處理銀行不良金融資產。通過資產管理公司對銀行和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重組;銀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資金來源于政府對金融系統的資金援助,及出售銀行股權獲得的資金。對盈利不好的借款企業進行重組,促使一部分國企民營化,并向國外投資者出售企業股權,吸引外資、獲得先進的經營管理經驗,增強企業償貸能力。重組陷入困境的企業“通過強化監控、訴訟、拍賣、向投資者捆綁式出售、發行資產證券化、國際招標等方式收回不良資產;建立對不良貸款的信貸責任追究制度等”。

(二)國內銀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情況

我國現階段還沒有形成完善的債權、產權市場。因此,我國設立專門機構接受銀行不良金融資產,再由專門機構處置比較有利。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方法:

出售轉讓。專門處置機構在取得銀行不良金融資產后,向社會投資者通過拍賣、招標協商方式將不良資產進行處置??梢钥焖贉p少不良金融資產,實現資金的回收,增強處置能力。

債權證券化?!坝捎谫Y產證券化能夠將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信貸資產由表內移至表外,從而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和盈利性”。專門處理機構以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收入為擔保,對社會大眾公開發行不同的組合的債券,把債權轉化為證券在有價證券市場上公開出售。

債轉股。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對國有企業貸款的不良債權,并轉換為股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轉化為對債務人的股權,作為股東享有相應的權益,但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

實行債務重組。債務重組的類型主要包括債務更新、折扣變現、資產置換等。處置程序:在專門機構獲得法院批準后,獲得國有企業托管人資格;接管機構制訂托管-重整計劃,經法院批準后實施,重整國企企業資產與業務,重整結束后,可尋求優勢企業兼并或新投資者收購,從而使企業重新進入良性循環。

三、我國銀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創新

我國首先應該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賦予銀行依靠市場方式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功能和能力,提供處置的政策保障。加快培育我國不良資產處置市場,積極吸引民間資本和國外投資參與處置。要建立和發展規范的不良金融資產市場。

(一)不良貸款分散處置與集中處置創新模式

分散處置模式。這種處置模式是一種分散處理模式 ,指由銀行自己解決不良金融資產。這是在銀行內部設立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部門,或設立獨立于銀行的分支機構,并配備具有處置和評估金融不良資產的專業人員。

集中處置模式。這種模式是由政府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協商的價格和剝離準則,將銀行的不良金融資產從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徹底剝離出來 ,統一轉移給資產管理公司來處理,這樣比較徹底,使銀行的不受不良金融資產拖累。然后資產管理公司在資本市場、產權市場對不良金融資產拍賣處置,以收回資金。

(二)利用金融工具創新來處理不良金融資產

利用金融工具解決銀行不良金融資產,由于金融工具實現了收益權與所有權的分開可以避開國有資產的流失問題。同時,可以吸引國內外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并對債務人進行監督?!敖鹑诠ぞ叩膬烖c是可以借用利率市場、證券市場、資本市場的交易信息,通過金融復制的辦法,使得不良資產能夠與其他市場實現無套利銜接。這就解決了不良資產的合理制定價的關鍵問題,確保了國有資產不會流失”。目前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金融工具主要是:實物期權形式。

(三)推進處置技術創新,提升不良金融資產價值

信托方式實施金融資產證券化。不良金融資產證券化的過程,實質上是將原資產中的風險與收益通過結構性分離與重組,提升不良資產市場價值,使其轉換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并據以融資的過程。

信托與分層。信托是指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可將作為證券化標的的資產轉移給信托公司,然后,通過信托公司發行證券;分層是指在信托利益中按照投資者的不同需求設計不同級別的受益憑證,如優先級、次級等,而不同級別對應不同的受益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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