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內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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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內爾范文1

【關鍵詞】

艾司洛爾;全身麻醉;支氣管內插管;心血管反應

Effect of different dosage esmolol on inhibit endobronchial intubated cardiovascular response

LIU Caitang,GUO Yaojun,LIU Peibin,et al.Department of Anesthesiology,TungWah Hospital,SUN YatSen University,Dongguan 523110,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 study the suitable dosage and clinical efficacy of esmolol on inhibiting endobronchial intubated cardiovascular response.MethodsSixty ASA Ⅰ~Ⅱpatients who undergoing thoracic surgery were randomly allocated to one ofthree groups(20 per group)to receive:0.9% sodium chloride 10 ml(groupA),esmolol 0.5 mg/kg(group B),esmolol 1 mg/kg(groupC).The systolic blood pressure(SBP),diastolic blood pressure(DBP)and heart rate(HR)were recorded and ratepressure product(RPP)were calculated before induction(baseline),2 min after induction,and at instantly,2 min,5 min and 10 min after intubation.ResultsSBP,DBP,HR,RPP were significantly decreased 2 min after induction of anesthesia as compared to the baseline values in all 3 groups(P

【Key words】

Esmolol; General anesthesia ;Endobronchial intubation; Cardiovascular response

DOI:10.3760/cma.j.issn 16738799.2010.03.07

作者單位:523110廣東省東莞市中山大學東華醫院麻醉科

開胸手術在實施全麻支氣管內插管過程中,喉鏡暴露聲門和氣管導管插入時常會引起患者血流動力學的劇烈變化,主要表現為心率增快、血壓升高,使心肌耗氧量增加、加重或誘發心肌缺血、心律失常等并發癥,對于伴有心腦血管疾病的患者具有很大的危險性。艾司洛爾是一種超短效的高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具有起效迅速、作用時間短的優點[1],常用于預防氣管插管時的心血管反應,但目前劑量用法不一。本研究旨在探討艾司洛爾的合適劑量,觀察其對雙腔支氣管內插管所致心血管反應的預防效果。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選擇我院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擇期開胸手術擬行雙腔支氣管內插管全麻患者60例,男34例,女26例,年齡22~70歲,體重48~76 kg,ASA Ⅰ~Ⅱ級,術前檢查無明顯插管困難(Wilson 綜合評分≤3分),無心肺功能異常、無高血壓病史,無心動過緩,無哮喘、過敏史及特殊用藥史。根據用藥隨機雙盲法分為三組:生理鹽水對照組(A組),艾司洛爾0.5 mg/kg(B組),艾司洛爾1 mg/kg(C組)。

1.2麻醉方法術前30 min 肌肉注射苯巴比妥鈉100 mg,東莨菪堿0.3 mg。入手術室后常規面罩吸氧,建立外周靜脈輸液通路,局麻下橈動脈穿刺置管行動脈有創監測,采用Philips 多功能監護儀連續監測患者的SBP、DBP、HR 和ECG,取穩定5 min 后的數值作為麻醉誘導前基礎值。各組均按順序靜脈推注咪唑安定0.6 mg/kg,芬太尼4 μg/kg,維庫溴銨0.12 mg/kg和丙泊酚2 mg/kg實施麻醉誘導。隨即A組給生理鹽水10 mL,B組給艾司洛爾0.5 mg/kg(生理鹽水稀釋至10 mL),C組給艾司洛爾1 mg/kg(生理鹽水稀釋至10 mL),注射時間為1 min 。2 min 后經口明視插入Robertshaw雙腔支氣管導管。插管成功后連接麻醉機給予間歇正壓通氣。纖維支氣管鏡定位后妥善固定,根據PetCO2調節呼吸參數,術中持續靜脈微泵異丙酚 3 mg/(kg?h)、瑞芬太尼0.05 μg/(kg?min)及吸入低濃度異氟烷維持麻醉深度。

1.3觀察項目分別記錄各組患者誘導前(基礎值)、誘導后2 min及插管后即刻、插管后2、5、10 min 的收縮壓(SBP)、舒張壓(DBP)和心率(HR)及其觀察期的最大值,并計算各對應時點HR和SBP的乘積(RPP)。由助手采用秒表記錄氣管插管時間(從面罩通氣結束至氣管插管成功后進行控制通氣的時間)。心率小于60次/min和收縮壓降低超過基礎值1/3 者分別被認為是心動過緩和低血壓。如心動過緩或SpO2≤95%,停止氣管插管操作,并靜脈注射阿托品0.005~0.01 mg/kg或面罩純氧輔助通氣后,再行插管操作。低血壓者通過加快補液速度和調整麻醉深度等處理予以糾正。

1.4統計學方法氣管插管操作時間超過120 s和操作超過1次者排除研究之外。采用SPSS 12.0統計學軟件進行數據分析,全部計量數據以均值±標準差(x±s)表示,組間比較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組內比較采用重復測量數據的方差分析,P

2結果

三組患者性別、年齡、身高、體重、所用雙腔支氣管導管型號和插管時間無統計學差異,見表1。

表1

三組患者一般資料比較(n=20)

組別年齡(歲)體重(kg)性別比(男/女)插管時間(s)雙腔導管型號比(F35/F37/F39)

A組53.6±13.554.2±6.313/762.4 ±17.24/12/4

B組51.3±12.555.7±6.812/858.1 ±14.64/11/5

C組52.8±14.256.1±7.213/761.7 ±16.35/10/5

麻醉誘導前,血流動力學各項指標的組間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但在麻醉誘導后2 min,三組 SBP、DBP、HR和RPP均較基礎值顯著降低(P

表2

三組插管前后血流動力學的比較 (x±s,n=20)

觀察指標組別基礎值誘導后2 min插管后即刻插管后2 min插管后5 min插管后10 min

SBP(mm Hg)A組126.7±16.495.7±15.8*152.3±24.7*137.8±21.1*128.5±18.2125.3±14.2

B組123.5±17.190.5±11.2*

137.7±19.5*

126.7±16.4

120.3±14.2

122.3±12.7

C組125.1±15.486.3±9.4*

128.2±15.3

124.4±13.6

119.2±13.1

120.2±13.4

DBP(mm Hg)A組83.4±11.658.3±10.4*91.3±17.6*85.5±12.782.3±13.482.7±12.4

B組80.2±10.755.2±8.2*87.5±14.4*80.7±12.678.2±12.679.2±13.5

C組81.6±10.452.5±7.6*83.4±13.375.4±11.2*76.3±10.4*78.3±11.3

HR(bpm)A組78±1581±15*98±14*90±14*85±15*81±16

B組77±1670±13*88±15*82±13*81±1680±14

C組78±1764±11*81±1279±1276±1178±12

RPPA組9892±17877951±1473*15756±2857*12513±2435*10092±20039913±1827

B組9516±16536797±1352*13273±2461*10450±2027*9571±16649543±1752

C組9773±18466058±1308*10802±20429316±17548924±1505*9052±1639

注:與誘導前比較:*P

觀察過程中,三組患者RPP 最大值均低于20000。主要不良反應表現為心動過緩和低血壓,發生于誘導后。發生一過性心率

3討論

常規氣管插管所致的血流動力學反應包括兩個刺激成分:喉鏡顯露聲門對喉咽部的刺激和插入氣管導管對氣管的刺激[2]。這種喉鏡、氣管導管對上呼吸道的機械刺激可以引起交感腎上腺系統激活,兒茶酚胺釋放和體液血管活性物質增加,導致一系列的心血管反應[3]。雙腔氣管導管可便于實施單側肺通氣,手術操作空間增大,并可減少誤傷周圍組織器官,使手術者操作極為方便,因而實施肺臟和食管等手術時,麻醉醫師非常愿意使用雙腔氣管導管。但雙腔氣管導管管徑較粗又多彎曲,并且需插入主支氣管,插入過程中摩擦力大且易觸及隆突,對咽喉和氣管的刺激比單腔管更甚,因而心血管反應更為強烈。雖然此反應是一過性的,但其對合并高血壓、腦血管病、冠心病、瓣膜病等患者可能產生嚴重后果。

臨床上為了預防喉鏡操作和氣管插管引起的血流動力學的劇烈反應,常采用伍用麻醉性鎮痛藥、咽喉或氣管內表面局麻、伍用鈣通道阻滯劑等方法[4],各有利弊,而且效果常不夠確切。鹽酸艾司洛爾是一種新的超短時效作用的β1受體阻滯劑,它可預防血中兒茶酚胺濃度增加所致的心血管興奮,并改善左心功能,降低循環阻力。艾司洛爾具有高度選擇性,靜脈注射后1~2 min起效,6~10 min達高峰,消除半衰期僅6~15 min,故應用預防氣管插管引起的短暫血流動力學波動是行之有效的[5]。但其使用劑量仍存在爭議,因為把氣管插管時心率、血壓升高控制在何種水平尚無定論。艾司洛爾劑量過大,可致心動過緩、血壓過低,對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無益。本研究分別采用0.5 mg/kg和1 mg/kg兩種劑量的艾司洛爾應用于雙腔支氣管內插管期,結果發現兩種劑量的艾司洛爾均能不同程度地抑制插管過程的心血管反應,但1 mg/kg組的預防效果明顯優于0.5 mg/kg組。本研究中A組、B組患者主要不良反應表現為心動過緩和低血壓,均發生于誘導后,但兩組間并無明顯差異。RPP是反映心肌氧耗量的指標,一般認為RPP大于22000 與心肌缺血高度相關[6]。本研究中,雖然插管后期間三組RPP分別有不同程度升高,且B組、C組明顯低于A組,但各組患者的RPP最大值均未大于20000,說明在常規麻醉誘導下實施雙腔支氣管內插管并不引起心肌缺血發生。綜上所述,應用0.5 mg/kg和1 mg/kg兩種劑量的艾司洛爾均能有效抑制雙腔支氣管內插管引起的心血管反應,但1 mg/kg艾司洛爾預防雙腔支氣管內插管時,血流動力學更穩定,為較理想的劑量。

參考文獻

[1]王玲,羅愛倫.鹽酸艾司洛爾預防全麻患者氣管內插管致心血管反應的臨床觀察.中華醫學雜志,1999,79(11):828831.

[2]李玄英,薛富善,張國華,等.GlideScope 視頻喉鏡和直接喉鏡經鼻氣管插管對血流動力學影響的比較性研究.臨床麻醉學雜志,2006,22:147148.

[3]Randell T.Haemodynamic responses to intubation:What more do we have to know Acta A naesthesiol Scan,2004,48(4):393395.

[4]莊心良,曾因明,陳伯鑾.現代麻醉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3:872935.

埃斯內爾范文2

一、在提升語文知識靈性中自然轉化

閱讀教學過程從某種程度而言,就是將自己對文本知識的體悟與思考向學生進行傳遞的過程。而在這一過程中存在著“知識轉化”的過程。不少教師對文本的解讀非常深刻,但教學效果卻并不見好,其主要原因便在于教師未能對文本中的知識進行有效轉化,學生接觸到的仍舊是刻板僵硬的形式。如果轉化一旦形成,這些知識就會以更為靈動地質態呈現,讓學生欣然領悟。

例如在教學《把我的心臟帶回祖國》這篇課文時,教師在初讀故事,體悟人物情感時,引導學生聚焦課文中描寫人物情感的語句,通過閱讀、尋找、體悟、交流等形式,充分意識到作者將這些展現人物情感語言的語句貫穿全文,就如同影子一般伴隨在肖邦身邊。這其實是作者在以時間為明線的基礎上,另一條情感暗線。

在這一過程中,我們可以逆襲反猜作者解讀文本、設計教學的思路:即關注學生應該掌握的生字詞;課文的整體內容以及作者創作過程中設置的“時間”“情感”這兩天明線、暗線;緊接著,教師則通過對教學環節的設置將課文中的知識進行轉化,從而以更為靈動的方式將解釋詞語、感知線索等內容更加生動化、活潑化,實現了一舉多得的教學效果。

二、在探尋語文知識共振中視域交融

語文教學對話論認為,閱讀教學就是師生雙方圍繞著文本進行時深入對話的過程。這就需要將文本的視域、教師的視域與學生視域三線歸總到統一的模式中去。三者之間的自然融合為閱讀教學的開展實施提供了較好的教學磁場,將語文知識的吸納浸潤在可感的認知情境中,達成知識消化的最佳點。

還以《把我的心臟帶回祖國》為例,這篇課文描寫埃斯內爾為肖邦送別時情感綿綿。在教學中,教師讓學生在整體把握送別段落時,梳理出“意想不到的送行、歌唱送別曲、泥土當禮物、老師的囑咐”等環節,讓學生感受到情感真摯卻沒有一句對白。由此,教師則讓學生緊扣文本內容與文本人物進行對話:為什么鄭重地接過禮物?為什么要回望這座城市?既然如此留戀,為什么又要疾馳而去?……此時無聲勝有聲,肖邦的留戀不舍,肖邦的承諾信念,全部都寄托在肖邦“點頭、回首望、鄭重接過”的每一個動作細節中。

文本中蘊藏的語文知識并不以系統、邏輯的方式共同存在,它就如沙礫一般散布于教材文本之中。但在教學中,教師需要尋找師生彼此以及文本視域的共振點,以統一規整的問題將散落于文本中的知識點整合起來。這正是教師借助文本情境,向學生進行知識悅納的極佳時機,從而喚醒學生的內在情感,在彼此三方的共振點中實現知識的遷移與吸納。

三、在拓展語文知識外延中積極語用

語文教學的最終歸屬是運用。要真正將學生內在的情感落到實處就必須要將閱讀教學從傳統的課堂形態中抽離出來,不僅要關注文本寫了什么,而且要關注作者是怎么寫的,甚至還要思考作者為什么要這樣寫,而不那樣寫。在語用教學理念的浸潤下,通過自身的概括、品析和考量,讓學生既得其意,也得其言,更要得其思。因此在教學中,教師要搭建各種豐富平臺,讓學生在實踐運用中強化對語文知識吸收之后的實踐運用,在扎扎實實地運用中拓展語文知識的外延,促進學生語文能力的形成。

埃斯內爾范文3

但是當我們再次回頭讀,卻發現學生讀得磕磕絆絆;跟隨讀,也只是亦步亦趨。在之后的課堂上,我仔細觀察學生“開火車”的情況,終于找到了癥結所在。原來學生在“開火車”時,僅僅是簡單地“鸚鵡學舌”,根本沒有細心聆聽正確的讀音。有些學生即使聽到了正確的讀音,也沒有用心記憶,所以到了重新再讀時,對字音又回到了迷茫的狀態。從起點到起點,從原點到原點,就地盤旋,沒有進展。

語文課上的“小火車”新開法,賦予了一個個新穎的名字,更賦予了新的內涵,激發了學生學習語文的強烈興趣,使學生在“開火車”時能夠做到心、腦、口并用,使用起來更加行之有效,進一步提高了學生的語文綜合素養。

在我們的語文課堂上,“小火車”的幾種新開法使學生受益多多,具體做法如下:

一、我是“列車長”

小學生充當“首領”的欲望非常強,教師可充分利用學生的這一特點,讓每一個學生擔當“列車長”,打破按座位接力的傳統模式,由學生在班級隨機指名回答。具體操作如下:

首先由教師向一位學生提問,該生回答完畢,即擔當“列車長”,在班級內指名另一位學生進行同主題的問答,再由回答的這位同學擔當“列車長”,指名第三位學生交流……學生的積極性很容易被調動起來,問答的難度并不大,每個孩子都想成為被指名的“列車長”。這樣減少了教師與學生交流的頻度,增加了生生互動的機會,更體現了學生是課堂的主人。

二、我是“列車乘務員”

“開火車”不是單純的機械訓練,我把它看成是一種游戲式的互助學習活動,在學生的愉快合作中,提高了學生的團隊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在日常教學中,針對學生質疑問難這個環節,有的學生提出問題,大多是老師解決,其他同學置身事外。為此,我面向全體同學招募“列車乘務員”,幫助其他同學解決問題,學生的參與熱情大大提高了。

如學習蘇教版六年級上冊《把我的心臟帶回祖國》時,一個學生提問:埃斯內爾為什么要把泥土作為禮物送給肖邦?

學生甲:是為了讓肖邦永遠不忘祖國。

學生乙:是為了讓肖邦永遠不忘人民。

學生丙:是為了讓肖邦不忘家鄉。

學生的問題迎刃而解。爭當“列車乘務員”,積極為同學排憂解難,無形中培養了學生與人合作的精神,且相比老師的講解學生更易接受,效果好得多。

三、我是“列車維修工”

在進行“開火車”活動時,我會給不參與游戲的學生布置明確的任務,讓他們擔當“列車維修工”,從而使他們從旁觀者變成參與者,有事可做?;顒忧拔覍W生說:“讓我們看看這列火車開得好不好,如果出現了問題,哪位列車維修工能幫助他們?”學生得到這樣的任務,都會豎起耳朵仔細傾聽,因為他們挑別人毛病的本事還是不小的。比如,有學生在“開火車”讀課文,就讓“列車維修工”給他們找錯、糾錯,本來就是我們經常用到的小方法,冠以美妙的名字,學生的積極性驟增。利用他們小小的弱點,激發強烈的參與意識,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學習,何樂而不為呢?

四、雙軌列車

課堂上全體學生“開火車”,雖然面向全體,但有時過于浪費時間,不利于課堂教學任務的完成。為此,我采取了“雙軌列車”的活動方法,打破以往開火車的“一個接一個”,變成“兩個接兩個”,效率瞬間提高了。同桌起立,共同讀詞語或句子,對他們的注意力和相互之間的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訓練面也擴大了。如果一個班分成四組,只需進行兩輪就完成了一半學生的訓練,剩下的一半可以其他方式進行,這樣在形式與訓練面上都能提高效益,可謂事半功倍。

五、列車越野賽

富有挑戰性的學習任務更有利于激發學生的參與熱情。我會挑選人數相當的兩個小隊進行“開火車”比賽,美其名曰“列車越野賽”。賽前先進行一定的激勵,學生個個摩拳擦掌,斗志高漲,連發言的聲音也比平時響亮。其余的學生以觀眾的心態觀戰,課堂注意力不知不覺被吸引過去了。

六、火車接龍

埃斯內爾范文4

1、科曼出任阿爾克馬爾主帥

在帶領阿爾克馬爾成功奪冠之后,主帥范加爾改投德甲拜仁慕尼黑。近日,阿爾克馬爾宣布任命前荷蘭國腳羅納德?科曼正式出任下賽季球隊的主帥,46歲的科曼與阿爾克馬爾俱樂部簽訂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合同。

科曼球員生涯中曾先后效力過格羅寧根、阿賈克斯、埃因霍溫、巴塞羅那和費耶諾德,曾為荷蘭國家隊出戰了78場比賽,退役后他先是在荷蘭國家隊擔任希丁克的助理教練。在1998年世界杯之后,科曼到了巴塞羅那出任范加爾的助教。2000年他在維特斯隊首次擔任主教練,2001年12月開始執教阿賈克斯,帶領阿賈克斯奪得了那個賽季的荷甲聯賽冠軍和荷蘭杯冠軍。2003-04賽季他再次帶領阿賈克斯奪冠,但于2005年2月份辭職。之后他執教過本菲卡和埃因霍溫,帶領埃因霍溫奪得了2006-07賽季的荷甲冠軍,2007年10月轉投瓦倫西亞。

2、荷甲聯賽最佳球員

近日,荷甲聯賽公布了2008-09賽季荷甲最佳球員,阿爾克馬爾前鋒埃爾?哈姆道伊毫無爭議地當選,排名二三位的分別是格羅寧根門將盧西亞諾以及特溫特前鋒艾爾杰羅?艾里亞。2007年9月加盟阿爾克馬爾的哈姆道伊在本賽季為球隊打入23粒進球,為阿爾克馬爾獲得28年內的首個聯賽冠軍立下汗馬功勞,同時哈姆道伊也憑借自己的23粒進球成為荷甲聯賽的最佳射手。他也是阿爾克馬爾隊史上獲得金靴獎的第一人,8月31日哈姆道伊將收到他的金靴獎杯。

3、范巴斯膝下課

由于阿賈克斯本賽季最多只能獲得荷甲聯賽第三名,從而無緣下賽季的歐冠聯賽資格,主教練范巴斯滕向俱樂部遞交了辭呈,俱樂部隨后做出回應,宣布范巴斯滕下課。巴斯滕在阿賈克斯的助理教練,45歲的斯奇普將接掌帥印帶隊出戰周日主場對特溫特隊的最后一輪聯賽。

4、神奇的預言

當艾爾克馬爾主帥范加爾此前為阿爾克馬爾城的干酪市場剪彩時,他遇到了一位算命先生,那人告訴他“阿爾克馬爾將于4月19日奪得聯賽冠軍”。由于阿爾克馬爾在4月19日并沒有比賽,因此范加爾對此感到莫名其妙。當阿爾克馬爾在4月18日輸給維特斯隊,錯過了鎖定冠軍的機會后,4月19日阿賈克斯2比6客場慘敗給埃因霍溫,讓阿爾克馬爾在那一天提前得到了本賽季荷甲冠軍,應驗了算命先生的預言。

葡萄牙足球資訊:

1、渡爾圖四連冠

波爾圖在聯賽第28輪主場1比0小勝國民隊,在聯賽還剩2輪的情況下領先排名次席的里斯本競技6分。由于波圖本季在與里斯本競技交手取得1勝1平,這就意味著波爾圖提前兩輪成功奪得了聯賽冠軍。這是波圖歷史上第24座葡萄牙頂級聯賽冠軍,同時也是俱樂部第二次完成4連冠。球隊62歲的主教練費雷拉成為葡萄牙足球史上第一位率領球隊連續4年獲得聯賽冠軍的教練。

2、夸雷斯馬重返葡超?

據悉切爾西已確定不會在賽季后買下夸雷斯馬,而國米也同樣不會留人。本賽季的意甲轉會標王夸雷斯馬的未來在何方?不過,我們并不用為標王的前途擔憂,據葡萄牙《球報》的消息稱,本菲卡欲在今夏引進夸雷斯馬。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甚至愿意出讓阿根廷邊鋒迪馬利亞。這對于國米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他們不但可以擺脫夸雷斯馬,還可以得到心儀已久的迪馬利亞。早在冬季轉會之時,國米就很希望引進這名在北京奧運會上大放光彩的阿根廷邊鋒,而現在夸霄斯馬帶給了他們更大的希望。

3、西索科心向西甲

馬德里競技希望能夠簽下葡超過去半個賽季進步最快的新星效力于波爾圖的阿里?西索科。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這名左邊衛也確認,馬德里競技已經和他的經紀人談過?,F年21歲的西索科是在本賽季冬歇期時被波爾圖從葡超聯賽的維多利亞隊買入,當時西索科的身價只有30萬歐元。從維多利亞到波爾圖,西索科實現了職業生涯的一次重要的飛躍。但這還只是個開始。在轉會到波爾圖最初的4個月內,西索科已經首發出場17次,表現出眾。

4、洛佩茲的帽想

波爾圖隊前鋒利桑德羅?洛佩茲近日接受采訪時透露自己非常想在和平杯中與皇馬交手,當然是在決賽中。洛佩茲說:“和平杯就像世界范圍內的巡回賽,我很自豪能踢和平杯,事實上這里只有大球會,波爾圈能被邀請的確奇妙?!甭迮逅菇又f“在這樣最重要的比賽中能闖入決賽感覺一定更好,皇家馬德里該是個好對手,那會是場不錯的決賽?!弊?005年從阿根廷的競技俱樂部加盟葡萄牙霸主以來,洛佩茲已在97次出場中為波爾圖攻入47球,他也順利率領球隊躋身今年的歐冠8強。

希臘足球資訊:

1、領頭羊、保級隊雙雙上演死里逃生

希臘聯賽冠軍奧林匹亞科斯在希臘杯決賽中一度0比2落后,但經過加時賽他們奇跡般地將比分扳成4比4平,最終在點球大戰中他們以15比14艱難擊敗對手奪冠。無獨有偶,馬耳他超級聯賽的姆西達隊上演了比奧林匹亞科斯更加驚險的逆轉。在對塔爾西恩彩虹隊的降級附加賽中,姆西達隊在91分鐘時還以0比2落后,而且門將卡米勒里和斯皮特里都已經被罰出場,但他們在最后時刻連進兩球扳平了比分,完成超級逆轉。兩隊將在本周末再戰一場,不知到時姆西達隊是否還能如此幸運。

2、希臘足協受罰

國際足聯于5月15日宣布。對希臘足協處以2 5萬瑞郎的罰款,因為在4月1日舉行的希臘隊對陣以色列隊的比賽中,有希臘球迷攜帶了激光棒以及寫有政治色彩口號的條幅。同時受罰的還有波黑足協和波蘭足協。公報中提到在3月29日進行的波黑對陣比利時隊的比賽中,波黑球迷向場地中投擲煙花爆竹,導致比賽被迫停止8分鐘,球隊被迫退場。因此,對波黑足協處以5萬瑞士法郎的罰款。在3月28日舉行的波蘭隊對陣北愛爾蘭隊的比賽中,也有波蘭球迷向球場內投擲煙花爆竹,因此波蘭足協被罰款2 5萬瑞郎。同時國際足聯還警告波黑足協和波蘭足協,如果再發生該國球迷鬧事事件,兩隊將被逐出世界杯預選賽。

3、不來梅有意希臘國腳

自從被云達不萊梅三線擊潰之后,漢堡隊的荷蘭主帥馬丁?約爾就開始為下個賽季未雨綢繆起來。而最新進入他們視野的就是希臘國腳康斯坦丁諾斯?卡拉楚尼斯。作為2004捧起歐洲杯的“希臘神話”的締造者之一,卡拉楚尼斯已經在葡超本菲卡效力長達3年之久。雖然名義上被指定為右前衛,但素以精準遠射聞名的卡楚拉尼斯卻擁有強大的進攻火力?,F在,已經29歲的卡拉楚尼斯希望能夠在離家鄉更近的聯賽效力,而俱樂部也同意以400萬歐元的身價賣掉這名俱樂部的中場大將?!拔液軜芬馊サ录椎木銟凡刻咔?,這對于我來說沒有任何問題。雖然現在還不確定,但我知道漢堡是一家大俱樂部,我沒有理由拒絕這樣的邀請?!笨ɡ崴惯@樣說到。

比利時足球資訊:

1、布索法獲殊榮

2009年5月11日晚,在布魯塞爾

進行的一個慶典儀式上?,F年24歲的安德萊赫特隊攻擊型中場穆巴爾卡?布索法從切爾西的科特迪瓦前鋒德羅巴手中接過比利時非洲裔最佳球員獎杯,這是這位年輕人第二次獲得這一殊榮。布索法2006年曾獲得過這一獎項。而由于在代表根特隊時的出色表現,當年他還被票選為比利時年度最佳球員、球員心中的最佳球員和最佳年輕球員。在本賽季的32場聯賽中,這位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摩洛哥國腳為比利時甲級聯賽領頭羊攻入10球,在由比利時前三個級別聯賽主教練、足球記者和專家的投票中。他排名第一。

2、維考特倫出任比利時臨時主帥

前比利時主帥范德雷琴一個月前在主客場雙敗于波黑后被比利時足協解職,這兩場失利使得比利時在2010年世界杯歐洲區預賽第五小組中6場僅積7分暫居第四名。范加爾、艾德沃卡特、布魯斯、威爾莫茨和德薩特都成了比利時足協考慮的新帥人選,不過在最終人選敲定之前,維考特倫將臨時執教比利時隊,五月底他們將在日本進行的友誼賽中分別對陣智利和日本國家隊。52歲的維考特倫是前安德萊赫特隊主帥。在此之前他在比利時國家隊擔任范德雷琴的助理教練。

3、亨克、梅赫倫舍師比利時杯決賽

4月23日,亨克客場4比1戰勝利爾斯,兩回合總比分6比3晉級最終決賽,與次回合21比1擊敗色格拉布魯日的梅赫倫會師比利時杯決賽。決賽將于北京時間5月24日在梅赫倫主場進行。

蘇格蘭足球資訊:

1、歐足聯公平競賽積分榜

在2008年5月1日到2009年4月30日期間所有歐洲足聯屬下的俱樂部比賽和國家隊比賽的尊重與公平競賽積分榜中,挪威足協最終贏得了第一名。丹麥和蘇格蘭分列第二和第三名,這三個足協將在2009-10賽季的歐洲聯賽中獲得額外的一個第一輪資格賽名額。這三個額外的名額將由三個國家國內頂級聯賽的公平競賽獎得主獲得。如果那個俱樂部已經通過聯賽排名獲得了下賽季歐洲俱樂部賽事的資格,則該國公平競賽獎的第二名將取而代之,后者同理。

歐足聯公平競賽積分榜只有在上述期間內參加過至少30場歐足聯比賽的足協才有資格參與這項排名。這個30場的數字是由上述期間所有歐足聯比賽數除以所有歐足聯的成員足協數得出的。每場比賽的公平競賽積分是由歐洲足聯的官員通過評估球隊的積極比賽態度、尊重對手、尊重裁判、球迷和球隊官員的表現以及紅黃牌記錄等標準而得出的。

歐足聯公平競賽積分榜前十排名:

排名 足協 總分 比賽場次

1 挪威 8.37 66

2 丹麥 8.189 84

3 蘇格蘭 8.169 56

4 瑞典 8.155 70

5 法蘭西 8.098 126

6 威爾士 8.097 43

7 英格蘭 8.087 145

7 瑞士 8.087 80

9 荷蘭 8.03 101

2、歐文與凱爾特人傳“緋聞”

紐卡斯爾面臨降級的噩耗,這對于邁克爾?歐文來說顯然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一旦紐卡斯爾降級,歐文出走將成為必然。這個夏天,29歲的歐文同紐卡斯爾的合同即將到期,而鑒于本賽季紐卡斯爾的混亂狀況。歐文拒絕了俱樂部提出的新合同。~--Ea紐卡斯爾降級,金童就更不可能留在圣詹姆斯公園球場。由于歐文夏季可以以自由球員的身份轉會,目前他已經吸引了包括阿斯頓維拉、曼徹斯特城以及埃弗頓的關注。但據英國《世界新聞報》透露,蘇格蘭超級聯賽凱爾特人隊也希望得到歐文。盡管歐文本人或許更愿意留在英超,但是轉戰凱爾特人的條件很誘人,他可以再次重返歐洲舞臺,站在歐洲冠軍聯賽的場地上,而這些顯然無論是阿斯頓維拉、曼城還是埃弗頓都無法提供的。

土耳其足球資訊:

1、貝西克塔斯力奪土耳其杯

2009年5月12R,貝西克塔斯4比2擊敗伊斯坦布爾同城死敵費內巴切,四個賽季中第三次奪得土耳其杯冠軍。

貝西克塔斯西姆塞克在第6分鐘勁射得手首開紀錄,費內巴切此后逐漸進入狀態,26分鐘時由古伊薩接到德維德的助攻扳平比分。貝西克塔斯的波波下半場第2分鐘的攻門被費內巴切門將巴巴坎撲出。不過這名巴西前鋒9分鐘后遠射破門得手,為貝西克塔斯恢復領先。特洛之后擊中橫梁,波波在73分鐘頭球破門打進貝西克塔斯的第三球?;袈逅箍私K場前10分鐘進球為貝西克塔斯鎖定了勝利。費內巴切隊長阿萊士在最后一分鐘罰進一個點球,但已無濟于事。

2、交接聯盟杯

當地時間4月23日下午兩點,歐洲聯盟杯獎杯將由上賽季得主圣彼得堡澤尼特在伊斯坦布爾埃斯馬蘇丹酒店的移交儀式上歸還給歐足聯。這是歐洲足壇歷史上的最后一次聯盟杯獎杯移交儀式,因為從下賽季開始聯盟杯將被全新的歐洲聯賽取代。

澤尼特的代表將把聯盟杯獎杯歸還給歐足聯主席普拉蒂尼,后者蔣轉交給伊斯坦布爾市長卡迪爾?托普巴什。伊斯坦布爾市將保管并公開展示獎杯,直至5月20日在蘇庫魯薩拉科格魯球場舉行聯盟杯決賽。攜帶獎杯來到伊斯坦布爾的澤尼特代表團由首席執行官馬克西姆?米特羅法諾夫帶領,成員中包括澤尼特球員季莫什丘克和領隊拉季莫夫。新聞會的出席老包括歐足聯主席普拉蒂尼、土耳其足協主席奧茲格內爾和歐足聯副主席厄爾齊克。

埃斯內爾范文5

【中圖分類號】13922.16;r7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007—9297(20__)01—0071—06

- l --l.

刖 舌

保護弱者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依法管理國家的精神衛

生事業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之一??v觀歷史,人們發現,除

公共衛生外,再沒有一個醫學領域吸引了立法者如此多的關

注① ——早在1800年英國便頒布了《精神錯亂者法》,其后歐

美、日本等國家也相繼進行精神衛生方面的立法;其中英國和日

本的立法還經過多次修訂;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則相繼于20

世紀90年代初修訂和頒布了“精神衛生法”。

此外國際社會對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保護、精神衛生立法等

問題的特別關注也不斷增強,并通過了一系列的國際性特別宣

言。世界精神病學會、世界心理衛生聯合會等國際機構還通過

了《夏威夷宣言》(1983)、《保障精神患者權利的聲明》(1989)、

《精神患者的人權宣言》(1989)等文件。1995年世界衛生組織

(who)精神衛生處又提出了《精神衛生保健法一 十項基本原

則》,作為各國政府制訂和修改精神衛生法的參考。②

我國的精神衛生立法起草工作始于1985年,至今已歷時十

余年,修改了20余次,并于20__年被列為衛生部立法項目,20__

年12月形成了目前最新的精神衛生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20__年精神衛生立法被列為法監司重點立法項目,目前各方面

工作也正在積極進行當中。

應當說,近年來我國精神衛生立法工作的步伐已經大大加

快了,而且距離最終出臺也應為期不遠。同時有學者也意識到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國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亟須一部既適合

中國國情又與世界發達國家接軌的精神衛生法。那么怎樣才能

達到這種要求,是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尤其是在這部法律正式頒

布實施之前。從總體上說,不僅要對國際發展趨勢和通行做法

進行深入理解和研究,更要兼顧中國的具體國情。我們需要的、

已經久久期盼的,最好是一部“行之有效”的,而非“束之高閣”的

《精神衛生法》。

為此,本文中筆者將根據掌握的相關醫學和法學知識,結合

在司法精神病學實務操作中的經驗和體會,從考察人類對精神

障礙現象的理解和認識,以及現代精神醫學的現狀等基本問題

出發,結合我國的相關實際情況,對精神衛生立法工作中以及

· 71 ·

· 學位論文·

《草案》中所涉及的幾個重要法學問題— — 自愿就醫原則、醫療

看護制度以及法律責任中的一些相關問題,予以分析探討,希望

能引起人們對我國精神衛生立法工作的真正關注,同時能對此

領域問題的學術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本文共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概論;第三部分,診斷和治療;第四部

分,醫療看護制度;第五部分,精神障礙者的相關權利保障;第六

部分,關于法律責任制度中的若干問題。

第一章 概論

“精神障礙”是個古老而充滿爭議的話題。雖然其起因不

明,但人類從未停止過對其進行控制的種種嘗試和努力。盡管

“當前現實還難令人滿意,最常見的幾種精神病的病因仍十分不

明確”,⑧ 但人類目前主要還是通過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進行控

制的。

第一節描述性概念

有學者指出,“精神障礙”是在實踐中形成的概念,它現在仍

在發展變化之中。參加這一實踐的人并不限于醫生和生物學

家,還有為數更多的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

者、法律工作者和人類學家等。為了便于不同學科和專業之間

共同探討這一問題,為了避免陷入一種“從一開始就糾纏于誰也

說不服誰的”的爭論,人們采用了“描述性概念”的方式,即它本

身不涉及任何理論性假設,而只限于對事實和現象的辨認和界

定。④ 這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卻能夠使大家對所要探討

的對象有一個相對共同的認識。

以下所要討論的,也就是關于這樣一大類現象,即在不同的

時代、不同的國度、不同的人群中,有些人的某些行為,與其周圍

的大多數人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大干世界,蕓蕓眾生,人們

的行為當然不可能一模一樣,如果從根本上就否認差異的存在,

將很難獲得一種共同探討的基礎。

實際上對于大部分行為差異,通常并不會引起人們的特別

注意。但筆者這里將要討論的這種差異,之所以不能為人們所

忽視.不一定因為其已經達到了違反風俗、道德、行政或者法律

等等社會規則那樣嚴重的地步,有時它違反的只是一種被稱為

“殘余規則”(residual rules)的東西。違反殘余規則的行為使人們

感到古怪,但除了這種感受以外似乎說不出更多的道理,⑤ 比

如:有些人反穿衣服是因為他(她)認為這是其“表里如一”的一

種表達方式;或者喜歡在街上隨便找一個不認識的人,請他大吃

一頓;又或者睡眠很差終日覺得生不如死? ?

① 引自,[英j威廉·f·拜納姆著:《l9世紀醫學科學史》,曹珍芬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__年版,頁243 。

② 參見,劉協和:“精神衛生立法傾注對精神患者的關愛”,www.ejr.org.en/whd/14.htm。

③ 引自,沈漁 5主編:《精神病學》(第3版),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年9月第3版第14次印刷,頁ll。

④ 參見,許又新:《精神病理學—— 精神癥狀的分析》,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頁4-6。

⑤ 參見,許又新:《精神病理學—— 精神癥狀的分析》,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頁7。

· 72 ·

縱觀歷史,盡管具體所指并不完全相同,但人類對這一大類

現象曾賦予過許多不同的稱謂:先知、中魔、附體、圣病、癲、狂、

癡、瘋子、精神病、精神障礙、心理障礙等等,而相應的處理手段

也很不同。目前人類對此類現象已經基本達成一致,至少認為

其中的相當一部分“差異”現象,是由于人類的精神活動功能異

常造成的。甚至發現有些“精神障礙者”在其“頭腦清醒”時,也

會認為其“精神活動功能異?!睍r的種種行為“有問題”。

這無疑會增強這種解釋的可信度。

由此現代精神病理學也創造出~ 個重要的詞匯來對類似現

象加以概括— — 自知力(關于“自知力”的探討,詳見本章第三

節)。

本文中筆者將這類現象稱為“差異”現象或者“精神障礙”現

象,而將表現出這類現象的人稱為“行為人”或者“精神障礙者”。

第二節跛足的醫學

有學者稱生物醫學是“跛足的醫學”。① 而如果將診斷和治

療(或日對精神障礙的“控制”措施)這兩大支柱相比較的話,筆

者認為從整體上說現代精神醫學也是跛足的。

、現代精神醫學診斷的尷尬

傳統生物醫學模式認為,每一種疾病都應在器官、細胞或生

物分子上找到可測量的形態學或化學的變化,都可以確定出生

物的或理化的特定原因,都應找到特異的治療手段。② 按此理推

斷,在產生人類精神活動的器官—— 大腦,也應當能夠找到上述

變化,確定其特定原因,并找到特異的治療手段。這在精神醫學

領域中也不是沒有:比如感染、缺氧、創傷對于智能障礙;嗜酒對

于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等等,可與醫學中的其他亞學科相比,上述

情況所占比例實在太小了,除了少數幾種能夠被證明的中樞神

經系統器質之外,對于大多數精神障礙者,從腦電圖到各

種影像學檢查,從各種生化檢查到病理切片,人們并未發現什么

系統的、有實際操作意義的證據。因此迄今為止人類精神活動

的具體生理、病理機制在生物醫學上始終是個謎,生物醫學病因

學在精神醫學領域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它未能為人類,尤

其是人類在以法律調整相應社會關系時,做出人們習慣性期待

的貢獻。

然而這恰恰更激發了人類對自身的精神活動機制進行不懈

探索的興趣,包括醫學在內的多角度的、尤其是在社會學參與下

的共同研究,導致社會精神病學在二戰后確立了其目前在精神

醫學中的重要地位。但盡管社會精神醫學開始從更加廣闊的視

角來研究精神障礙現象,可還是未能徹底解開人們心底的那個

謎團:精神活動和精神障礙到底是如何產生的!

所以在現代醫學中,迄今為止只有對精神障礙的診斷是以

癥狀學為主要根據的,而且精神癥狀只能通過精神活動異常的

人的外顯行為,如言談、書寫、表情、動作行為等表達或表現出

來。③ 對于精神障礙的診斷,尤其是像“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

神障礙”等等這樣經典的精神障礙的診斷,“癥狀學標準”這種帶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有明顯主觀評價色彩的標準仍占主導地位;而“社會功能明顯受

損、現實檢驗能力受損”等“嚴重程度標準”,則更有賴于評價者

的主觀認識。

因此,對于一個人是否存在精神障礙的評價,不是根據人類

精神活動狀況本身,而是根據其“外顯行為”,由其周圍人來做出

的。所以與其說某人的精神狀態正常與否,不如說某人的“外顯

行為”正常與否—— 是否會被周圍人定義為“差異”行為。

這種診斷方式需要一個前提條件— — “精神活動”與“外顯

行為”之間在客觀上存在一種絕對精密的對應關系,或者人們目

前已經有能力把握這種客觀存在的精密對應關系??墒屡c愿

違,人類目前還沒有能力完全把握這種精密對應關系,所以在實

踐操作中常常遭到極大挑戰,比如人們可能會問“醫生預見嚴重

精神障礙者可能出現危害行為的準確性到底有多大”、“發病期

的精神病人能否有如同正常人那樣的辨認和控制力”等等。④

與此同時,更為尷尬的是,對于這些“差異”行為,很難形成

一種絕對普適的、客觀的、甚至是量化的評價標準。按照信息學

理論,對同一對象的同一信息的內容理解,不同的主體基于不同

的背景條件會產生歧義性,⑤ 由此人們很容易陷入一種關于“對

與錯”的爭論,以至于“病與非病”有時變得很有爭議,難怪在反

精神病觀點看來,“發瘋是為了構筑精神帝國,控制社會對離經

叛道的異端分子或替罪羊政治迫害的象征”。⑥ 現代精神醫學的

這種診斷狀況無疑會面臨種種責難,尤其是對于立法者:法律還

應不應當相信現代精神醫學?精神醫學診斷應當在多大范圍內

和程度上發揮作用?

需要明確,筆者絕不認為目前這種通過“外顯行為”來判斷

“精神活動”的診斷方式全無道理。而是要說明這種診斷方式往

往難以滿足人們的“高標準嚴要求”?,F代醫學模式雖然在整體

上也完成了從生物一醫學模式到生物一心理一社會醫學模式的

轉變,但這種轉變更集中于對待病人的態度、治療和護理等環節

上,如果僅談及診斷問題,不會對筆者的上述分析產生影響。

二、以現代精神醫學的治療為主的控制措施

人類盡管可以弄不明白“精神障礙”為什么會出現,但總得

在其出現以后甚至出現之前就決定如何處理。對于人類歷史上

所出現的種種處理手段,筆者將其概括為控制。而目前人類所

選擇的控制方式則主要是由現代精神醫學來承擔的。

(一)隔離

歷史上人類所做的一切,都圍繞著控制“外顯行為”或者“異

常精神活動”的出現與否而展開,并且看到了一些明確的效果,

但在根除問題上則一直未取得過成功。

對于各種控制方式的選擇,曾經過相當長時間的“摸索”階

段:驅魔、鞭笞、放逐、禁閉和隔離的分別使用或者并用。但人們

可能會發現:驅魔并不總是那么“奏效”;鞭笞除了在肉體上留下

了一些痕跡以外,并沒有得到人們最想要的結果;放逐畢竟不是

長久之計,雖然那些“罐裝”在能夠四處活動的肉體當中的“異常

精神活動”暫時離去了,但“異常精神活動”還是不能被徹底消

① 參見,許又新:《精神病理學—— 精神癥狀的分析》,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頁4。

② 參見,李心天主編:《醫學心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年版,頁5。

③ 引自,沈漁 5主編:《精神病學》(第3版),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年9月第3版第14次印刷,頁24。

④ 參見,林準主編:《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責任能力和醫療監護措施》,人民法院出版社,19 96年版,頁39~42。

⑤ 參見,熊先樹、鄔餛:《信息與社會發展》,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頁107。

引自,美羅 .波特:《劍矯醫學史》,張大慶等譯,吉林人民 版社,20__年版,頁448。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滅,相反那些“還沒有等到規定的時刻,船員和水手們就提前把

這些令人厭惡的受難者趕下船”【參見,余風高:《聲中的思

索》,山東畫報出版社,1999年版,頁9l?!康淖龇?,常??赡茉斐?/p>

這些“罐裝的異常精神活動”到處流竄。而相比之下,隔離這種

方式恐怕是人們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方式了,因此“瘋人塔”、

“瘋人院”、“瘋人棚”的形式有理由更易被人們保存下來,并“發

揚光大”。

(二)心靈隔離

如果說“醉漢之舟”或者“愚人船”是文藝復興時期文藝作品

里的一些意象,那么這正是人類對于精神病人態度的一種表達。

隔離是有形的,但在人們心靈中的“醉漢之舟”卻是無形的,是一

直都存在的。在人們的心靈深處,不能無視自己與精神病人之

間的那些“差異”。盡管這種“差異”并不清晰,盡管“差異”并不

一定都會出現危害,但誰也不能保證“危害”不會發生,更沒人能

對其出現與否做到絕對控制。

而隔離這種方式有個優點,有利于消滅那些可能會造成危

害的東西,即使不消滅,也不會令人們遭受危害。所以沒有理由

要求人們只有在看到具體的危害行為后,才對“差異”采取有形

的“隔離”措施,更不可能要求人們在有形的隔離措施出現以后,

才在內心產生對“差異”的排斥感。因此“心靈隔離”早在采取有

形的隔離措施之前就發動了?!皩τ诰裾系K要進行控制”這種

念頭,在人們的內心深處已經發生了,不管我們此刻是否在有意

識地這樣去做。

人們對精神障礙者要么干脆“敬而遠之”,要么非?!靶⌒摹?/p>

地同他們“交往”,又或者其他。一個較好的例證就是:“20世紀

70年代以來,隨著‘社區治療’政策的出臺,歐洲國家和美國許多

精神病患者紛紛被迫離開長期居住的醫院? ? 這些人通常變成

無家可歸的流浪漢”。①

(三)人類對現代精神醫學治療措施的依賴

隔離并非專門為了對付瘋癲才設計出來的,“??麻風病消

失了,麻風病人也幾乎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了。但是這些結構

卻保留下來? ? ”。② 同時隔離并不排斥野蠻行為的同時發生。

到了“大禁閉”時期,此種方式發揮到了極致,包括精神病人自由

在內的一切權利都將被剝奪,甚至是生命,而引發這一切后果的

原因可能僅僅是被確定為精神病人。終于,勇敢的皮內爾站出

來了,而自皮內爾、埃斯基洛以后,人們則一直致力于使精神病

· 73 ·

人獲得人道的待遇,同時歷數著種種曾經的“罪惡”,“總醫院”現

象固常成為迫害行為的典型代表或者進行討論的主要背景資

料。 而以“氯丙嗪”為代表的抗精神病藥物的發現和應用,使人

類依靠現代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進行控制的手段邁出了偉大

的一步,同時使后來的“家庭醫療看護”和“精神障礙者回歸社

會”變得比以前更容易實現。那種集中的、機構性的,純監禁、隔

離式的“醫療”措施,似乎真正成為人類對其同類進行迫害的歷

史。不過從“控制”角度看來,這兩種方式沒有本質區別。因為,

對于藥物是如何發揮作用的,⑤ 我們并不完全清楚,但可以肯定

的是,藥物并沒有根除“異常的精神活動功能”,而僅僅是抑制了

它的出現,這意味著人類利用藥物將其“隔離”在大腦中;同時利

用藥物為主的這種“控制”方式,并不是100% 可靠的。這種“治

標不治本”的方式不能確保對異常的精神活動進行完全有效地

控制。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單就“控制”手段的效果而言,盡管

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現代精神醫學畢竟“還算成功”,并且

“還算體面”地為全人類肩負起這一重任。所謂“還算成功”,主

要是在橫向上相對于其他學科而言的,“還算體面”則是縱觀人

類歷史,并比較了曾經的種種控制手段后得出的結論。從此意

義上講,即使再具有說服力的理論,只要它不能為人類解決“如

何切實對精神障礙現象進行有效控制”的問題,人類就不能擺脫

對現代精神醫學的依賴,更不會對這種理論給予徹底的認同,這

其中當然包括法律的認同。

因此不存在“法律應不應當相信現代精神醫學”這樣的疑

問。由于診斷與治療早已發展成為現代精神醫學學科體系的兩

大密不可分、相互交融的支柱,所以人們不可能做到“取其精華

去其糟粕”,只利用現代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現象進行控制,而

不接受其診斷的“缺陷”。法律要做的是在充分相信現代精神醫

學的基礎上,做出盡量合理的制度設計。

第三節精神衛生及其相關概念

、精神衛生的界定

(一)精神障礙的范圍

隨著人類對精神活動異常現象進行解釋的主要角度從生物

精神醫學轉變到社會精神醫學,對這種現象的稱謂也經歷了從

“精神錯亂”到“精神疾病”再到“精神障礙”的轉變。病因學的現

① 引自,[美]羅伊·波特:《劍橋醫學史》,張大慶等譯,吉林人民出版社,20__年版,頁49l。

② 引自,[法]米歇爾·福柯;《瘋癲與文明》,劉北成楊遠嬰譯,三聯書店,1999年版,頁4 e

③ 參見,余風高:《聲中的思索》,山東畫報出版社,1999年版,頁92~96。

④ 至于中國的情況,限于篇幅和本文所討論的主題,筆者不再展開,但需要提及一點:可能是源于宗教的原因,傳統中醫(與現代中醫模式相區

別的)的行醫模式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即始終沒有形成西方的那種對病人采取集中管理的制度和機構——“住院治療”和“醫院”,而在具體

行醫形式上有些類似于現代意義上的“門診治療”。在中國近代以前的歷史當中.無法找到哪怕是從任何其他機構演化而來的“醫院”或類似機

構。換句話說,在我國歷史上缺乏西方歷史上的那種對精神病人集中進行迫害的“結構”。

同時我國傳統對待“瘋癲”的態度卻是在中醫理論思想的影響下形成的,這又明顯不同于西方,也絕不是近現代才開始在中國醫學領域中占

主導地位的西醫學,在短期內就能徹底予以改變的。舉個例子,根據在以往的學習、實習和工作中的經歷,筆者注意到:重癥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

并不少見,但被宣布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并不多。當然,其根本原因非常復雜,但直接原因就在于:沒有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家屬也不

會。

然而現代社會對于精神障 礙現象進行處理的方式可都是建立在“西醫學”基礎上的,從醫療到法律都是如此。這將給法律的本土化研究提供

一個非常廣闊的空間。

不過與西方相同的是:“心靈隔離”現象的出現在我國傳統上一樣無法幸免。

⑤ 應當承認,藥物確實在發揮著作用,尤其是控制諸如幻覺或者妄想等等典型的病理性精神活動。而對于這種現象,僅僅用有關“馴服”的理論(或

類似理論)來解釋其作用機理恐怕是不合適的。

· 74 ·

狀以及主觀性強、邊界模糊的界定方式不可能使精神障礙的概

念趨于精確化,因此隨著上述稱謂的變化過程,精神障礙的范圍

實際發生了擴大化。

目前的“精神障礙”② 一詞,與“精神疾病”③ 在精神醫學上

的范圍基本相同,但前者更傾向于是一種心理社會概念,更容易

為不同學科、專業的人們所接受。一般認為其范圍囊括了從經

典的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障礙、神經癥,到那些容易引起爭

議的如人格障礙、性心理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等所有的異常精

神活動。

(二)精神衛生的概念

如不涉及對“影響人的精神活動健康因素”的范圍進行界

定,精神衛生的概念很容易理解?!靶l生”指為維護人的健康所

進行的一切個人和群體的社會活動,可將其概括為“優生優育、

防疫與保健、醫療與康復”,@ 精神衛生當然是指針對“人的精神

活動健康”這方面的衛生問題。然而一旦涉及對“影響人的精神

活動健康因素”的范圍進行界定,則會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對此

必須借助“精神障礙”來加以理解,~ 般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表

述方式。

按照wh0對健康延伸的定義,廣義的精神衛生概念,指為

維護人類精神活動“處于身體上、心理上和社會上的完好狀態或

完全安寧”所進行的一切個人和群體的社會活動。而“影響人的

精神活動健康”的因素應當包括“精神障礙”,此外還包括日常生

活中常見的睡眠障礙、情緒以及精神活性物質濫用等等其他因

素,因此“精神障礙范圍”的大小,不會在總體上對廣義的精神衛

生概念造成很大影響;而狹義的精神衛生概念通常指為避免人

的精神活動處于“精神障礙(或精神疾病)”狀態所進行的相關活

動,⑤ 如此精神障礙的范圍大小對于精神衛生的概念就顯得非

常重要,尤其是在法律上應如何對其進行界定。

對于“精神衛生”的界定應采用廣義概念,因為這符合社會

發展的趨勢,也是目前人類對精神活動的認知水平所決定的。

廣義概念的范圍較大,可以避免人們僅從“精神障礙”甚至“精神

病”的角度去看待并解決“人的精神活動健康”問題,因此對于精

神衛生醫療、心理咨詢、精神障礙的預防以及精神衛生康復等與

人類精神活動健康有關的行為,都是精神衛生法要予以規制的

對象。

但在廣義的精神衛生概念范圍內,也要對“精神障礙的范

圍”問題進行界定。對此,目前世界各國家和地區的立法態度并

不一致。具體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質

所引起的精神障礙”以及“精神發育遲滯”等問題上;⑨ 同時定義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l卷(第l期)

方式也不同,有些采取的是列舉式的定義方式(如日本),而有些

則是概括式的(如我國臺灣地區等)。列舉式的定義方式不利于

保持法律的穩定性,因為在實踐操作中對于精神障礙的認識和

分類還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因此筆者認為對于“精神障礙”的

界定應采用概括式的定義方式,鑒于《草案》也持此態度,筆者不

再贅述。

二、自知力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古人很早就意識到,對自身進行認

識和判斷對一個人,尤其是生活在社會中的人而言,是非常重要

的。當然,這個“自知”的含義遠較此處要討論的“自知力”更為

豐富。自知力本身是精神病理學中的一個特有概念,通常指病

人對自己精神狀態認識的判斷能力,⑦ 它是確定人的精神狀態

的一個重要指標,同時也是精神病與一切非精神病的區別所在,

病人對病的認知和態度是構成精神病的~ 個組成部分。

《草案》第61條第7項以及20__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

市精神衛生條例》(以下簡稱《上海條例》)第47條當中都對自知

力的含義做了規定,且表述一致:“對自己不正常的狀態及病態

行為的認識、理解和做出恰當表述的能力”。但二者不同的是,

《草案》除在第6l條對“自知力”做過界定后,此概念在文中再未

出現過;而《上海條例》則主要借助此概念并將其作為設立醫療

看護的標準(如第17條:精神疾病患者完全或者部分喪失自知

力的,有獲得醫療看護的權利? ?)和人院、出院標準以及行使

知情權和決定權的前提,由此“自知力”在《上海條例》當中就具

有了相當重要的法律含義,而非僅僅是個精神病理學專業詞匯。

但根據david提出的“對疾病的認識,對精神病性經驗的正確分

辨和描述,和對治療的順從”的觀點,完整的自知力還應包括是

否服從治療的問題。采用哪種學術意見并不重要,之所以提出

這個問題,是因為《草案》第2o條在規定設立醫療看護人的醫學

建議標準時,出現了“不能配合治療”的表述?!恫莅浮返囊庖娛?/p>

自知力不涉及對“是否配合治療”的討論,但“不能配合治療”是

設立醫療看護人的一個條件。筆者認為,“不能配合治療”能否

作為判斷醫療看護人設立的條件,立法者應充分予以考慮。因

為“能否對自己的精神狀態及行為做出正確的認識、理解和恰當

表述”與“能否配合治療”是兩回事。比如有些精神病人既相信

幻聽有客觀的來源,卻又主動要求醫生給他們藥吃以控制討厭

的說話聲,似乎病人吃藥可以控制別人不說話或者少說話,這本

身就暴露了病人的思維出了問題。此時病人主動求醫問藥的行

為,難說是不配合治療的表現,但照此而做出不設立醫療看護人

的醫學建議,是有危險的。再者,“不配合治療”并不100% 的意

① 比如我國刑法上對“精神病”的理解就是如此。參見,林準主編:《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責任能力和醫療監護措施》,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頁6

— 8。

② 如《草案》第61條規定:??精神障礙,是指在各種生物、心理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感知、情感、思維、意志和行為等精神

活動出現的不同程度的障礙。

③ 參見《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第47條:??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心理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感知、情感、思維、意志

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的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

④ 參見,朱新力王國平主編:《衛生法學》,人民出版社,20__年版,頁1。

⑤ 如:狹義的精神衛生,是指對精神疾病患者進行廣泛的防治,積極地采取對策,改善他們處境和待遇,促進其康復,減少復發率?? ;參見,吳崇其

達慶東:《衛生法學》,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頁290。

⑥ 比如: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質所引起的·‘精神障礙’’(d pendence on alcoh。1 or dnl )在英國精神衛生法中不屬于精神障礙(mental disord ),但在日本

精神保健福利法中則屬精神障礙范疇。另參見,胡澤卿:‘‘國際精神衛生立法概況”,《中華精神科雜志》,20__年11月第33卷第4期,頁248

⑦ 引自,沈漁 主編:《精神病學》(第三 版),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年9月第3版第14次印刷,貝36。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1卷(第1期)

味著“需要治療”或者“治療能奏效”,因此筆者認為不應將“不能

配合治療”作為設立醫療看護的標準,否則很可能使后述的“自

愿就醫原則”歸于無效。

所以筆者認為立法要么就“更加謹慎地”像《上海條例》那樣

對“自知力”賦以法定概念,然后在其他條款中直接使用;要么就

在立法中干脆不要使用“自知力”這一專業詞匯,更不要將“不能

配合治療”作為設立醫療看護人的一個條件。相比之下,筆者傾

向于后者。

第四節結論

必須明確,關于“精神障礙”的上述狀況是人類目前有限的

認知水平造成的,法律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因此這

就要求立法者應當正視并深刻理解這種狀況,從而實事求是地

進行相對合理的制度設計。

“無法可依”的狀態是與現代社會不相符的。因為前文已做

過分析,對“差異”現象采取有形的隔離措施并不以出現“危害行

為”為限;心靈隔離的形成又不以存在有形的隔離措施為必要條

件。但無論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隔離,處于被隔離地位的人都

將面臨十分嚴峻甚至是殘酷的生存處境?!盁o法可依”的狀態不

可能對各種形式的隔離進行有效控制,而只能任其隨意發動,從

而使公民的各種合法權利很容易遭受侵害,所以必須加緊精神

衛生領域的立法工作。

結合《上海條例》和《草案》,筆者以為,在我國精神衛生立法

工作中,應對以下幾方面問題予以特別關注:

、將“自愿就醫原則”確立為精神衛生法的基礎性原則

現代社會主要通過現代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實現有效控

制,法律的制定無疑會強化現代社會對這種方式的依賴性。這

種“強化”的最終效果是:大部分非法行為可能被禁止了,但同時

也可能使一些合法權利遭到制度性的剝奪,甚至將一部分惡意

行為合法化。

惡意行為合法化不是現代精神醫學的產物,更非精神衛生

領域所獨有,但現代精神醫學診斷的弱點,即主觀因素多、客觀

因素少、診斷范圍模糊、精神醫學診斷極易出現爭議① 的特點,

更容易被“惡意行為”所利用,而且不利于被評價者尋求救濟。

再加上“心靈隔離”的出現又可能使人們對于惡意行為缺乏足夠

的警惕性和同情心,這會使被評價者尋求救濟變得更為困難。

現代精神醫學的發展狀況,不可能在短期內使上述困境出

現根本性改觀,但為了盡量減少“惡意行為合法化”的出現,國際

社會普遍接受了“自愿就醫原則”。筆者認為,“自愿就醫原則”

的確立具有以下兩層含義:

一方面,將“自愿就醫原則”確立為一項基礎性原則,使“非

自愿就醫行為”成為對這一原則的例外,由此非自愿就醫行為的

發生必須具有法律所明確規定的條件,這實際上是嚴格了“精神

醫學診斷”的啟動條件,也最大限度地排除了“自知力”概念所帶

來的不利影響,從而盡量減少“惡意行為合法化”的發生。

另一方面,一切就醫行為,包括非自愿就醫行為,必須嚴格

· 75 ·

依照法律規定,尤其是依法律的程序性規定進行,這是規范“精

神醫學診斷和治療”的實施過程,如“醫學建議”應當如何產生、

能否直接發揮作用,提出“醫學意見”的人員資格和產生辦法等

等,從而提高了“惡意行為合法化”的成本,也有助于各種救濟措

施的實現。

對于“自愿就醫原則”的相關具體內容,本文將在第二章診

斷和治療及第三章醫療看護制度中進行探討。

二、“精神障礙者權利保護”與“社會利益保護”間的平衡

為了實現對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保護,法律往往會針對一些

“心靈隔離”的外顯行為做出禁止性規定。但要注意到“在現代

社會,權利相互性是一種極其普遍的法律現象”,有時“我們必須

回答的真正問題實際上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

如果處理不當,“在社會普遍有保護‘弱者’的心態下,弱者未必

就弱,強者也未必就強”。② 在這種情況下,很可能會違背立法者

要保護精神障礙者權利的初衷。因為社會利益的損失,反而會

加深“心靈隔離”的程度。

然而“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保護”是一個涉及面非常廣泛的問

題,筆者在本文中僅就上述觀點,對精神障礙者的就業、求學,以

及與精神衛生有關的一些法律責任問題,在本文第四章“精神障

礙者的相關權利保障”及第五章“關于法律責任制度中的若干問

題”中予以粗淺探討。

三、弱化“心靈隔離”

法律不可能禁止“心靈隔離”的出現,而只可能盡量使其弱

化。因為一方面,作為一種社會規則,法律只能對人們的行為做

出規制,但無法約束人們的內心活動;而另一方面,法律當然可

以對“心靈隔離”所釋放出來的、包括“歧視”在內的種種行為作

禁止性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但絕非全部。

因為人們完全可以對那些有限的、針對具體行為的禁止性規定

采取法律規避行為。

因此世界各國的相關立法中,均有關于鼓勵弱化“心靈隔

離”出現的相關規定,《草案》也不例外。對于精神障礙相關知識

的宣傳和普及工作是必須加強的,尤其是關于現代精神醫學所

擁有的對于各種精神障礙的了解和控制能力。同時也不應僅僅

圍繞精神衛生知識本身展開,更應當對“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以及

相應的法律能力狀況”、“精神障礙的醫學評價和法律評價,以及

醫學或法律評價所產生的程序規定”等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工

作給予高度重視,為增強公民的人權保護意識,使司法救濟機制

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做好基礎性工作。

此外,對于種種協助精神病人康復、回歸社會的組織和機

構,政府應鼓勵依法設立。如《草案》中所提到的社區精神衛生

康復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以及心理咨詢機構。其中“社會辦

機構”對于彌補國家資金的不足當然意義重大,但應注意加強管

理,尤其是對于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而對于提供“非自愿醫

學評價和住院治療”服務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筆者認為應嚴格

控制在“由政府依法設立的、經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精神

衛生醫療機構”范圍內。對此將在下文相關內容中予以論述。

① 這種例子很多,比較典型的一個就是江蘇南通的一例“硫酸毀容傷害案件”,先后出自南通醫學院附屬醫院、南京腦外醫院、司法部上海司法鑒定

中心的3份鑒定結論均相互沖突,即使在后來由最高人民法院所組織的、由全國最權威專家所組成的鑒定隊伍內部(在筆者看來,這已經是目前

我國境內的、能實際組合成功的、精神醫學專業水平最強的司法鑒定隊伍了),還是存在不同觀點的。對此,僅僅是“學術爭議”或者“對于司法鑒

定標準的掌握存在不同’’都不足以解釋這種現象。詳情參見:20__年6月18日中央電視臺一套《今日說法》節目。

② 引自,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頁181、182、199。

· 76 ·

四、建立相對完善、切實可行的審查機制及司法救濟途徑

目前精神障礙者 的權利易遭受侵害是無法改變的事實,現

代精神醫學的現實狀況也必須接受。因此法律除了加強程序性

規定、強化行政管理制度和建立嚴格的審查機制之外,沒有更好

的解決辦法。救濟途徑往往是通過審查機制來的實現,包括醫

療體系內部的復核機制以及醫療體系外部的司法審查機制,其

方式大致可分為“實質性審查”和“形式性審查”。

醫療體系內部的復核通常由系統內精神醫學專業人員進

行,審查方式包括“實質性”和“形式性”審查。而就司法審查而

言,筆者認為法律很難以“實質性”審查作為解決問題的終極方

· 國外參閱資料·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式,更不可能在這些“專業意見”發揮影響作用前就從法律角度

對其進行實質性審查,否則很可能被卷入一種無休無止的學術

爭議當中。因此筆者認為司法審查應側重于“形式性”審查,即

由法官對啟動醫學評價(尤其是非自愿醫學評價)的條件是否合

法、醫學評價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提出“醫學建議”的主體是

否具有法定資格等問題進行審查。

對于建立相對完善、切實可行的審查機制及司法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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