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治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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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治理

市場治理范文1

通過開展集中半年時間的專項整治工作,使全區無測繪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非法生產、獲取、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數據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泄密、竊密地理信息的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聯網地圖、地理信息服務的行為得到依法查處,各種涉外、涉軍非法測繪活動基本杜絕,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管能力進一步增強,地理信息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推動我區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和重點

(一)開展宣傳教育。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政府網站、報刊等形式,大力宣傳地理信息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和相關政策規定,大力開展測繪、保密等法律法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曝光典型案件,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組織專項檢查。以鎮鄉、街道為單位,對從事地理信息數據獲取、提供、使用、生產和保管,以及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出版服務等活動的單位,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存在隱患的單位要進行重點檢查,并組織開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努力從源頭上消除隱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處理。

(三)查處違法案件。一要查處無測繪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非法獲取、提供、使用、生產地理信息數據的行為;二要查處各種地理信息泄密、竊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聯網地圖服務行為;三要查處涉外、涉軍非法測繪活動。

(四)建立長效機制。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制度,建立部門間信息通報、案件移送等聯合執法機制,不斷提高地理信息市場監管水平。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開展執法人員培訓,全面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以鎮鄉、街道為單位,開展地理信息市場調查,摸清基本情況。從事地理信息生產、經營、服務的單位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和整改情況報區地理信息專項整治辦公室。組織認真開展地理信息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涉及地理信息的各類違法案件。

(三)落實整改階段。推廣典型經驗,通報典型案件,督促整改落實。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明確整改時限,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在此基礎上,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市場行為,樹立依法測繪、依法經營、依法保密的意識。

(四)總結驗收階段。區政府對各鎮鄉、街道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做好迎接省、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偨Y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教訓,完善監管制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高我區地理信息市場監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區政府成立市區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和聯合辦案機制,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要加強協調和調度,及時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承擔各自的職責,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實做好整頓和規范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制定本鄉鎮、街道整治工作方案,落實必要的人員和工作經費,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既需要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項工作。各相關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1.區國土資源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整體工作方案建議,組織開展執法人員培訓和市場檢查工作。重點抓好地理信息生產環節的整治工作,嚴格規范獲取、提供、使用地理信息的行為,依法查處無測繪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從事地理信息獲取、提供、使用和生產的單位。

2.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涉外非法測繪案件工作,重點查處境外組織或個人非法持有或竊取涉及我國重要基礎設施、軍事設施地理信息數據的違法案件。

3.區工商局負責地理信息產品傳輸環節的整治工作,提供從事地理信息生產的注冊企業信息,重點查處未依法注冊登記或超出經營許可范圍擅自經營和銷售地理信息產品的行為。

4.區新聞出版(版權)局負責地理信息出版環節的整治工作,重點查處未經審批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聯網地圖出版服務行為。

5.區政府信息辦負責配合做好地理信息獲取、提供、使用、生產等環節的整治工作。

6.區保密局負責組織開展地理信息保密檢查,組織查處泄密、竊密案件,開展保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場治理范文2

【關鍵詞】市場機制 污染治理市場化

一、我國污染治理現狀分析

在傳統的“誰污染,誰治理”的環境經濟政策體制下,從1980年以來,我國在工業污染防治和城市環境保護上,實行的是工業企業自己治理污染并負擔治理成本、在城市污水治理和垃圾處理上則全部由政府買單的投資體制和管理模式。由于傳統的環保投資和污染治理運營模式不是建立在經濟運作基礎上的,市場發揮不了作用,也適應不了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從20多年的實踐和治理效果看,這種污染治理模式并不能真正達到有效削減污染負荷,防治污染,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的目的,其碰到的問題為以下幾點。

一是付費者與受益者不匹配性?!罢l受益,誰付費”,這是商品經濟中的最基本原則,而這條原則卻難以應用到環保行業,因為環保受益者十分廣泛,不可能讓所有受益者付費,與其他產業不同,為環保付出代價的往往不是受益者本人,至少不是直接受益者。如為減少污染,企業花費大量的資金購買治污設備,企業本身并沒受益,反而增加了負擔,受益者是其他公眾,排污企業缺乏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致使一些本該執行環?!叭瑫r”污染治理項目久拖未治。

二是沒有考慮到污染治理的邊際成本,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這一政策基本是適用的,但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則存在這規模不經濟問題,如污染較嚴重的鄉鎮、個體企業受自身規模、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的制約,不可能每個企業都能建污染治理設施來處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因為這樣不僅企業負擔過重,運行也不經濟。

三是因為環境保護是經濟學中所謂“外部性”的典型領域,受環境問題是“企業外部不經濟性、企業污染成本外部化”的長期影響和經濟利益驅動、基層環境執法難等因素的共同影響,無論是工業污染防治設施還是城市環?;A設施,在很大程度上都存在著建成后不運行的情況,成為應付環保部門檢查時的擺設,造成了環保投資的極大浪費。

四是由于生產企業眾多,排污源頭過大,尤其是中小企業量大面廣,政府各級環保部門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管,因此在一些中小企業密集地區,迅速發展的中小企業日益成為重要的工業污染源,其污染治理也無疑會成為環保部門監管的重點。

五是受融資渠道不暢、治理技術因素和企業管理上的限制,排污企業迫于行政壓力而建造的污染治理設施往往存在著治理技術上和達不到與實際排污量相匹配的處理規模上的缺陷和不足,導致污染治理設施建成后不能正常、高效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污染治理投資效率低下。此外,大量中小企業分散地點源治理的不經濟性也導致污染治理投資效率低下。

因此,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排污量將快速地成倍增加,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防治污染的壓力越來越大,尤其在一些個私企業、中小企業密集地區,環境污染問題異常突出。如果我國的污染治理不改變現行的投資體制和運行管理模式,治污效果得不到提高,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環境問題將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要有效治理污染,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就要積極探索運用市場機制大力推進污染治理實行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軌,走環保設施運營的市場化和工業污染集中治理產業化道路,除了大江大河污染治理及全球性的環境資源問題由政府解決外,一般性的問題由環保資源企業承擔,把原來“誰污染,誰治理”的點源治理改為今后的“誰污染,誰付費”的集約化政策。從而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質量,力爭取得最大治污效果。

二、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的內涵和意義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建立和完善的形勢下,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為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提供有利依據。所謂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就是要徹底打破原有的計劃經濟管理模式,遵循經濟規律,實現環保設施的社會化投資、專業化建設、市場化運營、規范化管理、規模化發展的目標。具體是指經過國家認證的可具有從事環保設施運營或污染物處理資質的治污企業單位(服務方)接受排污單位或政府部門(委托方)對環保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染物處理進行專業化承包、經營。其根本宗旨是通過服務方提供給委托方有償的和良好的環保技術及運營水平,達到有效控制污染,降低治理成本,使雙方均獲益的目的。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有三層含義:第一,治污企業與排污企業之間是購買服務關系,第二,治污企業或運營公司自負盈虧;第三,在治污企業或運營公司的選擇上存在著競爭。

通過實施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的治理模式,將污染產生者和治理者有機地聯系在一起,排污者通過向治理者購買治污服務而承擔了治理義務,治理者則通過出售治污服務而從中受益,從而促使投資者、經營者自覺運用資源價值、環保成本、經濟效益核算機制,把環境保治理效果與運行管理者的經濟效益統籌兼顧起來,形成環境污染治理的良性循環。這種市場化的運作的好處是:不僅解決了個體企業、中小企業治理技術落后、達不到規模經濟要求和治理投資、融資難、運行成本高的問題,又可克服單純由排污企業進行分散的點源治理,不僅一次性投資大,而且產業化程度低,運行管理難,效率也低下的弊端,保證排污企業建成的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提高環保投資效益,提高和穩定達標排放率,保障企業環境守法,較好地解決了排污企業存在的偷排、漏排污問題,有利于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削減,有力地促進我國環保服務產業的蓬勃發展。近年來我國浙江省的杭州、嘉興、臺州、溫州;江蘇省的宜興、無錫;廣東省的深圳、湛江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在實施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方面已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并在實踐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據浙江省環保局的不完全統計,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專業化運營后的達標排放率可達70%-80%,有的可達90%以上,同污染企業自己運營相比,達標率提高了30%-50%,運營成本約節約10%-20%。由此可見,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不僅使環保設施運營取得良好的環境效益,同時也取得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的發展方向

1、治污融資社會化、多元化

在當前經濟發展任務繁重、政府財政收入有限的情況下,要打破傳統的以政府為主要投資主體的環保投資體制,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化、多元化投資的治污融資體制,其運作的基本原則是:政府指導,企業為主,兼容各種資金,保證環保設施建設的需要。要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種類型和多種規格廣泛吸納來自國際和國內所有可利用資金引入環保產業,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包括私營、個體、外資)相結合的多元化投資格局。要促進多種融資方式的應用,如項目融資、租賃、用戶集資、股票債券、BOT、TOT專項基金和綠色銀行等,使政府投資和社會融資相互結合,互為補充,擴大環境保護資金來源,解決目前環境保護資金緊張,投入不足的問題。并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允許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在企業化運作下,政府還可將環保投入的資產引入資本運營領域,成為營運資產,在運營中不斷保值和升值。這樣既能大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又能實現投資的滾動發展。

2、治污集約化、產業化。

將“誰污染,誰治理”改變為“誰污染,誰付費”,走一條聯合―集約―規模―經營的新路子,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和規模經濟效應,實現集約化、產業化治污。既由環保專業公司以多種經濟形式承建各種污染治理設施并實行市場化運作。這種模式不僅可運用在如城市的污水、垃圾處理廠、城市熱電廠以及集中供熱等,也可運用在原來分散的工業污染點源治理為集中治理。國家應鼓勵在各方面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把同類或相近行業、一些布局分散、污染嚴重且治污困難的同類中小企業,如造紙、食品、印染、制革和電鍍行業,通過搬遷將企業相對集中在一定的區域內,由相鄰的同行業企業聯合投資入股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組建污水處理公司并按股份公司市場化經營,一般采用由環保專業公司承包或BOT方式。也可在新建的工業園區、各類經濟開發區和排污企業集中區內,采用集中治理模式,將污染治理設施同新區的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建設、同步施工。采用企業出資、政府投資或民間融資等多元化投融資形式建設污水處理廠和鋪設污水輸送管網,污水處理廠實行企業化管理,專業化運營,入網污染企業交納污染治理費,利用集中治理的規模效應,使企業有償使用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

3、運行、服務市場化

要通過推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大力推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盡快形成有一定數量及規模的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專業化公司和運營服務市場,來承擔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營的社會化服務,實現治污規?;洜I??晒膭畛鞘协h?;A設施和工業污染源治理采用“污染企業以有償技術服務合同方式聘請環保專業公司參與企業的環境管理,向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為企業提供監測和分析服務、協助企業規范日常環境管理、幫助企業培訓設施操作人員等;污染企業將其設施以承包合同方式委托環保專業公司進行專業化運營和維護,環保專業公司保證達標排放。污染企業委托環保專業公司從治理方案設計、工程施工、調試到建成后的運營管理提供綜合的有償服務,并確保達到治理效果。大型污染企業將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維護從企業剝離出去,進行企業化的運作和獨立核算。一些排污水量不大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固廢物的企業將污染物收集后,委托有治理設施的企業代為處理,委托企業支付費用”等多種形式的市場化運作,由環保治理公司通過發揮專業技術和規模經濟的優勢,使邊際治理成本低于企業自己治理的邊際成本,從而提高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效率。

四、結論

實現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是有效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必然的發展趨勢。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要靠現行政策和制度的配套改革,因此在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的過程中,政府應積極制定相關的法規法律和優惠傾斜經濟政策,有效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環境保護的推動作用,為實施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經營營造一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充分發揮市場配制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調動政府和企業兩方面的積極性,促進我國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的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市場治理范文3

我首先想區分比較制度的方法和治理的方法,看看這兩種方法有什么不同。其次,考察市場治理和組織治理的關系,就是說,假如把市場也看作治理的話,那么它和組織治理有什么關系。最后,聚焦到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上來。 “比較制度分析”方法與“治理”方法的區別

它們的第一個區別是靜態VS動態。第二個區別是理性人VS行動人。第三個區別是選擇VS演化。第四個區別,是關于怎么判斷制度優劣的。第五個區別是實用的VS原則的

治理問題其實是一個關于制度的問題,有更好的制度才有更好的治理,但是,在方法論上它跟比較制度的方法是有不同的??扑故怯帽容^制度的方法,而治理的方法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布坎南和奧斯特羅姆等等。

它們的第一個區別是靜態VS動態。比較制度的方法是分析已經形成制度的原因,對已經形成的制度,分析為什么會形成這樣的制度,比較典型的是張五常的“經濟解釋”。在治理的方法當中,制度是一個自發變化的過程,不可能事先預測。

第二個區別是理性人VS行動人。比較制度方法的假設是理性人,治理方法是行動人。在比較制度方法中個體是制度的接受者,在治理方法當中個體是制度的創造者,他會學習并不斷改變這個制度,他并不是被動地接受制度的理性人。

第三個區別是選擇VS演化。在比較制度方法中,經濟學的任務就是選擇交易費用更低的制度,經濟學家是制度的制定者或確定者,制度在這里是很明晰的,是很理想的。經濟學家知道什么制度交易費用更低,更加適合于當下的現實,或者說,這是一種理想類型的方法。

在治理方法中,制度是個體行動產物,制度會隨著個體知識積累改變。在治理方法當中,制度的特征是完全不同的,制度不再是明確的概念,而具有主觀性、模糊性、零碎性和難以定義性。

第四個區別,是關于怎么判斷制度優劣的。很顯然,根據比較制度方法,交易成本低的就是好的,可以用交易成本高低判斷制度好壞,制度的功能也主要是降低交易費用,尋找一種交易費用更低的制度安排。

那么,根據治理方法,怎么才能說明制度是好是壞的呢?答案是“更好的協調的實現”,或者更好地促進發揮企業家才能,“創造”和“協調”是同一個含義,因為創造就是協調,協調就是實現更好的創造。

第五個區別是實用的VS原則的。比較制度方法是實用主義的、經驗的,科斯的方法是典型的實用主義、經驗主義的。治理方法是強調原則的,原則有哪些呢?有演化形成的法則、道德倫理、一致同意等等。我覺得科斯是缺少這個維度,缺少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正當的,這個視角他是沒有的。

這個區別有個推論,根據治理方法,交易費用的問題,關鍵的不在于有沒有交易,或者有沒有費用,或者費用是高還是低,交易是多還是少,而是交易或費用背后的制度是不是具有正當性。 市場治理與組織治理的關系

關鍵問題就是怎么樣的治理才能使市場更好,而不是怎么樣的價格才能使市場均衡,或市場出清,也就是使市場給我們提供更多的服務,更少的沖突

治理為我們理解市場與組織提供了一個獨特的視角。從治理的視角,至少可以提出三點,第一是市場并不是不要治理,沒有治理的市場是不可想象的。第二,市場可以視為一種治理,市場是一連串的制度,是一連串的組織構成的治理結構,市場不是由供求、價格或競爭等機制構成的。第三,怎么治理才能使市場更好?關鍵問題就是怎么樣的治理才能使市場更好,而不是怎么樣的價格才能使市場均衡,或市場出清,而是怎么樣的治理才能使市場更好,也就是使市場給我們提供更多的服務,更少的沖突,市場的核心問題應該是這個方面。

既然我們說市場是一連串的組織,這意味著組織治理好了市場才能治理好,那么組織怎么才能治理好?我認為有兩點,首先這個組織要有自主決定權,這個組織要有獨立性,有分散性,可以自己決定,自己安排,而不是聽從于上級,就像中國高校治理不好,為什么?因為沒有獨立性,都是聽教育部的,怎么可能有好的治理。

第二,要有外部信號告訴組織往哪個方向治理才是好的,比如價格信號的指引,這個信號對企業是很重要的,對非企業的組織也很重要,像NGO也需要這種信號指引。

所以,具有自主決定權的組織才會產生對其他組織有價值的信號,比如可供模仿的制度創新,如前所述,有自主決定權的組織才會產生對其他組織有價值的信號,如果這個組織本身沒有決定權,就產生不了什么有價值的信號,當然,這要求“分散性”,即一個市場中要有不同的組織,如全盤的計劃經濟,相當于只有一個組織,就不會產生什么有價值的信號。

在每個組織都有獨立自的情況下,每個組織都會有激勵對別的組織的變化做出反應,市場治理的關鍵,就是保證這種自發性的信號能夠產生出來,并得到傳遞。換句話說,當每個自發組織都能夠獨立地產生這種信號,而且這個信號能夠傳遞出去時,市場就會得到好的治理。如茅于軾先生所講,市場信號的產生、發現及傳遞都是有成本的,這個成本即交易成本。

這里面有兩個推論,第一個推論,就是組織治理跟市場治理其實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它們其實是同一個問題,不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組織與市場并非對立,即不是科斯所說的那樣,一個是命令機制,另一個是價格機制,另外,也不像張五常所說的那樣,組織與市場都是和約關系,相反,根據這里的論述,它們都屬于治理問題,這樣認識也許更加恰當。

第二個推論,政府人為規定的價格是不具有協調功能的,我們現在看到的汽油的價格,每升多少錢,這個價格不是組織發現的,不是組織在競爭中形成的,因此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價格,因此不具有協調的功能。我們要追求的,不是有沒有價格或均衡的市場出清價格,我們要追求的是什么呢?是每個主體都有可能更好地改善他自己的治理,給它這種自主治理的權利,不要限制它。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政府與市場不是替代關系,市場不是政府的對立面,政府是市場的一部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應該換成“政府和其他各種各樣的組織的關系”,如政府和企業、NGO的關系

在科斯的理論中,政府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制度安排,因此和市場中的其他組織是平等的,既然如此,政府也要服從于“使市場治理更好”的法則,就是說,政府同樣要服從于使市場得到更好治理的那個法則,而不是“政府如何使市場更好”的問題,這是一個錯誤的命題,也就是說,政府如何彌補市場失靈是不成立的問題。政府提供的任何服務,市場中的各種組織都可以跟它競爭,比如目前由政府控制的司法、暴力、貨幣、公共產品,都應該開放,即其他組織也有同樣權利跟它競爭,而不是政府獨家壟斷。比如秩序,人們一般認為是政府提供,但哈耶克說自發秩序的時候,他的意思就是這個秩序不是由政府維護的,秩序是自發產生的,不是依靠政府維持的。

在方法論上,我們不能用“存在”來證明“合理”。比如出門就是公路,能不能證明公路一定要政府提供呢?現實中公路大都是政府提供的,但是,是不是公路一定要政府提供?這是不成立的。就像我們用的貨幣都是人民幣,是法幣,但貨幣是不是就應該是法幣呢?哈耶克說貨幣要非國家,貨幣應該私有,既然連貨幣都可以私有,公路當然也可以私人提供。

所以公共領域和非公共領域的劃分是人為的,這個區分不存在,不存在這個界限,整個市場都可以視作公共產品,奧斯特羅姆說整個市場都是公共產品,說這些是公共產品,那些是非公共產品其實是錯誤的,我們是從整個市場中得益,而不是從某些公共產品中得益,你要把整個市場視作公共產品,而不能劃出一塊來,說那塊是公共產品,另外的不是。因此,重要的問題不是讓政府提供更多公共產品,而是使市場更有效率,也就是前面說的治理的改善。所以,我們應重新定義公共品的含義,公共品不是政府提供的產品,恰恰相反,“公共品”是每個個體通過改善治理的行動,在市場中產生的,無論直接提供它的組織是政府、企業還是組織,當然,這意味著所有的產品都是公共產品,確實,我們認為“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的劃分是不恰當的。

市場治理范文4

(河北聯合大學 體育部,河北 唐山 063009)

摘要:對日本職業體育市場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進行了分析,日本立足于東亞職業體育市場的公私合作治理發展戰略,充分發揮了日本職業體育市場的競爭優勢。同時日本職業體育的市場投資逐步下降,職業體育發展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正在面臨嚴峻的挑戰。

關鍵詞:職業體育;體育市場;公私治理;日本

中圖分類號:G80-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68X(2015)01-0018-04

Public and Private Treatment of Japanese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WU Xinyu, XU Xiaofeng, LAN Jian

(Sport Dept., Hebei Union Univ., Tangshan 063009,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esearch methods of literature study and case study, the paper researches the public and private treatment of the Japanese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The public and private treatment strategy of the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embody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the Japanese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However, the decline of the investment in the Japanese professional sports market shows the challenges of the public and private treatment of the Japanese professional sport development.

Key words: professional sport; sports market; public and private treatment; Japan

1日本職業體育市場發展概論

國民收入的不平衡是新的全球勞工分配(延伸到了職業體育運動)背后的驅動力,職業體育俱樂部中的一流運動員的國際勞動力市場產生了一股新的從邊緣遷移到中心的流動趨勢。盡管一些評論家認為,由于英國足球運動的全球傳播,橄欖球和籃球運動的廣泛普及,以及中國武術向世界的傳播,已經不太可能在世界體育運動中明確區分中心和邊緣結構,但毫無疑問,中心和邊緣已經與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和財富緊密聯系在了一起。盡管經歷了長達十年的衰退期,但日本一直是體育運動全球化的中心。

不過就足球實力而言,日本和整個東亞地區都處于邊緣地位。亞洲大陸擁有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人口,亞足聯成員超過國際足聯成員國的40%。然而在2002年世界杯決賽中,和球員數量只占一半的歐洲的13支球隊相比,亞洲只有兩支球隊(中國、沙特)加上兩個東道主國家(日本、韓國)進入世界杯決賽圈比賽。亞洲的邊緣地位還表現在足協的數量、職業足球運動員和前幾屆世界杯決賽的成績上。日本擁有330萬足球人口,其中2萬名女子足球運動員和1 120名職業運動員,這是他第五次進入世界杯決賽圈。大批日本球員陸續離開日本去歐洲職業體育聯盟發展,這是經濟因素對全球勞工流動改變的一種扭曲現象,它與全球職業體育市場的等級制度有關。

20世紀80年代末日本職業足球聯賽開始成形,日本國內對這個日本職業聯賽抱有的期望很低。足球在日本已經有一個多世紀的歷史,既沒有辦法維持生計,也沒有吸引大量的觀眾。只有高中足球相對能吸引一些觀眾,但這些觀眾并不是因為喜歡足球這項運動,而是因為觀眾對這些學校有特殊的感情。20世紀60年代中期精英足球運動已經被制度化,它能幸存下來要歸功于其從未以競爭的姿態去挑戰職業棒球、賽馬或相撲在日本國家體育上的主導地位。因為大家一直拒絕足球運動這個產品,絕大多數體育評論家和體育媒體也否認足球有任何的未來市場。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日本電通(日本最大的廣告商)拒絕了對日本職業足球聯賽的推廣。

歷史很快證明了日本電通公司的這個決定是錯誤的。正式成立于1993年的“J聯盟”(日本職業足球聯賽)在前三個賽季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由于這段時期的快速擴張,球隊數量由10支上升到了28支,分裂成了甲乙兩組聯賽(簡稱J1和J2),上座率也開始下降。1997年賽季的平均上座率由三年前的2萬人(總人數是600萬人次)銳減到1萬人。然而隨著日本國家隊進入了1998年的法國世界杯,以及與韓國共同主辦的2002年世界杯,足球重新成為時尚運動。世界杯之前的賽季J1的平均上座率只有16 548人次,在世界杯期間觀看由J聯盟舉行的比賽的觀眾人數達到了600萬人次。

1991年日本職業足球聯賽的公司旨在改變整個體育文化。與日本傳統的體育供應商(如學校和公司)相比,職業足球只能根植于當地社區。通過建立球隊與當地社區、家鄉之間的明確聯系來尋求民眾的支持。通常是在J聯盟的庇護下,以社區為基礎的綜合體育俱樂部。成立于1921年的日本足球協會是日本足球的主管部門,而J聯盟是職業足球的管理機構。J聯盟規劃委員會成員廣泛學習了美國和歐洲的職業體育治理模式,最終決定將歐洲俱樂部的體育運動治理體制和美國職業體育的商業模式完美結合起來。

J聯盟本身是作為一個自主的非盈利的會員組織而成立的。J聯盟接受了滿足一定條件的會員俱樂部,例如他們必須注冊專門從事足球的公司,規定旨在迫使管理層以及球員和教練百分百的專業。他們也應該是在經濟上可行且自主的公司,而不是依靠公司主人的補貼和管理層的決策來行事,就像日本職業棒球聯賽一樣。J聯盟的收入體制基本上照搬“奧運贊助項目計劃”(簡稱TOP計劃),包括贊助收入、推廣和營銷、以及電視轉播權出售的談判,這也體現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日趨強化的全球職業足球的商業化特征。

擴展東亞足球的前景肯定使得國際足聯和J聯盟一起想要讓職業足球運動適應當地的偏好。盡管國際足聯認為不管在哪里,足球是有一定統一游戲規則的,但是J聯盟也可以適當做一些改變,給足球加入一些當地元素。例如,J聯盟采用現在也還在使用的兩級賽制,最后勝出的兩支球隊再進行一場附加賽決出勝負。點球決勝負(如果最后兩隊比分相同)于1999年引入日本,最終于2003年被所有J聯盟賽事采納。在以前如果出現平局比賽,就會有一個30min的加時賽來決出勝負,如果還是平局的話就罰點球決勝負?!敖鹎蛑苿佟钡姆椒ㄉ踔羵鞯搅藝H足聯的一些國際比賽中。

2日本職業體育發展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研究

日本職業足球聯盟控制賽事轉播權的政策保證了轉播時間不被某個球隊獨占,以及日本職業足球聯盟J聯賽不被廣播電視臺掌控。轉播權打包出售造成的商業影響,俱樂部只能依靠贊助來平衡年底的財政赤字。預算赤字必須由主要贊助商來填補,在許多情況下與私人業余球隊面臨的狀況相同。例如,浦和紅鉆和鹿島鹿角這兩個俱樂部每年分別都會獲得由日本三菱公司和住友公司各提供的1億日元商業贊助,幾乎占到俱樂部主要贊助商總收入的50%。將日本私營公司的贊助行為偽裝成公司品牌的宣傳活動支出是唯一可以掩人耳目的解決方案。起初,職業足球聯盟和職業棒球聯盟的冠名政策不一樣,要求俱樂部不能將贊助商的名字列入隊名中。這個政策一開始遭到贊助商們的強烈反對,最終達成了妥協,允許贊助商的名字出現在俱樂部正式名稱、比賽門票和俱樂部服裝中。

日本足協對日本職業足球聯盟治理體制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聯賽發展的初始階段,初始的特許經營系統在第一次邀請俱樂部加入聯賽時,確保加盟俱樂部在前五個賽季不會降級。為了保持俱樂部和財務支出之間的平衡關系,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借鑒了歐式職業體育聯盟治理體系,更傾向于歐式的自由競價治理系統。然而,這一悖論使俱樂部面臨更多的財政壓力。要想在球場上獲得成功,俱樂部中的外籍球星數量以及受觀眾歡迎程度是互相聯系的,所以贊助商需要花巨資來充實俱樂部的陣容和實力。外籍球員的平均年薪由1993年的30萬美元躍升至2000年的80萬美元,2010年漲到了150萬美元。相比之下,日本職業球員的平均年薪則在20萬美元大關停滯不前。在20世紀90年代末,日本職業足球俱樂部支付給外籍球員的工資達到了俱樂部總開銷的一半,成為俱樂部最重的負擔。即使是20年后的今天,幾乎所有的職業足球俱樂部仍然不能實現自負盈虧。1998年J1聯賽的16個球隊中有9個俱樂部虧損,還有5個俱樂部收支平衡,但這是因為贊助商的投資承擔了俱樂部的大部分損失。

與美國職業體育俱樂部面臨的反壟斷治理形勢相似,日本職業足球聯盟治理體制始終致力于保護整個聯賽市場的利益,不讓加盟俱樂部成員破產。在日本職業足球聯盟發展的危機時期,整個J聯賽的賽制規定更苛刻,日本職業足球聯盟與J聯賽的管理咨詢委員會將較弱的俱樂部成員實行有限的競爭保護性政策。為了避免球員過度競爭而造成的負面影響,1998年制定推行了一個新的含有工資上限的球員合同體系。這個系統限制了俱樂部賽季注冊球員的數量,每個俱樂部的合同價值不能超過每年480萬日元。此外,外籍球員的數量從球場上的每隊三人減為球隊只能有三人。因此每個球隊的工資上限由1996年的17.5億日元降到了2002年的12.5億日元,但仍是門票收入總數的2倍以上。這項規定使得支出工資變低,但這嚴重歧視了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在日本出生長大,但不具有日本國籍)的職業足球發展前景,他們不得不和外籍球員競爭為數不多的名額。

全日空公司每年必須支付15億日元來彌補飛翼俱樂部的財政損失,但還是未能彌補俱樂部的虧空缺口,飛翼隊最后只能被迫與橫濱其他的俱樂部合并,合并后的俱樂部更名為橫濱FC俱樂部,70%的股份歸尼桑公司所有,30%的股份歸全日空公司所有。由于受到近年來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全日空公司將它在球隊的股份轉讓給了尼桑公司,為了留住隊名里的F(Flugels,飛翼的意思)還必須繼續每年給球隊約2億日元的冠名贊助。

隨著日本經濟蕭條時期的經濟發展低位運行,公共資金和非物質支持仍是許多苦苦掙扎的職業足球俱樂部唯一可行的解決方案。作為一個私人企業,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已與國家體育政策和區域發展規劃融為一體。日本地方政府控股和介入治理尤為引人注目,尤其是很多職業俱樂部在相對較晚的階段才加入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和J聯賽。然而從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和J聯賽的開創以來,當地政府參與日本職業足球發展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日本J聯賽被認為是城市重建的一個重要工具和控制邊緣地區人口減少的對策,地方政府熱衷于支持家鄉城鎮組建本地的職業球隊。日本足協指定的家鄉城鎮要求保證初始投資價值不少于300億日元,大部分的資金用于項目建設。自1992年以來68個為J聯賽和世界杯新建的體育場,占了過去30年日本所有體育重大體育設施建設總投資的五分之一。為了2002年世界杯日本新建了8個新的體育場館,兩個體育場館進行全面翻新,共計花費約5 000億日元。

日本茨城縣政府為可容納15 000名觀眾的非露天體育場出資了80%的場館建設成本。按照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和J聯賽的要求,每三個鹿島居民擁有一個場館坐席。此外,日本當地政府給予的公共資金用于修復公路和鐵路基礎設施,打開一個連接鹿島到東京東北部城市的新干線,重新設計貨運站到換乘站線路,以及停車場的建設、住宿設施的衛生條件改善等配套設施建設。這個體育場被指定為2002年韓日世界杯足球賽比賽場館,滿足了國際足聯世界杯足球賽的硬件要求,236億日元的投資使得幾乎每個日本公民都擁有一個場館坐席。

早在1990年初,當地政府和當地足球協會就帶頭宣傳清水足球俱樂部。體育運動可能成為未來媒體報道的主要內容和衛星電視發展中高收視率的保證因素,日本當地的電視臺成為了俱樂部的主要贊助商,這家電視臺是國家商業電視臺富士電視臺旗下的一個子公司,這屬于日本職業體育市場公私合作治理的典型案例。出于同樣的原因,本來想與雅馬哈公司(后來成為清水建設公司的勁敵,控股磐田喜悅足球俱樂部)合作,出于對俱樂部財政平衡問題的考慮,還沒正式開始談判就取消了合作計劃。

公私股份制治理是最適合地方俱樂部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的資本運行模式。例如,日本職業足球聯盟早期發展中的清水地方足球俱樂部的公私治理案例,靜岡電視臺買了最大份額的股票(占20%),60%的股份掌握在私營企業和更大的地方政府手上,剩下的20%股份是由2 400名買了至少10萬日元股票的個人投資者持有。面臨職業體育市場如此強勁的剛性需求,俱樂部一開始的籌款目標是6億日元,后來籌集到了10億日元。地方政府是治理這些職業俱樂部的公司合伙人或股東的最終授權方,這些球隊分別是仙臺維加塔、浦和紅鉆隊、柏雷素爾、東京日視、京都不死鳥隊、廣島三箭隊、大阪櫻花隊等俱樂部。與英格蘭職業足球超級聯賽相似,這些地方公共組織和私人機構,以及個人股民的參與,形成了一個獨特的基于會員系統的公私治理體系。

是什么使得當地政客慷慨地將公共資金,花費在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和J聯賽這個私人企業以及它的成員公司上呢?總的說來,當地政策規劃者希望從對這項運動的推廣上獲得兩個好處。一是體育運動被認為是經濟收益的生產者。自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眾多不同人口規模的城市和自治市,一直熱衷于新的體育設施和主題公園的投資,以便刺激經濟增長產生的發展效應,隨后旅游業增長和該地區形象不斷提升。與其他地區發展的受益者尤其是民營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地方政府為商業擴展和新型的公私合作關系鋪平了道路。隨著經濟泡沫的破裂摧毀了整個日本的房地產市場,粉碎了許多當地政治家的夢想,但是基礎設施建設主導的城市發展政策的吸引力從未減弱。

另一方面,現代體育基礎設施的擴大為當地居民帶來了積極的影響,這也使得政府的參與變得合法。公共體育設施的公共花費總是難以達到預期,J聯賽的目標是想要為當地居民提供長期的可以踢足球或是其他鍛煉形式的機會,并受到群眾的熱烈歡迎。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將這項任務稱之為“百年計劃”,因為日本需要100年的時間來建立一個新的體育運動文化。日本的體育主管部門認為100年太長了,幾乎和日本足球在日本發展的時間一樣長。最新的“體育宣傳的基本計劃”受惠于日本職業足球聯盟和J聯賽計劃。日本內閣條例規定,到2020年每一個初級中學學區都應該提供若干個歐式體育社區俱樂部。政府計劃完善與提高公共資金的籌資方案,但明確表明未來體育運動設施的提供將依賴私人融資計劃,這與20世紀80年代以來提倡的公私合作治理的國家體育發展政策不謀而合。自從1999年7月日本私人融資計劃法案通過以后,允許公共和私人企業之間建立新形式的合作治理模式。

3結束語

體育設施的公共投資只產生很小的經濟收益,官員們推動新的設施和公共資金的繼續投入,在許多情況下,不是因為它們給當地居民提供了任何實質的利益,而是因為這些設施背后所象征的權力訴求。近年來,日本體育運動設施建設已經充分表明,在許多情況下足球運動發展影響了公共政策的選擇與價值導向,因此應該將體育運動視為一個政府人。職業足球運動引發了全民公投行為,影響了財政預算的分配,改變了公眾對體育運動的認知,奠定了地方社區與體育設施或俱樂部之間長期的公私治理合作的基石。就地區平衡的實現而言,在過去的十年里足球場的數量和高質量的設施大大增加,所有對日本經濟的單向性和高度集中的關注都沒有減少。但大多數球隊從1993年以來都成功地坐落于人口高度密集的地方,從東部的千葉縣延伸至西部的廣島。盡管J聯賽的規定控制球隊的位置,特別是那些更成功的俱樂部,在2002年16支J1聯賽球隊中有14支來自于人口密集的關東和關西地區,世界杯場館10個中有6個建在這些地方。日本立足于東亞職業體育市場的公私合作治理發展戰略,充分體現了日本職業體育市場的競爭優勢。伴隨著全球金融危機和日本經濟發展疲軟的影響,日本職業體育公私治理也出現了一攬子問題。日本的高水平職業運動員紛紛到歐美職業體育市場尋求發展機會,同時職業體育的市場投資逐步下降,日本職業體育發展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正在面臨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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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治理范文5

關鍵詞:公司治理改革;產品市場競爭;國有股份;傾向匹配法;倍差分析法

JEL編號:G18,G30,G38,K22

一、引言

自1990年至今,中國資本市場經歷了20年的發展。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公司治理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實際上,通過改革相關制度來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早已成為國際資本市場發展的趨勢1999年,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了《公司治理原則》,對成員國所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指導,對包括中國在內的非成員國也有很強的影響。。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SETC)嚴格參照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頒布的《公司治理原則》,于2001年1月了新的針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準則》(以下簡稱為《準則》)。其目標是通過提高對會計、財務信息披露的要求,加強董事會的獨立性和對公司管理、監督等措施,提高我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在董事會結構方面,《準則》要求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的人數至少為兩人且至少占董事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公司的監事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評估委員會的主席必須是獨立董事,同時獨立董事必須占到這些委員會中人數的多數。另外,監事會中至少要有一位獨立董事是專業會計師。在信息披露方面,《準則》要求上市公司根據法律、法規披露與公司治理相關的信息。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控股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者的信息。當控股股東增加或減少其持有股份或抵押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應當迅速準確地向所有股東披露相關信息。此外,《準則》還提供了一套股東會議的規則和流程?!稖蕜t》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列出股東大會的流程和股東授權于董事會的證明;股東可以親自或讓人參加大會;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召集特別會議;控股股東占有30%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應當采用累積投票制。。與其他國家的公司治理改革類似,中國在2011年實施的《準則》增強了董事會和股東的監督管理能力?!稖蕜t》的實施被認為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實施的一個重要的公司治理改革上世紀90年代末,多個國家實施了公司治理改革,即政府、證券或股票交易所進行的對一個國家內的公司治理機制的干涉。一般來說,公司治理改革是通過一系列公司治理標準,或涉及董事會角色和組成,附屬委員會(如監察、薪酬或提名委員會等)的設置,對外聘審計員的任命和行為規則,職業經理人、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權力和權益分配,對違法行為告密者的保護以及對公司詐騙的懲罰等方面的公司或證券法的修正案。(Aguilera和Cuervo-Cazurra,2004)。然而,改革的效果并沒有得到我國學術界和業界足夠的重視和關注 以往的研究主要關注董事會等某些單個的傳統的公司治理機制如何影響公司績效或公司行為 (例如,蔡志岳、吳世農,2007; 王躍堂等,2006; 魏剛等,2007; 楊清香等,2009; 馮旭南等,2011; 叢春霞,2004; 梁杰等,2004; 李有根等,2001)。但是,對我國公司治理改革整體影響的研究并不充分。。

公司治理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公司中存在的委托-問題,從而提高企業績效。不同的委托-問題可能會通過不同的渠道降低公司價值,損害股東權益。委托-問題主要可以分為三類:“企業盲目擴張假說(empire-building hypothesis)”,“管理層安于現狀(enjoying quiet life hypothesis)”和“浪費、挪用企業資源以享受控制權收益(stealing hypothesis)”。我國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存在大量國有上市公司。對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改革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中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之前大量研究表明,不同的股權結構會導致企業中不同的公司治理問題(例如,田利輝,2005;白重恩等,2005;陳曉、王琨,2005;宋立剛、姚洋,2005;薄仙慧、吳聯生,2009)。因此,一個重要的問題是,2001年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對擁有不同股權結構的上市公司的價值會有什么不同的影響? 另外,作為有效的外部公司治理機制,產品市場競爭在公司治理研究中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Alchian,1950; Friedman,1953; Guadalupe 和 Wulf,2007; Giroud 和 Mueller,2010; Kim和Lu,2011)。提高、促進產品市場競爭也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那么,產品市場競爭又會對公司治理改革起到什么作用?

本文研究了我國2001年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對擁有不同所有制結構的上市公司價值的不同影響。研究發現,2001年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對上市公司價值的正影響在國有股份較多的企業中相對較弱。但是,產品市場競爭可以促進公司治理改革對提高國有企業價值的影響的有效性。本文提出,由于公司治理改革中包含的傳統的公司治理機制對降低表現為“盲目擴張”和“浪費、挪用企業資源以享受控制權收益”的委托-問題更有效,而相比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中更有可能存在表現為“管理層安于現狀”的委托-問題。因此,公司治理改革對提高國有企業價值的影響比對提高民營企業價值的影響相對更弱。產品市場競爭被廣泛地認為是解決表現為“管理層安于現狀”的委托-問題的有效外部治理機制。因此,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改革的效果。

為了有效地控制2001年公司治理改革前后的混雜效應,從而檢驗公司治理改革的效果,本文采用了倍差分析法(Differences-in-Differences),即比較只在香港或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和只在國內上市的中國公司在公司治理改革前后公司價值的變化。由于只在香港或美國上市的公司無需遵守中國資本市場的相關政策,這些公司不會受到我國政府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的直接影響。因此,這些在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可以被用作估計改革影響的控制組。另外,考慮到在我國本土上市的中國公司與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本身可能存在的差異性,我們還利用傾向得分匹配(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的方法選取了在受到上述改革影響之前各方面綜合特征類似的本土上市的中國公司與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作為研究樣本。該研究方法與陸瑤(2010)中使用的方法類似 陸瑤(2010)利用類似的倍差分析法和傾向匹配法研究了激活我國控制權市場對中國上市公司價值的影響。 。除此以外,為了解決國有股份中可能存在的內生性問題,我們使用當年同行業(即某個企業所在的行業,但不包括它自己)的其他企業的國有股份比例的平均值作為單個企業國有股份比例的工具變量,并進行了兩階段回歸。該做法與Estrin 和 Tian (2008)使用的方法類同。

本文的研究對相關的公司治理研究有以下貢獻:

首先,以往的研究忽略了委托-問題的差異性。本研究系統地考慮了委托-問題的差異性和公司治理改革對解決不同類型委托-問題的運行機理。本文的研究結果對如何提高公司治理改革的有效性具有很重要的學術和政策價值。

其次,產品市場競爭對公司治理的影響是目前公司治理學術研究的前沿。以往的研究主要關注傳統的公司治理機制對公司績效的影響。本文研究了傳統的公司治理機制與產品市場競爭之間的交叉影響。因此,本文對該領域的研究有所貢獻。

再次,其他研究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績效影響的文獻沒有提供一個定論 Chhaochharia和Grinstein(2007),Li et al.(2008)和Wintoki(2007)發現投資者普遍對《薩班斯法案》(SOX)這一美國最近最重要的公司治理改革的通過做出了積極的反應;Zhang(2007)發現了對SOX的消極反應。在對成長中的市場的研究中,Black和Khanna(2007)發現公司治理改革提高了印度的公司價值。Black和Kim(2008)發現韓國1999年實行董事會結構改革有積極影響。同時Price et al.(2008)發現《Code of Best Corporate Practices》的實行與公司表現沒有聯系。。這表明公司治理改革的效果在不同企業中存在著差異。本文的發現表明,企業股權所有制結構是導致這些差異的一個原因。這為以往文獻中所發現的公司治理改革所產生的對不同公司的不同影響提供了一種新的解釋。另外,由于我國2001年的公司治理改革的內容與其他國家進行的公司治理改革很類似,我們的研究結論對其他國家,尤其是擁有大量國有企業的國家,具有普遍的借鑒意義。

最后,與其他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的文獻(例如Li,1997; Gupta,2005;Sun 和 Tong,2003)不同的是,本文關注公司治理改革對不同所有制企業的影響的差別,這對了解如何進一步加強國有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本文其余部分的結構如下所示。第二部分對已有文獻進行綜述并提出待檢驗的假設。第三部分闡述了文中采用的實證方法以及描述了使用的數據。第四部分描述了實證結果。第五部分是結論。

二、研究假設

公司治理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公司中存在的委托-問題,從而提高企業績效。不同的股權所有制結構可能會導致公司中存在不同形式的委托-問題。這些不同形式的委托-問題會通過不同的渠道降低公司價值,但是這些問題可以通過不同的治理機制來解決。

委托-問題可能會通過三種不同的形式降低公司價值。第一種形式是盲目擴張活動(empire-building hypothesis) (Jensen 和 Meckling,1976; Jenson,1986)。盲目擴張活動在非國有企業中比在國有企業中更有可能發生。在我國的國有企業中,重要的投資決策一般是由公司內部的管理人員與相關的政府官員共同決定的,并非由公司的高管獨立決定。如果投資失敗,一般會給相關決策人員帶來一定的政治風險,但是他們卻不能從投資成功中直接獲得利益,對于參與決策的政府官員尤其如此。因此,國有企業的投資決定一般是比較保守的。

通過增強董事會的獨立性,信息披露透明度以及加強對股東權利的保護,公司治理改革可以加強對公司管理層的監管,由此避免一些盲目擴張的投資行為。由于盲目擴張行為在非國有企業中比在國有企業中更有可能出現,因此公司治理改革在解決委托-問題,從而提高公司價值上對非國有企業的效果會比對國有企業的效果更好。

委托-問題的第二種表現形式是安于現狀、享受平靜生活(enjoying quiet life hypothesis)(Myers et al.,1984;Bertrand 和 Mullaninathan,2003)。它主要體現為內部經理人在經營中不努力工作,安于現狀并在決策中過于保守。由于與上述相似的原因,不努力工作、享受平靜生活,在投資等經營決策中過于保守等現象在國有企業中往往比在非國有企業中更容易發生。公司治理改革引入的治理機制并不能有效地給經理人提供足夠的激勵。因此,公司治理改革在解決這種類型的委托-問題上效果有限。此外,由于這種問題在國有企業中比在非國有企業中更有可能發生,因此,公司治理改革對國有企業的效果會相對較弱。

委托-問題的第三種表現形式是所謂的“浪費、挪用企業資源以享受控制權收益”(stealing hypothesis)(La Porta et al.,2002)。這個問題可能發生在控制權和所有權分離時,以及內部經理人與外部投資者存在信息不對稱時。這兩者對無論什么所有制結構的上市公司來說都是存在的。公司治理改革引入的治理機制都可以增強監管并減少內部經理人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公司治理改革可以減少“浪費、挪用企業資源以享受控制權收益”的行為,并提高企業價值。

綜上所述,由于公司治理改革在給經理人提供足夠的激勵以解決以享受平靜生活為表現形式的委托-問題效果有限,而這種形式的問題更有可能發生在國有企業中。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1:公司治理改革的效果對民營企業比對國有企業更有效。

不努力工作,享受平靜生活本質上是由于經理人缺乏激勵。產品市場競爭已經被廣泛認為是一種能有效地提供外部壓力以刺激經理人,并進而消除由享受平靜生活行為引起的委托-問題的外部治理機制(Alchian,1950; Friedman,1953; Guadalupe 和 Wulf,2007; Giroud 和 Mueller,2010; Kim和Lu,2011)。在產品市場競爭激烈的行業中,無論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不能享受平靜生活,因此產品市場競爭可能會促進公司治理改革對國有企業的影響。根據以上分析,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2:就提高國有企業價值而言,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治理改革是互補的,即產品市場競爭可以促進公司治理改革對提高國有企業價值的影響。

三、實證分析方法及數據描述

(一)回歸模型

我們首先分析如何估計2001年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由于公司治理改革在我國整個資本市場上得到推行,僅僅比較改革前后的公司價值的變化不能排除時間以及同期發生的混雜效應的影響。這些混雜效應包括國家同期頒布實施的其他法律法規以及經濟政策。然而,只在海外(例如,香港或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不會受到在我國內地資本市場上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的影響,但是同樣會受到我國整體經濟環境和其他方面政策的影響。因此,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可以被當成是控制組,而在我國內地上市的公司則是實驗組我們并不能完全否認公司治理改革對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有一定的溢出效應。但是由于公司治理改革并沒有直接影響海外上市公司,它們所受的影響會比國內上市企業小。因此,海外上市公司仍然可以作為國內上市企業的控制組。另外,這種溢出效應存在的可能性會降低估計的準確性,從而降低(而不是升高)得到顯著性結果的可能性。。我們可以通過比較在國內上市的中國公司和只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在改革前后公司價值的變化來估計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這種方法通常被稱為倍差分析法(Differences-in-Differences,DID)?;镜幕貧w模型如下所示:

此處,i代表公司;k代表上市地點;t代表年份;Y代表公司以托賓Q方法算出的公司價值。根據Doidge、Karolyi和 Stulz(2004),托賓Q定義為一個比率;比率的分子是總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股本的賬面價值再加上股本的市場價值,分母是總資產的賬面價值。使用托賓Q來估計公司價值的好處在于該比率既能反映公司當前的盈利能力,也能反映公司在未來的增長潛力。CGRkt是一個虛擬變量。如果一家公司在2001年及以后只在我國內地證券交易所上市,該變量取值為1,否則取0。X是一組控制變量,包括公司年齡、總資產和公司負債率。αt和αi分別是年份和公司固定效應。εikt是平均數為0的殘差項。所有變量的具體定義參看表1。另外,根據Bertand et al.(2004),在同一國家上市的公司的殘差項之間存在的序列和時間上的相關性可能會導致以最小二乘法估計的標準差有偏。為了解決該問題,我們估計的標準差在國家水平上進行聚群(clustering)。

為了估計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是否對具有不同股權結構的公司有所不同,我們估計了以下的回歸方程:

方程(2)中的變量與方程(1)中的變量定義相同。而在方程(2)中新增加的變量,State_OWNit,是對公司擁有的國有股份的度量。我們在文中使用了四種不同的方法度量公司擁有的國有股份:國有股份的比例,State_%;是否擁有國有股份的啞變量,State_0;是否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國有股份的啞變量,State_33,和是否擁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國有股份的啞變量,State_66。我們重點關心的系數是η,它代表了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在具有不同所有制結構的公司之間的差異。

度量產品市場競爭的主要指標就是產業集中度(ICR)。在本研究中產業集中度被定義為在我國在同一行業,同一年中銷售額最大的四家上市公司的市場份額總和。所在行業是由公司的SIC編號的前兩位定義的。

由于上述計算方法沒有考慮非上市的公司的市場份額,我們承認這種產品市場競爭度量方法的潛在問題。但是這是目前國際上對產品市場競爭對公司治理影響研究的普遍做法。例如,Kadyrzhanova 和 Rhodes-Kropf (2007); Durnev 和 Mangen(2009); Giroud 和 Mueller(2010); Kim和Lu(2011)都是采用了類似做法,并在最近幾年在國際頂級期刊上發表相關論文。這種度量產品市場競爭的方法之所以得到普遍應用有以下原因。首先,我們不可能得到所有非上市公司的銷售額數據。第二,上市公司一般是每個行業中較大的,較重要的企業,所以由只關注上市公司所導致的偏差是有限的。第三,為了減少這種潛在的估計偏差,我們從樣本中剔除了當年中只有10家以下上市公司的行業。最后,由于在樣本的前期,上市公司數量相對較少,誤差會較大。該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通過年份固定效應的方法得到控制。我們只取前四家最大的公司來計算產業集中度的原因在于選取8家、20家或5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的做法受到非上市公司的影響更大(Kim 和 Lu,2011)。另外一個重要的衡量產業集中度的變量是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HHI)。HHI的定義是市場上50家最大企業(如果少于50家企業就是所有企業)每家企業市場占有份額的平方之和。根據同樣的原因,由于在計算中所涉及的公司較多,該變量受到非上市公司的影響會較大。因此在本文中我們使用ICR作為衡量產品市場競爭程度的主要變量。

我們估計以下的回歸模型:

(二)傾向評分匹配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

倍差分析法能夠得到無偏估計結果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是實驗組與控制組應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即,在沒有公司治理改革的情況下,實驗組與控制組公司的價值隨時間的變化應當是一樣的)。具體來說,就是在研究事件發生前后時間內(即,2001年前后),除了研究事件的影響外,實驗組(即,在本土上市的中國公司)與控制組(即,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之間其他方面的變化應當一致。然而,由于在海外上市的公司與在本土上市的公司之間可能存在的系統性差別例如,Doidge et al.(2004)認為公司是根據其自身特點來選擇上市地點的。,這些差別可能導致即使在沒有發生公司治理改革的情況下,在海外上市的公司與在我國本土上市的公司的價值隨著時間的變化不一致,從而導致倍差分析法的估計結果有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對在海外上市的公司與在本土上市的公司進行匹配,從而得到用于估計的樣本。然后使用匹配的樣本估計公司治理改革的影響 如何運用多方面的信息匹配公司是一個重要的課題,因為它需要在不同變量之間做出權衡。Rosenhaum和Rubin(1983)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法:如果我們用變量矩陣Z進行匹配,然后我們可以用P(Z)=Pr(D=1|Z)對在Z的前提下出現該情況的概率來匹配。概率Pr(D=1|Z)就是所謂的傾向評分。傾向評分可以將一個由相關因素組成的矩陣轉化為匹配公司的標準。。

傾向得分匹配法(PSM)是利用傾向得分參數將海外上市公司和本土上市公司進行匹配。由于在實際操作中很難通過多個不同的公司特征進行匹配,傾向得分參數則可以看成是將多維的公司特征轉化為一維的綜合指數。

使用傾向性得分匹配法的詳細步驟如下:

其一,使用2000年(即改革前一年)的樣本進行以下概率回歸:

a.由于每個企業受公司治理改革影響的可能性依賴于該企業的上市地點。因此我們將傾向評分定義為根據概率模型估計的公司在海外上市的概率預測值。在概率模型中,因變量是一個虛擬變量。如果一家公司在公司治理改革尚未開始之前為海外上市公司,這個值定義為1,否則為0;自變量包括用來匹配公司的各種因素。

b.如Doidge et al.(2004)以及Bebchuk et al.(2011)所指出的,公司規模,公司年齡,以及公司負債率與公司價值最為相關。因此本文將根據這三個變量進行匹配。本文中,公司規模由總資產的對數值衡量;公司年齡由上市時間長度加一的對數值度量;杠桿值由長期債務與總資產的比值衡量。為了檢驗結果的穩健性,我們還用不同的匹配變量的組合來對樣本進行匹配,發現結果基本上沒有變化。

c.得到傾向性得分:估計概率p或者log[p/(1-p)]

其二,根據傾向性得分,采用馬氏距離度量來匹配每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與一家或多家在內地上市的公司。本文中,我們使用一對一相鄰匹配,這是目前最常用的匹配方法 一對一相鄰匹配的一個潛在問題是這種匹配會導致樣本較小。當樣本較小時,估計的方差會增加。為了進行穩健性檢驗,我們還會用核匹配的方法進行匹配,發現估計結果是穩健的。。步驟如下:

其中,X1和X2是對海外上市公司i以及本土上市公司j的傾向性得分。S-1c 是整個本土上市公司的樣本匹配變量轉置矩陣。

b.當本土上市公司j,在海外上市公司i所對應的所有本土上市公司中具有最小距離d(i,j),該本土上市公司j就被定義為海外上市公司i的配對公司。重復該步驟,直到找到海外上市公司的所有配對公司。

通過傾向得分匹配,該樣本只包括在2000年(即,改革前一年),在一些基本公司特征上與某個海外上市公司吻合的內地上市公司。該樣本允許我們控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與在本土上市的公司之間的差異。然而,傾向評分估計法也會帶來回歸中系數標準差估計的偏差。為了解決該問題,在用匹配樣本估計時,我們使用步進法(Bootstrapping)修正標準差的估計。

(三)數據樣本描述

我們采用了從1998年到2003年之間的公司面板數據。由于公司治理改革從2001年起開始實施,因此我們選取的數據從1998年(改革實施三年前)到2003年(改革實施三年后)為止。作為一個新興資本市場,我國的資本市場在過去的二十年中經歷了非常迅速的發展。為了避免由在這段時間中在我國或海外資本市場發生的其他事件所導致的混雜效應,我們僅使用了六年的樣本。另外,該樣本在公司治理改革前后分布比較均衡并且盡量避免了如股權分置改革等其他一些近些年發生的重要的事件所帶來的混雜效應的影響。

我們的樣本取自Compustat Global中包含的中國公司以及Compustat North America中包含的在美國或加拿大上市的中國公司。Compustat Global 數據庫涵蓋了28500家在非美國和非加拿大上市的公司數據 Compustat Global數據庫涵蓋占90%的亞洲市值的亞洲公司。。Compustat North America是一個涵蓋了超過30000家在美國或加拿大上市的公司的數據庫。Compustat Global的數據都經過了標準化以便于在全球多樣化的會計準則和實踐的情況下提供可比的數據。我們使用匯率和當地通貨膨脹率對所有數值進行調整,將所有以貨幣為單位計量的變量的數值都轉化為以2000年時的美元來計量。文章中股權結構的數據來自于RESET,World Scope和一些上市公司網站。

表2描述了樣本在各年中的分布。A組描述的是匹配樣本的情況,該樣本包括688個觀測值。B組提供了對未匹配樣本的描述,該樣本包括1445個觀測值。表2的第二列是樣本中每年的觀測值的個數。第三列是每年只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的個數。為了保證倍差分析法的有效性,樣本中不包括既在海外上市也在國內上市的公司。樣本還剔除了在樣本期間內改變了上市狀態的公司。另外,在認真地調查之后,我們發現在2001年香港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沒有發生或實施重要的與公司治理相關的新的法律法規 《薩班斯法案》被認為是美國金融市場的重要公司治理改革。盡管它于2002年左右,受其影響的公司直到2003年,即樣本考察的最后一年才被要求履行規則。在我們的樣本中,只有六家公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我們用包括這六家公司的樣本進行了估計。為了檢驗穩健性,我們還將這六家公司剔除,并重新估計。結果基本沒有變化。。這表明我們對控制組的選擇是合理的。

表2的第四列到第六列分別列出了擁有國有股份的公司,國有股份占三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和國有股份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在各年中的分布??傮w來看,每年都有超過50%的公司擁有國有股份。這些公司中有70%左右的公司國有股份占三分之一以上,而只有不到25%的公司國有股份占三分之二以上??傮w來說,A組與B組在每一列上的情況大致相似。

表3是對本文使用變量的基本統計量的描述。A組是匹配樣本的統計量描述。我們可以看到,托賓Q比率的平均值為1.349。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CGR的平均值為0.48,這表明樣本在公司治理改革前后的分布是比較均衡的。在匹配的樣本中,國有股份的比例平均為27%,其中59.6%的公司擁有國有股份,46.1%的公司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份是國有股份,4.7%的公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是國有股份。

B組是非匹配樣本的統計量描述。在非匹配樣本中,托賓Q比率的平均值為1.578。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CGR的平均值為0.619,這表明在樣本中受到公司治理改革影響和沒有受到公司治理改革影響的公司分布是比較均衡的。平均來說,國有股份比例的平均值是34.8%,其中有60.6%的公司擁有國有股份,44.4%的公司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份是國有股份,9.4%的公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是國有股份。除了上面提到的變量外,表3還描述了其他變量,比如公司年齡、總資產和負債率等。由于篇幅所限,細節不再詳述。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公司治理改革、國有股份與公司價值

表4描述了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影響的基本估計結果。A組和B組分別匯報了使用匹配樣本估計出的結果和使用非匹配樣本估計出的結果。

如A組顯示,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CGR前的系數都是正的,而且至少在5%的水平上是顯著的。這個結果表明,對于沒有國有股份的企業而言,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是正向顯著的。

公司治理改革對擁有國有股份的企業的影響的不同是由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國有股份變量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度量的。首先,如第一列所示,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是否擁有國有股份的虛擬變量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為-0.092,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這個結果表明,公司治理改革對托賓Q的正影響對有國有股份公司比對沒有任何國有股份的公司相比低0.092。其次,我們將是否有國有股份出現的虛擬變量分別替換成擁有三分之一以上國有股份的虛擬變量和擁有三分之二以上國有股份的虛擬變量。第二和第三列是相應的估計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擁有三分之一以上國有股份的虛擬變量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是-0.206,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而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擁有三分之二以上國有股份虛擬變量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為-0.480,也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這些發現表明,公司擁有的國有股份比例越高,公司治理改革對其公司價值的正向影響越小。再次,我們進一步將第一至三列的代表國有股份的虛擬變量換成國有股份所占比例。在第四列匯報的回歸結果顯示了同樣的結論。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國有股份比例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是-0.396,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這個結果再次確認了我們的發現:隨著公司國有股份的增加,公司治理改革對其公司價值的正影響會不斷減弱。

我們也使用非匹配樣本進行了估計,結果匯報在B組中。我們發現,如果不控制公司的上市地點選擇(即使用非匹配樣本),估計出的公司治理改革對沒有或擁有較少國有股份的公司的影響會變小,而公司治理改革對企業價值的影響在擁有不同所有制結構的公司間的差異也變小。如果使用非匹配樣本,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國有股份比例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變得不顯著(第8列)??傊?,如果不使用匹配樣本,則估計出的結果會變弱。

綜上所述,上述發現說明,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受到公司股權所有制結構的影響。公司治理改革對沒有國有股份的公司的影響是正的。但是,公司擁有的國有股份比例越大,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的正影響就越弱。

(二)解決國有股份變量的內生性問題

上述分析中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國有股權結構不是外生變量。內生性問題會導致估計的偏差。為了解決該問題,我們使用當年同行業 所在行業是由公司的SIC代碼的前兩位定義的。(即,某個公司所在的行業,但不包括它自己)的其他公司中的國有股份比例的平均值作為每個公司擁有的國有股份的工具變量 我們將在給定年份中同一行業內公司數量不滿3個公司的樣本公司排除在外。。這個做法與Estrin 和Tian(2008)中采用的方法一致。

表5匯報了估計結果。A組和B組分別匯報了使用匹配樣本估計的結果和使用非匹配樣本估計的結果。第一和第二列匯報的是第一階段的回歸結果。F值所代表的原假設是所有工具變量對內生變量的解釋聯合等于零?;旧螰值都大于或接近10,這表明我們使用了相對較好的工具變量。第三列列出了第二階段估計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國有股份所占比例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是-4.180,該系數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這說明之前表4中匯報的結果并不是由國有股份的內生性所引起的。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前的系數是1.206,在1%的水平上顯著,這表明公司治理改革能夠提高沒有任何國有股份的公司的價值。

表5的B組中匯報了使用非匹配樣本的估計結果。第四和第五列顯示了第一階段的回歸結果,而第六列顯示第二階段的回歸結果。在第六列中,我們可以看到,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與國有股份比例的交叉乘積項前的系數是-3.708,在5%的水平上是顯著的。與第三列的結果類似,公司治理改革虛擬變量前的系數是0.907,在1%的水平上顯著。

綜上所述,表5的結果表明表4中發現的國有股份降低了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正影響的結論并不是由國有股份的內生性所導致的。

(三)產品市場競爭的交叉影響

五、結論

本文研究了我國2001年實施的公司治理改革對公司價值的影響。研究發現,公司治理改革對沒有國有股份的公司的價值有正影響。然而,公司治理改革對上市公司價值的正影響在國有股份較多的企業中相對較弱。但是產品市場競爭可以促進公司治理改革對提高國有企業價值的影響的有效性。其原因在于公司治理改革中包含的傳統的公司治理機制在減少由于安于現狀,享受平靜生活引起的委托-問題上效果不佳,而這類委托-問題在國有企業中比在非國有企業中更為常見。產品市場競爭已經被廣泛認為是解決以安于現狀、享受平靜生活為形式的委托-問題的有效外部治理機制。

本文的結論還具有一些政策含義。委托-問題可能是多樣化的,它可以通過多種形式降低公司價值。為了解決委托-問題,現有的公司治理政策主要集中于改革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比如加強董事會獨立性,增大財務透明度,保護股東權利,以及加大對公司詐騙行為的懲罰等等。本文的研究發現,不同所有制類型的公司對于這些政策的反應是不一致的。國有制企業由于其特定的所有制安排,現有的公司內部治理政策在提高國有企業的治理水平和公司價值上的作用是有限的。本文的研究結果說明,加強市場競爭是輔助公司內部治理政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有效手段。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特別是國有企業的治理水平,政府更需要做的是制定并完善各項法律法規,保護市場正常有效的運行,并從行政上削弱對國有企業的保護,將其置于與其他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地位。只有通過有效的市場競爭,優勝劣汰,才能切實提高企業,尤其是國企業的治理水平,進而提高企業利潤,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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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治理范文6

一、借款人、銀行及多方協同引致信貸領域亂象

目前,對于信貸領域市場亂象沒有明確的界定。筆者結合銀監會5號文提及的銀行業市場亂象形式,通過對銀監會系統2017年前三季度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進行統計,從而歸納信貸領域覆蓋面廣、影響程度深的主要亂象。2017年前三季度,銀監會系統共披露1703份行政處罰信息,其中1247份涉及信貸領域(依據主要違法事實進行分類統計),可歸納為以下6種主要違規形式:違規發放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虛增存貸規模、違規授信、信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和違規流轉信貸資產,具體情況如圖所示。從產生原因來看,可以按照借款人主導、銀行主導和多方協同引致三種情況進行分析:首先,借款人主導。信貸資金用途不實是借款企業主導的典型形式,也是銀行業信貸領域亂象最為普遍的一種形式,信貸領域案例中有近四分之一涉及,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個人消費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房市等。二是“優質”客戶違規挪用貸款資金。這種情況的產生主要是在經濟下行、有效信貸需求不足等因素的影響下,部分銀行業明知客戶借款用途不實而仍發放貸款,甚至有銀行參與客戶作假。其次,銀行主導。銀行主導發生的信貸領域市場亂象表現形式比較多樣,其中違規授信、虛增存貸規模和違規流轉信貸資產的情況比較突出。違規超額授信。在每筆貸款都要求執行“三查”的情況下,規模不同的客戶產生的經營績效相差甚遠。在績效考核的引導下,銀行機構普遍傾向于發放大額貸款。導致一方面“優質”的大客戶融資超過實際資金需求,從而出現資金不合理占用,資產利用效率下降,抗風險能力下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受影響等情況;另一方面作為實體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廣大小微企業無法獲得相應資金支持,“融資難、融資貴”不同程度存在。此類亂象損害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埋下了區域性風險隱患。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企業違規轉貸。

近幾年,各地信用風險不斷爆發,為防范化解不良貸款,“無間貸”成為了一種廣為接受的轉貸形式。政策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地方實體企業,抵御市場風險,但部分銀行機構為了粉飾數據、延緩不良風險暴露,向不符合條件或名存實亡的“僵尸企業”違規轉貸,并通過人為上調信貸資產五級分類、虛構企業經營情況等方式幫助借款企業達到轉貸條件,導致信貸資產質量不真實,埋下不良風險集中爆發的隱患。虛增存貸規模。作為銀監會嚴禁的“七不準”之一,以貸轉存虛增存款行為屢禁不止并不斷衍化出新形式。這主要是由于某些銀行出于各種利益需求,冒險通過各種方式虛增存貸款規模,借款企業迫于壓力配合銀行違規操作。例如某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新設分支機構,為了粉飾經營數據,擴大市場份額,通過為多家企業辦理以貸轉存再發放質押貸款的方式,虛增存貸規模,嚴重影響存貸數據的真實性。再次,多方協同引致。隨著金融業務不斷創新,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態的融合程度不斷提高,交叉金融業務領域成為了跨市場金融亂象的主要發生地。這類亂象主要由多方協同引致,存在四方面特點:一是掩蓋資金投向。為規避政策限制,商業銀行通過層層嵌套資管計劃,資金投于房地產、政府融資平臺、煤炭、鋼鐵等產能過剩領域。二是產品“套娃式”疊加,底層資產不明,風險難以識別,且交易鏈條交叉冗長,其中一環出現問題風險便會迅速傳導擴大。三是權責界限模糊,由于抽屜協議、補充協議信息盲區,參與各方權利義務關系不清,風險發生后出現底層基礎資產落空或處置困難,最終多由資金提供方商業銀行兜底。四是通過交叉金融產品包裝,表內信貸資產轉移至表外,減少了高風險權重資產占用,相關指標失真,埋下系統性風險隱患。

二、高杠桿率、多方需求、監管不足多因素催生亂象

杠桿率過高是亂象產生根源。2008年全球金融系統性風險爆發,我國“4萬億刺激經濟計劃”有效拉動了內需,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但也因此出現了通貨膨脹、市場貨幣供應量M2增速過快等問題,并推動了各行業融資擴張,杠桿率快速提升。對于銀行業信貸領域來說,高杠桿帶來高收益的同時也帶來高風險,所產生的信用風險成倍放大,對銀行業發展埋下巨大隱患。而隨著我國經濟進入轉型期,在經濟下行的情況下,杠桿的反噬效應更加嚴重,銀行壞賬率相應提升,信用風險不斷擴大,銀行業市場亂象應運而生。市場多方需求驅動亂象發展。一是借款人不當資金需求驅動亂象發展。一些受限制或控制領域的資金需求者,因正常渠道無法獲得足夠資金支持,便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借用他人或公司名義獲取信貸支持,或通過層層資管計劃包裝以掩蓋真實資金投向。二是個別銀行不理智發展需求驅動亂象發展。面對競爭壓力和發展需求,一些商業銀行大力發展業務,創新金融產品,而相應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工作沒有跟上,個別銀行機構或個別從業人員甚至通過違規手段粉飾經營業績,促使表現形式各異的市場亂象頻發。三是第三方不合理需求驅動亂象發展。如一些地方政府基于政績考核壓力,為降低當地不良風險數據對銀行機構施壓,或要求銀行機構為政府建設項目超額授信融資等,導致亂象發生。此外,交叉金融業務中的一些投資者或保險、基金公司等其他參與者的不合理需求也會導致亂象產生。監管漏洞使亂象有機可乘。一方面,由于風險計量困難,風險性監管缺乏有效抓手,致使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更重合規性監管輕風險性監管,從而使一些銀行機構強調信貸業務表面合規,弱化業務風險考量,導致信貸亂象有了生長空間。另一方面,隨著金融創新發展的日益多元化,加之當前功能監管模式下,監管滯后、監管模糊、監管空白不同程度存在。盡管各監管機構不斷出臺相關監管政策,但仍很難趕上業務創新的發展速度,加之政策“時滯”等因素影響,無法避免地出現監管漏洞,特別是當前監管資源不足,監管隊伍與金融市場發展不匹配,使得市場亂象有機可乘,發展愈發迅速。信息不透明加速亂象蔓延。由于當前各部門之間信息無法實現有效共享,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銀行無法全面了解客戶,特別是涉及隱性擔保、民間借貸等情況時,交叉金融業務信息不透明的情況更是明顯,一方面,不僅資金投資者對所投資底層基礎資產信息了解模糊,商業銀行作為參與方更多只是提供嵌套通道賺取手續費,對產品信息掌握也不完整。另一方面,由于交叉金融產品參與方多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單一監管部門難以有效查出問題,導致交叉金融產品市場亂象治理更加困難。

三、多措并舉治理信貸領域亂象

優化信貸管理機制,遏制亂象產生根源。一是轉型升級信貸管理模式,從規模導向型向質量導向型轉變,嚴格按照客戶有效資金需求提供融資,堅決遏制過度授信,不得因客戶提供超額抵質押或保證而隨意調增授信額度,不得降低項目貸款資本金最低比例要求。二是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在充分真實考察行業和客戶投融資杠桿率的基礎上,將信貸投向從高杠桿行業向低杠桿行業遷徙,將信貸增量向低杠桿行業和客戶傾斜,不斷調整優化信貸結構擴大授信覆蓋面,切實履行去杠桿化宏觀政策導向。三是嚴格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摸清金融業務實質,坐實穿透管理,切實打擊借助資管計劃等產品掩蓋違法違規行為,把握資金投向風險狀況,減少不正常嵌套關系鏈條,打通資金真實投向脈路。四是強化信貸人員教育和行為動態管理,加強業務學習培訓和職業道德培養,引導信貸從業人員樹立良好的信貸理念、信貸價值取向和信貸行為規范,從思想根源上重視銀行員工職業操守,形成良好信貸文化,消除信貸領域案件隱患。

標本兼顧完善監管,加大亂象治理力度。一是加大亂象治理力度。嚴格責任認定,依法依規采取監管措施,涉及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部門。同時,建立銀行業從業人員不良信息庫,定期收集統計不良人員信息,建立健全銀行業從業人員黑名單、灰名單制度,防止出現“帶病提拔”“帶病跳槽”,全面優化金融業生態環境。二是填補監管空白。一方面,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快梳理分析市場亂象,制定有效監管政策,彌補制度短板,特別是要從風險層面完善各類業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合規性與風險性并重的監管格局。另一方面,應在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統一協調領導下,加強與證券業、保險業等不同監管部門的協調聯動,消除監管真空,真正實現監管全覆蓋。三是切實推行逆周期監管理念。當市場形勢向好時,加強監管,防止銀行機構過快擴張,重視審慎經營;當經濟發展下行時,鼓勵銀行機構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適度有效擴大服務實體經濟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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