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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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后

父母離婚后范文1

離婚后探視權不包括祖父母,探望權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來源:文章屋網 )

父母離婚后范文2

安徽省公安廳:

你廳《關于變更姓名問題的請示》(公辦[2002]6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父母離婚后范文3

法律咨詢:

半年前我協議離婚,我們都是生活在農村,都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當時約定由前夫撫養,現在我條件比較好,我可以要求我撫養小孩嗎?怎么要求?

律師解答:

首先;父母雙方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

其次,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協商不成的的,應另行。 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

第三,具有法定事由,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系。 具體的法定事由: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③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怎么變更

根據有關規定,夫妻離婚時,按照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子女會被判歸一方撫養。同樣,在夫妻離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當撫養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情況發生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有如下幾種: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全文閱讀】

撫養權的相關法律條款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父母離婚后范文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父母離婚后范文5

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且沒有法院認為確有受理必要的理由的,法院不會受理;如果有受理理由或者是女方提出離婚的,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會判給女方。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來源:文章屋網 )

父母離婚后范文6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有表達能力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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