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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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分析

金融資產分析范文1

在新型會計準則要求之下,與公允價值相關金融資產計量通常涉及到公允價值的計量和相關性變動量,并將其歸納在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總值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類型當中。這兩種不同類型在會計的處理上所產生的最大差異在于:前者所涉及的公允價值的有效變動一般計算在當期損益當中,明顯體現其資產負債表面現象之下的相關收益;后者能夠計入所有相關人員的權益,有效體現其中收入費用價值觀的有關收益。筆者主要對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盈余管理以及綜合收益進行分析,旨在為促進金融資產的有效管理提供幫助。

關鍵詞:

金融資產;綜合收益;盈余管理

收入費用觀念在有效確定收益的情況下,不能以顯示的資產或負債等作為其有效標準,應運用應計和遞延等相關會計程序進行運用,促使其收益的數據具有較大程度上的主觀性。我國的相關財政部門已經頒發上市和非上市公司關于執行會計準則相關政策,對于其中相關的所有者權益進行相關調整,并要求在附注當中明確展示其不同項目的統一格式。綜合性收益指的是相關會計主體在某個期間和非業主實現交易等所引發的權益變動情況。

一、提出假設

國外相關專家和學者根據國外上市公司的有關數據得出,綜合性收益和公司股票價格以及股票的回報率之間的相互關系相對凈利率與之的關系更為明顯。在利潤表格發生改制之后,其中的綜合收益繞過相關的利潤表格,并將相關資產負債表格當中涉及且未實現的收益項目進行集中收集,由信息的使用方提供更加全面的數據。因此,報表相關的使用人員需要運用綜合收益相關政策和規定,促使股票的價格隨之發生變化。但是,如果企業在之前所選擇運用的相關會計政策存在盈余管理的一定動機,在首次披露綜合收益相關信息的過程中,凈利潤與綜合收益之間的偏差相對拉大。企業外部環境發生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會直接影響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直接體現在其他不同類型的綜合收益當中。企業管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偏向通過一些持有可供于出售的相關金融資產展開企業內部的盈余管理。主要原因在于,對于交易性質的金融資產來說,企業內部的管理人員對于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損益對于其利潤的影響在控制能力上較強。首先,其能夠防止其在持有時期內產生公允價值變化影響企業利潤的情況。其次,其能夠在需要的情況下運用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來影響企業的經營利潤。但是,我國相關法規規定企業必須在其綜合收益當中明確反應其可供出售的資產處在持有期間內受到的公允價值變化的影響。因此,不管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是否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當期范圍內出現的公允價值的變化都可能反應在其利潤表格當中,進而明顯干擾報表使用人員的有關決策。筆者根據2009年結合其他不同綜合收益水平所體現的不同盈余管理的動機,提出以下兩種假設:第一,綜合收益對報表使用方運用相關決策產生影響;第二,2009年中其他類型的綜合收益和往年年度的盈余管理情況有關聯。

二、設計部分

(一)盈余管理水平的測試

要想驗證上文所述的兩個不同假設,需要對相關企業盈余管理的水平進行測試。分別抽取我國市場和美國市場中盈余管理計量的相關模型進行有效驗證,發現其中以行業分類為基礎的橫截面修正模型能夠對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進行更為準確的驗證,這同樣是本文檢驗所用方式。

(二)驗證模型

投資方正常情況下對于信息的反應一般以證券股票價格發生的變化為準。筆者運用累計超額回報的CAR來作為其市場反應的有效變量,進而研究公司相關的賬面價值以及凈利潤等對于公司股票價格所產生的影響。

(三)數據樣本

筆者運用2007年至2009年間所涵蓋的所有樣本數據,但不包含一些金融類型以及部分數據出現流失等的上市公司,所有數據的提取來自于CSMAR數據庫。

三、數據剖析

(一)統計描述

在所有研究樣本中,每股不同的綜合性收益平均數值是0.06571,表明相關涉及的公司其他方面的綜合收益相對凈利潤高。另外,公司不僅具有向上型的盈余管理,還存在向下的盈余管理,但是向上部分比向下部分管理程度大。另外,對于大多數具備兩種類型金融資產的企業來說,其可供出售的相關金額資產在兩種類型的金融資產中占據大于0.5的比重。

(二)結果闡述

如果企業相關的每股其他綜合性收益越大,那么其綜合收益值可能直接影響股東的有效決策。除此之外,公司所得到的累積超額回報和每股所得的凈利潤呈現正相關的關系,但是和其中每股凈資產呈現負相關的關系。在2007年至2008年間,在同等條件下,企業所持有的兩類不同金融資產在總資產當中所占據比重和其實際持有的金融資產劃分作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額之間呈現正比例關系,但是這種情況在2009年呈現開始減弱的情況。

四、結束語

通過以上論述得知,企業管理人員實際將金融資產有效劃分成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動機上相對更小。筆者主要研究公司披露年報當中其他類型綜合收益能夠影響股東各項經濟決策,并最后得出兩類不同資產在總體資產中所占的比重和其持有金融資產劃分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呈現一定的比例關系,以期為推動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借鑒。

作者:戴科文 單位:湖南省邵陽市高級技工學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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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夢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呈報的實證研究[D].河南大學,2014

[3]李朝陽.基于中國商業銀行盈余管理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修訂研究[D].湖南大學,2014

金融資產分析范文2

關鍵詞:金融資產轉移 會計準則 確認和計量

金融資產轉移及其涉及的終止確認是會計實務中的一個難點。隨著資產證券化、信托、債券買斷式回購等企業結構化融資交易創新步伐的加快,金融資產轉移所涉及的會計問題顯得十分突出。金融資產轉移的情形非常復雜,比如資產證券化、債券買斷式回購、帶追索權的應收賬款出售、保理、質押借款、債券互換、證券借貸等,都屬于金融資產轉移范疇。金融資產轉移涉及的最核心會計問題實質上是金融資產轉移所導致的終止確認問題。

總結相關材料,豪不夸張地說,《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是一個新交易時代下的會計新天地的縮影。它將引領中國金融業會計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新舊準則對比變化如下:

一、填補了國內空白,規范了相關核算

我國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缺乏對金融資產轉移相應的會計規范指引,金融資產轉移過程中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如何確認,如何就相應的權力和義務納入報表的會計處理問題困擾著企業,這使得企業無法就資產轉移涉及的風險有明確地認識,更不能全方位控制可能產生的風險。《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主要就金融資產(含單項或一組類似金融資產)轉移的確認和計量進行規范。《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的出臺為金融資產轉移的會計處理提供了依據,也為金融資產衍生創新產品的定價提供了支持,必將推動我國金融機構業務改革,防范企業金融風險,實現我國會計準則在金融會計領域方面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全面接軌。

二、遵循了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更加注重交易實質

《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對買斷式回購賣出債券業務的處理更加注重轉移交易的實質,在附回購協議的債券出售中,對于回購債券與售出債券相同、回購價格固定或在售價加上合理回報的買斷式回購,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相關規定,不應視為終止確認(賣出),因為買斷式回購的正回購方仍然保留著與債券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在約定的時間內要履行合同購回已賣出的債券,債券所有權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轉移。因此,這使買斷式回購業務有章可循。

三、對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處理做出了較完善的規定

資產證券化是二十世紀金融領域中最重要的一項金融創新,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美國興起以來,迅速向全球擴展。由此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是當今國際資本市場中發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產品。資產證券化不僅給金融業帶來了巨大的變化,也給會計提出了問題。中國人民銀行2005年3月宣布,經國務院批準,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資產證券化需要會計處理相應規定?!镀髽I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關于金融資產轉移的相關規定,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對金融資產的轉讓加以確認。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核心在于控制權決定資產的歸屬,而且承認金融資產和負債能分割成不同的組成部分。根據金融合成分析法,對一項資產轉讓交易是否進行銷售的會計處理,取決于轉讓者是否放棄了對該資產的控制權,而是取決于交易的形式。一項轉讓者失去控制權的金融資產轉讓(全部或部分)應確認為銷售。此次《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對資產證券化的確認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體現會計的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這種方法是在傳統會計模式上的一大進步。因為對一項業務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不能只看交易的形式,而更應該注重業務交易的實質。

四、形式更為獨立和合理

金融資產分析范文3

關鍵詞:保險;儲蓄;家庭金融資產

伴隨著與城鎮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就業、住房、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社會制度的深化改革,在中國,家庭金融資產的概念正逐步完善。除了傳統的儲蓄之外,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類型的投資產品近年來發展迅速。然而,在歐美早已成為家庭必需品的保險產品,在中國家庭的普及卻阻礙重重。如何加強中國家庭金融資產結構的調整,將潛在的保險需求向現實的保險需求轉化,探討家庭金融資產與保險消費需求之間的相互關系顯得很有必要。

一、保險產品的金融資產特性

關于保險的性質,國內外學術界至今爭論不休,主要分歧在于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是否具有共同性質的問

題。日本學者園乾治教授就以此為界,把近代保險學理論歸納為“損失說”、“非損失說”和介于二者之間的“二元說”。三種理論分別指出保險具有損失補償、共同分擔和儲蓄、補償二者擇一的性質。然而,這些討論由于一直糾結于保險的物質形式而難以蓋棺定論。其實,無論保險的對象是財產還是人身,在家庭的范疇下剝開保險的外在形式,所有的保險都具有鮮明的金融資產特性。

家庭金融資產,簡單說,就是家庭所擁有的各種金融產品或金融工具。當今的家庭金融資產種類繁多,既有現金、存款、信托等傳統意義上的金融產品,也有股票、債券、保險等現代意義上的金融產品。

保險之所以被視為家庭金融資產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原因是,現代保險不僅具有風險保護功能,還同時具有儲蓄、投資等功能。以人壽保險產品為例,保險可以分為有形保險商品(疾病住院、子女教育、退休養老等)、引申保險商品(促銷贈品、售后服務等)和核心保險商品三個層次。不同的保險層次區分反映不同的保險內容,不同的保險內容反映不同的保險本質,其中最能反映保險本質內容的是核心保險商品。在一定意義上說,保險所具有的投資工具功能和保險能夠顯示保險購買者的經濟實力、社會地位、社會責任與愛心等特征,是現代保險的本質所在。正因為如此,保險不只是家庭金融的組成部分,而且能夠成為其他家庭金融產品的“代言品”。

二、保險產品與中國家庭金融資產構成

近年來,中國居民家庭金融資產大量增加,尤其是城鎮居民。從1984年到2005年的20年間,城鎮居民戶均金融資產增長顯著。截至2005年底,中國居民金融資產余額總量達到20.65萬億元,比1978年的376億元增加了554.8倍,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速度高達19.3%。(表1)

家庭金融資產數量增長的同時必然伴隨著家庭金融資產的結構調整。這不僅是因為在家庭金融資產數量變大的同時,出現了新的家庭消費需求,同時也是為了進行家庭理財,提高家庭金融資產使用效率的需要。從表2可以看出,1984年之前,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結構相對較為單一,主要是居民儲蓄存款和現金兩種,證券也基本上都是有“金邊債券”之稱的政府債券。但進入20世紀九十年代,特別是近十年來,隨著證券市場、保險市場等的興起,居民金融資產結構已由單一化逐步趨于多樣化。有價證券、保險的占比逐漸增加,尤其是保險準備金,增長速度驚人。(表2)

1985~2005年中國保險業實現了年均30%左右的增長速度。以保費收入指標為衡量標準,保險需求總量從1985年的4.6億元上升至2005年的4,927.34億元,保險深度由0.1%上升至2.7%,保險密度由0.47元上升至375.64元。從某種意義上說,家庭金融資產的變化與保險發展特別是人壽保險的發展存在著密切的關聯性。家庭金融資產的增加刺激了保險消費需求的增加,促進了保險業的發展,保險的發展也反過來推進了中國家庭金融資產結構的多樣化進程。

三、國內外家庭金融資產構成中保險產品差異分析

表面的繁榮不能掩蓋事實的尷尬。在保險占家庭金融資產的份額快速增長的同時,也暴露出中國居民的有效保險需求不足,保險使用率偏低等問題。保險使用率通常用保險滲透率和投保率等指標來表示。有資料顯示,中國城鎮的保險滲透率大部分在30%以下;保險投保率特別是長期人身保險的投保率,還不足10%。與世界平均水平80%的投保率相比,指數偏低;與國民經濟增長和民眾生活的保險消費需要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根據前幾年中國保險消費市場的一個抽樣調查,在被訪家庭中,49%的家庭僅擁有社會保險;4%的家庭僅擁有商業保險;19%的家庭同時擁有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另有28%的家庭既沒有社會保險,也沒有商業保險。這從另外一個側面反映出,在家庭金融資產增長的同時,作為家庭金融資產重要組成部分的保險并沒有得到同步增長,保險在家庭金融資產中還沒有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究竟一個家庭的金融資產如何分配才是合理的?保險又應該在其中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在尋找問題答案的時候,不妨先看看美國和日本的數據。2005年同期的日本居民金融資產構成中,存款和現金的占比比中國低16.5%,有價證券的占比比中國高10.5%,保險資產所占的比重則高達15.5%;美國居民金融資產的構成中,各項存款、現金以及證券所占的比重約為15.7%和52.1%,分別是居民金融資產中占比最低和最高的項目,而居民對保險資產的持有量則高達30.8%。

為了更好地和中國當前的情況對比,考察這兩個國家的人均GDP達到l,000美元和3,000美元前后家庭金融資產的構成對我們更有參考價值。(圖1、圖2)1966~1973年日本完成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飛躍僅用時7年。從圖1可以看出,安全資產在日本家庭金融資產中的比例一直穩定在60%左右;保險和退休金等家庭金融資產在整個家庭金融資產中的比重呈逐漸上升趨勢,達到20%以上,領先于債券和風險資產等其他家庭金融資產;而美國的人均GDP早在1942年就達到了l,000美元,又用了大約20年的時間,于1962年實現了人均GDP3,000美元的跨越。在這個時期,美國的家庭金融資產構成變化較大。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其安全資產在家庭金融資產中一直占據20%左右的份額,但進入八十年代以后,安全資產在家庭金融資產中的比例開始下降。風險資產的變動也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只有保險和退休金等家庭金融資產在整個家庭金融資產中的比例穩步上升,超過30%。

縱觀兩個國家居民家庭金融資產構成的變化及其特點,可以得出一個簡單結論,那就是:隨著家庭金融資產總量的不斷增加,安全資產等家庭金融資產在整個家庭金融資產中的比重不斷下降;保險和退休金等家庭金融資產在整個家庭金融資產中的比重則逐步上升。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保險能夠在家庭金融資產中成為其他安全資產的“替代品”。

雖然中國的家庭金融資產種類也在朝向多樣化發展,但對比美國和日本的數據,在經濟發展相同的階段,中國家庭金融資產結構卻沒有產生相似的變化。2007年中國人均GDP為2,456美元??筛鶕医y計局《城市家庭財產調查報告》的統計,在中國居民戶均擁有的人民幣和外幣金融資產中,儲蓄存款所占比重分別高達69.4%和96.45%,以絕對優勢排在首位。中國人民銀行對全國城鎮儲戶問卷調查的結果同樣顯示,2003~2004年期間,認為“更多儲蓄”最合算的居民占比高于30%;2005~2006年初,該比率受加息的持續影響,已經增長到40%左右;即使在股市較為紅火的情況下,2007年第一季度居民擁有的最主要的金融資產仍為儲蓄存款。

中國家庭將大量的金融資產主要用于銀行儲蓄,相應的,花費在保險和其他金融消費的家庭金融資產比例就很難提高。如此一來,發揮保險在安全資產中的作用,并以此拉動家庭保險需求,促進家庭保險業的發展就無從談起了。

轉貼于

四、影響中國家庭保險產品購買因素分析

(一)實證檢驗。家庭保險的發展不完全等同于保險業的發展。影響中國家庭保險深入發展的因素也是具有其自身特點的。除了高儲蓄率之外,收入、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都有可能會影響家庭對保險產品的投入。

通過一個簡單的實證檢驗來說明,如表3。表3是檢驗數據,檢驗區間是從有我國有保險數據統計以來的1985~2006年,因變量為保費。由于在這里考察的是家庭保險,所以數據是由財產保險中的家庭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個部分相加而得,自變量分別為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城鎮居民儲蓄余額(億元)以及有價證券余額(億元)。選擇城鎮居民的數據主要是由于農村居民目前購買保險的比例還很小,不具有代表性。數據來源于1996~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以及1986~2006中國金融年鑒。(表3)

首先對數據做散點圖處理,看它們之間是否存在線性或是非線性的關系,以利于進一步的分析研究。通過散點圖可以看出,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保費之間存在很強的線性關系,儲蓄余額和保費之間存在半對數關系,而有價證券與保費之間的關系則并不明確。(圖3)

對于這個存在非線性關系的非線性模型,不妨先假設其表達式為:

INSi=c(1)+c(2)INCi+c(3)lnDEPi+c(4)f(SECi)+μi

很明顯,這是一個時間序列模型,所以對保費以及其余三個影響參數的時間序列的平穩性進行檢驗,分別得到時間序列圖,如圖4所示。(圖4)

從時間序列圖初步可以判斷,除了有價證券這一序列之外,其余三組數據都是非平穩序列。而經過相關圖檢驗,有價證券序列的確是平穩序列,而保費、儲蓄余額和收入經過一次差分后也都變成了平穩序列。

根據之前假設的模型,用非線性最小二乘法對該模型進行初步的估計:

D(INS)=C(1)+C(2)×D(INC)+C(3)×DLOG(DEP)+C(4)×SEC(-1)

得到結果如表4所示。(表4)

結果很顯然,十分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價證券和保費之間的對應關系很難確定。在模型試驗中,除了采取差分法以外,還試驗了相對變化增長以及開方等方法,效果都不明顯。反觀時間序列圖,發現除了有價證券外,其余三組數據雖然具有各自的波動規律,且都不平穩,但它們之間似乎存在一個長期穩定的比例關系。因此在這里,把有價證券因素剝離,接下來對保費、可支配收入和儲蓄余額進行Johansen協整檢驗。(表5)

從檢驗結果看,三個變量之間不存在長期均衡關系的原假設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已被拒絕,說明它們之間是具有協整關系的。因此,從計量經濟學模型的意義上講,建立如下模型:

INSi=c(1)+c(2)INCi+c(3)lnDEPi+μi

模型是合理的,隨即干擾項也一定是“白噪聲”,模型參數也有合理的經濟解釋,可以用經典的回歸分析方法建立因果關系回歸模型。用非線性最小二乘法回歸后得到的結果如表6所示。(表6)

由于復雜的歷史原因,數據的因果聯系并不十分完美。但在保證數據真實性的前提下,通過t檢驗,可見系數R2也顯示擬合程度接近95%,已經相當難得了。

因此,模型近似可寫成:

INSi=4794.535+0.668INCi-708.244lnDEPi+μi

(二)理論分析。通過實證分析,發現原以為可能和家庭保險存在此消彼長關系的有價證券事實上卻并沒有與家庭保險的發展產生必然聯系,而收入和儲蓄的確是影響中國家庭保險發展的兩大主要因素。在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社會結構的變遷必然地引起了社會階層的分化和動態調整。各階層之間雖然在獲取政治資源、聲望等級方面有所區別,但最顯著的差異在于各社會階層所擁有的經濟資源。收入有限以及中國家庭固有的對于傳統儲蓄的偏愛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家庭保險的發展。

1、收入限制。保險消費有兩個前提:一是風險的客觀存在;二是購買保險的經濟實力。借鑒新和新韋伯主義的研究框架,我國學者根據經濟因素判斷的階層類型分為富有者階層、中產階層和低收入階層。資料顯示,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家庭金融資產分布不均,世界各國家庭金融資產分布的客觀現實就是大量的金融財富集中在少數富有者階層手中。例如在美國,財富最多的10%家庭,擁有將近60%的安全金融資產,將近100%的債券和超過70%的風險金融資產。中國的情況也同樣如此。隨著中國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家庭金融資產向中產階層以上家庭集中的趨勢比較明顯,戶均家庭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66.4%的城市家庭金融資產。而大部分低收入階層家庭由于受到其購買保險的經濟實力限制,投保比率偏低,這也屬于正?,F象。

2、認識偏差。即使在具有足夠購買能力的中國富裕家庭中,保險在家庭金融資產中所占的比重仍然不盡如人意。根據中國市場營銷中心數據庫提供的調查結果,中國居民投保人身保險的投保率走勢是一種“倒U字”曲線,呈現出“兩頭低,中間高”的狀態。具體地說,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和家庭月收入在20,000元以上者購買保險的比例也偏低,唯有家庭月收入在2,000~20,000元之間者購買保險的比例偏高。高收入家庭出現的保險效用遞減現象,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中國家庭對保險功能的認識是存在一定偏差的。

首先是不了解保險的保障功能。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全國城鎮儲戶問卷調查的結果,當問到城鎮居民儲蓄的目的時,“攢教育費”、“養老”和“防病、防失業或意外事故”等回答長期居于前列。這表明居民儲蓄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保值增值,而是為了防范未來風險。然而,人們卻往往忽略了一個事實:保險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實現同樣的目的。根據中國市場營銷研究中心提供的調查數據,2006年有30%的中國城市家庭對壽險了解甚少、甚至根本不了解,有高達87%的城市居民沒有購買保險的意向。實際上,保險正是個人以小額成本即保險費替代大額不確定損失的一種機制,損失發生后的經濟補償正是現代保險最基本的功能。

第二個認識偏差是有關保險產品作為投資工具的功能。不少居民在購買分紅保險、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時大都將其回報和銀行存款進行比較,但當股票市場、基金產品火暴之時,他們卻往往盲目地選擇退保。盡管僅從收益率上看不及股票或基金,但它們有著股票、基金等金融產品無法替代的功能——風險保障。一味將保險作為股票或基金投資的替代品,過度重視新型保險產品的投資工具功能,抹殺保險產品的基本保障功能,便又走入了另一個認識誤區。

3、信任危機。除了文化傳統和體制因素之外,還有一個現實原因,那就是社會大眾對保險業的信任度不夠。保險商品與一般商品的區別在于,它是一種無形的服務性商品。保險公司賣給每一個家庭成員的保險單僅是對未來特定情況的“一紙承諾”。這一承諾是否履行取決于在一定時間內保險事件是否發生。而在現實生活中,保險方存在的夸大保險作用、誘導購買、誤導客戶、承保容易理賠難等失信行為,讓中國的消費者倍感寒心。

主觀上具有購買保險的愿望和需求,客觀上不敢購買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保險誠信與保險需求、保險發展三者之間客觀上存在著一種連動關系。保險誠信是拉動保險需求的前提,滿足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是保險業發展的目的所在。

4、供給不足。2007年中國的保險公司超過100家,但是仍不能滿足中國家庭保險的需求。供給數量很多,但是有針對性的、個性化的保險產品太少。

家庭生命周期理論認為,家庭與個人一樣,也具有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標志,家庭成員會根據不同的生命周期階段的需要,做出不同的行為選擇。一般來說,影響家庭生命周期的因素,通常包括戶主的年齡、種族、婚姻狀況、教育狀況、職業狀況、是否有子女以及子女的數量和年齡等。處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家庭,因不同的家庭消費需要而持有不同的家庭金融資產。保險消費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也會出現不等的消費數量和不同的消費形式。

然而,目前中國保險市場上銷售的幾千種保險產品,同類保險產品在保險責任、保單費率等合同的主要內容方面基本雷同,差異只是體現在保險金額等合同的非主要方面。由此看來,很多家庭沒有買保險并不是因為他們沒有保險需求,而是保險市場沒有能夠提供他們需要的保險產品。

五、結論

保險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理應成為每個中國家庭金融資產的必要組成部分。理想是美好的,現實卻要面對兩個必須解決的問題——收入問題和意識問題。

中國人身保險投保率倒“U”字型的曲線走勢,從另外一個角度提醒我們,中間階層的形成可能成為中國保險消費的一支主要力量。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標準,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將由2005年的5.04%擴大到45%。根據法國巴黎百富勤公司測算,2010年中國達到中等收入階層標準的家庭將有1億個,戶均收入15萬元,戶均資產60多萬元。麥肯錫咨詢公司的研究報告則認為,中國中產階級將經歷兩次大的發展,到2025年其人數將高達5.2億人,超過中國城市人口的一半。盡管這些研究機構對于中國中產階級的界定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共識是中國社會的收入結構正在由“金字塔形”變為“橄欖形”,中國家庭廣泛購買保險將在不久的將來成為可能。

收入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能夠得到有效的解決,但國民意識問題卻沒有辦法限定解決的期限。保險意識是中國潛在保險需求向現實保險需求轉化的前提條件。只有人們能夠意識到保險與銀行儲蓄之間具有替代性,能夠意識到用保險的方式防范風險的效果會更好,人們的保險需求量才會隨之大幅增長。

如果等待國民保險意識的自我覺醒遙遙無期,不如從保險供給的角度給一點刺激。瑞士、英國等發達國家每年有三百多個新險種投入市場,保險險種的更新率高達23%。這種險種的快速更新,不僅大大提高了保險公司的競爭力,而且有效地刺激了保險市場需求。中國的保險公司完全可以借鑒這種經驗,在對中國家庭潛在保險需求充分調研和市場細分的基礎上,利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協調產品開發部門與銷售部門、投資部門之間的關系,設計、開發和推廣適合不同家庭需要的保險產品,調整保險產品結構,把保險市場做大做精,這也不失為一種主動而明智的選擇。

(作者單位: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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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分析范文4

關鍵詞:居民 金融資產 選擇行為 中美比較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770(2012)03-051-04

近年來,我國居民的收入不斷增加,居民財富不斷積累。我國居民的財富主要表現為實物資產和金融資產兩個方面。其中,居民金融資產是指居民持有的金融債權及權益性憑證形式的資產,包括手持現金,各種儲蓄存款、各種債券和股票、保險基金等,其數量與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經濟金融化水平。而居民金融資產的選擇行為受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制度等很多因素的影響。本文通過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對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進行了分析,對居民金融資產的選擇行為的完善有重要意義。

一、文獻綜述

ChoudhuryS(2001)認為,不同民族的居民的選擇行為差別很大,這種差別主要由于金融資產總額、風險程度、資產收益率等方面的原因。繆欽(2004)指出我國居民金融資產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王敏(2009)認為,隨著家庭金融資產總量的增加和家庭金融資產種類的不斷豐富,家庭理財意識日益強化,人們對家庭金融資產的認識及其選擇行為開始發生變化。桂忠琴(2010)指出我國家庭金融資產的總體發展特征是以儲蓄存款為主的多元化發展趨勢,但是與美國相比,我國家庭金融資產中非風險性資產所占比重占絕大部分,風險資產占有份額較小。

二、近幾年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分析

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主要包括相互聯系的兩個層面:一是居民如何將廣義的儲蓄即居民收入減去消費之后的余額在實物資產和金融資產之間進行分割,即居民金融資產總量的確定。二是居民在用于金融資產投資的部分確定以后,如何在各種金融資產項目上進行分配,即居民資產結構的確定。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呈現多元化的趨勢。金融資產由單一的儲蓄轉為股票、債券、基金等多種形式。此部分論文將用2001年-2007年的數據說明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選擇行為的變化,并說明原因。

從表1和圖1中可以看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從總量上,可以看出隨著經濟的增長,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總量不斷增加。從2001年14117.9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35098億元,除了2003年之外,金融資產總量增長的總趨勢是逐年遞增的。

其次,從結構上看,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占絕大部分。2005年之前,居民的儲蓄存款均占金融資產總量的70%以上,近幾年來開始遞減,2007年,居民的存款僅占金融資產的29.65%,雖然這與我國2007年的股市大漲,居民資金分流有關,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居民的存款份額存在不斷下降的趨勢。

第三,從所列項目上看,2005年之前,我國統計局并沒有單列證券投資基金份額和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項目。2006年開始,統計局單獨把這兩項列出來,并且從統計數據中可以看出,這兩項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尤其是2007年,證券投資基金項目占金融資產的總額達到25.6%。說明居民在證券市場越來越活躍。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投資選擇行為發生了變化,金融資產總量逐年增長,儲蓄所占比重明顯下降,證券、保險、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客戶保證金的份額明顯增加,金融投資逐漸多元化。這種趨勢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增長迅速,截至2007年我國的GDP達到257305.6億元,比2001年增長了147650.4億元,增長了將近1.5倍。隨著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我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隨之增加。2001年,我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為61499.21億元,而到了2007年增長到了150816.3億元,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使我國金融資產的總量不斷增加,居民對資本市場的投資也越來越踴躍。

(二)我國金融體系不斷健全,金融市場不斷完善,金融產品不斷豐富。我國金融市場發展比較晚,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后正式營業,我國的證券交易才有了集中統一的交易場所;1992年國有企業開始股份制改造,并開始在資本市場上上市發行;1993年股票發行試點開始由上海、深圳推廣至全國,打開了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空間:1998年中國證監會成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監管體制;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經濟走向全面開放,金融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日益拓展和擴大。2007年之前,我國資本市場又經過了進一步地整改和規范,如2004年國務院了《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1月,修改后的《證券法》和《公司法》頒布;2007年《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實施。一系列的法規制度的建立使我國金融市場不斷走向規范化,新的金融產品不斷推出。

(三)我國居民思想觀念的轉變。隨著改革開放和我國加入WTO,我國居民的思想觀念不斷轉變,居民開始投資于股票、基金、期貨等風險較高的金融產品,而不僅僅是投資于儲蓄和保險等無風險和低風險的產品。在表1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國居民的儲蓄占居民金融資產的比重明顯降低,而證券,基金開始登上居民金融投資的主要舞臺,200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占金融資產總值的29.7%,比2001年下降了40.99個百分比,比2006年下降了32.27個百分比。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國2007年股市處于牛市,股票大漲,對我國居民的存款資金起了分流的作用,使存款資金急劇減少。另一方面,也是我國居民金融資產投資選擇更趨多元化。

(四)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注重民生建設,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住房、教育、保險、醫療和養老等制度不斷完善,人們的生活越來越有保障。這使得居民減少了對意外或養老問題的擔心,從而可以相應減少存款,把資金用來投資,以期望獲得較高的收益率。由于人們的后顧之憂減少了,所以我國居民敢于把錢投資于風險資產,居民投資多元化趨勢加強。

三、我國與美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的比較分析

我國金融市場的法規不夠健全,金融市場開放程度較低居民可投資的金融產品種類較少。由于政治、經濟及文化等原因,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行為與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有著很多不同之處。本文將以美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發達資本主義國

家為例,說明我國與其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的異同,并從中找到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的不足之處。

表2和圖2反映了美國居民金融資產的投資結構,通過表1(圖1)和表2(圖1)的對比,可以看出我國居民與美國居民在金融資產投資選擇上的不同之處。首先,存款項的不同,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存款資產占全部金融資產的比重一度高達70%,即使近年來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占較高份額;而美國的存款資金占金融資產的比重只有10%左右,所占份額很小。第二,證券資產項,我國證券占居民金融資產的比重比較低,很多年份甚至不到10%;而美國的證券類(包括股票和債券)占居民金融資產的比重高達30%,美國居民把很大一筆資產投資于證券市場,可以反映出美國金融市場的完善和有效性。第三,從美國和我國金融資產的投資項目上來看,美國居民金融資產投資選擇的項目比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的項目多,從這可以看出美國金融產品的豐富。第四,總體上來看,如果把通貨、存款、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份額算作非風險資產,而把證券、保險和基金算作風險資產的話,在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中非風險資產所占的比重高達80%多,風險資產的比重不超過20%;美國居民金融資產中風險資產的比重高達百分之四十多。

中美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的差異有很多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但是,通過對中美居民金融資產的選擇結構分析,也可以體現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的不足之處。

(一)我國金融市場不夠健全,法制不夠完善,資本市場發展嚴重滯后,基礎性制度建設缺失,這些使我國居民投資于證券市場的風險增大,導致我國居民對證券市場望而卻步,投資份額很大程度上低于美國。

(二)與美國相比,我國居民金融資產近年來雖也呈現多元化的趨勢,但結構仍然不合理。隨著現代金融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居民的金融資產從現金、存款等非金融資產擴展到各種風險資產,如證券、保險和證券投資基金等。但是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投資結構不合理,居民金融資產中非風險資產所占比重太大,而證券市場投資不足。另外,在家庭金融資產增加的同時,還存在有效保險需求不足的矛盾。

(三)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投資品種比美國等發達國家少很多,金融產品數量少,產品創新能力不強,適合居民投資選擇的產品就更少,許多金融產品投資都有一定條件的限制,居民能夠投資并且適合投資的產品就更少了。四、結論與建議

第一,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行為受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影響,而個人可支配收入由GDP決定。通過分析,可以看出,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數量不斷增加,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不斷完善。但是我國與美國相比,人均GDP較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相差很遠,導致了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選擇行為與美國還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國應不斷推動經濟的發展。

第二,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行為受金融市場的完善程度和金融資產種類的影響。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的種類很少,而且存款占很大比重,而美國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的種類很多,金融產品豐富。這就要求我們加快金融產品創新,完善資本市場,不斷豐富可供居民選擇的金融產品。使居民在金融市場上有更多可選擇和更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因此,需要不斷完善資本市場和豐富金融產品,推動居民金融資產選擇的多元化。

第三,居民的金融資產選擇行為受社會保障制度的影響很大,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程度決定了居民在風險資產投資上的比例。通過上面的分析可見,我國近幾年來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投資選擇趨向于多元化,我國居民在風險資產上的投資選擇不斷增加,但是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金融資產中低風險的金融資產所占比重仍然較大,這其中的原因之一是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夠健全,我國居民面臨對未來收入與支出的不確定,需要大量的存款來保障自己的未來。因此,推進我國居民金融資產投資選擇行為的多元化需要加快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多層次的保險體系和福利制度。

第四,居民金融資產的投資選擇行為還受到居民自己的觀念的影響。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的觀念逐步開放了,也敢承受更多的風險,相比以前的保守,現在我國居民的風險承受能力有了加強,風險厭惡程度有所降低,這對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選擇行為的多元化有很大的推動作用。但是我國居民相對于美國居民來說觀念還是保守的,美國居民的風險承受能力更強,通過上面分析的我國居民在金融資產的選擇上與美國居民的差距能看出來。

參考文獻:

1 劉欣欣,我國居民金融資產選擇行為演變的制度分析[J],南方金融,2009,(3):15-18

2 桂忠琴,基于國際比較的我國家庭金融資產選擇行為研究[D],廣州:暨南大學,2010

3 樊偉斌,我國居民金融資產多元化的變化趨勢[J],理論探討,2000,(8):10-14.q

4 徐忠,我國居民金融資產問題分析研究[D],北京:對外經貿大學,2005

金融資產分析范文5

關鍵詞:長三角;金融資產:金融結構;金融發展

JEL分類號:G12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1)09-0027-04

一、引言

金融資產結構在金融發展和經濟發展中具有顯著的重要性。金融結構研究的先驅Goldsmith(1969)比較了不同國家的歷史數,創造性地指出金融發展是金融結構變化等結論,形成了著名的“金融結構理論”,并得出金融相關率與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平行相關的結論。Shaw(1973)及Mekinnon(1973)從金融資產、金融機構規模與結構等角度研究發展中國家金融發展及其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并此判斷該國處于金融深化或是金融抑制狀態。Levine(1997)系統地闡述了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的內在聯系。謝平(1992)、易綱(1996)等系統地分析了中國金融資產結構變化情況,并指出中國金融深化進程及金融結構對經濟發展的深刻影響。易綱、宋旺(2008)在考慮國際金融資產的前提下重新度量了中國金融資產總量,深入分析了中國1991年到2007年之間的金融資產結構的演進過程,指出繼續加大開放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重要性。

但是,當前對省域金融資產結構變化的研究不足。一方面,中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金融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異,有必要從金融差異的角度研究區域差異(王元凱,2010)。另一方面,衡量國家的金融資產指標與衡量一國之內省區的金融資產指標不同。本文試圖建立計量省域金融資產的指標體系,此研究安徽、江蘇、浙江、上海金融資產結構變化情況,評價長三角四省市金融發展水平,為中西部地區發展金融與經濟提供政策建議。

二、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金融資產總量統計

準確測度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金融資產總量是比較困難的,主要在于金融資產界定及其測度指標存在差異。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定義中,流通中的通貨、存款、非股票證券、貸款、保險準備金、股票和其他股權、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金融衍生品和其他應收賬款等,均屬于金融資產的范疇(IMF,2002)。在金融發展學領域中Gddsmith(1969)對特定國家的金融資產進行了比較明確的分類統計,將全部金融資產劃分為股權和債權兩類。并且把債權又細分為對金融機構的債權和對非金融機構的債權,前者包括存款,后者包括貸款。易綱(1996)較早地給出了統計中國金融資產總量的指標體系,包括流通中現金、金融機構存貸款、財政向銀行借款、政府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股票市值、國內保險費等十多項指標。在國際經濟一體化不斷發展進程中,我國在加入WTO之后金融領域開放度得到提高,易綱、宋旺(2008)進一步考慮了我國國際投資頭寸對統計金融資產總量的作用,將國外金融資產納入到金融資產總量范疇中。由此可見,準確地測度一個地區的金融資產是相當復雜的,不僅涉及到金融資產的權益說明,還涉及到地區范圍。鑒于當前研究并測度中國國內地區金融資產總量的成果較少的情況,本文根金融資產的重要性及其地區之間的可比性,建立了一套指標體系用于測度長三角地區的金融資產總量(見表1)。

根金融資產的權益屬性等特征,這里選擇四大指標衡量省域金融資產總量,涉及到債權、股權、保險等,其中債權又細分為對金融機構的債權(全部金融機構存款),和對非金融機構的債權(全部金融機構貸款)。需要說明的是,IMF等研究中的金融資產范圍比較寬,比如包含通貨、金融衍生品等。考慮到數的可得性等因素,本文中的金融資產范圍相對比較窄。在本文中,以全部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本外幣)衡量省域地區對金融機構的債權,忽略了通貨、金融債券等資產:以全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本外幣)衡量省域地區對非金融機構的債權,沒有計算各種債券等金融資產:以國內A股在省域地區的托管市值衡量該地區股權金融資產,不采用省域地區上市公司股權資產指標;以中外資保險總收入衡量保險準備金。與國內外已有研究保持一致,本文采用金融相關率衡量金融發展水平,即為金融總資產與GDP比值(以%為單位),其中金融總資產為年末存量,忽略了存量平減問題。

建立省域金融資產統計指標之后,可以初步衡量省域金融資產總量及金融相關率。根表1數,比較長三角地區金融發展水平,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結論:(1)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金融資產在“十一五”期間呈現上升趨勢。對比2006年和2009年數,安徽、江蘇、浙江及上海四省市的金融資產總量均上升一倍左右,但是呈現出三個階梯,依次為上海屬于第一層級、浙江和江蘇屬于第二層級、安徽屬于第三層級。(2)金融資產總量與經濟總量存在一定的相關性。在地區層面看,對比安徽、江蘇、浙江三地的金融資產總量和經濟總量,呈現出二者正相關趨勢。在時間層面上,對比2006年和2009年四地的金融資產總量和經濟總量,也呈現出二者正相關關系。但是,上海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009年上海GDP為14900億元,低于同期的江蘇34601億元和浙江22832億元,但其金融資產總量卻高于同期的江蘇和浙江兩省。2006年數也說明了上海金融發展水平較高的特點。(3)上海是長三角地區金融最為發達的地區。金融相關率是衡量金融發展水平的核心指標,是金融資產與經濟總量的比值,金融相關率高則表明該地區金融發展水平高。2009年上海、浙江、江蘇、安徽的金融相關率分別為779.7、400.2、269.4、253.3,其中上海是長三角地區金融相關率最高的地區,也是金融發展水平最高的地區。2006年數也表明上海在長三角地區的金融相關率最高。(4)江蘇具有發展省域金融的巨大潛力。從時間序列看,長三角四省市的金融發展水平均處于提高態勢,從2006年到2009年均提高到1倍左右。從金融相關率看,按照金融發展水平分類,長三角地區可劃分為三個層級,上海、浙江分別屬于第一、二層級,江蘇和安徽近年來的金融發展水平相差不大,同屬于第三層級。

三、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金融資產結構分析

金融資產結構變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經濟含義。一方面,金融資產結構變化反映了各類金融市場的發展變化,如信貸市場、股權市場等之間的相對關系。同時,金融資產結構變化也深刻地反映了特定地區經濟發展變化(Goldsmith,1969)。另一方面,金融資產總量與經濟總量的比值即金融相關率的變化,不僅標志著

金融結構的變化,更深刻地體現了金融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本文在構建一系列計量省域金融資產指標之后,從時間、省域兩個維度比較長三角地區金融結構及其發展水平。

1、金融資產結構分析。

比較金融資產結構可以得出有意義的結果。從時間角度看,長三角四省市的金融資產總量及各分項金融資產的絕對量均呈現增長態勢,單純地研究金融資產總量意義不大。這里以金融資產總量為分母,把債權、股權、保險及其子項目換算成占比(%),選取了“十一五”期間2006年和2009年兩個時間點。從時間和地區維度比較金融資產結構變化(見表2)。

(1)債權資產比重相對下降,股權資產比重相對上升。比較2006年和2009年數,長三角四省市對金融機構債權、對非金融機構債權的比重均相對下降,如安徽從2006年到2009年對金融機構債權、對非金融機構債權的比重分別從55%、39.9%下降到52.6%、37.1%,江蘇、浙江、上海股權資產比重分別從2006年的2.7%、3.5%、20%提高到2009年的5.8%、7%、35.5%。

(2)債權資產因地區差異存在結構性變化。從2006年到2009年,長三角地區居民儲蓄存款比重在不斷下降,安徽等四省市居民儲蓄存款比重分別從31.5%、26.0%、22.6%、16.7%下降到26.1%、21.8%、19.9%、12.4%。安徽、江蘇、浙江三省企業存款比重趨于上升,而上海則從2006年的23.3%下降到2009年的19.6%。四省市短期貸款比重、票融資比重均趨于下降,如上海短期貸款比重、票融資比重分別從2006年的11.2%、1.9%下降到2009年的7.3%、1.6%。安徽、江蘇、浙江三省中長期貸款比重趨于上升,但是上海中長期貸款比重從2006年的18.7%下降到2009年的15.4%。

(3)不同地區金融資產結構存在差異。從2006年到2009年,盡管股權資產及保險在金融資產總量中的比重在上升,但是江浙皖滬對金融機構債權及對非金融機構債權資產比重均占絕對優勢。在債權資產方面,以2009年為例,安徽和江蘇的存款比重高于浙江和上海,安徽和上海的貸款比重低于江蘇和浙江。在對金融機構債權方面,2006年和2009年,安徽和江蘇居民存款比重均高于浙江、上海,安徽和浙江企業存款比重均低于江蘇和上海。在對非金融機構債權方面,以2009年為例,安徽和江蘇短期貸款比重低于浙江和上海,安徽和江蘇中長期貸款比重、票融資比重均高于浙江和上海。

2、金融相關率分析。

金融相關率是衡量金融發展水平的核心指標,是金融資產與GDP的比值,以百分數為單位(見表3)。前面研究已經說明,從金融資產總量的金融相關率看,長三角地區金融發展水平可以分為上海、浙江、江蘇及安徽三個層次。從單項看,無論是債權、股權還是保險,長三角四省市各子項目的金融相關率均逐步提高,如安徽的債權、股權及保險的四個子項目的金融相關率分別從2006年的116.9、84.7、8.3、2.7提高到2009年的133.3、93.9、22.5、3.6。各地區在不同資產的金融相關率上存在差異。2006年和2009年,安徽和江蘇的債權資產的金融相關率均低于浙江和上海。上海在股權資產的金融相關率上具有顯著優勢從2006年的110.4提高到2009年的276.5。安徽和上海在保險上的花費均高于江蘇和浙江,其中安徽相對而言偏好于保險支出。

3、債權資產相關率分析。

債權資產在金融資產總量中仍占絕對重要地位。在長三角地區,金融機構各項存貸款占金融資產總量比重在65%-90%之間(見表2)。這里以債權資產與GDP的比重衡量債權資產相關率。在時間維度上,四省區金融機構存貸款資產相關率均處于上升趨勢,但是存在差異。在居民儲蓄存款資產相關率方面,在2009年中安徽高于江蘇居于第三位,從2006年到2009年安徽趨于下降、其他地區上升(見表4)。在企業存款資產相關率方面,2009年安徽為43.5,居于第四位,相對于2006年四省市均得到提高。在短期貸款資產相關率方面,2009年安徽為35.4,居于第四位,相對于2006年,安徽、江蘇、上海均下降,但是,浙江則從76.4提高到95。在中長期貸款資產相關率方面,從2006年到2009年四省市均得到提高,其中安徽一直居于末位。在票融資方面,安徽和江蘇有所下降,上海從2006年到2009年均居首位,從10.4提高到12.5。

在長三角地區中,安徽與其他地區的債權資產相關率差異較大,其原因涉及到金融機構行為和金融市場結構。一方面,安徽貸款比較低,2009年安徽貸存比為70.4%,低于江蘇的73.6%和浙江的86.9%。并且,從2006年到2009年安徽貸存比在下降,而江蘇,和浙江的貸存比在提高。另一方面,上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存貸及貸款的相關率均較高,但是其金融機構貸存比較低,其深層次因素是上海資本市場的發達及服務業發展較快。

四、結語

金融資產分析范文6

隨著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競爭的激烈以及企業理財觀念與資本運作能力的增強,對外投資對企業日益重要,從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看, 規范有關投資的確認、計量和披露的準則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 號――金融工具列報》,與2001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相比發生了較大變化,新準則有關投資的部分與原投資準則相比,在名稱、內容、核算范圍、計量等方面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一、新舊準則關于投資的劃分類別存在差異

原準則將投資按可變現性和目的不同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短期投資通常易于變現,且持有時間較短,不以控制被投資單位為目的。作為短期投資應當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能夠在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并且有明確市價,例如各種上市的股票和債券;二是持有投資作為剩余資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動性和獲利性,這一條件取決于管理當局的意圖。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作為長期投資。長期投資分為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

新準則將投資按照目的不同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見表1。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類似于原來的短期投資,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為了近期內出售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二是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三是屬于衍生工具(注: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可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主要是企業基于風險管理、戰略投資需要等所作的指定。比如,企業準備運用衍生工具對某持有至到期債券投資進行套期保值,但由于套期有效性未能達到套期保值準則規定的條件而無法運用套期會計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將該持有至到期債券投資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類,可以更好地反映企業風險管理的實際,提供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新會計準則下有關投資業務核算設置的一級會計科目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

二、原準則中的短期投資與新準則中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核算的比較分析

原準則中的短期投資在新準則中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新舊準則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初始計量、后續計量和處置時。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計量的差異分析

原準則規定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購買時支付的買價、稅費、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企業的債權計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新準則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不含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相關的交易費用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新《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十四條和十五條規定,在首次執行日,企業應將所有金融資產重新劃分,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在首次執行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留存收益。

因此,新準則執行時,按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價值波動體現在當期收益中,則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在新舊準則交替時將其潛虧顯形化的可能,間接提高其未來收益水平。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后續計量的差異分析

原準則規定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獲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不應當確認投資收益,應在實際分得時作為投資的收回沖減投資成本;資產負債表日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市價低于成本的,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市價高于投資成本的,按投資成本的原賬面價值作為期末賬面價值。

新準則規定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即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在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將其反映在企業的損益中,更能真實地反映企業每期通過投資獲得的收益金額,但是也不排除有些上市公司利用這點調節利潤。另外,新準則中短期投資的成本始終不變,而且能在期末反映企業短期投資的真實價值。而原準則原始投資的投資成本隨著股利的發放在不斷變化,不便于查看其原始投資額;資產負債表日當投資成本低于市價時不能如實反映投資的真正價值。此時,新準則的變化無疑使短期投資者當年的利潤增加。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時的差異分析

原準則規定短期投資處置時,處置凈收入與短期投資成本(短期投資賬戶余額)或賬面價值(短期投資成本減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后的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新準則規定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執行原準則時處置產生的投資收益即為與原開始投資時相比是賠還是賺,沒有考慮時間的因素,新準則中處置產生的投資收益考慮了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如果該投資在持有期間增值,按原準則處置時產生的收益將大于按新準則時的收益,而新準則將這些收益實現在不同期間,不便于企業由此在某個期間因虧損而操縱利潤。

以上在初始計量、后續計量和處置時的差異可用表2直觀說明。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核算對企業損益的影響分析

由于新舊投資準則在短期投資的初始計量、后續計量和處置時的規定不同,所以它們在會計處理上也會有許多差異。下面筆者通過具體例子說明其變動及其對企業損益的影響。

例1:甲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購入乙公司流通股票10000 股,每股市價10 元,發生交易費用1000 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12月31日,該股票每股市價是15元。2008 年1 月20 日乙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每股0.3 元。2 月10日,甲公司收到現金股利3000元,2008年2 月28 日將該項投資出售,售價為160000 元。其會計處理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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