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投資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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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投資方式

外匯投資方式范文1

第二條  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投資天津危陋房屋改造開發建設項目,或其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共同投資興辦的企業投資天津危陋房屋改造開發建設項目,根據其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的實際情況,可按照本規定享受專項優惠待遇。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陋房屋改造,是指對市內六區成片的危陋房屋、市政和公用設施短缺的舊城區,按照城市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改造建設。

第四條  危陋房屋改造項目,應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1)成片的危陋房屋區;

(2)三至五類房屋占70%以上。

第五條  外商來津投資危陋房屋改造項目,辦理公司注冊和規劃用地、拆遷、計劃等各項事宜,可由市外國投資服務中心受理,也可直接到各主管部門辦理。凡符合條件者,在規定時限內全部辦結。

第六條  為鼓勵外商投資危陋房屋改造,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政策上享受如下優惠待遇:

(一)危陋房屋改造的項目用地可全部實行行政劃撥。投資者需要受讓土地使用權的,可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可申請分批繳納出讓金。

(二)危陋房屋改造中用于就地或異地安置被拆遷住戶的房屋,按規定提供的解困房屋,建設的非營利性的生活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均可納入改造成本。

(三)涉及危陋房屋改造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盡量給予減免(見附件),各種押金、保證金一律免收,并享受我市平房改造優惠政策。

第七條  進行危陋房屋改造,可采取各種可行方式進行籌資。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危陋房屋改造貸款可按國務院關于《〈中國銀行對外商投資企業貸款辦法〉的批復》〔國函(1987)63號〕執行,其貸款方式、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計息期、計息辦法和國內企業享受同等的待遇;可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的《天津市抵押借款條例》〔津人發(1993)10號〕和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用已投資并獲得使用權的土地和房產作為抵押標的物設定抵押權。

受益住戶承擔房屋改善費,收費標準為合理增加居住面積建筑造價的50%。

第八條  在本市投資危陋房屋改造,有關部門提供以下方便條件:

(一)項目計劃優先審批;

(二)使用土地優先安排和審批;

(三)改造項目自主招標;

(四)材料物資優先保證;

(五)交通運輸優先安排;

(六)基礎設施配套優先統一辦理。

第九條  對改造難度大、成本高的地塊,在編制規劃時可采取合理的措施,使規劃設計充分適應危陋房屋改造的特點。

第十條  危陋房屋改造所需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道路等配套設施建設,由各區政府和建設單位組織開發單位及配套專業部門共同編制配套方案,確定配套費用,并組織實施。其配套方案要向市建委備案。凡占地面積在十公頃以上的項目配套方案,要報市建委審定。

第十一條  危陋房屋改造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在投入危陋房屋改造總投資20%以后,其依法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即可轉讓。

第十二條  對介紹外商來我市投資危陋房屋改造的經紀人或推薦人,由接受投資的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傭金或獎金。經市外商投資辦公室批準,可適當提高標準。

第十三條  內資企業和香港、澳門、臺灣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我市投資危陋房屋改造者,參照本規定執行。

市內六區之外的其他區縣的城市危陋房屋改造工作,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減免收費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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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收費標準      |  危房改造收費標準  |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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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營業性公建配套  |75元/平方米      |原標準              |

    |建設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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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標管理費        |中標造價的3‰      |中標造價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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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程質量監督檢查  |建安工程造價的      |建安工程造價的      |

    |管理費            |3‰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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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要求采取新

  4|墻改基金          |8元/平方米        |4元/平方米        |型墻體材料

    |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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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占道費            |0.20元/平方米  |0.1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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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道路、管線

    |                  |建筑工程為設計      |                    |及其他工程

  6|規劃管理費        |概算總額1-3‰    |原標準的50%      |設施為設計

    |                  |                    |                    |概算總額的

    |                  |                    |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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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代辦測繪費        |見文件              |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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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自來水增容費      |見文件              |住宅減收20-30%|

    |                  |                    |非住宅按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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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收費標準      |  危房改造收費標準  |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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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住宅氣源發展基金  |見文件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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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供熱管理費        |0.02元/采暖期?|免收                |

    |                  |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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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電貼費          |見文件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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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樹木砍伐及綠地占  |見文件              |原標準              |

    |用補償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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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消防審查工本費    |2元/套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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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程合同鑒證手續費|0.3-3‰        |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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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投資方式范文2

    1家庭投資理財的方式

    所謂家庭投資理財,就是針對風險進行有效投資,從而達到家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當前,各種新興的投資理財工具層出不窮,投資理財品種越來越多樣化。對于普通家庭來說,主要的投資理財方式有以下幾種:

    儲蓄。銀行存款是最傳統、最常用的的投資方式。與其它投資方式比較,存款最大的好處在于增值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以及操作的簡單性。儲蓄是適用于所有的家庭的理財方式。

    國債。國債收益介于儲蓄和股票之間,風險小于股票。適合于理財態度比較保守的家庭。

    股票。在所有的投資工具中,特別是從長期投資的角度看,股票可以說是收益率最高的投資工具之一。但是投資股票,伴隨著高收益的是高風險。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可以用于投資股票的資金數量不足以降低股市的非系統風險。所以,股票投資適用于那些能夠承擔風險,并且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家庭。

    基金?;饘⒈姸嗟纳鐣e散資金募集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托資產,交由專門機構的專業人員按照資產組合原則進行分散投資,取得收益后按出資比例分享收益。與其它投資工具相比,投資基金的優勢是專家管理、規模優勢、分散風險、收益可觀。家庭購買投資基金風險小,省時省事,是缺少時間和專業知識的家庭合適的投資工具。

    房地產。購置房地產是每個家庭十分重大的投資,投資房地產應該做好理財計劃,合理安排購房資金并隨時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同時,房地產可以用作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從這個角度講,投資房地產不僅能夠保值,若用于抵押貸款,還能獲得一大筆流動資金。

    保險。保險是對投保人的意外損失和經濟保障需要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方法,它不僅是一種事前的準備和事后的補救手段,也是一種投資行為。一旦災害事故發生或保障需要,可以從保險公司取得經濟補償。保險投資在家庭投資活動中是很必要的。

    期貨。期貨交易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大類,投資期貨風險高,收益大,需要足夠的專業知識。家庭投資期貨要謹慎行事。

    實物投資。如黃金、藝術品等。黃金在通貨膨脹時是最穩定的資產保值手段。藝術品投資方式具有風險小,保值功能強,收益率高的優點,但是缺乏流動性,其鑒別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不具有鑒定能力的家庭慎重投資藝術品。

    2通脹下家庭投資理財的策略

    當面臨通貨膨脹時,投資理財的主要目標,就是對抗通脹,即在保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同時,盡可能的分散投資風險,實現家庭資產的保值增值。在通脹下若要保持生活水平不下降,就需要更多的現金,這就要求家庭必須留有機動資金;從保值增值的角度來看,黃金、房產、外匯和股票,這些資產的保證增值能力要強于傳統的儲蓄和國債等低風險低收益的資產。從分散風險的角度看,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組合投資可以有效降低風險。因此,通脹下家庭的投資理財方式是:持有部分現金,組合投資黃金、房產、外匯和股票。

    2.1投資黃金的可行性分析

    黃金的商品與貨幣的雙重屬性決定了它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品,也是民眾對抗通脹的有力武器。通貨膨脹時,投資黃金是家庭最穩定的資產保值手段。美元的持續走軟和全球性通貨膨脹更激發了人們投資黃金的熱情。目前來看,國際金價已接近歷史高位,但一系列經濟數據及官方機構的預測皆顯示,本次金融危機的影響還沒有結束,如果美國經濟疲軟,那么弱勢美元必將推動進金價上漲。

    當然,黃金投資在我國也面臨著不少風險和挑戰。首先,黃金市場不完善。由于中國黃金投資市場經歷了長達50年的嚴格管制期,長期的市場封閉狀態使國內黃金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成為薄弱環節,而管理機構和經營機構又缺乏市場化運作的歷史經驗。黃金的存儲、運輸、檢驗、交割等環節非常繁瑣,缺乏一個可執行的完整體系和標準。其次,人們對黃金投資的認識不足。直到1982年,中國老百姓才被允許合法持有黃金。目前黃金主要作為消費品在市場上流通,黃金投資對于大部分人來說才剛剛開始,流通渠道還很有限,這大大削弱了黃金作為一個投資工具的角色,使得普通家庭投資黃金的知識技巧缺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實物黃金和紙黃金外,家庭投資黃金期貨時需要謹慎。由于目前個人投資者不允許參與到期黃金合約的實物交割,而移倉又會損失一些手續費,參與者主要是對黃金價格波動進行投機交易,這需要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很高的投資技巧,因此,投資黃金期貨并不適用于所有家庭。

    2.2房地產、股票、外匯投資組合方式及具體操作

    組合投資能夠降低風險,除了購買黃金之外,家庭還可以購買一些其他資產,如房產、外匯和股票。不同的投資品種所需的專業知識也不盡相同,投資方法也很難完全掌握,每一個家庭要根據可以根據經濟能力、實際情況作出不同的選擇、組合和調整。

    目前來說,家庭需要重點關注房地產市場的變動。房地產市場的變動會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使得股市、外匯市場等產生震蕩,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如果房價下跌,就會出現投機者平倉,跟風者套牢,銀行產生大量壞賬,地方財政破產,導致經濟緊縮。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幾種:增加放貸,政府收買銀行壞賬,央行通過增發貨幣的方式,補貼地方財政。這些措施必然導致流通中的貨幣增加,極有可能引發通貨膨脹。可以預測的有兩點:第一,政府會用行政和金融手段努力支撐樓市,樓市一旦,地方財政極有可能面臨危險,隨后的挽救計劃,又可能會刺激通貨膨脹。第二,國內熱錢的外逃很難控制。如果外匯儲備迅速減少,那么人民幣的下跌的風險極大。家庭在做組合投資時要考慮到這些因素。

    房地產是每個家庭的剛性重大投資,購置房地產時,應該做好理財計劃,合理安排購房資金并隨時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

    對于已經有住房,但是現金不太多的家庭來說,如果理財態度比較穩健的話,適當的時候換取一些外匯。投資的具體時間的選擇和幣種的選擇,可以相機而行。當房地產價格下跌時購入外匯,看具體匯率選擇合適的幣種,歐元或美元都是不錯的選擇。如果選擇激進的投資方式,那么可以增加股票投資。但是股票投資的風險很大。假如國家繼續保持較高的貸款和財政開支,通貨膨脹以后,樓市以及股價均會上升,中央會壓制樓市多余的資金進入股市。這個情況下,投資股票的的收益率會非常驚人。但是假如國家為了壓制通脹而采取了緊縮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會對股市產生不利的影響,這種情況下,投資股市可能損失慘重。

    對于沒有自住房的家庭來說,可以考慮買一套房子作為房產投資。戶型最好選擇比較小的,首付盡可能少,貸款竟可能多貸,貸款期限盡量長。家庭中留有相對豐裕的資金。例如兩套房子中,一套的價值是100元,另一套價值為200萬元,那么,盡量選擇價格100萬。假設家庭和個人的可支配資金為40萬元,可以拿出其中的20萬元來支付首付20萬即可,而不要把大部分甚至所有的資金用來繳納首付款,剩下的房款全部向銀行貸款貸款,并且盡可能選擇較長的貸款期限。比如說能貸款30年,決不貸款20年。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何還款。第一種情況,經濟面臨嚴重的通貨緊縮,銀行利率會迅速上升。在這種情況下,提前還款是合理的還款方式。第二種情況,經濟嚴重的通貨膨脹,如果收入的上漲速度沒有跟上通脹的速度(實際上大多數人工資上漲速度都跟不上通脹的速度),那么當時購房支付首付后,剩下的20萬可支配資金就能夠用于補貼生活,以防萬一。另一方面手中的這一部分機動資金,還可以伺機收購便宜的資產。如果人民幣下跌,這部分資金立刻用于購買美元或者歐元等合適的外匯資產。

    從理財的角度來說,手中持有流動資金是非常重要的。從上面的購房決策來看,盡管向銀行多貸款,會增加利息的負擔。但是,作為靈活機動資金的這20萬,想用同樣的代價是無法從銀行獲得的。換一個角度來看,購買較大的住房,除了支付更多的貨幣及成本,從而造成家庭或個人資金鏈緊張之外,未來還會有一個很大的隱患,就可能會出臺的物業稅。當物價上漲,而工資水平保持不變,利率上升,加上物業稅,購買大房子的家庭必然會面臨沉重的財政壓力。

    3通脹下家庭投資理財的基本原則

    第一,保留靈活機動資金。面臨通貨膨脹時,家庭的收入水平可能趕不上通脹速度,這個時候,手邊留有機動資金,就能補貼生活,備不時之需。或者相機而動,選擇合適的投資機會。

外匯投資方式范文3

什么是外匯理財產品?

銀行的外匯理財產品是專門為個人投資者推出的投資品種。該產品的銷售對象為普通外幣存款大眾,多為保本型產品。投資方式與普通儲蓄存款相似,不同的是投資者需要與銀行簽訂格式化合同,約定投資幣種、投資方式、最高投資期限、收益率、可贖回條款以及其他附加條款,一般為可終止型產品。該產品的實質是投資者投資衍生產品市場從而獲得高于普通外幣儲蓄存款的收益。

1.中國銀行:“匯聚寶”系列

中國銀行是最早開展外匯理財業務的銀行,在產品種類上和投資經驗上有著很大的優勢。下面以匯聚寶0806J-澳視群雄之五谷豐登為例,本產品屬于保本浮動收益型,投資期限為1年,認購起點金額不得低于8000澳元(合計人民幣約5萬元),以大米、白糖、大豆期貨價格為掛鉤指標。根據所有掛鉤指標到期平均表現,收益率保底在4%,絕對收益率封頂在18%。

優點:相對來說收益較高。

缺點:產品投資款起點較高,產品到期日之前,投資者不具有主動申請該產品贖回權利。

2.農業銀行:“匯利豐”系列

“匯利豐”個人外匯結構性存款業務是農業銀行在個人普通存款的基礎上,通過與匯率、利率、商品價格、股票指數或信用體的信用狀況等掛鉤,從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較高收益的產品。農行推出的美元6個月利率固定型“匯利豐”產品,最短期限為3個月,最長為6個月,客戶在第三個月末有提前終止權。選擇提前終止,則理財期限為3個月,享受收益率2.15%;如客戶選擇持有到期,則理財期限為6個月,收益率達2.30%。該產品本金安全,在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銀行將返還100%本金和當期收益,起始投資金額為1000美元(合計人民幣約7000元左右)。

優點:該產品具有期限短、起點低的特點,辦理方便,適合投資人做短期投資。

缺點:收益較低。

3.建設銀行:“匯得盈”系列

“匯得盈”是建設銀行系列個人外匯理財產品的品牌名稱,是外匯匯率或利率期權與外匯存款相結合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以“匯得盈”2008年第08期外幣理財產品――6個月歐元為例,對這一系列外匯理財產品做一說明。該產品屬于保本浮動收益結構型,本金及收益幣種均為歐元,投資起始金額5000歐元(合計人民幣約5.3萬元左右)。中國建設銀行提供保本承諾,產品保本率為100%,預期收益率為5.2%。

優點:該產品風險極低,銀行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而且提供本金保護且預期收益不能實現的概率極低,非常適合保守型短期投資者。

缺點:投資款的起點較高。

小貼士

外匯理財產品作為一種投資,當然也有一定的風險,比如說把這些錢存在銀行中肯定是能享受固定的利率,而外匯理財產品卻有零收益的可能性。購買外匯理財產品投資者要承擔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各國間的匯率是在不斷變化的,即使是投資專家也不能永遠確保自己的策略一定不會失誤,所以投資者投資之前也要做好面對風險的準備。

外匯投資方式范文4

1.鐵路客運專線的運行風險分析完工風險。如果在得到政府特許權的企業沒有完工或者沒有按時完工,那么他們的貸款利息將會增加,貸款的償還期也會被延長,以至于無法償還(這些企業籌得的資金很多來源于貸款)。運營風險。中國的鐵路客運專線的運營風險主要來自于經營。如果成功中標的企業缺乏鐵路客運專線運營的經驗,或者其本身的運營管理水平低下、業務素質低下,很有可能由于經營不善導致收益沒有達到預期甚至虧損。金融風險。金融風險主要分為外匯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外匯利率風險。一方面,外匯利率的波動會影響到生產成本(如東道國外匯貶值,原材料價格就會上升);另一方面,外匯利率的變化會影響到企業的債務情況和實際收入。通貨膨脹風險。由于東道國通貨膨脹會使參與項目員工和原材料的價格上漲,進而提高了建設成本和運營成本,如果合同中價格沒有實際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的話,由此帶來成本的增加會使公司利益受損。不可抗力風險。由于地震、洪水、臺風、海嘯、雷擊、火山爆發以及意外事故的發生會使投資方遭受嚴重損失,而這種損失是無法控制的。

2.鐵路專線項目風險的應對策略對于企業項目經營經營不善而產生的風險,政府應提高招標企業的條件,嚴格評估企業的經營能力和技術人員水平。

二、我國在未來采用BOT項目對我國客運專線進行投資的建設性建議

1.明確權責,立法保證通過立法明確政府和投資企業的權責,特別是對政府鼓勵民間投資的優惠政策立法,比如在利息、貸款等方面為民間機構制定了專門的優惠政策,其中包括政府給予補貼利息、見面興建項目的稅收等

外匯投資方式范文5

關鍵詞:BOT方式,基礎設施建設,風險,瓶頸

一、BOT方式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內容

BOT是Build(建設)-Operate(運營)-Transfer(轉讓)的縮寫。它是八十年代以來國際上通行的一種新的融資與項目管理模式,是政府利用外資或私人資金興建基礎設施的-種方式。是指政府給予基礎設施項目發起人以項目建設和一定時期內經營的特許權,由項目發起人實施風險大、工期長、投資巨大的大中型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建設、經營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內,項目公司擁有投資建造的設施,并向設施或產品的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由此回收項目(設施)的融資、經營與維護成本,以獲取合理回報。特許經營期結束后,項目發起人或項目的經營權完全移交給政府或公共機構。(參見圖-1)

1、BOT投資方式及運作模式。BOT融資一般指BOOT融資(即建設一擁有一運營-轉讓)。在實際運作過程中,BOOT融資方式產生了許多變形,因此,BOT融資方式是BOOT,BOO(建設-擁有-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BOOS(建設-擁有-運營-出售),BT(建設-轉讓),OT(運營一轉讓)等融資方式的總稱。各種方式的應用取決于項目條件,如BOO方式在市場經濟國家應用較多,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因此BOOT項目較多。從經濟意義上說,各種方式區別不大。

2、BOT項目管理方式的運作程序。

(1)項目的提出與招標。擬采用BOT方式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一般均由當地政府提出,大型項目則由中央政府部門提出,往往委托一家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了初步的可行性研究,隨后,頒布特許意向,準備招標文件,公開招標。

(2)項目發起人組織投標。發起人往往是強有力的咨詢顧問公司與財團或是大型的工程公司,它們申請資格預審并在通過資格預審后購買招標文件進行投標。BOT項目的投標顯然要比一般工程項目的投標復雜得多,需要進行對BOT項目的深入的技術和財務的可行性分析,才有可能向政府提出有關實施方案以及特許年限要求等。同時還要與金融機構接洽,使自己的實施方案,特別是融資方案得到金融機構的認可,才可正式遞交投標書。在這個過程中,項目發起人常常要聘用各種專業咨詢機構(包括法律、金融、財務等)協助編制投標文件。要花費一大筆投標費用。

(3)項目公司的成立與簽約。中標的項目發起人往往就是項目公司的組織者。項目公司參與各方一般包括項目發起人、大型承包商、設備材料供應商、東道國國有企業。在國外有時當地政府也入股。此外,還有一些不直接參加項目公司經營管理的獨立股東,如保險公司、金融機構等。項目發起人一般要提供組建項目公司的可行性報告,經過股東討論,簽訂股東協議和公司章程,同時向當地政府工商管理和稅收部門登記。項目公司簽訂的主要協議有股東協議、與政府談判簽訂的特許協議和與金融機構簽署的融資協議。另外,與各個參與方談判簽訂總承包合同、運營養護合同、保險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和各類專業咨詢合同(如法律等),有時需獨立簽訂設備訂貨合同。

(4)項目建設和運營。這一階段項目公司主要任務是委托咨詢監理公司對總承包商的工作進行監理,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和資金支付。有的工程(如發電廠、高速公路等)可以完成一部分之后即開始運營,以早日回收資金。

二、采用BOT方式的優點

1、采用BOT方式可以減少政府借債和還本付息的責任,項目融資的所有責任都轉移到私人承包商身上去了,對項目債務不需要政府擔?;蚝炇穑@樣就大大減少了政府的債務負擔。使政府不再為償還債務而苦惱。

2、有利于減少政府直接的財務負擔和債務風險,BOT方式可以將公營機構的風險轉移到私營承包商方面。由于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運營具有長期性和不定性等特點。在項目的整個建設運營過程中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另外,公共工程的建設還普遍存在著超支現象,所以,以BOT方式將項目全權交給私營機構以后,通過把承包商的收益與他們的履約責任聯系起來,避免了公營機構承受項目全部風險。

3、BOT方式可以引進先進的設計和管理方法,極大的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加快項目建設速度。項目建成后,可以以更好的服務,或者以更低的價格使最終消費者受益。此外,BOT方式利用組成項目公司的方式,集中了與項目有關的各方專家共同完成某一項目,緩解了公營機構承擔某些項目能力不足的矛盾。

4、BOT項目建設資金直接利用外資或民間的閑置資本,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政府在基礎產業投資方面的不足,減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國家財政的壓力和外債的負擔,并且拓寬了直接利用外資的渠道,有利于加強國際間的聯系,加快基礎設施與國際間的接軌。

5、有利于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和質量。由于BOT項目投資巨大、期限長,從而在一定的情況下會影響投資者投資收益,為此投資者會注入高科技成份,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6、成本控制。無論什么國家,國有項目的建設都容易超支,而采用BOT方式則因良好的設計和風險控制,有助于降低項目的成本和使用者的費用。

7、提前滿足社會和公眾需要。在國外商業資本和私人資本的積極參與下,使那些急需建設而政府又無力投資的基礎設施等項目,提前建成并發揮作用。

三、采用BOT方式的有關問題及相應對策

1.采用BOT存在的問題

(1)管理體制不完善。我國目前沒有對國際BOT方式的應用范圍和應用條件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在項目的燃料供應、進入國內金融市場、優惠政策等方面,各部門之間有時存在缺乏協調的現象,致使投資管理工作不夠規范,許多項目因管理體制上的問題進展緩慢。

(2)經營機制不健全。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資產經營機制和機構,資金投入形成的大量存量資產沒有盤活。一公用設施沒有充分引入競爭機制、價格機制、風險機制等市場機制,項目運行上留有較濃的計劃經濟色彩,致使許多項目運營效率低下。

(3)融資渠道不暢。缺乏市場投資經營機制和強有力的專業投融資機構,籌資渠道不暢,資金分散使用,缺乏可持續發展的活力和后勁。加上監督、約束機制沒有跟上,往往導致投資大大超支,甚至帶來風險。

(4)風險承擔問題。私營部門一般愿意承擔項目的施工和運行等非系統性風險,因為這些風險是它們能夠預見和處理的。而系統性風險是私營部門不愿承擔的,特別是匯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因此私營部門要求政府提供某些保證,要求政府在合同中承諾,根據通貨膨脹指數,隨時調整購買項目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并保證外匯兌換自由以及合理的匯率等,這實際上是要政府來承擔風險。

(5)人才資源匱乏。由于我國的有些業務人員缺乏國際BOT項目在其商業和金融方面的經驗以及必要的談判技巧,也構成目前我國國際BOT項目發展的一個制約性因素。

(6)我國外匯管理制約了采用BOT方式。當前,我國在外匯管理方面雖然比以前有所放寬,但相對于國際外匯管理機制仍顯過嚴,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外商通過BOT方式加入到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來。

2.針對BOT問題的相應對策

根據世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運行BOT方式的實踐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可以探索我國采用BOT投資方式的發展模式。

(1)加快人才培養。實施國際BOT方式需要專門的人才,我國還需加強培養國際BOT方式專門人才。從長遠看,國際BOT方式將是我國基礎設施尤其是電站、公路、通訊設備和機場等基礎設施項目的主要投融資方式之一。

(2)健全項目管理體系。①加強項目的宏觀管理。目前,我國缺乏對BOT項目進行統一集中管理的機構,項目引進和管理呈現出地方各自為政的局面,缺乏總體性的宏觀規劃。應成立全國性的BOT項目統一管理機構,引導BOT的健康發展。②加強項目日常運作的監管主要是進行對項目公司在運營期間的財務狀況的定期審計和日常經營行為的監督,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為項目在技術、管理方面的平穩移交奠定基礎,保證產權轉移后項目的高效率運作。③加強項目產權移交的監管項目特許期滿移交時,需進行嚴格的驗收,對項目公司出現的違約行為及其對我方導致的損失嚴格執行合同懲罰和補償條款,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護國家產權不受侵蝕。

(3)規范項目運行機制。主要是在項目的建設、運營和轉讓中引入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和風險機制等市場機制,提高基礎設施業的建設和運營效率。

外匯投資方式范文6

在上期《金融實務》中,我們談到了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不同框架,并指出,投資架構的設計,需要從投資東道國、投資母國及第三國的稅務規定、國際稅收協定、外匯與商業運作等方面進行考慮,以在“直接投資架構”與“間接投資架構”之間作出恰當選擇。

根據我們的經驗,除了上篇提到的投資東道國對股息匯出及股權轉讓所得的預提稅稅負,中國企業在設計投資框架時,還需要考慮以下這些重要的稅務事項。

稅收協定降稅優惠

目前在國際稅收實踐上,很多國家之間簽訂了稅收協定,針對跨境的股息和資本利得達成較優惠的稅收分配規定,起到相互鼓勵資本流動與投資的目的。根據稅收協定,兩國間發生的股息分配或轉讓股權所得的跨國獲取,在收入來源國可享受減低稅率征稅的優惠待遇。

例如,根據中國與美國的稅收協定,美國子公司向中國母公司匯出股息,只需在美國繳納10%的預提所得稅,遠遠低于沒有稅收協定時的30%預提所得稅。而根據荷蘭、瑞士等歐洲國家與美國簽訂的稅收協定,美國子公司將股息匯出到荷蘭或瑞士母公司,如果滿足一定條件,則無需在美國繳納預提所得稅。

因此,海外投資架構設計的另一個出發點,就是分析投資母國(中國)、投資東道國以及相關第三國(地)的稅收協定網絡,比較直接投資與間接投資(利用第三國或地區與投資東道國的優惠稅收協定,設立中間控股公司)的稅務效益,確定整體稅負最低的投資架構。

以中國企業到美國投資為例:

在直接投資架構下,美國向中國企業匯回股息,需要預提10%的所得稅。

在間接投資架構下,根據美國與盧森堡的稅收協定,美國公司向盧森堡公司匯回股息,最低只需要繳納5%的預提所得稅。盧森堡對滿足一定條件的股息收入不征收所得稅,根據盧森堡與香港的稅收安排,從盧森堡向香港匯回股息也不需要繳納盧森堡的預提所得稅。

此外,香港只就來源于香港的收入征收利得稅,而不對股息收入征稅,也不對股息匯出征收預提稅。盡管中國內地企業收到香港匯回的股息需要繳納所得稅,但在境外已經繳納的所得稅可以獲得一定抵免,而且如果內地企業將利潤保留在香港進行海外再投資,還可以遞延股息匯回的所得稅稅負。

企業所得稅法約束

中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于海外投資的架構設計會產生重大的影響。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由于從事海外投資的中國母公司屬于中國“居民企業”,需要就全球收入(包括海外投資取得的股息和資本利得),繳納25%企業所得稅。

同時,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關于境外所得稅抵免的規定,中國企業取得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股權轉讓所得,該項所得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在一定限額內,按照“分國不分項”的原則,抵免其中國企業所得稅。

因此,在直接投資方式下,中國企業從境外被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在當年計入中國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未來中國企業退出該投資,則需要在轉讓被投資企業股權的當年,就資本利得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同時,該股息和資本利得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在一定限額內抵免中國企業所得稅。由于中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較高,因此,從整體稅負以及納稅時間上來看,采用直接投資的方式會產生比較重的稅務負擔。

在間接投資的方式下,未來被投資企業分配的股息,可以暫時保留在海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的中間控股公司,暫時不分配到中國母公司,并且如果在“合理商業目的”的前提下,中國母公司可以在中間控股公司的層面上,將該股息再用于其他海外項目的投資,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資金高效利用、遞延中國稅納稅義務的效果。在投資東道國所得稅稅率低于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的情況下,上述方法可以有效改善集團現金流、降低整體稅負。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企業還應證明,其投資設立的海外公司的實際管理控制機構在中國境外,從而減少海外公司構成中國居民企業的風險。例如,中國企業應向海外公司派駐人員進行管理,將其高層管理中心設在中國境外;在境外制定關鍵性決策和相關董事會決議;公司簽章、會計記錄及賬簿也應在中國境外保管;擔任外國公司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的人士,還應避免其成為中國稅收居民。

另外,海外投資架構的設計,還需要注意新企業所得稅法中“一般反避稅條款”的規定:“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p>

據我們了解,若出現以下情況,很可能成為一般反避稅的調查對象:濫用稅收優惠;濫用稅收協定;濫用組織結構;與避稅地公司頻繁業務往來;以及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其他商業安排。中國企業在行使投資控股的職能之外,可考慮從事一些實際的經營管理活動,以使控股公司具有實質的商業目的。

“受控外國公司”風險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受控外國公司”的規定,由中國居民企業單獨控制的、或與中國居民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低于12.5%的國家(地區)的企業,并非由于合理的經營需要而對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的,上述利潤中應歸屬于該中國居民企業的部分,應當計入該居民企業的當期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細則”對上述規定中的“控制”加以明確,意指居民企業或者中國居民直接或者間接單一持有外國企業10%以上有表決權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該外國企業50%以上股份,或者居民企業和中國居民持股比例雖沒有達到上述標準,但在股份、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對該外國企業構成實質控制。

因此,海外投資架構的設計還需要考慮中國企業設立的海外企業(尤其是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地的實際稅負是否低于12.5%,以及將利潤(例如股息和資本利得)保留在該公司的做法是否具有“合理的經營需要”。

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并未對“合理的經營需要”進行明確定義。在實踐中,如果中國企業將其在海外低稅率地區設立的中間控股公司定位為某一地區的投資平臺,將其取得的投資收益用于該區域其他項目的投資,則有可能被稅務局認可為“合理的經營需要”,而無需將利潤分配回中國母公司繳納所得稅。

一般來講,那些提供普遍的稅收優惠供跨國公司用于經常性避稅活動的國家(地區),包括巴哈馬、百慕大、開曼、BVI等傳統的避稅港,容易被認為是實際稅率低于12.5%的國家(地區)。如果中國企業在上述國家或地區設立公司,將存在較大的“受控外國公司”風險。

但是,由于某些國家(地區)不對股息收入征稅(如香港),所以,中國稅務機關也有可能認為,中國企業從該地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的實際稅負低于12.5%,從而適用“受控外國公司”的規定。不過,中國稅務機關對上述問題尚未下發明確規定。

中轉國稅收優惠

如前文所述,如果將一家中間控股公司設立在與最終投資國存在優惠稅收協定條款的國家(地區),那么將會降低股息紅利與股權投資所得在最終投資國的稅負。但是,我們需要考慮這個中間控股公司收到股息或者股權轉讓所得、未來匯出股息以及未來母公司轉讓該中間控股公司的股權,是否需要再繳納所得稅或預提稅。

在實踐中,香港、新加坡、毛里求斯、迪拜(阿聯酋)、盧森堡、瑞士、愛爾蘭等地都和較多國家存在優惠稅收協定,并且對股息和資本利得的所得稅規定較為優惠,屬于國際上比較常見的中間控股公司設立地點。

外匯與商業運作

在設計海外投資架構時,還需要考慮外匯管理方面的限制、未來重組和上市的靈活性、間接投資架構的設立與維持成本等方面因素。

根據中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境內投資者轉讓境外投資企業的股份,應當向外匯管理部門提交股份轉讓報告書,并且需要將所得外匯收益調回境內。但是,在間接的投資架構下,中間控股公司轉讓被投資企業(或下一層中間控股公司)取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外匯收益),是否也必須向中國外匯管理部門報告并調回境內,則沒有明確規定。因此,考慮到外匯管理的因素,間接投資方式比直接投資方式在海外資金運作上更具有靈活性。

從未來重組和上市的角度上看,在直接投資的方式下,如果中國企業有多個海外投資項目均納入上市范圍,則需要在未來進行大規模的整合與架構重組,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股權轉讓的相關稅負。而通過間接投資方式,在中間控股公司的層面上進行重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或避免相關稅負,為重組和上市提供便利。

此外,設立和維持成本,也是海外投資架構設計時需要重點考慮的一個方面,值得關注的問題包括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國對當地董事人數、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設立費用和時間,公司建成后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審計以及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地的國際聲譽(如是否屬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避稅港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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