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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與就業范文1
【關鍵詞】校政合作;畢業生;就業;創業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源”,是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性,當前,隨著高校的擴招,高校畢業生數量急劇增加,2012年畢業生達680萬,2013年,預計高校畢業生數量近700萬,對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各級政府、各高校十分重視,采取切實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校政合作,以校政合作為平臺,以項目建設為載體,有力地促進了畢業生就業與創業工作。
一、校政合作的基本做法
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加強與蘇州市人社局、蘇州人才服務中心、蘇州高新區勞動局等政府部門合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活動,對于培養大學生創業意識、提高大學生創業能力、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起到積極的作用。
1.共建校園人才市場,為畢業生提供充足就業崗位
2007年,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充分發揮區域經濟優勢,立足服務地方經濟,利用與蘇州市人事局、蘇州市人才市場多次合作開辦校園招聘會的經驗,借助政府的公共信息資源及多年人才市場運作的經驗,在學院內建立了蘇州市畢業生就業市場國際教育園北區市場。
國際教育園北區市場由政府、企業、學校共同投資、共同管理。學校借鑒政府常設人才市場的管理制度,負責市場正常運作的管理服務;政府指定專門人員常駐校園常設市場負責媒介宣傳,提供用人需求的信息,組織企事業用人單位入場招聘,履行政府部門的服務職能;用人單位及時提供崗位、技能的需求信息,指導學校的專業建設和技能培訓工作并提供見習培訓和預就業崗位,形成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緊密型合作關系。
國際教育園北區市場常設管理辦公室,由蘇州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人擔任主任,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人擔任副主任,工作人員由雙方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國際教育園北區市場的日常工作。
依托蘇州市人事局、蘇州人才服務中心的影響力和成熟的管理辦法,北區人才常設市場每年安排招聘活動10-12場,根據國際教育園北區各高職院校教學規律,突出畢業生尋找就業崗位和實習崗位的最佳時間,每年4-6月、10-12月每月安排2場,采取縣區區域招聘和專業專場招聘相結合,年初制定詳細招聘活動安排,向社會用人單位及畢業生公示,廣泛收集就業崗位,組織畢業生進場應聘,為畢業生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有效促進了國際教育園各高校畢業生就業。
2.共建就業創業指導站,舉辦創業模擬實訓班
2011年,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與蘇州人社局再次合作,蘇州市人社局在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設立蘇州高校就業創業指導站,開設創業模擬實訓班,由蘇州市政府出資為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進行免費培訓,不限戶籍,大學生培訓合格,在蘇州市自辦實體,經工商登記,憑創業模擬實訓合格證,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有效地帶動和幫助大學生成功創業。
整個培訓課程共64學時,其中8學時為創業引導和創業政策培訓,56學時為創業實訓模擬公司課程,采用業余形式,在校學生可通過晚自習或雙休日參加培訓。通過組建模擬公司,確定公司架構,分析經營環境,嘗試經營業務以及完成各崗位和各商業環節的實際業務活動,使學員體會真實的商業環境和商業行為,提升參與市場競爭的綜合能力和相關意識,包括執業能力、辦公能力、社交能力、管理能力和風險意識、市場意識、團隊意識等,有效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成功率。
3.建立人才培養輸出基地,促進校企緊密合作
多年來,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注重加強與蘇州高新區勞動局的聯系,作為蘇州高新區主辦的蘇州高新區技職院校就業指導研究會常務理事單位,一直積極參加研究會的各項活動,主動參與研究有關就業指導方法、就業市場建設、就業政策調研、大學生創業能力提升等相關專題的研究,積極參與研究會與高新區人事經理協會的各類聯誼活動,加深了校企的緊密合作,高新區每年組織近百家企業到校招聘,為學校提供數百個就業崗位。
2011年,蘇州高新區勞動局在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設立蘇州高新區技能人才培養輸出基地,作為校政合作項目,高新區政府每年對基地學校給予5萬元的獎勵,另外基地學校每年為高新區輸送一名獲得高級技能證書的畢業生,蘇州高新區政府給予2000元/生獎勵。2011年11月30日,在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舉辦2012屆畢業生校園雙選會,共有243家用人單位參會,提供需求崗位5300個,其中高新區用人單位75家,提供崗位1300余個,有效拓寬了畢業生的就業渠道。
二、校政合作取得的成效
1.校政合作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
校政合作有利于加強政府與學校的交流溝通,了解學校的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適應社會需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的政策,針對在蘇高校蘇州籍畢業生人數較少,非蘇州籍畢業生人數較多的情況,為擴大政策的受惠面,提高政策的執行效果,蘇州市人社局在廣泛調研和征求在蘇高校意見的基礎上,2011年12月5日蘇州市出臺《關于完善市區高校畢業生及青年就業見習工作的意見》,規定“政府統一為見習學員購買綜合性商業保險”,“政府按核定的見習人數和時間予以生活費補貼、帶教見習學員補貼,生活費補貼標準為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帶教見習學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見習對象為蘇州籍生源未就業并進行失業登記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內未就業的非蘇州市戶籍畢業生”;2010年9月29日,蘇州市出臺《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的實施意見》,要求“推進在蘇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站建設,組織有創業愿望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參加創業模擬實訓,增強大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創業模擬實訓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補貼標準參照創業培訓(SYB)”,文件的服務對象突破了以往只關注蘇州籍生源,拓展為所有在蘇高校生源,受到了在蘇高校普遍歡迎,大大提升了在蘇高校大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促進了在蘇高校大學生的就業與創業工作。
2.校政合作有利于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
由北區常設市場牽頭,依托蘇州市人事局、人才服務中心組織成立蘇州高校就業工作聯盟,以聯盟為依托,交流就業工作經驗,研究就業工作方法,建立各屆畢業生生源信息庫,促進本區域人才信息的聚集,為單位對實用、技術型人才的需求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時,建立人才需求的信息平臺,突破了就業信息和就業指導的時空限制,實現了無縫對接。借助校政合作平臺優勢,密切了校企關系,使學校及時了解企業的需求和發展,對于加強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根據校園人才市場及企業的反饋信息,學院近兩年通過教改試點專業建設等途徑進行校企合作、產學合作、訂單培養、工學交替、任務驅動、項目導向、頂崗實習等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創新,成效顯著。同時積極探索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校企合作新模式,采取校企共建、社會捐建等多種途徑,建成校企資源互補型的校內實訓中心。大力推進校外頂崗實習,使校內生產性實訓、校外頂崗實習比例逐步加大,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提高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同時,在實踐教學環節的設計中合理設計專業認知實習、專業基本技能訓練、校內生產性實訓、頂崗實習、技術應用與創新實訓等實踐性與生產性相融合的實訓。形成以基本技能、專業技能、綜合技能(能力)培養為主線的“模塊化、組合型、進階式”實踐教學體系,實現了校內實訓、頂崗實習與綜合性畢業設計環節的有機結合。
3.校政合作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培養質量
通過校政合作,使學校及時了解地方產業政策和就業政策,實現校政信息互通,了解企業的人才需求信息,及時調整專業結構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實現校企深層次合作,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合格人才,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根據《蘇州市服務業新一輪跨越發展計劃》文件精神,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了解到蘇州市新一輪服務業跨越發展的總思路是加速發展生產業、提升發展消費業、創新發展公共服務業,把蘇州打造成現代服務業高地和服務經濟強市,及時調整相關專業結構。2009年,新增了“營銷與策劃”、“投資與理財”、“會計與審計”三個專業,同時調整了應用電子技術專業的“電子產品營銷”方向、染整技術專業的“工藝與貿易”方向等12個專業方向。2010年,學院根據中國會展業的發展態勢、蘇州與上海和長三角其他城市的同城化趨勢,新增了“會展策劃與管理”專業,同時調整了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的“連鎖企業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的“IT服務外包”等九個專業方向,從而使進一步提升了專業設置與區域經濟發展的吻合度以及高職教育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緊密度。
總之,校政合作對于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密切校企關系、整合各種資源、拓展就業渠道具有重要的作用,從而有利于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升大學生的就業與創業能力,促進大學生的就業與創業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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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學鋒,陳麗影,李革.淺論政府在大學生創業中的角色定位[J].湖南商學院學報,2008,5.
創業與就業范文2
關鍵詞:創業型經濟;創業就業博弈;職業取向
中圖分類號:G64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4-0258-03
近幾年,我國大學畢業生連年增加,盡管增勢減緩,就業形勢不容樂觀。最近美國和歐洲的就業統計報告透漏了不容樂觀的信息。我國經濟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十二五”期間政府工作報告把我國經濟確定在7.5%的增長態勢,對就業又是一個挑戰性信號。國家提出“以創業促就業”的戰略構想,為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了更具戰略性的全局性的新視角。一些專家提出了經濟轉型,發展創業型經濟的設想,也為創業促就業提供了實施載體與發展平臺。本文考察創業、創業型經濟與大學生就業問題聯系,提出了就業是市場經濟普適性命題,創業不僅推動就業,而且引領就業,從就業與創業的博弈導出大學生職業取向。
一、就業、創業與創業型經濟
(一)鼓勵創業是一項積極的就業政策
創業籠統來講就是創建基業、開創事業、創辦企業等。目前大多人所談的創業,是基于創造就業崗位而派生的一系列活動。如杰弗里·A.蒂蒙斯(JeffryA Timmons)認為:“創業是一種思考、推理和行為方式,這種方式是機會驅動、注重方法和與領導相平衡。創業導致價值的產生、增加、實現和更新,不只是為所有者,也為所有參與者和利益相關者?!彼慰饲诘忍岢觯骸皠摌I是創業者通過發現和識別商業機會,組織各種資源提品和服務,以創造價值的過程?!睙o論國內國外,所有這些有關創業的概念,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創辦企業而展開論述的,嚴格來講都屬于狹義創業的范疇?;谝陨纤?,我們認為創業是指一種以相關知識為基礎,以資源整合能力為重點,以創新、創造為鮮明特色,以企業家精神為重要標志,以社會經濟發展為舞臺,以生產經營等商業活動為主要內容的一種獨特的行為方式。創業可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崗位型創業,立足崗位,研究工作,不斷創新,創造一流業績,崗位的轉換將會加快其發展進程。第二種是實業型創業,能夠創辦企業和經濟實體的,以開拓市場、創造經濟效益為目標,以創新精神和創業精神的實現為動力,具有企業管理、市場開發能力等經營管理型人才。第三種是社會型創業,就是以整個人生發展和社會發展為基點,創造出具有長遠經濟效益和社會戰略意義的新興行業或產業以及新的理論體系或思想學說等,其特點是走出一般的精神層面,跳出經濟視野,以引領行業發展,推動社會進步為首要目標的創業。本文所指的創業型人才主要是指實業型創業。
就業對大學生來講是生存之本,創業就是創造新的就業崗位,是解決就業問題的主動的、積極的舉措。鼓勵創業是一項積極的就業政策,其關鍵是創業引發就業“倍數效應”。創業乘數效應必然放大創業促進就業的倍數效應。創業乘數效應是指一個國家所有單個創業主體的創業活動所引致的經濟增長發生的倍數。創業乘數效應主要體現在科技化程度和產業化程度兩個方面,尤其是高產業化程度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更加顯著。
在國家層面上,世界各國紛紛采取創業促就業的國家政策。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制定并實施各種戰略,讓世界各地的青年真正有機會找到體面的、有產出的工作。其中4個E戰略:就業能力(Employability),就業機會平等(Equal Opportunities),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創造就業機會(Employment Creation),通過創業教育,積極推動發展中國家青年就業。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出臺“就業支持計劃”,該計劃高度重視工作創造與就業穩定,其核心目標之一是為16~36歲的青年人創造工作和就業。歐盟委員會2003年發表了《歐盟創業》綠皮書,2004年又了歐洲創業行動計劃書,并出臺了《小企業》等法規提出建立和改善初創和新興企業稅收和監管環境等一系列具體可行的措施來促進創業,力爭到2010年創造1500萬個就業機會[1]。
對個人來講,創業在增加自己單位投入的產出外,往往伴隨著巨大的、難以預測的風險。創業不僅解決了自己的生存與發展問題,同時也為更多的人帶來就業崗位,具有更大的社會效益。因此可以理解人創業是就業的高級形態。鼓勵創業是一項積極的就業政策。
(二)創業是價值層面的就業工程
德魯克(PeterF.Drueker)在20世紀80年代,經過對充滿活力的小型企業的研究提出創業型經濟(entrepreneurial-
economy)這一概念,同時德魯克先生也認為,是創業型經濟破解了美國近20年所面臨的巨大的就業壓力。在歐洲,創業企業僅以5%的年輕、快速成長型公司就創造了77%的新的工作崗位。
從創業型經濟與管理型經濟相比,企業家精神作為繼勞力、土地、資本、技術之后又一重要的經濟元素。把創新及創業精神作為創業型經濟體系的原動力。創業型經濟的特征是小企業成長快,經濟交往活躍。根據GEM(全球創業觀察)研究,我國創業活動十分活躍。但創業活躍并不等于創業型經濟。必須把創業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加以培育、扶持和發展,也就是把分散的、無序的創業活動上升為創業型經濟,就業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鼓勵自主創業,在于大力發展創業型經濟。創業也是價值層面的就業工程。
二、創業與大學生就業
(一)就業是市場經濟的一個普適性命題
自從有了人類,就有了生存問題,要生存必須就業,即獲得生存資源的場所或位置;自從有了社會分工,就業問題就改變了原始時期自給自足的就業形態,就業逐漸成為社會問題。尤其經過工業革命、世界大戰、經濟危機等重大的社會變革,就業問題成為各國政府的施政綱領,還吸引選票納入總統競選綱領。西方幾百年的市場經濟始終伴隨著就業與失業問題,就業問題是市場經濟的人力資源配置的調節器,就業問題是市場經濟的一個普適性的命題。
在我國實行計劃經濟時期,就業是分配制,大學生就業實行的是派遣制。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并不斷完善,大學招生就業制度經歷了派遣制——雙軌制——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等過程,使大學生就業問題凸顯,尤其隨著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國家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入,給本來就嚴峻的就業問題帶了更大的不確定性。待業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待業導致個人與家庭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帶來一些社會問題。但是,待業問題的解決促進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促進人力資源配置層次的提升。客觀面對就業問題,才能正確地解決問題,準確認識就業的普適性,才能把就業問題常態化、經?;皇峭粨粜?、權宜性所謂的“工程”。我們應該學會運用市場規律解決就業問題。
(二)大學生就業的多維思考
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成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家2007年頒布了《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與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2012年元月,國務院批轉人力資源部等7個部委的“促進就業規劃(2012—2015)”,有的地方政府還把大學生就業問題列入重要日程,作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工作來抓。如大學生村官政策,大學生在基層工作幾年后享受副科級待遇等。這一政策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大學生就業,同時也對公務員法以及國家行政體制的改革形成了挑戰預期;當前促進大學生就業的相關政策缺少系統的頂層設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的就業壓力,同時又對相應的其他待就業群體形成更大的壓力,形成新的不公平現象;另一方面,對當前大學生就業情況宣傳定位不準,由于統計口徑、統計時效等問題無形中放大了大學生就業難的實際。如,畢業一年以上就業的大學生或者自己創業的大學生無法進入官方統計系統。因此應把就業問題作為市場經濟的經常性的、持續性的工作來抓,而不是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短期行為。
第一,從宏觀上把握就業的基本內涵。根據職業生涯規劃相關理論來看,就業就是人們依托某一崗位,從事一種有效勞動,在一定時期內,可以獲得比較穩定收入的行為。根據這一表述,我國目前大學生的就業率應該超過90%。我們在課題的調查中也證實了,目前我國大學生是高就業率,低簽約率的實際情況。很多大學畢業生都有比較體面的工作,相對比較滿意的工作崗位,同時收入基本達到心理期待水平,但這些大學生沒有考慮簽署就業協議的問題(但多數簽有勞動合同)。由于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邊界劃分的模糊性,折射了當前的就業率與實際出入較大,就形成了所謂統計意義上的“就業概念”,并放大了目前的大學生就業問題。
第二,體制性的問題成為解決大學生就業的關鍵性問題。目前,我國大學缺乏包括招生自在內的眾多辦學自,現在高校的招生每一年各高校都要編制招生計劃,而最終招生數量的確定有待上級主管部門的核定;宏觀教學管理上,本科院校的專業嚴格按照教育部設置的學科及專業進行,盡管加有“W”字樣的目錄外專業和985等院校。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通過本科教學評估實行標準化管理,這與市場經濟的就業問題形成強烈反差。因此,解決辦學的計劃性與就業的市場性的矛盾,必須從體制上進行頂層設計與推動,才能事半功倍。
第三,應該把就業環境的治理與監管以及構建就業的保障性機制作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當前我國的就業環境問題很多,尤其是就業歧視。盡管近幾年在媒體等監督下改進很多,但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如就業歧視的法律制裁等宏觀層面的法制建設問題;政府應該構建就業的保障性機制,加大對失業的救濟力度,拓寬救濟渠道等。比如職業轉換空檔期的救濟問題,勞動糾紛處理期的救濟問題等。
三、大學生創業與就業的博弈
(一)創業與就業的價值博弈
大學生對創業與就業的選擇,是一種異常艱巨的任務,不但涉及當前的利益,還要關注將來的發展,既要考慮自身的個人條件,又要考慮遇到的政策、體制等創業環境問題,因此,大學生創業與就業的選擇實質上是一場價值博弈過程。選擇創業極有好處,也充滿了挑戰。創業能使自己處于領導地位而不是跟隨,但又很難找到合適的創業伙伴;創業能夠實現自己的想法,同時也要承擔更重大的責任;創業能夠發揮自己的創造力,也要承擔與創造相伴隨的風險;創業有獲得無限收益的潛力,但也面臨著收益不穩定甚至沒有保障,也沒有額外福利;創業能夠掌握主動,但必須時刻學習以解決新問題;創業能夠控制工作環境,但總是被面臨的財務問題搞得焦頭爛額;創業能夠下達命令,但創業結果常常依賴于創業團隊或雇員有效行為;創業有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往往工作時間較長且不定時。
就業與創業相比,具有明確的(固定的)責任,但必須執行上級命令,缺乏充分自;就業具有穩定的收入,但其能力難以得到認可,經常出現投入產出失衡;就業雖然有額外福利,但整體收入有限;就業工作時間固定 ,加班也有加班費,責任有限,同時權利也有限;就業具有相對確定的未來,卻往往干著自己不愿干又不得不干的事情,難以實現個人的想法等等。正如 “網景”(Netscape)的創始人麥克安德森將創業價值歸納為五點:擁有掌握自己命運的機會;擁有創造一個全新東西的機會;擁有給這個世界帶來沖擊的機會;可以創造理想中企業文化和自己組建起來的夢幻團隊一起工作;擁有成功創業并賺錢的機會。這是創業者價值的典型寫照[2]。
(二)創業與就業的效益博弈
創業是一個創造并增加財富的動態過程[3]。在創業還是就業的抉擇過程中,經濟因素往往處于重要的地位。有的學者根據創業動機的差異將創業者劃分為生存型創業(necessity-pushentrepreneur)和機會性創業(opportunity-pull)[4]。生存型創業者是由于沒有別的更好的選擇,所以才選擇創業;機會型創業者則是由于擁有抓住現有機會的強烈愿望而選擇創業。生存型創業的最初動機一般很簡單也很現實,就是要解決當下的生活與生存問題,或者更進一步解決生活質量提升問題。機會型創業,創業初期的比較效益是其開始創業的起跑線。
創業與就業相比更注重長遠的利益選擇。創業初期由于投入和市場等因素保持微利或略虧是正常的,一旦進入創業成長期利益的回報呈現高增長趨勢,實現創業者快速積累財富的愿景。由于創業促進了經濟增長,提高了生產力,發明了新的科技、產品和服務,會產生較大的行業影響力和社會效益。這些社會效益擴大了創業者社會資本和人際資源,成為新的利益增長點,實現創業擴張和持續。
就業一般來講,都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收入。由于受既有財富分配模式的限定,這些收入的增長不可能完全體現就業者所創造的價值,尤其是在成為單位中堅力量的時期,這種報酬與價值的反差越來越大。在很多情況下,這種反差恰恰成為創業的動機。創業同時也必須面對失敗帶來的投資風險、收益的不確定性,精力的過度消耗和毫無規律的工作時間等極其復雜的問題。但是,這一切的外部性就是學習,就是給自己增加能力的過程。
(三)大學生的創業選擇
當前大多數人對具體政策的敏感性大于對于整體時代趨勢的判斷,對短期利益的分析優于對中長期走勢的判斷,而這個特征所造成的唯一后果就是當一個潮頭打來時會顯得措手不及,被動應對。大學生選擇創業是一種主動出擊的人生態度,盡管還存在著諸多障礙,個人心智模式的差異,社會資源的多寡,工作閱歷的深淺,行業發展背景的熟悉程度等。大學生選擇創業更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必須對創業過程有基本的了解,同時也必須明確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想要舒適的工作,還是永不停息的奮斗;想要按部就班的服從,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變成社會現實。古人尚能:“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21世紀的青年大學生必須有所作為。隨著創業型經濟的興起,未來社會一定是創業者的社會,只有創業者才是創業社會的引領者和主導者。創業,為自己創造崗位;創業,為他人創造崗位;創業,為社會創造崗位,成為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與歷史使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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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與就業范文3
關鍵詞:法科學生;就業;創業;現狀;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高等法學教育呈現出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態勢,法律人才培養的規模取得了重大進展,全國有634所所法學院、系具有招收法學專業全日制本科生的資格,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大批的法學專業人才,有力地促進了國家的民主法制建設和經濟建設,同時由于就業資格準入限制也造成了部分法學畢業生就業創業艱難,沒有在專業崗位就業的畢業生紛紛改行。嚴峻的就業形勢使法學這個曾經令無數學子艷羨的專業,完全被遺棄的悲情籠罩著,法科學生面臨著比其他專業的學生更大的就業壓力。由麥可思研究院撰寫、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2013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指出,2012屆本科生畢業半年后就業率最高的學科門類是管理學達到92.9%,最低的是法學為87.2%。報告還指出,動畫、法學、生物技術、體育教育、英語等專業連續三年入選“就業紅牌專業”,被視為“高失業風險型專業”。法科學生就業、創業難的現狀引起了社會關注。
一、法科學生就業、創業現狀
法科學生在公檢法系統、律師行業、國家公務員單位、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行業的就業、創業情況,是值得我們探討的。
(一)法科畢業生在公檢法機關就業的情況
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曾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法律專業畢業生流向最為集中的地方,也是現在很多畢業生就業的首選,但是現在要進公檢法系統已經越來越難。就其原因:一是統一司法考試制度實施以后,法院、檢察院招收審判員和檢察員要求應聘者必須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雖然允許大四在校生參加司法考試,但是在校法科學生主要是忙于公共課、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基礎理論知識的學習,盡管學校為在校生開設很多的案例課和實訓課,但是擴招后,學校教學條件有限,很難滿足法科學生適應司法考試的水平要求,就全國而言,從2002年開始舉行司法考試以來,平均每年考試至少有80%的法科學生沒有通過司法考試。二是按照現在的錄用政策,進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法學學生即使通過了司法考試,獲得了職業資格證書,還要通過公務員考試,法科學生在校期間都忙于司法考試,獲得了司法考試后,根本沒有時間復習公務員考試內容,加上公務員考試又由于報考人數多而錄取率低。三是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學生沒有資格報考公檢法機關,這樣一來,不但造成公檢法機關得不到法科人才,還造成法科人才培養的資源浪費。
(二)法科畢業生在律師行業就業的情況
從事律師工作,是廣大學生選擇就讀法律專業的一個重要的擇業驅動力。但是目前法科專業畢業生去律師事務所就業的比例呈下降趨勢。就其原因:一是司法考試制度實施后,律所招聘也要求應聘者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二是我國目前的律所大部分都是合伙制、合作制,注重利潤最大化的他們在用人方面注重短期效益,而缺乏長期培養、長效用人機制,沒有人才儲備的積極性;三是律師行業具有較大的風險性,許多畢業生思想準備不足,望而卻步。據多所大學法學院的統計,2010屆法學本科生畢業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數僅占法科畢業生總人數的10%左右。
(三)法科畢業生在國家黨政機關就業的情況
法科畢業生可以通過考取公務員進入公檢法司等政法機關和政府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是就業的主要渠道。公務員法實施以后,公務員報考人數增加,競爭日益激烈,報考人數和錄取人數基本上都在50:1以上,個別中央國家機關能達到1000:1以上。法科專業畢業生報考公務員有專業上的優勢,但由于目前公務員招考實行中央和地方獨自組織考 試的體制,每個省甚至市、縣都有自己的考試科目、考試范 圍、考試時間,考試內容并且時間各異,時常造成沖突。學生為獲得更多的公務員錄用機會,奔命于各地,人為地增加了畢業生的就業成本和就業困難。
近年來我國公務員考試熱度不減,加之各地公務員考試相繼出臺各種限制性條件,包括諸如考生報考條件須為“985”工程、“211”工程類學校,考生生源地限制等,同時,為了防止考生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趕考”現象,各地政府舉行聯合考試,即約定在同一天舉行公務員選拔考試。在公務員考試難度加大、錄取率偏低的大環境下,法科畢業生同樣面臨著就業困境。
(四)法科畢業生在企事業單位就業的情況
企事業單位是目前最有希望成為法科專業畢業生就業增長點的行業,去這些單位就業的比例越來越高。但是法科畢業生去這些單位就業也存在一定的瓶頸現象。一是對于大部分中小型企事業單位來說,使用專門的法科人才對他們來說還屬于高消費,畢竟不是他們所急需的技術型人才;二是對于一些規模較大的企事業單位來說,他們需要的是更高層次的成熟的法律人才,初出茅廬的應屆法科畢業生也很難符合他們的要求。這就造成了許多法科畢業生就業處于兩難的境地。
二、造成法科學生就業與創業難的原因分析
法科學生就業遭遇種種困境和難堪,是諸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結果,主要表現在:
(一)現實社會的原因
1.法治環境的缺失。法科學生就業具有特殊性,就是指法科學生要想獲得完全理想對口的就業工作崗位,就必須充分考量社會中的法治環境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法治需求問題。在我國由于歷史的原因,人治的陰影還存在并發揮著一定的影響,又由于國民素質普遍偏低,法制宣傳沒有普及群眾,法律并沒有實實在在地滲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法律觀念并沒有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形成一種至高無上的理念,而且法科類學生就業之特殊性歸根結底乃是法律之于社會存在或運行方式的特殊性,科學的理性的法律乃是一定社會歷史階段的產物,唯有經濟發展形成的商業化和社會發展形成的法治化才是法科類學生就業的理想環境。中國目前缺少一種法治環境是法科類學生就業困境的根本性的因素。[1]
2.對口崗位供應不足。一般認為法學專業直接對口的工作單位是公、檢、法等政法機關、政府機構,或到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但由于近年來黨政機關持續進行的機構改革和人員精減,此類單位所能提供的崗位有限。全國有3000多個基層法院,按每年每個基層法院提供兩個就業崗位計算,我國的基層法院每年約能接收6000多名畢業生。再加上中級法院,每年總共大約能吸納8000多名畢業生。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行業工作的同學,仍須通過司法考試獲得從業資格,但極低的司法考試通過率仍是困擾法科學生就業的一大難題。[2]
3.法學教育大眾化與法律職業精英化存在著差距。現今全國開設法科專業的大學已經達634所,在校法科專業的學生約36萬人。擴招以來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普通高校法科專業的本科生人數增長過快。除正規法科院校(系)外,還有各種與法科有關的“干校”、函授、電大、自考等多種形式的法科教育,法科教育出現了大眾化的趨勢。而法律職業的專業化和精英化仍然是法治國家的法律傳統之一,也是一些發展中國家法律職業的發展趨勢。欲取得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均須通過統一的司法考試,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和法律職業的高門檻,決定了雖受過法律教育的高校學生,在畢業時卻并不能輕易邁過這個門檻。[3]
(二)學生自身的原因
在就業、創業方面,法科學生存在著許多自身的原因,比如,法科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技能掌握不夠,社會實踐不夠,缺乏就業核心競爭力,社會資本不足,缺乏科學有效的學業、職業生涯規劃,存在期望值過高的就業、創業觀念問題,極易導致法科學生的就業困難。
1.就業核心競爭力缺失。法科學生就業創業需要具備的能力要素,諸如:社會實踐能力、公共協調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發現和發展的能力、理論運用能力、自學能力、發現問題的能力、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等,但是很多學生都沒有具備。而這些能力的培養,均需要學生在司法實踐中獲得,本科四年學制實踐機會不足,致使能力培養方面存在欠缺。[4]
2.社會資本不足。社會資本主要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礎之上的社會關系網絡,是個人發展所必要的資本之一??茽柭谡撌鏊纳鐣Y本理論中曾指出:“社會資本是影響個人行動能力以及社會生活質量的重要資源。”社會資本可以彌補大學畢業生就業信息的不對稱,有助于大學畢業生獲取就業機會。對在校的法科專業學生,大都沒有積極走出校門,獲取到律師事務所或政法機關向法律界的前輩學習,將理論學習和實務學習相結合,積累相關工作經驗,導致在參與實踐過程中,面對開放的信息源和多渠道的獲取途徑,不能得到有利的資訊,彌補信息的缺乏,提高就業的機會,這就是社會資本缺失的后果。[5]
3.盲目攀比,就業觀念偏差??陀^上,不斷擴招、司考難、專業的非排他性、法學教育與人才市場的脫節等似乎都是就業難的合理解釋,主觀上,擺脫“專業不對口”“非傳統法律行業不入”等就業觀念的桎梏,將法律人的理性思維、法律精神法治理念薪火相傳,成了廣大法科畢業生應該正視的首要問題。而伴隨法學教育的復蘇,法律職業經歷著由冷到熱,由熱到高劣汰轉換過快,很多人難以認清形勢,學生認為自己以后要從事公檢法工作或律師工作的占近九成,甚至面臨大學畢業時,許多學生仍保持較高的期望值,希望自己能找一份“專業對口”的法律工作。[6]不但進校前存在著盲目報考,而且畢業后又不愿到基層、到企事業單位去工作,造成就業的擠壓困境局面。
4.缺乏科學有效的職業生涯規劃。法科部分畢業生就業難和就業質量不高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除了社會對法學人才需求相對不足、招生規模擴大過快和法學教育質量有待提高等客觀因素外,法科學生沒有科學有效的職業生涯規劃也是重要因素。針對法科學生職業生涯規劃的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對你是否了解職業生涯規劃的相關知識和理論的回答中,非常了解職業生涯規劃的大學生只占3%,有70%以上的學生不了解職業生涯規劃的相關內容。這一結果與其他類似調查結果都表明大學生對職業生涯規劃理論與實踐的認同存在較大問題,職業生涯規劃對大學生個人、高校和社會的重要作用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7]
(三)學校方面的原因
作為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政法院(系)在以下諸多方面的問題,是法科學生就業、創業難的主要原因,比如,盲目擴招造成就業壓力,實踐教學體系存在缺陷,專業口徑單一,缺乏具體有效的就業指導等,具體表現在:
1.擴招造成就業壓力。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學本科教育的快速擴張與法律實務部門有限的吸納能力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據教育部2011年統計,目前我國共有623所高校開設法學類本科專業,本科在校生數29 萬多人。[8]而無論是法學院系還是在校生的數量,都遠遠超過法律實務部門的吸納能力。據初步統計,作為我國法學本科畢業生的最大需求方,我國法院和檢察院系統根據自然減員和發展需要所能提供的職位每年大約為2.5萬到3萬人。[9]而如果再排除其他潛在的競爭者,如轉業軍人、社會在職人員、其他層次的法科畢業生等,留給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就更加屈指可數了。
2.實踐教學體系存在缺陷。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展,我國法學教育獲得了一個非常難得的發展機遇。但在法學教育欣欣向榮的今天,其存在的問題也不斷暴露。尤其在缺乏深厚文科學術氛圍的工科院校中,法學專業的發展受到一定的制約,存在的問題相對突出,表現在作為法學教育產品的畢業生,就業越來越難,而且畢業生就業后的專業適應性緩慢。集中暴露了現行的法科培養方式存在的問題:傳統的“一站式”通識教育,嚴重缺乏職業教育和法律技能等訓練,實踐教學體系存在缺陷,實踐教學過程薄弱。我國不同法學院校在本科階段開設實訓教學的模式各有不同:有的學校開設各類實務課程,如律師實務、企業法律實務、訴訟法訴訟模擬等課程;有的學校建立模擬法庭,組織學生進行訴訟模擬;有的學校在當地公檢法等部門或者和企業、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建立長期實踐基地,促進學生實踐、實習;以司法考試為導向展開教學,在各院校間比拼司法考試通過率以督促學生參加司法考試等。然而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法學院校經過了這么多的努力,培養的學生卻仍然為許多實務部門所詬病。正所謂梅花香自苦寒來,人的某一方面的能力建立與提高,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法學知識應用能力和法律思維方式的建立,也絕不可能通過一個學期的教學,或者進行短期的實踐、實習,模擬幾次訴訟,而寄希望以多么大的提高與改善。此間問題,殊值深思。[10]
3.專業口徑單一。我國的法學教育教學正面臨著一場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法科專業的學生是被按照學校的統一計劃來培養的,而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興趣和需要來培養的。由于缺乏學習主動權,導致了專業結構簡單,知識體系單一,人才的培養如同流水線生產,難以形成自己的專長和優勢。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已經從簡單的技術型人才向復合型人才轉變。綜合性、復合型人才是現代社會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單位也更親睞綜合素質強的畢業生。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后,面對復雜的國際經濟活動,必須掌握經濟、國際貿易、企業管理和外語等綜合知識,只懂得自己的本專業遠遠不夠。[11]
4.學校缺乏具體有效的就業指導。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是一項集服務與指導一體化的實踐過程?,F實情況是許多學校缺乏專業就業創業具體有效的就業指導,這是法科學生就業難的重要原因之一。許多高校針對法科大學生的就業指導模式還面臨就業指導理念陳舊、就業指導的程序設置不合理,就業指導的體系化建設不健全等問題,主要表現在:
(1)管理本位濃厚,服務意識淡漠。服務作為大學生就業指導的重要環節,在為學生提供各種就業指導服務的過程中,真正體現大學生作為就業主體的角色意識還不強。政法類高校為了學生順利實現就業,為他們提供及時有效的各種服務,諸如提供各種就業需求信息、舉辦各種招聘宣講會、組織就業技巧培訓等。但政法類高校固有的行政管理本位思想依然存在,在為學生服務過程中存在服務成效不大,重形式輕內容等現象,雖然設立了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但由于機構設置不健全,中心職能難以充分發揮,遠不能滿足學生日益增長的多元化的就業指導需求,如缺乏專門的就業培訓機構、未能充分有效開展模擬招聘、求職成敗案例分析、技能培訓、職業資格認證、就業實習等工作。從事就業指導的教師人數偏少,學歷層次差異大、就業實踐經驗欠缺,缺乏系統的專業培訓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儲備,難以達到就業、創業指導應有的效果。
(2)分類指導欠缺,指導效果不佳。政法類高校法科學生的培養目標而言,一般可以分為研究型法律人才、實務型法律人才和輔助型法律人才三類。現實中,政法類高校法科學生希望得到的就業指導信息主要包括:國家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選拔政策釋疑、法科專業職業生涯規劃的個性指導、就業信息及選材標準的深度解析、就業指導心理調適等方面,但現有就業指導內容難以完全滿足上述要求,因此,就業指導應根據畢業生的多元化職業發展目標采取分類指導方式,指導法科畢業生盡早根據自己的個性、興趣、特長及專業學習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的高低規劃自己的職業發展目標,分階段開展職業素質拓展訓練,提升就業能力,以適應就業市場的需求。
三、促進法科學生就業與創業的對策和建議
(一)構建面向基層法治改革的就業新模式
我國法科畢業生就業率近年來在文科中一直位居倒數第一,其深層原因在于供應與需求的嚴重脫節,以及對中國法治轉型契合度認識不夠。構建面向基層法治改革的就業新模式,既是中國法治發展對人才之急需,又是解決法科畢業生就業難的根本出路。應當在強化基層審判與檢察職能、彰顯司法行政的調解、矯正與服務功能,完善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制度的改革過程中切實吸納人才,收到法治改革與就業問題同步解決的雙重效果。[12]構建面向基層法治改革的就業新模式,應當體現在:強化基層審判職能,吸收法科生到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重點充實基層檢察院,完善派駐機構制度,充分吸收法學畢業生;強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調解、矯正、幫扶與宣傳功能,拓展就業之路;激勵律師事務所的人才需求,建立律師見習和專業分工制度;充實企業法律顧問力量,嚴格執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法科學生就業難,難在供求關系不暢。中國法治事業的發展迫切需要大批法律專業畢業生,當務之急應當是疏通“供”、“求”間的關系??傮w方案是:由中央政法委領導,由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以及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務院編制辦、財政部聯合制定政策,為法科畢業生就業提供規范依據。[13]
(二)職業去向多元化,化解就業壓力
據麥可思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法學類專業畢業生就業的行業排名前5名的依次是:辦公室職員,行政秘書和行政助理,法律職員,其他法律助手,法官及助手。[14]最為法科學生看重和最能體現法學教育成就的職位--法官--竟然只能排在第5位,真是讓人唏噓不已。
上述調查結果與著名學者蘇力教授的觀點相吻合。蘇力教授認為,中國的絕大部分法學畢業生并不從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職業。他們會到各級政府機關當公務員,到各類公司企業任職,自主經商,進入新聞傳媒界,幾乎遍及所有的行業,即使進入法律職業界,除了當律師,哪怕身在法院、檢察院或司法局,都不一定從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實務,多數只能從事行政、政策研究等工作,更像是這些單位或系統內的行政官員。即使在就業率近乎100%的北大法學院,也只有大約20%左右的法學本科畢業生才真正從事比較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實務。[15]其他非知名高校的法學院的情況也相差無幾。如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每年也只有10%的本科畢業生進入直接運用法律知識的職場工作,而最大比例的學生(40%)進入企業、銀行業、保險業等領域工作。[16]
職業去向多元化或者說非法律化是目前我國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的客觀現象。法學本科教育所培養的學生畢業后不僅可能從事各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職業進入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而且還可能從事各種非法律職業工作。事實上,隨著法學本科教育規模的逐年擴大,法學專業畢業生從事非法律專業工作的比例遠遠超過了學生從事法律職業的比例。我們應該順應時代潮流,面對嚴峻就業形勢,多方面拓寬法科學生的就業、創業渠道,化解法科學生的就業難題。
(三)探索法科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實踐模式
科學有效的職業生涯規劃是每一個大學生高質量就業的必要前提,也是高校加強就業工作的有效途徑。法科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應作為高等法學教育和就業指導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列入教育計劃之中,從學生進入高校開始,貫穿于大學四年學習過程中。生涯規劃教育讓法科學生掌握科學的生涯規劃理念、理論,同時教給學生科學的職業規劃方法;法科職業生涯規劃重點是需要運用各種手段對大學生的職業能力、職業素質和職業心理測試,明確其今后的職業目標和發展方向;引導學生充分利用機會對職業前景、社會需求進行分析,按照“擇己所愛,擇己所長,擇世所需”的基本原則,進行正確的職業定位并形成規劃方案,這是職業生涯規劃的關鍵和基礎。制定生涯規劃方案,首先對職業定位,職業定位就是將職業目標與自己的潛能以及主客觀條件進行最佳匹配,職業定位過程中應考慮性格與職業的匹配、興趣與職業的匹配、特長與職業的匹配、專業與職業的匹配等。
確定職業定位后,就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主要由分階段的目標組成。如:短期目標具體,對人的影響也更直接,也是長遠目標的組成部分;長遠目標需要個人經過長期艱苦努力、不懈奮斗才有可能實現,確立長遠目標時要立足現實、慎重選擇、全面考慮,使之既有現實性又有前瞻性。按照規劃的時間維度,一個人職業生涯規劃可以分為短期規劃、中期規劃、長期規劃和人生規劃4種類型。[17]
(四)加強法科學生就業核心競爭力實訓
具有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多元的知識結構和復合型的全面知識,精通法律和法學原理,了解法學專業的最新成就和發展趨勢,并掌握它的科學方法論。這是法律專業人才知識結構中的主體部分,規定了法學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性質,是法學專業學生就業核心競爭力體系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思維能力、表達能力、解析能力、創新能力、經驗知識、信息知識、緘默知識方面。
法科學生就業核心競爭力的培養須通過實訓來完成,而實訓的開展應當以本科生導師制的引領作用為基礎。本科生導師制度旨在發揮教師在學生培養中的主導作用,實現全方位、全過程育人,以提高學生培養質量和學院辦學水平,對開展實訓、提高法科學生就業核心競爭力有著重要意義。具體而言,實訓分為以下三類:
1.理論類實訓。理論類實訓是指通過對理論問題的深入學習和研究探討,在理論層面加深學生對專業問題的理解與認知,從而實現專業水平的提高和專業素養的升華。理論類實訓不同于日常的專業知識學習,而是在掌握基本知識的基礎之上,對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研究反思和綜合運用。其目的在于促進學生專業知識的學習,提高學生理論運用能力,培養學生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良好習慣以及鍛煉學生研究理論問題的思維能力。理論類實訓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法學文化沙龍、法律辯論、法學論文探討等。
2.文書類實訓。文書類實訓是指通過法律文書等常用文書的寫作訓練,使學生掌握其撰寫方法,明確各種文書撰寫要求和格式、內容與寫作方法,以及各類文書的特別注意事項,從而規范學生的寫作技巧,提高學生的寫作水平。開展文書類實訓可以通過法律文書寫作、社會調查報告撰寫等方式進行,將講授與演練相結合,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學生的寫作水平。文書寫作對法科學生來說尤為重要,這是由法學的學科特點和工作性質所決定的,實踐中,這一問題在日常的教學中很容易被忽略。因此,提高文書寫作水平是提高法科學生核心競爭力的當務之急,意義重大。
3.實踐活動類實訓。實踐活動類實訓是指通過各種與專業相關的運用型、實務型、競技型實踐活動,讓學生切實體會專業實踐的過程和形式,將抽象問題具體化、現實化、直觀化,形象生動地向學生展示職業工作中的具體情況,并讓學生參與其中,親身體驗。實踐活動類實訓可以通過模擬法庭演練、法律援助、證據調查、甄別與運用等方式來實現。實踐活動類實訓是學生就業前的一種預習和預演,對增強學生對就業情況的了解,激發學生對就業崗位的興趣,提高就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就業信心有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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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與就業范文4
關鍵詞:大學生;高校;就業創業教育;指導;服務
一、大學生就業創業的現狀分析
二十一世紀人才是最寶貴的資源,也是一個國家競爭力的標志,近年來,隨著高校的擴招和國家對綜合型創新人才的不斷需求,很多高校都為培養創新人才、加強大學生的創新意識而不斷努力,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還有待于進一步探索。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生產方式的轉變,很多大學生的就業狀況并不如人意,為此,高校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為提升大學生的就業與創業夯實基礎,從而為大學生提供更多的就業與創業機會。當前,我國高校大學生就業與創業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當前大學生的就業觀念不正確,對自己的就業缺乏客觀的認識。很多大學生在擇業的過程中存在眼高手低的現象,對自己的能力認識不足,無法客觀地評價自己的價值,比如,一些大學生對就業單位的地理位置、薪酬福利、帶薪假期以及工作的發展空間等都有著很高的要求,但是往往脫離自身的實際,一味盲目地追求高薪職業和經濟發達的地區,造成很多學生涌向同一種單位過獨木橋,導致一些單位之間人才的分布不均,就業壓力增大。第二,一些大學生缺乏創業的意識。面臨畢業的有些大學生對自身的專業技能與工作能力缺乏客觀的認識,同時也不了解市場對該專業的需求狀態,使得很多大學生畢業之后就考了找工作,而很少思考如何根據市場的發展趨勢進行創業。通過對大學生創業意向的調查顯示,當前我國大學生創業率非常低,而創業成功的幾率更低,這一方面反映出當前的大學生缺乏創業的意識,另一方面體現出高校對大學生在創業教育與創業指導方面的效果不盡人意。
二、加強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的必要性
首先,通過就業與創業教育可以轉變大學生的就業態度。由于很多大學生在擇業的過程中存在眼高手低的狀況,不切實際的就業思想無法在就業過程中獲得適合自己的職位,因此,通過就業與創業指導服務就可以緩解這一狀況,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比如,很多大學生非常向往去東南沿海經濟發達環境優美、待遇高的地方就業,而忽視了去中西部等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地區發展的現狀,從而造成人才的分布不均衡,形成惡性循環。各個高校應該意識到這種就業意識給大學生的就業以及給國家人才需求方面造成的不良影響,因此,高校應該加強對大學生進行就業與創業的教育,幫助大學生樹立新的就業觀,在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的同時還可以為中西部引進更多的高級人才,使全國人才分布能夠得到均衡的發展。其次,通過加強對大學生就業與創業的教育可以提升大學生的創業意識。目前大學生的創業意識淡薄,高校應該通過對大學生的就業創業指導教育來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通過開展創新創業教育以及舉行創業方面的比賽來激發大學生的創業興趣,并且為準備創業和正在創業的大學生提供幫助與服務,在全校畢業班級發動創業教育,喚起大學生的創業意識,使大學生的創新能力與創業技能得到良好的培養與鍛煉。最后,通過加強對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教育,可以幫助大學生科學合理地規劃自己的職業發展方向。一部分大學生在即將畢業找工作的過程中對感到迷茫,找不到自己的工作方向,更是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沒有明確的規劃。然而對職業生涯的規劃對大學生的擇業與創業能力的培養有著重要的影響,高校通過加強對大學生進行就業創業方面的指導與服務工作,可以幫助迷茫的大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方向,得到及時專業的指導和相應的服務,從而能夠順利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找到合適的工作,并且制定出合理的職業發展計劃。
三、加強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的主要措施
第一,加強和推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教育與指導工作,幫助大學生合理規劃職業生涯。高校作為人才培養的主要這地,應該將職業發展規劃作為高校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職業生涯規劃的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大學生的就業率和就業質量。而科學和合理的職業生涯規劃必須是建立在學生能夠對自我能力的充分、客觀認識的基礎上的,高校應該引導學生充分客觀地評價自我,分析自己的優勢及不足,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特長等,幫助大學生制定出符合自己特點的職業發展策略。高校可以通過開展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或者舉行模擬現場招聘等第二課堂的形式來為學生的發展構建平臺,增強大學生創業的實踐性,培養大學生的創業實踐意識及能力,提高學生的擇業競爭力。第二,高校應該引導大學生轉變就業創業的觀念、方向與心態。很多大學生存在眼高手低的現象,將就業的方向投向了東南沿海經濟發達的地區,致使東南地區人才濟濟,造成就業競爭大,而中西部地區的很多就業崗位卻無人問津,造成這一現狀的主要原因是大學生在就業是存在觀念上的誤區,高校首先應該引導大學生轉變就業的觀念,調整就業的心態,鼓勵大學生將目光投向中西部地區,深入到基層工作崗位和農村第一線的工作崗位中,這樣既可以彌補中西部地區職位的空缺,還可以降低就業的競爭壓力,為推動中西部的經濟發展做出干貢獻,只有經過一線崗位的實踐鍛煉,青年大學生才有可能在今后的職業發展中有更多的機會。針對很多大學生過于看重單位的福利待遇和單位的性質等問題,這與當前的就業形勢是相脫離的,在就業形勢嚴峻的當下,先就業再擇業才是最佳的選擇。再者,針對一些拔高就業條件的大學生,高校應該有針對性地指導,讓學生從自身、就業單位等從整體上把握是否可以實現自己的就業理想,高校應該將就業創業教育與社會市場對人才的需求相結合,讓學生時刻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形勢,讓學生可以在就業與創業道路上少走彎路。第三,為大學生提供創業教育的實訓基地。為了加快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步伐、提高大學生就業創業教育的效果,高校應該為大學生建立有關就業創業的實訓基地,建設和完善創業基地,或者是借助企業的幫助實現良好的校企合作,為大學生的創業提供實訓與指導??梢酝ㄟ^與高校專業結合度高的企業建立合作關系,甚至掛牌大學生創業實訓基地,可以讓大學生在畢業之前熟悉就業環境,了解創業的環節,開拓眼界增長見識,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因此,高校應該切實加強對大學生進行創業模擬訓練與指導,增強大學生的創業技能與社會應變能力,以此來達到提升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最終目的。第四,積極探索和開發有助于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教育模式。一個高校的就業率代表著這個高校的教育質量,在當前的就業創業教育背景下,只有通過不斷的完善和健全就業創業教育體系,探索出一條適合高校自身發展的道路,才對高校、學生和社會三者都有意義。比如,轉變傳統的就業教育為創新型的就業教育,主要體現在高校要以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和培養符合型的人才為主,尤其是培養出具有綜合型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再者,對就業創業課程的建設要組建一支專業的、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和實訓經驗的師資隊伍,可以將專職教師與兼職教師相結合。除此之外,高校應該重視對學生進行情商教育而非智商教育,高校在加強大學生專業基礎知識的學習等智商教育的同時,更加應該重視對大學生進行思想道德與人文素質等情商教育的培養,引導大學生樹立積極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價值觀與就業觀等,這也是當代社會對大學生的要求?,F代社會不僅要求大學生要具備高于普通人的智商,能夠掌握現代科技,很多單位更加看重大學生是否具備高于普通人的情商,可以輕松適應當代社會激烈的競爭和各種壓力,情商的高低已經成為很多單位招聘人才的主要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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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與就業范文5
從創業與就業之間的關系看,創業與就業之間是相互依存的。創業是主動的,就業是被動的;創業是就業的前提,就業依賴于創業。沒有創業也就沒有就業,如果社會上創業的人少了,那么社會上就會出現大量的失業者。
創業是指創業者投入一定的資本、智力、精力和時間等去創辦屬于自己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的行為;
就業是一個相對于創業而言的對稱概念。就業是指就業者到別人創辦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去找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通過勞動獲得一份工資收入的行為。
(來源:文章屋網 )
創業與就業范文6
【關鍵詞】就業能力 創業能力 實踐教學一、當前贛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能力的現狀
1、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能力所存在的問題
2002年以來,隨著高校擴招的首批畢業生開始走出校門,畢業生人數逐年遞增。一方面,贛州幾所高校仍以培養研究型人才為主,注重理論的系統化,而忽視了知識的實際應用,所以高校畢業生中"眼高手低"式的學生比較多。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各行各業都形成了相對成熟的用人機制,對人才的要求越來越全面,對畢業生的能力要求也更全面,不僅要求要有相關的專業背景,另外還要有相關的能力,就這樣看,贛州高校畢業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2、用人單位對畢業生就業能力的需求現狀
當前贛州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本地高校畢業生在專業知識方面的能力明顯好于操作應用技能,而職業素養、意志品質、理解交流能力方面明顯較弱。用人單位普遍認為,贛州高校特別是高職高專類院校,在培養應用型人才方面,不僅需要實踐操作能力,更需要相應的專業文化知識,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高職高專類院校在培養應用型人才方面,雖然在實踐操作能力方面有所加強,但在專業知識教育方面仍然做的不夠。
二、贛州各高校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問題存在的原因
1、思想認識上的誤區
(1)擴招引發"人才過剩"
2003年是高校擴招后的第一個畢業生高峰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從2002年的145萬猛增至212萬人,畢業生就業競爭日趨激烈,形勢日趨嚴峻。
我國大學毛入學率雖已接近國際公認的高等教育大眾化15%的起點指標,但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仍只占總人口的5%左右,與發達國家高等教育毛入學率40%-50%以及從業人口中高學歷比例1/3相比,中國的大學畢業生遠未到過剩的程度,我國大學畢業生的飽和性失業是不存在的。有關部門曾對部分高校6000多名畢業生擇業行為的調查顯示,期望在沿海開放城市就業的學生高達66.67%,僅有6.37%和2.59%的人選擇內地省會城市和中小城市,至于鄉鎮、農村及邊遠地區幾乎沒有人愿去。可見"人才過剩"只是相對過剩,而非絕對過剩。
(2)"大學畢業生就應該坐辦公室"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高等教育越來越趨近大眾化。而贛州高校的一些學生和家長對畢業生就業的看法依然停留在十幾年前精英教育階段的觀念上:只要大學畢業,就意味著是"精英",上過大學就一定得有一個體面的工作。因此,大學畢業生及其家長十分強調單位的性質、行政級別(或企業規模)、中心地理位置及起點待遇等。觀念不能及時革新也是當前贛州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一個癥結所在。從各方面來看,剛畢業的大學生創造出的價值都是有限的,因此應理性地給自己一個較為準確的定位。
2、日趨嚴峻的就業現況
就業是一個社會問題,主要與一個地區就業需求狀況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國家經濟政策失調有關。我國正處于轉型期,政府機構改革和經濟體制轉軌迫使國有單位減員增效,吸納能力大幅下降。整個社會就業形勢日趨嚴峻,贛州的勞動力市場目前面臨來自約5000多下崗失業人員、3萬多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近8萬城鎮年度新增勞力的巨大壓力。贛州市政府一直在努力通過發展服務業等多種途徑緩解壓力,但據預測,贛州未來3~5年,每年城鎮需安排15-20萬人就業,即使經濟保持7%~8%的增長率,仍會出現每年上萬的"工作缺口"。在社會就業市場的吸納能力沒有相應增長的背景下,贛州高校大規模擴招后的畢業生就業問題顯得更加突出,引人注目。
3、高等教育本身存在問題
我國高校招生缺乏自主性,計劃經濟痕跡依然濃重,沒有與市場"零距離"接觸。首先高校培養層次比例與市場需求不相適應,各層次就業率與同期招生數層次結構呈反向,研究生供小于求,本科生供求基本平衡,??粕┐笥谇?。其次,贛州一些高?,F有學科專業結構存在問題。學科專業供求錯位,專業設置趨同化、集中化,這樣勢必造成課程結構的僵化,脫離實際,學科專業結構、課程結構急需調整。第三,重學術教育輕職業教育。不管什么類型、什么層次的高校都一味向綜合性研究型大學靠攏。畢業生多數要走向生產第一線,而學校辦學的指導思想和課程設置都偏重學術性,忽視學生就業所需的職業技能培養,于是,學校教育與市場要求產生脫節。
三、大學畢業生出路探析
1、贛州市政府提供畢業生就業與創業的政策保障
首先,市政府應加快經濟發展,為畢業生就業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其次市政府需繼續重視和推進社會就業,進一步理順畢業生就業體制,始終堅持市場取向,提高勞動力市場的流動性。淡化戶口對勞動力市場供需雙方自主選擇的約束,淡化單位的福利保障功能,在戶口、檔案管理和勞動保險等方面給予相應配套的社會保障。同時提供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和偏遠地區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大學畢業生不應該僅是社會現有崗位的競爭者,而更應該是新崗位的開拓者。贛州市政府應出臺鼓勵各種資本對畢業生新創高科技實體進行投資的傾斜政策,設立大學生創業基地,并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專業指導、法律咨詢、市場分析等服務。
2、贛州各高校要適時進行教育教學改革
(1)學校教育與市場需求、職業能力之縫誰來填?目前情況下高校得擔此大任。高校教學改革與社會發展、國家建設需要緊密結合。專業設置、課程結構要滿足市場所需;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率反饋"、"高校生源報考錄取比預警"等系統,根據不同專業科學地制定擴招規模;加大社會急需專業的招生數量,控制長線專業的發展規模,對教學質量不高、專業設置不合理的專業要減少招生數量甚至停止招生。
(2)發展職業培訓機構,大膽嘗試校企聯姻
(3)學校要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滿足學生對于人生發展和職業生涯設計的需求。加強就業指導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在高等院校中構建適應社會發展的就業指導體系,建立完整的就業指導目標、指導內容,形成有效的就業指導方式和手段,逐步推進在整個大學期間的就業指導,并且在就業指導的同時推進對學生的人生教育,提高學生對素質教育的認同度和參與的積極性。
創業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通過各種可利用的教育方式來培養創業者的創業意識、創業思維、創業技能等各種創業綜合素質,并最終使被教育者具有一定的創業能力。創業教育應注重對學生就業觀念的轉變,使學生由被動的就業觀念轉變為主動的創業觀念,鼓勵學生將創業作為自己職業的選擇,并將自己的專業技能和興趣特長相結合,創造出自己所期望的價值。自主創業是個體在解決就業問題上發揮主觀能動性的重要形式。目前,上海市已出臺了大學生創業培訓試行方案,并首次設立了專門針對應屆畢業生的上海創業教育培訓中心,其創業培訓規劃包括入門培訓、實務與創業培訓、個性化輔導和開業跟蹤扶持。大學生創業培訓實施政府補貼,由勞動保障部門委托具有資質的創業培訓機構負責實施。有志創業的大學生可以先培訓充電、后創業實踐,雖然在畢業時自主創業的學生終究只是少數,但是對所有的大學生在大學期間進行系統的創業教育、創業訓練是必要的,努力培養他們創業的能力與素質,增強創業意識,為他們在將來的人生道路上自主創業、崗位立業作好準備。去年年初江蘇大學成立學生創業學校。武漢大學也宣布允許學生休學創業,建立了大學生創業基金,并組織專家教授編寫創業課教材,在全體本科生中增設"創業課" ,教有能力的學生"做老板"。對贛州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自主創業的可能性和素質要求、實施途徑及發展趨勢等的研究,以及對贛州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引導等也是高校應加強研究的課題。
綜上所述,贛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緩解和解決依賴經濟發展,也離不開體制改革和觀念更新。解決畢業生就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政府、社會、學校和學生自身等各個方面,需要政府管理部門、高校、社會,包括畢業生本人的共同努力。政府應重視研究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社會分工。繼續推進就業體制改革,明確國家、高校和勞動人事等政府部門的職責和管理權限。確立學校在學生就業過程中的地位及應承擔的權利義務。加快適合我市市情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使畢業生就業工作日趨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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