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監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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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監管制度

文物監管制度范文1

【關鍵詞】博物館 志愿者 高度 亮度 溫度

一、理念創新,站在實現文化權利的高度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熱愛文化、熱心公益的人士走進博物館成為文化志愿者,用無私奉獻向社會傳播正能量,引領新的生活時尚。博物館志愿者身上兼具雙重身份,他們既是觀眾,又是博物館的工作人員。他們不是靠物質的誘惑,而是帶著“傳承歷史文化,展現城市文明”的公益心來參與博物館工作,并借助博物館這個文化舞臺,來實現個人的社會價值。深圳博物館在志愿服務中走在前列,是市屬公共文化場館中志愿者規模最大、人數最多的單位,目前擁有高素質的專家型志愿者和在校大、中、小學生等志愿者1900多人。他們大多為年輕白領,大、中、小學生,有的是離退休人員,還有外國友人。吸引志愿者走進博物館為社會服務的是一顆“傳承文化、展現文明”的公益心。博物館志愿者兼具雙重身份,他們既是享受歷史文化成果的觀眾,又是參與、創造文化成果的工作人員,為社會提供文化服務成為志愿者們參與文化創造、實現自身文化權利的一個途徑。深圳博物館志愿者隊伍建設在招募和管理上實現了可持續發展。

1.完善招募機制。深圳博物館志愿者招募實現了常態化,志愿者工作由開放服務部和教育推廣部負責專門管理。每年5月份,館方定期開展志愿者招募工作。招募前開會研究當前館里志愿者的結構狀況,有針對性地擬定招募計劃,并利用官方網站、微博、海報做好提前宣傳。近年來,館方采取定點守候和主動外出兩種形式,擴大招募范圍,在老年大學、老干部活動中心、深圳大學、深圳高職院等地展開招募,志愿者隊伍規模日益擴大,素質不斷提升。深圳博物館對志愿者個人資料進行全面認知和了解,并建立志愿者檔案資料庫,以便在志愿服務工作中充分尊重志愿者獨立完整的個性和人格特質。

2.做到志愿者培訓規范化。館方每年定期組織志愿者常規培訓和不定期的專題講座,先后邀請清華大學教授尚剛、臺灣故宮博物館研究員廖寶秀等知名專家為開展各類專題講座10余場次,同時利用志愿者資源發現人才,推出了“志愿者專家”講座,并組織赴市內及香港、廣州、潮州等地的20多家博物館參觀學習。培訓內容涉及《深圳改革開放史》、《深圳民俗文化》、《深圳古代史》、《深圳近現代史》、青銅器、書畫、陶瓷等館方具有特色的歷史文化、考古知識,以及講解技巧、接待禮儀、英語口語等通用技能。根據志愿者崗位工作的性質、服務內容及操作方法,分別采取循序漸進、突擊培訓、按需培訓等方法提高志愿服務技能;為新加入的志愿者配備導師,全面輔導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每年的新老志愿者都必須完成一定課時的培訓,有效地保證了志愿者服務的質量水平。

3.尋求自我管理,成立志愿者自治管理委員會。一度以來,深圳博物館只有一名專職人員開展志愿者工作。盡管上級領導和兄弟部門給予了大量指導和幫助,但主要靠一個人的力量組織和管理上百人的招募、培訓、上崗、考核、交流等活動,是非常困難的。實踐表明,志愿者完全有能力、有智慧管理好自己,作為博物館管理者應該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平臺。深圳博物館充分發揮志愿者的自身優勢,引導他們以主人翁意識參與到博物館工作中。館方指導協助志愿者成立了自治管理委員會作為志愿者團隊的組織核心,在志愿者招募、業務培訓、崗前考核、宣傳策劃、學術研究、文體活動、生活關懷等各方面逐步實現自主管理、自主服務和自主發展,做到了志愿者隊伍建設與博物館建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二、優化服務,深博志愿者品牌閃閃發亮

在實現志愿服務數量飛躍的同時,深圳博物館注重優化志愿服務質量,一個重要內容是“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不同文化水平和知識結構的人群適合不同的崗位工作。深圳博物館以綜合素質為基礎,探索建立了三個層次的志愿者服務隊伍,實現了志愿者隊伍結構科學合理。一是引進小講解員。青少年是博物館社會教育的主要對象。吸引青少年主動走進博物館成為志愿者,感受歷史文化并將所知所學傳遞給更多觀眾,給青少年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鍛煉平臺。二是吸納在校大學生和社會在職人員。在職工作人員和在校大學生具有一定的社會閱歷和專業技能,年富力強,博物館的資源也能幫助他們提升文化素養,所以他們成為了深圳博物館招募的重點對象,人數占到了志愿者總數的一半比例。這類志愿者是深圳博物館的生力軍,常常能形成意想不到的亮點。三是離退休老年人成為志愿者中堅力量。目前深圳博物館館志愿者隊伍中最穩定是離退休的中老年志愿者,他們不受工作時間限制,大部分生活條件較好、綜合素質較高,責任感強,十分遵守工作準則,有常年服務的興趣和毅力,是其他志愿者的榜樣。他們在文化服務中發揮著光和熱,在自己的晚年繼續實現和提升自我價值。

優化服務的另一個方面是拓寬服務范圍,提高服務品質。博物館志愿者服務主要有三種形式,包括從事講解、咨詢、場地管理等工作,服務的場所也可分為在館內和走出館外。深圳博物館有意識地拓寬志愿者的服務范圍,更新服務內容和形式。2012年全國助殘日,深圳博物館志愿者聯手羅湖區家園網的義工隊伍共同舉辦“攜手輪椅朋友,相聚文化家園”活動,邀請輪椅朋友相聚深圳博物館參觀、學習以及交流聯歡,得到廣泛贊譽,引起社會各界對殘疾人士的高度重視。2013年 6月12日是農歷五月初五的端午節,志愿者組織策劃了舉辦系列公益文化活動――包粽子、制作香囊、茶道表演、《離騷》詩歌朗誦、漢服展示、古箏表演、旗袍秀,傳播了民俗文化,讓廣大的年輕人學習歷史,開拓視野,發現傳統文化中的美。這些活動實現了讓志愿者既走進博物館,又從博物館走出去,延伸了志愿服務的觸角。

三、快樂奉獻,提升“志愿者之城”的文化溫度

從博物館志愿服務的工作實踐中,深圳博物館發現存在志愿者流失的問題。這里面有畢業、調動工作的客觀原因,也有志愿者感覺到不受重視、失去興趣的主觀原因等。為防止志愿者的大量流失,近年來深圳博物館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大力弘揚“快樂奉獻”的精神,營造溫暖的志愿者文化,維持志愿者隊伍健康穩定。在深圳博物館的積極引導和激勵下,雙方精誠合作、共同進取、互利共贏,“我奉獻、我快樂”成為每個志愿者的精神動力。

1.以崗位選擇多樣化保持志愿服務的活力。如果長期從事單一的工作,人的工作熱情會逐漸消失,志愿服務同樣如此。為了給志愿者們提供在不同崗位學習、交流、展示的機會,館方專門設置了對外服務組和內部管理組兩大類志愿服務崗位。對外服務組包括講解導覽組、綜合服務管理組、宣傳教育推廣組;內部管理組包括宣傳策劃組、信息技術組、文體藝術組、秘書組、資料翻譯組等。志愿者可以根據個人所長及興趣愛好進行崗位的選擇,館方還設立生活關懷組來關心志愿者的內心需求,與志愿者進行溝通交流。這些設置,把志愿者個人成長納入博物館的長期培訓計劃中,志愿者的潛能得到盡情發揮,在服務中找到了自己的榮譽感和成就感。

2.以完善激勵機制點燃服務熱情。深圳博物館對每個年度表現優秀的志愿者給予精神和一定物質上的獎勵,還為志愿者設立了工作室、購買志愿者保險、創建志愿者論壇、免費組織外出參觀等活動,增強志愿者團隊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每年6月和12月,分別召開半年和全年志愿者工作會議對全館志愿者服務和管理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同時,館方積極通過新聞媒體、官方網站等途徑宣傳志愿者的優秀事跡,弘揚奉獻精神,吸引更多的人參與到博物館志愿服務隊伍中來。

3.以樹立形象掀起志愿服務的文明風潮。深圳博物館與志愿者自治管理委員會聘請了深圳市著名電視、廣播主持人王梅和陳潔擔任志愿者形象大使,倡導人人爭做文化志愿者,讓不同領域的市民一起用實際行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用心靈守護共同的精神家園。同時,館方開展了許多形式多樣,趣味性、參與性、知識性強的志愿者活動,包括出版《深圳博物館志愿者通訊》,策劃制作《深圳博物館志愿者宣傳片》,舉辦文藝聯歡、舞蹈培訓、羽毛球比賽,確立志愿者團歌《相親相愛一家人》等活動,增強了志愿者情感交流和團體的向心力,營造出快樂奉獻的和諧志愿者文化。開展“我愛深博”志愿者講解比賽和“我最喜愛的志愿者講解員”評選活動,通過觀眾投票選舉了10名“我最喜愛的志愿者講解員”。面向全體志愿者開展問卷調查,征求大家對我館志愿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提升工作探明方向。

總之,2010年深圳市民評選出 “深圳十大觀念”,其中之一就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深圳博物館志愿者身上,它更是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博物館志愿者工作順應了時展的要求,也有力地促進了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職能的發揮,深圳博物館將繼續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人士一起參與建設高素質的志愿者隊伍,為推動文博事業的繁榮發展做出新貢獻。

參考文獻:

文物監管制度范文2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體性原則

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系,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系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2.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余的實現。由于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范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3.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著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系,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系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4.優化原則

一般來說,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后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系,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二、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

1.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搜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2.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了解企業自身的特點,并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3.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范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文物監管制度范文3

關鍵詞:企業;內部;會計;控制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目前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面臨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構建內部科學會計控制體系對于企業保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具有相當的促進與推動作用,由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一些企業面臨的財務管理風險日益增大,因此內部財務管理與控制工作迫切需要加強。

一、造成單位內部會計控制低下的原因和現狀

1.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單位內部應用會計方法和其他有關方法,對財務、會計工作和有關經濟業務進行控制,使其形成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制度。但是,目前很多單位都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包括憑證、賬簿、報表的處理程序,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工作的交接,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等主要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都沒有完善,從而造成會計核算行為的隨意性和會計信息的不可靠性。這種情況集中體現在中小型單位和“內部人控制”較嚴重的單位。在我國,大多數的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受人為干擾嚴重,單位領導多數對會計不太熟悉,也不太重視。所以,往往沒有內部會計控制,坐支、白條抵賬或者私設小金庫的現象屢見不鮮。在“內部人控制”較為嚴重的單位,領導或是利益相關者利用職權的便利控制整個業務及會計處理程序,以獲得最大的利益。

2.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不利于制度的實施。在已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單位中,相當一部分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主要表現在:①脫離單位內部實際情況。部分單位脫離實際,建立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照搬、照抄其他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無法適合單位的內部組織形式。②內部會計控制組織不健全或職責不清。在設計內部會計控制時,未達到縱橫交錯,點面結合的控制要求,制定的內部會計控制失控等情況時有發生,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無法正常實施。③忽視成本效益原則。部分單位在設計制度時,過于強調其嚴密性和完整性,為此增設機構、增加手續和程序,造成重復勞動,單位成本上升。

3.內部審計弱化,監督不力。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是通過納入管理過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動實現的。要確保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性,就必須對其實行監督。內部審計既是監督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有效運轉的重要措施,也是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一個主要內容。但是在我國,內部審計機構往往成為單位內部虛設的一個機構,多是徒有虛名或名存實亡,沒有發揮出內部審計應有的功能,從而影響了單位內部會計控制質量和進一步的發展。

二、提高單位內部會計控制質量的措施

1.以會計法律法規為依據,科學、合理的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稌嫹ā泛汀秲炔繒嬁刂埔幏丁返葧嫹?、法規為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指明了方向。各單位都應該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深入研究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茖W、合理的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以下幾個原則:①全面性原則。即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必須從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角度出發,將觸角滲透到單位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做環節中,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不能留有死角。②系統性原則。在設計制度時,部門和崗位應形成既相互制約又縱橫交錯的關系,以保證制度能按照特定的目標發揮其功能。③內部牽制原則。這是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核心原則。④效益性原則。即在設計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時,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⑤職責明確原則。在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過程中,必須明確各部門及人員應承擔的責任范圍及權限,明確規定操做規程和處理手續,確定追究、查處責任的措施與獎懲辦法等。

2.優化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環境。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環境主要指對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構成直接影響的各種因素,包括單位管理班子的建立、領導及員工的素質、單位的文化氛圍等,它們直接影響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完善及有效實施。①強化以人為本的觀念,建立新型管理關系。單位內部會計控制要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強調溝通和感情的交流,消除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膜,形成強有力的群體,調動員工的積極性。②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員綜合素質。

3.建立預算控制。預算控制是現代單位會計控制的一種主要方式,單位通過預算控制,能使單位的經營目標轉化為各部門、各個崗位以致個人的具體行為目標作為各受控單位的約束條件,從根本上保證單位經營目標的實現。編制預算的過程就是對單位經營目標的進一步分解,因此,其本身具有可控性和可考核性,單位管理者可以根據預算所確定的標準進行控制,評定工作成效,找出偏差,進而采取糾正措施消除偏差。此外,預算控制的重要意義還在于它能改善協調和加強控制。當單位的各個職能部門都編制了預算時,就為協調單位各部門的活動奠定了基礎;同時,由于預算結果的偏離將更容易被查明和評定,預算也為控制過程的糾正措施提供了基礎。

4.建立責任會計控制系統。結合我國當前的社會形勢,增設責任會計無疑是我國單位對內加強過程控制實現目標管理,對外增強單位競爭力的一種有效管理方式。責任會計控制系統作為會計控制系統中極為重要的一個模塊,一方面擔負會計事中控制的重任,另一方面又作為連接預算控制系統和控制評價系統的橋梁,使得整個會計控制系統形成一個閉環控制回路。更為重要的是,責任會計控制系統與單位業務和其他管理系統緊密相連,形成開放式的控制環境,與單位業務流程做到高度集中化。

文物監管制度范文4

一、賬務記錄在企業日常經營中的作用

財務會計在經濟管理活動中,主要負責企業市場的開拓、資金的運轉、業務的改革等方面的核算,從而使企業經營者掌握企業的實際情況。由于先進技術的廣泛應用,使得企業辦公自動化,電子記賬逐漸取代了手工記賬,然而這并不影響賬務記錄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

(一)掌握資金收支

企業資金的穩定,有利于企業的長久經營,資金充足與否直接影響企業的業務活動。企業進行業務拓展時,必然需要支出一大筆資金,財務會計人員需要對企業業務活動的賬目進行詳細的記錄。詳細的賬務記錄能夠幫助企業經營者了解每一筆資金的用途,這樣清晰詳細的記賬模式,有效的幫助了企業經營者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

(二)了解賬務記錄

財務部門對于一個企業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企業經營最常見的管理部門,財務管理的水平能直接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管理是企業經營者管理的重點,企業日常的收支情況都會詳細的記錄在賬簿上,是編寫財務報表、整理會計資料的工具。企業的經營者可以通過查看賬簿,全面了解企業的財務近況,實時掌控企業資金的流動方向。

(三)掌握財務實力

企業可以通過收集資金的方式,使企業擁有充足的流動資金,并與外招商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降低企業在市場經濟上所承擔的風險。投資者在投資之前也會進一步的了解企業的實力,作為投資的前期考查,賬務記錄能夠清楚的將企業每一項業務活動都真實的呈現出來,直接反映了企業的財務實力,方便投資者對企業進行全面的了解。

(四)指導市場決策

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壓力越來愈大,經營不善導致破產的企業也是數不勝數。經營者需要有準確的眼光和市場決策能力,使企業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依然能夠生存有道。財務記錄能夠指導經營者進行市場決策,比如企業為了拓展市場,研制開發新項目,就可以根據賬務記錄了解企業是否有充足的資金,方便經營者控制研發項目規模的大小,將企業的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二、財務會計財務審核存在的問題

財務審核的內容涉及面很多,需要有嚴格的財務審核制度作為審核標準,財務會計在審核過程中會遇到如下問題:

(一)假賬

“虛假賬目”是財務會計在財務審核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如果不能妥善處理這些虛假賬目,不利于企業進行長期的經營管理。假賬的出現,主要是因為企業管理者無法抵制利益誘惑,為了減少繳納的稅收,通過篡改賬目,從中謀取利益。在審核過程中賄賂會計人員做假賬,利用假信息來躲避交稅,這種行為觸犯了法律,損害了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漏賬

經濟發展迅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發激烈,想要提高競爭力,就需要擴大企業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經營范圍和規模的擴大,導致財務審核的內容量越來越重,因此很容易出現漏賬。財務會計進行財務審核過程中,沒能完整的將企業業務活動相關的信息納入審核之中,產生信息的遺漏,導致審核結果錯誤,使經營者無法掌握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影響其對企業進行市場規劃和市場決策。

(三)錯賬

會計人員在進行財務審核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導致操作失誤,會出現記錯賬的現象。財務審核工作對會計人員自身素質有很高的要求,記錯賬對于企業來說,有可能造成很嚴重的后果。比如,企業生產初期,為了保證生產線的正常運轉,需要采購人員采購充足的原材料,此時采購成本的審核成為了財務會計人員工作的重點,如果審核出現錯誤,就會導致相關業務出現混亂,企業也可能因此受到損失。

(四)改賬

財務會計人員如果沒有較高的素質和個人修養,面對利益誘惑時,財務會計人員就會通過改賬來掩飾自己獲取公司利益的事實。改賬是財務會計人員造假的一種手段,這種做法使得企業的財務信息失去了真實性,企業的管理者無法通過財務信息及時處理公司的業務。會計人員這種違法行為,損害了他人利益的同時,也損害了公司的利益。企業在聘請會計人員時應該對其個人素質進行考查,否則可能對公司的經濟造成重大的損失。

三、財務會計財務審核的優化建議

(一)建立企業內控制度

財務審核制度不夠完善,會導致企業資金的流失,財務信息的錯漏、篡改,使得財務審核無法真實的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經營者無法掌握企業的真實情況,很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經營失敗、公司破產等。因此,加強企業內控制度的建設,有效監管會計人員進行財務審核,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小規模的企業,可以與會計事務所合作,進行公司內部的財務審查,避免造成公司資金的損失。

(二)建立企業財務制度

財務制度的建立能有效的對企業的資金進行監管,確保企業的資金被合理使用,避免會計人員或者管理者從中獲利,損害公司的利益。加強企業內部信息化建設,實現財務信息資源共享,使企業經營者準確的掌握資金的動態,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培訓財務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

為了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企業應該加強培訓財務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通過引進新的計算機網絡技術,使會計人員具備專業的知識素養,學會用計算機進行賬務審計,提高會計人員賬務審核的工作效率,確保賬務信息的準確無誤。

文物監管制度范文5

1、走私罪所侵犯的客體是海關對貨物、物品的進出境的監管制度

對走私罪所侵犯的客體,理論界看法不一。大多數學者認為,走私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管制包括對違禁品的進出口的嚴格禁止。(注:參見馬克昌主編:《經濟犯罪新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10頁。 陳興良主編:《刑事審判實務研究》,中國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頁。)有的學者則認為, 走私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海關管理,國家通過海關管制和關稅調節,禁止或限制一些貨物、物品出口,或通過關稅調節進口量,走私犯罪就是破壞上述國家海關管理的嚴重行為(注:參見王作富主編:《經濟活動中的罪與非罪的界限》(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74頁。)。還有的學者認為,對外貿易管制所指向的對象均是非違禁品,走私罪既破壞了國家的對外貿易管制,又對海關對違禁品進出境的監管活動構成了侵犯;而不管是對外貿易管制,還是對違禁品等物品的進出境監管,都是國家海關進出境監管制度所規定的內容,走私罪所侵犯的客體是海關對貨物、物品的進出境監管制度(注:參見趙秉志主編:《刑法爭議問題研究》下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0—141頁。)。以上幾種觀點,都從走私罪所侵犯的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這個前提出發,但對這種社會關系的性質,卻產生了截然不同的結論。通過對以上幾種觀點的分析。筆者認為,要對走私罪的犯罪客體正確定性,首先要對對外貿易管制、海關監管和海關管理等概念及它們之間的關系有正確的認識。

一般認為,對外貿易管制是指國家通過政策、法令對對外貿易加以監督和控制,它主要包括實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外匯管理制度、海關監管和關稅制度以及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等四項內容(注:參見于光遠主編:《經濟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版,上卷第607頁; 張躍慶、張念宏主編:《經濟大辭?!?,海洋出版社1992年版,第935 頁。)。侵犯以上四種制度,情節嚴重的行為,都構成犯罪,但根據所反映的社會關系的不同,侵犯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外匯管理及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的有關犯罪不同于侵犯海關監管和關稅制度的犯罪,分別規定在刑法分則的其他章節里,如侵犯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的逃避商檢罪就規定在第3章第8節擾亂市場秩序罪中。這些犯罪與侵犯海關監管和關稅制度的犯罪一起,共同侵犯了國家的對外貿易管制制度。走私罪是個類罪名,也就是說,這里所探討的走私罪的犯罪客體是其同類客體。而同類客體是指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也就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注:參見馬克昌主編:《犯罪通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頁。)。走私罪通過逃避海關監管、 檢查,破壞了國家對外貿易管制,走私行為必然違反了對外貿易管制,但不能反過來說違反了對外貿易管制的行為都是走私行為。籠統地把對外貿易管制理解為走私罪的客體還不十分具體、準確。因此,這里走私罪各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只能是對外貿易管制中的某個方面或某種制度。同樣的道理,根據以上第二種觀點,把走私犯罪的客體理解為海關管理,容易混淆走私行為與其它違反海關管理行為的界限。因為海關管理不僅包括對貨物、物品的進出境監管,還包括對人員的進出境監管等,把海關管理作為客體,不能具體、準確地揭示走私罪所侵犯的社會關系。

對于以上第三種觀點,筆者初步贊同走私罪侵犯的客體為海關對貨物、物品的進出境監管制度的說法。走私違禁品犯罪對海關對禁止進出境物品的海關監管制度構成了侵犯;走私一般貨物、物品,走私特定減稅、免稅、保稅物品、貨物的犯罪,破壞了海關對進出境貨物、物品關稅征收監管制度。根據《海關法》第2條的規定, 關稅征收是海關的主要業務之一。海關通過對貨物、物品征收關稅,實現國家對對外貿易進行管制的職能。關稅征收是海關對進出境貨物、物品監管的主要內容和任務之一,因此,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犯罪侵犯的同類客體也是海關對進出境貨物、物品監管制度。但就以上第三種觀點所持的理由,筆者認為有以下兩點值得商榷。其一,對外貿易管制與海關進出境監管制度的關系問題。該觀點認為,對外貿易管制是國家海關進出境監管制度的內容之一。筆者認為,恰恰相反,對外貿易管制包括了國家海關進出境監管制度,海關進出境監管制度只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的內容之一,如上所述,對外貿易管制的四項主要措施,海關監管制度只是其一。其二,違禁品是否對外貿易管制對象。該觀點認為,對外貿易管制的對象是非違禁品。筆者認為,對外貿易管制,并非僅只對于外貿商品交易活動的管制,它還包括對違禁品的進出口的嚴格禁止。對禁止進出境物品的海關監管制度是海關管理制度之一,這里的禁止進出境的物品有各種武器、彈藥、爆炸物品和貨幣,禁止出口的物品有珍貴動物、植物以及貴重金屬等(注:參見劉瑞復主編:《中國經濟法律百科全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316頁。)。 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屬禁止對外貿易的違禁品,它們是海關監管禁止進出口的對象,而海關監管則是對外貿易管制的內容之一,因此,違禁品也是對外貿易管制的對象。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筆者認為,走私違禁品的犯罪和走私一般貨物、物品,走私特定減稅、免稅、保稅物品、貨物的犯罪都侵犯了對外貿易管制中的海關對貨物、物品進出境的監管制度。走私罪的犯罪客體是海關對貨物、物品進出境的監管制度。

2、關于走私犯罪的罪名種類劃分及個罪名的確定

理論界就走私罪中各罪的劃分歸類有不同的標準,其中根據犯罪對象的特征,依走私對象是否特定物品,將其劃分為走私特定物品的犯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犯罪(注:參見馬克昌主編:《經濟犯罪新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19頁。)。筆者認為, 為了更好地揭示由于走私對象性質的不同所反映的社會危害性程度的差異以及刑法對走私罪的立法精神,按犯罪對象的劃分方法,可將走私罪劃分為:一是走私禁止進出口物品(違禁品)的犯罪,包括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物品罪;二是走私非違禁品的犯罪,除刑法第153條走私一般貨物、 物品罪外,它還包括走私特定減、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及保稅貨物,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一般貨物、物品和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按走私一般貨物、物品定罪處罰的行為。走私固體廢物罪則按走私固體廢物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危險廢物、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和國家限制進口的廢物)分屬于第一類或第二類。

由于刑法第151條沒有采取“一條文一罪名”的立法方式, 將數個不同的走私對象規定在同一條款中,因此引起了對第151 條包括幾外罪名的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本條包括3個罪名,第1款的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罪,第2款的走私文物、 珍貴動物及其制品、黃金、白銀或者其他貴重金屬罪,第3 款的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注:參見陳興良主編:《刑法疏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74頁。)。另一觀點認為包括4個罪名,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罪,走私偽造的貨幣罪,走私文物、珍貴動物、貴重金屬罪,走私珍稀植物罪(注:參見曹子丹、侯國云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精解》,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33頁。)。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包括5個罪名: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罪,走私偽造的貨幣罪,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文物罪,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走私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罪(注:參見歐陽濤主編:《中國人民共和國新刑法注釋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頁。)。筆者認為,以上三種觀點都值得商榷。其共同的不足在于,僅僅簡單地按條文的款數來確定罪名,而忽略導致社會危害性大小的不同性質走私犯罪的對象。就走私罪來說,應根據不同的走私對象來確定罪名,由此可把刑法第151條劃分為以下7個罪名,即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二、關于走私罪客觀方面若干問題的探討及個罪名的確定

1、“情節嚴重”是否是走私罪的構成要素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偽造的貨幣,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或其他貴重金屬、珍貴動物及其制品,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固體廢物的,以牟利或傳播為目的,走私的影片、錄像帶、圖片、書刊或其他物品的,刑法有規定要求走私行為的“情節嚴重”,只要走私上述違禁品,原則上都可能構成犯罪。因為這些物品不是對社會具有嚴重危害性和危險性,就是對國家經濟建設有重大價值,走私這些物品主觀上惡性較大,客觀上對社會具有相當嚴重的危害性。

正因為此,有些學者對走私罪是否以“情節嚴重”為其構成要素提出質疑,認為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不管情節嚴重,一律以犯罪論處,走私物品的行為,只有主觀上的限制,而不要求情節嚴重……(注:參見張明楷著:《市場經濟下的經濟犯罪與對策》,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第149頁。)筆者認為, 對走私行為而言,都是違反海關法規的行為,只有違反海關法規,情節嚴重的走私行為,才追究刑事責任。雖然刑法對上述罪名沒有規定“情節嚴重”才構成,但對這種理解不能絕對化,不能認為凡是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的,不論具體情況如何,數量多少,一律都以犯罪論處。根據刑法第13條“但書”的規定,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如果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同樣可以不認為是犯罪。刑法第151 條規定各罪的法定刑,最低幅度只要求“情節較輕”,沒有對情節顯著輕微規定法定刑幅度。因此,對這類走私罪而言,情節嚴重仍然是其構成要素。

也就是說,走私行為情節是否嚴重是劃分走私犯罪與走私違法行為的界限,這種“情節嚴重”已根據走私罪里不同犯罪行為的性質化解成不同的標準分散在各種罪名條文之中。走私上述禁止進出口物品,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走私上述違禁物品以外的其他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的大小是區分罪與非罪界限, 偷逃稅額在5萬元以上的,表明走私一般貨物、物品行為已有情節嚴重的性質,原則上都應定罪判刑。另外,以武裝掩護走私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屬于情節嚴重的范圍。

2、關于對間接走私條文的理解與適用

所謂間接走私,也叫準走私,即刑法第155條第1項或第2 項列舉的兩種行為:“(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 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 (2)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或者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p>

(1)關于間接走私的定罪處罰,刑法只規定以走私罪論處。 但具體如何認定,要根據間接走私行為的對象來確定。如果間接走私特定的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而構成犯罪的,應按該物品的性質分別定為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物品罪,走私固體廢物罪,并按照刑法規定的各該罪的法定刑處罰;如果是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間接走私,則應當按照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

(2 )條文中的“數額較大”是指價額的數額較大還是指應繳納稅額的數額較大?根據刑法第155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 直接向走私人收購走私進口的非國家禁止進口的貨物、物品,或者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沒有合法證明的,需要以運輸、收購、販賣走私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為構成犯罪的條件。這便產生一個問題,條文中的“數額較大”是指價額的數額較大還是指應繳納稅額的數額較大?對這個問題,筆者認為,上述間接走私行為,行為對象是非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物品,即是除武器、彈藥、核材料、文物等違禁物品以外的普通物品。依本條和刑法第153條規定, 上述兩種行為,以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論處,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是以應繳稅額作為處罰根據。為便于司法實踐中對上述間接走私行為的定罪處罰,同時也考慮到條文之間的協調性,筆者認為,本條的“數額較大”應指所走私貨物、物品的應繳納稅額的數額較大而非價額的數額較大。

3、武裝走私的問題

刑法第157條第1款規定:“武裝掩護走私的,依照第151條第1款、第4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司法實踐中, 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攜帶武器掩護走私但未使用武器;二是攜帶武器掩護走私并在遇到緝私檢查、追捕時使用武器抵抗。根據本條規定,無論犯罪分子是否使用了武器,只要是武裝掩護走私的,即應依本條處理。如果使用武器進行抵抗,致人傷亡的,應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實行數罪并罰。

在理論界,對本條第1款的理解分歧較大。 有的學者理解為“凡是武裝掩護走私,無論所掩護的走私行為是否構成走私犯罪,也無論所構成的是何種犯罪,一律都按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罪從重處罰。”(注:參見鄧又天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與司法適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43頁。 )有的理解為,只有“將武裝掩護走私理解為一個獨立的罪名,才能解決武裝掩護走私一般貨物、物品而定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偽造的貨幣罪的尷尬局面。”(注:參見陳興良主編:《刑法疏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86頁。)還有的認為, 武裝掩護走私既不能一律定為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罪,也不能定武裝掩護走私罪。應當根據走私的貨物、物品的性質確定罪名,把武裝掩護作為加重處罰的一個情節(注:參見侯國云、白岫云著:《新刑法疑難問題解析與適用》,中國檢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57頁。)。 筆者贊同以上的第三種理解,刑法第157條的規定是針對處刑的,并不涉及定罪。 按第一種觀點,武裝掩護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的也定走私武器、彈藥罪,這顯然與立法精神相悖。第二種觀點意味著不論走私的對象是什么,一律定武裝掩護走私罪,這未能揭示出走私對象性質的不同導致社會危害性的差異。因此,應當根據走私對象的性質來確定罪名,武裝掩護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的,應定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 但是依照刑法第151條第1款和第4款規定的法定刑從重處罰。

三、對刑法第155條第3款的理解和認識

走私固體廢物由于與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物品等規定在一個條文(刑法第155條)里, 因而部分學者認為這種行為也是間接走私(也稱準走私)(注:參見陳興良主編:《刑法疏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83頁。 )。還有認為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運輸進境的行為是準走私罪(注:參見鄧又天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與司法適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第243頁。)。筆者認為,“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棄物運輸進境的”行為,是直接走私的行為,它與刑法第155條第1、2 款規定的間接走私形式截然不同,正因為此,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中也是將“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棄物運輸進境的”行為確定為走私固體廢物罪。關于走私固體廢物罪的處罰,刑法沒有規定獨立的法定刑,只是規定“依照本節的有關規定處罰”。至于如何處罰,法律沒有規定,當前也沒有司法解釋。有的著作提出對此“應以走私一般貨物、物品罪處罰”(注:參見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刑法實務全書》,紅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315頁。)。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未能較好理解立法本意, 即在處罰上對走私違禁品及一般物品區別對待,沒有區分固體廢棄物的性質。對此可根據1996年7月31 日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非法進口廢物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雖然它不是針對本規定所作的司法解釋,并且有的解釋顯然已不適宜,但仍有參考價值。參考這一解釋,筆者認為,如何處罰,應當區別所走私的固體廢物的性質。如果所走私的是國家禁止進口的危險固體廢物,應依照刑法第151 條規定的法定刑處罰;如果所走私的是國家禁止進口的非危險固體廢物或者國家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則應依照刑法第153條規定的法定刑處罰。

文物監管制度范文6

關鍵詞:排污申報 問題 建議

中圖分類號:S1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05(b)-0144-01

排污申報,是指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噪聲或產生固體廢物者,按照法定程序就污染物排放的具體狀況(時間、數量、地點等),向所在地環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報、登記和注冊的過程。排污申報登記是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環境管理制度,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費征收工作的基礎。在實際工作中,由于企業的不重視、環境管理工作者疏于管理和管理不到位,造成排污申報工作流于形式,浪費了大量的財力和勞力,現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1 目前排污申報及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排污企業申報意識不強

在申報過程中發現,最主要存在申報不全面、超過期限申報和虛假申報。部分小型輕污染企業,為完成任務,臨時委派一名不熟悉業務的人員,申報表上蓋好公章送環保局算交差。一部分重污染大中型企業,申報過程中報小頭,存大頭,提供部分佐證材料,將排污量控制在該公司污染物總量指標之內,以達到不超總量指標和減少排污費的目的。部分小型重污染企業,為來年少繳或不繳排污費,遲遲不進行申報,需電話多次催報或發限期申報通知后才進行申報。

1.2?環境管理存在問題

申報管理流于形式。少數環保人員對排污申報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只要企業完成了當年的排污費任務,企業申報多少根本不重要,違背了企業應如實申報和應收盡收的原則。環保局對不依法進行排污申報的企業,不及時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并處以罰款,而是簡單通過電話催報。部分環保人員無法掌握排污申的了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每年年度申報時,環境監察機構受理的申報量很大,且時間較緊,人員少,環保人員往往就申報表的完整性和羅輯關系進行表面層次的審核,而申報表是否準確真實,無法去核實。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一部分企業認為排污申報只是一種形式而已,不按期如實申報也不會受到處罰。

1.3?排污申報方式單一、工作效率低下

排污申報登記表內容繁多、邏輯關系復雜,專業性較強,而一般企業人員普遍素質較低,這種方式,不僅大大了浪費了財力、人力,也大大的降低了企業人員和環保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2 排污申報建議和措施

2.1?加強宣傳、培訓、提高企業的認識

排污申報登記是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環保部門要加大排污申報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排污申報登記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強化排污單位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使其深刻認識到排污申報是我國的一項法律規定,是排污者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必須自覺執行。如:在環評申批過程中要求企業建成后要向環境監察機構進行正常月(季)度申報,設置短信平臺分類別對企業進行申報提醒。

2.2?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管理和核查,提高數據的真實性

首先調閱排污單位的環評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分析排污單位的生產產品、生產規模、生產工藝、產污環節、治理情況及實際排污情況。日常收集建立污染源常規監督檢測數據庫,實時掌握排污單位的排污情況。加大現場核查力度,通過調取企業的現場生產紀錄、污染治理設施的操作記錄和公司財務資料對公司的實際產量、用水、用煤情況從而判斷企業的實際排污情況,再通過行業的排污系數進行比較確定該單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

2.3?建立企業分類申報制度

為實時掌握企業實時生產和排污動態,根據企業的規模、排污量的大小及生產變化特點,對排污量大的企業實行月度申報制度,對排污量一般的企業實行季度申報制度,對三產小型企業實行年度申報制度。企業必須在月(季)末后5天內將企業的實際生產及排污情況報到環境監察大隊。

2.4?嚴格依法管理

凡逾期未進行排污申報企業,及時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并依照《環境保護法》進行處罰。加強與水務局、稅務局、能源局等部門聯動,協調各部門提供資料,掌握企業實際生產及原材料消耗情況,對發現謊報、瞞報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并依照《環境保護法》進行處罰。

2.5?提高排污申報人員的素質

排污申報登記工作具有數據量大、邏輯性強、專業要求高,申報數據不實將給環境管理、排污收費、環境統計帶來負面的影響。我省在排污申報軟件的培訓較多,而針對各行各業的生產工藝及排污系數這塊培訓幾乎為零,所有申報人員均是通過監測數據、自動監控企業來了解企業排污量,以上均適合于污水排放企業,而對于廢氣排放企業確較難界定其排污量,希望國家能舉辦關于各行各業排污系數或其統一的廢氣排污量的規范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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