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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的建議范文1
當前一些煤礦的安全投入嚴重不足,是造成事故高發的主要原因。相當一部分煤礦生產設備陳舊,煤礦安全設備一次性成本投入較高,有些煤礦為了減少成本不愿意投入;有些煤礦企業生產效益差,根本無法進行安全投入;沒有形成安全投資的觀念,沒有意識到安全就是效益。
安全培訓不到位采掘一線工人多數為農民工或者低學歷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煤礦企業存在著對于上級的安全文件不能及時認真貫徹落實,培訓工作做不到位,就造成了職工的違章作業現象相當嚴重,領導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比較差。
2問題的解決對策
2.1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始終如一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時間安排以安全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為重,人員安排以安全為需。在具體措施上,事事處處體現保護人、激勵人、管理人的原則,使企業的每一個人都成為安全生產的維護者和促進者。(2)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煤礦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規定,按照“一崗雙責”確定其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工作和應負的責任,并與獎懲制度掛鉤,確保責任制有效落實。(3)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運行精細化管理。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物質技術條件,其作業場所和各項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器材和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要保證持續、穩定的安全投入;同時煤礦企業的黨政領導要做精細化管理的倡導者,不斷創新完善安全管理模式,從嚴從細管理,使安全意識、理念、滲透到生產現場的每個環節、每個人,為職工編織起一道安全防護網,從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2.2嚴格監察執法各類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活動應采取剖析式檢查和不定時間、不定路線、不定地點的“三不定”動態檢查方式;檢查過程中應做到查現場必須查措施、查事查物必須查責任人、發現問題必須提出處理意見,對查出的各類問題和隱患,能及時整改的,要安排專人負責立即整改;監督檢查實行閉環管理,按照“誰檢查、誰復查、誰簽字、誰負責”要求督促整改,被檢單位整改完畢后,及時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確保整改到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堅持原則、廉潔公正、嚴格細致、文明高效、依規執法;嚴格堅持“紅黃牌”管理制度,現場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達到掛“紅黃牌”標準的,應掛牌督促整改,確保問題和隱患治理到位、監控到位。對檢查不認真的檢查人員和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問責力度,嚴查嚴反各類“三違”、“三超”和“三乎三慣”等行為,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全力確保安全生產。
2.3多措并舉留住專業技術人才煤礦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依靠專業技術人才作為安全生產的保障。因此,從國家層面上就要把留住煤礦專業技術人才這一問題作為能源安全戰略的一部分來考慮。(1)從源頭做起,在人才的培養上就給予政策的優惠、經濟上的扶持;(2)多方努力,緊跟國際經濟發展形勢,提高煤礦的經濟效益,進而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良好的條件才能讓專業技術人才留下來。
2.4加大礦井安全投入煤礦企業要加大對礦井安全生產的投入,及時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電氣設備,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藝和方法,對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和設施進行技術升級和更新改造,要嚴格落實設備定期檢測、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并嚴格驗收,提高礦井裝備的安全可靠性和礦井防災抗災能力;同時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用科技來支撐安全生產,通過對高科技產品的運用,努力將礦井建設成一座數字化、自動化、信息化和高效、節約、友好、和諧發展的現代化礦井。
2.5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1)認真組織職工學習貫徹落實上級及本礦安全生產文件精神,不斷加大安全法律法規、嚴重“三違”、紅黃牌執行標準、行政問責規定、職業安全健康、危害防治、應急救援及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工種技能“必知必會”知識的教育培訓,逐步實現由應知應會到“必知必會”的轉變,由案例教學向綜合知識的轉變,切實為安全生產奠定堅實的基礎;(2)充分利用安全活動日、技術課、班前班后會等有利時間和“電子課堂”、“遠教網”等載體,重點培訓任務落實到區隊班組。做到安全培訓與安全生產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獎懲;再就是,妥善處理工學矛盾,使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全員安全培訓率、合格率、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始終達到三個100%,為安全生產筑起堅強防線;(3)進一步強化以本專業(工種)和兄弟礦井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警示教育”,搞好職業安全健康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礦井災害事故預防等綜合安全知識培訓,使職工學得好、記得牢、用得上,切實做到人人懂安全,事事講安全,處處防事故,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3結束語
安全生產的建議范文2
近年來,一些基層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因“失職瀆職”而被司法機關立案追責、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而被司法機關裁決撤銷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問題既反映了行政執法與司法執法溝通銜接不夠,也反映出基層部門及其安全檢查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和執法不規范。
主要問題
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法過程中反映出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超越職權實施行政執法?;鶎影踩O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和執法監察過程中,有的對發生安全事故的醫院、學校、公共設施管理單位,甚至拆建自建房的村民合伙組織或村民實施處罰;有的將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過期仍進行生產的行為作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實施處罰;有的地方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未經政府授權,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對存在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煤礦企業實施處罰;甚至有的對運輸車輛超員、超載、超速等違法違章行為實施處罰。
二是對非法、違法和違規行為辨別不清。將非法經營的加油站按正常經營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處罰;將煙花爆竹企業改造提升或礦山企業改擴建期間組織生產定性為非法生產;將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進行生產定性為非法生產;將非法、違法建設的工程項目列入政府重點建設項目來推進;對邊建設邊使用或邊技改邊生產的礦山企業視而不見,甚至還下達生產任務。
三是不能正確適用法律法規依據。對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及其處罰措施,卻依照部門規章規定實施處罰。如對非法經營成品油、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行為,本應依照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實施處罰,卻以員工未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為違法行為,依照《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處以5 000元罰款;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經營單位,應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處罰,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四是存在違法執法現象。首先是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就直接實施經濟處罰,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首先責令改正或責令限期改正的程序;其次是實施執法過程中,在生產經營單位提出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處罰幅度之外,任意降低處罰數額實施處罰;再次是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未經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或事故調查報告未經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就實施了行政處罰。
五是行政執法程序不閉合。對安全監督檢查、執法監察或檢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停留在知道和告知環節,未依法及時責令治理整改;對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違法案件未及時依法移送;對應經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的重大處罰事項,未經集體研究就作出處罰決定;對應申請司法機關強制執行的案件,未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六是存在縱容違法現象。有的地方實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仍以罰款為目的,并對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構及其執法人員下達罰款任務指標。特別是對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不是依法責令其停止非法、違法行為或予以取締關閉,而是對其實施罰款后任其繼續從事非法、違法活動;甚至有的地方對長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安全生產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只是定期收繳罰款,沒有依法糾正非法、違法行為,形成了以罰代管、罰而不管的惡劣現象。
七是基層行政執法難。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時,常受到有關強勢部門及其人員干預;向有關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常遭遇不能立案或不予受理現象;需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綜合治理時,由于協調不動,導致各自為戰,甚至推諉扯皮,致使不少非法、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糾正。如一些地方非法經營的加油站,少則幾十個,多則幾百個。而多數省轄市、縣(市、區)執法車輛難以保障,包括想方設法爭取來的執法車輛,也因安全監管部門未列入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序列而被沒收,嚴重制約基層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是涉嫌失職瀆職犯罪增多。如對非法加油站的監督檢查和執法監察方面,在并未造成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嚴重政治影響和惡劣社會影響等嚴重后果情況下,有的基層司法機關對適用法律不當或違法實施處罰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在有關煙花爆竹燃放、鍋爐爆炸、火災、交通運輸等事故事件處理中,對并不具有法定監管職責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也以涉嫌罪追究刑事責任。
原因分析
綜合分析上述問題,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未將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和生產安全事故等基本概念,用法律條款作出明確的可操作性解釋,致使安全生產及其監管職責邊界不明確。
二是現行法律法規關于非法、違法和違規的法律規定較混亂,有的執法人員將未取得任何證照,或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而從事相關活動的行為認定為非法;有的將證照不全或未取得某一項許可證照,或主要負責人未取得資格證書而從事相關活動的行為認定為非法。
三是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執法監察機構組建時間較短,新進人員多,安全生產執法業務培訓跟不上,加上有些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學習領悟不夠,依法行政意識不強,致使違法執法、以罰代管和執法程序不閉合等問題仍然存在。
四是省轄市、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所屬執法監察機構中,不少仍屬于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單位,甚至有的安全監管局仍屬事業單位,或其自收自支編制的人員比例較大,工資收入主要依賴罰款解決,致使有些部門及其執法機構不得不將罰款作為執法的重要任務,造成有的執法人員為能經常罰到款而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客觀上為以罰代管、罰而不管創造了條件。
五是由于法律法規間不銜接和不統一,行政執法部門間不協調,行政執法和司法執法協調溝通機制未真正建立起來等因素,加上有些機關和執法人員不作為或不負責任,導致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難。
六是基層司法機關辦理失職瀆職案件中,存在有上級機關對其下達內部任務或人員指標的情況,導致基層司法機關為完成上級下達的考核任務或指標,對一些本屬于啟動行政執法監督程序實施糾正和追究的適用法律不當、采取措施失當、違法實施處罰等行為,按照構成失職瀆職犯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對策措施
盡快明確并統一法律法規的基本概念
一是制定《實施條例》等配套法規時,首先應將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概念,以法律法規條款作出可操作性的解釋。二是在修訂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時,應將交通(包括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電力、特種設備等事故等級劃分與《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等級的劃分保持一致,并將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交通、火災、特種設備等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考核和調查處理區別開;司法機關辦理瀆職侵權案件關于重大傷亡、重大損失的標準,也需與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統一起來。三是統一法律法規對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的認定,對無視法律法規規定、未取得任何證照擅自從事相關活動的違法行為定性為非法行為;對證照不全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認定為違法行為;對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而不落實政策、命令和規程的行為認定為違規行為。
盡快完善安全生產主要法律法規制度
建議即將出臺的《實施條例》對《安全生產法》下列條款作出進一步具體解釋:即第二十二條中的“(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是指“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參與并指導、監督本單位各業務部門、車間(分廠、分公司、區隊、坑廠)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第四十三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各業務部門、車間(分廠、分公司、區隊、坑廠)的各類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崗位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班組巡查等的規定,及時進行安全檢查”。這樣規定,進一步厘清了企業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還有,第四十三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依照前款規定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存在或者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有關規定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作出處理”。此外,對第六十六條應增加一款解釋,即是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向有關部門移送安全生產違法案件,或者向司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受理或者立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在限期內辦結和反饋”。這樣補充解釋,可實現解決重大事故隱患各環節的無障礙對接。另外建議,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未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修改為“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未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供應危險化學品”,并在法律責任上明確處理處罰規定,實現從危險化學品供應源頭遏制非法經營行為。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業務培訓
嚴格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考核,對經過培訓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頒證;實行執法業務輪訓制度,加大基層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執法業務輪訓力度。在執法業務培訓和考核中,應注重并強化案例教學和業務指導。通過培訓考核,確保執法人員掌握相關工作準則:一是從執法依據及其效力上,要做到有法律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執法;無法律而有法規規定的依照法規規定執法;規章包括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只作為參照依據,無法律法規規定的依照規章規定執法。二是從準確適用法律依據上,要確保認定的違法事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情形,適用所規定的處罰類型。三是須在法律法規規定幅度范圍內,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參照規章或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作出決定。四是加強執法業務考核,實施錯案責任追究,對違法執法、罰而不糾等情況嚴格問責。
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設置問題
從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至少應從省級編制管理機構和安全監管部門的層面上,拿出關于基層安全監管機構設置的方案和指導意見,并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將安全監管機構設置為政府工作部門或直屬行政機構,將基層安全監管部門所屬執法監察機構設置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切實解決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執法監察機構經費不能保障、執法人員工資福利依賴罰款的問題,從根本上避免和糾正以罰代管、罰而不管甚至縱容違法等問題。
盡快建立有效促進問題解決的工作機制
首先是完善問責機制,對行政執法部門間由于不依法及時移送、及時受理、及時辦理導致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嚴格追究責任。其次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司法執法協調溝通機制,確保實施行政執法過程中,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行政執法部門應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申請的強制執行案件,司法機關應依法及時予以受理或立案查辦。再次是從中央部委層面上,盡快將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執法監察機構納入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序列,以保障基層安全監察執法工作條件。
安全生產的建議范文3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生產;建議;完善機制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房屋建筑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從最初基本的居住場所,到現階段更加追求房屋質量、房屋安全,如此一來,建筑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受重視。但在現階段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建筑工程質量不過關,驗收不合格等問題,既影響居民的居住體驗,更會給開發商帶來經濟損失。所以現階段需要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系統分析存在的諸多問題,提出優化意見,保證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運行。
1.分析房屋質量目標
1.1目標定位
在設計房屋的建筑工程項目時涉及很多問題,比如業主要求設定的交房日期以及質量目標等。分析諸多目標,分階段來分析安全生產項目,通過分階段目標的把控來確認各個階段目標的完成落實度,提高施工人員在施工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意識,以此_成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
1.2完善目標
完善目標的作用就是對已經定位的目標進行細化,包括人員、管理制度等方面。在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的工程中,對進行施工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按照崗位類別進行考核,分析他們的專業能力,使施工管理的質量監控可以落實到人上。在建筑企業發展過程中,對施工項目進行甄選,這樣可以促使建筑企業有意識的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在各個環節、各個單位、各個部門細化工作以后,可以具體判斷那個區間質量沒達到要求,以此來加以提高。
1.3優化房屋的建筑工程程序
建筑企業進行施工過程有一定的工程程序,比如工程開始之初需要進行行業調研;施工地段選擇;開始施工;施工過程;完成施工等程序,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對各個程序進行把控,保證每個工序的質量都滿足要求,確保建設過程安全可靠。
2.安全生產存在諸多問題
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方面存在各種問題,包括不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政府部門缺乏監督管理機制等,下面進行具體分析。
2.1不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企業一般都來自民間,由素質不高但有資金實力的老板運營,這個行業發自民間,沒有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隨著行業的發展,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相關政策要求,但是這種后發的制度管理起來存在諸多限制,也不一定實用。另外建筑行業的管理人員也沒有被管理的習慣,沒有遭遇嚴格的懲罰,無法意識到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造成有制度不依;政府管理人員也沒有真正嚴格意義上執行監督管理制度,造成有制度不執行。所以,首先需要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提高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意識。
2.2不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分析
建筑行業發展過程中,在費用上沒有實現生產與監督分開,自己生產自己監管,這樣監管就形同虛設。建筑企業為了規避監督就會選擇虛設監督部門,對于生產過程中需要監督的費用也就能省就省,多花錢監督相當于是在跟自己作對,很多企業都不會這么做。這種制度最終造成企業的監督管理制度失效。
2.3政府部門缺乏監督管理機制
從第二點可以看出監管與生產都由建筑企業自行負責,政府在監管過程中其實是無作為的,沒有對生產過程跟蹤監督,對于監管費用更是不過問,這就造成生產過程的監督只是流于形式,留有形同虛設的部門,造成各種虛假文件。
3.強化工程質量監督的建議
3.1完善施工前的工程質量保障機制
建筑企業的質量問題一般出現在采用低質偽劣的原材料,出現豆腐渣工程,那么在施工前就需要對原材料進行把控。首先要根據工程的需要合理選擇原材料,根據實際需要采購質量有保證、價格合理的原材料,而不是僅僅根據成本以及關系來采購原材料;其次是采購原材料的人員要由專業人才來擔任。專業的人才才知道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合理選擇原材料,而不是任人為親的相關人員。提到人員,在項目施工前,也要注重人員的管理,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管理的教育,提高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只有意識提高了,才能主動思考如何保障工程質量。
3.2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機制
對于施工現場的管理,需要對施工現場的物料進行合理保管,完善的物料保管機制才能保證施工過程的有效實施。在施工過程中,要樂于引進先進的技術,先進的技術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程度上也更加安全,運用先進的技術也能提高工程質量。最后,建筑行業人員流動性大,需要建立相關管理機制,保證人員正常銜接,保證施工工作正常進行。
3.3完善工程驗收的質量保障機制
對于工程的驗收一般也是建筑企業自己執行,因此就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自己公司負責的原則,認真的進行工程驗收,對工程質量進行最后把關,保證建筑工程安全。驗收還涉及文件以及檔案的審核,對于缺失的文件需要補齊,錯誤的需要改正,以此保證工程項目能順利驗收。
安全生產的建議范文4
近兩年來,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總的來說是好的,但是,在個別行業(領域)仍有較大的問題存在,安全管理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各種不確定安全因素存在。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鎮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總體目標
㈠工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責任追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更好的將當前好的安全生產形勢發展下去。
㈡主要任務。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配備安全生產防護設施設備,做好有效防范工作。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不斷促進企業安全技術裝備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大力開展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整頓、整治、整合,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力度,全面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㈠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力推動法律法規賦予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應當執行的有關規定、應當履行的工作職責、應當具備的安全條件、應當執行的行業標準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等落實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樹立人性化管理理念,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大于天、重于山的位置,高度重視每一個職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盡心盡責,恪盡職守,扎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㈡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組織網絡。各村(居委會)、各企事業單位要認真研究落實有擔當安全責任的領導分管安全工作。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足額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確保安全有人抓有人負責,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從業人員在30人以上100人以內的,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強化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制,健全操作規程,落實人、財、物等保障措施,組織實施風險識別、安全檢查、隱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法律規定企業必須建立的,是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車間班組以及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不但要向鎮政府、向社會做出安全承諾,還要向員工做出安全承諾,要建立并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的責任內容和要求、考核獎懲等事項,形成涵蓋全體人員和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體系。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逐級、逐層、逐崗位、逐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同時,實施全員安全承諾制度、高危行業(領域)、建筑業實行安全履職保證金制度,項目開工前要向鎮安委辦(安監站)申報,同時根據工程項目大小繳納5000-20__0元的安全履職保證金,待工程結束后經考核退還部分或部分保證金,對不繳納保證金、不簽定安全協議的,不得開工。
三、嚴格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㈠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對生產現場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為。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健全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重點監管制度和員工安全信息卡制度。
㈡突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拉網排查、掛牌整改、檔案管理、追蹤督辦等工作機制。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全面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監控主體責任,要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全體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要經常性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實行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嚴格執行班組日查、車間周查、作業區域旬查和企業月查月報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檢查,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扎扎實實消除安全隱患。當前,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監管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重點單位的檢查,嚴厲查處“三合一”、“多合一”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建設施工、高空作業事故的防范;抓好企業用電管理,每月24日前專項整治單位要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并形成整改記錄,匯總上報鎮安委辦,同時,要按照鎮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認真做好安全監管工作。對隱患排查整改不力、監管缺位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㈢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要制訂年度安全培訓計劃,保障培訓經費。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 法律規定,每年參加安全管理、勞動技能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安全職業資格證書上崗,做到“應培盡培、持證上崗”。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轉崗人員和新進人員等其他職工也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并將培訓情況納入本人安全信息管理。要進一步整合社會培訓資源,安監、勞動、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分行業、分層次、分崗位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和素質教育,拓展培訓覆蓋面。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凡存在未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處罰。
㈣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企業安全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兩年來我鎮已有21家企業通過三級標準化驗收,今年任務將對通過三級標準化驗收的創業進行復審,其他企業完成30%的創建任務,另外對華電、江鶴集團等企業進行二級標準化創建工作。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標準申報要求嚴格,高危行業(領域)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將依法予以關閉。
㈤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完善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設備。全面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加強職業安全健康教育,配備合格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每年定期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疾控中心),建立健全職工檔案(一人一檔),作業場所檢測100%完成,安監等部門將對其從嚴監管,依照有關規章予以查處。
四、建設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㈠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企業應急預案要與全鎮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并定期進行專業應急演練。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從重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㈡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要結合隱患排查治理,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風險分析、評估,要建立臺帳。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
五、加大安全資金投入力度
㈠嚴格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適當擴大適用范圍,確保社會保障、隱患治理、安全技術改造和裝備、設備更新等資金投入到位。
㈡建立員工社會保障機制。每年為每個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為每個員工辦理社會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切實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
㈢加大防護設施設備投入。安全生產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人是首要因素,而安全生產主要是靠人去防范、去預防,搞好安全防范顯得非常之重要。各企業一定要花資金、花氣力配足配齊安全防護設施,凡是從業人員都要因崗配備安全帽、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服、防護鞋、防護手套、保險帶、安全網和密目式安全立網等設施,要確保從業人員作業安全。
㈣強制淘汰老化生產設備。企業必須使用國家規定標準的生產設施設備,一定要有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證、注明商標、操作規程、使用說明書等證件,并收藏保管好,不得使用非標設備,也不得超期使用老化的設備,更不得購買別人淘汰的設備。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關閉。
六、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㈠加大對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責任制。嚴格執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以及“一票否決”、責任事故追究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年度述職等制度。主要負責人不僅要在人、財、物等方面予以保障,而且要帶隊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分析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繼續深化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完善網格化管理的監督機制。對因監管督查不到位、隱患治理不力,造成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㈡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企業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發生較大事故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
㈢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對于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一律實施規定上限的處罰。企業發生較大傷亡事故的,一律停業整頓,直至關閉。
安全生產的建議范文5
一、習慣性違章操作是安全管理的一大瓶頸
許多班組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是員工不按規章制度工作,也不是員工沒有安全意識,而是習慣性違章操作造成的。如一位員工在工作中,由于衣服上沾上了油漆,于是就用汽油清洗,在揉搓過程中產生靜電,最終造成面部燒傷。類似于這種習慣性的行為,是班組安全管理的一大瓶頸。4.規范管理是提高人的安全素養的氛圍與環境的基礎,也是安全主題教育活動的重要內容。如果一個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現場條件惡劣,安全管理混亂,事故隱患叢生,那么人的不安全行為也一定會隨處可見。因此,杜絕違章還應格外重視規范管理工作。
二、規范安全管理
人的行為的養成,一靠教育,二靠約束。約束就是有標準,有制度。企業已經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機制,重點是要進行規范的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要加強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特別是關鍵崗位、特殊工種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教育培訓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要強化現場管理。一個企業是否安全,首先表現在生產現場,現場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現場管理,搞好環境建設,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加強現場文明生產、文明施工、文明檢修的標準化,保證作業環境整潔、安全,減少現場違章條件,使員工在安全、良好的作業環境中工作,既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也為實現人的安全行為提供了保證。
三、積極營造現場安全文化氛圍
安全生產的建議范文6
近年來,各種形式的小煤礦發展很快,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支援國民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安全狀況很不好,事故嚴重;二是在國營煤礦井田范圍內亂挖濫采,不惜破壞國家煤炭資源,甚至嚴重監督國營大礦安全生產。這些問題,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存在,有的還非常嚴重。今年一至九月,全國鄉鎮煤礦因工死亡人數達三千八百五十四人,占全國煤礦事故死亡總數的65.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6%,特別是無證非法采煤的小煤礦事故更為突出,僅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就發生六十次,死亡四百零八人。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6.4%。今年以來,全國煤礦幾次最大的事故就發生在無證的鄉鎮煤礦。三月二十日,山西省呂梁地區孝義市兩個無證鄉鎮煤礦,爭搶資源,井下貫通處發生煤塵爆炸,死亡六十五人;六月十七日,湖南省懷化地區辰溪縣方田鄉一無證煤礦,因瓦斯爆炸,死亡四十三人;九月六日,又是辰溪縣方田鄉的另一個無證小煤礦,井下透水,死亡三十三人;貴州省煤礦一至九月連續發生十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其中六次發生在無證開采的鄉鎮煤礦,殘廢一百零三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全國一百零三個統配礦務局(礦)井田范圍內開采的小煤礦約有一萬一千二百多處,其中有五千八百多處是無證非法開辦的,這些小煤礦對國營大礦的安全生產影響十分嚴重。例如,亂挖濫采大礦各類保安煤柱的有一千三百多處,與國營大礦貫通的有二千五百多處,進入國營大礦采區的有六百多處,已經造成透水事故三百八十七次,瓦斯爆炸二十五次,由此破壞生產礦井現有生產水平儲量十五億噸,直接經濟損失十二億元。江西省洛市礦務局四平方公里的井田范圍內有九十七個小煤礦在亂挖濫采。由于這些煤礦主要是開采國營礦工業廣場和建筑物下的保護煤柱,致使地面許多建筑物受到破壞。今年,豐城市樓前鄉一無證煤礦發生透水事故,殃及相毗鄰的另一小煤礦和龍溪煤礦,兩個小煤礦死亡十九人,龍溪煤礦死亡七人,僅龍溪煤礦巷道被淹,經濟損失就達一千五百我萬元。為整頓鄉鎮煤礦和取締無證非法采煤,近年來,國務院先后發出了《國務院關于鄉鎮煤礦實行行業管理的通知》(國發[]109號)、《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計委關于立即整頓國營煤礦井田內各種小井的意見的通知》(國發[]18號
)、《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個體采煤的通知》(國發[]37號),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對小煤礦進行了多次整頓,亂挖濫采現象有所減少,有的地區鄉鎮煤礦走上了合理布局、依法開采、安全生產的道路,但多數地區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許多鄉鎮煤礦不具備起碼的安全生產條件;無證煤礦在一些地區仍然大量存在;不依法開采、越層越界威脅國營大礦安全生產的問題相當嚴重。這些問題的產生和存在,其根本原因就是有法不依、執法有嚴、違法不究。對于煤炭資源開采的管理和安全生產條件,《礦產資源法》、《礦山安全條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市)均有明確規定》,關鍵是這些規定沒有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有的地方對發展鄉鎮煤礦的指導思想不正確,尤其是有些縣(區)、鄉一級政府的領導,只考慮發展鄉鎮煤礦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農民致富和安排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一面,而不考慮鄉鎮煤礦違法開采,不安全生產、會破壞國家資源和危害人民生命財產的一面。有的地方置國家法令于不顧,管理失控,放任自流。從目前情況看,如不采取有力措施,這些問題有繼續加劇的趨勢,將會給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資源造成更大損失。為此,現提出以下意見: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當前小煤礦存在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制度。要充分認識各自在發展和管理煤礦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下決心依法嚴格管理,扶持和引導其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要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廣大農村干部和農民,特別是縣(市)、鄉兩級干部,認識到發展煤礦生產,必須合理規劃,依法開采,安全生產,決不能盲目蠻干,不能無視國家法律和規定,從而增強廣大干部和群眾的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和維護國家法律和政府的規定。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貫徹《礦產資源地》、《礦山安全條例》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的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并結合貫徹《礦山安全法》,制定有力措施,對當地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解決。當前,要立即對在國營煤礦井田范圍內
的小礦進行清理,凡是危害國營煤礦安全生產無證開采的小礦要立即關閉,以保證國營煤礦安全生產;對自身安全存在嚴重問題的鄉鎮煤礦以及其它小煤礦,也要立即關閉,避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對小煤礦的管理納入法制軌道,這是解決小煤礦問題的根本途徑。開辦煤礦都要按照《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進行審批,審批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不符合規定的決不能批準;過去已經開辦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達到,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關閉;凡是不履行批準手續進行無證非法開采的煤礦要堅決取締,造成嚴重后果的,要繩之以法,對負有責任的縣、鄉領導要堅決予以追究;對有證開采的小煤礦因不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而發生事故的,要追究批準辦礦單位的責任。四、清理小煤礦的工作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很大,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嚴密組織;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清理整頓工作順利進行。國營煤礦在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支持并幫助地方發展經濟,大小礦間的糾紛問題,要依靠地方政府做好工作。對一些好的經驗,好的做法,要及時總結推廣。五、對其它小礦山的安全工作,也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辦理。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