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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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招標形式

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文1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以適應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需要,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經計劃部門批準,建筑面積一千平方米以上(含本數,下同)或工程造價五十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包括建筑安裝、土木工程、園林、市政工程),十萬元以上獨項發包的打樁工程。均應實行招標投標。

第三條  凡持有營業執照,技術資質等級證書,領取《珠海市施工企業管理手冊》的施工企業和承包公司,可申請參加與其技術資質等級相應的工程投標。

第四條  市建委和縣、區建委(城建辦),是市、縣、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主管部門。市建委設立珠海市招標投標委員會領導全市的招標投標工作。市招標投標委員會下設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辦公室),由市建委工程科、市基礎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市定額審計站、市建設銀行派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市建委,負責市招標投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按投資的隸屬關系,實行分級管理。

(一)市財政投資工程項目和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工程項目以及不屬于本條第二、三款的項目,由市招標辦公室直接管理;

(二)市屬單位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中外合資、合作的工程項目,由項目的主管部、委、辦、局管理;

(三)縣、區、經濟管理區投資的工程項目,由縣、區、經濟管理區管理;

(四)珠海經濟特區以外的單位在特區范圍投資的工程項目,統一由市招標辦公室管理;

(五)各縣、區、經濟管理區和市直部、委、辦、局成立招標領導小組,開展招標工作,每月向市招標辦公室報送情況統計表。不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的市直部、委、辦、局,其招標投標工作由市招標辦公室負責管理。

第二章  招標

第六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工作由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以下統稱招標單位)負責組織。招標單位也可以委托市招標辦公室或經各級建委批準的有資格的單位負責組織。

第七條  招標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業務的管理干部、符合招標工程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預算人員;

(二)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編制標底的能力;

(三)有組織評標、決標的能力。

第八條  建設工程須具備如下條件方可招標:

(一)工程已列入省、市、縣(區)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已經批準,有施工圖紙或有能滿足標價計算要求的設計文件、資料;

(三)有滿足工程施工進度需要的符合有關規定的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已按規定存入建設銀行;

(四)領有規劃部門核發的建筑許可證和國土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許可證;

(五)已確定招標形式和設標企業的技術資質等級;

(六)已完成招標資料等準備工作。

第九條  招標單位應編制招標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一)建設工程投標需知;

(二)建設工程綜合說明;

(三)建設工程的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技術資料;

(四)建設工程報價清單(包括分部分項工程報價表和主要材料設備報價表,取費價目表,其它費用價目表);

(五)合同主要條款齊備(包括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承包方式、承包范圍、采用技術標準規范、質量要求、工期、獎勵、材料供應、工程款結算方式等內容)。

第十條  招標投標試行按工程量計價的方式。

(一)招標文件中,必須編列建設工程報價清單。其編制原則和格式必須執行現行預算定額的規定;

(二)投標企業按照建設工程報價清單所附列的報價表和價目表進行報價。建設工程報價清單由取得廣東省建委資格證書的預算人員編制和校審;

(三)招標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報價清單,如所列項目不全,或工程量與實際誤差超過±百分之三者,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三十天內,應書面提出,經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雙方核實,報市建設銀行或市定額審計站審定,進行調整。因設計變更增減工程量調整的價格,仍按定標的報價計算;

(四)招標工程可采用增列村料價格風險系數一次包死的方式,也可采取調整價差的方式。價差的計算按《珠海市工程招標計價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招標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以廣東省規定的工期定額為依據,合理確定工期。招標工期按定額縮短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標底應增加趕工費。

第十二條  招標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三種形式。

(一)五百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發招標廣告,實行公開招標;

(二)五百萬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三)議標只限于特殊工程。采取議標的工程,招標單位應提交議標申請報告,經單位負責人簽字,主管部門審查,報市建委批準。議標工程的招標單位也應編列建設工程報價清單,由議標企業報價并按第十條規定執行;

(四)外商獨資工程,建設工程以外商為主投資的中外合資、合作工程,私營企業投資的工程,招標形式可以任選。

第十三條  招標單位可以從工程投資中提取不超過中標價的千分之一作招標活動經費。

第十四條  招標單位在招標前,要填寫招標申請表,持計劃批文、建筑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和有關招標文件,按管理權限到招標投標管理機關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章  投標

第十五條  參加投標企業應在招標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報送投標申請書,并提出下列資料:

(一)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營業執照、技術資質等級證書、《珠海市施工企業管理手冊》和擬參加施工的《珠海市施工隊管理手冊》或《珠海市樁機管理手冊》建設銀行開戶帳號;

(二)企業所有制性質和隸屬關系;

(三)企業成立時間、現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技術力量和技術裝備、承接工程業績等;

(四)銀行的資信證明。

第十六條  招標單位對各申請投標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從中選擇不少于三家投標企業參加投標,按第十四條規定報批后,向投標單位發送招標文件。

實行議標或邀請招標的工程,也應按上述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投標企業接到招標文件后,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寫標函和報價清單,加蓋本企業法定代表人印鑒,密封發送給招標單位。標函一經發出,不得修改。招標單位收齊標函,即送招標投標管理機關驗封后保存。

第四章  標底

第十八條  工程標底由招標單位編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單位編制。編制人必須是具有廣東省建委頒發的資格證書的預算人員。編制單位和審核人、編制人必須在標底書簽字蓋章,標底的工程量要與建設工程報價清單的工程量相一致。

編制標底的依據是:

(一)工程設計文件,概預算和招標文件;

(二)國家和省、市有關定額和規定(定額缺項的按有關定額管理辦法補充制定);

(三)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包括招標期間我市的材料設備信息價格);

(四)施工現場條件。

第十九條  標底編制后,在開標前由招標單位組織的評標會上討論通過。

第五章  決標

第二十條  招標單位應組織投標企業和招標管理機關、定額審計站、建設銀行、建設工程主管部門參加,當眾公布標底,當眾啟封標函和報標價。

第二十一條  招標單位會同招標投標管理機關、定額審計站、建設銀行、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等共同分析各標函,根據決標原則評出中標企業。各方意見不統一的,由各級建委(城建辦)裁定。

第二十二條  招標單位應根據價格合理、施工方案可靠、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等基本條件,將決標具體原則公開寫在招標書內。評選中標企業可取接近投標報價平均數的某一值;也可取低標(過低必須經過答辯);也可采用加權平均法(以工期、信譽、價格、質量等為權數)等有利于增加決標透明度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招標單位按決標結果向中標企業簽發中標通知書,同時抄報給招標投標管理機關備案。

中標通知一經發送出,招標單位不得改變中標企業,中標企業不得拒絕承建中標工程任務。

第二十四條  中標企業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按雙方協商一致的條件與招標單位簽定工程承包合同,辦理開工手續。

特區范圍內建設工程的開工手續到市建工程科辦理,其余建設工程的開工手續到工程所在地的縣、區建委(城建辦)辦理。其他市屬各工程主管部門不能辦發開工證手續。

第二十五條  中標企業不得轉包。

中標企業必須自行完成中標工程主要部分的施工,附屬或專業性較強的部分工程,可分包給與技術資質等級相符的施工企業,但中標企業必須向招標單位承擔分包工程的技術、質量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六條  對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建委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違犯本規定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處以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罰款。罰款全部上交同級財政部門:

(一)招標單位不按本規定組織招標的,除不予批準開工和經辦銀行不予撥付工程進度款外,對招標單位處以罰款。強行施工的,停止施工企業六個月投標資格,并處以罰款;

(二)對在招標投票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停止有關企業十二個月投標資格,給予通報批評,并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

(三)投標企業在投標中惡意串通,擾亂招標投標秩序,對為首者停止十二個月投標資格,并處以罰款和賠償重新組織招標投標的費用;協從者停止六個月投標資格,并處以罰款;

(四)對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中標企業,罰款并停止六個月以上的投標資格。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的,責任一方應按中標價格的百分之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并重新組織招標。

第二十九條  中標企業在受處理期間,繼續違反本規定的,收回其《珠海市施工企業手冊》、《珠海市施工隊管理手冊》、《珠海市樁機管理手冊》。

第三十條  招標單位不得向投標企業收取回扣和索賄,施工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投標,不得行賄,違者依法懲處。

第七章  廉政

第三十一條  各級招標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秉公辦事,清正廉明,不得弄權瀆職、營私舞弊;對敲詐勒索、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招標投標工作要根據本規定及其程序,做到五公開;招標文件公開、決標原則公開、標底公開、報價啟封公開和中標單位公開。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各縣、區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實施辦法,報市建委備案。

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文2

[論文摘要]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工程建設中的串通招投標行為也是層出不窮,串通招投標行為影響十分嚴重,它不僅擾亂了社會經濟市場整體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還損害了招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利于招投標資源的優化配置。基于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的惡劣性,廣大工程建設企業應全面實施強有力的手段,遏制該類現象的蔓延。文章主要分析了工程建設中存在的串通招投標行為及其產生原因,并提出了相應法律規制等解決策略。

[論文關鍵詞]工程建設 串通招投標行為 法律規制

近年來,我國工程建設規模越來越大,招投標制度也隨之得到了進一步推廣,但是這并沒有遏制工程建設中傳統招投標行為,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招投標制度不夠健全及招投標市場不夠成熟等問題。我國相關部門應積極面對這些問題,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實現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的有序化開展。

一、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的基本性質

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實質上屬于違法行為,首先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從法律的角度上看,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的行為就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有失公平。其次,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發生后,就意味著其違背了投標主體的公平競爭理念。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主要是由招標負責人向多個投標人發出投標邀約,對投標人做出合同承諾的過程中,由于第三方投標人的各種條件及關系等因素,招標人取消了對原來投標人的合同承諾,這種行為就屬于串通招投標行為,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招投標雙方進行交易活動的誠信與公平原則。

二、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產生的原因

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在目前工程建設市場競爭中較為常見,導致這種行為的原因也有很多,該行為從整個社會來講,不利于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從工程建設來講,該行為違反了雙方的承諾合約,損害了原有投標人的權益。那么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首先需要對該行為產生的原因做出正確的分析,以下是筆者針對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產生原因進行的分析:

(一)我國工程建設招投標相關法律有待完善

相對于國外招投標建立制度的時間而言,我國工程建設招投標起步較晚,雖建立了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但是相對而言還不夠完善,這是導致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產生的一大原因。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然對招投標行為做出了一定規定,但是對該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并沒有進行嚴格規定,規范內容較為粗略。比如《招投標法》在其中的第五十九條相關規范表示,招標人與中標人凡不按照投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是招標人與中標人雙方違背合同內容的,應給予責令改正。雖然給予了懲罰規定,但是懲罰力度較小,起不到維護招投標雙方權益的作用。

(二)部分工程建設企業誠信度有待加強

目前工程建設招投標工程中主要存在的不良現象有招標機構與招投標監管部門私自串通,暗自確定工程建設企業,還有一些招標機構為了從中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向投標方泄露標書的內容,這些招投標不良行為產生的原因不僅僅是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原因是因為部分工程建設招投標企業沒有規范自身行為,才導致在招投標過程中做出有失誠信的事情。

(三)招投標監管機構監管力度不夠

建立招投標監管機構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工程建設中的招投標行為,但是部分招投標監管機構在監督過程中并沒有充分發揮其本身的監督作用,監督工作流于形式化,失去了建立招投標監管機構的意義。不僅如此,一些招投標監管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監管方式較為單一,監管執行力度也不夠強,工程建設中串通招投標行為依舊沒有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直接關系著招標項目的投標,花落誰家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評標專家,由此可見評標專家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的重要性與權威性。然而就目前工程建設招投標現狀而言,評標專家并沒有充分展現其作用力及影響力。甚至一些道德素質不高的評標專家在評標之前就已經被工程建設投標人所收買,或者收取其給予的賄賂,為了取得競標,互相串通,使評標專家無法正確客觀對招投標做出評價。

三、規制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工程建設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

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影響巨大,不僅損害了招投標雙方利益,同時還擾亂了整個社會市場秩序。那么要從根本上遏制串通招投標行為,首先應健全工程建設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對招投標行為進行嚴格明確規范,而對于違法招投標行為應根據實際情況及其所帶來的影響力,給予相應懲罰,其懲罰力度不易過輕,要能夠給工程建設招投標雙方一定的警示性,讓其看到法律法規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其次,國外招投標制度建立較早,有一定的可借鑒之處,我國應吸取精華,從而不斷完善招投標制度,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健全。

(二)建立招投標檔案庫,納入企業信用記錄

工程建設企業缺乏誠信及責任感是導致串通招投標行為的原因之一,那么要避免這一問題,全面提高工程建設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的誠信度,我國相關政府迎面建立嚴格的招投標誠信標準及相應的懲罰措施,并將該地區每次招投標等相關信息記錄起來,形成招投標檔案庫,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對于累積失信次數超出規范的企業應取消其招投標資格。建立招投標檔案庫,若有串通招投標行為,那么就可以快速找出參與該行為招投標雙方,有利于優化招投標內部組織,

在一定意義上規范了工程建設招投標市場。

(三)創建信息化平臺,加大監督機制的覆蓋率

目前我國信息化網絡技術得到了迅速發展,在規制串通招投標行為中,可以應用先進的信息網絡技術,創建信息化平臺,在保證網絡程序不出錯的情況下,對工程建設實際招投標行為進行有效錄入,通過網絡可以隨時調取相關信息,十分方便。此外,還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進行招投標,比如利用互聯網及時招標公告、在網上報名投標,網絡評標等,這一形式大大提高了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招投標監督機制的覆蓋率,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招投標工作的公平性與規范性。

(四)提升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綜合素質

工程建設中部分串通招投標行為是由于評標專家的不合理評價引起的,因此要全面提升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綜合素質,這樣能夠有效遏制評標一些專家在評標過程中與招標企業串通或者受賄等現象,提高了招投標評價的客觀性與科學性。評標專家對招投標結果進行合理化公正性評價,能夠幫助幫助招標方準確選擇投標方,從而使工程建設為招投標雙方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不正當競爭;措施

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概述

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概念及特點建設工程投標指投標人利用報價手段銷售工程、服務或貨物的行為。特點:通過競爭機制,實行交易公開。鼓勵競爭、防止壟斷、優勝劣汰,可較好地實現投資效益。通過科學合理和規范化的監管制度與運作程序,可有效地杜絕不正之風,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公開原則:招標投標活動應有較高的透明度,招標人應當將招標信息公眾于世,以招引投標人做出積極反映。在招標采購制度中,要貫穿于整個招標投標程序中。公平原則:要求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事,平等的對待每一個投標競爭者,不得對不同的投標競爭者采用不同的標準。公正原則:招投標活動要按照招標文件中的統一標準實事求是地進行評標和決標,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建設工程招標范圍

1.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必需招標的范圍《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范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招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主要形式

公開招標指招標人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或其他媒體,公開招標公告,招攬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形式一般對投標人的數量不做限制,故也被稱為“無限競爭性招標”。邀請招標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直接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招標方式。由于投標人的數量是招標人確定的,所以又被稱為“有限競爭招標”。

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1.自行組織招標我國《招標投標發》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能力和條件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進行備案即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具體包括以下幾點:①具有項目法人資格②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③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④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⑤熟悉和掌握我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2.委托招標機構組織招標招標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①有從事招標業務的營業場所格相應資金。②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專業力量。③有符合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五、建設工程招標程序

1.建設工程招標應具備的條件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②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③施工招標的,有滿足招標需要的設計圖紙及其他技術資料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招標前的準備工作:確定招標范圍工程報建招標備案選擇招標方式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工程標底。

3.才召標與投標階段的主要工作:①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②資格預審文件的編制與遞交③資格預審④發售招標文件⑤勘察現場、投標預備會⑥投標文件的編制⑦投標文件的遞交與接收。

4.決標成交階段的主要工作①開標――在投標截止日期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規定的議程舉行開標會議。②評標――在招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下。按相關規定成立的評標委員會依據評標原則、評標方法對各投標單位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價,公正合理、擇優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單位。③定標――中標單位由招標管理機構核準,獲準后由招標單位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5.建設項目報建招標申請組織招標小組、并報請主管機關核準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對報名的招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發放投標文件組織評標小組及編制標底并送審組織投標單位現場踏勘召開標前會議并對招標文件澄清答疑接收招標文件公開開標評標確定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六、建設工程施工開標、評標和定標

開標:建設工程施工開標的時間、地點開標時間: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主持人: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機構)開標地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評標:要求①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②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組建③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④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2/3⑤專家人選來自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以隨機抽?、拊u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定標原則:建筑工程施工定標原則條件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條件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各項要求,并經評審的價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七、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預防措施

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文4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21世紀我國信息化事業步入加快發展的快車道,大力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成為覆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戰略舉措。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圍繞做大做強建筑業,充分利用網絡技術等現代信息化手段,不斷開發功能完備、性能先進、安全快捷的電子化招標投標平臺,不斷改進招標投標方式方法,優化工作模式,規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開支,提高招標投標效率和監管機構管理水平,構建規范有序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使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的意義

①隨著信息化辦公在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工作中的逐漸普及,相對傳統招標投標模式來說具有覆蓋面廣、不受時空限制、費用低廉等明確優勢,這種網絡化辦公趨勢充分體現了招標投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理念,招標投標過程中雙方人員可不見面進行,招標項目進行全程監控和備份,且不遺留任何細節,有利于相關部門審查,杜絕了人工修改,其工作的“透明”特征可最大限度的避免招標投標過程中出現暗箱操作。

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十分嚴謹,工程招投標交易中心必須具備自行招標的經驗和能力勝任才能該項工作,而開展招投標工作信息化建設后,網絡招標平臺為行業提供了大量的文件模板,同時保存的歷屆招標文件積累了經驗數據以供參考采納,這樣就節省了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的精力、物力及時間,并在工作過程中利用網絡及時溝通交流,大大提高了招標籌備工作效率,縮短了招投標時間。

③推行網絡辦公、在線開標等工作后,招標中心可運用網絡實現異地開標,投標人則通過網絡招投標平臺響應招標,招、投標方以及評標人可同時在線互動,異地完成全程招投標工作,減少了開、投標出差頻率,節省了雙方在異地開、投標以及評標工作中差旅費用和招待費用等高額開支。同時,以電子郵件形式制作并發送招、投標文件,提高了招、投標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傳達投遞的時效性,節約了傳統招標投標工作中投入的大量紙張和印刷費用及投寄費。

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

2011年北海市作為廣西自治區首個電子招標投標軟件試點城市,進行軟件的研發修改和試運行,這是北海市響應國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發展必然趨勢的具體工作化之一,旨在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遠程評標、共享異地資源,借助網絡優勢實現電子招標投標,減少人為干擾,實現招標投標工作的全程有效監管;同時為廣西區公共資源招標投標運行機制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

(一)建立了統一的信息平臺

依照招標投標各級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在市、縣單獨設立招標信息總目錄下的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使各級工程交易中心保留信息的后臺管理權限,招標公告和投標公示首先要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然后由各級工程交易中心。這種統一平臺、單獨設立、分別的招投標信息化建設對于各級招投標監管機構加強招標項目的監管較為有利,使招投標監管機構、招標方和投標方更方便查詢招標信息。

(二)開展投標企業網絡報名

首先由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及工程監理主管科室建立起包括企業營業狀況、資質等級、資質增項等,企業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庫及資質等級和注冊證書等建筑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然后與網絡報名系統銜接,設置報名時間及自動截止時間等系統,開展建筑企業網絡投標報名。這種報名方式無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建造師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方便投標企業程序,也提高了工程交易中心辦事效率。

(三)實行清單計價招標、電子評標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安裝使用的清單計價招標軟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了經過評審的、合理的綜合評估法、低價中標法和最低投標價法等相對較固定的評標標準和定標辦法,然后根據這種標準和辦法制定出相應的表格,實現電子評標。這是對傳統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及監管的深層次的改革,很大程度的降低了參與評標專家的工作量,并使復雜的評標工作相對容易化,提高了評標工作效率及水平;同時,電子評標避免了評標專家計算失誤,使得評標報告內容更加清晰、準確,為開展網上評標奠定了基礎。

(四)實現評標專家的異地抽取和網上評標

通過軟件設計建成全區建設工程評標專家抽取系統實現評標專家的異地抽取,這種多地專家資源共享的辦法克服了北海市專家庫內專家資源少、專業專家不夠用、特殊專業人員缺乏等問題,抽取的異地專家可在當地通過網上評標系統開展評標。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化建設中對于專家異地抽取和網上評標兩系統的結合使用是傳統建設工程招標評標的質的飛躍,降低了招標方、招標機構、投標人與評標專家的私下串通,使評標工作更公正、科學。

(五)自動實行建造師網上“押證”

實行建造師押證制度是避免一個建造師在同一時間投標多個工程,因承接多個工程而忽于實施項目管理的一種監管規定,但傳統的押證制度不統一,且押證件原件又給建筑企業涉及使用證件的活動帶來不便。實行建造師網上押證,根據評標結束后,軟件系統即自動將建造師姓名、證書編號、承接工程名稱及開竣工時間等公示于網上,一旦工程竣工或臨近竣工,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審核后系統自動將該建造師個人信息公示撤銷。這種信息化管理有利于監管部門押證管理,方便各部門查詢建造師押證信息,公開、透明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三、加強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發展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開創性和挑戰性,需要多部門、各方面長期堅持不懈探索與創新,力創一個簡潔、高效、透明、公開的政府運行模式。實施電子招標投標管理,實現了網上無紙化辦公的管理和監督以及電子文檔的“永遠存活”狀態,保障了所有信息的嚴密防范和安全。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規范招標投標監管,提高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現代化水平,還要做好以下幾點:

①加強標后監督管理??赏ㄟ^制定監督辦法編制監督管理系統對工程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履行投標承諾、工程合同等進行中標建筑企業標后監督管理,加強項目檢查,依法處置違法行為,將其違規行為公示通報于信息網絡。

②加強網上業績備案管理。建立投標企業業績庫,投標人業績及相關資料在招標監管機構備案并在網上公布,接受多方監督,這樣就減少了投標人虛報業績、多次篡改業績多次投標的弊端。要采取集中和單獨業績備案相結合的原則,每年定期接受投標企業業績備案,同時將投標企業業績備案管理系統連接建筑業基本數據,形成一個只要點擊某建筑企業即可查詢到該企業建造師、業績等信息。

參考文獻:

[1] 蘇清泉.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的幾點思考[J]. 電子商務,2012(1):48.

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文5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承發包建筑市場

中圖分類號: TU723 文獻標識碼: A

一.引言

招投標制度是建設工程承發包的一種主要形式,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在工程建設領域引入,經過近30年的探索努力,我國的招投標制度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特別是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正式實施,進一步確定了工程招投標制的法律地位,使建筑市場秩序大為改觀。

但是,由于我國實施招投標制起步較晚,計劃經濟的慣性和其他因素的影響依然存在,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建筑工程招投標的實踐中還存在不少的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去思考和探索,以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1.招標人誤解招標范圍,肢解工程規避招標

我國 《招標投標法》 明確規定了建設工程進行招標的范圍。部分招標人,對推行招投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夠,無視國家法規政策,將應該進行招標的工程,在工程承發包中任意肢解,“化整為零”, 規避招標,逃避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有的招標人鉆優化經濟環境的空子,打著“招商引資”的幌子,違背基礎建設的必要程序先行開工,逃避招標。

2.招標方式選擇不合理,招標程序舞弊

目前建設工程招標主要有公開招標及邀請招標兩種形式。公開招標即招標方招標公告,公布招標內容,廣泛招取投標商;而邀請招標則是指招標單位向指定的承包商發出發出投標邀請書,使投標人獲取招標信息, 也就是說招標方已選定了招標單位的范圍,這就極大地提高了招標效率。但是,采用邀請招標的范圍較窄,有些項目沒有依法上報有關部門批準,擅自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在招標過程中,搞虛假招標,明招暗定,使整個招標過程流于形式,走過場,其他投標單位也僅僅是“陪標”人,嚴重影響了建設工程質量,違背了行業公平競爭的原則。

4.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沒有充分發揮作用,有些地區未完全打破地區和部門壟斷.沒有形成真正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

按照有關規定,對于全部使用國有資金以及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必須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內報建、招標信息、合同授予等。從1994 年開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央和國務院領導的指示精神,與監察部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開始推進交易中心建設。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建立,有力地促進了工程招投標制度的推行,遏制了違法違規行為和防止腐敗。實際工程建設中,有些建筑工程項目沒有完全進入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活動,或即使進入了交易中心 ,出于地方保護主義的目的,設定排斥性條件,限制其他單位投標。有的招標人不負責任,在場外進行暗箱操作,硬性指定材料或設備供應商,破壞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助長了腐敗風氣形成,不利于建筑市場的規范運作。

5.招標機構問題較多

建設工程招標人有自行組織招標的權利,在項目報建后,行政監管機關要對招標人招標資格進行審查。如果招標人不能自行組織招標,就需要找招標機構,而招標機構也存在較多問題。

1)招標機構人員素質不高,行為不規范。有的招標機構從業人員缺乏招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難以勝任編制招標文件、組織資格預審和評標定標等工作,不能為招標人提供有效的招標服務工作。

2)招標機構管理不規范。我國招標業務起步較晚, 招標市場發育還不完善,相關配套制度不夠健全,管理比較松散混亂,沒有形成一個明確的評價標準和獎懲制度。國家也沒有出臺具體的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缺少一個自上而下的管理機構,沒有詳細具體的行業規范,同行業間難以有效地進行業務協調和信息聯絡。

6.投標單位串通投標、違法轉包現象普遍

1)投標單位串通投標,危害社會利益。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面對越來越激烈的競爭環境,有些投標單位為了能投標成功獲得項目,他們不去積極提高自己的實力而是互相串通,在背后達成協議,相互陪標,實行輪流坐樁中標,給建設工程的質量埋下隱患。

2)工程轉包現象普遍。有些投標單位不具備要求的施工資質和能力,就借用別的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中標后再轉包或分包,獲得工程利益,層層轉包現象相當嚴重 ,工程質量 、工期 、投資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7.評標組織問題突出,評標方法不夠成熟

1)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評定標工作主要由評標組織完成,但是,招投標工作的開展中,評標組織暴露出了一些問題:評標委員會專家評標水平以及整體職業素質不高;評標委員會專家庫多頭設置,管理混亂;評標委員會的作用無法實現。

2)評標方法不夠合理?,F階段,我國尚未形成一套比較完善的科學的評標方法,在評標過程中重“定性”評分輕“定量”評分。目前,一些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普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前一種方法適用范圍較小,并且很容易被投標單位利用,惡性壓價。后一種方法也很難達到公平、擇優的評標目的。這種評標方法比較注重于商務標的分值,所以技術標合格后,就能通過審查,這種評標方法在很多時候都是一些實力不強的企業,所以這也形成了招投標中的一大弊端。

8.招投標活動監管不力,法規建設不健全。

建設工程招投標一項實體性很強的的法律活動,它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因而必須對其實行強有力的政府監督和管理。現階段,我國的招投標監管機制尚不成熟, 監管力度不足,出現了許多不良現象。一方面招投標管理出現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多重領導責任劃分不清、管辦不分離,導致工作難以開展,監督工作出現滯后性;另一方面,監管力量薄弱,對招投標進行檢查、處罰、制裁的規章制度尚不健全。有時監督主體喪失原則,只側重于形式和程序的監督,不進行實體性內容的檢查,這些都不利于招投標活動的健康發展。

三、小結

為了進一步改觀我國的建筑招投標市場,必須對其有深刻的認識,健全贏球完善公平,公開,公正的招投標競爭機制,真正建立一個高效、權威的統一招投標平臺。加強政府監督管理的只能,建立有效控制機制,提高招投標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建筑工程招投標市場的良性發展。只有這樣,招投標工作才能發揮優越性,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參考文獻:

[1]李爾明,《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現狀與對策[J]》 產業與科技論壇,2012.10

[2]王立新,《談當前建設單位工程招投標管理的方法[J]》山西建筑,2012.11

建設工程招標形式范文6

關鍵詞:工程招標;潛在問題;對策

Abstract: the reform in our country si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perfect legal systems.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has been in the various laws and regulations, rectify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increase the investigation dynamics,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reas of all kinds of non-standard phenomena, but no doubt still has a lot of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is article from the tender relevant parties that list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problems, and from the state and legal system, credit system,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analysis the causes of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engineering bidding work to create a good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how to model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ggestions.

Keywords: engineering bidding; Potential problems; 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工程招標作為一種競爭性的工程發包機制,從20世紀80年代引入我國,經過30余年的探索努力,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特別是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正式實施,進一步確定了工程招投標制的法律地位,使市場秩序迅速改觀,各地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成績也不斷涌現。同時,由于我國實施招投標制起步較晚,計劃經濟的慣性和其他因素的影響依然存在,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與國際慣例還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與公開招投標制度設計的初衷有相違背。工程招標是引入市場公開競爭機制,規范建筑市場交易行為,促進資源優化配置,保證建設工程的工期和質量,降低工程造價,特別是防止暗箱操作,預防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所以《招標投標法》一度被贊譽為“陽光法案”。但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各種規避、破壞公開招投標的行為和問題時有發生,已經嚴重影響了招投標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因此在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實踐中還存在不少的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去思考和探索,以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建設工程招標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對于存在問題,主要表現在招標的主要參與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招投標單位和招投標主管、監管單位的管理監督乏力的問題。招標工作業務量大、專業性強,負有主管、監督責任的行政部門人手少、力量不足,存在失職和缺位的問題。一些招投標單位惡性競爭、唯利是圖,或唯建設單位領導意見是從,或與投標單位串通一氣,還有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管理混亂等。

1.1招標程序不規范

主要是建設單位在實行招標或者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中,采取各種方式違規干預、弄虛作假,規避招標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排斥潛在的投標人,同時在建設工程項目發包時,利用自身的優勢和強勢地位,壓低造價,把“陰陽合同”作為中標的一個先決條件,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侵害承包單位利益,造成建設單位與招標機構或者造價咨詢機構串通一氣,弄虛作假。

1.2招標運作秩序不完善

有的建設單位沒有法律、合同方面的專門人才,對涉及招投標的工程管理方面的業務不熟悉,制定評標細則時考慮不夠全面,導致標底不準確,還存在監督機制不健全,泄露標底、串標等現象,影響招投標文件的公正性。同時,因同時施工企業由于自身需要,為達到中標目的,有意壓低報價,采用微利標、無利標甚至虧損標,致使投標書編制缺乏規范性。

1.3違規招標行為

主要手段有:一是弄虛作假。如掛靠高資質企業,偽造企業發展狀況、經營業績、經歷等,騙取中標。二是收買賄賂。包括收買建設單位領導和工程負責人、參與評標的專家評委、招投標單位等中介機構工作人員等,合謀中標。三是圍標、陪標、串標。投標人相互串通,組成臨時聯盟,一家投標,幾家陪標,事后再進行利益分配。四是分包、轉包謀利。有的企業中標后即將工程分包、轉包,從中收管理費或賺取差價,以至一級企業中標而實際施工可能連三級企業都沒有。五是陰陽合同。先以低報價中標,然后想方設法在工程建設中要建設單位追加預算等。

二、建設工程招標中問題的表現形式

2.1招標階段

一是規避招標,指定施工隊伍。一些建設單位為了自身利益規避招標,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邀請招標,指定施工隊伍直接發包。二是虛假招標,明招暗定。如先內定好承包單位,而后象征性的進行招標,選擇與自己有關系的施工隊伍圍標、陪標。三是將項目化整為零,使之達不到法定的招標建設工程項目規模標準,把應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改為邀請招標或直接發包;或將建設工程項目為段實施,主體結構進行招標,而裝修則直接發包,還有甚者將必須依法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僅在較小的范圍內招標公告。

2.2評標階段

一是參與評標的委員們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固定的,由于委員們的素質不同,存在著許多弊端,很容易產生權錢交易的不法行為。因此,業主授意或者暗示評委為“意向”投標單位打高分,左右評標結果,使評標工作失去了客觀性,失去了公正性,使評標的工作質量大打折扣。二是有的業主在招標信息前,已經同招標機構有過私下接觸,達成一定的“互利協議”。招標機構在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制定資格預審標準和辦法時,往往會以業主“意向”投標人的實際情況為基礎,或抬高標準,或降低條件,從而操縱評標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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