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英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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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英文

條款英文范文1

“不可抗力”通常理解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我國《民法總則》第180條和《合同法》第117條均采用此定義。但何為“不能預見”?何為“不能避免”?何為“不能克服”?并未有進一步解釋,一旦遇到實際情況,用此標準去衡量很難奏效。例如:APEC期間北京放假6天,銀行不對外辦公,企業無法通過銀行進行轉賬付款,最終導致交易逾期,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再比如:煤礦約定的交貨期因發生礦難而遲延,礦難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再比如:開發商看中一塊土地,因其靠近公路主干道而具備很高的商業開發價值,但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政府又修了一條替代性的等級更高、更為便捷的道路,致使原主干道基本廢棄不用,地塊商業開發的價值大打折扣。能否認為政府新修路的行為屬于不可抗力,進而要求解除合同?

實際上,以上案例均在現實生活中出現過。這就說明,不可抗力的內涵和外延是不清晰的,如果不作出一定的說明和解釋,一旦發生雙方都未料想到的情況,誰也說服不了誰的時候,最終只能取決于法官/仲裁員的裁斷,其可控性就不掌握在合同任何一方之手,當事人的利益保障就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

好的合同應當盡量消除分歧,消除分歧的要求之一是用詞要界定清楚其內涵和外延。對不可抗力條款的擬定,多采用“定義+列舉”的方式。因為單純的定義可能說不清楚,單純的列舉不可能窮盡人類和自然界可能會發生的種種偶然事件。因此,采用“簽訂合同以后發生的,非因當事人疏忽或者過失等原因導致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冰雹、罷工……”,“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這樣才比較完備。

條款英文范文2

【關鍵詞】 斷層 破碎帶 穩定漿液 帷幕灌漿

1工程概述

南亞某大壩工程是一個綜合利用的水利水電工程,主要任務是農業灌溉,兼顧防洪和發電。一期正常蓄水位EL.743.2m,庫容11.9億立方米;二期正常蓄水位高程EL.750.4m,庫容14.2億立方米。電站總裝機2臺機組共計1.7萬千瓦,最大引用流量為20m3/s。大壩為碾壓混凝土拱形重力壩,壩高133m,壩頂高程EL.763.0m,壩基底板高程EL.630.0m。

大壩基礎帷幕灌漿按“懸掛帷幕”設計,河床中心向左右壩肩“階梯型”分成EL634.0m、EL.675.0m、EL.720.0m、EL.763.0m高程共4層灌漿廊道,每層由1排主帷幕,1排副帷幕組成,各層之間采用扇形帷幕搭接。

2 工程地質

壩址主要為侏羅系的薄層灰巖,區域斷層及寬大裂隙眾多,巖體破碎,透水性較強。壩址灰巖峽谷段裂隙潛水位低于河床約28m,表現為“懸河”,地下水流向大體為自南向北,在壩址下游1.7km以下的灰巖與頁巖接觸部位的低洼地帶,裂隙水以泉水形式在溝底及河道兩岸出溢,且壩址位于由侏羅系碳酸鹽巖類地層組成的短軸背斜的西翼,總體上呈單斜構造,局部小褶曲發育。巖層總體走向NW320~350°、傾向SW(上游偏右岸)、傾角30~70°。主要構造形跡為斷層、裂隙及層間剪切帶。

壩址測區范圍內共發現14條斷層,且以壓扭性斷層為主,可見擦痕,走向主要為NW280~300°、320~345°及NE50~80°,傾角為60~88°,破碎帶為碎塊巖及糜棱巖等,擠壓較密實,可見石膏、白云母、鐵質結核等。

右壩肩巖體整體滲透性強于左壩肩,且處于地下水徑流的上游區,存在F13斷層和F2和F3及F8斷層,巖體破碎,裂隙發育,存在較多寬大裂隙。

3 延伸帷幕設計緣由

由于壩基地層結構復雜及透水性較強的特性,業主提供的地質勘查資料不全面,本工程又屬于EPC總承包合同,設計上多偏于經濟考慮,故在初始設計完成后,出現了下游面滲漏量偏大的現狀。專家組經補勘分析,最后確定為主要來自右岸的繞壩滲漏,為此設計主要對右壩肩各灌漿進行了帷幕延伸,在原有設計帷幕基礎之上,向右和向下分別進行了加長和加深帷幕線,以減少繞滲量,增強整個大壩庫區的防滲性能,確保大壩的穩定,同時也使灌溉及發電效益達到預期目標,本次穩定漿液主要用于斷層帶和寬大裂隙較為集中的右壩肩EL.763.0m高程,帷幕灌漿向下延伸至EL.630.0m高程。

4 延伸帷幕布置及施工方案

大壩右岸EL.763.0m高程灌漿廊道布置2排延伸帷幕,排距為0.8m,孔距2.0m,單孔孔深133m,共71孔,合計9443m,其中上游排35孔,下游排36孔,鉆孔孔徑為Φ76mm,采用自上而下分段進行,段長自上而下分別為第一段2m,第二段3m,第三及以下段次為5m,灌漿設計壓力為第一段0.4MPa,最大壓力為3.0MPa,每增加1m壓力增加0.05MPa,壓水試驗壓力為灌漿壓力的0.8,超過1.0MPa的按 1.0MPa執行。

針對該部位斷層眾多、裂隙發育的特點,結合前期右岸灌漿試驗吸漿量普遍較大的現象,決定首先對該部位下游排透水性較大的段次采取穩定漿液進行灌注,以能更好的保證灌漿質量,加快施工進度、節約灌漿水泥,減少投資。

帷幕滲漏設計標準:以單點法壓水為主,結合資料綜合分析,透水率小于3Lu為合格控制標準,在斷層及破碎帶集中地帶,可根據壓水檢查結果結合灌漿資料成果綜合評定。

5 穩定漿液室內配比試驗

5.1 試驗用料

水泥:采用該國某知名水泥公司提供的SRC42.5#抗硫酸鹽灌漿水泥,主要物理指標為:比表面積3000cm2/gm,通過80um篩余量為4.90%,初凝及終凝時間分別為145和200min,3天及7天抗壓強度分別為4524和5539PSI;其化學成分及含量基本與我國PO42.5R水泥相當,各性質指標均滿足本項目大壩帷幕灌漿要求。

膨潤土:采用該國優質鈉性二級膨潤土,主要物理指標為:密度為2.86g/cm3,通過74um濕篩余量為4.10%,自由膨脹率為820,按API標準測定其表觀粘度為20,濾失量為13.1ml,其化學成分中燒堿含量偏低,其它化學成分滿足規定要求。

外加劑:購自中國江蘇某知名品牌高效緩凝減水劑,各物理化學性能指標均滿足本工程要求,采用該國生產的普通工業純堿。

施工用水:取自庫區凈水,滿足灌漿要求。

5.2 試驗成果

漿液室內試驗成果如表1所示。

5.3 水固比的選定

通過對試驗成果的分析,確定選用水固比為0.8:1的穩定漿液配比(緩凝高效減水劑0.3%),其抗壓強度滿足設計要求,其流動性也通過現場試驗驗證,適合施工工藝要求和可操作性。

6 施工主要措施及完成情況

6.1 穩定漿液制作流程

向高速攪拌機NJ-600中加入需配的水加入需配的堿和膨潤土(濕潤后)攪拌5min加入需配的水泥和減水劑攪拌均勻后輸送到各機組灌漿點。

6.2 灌漿方法與結束標準

(1)采用純壓式自上而下分段灌漿法進行灌注。(2)帷幕灌漿施工工藝流程為:鉆孔定位鉆進(第一段)鉆孔沖洗壓水試驗孔內阻塞法灌漿鑲鑄孔口管待凝鉆進(第二段)鉆孔沖洗壓水試驗孔內阻塞法灌注穩定漿液循環鉆灌第三段及其以下孔段至終孔機械封孔。(3)鉆孔采用XY-2型地質鉆機鉆孔,鉆孔前準確確定孔位、孔向,固定好鉆機。(4)第一段鉆孔完成以后,進行鉆孔裂隙沖洗,壓水試驗、卡塞灌漿等工序,然后進行孔口管的鑲鑄,待凝72h以上,以確保其鑲鑄精確和牢靠。(5)采用集中供漿的方式,直接將配制好的穩定漿液(或者其他需要的原漿)輸送到各施工面的儲漿桶中,采用3SNS灌漿泵灌漿,整個壓水試驗及灌漿過程均采用JT智能灌漿自動記錄儀記錄。(6)進行第二段的鉆孔、沖洗與壓水試驗、穩定漿液灌漿,并按設計及規范要求達到結束標準,如此循環,直到終孔段灌漿完成后封孔。(7)灌漿結束標準:各灌漿段的結束條件為:該段在最大設計壓力下,當注入率不大于1L/min后,持續灌注30min,即可結束灌漿,當灌漿段灌漿結束6h后方可開始掃孔進行下一段施工,如此循環,直到終孔。(8)封孔:1)每個灌漿孔全孔灌漿結束后,使用水灰比為0.5:1的純水泥漿置換孔內稀漿或積水,采用“全孔灌漿法”封孔。2)封孔灌漿壓力采用該孔的最大灌漿壓力,灌漿持續時間不小于60min。3)封孔必須密實、不得有滲水現象,孔內不得出現其他異物及雜質,孔口部分需采用砂漿人工抹平。(9)特殊情況處理:大量漏漿的巖層,可以通過降低灌漿壓力或者采用自流的方式進行,限制其流量,如果長時間仍然無明顯改變,則采取速凝漿液或間歇灌漿的措施進行處理,如此反復多次,直到灌漿壓力及灌入流量達到結束條件。

6.3 各次序孔灌漿成果匯總

各次序孔灌漿成果匯總如表2所示。

6.4 各次序孔簡易壓水透水率成果匯總表

各次序孔簡易壓水透水率成果匯總如表3所示。

7 灌漿質量檢查

灌漿質量檢查孔壓水試驗成果如表4所示。

條款英文范文3

[關鍵詞] 英文商務合同;語言特點;文體特征

隨著全球一體化的加速,越來越多的外國公司與中國本土企業進行貿易往來。在貿易過程中,為了避免糾紛或將來容易地處理糾紛,雙方將通過訂立合同來保護彼此的利益。這樣以來,商務合同就顯得尤其重要。在國際貿易中,英語是通用語言,因此商務合同和多都是以英文形式出現的。為了更好的保護合同雙方尤其是本土企業的利益,對英文商務合同的了解和認識就顯得尤其重要。

一、合同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于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此類合同是產生債權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根據定義,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合同,首先,一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或者換句話說,一個合同是一種法律;其次,合同嚴格規定所有各方都必須遵守沒有任何理由違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最后,合同各方必須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聯系。而英文商務合同是合同的一種類型,具有合同的所有特性和法律效力。

二、英文商務合同的結構

一般來說,正式的英文商務合同包括三個部分:序言,正文和結尾。序言是合同開始部分,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礎,通常有合同名稱、合同各方、各方的有效住址、合同簽署日期和地點以及合同簽署的原因、目的和背景等;正文是英文商務合同最重要的部分,本部分詳細明確的對合同有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規定和解釋,如合同類型的對象和范圍,合同對象的價格、數量、付款方式以及其他各種附帶的費用、合同轉讓的條件、支付賠償金、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保險條款等;合同結尾主要明確的合同使用的語言和他們的有效性、合同各方的簽名和印章等。

三、英文商務合同的語言特點

英文商務合同具有自己獨特的風格不同于其它的問題類型。英文商務合同所使用的語言屬于法律英語。首先,英文商務合同的內容必須只包含字面意思,不得有暗示的語言和表達;其次,英文商務合同必須有嚴格正規的格式風格,無論是在詞、句或段落上;最后,英文商務合同的詞或短語的意義必須是相對穩定一致的。

1、詞匯特點

用于商務合同的英語是一種法律語言,是有別于日常表達和其他領域的。為了顯示合同語言的正規、準確和莊嚴,大字眼詞的使用是英文商務合同的獨特的語言現象之一,例如:The work shall be perform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該句中in accordance with就比 according to更正式莊嚴;古英語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使用,但在英文商務合同中卻屢見不鮮,如:hereby, hereinabove, hereinbefore, herein below, hereafter, hereinafter, hereof, hereto, hereunder, thereby, therefrom, thereof, therefor, whereby, wherein, whereof, and whereupon,這些古詞的應用使英文商務合同顯得非常正式。另外一些很少在日常表達中出現的外來詞在英文商務合同中經常出現,如:拉丁語的Bona fide activity(慈善活動)、inter alia(還有其他事項)、mutatia mutadandis(根據情況在細節上作必要修改)等; 法語的bar(律師)、suit(、控告)、complain(投訴)、jury(陪審團)、terms(條件、條款)等。

術語的廣泛應用是商務英語的另一個特點,特別是法律和商業術語在合同中發揮著特殊作用。商務合同首先是一種法律文件,因此法律條款和詞匯的應用是很自然的,如:whereas (鑒于),in witness whereof (特此立據),know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根據本文件,特此宣布),now before ( 特此)等;另外,大量的常用詞在英文商務合同中已經變成了術語以表明合同屬于該領域的法律文件,如:action (訴訟)、 negligence (過失)、limitation (時效)、counterpart (文件副本)、prejudice (損害)、execution (簽訂) 、party (當事人)等;其次,商務合同可能涉及各行各業的企業利益,大量的商業條款和詞匯的使用也是必要的,如TPND(偷竊及提貨不著險)、irrevocable L/C at sight (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 negotiable instrument(可流通票據)等。

2、句法特點

英文商務合同的句子是獨一無二的,不同于其他專用英語。這些句子都比較正規有嚴格的結構。大量陳述句的使用是最明顯的特征之一,合同中的陳述句用來描述事實,締約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顯示出正式平實的風格;為了明確有關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英文商務合同經常使用被動語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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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英文范文4

關鍵詞:國際工程;課程建設;教學內容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5)17-0144-02

一、引言

近十年以來,中國的對外工程承包企業逐步走出去,在國外承攬了大量工程,因此需要招聘大量的國際工程管理人員,尤其以中鐵、中建、中交等大型建設集團為主,這些集團對國際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本門課程為《國際工程合同條款》是從事國際工程管理行業的從業人員的一門重要課程,通過教學,使學生具備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論和實踐能力,通過對過去十余年的教學經驗總結和往屆畢業生反饋的信息,《國際工程合同條款》課程的設置是十分必要的,這門課程是畢業生在未來的工作中重要課程,本文將對該課程的教學內容進行研究和探索。

該課程是工程管理專業方向的一門中英文雙語課程,采用FIDIC原版教材,以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在1999年出版的第一版《新紅皮書》作為教材,以之為主線,增加了FIDIC編制的各類合同條件的相關內容。通過本課程的教學,將會使學生了解FIDIC;相關的標準合同條件出版物;掌握項目的參與人業主、承包商、咨詢工程師和指定的分包商等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條款、開工、竣工和推遲竣工條款、工程承包的轉讓和分包條款、工程支付證書和履約保函、保險和爭議解決的條款、工程計量與變更條款等內容。正確使用國際工程合同專業英文詞匯和術語,熟悉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的形式和內容,培養管理專業的學生在閱讀合同,理解和翻譯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巧,勝任英文合同的讀,譯,寫等工作。

二、課程選用教材狀況

選用教材情況:2000年至2003年采用FIDIC 1987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作為教材;2004年至2007年采用《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1999)即《施工合同條件》(新紅皮書)由FIDIC和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共同編譯,機械工業出版社1999;2008年至2009年采用《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MDB Harmonised Edition 2005年MDB多邊銀行和諧版;2010年至2013年采用上述第二項即1999年的新紅皮書版本。

三、教學內容的增加與完善

本課程以1999年版新紅皮書為基準,與時俱進,隨時對教學內容進行增加和補充,并進行比較和研究,主要在如下方面做增加:①增加講解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總承包合同條款(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1999)的內容,另外對我國的總承包合同(2011――0216試行版)銀皮書合同進行對比;②對新紅皮書和銀皮書相關內容進行對比。

(一)我國總承包合同與EPC總承包合同(銀皮書)的對比分析內容

通過以上我國總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條件與EPC總承包合同的對比可以看出,在EPC總承包合同中承包商要承擔比其他兩種合同更多的責任,并且雇主通過更多的模糊條款使承包商承擔了更多的風險。通過對我國總承包合同與EPC總承包合同(銀皮書)中承包商承擔風險的對比分析,可以得到:

1.2.4.1,2.4.2“安全保證”條款,發包人承擔了更多處理現場設施、維護現場周圍秩序及設置安全標志的工作。而在EPC總承包合同中,業主只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商提供進入和占用現場各個部分的權利,而對于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及協調處理現場周圍的安全保護工作,均有承包商來執行,雇主的責任非常少。與國內總承包合同相比EPC總承包合同條款中承包商要承擔更多的責任,應對責任中所附帶的更多的風險。

2.5.2.1“設計中發包人的義務”條款可以看出,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設計所需要的項目基礎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齊全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在EPC總承包合同中承包商只對其負責的、或不可變的部分、數據和資料負責,承包商要自費對這些數據進行復驗,如果雇主給予的數據不準確,在復驗時承包商就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投入更多的資金,承包商可能會面臨成本增加,竣工時間延誤等風險。

3.5.2.1“設計中發包人的義務”條款第二條可以看出,發包人提供和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下、地上已有的構筑物建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性、齊全性和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在EPC總承包合同中,雇主對所提供資料的任何錯誤、不準確或遺漏不負責,承包商被認為在簽訂合同前已取得現場的障礙資料。因此對于業主所提供的資料,承包商要進行核實,所發生的費用也由承包商承擔,相比較來說在EPC總承包合同中承包商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所承擔的風險也很大。

4.13.7“合同價格調整”條款可以看出,我國總承包合同條款的價格調整不僅包括因法律、國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業規定發生變化,影響到合同價格增減的,而且還包括價格的調整影響到承包人投入成本的增減。在EPC總承包合同中只有當工程所在國的法律變化引起費用增減時才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對于工程所在國稅費的增加、匯率的變動、物價的上漲均不予以調整。因此承包商在EPC總承包合同中要承擔更多的價格變動引起的風險。

條款英文范文5

關鍵詞:FIDIC 合同條款; 國際承包工程;應用

Abstract: in relation to FIDIC in terms of the contract through its various provisions, provisions of the management methods and means of construction, a project management mode, but also reflects the corresponding project management thought. 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how to apply in FIDIC contract in overseas project contracting clause.

Keywords: FIDIC in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in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application;

中圖分類號:F426.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FIDIC 合同條款是國際咨詢工程師協會的法文縮寫,在土木行業 FIDIC合同條款就是國際承包工程的“圣經”??梢哉f,FIDIC是集工業發達國家土木建筑業上百年的經驗,把工程技術、法律、經濟和管理等有機結合起來的一個合同條件。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都要求用其作指導合同。

本人從2004年到現在,基本上在海外跑,從事第一線的具體工作,所以在國際工程承包的過程中對于使用 FIDIC合同條款有一點工作體會。對于使用 FIDIC合同條款者一定要懂得英文。 FIDIC語言都是英文的,這在FIDIC第5.1條中很明確。不會英文就很難通過翻譯去搞這項工作,有很多東西同樣一個詞,英文和中文翻來翻去意思就變了,另外對於許多專業詞匯, 靠字典是得不到真諦的,甚至偏離可能會很大。所以、要想用好FIDIC,最理想的人是學技術的又懂英文,同時也應懂一些法律知識,因為FIDIC本身就是一本施工法。 FIDIC里面涉及到許多英文的法律用語,相當講究用詞的正確與嚴謹,來不得半點含糊,這些一定要在實際運用中注意掌握。本文結合本人在海外承包工程項目中的實際情況,講講如何在項目上應用 FIDIC合同條款。

FIDIC的最大特點是:程序公開、公平競爭、機會均等,這是它的合理部分,對任何人都沒有偏見,至少出發點是這樣。從理論上講,FIDIC對承包商、對業主、對監理工程師都是平等的,誰也不能凌駕於誰之上。因此,作為承包商應盡量選用 FIDIC,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及合法權利。

FIDIC的宗旨:“承包商做工要得到支付,而業主付款要物有所值”。根據FIDIC的第60,69款,承包商拿不到工程款就可以隨時停止合同的執行。如果一個工程出現大量到期不付款,干了半天活,卻欠一大筆錢,承包商就應該把工程停下來。“虱子多了不怕咬,欠賬多了不怕討”,是有一定道理的。業主欠帳的金額在一個合理的范因內,你還可以想辦法要回來,如欠得太多了,是個很大的數目,超過了其償付能力,那麼,他就會千方百計地拖下去,甚至不會還你了!所以,“承包商做工要得到支付” 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作為一名承包商,腦子里應隨時裝著這句話,同時用來指導自己的日常業務,并以此為依據去找業主、咨詢工程師講理,這在FIDIC的第69款中也有明確規定,打到哪里都是天經地義的。拿不到錢就停工、撤走,最終還是業主怕。如果傻乎乎地給他墊錢干活,沒有不吃虧的。前不久的公路一局海外分公司埃塞亞的斯公司的公路局項目逐漸全面停工最終逼的公路局業主付清所有欠款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般情況下所講的FIDIC通常是指簽約合同中的一般條款,或叫做通用規則,并不是合同全部。合同內容應包括合約、中標通知書、一般條款、特殊條款、枝術規范、圖紙、BQ單及各種附件等,這在FIDIC特殊條款的第5.2款里有明確說明。如果你熟悉 FIDIC, 實際工作中就不用去看一般條款,因為都是固定的;要看,就是看合同的特殊條款。特殊條款都是對一般條款的修訂補充和對本項目的特殊規定,具體條件都在特殊條款中。比如說,在投標過程中你想知道,這個項目的計價是用美元還是當地貨幣,兌換率、物價上漲因素、付款期限都是怎樣規定的。再有仲裁是在中國,項目所在國還是第三國?這些都要統統在特殊條款中寫明。

以下通過各個條款來談談 FIDIC合同條款在工程中的具體應用。

1合同的嚴肅性。合同是對雙方的法律制約,寧愿不簽,也別胡簽;一旦簽了,必須認真執行,就是賠死你也得干。中國現在是國際仲裁強迫執行委員會的會員國之一,如果簽約後你又不干了,業主可以提交仲裁,仲裁之後中國政府要強迫你執行,因為你是成員國的承包商。因此,簽合同要特別慎重。好的合同可簽:不好的合同千萬不能簽。寧愿養精蓄銳等待機會,也不去簽一個不好的項目,弄得精疲力盡,到頭來還是個賠錢的買賣。

2監理工程師的地位和作用。FIDIC實際是想建立一個以監理工程師為中心的專家管理體系。從理論上講,監理工程師是一個中間人,又是一個設計者,又是一個施工監理,又是一個準仲裁員,更是業主的人(但與業主不能有任何依附或從屬關系)。監理工程師是獨立於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他在兩者之間起著過濾器和篩子的作用。 FIDIC的框架關系是業主、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之間的“三位一體”,就是一種三角關系,但并非是等邊三角形,監理工程師在這個三條關系中靠業主一側更近些,因為國際承包工程的市場畢竟這是買方市場。例如FIDIC第7.2款規定,土建項目中永久工程的施工圖要由承包商做。國際工程設計咨詢費占項目投資的 IO%左右,比國內目前的2一4%要高得多。

3BQ單。FIDIC的最大特點是單價合同,正因為它的這個特點,才產生出索賠的概念。 FIDIC索賠有很多技巧。單價合同的概念,簡單地說就是投標時要把每個單項工程的單價定死,而驗工計價是看你干的活多少,工程數量是在變動的,第 55款對此有十分清楚的說明。FIDIC在簽約之後,從來沒有一個合同的合約總價與完工總價是一致的,這是絕對真理。一個有能力的承包商應該為之奮斗的是使履約金額大於簽約金額。但如果你合同中單價報得很低那麼還是少干點好,因為干得越多賠得越多。作為企業的領導,應該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實施的項目是采用FIDIC,有三個大的創收支柱要抓?。阂皇撬髻r;二是變更令;三是調價公式,即平時講的物償上漲這類概念。調價公式里面包括一個兌換率的概念,尤其在承包國際工程時,兌換率相當重要,是固定匯率還是變動匯率,外匯占的百分比,等等。因為這兩個合同的原則都是不期望承包商在投標時就把各種風險因素和未知費用全部事先打進標價里,使得報價含有水份和難以進行相互比較,而是主張通過合同手段及條款規定,由業主額外隨時補償在實施過程中可能分生的有關經濟損失。

4索賠。FIDIC合同條款涉及索賠的內容大致有兩個方面。其一是關于工期的索賠,主要是業主不能按規定時限提供有關圖紙、設計變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其二是動用款項索賠,主要有工程變更、單價改動、規范改變及不可預見事件等,如水文地質條件變化、人為干擾等情況都有可能發生。總之,在FIDIC合同條款中很多規定為承包商索賠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些規定,在施工過程中要專門注意與索賠相關事件的發生,及時抓住索賠時機,尋找索賠動因,要做到這一步,不精通索賠條款是很難辦到的。做為項目管理班子,特別是項目經理、財務負責人必須精通FIDIC合同索賠條款,才能不失時機地提出索賠,減少流失,提高效益。

我的體會是:索賠,談何容易!因為不是你想索賠就能真正得到索賠的,可能出現事與愿違的情形,甚至會伴隨有負面影響,業主也要展開反索賠,這就存在一個權衡利弊的問題。當然, 承包商應該依據合同條款努力拿回盡可能多的索賠。在 FIDIC里索賠的條款很多,例如第 12、13、40、52.5、65款等。其中第12款很重要,承包商一般在索賠時會經常引用這個條款,可以說是索賠的基礎,必須記住。第12款的中心意思是: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承包商遇到了編制標書時不可預見的事情,才可以索賠。如果是單價報低了,那活該。承包商在投標首封函里就聲明過:“我已經認真地研讀了標書,對標書條件了如指掌,所有報價不變?!备鶕@句話,業主就可以拒絕你的索賠;除非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情,你才能利用第12、13、40款或特別風險條款等進行索賠。即便這樣,業主也會和你爭執, 實在達不成一致時就要打仲裁。仲裁真正進行起來往往象馬拉松, 是件非常頭疼的事,而旦最終未必勝訴。有人講:“以低價拿標,靠索賠賺錢”。我個人不同意這種說法,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做法。

5變更令:現在不少書中過分強調索賠,從而導致不熟悉實際情況的人對索賠形成認識上的誤區,似乎索賠是萬能的,甚至可能有索賠是在國際承包工程中創收的唯一辦法這種印象。但我倒是主張靠變更令賺錢,而且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靠變更令賺錢既容易又保險又方便,沒有什麼爭端,往往一句話、一個概念,就能多賺幾萬美元。如果業主要求承包商執行合同 BQ革中沒有列出的工作任務,通常是讓咨詢工程師按FIDIC的第 52款發出變更令而指示承包商去完成。要想主動用好變更令是需要技巧的,必須依靠智慧。

6不可預見費,這也是 FIDIC第 58款中的內容包括按點工的標準發出變更令。標書里的不可預見費與國內概念不大一樣,其意思就是業主預留出一筆錢來支付他沒有想到的可能發生的費用,擺在BQ單項下,通常為合同總償的 2.5%- 5%,索賠除外。一般在標書中,它不是明列 5%,而是列出一個具體數,比方說100萬美元或 200萬美元。承包商在投標時都想揣測標底,怎麼分析?有個可供參考的技巧,就是反過來算。從標書里可以查到不可預見費的具體數,又知道在 2.5%-5%之內是合理的,反過來一算,再加上專業知識和投標經驗,就能大致判斷出標底來,至少可以知道一個范圍,這對承保商在報價時做出最后決策也許會有幫助。利用 FIDIC條款中的不可預見費和點工賺錢也很容易,這就要靠你和業主,監理工程師斗智斗勇了。

7延長工期。FIDIC的第44款講延長工期,簡稱EOT,這一款很重要。中國公司在海外做承包工程,由於受制於多種客觀因素,準時按合約工期完工的比例不大,工期拖延一天,就伴隨著一天的費用支出,因此必須面對這個現實來了解和掌握有關延期條款。第 44款又和第14款連在一起使用,第14款講的是進度計劃。FIDIC規定,承包商在提交資格預審材料時,就要報一個施工建議,盡管不一定報施工計劃;而你投標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施工進度計劃,至少要有一個橫道圖計劃?,F在國際上很多項目,光報一個純粹的進度計劃都不行了,還要求有一個叫做關鍵線路法CPM的施工組織安排,叫做網絡圖。第14款規定,中標之後,承包商必須重新提交一份進度計劃,并附上你的現金流量表,以便業主據此籌備和安排資金。這是第14款的一個特點,第 14款和第 44款工程延期存在甚麼有機的聯系呢?我們可以充分利用第14款進行索賠。第14款里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大意是:第14款的進度計劃承包商必須完成,但對承包商有制約作用的是目標進度而不是中間的進度。在施工中間進行調整是正常的,不屬於違約,除非主要的關鍵項目有嚴重拖後。如果承包商能做出一個好的施工計劃,應該有助於開展索賠,使你更加主動。比分說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的項目,在合同里通常規定業主應該負責辦理諸如免稅指標及退稅手續、免稅油、免稅材料等事宜,但業主沒能及時辦妥或出現與承包商原計劃有差異的情況時,那麼我就可以提出索賠,此時按第14款所編報的計劃進度就成為索賠的依據和時間參照系。

另外,當承包商請求延長工期的要求獲得批復時,業主往往會附如一句話:“將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這就意味著不再給你錢。所以承包商首先應該獲得時間上的延長,特別是如果由於你的原因造成延誤,而要面對罰軟時,第一是爭取不被罰。但如果你確實有道理,工期的延誤是業主的原因造成的,比方說發的變更令太多,這時還有機會再索賠。變更令這個東西很好,但變更令發得太多,我活干得多,自然要花時間,工期延長是順理成章的,我賺了變更令的錢,第二還可以去索賠延長工期的管理費。這可以叫索賠,也可以叫額外拿錢。從廣義上說,索賠、變更令和調價公式這三個概念都應該屬於額外拿錢的范疇,而且後兩項的可操作性更強些,因為它們回避了“索賠”這一刺激字眼,所以值得特別重視。業主在給你項目索賠時,可以算你的直接費、間接費和利潤,他是應該給你補償利潤的。你可以堂而皇之地加進去一筆利潤。但因延長工期而索賠,業主一般是不含給予利潤上的補償,你可以利用別的詞匯,比如說管理費。時間延長了,追加一筆管理費是可以的。延期管理費一般在12%左右時,業主還是能接受的。如果要求 40%一50%,恐怕就不行了,人家含覺得你是在敲他。

8匯兌風險問題。在海外工作,這個風險因素很大,項目越大,金額越大,其影響就越大。尤其是在軟貨幣的國家,如貨幣選的不好,那你賺的錢很可能讓兌換率給吃掉。所以在決策拿項目時,一定要看這個項目是用甚麼貨幣支付,這種貨幣是硬貨幣還是軟貨幣,以及貨幣匯率如何?對匯率要特別小心。匯率在 FIDIC的第 72款有規定,通常在招標書的投標須知里面寫得很明白。投標須知里有那麼一句話:“匯率采用開標之日前 30天中央銀行公布的官方賣價 ”。請注意,這里是“賣價”,而不是“買價”,也不是“中間價”。所以承包商在投標的過程中應該把自己的外匯部分盡量加大一些,減少當地軟貨幣的比例。這就要求項目經理不單單是普通工程技術人員,還要懂一些金融、外匯方面的知識,起碼要掌握有關貨幣的軟硬和走勢。投標時,匯兌風險一定要考慮好。

另外,在編制BQ單時,不單單是早收錢和多收錢的問題,還有一個當地貨幣的軟硬問題,也要充分地考慮。如果當地貨幣是軟貨幣時,你要盡早把它收回來,并盡早花出去,比方說采購成施工中需用的實物。美元可以晚點收,要保證最終利潤拿回的是美元,而當地軟貨幣要盡快全部花完。因此,盡早收回和花掉當地軟貨幣是回避貨幣風險的有效措施。在埃塞的項目就是如此,當地比爾和美元的匯率變化就非常大,從最開始的1:8到現在的1:13.6,這就要求你一定要盡早收回和花掉當地軟貨幣,否則你賺的錢全給了通貨膨脹。

9工程保留金。一個項目的利潤可能是5%,但如果合同規定保留金也是 5%。那麼你賺的錢在沒有拿回保留金之前是攥在業主手里的,所以承包商對保留金問題不能掉以輕心。FIDIC特殊條款第60款中規定在每次發放承包商驗工計價時,業主都要扣除一定比例的現錢作為保留金,以確保彌補工程不符合規范時可以用於返工。保留金能不能最後拿回來,以及能拿回多少要取決於你的工程質量,業主態度是否友好和去索要保留金的人能力等很多因素,另外還要看項目所在的國度、地區。這里我還想提一下保留金保函的問題,如果這種保函辦理得當,就可以把你的保留金套回一半現金來。海外承包工程項目通常是這樣規定的:工程完了之后,先后要發兩個完工證書,第一個是臨時驗交證書,承包商在拿到臨時驗交證書時就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期一般是 12個月,到時候如果業主通過驗收認為項目質量很好,他就合給你再發下一個證書,即最終驗收證書,承包商的合同義務到此全部結束,業主在簽發這個證書的同時,必須向你退發所有保留金。就是說,要到保修完成他才給你保留金那部分錢。FIDIC有個好處,就是如果保留金是5%,一旦工程拿到臨時驗交證書(即第一個證書),即便后邊還有一段時間的保修責任,這時你就可以提交一個保留金保函,保函金額是合同額的2.5%,即保留金的一半,業主在拿到保函後要退放你2.5%的現金,從而可以減少資金呆滯和沉淀。保函是在銀行書面承諾形式下的保證金,是一種應承保商的請求向業主開出的可兌現文件,一張保留金保函的紙押給他,可以換回2.5%的現金。有些承包商不看這些條款,交工後半年多時間,全部保留金仍然還都押在業主那里,而按合同規定能拿回的一半現金保留金卻從來無人問津,這就使得應能用于周轉的現金不能充分發揮作用,沒有做到用錢再生錢。

以上就是本人在海外工程的施工中的體會和在項目上如何應用 FIDIC合同條款的一點經驗。

參考文獻:

FI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M]. Britain: FIDIC.1999.

條款英文范文6

關鍵詞:英文商務合同;大寫字母;應用;等效處理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4-0203-02

在英文商務合同中,大寫字母的正確運用是重要的語言特點之一,體現合同基本文體格式的嚴謹性和準確性。但不少從事對外商務的人往往忽視這種英文字母形式的變化。應該大寫的英文字母不大寫可能會引起法律意義上的不同解釋,甚至導致國際糾紛。因此,我們在英文商務合同的閱讀和寫作時應該高度重視這種字母形式上的變化。

1首字母大寫

1.1英文一般文體中的大寫字母在商務合同中仍需大寫

句首詞、人名、地名、單位名稱、語言名、星期、月份、節日等詞語和表示某國人等適合在英文一般文體中大寫的首字母在英文商務合同中需要大寫。掌握英文的人對這部分都已熟知,此處不贅述。

(1)被定義過的詞語。

這些詞語表示這些概念已經在合同的其它地方被賦予了特定的含義,已經與它們所表達的一般意義不相同了,提示閱讀合同的人應該特別注意。因此用首字母大寫的方式作為標示與區別。

例如“Agreement”可以被定義為“本協議”,而不再單純具有“協議”之意;“Price”可以被定義為“買方因本合同商品應付給賣方的金額”,而非單純表示價格之意;“Contractor”可以被定義為“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的某個公司”,具體指的就是具有相應資質的該公司,并不表示一般意義上的“承包人”。再如:

“Contract”meanstheContractAgreement,theseConditions,theEmployer’sRequirement,theTender,andfurtherdocument(ifany)whicharelistedintheContractAgreement

“合同”是指合同協議書、本合同條件、發包人要求、投標書和合同協議書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有)。

這里被定義的“合同”一詞已經有所專指,與其表達的一般意義有別。定義過的詞語在合同正文中多次出現或經常出現。因此,英文合同撰寫人通常將定義條款放在合同主文的第一條,將整個合同中需要定義的概念集中在一起。這些在英文合同中多次出現的經定義過的詞或短語首字母應大寫。

(2)當事人和組織名稱。

合同當事人是指直接參加合同的享有權利或履行義務的契約各方,這類詞和合同中涉及的機構名稱及臨時組織的名稱首字母應大寫。如:

TheLicenseeagreesthattheLicenseeshallkeeptheknow-howsuppliedbytheLicensorundersecretandconfidentialconditions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

受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

合同提及的與合同有關的國際和國內組織機構或者臨時機構名稱首字母大寫。如ChinaCouncil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StockholmChamberofCommerce斯德哥爾摩商會;DisputeAdjudicationBoard爭端裁決委員會等。

(3)引用的該合同條款目錄、標題或者附件名稱。

英文商務合同經常引用該合同其它條款目錄、標題或者附件,體現了合同的簡潔與嚴謹。此種情況下的被引用的目錄、標題詞或者附件名稱的首字母應大寫。

ThisguaranteemaybeinasimilarformreferredtoinSub-Clause14.2[AdvancePayment]

該保函可以用與第14.2款[預付款]中提到的格式相似的格式。

TheSellershallberesponsibleforthetrainingofthetechnicalpersonneldispatchedbytheBuyer.Thenumberofpersonnel,trainingplaceandtheextentoftrainingareshowninAppendix6tothepresentcontract.

賣方應負責培訓買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和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6。

(4)引用的國際公約、慣例、法律、條例和其他契約等的名稱。

國際商務活動的進行主要是通過本國當事人和外國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完成的。因此,國際商務合同就不可避免地經常引用國際公約、國際慣例以及為調整涉外關系而制定的國內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其它契約。此時,這些文件名稱首字母應該大寫。如:

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Regulations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IndividualIncomeTax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RulesofArbitrationofthe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

《國際商會仲裁規則》

(5)相關國際組織、國家機構和有關組織出具的證書和文件名稱。

在國際商務英文合同中,會經常涉及不同國際和國家機構和組織出具的證書和文件,這些證書和文件名稱的首字母應大寫。常用的有:

CommercialInvoice商業發票,BillofLading海運提單,PackingList裝箱單,LetterofCredit信用證,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Policy貨物運輸保險單,CertificateofOrigin原產地證明書,AdvancePaymentGuarantee預付款保函等。

在以上情況,短語中的虛詞首字母不大寫。

1.2詞、短語和語句大寫

合同中為強調某些部分而用大寫字母書寫(含虛詞),以資警示或醒目。如:

Onthesurfaceofeachpackage,thepackagenumber,measurements,grossweight,netweight,suchcautionsas“DONOTSTACKUPSIDEDOWN”,“HANDLEWITHCARE”,“KEEPFROMMOISTURE”andthefollowingmarkshallbestenciledlegiblyinfadelesspaint.

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警示詞語以及下列裝船嘜頭。

INWITNESSWHEREOF,theparties,heretohavecausedthisAgreementtobeexecutedbydulyauthorizedrepresentativesofbothpartiesondateandyearfirstwrittenabove.

本合同由雙方正當授權代表于本協議上述記載的日期代表雙方訂立,特此為證。

1.3首字母大寫縮略語

在英文商務合同中,也經常有多個單詞組成的詞組、短語使用首字母大寫的縮略語,稱為acronym。這是一種簡練的縮略形式,最常用于世界性或地區性的組織機構名稱:UNESCO,WTO等;合同中的價格術語:EXW,FCA,CIF,DAF等;付款條件L/C,D/P,T/T等;單證名稱:B/L,IP等;保險險別:WR,AR等;貨幣名稱:USD,RMB等。這些縮略語都是在長期國際、商務實踐中形成,有固定用法與含義,有統一的解釋。在這些縮略語中,介詞首字母也應大寫,如EXW(ExWords),FOB(FreeonBoard)等,或者用斜

線(/)表示,有時即使沒有介詞也可加斜線,如A/B(AirBill)。

2翻譯時的等效處理探討

中文并不涉及詞首字母大寫的情況。因此,英文商務合同翻譯成中文時,對含有大寫字母的詞或者短語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1)對于被定義過的詞語或者為警示或醒目而大寫的詞,應該以使這些詞的譯詞有別于譯文其它部分的文字為原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適當的等效處理。常用的方法是改變相應譯詞的字號或字體,一般使用加大字號、粗體字、斜體字等;也可以對相應的譯詞添加標記,常見的標記有對該譯詞加引號、下劃線等。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使用何種處理方法,一個合同應當使用同一種處理方法。如對定義過的詞的譯詞采用斜體字,則整個合同譯文中對定義過的詞的譯詞采用斜體字。

(2)對首字母大寫的縮略語,通常采用意譯的方法譯出全稱,如IDA國際開發協會,EDI電子數據交換,UNCITRAL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等;有些還可以根據漢語縮略規則賦以簡稱,如ASEAN東盟,EEC歐共體等;個別情況也用音譯,如OPEC石油輸出國組織,亦稱歐佩克;對于價格術語、付款條件等在譯文中可以保持原有縮略語不變,如FOB、T/T等。

(3)其它情況下出現的含有首字母大寫字母的詞或者短語,也可參照2.1條的處理方法做等效處理。如果不變字體或不做標記也能準確表達出原文的含義,也可按照一般譯文處理,勿需變體或標記。

本文通過實例對英文商務合同中首字母大寫情況作了分析總結,并提出了翻譯時常用的等效處理方法。由于英漢文化和語言習慣差異,英文這種詞形的變化在漢譯時還會有其它表達方法。但無論如何,漢譯時應該強調等效原則,即要忠實地表達出原文的含義,從而體現合同用詞的精確和嚴謹。

參考文獻

[1]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編譯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M],1999年第1版,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1999.

[2]唐德華,孫秀君.涉外合同最新文本樣式[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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