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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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險范文1

VB友好的集成開發環境,強大的網絡、數據庫、多媒體功能,決定了采用VB設計開發保險產品營銷軟件能夠很好地適應保險產品的不斷更新。

提高行業中的競爭力

我國目前的商業保險銷售流程中,最直接的是營銷人員對意向投保人的產品介紹。通常營銷人員是用紙和筆,依照營銷手冊來邊計算邊為投保意向人介紹產品繳費和回報情況。如果應用本文設計的軟件,必然會更專業、更準確、更方便地為投保人設計及展示保險產品。若將VB生成的可執行文件掛到公司網站,客戶便可自行設計適合自身的壽險產品,自助式的服務必將提高保險公司在保險業中的競爭力。

軟件設計遵循原則

(1)實用性:該軟件包含模塊內容完備,不僅涉及到公司內多項壽險產品銷售,還包括《個險職業分類表》。

(2)穩定性:軟件支持糾錯功能,提醒各類輸入錯誤,如超過可投保年齡范圍的輸入錯誤提醒。

(3)獨立性:VB生成的可執行文件可在沒有安裝MicrosoftVisualStudio的情況下獨立運行。

(4)易拓展性:隨著產品的升級更新,可隨時開發新功能、增加新內容。

軟件設計

1界面設計

本文以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營銷為例,設計出的軟件主界面包括《個險職業分類表》、“幸福年年A”產品及其他具體產品計算器等等功能模塊。以該公司熱賣產品“幸福年年A”為例,此模塊包含了兩部分內容。左半部分為投保人的必要信息,需要用戶輸入個人信息、預繳費期、保險額度等內容,幾個下拉菜單選項的設計反映出該保險產品的規定內容,避免了輸入出錯。右半部分為客戶輸入的信息所產生的相關內容,也是客戶最為關心的核心內容。

2出錯提醒

該軟件將產品的特定內容設計為下拉菜單選項,如繳費期、年均分紅等,并在部分信息輸入不符合該項保險產品規定的部分設計有錯誤提醒,如投保年齡必須符合規定。在客戶自行設計壽險產品時,該提醒尤為重要。

3計算功能

仍以該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幸福年年A”為例,根據該產品的設定內容,計算出的相關顯示項如下:保障期=80-投保人年齡(1)設k為預購保額,a為風險系數(由保險公司設定,風險逐年另增加),則有:年繳保費=a×k/1000(2)累繳保費=年繳保費×繳費期(3)由該項壽險產品的設計特點決定,被保人60周歲前每兩年領取一次生活補貼金,60至80周歲每年領取一次養老金,從繳費滿6年開始享受的終了紅利為該公司特有的回饋客戶活動,與該公司的總盈利相關。輸入投保的相關信息后,軟件的運行效果如圖3所示。

結語

商業保險范文2

商業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商業保險的性質:

1、保險是一種經濟行為。保險屬于金融服務業,它提供的產品是無形的服務,保險人以營利為目的。

2、保險是一種金融行為。保險人通過收取保險費聚集大量的社會資金, 再對這些資金進行運作,實際上是在社會范圍內起到了資金融通的作用。

(來源:文章屋網 )

商業保險范文3

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是國家強制性的要求勞動者為自己的將來做一定的準備,以維持基本的生活保障,其基金形成有政府和集體補貼參與。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一般情況下,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具有統一的經濟保障作用,但從長遠看,他們之間的合作、相互補充和共同發展是有一定界限的。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不可能也不允許越過滿足人們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界限。同樣,社會保險的發展也只能以商業人身保險僅僅保障那些具有投保資格的人們為條件。任何一方越位,都會給對方造成壓力,乃至影響和牽制對方的發展。

二、農村社會保障狀況

中國農民為中國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有研究表明,從1952—1990年,中國農業為工業化提供資金積累重量達11594億元,而中國工業化建設從農業中凈調動了約1萬億元的資金,平均每年高達250億元。在國際社會保障研究中,世界銀行和國際勞工組織,富有創造性地將商業保險提升為社會保障體系的第三大支柱,即世界銀行在1994年所建議的三大支柱體系:第一支柱是強制性公共支柱,這個社會保障支柱是政府主導,一般是作為一項制度強制實行,典型代表是社會保險;第二支柱是強制性私營支柱,這個支柱是政府指導,企業強制性實行,投保對象主要是企業,個人受益,典型代表是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自愿投保支柱,這個支柱是商業人身保險主導,個人或企業自愿購買,典型代表是商業人身保險和個人年金。

三、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狀況基本判斷從三大支柱角度看,在中國廣大農村強制性第一公共支柱和強制性第二私營支柱,基本是不存在的,沒有政府主導和引導的兩大“支柱”,政府短期內不可能建立惠及全體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但是,以商業保險為代表的第三支柱,不但存在,而且頗具優勢。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1.參保率低;2.市場風險和生活風險加??;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制度上不穩定。

四、商業人身保險在農村市場發展的必要

在對社會保障狀況的研究中,世界銀行建議各國采納“三支柱”模型以抵御老齡化的威脅。如何引進市場的力量,在國家和政府之手失靈的地方,以市場之手去彌補不足,是我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從前文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我國農村建設中存在諸多問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本應該承擔更多的保障功能,但由于多種原因的影響,在農村建立如城市這樣齊全而又具有保障意義的社會保障機制的條件現在還沒有成熟。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適應于農村市場的需要,對日漸增強的農村保險市場進行培育性開發(如小額保險),就成為商業保險公司的當務之急,也是商業保險發展的一個契機。

五、商業保險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分析

商業保險在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可以建立商業人身保險與社會保險的有效合作機制,例如:商業保險以適當的方式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改革。

第二,在農村地區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能覆蓋的領域,商業保險一方面可以提高低收入農民的保險意識,提供低收費、保障內容專一的產品保障,同時商業人身保險還可以為較富裕農村居民提供一定保障產品,滿足他們的多層次的保障需求。

第三,對少數已經建立起較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地區,商業人身保險可以采取適當方式參與,提高保險效率,為居民提供更高層次的產品和更多的服務。第四,農村社會保障資金有限,對資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的要求都很高,在達到一定規模的條件下,商業人身保險可以發揮運營合格管理優勢,提高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投資收益和風險管理水平。第五,彌補農村經濟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社會保險形成的基金有著嚴格的管理,商業保險基金可以通過一定方式回到農民手中,使農村短缺的資金不至于大量流失。

商業保險范文4

肇事逃逸商業保險是否賠償要看合同中是否約定。交通肇事逃逸不予賠付的約定屬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對免責條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釋說明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來源:文章屋網 )

商業保險范文5

一、我國老年人供養體系現狀及發展趨勢

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經濟發展已經取得了較大成就,但同時老年化進程加快、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我國目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經達到了1.8億,對我國老齡化現狀以及以后的發展進行充分研究和了解,這對我們及時制定相應措施和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所謂的老年人供養體系也就是老年人生活經濟來源的組成狀況。在我國1994年和2004年兩次對老年人經濟狀況進行了抽樣調查。根據1994年的調查可以看出,中國老年人的主要經濟來源依次為子女或其他親屬供給(57.1%)、勞動收入(25.0%)、離退休金(15.6%)、社會保險或救濟(1.2%)、其他(1.1%);2004年則分別為45.0%、19.3%、31.5%、2.0%、2.1%。從以上對比可以看出,我國老年人的自給自足的能力已經有了很大提升,不再過多的依賴于家庭成員;而城市的老年人已經將以往主要依賴于子女供養的狀況進行了徹底扭轉;但是從整體上來講,家庭養老仍將在很長時期內成為中國社會主要的養老方式。因而當下中國年輕人面臨的問題除了子女教育問題,父母贍養的問題,居住空間問題......同時還要面對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高強度的工作。而當前城市的現狀則是———許多老人現在都處于獨居狀態,因為與年輕人生活節奏,觀念......存在一定的差異,很難融入到一起;而在農村地區,由于資源匱乏,個人發展空間受限,所以通過高考走出農村的學子一般都不愿意再回到家鄉,而是選擇向城市進軍,并隨著農村科技作業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剩余勞動力在不斷的增加,而城市化建設進程加快的同時,勞動力匱乏,大量農村人口進城務工,造就了諸多的農村空巢老人,相依為命或孤苦伶仃的生活。上海財經大學相關課題組于2014年對河南、甘肅、安徽、廣東等21個省份537個村的養老狀況的調研結果顯示,盡管有七成農村老人希望能與子女同住或住在子女附近,仍有86.5%的老人對與子女間的關系現狀表示滿意?!傲髦蹨I說滿意”,成為很多農村老人的真實寫照。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留守兒童與空巢老人不斷的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因為這個基數太過于龐大了。基于當前的情況來看,因為獨生子女的增加,導致了年輕一代所承受的生活壓力在不斷加大。早在2000年,由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進行的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一次性抽樣調查項目中,也對老年人的養老經濟保障來源選擇進行了意愿調查。調查結果表明,老年人把子女保障作為第一選擇的人數最多,然后依次是自己儲蓄保障、社會保障、商業保障。所以,老年人更期望能夠獲得多支柱的經濟保障體系,而且他們對自身和子女的保障非常重視。這項指標可以說是進行的一項意愿性的調查指標,但是調查群體是老年群體,他們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會基于現實的養老保障基礎,因此,也可以作為中國老年人供養體系現狀及發展趨勢的一個參考指標。

二、社會保障覆蓋面低,國家財政負擔重,是加快老年商業保險發展的重要社會基礎

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60歲及以上人口達到1.78億,其中農村老年人已超過1億。全國8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2000萬,其中1200萬生活在農村。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10年末,我國城鄉失能老人總數達到3300萬,其中完全失能老人達到1080萬,約80%的失能老人住在農村。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2011年3月的《全國城鄉失能老人狀況研究》報告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完全失能老人將達到1240萬,農村有照料需求的占61.8%,農村照料需求增長速度遠高于城市。早在2004年的全國人口抽樣調查就已表明,33.5%的老年人主要依靠退休金及社會保險,其中城市老年人中這一比例達到62.8%,農村僅7.9%。截止到2005年底全國參加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有4367萬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3761萬人。從我國經濟社會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不能夠一蹴而就的,還需要走長期、漸漸的發展道路。商業保險所具有的靈活、方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受就業與否、城鄉與否限制的特點使得這部分人將成為老年商業保險的潛在需求群體。從老年人供養體系結構角度來看,雖然當前依靠退休金養老的群體占比不到三分之,但是由于該群體的基數較大并且增速極快,已經為我國財政帶來極大壓力。在1978年時,我國養老金占GDP比例只有0.5%,但到2002年,這個比例已經提升到3.57%,并且在2025-2030年間,比例將達到10%,已經嚴重逼近或將超過“警戒線”。所以,快速發展老年商業保險,能將養老負擔分擔到個人、社會、保險公司上,同時也能大幅減輕由此帶來的財政負擔。

三、老年人個人經濟收入的提高及家庭供養模式的長期存在,是加快老年商業保險發展的經濟基礎

1.我國老年人收入的逐步增多是促進老年商業保險快速發展的經濟基礎。

根據調查研究可以得出,在2000年我國老年人的自身經濟基礎相比1994年來說已經有了巨大幅度的提升,較低年齡的老年人主要經濟收入來自于勞動;據2000年對我國城鄉老年的一次抽樣調查顯示,雖然把商業保險作為養老保障的老年人占比最低,但是將第一養老保障選擇為個人儲蓄的占比達到了25.9%,而把個人儲蓄作為養老第二保障的甚至已經達到了61.5%的比例。老年人所儲蓄的主要經濟來源是來自于其工作勞動期間,依照儲蓄目的的不同可以將其劃分為五種類型,這五種類型中主要的兩種類型是應急儲蓄和養老儲蓄,并且這兩種消費儲蓄的主要群體則是老年人。在當前擁有諸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當中,個人儲蓄保險有著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個人儲蓄養老保險也就是個人根據自己意愿選擇機構進行保險辦理的方式,這些機構包括了保險公司、銀行等,雖然說儲蓄具有安全和穩定的特點,但是從近些年的情況來看,國家為了刺激國內消費,對存款利率進行了屢次的下調,并結合通貨膨脹所產生的影響來看,事實上銀行存款的收益基本上是負數。商業保險的種類繁多、發展迅猛,收益比儲蓄高出許多,在出現較大疾病或是事故的時候有極強的保障。所以在個人儲蓄的很大一部分能夠轉化為老年人的商業保險來源。

2.家庭供養模式的長期存在是老年商業保險加快發展的微觀社會經濟基礎。

商業保險范文6

本文在保險業“新國十條”出臺背景下,通過實地調研烏市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的現狀并結合國內外國家醫改的經驗,提出了烏市在基本醫療服務方面采用購買服務的模式,同時在大額醫療方面采用保險合同模式,并對此提出了烏市未來兩險融合發展進程圖,最后從政府和保險公司兩個方面提出了幾點保障措施。

關鍵詞:

社會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烏魯木齊

療保險引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經過多年對兩險融合的努力探索,烏市人社局不僅為參保群眾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醫藥衛生服務,大大減輕參保群眾的費用負擔,并提高了保險公司的品牌聲譽達到了三方共贏的效果。然而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地域、文化風俗等方面的限制,這種探索仍然停留在初級階段,政府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深度較淺、服務種類單一。在“新國十條”相關政策的指導下,本文通過深入了解烏魯木齊市兩險融合的現狀,積極探索未來兩險融合的發展模式及機制設置,對提高烏市人均保障水平、減輕烏市政府財政負擔具有重要意義。

一、烏市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現狀

在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政策的指導下,烏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過一系列的改革和創新,逐漸建立起了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目前,政府對烏市職工開展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商業醫療補充保險,對城鎮居民開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烏市農牧民開展了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基本補充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同時,烏市政府為了給參保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醫藥衛生服務和進一步減輕參保群眾的費用負擔,近年來也不斷探索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的新模式。

(一)烏市兩險融合發展進程及特點對于烏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從2012年8月開始,烏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與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簽訂了《烏魯木齊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管理協議》,正式將烏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委托商業保險機構管理運行。對于烏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烏市政府從2009年7月開始了對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探索和實踐,并通過與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簽訂《烏魯木齊市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充保險管理協議》,為城鎮居民提供了大病方面的保險服務。為了提高參合人員的保障水平,進一步減輕農牧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烏市政府從2010年開始啟動了烏市新農合基本補充醫療保險,并將此服務委托給人保健康新疆分公司進行獨家業務合作,雙方就此簽訂了《合作協議》。烏市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辦公室除了在新農合基本補充醫療方面與保險公司達成了合作外,還將烏市新農合大額救助醫療保險服務委托給商業保險公司承辦??v觀烏市商業保險公司與社會保險融合發展過程,可以發現:從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險的醫保業務類別角度分析,烏市采取的是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管理的模式。在合作過程中,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實行有效分工,社保政府部門主要管基本醫療保障,強調醫療服務的公平性與均等化,商業保險公司負責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強調效率性和滿足個體的特殊需要。如果從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險管理的運作方式分析,烏市采取的是混合型模式,即介于基金管理型和保險合同型之間的一種模式。保險公司政府管理醫療保險基金,收取適當的管理費,基金虧損由烏市人社局、市衛生局與保險通過合同約定比例承擔,基金結余轉入下一年度。相對于基金管理型和保險合同型模式,混合型模式能更好地平衡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利益關系。

(二)烏市兩險融合中存在的問題從烏市近年來的實踐來看,商業醫療保險參與社會醫療保險在風險管控和運作效率上體現了獨立的社會醫療保險無法比擬的優越性。但是,在合作過程由于政策缺失、政府宣傳力度不到位和醫療保障體系不健全等原因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雙方合作的深入。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保本微利”目標難實現。烏市商業保險公司主要參與的是大額醫療保險和補充保險,由于大額保險沒有經驗數據,無法準確定價,常常采取低價入市,再根據實際賠付情況進行調整的策略,使商業保險公司面臨先期較大的賠付壓力,從而“保本微利”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烏市商業保險市場混亂。在人保健康和中華聯合接受政府委托、承辦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過程中,其他競爭者通過壓價競爭、偷換保險條款概念、擇優選擇投保單位、指定可報銷醫療機構等不正當方式來爭奪市場份額,給與政府合作保險公司的運營帶來一定的困難,也給烏市的投保機構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和傷害。第三,商業保險公司自主性不強。首先,烏市商業保險公司承辦的大額醫療保險中的費率、保險費及保險責任等是由政府制定的。此外,商業保險公司派醫保代表在醫院進行實時監督時,由于醫保監督員發現的問題要交由政府部門進行裁定,這就使保險公司陷入了只能發現問題,卻不能自主解決問題的怪圈。這些問題的出現,一方面使想參與社會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望而卻步,另一方面使與正在與政府合作的商業保險公司在創新方面的積極性大大減弱,降低了保險的服務質量。

二、烏市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模式選擇

國內外在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合作運營方面都進行了不斷的探索和實踐,國外各個國家建立了不同的醫療保險模式,如德國的社會醫療保險、新加坡的公積金醫療保險、英國的國家醫療保險和美國的商業醫療保險。在我國相關政策的鼓勵和支持下,越來越多的地區正在不斷嘗試、完善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的合作??傮w上,我國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融合發展的模式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湛江模式”和“和田模式”采取的保險合同模式,另一類是“廈門模式”、“青海模式”和“成都模式”采取的委托管理模式。參考國內外經驗,我們發現各地區的融合發展模式在宏觀層面上基本一致,由于各區域社會醫療體系建設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等原因,各地區政府的政策制定都以自身發展現狀為出發點。因此,通過分析烏市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保險融合發展的現狀并結合烏市未來的發展狀況,探索烏市未來兩險融合的發展模式,對烏市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一)烏市基本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模式及機制設置

1.烏市政府購買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模式。目前,烏魯木齊市開辦的基本醫療保險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保險。由于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險基金只能??顚S糜诮o付支付,不得挪作其他用途,有資金使用限制多、低風險等特點。因此,若采用保險合同模式由商業保險公司經辦基本醫療保險,有可能會將資金應用于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渠道。并且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公司,如果由于自負盈虧的保險合同模式長期無利可圖甚至虧損,會造成保險公司的動力不足,誘發道德風險的發生。目前,烏市在基本醫療方面呈現出一定程度的經辦力量不足、服務效率低下等問題。在一定條件下,烏市可以試點將基本醫療保險的部分管理業務如基本醫療保險的單據審核、支付、結算等,通過招標形式引進經營實力強、網點多、風險管理能力強的商業保險公司來負責,即采取外包服務、政府購買服務的委托管理模式。目前,烏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保險分別由社保局和衛生局進行管理,由于這兩種保險的參保者的繳費水平等方面有很多相似性,因此在與商業保險融合前,應先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保險統一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此外,由于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有不同的繳費能力,并且保障水平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暫時不應該將兩者進行合并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分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承辦相關業務。具體融合模式過程如圖1。2.烏市政府購買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機制設置。對于烏市政府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機制設置,需要政府和合作的商業保險公司就具體事項進行商議,但是在機制設置時宏觀上需要把握以下三點。第一,職責明確。政府和保險公司需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可主要承辦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審核、費用清算撥付和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巡查等服務,而參保登記和費用的征繳應由醫療經辦機構負責。第二,管理指標化。首先,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從住院率下降或平穩增長、醫療費用的增長率以及保險公司初審出錯率等方面設定考核指標,對相關單位在醫療費用的審核、報銷、結算等方面進行績效考核。其次,可以從對定點醫院機構和參保人員的服務態度方面設定考核指標,對保險公司和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指標化管理,從而提高管理效率。第三,服務費用合理制定。對于商業保險公司每年的收益為:每人每年委托管理費用*參保人員—人力成本及稅費—物力成本和其他費用—保險保障管理費用。本著商業保險機構“保本微利”的目標,商業保險公司全年的收益應略大于零。對于政府而言,支付的委托管理費用應既要低于增設機構和配備人員的費用,又要低于不委托時醫?;鹆魇У慕痤~,否則會得不償失。所以,雙方在商定委托服務費用時,政府和保險公司兩方的權益應達到一個均衡狀態,制定合理的委托服務費用。

(二)烏市大病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模式及機制設置

1.烏市大額醫療保險的保險合同模式。目前,烏市在大額醫療保險方面采取的是混合管理型模式。在混合管理模式合作過程中,由于政府干預過多、商業保險公司自較少等問題已阻礙了兩險融合發展的進一步擴大。為此,政府可以授權商業保險機構以保險合同的形式承辦大額醫療保險。采用保險基金合同形式的合作模式,首先可以有效地避免委托中出現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提高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其次,可以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職能,不僅僅局限于能有效地發現問題,更能有效地制定解決措施,從而控制醫療費用的上漲。最后,可以充分利用商業保險機構廣范圍統籌核算、專業管理、市場化運行等經營特點,合理進行理賠支付,提高基金籌資和運行效率。但是保險合同模式對風險控制、成本控制、專業水平和服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政府保險機構需要在這幾個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從而保證雙方合作的有效進行,有效解決大病風險保障問題,提高社會醫療保險的整體經營效率。目前,烏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是通過基金管理的形式交由保險機構承辦。2014年剛開始試辦的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只在烏市城鎮居民中進行了試辦,在農牧民區并沒有全面展開。這主要是因為烏市社保局與衛生局就城鎮居民大額醫療救助保險與新農合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在運行機制、繳費標準、管理方式等方面還沒有達成一致。所以,烏市政府首先應該將城鎮居民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和新農合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有效地融合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并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進行宣傳和覆蓋,將真正融合后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通過基金管理的方式委托保險公司承辦相關業務。在這種模式進一步成熟的條件下,先將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通過保險合同的形式交由保險公司承辦,再將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交由保險公司承辦。具體融合過程如圖2。2.烏市大額醫療保險的保險合同模式機制設置。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指引下,烏市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主要是將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通過保險合同模式交由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由于保險合同模式對風險控制、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烏市政府在與商業保險公司進行機制設置時,應從以下幾點進行總體掌控。第一,一體化管理。為保障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烏市政府應對合同簽訂前的招標事宜、合同實施中的履約情況、合同期滿的退出機制等進行一體化的管理,從而能有效地鑒定保險公司的資質、確保服務質量。第二,繳費標準化?;陲L險一致性與精算均衡原則,大病醫療保險應根據不同性別、不同年齡段來確定繳費標準。由于不同的參保群眾具有不同的繳費能力,可按城鎮職工工資一定比例、城鎮居民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和對殘疾人優惠助保等的方式進行繳費標準的確定,從而為烏市參保人員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水平。第三,費用補償合理化。大病保險的補償可按如下方法計算,補償標準=(一次性住院費用總額-全自費-起付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補償比例,由于不同參保人員有不同的繳費標準,一般可以在70%~80%之間確定合理的補償比例。同時,為了能避免參保人員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可以規定一段時間的免責觀察期。第四,基金征繳市場化。為了能充分利用保險公司網點多、人員等方面的優勢,同時減輕政府自身人員配置不足的狀況,保費的征繳可以授予商業保險公司負責。保險公司必須派專門人員向參保人員收取保險費并出具醫保局專用發票,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計提風險后,自動劃撥入商業保險公司的專門賬戶,由保險公司負責運作基金。在此期間,烏市政府須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進行全面的監管,保障基金的安全運行。

三、促進烏市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的保障措施

從國內外國家和地區社會醫療保障體系改革進程中可以看出,健全、高效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應由個人、政府和商業醫療保險機構三者共同承擔。特別是2014年8月“新國十條”的頒布,提出了要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等的內容。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為促進烏市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更深層次的合作,結合“新國十條”相關內容,從政府、商業保險公司兩個方面提出了幾點促進兩險融合的意見。

(一)政府方面烏市政府在促進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融合發展時,應明確劃分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的職能。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下,充分發揮參與各方的優勢,共同促進烏市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烏市政府為綜合平衡好個人、社會、保險公司、醫療機構各方的利益,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把握好宏觀全局。首先,烏市政府應結合“新國十條”和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積極構建烏市社會保障的法規體系。通過法規體系確定合作的商業保險公司的社會地位,保護好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營造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其次,烏市政府可以通過統一采購等方式規范定點醫院的藥品性能、質量和指標,對不同的病種規定一定范圍的用藥費用,從而減少患者的醫藥費用,降低保險公司和政府的賠付壓力。再次,為了提高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積極性,提供更好的服務質量,烏市政府應該給予合作的商業保險公司一定的優惠政策,如降低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制定優惠稅收政策和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等,從而擴充商業保險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參與渠道。最后,為了能夠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利益,防范金融風險的發生,烏市政府應積極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的現代化改革。在加強監管過程中,堅持維護公平與促進效率、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原則監管與規則監管相統一,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風險應急預案,優化風險處置流程和制度,提高風險處置能力,從而保障保險基金的安全。

(二)保險公司方面在國家相關政策支持和社保與商保融合的大趨勢下,烏市商業保險公司應積極發揮自身優勢,努力拓展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保險的渠道,有效參與資本市場的運作。為了促進烏市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深度,商業醫療保險公司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提高醫療保險經營的專業化程度。首先,烏市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合資、吸引外資等方式來引進保險外資企業在醫療保險方面的專業技術和經驗,實現最直接的專業對接,從而提升自身的專業化水平。其次,烏市商業保險公司應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網絡等新技術,加強對醫療保險數據的積累和研究,制定符合烏市市場需求的醫療保險,減少商業保險公司的運營風險,在確?!氨1疚⒗蹦繕说耐瑫r,可以根據積累的數據開展其他相似的的業務,擴充商業保險公司更廣的發展渠道。最后,烏市商業保險公司應加強人才建設、專業經營的能力。商業醫療保險業務需要精算、核保核賠、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共同來完成,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與烏市醫學類、財經類等高校聯合辦學,從外部有步驟地培養和引進一批綜合性專業人才。此外,烏市商業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在行業內部制定相應的人才培養計劃,在實踐中從公司內部培養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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