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飾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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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合同

建筑裝飾合同范文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建筑裝飾合同范文2

建筑裝飾裝修是以美學原理為依據,是藝術與技術的綜合體。那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1發包人: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項目名稱)工程設計,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擬定以下合同條款,并要求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甲方給乙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時間:

4.1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述算設計費。

工程建設其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4.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

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設計費。工程建設其間如遇概述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五條 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設計總額的%,計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5.2本合同設計費為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設計費總額的

%,計萬元之后,甲方應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 %,計 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甲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它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修改較大,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6.1.3在合同發行其間,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

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乙方設計開工的標志。

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6.1.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7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6.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負責購買解決。

6.1.9甲方應承擔本項目來乙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約規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且不涉及原土建結構的改造,乙方不承擔由此引出的合部責任;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6.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

聯絡工作。

6.2.4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6.2.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發包人(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6.2.6乙方交付設計文件一,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不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到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得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9.2乙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9.3本工程項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9.4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得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9.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

份。

9.7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

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8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2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該建設項目的裝修設計任務,根據國家設計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項目的設計,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計劃投資約 元整建設地點在 。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裝飾設計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圖設計前,應確認平面配置圖、天花吊頂圖文件和能滿足施工設計要求的資料,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準確,不得隨意變更。

2、甲方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施工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

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按進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圖紙。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設計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委托書,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甲方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修改,參加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需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下條辦法計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1.經雙方協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為

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為 元。

2.設計基本布局確定后,甲方先付給乙方30%的設計費,施工圖完成后,甲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設計交付日期順延。

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貳個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1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相當于設計費的0.5‰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隨意變更圖紙或更改材料而達不到設計的預期效果,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合同范文3(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巫溪縣司法局綜合辦公樓

2.建筑面積:400平方米

3.使用性質:辦公室

4.房屋結構:框架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建筑面積

400M2,元/M2計取。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即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元后,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

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

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

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裝飾合同范文3

發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裝飾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經雙方確認預算的工程內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萬元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3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

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4次進行 劃撥合同價款 %   金額(元)

合同簽訂后  合同價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進度至30%付合同價款50%××××元

第三次工程進度至80%付合同價款的10%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后10天內付合同價款5%××××元

余下5%合同價款作為本工程的質保金××××元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七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七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作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上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貳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的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發包方(甲方):廣州×××××公司

代表人簽字:

承包方(乙方):廣州×××裝飾總公司

建筑裝飾合同范文4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代表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碼:郵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戶名:戶名:

建筑裝飾合同范文5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⒐蟾媾鷾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答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天數: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標準、規范:

3.3適用法律、法規:

第4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范圍:

第6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監理單位名稱:

6.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7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8條、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9條、乙方工作

9.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10條、進度計劃

10.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11條、延期開工

第12條、暫停施工

第13條、工期延誤

第14條、工期提前

第15條、工程樣板

15.1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16條、檢查和返工

第17條、工程質量等級

17.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18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9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20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調整的方式:

第21條、工程預付款

21.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2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4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25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6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7條、材料試驗

第28條、甲方變更設計

第29條、乙方變更設計

第30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31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32條、竣工驗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33條、竣工結算

33.1結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34條、保修

34.1保修內容、范圍: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條、爭議

35.1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違約

36.1違約的處理:

36.2違約金的數額:

36.3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條、索賠

第38條、安全施工

第39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40條、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41條、保險

第42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3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條、合同份數

44.1合同副本份數: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示范文本使用說明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甲種本)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條件》,第二部分是《協議條款》。

《合同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建筑裝飾工程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作出的約定,除雙方協商同意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都必須嚴格履行。

《協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議的格式。承發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見按《協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議?!逗贤瑮l件》和《協議條款》是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成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發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文件中說明。承包方是否同意發包方的意見及自己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意見,也要在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后,雙方將協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不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達成的一致意見寫入《協議條款》。

下面對《協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說明: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或個人。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或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入《協議條款》乙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第1條

1.1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地址、承包范圍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圍主要指單位工程的裝飾裝修內容及等級。

1.2本款內開工日期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開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總日歷工期天數是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工期天數。

1.3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應寫明工期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群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將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說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第2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約定語言的名稱及翻譯文本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國家有統一的標準、規范時,施工中必須使用,并寫明使用標準、規范的編號和名稱。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標準、規范。此條應寫明使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范的條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范,應在編號和名稱后寫明,并注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并明確約定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3.3法律、法規和規章都適用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法規和規章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4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

第5條

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第6條

本條寫明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職稱和甲方授權范圍。

第8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在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范圍及計算方法。

8.1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8.2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質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

8.3本款應寫明需要甲方協調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門的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

8.4本款應寫明甲方應協調哪些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協調內容和完成時間。

8.5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準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8.6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約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開工令前多少天。

第9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9.2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衛、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9.4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的具體要求。如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規定,在什么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9.5本款應寫明符合政府對施工現場的哪些要求和規定。

9.6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管線的名稱保護的具體要求。

9.7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后應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10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準以上文件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13條

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工期;

3.需補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額和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多少金額。

第14條

甲方可在簽訂《協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采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統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額。

第15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應制作哪些樣板間及標準和費用;

第17條

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及計算方法。

第18條

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第20條

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說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說明。

2.甲方對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價格變動采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的金額或比例,寫明補償后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項目的名稱。

3.采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范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管理費;寫明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項目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量變更的數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量;要寫明調整的依據,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寫明調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準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21條

工程款的預付,雙方協商約定后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計人民幣()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后的()個月里,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22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3條

工程款的支付,雙方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據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應在第天之前審核完畢,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第24條

本條雙方約定提供的材料樣品或樣本的名稱。

第25條

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寫,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關說明由乙方采購材料的,應寫明產品價格若高于乙方預算價格而產生的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于供應商的原因造成產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26條

本條應寫明變更發生后,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27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和要求;寫明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及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28條

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項目、內容、范圍、期限、保修金額和保修金預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簽訂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29條

雙方協商后,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說明:

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后,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做出后7日內執行。

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議對爭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議由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30條

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說明:

1.承擔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并寫明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等。

第31條

本條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情況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作出規定。如規定以下情況均屬不可抗力:

1.當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級以上持續X天的大風;

3.X毫米以上持續X天的大雨;

4.日氣溫超過X度,持續X天;

5.日氣溫低于X度,持續X天。

第32條

在辦理保險時,應寫明甲方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在施工現場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險內容、保險金額及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

地方政府規定,或當事人雙方協議要求鑒證、公證的,由鑒證、公證部門將意見寫在協議條款的鑒證、公證意見一欄,并加蓋印鑒。

附表一:XXX工程項目一覽表

----------------------------------------

| | 建筑 | | 工程 | 開工 | 竣工 |

| 單位或分部工程名稱 | | 裝飾內容 | | | |

| | 面積 | | 造價 | 日期 | 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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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XXX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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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材料或設備| 規格 | 單 | 數 | | 供應 | 送達 | |

| | | | | | 單價 | | |備注|

| 號 | 名稱 | 型號 | 位 | 量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筑裝飾合同范文6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嚴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1.1 適用的法律、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其沒有做出規定的,應遵守地方法規及地方有關部門的規章規定。

1.2 適用的標準、規范:本合同適用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國家標準、規范中沒有的,適用有關行業標準、規范;以上均沒有的,適用工程所在地的有關標準、規范。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

2.2 補充合同(協議)書

2.3 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

2.4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2.5 有關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材料代用、技術核定等書面文件

2.6 施工圖紙及設計要求

2.7 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施工圖預算書、工程結算書、工程款撥付審定表及確認單

2.8 有關會議紀要

2.9 甲方簽發的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期、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施工、技術、物資、驗收、現場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報等。

3、資質驗證:乙方資質情況(詳細填寫)

3.1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3.2 資質許可范圍:_________

3.3 發證機關:_________

3.4 復審有效期:_________

3.5 甲方查驗原件的人員及時間: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出具簽訂本合同的法人委托書。委托單位名稱必須與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名稱相一致。委托人必須是其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須附有“由人簽訂本合同的法人委托書”復印件。

3.7 應加上乙方單位詳細地址、郵編和電話。

4、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

4.2 工程類別:乙方施工的項目屬于類工程,但乙方的取費與此無關,乙方工程結算按本合同有關計價約定辦理。(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

4.4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層

4.5 設計生產能力:_________

5、工程范圍: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如下:_________

6、承包方式:勞務作業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_________

7.1 合同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應于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個日歷天(含所有節假日在內)完成,完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設立以下階段控制點:

7.2.1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2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3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4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3 實際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約項目,以書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組織檢查驗收所確認的完工之日即為實際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與甲方承建的總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工的,應不遲于本合同開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補救措施的書面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工期不予順延,同意延期開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9、工期延誤:對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可順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日期開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設計變更(擴大規模、改變結構、提高標準)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變更計劃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對乙方工期有實質性影響,乙方停工72小時以上的時間段。

9.4 施工中,圖紙間斷供應,造成乙方停工72小時以上的時間段。

9.5 因甲供物資供應原因且非乙方錯報、遲報、漏報物資需用計劃所致者。

9.6 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中,現場連續停水或停電超過48小時且當天無法調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業主原因應明確,以上原因應有書面的文件資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遲階段控制點的,甲方對乙方以推遲每天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0.05%累計罰款,乙方還應承擔甲方與此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0、質量等級:

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和有關操作規程、技術規程、技術規范、施工規范、驗收規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嚴格按照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控制標準、工程評定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檢驗評定;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的合格等級,按分項工程評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必須達到100%;本建設項目為業主與甲方約定的創(杯、獎)項目,乙方必須確保其施工的工程實體和質量保證資料等均不影響該項目標評定。(質量標準應明確)

11、合同價款

11.1 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實際以甲方最終審定乙方工程結算書的審定值為準。(應采用多種形式,如:固定總價、綜合單價等)

11.2 簽約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執行,無論任何價格上漲或其他任何原因,雙方均不做任何調整。

12、圖紙和技術資料:

12.1 圖紙: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工程范圍有關的施工圖一式一套(應有兩套,其中一套為竣工資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圖紙;

12.2 資料:設計已有的有關院標(標準圖)一式一套(國標、省標由乙方自行解決)。

13、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14、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 組建與建設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統一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和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工作對接;統籌安排交工資料整理工作;統一向業主單位辦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竣工結算及財務結算。

15.2 組織圖紙會審和工程技術交底,負責編制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統一制定各項管理指標。

15.3 組織編制施工準備計劃,協調解決施工用水、用電及現場道路,統籌規劃現場平面布置(乙方的生產、生活臨設費用及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應根據項目特點而定。

15.4 負責辦理工程開、竣工報告;負責組織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對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時組織檢查和完工認定。

15.5 建立統一的質量監控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區有關規范、標準和業主的質量要求。

15.6 統一向業主辦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簽收、簽發;

15.6.2 書面及現場交驗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15.6.3 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申請批準手續;

15.6.4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保護工作的協調與處理。

16、乙方工作:

16.1 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按甲方CI達標和現場標準化管理要求,自費統一著裝和布置現場;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規劃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和施工場地整潔衛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并負責安全保衛。

16.2 在施工的全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件的熟練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機具及檢驗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確保實現本合同工期目標及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項管理指標。

16.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等級。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進行自檢,及時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資料所需的各種原始記錄。以上資料均必須分類建檔,保證完整齊全,符合交工資料要求。

16.4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樹木、地下管線和工地附近之交通、電力、通訊、給水、排水、供熱、燃氣、石油設施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資的保護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進入工地或在乙方倉儲區域的工程物資等,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保護、保管責任,倘有丟失、損壞、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補足、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和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單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資損壞的,均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項目部的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準備計劃、進退場人員名冊、進退場機具設備清單、月度施工作業計劃、季月物資需用計劃、月度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及施工統計報表、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工程事故報告、分部工程完工報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報告、施工圖預算書和工程結算書。

16.7 乙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其員工工資,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員工工資的,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

16.8 根據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參與試車、保運。

16.9 按業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工作。

17、進度計劃: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進度計劃。必須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協調、檢查、監督。

18、質量與檢驗:

18.1 質量責任:

18.1.1 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工程質量檢查、檢驗、評定、驗收業務的質檢人員,工程總造價大于_________元的,須配備1名持證上崗的專職質檢人員,工程總造價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的質檢人員。因乙方未設立現場質管部門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備質檢人員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計處罰乙方,直至設立、配備完畢為止。

18.1.2 乙方發生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甲方、乙方、業主等各方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罰如下_________。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等級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自費整改并承擔甲方及業主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合成處罰如下:_________

18.1.4 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存在明顯質量通病或觀感質量差而影響交工驗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項次以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累計處罰乙方并由乙方承擔返工、修理費用和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業主等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8.2 檢查和返工

18.2.1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8.2.2 對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約定的標準,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3 隱蔽工程驗收:未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隱蔽工程均不能實施覆蓋,當乙方施工的隱蔽工程已自檢合格具備驗收條件時,乙方必須于當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隱蔽的內容、地點、申請驗收的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該部分工程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再報請業主、監理進行隱蔽驗收。

18.4 重新檢驗:無論甲方、業主、監理等是否進行驗收,當其任何一方認為已經隱蔽的工程需要剝離或開孔重新檢驗時,均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若乙方原隱蔽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則乙方剝離或開孔及發生的重新隱蔽費用由甲方承擔。剝離或開孔后查明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和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8.5 中間驗收

18.5.1 中間驗收的內容包括:

a、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對應的部位;

b、交工資料有關的試驗記錄對應的試驗對象;

18.5.2 中間驗收程序:乙方自檢合格,達到驗收條件時,乙方必須于當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組織或報請業主、監理進行檢驗。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標

19.1.1 杜絕重傷、死亡事故,輕傷負傷率小于1.5‰;

19.1.2 杜絕重大機械事故;

19.1.3 杜絕急性職業中毒,嚴重環境污染,特大輻射事故;

19.1.4 杜絕火災事故;

19.1.5 控制噪聲、粉塵、渣土對環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擾民;

19.1.6 達到級文明工地評定標準,不影響甲方級文明工地評定。

19.2 安全責任

19.2.1 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的規程、規范、規則、要求、方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應辦理其自身范圍內的施工人員的意外保險。

19.2.2 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安全施工管理業務、經過安全管理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施工人數50人以上的,配備1名持證上崗的專職安全員;不超過50人的,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因乙方未設立安全管理部門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備安全員的,甲方對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計罰款,直至設立、配備完畢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護不規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罰如下:

a、死亡1人罰款_________元,重傷1人罰款_________元,超過1人次的部分加倍處罰。

b、發生重大機械事故的,每臺次罰款_________元。

c、發生急性職業中毒或嚴重環境污染或特大輻射事故的,每次罰款_________元。

d、發生火災事故的,每次罰款_________元。

19.2.4 按國務院令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考核,乙方發生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六十五條、六十六條情況者,乙方除承擔甲方的各種損失(包括遭受的罰款)之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罰款。

19.2.5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閉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于施工開始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由甲方審定及送交業主、監理批準后執行。

19.2.6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由甲方認定及送交業主、監理批準后執行。

19.2.7 乙方發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通知業主,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19.3 文明施工責任

19.3.1 乙方須嚴格遵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其他有關部門關于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級文明工地評定的,甲方對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2%進行處罰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環境整潔的,甲方有權雇工清理,其所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20、緊急補救:

無論在工程施工期間或在保修期內,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發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必須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而乙方無能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或修理時,甲方有權雇傭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此項工作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作范圍的,則全部責任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1、物資供應

21.1 物資供應分工

21.1.1 以下物資均由甲方供應

a、永久性工程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

b、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估價表)中未計價而應進入預算造價的主材;

c、土建、裝飾工程的鋼材、木材、水泥、預制構件、鋁型材、幕墻玻璃、高級衛生潔具、裝飾燈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

21.2 雙方供應的物資均須具有合格證,鋼材水泥須有質保書。合格證、質保書、其他出廠檢測資料和裝箱清單、樣本、說明書等所有資料須及時分類建檔,保證做到完整齊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與設計或有關標準、規范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設計及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產品,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且費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資需用計劃,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編報季度甲供物資需用計劃。若未能按時編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1.5 物資費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裝的設備、儀表、儀器,乙方只辦領用手續,(不進入工程造價)。如發生遺失、損壞時,乙方必須照價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21.5.2 乙方辦理材料調撥及設備(儀器、儀表)領用手續后的裝、運、卸、保管、看護及必要的倉儲設施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場價向乙方劃價轉帳,乙方亦按此價格列入工程結算。對乙方超過工程結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則按市場價加價20%,在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且對乙方的剩余物資,甲方不予辦理退庫。

21.6 材料員和領用手續

21.6.1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專職材料員,同時,該材料員必須向甲方遞交經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與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人)確認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遞交附有姓名的樣章印模一份。材料員自開工至完工期間不得更換,確因可以得到甲方認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須更換時,乙方要向甲方遞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還要重復以上手續。

21.6.2 乙方材料員向甲方領用設備、材料時,必須簽辦調撥單(或領用手續),調撥單(或領用手續)的簽字欄內,必須既有本人的簽字,又要蓋有經備案核準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員必須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編報月耗匯總報表,編報完畢后與甲方材料人員核對,核對無誤后,辦理簽辦手續。

22、施工機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資等供應

甲方按21.1分工規定供應工程物資,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用具、器材、設施、物資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費提供(解決),其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22.1 國家、行業頒發的有關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各種施工機械和有關施工儀器儀表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各種施工儀器儀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現場已有的施工機械或儀器儀表時,必須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雙方簽訂租賃協議后方可使用,若發生丟失、損壞時,則須按市場價照價賠償。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車輛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臨時設施時,必須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雙方達成有償使用協議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辦公、空調、冷凍、家電等設備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櫥具、灶具、餐具、電話機、傳真機等辦公及營房設施及生產、生活臨時用電所需配電箱、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燈具等設施。

22.5 文具、紙張、帳表等辦公用品和衛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諸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護罩、射線防護服、射線人員報警器、絕緣(靴、鞋、手套)、電焊手套、膠(靴、手套、圍裙)、護腳、口罩、勞動防護(服、手套、眼鏡)、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等。

22.7 各專業建設工程的作業隊、班組及任何工種人員施工所需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用具、,諸如:導鏈、絞磨、三角架、龍門架、滑輪、索具、地錨、卡環、鋼絲繩及卡扣、千斤頂、電錘、沖擊鉆、射釘槍、拉鉚槍、手提砂輪機、手動試壓泵、吸塵器、電氣焊工具、氧氣及乙炔氣等氣瓶連表、工作臺、壓力鉗、高凳、作業梯、手推車、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臨時設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資。

22.9 各種周轉、攤銷、手段性材料,諸如:腳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鋼平臺、胎具、夾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氣頂升裝置等。

23、工程預結算

23.1 計價計費約定(有關者填內容,無關者空缺不填)

23.1.1 按工料單價法編制,其中:

a、套用定額估價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費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機械費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機械費不計取;

e、按21.1.1中腳手架搭拆費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費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費取費的綜合人工費單價_________元/定額(估價表)工日;

綜合人工費單價中包括人工費和23.1.3.a內容。

h、以定額直接費取費的,綜合取費為定額直接費_________%

23.1.2 按綜合單價(全費用單價)法編制

a、詳見合同附件綜合單價清單或

b、具體工程內容的綜合單價如下:_________

c、綜合單價中包括其他直接費(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有關腳手架搭拆費、高層建筑增加費、超高費、系統調試費、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有害身體健康環境施工增加費、定額(估價表)其他子目系數調增費;未單獨列項的有關施工排水及降水費、砼和鋼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費、特型及大型機械組裝拆卸及進退場費等和23.1.3.a內容。

23.1.3 說明:

a、綜合人工費單價、綜合取費、綜合單價除包括以上內容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1)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間施工、生產工具用具使用、檢驗試驗、遠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運、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材料設備構件二次搬運等費用;(2)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費;(3)施工機械設備保險、員工保險、危險作業意外傷害險、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等費用;(4)24.5.17、24.5.18、24.5.19的費用;(5)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勞動保險及統籌費、利潤、稅金等。

23.1.1 及23.1.2的價格均不因任何價格上漲,國家或地區政策性調整和天氣、氣候、地質、場地、現場、環境等影響及其他外部干擾因素而做調整。

23.1.1 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計取以下費用:①甲供和乙供物資的工地保管費。②乙供材料檢測、復試費③向甲方辦理調撥或領用手續后的材料、設備、構件等裝、運、卸、清理、點件、保管、防護、看護和必要的設場、設庫、及貨架、道木、蓬布、柵欄、刺網、圍墻等費用。④設備單機試運(72小時)的費用

23.1.4 臨時用工的綜合人工單價(包含費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時,不分工作日和節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間,技術性用工不分工種。)

a、參加甲方牽頭的聯動試車或投料試車:技術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參加甲方牽頭的保運:技術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裝卸搬運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雜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額的簽證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關于調整工程費用的因素

a、以下變更可以調整(增減)工程費用并以甲方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為準:(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范圍;(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3)變更原設計標準;(4)變更原設計的建設規模;(5)變更原設計的建筑結構;(6)非乙方原因,經業主批準的材料代用;(7)因設計修改、變更造成乙方相應變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8)設計修改、變更單項次直接費凈增(減)超過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況,可以調增工程費用并以甲方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為準。(1)聯動試車;(2)投料試車;(3)保運;(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圍及工作范圍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變更、簽證情況,不能增加工程費用

a、乙方擅自變更設計圖紙或材料代用所發生的費用(乙方不但不能計取,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b、乙方直接從業主或監理收(領)的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材料代用單、工作委托單等

c、無效的簽證單:(1)甲方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技術科長、材料人員、材料負責人、商務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部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不全或未加蓋項目部所在單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資回收簽證;(2)甲方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技術科長、預算人員、技術負責人、商務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部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不全或未加蓋項目部所在單位印章的現場簽證;(3)甲方簽證人員未寫明具體填辦內容,含糊其辭,諸如使用工程項目屬實、情況屬實、同意辦理等用語的;(4)甲、乙雙方簽證人員在簽證單中自行填寫有關工程實體的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含其他費用)價格的;(5)違背勞務作業層施工合同、勞務作業層招標文件有關約定、勞務作業層投標議標有關承諾以及與相關定額工作內容發生內容疊加重復等不應簽證的錯誤簽證;(6)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況的;(7)乙方只能提供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8)未編號或編號有矛盾的;(9)事后補辦的。

23.2 施工圖預算

23.2.1 編報時間:乙方收到施工圖紙后21天內。

23.2.2 編報份數:乙方向甲方編報一式六份。

23.3 工程結算:

23.3.1 編報時間:于甲方組織檢查且對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后28(14)天內。

23.3.2 編報份數:乙方向甲方編報一式六份。

23.4 延誤處罰:乙方推遲23.2或23.3編報時間的,甲方均按推遲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計處罰乙方。

23.5 工程結算審核與審計: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標、議標商務報價及合同中規定的結算辦法審核乙方工程結算,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結算一審、二審、審計均應按乙方工程結算書原件及所附工程變更單原件、現場簽證單等原件進行審理。甲方對乙方工程結算的審核程序為:項目部一審,于收到乙方工程結算書后42天內完成;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的合同預算部門二審并在二審結算書中附列24.5扣減項費,二審應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42天之內完成。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合同預算部門已經二審的工程結算項目,甲方將根據結算項目的具體情況和甲方審計安排而進行全面審計或部分審計或有關24.5扣減項目專項審計;甲方的審計應于二審完成后28天內確定審計內容,于確定審計內容后42天內完成審計。凡列入審計的項目,最終結算值以審計值為準,未列入審計的項目,最終結算值以二審審定值為準,只有該兩種情況并加蓋甲方法人單位預算專用章的工程結算書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結算書,甲方將不予認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結算(財務凈結值結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撥付工程預付款。

24.2 工程款撥付計算約定

24.2.1 乙方工程開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撥付額=(報告期形象進度造價審定額-報告期材料費暫扣額)*60%-報告期應扣減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2 甲方項目部對乙方編報的工程結算已完成一審(以下簡稱已完成一審),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審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甲方項目部一審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暫定額)*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審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3 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的合同預算部門對乙方編報的工程結算已完成二審(以下簡稱已完成二審),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審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二審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暫定額)×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審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4 甲方對二審后的工程結算已完成內部審計(以下簡稱已完成內部審計),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內部審計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工程結算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暫定額)×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內部審計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5 甲乙雙方已辦完竣工結算,則從合同生效至甲乙雙方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工程結算最終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確定額)-合同生效至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按26.5計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滿,則從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滿的累計撥付控制額為:(工程結算最終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確定額)-合同生效至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保修期間應扣減有關26.4.3的費用。

24.3 以風險共擔為原則,乙方承諾以下事項: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設項目時,對業主已墊資,故乙方同意按墊資額的比例分攤,分攤比例為_________%,分攤金額為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生效后7天內交付完畢。

24.3.2 在甲方未同業主辦清建設項目最終竣工結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終審定乙方的工程結算。

24.3.3 甲乙雙方雖然已辦完工程結算或財務結算或已結清工程價款,但是,對建設項目外部審計中,審減與乙方工程范圍及工程費用有關的審減費用,仍需再相應調減乙方的工程結算和財務結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還審計所審減的相應費用。

24.3.4 甲乙雙方雖然已辦完工程結算或財務結算或保修金結算,但當期甲方對乙方的已付款占應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對業主已收款占應收款的比例情況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約束而停止撥付工程款。

24.3.5 若因業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無果、面臨形成呆帳、死帳情況下,經甲方申請仲裁或起訴后仍無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僅按其已收款占應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結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擔與甲方相同的損失率所對應的損失費用。

24.3.6 業主以其實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時,乙方應無條件的接受業主折抵給甲方的實物并以業主折抵原價加運雜費計算,作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開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認定的于次月21日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一式一份(表式見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該期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一式四份。

b、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編制要求:按專業按分部分項工程編列,分部工程中僅計入其中的已完分項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項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應的報告期(月)列入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對于沒有任何已完分項工程的月份,乙方應在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上填寫本月無字樣而報送甲方。

c、乙方未按時向甲方報送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及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的,甲方對乙方按推遲每天以300元累計罰款。編報準確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計罰款。

d、每期付款申請均應在項目部審簽后報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和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階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編報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和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2 乙方分別于工程結算經甲方一審、二審、審計完成后14天內向甲方項目部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一式一份。甲方項目部審簽后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類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3 按23.5確定乙方的最終結算值后28天內,甲方對乙方依據最終結算值和24.5、26.5辦理竣工結算。在甲乙雙方已辦完竣工結算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尾款撥付申請表(表式見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項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編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4 保修期滿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尾款撥付申請表,由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項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編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5 工程款計算時,從形象進度造價審定值、已審工程結算值(一審、二審、審計)、包括各期付款和財務結算,均應扣減下列中的有關者費用:

24.5.1 甲方供應的劃價轉帳物資費用;

24.5.2 超過工程結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罰的超領材料費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況下,乙方向甲方領用的應由乙方供應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場價加價20%劃價轉帳的費用;

24.5.4 乙方丟失、損壞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儀器、儀表或設備安裝專用工具或備品備件或配套器具等應賠償的費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機械、儀器儀表的租賃費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設施的分攤費用;

24.5.7 應抵扣的工程預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預付款情況時、每期給付工程款時、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發生的水電費;

24.5.10 按本合同有關處罰規定考核,對乙方的罰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考核,乙方應承擔有關方損失的費用;

24.5.12 保修金(按保修條款規定辦理);

24.5.13 由甲方代繳代扣的稅金(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24.5.14 勞保統籌費;

24.5.15 總包管理費(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百分之計算);

24.5.16 配合費分攤(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百分之計算);

24.5.17 當地收取的各種規費和基金:規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綜合服務費,工程(勞動)定額編制管理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費,建筑管理費,治安聯防費,暫住證工本費、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工本費、勞動用工年檢費、建筑企業生產操作人員法定培訓費、組織機構IC卡工本費、合同公證費、合同鑒證費、合同印花稅,噪音揚塵排污費、城市垃圾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綠化費等。基金包括但不僅限于防洪保安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市場物價調節基金、糧食風險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當地收取的其他費用;

24.5.19 應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費用。

24.6 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均可以暫停計價及暫停付款

24.6.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簽字蓋章手續尚未辦理完畢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足履約保證金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施工圖預算書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工程結算書的。

24.6.6 乙方進場的施工機械性能不良或外觀銹、爛,在甲方書面通知撤換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行的。

24.6.7 乙方供應的材料缺少合格證、質保書等質量保證資料,在甲方書面通知補足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行的。

24.6.8 乙方供應的材料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在甲方書面通知撤換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行的。

24.6.9 乙方虧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員工工資尚未補發的。

24.6.10 乙方虧欠供貨廠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貨款尚未清價完畢的。

24.6.11 乙方將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轉包的。

24.6.12 乙方開戶行或帳號與本合同附件及簽章欄內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關經濟處罰和損失賠償條款計算的費用,累計已超過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數額,乙方屆時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額的。

25、文物、古跡和地下障礙:

25.1 施工中發現古器、古物、錢幣、寶藏、珍品、珍寶、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須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護好現場并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若乙方發現后隱瞞不報或擅自移動、取走或損毀,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或破壞,則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應對可能受到影響的古跡,采取保護措施,予以妥善保護。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當或疏忽而致古跡損壞的,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關方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25.3 地下障礙: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處置方案。

26、保修

26.1 保修范圍: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實體

26.2 保修內容:本合同保修責任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26.2.2 涉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現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質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有關規定和甲方同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約定而確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對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保修責任為該工程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規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責任期,其對應的保修金結算期限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為保修期從業主對甲方承建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6.4 保修責任

26.4.1 保修期內,乙方的法人單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關職能部門等地址、通訊聯絡等發生變動時,均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確保聯絡暢通。

26.4.2 保修期間,乙方須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內派人到場修理,涉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應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26.4.3 以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a、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場修理而致甲方或業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進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費用。

b、因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賠償費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d、因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責任造成業主扣罰甲方保修金的全額費用。

26.5 保修金額:按乙方工程結算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各項取費、稅金等之和的5%(隨業主合同定)計算,保修金不計利息。

26.6 保修金結算:按24.2.6和24.4.4約定辦理。

27、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版權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或版權的設計、設備、材料、技術方法時,應合法取得有關商標、專利、著作或版權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標、專利、著作或版權而遭受法律追訴或民事賠償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賠償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已對工程造成破壞且被有關部門判定為不可抗力的風、雨、雪、洪、震自然災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16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及損失情況和預計清理及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繼續發生的,乙方應每隔36小時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5天內,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28.3 甲方人員傷亡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人員傷亡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8.4 甲方機械設備、設施損壞和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機械設備、設施損壞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28.5 停工期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現場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員和保衛人員。

29、保險

乙方必須對與之施工工程有關者辦理以下保險并支付相應費用。

29.1 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險。

29.2 為施工機械設備、機動車輛辦理保險。

29.3 為自有人員辦理保險。

30、乙方履約保證金

30.1 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滿。

30.2 保證范圍:本合同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驗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責任、義務、工作等。

30.3 保證金額:乙方按合同金額的1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于本合同簽訂生效后7天內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約保證金結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后14天內,按本合同有關處罰和損失賠償約定計算扣除的處罰和賠償費用后退結余款,當處罰和損失賠償費用超過履約保證金的,則由乙方屆時補交。

31、爭議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2、其它

32.1 乙方任何采購、購買、租賃、借款、招工(征用)等經濟活動均必須以乙方名義簽約、結帳、付款,甲方對乙方不提供任何擔保。如乙方發生合同糾紛或任何經濟糾紛,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任何第三方進行工作聯系或開展經營活動或辦理經濟往來。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單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義掛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轉包,一經發現有分包或轉包或掛靠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額的5%處罰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關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各級罰款均亦由乙方承擔。(另計)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發出停工整改通知單已達兩次且乙方整改不認真、效果不佳者,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2.4 乙方必須加強其施工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認真審查其使用人員的身份及表現,嚴禁使用有劣跡的不法人員和負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須成立治安保衛組織并將所屬人員的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報送甲方項目部備案。乙方必須杜絕刑事案件和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因乙方發生刑事案件、違法違紀行為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32.5 乙方必須加強其現場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無準生證的孕婦和無戶口所在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拒絕計劃生育登記、不服從各級計劃生育管理等各類人員;必須確保計劃生育率、晚育率、節育率、育齡婦女孕情掌握率指標均達到100%,凡乙方違反以上約定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五份、乙方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設單位且甲乙雙方辦清竣工結算(財務凈結值結算)后除保修條款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結算保修款后有關保修條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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