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案例教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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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案例教學

法學案例教學范文1

關鍵詞:法學教學;案例教學法;收獲;模式;思考

法學教育不僅僅是教師講授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識,使學生全面、系統地掌握法學基本理論,而且最終目的是要讓學生用自己掌握的這些專業知識和理論去調整、規范、解決具體的社會關系。因此,僅向學生傳授法的基本理論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踐證明,案例教學法就是一個能使二者做到有機結合的有效途徑。

一、案例教學法的主要收獲

傳統的法學教育主要是滿堂灌,并且這種“填鴨式”的課堂講授幾乎成了法學教學的經典模式。但是這種重教師講授,輕學生思考;重理論講解,輕實踐培訓;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重法條注釋,輕法律精神培養;重考試分數,輕素質提高以及重教育活動的秩序化和規范化,輕學生個性張揚、道德品質的培養模式與素質教育的要求差距愈來愈大。在這種模式下也很難培養出高層次應用型的法學人才。

近幾年,筆者在法學教學改革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主要是在教學中推廣和使用了國內外比較流行的案例教學法,這種方法極大地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熱情,不僅使學生學到了專業知識,掌握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而且使學生的綜合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和提高。其主要收獲有二:

一是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融啟發式、互動式為一體的案例教學法基本上克服了滿堂灌的“填鴨式”教學方法弊端,極大地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創造性。這種教學方法把抽象的法學理論變得具體化、把枯燥的條文講解變得趣味化,一方面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另一方面也使學生對所學內容便于理解,容易記憶。案例教學法與傳統的老師臺上講、學生臺下聽的灌輸式教學方法不同,它采取以學生為主進行課堂討論、辯論的方式,這就要求學生在課前就應查閱相關法條和資料,掌握法學基本原理,認真分析弄懂案例中出現的問題并站在法官的立場上進行裁判,或者是站在當事人的角度進行決策。在課堂上學生要積極參與討論、辯論,既要闡明自己觀點及理由,還得指出對方的錯誤。通過這個過程,學生對自己親自參與的課堂內容有了深刻理解,不僅學懂了法,而且學會了用。

二是提高了學生的綜合能力。案例教學法是一種通過實例討論、辯論,來學習臨場解決實際問題技能的教學方法,與灌輸式的講授方式的重要區別在于它主要側重學生的分析和解決的問題能力以及內在素質培養上,當然它并不是要排斥或輕視基本理論的講授,也不是說這些知識和理論就不重要,相反,通過案例教學法獲取的知識,遠比通過單純講授或自學課本等手段獲取的知識更加牢固扎實。在案例教學活動中,教師是引導者、協助者,而學生是主導者、參與者,案例教學的重點在于討論和相互交流,因此學生要想在課堂上完成任務或有好的表現,就必須在完全明白法的基本理論后,還要充分發揮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以加強與他人的溝通并力爭在討論、辯論中說服對方。通過討論,不僅使學生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學到了專業知識,掌握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而且使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和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和提高。

二、案例教學法的一般模式

通過多年的教學實踐,筆者初步摸索總結出了案例教學法的一般模式:

第一,教學目標要準確。教學目標是教學任務和教學目的要求的具體化,是教學活動預期達到的效果,它規定著教學活動的發展方向和運行軌跡。進行案例教學時,首先要準確把握教學目標,明確每節課老師要教什么、學生要學什么、學到什么程度,解決什么問題、掌握什么知識、培養什么能力等問題。只有目標明確了、準確了,在教學時所選擇案例也才能準確高效。

第二,教學案例要精選。案例的選擇是為了教學,只有根據教學需要精心選擇法學案例,才能做到時半功倍。案例的選擇必須在教學大綱的指引下進行,選擇的案例要體現具體的教學目標和內容。因此,教師平時要特別注意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各類熱點典型案例,上課前再把自己收集的各種典型案例,根據教學需要進行加工、簡化,使之更具針對性,這樣在案例教學時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時還要注意突出案例的新穎性、典型性、趣味性。

第三,介紹案例要生動。教師要先講授法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識,使學生全面系統地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及容易混淆的問題,然后再將相關案例進行敘述,介紹案例時一定要生動、具體,一定要把案例的關鍵性環節交代清楚,同時還要注意體現出案例中的重點與非重點,提出與教學內容相關的有一定難度的問題,從一開始就能夠把學生的注意力吸引過來,并對下一步學生討論予以引導和提示。

第四,討論案例要熱情。在這一環節上,最重要的是能夠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激發學生討論的興趣,打開學生的思路,讓同學們自由發言,在發言過程中,教師的職責主要是引勢利導,當發言出現冷場時,要及時給予一些啟發。當不同觀點相持不下時,要及時化解僵局,當發言跑題時,要及時歸正。通過剖析案例,一方面讓同學們明白了滲透在案例中的基本原理及相關理論。另一方面讓同學們掌握了一些分析、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五,點評案例要精彩。案例講評是案例教學的最后環節,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在學生對案例作出了分析判斷之后,教師要以科學正確的思路,結合學生個人的理解,著重從學生分析問題的方法人手進行評析,總結歸納出案例中所反映的抽象理論,得出正確結論,在此基礎上點評,點評時要短要精,多鼓勵少指責。通過點評可以使學生明白是非、劃清界限,使學生不僅知其然還能知其所以然,從而使學生輕松愉快地掌握老師所要講的教學內容。

三、與案例教學法相關的思考

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應用,不僅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而且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但是,僅靠這一種方法的推廣和應用,要實現法學教育的目標是遠遠不夠的。就目前法學教學的現狀而言,筆者認為至少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更新教育觀念,強化能力培養。法學傳統教育一般與社會實際需要有一定差距,往往是比較注重法學專業知識的講授,相對輕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造成教育成果與社會需求之間的不相適應。因此,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向學生傳授知識的同時,要注意對學生能力的培養,培養學生學會法律思維,培養學生善于準確地使用法律術語進行口頭和書面的表達能力,培養學生運用法律原則、法律規范評判、處理具體案件的能力,特別要注意培養他們綜合運用所學知識進行準確的判斷、處理法律事實和事件的能力。只有把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做到有機的結合,才能實現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

法學案例教學范文2

關鍵詞:行政法學;案例教學;建議

行政法學是一門具有較強實踐性的學科,作為法學必須的專業課程,其教學目的不應局限于考查學生對行政法學體系結構與基礎理論的掌握,更多是對面臨就業學生的積極引導,幫助他們在主觀和客觀方面都做好準備。這樣的教學目的基本上決定了行政法學既是通識教育又是職業教育,采用理論講授與案例教學相結合的方式,既照顧了學生對于法學知識理論體系的學習,又培養了學生處理行政執法案件的實際操作能力。

一、案例教學方法的反思

首先是案例質量良莠不齊。我國是大陸法系國家,因此正式法的淵源中不包含判例,同時也沒有權威的案例匯編。雖然目前教師們已經努力在傳授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加強對案例教學的應用,但是在案例的搜集與整理方面仍然難像英美等國那樣信手拈來。國內教學案例的來源非常繁雜,諸如報紙、雜志、各種教學參考書籍,還有很多是以自己的案件現身說法,很多案例由于時間久遠,缺乏現實感、時代感,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其次是教學設計過于簡單。筆者以為法學案例可大致分為示例型案例和研討型案例。示例型案例是通過對案例分析的手段強化理論知識的理解,選擇案例時通常會對案例進行適當的簡化,突出表達案例與該知識點的印證;研討型案例主要以培養對現實問題的洞察力為目的,具有存疑性。示例型案例分析的方式占據主導地位,案例的功能基本局限于對所授知識點的解釋,研討型案例作為了學術論壇、學生沙龍的素材。這樣的教學設計實際效果是有限的,提升學生思考的廣度和深度方面功能欠佳。最后是教師和學生作用兩級化。案例教學的授課方式主要是課堂討論,教師組織學生理解案例、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到最終得出結論,其所涉知識點的深度、廣度和學生的準備時間等,基本是由教師控制的,學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英美國家的法學案例教學中,學生通常是占據主導地位,在探討問題時,各種觀點自由交流、激烈碰撞,教師只是起輔助引導的作用。我國法學專業的學生從高中直接升入大學,按照概念—命題—定理—固定答案的思維方式運行了十多年,這樣思維方式與法律思維不在一個步調上,用這樣的思維去解決生活中高度不確定的形形的實際問題,難度系數過高。由教師選取案例并引導發問,阻卻了學生們對案例設問的權利,使得學生們探究意識和批判意識受到影響。

二、一些改善建議

首要任務是做好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案例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教師和學生對知識點的學習效果,一個好的案例能把部分真實的社會生活在課堂上生動展現,另人感悟、引人深思。教師在選取案例時必須謹慎。案例的來源真實是開展教學的前提和,那些為了印證所授知識點而生造案例的做法應當摒棄,若學生無法置身于真實的法律環境當中,那么其教學效果也只能停留在對知識點簡單理解的層面上。除此之外,教師還應該定期更新案例題材數據庫,做到與時俱進。當然,這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工作。教師針對授課需要挑選可以充分體現所授知識點的案例展開討論,使學生們能夠及時了解專業動態與發展趨向,使學生對現實法律運行環境具有較高的敏感度和適應性。案例的收集和整理是目前案例教學中最弱的環節,因此需要法學教育工作者更加努力的去做好這項工作。其次是精心設計案例教學的環節。無論課堂上使教師占主導地位還是學生主動自覺的探討都不是我國行政法學案例教學的理想狀態。筆者在日常的案例教學中發現,不少學生僅僅滿足于填鴨式教學,只是被動地從老師那里接受知識,從不去獨立思考,這樣的學習態度非常不利于案例教學的發展。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他們主動地去思考,這就需要教師就精心安排設計案例教學的每一個環節:課前的準備工作,案例如何拋出,圍繞案例的模擬練習如何展開,練習結束之后的反饋和總結如何進行等等。在整個教學設計中,教師應當發揮其必要的引導作用,鼓勵學生們各抒己見,使學生明白,分析問題和論證方法遠比結論本身更重要。模擬練習的安排應當盡量多元化,這樣可以使得學生們盡可能地親身體驗到法律職業中不同角色的要求,培養他們綜合運用各種法律資源,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職業技能。

[參考文獻]

[1]湛中樂.論行政訴訟案例指導制度[J].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2(1).

法學案例教學范文3

[關鍵詞]法學案例教學法法律高職教育法律技能培養

[作者簡介]吳瓊華(1972-),女,重慶人,陜西省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系講師,碩士,研究方向為法律教育。(陜西西安710068)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3985(2009)23-0134-02

法學教育歷來重視案例教學,法律高職教育作為一種以職業教育為特色的新興法律教育,更應重視案例教學法的運用。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根據高職教育的特點加強針對性和創新性,以實現法學案例教學法與法律高職教育的有效結合。

一、充分認識法學案例教學法的本質和形式

法學案例教學法是指運用精心選擇的案例,通過教師引導、學生參與和自主學習,使學生在理解相關法學理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掌握法律技能、領會法律精神、形成法律思維的一種教學方法。此教學法在本質上不同于傳統法學教育中的例證教學,它更強調教學過程中學生的主導性,以及相關思維與技能的培養。

隨著法學案例教學法的不斷發展,法學案例教學的形式也越來越多,總體看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課堂討論分析式。即在教室集中分析案例,以學生為主體,使其充分發言,教師僅做引導性講解或歸納總結。這是實踐中使用最多也較易采用的一種形式。

2.模擬法庭分析式。即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扮演案件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角色,以司法實踐中的法庭審判為原型,模擬審判某一案件,結束時教師給予點評與講解。這種形式籌備耗時較長,需多方人員配合以及各種教學資源輔助。這是學生自主參與度較高的一種形式。

3.真實審判觀摩分析式。即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或觀看審判錄像,觀察真實案件的審判過程,審判結束后組織學生對案例進行分析討論。這是對交通保障或多媒體教學資源有特殊需求的一種形式。

4.典型案例專題辯論會分析式。即采選熱點案例,組織學生對相關典型問題展開專題辯論,最后由教師作針對性點評與講解。這也是籌備耗時較長的一種形式。

5.診所式法律教育分析式。即在教師指導下,通過讓學生參與真實案件的辦理,讓其逐步熟悉法律實務程序,掌握法律技能,并樹立職業責任意識。這一形式要求校方開辦類似法律診所的產學研機構,通過面向社會提供法律咨詢并承接案件來實施。這是教學周期較長,對教師的實務能力要求很高的一種形式。

二、準確把握法律高職教育的特殊性

法學案例教學法給法學教育帶來一場教育理念的革新。它不再始終以教師為教學主導,不再單純強調知識灌輸,而是以學生為主導,強調自主參與式學習,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和技能方法,這也是對古人“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理念的傳承。法律高職教育特別突出職業能力培養,特別重視實踐教學環節,理應加強法學案例教學法的應用,但因其內在特殊性,實施中必須充分考慮以下兩方面問題:

1.法律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具有特殊性。法律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是以法院和檢察院書記員、律師助理、社會法律工作者及中小企業法律顧問等為職業定向的、基礎性與應用性并重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前述基層法律職業更強調文書寫作和溝通協調服務等能力,對邏輯思辨、綜合分析和法律原則把握等能力的要求則明顯低于法官等高層法律職業。法學案例很早就被運用于法學本科教育,強調通過案例教學法使學生像“法官、檢察官、律師那樣思考”。然而,這一理念不能照搬到法律高職教育中。以模擬法庭這一形式為例,法學本科教育最常采用,實施別注重對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角色的訓練,對于法庭書記員角色,則不是特別重視。多數情況是書記員只進行開庭前的法庭紀律宣讀,庭審中的記錄則象征性進行。這一情況在法律高職教育的模擬法庭教學中應盡力避免。

2.法律高職教育的學生素質具有特殊性。客觀地講,法律高職學生在整體素質特別是專業素質上要低于法律本科生。法學案例教學法強調學生主動參與并突出學生主導,為保證教學活動順利開展,教師要進行精心準備,尤其是學生能有效配合。這種配合的有效性不能單憑參與的熱情,更要憑借參與的能力來實現。仍以模擬法庭教學實施為例,法官作為整個法庭的指揮者,只有具備較高法律素質,才能實現對庭審過程的有效掌控。在這一點上,以筆者多年法律高職教育的實踐經驗來看,大多數法律高職學生很難達到要求。因此,如果在法律高職教育中運用模擬法庭這一教學形式,就有必要由相關教師扮演法官、檢察官角色甚至律師角色,由學生扮演書記員、律師、一般公民人及律師助理等角色,這樣,既能保證整個活動的順利進行,又能準確地實現對學生的職業角色塑造。

三、努力探尋法學案例教學法與法律高職教育有效結合的對策

在充分認識了法學案例教學法的本質和形式以及法律高職教育的內在特殊性后,可知既要在法律高職教育中實施推廣法學案例教學法,又不能完全照搬其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具體模式。筆者結合在法律高職教育中的案例教學探索實踐,指出將法學案例教學法應用于法律高職教育應注意以下幾點:

1.針對法律高職教育培養目標明確教學目的。開展一堂有效的法學案例教學,明確教學目的是前提,即準備結合哪些知識點來啟發學生思考,準備在活動中培養學生的哪些職業能力。對此,教師必須依據法律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來確定具體的教學目的。筆者在《合同法》的案例教學實踐中,往往選擇有益于培養高職學生職業能力的知識點來設計安排案例教學,如合同的訂立程序、合同的效力判定及合同的保全制度等。同時,在每一堂案例教學中都明確要培養的具體職業能力,如邏輯思辨能力、辯論能力或文書寫作能力(合同起草)等。實踐證明,只有在清晰的教學目的的指引下,師生才能把握好教學活動的方向。

2.針對具體的教學目的選定法學案例教學的形式。案例教學形式的選取要做到務實,切忌只圖花哨,關鍵是要與教學目的相一致。例如,課堂討論是最易開展的案例教學形式,它既適用于實體法課程,也適用于程序法課程,一般只要教師精心設計準備,就能達到特定教學目的。鑒于法律高職教育學時的局限性,只要課堂討論能完成的教學任務,就不宜采用其他雖有較大“熱效應”卻占時較長的案例教學形式。只有需要訓練學生多方面綜合能力時,才考慮采用其他更為復雜的案例教學形式。在具體操作中,可采取“經濟”做法,如可以通過一堂案例教學,實現多門課程的有機結合,加強各任課教師之間的指導合作,多方位培養學生的能力,最大效用地運用一種案例教學形式。運用真實模擬審判觀摩開展案例教學時,就可以由相關實體法課程教師和程序法課程教師共同參與指導;運用模擬法庭分析式時,就應盡可能實現更多課程的結合,如相關實體法課程、程序法課程、文書寫作課程、速錄課程、職業禮儀課程和職業態度精神課程等。這樣一堂綜合案例教學,不同課程的任課教師可以組成點評團,從不同角度對相關問題和學生表現進行點評啟發,達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3.針對具體的法學案例教學形式選編案例。確定利用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后,選編與特定目的和形式相對應的案例是重中之重。所有活動都要圍繞案例展開,案例在內容上是否具有典型性,以及能否引起學生參與興趣,就成為案例教學成敗的關鍵。案例一般可取自典型司法判例或社會熱點法律事件,教師最好能建立案例庫以方便選擇。有觀點認為,法學案例教學的案例應力求真實,最好不要人為改動,盡量還原真實生活情景。筆者認為,在法律高職教育中,受培養目標和學生素質的限制,一些特別復雜的判例和特別深刻的社會法律事件,不一定適合以真實還原的方式直接運用到法律高職教育的案例教學中。教師必須針對高職培養目標和學生素質特點選編案例,適當刪減,做到難易適當、有的放矢。必要時,教師可策劃一些易于操作的設計型案例。筆者在《合同法》的案例教學實施中,在運用課堂討論的案例教學形式時,就通過學生模擬生活情景開展學習活動。首先建議學生根據情景起草合同,再引導學生彼此審查合同,最后組織大家展開對合同起草行為和審查行為的討論分析。這就是一種設計型案例,在實施中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4.針對學生特點搞好教學活動組織。教學活動組織在法學案例教學實施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教師應根據學生特點采用一些能調動學生積極性的方法,如適當的激勵手段、必要的競爭規則等。總體看來,教師在組織案例教學中要特別注意下列問題:學生是否成為討論主體;是否大多數學生都能積極參與;學生是否能提出許多補充性或挑戰性問題;討論過程是否活潑;討論是否存在一個高水平的活躍期;討論問題是否具有連貫性及討論是否在學生意猶未盡時結束等。總之,教學活動的現場組織一定要體現出活潑有序的特點。

5.針對教學活動現場情況做好關鍵性教學點評。教師在案例教學活動中的主要作用,不僅體現在案例選編和現場組織協調上,還體現在教學點評上。教師最后的總結點評,應是整個案例教學活動的點睛之筆,應力求做到精練、準確、到位,最好能達到開啟學生更大思維空間的效果。同時,還應特別指出培養的是學生哪方面的職業技能,以加強學生的職業意識。

總之,法學案例教學法突出學生的自主學習,強調教師的引導作用,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及綜合技能。法律高職教育應充分運用案例教學法來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并結合法律高職教育的內在特殊性,有針對性地使用法學案例教學法。

法學案例教學范文4

[論文關鍵詞]案例教學;“診所式”教學;多元化教學方式

民商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法學學科,其對案例教學是極其渴望的,如目前的民事借貸和商事借貸如何區分,民事擔保和商事擔保應否區別等等,都需要結合實際案例進行個案分析以分清現狀、理清法理。但從現有案例教學的實際效果來看,其實質價值未能得到充分發揮。所以在民商法學中如何更好地應用案例教學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我們應在既有經驗的基礎上,探求新的思路和出路。

一、角色定位——案例教學的實質價值

(一)案例教學的引進——對傳統教學的批判

1.傳統課堂教學的弊端

中國學生從踏入學校的那一刻開始至學生生涯結束,其接受的是以老師為主導的講授式教學,即老師在講臺上繪聲繪色地演講,學生坐在下面不停地記筆記,沒有思考,有的只是被灌輸既有的學術觀點、優秀成果;沒有開拓創新,有的只是學生為了順利通過期末考試,死記硬背知識點。這種傳統的教育,教給學生的只是如何更好去接納現成的東西,更好地應付考試,而不能帶給學生一種將理論與實踐、動腦與動手相結合的能力。

2.我國傳統法學教學的不足

我國傳統教學的不足在于其教授的學生多數難以應對千變萬化的社會。特別是在法學教學方面,對于學習民商法學的學生來說,如果只是被動接受知識,沒有實踐和分析能力,那么即使是學校里面的佼佼者,在畢業面對職場公共時,也只能被稱為與社會脫節的法律人。畢竟書本上的東西是有限的,它也只是前人在自己的經驗上總結出來的,不像現實世界內容豐富,不斷變化發展。

3.國外案例教學的價值

案例教學在世界上被廣泛的應用,但是各國的案例教學的具體一些細節情況顯然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國,案例教學又稱蘇格拉底式教學,即由學生總結案情,分析判例中隱含的規則;教授只是不斷的提出問題引導學生層層思考。而在德國,其練習課即相當于案例教學,由高級助教或者教授助手主持,由學生用學到的理論知識對案例進行分析,然后由主持人組織討論并加以系統終結。雖然各國案例教學的細節不同,但是這種教育方法所體現出來的價值顯然是一致的。相對于傳統教學,案例教學這種新型的教學,即從設問引導分析的法學思維方式的訓練,或者說從發現問題分析問題適用法律的針對問題解決的模擬演練,其價值是十分明顯的。傳統教學所缺乏的即為案例教學的價值,亦即問題導向的開放式、發散思維基礎上的總結歸納和問題解決試案的提出。

(二)案例教學的價值——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1.教學目標——理論+實踐

哈佛商學院曾把案例教學界定為“這是一種教師和學生直接參與,共同對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難問題進行討論的教學方法,這些案例常以書面形式展現出來,它來源于實際的工商管理情景。學生在進行閱讀、研究、討論的基礎上,通過教師的引導進行全班討論?!薄督逃笤~典》認為“案例教學是高等學校在社會科學某些科類的專業教學中的一種教學方法。即通過組織學生討論一系列的案例,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使學生掌握有關的專業技能、知識和能力”。國內有學者認為,“所謂案例教學是教育者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為基本教學材料,將學習者引入教學實踐情境中,通過師生之間,生生之間的多向互動,平等對話和積極研討等方式,從而提高學習者面對復雜教育情境的決策能力和行動能力的一系列教學方式的總和,它不僅強調教師的教,更強調學生的學,要求教師和學生的角色都要有相當大程度的轉變。”

2.教學開展方式——教師+學生情景互動

法律現實主義者將法律分為“書本上的法律”和“行為上的法律”。真正意義上的案例教學就是讓學生擁有書本上和行為上的法律知識,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在案例教學中學生為主導,自己動手去查找大量資料,在資料查找過程中,進行總結,從不同角度分析案例,充分地調動學生的思考能力。而老師則是一個提示評價的角色,在學生進入誤區的時候給予必要的提示,在案例結束時做一個總結,評價學生們的觀點??梢姲咐虒W是能培養將理論與創新,動手與動腦結合的法律職業能力人才的必要武器。案例教學的價值是巨大的,但是前提是要運用的恰到好處,否則案例教學就會出現大量的問題。

二、問題透析——民商法案例教學與現實的沖撞

在我國實際的民商法學案例教學中,案例教學體現出了很多的問題,其價值也并未得到充分發揮。

(一)民商法學案例教學的目標價值問題

在我國,案例教學是對傳統教學批判和對國外教學經驗借鑒的產物。然而我國對引進來的案例教學的定位卻偏離了原有的位置。在現今,我國高校雖然認識到案例教學給法學教育帶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卻沒有吸取到精華,只是一種表象,其實未能改變傳統的教學方式。只是為了更好地說明所講內容,老師采用中間穿插小案例的形式來闡述問題。這種中間穿插式案例教學的確有利于學生的理解和記憶,但完全錯位了案例教學的價值定位。民商法學案例教學要達到的目的,是使學生動口動手動腦,充分發揮自己的思考力,預期達到一種對話式的教學,以學生為主導,老師是一個中立的評價者。即以卓越法律人才為教學目標,多方位多角度地培養學生,從學術研究、課堂教學、法律實踐三個方面進行深入探索,從知識、思維和實踐三個方面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地培養。

(二)案例教學的選材問題

案例教學,其首先考慮的應該是案例。

1.案例的選擇問題。如何選擇一個案例,既可以引發學生的積極性,又能很好地說明課堂所學的理論知識,這在案例教學中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但在我國,相比于判例法的美國,案例來源選擇受到很大局限。法院判決書顯然是選擇案例的絕佳途徑,但我國并沒有強制規定法院必須公開每一個判決;而法院公開的判決,又都是有選擇性的,因此,案例來源相對有限。

2.案例與知識點的銜接問題。在我國高校的案例教學中,大多數案例來源于教課書,它們大部分是作者根據自己的思考和設計編寫的,并不能很好地涵蓋和深入每一個知識點。而法院的判決書,對學生來說,又是一個固定版本,學生通過判決書在得到真實案情的同時,也注意到了法院的判決結果,這在無形中固定了學生的思路,使學生往往只是從法官判決的角度去理解案例背后的法理,不利于啟發學生思維。

(三)案例教學的教學方法問題

案例教學要求學生在課前做大量的準備,包括根據教師選擇的案例,查找相關資料,分析和總結案例。它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開拓學生的思維,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案例教學仍然是書面式的教學,仍然是象牙塔里的實踐。面對千變萬化的現實社會,復雜多樣的法律關系,層出不窮的糾紛,難以固定的立法、修法以及適用法律等,象牙塔里的學生,在案例教學的課堂上,只是身在情景再現中。例如在模擬法庭這種案例教學中,學生們只是在課下反復地模擬排練進而在課堂上發揮。縱然有些教師很好地應用了案例教學法,但是我們必須承認的一點是,案例教學只是情景創設,紙上談兵對學生來說依然是無實戰的教學方式。

三、出路探尋——多元化教學方式的探思

在我國,案例教學本可期待的價值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因此在探尋民商法學案例教學的出路時,我們一方面應極大地發揮案例教學的價值,將其作為深化理論知識的工具;另一方面,可以嘗試引入美國的“診所式”教學,作為理論與實踐銜接的橋梁,以求培養出“應用型、復合型、實踐性”的卓越法律人才。

(一)“診所式”教學方法的引入

“診所式”教學方法,顧名思義,就是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進行教學,強調教師要創造條件,讓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積極參與法律實踐過程,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從而縮小法律理論教育與法律職業技能的距離,同時注重培養學生的責任心和提高職業道德水準。筆者預期將“診所式”教學作為理論與實踐銜接的橋梁,即將案例教學歸屬于傳授“書本上的法律”的教學方式,即是通過情景創設讓學生學習理論與實踐知識,而將“診所式”教學作為案例教學的補充,作為傳授“行為上的法律”的教學方式。

在高校中,開設“診所式”教學課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與法律援救中心合作,高??梢詫⒔涍^案例學習的大三大四或者研二的學生,送到合作的法律援救中心。在法律援救中心,學生真正地作為法律人,可以親身接待當事人,參加案例研討和庭審等等。并且在法律援救中心,學生將由法律事務經驗豐富的法律工作者帶領學習。

2.高校自己成立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或者義務法律事務所。如武漢大學成立的“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在該中心服務的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依法維護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和“民告官”等社會弱者的合法權益。學生親身接待咨詢,回復信件和電話,訴訟,并且組織街頭法律宣傳教育等等。

3.與知名公司企業合作開展實習基地如與證券公司、上市公司等合作。在公司企業的法務部門實習中學生可以參與公司章程制定,在一些證券公司更有機會了解實踐中公司如何成功上市等。

這些課程使學生獲得課堂上無法傳遞的知識,并充分鍛煉學生實踐能力,對學生法律道德思想情操也進行了深化和熏陶。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學生們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法治信念、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在“診所式”教學中,學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弱者保護中心,自愿無償地幫助社會困難群體,并可能經常看到社會上一些不平等的事情,在這樣的環境的熏陶下,學生們就會在自己的思想中不自覺添上的正義感與社會責任感。

(二)民商法學案例教學的重構

對民商法學案例教學法預期的目標是,訓練學生法律思維方法,教授學生法律內容,更注重教會學生法律推理的方法,即像法律職業人那樣思考。

1.對教師的要求

運用案例教學實施對學生的能力培養, 教師要相應地實現從傳統教學中的“主講人”到“組織引導者”這一角色的轉變。案例教學法對教師的素質要求很高,教師在案例教學中要完成從劃分專題選擇案例提前布置任務層層設問、啟發思維總結歸納等幾項明確的任務,每一項都不容忽視。

(1)對于教授法學課程的教師來說,其可以按照課時,將本學期所開課程分為幾個專題,針對這些專題進行系統的教授。按照相關專題,教師要選擇好與專題知識點相符合的案例,案例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視聽資料等,但要注意案例應有針對性、典型性和疑難性。教師將選擇好的案例和資料,提前交給學生預習準備,并應有硬性的要求,如要求每個學生寫案例分析報告,或者就該專題的某個方面寫出自己理解思考的小論文。

(2)在課堂中,教師應將案例作為理論知識深化的工具,研究分析完案例后,學生必定要從該案例中收獲很多。教師在課堂中處于引導作用,可以提前將學生分成小組形式,課上,讓每個小組代表作課前預習思考的匯報發言。然后,老師可以就理論知識背景做個簡短介紹。再針對學生的思考發言提出層層深入的問題,并讓每位學生都參與問題討論。每個問題最后教師都可以做一下有關此問題的前沿觀點介紹。

2.對學生的要求

案例教學其價值最終體現來源學生對其參與的的積極性。因此案例教學對學生的要求很高。

(1)課前預習,學生要閱讀上文中教師交給的相關資料,然而學生卻不是簡單地進行閱讀,要在閱讀材料案例中,不停地思考,發現疑問,然后帶著這種閱讀的成果,在課上與老師同學進行交流探討。那么這樣一個閱讀思考和探討的過程就形成一個理論深化過程。

(2)對于在課堂中,學生的積極表現,是使課堂不至于冷場的前提。提高學生課上發言的積極性,除了從學生興趣入手外,應該制定嚴格的成績評定制度,即將課堂表現作為學生成績的主要評定標準,可以將課堂表現列為70%,考試成績列為30%,甚至不用考試將課堂表現列為80%,平時的案例報告或者小論文列為20%。這樣一來,學生就沒有偷懶的機會,同時也給那些害羞不善表達的同學一定的動力。

(三)構建多元化教學方法的幾點問題

1.引入“診所式”教學出現的問題。

“診所式”教學,是實踐教學的重要來源。但在實行“診所式”教學時不可避免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教育經費問題。在“診所式”教學的基地,學生開展的是義務法律幫助,沒有任何的收入來源,如何維持基地運行,經費來源是個重要問題?,F有已開辦“診所式”教學的學校,解決經費的來源除了學校自己撥款,主要是與國際學校開展合作項目,得到國際支援。因此,今后在開辦“診所式”教學時,除了以上兩種方式,國家應當予以支持,這是一種法學教學的改革,旨在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是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的需要,毫無疑問,政府應予以財政上的支持。

(2)師資來源問題?!霸\所式”教學雖然類似于放羊式的教學但是也不能缺乏老師的指導。但是在高校中,一般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教師是很少的,而教師的科研任務很重,加上教學任務,就很難再分身從事“診所式”教學基地的指導任務。所以可以考慮從律師事務所招聘一些兼職實踐導師,主要從事在幕后給予學生指導的工作。甚者高校和公司企業合作開辦實習基地,從而是整個法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成為學生的實踐導師。

2.實施案例教學存在的問題。

構建案例教學,首先就需要對高校傳統教育制度進行改革,即高?!斑M門”難,“出門”容易現象的改變。這一現象導致的一個嚴重問題是,進入大學后的學生,出現懈怠迷茫,甚至只想混個文憑,使學生缺乏主動學習的動力。這個問題必將導致,在課堂教學中,經常出現冷場,學生積極性不高的現象。上述案例教學其價值實現,就必須依靠活躍的課堂氣氛。因此高校將“出門”的門檻拉高,將課堂上表現作為成績評定標準,如果學生不積極應對,課前不做大量準備,那么他就會掛科,而將掛科與畢業的標準掛上鉤,掛上一門課學生就畢不了業,這樣就會督促學生努力配合老師搞好學習。再者大班教學問題,要發揮案例教學的實質意義,小班教學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這就對高校師資力量提出了考驗,而在中國法學教育出現尷尬境地的今天,相應的縮小法學教育的招生數量,不失為一個良策。

法學案例教學范文5

【關鍵詞】法學教育;傳統講授法;案例教學法;教學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2)03-151-01

人們常說:“教學有法,但無定法,貴在得法?!边x擇科學適當的教學方法,對培養高素質、適應社會發展的人才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傳統講授法與案例教學法在現代法學教育中的利弊

傳統教學活動主要圍繞著教師講授某種專門理論知識而展開。教師對教學進程能夠給與較好的控制,能有條不紊地組織教學,幫助學生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現行的法律條文。這種傳統教學方法是以講授理論為主要內容,盡管教學中也強調理論聯系實際,可實踐中往往偏離這一原則,忽視了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造成理論與實踐相脫節。

1870年,朗德爾出任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時,首次將案例引入法學教育并大力推廣,它被公認為是理論與實踐結合最密切的一種教學方式。案例教學法,又叫實例教學法或個案教學法,也可稱為案例化教學,是指教師在課堂上通過對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組織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討論,引導學生從個別到一般,從具體到抽象,在實際案例中進一步學習理解和掌握課程原理、原則的一種教學方法。相對于其它教學方法,它體現了一種全新的教育思想,是一種集啟發式、參與式、民主式于一體的嶄新的教學方法。運用這種方法進行教學,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加深理解所學知識,培養學生的創新、創造能力,提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發揮學生潛能。在高校法學專業教育中,案例教學法主要以案例導入、案例引證、案例討論、案例提問等方式進行,通過感性材料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求知欲,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案例事實和爭議焦點的陳述,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從而在啟發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其法律職業技能。

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與傳統講授法相比較,案例教學法在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綜合能力等方面發揮了有效的作用,法學案例教學法不是對傳統講授法的全盤否定,它是在總結教學效果,教學質量的基礎上,提出的一種全新的教學理念。

二、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的重要性

案例教學法具有啟發性、實踐性,有利于提高學生決策能力和綜合素質,是一種與傳統教學方式完全不同的新型教學方法,運用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可以充分發揮受教育者的主觀能動性,發掘其內在智慧,提高創造力,因此,其在改革中國法律教育體制中的促進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一)有利于提高教師素質,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

采用案例教學法是對師的知識結構、教學能力等的考驗,既要求教師具有淵博的理論知識,又要求教師具備豐富的教學與實踐經驗,成為優秀的“雙師型”教師,并能夠很好地將理論與實踐融合貫通;既要求教師不斷地更新教學內容,補充教案,又要求教師更加重視改革開放的社會經濟實際,對現實中的問題保持高度敏感,不斷地從經濟實際中總結適合教學的案例。采用案例教學法可調動教師教學改革的積極性,更好地發揮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作用,從而使教學活動始終處于活躍進取的狀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

(二)有利于增強學生學習的自覺性,使學生成為課堂教學的中心,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法學作為一門理論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其教學過程中采用案例教學法,能夠引導學生自覺地由被動接受知識,轉變為接受知識與主動探索并舉,并能夠運用自己所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分析方法,對教學案例進行理論聯系實際的思考、分析和研究,從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

法學案例教學范文6

[關鍵詞]行政法學 案例教學法 培養目標

[作者簡介]吳旅燕(1972- ),女,福建泉州人,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憲法學和行政法學。(上海 200235)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3)30-0148-02

所謂案例教學法是指根據特定的教學目的、通過援引真實的與相應知識點聯系緊密的典型案例,設計若干問題,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進行綜合分析,從而提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行政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實踐性和應用性都很強的學科。采用案例教學法能加強師生雙向互動,提高學習的主動性、趣味性,鍛煉學生綜合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不失為解決這一問題的良策之一。

一、行政法教學案例類型

自1989年《行政訴訟法》頒布以來,行政法學研究可謂蒸蒸日上,司法審判實踐也日漸活躍,行政訴訟案件逐年攀升。這一切都為行政法的案例教學提供了豐富的素材。案例教學沒有固定的模式,但受課堂教學時間所限,教師應選擇那些具有針對性的典型事例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應注意根據教學要求,結合教學對象自身特點進行案例的甄選和編排。在教學中常見的案例可分為如下類型。

(一)釋義型

這是指為使學生正確理解某一理論原理,利用簡短的案情來闡釋其中涉及的相關定義、原理或原則而使用的教學案例。例如我們通過舉例事業單位性質的高等院校實施頒發學位證書這一行政確認行為來解釋行政主體的定義和范圍,進而闡明職權性行政主體與授權性行政主體的區別;通過工商局對輕微違法的當事人處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來解釋行政自由裁量權。這是案例教學的初級形式。

(二)范例型

這是指通過運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司空見慣的切身事件,引導學生以理論原則分析實踐,從而喚起共鳴并留下深刻印象的教學案例。教師把知識內容與實際生活和現代行政執法理念結合起來,學生就會產生濃厚的學習興趣。這種類型的案例教學主題集中,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性。

(三)討論解析型

這是指教師根據講授知識點的需要,選擇與理論原理聯系緊密的真實案例,詳細介紹案件背景、事件起因經過和結果、涉及的行政法律關系各要素、爭議的焦點等具體內容,設計一系列引人思索的問題,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理論原理深入展開討論與分析,從而自覺主動地形成對理論知識的理解與積累。這屬于案例教學的較高境界。

二、實施案例教學法的技巧

與直接告訴學生“是什么”和“怎么做”的傳統教學方式相比,案例教學更注重師生的雙向交流,激勵學生積極思考。這要求教師不僅是一位單純的知識傳授者,而且還應是案例情境的總設計師、總導演,對教師而言是具有更大挑戰性的教學形式。

(一)案例討論實施前的準備

準備是否充分是影響案例教學效果好壞的關鍵因素,教師在案例討論前,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進行準備:

1.精挑細選合適案例。首先,案例是為教學目標服務的,所以它應該有典型性,并且能與所對應的理論知識有直接的聯系。其次在客觀真實的基礎上,生動翔實的描述和豐富的細節提示能使學生有身臨其境之感。最后,案例最好有激烈的矛盾沖突,不同人可以形成不同的合理看法。換句話說,分析越復雜、結論越多樣、爭議越激烈,給學生的印象就越深刻,思考就越深入,當然也就越能體現案例教學的價值。

2.充分熟悉案例材料。教師在準備過程中對案例包含的事件應該有一個完整的掌握,全面收集可能涉及的背景素材和證據資料,提前梳理相關的理論原理原則,必要的時候可以根據教學目的的需要對案情作適當的修改或假設。

3.預測學生可能的反應。教師應權衡案例的難易程度是否適中,同時應預測學生們對于案例中提出的問題可能產生哪些看法,會否形成思想觀點的爭議與碰撞,對于學生們的反應該如何應對。

4.制訂案例討論方案。開課前教師應預先制訂案例討論計劃,包括如何進行理論鋪墊,如何引入案例,如何控制進程,如何結束討論等。在想象案例討論的過程中,做到心中有數。

(二)引導學生做好準備

如果我們在案例討論課之前能預先通知同學們討論主題和案例案情,引導學生利用課外時間預先收集資料,提前思考,甚至準備好內容翔實、邏輯性強、具有個人見解的發言提綱,無疑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樣一方面能激發學生參與案例討論的熱情,另一方面又能鍛煉學生的自學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深對案例所揭示問題的理解。

(三)案例教學的課堂討論環節

可以說這是行政法案例教學最核心的部分,需要教師精心組織、學生認真參與、在師生互動中充分展開。

1.分組討論。我們可將學生按其所持觀點的不同劃分成若干小組展開討論,人人都有機會自己陳述理由和依據,同學們各抒己見,集思廣益,充分表達個人見解,在觀點的碰撞中獨立思考,,互相啟發,最終達成共識。當然,這并不是案例教學的必經階段,可以由教師根據案例類型和教學時間靈活掌握。

2.大組交流。在小組討論的基礎上,各組可以選派代表對本組在前一階段形成的結論和依據進行集中說明,進一步展開更深層次的交流與碰撞。在這一階段,教師要注意及時歸納同學的不同觀點,并有針對性地引導學生圍繞這些不同觀點進行深入辨析,巧妙地把專業理論知識的講解融于其中。

(四)案例討論的總結與升華

轟轟烈烈的案例討論不應該是流星劃過天邊的剎那光芒,需要教師及時地通過歸納總結把它固化成學生腦海里深刻的記憶,讓學生在下課之后依然意猶未盡地思索這個案例,這是一個加深學生對某一知識要點的理解和記憶的重要環節。根據課堂計劃和教學目標,教師可考慮以下列方式進行技巧性總結:

1.回顧與總結案例討論中大家對于案例關鍵問題的分析思路與理論依據,使案例教學有始有終,首尾照應。特別是學生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或達成共識的話,老師應該綜合各方意見和思路,給學生一個既有共性又包含特性的結論代。①

2.通過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達成對某些問題的一致意見。這種方法通常用于涉及案例所提出的問題面臨價值取向或利益沖突之選擇的情形中。

3.補充論證案例討論時學生未發現的問題,拾遺補缺。畢竟學生的知識體系相對比較稚嫩,對于案例的分析和看法有時不免流于表面,有失偏頗,那么在討論結束時教師應拋出自己的觀點,引導學生形成全面的認識。

4.回顧意料之外的知識成果,揚長避短。案例討論中學生提出了獨到的個人見解或具有創造性的解決思路,總結時教師應給予充分肯定。反之,對于討論中出現的意料之外的甚至是破壞性的想法和建議,教師在討論結束時應該加以澄清。

5.另辟蹊徑,以學生為中心進行回顧。老師可以放手讓學生去詳細敘述從案例討論中得出的經驗,用交流自己的心得和收獲的方式進行總結。②

三、推廣運用案例教學法所面臨的限制及其解決路徑

盡管如前所述,案例教學法具有諸如切合大學生活躍的思維特點、縮短教學情境與實際生活情境的差距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綜合分析能力、加強師生互動促進教學相長等,然而,案例教學法在行政法學教育中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面臨著諸多障礙。

第一,培養目標限制。案例教學法的非系統性特點決定了它是點狀或輻射狀地進行知識點的講授,我們無法僅僅通過某幾個經典案例的評析研討而帶給學生系統的法學專業教育,這使得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長期只能起著配角作用。因此,如何協調“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與培養實務操作技能、獨立思考與創新意識的關系,如何確立合理的培養目標,是我們推行案例教學法所必須解決的問題。③

第二,案例教學法耗時較多,在當前的教學計劃安排下明顯時間受限,難以推廣。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作為法學專業14門核心課程之一,雖然兩課合一,一般最多只安排75課時。我們應根據行政法學的實踐性強的特點,合理修訂教學計劃,適當增加學時,為實踐性教學環節留出必要的時間和發展空間。

第三,案例教學法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不再是課堂的操縱者,而是案例討論的設計者、組織者、引導者和仲裁者,教師的作用主要在于引導學生思考。④案例教學不僅考驗著授課教師的專業理論知識,對教師的應變能力、組織能力和表達能力也是一大挑戰。要上好一堂案例教學課,授課教師不但要有淵博的知識儲備,還要具有相當的法律實務經驗積累。但實際上當前不少行政法教師長期在高校從事理論研究,脫離行政執法實務領域,這勢必對案例教學法的推行構成掣肘。

實行案例教學,教師為此要比傳統教學方式花更多的時間做準備,投入更多的精力。倘若課前未做充分準備,對案例討論的總體駕馭勢必大打折扣,可能反倒使學生失去研討興趣,影響學習進度,降低教學效率。對此,學校管理層應該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創新與嘗試。

第四,學生欠缺參與案例教學的熱情與能力。受傳統教學模式的影響,不少大學生習慣于被動地聽,養成依賴教師、死記硬背、照搬書本的習慣,難以適應要求勤于思維的行政法案例教學方式,對待案例中提出的問題束手無策,討論時常出現冷場;或不能緊扣案例作分析,答非所問;或囿于表面,缺乏深度和廣度,使行政法案例教學的目的無法真正實現。此外,大多數高校對學生的成績評價標準往往以考試成績為主,與案例討論的課堂表現掛鉤并不緊密,出于功利主義的價值取向,學生往往對案例教學有一種畏難甚至排斥的心理。這需要我們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將學生成績的評定與課堂表現聯系起來,調動學生參與案例討論的積極性。⑤

第五,學校配套教學設施要求較高。為保證案例討論的有效實行,學校應為學生創造良好的硬件條件。為使學生更好地投入案情角色,需要學校為教室配備相應的電子儀器設備來輔助教學。此外,小班化教學可以保證盡可能多的學生都有機會參與案例討論,這也對學校提出了校舍的數量要求。

總之,在理論性、實踐性都很強的行政法學學科中應用案例教學法這種新型教學方法是非常有價值的,但其教學效果的實現受到教師、學生、學校參與度的制約。為了能培養出專業基礎扎實、實務動手能力強的應用型、創新型法律專業人才,我們還是要切實轉變教育理念,調整教育方法,確立合理的法律人才培養方案,建立有效激勵機制,為案例教學法的推廣創造條件。

[注釋]

①伊強.論行政法案例教學的實施[J].中國電力教育,2008(8):76.

②龍君偉.教師在案例討論中的定位及組織技巧[J].教育理論與實踐,200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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